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融资定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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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定义

直接融资定义范文1

很多经济学家、分析师、研究员喜欢坐而论道,大家去调研一下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贷款有多难,就知道银行的卖方市场有多强了。实在不愿调研,看看民营企业上市前的债权融资利率,看看优秀如万科这样的上市企业要以10%以上利率去做信托融资,也能有所了解。更多的真实去感受企业及其客户和产品,也许是我们实际经营过企业的投资管理人与学金融、经济出身专家们的一个区别吧!

银行业真正的风险来自三点:

金融脱媒

第一,直接融资渠道的畅通,即完成金融脱媒,这是一个远期风险。说白了就是企业可以直接发低息债券向民众直接融资了,银行失去了卖方市场地位。

那么对银行业将会造成两大负面影响,一是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低息的存款占比将大幅受损,取而代之则是更多的同业资产,利差会有所收窄;二是银行贷款的选择权降低,必须寻求一些风险更高的客户,使坏账风险加大。

这也是日本经济泡沫破灭后,很多银行破产的重大原因,因为他们在日本完成直接融资后,依然高速扩张资产,不计风险的放贷给低资质企业。美国的次贷危机,又何尝不是如此,把款贷给了不该贷的人,迟早会得到惩罚。

但金融脱媒在中国目前的社会结构下,完成是缓慢和困难的。因为直接融资必须依赖完善的社会及企业信用体系,而信用体系的建立需要诚信机制和高效完善的法制体系来保障。至于完善的法制体系背后的需求,这里就不做探讨了。

总之,这些体系的完善绝不是一年两年能完成的事情。即使是真的完成直接融资,优秀银行赚取1%的资产收益率也未必做不到。所以,我们对银行业风险监控重点始终在社会直接融资的占比上。当然我们对直接融资的定义是低于或接近银行贷款的利率的直接融资,近两年暴增的高息信托还远算不上真正意义的直接融资。

经济危机

第二,是经济出现危机,由于银行是社会总融资的主要提供方,因此只要是大的经济危机,银行肯定是躲不过去的,全世界亦是如此。

但经济危机从来都不是预测出来的,我们亦没有这个能力,我们能做的只是观测相关指标,更早一步的发现苗头。还好中国社会融资中,有比银行更先一步暴露风险的行业。

20%以上利率的民间融资和小贷公司,将是发生贷款危机后最先暴露风险的,随后是10%以上利率的庞大的信托资产,最后才会轮到银行。而小贷公司、信托,既有中国信贷、陕国投这样的上市公司,也是我们能接触和观测到的行业。就像通过银基这样的经销商观测白酒企业的风险一样,你虽然不能预测危机,但你很有可能躲过危机。

即使是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甚至贝尔斯登出事后依然可以逃离银行股。就像三鹿爆出三聚氰胺后可以先远离蒙牛、伊利;酒鬼酒出现塑化剂危机,亦可以举一反三。很多行业危机都是先从关联行业或是行业中抗风险弱的公司开始,只是很多人太自信自己投资的企业会不一样罢了。而我们的投资体系是始终把风险监控放在第一位,越是我们投资的股票越是如此。当然,中国的银行不同于美国、日本,破产风险相比较小,所以即使在经济危机中资不抵债,只要不遭挤兑破产,也会很快走出来,这对银行多了一层保护垫。但我们投资却不能寄希望于此。

新经济的冲击

第三,科技创新、网络化等新经济对银行的影响是无法看清的,这个方面招行的前行长马蔚华讲了很多,我就不班门弄斧了。但本质上这属于第一个风险,即金融脱媒的衍生,直接融资的信誉体系基础可能通过阿里巴巴、腾讯等电子平台一步步建立起来。

直接融资定义范文2

关键词:短期融资债券 企业 作用 融资策略

200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使得短暂退出金融舞台的短期融资债券重现融资市场。截止2006年底,仅仅出台不到两年时间的短期融资债券累积发行296只,金额达到4093.1亿元。企业在银行间融资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不仅为自身吸引了大量资金,也拓展了我国企业的融资途径,极大丰富以发展了我国融资债券市场。时至今日,短期融资债券仍然以其强大的优越性得到大、中、小型企业热捧,在其融资过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1 短期融资债券概述

1.1定义

金融融资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中,资金融资机构或部门需要直接到市场上融资,借贷双方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比如股票融资,本文中所探讨的短期融资债券也是直接融资债券中的一种;在间接融资中,借贷活动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先由银行向社会吸收存款再贷方给需要资金的机构或部门。

短期融资债券(Super CommercialPaper,简称SCP),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市场参与程度高、受认可程度高的非经融企业,依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利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一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1.2特征

短期融资债券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的机构投资人;发行价格应以市场为基础,并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滚动发行,实行余额管理,确保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40%;发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65天。

1.3优势

短期融资债券具有以下几种优势:发行规模不受限制。发行机构或部门可是在央行标准的发行限额下,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行灵活地确定发行规模;筹资成本以其他融资方式相比相对较低;虽然发行期限较短,但发行期限较为灵活;吸引资金的能力较强,筹资数额比较大;操作流程比较简单;发行期间和期后,可以提升发行企业的信誉度和知名度。

2 短期融资债券在我国发行现状

短期融资债券自2005年发行,当年年底就有61家企业累积发行了共有1400多亿元的短期融资债券。在往后几年间,短期融资债券呈现逐渐上涨态势,到了2011年年初,短期融资债券一年发行量已经基本达到了300只,金额达到上千万亿元。反观企业债券中的其他融资方式(中期票据、企业债等),则远远赶不上短期融资债券的发行规模。

从发行主体角度来看,发行机构或部门的行业背景趋于多元化,既有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所有制可谓十分多样化;从发行管理角度来看,短期融资债券实行滚动发行、余额管理,发行日期、发行价格和发行规模的选择相对较为灵活;从短期融资债券中介服务方角度来看,其建立了竞争和淘汰机制,通过市场机制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从承销商角度来看,除了国有商业银行、部分股份制银行外,一些证券公司也具有承销资格;从风险角度来看,为了有效控制风险,建立了发行信息披露、后续信息披露等一些列信息披露系统,使投资者能够快速、准确获得发行机构或部门的相关信息,金额对投资风险进行合理判断和正确识别。

3 短期融资债券在高新企业过程中的作用

高新企业主要从事一些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新医药技术等经营活动,技术研究与开发过程中需要大力资金给予支持,确保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才能保证日常科研活动的正常运行。除了国家给予高新大力支持外,企业本身也会通过有效的融资渠道筹集资金。企业融资方式有很多种,既可以选择股票融资也可以选择债务融资,且在债务融资中比较偏好短期融资债券。究其原因,在于短期融资债,券在融资过程中有着重大作用。

3.1拓宽了企业筹集短期资金的融资渠道

短期融资债券发行以来就以其强大的优势在短期流动资金筹集方面得到企业的青睐,原因在于其创制了一种新的直接融资渠道,降低了企业对贷款等间接融资渠道的依赖度,大大拓展了企业筹集短期资金的融资渠道,也成为了企业短期融资的主要途径。尤其,允许民营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使得发行主体日益多元化,极大地促进了民营企业经济的发展,对市场开放程度也有巨大的提高效果。

3.2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资金,被称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血液”,因而,应有低成本资金,企业也就成功了一半。由于间接融资方式风险相对较低,企业融资几乎都是采取银行借贷这种保险的间接融资方式,使得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之间的市场比例严重失调,导致债券、股票等形式的直接融资在融资市场所占比例甚小,完全不利于直接融资市场进一步发展。因而,当短期融资债券这种融资成本低的直接融资债券一经面世就引起了广大企业的青睐,徐徐拉开了企业通过债券形式进行融资的大门,利于调整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之间比例失衡的现象。

短期融资债券的发行成本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中介机构费用;发行登记费用;发行兑换费用;支付给投资者的费用等。2011年,某高新企业短期融资债券的发行利率为4.55%,而同年银行贷款利都在5.5%以上。由此可见,短期融资债券发行成本相对较低,在融资过程中会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益处。

直接融资定义范文3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指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发起设立,以单一企业的直接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登记托管,在合格投资者之间公开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载体。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一种新型的直接融资“产品包”,其创设宗旨是为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一个绿色高效的直接融资方式,是一种特殊目的载体(SPV),具有明确的法律性质及制度安排,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资产独立于发起管理人和其他参与方的固有资产,在法律形式上起到风险隔离和破产隔离的作用。这是银监会为理财资金对接直接融资开辟的一条高速公路,由此不再需要依靠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机构走那些所谓的“羊肠小道”,其目的是要通过创建一种具有一定流动性、可市场估值、信息披露更加透明的金融工具,逐步替换非标债权资产,以进一步提高理财投资的标准化程度。从中国整个资产管理市场的发展脉络来看,无通道、标准化、可估值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将引导原本就广泛存在的表外融资正式转入“阳光化”运行,进一步引导理财资金直接服务实体经济。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和银行理财资管计划推出的主要目的是在银行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之间,建立起防火墙,建立一条完全独立于银行自营业务的直接融资管道。而要建立起银行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的栅栏,需要风险隔离、风险可计量与投资者可承受三个方面的要件。投资者到底承担多大风险,要透明公允。“计划”净值化的基础上其所投资的“工具”要可交易、可估值,即通过动态管理与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处于资产端,解决基础资产如何从非标转向标准化的问题。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则处于资金端,实现银行理财与自营业务的风险隔离。而银行在资金端和资产端,分别承担不同角色,在资金端担任理财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为理财客户管理风险和收益,收取管理费。在资产端担任工具发起管理人的银行在募集资金后投资于某一融资企业,通过管理融资项目风险和收益,以及连续报价和信息披露等服务,获得工具的管理费用。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作为SPV,代替之前的通道业务,节约成本,直接对接实体经济。商业银行作为桥梁,实现企业融资需求和投资者理财需求的有效对接。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市场发展现状

自2013年推出试点至2016年末,累计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约1500亿元,发行支数约420只。发行规模呈逐年增长态势,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其中,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发行规模占据市场前列。从地区分布来看,江苏、浙江、北京、河南、重庆及广东分别占据市场前六位,全国除宁夏、青海、海南三省区未有工具发行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有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产品覆盖。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业务采取资格准入管理。截至目前,业务具有开展资格的商业银行44家,包括国有控股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从业务开展情况来看,由于非标额度充沛、内部体制、机制问题导致创新敏感度较弱、创新动力不足等因素影响,大型国有银行除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在试点阶段有所参与外,其他国有银行尚未开展直融业务。市场上较为活跃的发起管理人基本上为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及2014年下半年陆续获得准入资格的城商行。

目前,国有五大银行尚未全面开展直融业务,这也是市场规模没有快速做大,市场竞争压力相对较小的原因。这也给了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商行难得的业务拓展时机。2016年,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市场仍以民生、兴业、平安等股份制银行以及北京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等大型城商行为主。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与债务类融资产品比较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一个形似理财、神似债券的产品。从产品发展演变的逻辑来看,由商业银行的表内信贷市场到表外非标市场再到标准化市场逐步演变进化,它遗留了一些未进化完成的基因特性,与信贷市场、非标理财市场、债券市场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均有相似之处但也有本质区别。

与债券产品比较

目前债券市场主要包括三大市场,分别为银行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和企业债。

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无论从注册流程、信息披露程度与范围等方面,都与私募债PPN较为相似。在发行价格方面,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较短融、中票较同期限中票价格上浮50~100BP左右,主要为流动性补偿。

除价格方面以外,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与债务融资工具相比较来看,银行间市场投资资金来源丰富,市场表现为成本低、波动性较高。而其资金目前全部为理财资金,理财资金由于存在刚性成本约束决定了收益率下降空g有限,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表现为成本较高,但相对较为平稳,波动幅度较小。并且不同评级主体之间利差较小,利差一般在10~30BP,同一主体、不同年限之间利差也较小,利差平均为20BP,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利差区间一般在50~100BP。

交易所公司债市场。于2015年市场进入井喷模式。自2015年1月新公司债管理办法出台,发行主体大幅扩容,从上市公司一下开闸至所有企业,可以说从高高的门槛完全降为无门槛,带来发行量的迅速放大,月发行量已达2000亿元,相当于2014年公司债全年的发行规模。

新版公司债完成了从核准制向注册制的改革,分为大公募、小公募以及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简称“私募公司债”)三类。大公募门槛极高,不仅评级上要求须为AAA级,还包括其他一些财务指标要求,仍由证监会审核,对应的投资人为公众投资人。小公募注册权限下放至交易所,面向的投资人为合格投资人,私募公司债采取证券业协会事后备案方式,公司债的融资效率大幅提升。

从发行价格上看,交易所的公司债质押新规使公司债如虎添翼,杠杆效应拉低了公司债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屡创新低。从期限结构上看,公司债也是以中长期限为主,一般为5年、5+2年、7年为主。公司债缺乏1年以内的短期产品,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可以有效填补公司债客户的短期资金需求。

发改委企业债市场。2015年企业债市场亦是政策频出,集中于放松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发行效率。发行制度大力改革,由原发改委审核制下放到中债登进行第三方评估方式的准注册制。企业债一般期限较长,以7年以上为主,发行主体主要为城投企业,基本以AA评级添加担保公司增信方式发行,一般设置分期还款,项目债的性质较浓。

总体看来,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与债券市场有明显区别,不是债券市场的简单替代,而是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益补充。

与非标产品比较

非标业务相对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来说流程更加便利,收益更高,商业银行自身会更有动力去做。但2013年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商业银行理财监管文件“8号文”出台,将各类通道化的融资类理财项目定义为非标资产,并对非标资产进行总量控制。2014年12月,《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非标业务采取更为严厉的回表政策,按规定进行资本计提和计提拨备。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使得达不到出表目的的非标业务大大萎缩。

目前,监管为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升级预留了一定缓冲期。但是监管导向明确,商业银行均在未雨绸缪提前布局,为了大力发展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业务,部分商业银行内部通过制定更有利的入池价格等政策来鼓励和引导自身业务转型,令其在承接非标资产方面存在较大业务机会。

与信贷市场比较

贷款是商业银行资产存在的主要形式,也是企业传统的融资渠道。天然的存贷利差收入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也是最大的利润来源。但是,自利率市场化于2015年正式完成落地实施以来,这种单一的盈利模式将被彻底颠覆。

目前由于对创新产品没有统一认识,一些银行仍将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比照非标业务作为综合授信项下的业务进行审批,使用需要占用授信额度,以致于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面临来自贷款额度竞争压力。

与贷款相比,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除具有成本方面优势以外,作为银监会认可的标准化资产,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可以真正达到资产出表目的,完全不占用风险资产,可节约银行稀缺的风险资产。同时能够赚取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这是商业银行开展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业务最直接的市场动力。而对于融资企业来说,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资金用途灵活、自主支付相对于贷款具有较大吸引力,这也是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相较于贷款业务的核心优势和市场机会所在。

与资产证券化产品比较

2013年8号文提出非标资产的概念以来,全国股份制银行非标压力大增,而城商行压力更为突出,寻求合规高效的非标转标模式成为各行当务之急。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就是在这种需求之下诞生,而自2012年资产证券化重启并加速以来,资产证券化也成为非标转标的有力工具。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与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有着显著区别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通过创设工具向企业新增融资,并不是将已形成的存量信贷资产打包,未经历基础资产打包、证券化的过程。而资产证券化是对已有的存量信贷资产标准化出表,释放风险资产,赚取中间业务收入。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存在的主要缺陷

市场发展缓慢,发行规模小。目前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属于比较小众的产品,市场参与主体只有银行,券商、信托、基金、保险、财务公司等机构均无参与资格。而且全国600多家银行中只有44家具有业务资格,44家机构分为大型国有银行5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10家以及城商行29家。

从国有大行角度来看,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市场存量规模较小,难以容纳大资金,并且业务量很小的情况下还要投入人力、系统、财力、物力,投入产出不匹配,故对国有大行的吸引力较小。因此,国有大行缺乏参与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市场的积极性。从城商行角度来看,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业务资质对于城商行具有更加特殊的意义,城商行参与的积极性较高,动力较强。但是人才的缺乏严重制约了其工具业务的发展。工具业务相较于传统的信贷业务对人才素质要求较高,而城商行由于地理位置以及平台因素难以吸引到高端投行人才,并且直接融Y服务经验的积累、城商行内部创新业务流程搭建、理念转变以及人才配置均需要时间。因此,城商行群体与国有大行相比,积极性虽高但缺乏相关经验和能力。

基础制度框架建设滞后。监管层推出该创新产品以来,缺少一个市场化机构对该产品进行推动和管理,对市场参与主体进行统一指导和培训。市场各家银行之间、同一家银行内各部门之间对产品缺乏统一认识,没有统一执行的标准可参考,没有相关制度可依据,这也是导致该业务发展迟缓的重要因素。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发展缺乏顶层设计。其服务是实体经济需求的产物,从产生以来就以市场化力量为主导,缺少顶层制度安排。应将发展理财直接融资监管制度化、标准化,进行顶层设计。由市场监管主体牵头,市场机构自律管理,风险自担,并建立综合服务平台或机构,进行市场服务和风险监控,不断推动该项工作市场化、常态化、规范化发展。郭树清指出:“引导理财产品更多地投向实体经济,严控期限错配和杠杆投资。监管部门要坚持以风险为本的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行为监管与功能监管;银行业要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健全完善各项规章,补齐制度短板。”同时,同时银行自身还应细化制度安排、健全风控指标、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业务规范性和效率。

完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深化服务实体经济

2016年8月,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宣告成立,中心业务由银监会监管,负责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和银行理财管理计划,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终于有了市场化的推动和管理机构。推动了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市场发展进入快速轨道。作为市场成员的各商业银行应尽快提高产品研发设计能力、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理财公司应充分汲取市场成员的意见与智慧,深化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深度与广度。

大力推动产品创新,建立完备的产品体系

金融市场的活力和魅力在于不断创新。以银行间市场为例,2005年推出短融,2008年推出中票,2009年推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区域集优模式、高收益债。随着市场逐渐成熟壮大,创新步伐不断加快。2010年陆续推出超短融、定向工具PPN、项目收益票据、并购票据、永续票据、ABN(资产支持票据)以及近期推出的创投债、绿色债、保障房债务工具等。从发行主体上已经实现大中小全覆盖;从发行方式上有公募,定向私募,单一,集合;承销方式上有独主、联席及承销团方式;在发行流程上也不断优化,推出分层分类管理机制,储架发行机制;在标准体系建设上有成熟的信息披露表格体系;在配套建设上,成立了自已的增信公司、评级公司等相关机构。

因此,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应在产品种类上尽快创新和丰富,结合国家政策与监管导向,顺应市场发展需要,建立自己独特完备的产品谱系。

加强并扩大投资人队伍,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创设之初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即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是唯一的工具投资主体,将资产端和资金端一步到位引导理财业务向资产管理方向转型。但改革创新需要一个过程,应给予产品端一个培育期,从而带动资金端发展的互相促进和良性循环。与券商、基金相比,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研发与投资管理一直都是能力上的短板,虽然后期将投资人群体放开,但目前不是所有银行都有开放式理财产品。由于投资主体的单一和匮乏对工具的一级市场发行和二级市场交易流动产生很大的制约,目前各个市场都在不断扩充多元化投资主体。建议将工具投资人进一步放开,银行自营资金、基金、信托、券商资管计划、险资均可以投资,加快对产品端的培育,快速做大规模,有助于增强市场活力,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增加市场对大资金的吸引力。目前银行理财余额30万亿元,拿出10%投资在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上就是3万亿元,直接对实体经济注入3万亿元增量资金,对实体经济的战略转型升级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引合管理,拓宽资金用途

目前,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只有单一发起管理人一种发起模式,建议可以增加2家或多家银行共同联合发起管理的联席形式,不仅有助于增强同业合作与交流,共同研判风险分担风险,同时,又可提高工具的发行成功率,提升市场活跃度。

而且,理直接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只有补充流动资金与项目建设,不能满足企业日益增多的企业并购、股权投资等活动的资金需求。拓宽资金用途,可以使资金更合理使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止空转,脱虚向实。

构建备案注册制

按照市场化的规律完善必备文件清单体系。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推出的最初目的是促进理财业务与信贷业务相分离,建立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之间的防火墙。建议应回归产品设计初衷和功能本位,指导各行将工具的审批与信贷审批相分离,建立直接融资业务的审批模式,打破刚性兑付思维,有效管控信用风险,充分强化信息披露,约束融资主体的自律行为,构建一个高效绿色的直接融资服务渠道。

直接融资定义范文4

关键词:微型企业 金融支持 制约因素 路径选择

在新的发展环境下,微型企业没有得到政府的足够重视和扶持,金融机构对微型企业的关注也不够,存在着政策性的忽视问题。从国外的理论和经验发展来看,微型企业的融资问题急需要金融机构的政策性支持,地区性的民营中小融资机构也有利于解决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

微型企业及其融资相关理论

(一)微型企业的定义及特点

微型企业主要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雇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和家庭经济组织等。更为狭义的微型企业是指由10人以下的雇员组成的企业,该企业一般生产的产品类型单一,只有一个管理者进行经营和分配,企业生产规模极其小。传统的微型企业主要处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区,这些企业是由家族成员组成的,生产设备不够完善,基本上不设立具体的组织职能部门。随着时代的发展,微型企业表现出一些与时俱进的特征,如微型企业开始突破家庭关系的限制,把生产合作范围拓展到几个家族或是与其他企业合作的大背景中,开始致力于企业治理能力的改善,采用先进的集群化运作模式,逐步改善企业内部的文化内涵、职能部门设置管理等,在新的环境中,微型企业逐步有了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第一,更加注重对员工的人文关怀以弥补自身福利的不足。微型企业在对员工的工资支付和福利保障方面没有大型的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具有的竞争优势,这是由微型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资本规模决定的。为了弥补这些方面的不足,微型企业的管理者通常会以其它的方式关心员工以及员工的家属,这样有利于企业获得更强的凝聚力,获得员工的认同感,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也随之降低,企业的员工会主动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更多地向行业协会寻求帮助,增强谈判力量。微型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如生产规模小、资金少、投资力量小、员工少等,大多数不具有很大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在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其发展也很难得到政府的支持以及金融企业的融资帮助,因而微型企业倾向于抱成一团,实现资源的共同分享,交流学习,互相扶持。微型企业开始寻求在同一行业内进行联合,组建行业协会,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形成一种强大的力量,与那些大规模的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竞争,这样也有利于向政府提出一些政策优惠的建议,提高话语权。

第三,组织形式的范围更为多样化和全面化。过去的微型企业的组织形式都是以家庭为起点的,更少的有一个人的微型企业。随着时代的发展,微型企业的组织形式更加多样化,出现了合作制,在合作制下,微型企业往往由业主个人和拥有稀缺资源、能力的相关人员出资并共同具有所有权,共同经营,共同实现企业的发展,共同承担企业经营中所面临的风险和损失。

(二)微型企业的发展意义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和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都曾大力支持微型企业的发展,因为微型企业有利于推进社会整体经济的繁荣,有利于改善和支持民生,扩大就业,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微型企业的发展壮大还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大力支持微型企业的发展是力求社会公平的重大举措。近年来,由于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等一系列的不利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民众所面临的就业压力很大,如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不断增加,每年有数百万的毕业生需要就业,引导这些就业人群创办微型企业对解决就业、促进交技发展、推动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发展微型企业还有利于激活民间创业激情和活力,保持民族特色工艺和产业的兴旺发达。一般的微型企业都主要从事于当地特色产业的发展,促进这些微型企业的发展能够让地区的文化产业也随之发展起来,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三)微型企业的融资方式选择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资金来源一般有两种: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内源性融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盈余的转化为内在投资,是从企业内部得到的资金。外源性融资,是指企业吸收企业外部主体的投资所形成的借款。外源性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中小企业的融资都经历了由内源性融资为主到外源性融资为主的转变过程。

1.发达国家微型企业融资方式简述。美国拥有着发达的市场和健全的机制,微型企业利用金融支持获得融资的难度相对较小,微型企业采用以直接融资为主间接融资为辅的方式。美国有许多可以直接对微型企业进行融资的非银行机构,微型企业可以以较低的利率和成本进行直接融资,这主要得益于美国政府对相关融资公司的政策性支持和倾斜,这是美国政府大力进行宏观和微观调控的结果。间接融资是通过商业银行贷款,由于商业银行一般对微型企业借款的限制比较多,美国政府帮助微型企业进行担保,这样使得微型企业在间接融资方面的难度也大为降低。

日本微型企业的融资也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并逐步形成了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信用补充三者相结合的模式。日本的微型企业融资选择与美国不同之处在于,日本的企业较多的采用间接融资,即主要是通过商业银行贷款,因为日本证券交易市场不如美国发达,所以政府在对间接融资的微型企业的信用担保方面做出的努力更多。从发达国家微型企业的融资方式可看出,微型企业通过金融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方式比较适合于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如美国和英国,而微型企业主要是通过间接融资,如取得商业银行贷款或是政府直接、间接地提供政策性融资的模式主要适合于金融市场相对落后的国家。

2.我国微型企业信贷方式选择。根据以上发达国家的理论和实践,由于我国的证券和金融市场还不够发达,所以我国微型企业信贷可行性路径应该是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的方式。为了推动微型企业的融资进程,政府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微型企业的融资过程,对微型企业融资给予实质性的帮助。政府可以利用财政的力量直接建立金融机构,这是一种不接受存入款项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对微型企业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的分析和评估,确定项目可行时,对微型企业进行融资。政府也可以间接支持金融机构,政府为专门服务于微型企业的金融机构发放优惠贷款提供资金支持,使得微型企业融资的门槛放低。民间融资微型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数量小、短期性强、频率高、周转速度快,企业大都从亲朋好友或他人处获取贷款,这种民间融资方式可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微型企业也可以通过民间融资方式获得借款。一种是指个人高利率借贷,这种方式借贷的利率高,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且能够借贷到的款项数额很小,通常需要微型企业进行大量的抵押。二是互融资,这种方式通常需要微型企业有足够广阔的人脉,请求有关系的个人加入企业的运作,相互帮助,当企业的资源很广、项目盈利性好时,通常能够快速得到融资,借款人也可以得到相关的分红性质的收益。

微型企业取得金融支持的制约因素

(一)证券交易和融资市场不发达

由美国和英国等发达国家微型企业融资路径可知,微型企业要想顺利通畅地取得直接融资支持,就必须依附于强大的证券交易和融资市场。然而我国真正面向微型企业融资的证券交易和融资市场并不发达,我国的金融体系和融资环境虽然在改革开放后有所进步和发展,但是相对于我国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速度,我国融资政策和金融体系的发展却存在着严重滞后的问题。因为我国的资本市场是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而发展起来的, 所有资本市场制度的设计都是根据国有企业的发展而来,所以不利于民营企业的融资发展,如在债券市场融资制度上,政府对发行主体的准入条件作了严格的限制,并且配有繁杂的审核批准手续流程,微型企业想要通过直接融资是很困难的。我国的微型企业只能通过间接方式融资,因此得到的贷款非常有限,融资手段极度缺乏,融资的成本很高,融资需求也不能够迅速地得到满足。

(二)银行与企业没有建立信息对称机制

由于微型企业比较分散,规模小,社会上还没有比较完善的理论和体系能够对微型企业的信用等级和发展潜能做出一个有效、可信的评估,也没有机构能够对微型企业的借款提供强有力的担保,加上微型企业的管理机制并不是很健全,财务和经营信息并没有明确的披露机制,所以这就导致了信任关系很难在银行与微型企业之间建立,银行与企业并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对称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

(三)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

金融机构一般会要求微型企业进行资产的抵质押,银行对抵质押的资产的评估一般实施严格的准入程序,这导致了微型企业很难满足银行抵押担保的要求,微型企业也存在着许多机制不健全的地方,所以进行抵质押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这将使企业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和压力。

(四)体制障碍

从企业的所有制方面来讲,金融机构对国有企业的金融支持很大,相反,对非国有企业的融资限制大,支持很小。我国长期实行的信贷市场利率管制,就证明了这一点,由于整个金融市场的融资额度是有限的,银行对公有制经济通常都实施最大限度的帮助,这直接导致了微型企业的融资市场份额极其弱小。以四大商业银行为例,在四大银行的贷款对象中,国有性质的企业占到了一半以上,而且贷款的限制较少,准入条件少,而对微型企业的贷款很少,基本上没有达到10%,其中还附加了很多借款限制,有些甚至影响到了微型企业的正常运作。

微型企业融资约束化解路径

(一)建立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协调机制

银行与企业无法建立信息对称机制而导致急需资金的企业往往会得不到银行贷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或者是区域性的行业协会可以通过电子信息系统把微型企业的经营信息和发展状况实时地传递到银行金融机构的信息终端上,这样可以使双方实现信息的对称,增强信任与合作,增加微型企业贷款的可能性。

(二)加大政府扶持以破解中小企业外源性融资难题

发达国家政府保护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普遍经验告诉我们,由于微型企业在融资方面处于天然弱势,政府必须对微型企业的融资进行大量的支持。政府可以通过建立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对微型企业的融资设立专项担保、对微型企业融资普遍实行扶持和优惠政策等,这样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改善融资的制度环境。

(三)设置科学合理的中小企业融资组织机构

这是推行微型企业直接融资的强有力的手段,设立专门面向微型企业融资的非银行系统金融组织机构有利于对银行系统的融资进行有效地补充,以满足微型企业对资金的不同需求。

微型企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民生的稳定,对我国整体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新的发展环境赋予了微型企业新的特点,这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微型企业的融资困境,但是微型企业的融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这主要是由中国的制度和金融发展环境所造成的。微型企业在取得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许多制约因素,所以银行系统和政府都要做出相关的努力,帮助微型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参考文献:

1.张捷.中小企业的关系型借贷与银行组织结构.经济研究,2002(6)

2.李日新.欠发达地区微型企业融资问题研究.金融经济,2007(4)

3.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2001(1)

4.张杰,尚长风.资本结构、融资渠道与小企业融资困境.经济科学,2006(3)

5.贾丽萍.网络虚拟货币对货币供求的影响及效应分析.国际金融研究,2009(8)

直接融资定义范文5

【关键词】 战略性新兴产业 融资模式 开发性金融

一、引言

1、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近年来提出的一个概念,还没有形成共识,本文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定义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对科技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国民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新兴产业。这类产业具备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密集、投资风险大周期长、发展国际化且国际竞争激烈等特征。我国一般把表1所示的七大产业认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2、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期。本文没有采用传统的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及衰退期的四阶段产业周期分类方法,在目前还无法准确划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阶段的情况下,以战略性新兴产业概念正式提出作为起点,自该时间点至今,战略性新兴产业都处于开始发展的阶段,即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期。

3、融资模式及开发性金融。本文认为,融资模式指的是在对于具有共同融资特性的某类融资项目进行融资活动时可供融资主体选择和重复使用的一套完整的方案。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期融资模式则指对处于发展初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内的融资主体进行融资时可供其选择和重复运用的方案。开发性金融是单一或国家联合体通过建立具有国家信用的金融机构,为特定需求者提供中长期信用,同时以建设市场和健全制度的方式,加快经济发展,实现长期经济增长以及其他政府目标的一种金融形式。

二、基于开发性金融的产业初期融资模式目标体系

基于开发性金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期融资模式构建的终极目标是通过现有金融资源进行合理、充分的调动运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度的金融创新,从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向成熟阶段过渡,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稳健的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期融资模式的目标体系予以进一步的分解和明确,该过程如图1所示。

三、开发性直接融资模式

开发性直接融资模式是指开发性金融机构作为企业融资主要的资金来源,通过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直接金融体系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开发性金融机构还扮演着类似于商业银行中介的作用,以政府背景作为信用优势向社会募集资金以壮大直接投资的资金总量。开发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最为本质的区别在于开发性金融实行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市场化动作,因此开发性金融以直接融资的方式进入到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领域,实际上就是一种以特殊的商业化手段从事的金融业务,其要义在于特殊和商业化。这种模式的特殊指的是它不是一般的以逐利为目的商业动作,而是需要附加一些特别的条件以及特殊的历史使命(例如提高公共福利、完善资本市场等);该模式的商业化是指它与纯粹执行财政政策的政策性不同,对于开发性金融资金的使用不是无偿的,而且还是需要产生必要利润的。开发性直接融资模式如图2所示。

在开发性直接融资模式下,融资活动的起点源自于政府。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建设的规划,向开发性金融机构发出明确的指示,请求开发性金融机构发出贷款。就文的研究主题,政府需要协商开发性金融机构给予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企业必要的资金支持。

对于无特定投资目标情况,开发性金融机构在收到政府对于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资金支持的贷款请求之后,有两种投资方案可供其选择。一是从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选择合适的企业进行直接投资,二是将资金投入到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完成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在这两种选择之中,开发性金融机构实际上扮演了风险投资者的角色。在这类投资方式下,开发性金融机构为了追求自身业绩,会对企业进行长期投资和管理,这既加快了企业的成长速度和产业的成熟程度,又有获得风险投资成功所带来高额回报的可能。可供开发性金融机构选择的第二种投资方案是将资金投向资本市场,使非特定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来融入自己的提供的资金。这种方案相对于前两种方案而言风险更高,其原因在于缺少了政府所提供担保的同时由于是利用资本市场投资,资本市场的各类风险以及企业的委托风险都是开发性金融机构所必须要面对的。但是,这种方案也有其优势。资本市场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有很长的发展历史,在中国也已发展了20多年,已经逐步形成了包括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和场外市场等在内的多层资本市场体系,利用开发性金融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当然离不开资本市场。不过在此方案下,开发性金融机构一是需要注意审慎选择投资项目,保证投资项目在风险和收益上的合理匹配;二是需要注意将投资目标放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保证政府的产业规划目标得以实现。

四、开发性间接融资模式

开发性间接融资模式是指开发性金融机构作为企业融资的非主要资金来源,通过以信贷市场为主导的间接金融体系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这一融资模式与开发性直接融资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开发性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资金并不是企业融资的主要资金来源,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参股或贷款的形式与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从而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内的企业融资拓展更多的融资渠道。同时,开发性金融机构与社会资金共同承担投资风险且以社会资金作为风险的主要承担者。

开发性间接融资模式的起点与直接融资模式相同,其源头都是自于政府。开发性金融机构在收到政府做出的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资金支持的贷款指示之后,选用开发性间接融资模式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可以选择向有政府背景的投资机构提供资金或是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中介提供资金,并在投资的过程中积极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到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领域,最终实现以融资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目标。

在开发性金融机构选择通过投资机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投资的情况下,可供开发性金融机构选择的投资机构除了具有一定政府背景的投资机构,还可以与国内外的风险投资公司等其他民间资本进行合作,再由这些投资机构完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企业进行投资的工作。这种模式也能激发商业银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投资的热情,因为:第一,有政府背景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作为投资基金的重要股东,这向商业银行传递了政府决心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息,增强了商业银行对产业进行投资的信心;第二,在这种方式下由于商业银行不是唯一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出资的投资方,投资风险不再仅仅由银行承担,降低了投资风险;第三,由于负责该投资基金日常运营的是商业银行自身,因此委托风险和经营风险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也是可控的。基于对政府信用和商业银行投资专业性的信任,其他社会资金的投资信心也会得到加强,因此愿意将资金投入到处于发展初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中。通过与商业银行建立混合基金的方式,开发性金融机构可以有效地调动商业银行和社会资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注资从面促进产业的快速发展。

五、结语

经研究得出,开发性金融是比较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期的一种融资模式,这种融资模式可通过现有金融资源进行合理、充分的调动运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度的金融创新,从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向成熟阶段过渡,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稳健的发展。在现实操作中,可以根据不同融资项目特点选择开发性直接融资模式或开发性间接融资模式。

【参考文献】

[1] 柯季文: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N].科技日报,2013-01-07.

[2] 李志辉:开发性金融理论问题研究[J].南开经济研究,2008(4).

直接融资定义范文6

在这个互联网无处不在的时代,金融已经被人们从神坛上请了下来,不再只是少数金融机构的特权。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草根”金融力量的崛起,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便利的投资渠道的同时,也给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和风险防范提出了新的课题。

金融最基本的功能是融通资金,将资金从盈余者转移到短缺者手中。目前,有两种模式在资金供需双方之间进行融资金额、期限和风险收益的匹配:一类是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即间接融资模式;另一类是股票和债券等的金融市场,即直接融资模式。这两类融资模式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巨大交易成本。

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的迅速发展,使得在金融体系中出现了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称为“互联网金融模式”。作为信息网络技术与现代金融相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将对中国现行的金融组织体系形成强烈的冲击。

互联网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互联网金融还没有准确的定义。一般从广义上讲,具备互联网精神的金融业态统称为互联网金融。理论上任何涉及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狭义的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则应该定义在跟货币的信用化流通相关层面,也就是资金融通依托互联网的实现方式方法都可以称之为互联网金融。

在认识互联网金融时要区别两个词:金融的互联网化与互联网的金融化。金融的互联网化就是将金融业务通过互联网来完成,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互联网的金融化就是互联网企业为商户提供更多的金融增值服务和投融资服务。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是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使得互联网的分享、公开、透明等理念让资金直接、高效地在各个主体之间游走,同时运用先进的数据处理技术和风险控制等手段降低违约率,从而使得金融中介的作用不断弱化。也就是说,互联网金融模式是一种努力尝试摆脱金融中介的行为。互联网金融具体特征包括:

信息化和虚拟化。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实现资金融通,无需交易双方面对面进行交易,实现了交易的虚拟化。对于融资平台来说,资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网上,资金需求者在网上寻找资金需求者的信息,供需双方直接在互联网上联系、获取信息,最终实现交易,不需要经过银行、券商或交易所等中介。

高效性。相对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的网络技术更加先进,金融业务处理更加快捷,同时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束缚,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丰富、更方便的服务,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