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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网络诈骗常识范文1
2014年“双11”节这天,来自阿里的数据显示,11月11日0时1分11秒,天猫“双11”销售额破亿元。凌晨刚过3分钟,交易额就达10亿元(此销售额,2013年耗时6分7秒,2014年比2013年快了一倍)。0时14分02秒,突破50亿元。0时38分28秒,交易额冲到100亿元(去年冲到100亿元用了5小时49分)。13时31分,销售额突破去年362亿元纪录。21时12分,销售额突破500亿元。疯了?神了?数据就这么直观的摆在我们面前,事实由不得我们有任何的怀疑。
大部分人称心如意满载而归,但也有不少人愁眉苦脸财物两空。在这个几近疯狂却又习以为常的网购时代,每天都在发生着一件件网络诈骗案件,是的,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也许这仅仅只是一小部分,但基数庞大积少成多,虽说没有具体统计,但我想这个数字也是令人触目惊心的!
下面我就发生在校园里的诈骗案件,结合身边学生的真实案例,分析当事人的上当过程,剖析受骗原因,提出防范措施,仅供大家参考:
案例1、某女生接到自称淘宝客服的电话,后来将自己的信用卡号码告诉对方,结果信用卡里的2000余元人民币被转走。
案例2、女生张某某报警前曾在淘宝网上购物,后在网上接到消息,对方称因为订单异常,所以需要张提供相关信息,待其把建行卡卡号及密码输入后,马上就发现卡上的3160元被转走了。
案例3、某女生在宿舍里接到电话,称其恶意透支,被举报,让其将卡内人民币12700元钱转到安全账户,等到自己发现上当时,钱已经被骗走,对方电话也打不通了。
案例4、学生宋某某报案,称其上网刷信誉,后通过网银汇给对方账号8480元,再与对方联系时已是人去楼空,杳无音信。
案例5、女生许某某,其在国外的母亲从QQ上接到女儿的留言,称出国留学事宜手续已办妥,现要向留学机构汇入经费,因为家里此前曾经有过让女儿出国留学的打算,其母亲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向对方账号汇出了54400元人民币。
………
够了!类似以上种种举不胜举,而且还在我们身边继续发生,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初步归纳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网络发展迅速,第三方支付系统已经成为网络交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在为网络交易提供安全保障的同时,自身也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不自觉地充当了“钓鱼”的工具,至今仍未有一个有效的机制能够防范和处置网络诈骗。对不法分子而言,网络诈骗的成本低,有关部门监管的难度较大;二是大学生个人对信息和隐私自我保护意识较差。许多学生思想单纯容易轻信他人,在有些场合特别是在网上将个人账户的淘宝验证码、银行卡账号、密码等信息泄露,让骗子有机可趁;三是部分大学生缺乏一定的网购常识。根据淘宝网上购物的交易规则,退款时并不需要输入确认为本人操作的验证码,同时,在交易成功以后,正常的交易也不会再次输入支付宝密码,需要多次输入银行卡或支付宝密码的情形一般都为钓鱼网站;四是许多学生尤其是女生在遇到类似诈骗案件时,明知对方有诈骗嫌疑,却仍然抱有侥幸心理,总以为骗子不会那么巧合地就出现在自己身边,结果不知不觉中步入骗子的圈套,待发现受骗时才后悔莫及。由于年轻人的虚荣心又好面子,就算是受骗了也羞于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别人,以免当反面教材;五是期望天上有馅饼会掉到自己的脚下,好事会轮到自己头上,而且遇到“好事”还不愿与人分享(比如和同学朋友交流是否属实可信),等到发现被骗时又碍于面子不能及时向老师反映或者到学校保卫部门求助,而是事后例行公事般的到公安机关报案,心里也没抱任何希望,因为他们也明白这种案件破获的概率太小了!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尽管执法部门已经意识到网络诈骗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但网络监管还是有一定难度,其体制、法规仍待健全,虽然一些网络购物平台提供了消费者申诉维权平台,但目前并未有一个具有较强实际意义的举报平台。结合众多案例,根据本人的经验,我认为有以下措施可以借鉴:
第一、在网络里或是电话中凡是有人主动向你提及钱的事情,不管是主动给你钱或者是要求你转账,都要提高防范意识多留个心眼,只有骗子才有所谓的“安全账户”,千万不要盲目轻信去转账,执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来办案,公检法机关的电话也不能直接转接,如要核实电话可直接打“110”查询,QQ、微信方便好用,但也最容易被人冒名行骗,如果遇到家人和同学朋友向你借钱,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或者图方便省事,打个电话核实一下一切都 “OK”了!
第二、我们学校每年都会利用入学教育等机会系统的给学生讲解安全和防诈骗知识,加强学生自我防范教育,尽量消除安全隐患,并且请辖区有处理网络诈骗事件相关经验的警察通过生动的案例现身说法,开展防范技能的专门教育,加强学生的重视程度,提高防范意识。
第三、关注学生动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加强对网络防诈骗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借助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保证学生权益和财产安全,通过平安校园QQ群和微信群,把校园近期网络诈骗的动态和特点告知全校所有学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和辅导员,通过他们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让学生知道近期新型的诈骗手段以及应对措施,经常关注有关报道和书籍,积累网购经验,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和鉴别意识,对不明网站,不要轻易相信,如发现可能受骗,及时冻结个人账号并在第一时间迅速报警。
面对当今的信息时代,加强大学生的网络防骗教育刻不容缓,这需要作为学生工作者的我们充分利用身边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不断加强和改进当代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模式,通过有效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防微杜渐,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防范网络诈骗常识范文2
1、大学生失联事件频频发生
2014年全国多地发生多起女大学生失联、囚禁、遇害事件。江苏吴江19岁女大学生高秋曦在失联半个月后被确认遭抢劫并杀害、20岁的女大学生高渝在重庆“搭错车”不幸遇害、22岁的女大学生小金在济南被黑车司机绑架,囚禁四天,并惨遭殴打、。这一例例的侵害事件不仅令人对受害者感到怜悯,对犯罪嫌疑人的恶劣行径感到愤慨,更在社会及高校引发了一场对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的大讨论,引发了社会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担忧。
2、大学生对公共危机缺乏警觉与防范
公共危机的祸因主要有六种,分别是自然灾害(包括火灾、风暴、地震、洪水)、公共安全突发事故、恶性刑事案件、恐怖事件、疾病传播(即公共卫生问题)、自然环境恶化等。公共性危机的实质是危及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和生存空间,侵犯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社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无法根除这六种祸因,难免就会遭遇公共性危机。当前大学生对公共性危机缺乏警觉与防范意识,缺乏面对突发事件的心理承受力,掌握的应急知识与求生技能较为薄弱。通过相关调查发现,超过一半的学生根本不懂得我国公共危机发生的情况,对身边潜藏的危机普遍缺乏警惕。只有极少一部分学生参加过类似危机事件的应急办法培训,具备基本的应急常识和处理技能。危机来临时,不能保证学生顺利脱离危险。
3、大学生对各种诈骗行为的甄别能力差
诈骗是危害公民财产安全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变化发展,诈骗的方式方法也在不断更新、升级。诈骗的技术含量也在日益增强。除了传统的面对面行骗之外,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新形式不断涌现。同时,花样繁多的骗人行为也已走进了大学校园。针对学生特点的校园诈骗案件频频被曝光。如:每年秋季奖助学金评比期间常见的电话诈骗,学生从事兼职活动受骗,学生参加各类培训受骗等等。诈骗的形式手段无论怎么变化,目的都是一样,为了掘取钱财,但大学生对此类骗术缺乏必要的甄别能力,常常因为贪图骗子承诺的利益而收到更大的经济损失。
二、大学生危机应对意识缺乏的原因
1、思想过于单纯
大学时代是人生最美好的时代,大学生活的无忧无虑、丰富多彩,与社会实践的脱离使得大学生自身的思想过于单纯。生活在象牙塔中的他们很少有人主动思考隐藏的危机,对发生的事情也缺乏必要的思索,思想的单纯导致了面对危机事件时表现出的茫然不知所措、无以应对;对于骗局很难甄别,容易走进圈套。
2、教育体制的缺陷
我国教育体制重基础理论培养这一模式已经存在数年,随着社会发展变化,教育也在不断改革以求适用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但高等教育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教育轻人格情商教育的缺陷一直未曾有着彻底变化。传统的教育模式导致了大学生面对危机时缺乏应有的判断能力、分析能力、解决能力。使得大学生在各种危机、骗局面前显得无所适从。
3、安全问题认识与防范意识不足
目前,存在于大学生中间的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人际交往、寝室的安全管理、休闲娱乐等方面。从学生管理的角度看,学生选择的休闲娱乐方式是影响其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倘若大多学生选择通宵上网、暴力游戏、赌博等消极的娱乐方式,那在学生中间出现打架斗殴、对网络交友的疏于防范等等则在所难免。寝室内私拉电线、随处吸烟、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等已经成为火灾等人为公共危机的直接源头。学生对于安全隐患的认识不足普遍存在于各个高校,更谈不上防范与技术性的处理。
4、缺乏适当的教育机制
安全教育应当作为一项基础教育长期开展,当前我国教育的现状是安全教育还处在宣传阶段,还未形成具有全局规划的、目标发展的层次,有的学校认为安全教育应当作为学生工作的常态化来抓,还有的学校认为安全教育可做可不做。虽然近年来,结合国家文件要求,各高校也相应出来了一些具体的政策要求,如: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治安管理制度等等,但在开展效果上并不明显。在根本上并未解决当前大学生危机应对意识缺乏、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的现状。究其原因,在于当前的教育体制缺乏适当的安全教育策略与实施办法。
三、大学生安全教育应对策略
1、充分利用移动新媒体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移动新媒体在高校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已经得到了师生的普遍认可,其对教学效果的积极效用非常明显。目前,我们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的主要方式方法还是集中在主题班会、各种管理规定的解读、实践活动等等。但是取得的效果略见一斑。归其原因,由于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层次不齐,自觉意识存在差异,价值观念不同等等,使得这项工作的开展存在诸多被动之处。为此,我们想要更好的在学生中间进行安全教育,就必须寻找适合学生自身需要,能够对其产生心理满足的方式途径。移动新媒体就应对被视为一个重要手段。将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公共危机发生与处理办法、宿舍安全隐患、人际交往陷阱、网络电信诈骗等系列知识作为专题通过网络平台、手机通讯平台予以传播。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宣传的范围与幅度。其次,结合传统教育方式,将典型案列产生的后果利用新媒体给学生做生动、深刻的展示,使其在心理上真正承认并乐于接受这项教育。
2、加强学生危机应对技能的培养与训练
针对学生中间普遍存在的危机应对技能缺乏问题,学校可以根据个案形式进行针对性的训练。拟定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模式,设计制定标准作业程序,安排学生扮演不同角色,摸仿情境,加以演练。后通过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总结让老师、学生都能亲身参与,进而强化自身的危机感。在实际操作中也能检验出学生对危机事件的综合处理能力。
3、强化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防范网络诈骗常识范文3
关键词:网络安全 防范 措施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1-0002-01
一、前言
当今世界,互联网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网络被应用在各种各样的领域中。而网络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逐渐成为棘手的问题,网络黑客、网络病毒、网络诈骗、不良信息等等问题都在威胁着我们的安全。所以本文结合我对网络的认识,对如何进行网络安全防范的措施进行论述,希望这些措施能给我们营造一个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
二、网络环境现状
1.概述
对于人们来说,什么样才叫网络安全?这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问题,所谓的网络安全就是能够保证使用的用户信息不被泄露、不会造成使用者的钱财丢失以及不会破坏到使用者的电脑。所以根据普遍认识来说,网络安全主要包括了:
保密性,在网络环境中不会将信息泄露给一些非法用户。
完整性,网络用户中的各种数据在传输的过程中不能够进行改变。
可用性,保证用户在使用网络的时候不会出现拒绝服务、破坏网络以及其他一些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攻击。
2.网络不安全现象
网络中存在着许多不安全的现象,以下几种是最普遍也是最主要的安全威胁:
2.1木马病毒:木马病毒是一种隐藏在使用者电脑中的病毒程序,从表面上来看我们看不出电脑是否中了木马,因为木马病毒并不会直接对电脑产生伤害,而是在后台进行控制从计算机中寻找漏洞进行侵入并盗取文件。最为直观的就是我们进行出现软件盗号现象。
2.2拒绝服务攻击:拒绝服务是黑客最常用的手段,它能够使得目标电脑暂停服务。这种现象我们经常遇到,例如:我们的网速突然不正常卡顿,电脑突然黑屏或死机现象都是这种攻击造成的。它会干扰到我们电脑的正常使用以及信息交流。
2.3恶意攻击:恶意攻击分为主动攻击和被动攻击,主动攻击是攻击者对目标用户的信息进行破坏和窃取,被动攻击则是在目标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信息窃取与破译。这两种攻击都是计算机网络安全最大的潜在危害。
2.4软件漏洞:软件漏洞是一个非常严重的bug,普通软件出现漏洞的话伤害可能不大,但是如果是操作系漏洞没有及时的被修护,被不法分子利用就很有可能对用户计算机信息造成严重的破坏。很多时候出现的大量信息泄露都是因为漏洞被利用,就像之前淘宝网大量用户信息被泄露一样。
2.5恶意插件:恶意插件是我们在网上进行下载时,跟随着一起被下载并强制安装在电脑之中,通常不加注意很难被发现的这些插件。插件会在电脑后台中自动运行,破坏CPU并盗取一些账号信息。
2.6钓鱼网站:现在诈骗的手段都非常高明,钓鱼网站频频出现。例如仿造某银行做一个一模一样的网站,如不甄别网址,误以为是官方网站,就很可能被骗,造成经济损失。
2.7操作失误:操作失误主要是操作电脑的用户自身题,但安全意识不够也促使了各种不安全现象的出现,比如因为自己不良的操作造成信息泄露钱财损失等影响。
三、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对于上述不安全现象,我们必须进行有效的防范。并且对网络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分点论述:
1.安装杀毒软件:杀毒软件是现在比较流行的防止病毒扩散的软件,它主要通过防病毒服务器进行病毒杀除,并将新病毒存入病毒库中。现在比较主流的杀毒软件有很多,大都能够准确针对病毒的破坏形式进行统一的网络病毒防范,保护我们的个人电脑安全。
2.升级操作系统补丁:操作系统是我们电脑的核心,没有它电脑就不能够运行,所以保证操作系统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为了预防黑客利用操作系统漏洞对电脑进行攻击,我们要经常对操作系统进行漏洞检测以及打补丁。除此之外,不仅是操作系统,电脑中各种网络设备也是需要技术进行系统补丁的。
3.安装入侵检测:入侵检测系统是一种能够对计算机网络传输状态进行实时监控的系统。当它发现网络传输异常的时候会发出警报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系统的后台还可以追踪到异常入侵的路径,从而能够更好的保护计算机的网络安全。
4.重要信息加密:加密技术就是对电脑中重要的信息进行加密保护,以此防止数据被破坏和篡改。在进行网络传输的过程中必须对信息进行一定的加密才更能保证信息的安全,现代计算机密码学在不断的发展,被运用在网络安全的各个领域中。
5.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技术是一种将计算机软件与硬件相结合的加护技术,防火墙软件的安装能够使计算机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之间构建一个保护的屏障。同时它也能够在网络与网络之间建立其一个安全网关,从而保护内部网络不受非法用户的入侵与攻击。
6.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是防范网络安全最重要的措施。我们应该加大宣传网络安全问题的力度,告诉人们什么样的网站属于安全的,什么样的是钓鱼网站,提高人们对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同时对以上提及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宣传教育,让人们更加清楚这些措施的重要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网络安全贯穿我们生活中的每个部分,对于本文中所描述的网络不安全现象以及安全防范措施,都是当代人们必须掌握的一些常识。在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我们必须认真学习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相关知识,才能更好的做到防范于未然,更好的让计算机网络能够安全、可靠。
参考文献
[1]郑平.浅谈计算机网络安全漏洞及防范措施[J]. 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 2012(3):31-32.
[2]耿金秀.浅谈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措施[J].中国科技信息,2011(8):110-111.
[3]成启明.浅谈影响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因素与防范措施[J].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09, 29(2):17-19.
[4]吴亚林.浅谈计算机网络安全漏洞及防范措施[J]. 电子制作, 2012(9).
防范网络诈骗常识范文4
1、秋风送爽,位于天鹅湖万达核心商圈的邮储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异常热闹。大厅里,大堂经理正给等待办业务的客户发放金融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折页;大厅外,电子屏滚动播放第四届国家网络安全周宣传标语,在醒目的“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宣传条幅下,支行设置的宣传桌整齐摆放宣传手册和签字薄!
2、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信息科技化的不断深入,网络已经渗入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安全的威胁也随之向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不断渗入,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邮储银行安徽省分行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钱庆华表示:“我行通过开展网络安全周宣传活动,有效增进金融消费者网络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我行将进一步践行国有银行的社会责任,强化信息安全防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客户资金安全保驾护航。”。
3、据悉,邮储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只是邮储银行安徽省分行辖内网点宣传活动的一个缩影。在活动宣传周内,邮储银行安徽省分行组织辖内各分支机构利用展板、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统一印制宣传手册,制作宣传视频,在做好网点宣传的同时,进商圈、进社区、进校园,现场给群众讲解网络安全常识!
4、记者靠近看了下签字薄,上面已经密密麻麻写满了活动祝福语和签名。同时,该支行员工还主动走出去,逐户走访金街上的经营户,耐心讲解网络安全法、银行卡安全、防电信诈骗等知识,行人们纷纷驻足索要宣传手册。今天省分行科技部及合肥市分行联合在政务区支行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并组织员工到万达商圈金街内走街穿巷开展商户上门宣传,以号召大家进一步关注网络安全、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提高网络安全技能。”。
防范网络诈骗常识范文5
一、新型金融犯罪的概念。
在研究新型金融犯罪之前首先要准确把握新型金融犯罪的概念,而要准确把握新型金融犯罪的概念,必须从两方面来界定。其一是什么是“金融犯罪”;其二是以什么标准来评定“新型”。
(一)金融犯罪。所谓金融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四节、第五节、特别刑法、附属刑法中的金融刑法规范所禁止的,或与这些被禁止行为相类似的,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其本质是基于金融而又危害金融的犯罪行为。
(二)新型金融犯罪。所谓“新型”,是相对于传统而言的,是指现在的金融犯罪具有与以前金融犯罪即所谓的传统金融犯罪所不同的新的因素。这些新的因素大体上可归纳为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犯罪客体等方面,成为新型的金融犯罪。
(三)新型金融犯罪与传统金融犯罪的区别。
1、两者所相适应的经济形态不同。新型金融犯罪是社会经济发展高度现代化、高度社会分工下呈市场化、商品化的条件下,随着现代经济秩序、经济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一类经济犯罪。新型金融只能存在于经济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而传统的金融犯罪既存在于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也可存在于计划经济形态的社会。
2、犯罪主体不同。传统金融犯罪的犯罪主体大多为自然人,而且犯罪主体不需要有什么特殊的身份条件。而新型金融犯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而且犯罪主体大多需具有特殊的身份条件,属于智能犯罪、职业上的犯罪。
3、违法结构模式不同。传统金融犯罪大多属于自然犯,也即其犯罪之恶是人们通过社会常识和伦理道德就可以评价的;而新型的金融犯罪其违法行为并不是通过其自身行为本身所体现出来或所具有的,而是由于法律法规规定该行为是违法行为而具有的。
4、社会危害程度不同。传统金融犯罪行为往往不直接涉及社会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秩序,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而新型金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及其后果具有延伸性和扩散性,即是其社会危害程度严重性的体现。
二、当前新型金融犯罪主要表现形式和特点。
(一)主要表现形式:
当前,新类型的金融犯罪层出不穷,手段多样,本文就以金融犯罪中较具代表性的罪种为例,介绍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对金融机构进行侵害的新的犯罪类型以及金融诈骗犯罪中信用卡诈骗、贷款诈骗的一些新动向。
1、计算机和网络犯罪。针对计算机和网络犯罪有很多种类,本文主要指以计算机和网络为工具实施的金融犯罪。
(1)非法进入银行计算机网络系统盗取银行资金或对计算机系统造成损害。这是一种比较常见,同时也是危害非常大的一种计算机犯罪。由于网络存在的一些固有缺陷和管理疏漏,犯罪分子可以侵入系统内部,通过篡改数据等方式将银行的资金占为己有。目前浦东某银行内部计算机曾发现黑客侵入,但发现及时,犯罪分子未能盗取资金。
(2)截获银行和客户之间交流的信息,直接非法划拨,硬性上帐。银行与客户之间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交流,在交流的过程中,可能包含着一些秘密的信息,如客户的信用卡帐号。犯罪分子利用计算机截取这些信息后就能进行犯罪行为。
(3)伪造或变造金融凭证,实施经济犯罪。利用计算机伪造或修改存折、对帐单等金融凭证实施金融诈骗已经成为新的犯罪趋势。利用计算机变造的金融凭证仿真程度高,在柜台交易时不易被发现。
2、信用卡诈骗。我国从1986年开始发卡使用以来,发展迅速,信用卡犯罪也随之发展起来,近年来,信用卡诈骗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在我国,许多人为了使用方便,将信用卡、密码和身份证件合放在一起,结果往往造成同时丢失的情况,这样就为不法分子冒用所捡拾的信用卡创造了机会。另一方面,即使信用卡未丢失,也存在持卡人的信用卡被骗走或托人保管后被行骗者或保管人冒用的情况。近年来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履有发生。
(2)使用假证办理的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犯罪分子使用假身份证、假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通过非法的办卡中介单位办理信用卡后,进行恶意透支。
(3)使用伪造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分子使用各种技术伪造信用卡,虽然,这些伪造的信用卡不完全符合ISO的质量标准,但是随着犯罪分子伪造技术的提高,伪造的信用卡几乎已经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
3、贷款诈骗。近年来针对银行的贷款诈骗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金额也越来越大,新型贷款诈骗手段主要有: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诈骗贷款。这主要是指编造引进外资需要配套资金的虚假理由或者编造子虚乌有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所谓能够产生良好效益的投资项目,诈骗金融机构贷款。引进外资是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一些不法分子乘机编造虚假的引资理由贷款诈骗。
(2)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政府部门批准立项文件、颁布营业执照,银行的存款证明、划款证明,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等申请贷款所需的文件。
(3)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超出抵押物价值担保诈骗贷款。“虚假产权证明”是指伪造、变造、作废、无效、冒用的产权证明。
(二)新型金融犯罪的特点:
1、金融犯罪活动的国际化,超越传统上的以国家为基础的司法管辖。现在的国际金融市场已经结为一体,除了一些不开放本国金融市场并且继续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金融流通是跨国界、跨地区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的。与此相应的,危害资金融通安全的金融犯罪活动也日益国际化,成为跨国家、跨地区的犯罪类型。金融犯罪中的洗钱犯罪和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交易进行的金融犯罪可以说是金融犯罪国际化的典型代表。目前浦东还未发现,但并不能因此而高枕无忧。
2、金融犯罪方式呈现高科技化、专业化,这是随着金融活动的发展而出现的必然趋势。由于金融行业和金融活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金融犯罪从一开始就具有职能犯罪的特点。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如今各种金融工具和衍生产品更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普通的外行人对汇票、本票、支票等各种票据以及汇款、托收、信用证等各种结算方式就已经弄不太明白,更不用提什么期权、期指、互换、对冲等衍生金融交易以及项目融资和证券化融资等各种融资手段了。因此,现在的金融犯罪分子往往本身就具有相当的金融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且犯罪
方式日趋专业化。
上述金融犯罪的国际化趋势和高科技化、专业化趋势是基于不同的角度对金融犯罪行为进行的归纳。前者着眼于金融犯罪行为的活动范围,后者着眼于金融犯罪行为的方式手段。两者之间不仅存在着交叉,而且更有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三、新型金融犯罪惩治与预防对策。
金融犯罪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而对其惩治与防范的对策也应是多方面的。正如对于任何其他违法犯罪的惩治与防范一样,对于新型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与防范,也应根据其产生的原因、规律、特点,对“症”下药。从多方面、多渠道、多手段、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的原则出发,才能渴望产生最佳的效果。防治新型金融犯罪的对策主要有:立法对策、司法对策、社会对策以及综合治理。
(一)立法对策:
通过法律预防与惩治金融犯罪行为在所有防治对策中无疑占有核心的地位。与其他防治措施相比,它具有足够的强制力与威慑力,起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立法是法律预防的首要环节,只有有法可依,才能谈得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防治金融犯罪的立法对策主要包括两方面:
1、建立起完备的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体系。对于金融犯罪以严厉的刑罚制裁是惩治与预防此类犯罪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可以通过经济、行政、民事等法律规范予以防治和处理的时候,国家是不应动用刑罚的。相对于刑法而言,经济法、行政法、民法更为直接地调控国家的经济活动,因而对于预防金融犯罪的发生具有更直接的意义。目前我国应制定的法律包括:(1)制定完善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详尽规定各种经济与民事犯罪的关系。(2)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如《信贷法》、《个体经济法》等。(3)制定调整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规如《期货交易法》、《投资法》等。(4)加强对外资、对外贸易管理的法律。通过逐渐建立和完善与新型经济体制象适应的经济法、行政法、民法等法律体系尽量减少新旧体制交换过程中法律上的漏洞,堵塞此类犯罪产生的机会。
2、建立健全我国刑事法律。金融犯罪大多以贪财图利为目的,如果只有一般的经济、行政、民事法律法规予以调整,尚不足以防止行为人为取得不法的巨额利润或避免损失而置法律于不顾。刑法是一切法律的后盾,它可以对犯罪者处以包括死刑在内的各种严厉的刑罚,因而具有强大的威慑力。我国97刑法的颁布和实施,不仅是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件大事,而且其中关于金融犯罪的刑事立法规定,对于加强对金融犯罪的刑事调控,以刑法手段有效地维护我国的金融秩序,具有重大的立法意义和实践价值。但是,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对于新型金融犯罪所表现出的犯罪新动向,有关法律还相对滞后,如针对计算机和网络犯罪的立法还处在摇篮阶段,关于计算机证据规则各个国家、地区不尽相同,量刑幅度也有很大差异,这都是打击这些犯罪的障碍。如何完善刑法关于金融犯罪的规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现实的课题。
(二)司法对策:
“徒法不足以自行”,对于金融犯罪的惩治与防范主要是通过司法来实现。纵然有完备的立法,但若不付诸实施或不认真实施,惩罚与预防犯罪的目的也无法实现。因而加强司法机关的职能,充分发挥其在惩治与预防金融犯罪方面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司法机关建设,增强打击金融犯罪的力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确实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从而为刑事司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2)引进竞争机制,选拔金融、计算机等专业人才充实到司法机关,壮大队伍力量。(3)增强技术培训,提高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应注重对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及时学习市场经济的专业知识,如金融、投资、期货以及电子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对付新型金融犯罪的手段,使侦查、检察、审判工作能适应犯罪的新情况。
2、严格执法,确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准确、有力地运用刑罚手段惩治金融犯罪分子,对于预防金融犯罪地再次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些司法机关往往只关注金融犯罪的“经济效益”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罚过放人、处罚偏轻的现象。如果不对金融犯罪分子予以刑事制裁,那么一方面会给金融秩序的稳定留下隐患,一旦有机可乘,他们又会故伎重演;另一方面还会诱使其他人员铤而走险,违法作案。因此,对于金融犯罪分子,一经查实,应依法从重从快地处罚,绝不姑息养奸,以罚代刑。
3、加强地区间和国际间司法协作。由于金融犯罪的涉及面广,这给司法机关收集证据,查获犯罪分子,均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因此,加强地区间的司法协作尤其重要。各地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应有全局的观念,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加强相互间的通力合作。另外,当前国际金融犯罪日趋猖獗,一些境外犯罪集团的人员也逐步渗入我国,与境内犯罪分子相勾结,共同进行诈骗活动,因而应当加强国际合作,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共同打击金融犯罪分子。
(三)社会对策:
金融犯罪的社会对策采取事先防治金融犯罪的措施、办法,是“未雨绸缪”的对策。
1、金融单位应完善行政、经济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工作,堵塞工作上的漏洞以预防金融犯罪的发生。金融犯罪的发生相当一部分是由于管理制度混乱而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如一些金融部门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管理疏散,公章、私章随处乱放,票据票证无人专管,定期结算走过场,对于贷款不调查不核实,乱批乱贷,导致金融犯罪的发生。因此,金融单位应注意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及时建章立制,改变各项工作制度不健全、管理较混乱的状况。
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除了进行政治教育、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育,增强他
们的工作责任心和警惕性之外,还要经常加强业务专业知识的培训与教育,从而提高他们的工作质量和防假辨伪能力。这种培训既是业务学习,也是一种防止被害措施。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对本职业务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了解以及对金融、票据、审计等法律的掌握,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他们反诈骗的能力,形成全员防范的战线,使防范始终处于主动地位。3、加大反腐力度,遏制行为的发生。存在于一些金融机构中的腐败现象是产生重大金融案件的一个原因。如金融信贷部门的一些人员,违章贷款、违章拆借、轻率担保,为罪犯大开方便之门,致使大批贷款流失,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损失数额上亿元已不是个别案件。因此加大金融机构反腐力度已刻不容缓,一方面强化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对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另一方面对于犯罪坚决依法制裁,不能以“工作失误”等借口敷衍了事或以党政纪代替法律制裁。
4、金融机构应增强技术防范的安全措施。技术防范是预防和控制金融犯罪的重要手段,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来预防金融犯罪。如上文提到的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犯罪,金融机构应设置一套合理有效的计算机安全制度,包括系统技术防范措施、系统安全管理措施、经济管理制度的建设,这是预防受侵害的有效途径。减少信用卡诈骗,银行应在信用卡的技术上不断提高,比如提高鉴别持卡人身份的技术、提高鉴别卡的真实性等措施。但是所有安全措施,随着技术的发展而发展,应该说没有一种措施是绝对安全的,因此,安全只是一时的,业内需要不断的开发新的技术来为金融系统网络提供安全的保障。
(四)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把各条战线、各个单位和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充分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各种手段,从多方面、多渠道、多层次防治金融犯罪的发生。
防范网络诈骗常识范文6
一、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内涵与外延。
金融消费者,是指购买和使用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其在金融产品和金融活动中享有安全权等“十大权利”,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应通过适当的程序和措施,推动实现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得到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对待。随着金融模式的创新,金融消费者的内涵与外延更难界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如,互联网金融模式与其他服务于资金配置的金融模式一样,涉及资金供给者、资金需求者、资金中介三个方面,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内容渗入其中各方:从资金供给者来看,需要投资者具有对投资项目的鉴别力以及额外风险的承担能力,在我国应坚持适度的投资人门槛;从资金的需求者来看,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资金中介来看,考虑到中介平台的金融服务性质,应当给以特定的行业或牌照约束,因此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重中之重。在资金供给、需求和中介三者中,更注重后两者的利益。现有的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银行运营的网络化、金融产品的网络化销售等成为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基于金融业的特殊性及消费者权益法保护弱者的立法主旨,接受金融机构服务的个人投资者通常也被视为金融消费者。
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点由柜台业务、产品营销、投资理财风险提示、收发服务等传统业务,向网上银行、信用卡支付、第三方平台、线上投资等互联网领域转变。近年来“存款失踪”、信用卡被盗刷、P2P卷款跑路的风险频现,金融消费者权益呈系统性、区域性受损的趋势,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安全、信息安全受到较大的威胁。
二、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的现状及难点。
金融消费者可通过营业现场投诉、电话投诉(营业网点监督电话、金融机构客服热线、部分地区人民银行123633等)、意见簿、网络投诉、信件投诉等渠道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媒体、司法、政府等部门进行投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金融机构正按照“一行三会”的要求,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保障机制等方面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设立投诉处理部门及处理联动机制,加强投诉渠道建设,强化网点现场处理投诉能力,规范处理流程,从产品与服务、消费者投诉、宣传教育、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对理财投资风险、银行卡防诈骗、自助机具使用方法、反假币、非法集资等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知识热点,通过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组织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宣传月等方式,开展防范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金融知识进社区、金融知识万里行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普及教育,告知金融消费者维护正当权益的渠道和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知识辅导和信息支持。
消保工作由于涉及的产品、服务种类多,业务面广,金融机构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侧重于客户的投诉处理,受理投诉的人员业务能力往往难以满足广大消费者的给类诉求,尤其像客服热线,在第一时间为消费者提供的帮助多限于模板类的固化解答,解决消费者操作性、咨询类的处理流程长,特殊业务的处理流程更长。消保工作处以应付状态,存在重营销、轻服务;重投诉、轻权益的问题,风险事件披露不及时、对消费者投诉信息的再加工和价值利用不够。
现行的“一行三会”监管体系难以适应互联网大环境下的金融创新。由于伪基站和网络安全类软件的恶意侵害,导致金融消费和金融机构维权举证艰难;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纠纷不能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加上消费者自身存在知识储备不足、防范意识不强,对金融消费者加强教育任重道远。金融消费涉及千家万户,金融消保工作面向全社会,金融消保诸多难点亟待解决。
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设想
(一)深入研究互联网金融的理论基础、体系框架、风险所在
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和制度规则,线上与线下同步。由于混业经营更加突出,监管理念要从过去机构监管逐渐转向功能监管,加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某些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渐出台有针对性的规则,如央行负责支付,银监会负责金融机构及P2P等互联网信托和消费金融,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和基金销售,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同时要提高网上支付平台和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要使得线下已有的规则,进一步在线上落实。加快P2P和民间融资法律制度的完善,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奠定根本性基础。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以最快的速度收集有效证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调解、诉讼、仲裁、追索等后期权利的维护机构。
(二)提高互联网筹融资的准入门槛
需求者、中介机构必须提供风险披露、投资者教育等材料,实行公安、电信、业务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制和审批制,全面加强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
(三)实体金融机构注重为互联网金融提供经验
金融机构如发现有关存款失踪的投诉,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锁定证据等。
(四)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教育和培训
改变宣传代替培训的消费者教育模式,关注普通人最需要的金融服务,深入浅出的把金融知识和资讯以传导给消费者,通过媒体、定期培训等及时予以风险警示,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和自律,避免为高收益前赴后继,提供类似信用卡被盗刷短信提示,应在最近的自助设备刷卡取证的维权取证常识等,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受教育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