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化的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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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文化的建议

城市文化的建议范文1

1文化规划的内涵

文化规划是一个含义宽泛的概念。在我国,它常常与政府的文化政策、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纠缠不清。本文所指的文化规划,有特定的涵义,它作为城市规划的子系统,虽然与城市的文化政策、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有密切联系,但两者并非相互涵盖的关系。国内研究文化规划问题的学者一般认为,“文化规划”(cultureplanning)的正式提法最早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城市规划界。1971年,美国规划学者哈维•佩尔洛夫(HarveyS.Perloff)从社区层面将文化规划描述为“社区了解并运用其文化资源进行发展的途径”[1]1979年他在《用艺术提升城市生活》(UsingtheArtstoImproveLifeintheCity)一文中又将其作为一种方法推荐给社区建设,以达到社会文化认同和社区文化资源运用的双重目标。

从20世纪70年代末之后,随着与大批量生产与工业都市扩张相联系的福特主义(Fordism),向以满足个性化需求为目的、与弹性生产方式相对应的后福特主义(post-Fordism)的转型,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与消费社会的兴起,西方社会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澳大利亚学者德波拉•史蒂文森(DeborahStevenson)认为,这种社会转变,其结果是导致了城市中物与符号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符号的吸引力日益成为消费焦点,而城市文化的本质与潜力更多体现在其多样性与创造力方面。同时,伴随生活方式的体验与旅游观光业逐渐成为服务经济新的轴心,城市的特色与城市的文化体验日益重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一直在尝试创造独特的城市元素,增强城市特色,而这些尝试是构成一个城市在世界众多城市中占有一席之地的策略基础。[3]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创意城市(creativecity)与文化经济在欧美兴起,许多城市开始将文化规划作为一种包括城市、街区、社区和中心商业区复兴在内的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策略,重视城市和社区软环境的建设,重视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价值,将文化作为城市复兴的催化剂和引擎。文化规划的基本途径主要有:基于城市形象的提升而发展文化旗舰项目,兴建音乐厅、美术馆、博物馆等地标性建筑;规划专门的“文化区”;发展文化旅游活动;举办庆典活动或大型文化活动;将都市空间改造成为具有可参观性的文化展示空间等等。苏格兰的格拉斯哥市、西班牙的毕尔巴鄂市便是运用文化规划重塑城市形象较为成功的范例。尤其要强调的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以一些欧美国家的城市为代表,特别注重社区层面的文化规划,探索将文化元素有效导入城市社区的发展机制,即运用文化资源来解决社区层面的文化发展问题,鼓励从社区参与的角度保护地方特色,促进社区空间布局优化与文化品质提升。

与此同时,相关专业人士针对城市美学品质,以及城市文化资源和文化需求的规划方法与理论的探索也开始涌现,例如,伦敦城市大学城市研究院院长格雷姆•埃文(CraemeEvan)所著的《文化规划:一种城市复兴?》(CulturalPlanning:AnUrbanRenaissance?2001)便是其中的代表。总体上看,虽然世界范围内文化规划的概念并没有被普遍使用,但文化规划已逐渐成为现代城市规划、城市设计领域一个受到关注的专业分支。如果不限定使用过滥、几乎无所不包的“文化”的范围,便试图从“文化”与“规划”两个概念整合的角度,或者以城市规划的文化导向、文化途径的角度来界定文化规划的含义,将会因为“文化”内涵的复杂性与模糊性而导致文化规划概念的混乱。黄鹤在总结了国外一些机构和学者对文化规划的定义之后,提出文化规划中的“文化”,针对的目标是城市的文化资源,即指那些能够用以促进城市发展的可共享的物质和非物质资源。[4]在此基础上,黄鹤认为:“文化规划一方面是作为针对文化资源和文化需求的规划方法,是在城市和地区发展中对文化资源整体性及策略性的运用,用以提升城市和地区的竞争力,以及城市和地区的适宜性,它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文化规划作为一种规划思想和理念,是城市规划设计的艺术,代表了以文化的观念来解决城市问题的发展理念。”[5]黄鹤从城市文化资源运用的角度诠释文化规划,有助于为文化规划提供一种既具有分析性又具有操作性的定义。

本文将从较为狭义的角度界定文化规划,即将文化规划视为城市规划中对城市文化资源的整体性运用,或者说基于城市规划的文化途径,综合性、整体性地发挥文化资源的价值和作用,使城市文化资源有机融入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和城市形态之中。对于历史文化名城而言,能够充分展示其城市魅力和文化软实力的文化资源,主要是历史文化资源,具体表现为物质形态的建筑遗产、历史文化街区以及非物质形态的传统民俗、表演、民间技艺等地方特色文化。本文重点探讨的是如何在文化规划中整体性地利用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中的建筑遗产资源,有效地将建筑遗产保护与维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风貌、营造城市文化空间有机联系起来,激活历史文化名城丰富的建筑遗产资源,塑造富有魅力、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城市公共空间和城市形态。需要强调的是,我国很多历史文化名城出台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针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问题的专项规划设计,作为一种相对单一的文化规划,它属于历史文化名城文化规划的一个层次,但并不能以此替代历史文化名城文化规划。因为,历史文化名城文化规划是城市规划中一种整体性运用文化资源的方法和途径,旨在建构有明确文化导向的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体系,并协调处理城市文化发展的所有要素。

2有机更新基础上的整体保护原则

在我国,长期以来城市规划过程偏重物质空间规划而缺乏对文化层面问题的关注。进入21世纪,城市规划作为一项公共政策的观点,在我国规划界和政府层面得到广泛认同。作为公共政策的城市规划,显然也包含着作为公共文化政策的城市规划。换句话说,当城市规划从偏重于物质空间规划向偏重于公共政策设计转变时,就意味着将文化规划也纳入到城市规划的体系之中,文化规划实际上是公共政策与文化资源之间的联接。总体上看,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之中,虽然早就将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但主要任务是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鲜有将城市主题文化、城市总体文化风格、城市形象的文化表达明确纳入城市规划体系之中,并将文化规划视为各个层次规划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其他领域的规划密切合作以更为有效地发挥文化资源的作用,同时制定将文化和土地利用以及文化和城市经济发展关联的整体规划政策。正如单霁翔所说,在我国“从城市规划的任务到城市规划管理的方法,从城市规划的编制到城市规划的实施,内容可谓详尽,但是却缺少城市文化的基本内容,无论是城市文化规划还是城市文化建设均少有涉及。”因此,针对中国城市,尤其是对“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具有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历史文化名城而言,应借鉴欧美一些城市文化规划的成功经验,通过涵盖区域、城市、社区等不同层面的文化规划途径,使城市的传统特色文化有机融入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的所有物质空间对象,并能够得以强化和表达出来。具体针对建筑遗产保护而言,核心原则就是坚持有机更新基础上的整体保护原则。有机更新基础上的整体保护原则主要用于调整建筑遗产与城市风貌、城市更新的关系。作为具有一定价值要素的有形的、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建筑遗产是一个城市历史文化最直观和具象的表现,是展现城市风貌独特性的核心元素。现代城市在走向现代化、全球化的进程中,随着城市更新速度加快,建筑遗产与城市风貌的关系日益呈现两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是建筑遗产日益呈现出“孤岛化”或“盆景化”现象,大量的普通老建筑和传统街区被拆除,仅靠少数文物建筑或标志性老建筑作为孤立的“岛”或“盆景”支撑,它们虽使城市体现出历史的痕迹,但所谓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建筑元素却萎缩为形象单薄的几个“点”,城市的传统格局几乎不存在,传统风貌整体性丧失。第二种形态是通过城市规划途径较好地处理老城与新城、保护与更新的关系,营造建筑群的图底关系,保留老城、历史地段、传统街区原有的空间场所特征,城市在保持基本文脉的基础上有机更新,历史文化名城整体风貌得以有效保护和延续(图1)。

无论是从文化规划的视角,还是从城市建筑遗产保护理论的基本原则来看,上述第二种形态是历史文化名城建筑遗产保护应该努力的方向。有机更新基础上的整体保护原则的第一层含义便是通过城市规划途径实现城市建筑遗产资源的整体性保护。早在20世纪初叶的意大利,既是一位建筑师,又是一位城市规划师的古斯塔夫•乔万诺尼(GustavoGiovannoni),在其所创立的城市遗产保护和修复学说中,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则就是“古代城市‘片断’应被整合到一个地方的区域的和国土的规划中,这一规划象征了古代肌理与现在的生活关系。”[8]可见,乔万诺尼主张,应通过城市规划整合建筑遗产与当代城市形态的关系,使古代的肌理能融入现代城市生活。实际上,从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通过的一系列保护文化遗产的来看,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建筑保护理论对建筑遗产本身内涵的扩展性认识,即建筑遗产的范围既包括历史建筑及其建筑群,也包括历史建筑赖以存在的历史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等能够集中体现特定文化或历史事件的城市或乡村环境,已足以说明对建筑遗产资源整体性保护的重视。1964年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和技师协会通过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威尼斯)第六条指出:“古迹的保护意味着对一定范围环境的保护。”1975年欧洲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建筑遗产的欧洲》中指出:“多年来,只有一些主要的纪念性建筑得以保护和修缮,而纪念物的周边环境则被忽视了”,因此,“欧洲建筑遗产不仅包含最重要的纪念性建筑,还包括那些位于古镇和特色村落中的次要建筑群及其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9]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内罗比建议),提出了一个影响至今的重要理念,即“保护历史地区并使其与现代社会生活相结合是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的基本因素”,同时,该建议还强调:“除非极个别情况下并出于不可避免的原因,一般不应批准破坏古迹周围环境而使其处于孤立状态,也不应将其迁移它处。”

上述总体上强调的是通过保护建筑遗产的周围环境,或者说通过对建筑遗产环境的控制来实现对遗产的整体保护,这是实现建筑遗产资源整体性保护的底线要求。从城市发展和文化规划的视角看,对于有着丰富建筑遗产资源的历史文化名城而言,建筑遗产资源的整体性保护原则还要求充分发挥建筑遗产的综合价值与整体文化效能,避免城市空间中传统建筑元素的“面”被打散,“线”被切断,通过“整体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的规划策略,将建筑遗产有机整合到城市的空间形态和结构形态之中。以北京为例,近些年来已初步构建了片状保护与线状、带状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整体保护模式。若不算旧城外的1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在北京旧城区域内共有3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面积共1967公顷,占旧城面积的31%,此外还有风貌协调区183公顷,占旧城面积的3%,正是它们所承载的丰富的历史肌理、建筑景观资源与浓郁的历史文化氛围,构成北京城市魅力的重要部分。除了片状保护,2011年12月公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规划》提出“一轴”、“一线”和“一带”的保护概念,坚持旧城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文化北京建设中的核心地位。这其中,“一轴”(传统的中轴线)和“一线”(从朝阳门到阜成门的朝阜路沿线)和“一带”(长安街-前三门大街带状区域)是旧城的核心景观带(图2),必须进行更为完整和系统的保护。历史文化区空间要素的整体保护与线状、带状开发,有利于突显北京传统城市格局和历史文化建筑的独特魅力,使之成为北京文化记忆和文化旅游的高度聚集地。有机更新基础上的整体保护原则不仅强调文化规划必须从空间维度上将建筑遗产单体和周边环境、空间格局的整体保护作为首要考虑的因素,还应处理好建筑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之间的关系,从时间维度上动态保护城市发展各个时期形成的建筑遗产,处理好新老建筑之间的关系。物的衰败与消亡,一如其更新与发展。在历史文化名城发展过程中,即便在旧城风貌区,也不可能完全不允许新的开发,不建造新建筑。老建筑固然是旧城风貌的基本载体,但不同时期、不同时代的新旧建筑并列而形成一种和谐的层叠关系,恰是一些历史文化名城的魅力与活力之源。简•雅各布斯(JaneJacobs)认为,好的城市形态是充满活力的,而城市活力主要源于城市的多样性。维系城市多样性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处理好老建筑与新建筑的关系,使不同年代和状况的建筑能够并存。雅各布斯特别强调,她所谓的老建筑主要不是指博物馆之类的标志性建筑,而是很多普通的老房子。假若不同年代的普通建筑能聚在一起,复杂多元的用途和功能才有可能真的混合。[11]因此,在历史文化风貌区,可以在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的基础上,循序渐进更新或建造一些体现时代精神的新建筑,只要这些新建筑能够尊重周围的环境氛围和空间尺度,不以自我为中心,破坏空间环境的整体审美品质和文化特征,如《内罗比建议》所说:“应特别注意对新建筑制订规章并加以控制,以确保该建筑能与历史建筑群的空间结构和环境协调一致。”

目前在我国,不少历史文化名城所制订的保护条例和保护规划中,对保护规划范围内的新建筑风格和体量有一些强制性要求,如现行《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20条规定不能突破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违反建筑体量、色彩等要求;不能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内保护规划确定的院落布局和胡同肌理等。这些规定仅适用于保护规划范围内的新建筑,从城市整体风貌保护的视角看是不够的,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层面对新建筑的整体风貌提出基本要求,制订具体的新建筑设计导则,从城市规划层面对历史风貌区及建控地带的城市开发形成有力的控制。

3强化传统建筑文化认同基础上的适宜性开发原则

虽然在建筑遗产保护问题上“开发”这个词如同“文化产业”一词一样,由于与市场化、商业化紧密相关,而常常遭致批评。但实际上,在现代城市的建筑遗产保护工作中,不可能仅仅只对建筑遗产实施保存、修缮和环境整治工作,如同建筑遗产的内涵在不断扩展一样,对于何谓“保护”,也有新的拓展性认识。1979年,澳大利亚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巴拉会议上通过的《保护具有文化意义地方的》(《巴拉》),不仅突出强调遗产的文化价值,还提出“保护”的概念包含保护性利用(conservativeuse)、展示或阐释(interpretation)等更为广义的内涵。西班牙学者萨尔瓦多•穆尼奥斯•比尼亚斯(SalvadorMunozVinas)认为,今天的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活动,狭义的保护是相对于修复而言的保持性活动,而广义的保护还包括再生、复兴、更新、改造、利用、活化等其他相关活动在内的行为的总称。同时,现代建筑遗产保护运动的发展,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拓展,便是对建筑遗产的价值认识从内在价值走向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相结合的综合价值观,即将建筑遗产不仅仅视为一种珍贵的文物,同时还视为一种文化资源和文化资本(culturalcapital)。在此意义上,可以说通过对建筑遗产的适宜性再开发(包括重建、改造、扩建、再利用等活动),更好地保护其综合价值,尤其是挖掘和发挥其蕴含的独特公共文化价值功能,也是一种保护。那么,何谓建筑遗产的适宜性开发原则?文化规划视角下的适宜性开发原则秉承文化价值的保存与提升不仅是建筑遗产保护的首要目的,也是保护的重要手段的理念,强调任何对建筑遗产的开发性保护,若有助于提升而非损害遗产的文化价值的话,则是适宜的。其中,建筑遗产的文化价值具有丰富的涵义,它至少包括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文化教育价值。法国文化部建筑和遗产司总监阿兰•马里诺斯(AlainMarrinos)认为,“在全球化加速发展的21世纪,保护历史遗产不再是孤立地保护古建筑,更多的是保护一种文化认同,是一个与人息息相关的议题。人们需要文化根基来平衡现代化与全球化的冲击继续前行,这就是如今我们保护历史遗产最重要的意义。”[14]马里诺斯的观点实际强调,不能仅仅为了保护而保护一些孤立的古建筑,建筑遗产保护的实质是保护一种文化认同,考虑如何让这种建筑文化传统在现代社会存续下去。马里诺斯的观点也折射出当今遗产保护理论中的一种价值转向,即真实并不是保护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应从保护“真实”走向保护“意义”。建筑遗产与其他文化遗产相比,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公共性文化意义,因此如何通过保护性再开发途径提升其公共文化效能,提升公众对建筑遗产的兴趣以及对其价值的认知和鉴赏水平,使之成为一个城市地方认同和文化认同的象征和源泉,一定程度上说是对建筑遗产最好的保护。1975年欧洲建筑遗产大会通过的《阿姆斯特丹宣言》指出:“建筑遗产只有得到公众赏识尤其是年轻一代的赏识才能得以存续。”

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只要有利于增强公众对建筑遗产的了解、赏识和文化认同感的开发性保护,同样也是适宜的,更准确地说,这是一种作为文化发展和教育策略的遗产保护途径。英国社会学者贝拉•迪克斯(BellaDicks)曾经从“可参观性”(visitability)的生产这一视角,探讨了当代城市公共空间被展示出的文化价值。她认为,“1980年代以来,可参观性已经成为规划公共空间的一项关键原则”,而可参观性取决于对文化的展示程度,即如何将场所变成展览,使场所具有“可读性”(legibility),让文化被铭刻在物质层面上,使某些文化价值被视为某一场所的身份,以此方式吸引市民的注意力,这是促进城市文化消费的重要路径。“可读性”、“可参观性”同样也可作为建筑遗产资源规划与开发的一项原则。基于文化规划的城市有机更新与建筑遗产保护,可以通过对一些建筑遗产和传统都市空间进行改造、再开发,并介入一些阐释性的公共艺术,使之成为具有可体验性、可参观性的文化设施或文化展示空间,让建筑遗产更好地传递意义,令使用者(居民、游客)不仅能“观看”建筑遗产,而且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阅读”建筑遗产、体验建筑遗产,以此激活建筑遗产的公共文化价值,培育公众的传统文化认同感,发挥建筑遗产有助于展示与体验城市独特性的重要功能。例如,在当代,侧重于与社会文化与艺术需求相结合的普通历史街区、产业建筑遗产再开发模式,业已成为保护并活化建筑遗产的重要途径,中外许多城市都有不少成功的范例。一些再开发较为成功的历史文化街区,往往在保护真实的历史信息基础上,以地域文化脉络为主线,根据建筑遗产的不同特点,将其修复或改建成不同功能的文化空间,探索传统建筑遗产与城市文化生活融合的有效途径,有效发挥其公共文化功能。还有一些产业遗产丰富的历史文化名城则结合自身情况对产业遗产进行改造再利用,将其改造或扩建成主题博物馆或展览馆、社区文化中心、艺术区、景观公园、工业遗产展示游览区等各个层次的文化空间(图3)。基于城市文化规划的历史街区和产业建筑遗产再开发利用模式,不仅可以通过其营造的文化空间展示和传承城市文化,而且还可以给予衰败的街区和废弃的建筑以新的生命。需要说明的是,通过建筑遗产的再开发途径提升其“可参观性”,多数情形下只适用于具有一般保护价值的非重要文物建筑。建筑遗产中具有突出的文化价值的重要纪念建筑和文物建筑,例如北京的故宫、天坛,其建筑遗产本身便具有独一无二的“可读性”与“可参观性”,这类建筑不适合开发性保护。对这类建筑遗产的保护,除了坚持原真性和历史完整性原则之外,面对人潮汹涌的参观者,还有必要采取法国学者弗朗索瓦丝•萧伊(FrancoiseChoay)所提出的调节游客人流、设置步行通道等限制方式的策略性保护原则。由此可见,适宜性开发原则并非适合所有建筑遗产的保护,它主要针对的是历史文化名城建筑遗产中具有一般保护价值的普通建筑遗产。

城市文化的建议范文2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秦皇岛;城市文化建

中图分类号: D033.4文献标识码: A

城市文化是人们在城市中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城市人群生存状况、行为方式、精神特征及城市风貌的总体形态。城市文化是城市的生命和灵魂,是城市的内核、实力和外在形象,城市文化在现代城市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文化与价值观是紧密相联的,价值观是关于什么样的事物是有意义的看法、观点、态度,一切文化的不同,最根本的是价值观的不同,以什么样的价值观来统领城市文化建设,找到城市文化认同感,增强城市内在凝聚力是加强城市文化建设的关键。

一、城市文化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的精神指南,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城市文化建设只有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才能实现先进文化建设和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党的十报告首次以12个词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这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实践后而得到的理论创新,这一理论创新使城市文化建设的各个层面有了更加直观的理论依据,使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视角下开展城市文化建设的着力点更加明确。“文明和谐”的价值观是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城市文化建设的总的根本要求;“公正法治”的价值观是社会的基本属性,是城市文化建设得以发展的必要保障;“诚信友善”的价值观是人类文明的体现,是公民应当树立的根本价值追求,也是城市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三者是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的,城市文化建设只有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规范和凝聚下,才能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秦皇岛城市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秦皇岛是全国首批14所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但自开放以来,秦皇岛与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等其它沿海开放城市相比,发展速度极其缓慢,自08年奥运会秦皇岛市以建设“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的海滨城市”为发展目标以来,不可否认,城市的建设和经济都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在经济上与其它沿海城市仍有着巨大的差距,在城市文化方面也还是明显落后。

秦皇岛曾在历史上吸引过无数个帝王在此大建行宫,曾被称为亚洲的旅游摇篮。秦皇岛也是一座蕴藏着深厚的地域文化和丰富的资源禀赋的城市,同时拥有着厚重着社会历史文化、名人故事文化、民间传统文化、山海文化、长城文化等等,为什么秦皇岛在得天独厚的区域环境下,经济和文化发展始终迟迟滞后于其它沿海城市呢?为什么在诸多历史文化中至今没有一种文化像北京厚重的京韵文化那样令人向往,像大连现代洋气的文化气息那样使人耳新目明呢?多少年来,秦皇岛人也在不断地探索着秦皇岛的城市文化定位,“旅游立市,产业立市”、宜居宜业宜游”、“国际旅游城市、国际港口城市、世界名人经济城市”,无论是哪一个发展目标,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带动秦皇岛的建设与发展,却始终没能树立起秦皇岛的城市形象和城市品牌。这是因为秦皇岛在城市文化建设中,与其它很多城市一样,在城市风貌上,一些“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旧城改造”中的商业化运作,城市规划建设中的抄袭与模仿,使城市失去了原有的传统文化底蕴;城市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系列突出问题:空气污染、水体污染、交通堵塞、绿色空间减少、安全空间减少等正降低着人们在城市的可生存度;城市建筑风格混杂,整体文化基调不明晰,文化资源丰富,却没有突出的城市文化特色。在城市人的精神层面上:秦皇岛市外来人口居多,市场意识、商品意识浓厚,某些人的道德失范,诚信缺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不断滋长,原有市民观念落后,小富即安,固步自封。这使整个城市难以形成一种独具城市魅力的大环境、大气场,所以秦皇岛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一直处于一种文化上的迷茫状态和精神上的彷徨状态,在我们大力发展城市文化建设的同时,实际上得到的却是城市文化的沉沦。因此,秦皇岛的城市文化建设首先要提炼一种城市精神,以此来作为城市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强大支撑。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角下秦皇岛城市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视角下开展城市文化建设,才能找到一种文化精神作为支撑,将历史、文化、景观、建筑与经济的发展融为和谐的一体,使之成为一种经济、文化、旅游发展的最佳精神动力,塑造秦皇岛的城市形象,在城市的快速建设中保障可持续发展。

、“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城市文化

“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也是城市文化建设的根本,在城市文化建设中要实现和谐,就要“以人为本”,城市文化建设中只有坚持了“以人为本”,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根本理念,才能产生向心力,凝聚力。构建和谐的城市文化:一是要加强秦皇岛的文化标识建设,文化广场、人民广场、奥体中心的建设标识虽提升了城市景观,却让人不到秦皇岛的历史文化。二是要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海港城区紧有的两个大型书店都集中在市中心,新迁址的图书馆位置交通不便;开放的大中型的文化体育设施奇缺,面向普通大众的文化娱乐场地也是捉襟见肘。“以人为本”地加大城市文化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是构建和谐城市文化的根本。

(二)、“包容创新 ”打造城市特色文化

一座城市只有具有鲜明的城市特色文化才能令人无比神往。秦皇岛虽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但无论是山海文化、长城文化还是名人故事文化都不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虽都不乏后续的开发与利用,但都是缺乏宏大的气魄和规模,特色不鲜明,主题不突出。要突出文化特色:一是要本着包容的精神,把秦皇岛的历史文化资源融入整个城市的建设之中,不只是在景区的围墙内,在城区主街道、生活区、商业区随时随地的让人感受到秦皇岛的悠久历史文化和本土民族风情。二是要本着创新的原则,打造城市文化精品,无论是百年古城文化建设,百年大港遗韵文化建设还是百年戴河人文建设,只有给历史文化穿上创新的“嫁衣”,才能吸引人,让人光环内的在历史沉淀更加明晰。

(三)、“开放自由”营造城市文化氛围

城市文化要塑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就要加强文化环境的建设。一是加大文化硬件环境建设,在各大生活区,学校周边建设开放的艺术馆、科技馆、文化馆等,文化大环境是提升文化气息的前提。二是加大文化软环境建设,搭建文化宣传平台,拓宽文化宣传途径,丰富文化宣传方式,应在学校、社区兴建文化墙,通过文化宣讲、文艺演出、竞技评比等各种形式和途径,把秦皇岛的历史文化渗透和贯穿于城市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三是提升市民文化素养,

秦皇岛城市人口构成复杂,很多在秦皇岛学习、工作的人只知一些代名词,对秦皇岛的文化历史知之甚少,秦皇岛有十三所高等学府,却未能带动城市人成为文化人,人是城市的主体是城市外在形象的内在因子,通过文化知识学习、文化活动参与,让城市人在传统文化中熏陶自身文化素养。

参考文献:

[1] 张红霞.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西安城市文化建设[J].理论导刊,2010,12

[2]陈秋华.秦皇岛市城市文化建设的思考.中国城市发展网,2010,4

城市文化的建议范文3

关键词:城市文化资本;城市人格;西方古典时代;仪式文化

Abstract:The study of city space cultural value in the perspective of "city cultural capital" should include the motive force of development created by city space value, the entire art model and the value of the city. From some extent, the creation of "city space capital" is also another sublimation of city art design. It has been proved by the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city space value creation in China and foreign countries that all historic relics and design which can be identified as "city cultural capital" are definitely a culture shared by the memory of human beings which can spread down in history. It also should deliver the value of "city culture capital" and the entire value of city.

Key words:City Culture Capital;City Personality;Western Antiquity;the Culture of Ceremony

中图分类号:C912.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0)11-45(6)

作者简介:张鸿雁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导博士

2.3工业化后的“城市造美运动”――“田园城市”的理想类型

19世纪西方工业化的发展,给人类的城市的发展带来结构性的变化,工业化的城市越来越远离自然,甚至成为传统自然关系的“破坏者”,特别是工业化初期资本的发展带来的社会差异,城市贫民窟的出现,为城市的变革提供社会前提。马克思、恩格斯都曾有过全新论述,包括对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的分析,各类思想家都认识到工业社会的发展只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中间形式,而必然被新的社会结构与空间取代。城市美学意义上的规划与建设,往往会出现两种结果,如果能够从人的本原需求出发,一般都能够真正创造城市美与城市环境美的价值,这种美的追求本身,不是政治符号的再现。所谓的“城市造美运动”有人称之为“城市美化运动”,这个造美运动可以追溯到欧洲16~19世纪的巴洛克城市设计,重要的代表建筑是拿破仑三世对巴黎的改造与建设。这种“造美”运动具有双重意义,一是在一定程度上美化城市,一是过度“造美”,使城市丧失了城市美的尺度和人本主义精神。1898年前后,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整体规划已经开始交给专家来做了,“保守的浪漫主义在霍华德的《明日的田园城市》中亦非常显著(霍华德,1989)。霍华德将激进的社会主义构想,即田园城市土地的集体所有,与非常传统的城市尺度结合到一起。拥有弧形大道的新哥特式别墅的霍华德‘田园城市’,体现了风行于维多利亚时期的新哥特式浪漫主义城镇规划的思想。”①田园诗般的城市构思虽然是一种理想型的表现方式,但是在其诞生后的100多年里,对后来的城市规划有着深刻的影响,人们悟出的道理是:城市与自然能够和谐相处,才是城市真正的可持续发展动力,而且这也符合人之本性的发展模式。除此而外,工业化过程中的一些思想家,无不注重城市空间公平、注重城市规划理念与理论的学理性的探索。有学者说:“然而,在这方面比过去更加明确的是,在城市规划上似乎出现了一个新的标准,那就是要考虑当地居民的利益。于是,当我们看到19世纪末的‘城市规划学派’,经常随着改革的出现而出现,而且愈来愈受到时人的欢迎时,就不足为怪了。”②各种各样的思想学派,无不从各自的学科出发,试图从美学、机械、艺术、文学等方面给城市加以“标签”,给城市以艺术化。1890年欧也尼・埃纳尔等人出版了一系列的城市研究成果,他也是1907年“右侧车辆先行的发明者”。

城市文化的建议范文4

关键词:广州;阿拉伯国家;“一带一路”;文化资源优势

广州深厚的“海上丝绸之路”历史文化优势

一、广州与阿拉伯国家的商贸往来

广州是世界海交史上千年不衰的东方大港,唐代至宋代广州成为中国海上贸易的第一大港,明清海禁时期,政府特许广东一口对外贸易,使广州成为中国唯一合法的海外贸易第一大港,史称“一口贸易”。因此全世界各国的商人都云集到广州来做生意,遥远的阿拉伯人更是成为海上丝绸之路贸易中最活跃的一分子。

秦汉至南部朝时期,广州开始第一次中文文化大交流,主要传入阿拉伯医药。隋唐时期广州成为中国最大的,跟海外联络最多的城市,广州开始了第二次中外文化大交流。最为显著的是阿拉伯天文,历法,数学,音乐,舞蹈,美术,语言,服饰,风俗以及油橄榄,无花果,芒果等传入广州。魏晋南北朝时,埃及的玻璃自海、陆两路成批输入中国,其制造技术也随之逐渐传入,特别是通过海路传入中国南方对外贸易中心――交、广二州。

二、广州对来华外商的优惠政策

1. 对外国使者、海商的迎送与犒设

宋朝政府十分欢迎和鼓励外商来华贸易,以保证关税来源,增加财政收入。每年蕃商离港之时,宋朝地方官都举行宴会犒劳遣送。犒劳之时朝廷派遣特使往广州等地慰劳。大中祥符二年“广州蕃商凑集,遣内侍赵敦信驰驿抚间犒设之”。犒设时场面盛大。哲宗朝曾任职广州的朱服说到:“余在广州,尝因犒设蕃人,大集府中,番长引一三佛齐人来,云善诵《孔雀明王经》……

2.保护在广州外商的权益

广州政府规定,在广州外商的财产权不受侵害。蕃商死后,子女亲属有财产继承权,侨居广州的蕃商辛押u死后,其养子要求继承数百万的遗产。这些政策使来华的外商有极大的安全感,更重要的是因此在海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增长了外商来华的热情。

唐王朝在广州设立专门的栈房,替外商保管货物直至抽税完毕,在法律方面,唐朝专门派一名伊斯兰商人依据伊斯兰教法律为阿拉伯人公判诉讼。

唐朝在广州还设立专门管理外贸的机构――市舶使,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设立的海外贸易管理机构。市舶使一般由中官担任,并委派“岭南帅”加以监督,加强对海外贸易的管理。

三、广州文化与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相互融合

明人何乔远称:有门徒四人,号称“四大贤人”,“一贤传教广州,二贤传教杨州,三贤、四贤传教泉州”。广州蕃坊的蕃长带领全体穆斯林在怀圣寺做祷告,宣讲教义。

广州的建筑受到了伊斯兰建筑文化的影响。怀圣寺坐落于广州市光塔路,因其寺内有光塔,又称“光塔寺”,是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最早兴建的清真寺之一。此外,广州保存了完好的伊斯兰教重要古迹。清真先贤古墓,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桂花冈,古称“回回坟”。

在老广州的地名中,有不少这样的外来词,这些地名从源头上考证,其实都来自阿拉伯语,因此成为中文文化和商贸交流的精神反映和历史遗物。比如广州番坊附近的“朝天路”来自阿拉伯语中的 即(朝天房的意思),中山六路旁的“擢甲里”,“擢甲”是阿拉伯语“小巷” 的意思。

四、发挥广州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中阿文化资源优势的建议

1.发展以“海上丝I之路”为题材的文化产业

“海上丝绸之路”不仅是一条贸易之路,还是一条文化之路,友谊之路。广州应凭借丰厚的海上丝路文化资源,大力发展以“海上丝绸之路”为题材的文学创作、影视制作和动漫游戏等视觉文化产业,进一步促进中阿两民族的互相理解。

目前,广州正在努力打造动漫展会品牌以促进交流,广州国际动漫展、国际动漫影视博览会、广州国际动漫节等多个展会共同促进了动漫产业的发展。如果将“海上丝绸之路”这一独特题材融入动漫产业中,将对广州丝路文化的传播起到极大的作用。

2.举办与“海上丝绸之路”相关的双向文化交流活动

广州要谱写海上丝绸之路的美丽篇章,需要有大手笔。例如常设性的高级别海上丝绸之路国家高峰会,海上丝绸之路国家贸易洽谈会,海上丝绸之路学术研讨会,海上丝绸之路合作机制等,在广州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文化节,全面展示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与文化风情,吸引“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来广州开展交流合作,增强广州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广州的中阿文化资源优势,办好用好阿拉伯国家孔子学院、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扩展交流交往领域。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阿拉伯国家政商学艺各界名流的公关力度,邀请其来粤访问,让更多有影响力的阿拉伯人士了解广州,了解中国,推广和传播中华文化和广州文化。

3.探索开发广州“海上丝绸之路”与现代旅游品种相融合的新概念旅游业

海上丝绸之路港口城市开发现代旅游品种能实现与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开发利用的互利共赢。“珠江夜游“是广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旅游项目,展示了广州现代化城市建设的成就。我们可以把海上丝绸之路有关展示融入其中。鉴于广船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在“珠江夜游”、“珠江日游”中增加仿古广船,甚至取代现代船舶成为主要游船是可行的。同时,由于广州与阿拉伯国家具有悠久的海上贸易历史,无数阿拉伯商人的船只曾停泊在广州港,因此可以仿制“苏哈尔号”等停靠在广州港口的著名阿拉伯船只作为游船。游客在令人身心愉悦的旅游过程中,能了解更多有关“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文化知识。

参考文献:

[1] 许桂灵、司徒尚纪.广州海上丝路与世界文化名城的建设,2011.

[2] 卞洪登.丝绸之路考.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3] 长编 卷七二,大中祥符二年七月.

[4] 萍洲可谈 卷二.

[5] 何乔远.方域・灵山,闽书 卷七

城市文化的建议范文5

一、“诗意儿童文化”的内涵解读

儿童文化是儿童表现其兴趣、需要、话语、活动、价值观念以及儿童群体共有的精神生活、物质生活的天性的总和。在童诗学习中儿童所体现的自然性、超越性和生长性,是人类童年期的精神特质,我们试图将这些特质中激发儿童成长的内在积极因素――“诗意”提炼出来,然后有意识地渗透到儿童全程的学习生活中,使校园内的儿童文化更加精粹,从而彰显儿童发展的无限可能性,促使儿童向可能生活迈进。“诗意儿童文化”的提法由此形成。

接着,我们对“诗意儿童文化”的内涵要素进行了研究。“诗意儿童文化”要素从功能角度讲可以分为价值性要素和认知性要素,简单讲,就是童心、童力、童化。童心是指儿童的天性,包括好奇(好问)、好玩、顽皮、自由等儿童的需要兴趣和善良、仁慈、纯真、分享等儿童的德性要素。童力是指儿童所具有的独特能力,如梦想(想象)、探究、审美、超越(创新)等。童化是指儿童独特的感受及独特的表达,如儿歌、童谣、儿童诗、游戏、儿童幽默、诗性的表意象征符号等。然后从以上三个维度,将“诗意儿童文化”的自然性、超越性、生长性进行具体分解,使它在具体转化成实践的时候形成有向依托。

二、基于“诗意儿童文化”的语文课程架构

1.基于“诗意儿童文化”的语文课程结构模型。

我校从儿童的基础学习、兴趣拓展和综合创造这三个层层推开的视角对学校的语文课程进行整体改革。基础性课程着力于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实施;拓展性课程是从基础性课程延伸而来,为满足儿童生长的多元需求开发的多样化课程;综合性课程则基于以上两类课程,以发展儿童的综合实践能力,而开发的课程。

首先,将在儿童诗课程实践中凝练而成的“诗意儿童文化”反哺语文基础性课程,建立以单元类结构教学为依托的纵横融通式教学。“纵”指清晰地建立凸显“诗意儿童文化”特质的儿童语文学习年段发展目标序列,“横”指语文各领域学习内容之间、各种语文能力发展之间的相互融通。在此过程中,将特色项目“儿童剧”“课外阅读”“班级日记”等发展为语文拓展性课程。

至此,“诗意儿童文化”将逐步成为自然显现的课程特色。语文基础性课程内部系统更加灵活、有机,语文拓展性课程进一步发展,与其他课程整合,建立以儿童诗、儿童剧课程为核心的语文综合性活动课程。前者着重发展儿童的灵性,后者着重发展儿童的实践能力。

2.用综合渗透的思维方式探索模型实践转化的路径。

层层分解:以单元教学目标的制定为载体,在国家课程标准的具体分解中渗透“诗意儿童文化”。根据课标的年段目标,进行类课文教学年段目标的细化,达成基础性的教学目标。同时,将在此类课文中能彰显“诗意儿童文化”的要素进行具体化,显示国家课程校本实施的特色。然后,融合上述两个方面的细化目标,制定出单篇课文的教学目标。

有机关联:依托单元类结构教学,将学生的课内阅读与课外阅读、阅读与写作、文本学习与语文实践进行勾连,在实践中充分渗透“诗意儿童文化”的要素。

课外阅读指导较课内阅读更强调“自由”和“创造”。通过每本书育人价值的挖掘,确立阅读目标、指导方法、评价策略。如:四年级下学期结合学生对《三顾茅庐》的学习,指导学生读《三国演义》。整本书围绕中年段学生的阅读要求,以“故事中评人物”和“多元表达自己的阅读兴趣取向”为重点,设计了如下阅读目标:(1)通过《三国演义》的阅读,增进课内阅读《三顾茅庐》时对三国局势的了解,加深对人物的理解。(2)能熟悉《三国演义》中的主要故事,采用概述、书评、图例等形式,将自己的阅读感受与同学、家长分享。(3)能对自己喜欢的三国人物作出自己的评价,也能适当搜集整理他人对人物的评价,提出自己的观点。(4)有兴趣制作人物卡、兵器谱、战役图,观看影视作品,进行合作表演,主动积累有关三国故事的形式丰富的语言,对阅读中国古典文学作品形成初步兴趣。

班级日记的写作更注重涵养学生对生活的敏感,形成自己观察、表达生活的独特视角。如:四年级和五年级下学期的语文教材第一单元都是有关“春天”主题的文章。学习这单元的文章后,要帮助学生形成以“春天”的视角观察生活、体验生活的意识。我们设计了如下班级日记的主题供学生选择:

儿童剧课程从语文综合性学习的视角出发,更凸显契合儿童生活本质的游戏精神和实践创造。课内的语文学习尽量采用游戏、表演的活动形式来展开,将语文学习的内容无痕地渗透到学生自主参与的实践活动中,使学生在隐性学习的过程中习得语言,获得语文综合能力的发展。课外,将语文教材、课外阅读、班级日记中的素材进行开发,指导学生创作剧本、组建剧团、排演戏剧、公开演出。学生的多元智慧在实践中被激发,向着自主自能、自在自为的可能方向发展。

三、基于“诗意儿童文化”的支持系统

语文课程的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要使基于“诗意儿童文化”的语文课程框架不至成为“空中楼阁”,必须建立与之相辅相成的支持系统,需要相应的课程实施向着课程设计的目标迈进。

1.构建与课程建设相配套的环境资源系统。

课程建设需要相应的硬件支撑,我们将通过已有资源的充分开发和缺失资源的巧妙创造为课程建设提供有力的环境条件。建立包含儿童诗典藏馆、儿童诗工作室、儿童诗长廊为一体的儿童诗课程资源系统,以满足儿童诗课程发展的需求。建立语文学习资源室,将语文教材学习中所需的各种实物、模型、道具、语音视频等资源按学生语文学习的过程分册归类建设,以满足基础性课程学习的需求。建立语文学习馆,充分利用校园内的建筑空间,打造融舞台表演、阅读交流、习作交流、e学习等功能为一体的课程资源中心,给学生的语文拓展学习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2.探究语文教学规程,建立新型课堂。

遵循儿童的天性,引领他们学习和不断超越,以符合学生自主生长的逻辑来设计课堂教学的一般流程:通过开放式的情境导入,发现学生学习的起点,激起他们进一步学习的欲望。接着通过学习主体的实践,逐步积累丰富的学习资源,然后进行重组,去伪存真,以推进教学。如此螺旋递进,在灵动的教学中促进学生心智的健康成长。最后,引导学生对学习内容、学习体验、学习方法进行梳理反思,不断强化其自主构建的学习内生力。

从课前、课中、课后三个维度逐步梳理出本校的教学规程。课前预习注重引导学生质疑,课中教学注重发展儿童的独白语言,课后注重学生的兴趣延伸和动力内化。课堂活动设计采用“游戏”“表演”的形式,在表达上特别关注诗意语言在概括、感悟表达、师生对话中的有意识运用。

3.建立相应的学生学业评价体系。

变革学生的学业评价体系。将国家基础性课程标准进行年级细化、单元具体化,建立语文课程的质量标准体系。一方面加强对学生学业测试的命题研究,提高其信度和效度。根据不同学生的差异性,尝试按照质量标准对同一学段内学生的学业进行分级测试,既促使学生达到基本标准,又追求差异发展。另一方面,改变试卷评价的单一方式,引入口试、作品展示、日常表现积分等评价方式,对学生进行过程性评价,鼓励他们在语文学习中进行实践创新。后续将在课外阅读、习作表达和语文综合性学习中研究如何在评价指标和措施上更好地体现“诗意儿童文化”的价值追求。

4.构建专家课程支持系统。

城市文化的建议范文6

关键词:月亮文化;宜春城市品牌;视觉形象构建策略

一、依托月亮文化的城市品牌形象传播样本分析

月亮作为一颗“人间万姓仰头看”的自然行星,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成为了最多元、最丰富的一个文化媒介因子。自然性是月亮的基本内涵,而文化性则是月亮的精神内涵,受众认知程度最为丰富、最具有辨识度、资源分布最广。盘点中外月亮文化,有多少个视角,就有多少种界定,有探索太空奥秘的月亮,科技、有包含语言意境、神话传说和象征意蕴的月亮文学、有深远宗教意义的月亮禅学、有引人深思、感触人生的月亮哲学、有历史悠久的月亮民俗、有精致璀璨的月亮物质文化遗存等等。然而,寓于城市品牌形象中的月亮文化大都定位清晰鲜明、划分集中,并能依据空间上的差异性产生不同的文脉表述样式。

(一)月亮古都――扬州

以咏月诗词内容为载体的扬州月亮文化,早在唐朝就获得了“月亮城”的定位,“二十四桥”的明月、“落月摇情”的曲江吸引着古人纷纷以“烟花三月下扬州”为时尚之风。扬州月亮在初唐诗人笔下有苍凉之美;在盛唐诗人笔下有乡愁之美;在晚唐诗人笔下有风雅之美。“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徐凝的诗说的是扬州占尽明月风流,更赠予“二分明月”金字招牌给扬州,直抵人心。所以,月亮文化是扬州历史和人文的载体。现代扬州仍留存着诗意的美好,扬州人也没有辜负这份优美,继续以“人文古城,诗画扬州”的主题全力构建“古文水绿秀”的城市形象的精准定位。中秋之际在扬州市民中心广场东侧策划了互联网+灯光艺术背景的“月亮阵”灯光秀装置和一场“一带一路上的中国月亮城”的视听盛宴将城史娓娓道来,再一次提升了扬州城市形象。

(二)科技月城――西昌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首府西昌则是以“嫦娥”发射基地和沉有月亮的邛海传说为载体,使得古代神话与现代科技有机结合形成的“月城”、“月亮女儿的故乡”。在这里航天人用青春、汗水和飞旋的生命开启宇宙的奥秘,所以西昌在城市形象的构建和传播发展中一直传承和延续着这一特色。比较成功的传播案例除了“月亮女儿“选拔大赛,还有入围美国洛杉矶国际家庭电影节的《月亮船》,该部以西昌邛海、泸山为主背景拍摄的儿童电影,山水和故事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山水之中故事引人入胜。

二、多维视角下宜春月亮文化城市品牌视觉形象传播现状分析

(一)宜春月亮文化品牌视觉形象传播媒体分析

我们通过汇总报纸报道量以“标题中出现宜春月亮、明月山旅游”为考察标准分析2007年以来宜春媒体传播情况数据来考察宜春外部媒体中的传播导向现状,以及近似类型城市形象进行传播媒体比较,得出结论大致如下:月亮文化、明月山旅游是宜春媒体形象的重要内容之一,市域媒体关注的焦点往往更多集中在节日或是学术文化上,相比对照城市,传播力并不突出,尤其在近2年中量直接呈现下降趋势;宜春月亮文化在省域媒体和外部媒体关注中以2014年《人民日报》刊登文章为亮点外,在近几年整体报道量偏弱,缺乏传播亮点,效果短暂,后续发力不足。究其原因,首先是近几年新媒体的快速发展,给传播环境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形象的多渠道分散传播影响了传播效果,传统定式思维下的电视、报纸广告投放效果未尽如人意。其次是“他有我也有的”雷同城市资源以及城市管理者的意愿差异,导致城市形象构建在传播中产生有和无的区别。

(二)宜春月亮文化品牌视觉形象传播符号分析

城市视觉形象信息只有凭借符号才能流通,人们对城市形象的“真实”印象绝大部分都是从符号传播中获知的,符号传播所建构的信息影响着人们对城市形象的真实理解,更能令公众信服。尽管宜春对月亮文化品牌进行了商标注册和网络域名注册,与此相匹配的城市指示性符号缺乏整体和系统性设计宣传,城区人口集中区域的地标性景观符号亮点阙如,在城区通往明月山景区的交通路线上景观规划分散,城市家具设施创意力度不够。

(三)宜春月亮文化品牌形象营销条件分析

近十年来宜春依托明月山自然资源,围绕月亮文化主题展开丰富创意,将月亮文化和其他文化相互结合,打造了“情月相融、泉月相映、禅月相通、农月相趣”四星捧月的格局,独家举办过的十届月亮文化旅游节也曾获“赣鄱群星奖”有一定累积效应;宜春政府大力拥有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世界著名文化旅游城市”和“中国旅游竞争力百强”称号,这些都形成了活力十足的宜春月亮文化城市形象构建中的优势。在劣势上由于月亮文化容易被复制,使得宜春市域内受众意识对宜春月亮文化内涵理解仍旧淡薄,尚未形成文化自觉。而当我们在考察宜春在江西省域内、广域范围内的形象现状时,发现其更多地处于“知名度偏低、熟悉度极低”的尴尬状况,这种现实存在的困难和矛盾对宜春十分不利,但也恰恰给宜春城市形象的传播构建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运作空间。

三、月亮文化特色下的宜春品牌视觉形象传播战略与构建对策

(一)基于定位实施品牌传播战略,强化城市形象传播力

根《宜春市中心城总体规划(2008-2030)》对未来宜春城市形象定位表述为:“赣湘边际区域重要的中心城市、中部城市品牌传播主题源自城市定位,著名宜居城市”。该定位是宜春在未来所要追求的核心价值之一,需要通过传播手段达到目的。我们可以把宜春基础资源和月亮文化差异竞争作为宜春城市形象的传播起点,从城市特质上去考虑和描述,进一步为城市居民的生态宜居加上鲜明的注脚,我们的建议如下:“闲逸明月,灵动宜春”、“和润美韵,品位宜春”――基于宜春地方文化与品质的定位描述。

城市形象战略具体的实施步骤大致分为以下几点:

1.统一城市品牌与强化视觉识别

推进实施宜春城市视觉品牌的统一与规范工作,使品牌传播的效应清晰化。

2.创建立体的月亮文化传播渠道

针对宜春县域、都市圈及江西省域、中部范围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公众,使用公共、活动、媒介、宣传品四大推介渠道推动宜春形象观念,使文化效应达到最大化。比如,在公共活动中可以独立、联合、协力、委托等形式举办各种与月亮文化主题相关的综合活动,像征集与推广城市标识、宣传品征集、论坛与会议,又或是以重点区域为主的旅游推广 、节庆日推广;在当地星级酒店平台提供宜春月亮文化形象宣传资料,或是在长途、火车候车厅播放城市形象宣传片等。

3.整合各种形象资源

首先要求分管和从事宜春城市形象的所有人员深刻认识并明确宜春城市形象传播的整体蓝图和具体诉求;其次是信息与媒体一致性包括新闻的风格、广告的设计表达等;还有对不同的宜春城市形象营销传播方案编制出来,并与特定的营销目标紧密结合,将城市服务功能融入宜春在全国地区的推介活动。最后是和不同营销战略的合作者形成风险共担。

(二)构建完善月亮文化景观视觉标识系统,提高城市形象的创造力

1.月亮文化景观空间视觉标识表现构建

首先是加强明月山旅游景观地标的创意设计,构建整体宏观的城市旅游形象的空间视觉标识,景区内标志性的观赏物作为突出、最具有特色的景观部分,要在规划中做好统筹协调,才能起到应有的引力效果,尽管月亮造型已经出现在明月山广场入口,但由于其具象形态所代表的意义局限,加上制作比例尚小被周围山水自然所覆盖,又时常被其周边游客搭建的帐篷所影响,在整体气氛上难以产生文化遐想和震撼,意义已然大不同;其次是着力打造宜春月亮文化夜景观系统,根据地形环境,以月亮为题确定夜景设计风格和基本格局,系统性地对点、线、面和空间形态进行有机组合;再次是完善宜春城市月亮主题文化公共艺术系统,尽可能的将一切可以利用的城市硬件,如公园绿地、道路广场、城市雕塑、路灯栏杆等当做传承月亮文化的具体载体;最后是通过文化街区改造构建月亮文化底蕴的空间标识,在城市建筑的每一个细部运用月亮文化元素,把与月亮有关的历史事件、成语典故加以固化,配合仿唐古建筑风貌,保持月亮简洁明快的风格特点,使用金属、实木、玻璃等材料,饰以古典纹样,激发旧街区活力,并在街道上,以真人大小的铜雕,复原唐宋诗人咏月的情景,呈现出有月亮文化生命力的街区新形态。

2.城市月亮景观数字媒介表现构建

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新媒介可以将月亮文化景观以全新的方式进行表达,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实景照片形式的明信片或城市宣传片,其构建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借助互联网、旅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传播媒介宣传本土文化;其次通过手机APP设计明月山景观立体的路线和景观节点,并与地方高校联动合作,以相关研究课题或创新创业竞赛方式开展;最后是以月亮为题设计虚拟图形成为新的景观元素,并可与环境、人进行互动,不仅丰富了月亮文化的形象,对升华月亮主题文化具有特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