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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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

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范文1

关键词:盘锦辽河口;生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

1 生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现状分析

根据调查发现盘锦辽河口旅游业的开发有利于保护辽河口旅游资源,占有比重较大,占42.3%,旅游业开发与辽河口经济区的经济之间存在的矛盾较强;现有生态旅游资源的利用状况较弱。当地居民对于生态旅游资源保护的意识较弱,生态环保意识还需要提升。现有的旅游景点,如红海滩观光地、地质公园、苇海观鹤、特色苇田、万金滩等旅游地的生态环境都不同程度的遭到了破坏,其中以苇海观鹤和红海滩观光地破坏最为严重。

因此,将辽河口的生态旅游资源分为6类,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生态旅游地,减弱对其的开发,恢复其生态功能。对于可以进行开发的旅游资源应该采取合理开发,加强保护的战略。从而,促进辽河口生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推动旅游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2 生态旅游资源单体保护的重点和开发的方向

辽河口的生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价值角度分为濒危型、高稀缺型、稀缺易耗型、稀缺耐耗型和普通型五种(见表1)。根据资源的分类从而得出必须保护的资源、可以旅游开发的资源,作为判断保护与开发的战略依据。

2.1 完全保护战略

处于极端濒危状态的生态旅游资源,属于国家非常稀有、非常脆弱,受关注程度较高的资源类型,当前经不起任何方式的合理利用,任何形式的开发都会对其产生破坏,其首要目的是保护,凸显生态旅游资源的存在价值。虽然该类资源具有很高的旅游价值,但对此类资源还是应该由国家拔出专款进行完全保护,防止人为破坏及其自然退化,可以在对它进行更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加以利用。

2.2 适度开发、完全保护战略

高稀缺的生态旅游资源属于非常稀有,相对于濒危型生态旅游资源来说,其敏感性和脆弱性相对较强。对于这类资源,同样不适合大规模的旅游开发。

2.3 合理开发、加强保护战略

稀缺易耗型与稀缺耐耗型生态旅游资源有一定脆弱性,旅游价值高的资源。因此对于该类资源应该在合理开发,最重要的就是要控制游客的数量,加强对游客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意识的教育,通过缩短游客在景区内的逗留时间、严格限制景区内的活动内容与范围等手段来实现保护与开发的均衡。

2.4 大规模开发战略

普通的生态旅游资源由于脆弱性较低,因此在具备一定客源市场的条件下,可以进行大规模的旅游开发,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3 保护的资源单体

辽河口的潮滩湿地是我国重要的滨海湿地,具有丰富的湿地资源和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辽宁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占盘锦自然湿地面积的80%,在湿地保护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必须保护的资源单体之一。此外,辽河口自然保护区全球候鸟三大迁徙航道之一,世界上80%的黑嘴鸥种群在这里得到了有效保护。辽河口湿地丰富的植物资源、特有的植被类型与生态环境养育着丰富的动物资源与特有的动物群落,尤其是多种珍稀鸟类理想栖息繁殖地和迁徙停歇地。

4 旅游开发的资源单体

辽河口蕴藏者丰富的旅游资源,分三种类型。

(1)适度开发的资源其敏感性和脆弱性较强。如保护建筑与设施、遗迹遗址等。

(2)合理开发的资源有一定的脆弱性,旅游价值较高,需要的合理开发的前提下加强保护,实现保护与开发的均衡。如红海滩、踏浪金滩、苇海观鹤等可以进行观光旅游。

(3)大规模开发的资源的脆弱性较低。如生态旅游产品的开发,它具有直接使用价值、服务功能价值、间接使用价值。包括了绿色生态旅游产品、文化生态旅游产品、观光旅游产品、养生、休闲、度假生态旅游产品、油田生态旅游产品、湿地生态旅游产品、农业生态旅游产品、苇海休闲产品、滨海休闲产品等。

5 生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存在问题

5.1 生态资源的保护缺乏合理的科学依据

目前,结合辽河口的生态旅游资源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原则,缺乏具体的行动实施依据,如辽河口湿地资源、滩涂植被、鸟类栖息地及生态环境系统的破坏等等。此外,虽然生态旅游资源作为生态经济区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是否能将所有的旅游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开发,创造出结合当地特色的品牌生态旅游产品,是辽河口保护的一个重大的盲点,在资源的保护中应该设立一个科学的生态旅游资源评价体系。

5.2 生态旅游资源的生态性破坏

由于生态经济区内的生态旅游业尚不成熟,使得旅游景区及旅游基础匮乏,景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日渐破坏,使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使辽河口的旅游活动对生态系统产生了负面影响。此外,部分旅游项目直接威胁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

5.3 旅游开发的空间失衡

辽河口蕴藏着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导致有的资源未得到有效的开发或是已经受到了直接的破坏。辽河三角洲经过多年的开发,已有大量湿地被辟为稻田和盐田。湿地面积的不断缩小,使其纳水蓄洪的功能减弱,直接影响鸟类迁徙栖息和繁衍。这既影响了辽河口对游客的吸引力,也影响了生态经济区的可持续发展。

5.4 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功能较低

河口是海洋与河流的交汇地带,河口湿地整个生态系统处于发育和不稳定状态,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导致湿地生态系统的退化。辽河口滨海湿地正面临着巨大的威胁,其中以水体污染、过度捕捞以及辽滨水城建设的影响最大,这将导致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大大降低,并威胁着城市的生态安全。因此,湿地的保护和受损湿地的修复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5.5 基础设施的建设相对落后

辽河口的道路系统有待完善,总体的密度较低,景点与景点之间的旅游线路不够完备,交通的发展制约着旅游业的发展,制约者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无法满足现代旅游者对食、住、行、游、购、娱等多种娱乐体验需求。旅游设施匮乏,不能满足旅游者驻足,休憩的需要。

6 小 结

本文对盘锦辽河口生态旅游资源存在的问题、现状、类型,旅游业做了分析,提出了生态旅游资源单体保护的重点和开发方向。指出了哪些是必须保护的资源,哪些是可以旅游开发的资源,指出辽河口游客的旅游偏好,确定资源单体的保护重点和开发程度,为有效保护及合理开发为规划做好分析。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972-200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2]张建萍.生态旅游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

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范文2

一、生态旅游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

生态旅游是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为游客提供参观服务的一种特色旅游形式。通过优美的风景和独特的自然景观来吸引游客,加强了经济、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将生态资源独特的魅力展现出来。目前,生态旅游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游客的认可和欢迎,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开始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也逐渐形成了多种生态旅游形式。为了更好地促进生态旅游的健康良性发展,需要加大对生态资源的开发力度。但是,大幅度的生态资源开发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当前,我国对于生态资源保护在法律制度方面缺乏实效规定,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对生态资源开发的约束,容易对生态资源造成破坏,严重影响了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生态资源受到破坏,会使生态环境的价值大打折扣,从而影响生态旅游的发展。生态旅游良好发展的前提就是对生态资源的保护。因此,在生态旅游发展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机制,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生态旅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生态旅游资源保护现状

生态资源的保护是生态旅游发展的重要保证,相应的保护机制能够为生态资源的保护提供有利条件。当前,我国对于生态旅游的生态资源保护也进行了相关制度的规定,以约束生态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但是,这些制度还不够完善,实施的实效性不强,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使生态旅游在资源保护上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一)缺乏系统性的法律规范

虽然我国制定了关于生态旅游的资源开发规划制度、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保护法律监督制度等法律制度,但在生态旅游中起不到实质性作用。其中,大多数的法律制度内容都是以保障游客权益为基本内容的法律制度,对于生态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并没有具体的要求。因此,生态旅游资源保护一直都缺乏系统性的法律规范,不利于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

(二)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不合理

旅游部门在对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为追求最大的经济价值,而忽略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事实上,为了拓展生态旅游,促进多元化旅游经济发展,部分开发商对生态旅游资源进行大幅度的开发,甚至是过度开发。同时,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制度的约束,在开发生态旅游资源的过程中,对资源保护未能予以重视,造成生态资源的破坏以及生态环境的污染,严重违背生态旅游发展的理念。

三、多元化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机制的建设

(一)完善立法制度

具有实效性的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是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良好保障。因此,需要对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建立相应的立法制度,规范生态旅游。针对生态旅游资源保护的现状,应该将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正式纳入国家和地方的立法中,对生态旅游的资源开发进行强有力的约束,从而规范生态旅游活动,为生态旅游的多元化发展提供法律依据,不断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毋庸置疑,这对多元化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机制的法律支持和维护也是至关重要的。

(二)建立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机制

在弥补立法缺陷的同时,需要建立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机制,由旅游部门进行管理。通过立法约束,规范原有的管理办法。合理开发和利用生态旅游资源,严格参照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机制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只有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持良好的状态下,才能开展生态旅游。同时,明确旅游管理部门的各项职责,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生态资源保护的实际效果。在生态旅游的多元化发展形势下,为其提供良好保障,推动生态旅游的发展。可见,这对旅游行业的整体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结论

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范文3

[论文提要]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旅游产业作为无烟工业日益受到重视,在地方经济总量中占据的比重不断提高,而与之相伴随的是旅游资源无序开发,生态环境遭到较大破坏。保护好旅游资源环境,让人与自然生态环境和谐共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日渐成为人们的共识。当前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仍相对薄弱,本文从确立生态旅游法律地位、规范旅游资源环境开发、健全法律救济机制和完善《自然保护地法(草案)》等四个方面,探讨如何进一步健全相关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希望能对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的进步作出一点努力。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旅游已逐渐成为人们追求更高生活水平的需要,但伴随着旅游业发展和旅游资源的开发,生态环境日益遭到破坏,旅游资源环境保护的问题开始受到人们重视。通过对旅游资源环境的保护,可以在最大程度上确保自然环境免遭破坏,为人们留下颐养身心的场所。但当前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相对薄弱,存在客体类型重叠、保护客体多元化,管理机构重叠、部门利益冲突严重,立法缺失、相关制度不完善和执法意识欠缺等诸多不足,造成实际工作中,无法对旅游资源开发做到合理监管和有效保护,本文主要就完善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设,谈几点思路:

一、确立生态旅游法律地位

生态旅游是一种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以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强调权利义务一致的旅游。具体来说,是强调在为游客提供欣赏、学习和环境教育的旅游享受的同时,对旅游地经济、社会和文化负责,保护旅游赖以开展的生态、社会及经济环境的旅游理念。它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是未来旅游业发展的方向。我国应当学习国外先进经验,通过建立生态旅游认证制度、生态评价评估制度和生态旅游环境审计标志制度对生态旅游法律地位作出界定,为生态旅游发展提供保障。

(一)生态旅游认证制度

2000年11月在纽约制订的国际生态旅游认证原则性指导文件((莫霍克(MOUONK)协定,让生态旅游认证制度得以在世界范围内推行。但我国在这一方面仍未建立有自己的标准体系,建议可以采取向国外权威认证项目如绿色环球21国际生态旅游标准等申请认证,然后在实践和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适合国情,能在国际上产生重大影响的标准体系。

(二)生态旅游评价评估制度

生态旅游的评估一般集中在生态旅游活动所带来的影响上,包括环境、经济、文化、社区、伦理和资源等方面。对于当前我国旅游资源现状,应当主要包括生态旅游对环境的整体影响、生态旅游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状况、生态旅游中环境破坏的控制程度等。

(三)生态旅游环境审计标志制度

环境审计主要是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环境法规情况、制定的环境政策和措施、环境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执行程度进行监督评价,揭示反映其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修正其不足,使新的环境政策更具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生态旅游也应当通过环境审计机制,来促进生态旅游的规范化,保护旅游环境资源。

二、规范旅游资源环境开发

旅游资源环境开发与保护存在密切联系,从源头上决定着保护的力度与效果,从法律角度可以考虑建立旅游资源开发许可制度、旅游资源开发使用担保制度、旅游资源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旅游资源预警及监测制度和旅游资源轮休制度,来规范旅游资源环境开发:

(一)旅游资源开发许可制度。目前我国在森林资源的许可制度方面已较为完善并取得积极的效果。但是旅游环境开发许可制度方面仍然是空白。建立旅游资源开发许可制度,通过设立行业准入机制,将不适格的主体排除在外,可以从源头上对旅游资源环境进行保护,同时也可为自然保护地社会性收费制度的建立创造条件。

(二)旅游资源开发使用担保制度。该制度即通过一定机制,由旅游资源开发人或其他人,为旅游资源开发人的开发行为提供一定程度担保。如果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造成了旅游资源环境损害,则权利人有权就担保部分优先受偿,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旅游资源开发行为中的巨大法律风险,保护旅游资源环境。 (三)旅游资源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环境责任保险既和环境保险有关,又和责任保险有关,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地增强责任人的抗风险能力,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为有效修复遭受破坏的旅游资源环境提供保障。

(四)旅游资源预警及监测制度。在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管下,利用环保部门已经建立的环境预警机制和监测网络,对旅游资源进行专门的监测,及时、准确地搜集旅游资源信息,并且通过报告制度将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五)旅游资源轮休制度。由于旅游资源受季节的影响比较大,旅游资源环境本身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属于生态圈的一部分,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建立旅游资源轮休制度,可以使旅游资源得以“休养”,恢复生机。具体可以采取限制进入旅游区、对旅游资源采取养护等方法,来实现轮休的目的。

三、健全法律救济机制

旅游资源环境开发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损害,所以需要通过建立旅游资源开发侵权国家补偿制度、旅游资源开发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和旅游资源开发区域原居民环境侵权公益诉讼制度来实现对权利主体权利的修复与补偿。同时这一制度还能够对开发者的行为构成有效制约。也体现了公众参的原则。

(一)旅游资源开发侵权国家补偿制度。国家补偿是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运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济支撑。国家(政府)作为社会的主要管理者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人民群众所赖以生存的环境,这也是政府允许合法排污与监控、预防违法排污生产活动所必然引发的环境污染对价。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环境侵权行为或侵权主体无法得到确认时,采取国家补偿的方法,能够最大程度上抵消环境侵权带来的不良影响,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旅游资源开发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旅游资源开发中,开发商被经济效益所驱使,会从事一些盲目、非理性的破坏性活动,给旅游资源环境带来甚至不可恢复的破坏,其侵权后果难以估算。因此应适当引入开发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将赔偿用于旅游资源环境的修复和保护。

(三)旅游资源开发区域原居民环境侵权公益诉讼制度。通过赋予旅游资源开发原居民以诉讼权利,使其能够提起环境侵权公益诉讼。该制度的建立,可以避免因民事诉讼制度中关于利益不相关的主体不能提出诉讼的限制性规定,而必须作大规模制度改造的成本。还可以避免权利主体过于泛化,出现滥诉的情况。

四、完善《自然保护地法(草案)》

人大环资委于2006年初颁布了E1然保护地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体现了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但还是有值得探讨的地方。

(一)扩大调整范围。按照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关于自然保护地的定义:指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自然和相关的文化资源而特别划出的,并通过法律上的和其他的有效的手段进行管理的土地和海洋区域。。应当将世界自然遗产、森林公同等都包括在其调整范同内。

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范文4

关键词:山西省 体育旅游 体育旅游资源 开发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03-150-021 前言

体育旅游作为一种全新的休闲方式已成为居民新的消费热点。而山西省作为旅游大省,拥有丰富的体育旅游资源,但由于经济发展落后、特色不明显、等制约因素,使山西省在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方面进程缓慢。根据上述情况,本文旨在通过对山西省体育旅游资源的现状进行分析,对山西省体育旅游资源进行开发,打造具有吸引力的体育旅游产品,促进山西省体育旅游快速、高效、健康的发展。

2 山西省体育旅游资源

2.1 山地类体育旅游资源

山西多山,名山便有60余座。如恒山、五台山、北武当山、太行山等。2.3 生物类体育旅游资源

山西省现拥有18个国家级森林公园、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总面积近40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4%。2.4 民族民俗类体育旅游资源

山西的民族民俗文化历史悠久、特色鲜明,蕴藏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如山西的传统民居、服饰、饮食、庙会、民间的社火、小戏、等都颇具有观赏价值,并且较易开发为有特色的旅游项目,有些还可开发为更有吸引力的游客参与性的体育旅游项目。2.5 宗教类体育旅游资源

宗教文化的体育旅游价值在于,它能在欣赏宗教文化的同时欣赏奇观、陶冶情操,从而达到增强体魄、娱乐健身的目的。3.1 山西省体育旅游资源开发呈重人文轻自然的失衡状态

山西省在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一直以文物大省作为自己的主导方向,加之山西省作为能源重化工基地,环境污染严重,忽视了自然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山西省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体育旅游的发展。

3.2 山西省体育旅游产品结构单一、缺乏特色体育旅游项目

目前山西省体育旅游产品与其他体育旅游发展较好的城市相比,呈现出体育旅游项目单一、内容老化的状态,石晓峰等在对《山西省体育旅游资源分析及开发策略研究》中的调查显示,超过50%的游客对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感到一般或认为不满意。显然,面对国际客流和游客自主意识的增强,这种现状不仅流失了大量客源,更影响了山西省体育旅游的发展。

3.3 山西省体育旅游资源在开发过程中缺乏保护

在山西体育旅游资源中,历史文物占很大比重,对这类资源的开发要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而山西在开发过程中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开发规划,以及资金短缺等原因,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开发性破坏资源现象。

3.4 山西省体育旅游专业人才不足

对于体育旅游者来说,他们参与体育旅游活动,除了满足愉悦身心的需要,更渴望了解和掌握怎样通过体育旅游活动的方法来增进健康、增强体质,防范“文明病”,这就更需要专业的体育旅游人才的指导和帮助。而现今山西省所拥有的体育旅游人才不仅数量极少,而且业务能力不强不仅影响了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更阻碍了体育旅游的进一步发展。4 山西省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对策

4.1 自然体育旅游资源与人文体育旅游资源平衡发展

加大对山西省自然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使自然体育旅游资源与人文体育旅游资源平衡发展至关重要。

4.2 合理开发体育旅游产品,创造性开发体育旅游特色产品

体育旅游产品是指能满足消费者体育旅游目的的旅游产品。

4.3 开发与保护并重,合理开发,优化利用

开发与保护并重,就要在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坚持边开发边保护,以开发促保护,以保护利开发。

4.4 加强体育旅游专业人才的优化培养

体育旅游专业人才应是既具有扎实的旅游基础知识,又懂体育技术指导的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 刘君雪.湖南休闲体育特色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0,(2):22-24.

[2] 刘靖南.广西红水河民族传统体育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0,(1):93-98.

[3] 石晓峰,李建英,王飞.山西省体育旅游资源分析及开发策略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2009,(3):126-131.

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范文5

论文摘要:在旅游开发的热潮中,存在以牺牲旅游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短期旅游大发展的众多问题。本文对我国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正确处理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与对策。

旅游,从个人活动、群体行为发展到当今的现代旅游业,已经成为涉及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活动等的社会生活方式。旅游资源是指能够吸引旅游者并能为旅游业利用而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自然事物。在旅游业发展中,旅游资源处于基础地位,既是旅游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又是旅游实践中吸引旅游者的直接条件和因素,更是旅游消费的客体对象。不论是文化旅游资源还是自然旅游资源,都是建立在良好生态环境基础之上的。

一、旅游资源开发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1.旅游开发对非生物类旅游资源的影响

非生物类旅游资源包括水体、大气与气候、土壤与岩石等,既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载体,又是构成旅游资源与环境的最基本要素。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游客、车辆、物资等大量涌入旅游地,旅游区出现了水质恶化、大气污染、土地板结、岩石(山体)坍塌等现象,这些对旅游资源构成了严重威胁。旅游对资源与环境的破坏,尤其表现在水体资源与环境方面。

2.旅游活动对生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地球上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不但可以单独成为人类的旅游产业开发和利用对象,而且还与非生物类旅游资源组合,构成了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依托或自然生态旅游资源的总体系。

二、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旅游地生态系统是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同一体。与其他生态系统构成因子一样,一方面旅游资源与环境的演变同样也必须遵循生态学的基本规律。根据美国生态学家哈定和小米勒提出的生态学三定律,可得出三个结论:

1.旅游地生态系统中的所有事物(包括旅游资源及其各个构成因子)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影响也不是孤立的。

2.旅游活动不能对旅游地生态环境中的生物化学循环有任何干扰。

3.旅游活动影响旅游资源与环境后会产生无数效应,其中许多效应是不可逆的。这三个基本结论给我们提出了对旅游活动进行管理时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另一方面,根据景观生态学的理论,在旅游地这个生态系统中,由于旅游区划而对旅游资源进行的分割构成了不同类型的景观单元(即斑块),这些景观单元的空间格局随着生态过程的作用而不断改变。

三、建立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

通过立法建立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制度,实现对旅游活动的规范管理,是当前旅游资源保护和旅游业发展面临的紧迫任务。立法必须建立在深入研究旅游活动对旅游资源与环境影响的基础上,必须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遵循资源与环境演变的自然科学基本规律,这样才能保证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达到制定这些制度的根本目的。

1.旅游规划制度

旅游规划是指运用适当的经济、技术手段,对旅游区的旅游资源、人力资源、资金与物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确定区域旅游资源的经济开发目标,实现旅游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

2.旅游资源与环境影响的评价

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早为美国所创设。《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对环境质量具有重大作用影响的联邦建议、立法方案和重大联邦行动都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包括该建议或行动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拟议中的行动选择方案。实施这一制度是对传统决策机制的变革,是协调“人与环境”关系的一种新途径和新方法,并已成为国际环境管理一种惯例。

3.旅游容量控制制度

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将人类活动控制在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之内,是实现系统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最基本的要求和首要条件。旅游容量控制制度,是指从这一制度出发,根据旅游承载能力确定旅游区的游客容量,对进入旅游区(点)人数进行控制的一项管理制度。这个制度在保护旅游资源、实现可持续旅游目标方面十分重要。

4.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制度

旅游资源与环境共同构成了旅游地的生态系统,保护资源与保护环境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与普通地区相比,旅游区的环境要求更高。因此,要建立环境资源与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对旅游区旅游资源与环境消长情况的监测,并按照更加严格的环境质量标准,做好旅游区的环境治理工作,保证旅游地的优良环境,给游客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条件。

参考文献:

[1]杨贵华.旅游资源学[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9

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范文6

1旅游资源开发保护中的不足之处

1.1民族开发过程中,特色产品开发不足

在开发旅游资源时,一味的效仿,没有根据自身所拥有的旅游资源进行开发,缺少民族韵味,而且,在旅游资源开发时甚至般其他地区的民俗资源对本民族资源利用开发不足。

1.2旅游资源开发,商品化严重

旅游文化开发时为了迎合游客的需求,将民族文化的格调降低,将传承千年的文化,裁剪拼接成各种形式的表演,包括舞台剧表演、庙会表演、节日表演等。这些表演只是一场作秀,失去了民族文化的本色,脱离了民族内涵,只是披着民族外衣的表演而已。民族文化的开发过程使得民族文化商品化,歌舞、艺术品、礼仪等均是为了实现利益而设计的,失去了民族文化的质朴和纯洁的特征,失去了民族文化的真实性。

1.3民族文化开发。影响了本族人民的价值取向

现在各地区的旅游文化开发的过程中,更趋向于追求利益,把民族资源做成产品。善良、诚实、勤劳、奉献等重要品质是民族价值观中的一部分。各个民族的价值观从建筑、风俗、服饰、饮食等方面体现出来,人民热情好客、质朴纯真的民族价值观随着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而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旅游业越来越商业化,逐渐失去了自身的质朴、纯这、热情、勤劳等价值观。

1.4民族文化开发,缺少整体规划

旅游文化开发时,注重利益和功绩,急于求成,没有进行科学的规划,盲目地对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给当地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均造成了较大的冲击,旅游管理体制也相对落后,造成旅游资源的巨大浪费。

2旅游资源的保护

2.1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实现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

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不能仅片面的追求经济发展,同时要注重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也不能保护过重,影响其发展。注意两者的平衡,再考虑民族旅游资源的环境承载力和文化传承的条件下,对旅游资源进行开发,避免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发展、精神文明发展相结合,保护民族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2.2开发参与性强的旅游项目

观光型民族文化旅游,是目前民族旅游的主要形式,难以使游客产生亲和力,在旅游文化开发过程中,努力开发出便于游客参与的活动空间,使游客能融入当地文化氛围中,切实体验当地的民族文化韵味,从而对当地的旅游文化具有较深的了解。

2.3注重民族与地方特色民族旅游资源的开发

在民族资源开发的时候,注重旅游资源的民族特性和地方特性开发,将民族文化资源与自然旅游资源的结合。不同地区的,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不同,民族特色文化形式不同,承载依托形式不同,都有其独特的韵味。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之间均有其独特所在,民族文化开发时应注重特色文化资源的开发,表现出与其他地方的出差异性。讲文化内涵完整的溶于各种形式的旅游项目中,是游客了解民族的灵魂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