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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范文1
险资支持实体经济细则:简化环节扩大免增信债权范围近期,保监会连续下发多份文件支持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包括《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通知》的出台,是监管部门推动文件精神落实落地的具体举措,旨在进一步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具体来看,《通知》的核心是,针对通过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重大工程的特点和现状,给予风险可控前提下的政策支持。
首先是简化增信环节,扩大免增信债权投资计划的范围。《通知》中明确表示,债权投资计划投资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重大工程,且偿债主体具有AAA级长期信用级别的,可免于信用增级。
据接近监管部门的业内人士介绍,按照现有监管规定,债权投资计划免增信条件较高,关键指标是要求偿债主体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低于300亿元、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亿元。但能够同时满足这些指标的融资主体并不多,如通过Wind系统测算,同时满足上述指标的国内发债主体仅155家(金融类企业除外),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资金投资重大项目的力度。
从行业特点来看,地铁、轨道交通、铁路建设投资公司等基础设施投资企业和部分战略新兴企业一般营业收入较低,难以达到免增信要求。因此,部分信用资质很好的企业只能采取以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自身进行担保的增信方式进行融资,实际上增加了偿债主体的融资成本和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上述人士进一步补充说。
针对这一问题,《通知》在原有免增信条件之外,扩大了范围。据上述人士分析称,这次受益于《通知》落地、获得政策支持的项目,主要集中在水利、能源、交通以及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投资规模大,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免增信的扩围,也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出的决定。上述人士解释称,在项目论证、立项和审批等阶段,相关部门已进行了严格评估和规范,投资风险可控。适度简化增信环节,可在不增加实质性风险的同时,简化交易环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扩大有效投资。
险资支持实体经济细则:提高效率重大工程优先受理除简化增信环节之外,另一项政策支持是:对于重大工程,给予优先办理,提高注册效率,以满足重大工程融资时间紧、效率要求高的需求。
《通知》中明确表示,债权投资计划投资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中国制造20xx》、河北雄安新区等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工程的,注册机构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及注册绿色通道,优先受理。
为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工程建立绿色通道,是保监会在支持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以贯之的监管思路。比如,在不久前的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投资的相关文件中,就明确表示对符合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脱贫攻坚和雄安新区等国家发展发展战略的PPP项目,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及注册绿色通道,提高运作效率。
险资支持实体经济细则:政策频推对接实体经济更顺畅自近年来政策频频落地以来,保险资金对接实体经济已出现明显变化。保险资金对接实体经济的投资规模、投资范围、产品形态、交易结构、产品发行效率等,相比过去发生了深刻变化,形成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项目,比如中石油管道项目、粤东西北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等,有力支持了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xx年3月末,保险资金累计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基金、信托等形式,直接投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民生工程,累计金额超过4万亿元。
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范文2
1.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快速扩大
保险行业可运用资金增长迅速。前三季度,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5328亿元,同比增长23.6%,保险业总资产达到2.8万亿元,同比增长54.5%,投资类资产增速明显,同比增长66.6%,特别是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快速增长。
2.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多元化
2006年,泰康资产成为中国保监会指定的四家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的试点单位之一后,积极开展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各项相关业务。2007年9月13日,由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主办的“泰康——上海水务债权计划”签约仪式在上海举行,该计划定向募集20亿元资金,投资于上海新水源地——青草沙原水工程,并在香港设立寿险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继投资建行后又投资于中行和中信,认购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投资渤海产业基金,并在香港设立了资产管理公司。平安则先后控股了平安银行(原福建亚洲银行)和深圳商业银行,也在香港设立了资产管理公司。华泰发行基金型投资产品。各家保险集团及其资产公司推出多种战略部署,努力提高竞争力。
3.保险资金运用收益快速提升
在总保费规模中拥有绝对占比的寿险业,盈利状况持续改善是一个突出亮点。从2000年~2004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综合收益率在2.5%和4.5%之间,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年均收益率在8%-12%之间。自2005年下半年以来持续至今的牛市行情,带动了保险资金投资收益水涨船高,在加息通道下,占据保险资金运用最大份额的债券投资和仍然保持一定比例的银行存款,都为保险业带来不错的收益。2006年,保险业全行业实现投资收益率5.8%,实现盈利130多亿元,较上年增长71亿元,提高2.2个百分点。
4.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初步完善
面对迅速发展的资本市场,资产管理公司不断提高创新研究能力,进一步优化投资研究体系。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吸收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才加盟,满足投资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建设优秀的投资管理团队,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建立包含内控信息系统建设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使投资管理体系建设在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上迈上了新台阶。
二、保险资金运用处于最有利的发展时机
1.宏观经济和投资市场总体向好为获取稳定的资金收益提供了有利空间
在权益市场方面,在宏观经济形势较好和所得税并轨因素的影响下,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速仍将保持偏快的格局,同时行业分化会比较明显。在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资金充裕仍将是2008年股市上升的主要动力。总体上,2008年的国内股票市场在趋升的同时风险将明显加大,因此,把握结构性机会、寻找估值相对偏低或能够持续高成长的公司进行重点投资非常重要。
椐分析,2008年国内投资市场总体向好。在固定收益市场方面,在国际市场利率下行和国内流动性过剩的环境下,国内债券市场收益率可能在2008年小幅攀升后出现下行,基本面对债券市场的负面压力逐渐趋于缓和。从中长期看,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比例将逐步降低,通过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逐步上升,直接融资中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不平衡、政府债权融资与企业债权融资不平衡的局面将会得到明显改观,公司债券市场将加快发展。适时把握投资机会,大力挖掘企业债、公司债投资产品是2008年固定收益投资的重点。此外,基础设施投资将成为长期债券的替代品,稳健的基础设施投资有利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匹配。
2.市场环境和投资政策得到前所未有的优化,资本市场进入持续的活跃期
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以股权分置改革为重点的基础性工作的稳健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保险资金运用政策不断放宽。2003年以来,寿险公司投资资产主要配置在银行存款和债券投资上,占比均在90%以上,相比而言,股权类投资占比明显偏低。2004年以来,政府逐步放开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特别是2006年6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保险资金主要投资渠道几乎同时开放,提高投资资本市场比例,允许参股商业银行、境外投资、投资资产证券化,投资不动产、投资创投企业等等。“国十条”有关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定,意味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瓶颈已全部打破。这也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多元化运用新时代的到来。
3.资金运用和保险业务销售实现良性互动
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且不断壮大的投资资金。同时,良好的投资收益也带动业务经营进入新的时期。中金公司首席保险分析师周光飞认为,与中国不同,欧美市场已处于支付阶段,需要为此承担大量的后期给付。相比之下,中国寿险市场刚刚起步,正迈入黄金期。根据保险深度测算,这一阶段将持续10~15年。资金收益的快速增长使保险公司的盈利模式发生了根本改变,并改变了新生公司的赢利周期。投资收益开始成为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并推动保险公司资产总额快速增加,特别是改善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使快速发展中的偿付能力压力大为改善。更为重要的是,推动保险公司从注重负债管理向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同时并重,协调发展转变。而且,推动了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产品的价值链得以延伸,增强了保险理财产品的销售能力,保险公司的综合优势得以有效发挥。
4.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有着相对安全的获利空间
新股发行成为机构投资者的盛宴,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一级市场丰厚的利润空间是吸引诸如TCL等众多实体产业参与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一级市场,机构投资者拥有两大优势,一是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配售,保险机构无疑是优先选择的对象之一,这种优先权是其它机构很难与之相提并论的。此外,充足的现金流使保险公司可以快速调配巨额资金参与网上申购。
目前,市场管理层已经明确未来的发展重点是提高市场直接融资的比重,股改以前我国市场直接融资的比重仅为3%左右,股改之后这一比重明显提升,达到了20%左右。在资本融资发达的市场,这一比重在50%以上。由此可以想象,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种有望继续稳步增长。这一趋势下,只要国内一级市场的游戏规则没有根本的变化,新股申购的获利空间将依然充裕,充分参与一级市场基本仍然是机构投资者稳赚不赔的投资选择。
三、强化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风险管理
回顾国际资本市场的风云变幻,透视花旗和美林在次贷上的巨额亏损,我们能够十分清晰地廓清出保险行业在资产管理水平上面临的巨大压力:
1.现实压力:宏观调控力度加大和高估值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波动加大
据预测,2008年世界经济虽增速有所回落,但仍将保持较快增长,预计世界经济增长5%,世界贸易增长7%.由于美联储迅速大幅度降息,全球通胀压力稳中趋升,经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增大。从国内来看,中国国内经济可能继续快速增长,GDP增速在10.5%左右,通胀压力高位趋缓。2008年底外汇储备余额将达到1.8万亿元左右。中国经济运行仍然存在过热风险,宏观调控力度趋紧,金融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波动风险加大。
从2007年初到10月底,流入股市的资金超过1.3万亿元,在过剩资金推动下,上证指数从2700点一路上涨到6000多点,上涨幅度超过一倍。与国外公司相比,上市公司估值过高。如今,连崇尚价值投资的机构投资者也承认,蓝筹股估值过高,存在回调的压力。快速上涨的股指,也使市场波动加大,2007年以来,每月都出现了一次超过4%的市场回调,市场波动的风险不断集聚。
2.中期压力:资金运用多元化过程中的风险控制能力和业务的连销反应问题
在资金运用多元化,金融产品和衍生品不断创新的同时,新的风险也不断发生。最近一段时期,在创新业务领域,各种风险不断显现。由于次贷风波、国际油价飙升、美元暴跌等影响,美国股市和亚太股市均受到剧烈影响,股市出现巨幅下跌,多个基金QDII问世之初即跌破面值。资金运用的多元化风险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与此同时,银保业务盈利模式越来越依靠规模,且利润的增长速度会低于规模的增长速度,而银保业务利润对投资收益的依赖越来越强。2006年以来随着中国股市的火爆,投连险已经改变了银保市场的格局,引起各家保险公司特别是全国性寿险公司的高度重视,纷纷跟进推出,投连险占比迅速提高。而从该产品的国际经验看,投连险的规模和盈利能力与投资账户投资收益率紧密相关。投资方法和投资收益是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盈利模式的改变,使银保业务的风险更加复杂。利润更依赖于投资,也使银保业务盈利能力对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更敏感。
我们也看到,投连资金性质与传统保险资金性质有明显差异,对投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投连与股票型基金产品比较在机制、资源上存在劣势,销售成本较高,与一流基金公司的股票型基金产品直接竞争没有优势,在市场高位销售的投连产品大规模推广期可能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必须提前准备充分的应对措施。
3.长期压力:急剧增加的资产管理规模对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水平提出挑战
成熟的资产管理队伍是在复杂市场中锻炼出来的。和庞大的并迅速增长的可运用资金,日益开放的金融领域,不断创新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更趋多元化的资金流动,更为强烈的盈利压力和投资冲动相对应的是年轻的资产管理公司、年轻的资产管理队伍。今天,快速发展的资产管理队伍还没有对资本市场的深刻经历就匆匆走上了风险和机遇并存的战场,风险管理意识难以有效形成,风险控制手段不完善也时有显露。即使在今天的行情中,风险误判和误操作也可能发生。数据表明,股指越过4000点以后,不少保险公司进行了减仓操作,这也是上市保险公司三季度的盈利出乎市场预期的原因之一。面对资本市场的日益国际化和全球化,国内资本市场受国际市场的影响也就愈明显,也将使年轻的保险资产公司面对更为强烈的竞争压力。
四、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策略
1.继续坚持价值投资的总体思路,在市场收益率相对较高时加大对固定收益市场的投资力度。
2.权益投资量力而行,严把风险控制。对投资品种的把握坚持风险收益全面评判的原则。根据风险承担能力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传统账户的权益投资额度。对待由客户承担风险的投资连结产品,也必须关注账户的整体风险控制。
3.关注业务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变化,主动调整,以产品影响市场,以营销教育客户,合理引导市场的方向,在负债方加强开发、销售稳健型的分红、万能等产品,使客户充分享受债券市场高收益时期的稳健回报,同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权益市场的长期增长和收益。在分红、万能等产品账户的管理中,关注市场退保等因素,强化账户资产的流动性管理,避免在市场低位时减持资产而给公司及客户造成损失。
4.恰当把握产品设计的利率水平,一方面我们应主动迎接利率上升时代提供的机会与挑战,另一方面也应关注利率的基本走势和资产负债匹配的能力和水平,避免争相提高产品的定价利率带来新一轮的利差损风险。
五、完善资产管理政策方面
1.尽快推出基础设施股权、非上市股权、境外投资等领域的管理细则
在基础设施股权投资方面,优质的基础设施股权计划具有期限长、收益稳定、收益率显著优于债权工具等特征,适合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的投资。目前,在股票市场估值已经较高、股票投资的风险逐步积累的背景下,基础设施股权计划的相对价值逐步显现,是保险资产配置的战略品种。建议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支持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推出基础设施股权计划,满足寿险行业的资产配置要求。
在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方面,目前保险公司只能投资银行类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然而,按照当前市场行情,非上市银行类股权的价值普遍被高估,投资价值有所降低,并且单一的银行类非上市股权投资不利于风险的分散。当前市场上还存在大量具有投资价值的非银行类企业,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可为保险公司提供超额回报,建议保监会放宽对非上市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
在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方面,从增加投资品种、分散投资风险及提高投资能力的角度出发,建议加快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细则的出台。目前,银行、基金的海外投资均已开闸,在A股市场投资风险显著增加、全球利率处于阶段性高点的背景下,放开保险资金海外投资的时机不应错过。
2.适当放宽对保险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的担保要求
目前银监会已经出台办法限制银行对保险收益计划提供担保,如果仍严格要求银行担保的话,则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相关业务的开展将面临严峻挑战,同时也会限制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的空间和能力。从国内固定收益市场的发展方向来看,发展信用产品是大趋势。通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自行设计和发行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有利于信用风险控制的前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在产品设计阶段通过设计征信措施、安排交易结构和控制交易流程从源头上降低信用风险。
3.允许保险资产公司投资设立基金、信托机构,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保险投资力量
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范文3
一、问题提出
2011年两会期间,利用保险资金支持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保险业代表委员的热议话题。截至2011年2月底,我国的保险行业资产总额已经达到5.2万亿,巨额的保险资产要求更加宽广的投资渠道。然而,我国保障性住房且存在巨额资金缺口,公共财政压力巨大。根据我国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规模预估,目前保障性住房的实际供求缺口还有4000万套左右。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一是中央财政补助,二是地方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
按照中国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规模预估,目前保障性住房的实际供求缺口还有4000万套左右。国务院计划在2011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相比2010年增长72.4%,达到全国房地产投资规模的20%,资金缺口将达到1.3万亿元。如何建立保险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长效机制,发挥保险业社会管理功能?其理论基础又是什么?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模式是什么?这些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基础问题。
二、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源配置理论
在资源配置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一直都是经济学界讨论的焦点。调整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寻求二者之间的平衡点,已经成为当代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从制度经济学视角看,“市场”和“政府”都是配置资源的一种制度安排。不论何种制度安排,其高效运行的基础都是需要一个与之相容的制度结构,否则会出现效率损失,产生制度不协调成本,即“失灵”了。当存在公共产品、不完全竞争和外部性时,由于微观主体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会造成市场失灵,市场机制在某些方面难以起到配置资源的作用,需要政府干预,因为此时政府配置资源成本更低和效率更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凡是(准)公共产品,只要是政府来配置资源,效率就一定会高(钱振伟,2011)①。政府在配置公共产品资源也不是万能的,政府不可能在所有公共产品资源配置领域都起高效作用。在某些公共产品领域,政府对资源配置也可能不是最有效的和成本最低的。哈耶克(1960,1963)论述了政府干预的“可为和不可为”的原则,“不可为”指国家强制力作用不可逾越基于私人产权为基础界定的私域;“可为”指政府通过适宜的法律和经济政策,为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框架。当然政府干预经济并非完全因为市场失灵,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不完全是替代关系。政府在经济中的角色岂止是干预,而且它自身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一员,参与经济活动,其活动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曾康霖,2007)。
保障性住房属于一种准公共产品,存在市场配置保障性住房资源失灵的一面,但并不意味着一切保障性住房资源都由政府配置,其资源配置效率就一定会高,也可能由于信息不足、、政府政策的频繁变化、缺乏市场激励、缺乏竞争、缺乏降低保障性住房成本的激励导向等内在缺陷,政府也会失灵。随着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推进,保障性住房服务对象急剧增长,2011年全国将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资金缺口达到1.3万亿元,公共财政将面临极大挑战,这也是政府配置保障性住房资源失灵的一种表象。通过BOT②的“政府招投标”形式,即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是克服保障性住房“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一种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把政府通过BOT的政府购买服务看作是介于政府直接提供服务和完全私有化两个极端之间的一种折衷方式,被认为既可以克服政府直接提供服务所存在的缺陷,又可以克服保障性住房公这共产品供给市场失灵的一个有效而可行的方法;即政府继续保留其福利投资主体和制定福利政策角色,提供制度产品,以克服市场失灵,但将营办服务的责任通过合同形式交给独立的营办机构,这些机构可以是营利性的组织、非营利性组织等,以有效降低服务成本、增加资金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和克服官僚现象,以克服政府失灵。通过这种方式使政府与私营或其他组织形成一种合作关系,引导更多社会资源配置向保障性住房领域倾斜,形成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共同承担保障性住房责任的良好局面,提高保障性住房供给效率。只有明确了政府与市场各自在保障性住房领域中的角色与定位,使政府和市场这两种资源配置机制扬长避短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才能实现保障性住房资源有效配置。
另一方面,保障性住房的市场化和社会化有助于缓解公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与政府垄断服务供给不足的深层次矛盾,提高保障性住房服务的供给效率,满足公民对保障性住房服务的需求。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从保障性住房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垄断者转变为利益调解者、激励者,是“舵手”和“裁判”,而不是“划桨”和“球员”,是授权而不是提供具体服务。政府必须与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公众一起来共同治理,推进保障性住房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让服务对象自己选择公共服务,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保障性住房的资源配置效率。
三、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挑战
保险公司(尤指寿险公司)承担的多为长达几十年的长期负债,但由于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以及投资市场长期投资产品匮乏等原因,保险公司负债的久期远大于资产的久期,导致许多公司面临比较严重的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受到严重威胁。从国际惯例上来看,保险资金投资的多元化已是趋势,包括不动产等投资在保险资金运用中都占有很大的比重。从中国保监会2010年9月份《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以来,由于受制于宏观环境的影响,一直没有保险企业实质的不动产投资行为。直到近日才由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成为自《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出台之后第一单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开始了保险资金涉足保障性住房的实践。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而且从长远角度来看,这种实践对于拓展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实现保险资金的有效配置、合理匹配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方面有十分积极的影响。但是要想建立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长效机制,还面临一些挑战,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保障性住房属于准公共品,具有很强外部性,完全由市场配置保障性住房资源肯定会失灵。保障性住房的收益率较低,难以实现保险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从国际经验来看,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益率不高,一般难以满足保险资金的投资回报要求。因此,尽管从投资期限来看,可以满足保险企业资产负债匹配的需要;但是从投资收益率来看,较低的收益率对于保险公司实现资产负债匹配和保险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来说,保险资金进入保障性住房领域是一个很大挑战。
2.缺乏必要的具体实施规定指导保险资金合理运用于保障房建设。从监管层面来看,尽管中国保监会已经出台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放开了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的闸门。但是,从具体实施来看,对于保险资金进入保障房建设的准入规则以及诸如征地的用途、投资的比例等具体模式缺乏必要的实施细则和管理规定,使得保险资金迟迟难以进入保障房建设(刘欣琦,2011)。
3.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还缺乏必要的投资路径和模式。作为准公共品的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完全不同于普通商品房的开发。与普通商品房开发周期短、利润率高的特点正相反,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运营期长,而且回报率较低。这就需要建立一种有效的投资机制和投资模式,使得市场参与者(尤其是长期投资者,如寿险公司)更加便利更加有效地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以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降低了入住民众的生活支出压力,从而进一步体现了保险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
四、构建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长效机制要构建我国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处理好保险资金进入保障性住房中市场和政府之间关系
保障性住房虽然属于准公共品,需要政府主导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但并不意味保障性住房完全由政府承担,也应该发挥市场在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吸引作为市场主体的保险公司积极进入和参与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具体如下:一是,通过政府(尤指地方政府)积极干预,通过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保险资产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优惠的土地和税收政策,可以间接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适当满足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同时也可以提高保险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积极性,引入大量保险资金参与其中,可以减少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的财政压力。二是,保险企业设立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按照“政府主导、商业化运作、协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高效率、低成本、高透明度的运作机制,与政府共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发展。三是,各保险公司应该建立和完善自身资产的管理体制,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基金和相应的资金管理措施,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分配和运作资金,完善市场配置保障性资源机制,实现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的目标和保险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二)建立起良好的制度环境,尤其是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监管的政策环境
一项制度要有效率,必须要有一个协调的制定环境,需要相应的配套措施,特别是相应的监管制度,否则会产生制度协调成本,增加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交易成本。基于保障性住房的公益性、长期性、稳定性等特点,建议保险监管机构将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划归基础设施建设类的投资,按债权级别分类,允许保险资金通过基金、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投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保监会、证监会、城乡建设部门、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等各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应该加强相互协调与合作,尽快完善各项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为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提供相应的政策和行政指导,规范保险资金的运作。保险资金进入保障房建设,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不能过于追求利润,但对于保险资金的运营,也要寻求一个完整的模式,否则会带来很大风险。对于保障性住房质量的检验、资金如何投入、资金进入后周期有多长、财务如何平衡、租金如何缴纳、若无稳定的回报该怎样处理等问题,需要多部门之间的相互合作,共同出台相应的实施和监管细则,实现保险资金运用效用的最大化。
(三)探索建立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的BOT模式
保险公司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的BOT模式可大致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确立投资项目。针对各地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规划,保险公司可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条件、社会环境、保障性住房拟建规模、技术实施方案、政府财政支出和补贴水平等要素进行综合考虑,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初步选定那些能够保证期望投资收益率且风险较低的项目作为投资对象。同时,保险公司应积极开展项目推广和营销,传播以BOT模式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理念③,促进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开发领域实行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充分利用保险资金发展保障性住房的途径。
2.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招投标。地方政府正式立项采用BOT模式建设保障性住房后,成立招标委员会和招标办公室,研究项目技术问题,如保障性住房的经营期限和租金水平等;并准备投标者资格预审文件,编写招标文件,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保险公司依据政府文件的投标资格和要求,必要时可与具备民用建筑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公司组成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实地考察项目,并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协调。在实地考察和深入研究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保险公司编写投标书,投标书中应明确所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居住规格、质量水平、每平米的预计租金水平、融资来源和结构、建设进度安排、竣工日期、运营期限、运营维护费用、价格调整公式或调整原则、投资回报预测、风险分析与分配、不可抗力事件的规定等重要事项,并在截止日前递交标书参与评标。
3.成立项目公司和融资。保险公司中标后,与地方政府就保障性住房租金水平、经营期限等重点问题进行合同谈判。地方政府一般按中标顺序与各个投标者谈判,从中选择出对自己最有利的投标方案和合作方。此时保险公司既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显著优势,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充裕供应,又要维护自己的预期收益水平,避免与某些投标者发生超低价的恶性竞争(洪明,2010)。保险公司在与政府取得合理谈判结果后,正式组建开发保障性住房的项目公司,并与建筑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签订相关合同,最后与政府正式签署特许权协议。保险公司自身作为项目公司的出资方,可充分利用自身的资金低成本优势,合理运用杠杆比例,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和运营计划安排好相应的资金供给,以最低资金综合成本的原则设计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融资结构与资金结构。
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范文4
1.1保险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及公租房投资风险防控
保险公司投资公租房进行风险控制时,需要主要考虑以下几点因素。
1.1.1建立风险控制防火墙
保险公司应建立公租房投资相关风险控制小组,专门负责公租房债权计划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对于内部风险,应建立有效的监察稽核机构,并在资产管理公司内部设立直接向集团公司负责的委派机构。在这种双重风险管理控制体制下,可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控制相关风险。将投资业务和不相关承保业务分离,专业化管理,避免投资业务直接占用不相关承保资金,防止出现资金黑洞和账外经营,防范由于投资亏损引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现问题,引起经营支付困难。财务管理上收入与支出分离、实现银行账户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定严格的资金制度,严禁串户使用资金,避免财务漏洞,防范财务人员违规违纪风险。将投资管理体制和风险管理体制分离,这样可使投资出现亏损或面临重大风险时,风险管理人员能及时给予预警,从而避免在投资决策失误时出现巨额亏损。公租房债权计划的投资额度须符合保监会关于债权计划投资额的有关规定。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投资于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1.1.2土地租赁费减免和财政贴息
根据宋祥来(2011)认为仅实行税收优惠无法实现公租房投资主体的投资收益,需配合其他的优惠措施;税收优惠基础上的财政直接投资和租金补贴都会使投入该公租房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社会资金取得不错的经营效益并收回投资。财政直接投资的补贴效果是最好的,因为政府投资的财务杠杆作用放大了社会资金的投资效益,但项目整体投资的投资效率不高,在经济上是不可行的。仅实行土地租赁费减免或仅实行财政贴息几乎可满足投资者所要求收益,需要政府总投入是最少的。曹勇(2012)在研究公租房金融模式的融资需求和内部收益率估算中认为如果地方政府不承担土地成本,则需要中央政府每年足额贴息,才能保证公租房开发建设所需资金年收益率达到预期要求;如果地方政府承担土地成本,那么贴息金额可以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他认为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来看,美国LIHTC计划所提供的年化投资收益率可以达到7.5%~8%,这说明公租房金融模式的投资回报率仍有提高空间;如果在地方政府承担土地成本的同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能够给予投资公司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那么该模式所能提供的收益率还将显著上升。可见,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享受充分的政策优惠特别是实行土地租赁费减免和充分的财政贴息的公租房项目。
1.1.3混合产权
目前政府重点推动的公租房建设,公租房一般“只租不售”,如果仅仅依靠公共租赁住房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租金收入(含车库)则资金回收周期长,面临着利率和流动性等风险。而若是“混合产权”模式的公租房即允许一部分公租房上市,其出售的资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社会资本,这样缩短了社会资本回收周期,降低资金风险。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尝试该模式,如:黄石市采取“以租为主、先租后售、租售并举”的办法,当地公租房分为公益性公租房、社会性公租房和混合型公租房三种,而混合型公租房中部分项目可面向社会出租,在承租人租满三年后,产权主体可以相互转让,并且其公租房的用途也可以适当地改变。曹勇(2012)研究认为如果不出售公租房,而完全依靠净现金流偿还本息,那么就需要政府对投资者给予一定的贴息,公租房的贴息压力就比较大。保险资金可介入混合产权模式的公租房项目,并与政府、其他私人机构协调能保证资金回收并获得更高收益。
1.1.4配建普通商品房
“以商养房”是提高公租房投资收益率的一条有效途径。在建设公租房的基础上,政府通过优惠地价的方式将公租房的建设任务转移给开发商,允许其配建少部分普通商品房或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设施,并将这部分普通商品房和商业设施运作出售,可以用于弥补租金低廉和成本回收期长带来的损失,以及用于偿还由此产生的债款利息,维持公租房体系的日常运营,保证保险资金或其他资金的回收。目前政府正着力加速推动保障性社区的周边配套设施——商场、学校、医院等,并在部分项目中尝试调高商业物业面积,这些部分的租金等收益对投资者来说有很大的获益空间。
1.1保险公司与政府部门的协调博弈
由于公租房是具备准公共产品特性的是根据准公共产品市场供给中公私合营模式的风险分配原则进行风险分配,其风险分配决策通过公私双方协调博弈达成。因此,保险资金介入公租房建设的风险控制是在风险分配的基础上各参与方共同作用的结果。公租房债权计划中保险公司、银行等投资机构与政府、公租房运营主体之间协调架构,保险公司风险控制包括自身风险控制和各方共同作用而进行整个项目的风险控制。面对各类风险各机构需进行协调博弈,保险公司须与有关部门协商。为保障收益控制风险,保险公司与公租房运营主体协调的主要是还款情况及担保机构,与政府协调的是土地出让金、财政贴息,租金补贴等保证并提高收益防范市场利率风险及公租房运营主体财务状况异常变化的措施。在还款情况方面,保险企业需与公租房运营主体协商还款节奏、期限结构需符合自身资产负债匹配的需要,控制投资风险成本。担保机构的选择需符合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以保证资金回收安全性。在与政府协商方面,保险机构可配合其他方面的地方基础设施投资合作要求,以整体提高其地方声誉及投资收益,在博弈中完善保险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及公租房投资风险防控机制,同时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私人机构合作实现良好的风险分担机制。
2、公租房项目风险分担机制政策设计建议
公租房项目融资是一场多方的利益博弈,其主体包括银行、政府、保险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和消费者。长期而言,公租房融资的最终及最大受益者应该是中低收入的保障对象。但从短期来看,债权计划显然对银行、地方政府更有利。对银行而言,能缓解银行的信贷资金压力。虽然保险公司能接受较低收益率的公租房长期投资,但政府部门也应出台相关政策保证保险公司参与的该类债权计划投资者的收益,否则会削弱保险公司的参与积极性,减少了这类社会资本的投入,不利于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因此,需完善公租房风险分担机制,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增加各方协调沟通,建立和完善项目公司资源管理共享平台,加强公租房项目的预警工作。项目公司要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建立完整的、系统的信息资源各方共享数据库。及时监控项目的整个过程,如建设、销售、公租房库存,债款等指标的变化,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方提出预警。定期召集各部门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各方可委派人员旁听给出相应要求及意见参考。首先要制定各部门经济活动分析提纲,明确具体的指标分析。在财务部牵头下,召集公司有关部门全面分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在会议上各参与方要对有关部门的经济活动情况加以点评,及时纠偏,正确实施既定方针,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要重点锁定公租房项目的会计要素的变化情况,充分及时的掌握其资产,负债、收入、成本等明细子项目的变化状态,便于全面的了解评估项目运行情况、一旦发现问题,立马纠正,把相关方投资风险降低到最小化。
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范文5
“企业如果想真正在‘大资管’的繁荣下得益,务必要在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方面拓宽思路。”京能集团副总经理刘国忱说,“目前银行业股权投资尚未放开,保险公司股权投资通道挟窄,券商基金‘撇油’现象严重,风投、PE退出机制不完善,外汇睹备无法进入股权投资市场。”
以银行业为例,目前五大国有银行控制了70%的社会存款,由央行制定存贷款利率,并由此构建了银行以利差为主、中间业务收入为辅的商业模式。银行发放贷款或购买债券一味增加债权,企业则为谋求发展不断增加债务。刘国忱说:“如果政策允许,银行可以利用自身利润积累,进行股权投资,博取实业经济发展回报,转一个思路,进行反向产融结合。那么,一来企业就能够获得资本金,降低债务风险;二来银行的资产结构也会趋于合理。随着大资管时代到来,国家应该逐渐放开银行、券商、保险等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股权投资的限制。”
事实上,京能集团在与金融机构合作方面早有探索,此前与中国人寿洽谈投资计划,由中国人寿投资京能集团40%的股权。但由于当时中国保监会基于对保险公司股权投资的限制,并未批准。“如果当初计划顺利进行,国资委持有京能集团60%的股份,中国人寿持有40%,保险资金能够给京能提供后期的融资配套,那么京能集团的发展会更快,资本结构会更合理,风险也会更小。遗憾的是当时行政政策还不完善,保险资金用于股权投资的比例极低,且要求个案审批,因此京能集团与中国人寿的合作项目没有成形,但随着这些年市场逐步放开,股权投资的趋势已成必然。”刘国忱肯定道,“尽管目前保险公司股权投资比例放开到20%,但政府在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上更强调风险控制,而企业则讲究经营效率,政策规范与市场效率之间有些脱节,特别是金融机构对外投资的个案审批时间过于冗长,往往会错过最佳时机,使金融机构成为不受欢迎的、低效率的投资人。”
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范文6
[摘要]同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托和保险存在着优势互补、互动发展的关系,在信托、保险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一方面信托未作为保险投资渠道而得到重视和利用,另一方面保险业面临着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的当务之急。应将信托纳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促进保险资金运用多元化,加速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根据保险资金的性质特点和运用原则,灵活设计信托产品,为信托赢得资金来源;根据信托业发展需要,开发新的保险产品,开辟新的保险市场,推动保险服务创新;加强信托、保险金融服务融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一、从信托业、保险业的职能看,信托业和保险业存在着优势互补、互动发展的关系
目前,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契约关系成熟、商业信用乃至货币信用的发展,以及分工的日益精细繁复,信托得到了蓬勃发展。保险公司既是风险保障的提供者,又是金融资产的管理者。在创新和国际化的大环境中,各金融机构业务全能化、综合化,积极开发新产品,信托适应性强,灵活多样,富于弹性,保险公司管理着全球40%的投资资产,保险和信托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美国的信托业经历了起源于保险业,后逐步推广发展成为商业银行兼营信托业为主的信托模式的发展历程,目前金融信托业已成为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的信托机构可成为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成员。在美国,保险公司是资产证券化交易市场上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并通过本身的风险管理的专业能力,以抵押贷款信用保险为资产证券化增强信用。美国的保险公司通过创立或加入共同基金、不动产信托投资公司等多种信托方式拓展投资渠道,如投资不动产信托(REIT)不向美国联邦当局交纳所得税,同时必须将其收入的90%分配给股东,美国许多州也对REIT豁免交纳州所得税,REIT与债券、股票的相关性均很低,有利于降低整个投资组合的风险。日本1996年的金融改革取消了银行、证券、信托子公司的业务限制,允许信托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允许寿险、财产险以及保险业和其它金融业相互渗透,取消保险公司资产运用限制,放宽保险商品设计限制,废除养老金“532”资产运用限制,放宽证券投资信托资产运用限制,人寿保险公司可以作为形成财产基金信托的受托人,日本已经进入了“信托时代”,信托的金融功能和财务管理功能均得以充分发挥,信托业务蓬勃发展。英国的投资型保险是将终身险、养老险、定期险及年金金额与投资信托基金的市价连接起来,英国寿险公司通过与既有的投资信托公司合作、与既有的投资信托基金的管理公司合作,共同创设投资信托基金,自行创设投资信托公司自行管理等方式进入单位连接保险市场。由于英国是投资信托的发祥地,投资型保险顺利发展,投资型保险保费占总寿险保费比例达到50%。
三、加强信托保险的互动发展是中国信托业、保险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保持30%以上的增长速度,初步形成了国有、民营和外国资本共同参与的保险市场体系,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随着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可运用的资金不断增加。截止2003年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已达8739亿元,预计到“十五”期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将达到10000亿元。近年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步拓宽,如允许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参与同业拆借市场的回购、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大额协议存款等。根据保监会网站提供的统计数据,2003年我国保费收人为3880.4亿元,截止2003年6月底,银行存款为3576.3亿元,国债投资为1262.5亿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为365.8亿元,资产总额达7782.6亿元。由于保险投资体制不完善,资金运用率普遍偏低。从现有的保险投资结构来看,目前保险资金仍以银行存款为主,占保险资金运用额的一半以上,其次是国债,其它为投资证券投资基金、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而银行存款中人民币大额协议存款占72.1%,由于协议存款的利率大幅度下调,使保险业的资金收益下降。由于受资本市场的影响,保险业2002年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率是负21.3%,从而使保险业的资金运用率由2001年的4.3%下降到2002年的3.14%。在保险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保费收入的快速增长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如何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盈利能力的问题。
与证券市场低迷形成对比的是,不断涌现的信托产品相继掀起了购买热潮。随着《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实施,信托投资公司在中国金融体系中的功能和市场定位将逐渐廓清。信托投资公司将回归本业,作为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专业化的、综合性的资产管理机构,适应社会对外部财产管理制度的强烈要求,基于委托人的信任广泛开展受托理财活动。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律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等。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可以接受为了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等。在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等方式进行。信托公司受托理财的信托财产,除了现金、动产、不动产、股票、有价证券等有形资产,还包括物权、债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信托法》、(管理办法)为信托业的重塑和市场化经营提供了很宽的业务边界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信托投资公司在目前金融业分业经营的背景下,事实上成为国内唯一准许在金融市场和实业领域同时投资的金融机构,根据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之间的热点灵活改变投资方向,具有国内其它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行业优势,从而拓宽投融资渠道,提高资源优化配置的效率。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凭借其专业优势推出各具特色的信托产品,集合社会资本,投资经济建设,开创了以信托计划为金融工具投资城市土地开发、基础设施、房地产建设的新通道,具有稳定的投资回报、良好的流通性、安全、稳健等特点,从而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追捧。
进入2003年,随着股市行情的变化,面向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信托计划纷纷面世。信托产品的设计反映出信托公司具有多元化的投资渠道,能够根据实业投资和证券投资之间的热点转化,灵活地改变投资方向的优势。根据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的追踪统计,自2002年7月18日至2004年1月末,已推出的集合信托产品达255个,总规模约为252.62亿元。广泛涉及城市土地开发、基础设施、房地产建设、管理层收购、证券投资、外汇、不良资产的处置、融资租赁、股权投资等,信托产品的开发日益市场化和多元化,信托创新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一个亮点。
由于信托公司在办理信托业务过程中,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其它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保险业聚集的可用于中长期投资的巨额保险基金成为信托公司营销的重点。然而,与银行、证券、保险并列成为现代金融体系四大支柱的信托业还远未作为保险的投资渠道加以重视和利用。金融业内部加强协调和沟通,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是现代金融体系的基本要求。加强信托、保险的合作,在合作中优化资源配置,进行优势互补,是信托业和保险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四、加强信托、保险合作的思路
(一)将信托纳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促进保险资金运用多元化,加速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
投资管理已成为发达国家保险公司经营的重要环节,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提高保险资金使用效率,已成为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新(保险法)对原有资金运用的禁止性规定作了适当修改,授权国务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其它资金运用作出具体规定。应充分认识信托具有功能齐全、手段灵活、综合性强的特点,可以连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以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为信托资产提供金融服务的作用,将信托纳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利用信托的桥梁和管道作用,利用信托的专业理财优势,投资国家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而打通保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市政建设等众多领域的通道。
(二)根据保险资金的性质、特点与运用原则,灵活设计信托产品,为信托赢得保险资金来源
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职能、融通资金职能和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使之必然要运用保险基金。保险基金是保险公司专门用来履行保险合同所规定的赔偿或给付义务的专项资金。由于保险资金的筹集和支付受保险契约的制约,所以保险基金在履行经济损失和给付义务方面就具有保证性、及时性和条件性的特点。保险资金不仅要保证其专用性,而且还必须具有随时处于备付状态的变现能力。保险基金的性质、特点与构成决定了保险基金的运用原则,保险基金的运用更注重安全性和流动性,以保证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信托公司利用保险资金开发信托产品时,必须增强流动性、安全性的设计,利用银行、证券、网络等渠道提供交易、转让、质押贷款等流动性平台,在强调本金安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实现低风险下的较高回报,吸引大规模的保险资金为信托赢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三)根据信托业发展需要,开发新的保险产品,开辟新的保险市场,推动保险服务创新
由于央行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从事信托业务过程中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也不得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信托投资公司在推出信托产品时为了增强信托产品的吸引力和投资者的信心,在确保资金安全控制风险方面应采取多种保障措施,如利用良好的政府背景由地方财政予以支持,进行资产抵押和质押、股权回购、第三者担保、风险评估、利用银行信用增信等。可发挥保险的保障和经济补偿职能,开发增强信托产品安全性的保险产品,开拓新的保险业务领域,由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信托风险,为委托人提供保证本金安全和预计收益率的实现的保险保障,为信托产品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