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资金保障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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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资金保障措施

加强资金保障措施范文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组织实施与检查验收工作。县水务局组织实施基本口粮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县扶贫办组织实施生态移民建设工程;县林业局组织实施高产油茶林基地、毛竹低改、果业基地等后续产业工程及补植补造工程;县农业局组织实施基本口粮田土壤改良工程、露地蔬菜、瓜果、大棚蔬菜、中药材等后续产业建设工程。各乡(镇)要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全面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

(二)、保障措施

(1)、制度保障措施。制定和完善项目资金、物质和技术规范等日常管理制度,形成项目申报、组织、实施、验收、评价的全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法人制,强化验收程序,确保实现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推行项目公示制度,将国家政策、补助标准、建设内容等纳入项目实施区域的村务公开内容,增强项目运作的透明度,确保退耕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广大群众参与项目管理和建设的积极性。坚持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逐乡、逐村抓落实,确保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工程顺利推进。

(2)、工程措施

1、基本口粮田建设

针对影响我县退耕还林村现有耕地肥力因素,拟采取增施有机肥料、合理耕作、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措施对基本口粮田进行土壤改良。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搞好农田设施和水利设施;平原地区修建河堤、衬砌、防渗渠道以防洪排涝;丘陵地区修建和维修山塘、水库,蓄水防旱;农田做到沟渠配套,排灌自如,调控方便;并改串漫灌为沟灌,避免肥水流失,做到合理灌溉,浅灌勤灌,实现旱涝保收。

2、生态移民

易地搬迁20人,主要建设移民新居住房(只含土建工程)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

3、后续产业项目

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科技含量。从有关科研院所,国家省级高科技示范园等单位引进高产优质品种、新技术,同时聘请上级有关专家在各基地为农户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对各基地进行全面普及后续产业发展生产技术知识,培训农户达到100%,印发技术资料到户达到100%,确保技术到位。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添置耕整机械,加工机械设施,排灌机械、杀虫机械、喷药机械设施,完善水利设施,确保按期按计划生产和加工,确保不误生产期和农时,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增强抗灾能力,确保各产品达到高产、优质、高效益。

合理轮作和造地。果树应选择低海拔的缓坡地和荒山地,充分利用有利的自然气候条件,可以提高产量和品质。

(4)、资金保障措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依据省级下达的建设任务和资金计划以及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工程建设进度,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经县发改委财政及归口主管部门查验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并审核签字后,由县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原则上项目资金申请拨付次数不超过两次。各乡(镇)、村相关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加强资金保障措施范文2

1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能及时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保障各项处置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财预[2005]328号)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分级成立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财政应急保障工作。

1.2.2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部署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落实各自的应急保障责任,并与各相关部门相互支持、协调联动,切实保障应急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

1.2.3反应及时,保障有力。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预警监测和前瞻性研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财政部门应按统一部署,立即启动应急保障预案,确保各项处置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的财政应急保障事项。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市本级

2.1.1市财政局作为全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综合协调主管部门,负责及时了解突发公共事件进展情况,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提出财政应急保障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落实。

2.1.2市财政局(地税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应急保障协调小组,由局长负责。成员单位包括办公室、预算科、基建财务科、资金管理科、综合行事科、农业财务科、企业财务科、财政监督科、政府采购办、会计核算中心及税务有关科室等。局外联系单位包括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市支行、市国税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2.1.3市财政局应急保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预算科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有关科室根据局领导部署,立即启动应急保障协调小组,在职责范围内具体执行规定的任务。

2.2乡镇(街道、开发区)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的应急指挥机构,比照市财政局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定,市财政局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3预警监测和报告

3.1预警监测

市财政局应实现与市级各部门应急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衔接,综合分析、科学判断监测数据和动态信息,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

3.2报告

3.2.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需要市财政给予应急保障的,相关市级部门或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应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

3.2.2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程度和损失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态发展预测及控制程度;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情况,需要市财政解决的突出问题等。

3.2.3报告一般应为纸质文件。紧急情况下也可先电话报告,随后报送纸质报告。

3.2.4局内处理程序:报告由局办公室承接,局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按局内职责分工,通知到相关科室负责人或财政应急保障政策协调小组联络员。如相关业务科室首先接到报告,可以先行处理,再通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62700018、0574-62709563)

4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

4.1.1市财政局主管科室接到相关的市级部门或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报告后,立即着手进行信息收集等基础工作,对事件进行初步评价和判断,研究提出具体建议,会预算科后报局领导。

4.1.2市财政局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成立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应急保障协调小组,启动本预案。

4.2启动标准

4.2.l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全局性和局部性两类。

4.2.2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等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只采取部分财政支出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等应急保障措施。

4.2.3相关市级部门或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提出需要市财政应急保障的事项。市财政局研究提出应急保障措施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紧急情况下,市财政局可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先采取安排支出或拨付资金等措施,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3财政收入政策

4.3.l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个人,市财政局会同市级税务部门,及时研究提出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

4.3.2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市财政局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临时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建议,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其中,属于中央或省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市级部门报告中央或省有关部门,提出减免政策建议。

4.3.3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到期后,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仍然较大的,按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优惠(减免)政策期限。

4.3.4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同级财政负担。

4.4财政支出政策

4.4.1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个人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市财政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建议,报市政府审批。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根据财政支出政策,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及时提出当地财政支出政策建议,报本级政府审批。

4.4.2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个人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给予补偿,没有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其他财政支出政策。

4.4.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市级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市级财政负担;属于乡镇(街道、开发区)事权的,经费由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财政适当给予帮助和支持。

4.4.4军队、武警应地方政府请求,支援地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经费,由当地政府负担。

4.4.5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已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且项目确定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资金;需要由部门预算进行调剂的,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外,可要求各预算单位调整部门预算的支出结构。部门预算调剂工作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4.4.6年度预算安排和调剂不能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时,财政部门可提出动支预备费、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及时追加相关部门的预算和对困难地区的补助。紧急情况下,财政部门可根据同级政府的指示,先安排资金,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5预算调整

突发公共事件对财政经济影响特别严重、年度预算难以平衡时,各级财政部门可提出压缩财政支出,以及调整财政预算的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4.6资金拨付

4.6.l各级财政安排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拨款。

4.6.2对同级主管部门的拨款,应在接到拨款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核和拨款手续。

4.6.3对下级财政的资金拨付和调度,原则上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核、拨款和调度手续。

4.6.4紧急情况下,市财政局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先办理拨款,再补办相关手续。

5后期处置

5.1监督检查

5.1.1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1.2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应接受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5.1.3对于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2总结评估

5.2.1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进行清算,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5.2.2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应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及时将本地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情况等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及时对应急响应过程、应急措施的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

5.3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应急保障措施及实施情况等信息的,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具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6.1.1本预案依据有关法律规章要求和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动态管理,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每一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或者经一定年限,由市财政局组织一次评审,补充、修订和调整相关内容,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并报市政府审查批准后实行。

6.1.2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或实施细则,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6.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财政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加强资金保障措施范文3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农村水利建设;保障措施

1新农村建设对农村水利建设的要求

作为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的20个字,涉及生产、生活、乡风、村容、管理等5个方面,每个方面都与农村水利密切相关,因而每一项目标的实现,都对农村水利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生产发展”对农田灌排工程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生活宽裕”对农村灌排工程和供水工程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村容整洁”对水土保持、农村水电、水环境整治等提出了新的要求;“管理民主”对农村水利建设的组织与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乡风文明”对农村水利建设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出了新的要求。

2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

2.1水资源不断减少,农业用水捉襟见肘

我国是一个干旱缺水国家,不仅水资源总量明显不足,而且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衡,区域性缺水和季节性缺水严重。水资源不足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

2.2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老化,很难满足新农村“生产发展”的要求

目前,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仍然十分脆弱,全国还有近2/3的耕地没有灌溉设施。133229.coM农村水利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粗放的状况还未能得到根本的扭转。

2.3节水灌溉工程和节水措施不多,水资源浪费严重、利用率较低

由于受投资不足的制约,渠道建设和维护严重滞后,沟渠渗漏严重,影响了水利投资效益的发挥。同时,在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和制定节水政策措施方面做得也不够,农村普遍存在节水意识淡薄、浪费水较为严重的现象,水资源的利用率较低。水的利用率低也导致部分地区水费偏高,出现农民浇不起地的情况。

2.4当前农村水利建设组织与管理方式还无法满足“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的要求

农村水利建设是三分建七分管,建是基础,管是关键。但目前农村水利管理不到位的现象较为突出,甚至少数地方根本无人管理,致使正常情况下通过疏浚可发挥5~6年功用的沟渠3~4年就重新淤积了,从而缩短水利建设的循环周期,增加了水利建设的成本。

当前,农村水利建设规划及设计、政策制度安排等都是由政府直接完成,缺少农民的参与。因此,从多层面采取措施,加快建立农村水利建设新的保障机制,是适应形势变化的客观要求,是当前各级政府加强农村水利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2]。

3农村水利建设的保障措施

3.1规划保障

水利规划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基础。要在进一步查清区域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农村水利规划,提出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的总体布局及实施方案。规划形成后,要严格组织实施,通过落实规划,逐步解决当前地表水利用不足、地下水过度开采、客水流失量大及水污染等问题,以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3.2资金保障

农村水利建设朝着新农村建设方向发展,涉及的范围扩大了,涵盖的内容增多了,因此,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3.2.1国家财政投入。保持现有农村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渠道,扩大项目资金投资范围,把农村小中型水利工程项目也纳入项目预算。农村水利建设项目要实行严格的项目审查、立项、规划预算和规范的项目实施管理制度。

3.2.2当地政府适当投入。要充分调动当地政府的积极性,确保新农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3.2.3政策扶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开展新形势下的农村水利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国家对此应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

3.2.4当地经济能人适当投资(社会资金)。随着全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各地农村已涌现出无数个致富带头人。要积极引导农村致富带头人把自己的力量投入到家乡的建设中,带动家乡经济整体向前迈进。

3.3组织保障

农村水利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协调好各部门之间关系,是项目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3.3.1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作用,依法管理农村水利建设项目。在农村水利建设项目建设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协调各参建单位的管理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领导与组织保障,并尽力提供适当配套资金。

3.3.2创新水利建设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加快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金进入水利建设领域。

3.3.3成立项目建设现场指挥领导小组。抽调技术精湛、工作责任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项目建设指挥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工程的管理和监理,狠抓工程质量。

3.4民主管理保障

3.4.1加强宣传,提高对水利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战略地位的认识。可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与组织、宣传、新闻等部门组成宣传小组,专门负责对群众进行教育与沟通,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农村水利建设顺利实施提供舆论保障。

3.4.2加强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滚动发展,实现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管、用和责、权、利的有机统一,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

3.4.3构建水利管理新主体协会。水利协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的“业主”。水利协会的组织是一种以自然水源和共同受益的小型水利工程为基础,联合组成的一个群众性管理水利日常性事务的自治组织机构,不受行政区域限制。它可以担负起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业主职责,能真正体现农村水利工程设施集体管理的权、职、责关系。水利协会切实解决了政府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和建设上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切实帮助并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资助,支持水利协会实施真正的民主管理,确保小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致富奔小康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3.5科技保障

3.5.1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技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相关部门应把推广农田节水技术作为搞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发展生态农业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通过大力宣传、技术培训和搞好试验示范,促进面上推广,使节水技术为广大农民所使用,成为新农村建设中受欢迎的一项主要农业技术[4]。

3.5.2大力进行泵站更新改造研究和实践。更新改造泵站主要目的是提高泵站的装置效率,力争达到使现有泵站达到部颁标准。全国各地小型泵站数量众多,更新改造任务十分繁重。积极开展泵站更新改造研究和实践,切实提高农村水利设施利用效率。

加强资金保障措施范文4

关键词:退耕还林;问题;思考;隆阳区

1隆阳区实施退耕还林的重要意义

1)实施退耕还林对发挥森林生态效益,减少自然灾害具有重大意义。由于建国初期对森林资源的过度采伐,使其涵养水源的功能骤减,7、8月份雨季到来时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2010年9月1日22时22分,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河东村委会大石坊村民小组发生地质灾害。2014年隆阳区瓦房乡喜坪村就发生了“7•28”重大泥石流灾害事件,导致5人死亡,3人失踪,村民房屋损毁严重的悲剧发生。隆阳区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等项目的实施,不仅有效地遏制了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改善了辖区内的生态环境,增强了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2)实施退耕还林加强了林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并在生产中积累了丰富的林业生产和管理经验,形成了较完善的育苗和造林的技术体系。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林业生产过程中得到锻炼,有效地提高整个林业战线的科技含量,为今后我区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打下坚实的基础。3)实施退耕还林培育的经济林、用材林以及林下种植业,已经陆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成为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来源,实现了“生态增效、农民增收”的双赢目标。4)实施退耕还林是解决农村因劳务输出导致的劳动力不足,耕种农田农地缺乏劳动力的必由之路。

2隆阳区退耕还林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退耕还林工程稳步推进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多年来的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及时处理好这些问题对今后退耕还林工作具有重要意义。1)乡镇领导小组形同虚设,职能作用不明显。乡镇虽然成立了由乡镇分管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但参与具体工作少,林业站仍然是非常重要管理者。近年来机构改革后,由于林业站直接受乡镇主管,乡镇许多工作都是统一安排布置。许多林业站的工作人员不仅要完成林业方面的工作,还要完成林业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如烤烟、香料烟、土地征占用、守玛瑙石场等等。加上近几年来,林业产业多,林业工作多,依靠乡镇林业站有限的技术力量很难完成诸多工作,退耕还林工作也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2)工程建设操作不规范,各乡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中普遍存在先造林、后设计现象。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基层林业站工作不及时,出现了造林季节已到,群众申请退耕的地块还未做好规划,导致群众造林树种选择盲目,不恰当,造林密度不符合要求。3)退耕农户对退耕还林政策了解不透,对森林的三大效益不重视。退耕还林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少数退耕户对树种选择、造林技术及后期的管理技术不掌握,甚至认为种上树就能得到补助。没有意识到除了领取补助,退耕还林地块带来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乡镇种苗调配混乱,核算不清。部分乡镇不是根据工程设计面积调运苗木,而是根据群众需求调运,导致部分地块造林密度过大,甚至用于退耕地造林的苗木却用于造林零星地块,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退耕种苗核算上。5)监管不到位,长效机制不健全。由于缺乏科学管理,部分退耕地块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退耕地上杂草丛生,病虫害泛滥,影响了退耕地林林木的生长发育,推迟了三大效益作用的发挥。6)后续产业发展滞后,由于自然条件差,开发难度大,资金投入不足,退耕户大多还缺乏有效的增收门路。

3隆阳区退耕还林工作的思考及建议

随着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启动,针对隆阳区退耕还林工作存在的上述问题,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及党和国家退耕还林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结合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的实施,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2)加强对退耕还林工程政策的学习,广泛宣传退耕还林政策。3)强化落实保障措施,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各项工作。4)选择好造林树种,组织好种苗供应。退耕还林地块造林树种的选择一是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二是结合农户意愿的原则。退耕还林造林种苗供给应当采取有资质的种苗供应商统一供给的方式运作。种苗供应商的确定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5)用活政策,使退耕林农利益最大化。一是充分考虑林农利益,退耕还林造林地块未郁闭前提倡林农适当间种矮杆作物,既扩大了其经济收入,又达到了中耕管理的目的,促进退耕地块林木生长。二是对前期自发退耕的地块在规划设计时要准确把握标准,符合规定的地块要尽量纳入规划。

4保障措施

第一,组织保障措施。各级组织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都分配好相应的责任,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互为协作,共同完成好退耕还林各项工作任务。第二,政策保障措施。一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地块经区级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兑现补助费。二是实施退耕还林后的地块纳入林地管理、核发林权证,以保障农户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三是在明确土地经营权的基础上,实施退耕还林的主体,应履行管护责任,加强造林地的经营管理,保证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国家有关工程检查验收的合格标准。第三,技术保障措施。一是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二是强化造林质量管理,实行技术承包责任制。第四,资金保障措施。对实施退耕还林的造林户进行登记造册,内容包括造林面积、验收合格面积、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造林户签章之后以“一折通”形式兑现给农户。

参考文献

加强资金保障措施范文5

一、基本情况

县所处的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形地貌复杂,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稳定性差,斜坡岩体的风化、卸荷强烈,岩土体的工程地质性质较差,加之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区内大部分区域地质灾害处于易发区。地质灾害涉及全县16乡2镇,具有点多、面广、灾种齐全、规模大、爆发频率高和难以治理等特点。全县地质灾害覆盖率达县域面积的70%以上,受地质灾害直接威胁的群众达5700余户,31000多人。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已成为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实施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节约用地、方便生产生活”的方针,着重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地推进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努力保障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三、项目实施的组织及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确保搬迁安置工程顺利实施,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负总责,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具体抓落实,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的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具体保障措施

项目实施主要从政策保障、土地保障、资金保障及制度保障等方面落实。

1.政策保障。在生产发展上优先补助搬迁户,在建房贷款上实施优惠。在新农村建设、水电开发移民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以尽快安置灾民。

2.土地保障。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土地转租、调换、退耕还林或根据就近搬迁原则将未承包土地及闲散地调整给搬迁安置户等多种形式。原宅基地,原则上要求复垦。

3.资金保障。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根据省项目补助资金大小,明确搬迁户补助标准和发放程序。

4.制度保障。明确各职能部门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等措施;由县国土资源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搬迁户签订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程进度安排

(一)搬迁对象的确定(2015年6月至2015年7月)

我县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需搬迁的农户数较多,避险搬迁安置为175户。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12年~2016年)》,由在规划内的农户向当地政府提出自愿搬迁申请,各乡(镇)通过对规模、稳定程度、发展趋势、危害性、危险性及农户受灾害点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最后确定今年避险搬迁对象。搬迁农户必须与县国土资源局及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自愿搬迁申请书》、《地质灾害避险自愿搬迁协议书》。

(二)避险搬迁选址的落实(2015年8月至2015年9月)

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12年~2016年)》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选址技术要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户必须进行搬迁安置的新址选定,选址以安全为首要原则,避免再次受到地质灾害的影响和危害。结合“就近安置与发展相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及生态移民搬迁相结合”的原则和本地实际情况等几个方面内容。

(三)避险搬迁户动工阶段(2015年9月至2015年11月)

搬迁选址确定后,县国土资源局与乡(镇)、村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对新房建设的督促工作,同时对搬迁户所遇到的具体困难给予帮助和解决。

(四)验收阶段(2015年12月)

搬迁安置户的新房屋验收,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乡(镇)、村联合进行验收。验收采取“一看、二查、三听”方式进行。一是看搬迁户是否按《实施方案》搬迁完毕、安置房的取得方式(新建、购置旧房;安置房的间数、面积)、灾害区域内旧址房屋拆除情况(是否全部拆除旧房)。二是检查搬迁选址是否按《实施方案》要求选定,是否位于安全地段。三是了解搬迁户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是否适应等各方情况。

五、资金筹措及安排

(一)资金筹措

搬迁安置工作所需资金由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减灾防灾专项资金解决。

(二)资金使用及安排

严格按省级下达的补助标准,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县国土资源局向县政府申请,经县财政拨付国土资源局后分别划拨至各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一次性支付给搬迁农户。

加强资金保障措施范文6

关键词:中小河道;治理;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V143文献标识码: A

一、中小河道治理的内容及意义 

1、中小河道治理的主要内容 

中小河道治理是指为提高中小河道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兼顾河流水生态环境而展开的以堤防加固和新建、河道清淤疏浚、护岸护坡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治理项目。 

2、中小河道治理的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稳定的发展,人们对水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识逐渐加强,建设人水和谐的水环境已经成为增强城镇竞争力、提升城镇品位、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崇明中小河道众多,通过对中小河道的治理,能够有效改善引、排水条件,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减轻因水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减少岸坡水土流失的发生,从而减轻河道的淤积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达到节约河道维护费用的效果;还可以改善河道水质,提升区域周边水环境质量,提高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高质量的用水保障,为实现两高一优精细农业打下良好基础;同时,也能够进一步提高地区生态形象,有力地推动地区及整个崇明生态岛建设的步伐和力度,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等产生明显的综合效益。

二、中小河道治理存在的问题 

1、中小河道治理工作缺乏全面及系统的规划

根据《上海市骨干河湖布局规划》及崇明岛实际情况,崇明岛规划河网分为骨干河道和其他支河,骨干河道是指崇明岛内环岛运河及南北向的纵河,其他支河是骨干河道的细化及补充。目前《崇明岛域水利规划修编》对岛内骨干河道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划,而中小河道属于其他河道范畴,由于中小河道量大面广,导致相关部门对其管理的权限较为分散,所以中小河道的治理目前缺乏全面而又系统的规划,这就导致对中小河道进行治理时没有统一的依据,各相关部门的具体执行标准不能够统一,存在的一些问题只是在表面上得以解决,但是问题的根源还是存在,这个问题是中小河道治理中比较突出的问题。

2、防洪标准难达标

承担河道两岸及周边日常排水是中小河道的主要功能之一,目前,大部分中小河道现状堤顶高程没有达到《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若要达标,一般需要加高堤顶高程,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堤顶高程加高后,阻碍了两岸及周边的地表径流自流入河,需补充采取径流入河措施,相应地会增加工程的投资,同时,加高堤防需要大量的土方来源,而岛内土方较为缺乏,若外购土方,同样需要增加工程投资,此外,中小河道治理又缺乏明确的规划标准,因此,在目前的中小河道治理工程中,堤顶高程难以达标,一般是维持现状,局部十分低洼的地方适当加以培高。

3、河道配套设施不完善 

在很多镇、村级中小河道中,由于没有完善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和系统,部分生活、建筑垃圾无序堆放在河边,有的甚至直接倾倒入河;再次,受到市政设施和地理因素的制约,截污不彻底,一些生活污水和工农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河,使水质急速下降,造成河水溶解氧过低,缺少水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破坏了河道生态系统的平衡。

4、工程前期工作较复杂

近年来,崇明县中小河道治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循序渐进的展开,其中,前期工作是较为复杂而关键的。前期工作涉及到工程范围内影响工程建设的建筑物、树木等的动拆迁,岸后土地的临时占用,堆土区域的确定等一系列问题,做好前期工作是工程建设能够顺利进行的保障。但是前期工作需要与周边老百姓及各相关部门做好全面妥善的协调,需要经过多次反复地沟通,才能落实解决问题,因此,前期工作是比较复杂的。

5、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崇明中小河道量大面广,其治理管养对资金的需求很大,部分河道治理由于资金筹措难度大而搁浅,部分河道治理后由于管理资金配套不足,存在管理缺陷,使河道治理效果大打折扣,资金问题已成为阻碍中小河道治理工作推进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中小河道治理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1、加强对中小河道治理的全局规划 

 对中小河道的治理工作做一个全面系统的规划,是治理中小河道的基础。在对中小河道治理中存在的多种问题进行解决时,要把全局规划作为指导的基础,并按照综合治理、统筹兼顾及标本兼治的方针对中小河道进行逐步的防洪减灾、防治水污染及利用水资源方面的治理。在规划时,对治理目标、标准、内容及措施等要明确,使中小河道治理工作有据可依,有据可循。上文中提到的防洪标准难以达标,也应通过全局规划,根据规范及地区河道实际运行情况,明确区域防洪标准,在河道治理时,若难以一步到位,也应逐步加强,最终贯彻落实,使河道治理的效果不打折扣。

2、通过工程保障及加强管理等措施提高河道水质

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工程,同时,采取雨污分流措施,严禁各类污水随意入河,雨水则可排入自然水体中;拆除沿河违章建筑,合理布置垃圾处理站点,以减少污染物的来源和垃圾的随意丢弃;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加强管理,重视大众教育,提高大众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呼吁公众参与河道管理,体现公众的主人翁地位,众人齐心协力治水保水。

3、政府保障措施

中小河道治理项目涉及周边居民及多个相关部门,单靠水利部门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因此,需要政府部门的强力支持,各级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有了政府的保障,许多措施才能得以实施,才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资金保障措施 

地方政府要切实保障中小河道治理资金投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强年度计划管理,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段逐步实施。中小河道治理和管理权主要在地方,除中央资金重点支持外,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尽快建立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明确市、县配套资金比例和资金筹措责任,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同时要合理利用各类专项资金 ,多渠道筹集地方配套资金,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

结束语

随着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立人水和谐的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崇明县中小河道数量众多,分布较广,加快推进中小河道治理,提高水系防汛除涝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崇明岛水环境质量,从而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对促进崇明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崇明岛域水利规划修编崇明县水务局上海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