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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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范文1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 直接债务 融资渠道

一、中小微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实体经济对于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中国实体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历史数据所知,从债务融资结构而言,大部分以间接融资渠道——银行贷款的方式来满足实体经济对资金的需求,而以直接债务融资方式来解决资金需求的比例比较小。随着我国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大力发展各种债券市场,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直接的融资渠道,已经成为未来金融发展的一个重点方向。

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在大型的实体企业尤其是一些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中应用的比较广泛,但是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直接债务融资一直是一个非常陌生的领域。我国的中小微企业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大多存在着融资困难,间接融资比重过大,资金的成本过高等问题,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存在着很大的阻碍。根据2013年7月15日,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报道:据统计,全国中小微企业创造了80%的就业、60%的GDP和50%的税收,而小微企业获得的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比例仅20%多一点?。因此,拓展中小微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渠道将显得十分重要。近些年来,我国的债务融资工具得到了比较迅速的发展,为中小微企业拓宽了渠道,为很多企业提供了低成本以及高效的融资方式。发展债券市场,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成为了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重要途径。

二、中小微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意义

发展中小微企业的直接债务融资,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资本市场不断发展成熟的必然要求。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推进债券产品创新的要求。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成熟的债券市场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为广大的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的投融资平台。从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发展经验中可以看出,债券融资是最为优先使用的一种融资方式,发达资本市场中的债券融资规模往往是股票融资规模的8到9倍,而我国却存在着股票融资规模大,债券融资规模小的情况,背离了资本市场发展的方向,长此以往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近些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鼓励,直接债券融资在我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债券的规模和发行期数得到了飞速的增长。根据相关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的短期融资债券的发行规模已经达到了10105.60亿元,同比增长将近50%;公司债发行数量为1300亿元,同比增长了153%;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7389亿元,同比增长48.7%。在我国股市持续低迷,IPO大门紧闭,国家的货币政策偏紧的背景下,直接债务融资已经成为了为比较优质的中小微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途径。

目前,我国的债券市场体系主要包括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子市场,其中银行间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其投资者包括商业银行,基金,券商等。中小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可以很好的与资本市场形成对接,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另外,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企业通过与承销商,评级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进行大量的接触和联系,从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内部控制,战略规划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提高企业的市场知名度和信用等级,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中小微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渠道

目前,我国直接债务融资渠道主要有: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小微企业扶持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等。但由于我国的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存在着经营管理不规范,信用等级比较低等情况,并非所有直接债务融资渠道都适合中小微企业,因此,目前我国的很多地方政府为了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大力推进了小微企业扶持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和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渠道的融资模式。

1. 小微企业扶持债券

小微企业扶持债券是由国家发改委主导的,并于一些城市进行试点的一种新的直接融资渠道。小微企业扶持债券的发行方式一般是由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再以委托贷款的方式,通过银行将资金借给当地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扶持债券与其他直接融资方式相比,有着自身独特的优点:小微企业扶持债券是一种创新性的直接融资渠道,其信用的结构设计比较合理,通过当地政府融资平台来进行企业债券的发行,相比之前的中小企业集合债由担保公司等提供信用担保的效果更好,并且大大提高了债券发行审批的效率。

2.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中小微企业进行直接债务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主管部门为中国证监会,其发行审核采用核准制的形式,发行的程序比较简单,时间也比较短。私募债的主承销商为具备发行资格的证券公司,其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试点发行的一些基本面情况比较好的公司和企业,目前国家正在慢慢扩大公司债券的试点范围。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融资规模要求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并且对于发行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很高。私募债的资金用途也比较灵活,一般而言没有时间限制,用于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都可以。从证监会主席肖钢最近的一次发言来看,资本市场对于中小微企业发行企业私募债进行了大力的支持。截至2013年6月底,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已扩大至22个省(区、市)。沪深交易所累计接受311家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备案,备案金额413.7亿元;210家企业完成发行,筹集资金269.9亿元。

3.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

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一种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集合票据的主管部门为银行间交易协会,其发行主体主要为中小微非金融类企业,要求的数目为2-10家企业,其融资规模要求单个企业不超过2亿元且不超过其净资产的40%,单只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集合票据的资金用途主要用于1年以内的,不适宜用于企业的长期项目。与其他中小企业融资工具相比,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在产品定位,产品结构以及投资者保护方面都进行了不小的创新。首先,这是资本市场首次为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单独设计的一种融资工具;其次,这种集合票据引入了票据分层的增信方式,在产品结构方面进行了较大的创新;另外,集合票据设置了严密的前置代偿安排。

2011年以来,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与推动下,交易商协会与企业,金融机构等融资相关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论证,与2011年11月在中小企业中期票据的整体规则的框架内,推出了区域集优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并与广东、山东和江苏三地发行了首批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这种新型的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模式的创新,从中小微企业的直接债务融资的特点出发,开拓出了一种新型的适用于我国经济发展与目标要求的直接债务融资渠道,对于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拓宽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要求

1. 完善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金融环境

拓宽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首先要完善健全中小微企业的直接债务融资体系,为中小微企业进行直接债务融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要破除对于中小微企业“所有制形式”的歧视,在进行融资的时候一视同仁,根据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与信用等级来进行鉴别;其次,要完善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外部条件,为中小企业融资搭建绿色通道,并完善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为中小微企业进行直接债务融资创造条件;另外,要不断的简化中小微企业债务融资的程序,降低中小微企业的债券发行成本,为更多优质的中小微企业进行发债创造机会。

2. 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直接债务融资平台

直接债务融资平台是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A股市场的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很好的补充。相关部门要不断的扩大直接债务平台投资者范围,培育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完善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健全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规范中小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制度,逐步扩大中小企业的直接债务融资规模。

3. 健全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监督机制

拓宽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一定要健全完善中小微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监督机制,从而为直接融资提供良好的保障。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中介机构等,要积极的履行各自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中小企业进行直接债务融资中充分的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对于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行为进行评估,评级,监督等,从而保证直接债务融资市场的规范和健康,促进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发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微企业的直接债务融资问题应该得到广泛的重视。国家要不断的拓展中小微企业的直接债务融资渠道,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创造完善的平台,促进我国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武晓东.探析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货币政策的作用[J]. 中国商贸. 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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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少、融资难已是不争的事实。间接融资方面,由于受到商业银行贷款“门槛”条件所限,大量中小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筹集资金,然而由于信息不透明,屡屡出现企业赖债和“跑路”现象。直接融资方面,尽管中小企业发行上市条件高,审核程序复杂,但仍存在“独木桥”现象,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股市轻债市现象较为普遍。因此,探索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新型金融工具,通过直接债务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是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必然选择,也是改革完善直接融资制度的内在要求。

直接债务融资的实施源于直接融资渠道。实践中我们把直接融资渠道分为两类:一类是股权融资,即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场外交易市场、各类产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和私募股权投资、创业(风险)投资等进行融资;另一类是直接债务融资,即通过中小企业的集合债、集合信托、集合票据、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私募债等金融工具进行融资。根据国务院“探索创新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工具”和“建设规范统一的债券市场”的要求,今年证监会开展了非上市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工作,这对完善债券市场层次结构,加快推进债券品种创新,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对象为在我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的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对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界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今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在中小企业发债条件、债券转让、备案制度、投资者适当管理、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等方面均做出详细规定,使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试点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同时,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办法》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也严格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的审核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管理。

中小企业私募债有审核时间短、非公开发行且期限1—3年、利率收益较高、发行规模不受净资产40%限制、募集资金投向没有硬性要求、不强制要求担保和评级等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条件。目前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地区已扩大到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山东、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内蒙古、贵州、福建等地,将有利于成长性和盈利前景好的中小企业拓展和规范融资渠道,更好地规范公司内部治理、信息披露、债权人保护和利息偿还压力等限定性条件对公司经营管理形成倒逼机制,利用财务杠杆效应提升公司股权价值,通过筹集资金获取公司发展商机和良好经营收益。但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同样有门槛,更存在债务风险。机构和公司投资者应具备较强私募债券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善于利用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者信息披露文件等独立进行投资判断并承担风险。

我们应该看到,中小企业私募债作为一种新型直接融资工具目前还在试点阶段,中小微型企业对它的认知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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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直接融资模式 比较研究 借鉴

一、前言

企业的直接融资主要是指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作为资金直接提供方介入的一种资金融通的方式,企业在直接融资的模式下,在一定的时期内,资金盈余方以直接交流沟通的方式与资金需求企业达成协议,或是通过资金盈余方在金融市场购买资金需求企业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再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企业使用的一种方式。

二、我国企业发展直接融资的意义

直接融资作为一种媒介储蓄与投资,促进资本形成的有效机制,企业发展直接融资对深化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我国企业发展直接融资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健全金融市场体系、缩减企业投资成本、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等方面。

(一)健全金融市场体系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发展和扩大我国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将会对证券市场的完善起到推进作用。

(二)缩减企业投资成本

我国的企业长期以来大多采用间接融资的模式,当企业经济效益处于低谷时,往往因间接融资带来的还本利息等债务而产生极大的负债压力。而采用股权直接融资的方式,企业一般只需支付红利与股息即可,由于不用还本,也有效缩减了企业的投资成本,并降低企业资产的负债率。

(三)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如果企业融资仅仅通过银行贷款获得,融资渠道单一,资金风险集中。贷款市场由于限制因素比较多,尤其是在信贷政策调整的情况下,可能导致企业流动资金周转不畅,严重时可能造成资金链断裂。直接融资模式可以逐步摆脱短、中期融资单纯依靠银行贷款的局面,提高融资灵活性,增强企业融资的稳定性。

三、企业直接融资模式的比较研究

企业直接融资模式作为间接融资的对称,是指没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一种资金融通的方式。直接融资主要是指企业以债券、股票、证券等作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根据我国的政策及融资方式的不同,达到上市标准的企业较容易在资本市场中获取直接融资。

(一)以股权为主导的融资模式

股票IPO的上市已经成为了企业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从国内现状来看,大型企业大多已经上市或正在上市,因此采用股权融资已经成为此类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新股的发行可为企业创立一个可持续的融资平台,当企业上市之后,只要IPO资金的使用情况与盈利能力符合相关要求,便可以配股、采取增发等方式来筹集股本。例如,对需要通过资本扩张进行产业结构升级和资产重组的上市企业而言,其可通过定向增发收购母公司、同类企业、关联企业的优质资产而实现直接融资。企业采用以股权为主导的融资模式时,必须要根据资本市场的融资要求来严格履行相应义务,对制度完善、信息披露、收益复利增长等加以重视,并全力维护股东的利益,保护良好的信誉,促进可持续的融资能力。

(二)以债券为主导的融资模式

近些年来,我国企业大多通过发行债券(含债务融资工具)的形式进行直接融资,如上市企业可通过证监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或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国有企业也可通过发改委发行企业债。

上市企业或国有企业的企业债、公司债融资主要是用来补充项目建设资金,一般需要对项目适用产业政策等进行严格审核,期限多在5年以上。中期票据可用于生产经营、归还贷款、项目建设等方面,期限一般在3―5年之间。短期融资券大多用于归还短期贷款或生产经营,使用期限大多在1年之内。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在注册通过后在两年有效期限内循环发行,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的企业还可分别计算净资产40%的注册额度。

以债券(含债务融资工具)为主导的融资模式,债券发行利率与发行企业的行业发展状况及主体信用评级相关,评级AA+级以上的企业往往能够拿到央行基准利率下浮10-30%左右的优惠利率,而银行贷款的利率较高,融资额度小,因此企业采用以债券为主导的直接融资模式,具有良好的经济实用性。

(三)以资产证券为主导的融资模式

将企业资产证券化主要是指企业通过在货币与资本市场发行证券进行筹资的一种融资方式。企业将自身优质资产进行处理,以向市场发行证券的方式进行交易,从而实现直接融资的目的。如企业的应收账款、销售收入、抵押债券、商业票据等具有稳定现金流性质的资产均可作为发行证券。

企业的资产证券化实际上是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相结合的一种产物,通过对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的合理使用,有利于企业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还可增加企业资产的流动性。企业在采用以资产证券为主导的直接融资模式时,相关的监管部门需严格控制和防范金融系统风险,保障其能更好地推动企业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经济的稳定。

四、企业直接融资模式的借鉴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融资模式的发展主要以间接融资为主,近年来才开始发展以股权、债券、证券等为主的直接融资模式,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日益完善,直接融资模式也在不断发展与完善。企业直接融资模式具有长期性、集中性、直接性、流动性等特点。我国一些大型企业以股权、债券、证券为主导的直接融资模式,均可为国内其他企业的融资结构、融资模式提供理论性依据与借鉴。

基于我国未采用与发展直接融资模式的企业,一般是还未上市或将要上市的企业,以及一些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与我国大型企业相比,由于主体地位尚不稳定、融资环境不宽松、融资渠道较狭窄等因素的影响,直接融资的理论与经验还不能够完全应用于其企业的融资体制与改革实践当中。因此,以上企业在借鉴大型企业直接融资模式的同时,也要对照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选择出适合自身经济发展的融资模式。在对直接融资模式合理选择的基础上,也需调整本企业的的融资结构、完善融资机制、发展资本市场,以利于直接融资模式的有效发展。

(一)调整融资结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内部资金的比重也在不断提高,在对大型企业直接融资模式成功发展的借鉴当中,也应根据这些企业的融资结构对本企业融资结构进行合理地调整。

(二)完善融资机制

针对我国现状,以国有企业为主的企业自我积累能力严重弱化,内部融资匮乏,这与我国的融资机制和经济体制的不完整有关系。为能更好地发展直接融资模式,应通过规范企业融资行为、确立法人财产权、规范内部资金补偿制度等方式来完善企业内部融资机制,为企业能够顺利取得外部融资打好基础。⑶发展资本市场。为缓解企业的资金困境,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通过对资本市场机制的充分利用,促进社会闲置资金向资本性资金的转变。

五、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采取直接融资模式也代表了国内企业融资的趋势与走向。我国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外部经济与金融形势的变化,选择最适合本企业的直接融资模式,并通过对融资模式的合理应用,促进企业的长效持久发展。

参考文献:

[1]肖钢.中国银行业面临的三大挑战[J].经济研究参考,2012,71(71):43-45

[2]姜宁,唐品.长三角地区经济增长中的金融依赖省际比较[J].华东经济管理,2011,25(1):80-84

[3]陈双,王庆国.直接融资与经济增长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基于对不同融资业务的成本比较[N].湘潭大学学报,2012,36(2):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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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 现状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报告》统计表明,到2006年末,99.8%的企业数量来自我国的中小型企业,中小企业在数量上占了绝对优势。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且成为了当之无愧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虽然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在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其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其中,融资难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其发展中最大的瓶颈。总体上,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贷款是最主要的外部融资渠道。据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统计,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供应总量的98.7%来自银行贷款。但中小企业因资信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也很难得到银行青睐。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也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只是依赖于企业间的商业信用和设备租赁等来自非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以及民间各种非正规融资渠道取得有限资金。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严重制约着其发展,解决融资难问题迫在眉睫。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将极大推动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具有长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文献回顾

对于中小企业的界定,主要采用销售额(万元)指标。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企业销售额在3000-30000为中型企业,3000以下为小型企业;零售业业企业销售额在1000-150000为中型企业,1000以下为小型企业;对于融资难问题,高正平认为国有银行对于中小企业与国有大型企业之间存在歧视待遇,在贷款利率优惠等方面,国有大型企业更容易得到银行的青睐;陈汉文指出,二板市场和柜台交易市场缺乏,同时严格的市场准入规则和在资本市场中交易工具的缺乏使得这些企业没有办法从资本市场中用自己的方式来筹集资金。

三、融资现状

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向银行借款、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等,其在直接融资方面具有很大障碍。在债券融资方面: 在2007年,我国发行了企业集合债,允许它们统计发行债券,这样中小企业就获得了金融市场的新通道。但目前投资者对发行的债券存在顾虑,融资有限;在股权融资方面,虽然我国先后建立了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使得一些优质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获得直接融资。总体上,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贷款是最主要的外部融资渠道。企业间的商业信用和设备租赁等来自非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以及民间各种非正规融资渠道起到了辅助作用。

四、融资难原因

(一)政策性支持力度不足

在我国为了帮助与扶持中小型企业快速得到发展,相应的国家政府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比如建立向它们发放贷款的约束机制,对它们实行项目时进行补贴优惠,建立健全相应的保障制度与法规,虽然国家一直在努力扶持这些企业,但它们还是未能在融资问题上得到改善。

(二)直接融资有限

直接融资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但我国资本市场不健全,发行股票、债券上市门槛较高,大部分中小型企业达不到真正的标准。虽然符合上市的要求,它们的积极性也不是很高,这是因为它们考虑到上市以后须充分披露会计信息的成本要远高于融资收益。

(三)间接融资受“歧视”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企业制度不规范;经营管理不规范;抵押难担保难,相对于大企业来说银行贷款给中小型企业风险大。并且中小型企业借款频繁、借款额度不大,加大了银行的管理成本。

五、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中小型企业在推动我过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出台更多的优惠措施,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加大直接融资的比例

公司债券作为直接性的融资产品,它不仅具有效果突出,还具有高效的特点。但在我国,目前公司债政门槛过高,无法使中小型企业得到充足而较快的发展。因此我们就要努力加快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发展步伐,并提供债券融资渠道给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股权资本作为中小企业的永久性资本,具有稳定性的特点,国家应适当降低上市标准,鼓励中小企业上市。

(三)完善中小企业治理结构

不受银行“青睐”、受广大投资者“冷落”,与中小企业自身存在许多问题有很大关系。为了提高中小企业的自身可信度,中小企业应当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实施战略管理,重长远利益,克服短期行为。

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发展经济、增加就业、税收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应该着力解决其融资困境,使其更好地推动经济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发挥好宏观调控职能,同时也需要各界的配合,中小企业自身也需改善治理结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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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重内源融资,忽视外源融资

所谓的内源融资就是企业将正常经营活动中储蓄的资金再次投入到生产中,以此获得收益的过程。当前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融资比例中,内源融资占了融资渠道的四成,是其融资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融资结构比例失衡成为了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不争事实。过于注重内源融资,忽视外源融资是当前中小企业融资中最突出的问题。[1]

(二)直接融资渠道受阻,间接融资渠道过于单一

对于融资渠道比例失调且过于狭窄的问题,企业自身对此做出了一些有利尝试与改进,社会各界也提供了一些帮助与支持,但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基数过大,融资机会过少。除非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否则很难把握住有限的融资机会,以此调整自身的融资结构。现阶段,部分企业家依旧坚信内源资金、社会闲散资金与银行信贷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缺乏从直接融资渠道获取资金的能力、动力与信心。

(三)偏好非正规融资渠道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国家明文禁止非正规金融机构入驻市场。由于中小企业数量在持续增长,但市场能提供的融资渠道过于狭窄,使得部分农村或乡镇的中小企业逐渐放弃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取周转资金的方法,转从非正规金融渠道。日益增加的市场需求使曾经一度消失的非正规金融机构死灰复燃,这种不法行为不仅不能确保中小企业的合法利益,对其长远发展埋下安全隐患,还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不利于国民经济稳定发展。

二、导致中小企业融资不畅的原因

(一)内源融资渠道不畅的原因

1.缺乏资本积累意识,资源配置效率较低当前我国的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是从作坊或小摊位逐渐发展起来的,基本上都是家族生意,使用的是家族式经营模式,常常会将私人资金与企业资本混为一谈,十分不利于资金的管理与优化合理配置。部分企业决策者没有界定出一个清晰的范围,将私人财产与企业资本分离开来,缺乏必要的资本积累意识与系统的企业发展详细规划方案,没有树立全局观念与可持续化发展的意识,无形间扩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2]2.控制权偏好,排斥规模合作受到家族式经营模式的制约,部分中小企业存在较严重的控制权偏好,不能扭转思想观念,排斥联手、共同发展等规模合作行为。企业决策者缺乏理性的思考,全局观念淡化,认为只依靠企业自身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成功。

(二)外源融资渠道不畅的原因

1.直接融资渠道不畅的原因获得较大成功的中小企业都采用相对独立的运营模式,在摸清市场规律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自身特色,使用独立的上市标准,在企业内部创立适合企业发展的交易系统与管理机制,使其获得更宽的资金筹措渠道。但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对股权市场存在疑虑,不敢轻易尝试股权融资方式。[3]2.间接融资渠道不畅的原因间接融资对于规模较小且缺乏规范化管理的中小型企业而言,是最重要的外源融资手段。当前我国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正规场所较少,直接融资渠道处于摸索阶段,较大程度上制约了各中小企业的发展。除此之外,企业决策者过度依赖银行系统也成为了阻碍融资渠道扩展的关键因素。[4]如国际金融市场没有出现较大波动,依赖银行系统进行融资的方式风险较小,但出现货币贬值、紧缩等金融波动时,银行信贷业务受到逆向冲击,就不能切实保障中小企业资金的供给。

三、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方法

(一)金融机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方法

1.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当前我国缺乏适用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小型金融机构,使得融资无路的企业只能争相追逐有限的融资机会,使其进一步发展受到较大限制。各大商业银行应该从市场实际需求考虑,不断推出适合中小企业信贷的小额融资业务,不仅要尽可能扩大各企业的资金筹措渠道,还要不断组建中小企业银行,优化其结构。[5]市场需要的中小企业银行必须得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产权归属商业银行,但不属于政策性银行范畴;要积极创新融资业务,打破商业银行一家独大的局面,为各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资金筹措渠道。2.鼓励商业银行融资机制的改进与创新国内的部分商业银行为了迎合企业发展需求,尽量满足中小企业的市场需求,推出了相应的融资业务,以此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筹措渠道不足的矛盾,维持市场的稳定与繁荣。[6]金融机构就需不断改进现行融资机制中的不足,创新出更多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业务,达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不畅和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的目的。

(二)中小企业本身拓宽融资渠道的方法

1.积极吸入社会闲散资金现阶段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皆采用家族经营的方式立足于市场之中。其主要的运行资金来源是通过亲戚、朋友合伙集资实现的。这样的融资方式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盈利后资金分配复杂,不利于企业实现健康长远的发展;一旦出现亏损情况,将会面临较大的撤资风险。因此,各中小企业要转变融资方式,扩大融资渠道,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融资问题。将主要的资金筹措方向转移到吸收社会闲散资金、与其他中小企业强强联手上,为企业长远地发展奠定基础。2.不断优化资产结构企业运营遇到瓶颈的时候正是需要运转资金的关键时期,在这个生死存亡的重要关头,各中小企业决策者要抛开思想包袱,将企业内部闲置的资产通过拍卖或转让的形式换成流动资金,投入到日常经营中,以此降低破产风险,提升市场竞争力,为企业渡过生存难关做好铺垫。[7]变卖闲置资产的方式融资速度快,不仅能帮助企业拓宽资金来源、降低经营风险,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优化企业内部结构、实现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的目的。3.吸收政府资金的投入国民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离不开中小企业的支持,促进经济向更好更快方向发展,就必须要加大政策与资金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为中小企业在国内市场站稳脚跟提供支持。财政贴息和建立专项技术创新基金是较为有效的措施。

(三)政府部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方法

1.充分发挥监管作用政府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从实际出发,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良性竞争与循环,为各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健康有序的融资环境。适当放宽上市交易限制与债券使用限制,恢复债券市场的发展,确保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畅通,为企业有效规避经营风险,扩大投资规模做好铺垫。2.制定优惠政策,扶持融资渠道的拓展中小企业要想获得较宽的融资渠道,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扶持。政府部门要在保障市场运行稳定与安全的基础上,制定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建立各企业间的担保互惠机制,以此简化银行审批手续,加快资本的融入。

四、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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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我国建筑企业直接融资模式主要以外源直接融资和内源直接融资为主。而多数未上市的建筑企业通过非正式资本市场对创业投资、私募法人股权资本等进行吸纳,其直接融资渠道是不通畅的。对此,给予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完善我国建筑企业多层次直接融资模式是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 建筑企业 多层次 直接融资

通过不同发展阶段建筑企业多层次直接融资模式的分析,对企业直接融资需求以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基于建筑企业关联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和目标,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与直接融资需求对建筑企业投资模式的结合,是我国建筑企业多层次直接融资模式拓展的重要路径。

一、建筑企业发展各阶段的多层次直接融资需求

依据我国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可以将企业生命周期划分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四个阶段。建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均对可持续的战略发展思想进行了确立,通过在企业自身价值取向的融入,最终促使各个发展阶段中都具备一定的核心竞争优势。由于建筑企业的发展并不成熟,其融资需求主要为直接融资需求,分为外源和源直接融资两大类别。对于企业融资而言,其难易程度主要由内外部融资环境直接决定,对企业融资需求的满足具有一定的影响。与此同时,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已经形成,通过体系的运用能够获得直接融资的方式、渠道和工具,并最大程度的对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进行吸收。此类直接融资具有流通性、长期性、直接性的特点,有利于企业直接融资活动的资金诉求。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可以依据企业自身直接融资的诉求以及不同资本市场的融资条件拓展多层次的直接融资。

二、多层次资本市场中企业的投资模式

(一)正式资本市场企业公募资本投资模式

我国正式资本市场以境内外公开的基金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为主,集聚着不同 共证券投资者的大量流动性公募金融资本,此类资本适用于处于成熟期的建筑企业。当前,我国上市企业的投资渠道、信息等均是公开透明的,且融资工具十分多样。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建筑企业的发展受到了公众投资者的追捧。我国现行正式资本体系主要为基金市场和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用以辅助,而流动性公募金融资本的投资和退出方式与正式资本市场的特征存在一定的联系。一方面,基于各类流动性公募金融资本,企业投资方式主要呈现债市、股市互补的阶段性周期特征;另一方面,企业公募金融资本退出企业投资方式和渠道的特征也呈现为阶段性周期特征。

(二)非正式资本市场企业私募资本投资模式

并购投行类资本市场、创业柚子及私募投资市场是非正式资本市场主要的投资市场,集聚着私募投资主体的私募股权资本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私募机构股权基金,金融机构发起,同时通过合伙制结构对私募股权资本进行设立,但不具备法人实体性质;二是私募法人股权资本,由企业发起,通过公司型合资结构对资金进行吸纳,是具有法人实体性质的私募股权资本。私募是此类基金的募集方式,依据行业投资范围,私募股权资本主要划分为综合性私募机构股权基金和产业发展投资基金。

非正式资本主义市场中,私募股权资本的投资对象是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中非上市的建筑企业。其中,通过实业参股方式,私募法人股权资本投资于初创期、改制期的建筑企业,是企业重要的实业资本来源。当前,私募股权资本的投资主体及方向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投资主体为产业发展投资资金,对某个建筑企业单个项目的私募参股式股权投资;二是以专业工程设备为投资主体,对企业机构的私募参股式股权投资。

三、不同发展阶段建筑企业多层次直接融资模式的拓展

从资本市场的层面出发,建筑企业直接融资模式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直接融资的方式、渠道、工具。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形成,其直接融资的核心要素已经趋于多元化,由单一的正式资本市场扩展为非正式与正式的资本市场;其融资方式也由单纯的公募转变为私募与公募并存的投资方式;融资工具则由股票扩展为债券、股票、基金等为一体的多样化融资工具。均为建筑企业多层次直接融资模式提供了有利的实践基础。结合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同类型企业的投资模式和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多层次直接融资需求,可对不同发展阶段建筑企业的多层次直接融资模式进行扩展。通过拓展可知多层次直接融资模式以多种内源直接融资为重要基础,外源直接融资为主的趋势发展。

具体观察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我国建筑企业公募投资方式。渠道是非常丰富的,且包含便利的私募投资渠道,但没有上市的建筑企业在非正式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的渠道是不畅通的。大量发展初期的建筑企业并不能轻而易举的获得设备投资相关的风险资本支持,因而早期建筑企业直接融资存在着较多困难。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可以提升建筑企业吸纳非正式资本市场私募资本的能力。1.提升基于产业发展关联持续发展战略的盈利与抗风险能力;2.对非正式资金市场各类私募资本退出建筑企业的定进行强化。另一方面,对建筑企业投资基金的市场化运作能力进行提升,使其股权投资的本位功能能够回归,促使发展初期建筑企业直接融资的需求。

总的来说,我国建筑企业投资仅仅的募集量是较为乐观的,但由于专业人才和市场经验的缺乏,难免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制约。但可以预见的是,建筑企业私募股权资本的渠道和投资主要为私募产业投资资金,而股权投资本位功能的回归也是十分乐观的,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沈望舒.完善产业链――决定中国文化产业未来的战略关键词.文化产业导刊.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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