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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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直接融资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范文1

关键词:中小企业 直接融资 现状 风险

随着改革开发的进行和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经济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就,其中中小企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的中小企业在数量上远超大型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九成还要多。中小企业通过艰苦创业和自主创新在第三产业和经济总量上约占国民经济总量的60%,成为新时期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中坚力量,为提升人们生活水平作出重要贡献。虽然中小企业作用如此重要,但是其也具有自身缺陷,比如资金不足和技术不高,抗风险的能力不强,尤其是在西方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更加严重。中小企业在融资的过程中还存在银行信贷支持少、直接融资风险性高等问题,本文就此作一论述。

1.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现状

我国中小企业在进行直接融资的过程中受政策因素和自身因素的影响,融资现状并不理想,呈现直接融资渠道窄、民间借贷不规范、融资模式陈旧等特点。

1.1直接融资渠道窄

我国金融改革正在探索和建设之中,政府实施稳健的金融政策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金融机构对企业直接融资设置了严格的条件,企业融资门槛较高,作为资金、技术及规模都不占优势的中小企业很难达到我国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融资条件,导致其资金融资渠道狭窄,不利于企业融资[1]。虽然我国开辟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但是这些机构为了保护股民的利益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对发行证券和股票都提出严格的要求,中小企业很难达到这些硬性指标。即使现在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全面开放,其门槛依然较高。即便是能通过创业板块市场实现中小企业融资,但是通过有价证券融资在企业外源融资来源中仅占10%左右。可见中小企业在高标准的融资门槛面前有心无力,资金的筹措力不从心,直接融资渠道狭窄。

1.2民间借贷不规范

中小企业在除了进行股票和债权发行直接筹资外,还有一种途径是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直接融资。民间借贷是一种古老的传统方式,它是一种独立于我国法定的金融机构之外的,资金拥有者和资金借用者直接达成协议,进行资金的转移。这种方式是建立在获取高于银行信贷利息和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的一种国家认可的方式[2]。民间借贷有多种形式,比如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民间借贷虽然经过国家行政部门法律的规定和政策的引导,但是在民间借贷的操作上仍然有些不规范的地方。例如我国明确规定,高利率借贷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但是在民间借贷的过程中,一些中小企业看到民间融资手续简单,监管薄弱的特点,不顾其利率高的弊端而进行融资。

1.3融资模式陈旧

中小企业在直接融资过程中的难题还有融资模式陈旧。其实西方发达国家已具备一套完善的扶持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但目前我国传统的融资模式只有担保模式和桥隧模式。在一定时期内,这两种模式确实给我国的金融市场带来非常多的机会和利益,但是由于市场的不断变化,这两种模式已经不适应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但是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仍然沿用传统的融资模式,传统的融资模式并不能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也不能让资金所有人和中小企业直接建立有效的联系和达成资金的有效应用。比如对于桥隧模式,对小企业的门槛也相对较高,其核心在于能够成功地吸引风投等战略投资者,也就是说,当风投未到来之前,桥隧模式便无法继续运行,所以桥隧模式具有一定的适用局限性[3]。

2.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风险分析

中小企业在进行直接融资的现状不理想也会给企业的直接融资带来一定的风险,具体表现在筹资费用高、资金稳定性差、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等特点。

2.1筹资费用高

中小企业在不能充分获得必需的企业资金情况下,为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必然把目标转向直接融资。中小企业在吸纳直接融资的过程中由于自身技术和资金都不占优势,吸引投资者的唯一最具诱惑力的条件就是高利率,许诺给投资者的就是高投资、高回报。这样直接融资虽然带来了资金投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但是也会给企业带来必须支付的高额利息。高额的利率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导致企业的利润率下降,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筹资时一定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盈利情况,设置适合企业自身的资金吸纳利息率,否则会因为企业筹资费用高让企业得不偿失也不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同时民间融资成本高,财务风险很大,在给中小企业发展注入资金的同时,也给我国金融秩序以及经济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2.2资金稳定性差

中小企业在直接融资的过程中受制度和自身企业实际能力的限制,导致企业在融资的对象上具有多家性,在融资金额上具有分散性和单家出资金额少的特点。这种融资对象的不固定性容易造成资金的流动性大和资金的不稳定性,给企业资本的利用带来一些困扰。企业必须吸纳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必需资金外,还必须吸纳一定数额的储备资金拥有防止出资人出于不同的目的进行的撤资,企业多融资本即不能用于生产经营,也不能进行其它投资收益,只是作为一种应急资金,并不能为企业带来直接收益,会增大企业生产成本。资金稳定性差还制约着企业很难进行大规模和长时期的投资,因为企业要进行大规模和长时期的投资必须需要持续稳定的资金供应,但是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资金稳定性差给企业带来无数的未知数,让企业决策者轻易不敢有大手笔最终限制企业的快速发展。

2.3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

企业在进行直接融资的过程中和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会受到出资人和债权人的监督和制约,同时也受外部环境的影响,给直接融资后的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比如中小企业进行创业板股票融资的过程中一方面会受到国家政治方针和产业结构政策的影响及国际市场的影响,股票容易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况,给企业融资带来不确定性,同时股民也会根据企业的各种利好消息进行股票的购置和抛售,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就是造成企业资金充满变数。对于民间借贷更是如此,如果一旦企业有不良信息传出,会引起投资人的恐慌和担忧引发撤资情况的爆发,并有爆发趋势。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在直接融资过程中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也会导致企业面临一定金融风险,甚至会导致企业倒闭的危险。

3.结语

我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生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自身特点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导致中小企业在直接融资方面面临筹资费用高容易加重企业负担减少企业利润的风险及资金稳定性差容易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本文希望通过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风险分析引起中小企业的高度重视,从而进行更合理的融资,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森.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探讨[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0,(09-05).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范文2

关键词:场外交易市场;中小企业;股权托管;直接融资

Abstract:Taking Zibo Qilu Equity Trust Trading Center which is the only OTC in Shandong province as example,and considering the OTC as an important capital market part,we analyze how to develop OTC and build multi-level capital market,to solve SMEs financing problems. We find that OTC expand the financing ways,solve the information asymmetry between capital lender and borrowers,and lower the trade cost. Stock pledge loan links direct financing and indirect financing. OTC can promote finance innovation.

Key Words:OTC,SMEs,stock trust,direct financing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06-0033-04

一、场外交易市场文献综述

场外交易市场(over the counter markets,OTC),又称柜台市场、店头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以外的、由证券买卖双方协商议价成交的证券交易市场的总称,其组织方式采取做市商制。场外交易市场与证券交易所共同组成证券流通市场。

从国外看,以美国为代表的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场外交易市场已经有三四百年的历史,且现在依然在不断发展、创新,对美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和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美国场外交易市场按层次高低分为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场外交易市场公告板(OTCBB)、粉红单市场(pink sheets)以及第三市场、第四市场等(李淑龙、蒋虹,2004)。在理论上,目前国外对场外交易市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NASDAQ市场的研究上,对于理论基础的探索相对较少。蓝瑟(Darrell Nicolae Lasse,2004)从影响价差的角度,研究了在OTC市场中金融中介和资产价格是如何被相应的搜寻成本和议价的非流动性影响的。YiumanTse、达沃斯(Erik Devos,2004)从交易成本、投资者认可和市场反应的角度,分析了原来在美国证交所(Amex)上市的股票转到NASDAQ后投资者类型、基差等方面的变化趋势。福德雷尔(J.Peter Ferderer,2006)从OTC市场产生的历史条件入手,分析了场外交易市场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价格透明度、减少经纪人之间条块分割方面的优势。

从国内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就已建立了由NET和STAQ两家全国性、多家区域易组成的场外交易市场。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开始爆发。为避免金融市场内外危机风险的冲击,维护我国金融市场秩序,确保国民经济平稳发展,我国政府于1998年开始全面清理整顿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的清理留下了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张鹏、杨瑶,2011)。如原淄博报价系统关停后,造成投资者所持企业股份既无法获得分红,又难以进行转让,损失较大。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促使各地政府开始主导重建场外交易市场,意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近几年来,国务院先后批准了北京、天津、重庆等地探索场外交易市场。在理论上,国内关于OTC市场的探讨已经逐渐成熟。周茂清(2005)通过探讨场外交易市场的运行机制,认为场外交易市场有其自身存在的客观经济基础,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李金凤、王轶楠、雷禹(2010)通过介绍美国OTC市场先进的运作经验,从多层次资本框架的角度研究OTC市场在完善资本市场功能和结构方面所起的关键作用,提出应有选择地借鉴适合我国国情的经验,积极引入做市商制度,改变组织形式,并不断完善OTC市场的监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晋入勤(2010)认为股票场外交易市场制度应当遵循法律定位的差异化、上柜企业的平民化、投资者的机构化、交易方式的创新化和监管制度的高效化这五项原则。周刚、李学峰(2011)通过面板数据模型对台湾OTC市场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研究,实证结果对大陆发展OTC市场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王雪梅(2010)认为OTC市场除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外,也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通道,在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同时,带动了高科技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OTC市场的发展也使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趋于完善,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淄博市齐鲁股权托管中心案例分析

(一)淄博场外交易市场发展背景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范文3

【关键词】台州 中小民营企业 直接融资

一、当前台州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现状

近年来,台州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放贷力度,台州市商业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等几家股份制民营银行更是定位于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从而在较大程度上缓解了台州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题。甚至有观点认为,台州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已基本解决,其最主要的经验就是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实现了金融业的有序竞争。然而,近期随着宏观经济从紧政策的实施,银行的放贷额度不断收紧。台州市发改委的一项专题调研中,60%的企业认为当前向银行、信用社借款的难度有所增大,而在调查的中小企业中,这一比例更是达到了75% 。在这种情况下,中小民营企业除了继续进行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外,另一方面,也急需更多地把目光转向各种形式的直接融资。这就对台州市当前存在的直接融资渠道狭窄,形式单一、过程欠规范等诸多问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台州中小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选择

1、股市融资。截至2007年6月底,台州共有上市公司11家,累计募集资金约40亿元。同时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并计划到2010年新增上市公司20家。然而,其中已上市的如钱江摩托、海正药业、腾达建设、华海药业等都属于大型企业,另外如伟星、中捷、苏泊尔等7家企业虽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但其企业规模也都远非普通的民营中小企业可比。可以想见,近几年内即将筹划上市的也大多具备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对于台州更多的资产为几百万至几千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0人的民营中小企业而言,短时期内还远远达不到在主板,甚至是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发展小股市,即区域性证券市场。在台州路桥、黄岩、温岭、玉环等地,民营企业很发达。如果允许在台州设立一个小股市,挑选一些效益好、市场稳定、老板口碑也很不错的优质中小企业在本地上市,主要由本地老百姓投资,这样对企业来讲,就能部分地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而对广大老百姓而言,由于大家对本地企业知根知底,甚至根本不用看财务报表,只要每天到企业走一趟,看看产品卖得怎么样就能决定是否入股,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投资风险。此外,也可以考虑通过产权交易来达到融资目的。椒江、路桥等地已设有产权交易所,也已开通台州产权交易网,本地中小企业可在此交易股权、资产等。

2、债券融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由于年销售收入和资产规模的限制,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的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2007年年末,深圳20家企业捆绑发行的企业债券,以及中关村4家企业联合发行的“07中关村债”分别成功推向市场。这种集合债券的发行给中小企业的债券融资开了一条新路。浙江当前已经在筹划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台州的一些优质中小企业也完全可以捆绑起来,争取地方政府及各担保机构的大力支持,通过集合发债达到融资目的。另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牵头推动的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已于日前正式启动,参与试点的中小企业共约40家,平均每家发行规模为7000-8000万元。这无疑又是中小企业债券融资的一种新的尝试,也给台州中小企业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途径。

3、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把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危险的高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风险资本追求的是高回报,它以高风险为代价,这一点和中小企业的高风险性正好吻合。近年来,中国的风险投资业发展迅速,很多风险投资公司不断把目标瞄准极具发展潜力的一些中小企业,如浙江温州、宁波、台州等地的中小紧固件企业就倍受青睐。当前,台州本地已有台州鼎丰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金杰投资有限公司等一些风险投资公司,但其资金规模受到一定限制。因此,还需进一步发展壮大风险投资市场,除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成立各种商业性的风险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外,还应尝试取得政府支持,建立政策性的风险投资基金和政策性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促进风险投资市场的规模化发展。

4、小额贷款公司。2008年5月8日,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此后,浙江省被作为首个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省份,并于7月25日出台《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试点期间,原则上在县(市、区)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列入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杭州、温州、嘉兴、台州可增加5家试点名额,义乌市可增加1个试点名额。当前,民间资本充裕的台州已经开始行动起来,台州市黄岩区联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三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正在筹划成立。这无疑给台州中小企业带来了一个好的机会,当他们在各商业银行难以及时获得贷款,而高达4至6分利的民间借贷成本又过高时,小额贷款公司通常为18%-20%的利率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一融资难题。

5、产业集群融资。产业集群是指生产同一类产品的主机厂、配套厂以及与此相关的一些服务企业,高密度地集中在一个不太大的区域内而形成的一个产业群。这种产业集群方式对经济的发展有突出贡献,浙江大概有60%的工业产出是以这种方式产出的,而台州就更为明显。作为浙江制造业的重要基地,在台州整个区域已形成了汽摩及配件、医药化工、模具塑料、家用电器、服装机械等独具特色的九大产业集群。产业集群有利于商业信用的发展,比如业主之间以“赊账”或延缓支付的方式来计付加工费等。此外,产业集群有助于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也便于中小企业获得政府的金融支持。实际上,由于产业集群中不同企业及其上游产品供应商、下游产品分销商和最终用户形成了一条联系紧密的产业“价值链”,这样,某一环节的融资效应还会在整个“价值链”得以放大,从而产生了积极的乘数效应。然而,在经济紧缩时期,个别企业的资金周转不畅也极有可能引发大范围的经营风险,这是值得企业高度关注的。

三、相关配套措施

1、从法律制度上提供保障。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有差别、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需要,尤其是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立法十分欠缺。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急需修订和完善《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并考虑制定《风险投资法》等,从而形成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系列法律法规,并对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风险投资等各个环节做出具体规定,使其有法可依,以更好地适应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2、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有利于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状况,提升其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改善融资条件,促进其健康发展。首先,可以以人民银行已经建立的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主,在条件成熟时成立和发展商业化征信公司并以其与行业协会信息咨询为辅,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资信调查体系;其次,由于中小企业的特殊性,应该建立一套适合其特点并符合国际惯例的信用评级及确定企业信用类别的方法,形成科学、统一的信用评估指标体系,从而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客观公正的信用评估条件。

3、促进担保行业发展壮大。担保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有效手段。台州当前有各类担保公司40余家,以台州市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为龙头,累计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超过50亿元,较为有效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是困难和矛盾依然存在,当前台州大部分担保公司的资金规模偏小,不能充分承担起为企业提供担保的重任,急需政府的注资及政策性支持。此外,还应考虑建立由地市、省、国家三级机构分层次组成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尤其在采用“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模式操作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上更需如此,分散的担保风险、连带的担保责任有助于这种创新的债券融资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南开大学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中国中小企业蓝皮书――现状与政策[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8.

[2] 黄小花: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对策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07(7).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范文4

【关键词】 企业融资; 保险; 银行; 政府; 合作

中小企业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融资难却是抑制中小企业健康长久发展的“瓶颈”。所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成为各方努力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在2011年10月份出台了9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鼓舞了广大中小企业战胜困难的信心。根据2011年第三季度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调查显示,截至2011年9月末,金融机构发放中小企业人民币贷款(含票据贴现)余额20.7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26万亿元。虽然发放给中小企业贷款余额有了显著的增长,但是我们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保险涉足中小企业融资领域的必要性分析

根据《资本市场与中国企业家成长:现状与未来、问题与建议――2011 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显示,规模越小的企业,企业家认为“银行贷款能够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和“银行贷款能够满足企业外部扩张的融资需要”的比重越低,从银行贷款的难度越大。2011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显示:第一,有40.3%民营企业家认为银行贷款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而国有独资企业家和非国有独资企业的企业家认为银行贷款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比例为31.7%和38.5%;第二,认为银行贷款不能满足企业外部扩张的融资需要的企业家比例分别是:民营企业家为74.6%、央企为61.3%、国有和非国有独资企业为72.2%和62.6%。

除此之外,62.3%的小型企业银行贷款利率高于基准利率,56.1%的非国有独资企业从银行贷款的利率高于基准利率,简而言之就是银行贷款额度不够,贷款成本很高。由于中国的金融业是以银行为主导的体系,中小企业的其他融资渠道更加狭窄。中小企业资产较少,自身的制度不够完善,再加上进入我国股票市场的门槛非常高,所以直接融资的成本更高。因此当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这条通道不通畅时,也就意味着他们陷入了融资瓶颈。

探究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无疑是金融机构贷款给中小微企业将会面临很大的风险。国家在银行的存贷比方面有着严格的限制,以确保他们的流动性以及安全性,再加上当前紧缩的宏观政策,要想从银行取得贷款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难上加难。所以帮助银行承担贷款风险就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保险无疑是承担这个角色的最佳选择,因为它比普通的担保机构有更多的资产、更丰富的经验、更完善的风险分散机制。保险可以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可以分散银行、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

二、保险涉足企业融资领域的形式

(一)银行与保险联合模式(见图1)

保险公司参与企业融资最直接、最普遍的模式就是银行抵押贷款保险模式。在这一模式中,银行在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向保险公司购买贷款信用保险,或者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向保险公司购买贷款保证保险;如果贷款企业不能够及时按期偿还贷款,则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赔偿银行,并获得向企业追偿贷款的权利,保证了银行资产的安全性,降低了银行面临的风险。

(二)担保公司与保险联合的模式(见图2)

截至2010年底,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共有4 817家,筹集担保资金达3 915亿元,当年为35万户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额1.58万亿元(《2010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状况》)。根据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了显著的发展,但是调查研究显示,我国的担保机构的发展还是存在很大的问题,比如担保业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风险较高;担保机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地位不平等,银行对其要求的门槛过高,难以建立通畅的风险分散机制;随着担保机构单笔业务额度的增大,潜在担保风险日趋明显。所以,担保机构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借助保险公司专业的风险分散能力,共同承担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在这种模式中,银行贷款给企业,担保机构为贷款提供担保,保险公司为担保机构提供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责任保险;当企业没有偿还能力的时候,由担保机构代其偿还,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经过审查后赔偿给担保机构并获得向企业追回赔偿款的权利。通过这种模式,担保机构可以扩大自己的业务量,并同时降低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三)银行、政府、保险公司联合的模式(见图3)

在这种模式中,政府大力推广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并在各地进行试点工作。同时,可以成立相应保险基金,对需要的中小企业进行补贴,鼓励中小企业购买保险。并且推行引导政策,使银行认可中小企业,对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实行优惠政策,适当放宽存贷比的要求。

三、国内各地借助保险缓解企业融资难的回顾

近几年来,各地纷纷采用相关模式借助保险缓解企业融资难。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而且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完善了金融体制。

2010年9月,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出“企业信贷履约保证保险”项目,该项目是保险进入企业融资领域的一个创举。这一保险产品属于银保联合的模式,在山东、福建等地都得到了推广。2011年,北京海淀区又推出了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这种保险是履约保证保险的一种,海淀区政府向试点单位投入大量风险补助资金,提高了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改善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属于银行保险政府联合的模式,实现了政府银行保险公司的多方面合作。

2011年,浙江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政府2011年10月7日发出的一份通知,该省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支持对象基本上为向试点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小额贷款的试点地区中小企业、农户和城乡创业者。其实早在2009年,浙江省就分别在宁波、舟山等地开展了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国首创了政府、银行、保险公司相互合作解决中小企业、农户及城乡创业者抵押担保不足的融资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很多保险公司也都开发出了新的保险品种帮助企业缓解融资之痛。例如长安责任保险公司联合嘉兴银行、担保公司推出中小企业融资产品“保易贷”;人保财险与工商银行签订了《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合作协议》,确立了双方在贸易信用险融资领域的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基于赊销贸易的保险与融资增值服务。

四、抑制保险在企业融资领域全面发展的因素

从国内各地的情况来看,保险在企业融资领域开始发挥它独特的作用,但是这其中依然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据学者研究,早在2002年太平洋保险就向保监会申请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然而时隔9年我们才再度听到有关贷款保险的消息。剖析阻碍保险在企业融资领域全面发展的原因至关重要。

(一)贷款保险中信息不对称

由于信息不对称,贷款保险可能会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由于购买保险会增加企业融资的成本,那么资产结构好、信誉高的企业就不会愿意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往往是那些具有高风险的企业。购买保险后,企业在使用借来的资金时缺乏小心谨慎,甚至可能故意违约拖欠还款,延长资本占用时间;银行可能也没有实行严格贷款审查和贷款使用情况的限制以及检查,甚至可能过度放贷。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在出售贷款保证保险时承担了过大的风险,因而没有供给贷款保险的激励。

(二)贷款保险起步晚,发展不够完善,企业或银行为贷款买保险的意识薄弱

从根本上说来,我国的保险业自身发展的时间较短,在风险管理、风险分散机制上还存在欠缺,各大保险公司在贷款保险等财险产品上投入的精力不足。2009年,信用保险以及保证保险的保费收入只占财险总保费收入的0.702%(2010中国统计年鉴)。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他们的投保意识不强,不能够真正理解保险所能带来的利益。简而言之,在企业贷款保险市场上,供给不足,需求不足,导致保险在企业融资领域难以深入发展。

(三)金融市场不够完善,保险公司分散风险以及投资路径不宽

由于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本身就很高,再加上前文所说的道德风险以及逆向选择等问题,在当今信贷紧缩的宏观环境下,保险公司所承保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总的来说很高。保险公司需要有效分散风险的途径以及有效的保险基金投资途径。根据保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9月末,保险公司运用资金为5.3万亿元,其中银行存款占比32.7%;保险公司难以通过有效的投资方式或者风险分散方式将承保风险分散出去,保险供给不足。因此保险还是难以覆盖到真正需要购买贷款保险的中小企业。

五、加大保险在企业融资领域的作用的建议

为了让保险在企业融资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针对保险涉足企业融资领域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开发贷款保险产品时设定相应的免赔额,真正实现风险共担

设定免赔额是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有效途径。在贷款保险中规定免赔额,企业的贷款额在免赔额内的部分还是由企业自己承担风险,只有在超过的部分保险公司才会赔偿;保险公司还可以在保险合同内规定赔偿比例。这样企业会增强对所贷资产的责任感,银行也会加强对贷款的监管,真正实现了风险共担,并且企业购买保险的成本也降低了。

(二)开发团体企业贷款保险,并给投保人充分的选择权,尽量实现风险证券化

团体保险的保费比同样的单个保险的保费低,而且低风险投保人的收益可以弥补高风险投保人的损失。所以保险公司可以鼓励同一地区或者同一行业的中小企业一起购买贷款保险,实现企业和保险公司的双赢。同时,关于保险合同内容,可以让投保人自由选择,以此来识别出高风险和低风险的投保人。同时,利用金融工程技术,开发动态风险管理产品来转移风险,针对贷款保险,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发行保险证券的方式,将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

(三)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促进保险的发展

贷款保险是一个新型产品,也是一个具有正外部性的产品,在促进这样的产品发展的过程中,政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政府应积极地推广贷款保险,进行各地区的试点工作。并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保险补贴,引导企业认识到购买保险的收益大于成本,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其中;完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协调银行、保险、担保机构的关系;完善保险产品体系,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创建信息平台,提高各方获取信息的速度,方便中小企业融资信用风险评估管理。

企业融资问题是中国经济改革中重要的一环,通过多角度多方面的努力改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是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举措。在中国当今面临的各种问题中,很多都是相互关联的,解决好了一个问题,其他很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同理如果留一个痼疾不去解决,那么在推进中国各种改革措施的道路上都将步履维艰。中小企业融资难就是这样的一个问题,解决好了,中国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的完善都可以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如果可以消除保险涉足企业融资领域的限制因素,那么保险作为金融体系三大支柱之一将会发挥它应用的作用,为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提供新的途径。

【参考文献】

[1] 孙蓉,兰虹.保险学原理(第二版)[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 傅平,等.保险业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思考[N].中国保险报,2011-10-31.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范文5

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杭州、绍兴两市分别于今年4月、7月投入2亿元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创业领域。同时,浙江省规定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进行2年以上的投资,其投资额的70%可在应纳税所得中抵扣。

开展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浙江省自2005年开始实施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截至目前,列入风险补偿范围的金融机构共计向近20万家(次)微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新增小企业贷款累计达258亿元。

实行担保贷款风险共担。上海市构建了多渠道、市场化运作的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机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担保贷款风险共担和担保资金放大的机制。市、区(县)两级财政分别按高新技术企业6:4、一般企业5:5的比例共担担保资金风险;担保资金与银行贷款按1: 5比例放大,并按高新技术企业9:1、一般企业8.5:1.5的比例共担贷款坏账损失风险。

制定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总体规划。浙江省计划在2008-2012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万家,省中小企业局联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要求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确保每年在新增贷款规模中安排10%以上的信贷规模,重点扶持培育微小企业上规模,并争取在这5年内安排400亿元支持微小企业。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农信社联合推出了“三年万家”计划,确定今后3年每年选择3000家以上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合法诚信经营的小企业,重点给予信贷支持。

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合作平台。2006年,浙江省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建立了中小企业创业贷款融资平台。截至目前,共为191个中小企业融资项目发放基准利率贷款超过3亿元。广东省东莞市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共同搭建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服务平台,帮助企业盘活应收账款,提供赊销信用和免抵押融资等服务。自2007年12月启动以来,承保了39家企业、折合11.69亿元的出口业务,为出口企业带来融资达6.82亿元;承保了14家企业共计5.3亿元的国内销售业务,共带动内销融资约1.5亿元。

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监管。浙江省通过担保机构资信评级、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运行监测、政策激励、风险警示等一系列监管措施,促进担保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截至2007年底,全省已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306家,担保资金总额达到96.83亿元,累计担保企业7.3万家,担保笔数15.8万笔,担保总额达1094.59亿元,担保代偿率为0.203%,实际损失率为0.036%。

开展“阳光信贷”。山东临沂市商业银行和江苏泰州姜堰市农村合作银行全面推行“阳光信贷”,突出“公开、透明、高效”的特点,解决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等融资难题。如江苏泰州姜堰市农村合作银行邀请小企业所在村的干部以及村民代表参加贷款评议,由税务、电力、供水等部门构成第三方评议,将客户选择、信贷程序、信贷结果、监督电话等全部公开,提高贷款风险的外部监督力度和放贷效率。

截至今年6月底,该行共为全市3021家小企业提供贷款,余额达27.8亿元,不良率为0.52%。

试行网络银行电子商务信贷业务。今年以来,浙江省瑞安市建行推出了电子商务联贷联保、大买家供应商融资、电子商务“速贷通”等系列产品。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阿里巴巴”网站向瑞安建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的全部流程均通过网络完成,获批的重要依据是网络信用,防范风险的主要手段是网络曝光和封杀手段,小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元。

设立专营机构和专门通道。交通银行设立小企业信贷服务专营机构100多家,实施独立核算,组建专职队伍,进行专业化运作,实施“一站式”服务。浙商银行成立了3家中小企业专营支行、2家特色支行和4个专营部门,占全部分支机构的45%。

山东临沂市商业银行在2006年7月开展“直通车”中小企业贷款,通过专业化管理、完善贷款审批机制,贷款从申请到发放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截至目前,该行累计发放“直通车”贷款4.6亿元,支持优质小企业570户,未出现违约现象。

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江苏省从2007年11月开始进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目前已成立2家,年内还将陆续设立15家。浙江省今年7月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并给予了政策扶持,首批小额贷款公司最早在今年9月开业,明年1月将视试点情况进行推广。

据估算,试点期间将出现111家小额公司,可能有50亿元民资进入正规金融体系。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范文6

论文摘要:在中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今天,中国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即个私中小企业出现了一种快速增长的势头。而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所需的资本支持有很重要一部分是来源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很多专家和学者都意识到了规范发展民间借贷的重要性,在不同场合以不同形式提出过应该给予民间借贷应有的地位。当然现今民间借贷的发展还有许多不成熟之处,所以本文就民间借贷的相关发展情况,分别阐述了民间借贷的相关概念、发展现状、可行性分析、其存在的原因以及相应的规范措施,来进一步的让我们了解中小企业这一新的融资方式——民间借贷。

一、前 言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

对于民间借贷的概念,理论界已经做过一些研究。一般认为,民间借贷是与正规借贷相对应的。那么,从广义上说,可以把民间借贷定义为除正规借贷以外的借贷,它处在国家宏观调控与金融监管之外,不在官方的统计报表中被披露,也不受法律保护,属于一种非正规的金融活动。有的学者也把民间借贷称为民间金融或地下金融等。民间借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融资活动的必然产物,在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存在总量与结构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又是一种必要的补充。按借款用途,可将民间借贷分为3类:家庭生活性、农业生产性和企业经营性。民间借代的主体仅限于纯粹的民事主体,不包括金融机构,它可以发生在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行为,它并不是一种民间投资行为。笔者认为,民间借贷主要指游离于官方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发生在非金融机构的社会个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以货币资金为标准的价值让渡及本息偿付的活动。

(二)民间借贷的特点

民间借贷与正规借贷相比还是有许多的差别,民间借贷主要具有以下一些特征:

1、参与主体的广泛性

参与主体包括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主、农户、甚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借款者大多是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放款者包括资金富裕的工商户和、企业主,甚至包括一些村干部。

2、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由于民间借贷参与的主体广泛,其资金的来源也7具有广泛性。不但包括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自有资金,甚至私募基金、信贷资金、海外热钱等也出现在民间借贷领域。

3、借贷方式的灵活性

为了缩短资金到位的时间,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民间借贷以现金交易为主,而且交易方式灵活,一般没有抵押物,有的是口头协定,有的是打借条。尽管近年来民间借贷的手续日趋规范,但与正规借贷相比,其手续仍为简便。

4、借贷形式多样化

传统的民间借贷形式,主要有互助会、合会、民间放贷、银背、企业集资、私人钱庄、当铺等,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模式、消费方式的不断变化,民间借贷在形式上也“与时俱进”,出现了一些新的、颇具时代特点的形式,比如浙江一些以汽车俱乐部为代表的会所兼有民间借贷行为,又比如有些民间借贷活动是在互联网上,通过聊天室完成的。

5、借贷期限长期化

随着民间借贷用途的变化,即从保障性质的互济互助转向商业性质的资金融通,借贷期限也随之发生变化。当前,民间借贷期限多为一年或一年以上。

6、借贷利率市场化

在目前情况下,民间借贷除了极少部分贷款不计算利息或者仅参照银行贷款利率之外,其利率都是随行就市,且一般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特别是为了投资而产生的民间借贷,比银行贷款利率要高出很多,更有一些民间借贷是属于非法的高利贷。

(三)正规借贷与民间借贷的关系

正规借贷是指发生在官方金融体制之下的正规金融机构、企业、社会个人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以货币资金为标准的价值让渡及本息偿付的活动。总的来看,民间借贷和正规借贷之间存在着既互补又竞争的关系。

1、互补关系

在我国,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是为国有经济提供服务的,其资金主要流向国有企业。虽然正规金融机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在近年来也不断提高,但是与对公有制经济的支持相比仍然不足。而民间借贷主要为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民间经济服务,其资金主要流向民间中小企业、个体户和农户。由于很多民间中小企业、个体户和农户难以从正规金融部门获得生产和发展所需资金,只能转而求助于民间借贷的支持。从这个角度看,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其与正规借贷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补关系。

2、竞争关系

民间借贷相对于正规借贷具有灵活性、简便性、快速性等优势。简单的说,民间借款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协议借款,没有一些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限制,只要双方认可就可以,流程简便,手续办理也比较简单,这就是民间借款最大的魅力所在。此外,民间借贷的利率市场化程度较高,能够更好地引导资金流向,满足借贷双方的需求。民间借贷对于正规借贷的这些优势,都会对正规借贷无形中就形成压力,随着民间借贷市场份额的不断增加,两者在市场上的竞争将会日益激烈。

二、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

(一)民间借贷的规模较大

随着经济的日益繁荣,我国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即个私中小企业出现了一种快速增长的势头,民间借贷规模越来越大。2007年据安徽省工商部门调查显示,资金成为安徽省50%以上的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80%以上的中小企业主要依靠民间融资的办法来解决流动资金的周转。河北工商联于2007年6月关于“企业经营及融资情况”调研显示,由于正常银行贷款途径不畅,民间借贷现象比较突出,177份有效问卷中41%的企业回答有民间借贷。2008年据湖南省企业调查队就民间融资情况进行的调查显示,中小企业融资依靠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占到了50%,调查的行业中,农业占15%,建筑业占10%,制造业占25%,饮食业占20%,房地产业占15%,商业占15%。从以上这些调查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对于民间借贷的需求相当的大,民间借贷有很大的市场增长空间。民间资本介入融资市场不仅丰富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并且具有融资速度快、资金调动方便、门槛低等优势。

(二)民间借贷主要地发生在市县经济范围之内

民间借贷具有极强的关系贷款性质,也就是说,民间借贷一般地发生于在生产与生活中存在某种密切关系的社会主体之间。由于人们生活空间范围的有限性,民间借贷通常地发生在有限的地域范围之内。据抽查,民间借贷一般发生在我国的市县经济范围之内,尤其是亲戚朋友,邻里之间或是村组之间、乡镇之间等等。

(三)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普遍存大

通过对民间借贷起源的逻辑分析,我们已经得知,最早的民间借贷行为就是发生在个人或是以户为单位的社会主体的简单生产与日常生活之中。历史发展到今天,个人或是以户为单位的社会主体之间的民间借贷仍旧大量存在并且成为民间借贷最大量发生的场所,这种一点,无论城乡都是如此。民间借贷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遍及全国的一种重要经济现象。不仅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如浙江、温州、福建沿海、广州、深圳、海南等地普遍存在,就是四川、贵州、陕西等的偏僻贫困山区,也是屡见不鲜。

三、民间借贷存在的原因

与正规借贷相比,民间的中小企业贷款活动却异常活跃。尽管国家对诸如私人钱庄、农村合作基金等民间的非法的灰色金融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但这些非法金融机构却顽固地生存着。姑且不论其合法性如何,这种情况的出现乃是与现实生活中有这种需要密切相关的,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一)中小企业贷款难一直未得到解决

长期以来,中小企业一直是难贷款、贷款难。之所以出现此种局面,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不完善,银行普遍有惜贷行为。二是担保体系作用有限,运作机制不健全。目前各类政府主导的担保机构有200多家,但分布分散且很不平衡。而且担保机构普遍规模较小,自负盈亏的担保机构为了减少风险。只能提高担保条件并严把担保业务办理关。这严重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三是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与效益性原则的引导决定了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必然倾向于支柱产业以及垄断性行业。

(二)民间借贷形式灵活、便捷

据调查,民间借贷无论在城市还是乡镇,主要往来于经常性的关系之中,不需要办理像商业银行那样繁琐的抵押、担保手续。通常写一张借条或口头约定即可解决问题。正因为这种借贷行为的进出方便,民间借贷市场规模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三)基层金融机构功能萎缩

金融体制改革后,中、农、工、建四大银行基层网点撤并,加之信贷管理体制集中。导致对基层城乡经济发展的支撑在某种程度上出现功能性萎缩.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资金实力、服务功能面对这种形势和环境,难以从根本上改变或填补这种缺位。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和市场规律本身的作用.必然促使中小企业无奈地选择民间借贷之路。

(四)高回报、高利率进一步激活了民间借贷市场

由于民间借贷利率高于同档次银行贷款利率几倍,高回报、高利率促使其发展呈上升势头。尤其是在当前低利率、低回报期.高利率、高回报的诱惑就显得非常明显。

(五)以亲缘、地缘为纽带的关系本位是民间信贷运作机制的重要基础

民间借贷风险的保障机制也依靠亲缘和熟人关系来维护。民间金融机构在放贷时一般不要求抵押或担保,主要是靠借款人或者中间人的个人信用。一方面这种由亲戚、朋友介绍的借贷活动,有着道德约束的保障,而且这种道德约束往往比法律制裁更有效。另一方面,借贷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即所发生的是一种个人的关系,借款人对借款有着无限责任,当借款企业逾期不还时,民间金融机构就可凭借借条上诉,法院也会以个人借贷纠纷的形式予以受理。民间借贷在放贷时也可能要求担保,但对担保品没有严格的限制,民间金融的交易双方能够绕开政府法律以及正规金融机构关于最小交易额的限制,许多在正规金融市场不能作为担保的东西,在民间金融市场都可以作为担保。所以民间借贷虽然属于民间经济活动,但它却遵循着具有地方传统特征的行为规范。

(六)借贷双方都有比较优势

对于民间借贷的贷方而言,他之所以选择民间借贷方式来运用自己手头的资金而不选择其它投资或运用方式,正是因为这种方式可以给他带来他自认为最大的综合收益。当然,此处所指的利益不应当仅仅局限于纯粹的物质利益而应当作宽泛的理解。比如说贷款人不愿选择尽管相对安全却收益较低的银行储蓄而选择风险更大但盈利更高的实业投资是一种收益,再比如说贷款人不愿选择高盈利但高风险的实业投资而选择把资金借贷给他人坐以待利也是一种收益。从这一角度来看,上例中所列举的民间借贷存在的原因之中,比如银行存款利率过低、金融投资环境不活跃、高利贷的诱因等等,均可以归入民间借贷人而言的比较优势之中。对于借方而言,同样也存在着巨大的比较优势。比如说,当借款人为了扩大生产经营却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资金时,也完全可以选择放弃扩大生产的计划,但为什么他偏要选择代价远比正常金融贷款要高的高利民间借贷甚至是超高利民间借贷呢?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经过权衡,借款人断定,他选择民间借贷获取资金扩大生产经营给他带来的收益将很有可能或是选择民间借贷要支付高利,他仍会有利可图,很显然,对于借款人而言,这肯定是一种比较优势;再比如说,借款人本来完全可以去银行贷款且利率更低,但是他为办理贷款所花时间与精力所付出的代价远比高利民间借贷与这咱相对低利的金融贷款人之间的利差还要大,从而使借款人转而求助于民间借贷。以上所列举的都是借款人的比较优势。所以只要这些优势还依然存在,民间借贷就会依然存在。

四、民间借贷的可行性分析

归根结底,民间借贷之所以会出现,其主要的原因是正规金融资金供给与社会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就现阶段来说,一方面商业银行追求高利润、低风险,大量的中小企业由于得不到贷款,导致其外源融资渠道不畅,发展受到很大制约;另一方面大量的民间资金不敢去投资或找不到合适的投资出路。这样,中小企业就不得不转向民间金融。民间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鱼水相依,信息交流频繁、信息获取成本较低,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性。这一切都使得民间借贷有着强大的生命成长的空间。

(一)民间金融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中的优势

历史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末,广东民间资本规模折合人民币已超过1.2万亿元。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民间借贷合法化,这些民间资本有望被盘活。显然,中小企业不可能完全依靠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支持,经验证据也表明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市场上只能获得有限的资金支持,从此可以看出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具有非常大的优势。

(二)信用约束优势

民间借贷在一个固定范围的地域内,亲缘网络或熟人圈子,往往具有安全可靠、风险共担、互惠互利等综合功能,从而以亲缘、地缘为中心的人际关系网络成为民间经济活动最根本的信用基础。它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任何一位与之相关者都不愿意失去它。在熟人朋友圈子和亲缘性关系网络所进行的交往活动中,都具真诚相待、讲信用等行为特征。具体到民间借贷的结算方面,虽然没有任何成文规定,但参与者都共同遵守约定俗成的惯例。民间金融操作简便,可以针对企业的不同信用状况、资金用途等设计个性化信贷合同,有时可能只需几分钟即可办理好一笔贷款业务。而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手续比较繁琐,贷款审批所需时间较长,和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的特点不相适应,等贷款审批下来可能已经延误了企业的投资时机,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方式无法适应中小企业的需求。

(三)资金配置效率高

民间借贷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资金配置效率,民间金融一般都有明晰的产权制度,这种产权制度具有很好的激励约束功能。民间借贷的委托问题要少得多,极少出现在国有商业银行中经常存在的过度风险承担或风险回避的倾向。民间借贷组织的股东常常与运作者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他们的监督成本以及出现不良行为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民间借贷明晰的产权制度与中小企业具有很多的相似性与兼容性,从而使两者之间较容易形成诚信和协作。民间借贷是一种合约双方自愿达成交易的市场化融资机制,贷款人一般都是具有理性行为的“经济人”,贷款人在没有任何行政干预的情况下自主地把资金投放到还款能力最有保证的借款人手中或预期收益最佳的投资项目上。而对借款人来说,由于资金供给方是产权明晰的民间金融组织,强化了借款人的信用约束和还款责任,决定了借款人必须合理和高效率地使用资金。民间金融的发展有助于资金的有效流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金的配置效率。

(四)增强金融市场能力

一旦将部分业务转由个人来做,那么一些正规金融机构就可以将注意力集中到更大的贷款人,一方面使成本上具有合理性,另一方面,满足了较大贷款人的需求,也就限制了民间借贷的范围。金融机构吸收了客户资源中最具价值和增长的一部分,余下的就只是简单重复的资金需求者。

借贷专业户也可能逐渐成长,然后有进一步扩大业务的愿望,但是这依然不矛盾,一些正规金融机构可以吸纳其作为股东。这是政策所鼓励的,一旦进入这些正规金融机构,行为就受到相关规程的制约。反过来,如果股东具有这方面的能力,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运营也是一种促进。这倒是很切合有关鸟和笼子的比喻,笼子随着鸟一起长大,双方都可以获得很大的发展空间,如果有一天鸟希望独自飞翔,很快就会碰到笼子。

(五)民间资本丰厚,社会投资渠道狭窄

我国居民具有持币的传统,因而社会沉淀货币数额较大。而且我国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余额还以非常快的速度逐年增长,所以我国民间资本潜力巨大。但是,虽然现在我国的金融体系已得到了飞速发展,可供居民选择的投资渠道仍十分有限。目前中国的存款利率较低,虽然提高了利率,但较中国的通货膨胀来看,利率仍较低,加上利息税的开征,私人部门从正规银行存款中获得的收益非常有限。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造假、黑庄等恶性事件层出不穷,大大打击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一些盈利有保障的基础设施投资又不对民间资金开放。居民巨大的资金财富与狭窄的投资渠道极不相称。民间大量资金闲置,而民间金融活动又有着较高的回报,在趋利动机的驱动下,大量民间资金就流入了民间金融市场,这又促使民间借贷成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存在于金融市场。

五、民间借贷发展的障碍因素

鉴于上述民间借贷对经济社会的具有重要作用,规范发展民间借贷,妥善解决民间借贷出路十分必要和紧迫。而正确、深刻地认识阻碍民间借贷发展的诸多障碍性因素是规范发展民间借贷的前提。

(一)法律性障碍

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没有在法律上明确民间借贷在金融体系中应有的地位;二是缺乏相关法律约束和规范民间借贷;三是缺乏相关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二)监管性障碍

主要体现在对民间借贷监管的相关制度和法规的缺乏,监管技术不够先进和监管态度的非理性严格。

(三)经营性障碍

提供民间借贷服务的个人中介和机构中介在经营和服务上具有分散性的一面,基本都是各自为政、分散经营,组织结构也很不完善。

(四)信用体制障碍

目前企业信用缺失已成为我国社会信用中最严重、最突出的问题。尤其是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规模小、竞争能力相对较弱、自有资金不足等先天缺陷,使得信用缺失行为更为严重。

六、民间借贷规范的措施

(一)建立《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法》

建立《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法》,允许民间资本创建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明确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应当是与现有正规金融机构共存的,具有相同主体资格的合法金融机构;明确其职能是专门从事合法的民间借贷工作,服务于民营经济单位。这样,将民间借贷的定位用法律予以明确,指明民间借贷的活动内容是与正规借贷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实现民间借贷和正规借贷的良性共存。

(二)建构相关法律以规范发展现有民间借贷的活动

在立法上,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经验,在民法中增设民间借贷部分,同时,在金融法律制度中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现有民间借贷组织及其行为规范化。一方面,要在法律上明确区分现有民间借贷的合法成分与非法成分,对其分别准确定义,明确合法民间借贷的活动内容和范围。另一方面,对民间借贷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合同要件、借贷最高额、利率水平、违约责任和权益保障等方面,也都要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从而使民间借贷活动和形式都具有法律效力。

(三)建构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

开放对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允许组建以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具有现实的重要性,但如果操之过急,规范不力,也会给我国金融市场带来的巨大的冲击和不良影响。在积极推进金融市场的对内开放,组建和发展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的过程中,在立法现行的原则下,应当始终坚持和遵循合理定位原则和审慎推进原则。

(四)建构风险预警和转移制度

对民间借贷监管必须建立危机预警系统,可设立由金融专家组成的危机评估机构,与监管责任部门配合,监测区域内外各种风险,并进行追踪分析、预测,建立警报机制,对各类较大的金融风险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并提出应对措施。

(五)坚决不能“短贷长用”

作为中小企业,一定要认识到民间借贷资金的特点和本质。任何资本都是逐利的,民间资本更是如此。这就是其本质。在民间借钱,其成本肯定比从银行借钱要高。高息,是民间借贷的显著特点。

民间资本的本质和特点告诉我们,中小企业要向民间借钱,一定不能有丝毫的长期使用的想法。可以说,目前国内任何合法的经营活动,从长期来看,其利润率都无法支付民间借贷成本。任何要想通过民间借贷来进行创业,进行投资,进行企业日常经营,都是行不通的。如果有这种想法,必将以失败告终。

(六)严格控制民间贷款占公司总负债、总资产的比例

适度负债是企业成长发展进程中应使用的重要方法。合理负债,既把负债比例控制在总资产的一定范围之内如50%,是安全的。过度负债,对企业具有潜在的巨大风险。同样,因为民间借贷的利率高期限短,对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要求很高,所以,更应该控制民间借贷额在总负债总资产中的比例。

(七)高度重视民间贷款利率

民间借贷利率是民间借贷活动的核心,借贷双方务必高度重视。

首先,要弄明白民间借贷计息方式的含义。民间借贷对利率的计算方式很多,有按年息的,更多的是按月的,也有按日计息的。通常按月计息,即几分利息,所谓一个几分利息,是讲的月息百分之几。

其次,企业要把握自己对利率的承受能力,不要“见钱眼开”,不要什么资金都敢要。中小企业在使用这些资金时,要充分考虑到自己的承受能力。一般讲,若资金量在十万级或小百万级,使用时间在一个月或三二个月,4分左右的利息,从利息绝对额上来看,支付能不会有大问题。但几百万上千万的资金使用期又是一年以上,利息额就不是一个小数了。最好不要使用。

第三,要重视复利问题。中小企业向民间借钱,最好选择按月付息或按季付息方式。日常,多采取借款时就付息了。即将利息算在借款本金中,俗称“砍头息”。这种方式,使实际利率远高于商定的利率。

(八)严格遵守对还款期的约定

中小企业在使用民间借贷时,必须严格遵守对还款期的约定。绝不能像拖久银行贷款那样。否则,受到的惩罚将可能是毁灭性的。一是若借款时有抵押物的,一般是在5折以内,甚至1、2折的,违约后放贷人收走抵押物,对中小企业来讲损失很大。二是在借款时都约定了违约责任,而违约赔偿率远高于本已很高的利率,甚至计算高额复息。中小企业违约一笔可能就将面临破产。因此,在借款到期前,一定筹足款项,按时归还。

七、结束语

本文全面分析了民间借贷的相关情况,公正地评价了民间借贷的社会效应,其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但总体而言,民间借贷作为有利于贷款人来说是利大于弊的,所以民间借贷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很有其存在的空间和必要性。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阻碍民间借贷发展的诸多障碍性因素,对于这些障碍因素我们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规范,以便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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