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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式的比较范文1
关 键 词:中小企业;融资方式;行业类型;发展阶段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2)03-0039-02
企业融资主要包括内源融资、 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内源融资是指企业依靠内部积累进行的融资,具有自主性、有限性、低成本、低风险等特点,可以增强企业的剩余控制权。 权益性融资指融资完成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股权出让、增资扩股、发行股票等,它具有融资期限长、融资成本高、融资风险低、资金使用自由度高、资金到位率低等特点。 债务性融资指融资完成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普通贷款、发行债券、民间借贷等,它具有融资期限短、融资成本高、融资风险大、资金使用自由度低、资金到位率高等特点。企业融资涉及到诸多问题,如融资的时机、融资的数量、融资的方式等,其中,融资方式的选择是重要一环。在融资实践中,选择合理的融资方式,对提高融资的成功率和企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一、中小企业如何选择融资方式
中小企业有很多融资方式可供选择,而每种融资方式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也是不同的。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应充分考虑到企业所处的行业类型和不同的发展阶段对融资的需求。
(一)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类型选择融资方式
1. 高新科技中小企业。(1) 高新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高新科技中小企业主要包括在计算机、网络、通信、生物科技、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光电子与光机电一体化等16大类领域进行生产或提供服务的中小企业。高新科技中小企业一般具有以下特点:风险高、收益高、资金需求具有长期性、所需资金多、外部收益大。正是以上特点决定了高新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的特殊性。由于风险大,它很难像其他中小企业以普通融资方式筹集到资金。如银行贷款,这类贷款注重安全性, 一般回避高风险,且需要资产抵押担保。所以,从理论上来讲, 普通贷款并不是高新科技中小企业适合的融资方式。而通过发行股票的权益性融资,一般要求企业有几年的盈利记录, 而大多数高新科技中小企业并不满足。 因而高新科技中小企业不适合传统型的融资方式。(2) 高新科技中小企业适合创新性的融资方式。从表面上看,高新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受到许多限制, 但实际情况并不然。尽管采用传统融资方式很难,但并非所有的融资方式都不可行,最重要的一点是,高新科技中小企业与传统意义上的中小企业相比有一个很关键的优势——“概念优势”。 所谓概念优势,是指高新科技中小企业所占有的“高新科技”这个概念顺应了社会发展,容易受到具有冒险精神的风险投资家、风险投资基金青睐,甚至高新科技领域巨大的盈利前景也会吸引一些其他投资者。而且由于“高新科技”对于一个国家经济的重要性, 国家也会对这类企业给予充分的政策、法律,甚至是直接的资金支持。所以这类中小企业适合风险投资、买壳上市、融资租赁等创新型的融资方式。
2.传统中小企业。(1)传统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传统中小企业主要是指在农业、制造业、餐饮业、建筑业、医药业、商业和其他传统型非科技行业进行生产和提供服务的中小企业。与高新科技中小企业相比,传统中小企业具有如下特点:低风险、收益稳定、享受较少的政策优惠。基于以上特点,传统中小企业缺乏足够高的盈利前景, 很难获得风险投资,而且在资本市场上融资也较难。(2) 传统中小企业适合传统的融资方式。传统中小企业有其自身优势,由于其资产中有形资产占主体,市场成熟,产品需求稳定,风险相对较低,所以比较容易获得亲友的借款,以及利用银行贷款、商业信用等传统融资方式进行融资。
(二)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选择融资方式
中小企业发展周期可分为四个阶段:种子阶段、创业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不同的发展阶段对资金的需求有不同的特点,所以筹集资金的方式也应不同。
1. 种子阶段——内源融资为主。在这一阶段,中小企业主要从事研究开发工作,活动比较单一,组织结构十分松散。由于仅有产品构想,未见正式产品,所以很难确定产品在商业上、技术上的可行性,企业前景的不确定性较高。就整个财务情况看,企业处于亏损期。此时企业尚无正式销售渠道,没有销售收入,只有支出。企业处于“种子阶段”的失败率很高,大部分“种子”都被淘汰掉了。该阶段,由于企业技术不成熟、产品无市场、生产无规模、经营无经验,因而风险很高,敢于投资的机构和个人非常少, 企业取得风险投资的可能性很小。又由于这时产品市场不明确,生产也未正式开始,企业可供抵押的资产少之又少, 想要取得普通贷款也并非易事。因此,处于种子期的中小企业应首选内部权益融资,主要是自有资金,其余是民间借贷,此外企业还可以寻求政府创业基金的帮助。
融资方式的比较范文2
关键词:地方政府;融资模式;投资方式
文章编号:1003-4625(2011)03-0096-04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一、国外地方政府融资方式的比较
从国内外地方政府融资的渠道和方式来看,主要有财政拨款、债务性融资、资产(资源)融资和权益性融资等几大类融资方式(罗松山,2010)。王铁军(2006)将地方政府融资模式归纳为22种模式。目前情况看,国内外对银行借款、市政债券、项目融资三种融资模式的研究最为关注。
由于各国的金融体系不同,资本市场和信贷市场的发展侧重点与发育程度存在差异,各国基本都选择本国最流行的举债方式。在欧洲,银行借款是地方政府举债的主要资金来源,而美国、日本等则形成了以市政债券为主导的地方政府信贷市场(杨萍,2004;魏加宁,2010)。魏加宁(2010)指出,在银行借款占比较大的国家中,有的国家存在着专门的银行来负责为地方政府提供资金,而有些国家通常会有1-2家银行占据地方政府信贷举债市场的主导地位。赵慧和予斋文(2010)分析了银行借款方式的优缺点,认为银行借款程序相对简单,地方政府仅需要提供必要信息,但该方式成本较高,银行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有限,所以管理上会存在漏洞。毛腾飞(2006)指出,专业开发银行就是筹集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欧洲各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开发银行的资金来自合同性储蓄机构,而在日本,开发银行的资金来源则是邮政储蓄和部分养老金基金等。
市政债券融资方式目前是国内外研究的热点,大量文献集中讨论各国市政债券的优势、发行机制和运作方式。James Leigland(1997)指出利用市政债券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优势日益明显。Kenneth N.Daniels和Jayaraman Vijayakumar(2002)指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认识到市政债券是一种极吸引人的机制,能够满足他们的融资需求。Frank J.Fabozzi(2006)详细介绍了市政债券的投资者、类型和特点、信用风险、收益及其税收等。国内近些年对市政债券的研究颇为关注。在发展市政债券的重要性方面,潘英丽(1997)着重从我国资本市场的欠缺角度论述在我国建立市政债券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杨轶(2002)指出市场债券融资作为国际上基础设施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能为有巨大资金需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左伟和赵保国(2003)、董奋义和苗锋(2003)等都论述了地方政府债券融资的必要性,并从法律、偿债机制及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国外(尤其是美国和日本)市政债券的运行机制和运作方式一直是国内学者研究的重点。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课题组(2010)、王朝阳(2010)、徐瑞娥(2009)、宋立(2004)等的研究对美国和日本市政债券的分类、发行主体、担保关系、资金用途、监管等都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市政债券发展的成功经验对我国也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如张陆伟(2007)、钱怡君和计国忠(2004)介绍了波兰市政债券的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发行成本等机制。
项目融资方式是私营机构(民营经济)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并以项目资源的未来收益或资产转让价值收回私营机构的投资成本与合理利润,从而达到政府为地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融资的目的。项目融资方式包括BOT、BOOT、TOT、PPP、PFI、ABS等模式。国外对项目融资模式和风险管理的研究非常丰硕。如Peter和Nevitt(1997)、Tam(1999)、Ho(2001)、Nisangul(2002)将项目的实施风险粗略划分为:技术风险、金融风险和政治风险。Yeo和Tiong(2000)从投资者能否控制的角度,将项目风险大致分成可控制风险和不可控制风险。Nisansgul(2002)研究了较长特许权期间内BOT项目中存在的寻租行为和腐败现象带来的一系列风险。国内对BOT模式的理论研究比较成熟。如张水波(2000)等通过国内外BOT项目的案例分析,对在BOT中常见的担保进行详细的讨论。马力、常相全(2001)建立了BOT项目风险评价模型。罗顺梅(2002)分析了我国政府在BOT项目融资中的风险分担问题。在PPP模式方面的研究,如李秀辉和张世英(2002)介绍了PPP融资方式,并讨论了PPP模式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模型。陈柳钦(2005)对PPP模式的内涵、目标、运作思路和必要条件进行了阐述,并探讨了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中的适用性问题。黄佳(2007)、钟璐(2007)、惠静薇和安琦(2004)等介绍了ABS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及风险评价等。
除了以上介绍的融资方式外,股权融资、土地融资、资产证券化、跨国借贷等等都是地方政府融资的多无化渠道。
以上文献对国内外的地方融资渠道和方式进行了研究,就不同融资方式的特点和实施方式作了比较详尽的分析。地方政府融资方式非常繁多,从目前国内研究来看,还缺乏对其适应的经济条件和背景情境的分析和总结,对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地方政府融资方式的研究也较缺乏。相对于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我国的国情更为接近。他们在地方政府融资方式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也同样值得借鉴。所以需要从更系统更完备的角度进行综合集成研究,才能为适合我国特有国情(包括经济阶段、市场条件等)的地方政府融资方式选择和具体操作思路提供参考。
二、地方政府投资领域的发展及创新
从国际上看,政府投资一般限定在公益性事业和基础性产业,基本不进入竞争性产业,而且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其投资领域。杨中贤(1999)对比英国、法国、美国在经济起飞前、经济发展的第一到第四阶段的政府投资重点后得出结论:政府的投资结构首先从比较简单(技术要求和附加值都比较低)的产业部门开始,并以此向着技术要求高及复杂化和附加值高的产业转移,而且其规模和比重都在不断地增加。虽然各国经济起飞的时间不同,但是在产业结构的演进趋势上存在着一致性。孙茂颖和胡蓉(2007)提出,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政府的主要任务不同,政府投资调控作用的广度和深度就会不同。经济发展早期,政府的投资应主要用于对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各种基础设施和
能够带动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群。在经济发展中期,政府对基础设施、支柱产业等经济领域的投资比重下降,而且还会逐渐退出民间投资能够解决的支柱产业群的投资领域。到了经济成熟时期,政府投资的主要目的从促进经济增长转变为促进社会安定和实现社会公平,所以政府投资在此阶段侧重于社会公共领域。
以上研究显示了政府投资和私人投资的协同问题。长期以来,政府都被看做是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的唯一投资主体。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福利经济学家们认为,由于公共产品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通过市场方式提供公共用品实现排他是不可能的或者成本是高昂的,因此公关产品只能由政府提供。但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发展,政府作为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唯一的投资主体的理论支撑开始弱化。自20世纪60、70年代以来,一批主张经济自由的经济学家(如戈尔丁、科斯等人)纷纷从理论或经验方面论证了公共产品私人供给的可能性。世界银行的分析报告(1994,1998)也指出,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应“向以市场为基础的体制转变”。E.S.Saves(2002)指出,私人资本介入基础设施生产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合同承包、特许经营、补助和凭单。魏加宁等(2010)的报告指出,日本地方政府平台分为地方政府100%出自的“国有独资平台”和地方政府与民间资本共同出资的“国有参股平台”。由于民间资本的介入,两类地方政府平台的业务就有明显的区分。
国内学者在对西方理论学习的基础上,也探讨了基础设施投资主体的市场化问题。王辰(1998)指出应在公共物品理论的基础上,从盈利与非盈利角度来界定基础产业的投资主体。竞争性、盈利性的由民间投资主体提供,财政融资、政策性金融应注意面向非盈利性基础产业,同时应利用资本市场为基础产业融资。朱会冲、张燎(2003)指出应通过制度改革来调动社会资源投入到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崔国清(2009)和毛腾飞(2006)也认同将基础设施划分为非经营项目和经验项目然后采取不同的投资管理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公共事业民营化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但其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Millward和Parker(1983)的研究认为:没有系统的证据证明公共企业私营后状况一定能够得到改善,在外部环境不成熟的情况下,公营企业民营化后状况不仅不能够得到有效的改善,甚至可能出现恶化。因为对于公共服务的承包商来说,他所关注的是标的、是利润,而不是“对公共商品的广泛的道德关注”(STILL-MAN,1987)。实践也证明,民营化在改善和提高公关部门效率的同时,也自身了大量的腐败现象,使得民营化成为一种两难的选择(胡鞍钢,2001)。民营化已经成为推进公共事业改革的重要路径。西方学者也提出了民营化成功的关键因素,就是政府的强有力作用。只有一个好政府才能确保在政府规模和智能适度的前提下,由充足的能量提供法律、经济和集体物品生产的制度基础,以便使私营部门充分发挥潜力(MOE.R C,1987)。因此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基础设施民营化的前提条件、潜在风险、实施难点都要慎重考虑。
国内对发达国家地方政府的具体投资领域研究也积累了不少成果。王琳(2008)的研究显示,美国联邦政府与州和地方政府间是纵向的关系。联邦政府投资仅占国内政府投资的小部分,而州和地方政府才是美国政府投资的主角,是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主要承担者,为高速公路、医院等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提供了大量的投资。王克冰(2009)指出,德国联邦、州、镇三级政府区别投资性质划分各自投资范围:联邦政府主要负责一般的国道、高速公路和邮电等大型项目投资;州政府负责各州的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投资;市镇级政府主要负责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投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课题组(2010)分析了美国、日本、德国等国的市政债券的投资领域。
总体来看,国内外的研究均认为对于可经营的基础设施,可以通过公私合作的方式来实现供给,但对于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性质的基础设施,仍然应由政府供应为主。2010年5月,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鼓励民资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这为地方政府投资领域的改革有了新的发展契机。但从国内目前研究看,我国地方政府投资领域调整的动力机制――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变化、基础设施项目民营化的理论基础、潜在风险等等研究均不充分。还需要在研究国外地方政府投融资领域方面进一步挖掘,并应结合国外成功和失败案例对基础设施融资领域民营化的科学性、难点、风险等进一步总结。
三、地方政府负债管理模式的国际经验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是一国财政分级管理的重要内容。受各国政治体制、财政体制、资本市场与金融机构的完善程度、社会历史变迁等因素的影响,各国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也千差万别。
国外大量的文献讨论地方政府负债的监管。如Christopher(1990)认为地方政府或有负债应当纳入地方债务风险管理体系。Hana(1998,1999)从政府财政风险角度,对控制政府债务风险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控制财政风险的对策。Chris Clifton等(2006)通过研究对项目融资模式(PPP和PFI)的风险管理研究,认为提高公共服务项目未来收益是化解项目融资模式风险的有效办法。Elizabeth Currie(2002),Julie Froud(2003)提出地方政府应当在化解融资风险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另外还有大量的文献专门针对市政债券、银行借款等具体融资模式分析其成功实施的风险管理。
国内的研究,包括魏加宁(2010)总结出国外地方政府的4大债务监管模式:依靠金融市场纪律、依靠规则边或多边合作控制、依靠规则间接控制和上级政府的行政控制。而为了维持财政的健全性,确保偿还数额,中央或联邦政府在地方债风险管理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包括程序限制、规模控制、债券信用评级、风险预警、偿债准备金制度、债务保险、信息公开。财政部预算司(2008)年综述了国外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情况。包括举债权限与举债方式、债务管理模式、管理机构、硬预算约束、债务风险控制、透明度要求、纠错及风险化解机制和惩罚措施等作了综述。赵慧和予斋文(2010)总结出国外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模式:1,中央负有监管职责。无论是联邦制国家还是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都不同程度地承担了监管地方政府债务的职责。2,严格实习规模控制与风险预警。规模控制通常有需求控制与供给控制两种方式。风险预警是对债务规模超过一定指标值的预先警示。如英国政府规定全国债务余额应低于GDP的40%,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占GDP比重控制在4%以内。3,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如德国采取加强纵向约束和横向制衡,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还有些研究针对特定国家来研究。如徐瑞娥(2009)分析了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欧盟成员国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法。魏加宁(2010)报告中指出日本为控制地方政府平台的风险以及防范其背后的财政风险,采用了一整套财政健全化指标,包括早期健全化标准、财政重建标准和经营健全化标准。报告针对日本商业银行对国有参股平台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中国商业银行在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时,更多关注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而不是看有无变相担保。
以上文献为我国地方政府负债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方向。需要注意的是,国外地方政府债务多是以债券为主,因此其监管模式也集中在对政府债券的研究。由于我国《预算法》和《担保法》的限制,地方融资平台的资金渠道主要靠银行贷款,因此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管要从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考虑。金融风险又包括信贷总量风险、银行风险、债券风险。而且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比较复杂,不同区域、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融资平台的管理水平不尽相同。因此需要从国外地方政府负债管理模式中挖掘适合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经验。
四、小结
目前国内文献对地方政府融资模式(包括融资方式、投资领域和管理模式)进行了研究,但因为我国国情比较特殊,还需要针对我国发展情况挖掘国外地方政府融资模式的成功经验。目前的研究在以下几方面存在不足:
(一)对国外地方政府融资理论欠缺全面的分析
国内的研究多从公共品角度分析地方政府融资的必要性。但实际上,地方政府融资的理论分析框架比较广,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社会、公民,所以要更全面地进行理论解释。
(二)对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地方政府融资模式的分析较少
相对于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与我国的国情更为接近。他们在地方政府融资模式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也同样值得借鉴。
(三)对国外地方政府融资方式还欠缺系统的比较
国内研究主要关注市政债券,对银行借款和其他方式介绍不足,并且对各种融资方式的适用条件、风险监管等欠缺总结。
(四)对国外地方政府投资领域的发展和创新研究不足
国内文献多停留在介绍层面,对国外地方政府投资领域的发展和创新的动力机制――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研究不足。对基础设施民营化的理论基础、成功案例、风险等均缺乏分析。
(五)对国外地方政府负债风险的研究不足
国内文献大多停留在国外地方政府负债监管的介绍层面,尤其集中在政府债券。针对中国国情而需要的关于地方政府负债风险的形成机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以及不同区域、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监管研究不足,对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的考量不足。
(六)对国外地方政府的融资制度研究欠缺
融资方式的比较范文3
【关键词】上市公司 内源融资 外源融资 银行借款 股票融资 债券融资
一、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概述
我国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主要看能否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而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是保证现金流的重要方式,除日常经营积累下的资金以外,企业如果想扩大规模,则如何筹集资金便成为保证企业发展的关键。与非上市公司相比,上市公司在融资方式的选择更为灵活多样。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即公司内部融通的资金,它主要由留存收益和折旧构成。主要是指企业不断将自己的储蓄(主要包括留存盈利、折旧和定额负债)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方式向企业之外的其它经济主体筹集资金。外源融资的主要方式包括:银行借款、股票融资、债券融资等。
二、几种融资方式介绍
(一)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主要来源于企业的自有资金(包括未分配利润及留存收益等),上市公司在使用自有资金时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受外界的制约很小,且不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控制权;但内源融资的规模受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较大,且如果企业将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其他投资,而不对股东进行分配,则不利于吸引股利偏好型的投资者,又有可能影响到今后的外部融资。
(二)外源融资
外源融资方式主要包括:银行借款、股票融资、债券融资等,外源融资的优点是筹集到的资金规模较大,方式多样,可以满足资金短缺者对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当然外源融资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下面着重介绍下银行借款、股票融资及债券融资。
1.银行借款。向银行申请贷款是上市公司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银行借款融资的优点是筹资速度快,筹资费用低,但银行借款的规模较小、需要优质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且定期需要还本付息,当然银行借款的限制性条款比较多,制约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借款的用途,这些限制性条款的存在制约了企业对借款资金的使用。
2.股票融资。上市公司利用股市这个平台,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股票融资最大的优点是股票是同企业的存续期相始终的,因而通过股票融资,所筹资金不需要归还本金、偿还利息,仅仅偶尔分配下股利,但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情况而定,通过股票融资,一次筹资的金额较大,用款限制相对较松,因此股票融资是一种较好的融资方式,当然股票融资的缺点是筹划时间长,准入门槛高,需支付高额的中介费用。
3.债券融资。债券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的方式。债券融资是企业一种重要的筹资方式,其筹资范围广泛,筹资规模较大,但缺点是债券融资所筹集到的资金不是企业的资本金,需要定期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因此,如果企业经营不善,通过债券融资可能会增加企业破产的机会。
前述部分介绍了几种融资方式的优缺点,但为文字表述,不是很直观,下面利用表格对几种主要融资方式进行详细比较,有利于上市公司更直观的判断选择哪种融资方式:
三、影响上市公司融资方式选择的因素
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特别是采取外源融资方式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努力降低融资成本,规避融资风险。影响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司对资金的需要情况,如果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急迫,且金额不大,则可以选择内源融资或者向银行申请贷款;如果对资金的需求规模较大,则可以选择股票融资或债券融资。
二是参考国家的政策法规,如果国家对部分行业(如房地长业)要求较为严格,则该行业选择股票融资或者债券融资的难度将会较大,而内源融资或者银行借款将会是一个较好的方法。
三是充分考虑融资成本及融资风险,比如银行借款和债券融资虽然成本较低,但需要定期支付利息,到期返还本金等,公司如果经营不佳时可能导致财务危机甚至生存危机,而发行股票则没有这种风险,这也是上市公司融资时偏向于股权融资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是公司自身的举债能力,适当提高资产负债率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将资本投向更有发展前景的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使股东的财富实现最大化。
四、小结
通过对上述几种常用融资方式的分析比较,可以看出,几种融资方式各有利弊,上市公司在选择上述融资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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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式的比较范文4
明在诸多融资方式中,上市公司偏好IPO、增发、配股等股权融资方式。本文从融资成本、融资规模、融资风险等方面对上述融资方式进行比较,以期寻找影响上市公司融资方式选择的主要因素。
一、上市公司常用融资方式分类
公司融资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融资概念指的是公司资金的融入与融出,既包括资金的来源,也包括资金的运用。狭义的融资概念仅指公司资金的融入,具体是指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现状及资金的运用情况,通过一定的渠道,采用一定的方式来筹集资金的行为。
融资方式是公司获取资金的具体方式,按照不同的标准,融资方式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分类,本文依据研究的需要,将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按照融资过程中资金来源的不同方向,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公司在创办与运作的过程中不断将积累转化为投资,进行再生产的行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公司的内源融资是由初始投资形成的股本、折旧基金以及留存收益构成的。外源融资是公司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公司之外的经济主体筹集资金,包括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其中,上市公司常用的股权融资方式有首次公开发行(IPO)、增发、配股等,常用的债权融资方式有银行借款、普通公司债券融资以及可转换债券融资。
二、上市公司常用融资方式的特征
(一)内源融资。在西方国家,公司首选的融资方式是内源融资,这是因为内源融资本身具有的特点,使得内源融资在西方国家备受青睐。内源融资具有如下特征:第一,由于内源融资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上市公司在使用时具有很大的自主性,基本不受外部环境的影响,所以内源融资具有融资便利性的优点。第二,内源融资以权益资金为主,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者股息,不会给公司带来不能偿付的风险,融资风险低。第三,内源融资不需要直接向外支付资金使用费,节约了筹资费用。第四,内源融资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的积累,很大程度上受到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融资规模可能会受到比较大的限制。
(二)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公司向投资者筹集资金并赋予投资者以所有者或股东地位的一种融资方式,股票融资是公司筹集长期资金,进行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中增发、配股又是我国上市公司热衷的融资方式。股票融资的特征是:第一,企业的股票是同企业的存续期相始终的,因而通过股票融资,所筹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没有还本压力,用款限制相对较松。第二,一次筹资金额较大。第三,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利润分配政策而定。第四,能够提高上市公司的知名度,可为上市公司带来较大的宣传效应。第五,要以出让公司部分产权为代价,可能会分散公司的控制权。第六,在我国股票上市的门槛较高,并且要支付较高的信息披露成本。
(三)债权融资。举债经营是现代企业广泛采用的经营方式,适度的负债经营能够提高企业合理运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债权融资是与股权融资性质不同的融资方式,其特征为:第一,债权融资具有节税功能。债务利息从纳税前支付,可少交纳所得税。第二,债权融资具有财务杠杆效应。财务杠杆效应指的是企业在运用负债方式筹资时所产生的普通股每股收益变动率大于息税前利润变动率的现象。当息税前利润增长时,财务杠杆可能会给股东带来更大的利益;当息税前利润下降时,财务杠杆可能会给股东带来更大的损失。第三,由于债权融资所筹集的资金不是企业的资本金,债权人不能分享企业剩余利润,也没有企业经营管理的表决权,所以债权融资不会分散企业的控制权。第四,债权融资会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债权融资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需归还本金。企业为取得财务杠杆效益增大债务,必然增加利息费用,当企业经营不善时,负债融资过多会增加企业破产的机会。
1、银行借款。目前,向银行借款是上市公司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银行借款融资的特征:第一,筹资速度快,银行借款是企业与银行之间直接协商的结果,借款的手续比较简单,得到借款所花费的时间短,所以筹资速度比较快。第二,具有便利性。向银行申请借款时,企业可与银行直接交涉,有关的条件可以谈判确定,而在借款期间,如果情况发生了变化,也可与银行进行协商,修改借款的数量和条件,因此银行借款比较便利。第三,银行借款融资费用低、利息低,且利息还可享受所得税前扣除的好处,融资成本也相对较低。第四,借款数量有限,具有一定的风险。通过银行借款筹资,只能从银行筹措到一部分资金,借款的数量有限,而且银行借款的财务风险较大。第五,银行借款的限制性条款比较多,制约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借款的作用。为控制信用风险,银行通常对借款企业提出一些有助于保证贷款按时足额偿还的条件,比如银行为了保持借款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和偿还能力,而规定了借款企业流动资金的保持量;为了限制借款企业的现金外流,而对其支付现金股利和再购入股票的行为作了一定的限制;为了保持借款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能力,而规定借款企业不准在正常的情况下出售较多的资产等,这些限制性条款的存在制约了企业对借款资金的使用。
根据借款期限的长短,银行借款融资可分为短期借款融资和长期借款融资两大类。短期借款是企业为了解决生产经营活动对短期资本的需求而向银行申请借入的款项。短期借款融资具有筹资速度快、容易取得、资金的使用较为灵活、富有弹性、利率较低等特点。长期借款是指借入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借款,长期借款融资速度慢、不易取得,而且融资不富有弹性,虽然融资成本高,但融资风险较小。
2、普通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由公司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是上市公司债权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公司债券融资有如下特征:第一,公司债券是面向社会公众募集的资金,募集资金对象广泛,债权人分散,市场大,易于获得较大规模的资金。第二,通过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一般可以自由使用,不受债权人的具体限制;资金的稳定性较强,使用期限较长。第三,发行公司债券的限制条款较多,且融资的财务风险较高。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是西方国家一种广为流行的融资工具。我国于九十年代初期尝试运用可转换债券融资,目前可转换债券已成为上市公司一种常用的融资工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称可转债)是一种介于债券和股票之间,兼具债券和股票性质的混合性融资工具,它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时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部分或全部债权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公司债券,具有普通公司债券的一般特征,即需要定期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除此之外,可转换债券还具有自己的一些典型特征:第一,可转债具有债券和股票性质。由于可转债具有转换前属债券,转换后属股票的二阶段特征,那么对于投资者而言,转换前投资者是债权人,获得利息,转换后是股东,获得红利或资本收益。当股市低迷时,投资者可选择享受利息收益,而当股市看好时,投资者可选择享受红利或资本收益。这一特性,使得可转债备受投资者的欢迎,因此上市公司通过可转债融资能够顺利进行。第二,融资成本较低,风险较小。一方面由于可转债附有一定的转股权,因此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的利率,有时甚至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因而融资成本较低;另一方面可转债在到期之前可以转换成股票,可以将负债转换为权益,从而降低了公司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压力,减少了公司的财务风险。第三,可转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和、协调投资者、股东和管理者的利益冲突,从而优化资本结构。
三、上市公司常用融资方式比较
(一)融资成本。融资成本是指企业筹集和使用资金必须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用资费用和筹资费用,其中每一种融资方式又有各自不同的融资成本。一般情况下,各种主要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由低到高排列顺序为内源融资、银行融资、债券融资、股票融资。对可转债而言,由于可转债附有普通债券和银行借款没有的转股权,可转债的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债券和银行借款的利率,所以可转债的融资成本一般低于借款、普通公司债券。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各种融资方式资本成本从低到高的顺序是:内源融资、可转债、银行借款、普通债券、股票。
(二)融资规模。通过银行借款融资,往往受到银行信贷规模的控制,一次所筹集的资金量有限。而发行股票、债券、可转债,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虽然在法律上有一定的限制,但与银行借款相比一次可筹得较大规模的资金。
(三)融资风险。银行借款、债券属于债权性质的融资方式,所筹集资金到期必须还本付息,融资风险较大。可转债在到期之前能够转换成股票,将负债转换为权益,从而降低了公司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压力,与银行借款、普通公司债券相比,融资风险较小。而股票融资无到期还本付息的压力,在经营困难时也可不发放股利,融资风险更小。
(四)融资主体自由度。融资主体自由度是指融资主体受外界约束的程度,这里的约束包括法律、规章制度和体制等。在各种融资方式中,内源融资是公司的自有资金,受外界的约束程度最小。由于债务人存在借款不能按期归还的风险,所以债权性融资受债权人的约束较大,银行对银行借款融资规定了严格的约束条件,如抵押物的性态、企业流动资金保有量、募集资金投向等,而债券发行的契约书中往往也规定了一些限制条款。股权融资所筹集的资金,属公司的权益资本,虽受到股东“用脚投票”的制约,但与债权融资相比,对所募集的资金的支配程度更大。
(五)融资期限。股票融资所筹集的资金是企业的资本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由于银行一般不愿冒太大的风险,一般不愿出借巨额的长期借款,所以银行借款期限较短。而与银行借款相比,债券融资是面向社会公众募集的,还款期限相对较长。
(六)融资速度。通过银行借款融资手续比较简单,得到借款所花费的时间短,所以融资速度比较快。而股票、债券、可转债的发行受到严格的审批,手续复杂,融资速度比较慢。
融资方式的比较范文5
关键词:公立医院 融资方式 财务风险
公立医院是指政府举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医院,也就是国营医院、国家出钱办的医院。也可以理解成国立,医院分3个等级,一级是社区医院,二级是县级的医院,三级是市级的医院。始于2006年的新医改,强调医院的公益性质,将通过取消药品加成的方式逐步减轻病人负担。相对于医院本身来说,其收入主要包括医疗服务收入、药品差价收入和政府补贴收入,经过公立医院改革以后,就会少了药品收入,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财政资金补贴不能及时到位,医院就有可能陷入资金不足的境地,公立医院要想不断发展,就要谋求更多的融资渠道。
目前公立医院融资渠道大概分为以下几种
一、内部融资
主要是依靠医院自身发展积累起来的资金来进行融资,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内部融资由于不像债务融资那样需要支付利息,也不像股权融资那样面临着控制权分散的风险,因此是比较理想的一种融资方式,但是由于医院的自有资金往往有限,内部融资规模不会很大,很难满足医院发展所必须的资金支持,仅仅依靠内部融资发展壮大医院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内部融资只能作为医院筹集资金时的一种补充融资方式。
二、银行贷款
这是目前医院更新医疗设备、进行新病房楼建设投资首选的一种融资方式,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方式。外国政府贷款主要用于购买大型的医疗设备,有些外国政府为了鼓励医院购买他们国家的医疗设备,往往会给予医院很低的利率和很长的还款期限,因此如果医院资金短缺或者经营刚刚起步的话,可以考虑外国政府贷款的方式,不过外国政府贷款往往有很多条件限制,比如说需要政府担保,购买医疗设备的选择性较差,有些外国政府贷款限制购买别国的医疗设备等等。目前国内医院购买大型医疗设备大部分是通过国内商业银行的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具有贷款数额大、手续相对简单等特点,容易在短时间内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医院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确定相应的还款时间,不过银行贷款由于贷款数额较大,银行要求的利率往往较高,在医院投资的医疗设备变现能力不强或者医院整体效益不好的情况下,还要面临着还贷款的压力,这样会给医院带来很高的财务风险,因此只有有实力的大医院商业银行才愿意放贷。
三、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是财务管理中的概念,是指医院将所需要购买的医疗设备等投资意向告知金融租赁公司,由金融租赁公司负责购买医疗设备,然后出租给医院使用,医院只需要支付相应的租金即可,这种租赁方式对医院来说是一种比较理想的融资方式,医院不必花费大量的资金就能获得自身发展所必须的医疗设备等,只需按期支付相应的租金,这样医院就把设备报废毁损的风险转嫁给了具有中介性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减轻了医院的负担。但是这种杠杆租赁的缺点也是资金成本较高,因为金融租赁公司往往会规定比较高的租金来迅速收回成本,医院同样面临着到期不能偿付设备租金的风险。
四、股权融资
公立医院改革鼓励一部分社会资本通过入股的方式加入到医院中来,医院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特点吸收各种形态的社会资本,让社会资本参与到医院的经营中来,通过股票上市的方式吸收大量的资金用于自身的发展,这种筹资方式相对于银行贷款来说融资风险较小,因为股票融资没有定期付息的压力,是医院可以利用的永久资金,尤其是一些水平比较高、信誉比较好的医院更能够筹集到大量的股权资本。不过由于资本的逐利性,社会资本进入医疗行业必定要求有盈利,这就会跟公立医院的公立性质相违背,因此医院在考虑股权融资时一定要对医院的定位有清醒的认识,对股权融资的收益分配要有严格的规定,以防止公立医院的性质变质。
五、发行债券
同股权融资不同,公立医院同样可以通过向社会发行债券的方式来募集资本,公立医院由于有政府的担保,社会资本对公立医院发行的债券往往都比较看好,因此医院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融资,这种融资方式不用担心控制权会改变,也不需要担心公立医院的公立性质会不会改变,医院只需要定期支付债券利息即可,不过这种融资方式同银行贷款一样面临着到期不能偿付利息的风险。
以上是公立医院融资可以借鉴的一些融资方式,公立医院选择何种融资方式首先要和医院的发展政策相一致,必须符合医院的公立性质和国家政策的需要,其次要选择医院综合资本成本最低的融资方式,尽可能的减少医院的财务风险,这样才能有效的利用各种融资方式加快医院自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小万.医院融资机制分析与资本运营.中国医院管理杂志.2002.4
融资方式的比较范文6
关键词:高速公路;BOT融资方式;融资成本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高速公路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4年12月17日国务院在《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提出,我国要用30年的时间建成8.5万公里的高速公路网。在2005年2月交通部颁发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公路、水路交通发展目标》中进一步提出:到2010年底,高速公路里程将达到6.5万公里,到2020年底,高速公路里程将达到8.5万公里,总投资为1.2万亿元,可以看出高速公路的建设需要有庞大的资金作为支撑。我国现阶段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相对来说比较紧张,筹资将是“十一五”高速公路建设任务完成的关键。光靠财政或是交通规费等预算内外资金难以满足投资的需求,这就要求高速公路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融资活动。但是项目融资是一种有限追索或者是无追索性质的融资项目,公司需要承担着相当大的责任风险,用以保证项目债务资金偿还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依赖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为使项目公司的价值达到最大化,企业必须控制融资成本,使融资成本达到最低。
一、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过程中发生相关的费用,包括一些显性的成本,也包括一些隐性成本。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企业融资的机会成本、企业的风险成本、企业融资所支付的成本。
高速公路建设可用的融资模式一般有:项目融资、债券融资、ABS融资(即资产证券化融资)、TOT方式融资(即转让经营权方式融资)、BOT方式融资、股票融资。但不同融资模式其融资成本也就有所不同。下面简要介绍一下BOT方式融资。
二、BOT融资方式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也就是“建设-经营-转让”的意思。它是指政府和项目发起人签订特许权授让协议,使私营项目公司参与到国家项目(一般是指基础设施或是公共项目的开发与运营),然后由项目发起人组织成立的项目公司来承担高速公路的设计、建设、营运、维护及融资任务。并且有一个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在这个规定的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并且收取费用,用所取得的收入来清偿项目所产生的债务、弥补经营开支并且会获得预期的投资回报。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结束之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我们可以看出政府机构与私营项目公司之间就形成一种“伙伴关系”,并且在互利互惠、商业化及社会化的基础之上分配与项目计划和实施有关的资源、风险和利益。相对于传统的信誉融资、担保融资或是实务资产抵押融资来说,BOT方式融资则具有更大的风险,供款方只能对项目公司的股本资本进行追索。并且该借款不会在借款方的资产负债表当中显示出来,也不会影响其财产拥有或是原公司的信誉。因此,BOT方式融资又被称为是资产负债表外融资或是有限追索融资。
自我国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改革目标明确以来,公用基础设施企业运用BOT投融资模式在国内引起广泛注意和越来越多的实践操作。从总体上看,运用BOT融资方式具有以下优点:
(一)缓解了建设资金不足与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BOT方式融资利用外来的资金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了双赢并促进了社会经济的长期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央和地方都充分认识到交通运输的状况将会成为加快发展的瓶颈,建立健全的交通运输网络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随着交通运输等基础建设的不断增多,资金成为建设的最关键问题。目前,我国的交通建设资金来源比较的单一且非常紧张,而且交通基础设施的资金需求也比较大,在短期内经济效益比较低下,但是交通建设对于经济的持续发展来说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引进外来资金进行高速公路的建设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BOT融资方式的出现对于解决此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有助于我国交通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低下问题的解决。我国交通建设资金大体上是以国家投资为主,市场融资为辅这样一个状况,使得我国交通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比较低,并且工程的质量也很难得到有力的保障。BOT融资方式的引入就避开了这一问题,在BOT融资方式之下,交通建设的资金由公司自己筹集,工程项目的建设也由公司自行管理,完工之后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由项目公司经营,政府只是作为一个监督者和控制者这样一个角色,因此效率方面的问题也被解决。
(三)可以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在BOT融资方式之下,我方只是起监督和控制的作用,关于项目的筹资、建设管理以及较长一段时间的经营管理都是由外资方面进行负责,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的交由我方管理控制。在这个过程之中,外资方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将会被我方所汲取,这对于发展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四)对我国拓展引进外资渠道和调整所利用外资的结构具有有利的影响。基础建设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因此更多地吸引外资是必要的。目前,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有外商直接投资和借用国外贷款两种。BOT融资方式与这两种方式既有一定的联系,同时它又有其特殊性。虽然BOT融资方式在一定意义上与中外合作经营的企业类似,但是在与政府的关系或是资金的来源等方面都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别。BOT融资方式突破了利用外资的形式,为高速公路建设引进外资新增了一条途径。另外,BOT融资方式全部由外商解决,无需政府担保,也没有增加国家的外债,这既缓解了政府偿债的压力,同时又调整了利用外资的结构。
BOT融资方式虽然有以上优点,但是它也存在一些不足,其中较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融资成本过高。
BOT融资方式因为涉及面比较广,结构比较复杂,需要作大量有关风险的分担、税收结构及资产抵押等技术工作,并且贷款人可能要求附加保险而加大其支出,在项目融资过程中贷款人较之传统融资方式承受了较大的风险,因而贷款利率较高,这都使得BOT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较传统融资成本高。据统计,BOT融资方式利息成本一般要比同等条件公司的贷款利息高0.3%~1.5%,这与贷款银行在融资结构中承担的风险和对项目借款人的追索程度密切相关。
1994~1996年期间上海运用BOT融资方式引进外资的南浦大桥、杨浦大桥以及大浦隧道、沪嘉高速公路、徐浦大桥、沪宁高速公路上海段等项目中,我方均许诺给对方年固定回报率为12.5%~15%。如果人民币利率下降,中国企业的年平均报酬率、净利率等就会下降,所以实行这样固定的回报率就显得很不合理。如果我们对于BOT融资方式不够熟悉,对于人民币的利率变化估计不足,使得在使用BOT融资方式时银行利率处在较高的位置上,在此时向投资方许诺给予高额的固定回报,由此造成的风险很难规避,并出现融资成本过高的局面。
我们如果继续采用BOT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应该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通过缜密的财务计算,使谈判签约的各项条款能够更好地兼顾政府和投资方双方的利益,把过高的融资成本降下来。首先,由于人民币的利率比较低,如果采用BOT方式融资,建议尽量采用与人民币利率挂钩的浮动利率,而不是采用固定回报率方式。但是,为了保证外商合理的收益和调动其积极性,我们可以给予一个保证基数,比如4%~5%。与此同时,我们应该对现有大量的各地未到期的BOT合同项目进行梳理,就争议的解决方式和外方进行商讨。其次,有些项目通过测试,可以采用一次性还款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即从合同签约到现在,以固定的回报率进行计算和清理,所需要的美元可以向外国银团或是通过离岸的金融市场筹借到。当美元利率处于历史低谷时,我们可以在此时通过借款进行一次性还款,实现借低还高,一次性了断,对于我国企业或是政府都比较有利。第三,我们可以争取通过谈判,让外资的固定回报转作股权,如果我们用担保的方法给外商固定的回报,这显然对我方非常不利。如果能够让外方的投资转为股权的投资,我方将会减轻压力。当回报完全取决于经营的好坏,并且采用不保底、不封顶的时候,可以完全调动外资在经营以及管理技术上的积极性。第四,我们应该建立应对BOT融资方式的风险机制。一是要有远见的规避未来的风险,如政治风险、技术风险、融资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二是要在合同中尽量增加防范风险的相关条款;三是要建立与外方谈判的专业队伍,努力提高我方的谈判水平。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