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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使用性质范文1
关键词:土地管理;规划;对策
中图分类号:D65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土地规划管理的概念及执行准则
土地规划是以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为核心,以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根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经济特性,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所作出的具体部署和安排。实质是对未来土地利用及其发展趋势所作的预先估算的过程。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是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当时是以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为主,并参考苏联土地规划的体系,分为企业间土地规划和企业内土地规划,后来又把企业间土地规划延伸为区域性土地规划。目前我国在进行土地规划管理中时,必须遵循《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应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制定各类土地以及城市规划时,必须以法律法规作为规划执行准则。
二、土地规划管理行政衔接存在问题及对策
在现行的国民经济发展体系中,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分别由当地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这两个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编制。两大主管部门在行政级别上旗鼓相当,有各自独立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样的分管体制造成两个主管部门缺乏有效沟通,各行其事,这使得两种规划相互间不协调、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产生严重的脱节现象。
1、部分地区偏重于城市规划忽略土地规划,导致城市用地不合理,城市用地吃紧,土地价格波动,城市出现畸形发展。
2、部分地区注重土地规划,轻视城市规划,从城市发展局部出发,惜土如金,该发展住宅用地的都用来发展商业,无视城市发展的总体布局,使得土地的规划脱离城市规划,相互间格格不入的困境。
在时间上,两个规划要统筹编制,城市规划的编制要兼顾土地规划,因为土地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城市总体发展,土地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土地规划也要兼顾城市规划,城市的土地规划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城市发展的总体标准。在空间上,两个规划要互补互利,在城市区域的发展中,必须要坚持城市规划指导与土地规划,必须要坚持土地规划服务于城市规划,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弹性规划,具备微调空间。无论是城市规划,抑或土地规划都要具有可量化性,要留有一定的空间,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时期做出适时调整,避免规划失灵以及出现重复规划。
2、前瞻性规划、协调各方因素,协调规划冲突。在整个城市区域规划中,不能片面强调城市规划,也不能一贯重视城市规划。两个规划不是彼此独立的,城市规划必须要做好土地规划,土地规划的好坏又取决于城市规划大局,在城市发展中必须注重二者的协调关系,实现互助发展。
3、多元规划,要点突出,兼顾各层。规划的目标不是单一的,在两个规划的具体编制中,对规划的目标要明确,不能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最终实现多重效应叠加,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
4、以经济效益作为规划平衡以及取舍的要点。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效益高低决定市场成败,为此,在两个规划的编制中,一定要注重规划的效益性,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大一统。
5、整体规划,顾全大局。在两个规划的实施中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从城市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做好整体布局,既要搞好物质方面的规划,也要搞好非物质方面的规划,既要做好整体规划,又要做好局部规划。
6、以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作为规划指标,做到实用规划。任何规划都是用来指导发展实践的,所以在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使得制定的规划能够落实到城市经济发展中去,为城市的发展搞好理论铺垫。
7、强化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间的协作沟通,发挥各自优势。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建设规划部门都要对城市用地进行统一的管理,严格土地审批制度,切实做到土地规划、征地、开发、建设的统一管理。同时要强化实施两个规划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违法用地和建设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衔接的重点是城镇建设用地的范围和界限,而建设用地区的土地利用则按照城镇建设规划进行。
三、土地规划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分析解决
1、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存在性质变更冲突,成为强制征地及强制拆迁的导火索。解决这个矛盾必须抓好两种土地利用方式的变更及协调规划:①采用农村土地征用的方式将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集体所有制化的土地作为城市用地的重要补充。②对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城市建设的配套开发以及城市土地的综合管理利用。对城市土地以拍卖的方式卖给房地产商,以招标的方式将城市基础建设的任务分配到有能力的单位,从而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在进行土地性质变更时必须遵循相应的城市规划,不应存在盲目突破土地性质要求的强制征地和土地性质变更。
2、征地价格与土地性质变更后的出让价格存在较大差额,导致矛盾突出。政府部门运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有偿征用农民土地,但是只给农民较少的经济补偿,土地征用费占土地出让价格的比重很低,土地的收益分配混乱,加之政府对土地补偿费的截留,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市价和土地征用价格的巨大反差,土地在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类型经济组织之间的不规范流转大量存在,这种自发性的流转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土地市场,带来用地权不清晰、产生由价格和产权问题而发生的争端、土地资源的滥用等诸多问题。对这一问题建议采用征地补偿费、土地增值收益有效分配来解决。对征收的土地给予征地补偿费时,应有所区分,根据地块带来的效益确定。对于在可预测范围内有良好发展前景,并且用途非常广泛的地块,在征用补偿费的确定时,应区别于劣质地块。在对失地农民的同期损失给予补偿时,应该加入土地使用后的预期利益,动态提高补偿标准,从而既可以降低农民对征地的不满情绪,又提高了土地征用的成效。购地费应由被征购地块的地价款、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构成,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应如实补偿,地价款可根据农地基准地价,集体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的用途及预期收益等因素确定,让农民分享额外的增值收益。尤其对于个人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在承包期还未到达的前提下,承包的土地已被政府征用,他们的预期利益更应得到保护。
3、采用用招标拍卖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分配利用,导致土地竞拍的价格一路走高,导致房地产开发成本提高,房产价格高居不下。尤其是房地产商为了追逐自身的经济利益,在高价得到土地使用权后,对土地进行配套建设开发,造成区域房屋价格上涨、炒房现象严重。因此建议对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标、招商、拍卖和挂牌,全面推行和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凸显土地资产价值,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土地出让中的暗箱操作提供平台。经营性用地通过扩大土地出让的招拍挂比例,由市场机制决定土地去向,由政府部门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准地价和出让底价,充分挖掘土地的资产价值。政府部门应从制定基准地价以及转让土地的产权入手,根据转让产权的不同、土地的位置、土地使用期限、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地区经济结构、人口密度、城市周围农用地的生产状况以及交易成本等因素来制定基准地价,从源头上规制土地的招标、竞拍、挂牌行为,严格控制超出市场需求的土地供应。
四、结束语
土地规划管理由于其行政管理的特殊性,经常会存在交叉协调管理的情况。土地问题也成为近年来以及群众矛盾集中爆发的热点。因此必须利用相应的对策方式加强土地规划管理,做足规划管理处置措施,才能有效衔接土地管理及规划建设之间的关系,营造更为和谐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陆益龙.农村土地征用问题:现状及成因分析[J].学习与实践,2009(1)
[2]童霓.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征用问题浅析[J].西部财会,2008(3)
[3]丁祥伟.浅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衔接[J].城市建设,2011(13)
土地规划使用性质范文2
为进一步加强各类规划与城乡规划协调工作,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区域统筹、资源节约、要素共享、环境共保、设施共建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1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196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各类规划与城乡规划的协调问题通知如下:
一、协调依据
****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土地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政府指导、协调其他各类规划的主要依据。发展规划确定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具体项目以及建设时序,城乡规划的编制必须依据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必须与土地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保持一致。发展规划和其他各类专门性规划确定的具体建设项目,必须服从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建设用地安排。各类专门性规划必须服从城乡规划的统一要求,体现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
二、协调方式
(一)通过修编城镇体系规划进行协调。省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根据全省****尽快修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并积极开展滇中、滇西、滇南等城镇群规划工作。各州(市)人民政府要依据本级发展规划,尽快修编各州(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区域性重大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乡规划确定的布局和原则。
(二)通过近期建设规划进行协调。近期建设规划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是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全省尚未开展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的县(市、区),要以发展规划为指导尽快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已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的县(市、区),要根据发展规划的要求对原规划进行调整修编。近期建设规划要合理安排各类规划建设项目用地,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要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包括工业、交通、旅游等项目,其选址和布局必须服从近期建设规划的要求。
(三)通过核发选址意见书进行协调。按照规定须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并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之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各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等9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区域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工作,严格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建设项目不符合近期建设规划要求的,不得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城市建设项目在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之前,必须先由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选址审查意见;没有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部门不得提供土地;没有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商业银行不得提供建设资金贷款。其中,跨2个以上州、市的区域通和基础设施项目选址意见书,由省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直接核发。
(四)通过规范土地出让进行协调。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之前,城市或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即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擅自改变规划条件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五)通过审核人口和用地规模进行协调。通过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共同审核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人口和用地规模来协调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
三、保障措施
(一)下列规划在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或核报国家审批之前,必须报省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一是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和交通体系规划;二是各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昆明市和国务院指定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设市城市总体规划、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总体规划、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规划、昆明市生命线工程专业规划;其他须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划。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参照上述规定,确定由各州(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的规划。上述规划在报省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之前,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参加的联合审查会进行技术审查。
土地规划使用性质范文3
【关键词】土地收购储备;土地测量;特点;应用;技术
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资源,通过土地收购储备不仅可以有效的改善土地资源,实现对当前土地市场的有效调控,而且还要吧确保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土地收购储备过程中土地测量工作发挥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其在土地收购储备过程中负责测量任务,需要确保测量的精准性。实际土地测量工作中由于其碎部点数量较多,对精度要求较高,同时还对作业区域内整体精度平衡具有较高的要求,所以在测量工作中需要采取先进的测量方法,而且在测量过程中还需要对一些关键点进行重点关注,这样才能确保测量结果的精准性和实用性,为土地收购储备规划奠定良好的基础。
1.土地测量工作的特点
1.1土地测量工作要满足土地收购储备综合性要求
在进行土地收购储备规划工作中,需要由测量工作来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这也是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得以开展的最基本条件之一。通过土地测量工作可以获取得最基础和最初始的资料,这些资料不仅与工程项目核算的精准息相关,而且还会对决策和工程行为规范性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土地测量工作需要满足综合性的要求,从而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1.2土地测量工作要满足不同参照性要求
土地测量工作的最后结果则直接在测量图纸上进行反映,这就需要在土地测量过程中需要满足一定参照物的需求。这就说明在不同参照物情况下,测量结果在图纸上的比例将会有所不同,而且土地种类或是作用不同时,这时测量的结果反映到图纸上的比例也会具有较大的不同。
1.3土地测量工作要满足实际需求的要求
进行土地测量的最终目的是将测量所得的数据在实际操作中进行应用。这就需要土地测量工作要更好的与实际需求相符合,所以在具体测量工作中,需要实际测量的区域要大于需要测量的区域,这样才能获取更多有用的数据,确保更好的满足测量区域内的各项应用要求。
2.土地测量技术的应用
2.1 GPS技术在土地测量中的应用
GPS作为全球定位系统,其在土地测量工作中进行定位,其在测量工作中不仅可以有效的克服地形和季节性环境所带来的通视问题,而且具有较高精度的定位能力,数据安全、可靠,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较为简便,而且使用上具有较多的便利。更易于与其他测量仪器之间进行通信,测量人员工作强度降低,具有较高的效益性。利用GPS技术进行土地测量,更容易进行选点,而且站点间也不受通视度情况的影响,可以更灵活、准确的进行内业和外业的测量工作。
2.2数字化土地测量技术
近年来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化技术快速发展,数字化测绘技术得以产生,这不仅有效的提高了测图技术和效率,而且对于成图的精度有了较大的保障。数字化测绘技术由于精度高、劳动强度小、信息量大、便于进行成果更新及信息存贮、传递方便,所以是基础传统测图技术所无法比拟的,可以为后续规划和调整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资料。
2.3综合的土地测量方法
土地测量和土地规划结合土地开发项目,如地形测绘农村居民点的情况下,只有测绘城郊村线,村里的土地开发三维测量内容的内部名称不只是承担地形调查有两个元素,它必须符合土地规划和设计要求。以土地开发收购储备项目规划和设计需要每个土堆地形高程块标志着一个音符。完成土地开发收购储备项目完成测量还应注意的边界测量应准确,并参与了项目区的规划和设计进行比较,检查验证和土地开发收购储备项目的规划是一致的。
3.土地测量需要注意的问题
3.1土地性质的分类
测量在土地测量的工作中,把地域性土地性质分析清楚,结合当地的土地性质的具体情况,通过采取对农田、水渠、公路、森林、村落等不同形式的土地进行综合考虑,分类测量。这些都决定了在土地测量工作中的效果,通过分类能够有效的利用各种不同性质土地的优势,发挥它们最大的价值,改善土地管理水平。
3.2土地测量中要避免土地纠纷
土地测量要搞清楚土地的归属。其中包括一些村落、学校、部队驻扎地等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在测量的过程中不能打破土地主体归属权,明确土地主体权属关系不变,这样一来,对于土地测量中的纠纷就不存在了,对于事业单位土地新增的部分也要给予明确的登记,在土地测绘过程中对确实发生土地归属权变动的土地进行所有者的对应,保证在土地测量工作中的公平性问题。
3.3土地测量中的水系测量标准
水系的范围十分广阔,包括河塘、小溪、湖泊、田间的小沟渠等在内的很多地方。在水系的测量中我们要严格按照土地测量的规则来进行,数据上严格要求,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无误,在测算地表面积的同时,一定要伸展到空间范围进行沟渠深度的测量,这些详细的数据在水系的测量中是必不可少的,从这一方面来说,我们应该给予水系测量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对于水田的测量更要重视起来,保证水系测量在整个土地测量工作中的正常进行。
3.4测量人员的素质
人是土地测量的主体,也是土地测量的实施者与操作者,因此,在土地测量中,人为因素对测量质量有着很重要的影响作用。一般的土地测量的设计、实施和数据的处理等均为由测量工作人员来完成的,所以,他们的素质、技术等都会对测量的质量有直接或是间接地影响。但是在平常的土地测量工作中,部分测量单位因为很多方面的原因,不太希望雇用经过相关培训的技术人员,却是让那些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来测量,可能是为了节约成本,雇用经验欠缺的测量人员,让测量工作隐藏着很大的问题,测量质量无法获得保证,所以,平常土地测量工作的测量质量和测量人员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土地测量工作中,需要的是那些具有专业素质与技术经验的测量人员。
4.结束语
土地测量是国土管理部门提供现时性土详查资料并为土地登记的重要依据,其属于一项政府行为的测绘工作,是政府行使土地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土地测量需要为土地资源提供精确、可靠的数据,土地测量工作不仅关系到土地收购储备的过程,而且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需要在测量工作中要实事求事,利用先进的测量技术和方法来确保测量的精准性,从而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为了土地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则需要在土地测量过程中对土地归属权、圭地性质及水系测量标准进行深入的了解,遵循土地测量的基本原则,确保测量质量的提升,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科]
【参考文献】
[1]李丽.地籍测量中数字化测图的特点及应用[J].工程测绘,2010.
土地规划使用性质范文4
【关键词】 测绘新技术 土地整治规划设计 应用
内蒙古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产地,耕地条件十分优越,但是耕地保护也是必须实施的,同时也是矿产资源大省,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土地利用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因此需要进行土地整治规划。本人针对农田的整治规划在利用测绘新技术的进行了一些研究讨论。土地整治系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土地整治是盘活存量土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适时补充耕地和提升土地产能的重要手段。随着测绘技术提高和更新,遥感技术(RS)、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这三种先进测绘技术广泛被应用在土地整治规划中。它与普通的测绘工作相比,在土地整治规划中测绘工作更显得具体,细致,科学,有效率,它贯穿于整个土地整治规划过程,在其中起到最重要的技术吃撑作用。
1 测绘新技术
(1)遥感技术(Remote Sensing)。遥感技术(简称RS)是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一种不直接与目标物接触而感知其性质和状态的探测技术,是根据电磁波的理论,应用各种传感仪器对远距离目标所辐射和反射的电磁波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并最后成像,从而对地面各种景物进行探测和识别的一种综合技术。利用遥感技术,可以高速度、高质量地测绘地图。[2]
(2)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全球定位系统(简称GPS),又称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是由美国研制的卫星导航系统。GPS可以提供地球98%以上的面的地区的精确定位和测速,还有高精度的时间标准。微型定位系统还可以为军事提供三维位置和三维运动及时间。此系统中有太空24个GSP卫星,地球表面一个主控站和3个数据注入站、5个检测站。要形成定位,至少需要3颗卫星,这样才能准确确定在地球在所处的具置,而且接收的卫星越多,得到的地理位置的数据就越精准。
(3)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或Geo-Information system)。地理信息系统(简称GIS),又可以叫做“地学信息系统”,是一种特殊的且极为重要的空间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是利用计算机,然后对地球表面空间所有有关的地理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
2 测绘新技术在土地整治规划设计中的应用
土地整治过程可以大致分为三个过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规划设计阶段和实施阶段。
(1)测绘新技术在土地整治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应用:土地整治可行性研究阶段,首先要求有现状图和规划图的比例尺为:1:2000。这需要测量土地整治项目区范围内的总面积、界址点的坐标和高程,还包括项整治项目区边界以外的一百米以内的地形图,这是为了保证土地整治项目设计的区域的关联性,且需要以行政村为单位,依据土地的利用现状,对不同分类标准的土地进行分类汇总。由于整治项目的边界需要同时测量边界控制点的平面坐标和经纬库坐标,所以这个时候就可以应用GPS技术,其测量方式可以精确的测定整个项目区边界的每个控制点。
(2)测绘新技术在土地整治规划规划设计阶段的应用:在土地整治规划规划设计阶段中,对项目区域的面积、沟路渠等的长度、平整区域的高程要求相对度比较高。一般是要求实测比例尺大于1:2000的地形图作为规划设计底图。但是现有的沟、渠、塘、河流及水库要按1:500的要求测量;需加密拟改建、新建的沟渠沿线及拟增加、改建道路沿线两侧的高程点,从而达到计算工程土方量的要求;加密项目区拟做土地平整的区域的高程点。为了达到这一要求,这个时候就可以先采用GPS技术,先进行布设控制点,然后使用全站仪进行野外数据采集。首级高程控制点可采用四等水准进行联测;池塘、河道、沟渠、涵洞要求测量水底高程;水闸应标注高宽和孔数。土地整治规划规划设计的时候,首先是以实测地形图为规划设计的基础底图,然后利用GIS技术,其强大的管理和分析功能,对整个整治项目区及周边的地理空间信息,如环境、气候、自然灾害、水文、人口、经济、生态等多种资料进行分析对比。确切地计算出整治项目区内的农田环境规模和容量,随后再进行相关的土地整理的工程设计、土地平整、基质改良等过程中工程量指标计算,最后制作出合理的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3)测绘新技术在土地整治实施阶段的应用:在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阶段,对比整治前和整治后的全野外数字采集的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处理,如此得出的结果可以对施工单位的显性工程如新(改)建沟、渠、路工程量做出准确的复核和审查,还并且还可以生成一组在整治项目实施前和整治项目实施后的高程数字模型,然后利用DEM技术,对其进行辅助计算,就可以准确地计算出项目区内各个农田的设计填挖方量和施工填挖方量,对施工单位的填挖方量工程做复核。
3 结语
在土地整治规划中,测量工作是贯穿整个项目,作为项目的主要的技术支撑。测绘新技术为土地测量的技术人员提供了强大有利的测量工具,从而克服了在传统的土地测量技术中所出现的不足的现象,使得土地整治规划从根本上得到了提高,实现了更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每个土地规划根据自身项目存在的特点,在合适的阶段使用测绘新技术去解决问题,力争做到准确、高效、实用。
参考文献:
土地规划使用性质范文5
关键词:城镇化;耕地保护;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01.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06-01-1
1 城镇化简析
1.1 城镇化定义
城镇化就是城市化,是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社会活动中农业活动的比重下降,非农业活动比重上升。城镇化与社会发展的经济结构变动相适应,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此消彼长,居民的建设表现与其生活方式逐渐稳定,这个过程被称为城镇化过程。就现在而言,城镇化水平的高低视其占总人口的比例大小而定。
1.2 城镇化特征
城镇化有四方面的特征:时间特征。主要表现为城镇化过程与阶段的统一,以渐进为主;空间特征。主要表现为城市与城镇的结合,在这二者结合期以城镇为主;就业特征。主要表现为以非农为主,就业特征就是农业人口向城市涌进的过程中人员就业问题;生活方式特征。从世界城镇化发展类型看可分为发达型城镇化与发展型城镇化两种。
城镇化进程必然会引起就业结构、投资结构以及土地结构的改变。城镇化致使大量人口进入城市,耕地问题也会随之出现。本论文就城镇化与耕地保护问题做以下阐述。
2 促进城镇化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对策建议
城镇化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是对立统一的,城镇化发展与耕地保护要协调发展,要创新耕地保护意识,克服城镇化建设中对耕地保护的不利因素;改革耕地保护制度,协调好土地规划和城镇规划。
2.1 强化耕地保护意识,提高社会参与度
随着人们对生活需求的变化,耕地保护的内涵也随之改变。农业生产从最基本的谷物生产开始向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转变,拓展耕地保护理念,坚持生态型保护理念。一定要高度重视耕地的非生产,要让耕地生产为城镇化发展服务,提升耕地的潜在效用、生态效益,要提高城镇与农村居民保护耕地的主动性。要改变城市人口的传统观念,误认为耕地与城市的发展没有关系并对土地持漠不关心的态度。这是一种错误观念,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存在内在联系、相辅相成的,城镇化的发展是离不开土地的生产价值的,因此要强化耕地保护意识,提高社会参与度。
2.2 创新土地保护制度,统筹城乡发展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城镇土地的扩张呈无序状态,这就体现出土地制度存在漏洞不够完善。因此,加快、加强土地制度改革是减少土地资源浪费、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关键,同时也可有效保护耕地资源。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管理,公益性土地使用和经营性土地使用要严格进行区分,对土地使用变性也要严格控制。对于征地标准一定要按照市场征地价格对被征用土地所有者进行补偿。要完善土地市场,加强制度保障,建立统一的土地市场调节建设用地供应,完善土地拍卖以及实施细则,鼓励拍卖土地转让,促进闲置土地开发再利用,减少土地浪费。在创新土地保护制度过程中要促进农民进城集中居住。这就要采取优惠政策,更重要的是落实补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只有创新土地保护制度,才能让土地得到最大的利用价值,才能让城乡得以统筹发展。
2.3 确定合理的城镇化发展战略,保护现有耕地
城镇化发展一直坚持大中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上要充分考虑城镇化的发展规律以及各个区域的差异性。城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是当当地城镇化发展水平达到30%以上时,城镇化进程会加速发展,这将成为城镇化发展的一个趋势。在这个趋势的驱动下,耕地面积将面临着更大挑战。城镇的扩建需要大量土地资源作为支撑,而城市化中的土地已所剩无几,为了满足城市的发展势必要进行扩建,对耕地资源进行征用。在征用过程中要根据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区域的发展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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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使用性质范文6
【关键词】新时期;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策略
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城市的布局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如何合理地规划工业布局、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工业园区的建设中尤为关键。当前,很多城市的工业园区过于强调规划的集约性,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圈占土地等问题,使工业园区建设成为一种盲目的开发与建设。为此,必须加强对工业园区规划的管理,应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策略,规范工业园区的用地,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约束下,科学地做好控制性规划,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控制工业园区的建设,使工业园区的用地更加的规范、科学,促进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
1 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概述
工业用地和工业园区建设一直以来都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为此也专门制定了相关的标准与规定,但是,这些没能够在规划编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如何有效地控制工业用地,促进工业园区建设的健康发展,成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考虑的重点。为此,相关主管部门在编制办法中,将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一种重要的控制策略加以推行和实施,这使得土地使用的控制指标和程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应当成为工业园区用地规划的重要依据。为此,我们必须始终贯彻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标准,并以此为依托指导实际的工业园区建设,这样才能使工业园区用地更加的规范与科学,从而促进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良性发展。
从本质上来说,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政府的一种调节手段,它充分考虑到了市场对于工业园区的要求,这样就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从政府的角度对工业园区的规划做出全盘的考虑,针对性、科学性和适用性更强,可以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个角度去做好城市工业用地的规划,更好地引导和促进工业园区的建设。
2 工业园区控制规划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工业园区的建设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规划与控制手段,需要得到更好的实施。但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很多工业园区的建设项目与此相背离,没能够充分发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与引导作用,规划与控制的实际效果不理想,从而导致了这些工业用地的利用率较低,在开发程度和产出率方面不能达到预想的规划要求。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相关人员的管理不当造成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工业园区规划方案的失效;另一方面,这样规划方案本身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样肯定会对整个工业园区的详细规划造成很大的影响。为此,笔者从当前工业园区控制规划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具体分析了问题的表现与存在原因,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控制策略,促进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的有效开展。
具体说来,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常出现以下问题:一是不注重区分工业产业用地的类型。为了更加有效、合理、有序地利用工业用地,必须在作出详细规划之前明确利用性质,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实施办法施行,这是整个控制性规划中尤为关键的一个方面。但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很多工业园区规划方没有考虑清楚用地的规模、性质和需求等方面的问题,在空间布局和投资方面与相关的需求和标准不匹配,导致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合理。例如,对于工业园区中的汽车制造业来说,不同环节和领域的汽车制造在用地方面的需求和利用强度上有很大的差别,例如配件生产、组装、整车制造这些领域都存在着行业上的差异,这些都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得到体现,这样才能更加科学、合理地用好工业用地,提高利用的效率;二是不注重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出之前,我们需要明确工业用地的产出效益,对土地的使用效率进行合理的预测与评估,科学地分析工业园区土地的空间效率。但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很多规划方在详细规划的过程中不科学,或者是没有体现前瞻性,很多管理方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导致很多土地投机现象的发生;三是土地在不同的使用阶段,它的价值会存在非常明显的变化,尤其是潜在价值和开发价值会有很大的波动,因此,我们应当以一种动态的眼光来看待工业园区的土地规划问题,利用循序渐进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规划和开发。但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很多城市工业园区的规划方缺乏规划的动态性与前瞻性,不能以一种变化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工业园区土地的开发,错误地估计了土地的潜在价值,导致土地利用的效率和产出率不佳。另外,如果运用立法的手段增加强制性的内容,往往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不利于科学合理地应用土地资源。
3 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策略
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前,规划方需要明确控制性规划的背景,明确本地段土地使用的详细情况和区域划分,分析产业发展的前景与制约因素。在详细分析了上述因素之后,还需要根据资源的分布形式和表现形式对区域内的经济资源进行合理的整合与优化,采用合并或者是分割的形式,对土地的区域划分进行合理的调整。此外,还需要对区域内的工业产业进行分层次、分行业和分领域的划分,明确本区域的工业产业类型和优势产业,从而决定工业园区建设的重点,这样才能促进工业园区更好更快的发展。
具体说来,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策略如下:第一,要按照工业产业的不同对工业用地进行详细的划分。在规划的过程中,不能仅从区域聚集这个角度去考虑工业园区的详细规划,而且要考虑各个产业和企业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分工合作,根据企业和行业的类型,划分出不同的上游企业与下游企业,并合理规划必要的配套企业,在区域内形成有效的分工合作,使产业集群发挥更大的作用,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第二,在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指标体系也需要根据土地的利用状况和价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当前工业园区土地利用的现状来看,还需要引入必要的指标项,例如工业项目的类型与建筑系数等指标,这样才能符合工业园区用地的特征与特点,合理引导工业园区各产业、各行业的发展;第三,为了使土地资源的利用更加的科学与高效,规划方需要从经济性的角度出发,在土地编制的过程中更加合理地应用工业用地,将投资的强度和土地产出率作为两项重要的经济指标,对工业用地的经济效益做出合理的预测与评估,充分发挥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4 结语
工业园区的建设是城市化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也会对城市的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为此,必须对工业园区的建设进行科学的引导与控制,这样才能提高工业园区建设的效率与效益。为此,要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重要的控制手段,建设更加合理的指标体系,根据工业产业和行业的不同,对工业用地的类型进行细分,使工业园区的规划更具针对性和适应性,形成合理的产业集群,推动工业园区经济效益的提高。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