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技发展趋势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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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技发展趋势

生物科技发展趋势范文1

一、加强农业科技管理,大力发展知识农业

1、适应知识农业发展需要,创新农业科研教育组织

为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策划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与目标,加强科技计划的管理与考核,“农委会”于1986年成立任务编组的“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于1993年改组,确定该小组的主要任务:(1)农业科技发展政策及法规的拟定;(2)计划的规划、评审及预算编列;(3)计划的推动、管理、成果检讨与绩效的考评;(4)人才培养及国际合作的规划、推动与管理;(5)科技会议的筹划及其结论与建议事项的推动;(6)与相关“部、会”、学术及研究机构有关农业科技计划的协调与联系。随后又改组为任务编组的“农委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委员会。这一时期台湾农业科技集中在“农委会”农粮处主管,部分科技项目由“农委会”有关业务处室管理。此外,“国科会”生物处主管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的基础研究。

为了适应知识农业发展的需要,“农委会”着手研究调整农业试验研究机构,于2000年把拟成立“农业部”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研究设置“农艺研究署”,从事全台湾农业科技研发工作。

为了迎接生物科技新纪元的到来,“中研院”设立生物农业科学所,台湾大学成立生物技术中心,中兴大学成立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民间企业于1998年投资12亿元新台币成立了花卉生物技术公司,投资六亿元新台币成立家畜疫苗公司。近几年还先后把屏东技术学院和嘉义技术学院扩大为屏东科技大学和嘉义科技大学。

各有关农业科技的研究机构的分工是,“中央”研究院主要从事学术及基础方面的研究工作;大专院校则以教学及训练人才为主,研究工作为其业务的一部分;公营事业机构研究所及财团法人或类似组织的研究所从事专业性特定项目的研究工作;而原省属的试验研究机构为从事台湾地区全面性的试验研究工作的主干。有关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对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发展与商品化及应用,依上、中、下游各层次负责推动。

2、应对国际农业科技发展趋势,加快高新技术创新步伐

1992年“农委会”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依据《台湾科学技术发展12年长程计划及6年中程计划》、《农业综合调整方案》有关农业科技发展目标,以及历次“行政院”科技顾问会议农业组顾问建议事项,确定生物技术、生物防治、种苗繁殖、栽培渔业、动物用生物制剂等五个领域的研究发展重点,加以推动实施。其中台湾“农渔牧产业自动化”十年计划,约投入经费25亿元新台币。

从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台湾“农委会”按照台湾地区“跨世纪农业建设方案”中的有关“发展政策导向的产业科技”要求,在重点产业科技、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整合农业科技研究群及区域推广体系、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等方面研究取得一批成果。

2000年夏季,台湾“农委会”研究拟定“迈进二十一世纪农业新方案”,做为2001年至2004年农业政策蓝本。该方案提出了“发展农业知识经济,厚植农业竞争得基”策略,明确了新世纪初台湾地区农业知识经济的发展重点。2001年台湾农政机关用于扶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的经费预算为450.01亿元新台币,2002—2004年约需195.18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

2001年“农委会”制定台湾地区农业各领域科技发展中程纲要,包括11个研究领域,分别是作物科技领域、林业科技领域、渔业科技领域、畜牧业科技领域、农业环保科技领域、农产品加工科技领域、农业自动化科技领域、农业共通性科技领域、农业生物技术领域、林业防灾科技领域,“农委会”计划从2000—2004年度,共投入241.56224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研究。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二十一世纪前十年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主要是:(1)在生产方面:建立高科技、高效率的农业生产体系,提高国产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突出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运用,创造台湾地区农业的新绿色革命: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提升产业竞争力。(2)在生活方面:生产卫生、安全、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提升国民生活品质质,重点发展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满足消费大众需求;结合民间力量发展食品科技,带动产业发展。(3)在生态方面:减轻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冲击,强化农业支持生态环境维护的功能,重点改进动植物生产、检疫防疫技术与体系,保护国内农业生产环境;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维护自然生态环境。

3、大力推动农业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鉴于农业生物技术将成为21世纪世界产业发展趋势,为了加快台湾生物技术的研究创新及其应用技术的发展,突破台湾农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瓶颈,提升传统农业的技术能力,近十几年台湾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方面,不断增加研发经费、人力和设备投入。

1995年8月台湾“行政院”第2443次会议通过《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并于1997年修订方案内容,确定将农业与医药领域的生物技术,作为台湾全力发展的重点科技。“农委会”为落实“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1996年优先执行了花卉种苗、动物用疫苗及生物农药三个推动计划。

1997年3月,台湾“国科会”委员会选定农业生物技术为台湾四个“国家型”科技计划之一。同年10月,成立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专案计划规划工作小组。1998年1月,聘任该计划个案咨询委员会委员。1998年2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的目标、规划重点提交“国科会”委员会审定通过,推动执行,课题申请通过率为45.2%。1998年7月,公布1999年度第一期三年的课题补助金额,共有42项课题列入该“国家型”计划。其主要研究目标是:(1)整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既有人力、物力与技术资源,落实产业应用,使农业生物技术在台湾得以生根并茁壮发展;(2)加强本土性的具有产业发展潜力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以提升台湾生物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3)建立台湾研发与应用体系,确保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永续发展,尽快提升台湾的农业生物技术水平;(4)整合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尖端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把台湾建成为亚太地区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与营运中心,促进台湾加入WTO后的农业发展。

该科技计划的重点研究领域是:(1)、花卉及观赏植物领域,(2)植物保护领域,(3)水产养殖领域,(4)动物用疫苗领域,(5)农产品保鲜利用领域,(6)农业环境保护领域,(7)保健及药用植物领域。

4、加快农业科技管理创新

“农委会”为加强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及本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的执行、管制与运作,设立农业科技审议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农业科技研究发展方向规划的咨询,农业各产业技术发展政策、制度、法规、策略及重大方案审议之咨询,农业科研计划资源分配审议的咨询,农业科研计划成果检讨审议的咨询,其它农业科技发展事项的咨询。委员会下设农业、林业、渔业、畜牧及生物技术五个技术领域审议小组,各技审小组的任务是:对“农委会”个别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审查及管理考核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与业界合作事项协调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有关科研计划事项的咨询。

为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执行绩效评估,促使农业科技研究经费有效运用,“农委会”2001年3月6日成立农业科技绩效评估委员会,该评委会的任务是:以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计划为对象,评估过去该领域的研究计划执行绩效;评估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成果所建立的技术,对提升台湾地区农业产业竞争力的效益。评委会设委员23—25人,由“农委会”主任委员遴聘学养优异、经验丰富,对产业科技、经济充分了解的相关产、官、学、研界专家兼任。评委会在对各领域专业技术进行评估时,得视需要聘请该领域的相关专家若干位参与绩效评估。此外,还在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中设立了咨询委员会,在台湾地区农业科技中程发展纲要各领域聘请评审委员会。

二、注重农业科技投入,扶持技术创新

从下表可以看出,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常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台湾地区农业科技经费投入

年 度 经 费

年 度

经 费

1996  21.135

2001  45.04193

1997  15.3857

2002  49.51840

1998  16.6880

2003  55.26226

2000  29.79313  2004  61.94672

注:2000—2004年为中程科技纲要需求估计数

1996年度(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为21.135亿元新台币(下同),其中农业基础研究(含农艺学、园艺学、农业化学、畜牧兽医、森林及水土保持、渔业科学及农业工程)的经费投入为3.9450亿元新台币,其经费主要来源是“国科会”和“中研院”,共执行537个研究课题,参加研究人员1206人。同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含农作物科技、林业科技、渔业科技、畜牧科技、食品科技等)的经费投入为17.19亿元,执行197项整合性研究发展计划,参与研究人员5142人。

在研究成果方面,共有952篇研究、72本专著、934项技术报告发表,完成55项技术创新和923项技术服务,实现技术转移18项,取得专利权6项、著作权3项。从1996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的经费投入结构看,应用研究占70%(12.172亿元),应用基础研究占3%(0.439亿元),商品化开发研究和技术发展占18%(3.077亿元),其他研究占9%(1.504亿元)。

1997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5.3857亿元。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6.6880亿元。从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各领域经费投入结构看:重点产业及资源保育利用研究发展的经费为10.94648亿元,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经费2.12078亿元,食品加工科技经费投入为1.79738亿元,遥测技术及精准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为0.44965亿元,农牧渔产业自动化科技经费投入为2.60亿元,其中重点产业领域内部经费投入结构为:作物育种及生产技术研究2.822亿元,农业生物遗传资源研究利用0.8亿元,动植物防检疫与病虫害防治研究1.25755亿元,渔业生产科技研究发展0.805亿元,畜牧生物科技研究发展1.46606亿元,农业废弃物利用及公害防治技术研究0.44431亿元,水土森林资源保育利用及水利科技研究0.95641亿元,农业经济、农产运销技术与农民辅导研究0.52亿元,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国际合作及计划管理0.6亿元,农业资导系统建立研究与利用1.07515亿元。

“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经费,包括台湾地区“国科会”、“农委会”、“中研院”、“环保署”和财团法人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中心五部分的研发投入,预估1998至2001年度,总额达到8亿元新台币。各年度分别为0.2亿元、2.11亿元、2.6亿元和3.1亿元。

三、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1、制定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农委会”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科技计划已有成果拟进行产学合作加速商品化的项目一览表》、《“农委会”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归属及运用办法》、《“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等法规。

《“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提出台湾地区生物技术发展策略是加强研究发展与其成果移转、扩散及应用,整合产、官、学、研的研究发展体系,成立“国家型”计划,畅通研究、发展、生产三者之间的渠道,以加强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其中与农业相关的主要内容有:修订生物性农药开发相关法令规范;推动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以花卉种苗、水产养殖、动物用疫苗、生物性农药、保鲜技术等方向为重点,并落实于产业发展;加强花卉新品种智能财产权保护,并纳入植物种苗法新品种命名及权利登记范围的花卉种类,加强花卉新品种权利保护,以提高育种研发意愿,推动花卉种苗产业发展。

“农委会”为提高农业科技研发绩效,鼓励民间产业界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应用,以加速落实研发成果于产业发展,于2001年4月3日制定了《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人事费、研究设备费、包括杂支、材料、仪器设备维护等其它研究有关费用、管理费和必要的技术移转费用。

《“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提出,移转研究成果的技术或智能财产权给予厂商时,应以该成果作价取得价款。技术成果移转作价原则以“农委会”资助研究总经费乘下列百分比收取之:(1)参与开发的合作厂商收取5%,未参与开发的厂商收取10—15%。(2)技术成果最终使用者若为供个别农家使用则收取5%,供农企业使用则收取10—15%。

2、推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研究

台湾地区各年度的农业科研课题均包括与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方面有关的研究课题。从2001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科技计划研究重点内容看,与推广相关的研究主要有,在农业政策方面,设有《农产运销制度、法规、批发、零售、渠道与市场的规划及评估研究》在健全组织及人力资源,提升农业经验管理效益方面,设有《农民组织功能研究》、《农业推广体系研究》、《农村建设规划研究》、《农业人力资源研究》、《农民福利制度研究》、《农业金融结构研究》;在农业生物技术产业方面,设有《推动花卉种苗、生物性农药、动物用疫苗及水产养殖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研究》;在农产运销电子化方面,设有《推动产销与网络商城信息整合研究》、《农业自动化与电子化推动配合措施研究》、《农产运销自动化及电子化研究》等。

从1999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农业科技计划实施结果看,安排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研究课题主要有,《现有农业网站与农业推广网络系统评估》、《农业知识信息推广体系研究》、《农业推广远距离教学系统的规划》、《农业知识创新的传播研究》、《作物基因转移技术的开发应用研究》、《生物技术在植物病虫害诊断与防治上应用研究》、《生物性农药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生物肥料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应用生物技术加强花卉种苗产业发展研究》、《加强推动动物疫苗产业发展研究》、《农产品服务业自动化计划配合措施研究》、《加强食品工业技术及管理的辅导》、《灵芝和樟芝菌种发酵培养技术开发研究》。

参考文献

1996年、1997年、1998年“中华民国”科学技术年鉴,“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编印

“农委会”九十年度委外办理之科技计划研究重点、汇整单位及汇整人一览表

生物科技发展趋势范文2

随着转基因技术的发展,人类在科技发展史上再次实现了飞跃。转基因技术在给人们带来丰富多样的转基因产品的同时,也给动植物健康和食品卫生带来了新的挑战。在国际贸易领域,不同国家和政府对转基因产品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一些国家,如美国和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动转基因技术在其国内广泛运用的同时,倡导转基因产品贸易的自由化;另一些国家,以欧盟及其成员国为代表,则从转基因产品给动植物健康和食品安全造成的潜在威胁出发,主张慎待甚至限制转基因产品的进出口贸易。美国、加拿大和阿根廷三国欧盟对转基因产品的审批体制案,是这两大阵营矛盾斗争白热化的缩影。2006年9月29日,经过长达3年时间的审理,WTO争端解决机构散发了此案的专家组报告。了解此案的有关情况,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WTO多边贸易体制如何看待转基因产品的国际贸易问题,也有助于我们洞悉国际转基因产品贸易未来的发展趋势。

案件的由来

所谓“生物科技产品(Biotech Products)”是指通过DNA重组技术创造的植物变种(Plant Cultivars),也可称为 “转基因生物体(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GMO)”。所谓转基因生物体就是指除人类以外的, 遗传物质已被非自然或/和自然重组方式改变的生物体。转基因技术在增加农业产量、抗虫、抗病、易于储藏、增加食品的营业成份、保护环境(减少杀虫剂的使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此外,转基因技术已经被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经济合作组织(OECD)等许多国际组织以及美国、非洲、欧洲的独立科学家所认可。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率先开始进行转基因食品的研究。1996年,世界首批转基因农产品――转基因番茄、大豆、玉米、油菜和土豆进入市场。2

生物科技产品自诞生之日起便显示出其必将成为富有争议的新生事物,但其优劣之争至今仍没有停息。转基因技术的弊端具体体现在转基因产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3、对病虫害防治的影响4以及食品安全的影响5等方面。欧盟及其成员国历来对生物科技产品的负面影响表示担忧,并对来自其他国家生物科技产品的进口规定了严格的审批制度。

欧盟现行的最基本的管理转基因生物体的法规是2002年10月生效的《关于旨在环境中引入转基因生物体问题的欧盟第2001/18号指令》(以下简称《2001/18号指令》)以及于1997年制定的《关于新食品和新食品成分的第258/97号规定》(简称为《258/97号规定》)。《2001/18号指令》和《258/97号规定》提供了一套转基因生物体的审批程序。欧盟的审批程序有7个步骤:(1)申请的通知;(2)欧盟成员国的评估;(3)将评估结果散发其他欧盟成员国进行评论;(4)欧盟委员会的决定;(5)欧盟部长理事会的行动;(6)产品投放市场;(7)标签。

从1998年10月开始,转基因生物体投放市场的申请就在不同的阶段被阻隔。首先,欧盟监督委员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停止审批新的转基因生物体的通知,因为部分成员(主要是丹麦、意大利、法国、希腊、奥地利和卢森堡6)阻止了审批程序。此后,欧盟委员会就不再向欧盟监督委员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提交任何新的有关转基因生物体的提案。因此,虽然欧盟没有任何立法禁止转基因生物体的审批,但这种“暂停”实施与转基因申请有关的法规成为了事实上对转基因生物体的禁止。

针对欧盟的上述做法,美国、加拿大和阿根廷于2003年5月20日,正式向欧盟提出磋商请求,认为欧盟影响生物科技产品审批和销售的措施违反了《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GATT 1994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的相关条款。三个方的欧盟相关措施为:(1)欧盟“暂停”考虑生物科技产品的审批申请做法;(2)对于某些特定的生物科技产品审批申请,欧盟没有给予考虑和审批或者过度延误审批程序(特定产品暂停审批);(3)欧盟成员国禁止生物技术产品进口或销售的保障措施7。

2003年8月29日,在DSB会议上,应美国、加拿大和阿根廷的要求,WTO争端解决机构就此案设立了单一的专家组。中国等10余个WTO成员保留了作为第三方参加专家组程序的权利。

专家组的主要裁决

在2006年9月29日散发的专家组报告中,专家组就本案的主要问题做出了如下裁决:(1)欧盟自1999年6月至2003年8月“暂停”考虑生物科技产品的审批申请做法,在事实上导致了“不适当的迟延”(undue delay),不符合《SPS协定》附件C(1)(a)“各成员应当保证审批程序的实施和完成不受到不适当的迟延”的规定并因此违反了该协定第8条关于“控制、检查和批准程序”的规定;(2)对方列明的某些特定产品的审批措施,由于造成了“不适当的迟延”,因而同样违反了《SPS协定》附件C(1)(a)和第8条的规定;(3)对成员方采取的保障措施,专家组认定欧盟成员国没有进行《SPS协定》附件C(4)和第5.1款项下的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因而违反了《SPS协定》第5.1款和第5.7款的规定;(4)欧盟“暂停”审批的做法并不是《SPS协定》项下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措施),因而驳回了方关于“暂停”审批做法违反《SPS协定》其他相关条款的诉请。

案件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守夜之责-政府的不作为=违法

1.关于是否存在“事实上的暂停”(de facto moratorium)

方主张,欧盟的做法在事实上搁置了所有生物科技产品的审批程序,因而违反了《SPS协定》的相关规定。欧盟则认为其根本不存在任何所谓的“事实上的暂停”措施,请求专家组驳回方的此项诉请。专家组审查了众多证据,包括对“五国声明”的审查以及1998年以来没有一项申请获得批准的事实,最终认定欧盟的做法构成了对生物科技产品的“事实上的暂停”措施。就“五国声明”而言,专家组认为,由于“五国声明”的存在,有理由认为欧委会在审批生物科技产品时无法获得足够多的成员支持,这影响了欧委会充分利用相关程序以完成审批手续的可行性。专家组指出,其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揭示了欧共体审批程序中存在一种“清晰并且反复出现的不作为或延误行为”。根据《SPS协定》附件C(1)(a),对于检查和保证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程序,各成员应保证此类程序的实施和完成不受到不适当的迟延。专家组认定欧盟的上述“事实上的暂停”做法与《SPS协定》附件C(1)(a)不一致,并违反了《SPS协定》第8条。

2.审慎不能构成拖延的正当理由

欧盟在案件中就“不适当迟延”进行了抗辩。欧盟主张,采用谨慎和预防性的方法可能导致对生物科技产品审批过程的迟延,但不能认为其违反了《SPS协定》项下的义务。专家组驳回了欧盟的这一抗辩,指出在不造成不合理迟延的情况下完成审批程序与采用谨慎和预防性方法审批生物技术产品之间并不存在“内在冲突”(inherent tension)。相反,专家组认为,谨慎和预防性方法的采用并不是没有纪律限制的,预防性方法更是不能吞噬《SPS协定》规定的纪律。如果允许一个WTO成员以评估申请时,以采用审慎和预防性的方法为由搁置审批程序,《SPS协定》规定的条件将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基于上述理由,专家组认定欧盟自1999年6月至2003年8月“暂停”考虑生物科技产品的审批申请做法以及某些特定产品的审批做法,在事实上导致了“不适当的迟延”,与《SPS协定》附件C(1)(a) 和第8条的规定不符。在欧共体在其“事实上的暂停”做法继续存在的情况下,专家组要求欧共体使这一“事实上的暂停”做法与《SPS协定》的规定相一致。

关键指向-“风险评估”

《SPS协定》第5.1款规定,各成员应保证其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制定以对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进行的、适合有关情况的风险评估为基础,同时考虑有关国际组织制定的风险评估技术。方认为,一些欧盟成员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希腊和卢森堡)采取的保障措施不符合此规定。专家组引用了上诉机构在欧共体-荷尔蒙案中裁决,在该案中,上诉机构指出,符合第5.1款的“风险评估”必须“有充分的根据”或者“有合理支持”。专家组对上述6个成员国的保障措施进行了审查,认为这些措施并没有建立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例如,在审查奥地利采取的保障措施时,专家组指出,风险评估的结论没有表明涉案产品较之其他非GMO产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更大的风险;奥地利采取的进口禁令是一种最为严格的SPS措施,风险评估的结论表明采取这一措施并没有充分根据。专家组认为,如果允许奥地利采取进口限制措施而不顾风险评估的结果,将使这种风险评估丧失实质意义而徒于形式。专家组强调风险评估要求是对SPS措施的实体条件,不仅仅是一种形式要求。基于同样的推理和理由,专家组同时认定其他欧盟成员(德国、法国、意大利、希腊和卢森堡)采取的保障措施同样违反了《SPS协定》第5.1款的规定。此外,专家组还裁定欧盟成员国采取的保障措施违反了《SPS协定》第2.2款的规定8。

慎思明辩-适用条文要准确

《SPS协定》第5.7款规定,在有关科学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一成员可根据可获得的有关信息,包括来自有关国际组织以及其他成员实施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信息,临时采用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欧盟主张其成员国采取的保障措施是根据《SPS协定》第5.7款采取的“临时措施”,因此并不违反《SPS协定》第5.1款和第2.2款的规定9。专家组认为,第5.7款规定的例外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在采取临时措施时有关科学证据并不充分。在科学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一成员不能援引第5.7款的规定获得豁免。经过对案件相关事实的充分评估和审查,专家组认为欧盟成员国在采取保障措施时,有关生物技术产品的科学证据并不是不够充分,因此,欧盟成员国的保障措施并不符合第5.7款的要求。基于这一理由,专家组驳回了欧盟的上述抗辩。

釜底抽薪-“暂停”审批是SPS措施吗?

关于何为SPS措施,《SPS协定》附件A.1做出了明确定义。10但从《SPS协定》附件A的规定看,其定义一直被认为是十分广泛的。但是,本案中专家组却似乎倾向于限定SPS措施的内涵和外延。本案中,专家组认定欧盟的“暂停”审批做法并不是《SPS协定》项下的SPS措施。专家组指出,欧盟的“暂停”做法仅仅是一种“程序上的决定”,并不是拒绝所有申请的“实体决定”。专家组认为,一种推迟审批的程序决定并不意味着是一种特定的SPS保护措施水平,故欧盟的“暂停”审批措施并不是SPS措施。由于方提出了其他一些诉请是以“暂停”审批措施是SPS措施为前提条件的,据此,专家组驳回了这些诉请11。

事易时移――对本案的简评和展望

转基因产品是农业发展与农产品贸易中的一个新课题,激发了世界主要农业国家的高度重视。一方面转基因产品具有高产、品质优良、抗病虫等优点,似乎是农业发展的一个方向;另一方面,转基因产品可能存在对生态环境乃至食品安全的负面影响。美国是转基因产品的开发国,技术领先。其它许多农业国家,包括欧盟在内,转基因的开发与技术都相对落后。由此如何对待转基因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各国的政策也不尽相同。美国主张对转基因产品不能限制,不能歧视;而欧盟等国出于自身利益,主张采取谨慎的态度。应该说转基因产品究竟优劣如何,是一个科学技术问题。应该通过科学论证证明它的可取之处以及它的负面影响,从而决定取舍。目前的科技水平似乎显示转基因产品不存在不能发展、不能食用的结论,而且包括中国在内,许多国家仍在积极开发转基因产品。然而,转基因产品毕竟是新产品,科学的论证尚未穷尽,因此政府起码应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即对转基因产品应加上标识。这也是不少转基因产品进口国采用的办法。

生物科技发展趋势范文3

【关键词】 生物塑料 降解塑料 发展

石油资源的匮乏、生态环境的恶化是摆在人类面前的急需解决的两大问题。近年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相关法规,采用禁止、限用、强制回收等措施限制不可降解塑料的使用,我国在2008年也出台了限塑令,同时鼓励生物塑料的应用和推广。生物塑料是治理塑料废弃物对环境污染及缓解石油资源矛盾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塑料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一、生物塑料的概念

生物塑料是生物基塑料和生物降解塑料的统称。生物基塑料的原料来源于可再生资源的碳,但不是所有的生物基塑料都是可降解和可堆肥的。生物降解塑料和可堆肥塑料是从产品功能角度,达到了科学公认的关于塑料和塑料产品的生物降解性能和可堆肥性能规范标准的生物降解聚合物。这些标准主要是欧洲的EN13432标准,美国的ASTM D6400标准,以及ISO 17088标准。也有部分生物降解塑料和可堆肥塑料是来源于石油基。

二、全球生物塑料产业发展特点

1、政策驱动生物塑料产业快速发展

据欧洲生物塑料协会统计,2011年全球生物塑料产量超过100万吨,预计到2015年将达到170万吨。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生物塑料纳入到企业可持续发展计划中。该产业在发展初期,驱动力主要来自于政府政策推动,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主。1989年纽约市开始对生产厂家给予补贴,1996年美国设置了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2002年要求每一个联邦机构都必须制定生物塑料使用计划;德国禁止将含有大于5%有机物含量的固体废弃物掩埋地下,强制生产传统塑料袋的企业承担回收塑料袋的义务;日本给予购买环保产品消费者70%的政府补助,确定了到2020年20%的塑料袋来自可再生资源的目标。

2、原材料生产装置的制造逐渐转向亚洲和美洲

目前生物塑料的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等经济发达地区,但近几年,在对原材料生产装置的投资集中于亚洲和美洲地区。2011年萘琪沃克公司与泰国PTT公司合作建设年产14万吨PLA生产装置;法国阿科玛和韩国CJCheilJedang公司合作在东南亚建设产能8万吨/年的生物蛋氨酸和硫代化学品工厂;荷兰Purac公司在泰国建设7.5万吨/年乳酸厂;巴西Braskem投资建设20万吨/年的绿色聚乙烯项目和年产能为40万吨的新工厂;美国Myriant公司在路易斯安娜州建设全球最大的生物基琥珀酸工厂,产能超过1万吨;法国BioAmber公司在北美建设生物琥珀酸和改性聚丁烯琥珀酸酯工厂。

3、应用领域逐渐高端化

随着性能增强,生物塑料向汽车、消费品电子、食品等高端耐用品领域延伸。日本本田、三菱、马自达、丰田等汽车制造中,从车底板垫、座垫、车门防擦板等多个零部件都有应用,丰田的一款车80%的内部部件由生物塑料制造,在笔记本电脑、手机、复印机等的外壳和零部件也广泛采用了生物塑料。2012年,英国以激光烧结生物塑料为原料采用3D打印技术建造了纤维尼龙结构房屋模型。

4、原材料种类趋于多样化

目前市场上的生物塑料多以玉米、小麦、甘蔗、植物秸秆等为原料,其中以玉米最多,但是这难以替代数量大、品种多的石油系列材料,因此众多研究机构及企业积极开发新的生物塑料。日本研发了木质生物系列塑料,提高了环境性能和材料特性。英国科学家利用地沟油作为原材料,合成了适于医疗应用的可降解生物塑料。巴西以发酵菌在甘蔗渣中发酵制造的PHA具有生物相容性,可用来生产药用胶囊。悉尼利用二氧化碳废气开发了PPC,可解决当前PPC生物塑料生产上的问题。新西兰正在研究基于肉类的Novatein生物塑料产品。

三、我国生物塑料产业现状

21世纪初,国内企业开始涉足生物塑料领域,现已初步建成了涵盖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应用开发、市场推广、技术服务的全产业链,生物塑料正朝着以绿色资源化利用为特征的高效、高附加值、定向转化、功能化、综合利用、环境友好化、标准化等方向发展(生物基材料产业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1、生物塑料产业出具规模

据统计,2012年我国仅生物降解塑料产业总产量约30万吨,三年复合增长率为27.3%,年产值3000万元以上企业超过40家,产值超过3亿元企业在5家以上。国内知名企业主要有:金发科技、齐翔腾达、鑫富药业、彩虹精化、扬农化工、大东南、浙江海正生物、武汉华丽环保、宁波天安生物等。

2、部分原材料生产技术处于国际领先

我国生物塑料的发展与其他制造业不同,不是在承接国际产能转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该领域的研发和工业化水平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多家高校和科研机构都进行了大量研究,如清华大学、上海同济大学、四川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生物研究所、中科院理化所和长春应化所等,研究成果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现已实现产业化的品种有聚乳酸、聚羟基烷酸酯、聚丁二酸丁二醇酯等,部分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还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3、终端产品研发制造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目前国内从事降解塑料制品加工研究的力量尚显薄弱,大部分企业将关注的重点集中在材料合成上,而忽略了制品加工开发,一些制品在耐热、耐水及机械强度方面与传统塑料制品相差较远,而这一点恰恰是生物塑料能否大规模市场化的关键。

4、高端应用领域有待于开发

我国的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主要目标市场为:食物软硬包装、包装膜(袋)、垃圾袋、台布、餐具、地膜、育苗钵、发泡网等,电子、医疗、汽车等高端消费领域产品还不多。

5、国内市场普及率较低

与国外市场相比,生物塑料在国内市场还远未普及,主要原因在于成本高,是石油基塑料制品的2―10倍,国内消费者虽在环保意识上有所提高,但仍不愿意为此支付较高的费用。其次是产品性能,目前还无法完全满足消费者需求,石油基降解塑料性能比较稳定,而生物基降解塑料在性能上还存在不足。

6、政策对产业发展推动力不足,产品以出口为主

我国在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生物产业规划、可再生能源法、863计划中均有涉及,主要包括:基础研究、产业化示范工程、产品认证、市场激励等。但在具体实施上,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使得国内生物塑料市场推广缓慢,企业想通过政策打开市场很难。国内大部分产品以出口为主,市场在外不利于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天津(生物)塑料产业发展现状

1、塑料企业集中度较高

天津市塑料产业,2012年规模以上企业302家,从业人员60867人。塑料产业主要集中在宝坻区、西青区、静海县,其中以宝坻区塑料产业规模最大,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规划面积10.8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塑料原材料加工、农用塑料、工程塑料、塑料建材生产及塑料加工机械制造。

2、中小民营企业占主体地位

天津市塑料产业规模以上企业有302家,其中国有企业只有5家,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地区工业总产值的4.6%,并呈逐年下降趋势(2011年为5.46%);规模以上民营企业236家,工业总产值占地区工业总产值的94.54%。民营企业以小微企业为主,共255家。

3、环保、功能性是产业发展的主题

天津塑料产业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企业在产品研发中把握世界塑料发展趋势,在环保、提高性能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开发了一批畅销国内外的塑料制品。比如:久大塑料制品公司的可回收环保购物袋、旭辉恒远公司的阻燃塑料包装袋、华庆百盛利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再生制造的包装袋。

4、生物塑料是产业转型的重要方向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天津传统塑料制品行业相对于我国华南、东南沿海的广东、浙江、江苏和上海等省市地区发展速度慢了一些,企业经营模式陈旧、规模偏小。同时,部分企业开始转至生物塑料领域,2008年国韵生物获得帝斯曼风险基金、崇德投资、中国环境基金、KPCB、北极光创投等七家共计2000万美元的投资,成立国内最大的PHA的生产基地。天津市塑料产业逐渐向生物塑料方向发展。

5、在生物塑料方面具备一定的研发基础

天津在生物塑料研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开发了以木薯为原料炼制丁二酸的生物合成技术,并与山东兰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实施“非粮原料生物炼制琥珀酸及生物基产品PBS产业化”项目,实现我国PBS下游产品规模化生产。天津大学理学院、南开大学生物活性材料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也在生物塑料领域各有建树。

五、天津市发展生物塑料产业的建议

1、加强生物塑料新产品开发研究

天津是较早开展生物塑料研究的地区之一,在生物材料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主要研发方向是高分子材料,而先进成型工艺、高性能的结构设计和产品设计方面总体研发力量薄弱。加强新产品的开发是扩大生物塑料产业化的重要手段。一是要加强新产品应用研发,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围绕天津市塑料研究所开发医用生物塑料系列制品,引领生物塑料向高端化发展;二是要加大生物塑料制品加工研究,提高产品性能,促进产品的大规模市场化,降低成本以替代石油基塑料制品。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塑料加工企业转型升级,

给予以生物塑料产品生产企业税收优惠、价格补贴、设立专项资金等政策,鼓励传统塑料制品企业向生物塑料制品转型,一是解决塑料产业的低迷,二是利用天津在塑料加工方面良好的产业基础,加强生物塑料制品加工能力。适当限制甚至分期分批禁止某些传统塑料制作的一次性非降解包装产品。

3、建立生物塑料研发平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加快突破生物基材料制造过程的生物合成、化学合成改性及树脂化、复合成型等关键技术,促进重要生物基材料低成本规模化生产与示范。依托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等研究机构,构建生物基材料研发转化平台,促进研究机构科研成果向企业转化,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生物塑料产业培育提供科技支撑。

4、市场推广先国外后国内,提高环保消费理念

生物塑料制品市场主要在欧美地区,采取先立足国外市场,逐渐培育国内市场的策略。价格高是影响我国市场推广的重要因素,我国消费者对价格的承受能力较差,国内市场尚未打开。提高消费者环保消费的理念对于打开国内市场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 于浩强、张艳梅等:生物降解塑料的研究现状与发展前景[J].上海塑料,2012(1).

生物科技发展趋势范文4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进千里,随着信息革命方兴未艾浪潮,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已展示出不可估量的前景。近年来,随着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领域发展中的一系列重大突破,世界范围内已开始了新一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生物科技革命和生物产业革命。

生物产业是当今世界经济中正在蓬勃兴起和迅猛发展的一个战略新兴产业,生物医药、生物农业育种等行业已初具规模,同时许多新的产品、新的行业正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如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基材料等。

“十一五”期间我国生物产业发展总体思路和方向

总体来说,生物产业就是要充分发挥我国特有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面向健康、农业、环保、能源和材料等领域的重大需求,坚持自主创新、国际合作、重点突破、集聚发展、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生物制造、生物环保,保护特有生物资源,保障生物安全,使生物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并为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奠定坚实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国生物产业发展主要任务与发展重点

《规划》提出了八方面的发展重点与任务:

一是围绕解决重大疾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保障健康和有效缓解广大低收入阶层就医吃药难的问题,大力发展新疫苗、生物工程药物、小分子药物、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等。

二是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保障粮食安全为核心,加速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料等重要农作物和畜禽、水产新品种的繁育和产业化,发展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等绿色农用生物产品。

三是发展生物能源,推动高产、高含油且环境适应性强的能源植物新品种培育和产业化,提高非粮原料燃料乙醇规模生产的转化效率,加快生物柴油产业化,有效缓解化石能源日趋紧缺的矛盾。

四是发展生物制造业,利用可再生的生物质原料生产乙烯、聚乳酸等大宗原料化工品,缓解我国材料工业对石油等一次矿物资源的过分依赖;大力推进高品质的重要酶制剂的工业生产和应用,全面提升食品工业、饲料工业、轻化工业等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

五是在生物环保领域,将大力发展生物技术处理城市污水、垃圾,加快生物技术对盐碱地等低质土地改良步伐,研究推广荒漠绿化植物新品种。

六是实施九大专项。围绕具有战略性、高关联性和高渗透性特点的领域,实施疫苗与诊断试剂、创新药物、现代中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育种、绿色农用生物产品、生物能源、生物基材料和微生物制造专项,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新技术的产业化,培育新兴产业。

七是加强生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开展生物资源普查,基本摸清我国生物资源基本状况,促进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八是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制定生物安全技术标准,完善生物安全监控技术手段,确保生物安全。

“十一五”期间我国生物产业发展目标

1.初步形成有利于生物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生物安全保障体系、产业组织体系和行业服务体系。

2.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研究开发投入占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生物技术产品。

3.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一大批创新型中小生物企业,形成10个左右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大型生物企业。重点推进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综合性生物产业基地及若干专业性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形成8个产值过500亿元的生物产业基地。

4.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到2010年,生物产业增加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约占当年GDP的2%。生物产业出口额显著增加。

在此基础上,再经过10年努力,力争使我国生物产业主要经济指标进入世界前列;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生物技术领域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生物产业国际竞争力大幅度提高。到2020年,全国生物产业增加值突破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以上,成为高技术领域的支柱产业和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

“十一五”期间我国生物产业发展原则

1.自主创新,国际合作。构建和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产学研合作;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开发和应用为核心,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我国生物产业发展。

2.重点突破,集聚发展。着眼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需求,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技术条件成熟、成长潜力大、产业关联度高的现代生物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产品,构建较完善的产业链,加快做大做强;突破一批具有重大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前沿生物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抢占国际竞争的制高点,加快实现产业化。促进生物企业和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优势地区集中,培育生物产业区域增长极,形成若干各具特色、以大企业集团为核心、专业化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相对集中布局的产业基地。

3.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既要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的主体,又要充分发挥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推动作用,在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方面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生物安全的关系,为生物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建立良好的支撑平台。

保障《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顺利落实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生物产业发展合力

国家建立生物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的协调机制,加强生物产业体制改革、产业发展、技术研究开发、生物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形成推进生物产业发展的合力。设立国家生物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就生物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依法组建中国生物产业协会和国家生物产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开展市场调查、信息交流、标准制修订、行业自律、政策咨询等方面的工作,促进生物产业的健康发展。

2.强化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生物产业集聚式发展

大力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建立企业牵头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有效实施机制。通过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推动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生物技术成果转化,改造或新建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提高科研成果的工程化与系统集成能力。

加强生物科技创新条件平台建设。推进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生物技术公共实验室、中试基地以及融资平台、人才培训平台等产业化能力建设。加强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开发设施建设,形成若干具有较大规模、多学科融合、创新能力强、开放运行的生命科学研究中心。鼓励和支持国外机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加强生物信息中心、科技成果评估机构、人才培训等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生物领域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完善生物资源和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落实对知识产权创造者的奖励政策,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力度。

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步骤、有重点地建设若干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向优势区域集中,引导生物产业特色化、集聚化发展。

3.建设高素质生物产业人才队伍

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生物技术专业人才以及生物安全、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生物产业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培养生物技术原始性创新人才等各类高技能人才,扩大生物类硕士和博士的招生规模。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引进等方式,吸引和支持出国留学人员、海外华人华侨回国和来华创办生物企业、从事教学和研究。加强生物技术人才的国际培训合作和国际学术交流。完善生物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国家生物科研机构的技术负责人逐步实行海内外公开招聘。加大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力度,完善技术参股和入股等产权激励机制。

4.多渠道增加对生物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

整合政府科技计划(基金)和科研基础条件建设等资金,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对生物产业的支持力度。

支持生物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企业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融资,或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融资。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并增加对生物企业的投资。

加大政策性金融对生物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生物企业要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支持企业以专利技术为担保向银行贷款。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各自经营范围内积极为生物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重点支持具有自主专利技术、市场发展前景较好的生物企业的发展。

5.实施有利于现代生物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配套税收政策,鼓励生物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现代生物产业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长周期等特点,结合国家税收改革方向,研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现代生物产业发展。

6.建立有利于生物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

培育生物产品市场,扩大需求。通过逐步扩大医疗保险、计划免疫等覆盖范围,加大对农民提供良种补贴、技术培训的支持力度,以及加大对生物能源发展的扶持等措施,积极扩大生物产品的市场需求;加大政府采购对国内生物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普及教育,正确引导消费;建立有利于生物医药发展的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物流体系。

完善生物技术产品市场准入政策。在保障生物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转基因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的限制。逐步推进药品的委托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药品上市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加强生物产品市场监管。完善对生物技术企业、研究机构及其制品的管理制度。健全生物技术的实验程序,以及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商品化生产和进出口等环节的安全控制措施,加大对生物技术企业与研究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安全措施的监督力度。

加强生物产业国际合作。推动有竞争力的生物企业在境外投资设厂,支持行业中介组织设立境外生物医药产品注册和营销指导中心。以医带药,扩大中药在国际市场的份额。积极推进种业、疫苗等领域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走出去”,带动整个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强相关技术标准体系的研究,积极参与有关国际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建立生物产品出口商品技术指南,完善进出口环节管理。

加速生物产业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生物技术是对解决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健康、食物、资源、环境等重大问题最具潜力的技术。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迫切需要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生物制造等行业。可以说生物产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的一个强大的源动力,它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

1.加速生物产业发展是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需要。有助于大力发展生物医药,有助于防治重大疾病和传染病,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基础。

2.加速生物产业发展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需要。大力发展一批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新品种,加速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等绿色农用生物产品产业化应用,是推动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

3.加速生物产业发展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需要。大力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加速生物制造技术在高消耗、高污染工业中的广泛应用,既有利于减少我国对石油、煤炭等不可再生能源的依赖,又有利于推进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国生物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1.我国具备发展生物产业的较好基础。近年来,我国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研究取得长足进展,在后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干细胞等生命科学领域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在杂交水稻、转基因抗虫棉等生物育种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新药已进入临床试验。拥有一支水平较高的研发队伍。海外留学人员和华人在生命科学、生物技术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近年来,全国生物产业工业增加值逐步增长,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等初具规模,涌现出一批快速发展的企业,呈现集聚化发展趋势。

2.我国具备生物产业发展的资源和市场优势。我国拥有约26万种生物物种、12800种药用动植物资源、32万份农业种质资源,是世界生物物种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具有发展生物产业独特的资源优势。我国人口众多,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人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对生物资源、医疗保健产品的需求将会迅速增加,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3.我国面临生物产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当前,世界生物产业发展处于成长期,尚未形成由少数跨国公司控制产业发展的垄断格局。我国可发挥生物资源优势、市场优势,广泛参与生命科学研究、生物技术创新和生物产业发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速我国生物产业发展。

4.虽然我国生物产业具备加快发展的有利条件,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完善,缺乏配套的税收等扶持政策,融资渠道不畅,发展资金严重匮乏;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中介体系不完备,高素质人才缺乏,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亟待建立;产业总体规模和技术基础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产业集聚度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企业规模小;生物资源流失和外来物种入侵比较严重,生物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我国生物产业发展,必须着力解决。

全球范围内生物技术取得的成果及展望

世界现代生物技术发展开始进入大规模产业化阶段。进入新世纪,人类基因组测序的完成标志着生命科学研究取得重大突破,体细胞克隆、干细胞、基因治疗、生物芯片、转基因动植物等新的技术和产品不断涌现,新兴生物产业群蓬勃发展。2005年,全球生物药品销售额达到600多亿美元,占整个医药工业的比重从1995年的不到4%迅速提高到11%;全球转基因农作物种植面积达到9000万公顷,10年间增长了50倍。全球范围内正在研制的2000多种生物药物80%已进入临床试验,6000多例转基因动植物经批准正在进行试验。同时,生物制造、生物能源、生物环保等一批新兴产业正在快速形成。

生物产业将成为继信息产业之后世界经济中又一个新的主导产业。生物科技革命将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新资源、新手段、新途径,引发医药、农业、能源、材料等领域新的产业革命,有效缓解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健康、食品、资源等重大问题,生物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预计到2020年,生物医药占全球药品的比重将超过1/3,生物质能源占世界能源消费的比重将达到5%左右,生物基材料将替代10%-20%的化学材料。继信息产业之后,生物产业将逐渐成为未来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重要推动力。

生物产业领域范围

生物科技发展趋势范文5

一、风险投资对台湾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

风险投资对台湾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风险投资是台湾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融资渠道。1979年,台湾地区设立新竹科学工业园区,吸引留学美国的台湾地区专业人才返台创业,同时这些专业人才也带回了成熟的项目和技术。这些产学研要素有效聚集,促进了台湾地区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这些高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急需大量资金投入,但由于企业处在初创期,一般缺少固定的抵押物,产品产业化和进入市场具有较大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意满足处在初创期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虽然政府设立创投引导基金,对初创期企业提供一定的扶持资金,但是单靠政府力量难以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而风险投资恰能在一定程度上排除这些障碍,满足种子期、成长期高风险项目的资金需求,正是由于风险投资有效解决了高科技产业的融资问题,从而有力推动了台湾地区高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第二,促进科技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根据美国学者Lemer和Kortum的研究数据,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同样的资金投入,风险投资的贡献率要明显优于研发的贡献率,前者是后者4倍左右。由此可见,风险投资极有可能成为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的“倍增器”。对于台湾地区来说,正是由于台湾地区风险投资的存在与投入,才使台湾地区光电、半导体、电子工业、生物科技等产业快速发展。被誉为“台湾硅谷”的新竹科学工业园区就是台湾地区风险投资与高科技发展成功运用的典型。台湾地区高科技新兴产业中,电脑产量及市场占有率、电脑外设和配件的市场份额、集成电路设计及集成电路产业规模等均居全球领先地位。第三,完善资本市场体系,促进产业不断转型升级。产权的快速交易与变现是风险投资运作的重要基础,台湾地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投资变现市场,为风险投资退出与循环投资创造了条件,使风险投资能根据产业发展变化不断进入新兴的高科技创业型企业,推动产业不断转型与升级。第四,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分散企业投资风险。风险投资机构拥有一批专业的风险投资家,他们既擅长风险投资又是企业经营管理的行家里手,对于企业来说,在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时,更应利用风险投资专家的专业视野与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帮助企业迅速提高专业化的管理水平。其次,风险投资机构对创业型企业进行投资时,会进行市场调研与可行性论证,对项目进行严格筛选。如尽职调查、分阶段投资、定期拜问、在公司董事会中占据席位等办法,可帮助企业有效控制和规避投资风险,促进企业发展。

二、浙江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的问题及风险投资发展情况

(一)浙江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的问题近几年来,尽管浙江经济总量、人均GDP在全国名列前茅,而作为制造业大省,从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状况看,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比例仍较高,劳动力、土地、环境等资源瓶颈约束不断加大,因此浙江经济发展中产业转型升级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当前,浙江产业转型升级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第一,受土地等资源制约,开始出现高端产业外移,省内制造业低端化倾向。一方面,由于粗放型经济结构的特点,土地资源等要素快速被占用,耕地锐减,使浙江经济发展缺乏土地空间等要素,没有土地空间,资金落不了地,投资项目上不去,同时还存在劳动力、水电及原材料供应紧张等资源瓶颈的约束。另一方面,其他省、市政府创造更好的土地等要素条件,保障环境以及规模经济发展本身要求产业链配套等因素,浙江省内一些传统产业出现了“抱团”转移省外的现象,一些企业甚至将高端环节转移到省外进行生产与经营,生产质量与档次更高的产品,使浙江省传统产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下降,因此破解土地等资源要素瓶颈的制约,为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土地等要素保障,成为浙江各级政府要努力破解的难题。第二,资源要素在各产业中配置不合理,传统实业缺乏资金等要素的有效支持。随着近十几年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许多制造企业受利益驱动纷纷进入房地产行业,导致许多企业减少甚至个别企业不再投资实业,资源要素大量配置在房地产等领域,传统实业缺少资金,部分产业“空心化”,产业结构失衡。第三,公共产品保障能力不强。由于浙江地处我国东部沿海,长期以来国家投入建设不足,其公共产品保障难以满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浙江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公共产品保障能力更加不足,对产业转型升级制约作用日益明显。第四,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目前,浙江6万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近90%的企业几乎没有研发能力,研发经费支出占比很低,不足主营业务收入的1%,仅10%左右的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企业生产中需要引进关键核心技术。第五,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市场抗风险能力较弱。目前浙江大企业占比不高,中小企业占多数。中小企业虽然具有“船小好掉头”的优势,但存在抗风险能力弱的“短板”,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浙江在经济发展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更为迫切。

(二)浙江风险投资发展及投资情况浙江的风险投资发展是在中国风险投资发展大背景下进行的。在1993年,浙江省就成立了国有独资的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开始尝试风险投资运作。根据浙江经济发展的特点与产业发展的要求,浙江省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先后设立了创投引导资金,加强与商业性风险投资机构的合作,支持初创期科技型创业型企业的发展,并制定颁布了《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从引导基金投资对象、组织架构、投资管理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推进风险投资的健康稳定发展。具体来说,浙江风险投资经历了以下几个时期。起步期(1986—1996年)。这个时期,中国政府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出国家火炬计划,由此催生超过80家的创业中心,同时商业性风险投资公司开始起步。在浙江杭州,1988年成立浙江省杭嘉湖技术开发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1993年先后成立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和杭州市杭嘉湖科技投资中心,注册资本金分别为3000万和750万。另在金华、宁波和湖州分别成立了几家小公司。当时所募集到的资金主要投入到收益比较稳定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新兴高科技公司虽具有高成长性但由于高风险,当时投入资金占比不高。制度建设期(1997—2002年)。国际上,美国互联网风起云涌,风险投资快速发展。在国内,风险投资之父成思危提案建议政府把发展风险投资作为国家的基本政策,推动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这个时期,浙江省的重点是制度建设和改善区域风险投资的政策环境,2000年浙江省政府制定《鼓励发展风险投资的若干意见》,2001年杭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等,营造良好的风险投资政策环境,完善制度体系。快速发展期(2003至今)。根据前两个时期风险投资的发展情况,我国对《证券法》、《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进行修订,并调整和完善了相关政策。全国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快速增加,风险资本总量不断扩大。2008年浙江省首次调查了省内32家风险投资管理机构和投资机构,收集了风险投资发展情况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汇编了《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

近几年来,浙江省一直是全国风险投资热点地区之一,根据2009年至2012年《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的数据,浙江风险投资项目数及投资金额逐年迅速增加(见表2)。投资项目数、投资金额均居全国前列。从单项投资金额分布上看,2010年和2011年创业投资机构的单项投资金额最为集中的区间是1000万~2000万元,占比分别达到了29.03%,31.45%。与2008年和2009年相比,占比最高的单项投资金额区间提高了两个档次,但是5000万以上的大项目仍然较少。从风险投资项目数主要行业分布看,能源环保、狭义IT、IT服务业等新兴产业一直受到风险投资的青睐,传统制造业的风险投资也占较大比例,文化与传播产业风险投资关注度有较明显提高(见图4)。此外,网络产业、光电一体化、生物科技产业虽有起伏,但总体上受风险投资关注度比较稳定。从统计数据与资料上看,近几年浙江省创投业发展迅速,有力地促进了新兴产业发展与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但是目前也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创业风险投资与新兴产业发展计划对接度不高,如何保持传统产业风险投资力度的问题,风险投资退出通道建设完善的问题,创业风险投资大项目的投资比例不高及行业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

三、借鉴台湾风险投资经验,推进浙江产业转型升级

浙江是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速度最快、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省份之一,2011年统计数据表明,浙江省人口只占全国的3.97%,而生产总值却达到3.2万亿人民币,占全国GDP的6.8%左右。尽管如此,浙江较长一段时期以来,由于粗放式增长模式、土地等资源禀赋的制约、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导致浙江产业转型升级滞后、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在区域竞争加剧、要素资源争控、贸易纠纷不断的背景下,浙江经济发展面临较大的挑战和压力。因此,浙江必须借鉴台湾地区风险投资的成功经验,结合浙江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风险投资发展趋势,推进浙江产业转型升级。

(一)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机构,解决产业转型升级资金需求台湾地区的风险投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高速成长的经济需要巨额的风险投资资金,因此必须加快发展风险投资机构,按照高科技产业成长的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运作,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多方投入”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实现风险投资机构快速发展。为此,第一,政府要建立一个协调管理机构。协调和平衡行政部门之间、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效保障风险投资各方的利益和风险规避,为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二,政府要创建优良的政策环境,鼓励和引导大型投资机构、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等,组建较大规模的商业风险投资机构。通过发行债券、招股等形式广泛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创投基金,最终形成以商业性风险投资机构为主、政策性引导基金为辅的风险投资格局,解决产业转型升级的资金需求问题,特别是科技型创业型企业初创期的资金需求问题。从风险投资的单项投资金额区间分布情况看,资金投向区间结构需进一步优化,应引导风险投资加大对大项目的投资,提高风险投资在大项目中的投资比例。第三,在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机构的同时,积极引进和培养风险投资专业人才,提升风险投资机构资金运作能力。企业在吸引风险投资资金时,更需借助风险投资家等专业人才,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规避企业投资风险。

(二)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首先,新兴产业的发展与创新,其行业领军企业往往能够迅速整合全球高端资源要素而崛起,带动整个国家或区域经济的高速成长。例如,阿里巴巴集团只用了不到1/3义乌小商品城发展的时间,就再造了一个规模与其相当的网上贸易市场平台;Google公司从创办到跻身世界500强仅用了六七年时间。高科技新兴产业发展速度迅猛,颠覆了传统产业的发展规律。这种以产业关键性技术突破为重大特征的新兴产业发展,是浙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手。所以,浙江各级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大力引导商业性风险投资进入新兴产业的关键性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实现技术的重大突破,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其次,政府职能部门(如科技部门、环保部门等)经常性组织各行业专家学者对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型企业及时进行技术、产品、商业模式、专利、环保等方面的评估与认定,然后政府从税收等方面对高科技新兴产业制定优惠政策,促进风险投资进入高科技创业型企业。再次,政府应帮助搭建风险投资机构与企业对接的中介服务平台,使处于初创期(种子期、起步期等)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或政府重点扶持发展的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及时得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支持和商业风险投资机构的青睐。从台湾地区产业发展经验看,浙江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除近几年一直最受浙江风险投资青睐的狭义IT业、IT服务业、能源环保产业和关注度明显提高的文化与传播产业外,浙江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还需重点关注光电产业、半导体产业和发展前景良好的生物科技、文化创意、观光旅游等产业,助推浙江新兴产业的发展。

(三)加强引导风险投资进入传统产业,推进浙江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从台湾地区风险投资发展经验看,近几年虽然风险投资进入传统制造业的投资项目数、金额占比不高,但传统产业是难以完全取代的。对于浙江来说更是如此,传统制造业等传统产业还具有较大的比重,其作用更不可能被新兴高科技产业完全替代。一些浙江传统基础性行业,如纺织与服装、皮革化工、建材、五金等行业还将继续发挥应有的作用或在更大的区域间进行产业转移。产业转型除了在区域间进行腾笼换鸟外,更应重视地方传统产业集群发展及产业内的转型升级。首先,浙江经济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特色是地方传统产业集群发展,如温州的制鞋、皮革等产业集群,绍兴的纺织品、服装等产业集群,慈溪、永康等地的建材、电器、五金产业集群等。这些产业集群具备错位竞争和低成本的优势,浙江省可将这些局部优势整合集成研发、质量、营销、品牌等整体优势,打造“总部经济在地化,生产基地省外化,研发机构国际化,营销网络全球化”的分工合作新型区域产业集群格局。其次,通过产业内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牌、改善企业管理和提高产业加工度等有效途径,实现浙江经济产业内结构转型提升。因此,近几年尽管风险投资在浙江传统制造业方面投资占比不低,但仍应保持和加大力度引导风险投资进入传统产业,推进浙江传统产业集群发展与产业内转型升级。

生物科技发展趋势范文6

引言

近年来,生物技术的迅猛发展促进了生物医药产业的繁荣,生物技术药物在全球医药市场比重从2006年开始年年攀升,预计每年以7%的速度快速增加。虽然我国生物医药产业起步较晚,但我国高校及研究院所中拥有大批科研人才,有充分的潜力发展生物科技,更重要的是我国生物医药产业不断获得政策上强有力的扶持。随着“十二五”战略规划中生物医药被列入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以及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生物医药863计划、《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2006-2020年)》、《医药工业“十二五”规划》、《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扶持政策的出台,资本、人才等资源今后将会向生物医药产业聚集,未来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因此,生物制药产业具有诱人的投资前景和巨大的投资潜力,吸引了广大投资者的目光。正确认识生物制药上市公司投资价值,进行理性投资,将投资风险最小化是投资者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1]。

本文建立生物制药企业价值投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综合分析法中的因子分析方法对在我国沪深两市上市的生物制药公司的内在价值进行实证研究。将所得综合因子得分排名与市盈率排名进行对比,寻找最具有投资价值的公司。利用聚类分析方法,进一步说明投资者需要采取不同的手段发掘各公司的投资价值。

一、资料与方法

1.样本选取

根据最新的行业分类标准,2012年度在沪深股市交易的生物制药上市公司有27家,再对这些样本进行进一步的筛选,剔除了最新上市和连续三年亏损的四家,最后得到的样本公司为23家(见表2)。

2.数据来源及处理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2012年年度报告,结合财务管理、统计学等专业的理论知识,运用SPSS19.0和EXCEL数据处理与分析工具进行数据的定量分析。

二、生物制药上市公司价值评价

1.生物制药上市公司价值评价指标选择

结合财务管理、投资分析的知识以及参考相关文献[2-6],本文选取了每股收益等15个指标建立评估体系,见表1。

2.因子分析过程

(2)确定公共因子数量

利用KMO检验和Bartlett's球形检验进行因子分析适用性检验[7]。方差贡献率由各变量对某一个公共因子的方差贡献加总而来,是表示某个公共因子相对重要性的指标。利用主成分分析方法提取,前五个特征值的方差累计贡献率达到了89.279%,因此只需要选取前五个公共因子就可以保留原始变量提供的89.279%的信息。

(3)因子得分

为了增强各公共因子和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更好地解释公共因子代表的含义,本文以最大方差法旋转因子载荷矩阵。分析成份得分系数矩阵可知,公共因子F1在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报酬率、每股剩余收益、营业利润率、本科以上人员比例上有较大的载荷量,可以理解为代表着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共因子F2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上有较大载荷量,可以理解为代表着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共因子F3在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每股收益增长率上有较大载荷量,可以理解为代表着公司的成长能力;公共因子F4在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剩余收益上有较大载荷量,可以理解为代表着公司的市场表现;公共因子F5在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上有较大载荷量,可以理解为代表着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8]。

通过计算每一个公共因子旋转后的方差贡献率乘以对应样本的相应因子得分进行加总,因子得分越高其内在价值越大,见表2。

3.因子分析结果

表2的综合得分反映了各公司的内在价值大小,但是内在价值高的公司并不代表投资价值最高。根据价值投资的观点,要选择股票市场中内在价值被低估或者说市价被高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投资目标。各公司每股市价也是一个绝对的概念,我们要把它用一个能在各公司之间横向比较的指标替代。市盈率是最常用来评估股价水平是否合理的指标之一[9]。

市盈率是(普通股)每股市价与每股收益的比率,反映了投资者愿意对每一元净利润支付的价格,可以用来比较公司股票的投资报酬和风险。市盈率越低,说明公司的盈利能力越强或每股市价越低,因此投资风险就越小。但需要注意的是,市盈率指标只适用于同一行业中不同股票的投资价值的比较,因为他们的每股收益接近,具有可比性[7]。本文研究对象仅限于生物制药行业,所以适用该指标。

由上表结果可知,按照综合因子得分的排名与市场上表现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排名存在明显差异。表明在上市公司中存在价值被低估或者被高估的股票,也就是说有些上市公司是具有获得超额收益投资价值。由于市盈率排名越高,股票价格越高,存在着价值被高估的可能越大,从而投资风险越大。所以因子得分排名越高即公司内在价值越高、市盈率排名越低即投资风险越小、价值被低估的股票越具有投资价值。因此,公司价值被市场投资者低估的股票有:天坛生物、长春高新、科华生物、双鹭药业、上海莱士、安科生物、千红制药。这些股票按照因子分析结果在2013年具有投资价值,投资者可以以此作为参考获得高于市场的平均收益。

4.基于因子得分的聚类分析

上述的结论分析已经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提供了一定的信息,但是因为投资者在做投资决策时,出发点往往各不相同,投资理念差异很大。为了更深入细致地分析行业板块的情况,帮助投资者发现投资价值,本文将进一步根据上文研究结果中的因子得分将这23家生物制药公司进行聚类分析,以期得到更多投资分析的有用结论。

本文利用聚类分析中的系统聚类法,测量尺度选用平方欧氏距离,聚类方法为离差平方和法[10],将23家生物制药公司划分为4类,结合各公司多方面能力排名(表3)分析如下。

第一类:该类别囊括了生物制药上市公司的大部分,一共有15家,这些公司的综合排名位于市场中等或者偏下的位置,且各自在一两个指标上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有待进一步的改善。但是个别指标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投资者如果希望寻找股市中的“黑马”,应该对该类别股票给予密切关注。

第二类:包括3家公司。该类别公司在盈利或经营管理能力方面表现较好,但是市场表现低于平均水平,偿债不佳,希望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较高投资回报的投资者在选择该类股票时需谨慎。

第三类:包括4家公司。该类别公司偿付债务能力具有很大优势,抗风险能力强,容易获得银行投资者和债务持有人的青睐。但是大部分的盈利报酬能力低于医药行业整体水平展望未来,随着我国医疗体制的继续深化改革和连锁药店规模的逐步扩张,医药流通业的盈利报酬能力应该会有所改善。

第四类:莱茵生物一家。观察分析结果可知,只有莱茵生物市盈率为负值,这是因为2012年度该公司一项投资的项目资金需求较大,公司新增借款额度较大,其财务费用支出和管理费用大幅增加,但该项目部分收益无法确认,造成该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由于该公司存在这一特殊情况,其与同行业的其他公司并不具有可比性,不能因综合排名居于后位而否认该公司的投资价值,投资者可以追踪观察该公司动态及投资进展,以寻求合适的投资时机。

这些公司分别具有不同的特色,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理念和策略从中选择适合的投资对象,构造合理的投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