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优劣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优劣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优劣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优劣范文1

关键词:房地产;房地产企业融资;融资渠道;直接融资间接融资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9.37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9-79-03

房地产企业融资,是指发生在房地产经济活动中的,通过各种信用方式、方法及工具为房地产业及相关部门融通资金的金融行为。广义的房地产融资指的是筹集、融通和结算资金的所有金融行为;狭义的房地产融资只是指其中的一环,即专指资金融通行为。

房地产一般的开发过程,都需要巨大资金的支持。项目启动的初期需要资金,完成拿地、规划、设计等开发前的准备工作;开发阶段需要工程建设资金完成项目;处于发展期的企业,为扩大再生产,需要不断投入资金,进行各项资源储备。由此看来,如何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如何开拓新的融资渠道,是投资项目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前提。

一、我国房地产融资现状

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关系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房地产价值的提高而逐渐演变的。房地产价值较低的时候,房地产企业自己就可以筹集开发所需的全部资金,几乎没有房地产企业融资需要;随着房地产价值的逐渐提高,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在周转过程中必然存在资金投入集中性和来源分散性的矛盾、资金投入量大和每笔收入来源小的矛盾、投资回收周期长和再生产过程连续性的矛盾。

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商业银行贷款,在房地产企业融资条件不断变化的今天,贷款方式的优劣、开发风险的大小和开发效益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融资成本的大小。经历多轮宏观政策调控之后,商业贷款越收越紧,在目前银行对房地产行业严控贷款的形势下,近年来国内房企对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的依赖程度越来越低,房地产直接融资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开拓融资渠道,拓展房地产信托、企业债权、房地产股权私募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新型的房地产融资业态,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化是房地产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房地产业直接融资趋势具有多方面的好处。第一,分散了银行的风险。房地产企业通过直接融资使得资金来源多元化,就避免了把房地产市场的风险转嫁给银行。第二,有利于减轻实物性房产投资的压力,把资金吸引到房地产市场的供应端,有利于缓和供求矛盾。第三,把民间投资引到房地产领域,也缓解通货膨胀的压力。”

二、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选择现状分析

1.银行贷款。目前,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主要是定金及预付款)两个方面。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比例较低,主要依赖银行贷款。银行贷款资金贯穿于土地储备、交易、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的整个过程。银行贷款实际上支撑了房地产开发经营周转的主要资金链,我国房地产企业对银行的依赖度很高。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降温”,商业银行会加强贷款风险的审查措施,使得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中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比例逐渐减少。一旦房地产经济发生波动,房地产企业的经营风险将转变为银行的金融风险,进而影响国家的金融安全。可以说,以后多数房地产企业是难以继续依赖银行贷款进行开发的。

2.房地产信托。房地产信托一般是指以房地产及其相关资产为投向的资金信托投资方式,即信托投资公司制定信托投资计划,与委托人(投资者)签订信托投资合同,委托人(投资者)将其合法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房地产投资,或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或购买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或进行相关的房地产投资活动。

信托制度的优越性、灵活性以及独特的财产融资功能与权益重构功能,使它成为最佳融资渠道之一。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信托主要是由信托公司兼营的一种业务,其主要工作是房地产资金信托。从长期发展来看,应成立独立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公司,为房地产开发、收购、买卖、租赁、管理等各环节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适应房地产行业特点提供长期性融资模式。统计数据可见,2013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信托环比增长12%,可以预见,今后信托在整个房地产行业资金来源里的比重会越来越高。

3.股权融资。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股权融资是房地产企业与资本相结合的理想融资渠道。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再融资,即采用增发配股、可转债等三种融资方式可从容化解各种宏观金融政策带来的不利影响,缓解资金方面的压力。上市融资分直接上市融资和间接上市融资两种。直接上市融资的金额比较大,但是上市的门槛比较高,比如负债率不能高于70%的规定是很多企业不能选择直接上市融资。加快股权融资发展要加大股权融资比重,降低目前入市的门槛。但是就目前状况来看,短期内,这些条件不会有很大变化。更多的房地产企业选择间接上市——买壳上市,买壳上市需要大量现金,目的是通过增发、配股再融资资金,但前提是企业必须有很好的项目和资金进行置换。而拥有大量现金和好的项目都是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很难具备的,所以我国房地产企业走上市这条道路仍然任重道远。

4.债券融资。房地产证券是房地产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重要工具,也是房地产资金筹集的一条重要渠道。房地产债券较一般债券收益相对较高;与股票相比,又可以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而有较高的安全性,又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因此,在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企业债券成为企业外部融资优先考虑的方式,债券融资额往往是股票融资额的3到10倍。而我国的房地产债券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债券融资额总量方面,远远不及股票融资额。目前只有少数国有企业能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而民营房地产企业,即便是大型房地产企业也对债券难以问津。房地产企业进行债券融资需要政府创造良好的条件。一方面,必须进一步加大证券市场的改革力度,完善房地产金融法规,为房地产企业能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房地产企业要立足于国内证券市场,向海外证券市场拓展。

5.房地产股权私募基金。股权私募基金一般是指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房地产股权私募基金是股权私募基金的一个分支,属于产业基金的范畴,定向投资于房地产行业的基金。另一方面,他也是房地产投资基金的一种,和其他投资基金一样,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将投资者拥有的资金汇集成基金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投资于基金合同确定的领域,以提高资金利用率进而获取收益,并返还给投资者的集合投资方式。房地产私募仅仅这几年增长速度也比较快。在发行数量方面,长三角、珠三角、北京这些地方增长特别快。与此同时,私募基金投资的格局也在发生变化。以前这些基金都在规避拿地环节,而现在,从前期拿地到后期持有型物业投资,乃至全产业链都有地产基金介入。此外,如何开展与地产私募基金等长线资金的合作十分重要。

6.其他方式。房地产企业的海外融资增速很快,一些大的品牌房地产企业到海外低成本拿地,一些中小企业到海外IPO、融资。2012前9个月,海外融资一共才400亿,而当年第4季度就有200亿元,2013年第1季度就达到了300亿元,可见其增长速速之快。除此之外,企业间通过兼并融资、股权整合实现融资、扩大产业的案例,在这一两年也越来越多。

民间投资同样是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而现在的民间投资也在发生一些新变化:首先,由于限购、限贷政策,投资住宅的纯投资性需求已经大为减少。其次,原来一些民间资本是买住宅,现在却转投到了其它方向。大致情况是,50%左右的资金投到了比如能源、高新农业、科技等领域;剩下的50%资金还留在房地产,但投资已经出现分化,一是买商业地产,二是买证券化产品,三是到海外买房。值得注意的是,和实物买房相比,这几年证券化投资趋势非常明显。比如买信托、投私募,还有通过银行的理财进行投资。

三、优化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的措施

我国房地产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银行贷款,因此,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从信贷入手调控房地产市场可以取得根本性的效果。我国目前银行贷款规模过大,金融压力与风险加大,必须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的条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抵押贷款的审查,避免资金过多的流入房地产开发市场,造成投资过热。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正在努力拓宽融资渠道,逐步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其次,随着间接融资的总量及门槛有所限制,实现房地产融资的多元化特别是直接融资是房地产发展的必由之路,把房地产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为主向直接融资为主转变。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或再融资,创新金融工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房地产项目资金需求方面的压力。

近期关于金融系统的一系列事件冲击着人们的眼球。继2013年6月银行系统“钱荒”之后,国务院下发“金十条”,提出要“严格防控房地产融资风险”,预示着房企未来融资难度可能随之加大。国内市场“流动性”趋紧,美联储亦透露或终止第三次量化宽松政策,因此房企不应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而要朝着股权私募、基金、发债、海外融资等多平台发展,给自己上多重保险。然而,资金池并非越大越多越好,如同穿鞋,“合脚为宜”。融资方式必须保质保量,在确保资金来源充足安全的前提下,房企应优化负债结构,适当降低负债率,同时需要提升对资金投放效益的分析能力,力争实现利息成本最小化和资金效益最大化。

最后,要健全关于房地产融资的法律法规,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方面的法规还很不完善。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法律规定少,且不够具体。在执法过程中难以把握合理的尺度,增大了交易成本,并产生严重的不确定性,最终导致投资的市场配置失灵。

由此可见,中国房地产市场融资渠道正在悄然发生着变化,这预示着中国房地产行业由初期的比较粗放、雏形的产业逐步走向成熟,最终将形成一个多元化格局。

参考文献:

[1] 秦虹.房地产投融资格局已现多元化[J].房地产世界,2013,(07).

[2] 陆海飞.我国房地产融资问题刍议[J].中国城市经济,2011,(02).

[3] 马艳萍.房地产融资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J].现代商业,2010,(27).

[4] 张健.房地产投资[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优劣范文2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改革;存款上限;贷款下限;存款保险制度;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48-0115-02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始于1996年6月1日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市场开放。至今同业拆借利率、国债市场利率、外币存贷款利率以及贷款利率已全部放开。但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过程。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已经进入存款利率放开的攻坚阶段,在这最后一步中尚存在许多制约因素。

1 利率市场化的必要性

利率市场化是指:利率的大小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和市场情况,以央行的基准利率为基础,来自主决定利率的高低。我国目前的状况是,央行对利率的调整缺乏连续性,利率的大小往往不能真实反映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导致我国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同时,利率市场化是连接实体经济和金融业以及财政的重要纽带,也是银行发挥其金融中介职能的核心。因此,利率市场化作为金融自由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是完全必要的。

2 国内现状

2.1 宏观经济环境

从2013年来看,我国的经济运行基本平稳,但增长下行,已进入结构性减速的新阶段。IMF在2013年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中,将中国的经济预期下调为7.8%。我国经济向“持续健康”发展,不再注重发展的速度和规模,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利率市场化提供更健康的间接经济环境。但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也存在问题:由于我国连年财政赤字,宏观经济稳定也存在隐患。

2.2 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分为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数据选2008―2012年我国国内信贷/GDP的指标来衡量。如下表所示,自2008年以来,国内信贷/GDP指标基本上呈逐年上升态势。这说明,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深入,商业银行自主定价能力逐渐增强,使得一些直接融资的企业放弃直接融资,而在合理的贷款利率下,向商业银行贷款,实行间接融资,弱化了直接融资市场,减缓了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速度,商业银行能够提供更加趋于市场化的利率,使得商业银行恢复其作为重要金融机构的作用。虽然直接融资的大趋势不可避免,但是利率市场化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直接融资市场。

2.3 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巴塞尔协议Ⅲ》(以下简称《巴Ⅲ》)对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都有提高,对欧洲银行业产生较大的冲击,但是对我国却影响不大,因为目前《巴Ⅲ》的要求已被中国的银行监管部门设定的监管要求覆盖,而且多数银行都已经满足了这些要求。2010年中报数据显示,中国的大中型银行资本充足率均超过10%,核心资本充足率也在8%以上,都高于《巴Ⅲ》中的监管要求。之后,中国也推出了中国版的《巴Ⅲ》,银监会及时推出四大监管工具,包括资本要求、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要求。这说明,我国的金融监管在逐步完善。但监管方面也存在自身的不足,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已逐步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全能银行的趋势不可阻挡,但是我国相应的监管体系仍是三会分业监管,同样不适用与今后银行业“混业经营”的大趋势。

总的来说,我国我金融市场的各个方面都在不断地完善之中,但是也存在各方面制约未来利率市场化的因素。

3 对策建议

3.1 把握宏观经济环境,防止金融危机

我国宏观经济虽然在稳步增长,但是不代表没有发生危机的可能性。中国的金融机构有大量的不良资产;保险业的问题具有隐蔽性;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业绩不良,对外金融交易上,实行外汇管制,并且隐性外债大量存在。中国存在“金融脆弱”但并未导致“金融危机”,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国经济现在具有活力,它保持了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和在国际经济舞台上的竞争潜力。因此,要把握利率市场化的进程,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

3.2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由于利率市场化之后,银行面临着存贷利差的缩小,不得不将资金投向风险更高的领域,给银行自身增加了风险,一旦风险过高导致银行倒闭,存款保险制度可以给予银行相应的救助,存款人的利益也就得到了维护,防止了银行倒闭可能发生的“挤兑”,维护了金融系统的稳定。同时,中小金融机构也可以在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下实行金融创新,增强自身竞争力,使得中小金融机构与大型商业银行有公平的竞争环境,银行提供服务的优劣成为客户选择存款银行的主要因素,提高了客户对于银行业的信心,并且促进了银行业的公平竞争。存款保险机构也可对银行进行监管,对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建议和警告。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表示,我国将在一年之内颁布《存款保险制度》,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

3.3 加快金融创新

在利率市场化迫使金融机构不得不加大金融创新,特别是银行。因此,这些金融机构通过创新金融衍生品使得其经营业务增多,增强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将风险分散化。金融机构一般通过表外业务来获取更多的收益。美国、日本、阿根廷的金融机构也都通过这种方式盈利,并且这些很多金融机构已经以表外业务为主要盈利点,取代了传统的靠存贷利差的盈利方式。我国的商业银行也在努力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度。加快金融创新是给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盈利的选择,增强自己的自主定价、抵御风险的能力。

4 结 论

总之,我国现在已经处于了利率市场化最后的攻坚阶段。但就在这最关键的一步,政府始终没有全部放开存款利率,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政府在等待金融市场绝大多数金融产品和服务实现市场化。因为利率和金融市场上绝大多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定价都有联系,如果这些产品和服务的定价还受某管制,而利率已经完成了市场化,就会导致价格的扭曲,使得资金不能达到其最优化的配置。因此,我国在实现利率市场化的这最后一步中,应该根据自己的国情,逐步放开存款利率,使得金融机构有一个缓冲时间,在所有部分已经准备好的情况下,全面实现利率市场化。

参考文献:

[1]周小川.关于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若干思考[N].金融时报,2011-01-05.

[2]李庆水.从国际视角看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监管作用[J].现代财经,2013(1):25-29.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优劣范文3

[关键词] 中小企业 融资 对策

一、企业的融资概况

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就是企业以其储蓄作为一种投资的资金来源。从企业的角度讲,内源融资就是不断将其储蓄(折旧和留存盈利)转化为投资的过程,这是企业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内源融资的优势在于低成本、高效益和它的抗风险性。外源融资是指企业从外部筹措资金,主要包括股票、债券、银行信贷资金等,可分为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

1.间接融资状况

间接融资方式主要是指通过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中介机构实现融资目的。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不成熟,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实现间接融资,是当前中小企业实现资本融通的主要渠道。

2.直接融资状况

直接融资方式通常是指通过发行股票和公司债券直接在金融市场上融资,这种融资方式除了要求企业自身良好的财务状况外,同时受到国家资本市场发育状况的限制。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途径主要有:

(1)集资

在没有办法间接融资,合法集资又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某些企业采取违背金融法规的高息揽资方式,即所谓的非法资。从反面讲,非法集资会给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

(2)股票融资

这是企业有价证券股票进行筹资的行为。然而,在我国通过股票市场发行股票受到规模限制。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股票融资仅占国内融资总量的1%左右。

(3)债券融资

公司债券的发行一般受到严格的限制,因为在公开的资本市场上无一席之地,而发放企业债券又受到“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制约,故多在公开的资本市场上,小范围内发放企业债券,以满足企业对资金需求。

(4)民间借贷

由于金融机构“惜贷”,资本市场尚处于发育期,在一些地方,民间借贷成了私营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民间贷在给中小企业发展注入资金的同时,也给我国金融秩序的正运行,以及经济活动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由于其成长和发展生命周期的阶段不同,面临的融资需求特征也不相同,因此其融资方式和融资结构不尽相同。一般来说,中小企业从初创到成熟期对融资方式的选择顺序依次为:自有资金、借贷融资、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的日益发达,市场化程度日益增高,外源性融资将成为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途径。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分析

1.自有资金缺乏

中小企业往往是处于创业或发展时期,自有资本极其有限,尽管这样,中小企业目前资金来源还是主要依靠自身的内部积累,中小企业内源融资比重过高,外源融资比重过低,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2.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不高

从中小企业自身角度来看,有些企业在具体融资操作上缺乏针对性的融资策略,一定程度上存在企业群体信用缺失、不能按时还款的现象,为企业融资增加了难度。还有部分中小企业不按照与银行的协议或对银行的承诺来使用资金,不能按时偿还到期的贷款,致使贷款形成逾期、呆滞,甚至呆账,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其它中小型企业继续提供融资支持。

3.信用评价体系不够完善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项目中不能从企业财务报表中分析出来的软信息比较多,硬信息比较少,对于一些迫切需要融资的新生企业来说,贷款决策能够依据的信息几乎全部是软信息,由于软信息只有在进行关系专用性信息能力投资之后才能被理解,所以很难向第三方传递和证实,这样银行掌握不了企业的信息。再者,目前没有统一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无法取得统一确认,很多原本市场好、前景好、规范诚信的中小企业,因拿不出共同认定的资格认定,无法取得放贷授权。

4.融资渠道与筹资方式极其有限

(1)国家政策导致直接融资渠道狭窄

受传统计划经济的长期影响,我国的经济政策一贯偏重于发展国有大企业,而忽视中小企业的发展,结果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弱点及缺乏必要的政府扶持,导致中小企业的发展举步维艰。特别是在资本市场上,由于国家对企业上市设定有过高的门坎,要求企业5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和连续三年盈利的条件过于苛刻,这基本上是把大部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中小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很难通过公开发行债券的方式直接融资,尤其是在1999年国家规定企业债券利息征收所得税后,即便债券利率高于同期储蓄利率,也很难完成发行额度。

(2)银行贷款难

目前,中小企业创业和持续经营资金真正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只占3.5%。银行贷款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①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低。

②中小企业的担保力量不足。一是担保资金不够充盈,在银行的调查反映银行在发放担保贷款时往往发现其保证资金的额度已用完。二是互担保机构太少。

③银行放贷的门槛高。尽管近年来国有银行强化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部分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管理的要求仍高于大型企业。能符合条件、具有合格资信等级的中小企业为数很少,这实际上将大多数中小企业排除在支持对象之外。

④银行放贷成本高。中小企业贷款操作及管理成本偏高,也是抑制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金额不大,而且频率高,时间要求急,导致银行管理成本较高。而且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银行在防范中小企业报表造假、随意更改资金投向、拖延还款方面成本过高。据测算,中小企业贷款成本为大型企业的5倍。

(3)中小企业上市难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向社会筹资,促进产权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等作用。但在我国所有的上市公司中,非国有中小企业所占的比例还不到3%。并且,我国通过有价证券融资所获得的资金在企业资金来源中仅占10%。中小企业上市难主要体现在:

①资本市场结构单一。相对货币市场来说,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较为缓慢,结构单一,目前没有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层次多样、风险不同的股票交易市场。此外,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和布局不合理,证券与产权的交易单一,还没有地方性的证券与产权交易中心。

②上市融资的条件苛刻。我国国有大型企业的股票上市融资必须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层层的严格审批,更不用说中小企业了。大多数中小企业不符合上市条件。

③上市指标有限。我国企业上市指标有制,而大企业占用了大部分上市指标,从而使得中小企业与资本市场基本无缘。

④融资成本高。高额的融资成本使中小企业证券市场敬而远之。

⑤传统观念的影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企业认为上市融资等于向社会承认其资金不足,会给其带来不利影响,所以中小企业对通过上市融资存在顾忌。

三、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对策

1.加强国家政策的扶持

国家偏向大企业的经济政策,使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狭窄。因此国家必须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对其采取积极的扶持政策,降低中小企业上市的门坎和债券发行的规模,在股市建立真正的中小企业板块,使中小企业能够运用股市很好的融资,并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2.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加强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使银行对还没有发生过信贷关系的中小企业进行服务。同时,中小企业要加强自身信用制度的建设,如实把自己的财务状况反映给银行。银行也要积极与区域内的中小企业进行交流和沟通,对在自己区域内的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有更深的了解,这样不仅可以降低收集信息的成本,而且当信贷关系发生时,便于控制风险。

3.健全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要求,搞好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建立信用担保、商业担保和互助担保相结合的担保体系。以政策性、互担保机构为主,以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主体,担保再担保机构协作,对中小企业或其他民间联合组建的担保共同体提供再保险业务和资金支持、分散担保共同体的风险,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改革金融机构,发挥小银行贷款优势

(1)改革金融体系,促进金融机构的专业化、多元化

①成立一些以中小企业为主要目标客户的银行。这些银行的投资主体不受限制只要经营对象是中小企业就行。

②组织政策性中小金融机构,执行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弥补商业性金融的不足。

③在加强监管和指导,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发展民间金融机构,补充国有金融机构的不足。

④打破国有银行和政府、国有企业间稳定的利益制衡关系。对国有银行进行股份制和市场化改造,使其将更多的资金投向中小企业。

⑤为民营股份制银行进入创造条件。一些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资金雄厚,在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一些大城市都设有分支机构,政府应对民营股份制银行的进入积极创造条件。

(2)发展小银行贷款优势

根据中小企业贷款中的“小银行”优势的关系型融资理论,中小银行更加倾向于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而恰好这种关系型融资使双方借助关系专用性投资能较好解决以软信息为主的融资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与当地中小企业长期、多方位的合作过程中,银行加强了对特定企业的信息能力投资,保证银行更有效地收集和处理企业融资项目信息,监督企业项目的进展;中小企业向银行透露业主专有性信息,这些信息往往具有商业机密的性质,一旦被竞争对手获知,则会对企业的经营造成不利,中小企业在与特定银行长期、多方位合作的过程中增强了对银行的信任,愿意向银行透露更多的专有性信息,通过这种关系型融资,一方面,企业愿意向银行透露更多真实信息,另一方面,银行更有能力分析和处理上述企业信息,从而关系型融资可以大大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显著提高项目的融资效率。

5.发展典当融资

典当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财和融资方式,从事小额融资业务。相对于银行贷款手续繁琐,层层审批,周期长,有较高的额度限制,难以应急的弊端,典当行没有过多的繁琐程序和限制条件,操作流程相对简单,无需信用调查,也无需他人担保,一切只取决于典当物品的真假优劣、市场价格、来源是否合法以及权属是否明确。随着经济的发展,典当行成为中小企业快速融资的绿色通道,对于急需小额资金的企业来说,典当确实是比较理想的融资途径。

6.加强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

中小企业要打破融资瓶颈还可以选择走合作之路。由于中小企业贷款具有金额小、频率高、时间紧等特点,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相对较高,银行的贷款积极性大打折扣。如果能将中小企业联合起来,在规模扩大和力量强大的同时,信誉等级也随之增高,银行与其合作的积极性就会增强,这样中小企业及其合作伙伴就会取得双赢的效果。因此,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要多寻求合作,在实现融通资金便利的同时,还可以加强技术、管理上的交流,从而有效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张存生:浅析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1)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优劣范文4

【关键词】大数据金融;电子商务;小微企业融资

我们正处在大数据的时代,社交网络、搜索引擎、云计算等热点名词层出不穷,在各种创新金融产品,如阿里小贷、众筹融资、人人贷等,造成经济市场巨大变革的同时,也给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开放性和包容性Ю闯中的冲击。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小微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缺乏有效担保,使其融资难变成发展瓶颈。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以及电子商务等技术的发展,使电子商务大数据金融融资平台积累了大量的用户浏览数据和交易信息,通过对其分析处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在金融领域开展金融业务,改变了传统金融融资模式,也为小微企业融资开拓了新途径。

1 传统金融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分析

1.1 小微企业传统融资模式

小微企业资金来源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内源融资,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利用留存盈余供应资金,二是吸纳企业主股本或天使投资股份进行融资,三是利用票据贴现,即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出售给银行,得到贴现利息进行融资。四是利用典当资产获得短期资金进行融资。另一部分是外源融资,其中外源融资又包括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种模式。包括银行贷款融资,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以私募股权的形式进行融资和利用民间借贷融资。

1.2 传统融资模式融资难的原因

据调查,在我国的小微企业有外部融资的需求时,有约31.8%首选银行贷款渠道,显示出小微企业外源融资渠道狭窄。小微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会面临许多障碍,有45.8%的小微企业等待到账时间漫长,41.1%的小微企业担保或抵押物品不足。

2 电商大数据金融融资模式分析

2.1 大数据金融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

2.1.1 依托电商大数据金融融资模式实现融资

资金流是传统金融的首要考虑,而信息流是电商大数据金融融资模式首要考虑的。因此,通过客户在互联网的点击和留下的行为数据,这种电商大数据金融融资模式,比传统融资模式更易接受和推广。

2.1.2 基于大数据的运用,减少信息不对称

在网络融资模式设计和产品设计上,通过对发货量、物流记录、交易金额等数据的采集,及时快速的了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精准的定位了信用体系,减少了信息的不对称性,实现快速放款,满足小微企业融资个性化需求。

2.1.3 良性循环机制,有序的融资生态系统

电商大数据金融融资模式平台不需借助外力与各方联接,平台自身的运行过程即可实现一方增长促进另一方持续增长,这样的一个系统是一种良性循环机制。在电商运用过程中海量客户通过点击等留下大数据,不但优化了电商大数据金融融资模式平台,而且构建了良性有序的融资生态系统,最终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加快了金融脱媒进程。

2.2 电商大数据金融融资模式下小微企业融资的优势

2.2.1 运行机制方面的优势

借助大数据对企业的运营情况和反映其发展潜力的数据收集与整理,网络平台能够更便捷地评估客户的资信、盈利状况,对贷款申请进行及时处理,在适当的时间、地点、数量有效发放,为潜在小微客户金融服务提供了更多可能。

2.2.2 风险控制方面的优势

大数据金融利用其信息技术、云计算等,在小微企业融资的风险控制方面,确保发放贷款的安全性、降低违约率;借助创立多层次的微贷风险预警和管理体系,发放贷款前、中、后部分环环相扣;依据企业在交易平台上收集的信用数据,对企业的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有效评估,从而有效地控制了贷款风险。

3 电商大数据金融融资模式的缺陷

3.1 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金融监管滞后

在法律依据和监管方面,大数据应用面对的法律法规较少,监管部门不明确,犯罪成本较低等问题。相关监管部门无法实施对网络融资模式下资金流向的实效监控,造成网络融资模式的运行处于监管空白地带,金融监管部门无法对其监管约束。

3.2 网络贷款系统不健全、融资效率低

如今开展线上融资的借贷机构,在管理,跟进方面都和线下业务较难匹配,整个线上贷款系统还不健全,针对互联网平台上融资的核心机制的实践不深入,业务人员对线上信息的辨认较为低效。大部分审核、评估、审批等步骤的操作依然放到线下进行,没有真正实现线上融资操作。

3.3 各网络融资平台的信用体系不一致

目前我国各金融机构的电子化建设各自为营,网络融资模式的运行没有统一的操作标准,信用评价标准不统一,导致与银行或者其他第三方借贷机构合作的时候,合作借贷机构考虑的重点不同,随之融资的结果也不同。小微企业在不同的网络融资平台积累的信用无法实现互联共享,加大了信用审核的人力成本,降低了网络融资效率。

4 完善大数据金融模式下小微企业融资的建议

4.1 提升自身实力,提升产品竞争力

产品是企业竞争的核心,通过产品评判小微企业的经济效益,才能提升自身的授信等级。因此,小微企业只有通过企业的产品升级和设备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占领市场份额,依据市场的需求不断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加快技术升级的速度。在优秀技术及管理人才方面加大引进的力度,对自生的发明创造,及时申请专利和软件登记,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最终大多提升自身实力,提升产品竞争力。

4.2 加强信息建设,建立现代网络体系

除了提升自身实力,提升产品竞争力外,加强信息化建设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实现数字化车间,建立现代网络体系。建立现代网络体系,按照现代化的管理,将企业财务、人事、生产、市场等管理信息纳入企业的网络平台,这样就可以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的可信度和真实性,争取赢得外界资金供应方的信任。

4.3 电商大数据平台不断优化服务

电商平台应不断加强金融产品设计创新和服务流程优化。可通过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进一步研究,从操作流程、客户资格、还贷期限、还贷方式、还贷利率等方面设计更有效的方案,从而供给更针对化,个性化的融资产品,加深客户黏性及满意度,争取长久发展。

通过比较电商大数据金融融资模式与传统金融融资模式的优劣势,只要小微企业提升自身实力,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强信息建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电商平台以高质量的数据为保证,建立专业化的大数据金融资产管理部门,将网络金融行业内的数据作为企业的战略资产来加强管理,制定数据管理的具体业务流程和业务标准,以制度化策略来提升数据管理质量,控制金融大数据管理风险,严控其金融企业的大数据核心资产外泄风险,促进平台核心竞争力提升。小微企业电商大数据金融融资模式将会得到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珂.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研究[D].长安大学,2014.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优劣范文5

房地产企业融资是以房地产企业为对象而进行的融资,主要围绕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消费等活动而展开。要使房地产企业融资畅通无阻,就要达到融资对象的专门化、融资对象的过程化、融资标的二元化、融资运作的工程化。只有使房地产企业融资得到保证,才能使房地产企业得到顺畅、稳健并有效的发展。

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

银行还是融资的主要渠道

房地产作为一种高投资、长期高资金占用的行业,其发展必然受制于资金供给。目前,我国房地产融资的渠道主要来自间接融资,即银行的贷款,直接融资渠道还不多。全国房地产银行信贷依赖水平在50%左右,而部分大型城市开发商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度已超过80%。大量银行资金的介入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快速膨胀。在目前的房地产资金链中,银行基本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通过住房消费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等、房地产市场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向银行传递。央行和银监会力图控制房地产金融风险,直接来自商业银行系统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受到了严格的控制,银行进入了“惜贷”时代。房地产开发投资的融资渠道仍然比较单一,直接或者间接的银行信贷仍然是房地产融资的主要方式,至少70%以上的房地产开发资金仍然来自商业银行系统。

房地产信托业快速发展

房地产开发商借助权威信托责任公司专业理财优势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管理的开发项目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然后将信托计划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委托人获取安全、稳定的收益。

境外资金

充分利用境外资金。境外投资者看好中国市场的中、长期投资。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4年,房地产行业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达到1767个,合同金额134.9亿美元,占全部合同金额(1535亿美元)的8.79%;实际使用金额59.5亿美元,占外商直接投资总额(606亿美元)的9.82%。房地产业是除制造业外,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行业。因为中国持续高速发展以及日渐提高的国际地位,使投资者认为中国大陆市场的透明度和资金流动性将会得到改善。外资银行在融资方面的设计,贷款还款条款的制定方面非常灵活。

房地产基金

由于国内房地产基金政策尚未有突破,因此,还没有标准的房地产基金,但海外房地产基金和国内的各种准房地产基金已经开始了在国内房地产市场的运作。发展房地产基金,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了生机,一方面房地产企业通过获得房地产产业基金的投资,大大拓宽了融资渠道,减少了对间接融资的依赖,从而降低了经营风险;另一方面,房地产产业基金的投资机制,能促进房地产产业基金的投资机制,能促成房地产投资的理性化发展。

上市融资

上市作为融资渠道来讲,房地产企业上市的很少,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壳、重组来上市。买壳上市就是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收购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或其他资产,注入自己的优质资产或其他资产,形成新的主营业务,从而实现该公司间接上市的目的。

典当融资

典当行可以利用其方便、快捷的业务特点,积极参与中小企业融资贷款业务。随着我国监管部门对房屋抵押典当的等不动产项目的解禁,房屋正在成为今天典当行最大标的业务。今年上海、天津等经济发达城市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率先出台了典当行开展房地产抵押业务的政策,天津市更将在建商品房、期房划入典当行可涉足的领域。这为各省规范合法地进行房屋抵押登记带来了更多的盼望。

房地产融资存在的问题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开发商深切体会到资金已是一个严重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作为资金密集型的行业,解决好房地产融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房地产融资各种方式均有局限性

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有两种:一是内部融资。即开发企业利用企业现有的自有资金来支持项目开发,或通过多种途径来扩大自有资金基础。内部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即不发生融资费用,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因此是首选的融资方式。内部融资主要包括自有资金和预收的购房定金或购房款。房地产企业单纯依靠内部融资是不能满足资金需求,更多的资金是通过外部融资获得。二是外部融资。外部融资成为房地产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目前主要渠道有发行股票、股权投资、发行企业债券、银行贷款、房地产信托、利用外资、合作开发、产业基金等。

银行贷款由于央行“121号”文件的规定,其对项目开发程度和开发企业自有资金的要求不是多数开发企业短期能够达到的。信托融资相对银行贷款受政策限制少、灵活、创新空间大,但信托产品尚没有一个完善的二级市场,难于流通。一般房地产开发的项目获取发行的可能性较小。发行股票及上市过程长,手续复杂,成本较高,对企业资质的要求更为严格,大多数的房地产开发商无法接受和实现。股权投资虽然可以充实自有资金,但一般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金额较小,不会轻易出让控股地位,也不会甘心将大部分的开发收益拱手相让,所以在实践中也难推行。由于国内产业基金无法可依,暂不允许存在。养老和保险基金又不准直接涉足房地产,海外基金在国内运作10年来状况并不理想。因此对基金也不能被寄予厚望。

融资结构单一,方式有限

房地产开发、消费过程都离不开银行支持(在中国现有的金融体制条件下)。房地产业是资金高度密集的行业,没有资金就没有房地产。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使房地产开发、投资需要大量资金,因此,房地产企业最关心的问题是融资。房地产贷款在国内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补充企业为完成计划内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建设任务需要的流动资金;第二种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主要为具体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生产性流动资金贷款;第三种是房地产抵押贷款,是开发商以拟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做抵押而向银行取得贷款。这三种贷款方式的期限都很短,无法适应房地产开发周期的需要。因此,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化的程度仍有待提高,相应的房地产贷款方式也有待创新和拓宽。

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融资渠道拓展

从2003年开始,国家开始对一系列金融政策进行调整,以引导房地产的健康发展。以规范房地产信贷为主要内容的“121”号文件 对房地产业界造成较大冲击,给习惯了以往“借贷开发”的开发商们当头一棒――顿感资金吃紧。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房地产企业开始寻求新的融资途径。

拓展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的建议

2004年的金融政策重点是控制过热行业的信贷规模和提高准入门槛。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讲,2004年是“政策年”、“宏观调控年”。2004年实行与房地产行业有关的金融政策主要有四项:

中国印鉴会颁布调整存款准备金率。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4月25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由7%提高到7.5%。

国务院4月27日发出通知,决定适当提高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钢铁有25%即以上提高到40%即以上;水泥、电解铝、房地产开发(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均有20%即以上提高到35%即以上。

2004年9月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知音(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应将眉笔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5%);房地产贷款余额与总贷款余额比不得超过30%。

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上调人民币基准利率,把1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从5.31%上调0.27个百分点,至5.58%;将1年期存款利率从1.98%升至2.25%,升幅为0.27个百分点。同时确定贷款利率可以浮动,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

与2004年的金融政策“重在调控”相比较,2005年的金融政策将以“稳定中求发展”为主旋律。就在这样的前提下,相关政策、法规还是不完善,有关房地产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仍未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体系,缺乏相互一致性与协调性,操作困难,直接影响房地产融资渠道的正常开展。如房地产投资基金被业内人士认为是较好的直接融资方式,房地产证券化的概念也被大多数业内人士接受,但是最关键的法律条件处于真空状态,使金融创新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优劣范文6

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业在有效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吸纳大量劳动力和带动内需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拥有充足的资金是资本密集型行业--房地产行业项目顺利开发的极为重要的保障条件。资金问题直接关系到房地产企业的存亡。使得原本高度依赖银行贷款与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地产商们面临了前所未有的资金压力。在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行业中,如何更好地管理现金流、实现资金链的良好运作对房地产企业而言是生存的法宝。本文提出解决我国房地产企业资金问题的若干建议,为房地产业今后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资金管理 预算管理 筹资管理

一、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资金管理问题

1.负债比例过高。房地产经营活动具有周期长、耗费大等特点,房地产企业几乎不可能完全依靠自有资金进行发展,由于政府对房地产企业进行IPO和股权再融资的限制较高,企业大多从银行借款进行负债融资,这导致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据统计,当前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的70%~80%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银行。过高的债务比率使得房地产企业承担较大的财务费用压力和风险。

2.资金沉淀严重。房地产企业一方面深受资金不足之苦,另一方面企业对资金的无效占用不断增加,投入的资金未形成有效产出流回企业,而是转化为产品积压。这些空置商品房无疑大大占用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造成企业资金的严重沉淀。

3.投资行为盲目。由于前几年房地产的理论投资回报率较高,使得部分房地产企业关注行业利润时,没有考虑到行业存在的潜在风险,忽视行业发展的周期性,对未来行业困境估计不足。部分房地产企业在未能科学分析开发项目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未能分析房地产市场的消费趋向、消费者的购买能力和市场上的供求情况的前提下,就按企业主观臆断,盲目进行项目投资,在这种投资理念和策略下,房地产企业的投资很难得到合理回报,投资行为的盲目性势必会使得企业陷入资金上的窘境。

4融资形式单调。由于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进程很慢,企业很难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同时,我国证监会对企业IPO有较为严格的规定,特别是近两年,监管部门控制房地产企业上市,使得房地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企图通过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成为不可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往往只能停留在短期和长期银行贷款,这样对房地产企业的资金运作和发展非常不利,使企业的融资风险高、偿债压力大。

二、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来源

1.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是房地产企业初始阶段的融资渠道,在房地产价值较低或开发规模较小时。资金需求比较容易满足。当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或开发项目无法销售时。房地产企业根本无能力用自筹资金再开发新的项目;随着房地产价值的升高,投资规模的增大,资金周期的延长,房地产企业单靠自筹资金必然无法实现融资目标。

2.预售资金。房地产预售是比较流行的一种融资方式。在房地产区位、环境等条件较好的情况下,预售可以筹集到必要的建设资金。但随着国家有关规定的健全,要求房地产企业需全部交付土地出让金和投入超过总投资25%的资金。并办理预售许可证等各项证件,方可预售。预售虽可以将部分市场风险转移给买家,但开发利润会下降,如果成本控制较差就会丧失未来利润。随着房地产企业的不断发展。市场供求双方发生转变,供方大于求方时,房地产企业也就难以采用预售方式筹集资金。

3.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是我国房地产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至少70%以上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来自商业银行。房地产企业与商业银行两者所处的市场优劣地位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融通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是商业银行关注的核心。对没有效益和资金发展的企业,商业银行是不愿提供服务的。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降温”,商业银行会加强贷款风险的审查措施,使得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中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比例逐渐减少。可以说,以后多数房地产企业是难以继续依赖银行贷款进行开发的,也可预见到房地产企业套取银行资金买地开发模式的终结。

三、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1.贷款方式单一。国内房地产开发贷款主要有三种形式:房地产开发活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补充企业为完成计划内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建设任务需要的活动资金;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主要为具体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生产性活动资金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是开发商以拟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做抵押而向银行取得贷款。这三种贷款方式的期限都较短,来源渠道均为贸易银行,贷款方式单一,无法适应房地产开发周期的需要。

2.直接融资比重偏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直接融资市场发展很快,但是在短时期内仍然难以改变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格式,房地产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需要银行的信贷资金支持。特别是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重呈逐年上升的态势。贸易银行房地产方面贷款的增幅已达25%以上。我国内地房地产企业79%以上的外部融资来自于银行,在个别年份和个别地区这一比率甚至高达80%~95%以上。房地产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直接融资比例过小,融资结构不公道。

3.各种融资方式具有局限性。贸易银行进步了对房地产企业的贷款条件,对项目开发程度和开发企业自有资金的程度要求较高,多数开发企业不能达到规定的贷款要求;其它融资方式现阶段的表现也不如人意,如信托融资,相对银行贷款而言,受政策限制少、灵活、创新空间大,但信托产品尚没有一个完善的二级市场,难于流通;而企业债券用途多为新建项目,利息高于同期银行利率、期限为3~15年,所以,一般房地产开发的项目获取发行的可能性较小;另外,由于国内产业基金无法可依,暂不答应存在,养老和保险基金又不准直接涉足房地产,基金目前在资本市场表现也很难有所作为。

四、房地产企业加强资金管理对策

1.加强资金预算管理。资金预算是资金管理的基础,是实现资金良性循环的首要环节。有效的资金预算制度能为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有效使用资金打下良好的基础。资金预算特别是执行预算编制完成后,各部门在进行具体的资金收付时,应以预算作为实施的依据。财务部门在审核资金支付时,除了审核凭据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外,还应将资金预算作为控制的依据,设置预算审核环节,重点审核该笔支付是否符合预算。对符合资金预算的款项,及时安排支付;对不符合资金预算的款项,包括无此预算的款项,以及实际支付金额大于预算金额的款项,应先与承办部门进行沟通,确定能否延期支付或不予以支付。如确需支付,则应作为预算外支出,履行特殊的审批程序。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建立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反映体系。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反映,财务部门才能准确审核款项支付是否符合预算,为预算控制提供及时和准确的信息,同时为预算分析提供基础信息。由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长,在开发过程中还受到国家宏观调控、市场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这些因素的变化都会导致原先编制的资金预算不准确。因此,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企业还应建立预算调整制度,对临时发生的、影响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对预算的影响进行调整,以提高预算的准确度。为了提高资金预算的执行率,充分发挥预算的控制作用,企业应将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

2.加强资金风险管理。企业资金风险主要有使用风险、在途风险和或有风险。资金的使用风险主要表现为企业的投资风险,它是一种事先可控制的风险,因此对此类风险应加强事先控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调查论证,项目评审做到科学化、专业化,尽量把预计风险发生的概率控制在最低程度。企业在重大投资等问题上要形成有效的决策约束机制,不能个人说了算,资金的流向与控制相连接,要求跟踪管理。资金的在途风险一般发生在企业资金结算过程中,所以在结算票据选择上尤为重要。一般企业在同城结算业务中主要以"贷记凭证"、"转帐支票"为结算手段,在实际工作中"贷记凭证"是一种更为安全的结算手段。资金的或有风险主要是公司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包括贷款担保和业务担保等,对外担保企业要求有完善的审批程序。

3.大力推动房地产证券化。有关证券监管部分尽快制定促进房地产公司上市的规章制度,积极推进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吸收社会投资者。目前,我国的二板市场还未真正形成,上市对于大多数房地产企业而言是可看不可及的事,那么,发行融资期限较长、利率比银行贷款低的公司债券,将成为企业融资的更好途径。这种债券可以由房地产企业发行,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也可以由类似于房地产投资信托机构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将分散的资金集中到房地产建设中来。房地产信托(REITs),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借助权威信托责任公司专业理财上风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治理的开发项目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然后将信托计划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获得既定的收益。

4.建立长期投资基金组织。房地产投资基金属于股权投资,可以分散投资、降低风险,丰富了融资品种;也可以吸引社会上的分散资金,把原本是有钱人才可投资的房地产业变成大众化的投资工具。同时,应尽快颁布投资基金法。如前所述,目前我国房地产投资基金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同时,国外多年的实践经验和基金融资的运作机理也一再地告诉我们,投资基金是产业化加速发展阶段中行之有效的房地产融资方式。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微观基础发展现状下,它可以与信托联合,使有一定基础的房地产企业形成较稳定的资金来源。因此,我国应鉴戒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特别是美国发展房地产基金的成功经验,在法规方面尽快消除障碍我国投资基金发展的瓶颈,颁布符合我国国情的投资基金法。

5.推行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租赁主要是通过所有权的转变获取相关投资者的资金,完成项目后可通过销售收进收回所有权。建立抵押资产治理公司主要是对抵押物的所有权进行处理,对留置的抵押物可以采用出租、出售、吸引新的投资者经营等处置方式,可以快捷有效的方式解决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题目,从而加速房地产业资金的迅速转移和回收。

6.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企业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既通过日常的报表了解全面情况,又通过专项检查发现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特别是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帐目应逐笔实行跟踪管理,应将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的绩效同应收款项的回笼速度和回收金额挂钩,制定相应的奖罚办法,确保钱出去,货进来,货出去,钱进来,把坏帐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企业还可以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对财务会计信息和经营业绩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计与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