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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信息化管理范文1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17-0002-02
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是“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预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它的内涵在于学校对接企业需求,缩短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距离,减少企业用人成本,为企业培养合格的高技能人才。学校的实训与实习教学是这一模式下的重要环节,要求对接企业生产与管理的真实环境,要求教学内容更新与企业技术改革保持同步,为此必须加强学校与企业的信息流通与共享。虽然高职院校都认识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重要性,为此也开展了不遗余力的工作,但是实际效果总不尽人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之一是学校与企业信息流通不畅与共享不足。
加强校企合作信息化建设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它对于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可以渗透到学校人才培养和技术服务的各个环节。师生在进行实训和顶岗实习的教学过程中积极地参与到企业信息化的运行、开发和服务中去,从而更好的认识企业、服务企业、提升企业。但是由于学校信息化与企业信息化是涉及到学校和企业两种根本不同的发展目标和管理理念,它们的服务对象与建设内容不同,这些是校企业合作信息化必须面对和解决的,若处理不好将会阻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技术服务、招生就业、发展壮大,进一步拉大与企业的距离。
1.校企合作信息化现状
(1)校企合作教育受重视,但没有真正落实。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单方面热情,企业对校企合作缺乏热情和动力。校企合作的形式单一,最常见的合作形式是学生顶岗实习,其次是订单教育,参与其他形式合作的学生数量比较少。企业只希望通过实习优先录用新员工,并不关注如何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虽然顶岗实习在职业院校中已有长足发展,但学校对学生的实习过程监控是不到位的,不能实时了解学生的实习信息,不能对学生及时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约束。
(2)高职院校的科研团队因信息交流不畅,不能很好解决企业生产和经营中出现的问题。目前,企业的技术更新与产品换代速度越来越快,高职院校的科研团队和科研条件很难同步跟踪企业的发展,科研人员不能同步获得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的信息,导致企业在发展中遇到问题时,高职院校相对薄弱的科研能力和人才储备并不能为企业提供快速有力的服务。
(3)高职院校信息化与企业信息化没有交集,不能有效的促成信息流动。企业信息化主要包括,一是以产、供、销等为过程,人、财、物等为资源的企业生产资料的信息化管理;二是关于设计、工艺、制造等技术数据相关的专业软件的模块化、网络化运行管理。高职院校的信息化主要方向还是数字化校园,它由学校的教育、教学、生活、管理的各个子系统构成。高职院校信息化与企业信息化采用的编码标准、行业规范也不一样,这些因素进一步加深了两者之间的“信息鸿沟”。
(4)政府缺乏激励措施,企业在校企业合作信息化过程中很难得到实际效益。政府在校企合作中角色定位不明确,组织协调职能发挥不到位,企业更希望由政府制定专项补助政策和税收政策来建立校企合作教育平台,让企业在与高职院校的合作过程中获得直接收益。实际上,除教育主管部门外,还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高职院校和企业的信息共享与融合,使高职院校可以了解到企业的需求信息,包括技术需求和人才培训需求信息;企业可以了解到高职院校供应信息,包括相关专业实验设备、师资和毕业生等信息,双方可以通过信息化平台相互寻求合作达到共赢。
2.校企合作信息化机制的建设内容
校企合作信息化机制建设主要是对“政校行企”协作式组织构架和运行模式进行剖析,在现代信息技术、信息理念、和信息规范的引导下使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与技术服务良性发展,从而构筑起与校长企发展相适应的合作共进、互惠互利的信息化体系。校企合作信息化机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建设。
(1)管理机制
建立政府、行业协会、学校、企业共同参与信息化协同体系,从组织管理层面对该体系的管理进行机制革新,重新定位各成员单位在这个多元参与的组织中所涉及的信息化管理方面的位置,明确各方在校企合作信息化中所涉及的管理分工,力求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校企合作”信息化管理机制。思考如何正确规划、引入和应用校企合作信息化平台,建立以信息共享为导向的组织和管理机制,确立信息化管理者的素质及选择标准等。
(2)运行机制
要确保校企在技术和服务活动中各种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顺畅交流,就必须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化规范与标准,它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系统协同发展的基础。达到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实现资源共享与数据信息的无缝连接,从而达到减少或消除“信息孤岛”的存在,提高信息化的效率。又因为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工作重点、工作对象的不同导致对信息的需求内容和层次不同,所以校企合作信息化过程中必须满足这些需求,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由来自于不同单位的信息化管理者协同制定技术与服务信息化的标准、规范与流程。
健全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是校企合作信息化顺利运行的必要条件。其主要功能是确保信息的可用性、完整性、保密性。通过技术和制度上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建设促使校企合作信息化的稳定与持续运行。企业信息化程度越高对自身各个信息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约束也是越严格,每一个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系统都有一套与之对应的规章制度来消除因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特别是对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来说,产品核心技术或数据是企业竞争、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障,对于“外人”的参与既不放心,又难以真正接受,万一技术的泄密和外流,将导致企业的灭预之灾,很多企业对此不得不防。对此只有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校企双方才能在信息化过程中互相保守秘密、避免因安全问题带来的损失,双方的合作才能消除后顾之忧。
(3)评价、反馈与激励机制
通过建立针对校企合作信息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信息化的实施过程进行恰当的评价和反馈,并根据评价和反馈的结果,找出信息化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为下一步建设完善校企合作信息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有效指导。
同时采用和保持有效的激励机制,该激励机制包含内部激励与外部激励两个方面的内容。内部激励是各单位对自己内部从事校企合作信息化的个人和团队进行激励,提高个人或团队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外部激励通过把校企合用信息化的工作纳入行业联盟评比中、对校企合作信息化有突出现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奖励,明确该奖励层次高于各单位内部的奖励,提升学校和企业在同行中的名气。同时政府出台相应的措施给企业政策方面的照顾,让企业在校企合作信息化过程得到实际的效益。这样可以有力地推动校企合作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在基础设施投资、信息技术应用、信息资源开发、信息化人才培养以及信息化规章制度建设等各方面得到落实和可持续发展。
3.小结
只有建立促进校企合作的信息化机制,激发和增强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动力,才能实现学校与企业的双赢。在“政校行企”模式下的校企合作信息化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机制,并在该机制下建立多成员单位参与的信息化协作平台。首先,该平台要求研究各单位的各种信息,对各类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从而找出最适合的信息表达方式,实现在这个统一平台下的信息安全交流与共享。其次,促使各个成员单位的管理者、决策者也参与到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中来,共同制定信息化发展的经费计划,为共同的信息化平台提供经费与人力保障。最后,由于参与者众多,各方面大力推动,无可避免会出现有价值的信息淹没在信息的海洋中,无可避免出现不良信息,因此有必要研究和建立信息的、审核、评价、反馈流程体系,在制定该体系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各成员单位的不同知识背景、操作习惯、接受能力等方面的因素。
参考文献:
[1]汪波.校企合作背景下对高职院校信息化建设的思考[J].信息系统工程,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