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贫困学生的意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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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贫困学生的意义

资助贫困学生的意义范文1

[关键词]医学院校 贫困生 资助

[中图分类号] G467.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19-0142-03

随着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加上并轨制度的改革和偏远落后农村山区子女升学率的提高,高校内的贫困生也在与日俱增。“贫困生”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和高校关注的焦点,“奖、助、贷、勤、补、减”等资助体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家庭经济困难生完成学业。然而,在实施资助的过程中,医学院校在积极开展资助的同时,却忽视了资助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没有对资助所产生的效果进行事后追踪。作为一线资助工作人员,笔者结合医学院校的工作实际,对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当前医学院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2007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的意见》,目前医学院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内容有:1.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的贷款制度;2.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主的奖学金制度;3.以国家助学金为主的,以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为辅的助学制度;4.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他社会资助奖学金为补充的奖学金制度;5.逐步完善减免学费制度和绿色通道制度。这些制度很好地保证了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医学院校贫困生资助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生资格认定和等级认定存在误差

所谓贫困生,就是指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或支出有困难的学生。贫困生一般分为一般困难生、困难生和特别困难生。在医学院校内,贫困生资格认定和等级认定程序是:1.学生申请;2.学生出具乡镇市级民政部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证明;3.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4.学生日常生活消费等。结合以上条件,依据家庭状况、孤儿、烈士子女、父母残疾、年老多病、经济来源、自然灾害、单亲家庭、下岗职工和贫困地区等量化指标,结合班级评定小组评议,评定贫困生的等级。在现实操作中,很多因素很难具体量化,认定工作不好把握,存在误差,不受校方控制的贫困生证明很难把握其准确性。有现象表明:一些不贫困的学生手持贫困生证明,要求申请国家助学金;一些家庭确实贫困的学生,因多种原因,无法出具贫困生证明;还有一些贫困生,因自卑心理、攀比心理,不愿意表露自己家庭的真实情况,加上在资格和等级评定过程中,缺乏具体的量化指标,导致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未能得到及时资助,不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较好的学生得到了国家的资助。

(二)资助中出现“拜金主义”的现象

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而医学院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1000元,其差别太大,这种差异性,吸引了不少学生的眼球。他们认为,只要家庭经济困难,提出申请,就很容易获得;只要学习一般化,无挂科现象,次年依旧申请,就可以继续享受国家无偿资助;加上受资助的贫困生那种“等、靠、要”的依赖现象,更加刺激了他们。对于新入学的学生来说,申请的学生相对能反映出其家庭的真实情况,但到了二年级以后,这些学生很快意识到,国家对贫困生资助力度比较大,资助金额较高,而且是一种无偿资助,比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更实惠。在学生们中出现了“学习好的不如家庭困难的”这种“拜金主义”思想后,他们会利用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出具的证明难以验实这种情况,在班级评比时活动一下,拉一下关系,成为“假冒贫困生”,想方设法骗取国家资助。

(三)资助后的贫困生缺乏监控和反馈体系

贫困生得到国家和学校资助后,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不受影响。在辅导员们的引导和同学们互助下,他们能顺利完成各学期的课程学习,能积极参加院系文体活动,能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但仍然有部分贫困生在得到资助后,在学习上出现旷课、迟到、早退,甚至考试不及格的现象;生活上懒惰,不能积极面对生活,面对人生;交往方面闭关自守;活动方面出现消极的思想,无集体意识、奉献意识等。在他们心目中,国家资助他们是应该的,他们无需回报社会,他们凭借“家庭困难”这张令牌可以继续享受国家资助。造成此现象的原因,其一是学校资助中心没有制定要求系部和辅导员对资助后的贫困生的表现进行监控和反馈制度;其二是学校对资助后表现不好的贫困生缺乏相应的处理措施;其三是从事一线资助工作的人员无法开展资助后贫困生的处理和教育。

(四)贫困生的心理帮扶不够完善

贫困生是由于家境困难而获得资助的,这一家境状况往往对他们的性格和心理有很大的影响。一般来说,贫困生的自尊心都比较强,他们渴望得到同学和老师的尊重,渴望别人承认他们存在的社会价值,渴望得到学习、生活和工作带来的乐趣。在对贫困生进行认定和资助时,医学院校的辅导员和领导都能考虑到贫困生的心理,也能积极去引导、去帮扶,但仍有许多地方不够完善,这主要体现在:一是资助的贫困生比例较大,加上评定时诸多事务缠身,一线辅导员与贫困生的心理交流不够完善;二是对贫困生的思想上脱贫引导不够完善;三是开展自信自强的贫困生主题活动不够鲜明。

三、医学院校资助存在问题的优化对策

(一)完善医学院校贫困生资格认定和等级认定的机制

贫困生的资格认定和等级认定是医学院校资助工作的首要任务,其真实性直接影响到国家资助贫困生的意义所在。医学院校在完善制度方面应该考虑到以下几点:第一,就贫困生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而言,要建立追究制度,对情况较为严重的,要及时联系出具相关证明的部门和单位,杜绝虚假材料出现。[1]第二,建议地方资助中心对贫困生的认定要从中学时代开始实施,逐步发展为中学—大学一体化的贫困生认定体系。上大学后,学校根据中学的贫困生档案,以及地方民政证明等材料进行贫困生资格和等级认定,这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认定的准确性。第三,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诚信是做人之本,是个人成功的基石,是我国民族之魂,完善贫困生认定工作,必须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要求真务实,在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过程中人人讲诚信。

(二)完善和加强医学院校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和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力度

国家资助政策不是每位学生都熟悉的,受“拜金主义”思想侵蚀,一些同学只注重“钱”的概念,而忽视了国家提倡的教育平等的理念,在申请国家资助时,学生的诚信意识、爱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缺乏。因此,医学院校在实施国家资助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求一线辅导员对国家资助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解读活动,让学生们理解国家资助的内涵和现实意义;其次,开展主题鲜明的“爱心奉献”活动,让学生们感受爱的温暖和爱的伟大;第三,开展资助“诚信守信”、“诚信承诺”活动,让学生们体会诚信是一种美德,是高尚品质的体现;第四,开展社会品德活动,教育学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友善礼让的优良传统,培养学生为人处世的能力,让他们学会关爱别人,学会放弃视同资助别人;第五,开展对骗取国家资助的“非贫困生”进行良心拷问倡议,让他们慢慢地从思想上体会到国家资助的真谛。

(三)完善医学院校资助后的贫困生监控和反馈体系

实施国家资助的目的是确保贫困生大学生在校享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和谐社会和和谐校园的发展。[2]由于没有相应的监控和反馈体系,致使资助后的贫困生没有把得到的资助用于学习和生活,学习不努力,出现违规现象,违背了国家贫困生资助制度的初衷和意义。为了完善资助后的贫困生的监控和反馈体系,医学院校首先要建立学校举报体系,对那些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贫困生在生活中出现抽烟、酗酒、请客和违反校纪校规等情形的,如有举报经确实后,均取消其本学年的贫困生资格,且不得参加以后的国家资助申请。二是建立资助后贫困生承诺制度,让享受资助的学生有承诺内容的约束。三是建立系部考核反馈制度,为更好地帮助贫困生全面发展,系部应该从受资助的贫困生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方面进行考核和反馈,告诫他们国家资助的本意是为了让他们以更好的心态投入到学习和生活中,让他们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如有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违规现象可取消其享受资助的资格。

(四)完善医学院校贫困生的心理帮扶工作

贫困生由于其家庭经济困难,在学习、生活、工作和社交中,常常面临着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相对家庭富裕的学生来说,贫困生更容易产生心理障碍。[3]调查结果表明,贫困大学生在强迫症状、抑郁、焦虑、敌对、精神病性等因子上得分显著高于非贫困大学生,[4]因此学校和系部除了对贫困生进行经济上的资助外,更要注重对其精神上的辅导和心理上的帮扶。医学院校的学生学习任务重,学习科目多,学制长,因此医学院校更应该对资助的贫困生进行有效的心理关注和帮扶。首先,引导贫困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正确认识现实,引导贫困大学生学会“自我心理脱贫”,让他们懂得,“真正的贫困是缺乏知识,缺乏信息和获得信息的手段,懂得拥有知识和运用知识就是财富,并且是人类最宝贵的、永不枯竭的财富”等,做好贫困生自力更生的基础性工作。其次,辅导员应与贫困生建立不定期的沟通交流活动,多督促贫困生参加集体活动,帮助他们学会自我调适,克服自卑心理,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心态。第三,辅导员要建立贫困生心理变化档案,对心理问题较大的贫困生,要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帮助他们消除消极的心理,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第四,辅导员要充分利用海报、板报、征文比赛、班会主题等形式开展贫困生自信自强活动,引导他们培养自立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生存能力,积极疏通贫困生的负面情绪。[5]

医学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个复杂的系统过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它关系到国家资助政策执行和贯彻,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公平,关系到构建和谐校园和和谐社会的发展,作为一线的医学院校资助工作人员,笔者有责任、有义务发挥个人能动性,从实践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资助实施细则和体系,帮助真正的贫困生不仅得到国家经济上资助,而且得到精神上的资助,帮助他们早日脱贫,早日成才,早日回报社会。

[ 参 考 文 献 ]

[1] 姜洁.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文教资料,2011(29):181-183.

[2] 王广飞.在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中体现教育公平 [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11(5):114-119.

[3] 张晓松.刍议高校贫困生心理教育工作及其对策 [J].华章,2011(27):120.

资助贫困学生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贫困学生;德育;德育功能;思想政治工作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5 — 0128 — 02

作为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不仅具有扶困功能,而且具有德育功能。对于民办高校而言,学生资助工作切实有效的开展,不仅有助于将德育工作落到实处,而且对合理配置资助资源、促进学校自身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现阶段,民办高校必须围绕德育工作建立一套体现资助公正、公平性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地做好资助工作,真正发挥学生资助工作的德育功能,从而更有效地发挥资助资源的育人功效。

一、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德育价值

贫困学生与普通学生的唯一本质性、根本性的差别就在于经济状况的差别。要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德育功能,就是要通过确立科学合理的学生资助理念,在资助的目的中明确资助一方面是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以此对他们进行道德教育,从而发挥资助育人的功能。因此,在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中,要充分体现资助工作的德育价值,应当物质资助与精神帮扶并行,引导贫困学生坚定自立自强的信心,培养其自我开解、帮困的能力,引导其缓解压力、从而激发贫困学生拼搏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磨练其形成坚韧的品格。对于非受资助的学生来讲,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具有示范。虽然受资助的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是对于大多数同学来讲,资助工作在各个层面的实施和运行都能体现党、国家和社会的关怀,体现学校、老师、同学之间的关爱,从而有利于形成温暖的校园人际氛围。

二、民办高校贫困学生的特征

民办高校学生生活水平的差异度远高于公办高校。就学费和生活费而言,民办高校远高于公办高校。以2012年入学的会计学专业的学费为例,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每年学费11500元,齐齐哈尔大学每年学费2500元;部分学生家境优越,入学后高消费;而对于部分来自农村和小城镇家庭经济收入不高的贫困学生而言,在勉强缴纳了学费之后难以有更多的钱用于生活消费,巨大的生活质量反差导致了贫困学生产生自卑感,经济上的贫困已成为贫困学生心理上沉重的负担,使他们不能获得与其他学生公平发展的起点,在生活娱乐、交往、就业和考研等方面具有更大的压力,感觉自己前途渺茫,经常为生活和学习的事感到烦恼,经常感到心理压抑、恐惧和孤独,难以集中精力学习,常处于沮丧、抑郁的心理状态。在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有的贫困学生言语尖酸刻薄,经常挑剔学校和同学,将自己的交往圈子局限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对成绩好、经济好的学生产生强烈的嫉妒心理。有的贫困学生对自身的贫困处境和寒酸外表感到羞愧,认为自己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于是在行为表现上竭力掩盖自己的贫困状况。在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这一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女贫困大学生,她们在日常生活中节衣缩食,以此换来表面上的花枝招展:用苹果智能手机、日常消费出手阔绰,更有甚者故意做出一副凡事漠不关心,瞧不起别人的高傲姿态。用这种矫饰的表现来掩盖自己经济上贫困的反常举止,正好曝露其心理上的虚弱,害怕失败和被别人轻视,在事后往往会导致其更大的心理压力和痛苦。在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由于多数贫困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获得的发展机会较少,在文艺、体育、表达、人际交往等方面有所欠缺,更容易产生自我否定的情绪。当出现这种问题时,部分贫困学生容易把自己封闭起来,避免和周围的同学接触。这样一种态度导致他们和普通同学的差距进一步拉大,自卑心理进一步加重。经济上的贫困又促使贫困学生产生强烈的自尊心,渴望在各方面都得到极大的认可和尊重。这种自卑与自尊交错的心理往往使一些贫困学生产生虚荣攀比心理,不但不勤工助学、不愿接受资助,反而盲目消费、与他人攀比。这种虚荣攀比心理不仅直接影响着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而且将阻碍人格发展,使之渐渐远离群体生活和健康的成长之路。随着高校资助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部分贫困学生进入大学以后逐渐产生了“等、靠、要”的思想,对外界的援助产生了依赖心理。在依赖心理的影响下,一些贫困学生原有的自强、自立、勤俭、拼搏的品质慢慢消退,学习和生活也变得懒散起来。

因为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地处大城市,来自农村和小城镇的贫困学生中多数入学成绩高于来自城市的学生,但随着大学阶段学习模式的变化,这些学生渐渐失去学习上的优势,面临在新的坐标系统中自我的重新定位。同时,这些学生要适应大学生活,还要面临着如何城市化的过程,即对城市文化、生活习惯的适应。对来自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贫困学生而言,他们的社会不公心理就更强烈,经济上有相对剥夺感,因而对社会产生了持续的不平衡心理,对家庭和社会有所抱怨。

三、增强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德育功能的对策

(一)资助体系方面的对策

民办高校要树立“资助育人”的理念,不仅要从经济上帮助贫困学生,不仅使其衣食无忧、通过自身努力与外界资助,顺利完成学业,在毕业后更好融入社会,又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从思想上、精神上脱贫,促进贫困学生的健康成长。民办高校要通过树立教育均等、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理念来回答“为什么资助贫困学生”、“如何资助贫困学生”两大问题,使资助体系不断完善,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得到保障,提高资助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资助育人效率。基于资助效率与资助公平均衡考虑,长春大学旅游学院以贫困学生的发展和资助体系的发展为资助目标,确保每一位贫困学生在学校“生活有保障,学习有动力,发展有平台”。

在资助对象的认定过程中,民办高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往的资助对象评选中往往更多的是只强调认定贫困学生,由辅导员凭印象确定,评选过程简单化,评选结果不令人满意,该资助的没有得到资助,不能资助的又得到了资助。从而使许多人对资助对象的评选工作表示怀疑,相应地也产生了两个消极结果:一是受资助的贫困学生得到了资助后忘记了党和政府的关照和温暖,自认为是应该的,于是在学习和表现上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同学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二是没有得到资助的学生认为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不够实事求是,在认定过程中存在着弄虚作假,拉关系走后门的情况,从而产生对资助工作的反感情绪,个别学生敌视辅导员和受资助的贫困学生。为了使资助产生良好的效果,要求辅导员必须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杜绝辅导员在贫困学生认定过程中出现徇私、吃、请、拿等不良现象。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惩戒和处罚力度,对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源分配方案和名单及时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和干部、教师的监督。要畅通学生申诉渠道,保证学生的合法权利。

为了使资助产生良好效果,必须重视在贫困学生认定中的德育内容。要在认定工作开展前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让广大学生了解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认定程序、认定方法和认定标准,让广大学生积极监督贫困学生评定过程,加强诚信管理,明确虚假申请贫困资助的后果,为公平、公正、合理认定贫困学生提供了保障。学生工作部(处)、各系党总支书记和辅导员要随时观察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对违反校纪校规、弄虚作假和铺张浪费的贫困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受资助的贫困学生提出适当的义务和责任,改变以往的“免费午餐”式的资助。

(二)贫困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对策

辅导员工作在学生工作的第一线,最能把握学生的心理,最能了解学生的需求,最能贴近学生的情感,辅导员应就贫困学生所表述的情况对其进行世界观、人生观教育, 让其懂得这些资助都是党和政府对贫困学生的特别关心和爱护;特别要教育学生珍惜来之不易的受教育机会,然后提出解决困难的具体途径和方法,让贫困学生懂得人生旅途中的磨难是在所难免的,人生就是一个不断战胜困难的过程,使贫困学生能正确地面对大学阶段的经济困难,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学生活。

资助贫困学生的意义范文3

一、当前民办高中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学生资助工作缺乏应有的认识

当前,造成民办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很多民办高中的管理者对学生资助工作缺乏应有的认识,甚至对学生资助工作漠不关心,而将更多的注意力和关注点放在了升学率的提高上,放在了生源的扩招上,放在了学校硬件设施建设上了。这就导致大量的资金、精力和资源都放在了如何扩大招生规模上,而对学生资助工作则缺乏有效的认识,忽视了对学生的日常管理,没有将精力和资源放在对于贫困学生具体情况的调查上,没有放在资金的争取和政策的制定上。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很多贫困学生无法继续自己的学业,甚至有很多学生因为贫困辍学,造成了教育发展的不均衡。

2.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目前,困扰民办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大部分民办高中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尤其缺乏教育部门的专项资金支持。应该看到的是,由于民办高中属于民间办学的范畴,在学生资助方面获取政府职能部门的资金支持十分有限,对待民办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还存在一定空白,在监管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死角,这就造成民办高中在学生资助工作上存在力不从心的问题。由于民办高中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学费和相关费用,资金的运作空间有限,很难拿出一定的资金专门进行学生资助,客观上也严重影响了民办高中的学生资助工作。

3.缺乏科学有效的救助机制

目前,不少民办高中的学生资助工作处于一种自发的、无组织的现象,对于贫困生的基本情况缺乏深入的了解,没有对学生需要资助的情况进行深入的探讨,缺乏科学有效的救助体系,这种救助也缺乏长期性和持久性。同时,由于高中学生的学习任务比较重,加之高中生还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在高校中常用的勤工俭学等资助方式也不能在高中阶段很好地开展,这就使民办高中学生资助的造血能力差,缺乏长期的持续性。

4.缺乏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当前,很多民办高中对学生资助工作存在忽视的现象,也就没有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大力的宣传和引导,客观上造成了社会各界对贫困学生的生活状态缺乏真正的了解,很多慈善机构和爱心人士无法第一时间了解贫困学生的真实状况,也无法与贫困学生进行有效的沟通,无法将自己的爱心第一时间传递出去。同时,由于民办高中缺乏有效的救助机制,即使很多爱心人士愿意资助学生,却苦于无法与学生进行直接联系,也就无法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形势和广泛关注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民办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对策

1.要切实提高民办高中对于学生资助工作的认识

作为民办高中的管理者来讲,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学生资助工作是对贫困学生个人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帮助,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必要途径,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渠道。一要切实提高认识,要将学生资助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有主要领导负责专门的组织机构,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专门的研究和管理,定期进行调度和指导。二要对贫困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调查,要在学校范围内努力构建资助贫困学生的良好氛围,使贫困学生能够得到格外的关爱。

2.要努力拓宽学生资助资金的来源和渠道

针对目前困扰民办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资金问题,高中管理者一定要开动脑筋,拓宽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学生资助工作的专项资金。一是要努力争取教育职能部门的专项资金。要积极地与教育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争取专项的资金和政策,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陈述学生资助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努力为学生资助工作拓宽资金来源。二是要努力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要加大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力度,要通过电视媒体、报纸、网络等方式和渠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贫困学生的实际困难和真实的生活状态,与一些爱心企业和部门建立长期的帮扶联系,努力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3.要努力构建民办高中学生资助工作长效机制

需要看到的是,学生资助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要想优化学生资助工作的效果,就必须要努力构建学生资助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对贫困学生进行有效的摸底调查,对学生的实际困难做到了如指掌,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库,以便与社会爱心人士进行有效的对接。二是要对学生的资助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要及时对学生的资助情况进行监管,对新增加的贫困学生要及时进行登记,对已经毕业的学生要进行资料的更新,确保贫困学生的资料都是动态真实的。三是对学生资助的专项资金进行科学的管理。要对每笔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并对资金的结余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避免挪用挤占等现象的发生。

资助贫困学生的意义范文4

关键词: 高职院校 贫困生 资助对策

一、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现状及成因分析

目前,我院在校全日制学生3804名,每年新生开学,学院组织学生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院在此基础上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通过班级民主评议、系部认定小组进行审核、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认证三个层次的把关,最后获得学院认证的贫困生有1466名,占学生总数的38.54%。在认定的贫困生中,分一般困难学生和特别困难学生,调查中,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有463名,占学生总数的12.17%。调查分析表明,有72.8%的贫困学生来自农村,42.3%的学生来自体弱多病的家庭,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的占32.4%,欠债的家庭占32.4%,家庭中有2个或2个以上子女同时读书的占31.6%。这些情况表明,贫困生多来自农村、边远和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居民中下岗人员的增加,使部分城镇家庭的大学生也面临交不起学费和没有生活费的困扰;家庭成员多,子女同时读书,家庭遇到变故,家庭成员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是大学生成为贫困生的又一主要原因。

二、我院贫困生受资助情况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奖补情况。2011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奖补政府专项资金384.3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分三等,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学生共1101名,占贫困生总数75.10%。36名同学申请并成功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6000元,占贫困生的比例3.01%。学校提供贫困生勤工俭学岗位150个,一年发放资金14.84元。

2.获得社会企业、团体资助情况。我院广泛联系社会企业、团体,吸纳资金,资助贫困生。2011年,获得湘潭盘龙布市党支部爱心款12000元,给予12名同学资助;获得湘潭市邵阳商会爱心款6000元,给予3名同学资助;获得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爱心助学金9000元,给予9名同学资助;获得社会个人捐助12000元,给予6人资助。累积获得捐助39000元,给予30人贫困生资助。

3.获得学院教师党员帮扶情况。我院开展了“一对一”党员帮扶活动,即一名党员接对一名贫困学生给予经济、生活和心理帮助,2011年学院党员给54名贫困生给予了经济帮助,帮助金额32400元。

4.获得学院“爱心传承基金会”和“壹援基金会”的帮扶情况。“爱心传承基金会”是学院2010年5月成立,是毕业生离开母校之际,承诺在毕业后三到五年之内将自己工资的一部分资助给母校的特困生而建立的基金会。成立一年多,共募集校友资金近16000元,2011年给予了35名贫困生资助,发放资金11000元。“壹援基金会”于2009年10月成立,是在全院学生中提倡每人每月节约一元零花钱,以少聚多,用以资助贫困生而建立的基金会。主要用于给特困生,特别是家庭突然遭遇变的学生给予及时的资助。目前已累计爱心款24298.4元,给予了33名贫困生及时资助,资助资金10300元。

三、解决贫困生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进一步完善“六位一体”的贫困生助学体系。所谓“六位一体”就是奖(奖学金)、贷(贷学金)、助(助学金)、免(减免学杂费)、补(特殊困难补助)、勤(勤工助学)六种资助形式相结合使用,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各有侧重,互相弥补。

2.尽快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我国人口多、经济欠发达,单纯依靠国家解决贫困问题显得力不从心,而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建立和完善贷学金制度,助学贷款制度是解决高校贫困生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目前,由于学生个人诚信体系建立还不够健全,出现了银行部分贷款不能按时归还,增加了银行贷款的风险,出现了部分银行不愿意给在校贫困生助学贷款的现象。学校、银行要本着构建和谐社会,全社会育人的大目标,加强对学生诚信教育,从制度、管理入手,完善制度,使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取得实效。

3.建立在校家庭贫困学生的扶助基金。在政府与学校积极发挥主渠道资助的同时,要主动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的联系,争取社会多方热情支持,动员社会团体及个人积极捐资助学,建立通畅的社会捐资渠道,设立各种扶贫助学基金。根据各高校的贫困生状况,公平合理地进行资金的再分配,从客观上把握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

4.拓宽贫困生的勤工助学渠道,让自强自立成为当代大学生的自觉意识和行动。通过校内外的广泛联系,开展多形式的勤工俭学方式,既可提高贫困生的收入,又可培养学生劳动光荣的观念,充分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进入社会企业单位参加社会生产实践,扩大勤工俭学活动面,让他们更多地了解社会,增长见识,培养人际交往能力。

5.在经济上给予贫困生关怀的同时,社会和学校必须重视贫困生的思想和心理教育,关注他们的精神世界。建立和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体系,帮助贫困生缓解心理冲突,克服自卑、孤僻、焦虑等不良心理影响,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增强心理承受能力,使身心得到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加强班级、宿舍的整体建设,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让贫困生感受到社会、学校和集体的温暖,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深切体会到社会的支持。引导贫困生发奋学习,锻炼自我,引导他们从思想上脱贫,培养自尊、自爱、自理、自强的精神,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从而增强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使他们在自助自爱的环境中健康地学习、生活和成长。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2007,05.

资助贫困学生的意义范文5

评审室里,来自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多所高校的9名专家落座,进门时还有说有笑相互打着招呼,落座后立刻表情凝重,认真审阅着申报天津农商银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材料,他们的任务是从已通过各高校复审的50多份材料里筛选出10份。评审过程中,教授们相互之间时常争得面红耳赤,争执不下就投票决定,有时一个学生要接受七八轮的“投票审判”。最终脱颖而出的,便是天津市高校中分别成功获得天津农商银行1万元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的10名“幸运儿”。

这是天津教育发展基金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讲述的他亲身经历的一幕。作为金融行业在天津公益基金会设立的专项基金中额度最高、奖励和资助力度最大的基金,天津农商银行致力于帮助贫困学生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科学的评判规则、公开的评选过程,都体现着天津农商银行对慈善事业的严谨与执着。

缘起:只为一份恩情

时间指向2006年6月,当时正值天津农信社改制为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天津农商银行的前身)一周年。用天津农商行领导的话说,作为一家土生土长的农村金融机构,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的诞生和发展始终离不开农民兄弟的支持。要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必须从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入手,因此,该行决定将用于庆典的资金拿来资助贫困大学生。

当即,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拿出50万元捐给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资助来自全国农村贫困地区在天津高校就学的大学生,同时又筹集了1000万元资金为农民子弟设立“帮困助学专项基金”,用每年的投资收益来持续资助来自全国各地贫困家庭在天津读书的大学生。

一周年行庆,时光之于彼时的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是农信社改制为农合行一年后的奋斗与成长,而青春之于寒门学子,却是一段足以改变命运的岁月征程。采访中,记者听到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曾经有一名受到资助的在津甘肃籍学生,老家十分贫困,父亲患有重病,母亲一个人拉扯着几个弟妹。三年来他因为不舍得花往返火车费,没回过一次家。天津农村合作银行1000元的助学款让他实现了自己简单却是奢求的愿望:三年,终于能回家过年了!

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人感慨地说:“2006年的1000元足够一个大学生两个月的生活费了,那时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的助学金在整个天津影响力是非常大的。你也许不能真实地感受到自己的善举能够给他人带来什么,但对方一定能够感受到你的关心与爱护,这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恩情。”

这种恩情,是天津农商银行对农民兄弟的感恩,又转化为贫困学生们对社会的感恩,为社会注入正能量。

传承:将公益进行到底

天津农商银行的一颗感恩回馈之心,为寒门学子的青春描绘出更加绮丽的色彩――不自卑、不张扬,却饱含着青春的无悔与奋进。更加可贵的是,天津农商银行将感恩农民、回馈社会的理念转换成一种企业追求,不断将公益基金的金额和受众扩大,向更多奋斗着的青春速递爱的礼包。

2010年8月,改制成立股份制商业银行伊始,天津农商银行再次增资1000万元,设立基金规模达2000万元的“天津农商银行助学专项基金”,在资助贫困大学生的同时,对本市部分高校中来自全国农村地区的品学兼优大学生进行奖励。

2013年6月,天津农商银行成立三周年前夕,天津农商银行再次增资2000万元,与此前的基金合并成立总额4000万元、为期十年的天津农商银行“兴农助教专项基金”,将每年的收益――预期约260万元全部用于助学、奖学。在以往资助、奖励对象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对长期奋战在农村地区的优秀教师和本地的家庭贫困但高考成绩优秀学生的奖励。

从时间的角度来看,天津农商银行的助学基金发生了三个主要变化:一是资助对象由纯贫困学生转变为贫困学生、创新创业优秀大学生、农村优秀教师及高考优秀学生;二是资助本金由1000万元扩展到4000万元,每年资助金额达到260万元;三是基金设立时间由不定期到十年定期,给受益人更加持续的关注。

变化背后,始终不变的是天津农商银行将公益事业进行到底的信心和决心。天津农商银行的资金支持与莘莘学子奋进的力量融合,碰撞成一曲“最美和声”,琴瑟之间协奏着青年学子的不悔青春。

解密:基金运作规范有序

“兴农助教专项基金”的运作逐步规范,不但形成了规模,而且完善了运作模式。那么,基金是如何运作的,收益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按照约定,4000万资金的所有权归属仍为天津农商银行,资金运作收益的使用由双方共同商定,而天津市教委作为政府教育事业主管部门负责遴选出符合基金资助和奖励条件的对象。具体来讲,天津农商银行与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出资协议》,协议约定天津农商银行在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兴农助教专项基金”,该基金在教育基金会建立专户,单独列账。基金成立后,教育基金会又与天津农商银行签订《资金管理托管协议》,反过来委托天津农商银行进行投资运作,主要用于定期存款、银行理财等低风险投资,收益全部用于约定的支教活动。

专项基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和运作,并严格遵守《基金会管理条例》,制定《天津农商银行“兴农助教”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方式等。

资助贫困学生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贫困生 认定 食堂用餐消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对贫困生的定义都没有歧义。但是由于缺乏具体、科学、可操作的认定标准和依据,如何认定贫困生,对于不同程度的贫困生确定什么样的资助等级,这是高校学生管理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普遍难题。本文分析了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的方法及其缺陷,提出了基于高校食堂用餐消费的贫困生的认定模式。

一、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

不同的学校,认定贫困生的方法不同,同一学校不同院系,也不尽一致。尽管如此,纵观各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方法,却也不乏共同之处:一是家庭经济贫困证明。贫困证明是各高校评定贫困生的重要依据之一,需学生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证明,然后到当地乡镇加盖公章,最后加盖当地县或区民政局公章。二是通过学生干部或全体同学调查了解提交了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同学的家庭经济状况、在校期间的服装费用、餐饮费用、通讯费用、交通费用、辅导班及考试费用、电子产品消费等日常消费,初步确定其贫困程度与等级。三是通过从事学生工作的老师(主要是辅导员)的观察了解。辅导员根据贫困证明与学生的意见,结合自己的观察了解,最后敲定各个学生的贫困等级进而进行相关资助。

二、贫困大学生认定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贫困生认定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在实践过程中很难把握,认定贫困生时各高校深感力不从心,难以取舍。

1.尴尬的贫困证明

贫困证明是各高校认定贫困生的重要依据之一,一纸证明需经过村、乡、县三级部门的认可、审批方才有效,要求不可谓不高,防范不可谓不严。然而,在贫困生认定的实际操作中,贫困证明处于一种极为尴尬的境地。由于当前诚信的普遍缺失,加上费用又无需地方掏腰包,开具虚假贫困证明缺乏责任追究制,那些开具证明的有关部门把关不严,随意性大,顺手作人情,证明随便开,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的权威性与有效性就大打折扣了。另外,高校贫困生人数众多,据权威统计,目前全国大学生中贫困生比例已30%,特困生的比例为10%~15%,共有300万贫困生。他们又来自全国各地,对贫困证明中涉及的家庭人员职业、经济收入等状况各高校自身根本没有财力、时间与精力去逐一走访调查核实,一纸贫困证明究竟有多少“含金量”,谁也说不明白。一些家庭背景好,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开一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探囊取物,非常容易;相反,不少边远山区的真正困难学生想开一张困难证明则绝非易事。每逢评定助学金、奖学金之际,笔者时常听非贫困学生说:“老师,申请助学金要证明?传真可以不?我明天就给你传过来。”也有一些家庭极为困难的学生却没有提供贫困证明,究其原因,乃嫌开贫困证明需走州过府去县区民政局盖章太麻烦,更怕历尽千辛万苦弄来的贫困证明交到学校后又得不到助学金、奖学金,白白损失了几十元路费。

依据无权威性与有效性保障的贫困证明认定资助贫困生,引起公众尴尬及至莫名惊诧也就不足为怪了。2007年闹得全国上下一片沸腾的城管局副局长之女以贫困生身份受到资助一事就是以贫困证明为依据的贫困生认定资助体系结出的恶果。湖北襄樊某学生其父亲乃区城管局堂堂副局长,母亲也有工作,本为中等收入家庭的双职工子女却以贫困生身份受到资助,主要原因是其出示的贫困证明上赫然写着“母亲月收入200元,父亲月收入400元,家庭月总收入600元,夫妻下岗无住房……生活较困难。”另有浙江某高校一贫困生的家长开宝马车,北京某高校宏志班招收的贫困生中有政府部门领导的子女,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2.日常消费状况难以界定,同学老师的感觉不可靠

高校在贫困生认定中,除了参考贫困证明外,另一个重要的依据是同学、老师平时对贫困学生的观察了解。往往根据学生的衣着打扮、是否拥有手机、MP3、MP4、电脑等电子产品等日常消费状况确定,这无疑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贫困生的消费标准到底是什么,恐怕又没有谁能给个公断。如果仅仅依据其衣着是否寒碜、是否使用手机、电脑来认定贫困生,那未免过于简单化了。有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但不乏好心的邻居、亲友赠送些款式较为新颖、质地较为精良、时尚也算潮流的旧服装;有些贫困生可能是班委会、院系团委、学生会或学生社团的干部,必须有一个便捷的通讯方式才能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还有些贫困生因做家教、勤工俭学,手机之类的通讯工具自不可少。另外,相关计算机专业或爱好计算机的学生因学习需要拥有电脑也在情理之中。2007~2008学年度贫困生认定资助时,我系原计划不考虑拥有电脑的学生,为慎重起见,我们将递交了困难证明且有电脑的学生喊到办公室,一一谈话了解家庭情况,其中某女生一说起她家姐妹俩上大学,父亲患病无钱医治的窘境时不禁泪流满面,哽咽不已,原来她的电脑是一位亲戚送的,亲戚嫌这台电脑购置时间过久,配置低,速度慢而淘汰了。因此,贫困生认定不能以貌取人,想从一个学生的日常消费来确定学生的贫困情况,存在很多困难,也不足以完全证明,同学老师们的观察难免失准。有些高校为确保贫困生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让全班同学投票选举认定贫困生。这种看似公平民主的方法,是否能得到理想的效果呢?虽说“群众的眼睛是明亮的”,但谁也无法排除小集团主义,不少学生只会投自己“圈子”里的人,一些性格比较内向的贫困生往往会被忽视,用这种公平的形式所得到的结果也不容乐观。

贫困的原因一般为父母务农或下岗、家庭人员患病、兄弟姐妹多、家居边远贫困地区、单亲家庭等等,都是用模糊语言表述的,缺乏可比性,如“父母务农,弟读高中”,“父母下岗,低保”,“父母离异,随祖父母生活”,“父母务农,妹残疾”……诸如此类的情况,凭贫困证明也好,凭老师同学的感觉也罢,很难说谁比谁更贫困。有些家庭并不贫困的学生,看到贫困生能享受助学金、奖学金等诸多实惠,也想趁机搭个“便车”,导致了认定的贫困生鱼龙混杂,真假不辨,“李鬼”难除。

3.侵害学生隐私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则各有不幸:有的父母亡故,有的父母下岗,有的父母离异,有的父母残疾,有的亲人正在服刑,而有的贫困生本人是残疾。这些情况,虽不一定属于隐私,但也并不是每个受助者都愿意被公之于众的。不少高校在认定贫困生时忽视了对贫困生个人隐私的保护,为判别真假贫困生与分清贫困程度,以彰显公平、公正、公开为由,大张旗鼓,有的让家庭贫困的同学站到台上,声泪俱下地介绍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然后由同学投票;有的将贫困生的家庭状况、家庭隐私一起张榜公示或网上公示,把贫困生的各种不幸也广泛地传播出去了。于是在他们接受贫困身份认定时,无形当中早已被烙下了“贫困”的印痕,侵害了学生的隐私,“救了大学生的贫,伤了大学生的心”。因此不少贫困生将此视为畏途,宁愿忍饥挨饿,也不愿申请认定资助。

三、基于校园卡食堂用餐的认定方式

生源地贫困证明“失效”,老师同学的感觉不可靠,传统的高校贫困生认定方式如何走出困境?笔者认为,基于高校食堂用餐消费来认定贫困生不失为上策。中国科技大学从2004年开始根据学生每月在校内食堂用餐消费情况来认定贫困生及贫困等级,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值得借鉴与推广。学校在“一卡通”网络系统中设定学生消费情况预警线,按月对学生在校内用餐情况进行统计,如果有学生每月在校内食堂用餐60次以上、消费总额在150元以下,“一卡通”系统就会自动生成数据库。这时候,学生处便主动核实情况并在其“一卡通”账户中按月存入补助,无须学生申请,也无须签字。这种将经济资助与情感体谅、人格尊重“捆绑”起来,润物细无声的低调做法确实为贫困生认定资助机制探索出了一条令人耳目一新的新路子。

通过跟踪学生校园卡食堂用餐情况进行贫困生认定,不但简便易行,而且客观公正。因为贫困生出身贫寒之家,过早地领略了生活的艰辛,体谅父母的难处,牙缝里省吃,裤带上省穿,处处精打细算,不乱花一分钱。贫困生基本在学校食堂就餐,不去校外各种饮食店吃饭,因为相比之下,毕竟学校食堂的价格更便宜些。他们的食谱基本是:早餐吃馒头、稀饭,一碗面条、一杯牛奶绝对是极为奢侈的东西;午餐与晚餐则是一份米饭外带一个素菜,每隔一两个星期左右才改善一下,吃一次荤菜,根本不敢去食堂吃炒菜。午饭、晚饭的开支一般都在两元左右,早饭则不超过1元,一个月只有150元左右甚至更低的伙食费。非贫困生的食谱则迥然不同,早餐为面条或牛奶加面包,中餐、晚餐则是除米饭外,一餐要买几个晕菜、几个素菜,或频频在学校食堂吃小炒,或穿梭于校外灯红酒绿的饮食店,一个月的伙食费少说也要四、五百元钱。贫困生可以以馒头稀饭为主食,可以仅凭一份青菜汤下饭,这对于非贫困生来说是无法忍受的。贫困生与非贫困生在高校食堂的用餐消费额泾渭分明,以此来认定资助贫困生最为准确。

诚然,由于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艰巨性与复杂性,“隐形资助”也不可能完美无缺,少数不在食堂用餐的贫困生就是它的“盲区”,但这不能成为我们否定“隐形资助”的理由。在“隐形资助”的基础上,辅之以老师、同学的观察了解,可杜绝贫困生“李鬼”,确保真正贫困学生能够得到有效的资助。

参考文献

[1]张友民.高校贫困学生群体的饮食服务工作[J].黑龙江生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3):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