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教育能力评估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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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教育能力评估

残疾儿童教育能力评估范文1

美国特殊儿童的学前教育是按年龄分阶段进行的:对于0~3岁的特殊婴幼儿,主要通过家庭教育的途径来进行。家长在这一阶段就是儿童的主要教师。不过家长在对婴幼儿进行干预时,是有专家进行指导的。比如,特殊教育专业人员可以进入特殊儿童家庭实行“专家上门咨询服务”,或是家长到当地的特殊教育中心进行咨询、参加短期学习或陪同特殊儿童在教师指导下共同活动,也可以参加各种家长协会,学习、交流抚养、教育特殊婴幼儿的方法。3~5岁特殊儿童的学前教育则主要通过普通幼儿园、特殊学校的学前班、特殊儿童幼儿园、小学和研究机构附设的特殊幼儿班等形式接受学前教育。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欧美国家不断地在推行融合教育,其理念已经深入人心,绝大部分3~5岁的儿童都进入普通幼儿园进行融合教育,只有少部分极重度的儿童在特殊机构里就读。当然,在普通幼儿园就读,每一位特殊儿童都能获得不同形式的特殊教育支持,以保证教育的效果。

二、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

早在1968年,美国就颁布了《援助障碍儿童早期教育法令》,针对学龄前特殊儿童特点,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早期教育的内容、方法、形式、经费等。而1975年11月颁布的《面向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案》,更明确提出3~6岁的特殊幼儿均应接受恰当的、免费的教育及有关的特殊服务,有条件的州可再提前到0~3岁开始实施特殊教育。到了1986年,美国通过了《全体残疾儿童教育法修正案》,要求各州逐步建立全州范围的、综合的、多学科和多部门合作的早期干预计划,即“残疾婴幼儿早期干预计划”,以满足3岁以下残疾婴幼儿及其家庭的特殊需要。即1986年以后,从法律上来说美国对特殊婴幼儿的教育已经覆盖了整个早期发展阶段。接下来的近20年间,美国多次对该法案进行了修订,需要强调的是,所有修正案都保留了早期干预计划的条款,而且越来越重视这一条款。

三、多元的经费投入体系

美国学前特殊教育的经费主要靠政府拨款。美国1975年颁布的《全体残疾儿童教育法》中,提出了3~5岁残疾幼儿“学前拨款计划”,1986年颁布的《全体残疾儿童教育法修正案》,又从根本上加强了“学前拨款计划”。到1992年,美国所有的州都开始全面实施3~5岁残疾幼儿的公费学前教育。美国学前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政府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直接经费投入;二是对大型学前教育项目进行直接经费投入或是直接购买服务;三是通过固定或特殊的项目直接补助学前特殊儿童的家庭。除了政府进行拨款之外,美国学前特殊教育的经费还会来源于各种基金会的支持,民间团体的捐赠以及学校的各项经营性收入等。这些灵活多元化的教育经费投入方式保障了美国学前特殊教育的质量,也扩大了美国学前特殊儿童的受益面。

四、严谨的儿童评估体系

在美国,特殊儿童的评估,是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确定教育安置形式及相关服务的主要依据。美国法律规定,相关机构在为特殊儿童提供教育与相关服务之前,必须对其进行完整、严谨的个别化评估。评估可由学校相关专家提出,也可由儿童家长提出,但是评估一定要征得家长的同意。而且每三年要对儿童进行一次重新评估,重新评估的目的在于确定儿童是否仍存在障碍及其是否需要调整目前的教育。评估的人员由语言治疗师、职能治疗师、特殊教育教师等多学科专家以及特殊儿童的家长组成,他们通过合作共同为儿童实施评估。当家长对评估的结果存在异议时,还可以申请重新进行评估。这种严谨的做法,不仅保障了儿童受教育的科学性,而且使得家长能参与和监督评估的进行,更有利于促进儿童干预的效果。

五、融合取向的复合型师资培训体系

美国是融合教育思想的发源地之一,因此在对学前特殊教育的师资进行职前培训时,许多高等院校将具有融合教育的能力列为一个重要师资培养目标,以满足不同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在培养方式上,采取多专业整合的双证制。例如,普通教育专业的学生或者非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可以选修特殊教育作为第二专业,毕业时授予“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两种资格证书。在课程设置方面,普通教师教育专业里会开设特殊教育或融合教育相关课程,特殊教育专业课程也注重对融合环境殊儿童教育策略的培养。在师资的职后培养上,普通幼儿园或普通学校的普通教师在进行培训时,都有专门的特殊教育的内容,或是进行特殊教育的专项培训。而且无论是职前还是职后培训,都十分强调与他人合作共事能力的培养。

六、丰富的社会服务和支持体系

除了加强立法、不断增加资金投入,美国非常鼓励其他相关机构、民间组织和大众的共同参与,一起合作关心支持学前特殊教育的发展。由于其博爱、民主思想的盛行,美国大众对特殊儿童大都持接纳的态度,具有良好的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除此之外,信息服务机构,为特殊儿童及家庭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科研机构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科学证据;志愿者服务机构无偿、灵活的为家长和儿童提供志愿服务,等等。正是有了这么多丰富的社会支持和服务体系,整个美国的学前特殊教育才得以正常、顺利的运转。

七、总结及启示

残疾儿童教育能力评估范文2

【Abstract】 This article intends to explore the special children’s medical education in the innovation mode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gration system of construction and implementation.Through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education combined with empirical research,the formation of the path of development,strengthening education and medicine combination of the theoretical basis,and further explore the diversified development mode combination of education and medicine.Fully discussed through the improvement of school evaluation mechanism,optimize the rehabilitation and special teachers,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mbined feature classes to teach medicine, and establish a long-term mechanism to explore and promote the effective integration of multidisciplinary penetration; bridge rehabilitation medicine and special education.To elaborate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integration mode with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basic education for children with special medicine, is full of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can promote the full range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medical rehabilitation in children with special education and fusion development plays an irreplaceable role.

【Key words】 Combination of medical education;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Working mode; Construction; Implementation

First-author’s address:Ji’nan Hospital,Ji’nan 250013,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7.09.040

特殊?和?是指在生理和心理发展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明显偏离普通儿童发展水平,有特别的学习或适应困难的儿童,他们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和受教育权。特殊儿童教育是为有身心障碍、在学习和生活中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实施的教育,他们的成长需要医学、教育、心理、社会等多学科的共同协作,配套相应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依靠优质的专业资源、先进的设备设施以及社会力量的支持参与,使之得到较好的医疗、康复和教育服务,切实改善孩子们的生命质量,并促进他们的成长与发展。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共同制定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明确提出,将“继续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指出建立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是今后重要的发展途径[1]。

国内外诸多实践证明,早期进行康复及教育干预,能最大限度的培养和提高特殊儿童各方面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轻家庭负担,降低社会成本,对于特殊儿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有极其深远的意义。那么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如何有效结合已成为摆在社会面前的新课题[2]。

2013年济南医院以“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架构,成功转型成为济南市唯一一所公立二级康复医院,2014年3月成立“历下区特殊儿童康复中心”,致力于拓展医教专业交叉发展,重点在于关爱特殊儿童的康复和教育诊疗,从而全方位地探讨建立特殊儿童身心康复阵地的建设模式。2014年12月成立济南市历下区特殊儿童康复训练培训学校,该学校的建立,填补了山东省特殊儿童医疗康复与教育无交叉专业合作的空白。培训学校利用现代医疗技术和综合康复手段,对学龄前期(0~6岁)的特殊儿童进行评估诊疗,通过特殊教育、综合训练、现代康复相结合手段,减轻功能障碍,弥补功能缺失,运用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创设适合儿童身心发展的教育和康复训练环境,构建和推进“医教结合”融合发展的工作模式。

1 创新“医教结合”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

构建和推进“医教结合”融合发展的工作模式,就要完善管理制度,创新运行机制。

1.1 多种形式发展特殊儿童康复训练服务机构 对综合医院的康复中心、社区的康复训练机构、学校的康复训练室进行规范化建设,并与特殊教育深度融合。构建社区、家庭为依托的康复训练体系;对特殊儿童教育学校、幼儿园、儿童福利院等机构,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开办特殊儿童康复特教班;同时,按照新形势下医改方案并参照社会力量办学有关规定,制定卓有成效的激励政策,支持和鼓励团体、个人以及社会各方力量创办特殊儿童康复教育培训机构,以满足特殊儿童发展需求。

1.2 建立医教结合融合发展模式,实现医疗机构殊儿童特殊教育与康复手段的有机整合 发挥医疗机构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对辖区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的指导作用,特教老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三位一体”协同合作;医疗机构指派专业医学康复人员,帮助特教学校及培训中心开展康复与医学评估,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教育方案,指导特教老师开展康复工作,并对特教老师和特殊儿童家长开展康复知识技能的培训与咨询。

1.3 发挥市级及各区县特殊儿童康复指导中心的作用 充分利用社区康复设施设备及技术特长为特殊儿童及其家长、教师及各类残疾人教育与管理机构提供专业化的指导与服务。

2 建立“医教结合”融合发展的工作机构

对特殊儿童的康复需要进行医学康复、教育康复、心理康复、社会康复以及职业康复等多重干预,但核心是医学康复和教育康复。教育康复是“教育学(特殊教育学)与康复学结合的产物,是两门学科交叉的边缘学科,是大康复学的组成部分”[3]。“医教结合”广义上是指由特殊教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社会工作者、家长及志愿者共同搭建综合康复平台,共同对特殊儿童进行综合康复、智能锻炼、身心多重干预、生活能力培养、潜能开发的教育教学过程。

3 完善“?t教结合”融合发展的评估机制

3.1 建立适合特殊儿童身心特点的康复教育评价体系 医教结合综合评估可以短时间内了解学习障碍儿童的神经心理功能,增强其自信心和环境适应能力,提高综合素质[4]。实践证明,早期对特殊儿童进行评估训练和教育干预,能促使已经发生损伤的大脑结构和神经功能产生代偿性改变。其中,0~3岁是实施早期干预的最佳年龄,4~6岁效果稍差。王雁等[5]的研究表明,早期评估干预可以让身心障碍儿童节省康复时间,减轻对社会的依赖。

3.2 建立多学科跨专业的综合评估团队 建立由特教教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及社会工作者组成跨专业评估团队,建立评估团队和儿童家长共同参与的特殊教育家校联合会,由特教教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及社会工作者共同参与特殊儿童康复和教学的评估效果,开发并细化学生的各种功能障碍评估量表,客观公正并具有针对性的定期讨论分析评价[6]。专家组对特殊儿童的发展状况进行评估,提出个性化教育与康复建议,制定康复训练目标并建立档案,跟踪检查、诊断评估和康复治疗,同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动态调整教学方案和课程设置,兼顾儿童的心理疏导和营养干预,让每位特殊儿童都能得到最优化的身心发展。

3.3 制定特殊教育与医学康复相结合的综合康复计划 针对每个特殊儿童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学科交叉训练方法,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综合康复培训计划。在训练中,既要注重增强儿童的肌体功能,提高他们的运动能力,补偿身体缺陷,又要重视矫正儿童的行为缺陷,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为将来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奠定基础。

4 优化“医教结合”融合发展的师资队伍

现在,特殊教育的研究领域已从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三类传统专业,逐渐拓展到脑瘫、自闭症、情绪与情感、心理与行为问题等多个领域。这要求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要具备更加专业、更为精深的教育理论和业务技能[7],同时特殊教师的岗位分工趋于越来越精细,合作施教,以便其教学能力和服务特长相互补充,建立相应的不同层次的班级上课的“走班教学”模式或将成为“十三五”特殊教育的潮流[8]。

特殊儿童“医教结合”扎实有效的推进离不开专业的师资队伍。如何做到教中有康、康里融医、医为教用、教需医辅、医教结合融合发展?一是要多途径加强特殊儿童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首先要建立教师保障机制。培训学校的教师应为事业单位编制,隶属残联的外聘人员应由残联拨款,应为他们提供公平的考编机会,通过基础理论和实践考核获得事业单位定岗。其次是推进康复医师和特教教师的“轮岗”,期望培养出“双师型”的教师[9]。通过轮岗制度,促使特教教师全面掌握入学评估和个性化康复的知识与技能,康复医师则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流程,充分把握能力和教学的基本规范水平,从而打下扎实的教学基本功。三是进一步加强特教老师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有计划分阶段、分批分类培训特殊儿童康复专业人才;同时,积极整合各康复培训机构的康复专业人才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加强同行业间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辐射及带动作用。四是引进专家支持,做好带教和人才队伍建设。强调“医”对特殊教育的重要性[10],提高开展筛查、检测、评估、康复指导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加强日常医学护理的规范指导,从根本上提高为特殊儿童服务的水平。

5 实施“医教结合”融合发展的特色课程

“医教结合”融合发展并非“医”与“教”的简单结合与堆砌,如何让“医”与“教”进行有机结合,相互渗透,充分有效地服务于特殊儿童的成长发展?

5.1 加强特殊儿童教育康复课程建设,实行个性化教育 特殊教育的课程改革要以残疾儿童的多元发展需要为基础,重视教育与康复的有机结合,承认儿童间需求存在差异性、多元化,用不同层次、个性化教育服务来满足特殊需要儿童的个性发展,努力提高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11]。开设课堂内外紧密结合的“学科大综合”课程[12],致力于研究开发适合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不同年龄阶段和盲、聋、弱智、自闭症、脑瘫等不同残疾类型学生发展需求的相关康复课程指南,编排特殊儿童教育与康复课程表,编制相关的教师指导用书,充分发挥专用训练室功能,统筹实施走班制课堂教学和康复训练[13]。

5.2 改进科学的教学方法,开发特殊儿童潜能 专业人员应针对特殊儿童的不同身心点,制定个性化教育指导方案,科学调整和充分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努力提高特殊儿童教育教学与康复质量,为残疾儿童提供最适宜的教育与康复服务。

5.3 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和社团活动,着重培养孩子兴趣和创造力 尝试开设不同年龄阶段特殊儿童的社会生活适应性特色课程,以及为儿童量身定制丰富多彩的特色社团活动,让孩子们在活动中学习生存技能、发掘自身潜能,提高社会人际交往能力,培养适应社会的一技之长。

6 构建“医教结合”融合发展的共享平台

6.1 建立特殊儿童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加强特殊儿童早期诊断,完善筛查、检测、建档、转介、安置网络化的运行机制,建设特殊儿童筛查、首诊报告信息平台,建立特殊儿童健康档案资料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6.2 确定医学诊断定点单位 进一步统一规范特殊儿童的检查标准和评估体系,贯穿每个特殊儿童不同教育阶段的全员及全程服务[14]。

6.3 建设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 实现教育、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信息整合与共享,为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与康复培训机构、特殊教育教师与相关专业人员、特殊儿童及家长提供教育与康复的专业支持。

7 开展“医教结合”融合发展的家校结合

家庭教育是当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的参与作用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及教育培养有极其重要的意义[15],鼓励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是现代教育发展的一大趋势。

家长是儿童家庭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在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对特殊儿童的训练,与其说是在训练儿童,还不如说是在训练父母。这在很大程度上因为家长掌握的特殊教育理论有限与薄弱,得不到专业的、系统的咨询和指导。社区、特殊教育培训学校也很少开展针对家长的专业化培训。促使家长学习科学的特殊教育理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教育自己有残疾的孩子,使更多的残疾儿童能够接受符合其身心特点的家庭教育,能加速儿童认知的发展,促进儿童的社会化以及性格的平衡发展,使缺陷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16]。

“家校结合”的终极目标,是将家庭与培训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联合起来,共同促进特殊儿童健康成长。家长可以利用各种方式,探讨适合孩子的教育方法、创设适合孩子的教育环境,让孩子尽早接受专业的治疗与安排,多方面、多途径、多角度采取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措施。特殊教育培训学校要加大对家长进行专业化培训力度,使家长明确家庭教育的意义和作用,帮助家长系统学习医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从而用正确的态度和适合的方法对待自己的子女教育,使其能够科学有效的实施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可以定期举办家长见面会、联谊会,定期进行家访,通过有效的家庭教育,使特殊儿童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关爱,成为促进特殊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石。

残疾儿童教育能力评估范文3

特殊教育的课程与教材问题,这是制约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最大的问题。一个有着八千万残疾人的国家,一套国家授权颁布的课程与教材体系迄今尚未建立。聋教育方面,1997年出版了全日制聋校实验教材。但是,很多一线教师和专家认为此套教材内容陈旧、完全不能适应新课程改革下的教学所需。培智教育方面,几乎每个学校都在研究校本教材,几乎每个学校的老师都在编教材,比较著名的是上海版和浙江版。2013年,教育部在工作重点中提出,“印发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课程标准,启动三类特殊教育教材编写和课程资源建设工作”。由此来看,特殊教育课程与教材的混乱局面还要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然而在这种混乱局面下的特殊教育之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工作,让很多一线教师无所适从。课程标准以及教材的严重滞后,直接影响了我国特殊教育的总体发展水平。因此,国家层面的课程及标准早日颁布并实施,以尽早解决特教工作者无课程标准、无教材的历史。

二、办学经费问题

提起办学经费,很多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有着这样、那样的难处。特校难办,难在公用经费缺乏。主要表现在:(一)政府重视不够,主要靠校长自己解决问题。这种状况不是很普遍,但是在很多地方依然存在。一个地区,如果县市级教育行政领导对特殊教育重视不够,就会导致特校办学经费异常紧张。特校校长的主要精力就是四处奔波,托人情,找关系,利用各种机会和场所,为学校正常运转筹措有限的经费。办学经费问题牵扯了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过多的精力,导致学校管理松懈,办学质量低下,学校发展迟缓。(二)特校按照普通学校标准,缺口待补。这在我国很多没有明文规定的地区所施行的公用经费政策。这些地区由于经济发展不发达或者领导不重视,没有确定特校公用经费的标准。学缺钱了,打个报告,能解决的就解决,不能解决的就拖。这是众多特校公用经费拨付的现状。(三)公用经费实施情况不一。目前,我国很多省市纷纷出台了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要求各地按照几倍于普通中小学的标准拨付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以下是国内部分省市关于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的规定:由上表可以看出,东部沿海省市包括经济发达省市在提高特教学生公用经费方面提高较快。令人高兴的是,作为西部省市的新疆提出了按照普通学校5~8倍的标准发放。但令人忧虑的是,省级标准到地方以后,能否不打折扣得到执行?特校公用经费的提高并落实,关键在于领导的重视。领导不重视,在经济发达地区也有可能公用经费迟迟得不到解决;领导重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有可能会得到迅速提高。由于我国各地发展不平衡,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滞后。但是各个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必须要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各种费用,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福利彩票销售的盈利中给予适当的补助,特校校长就不需要到处奔波,从而全身心的抓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真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

三、教学语言问题

教学语言之乱主要体现在聋教育方面。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关于聋校教学用语是姓“口”还是姓“手”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很多聋校因为各自传统,自动分为手语聋校或口语聋校。到底是用手语还是用口语,莫衷一是。国家教委在此基础上提出,“以口语为主,手势语为辅”。但是在很多学校,依然实施“单一”的教育教学语言。到2001年,丹麦“双语教育”被引进,国内很多聋校纷纷进行试验,“双语教学”“双语文化”“聋人教师”等等,一时间充斥整个聋教讲坛,又将聋校教育教学语言推上路风口浪尖。“口“”手”之争,又增加了“聋人手语”“聋人文化”。笔者以为,聋校课堂教学语言必须按需实施。“只有适应聋孩子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残余听力好的,经过一段时间语言康复的,那你就是用口语教学,让其最大限度的在语言表达等方面接近健听人群;残余听力不好的,经过康复无效果的,你就用手语,在此基础上再去研究聋人手语。先进的教育理念也好,科学的训练手段也罢,关键要适应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要适应孩子的需求。

四、职教“普教”问题

这里的职教和普教,主要是特殊教育高中阶段的教育类别。这里的普教,是相对职教而言,是特教中的“普教”,是实际意义上的学历教育。就特殊教育高中教育而言,目前存在着“学知识”还是“学技能”之争。《2012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止到2012年已开办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86个,在校生7043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52个,在校生10442人。坚持“职教”理论的认为,这些残障学生已经接受了九年制的义务教育,从年龄、知识结构以及家庭需要,应该可以进行职业教育。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为将来走上社会、自立社会、服务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坚持“知识”理论的认为,“职业”教育为时过早,九年制义务教育所教给学生知识相比普通教育相比,无论从结构还是深度,都不在一个层次上。要想让这些残障学生将来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在未来的激烈竞争中拥有比较高的学历,成为有较高学历和文化修养的现代残疾人。关于这个争论,笔者以为,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比较重要。学生认为年龄大了,需要就业来减轻家庭的压力,那么就选择职业教育;如果学生年龄尚小,有进一步学习和深造的希望和能力,那么就选择普通高中教育。有需求就有市场,高中阶段的教育也不必为此而争,说谁轻谁重都不正确,关键是学生自我的选择以及家庭的需求。建议所有的残疾人高中教育都能设职教和普教,让学生自我选择,根据学生实际能力来决定其接受什么样的教育。

五、医教结合问题

“医教结合”这是目前很时髦的特教词汇,全国上下特教界一时掀起了“学医”的热潮。从特殊教育的诞生来看,有些类别的特殊教育甚至特殊教育学校都是由医生创建的。诚然,特殊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和医学的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新生儿用药的注意以及新生儿缺陷筛查,从某种角度直接导致残疾人的出生减少;医学的发展对人们怎么来认识自闭症提供了很多可能;很多医学上的新发现、新发明又使较多的残疾人摆脱了残疾的困扰……在盲、聋、弱三类残疾儿童教育过程中,弱智学生的教育过程对“医”的依赖更多。在培智学校康复类训练占了很大的比例。支持者认为,不同疾病对学习能力的影响不同,同一疾病不同部位的病变对学习能力的影响也不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因没有系统的医学理论作为支撑,没有“医生”参与的特殊教育是不完整的;没有“医学”参与的特殊教育是不科学的,没有“医疗”参与的特殊教育是不全面的。参与持反对意见者认为,“医教结合”当以什么为主?如此大规模的实施,教育的本质何在?教育的主导地位何在?“医学和教育”谁为手段谁为目的?对此,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医教结合”是特殊教育的退步!笔者认为,正规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毕业生都必须要有一定的医学基础,如遗传学、解剖学、病理学,这些理论都要涉及。因为特殊教育要解决什么是残疾儿童,以及为什么会有残疾儿童的问题。但是作为特校的教师,主要是对特殊儿童教育学、心理学的学习和研究,是要解决一个怎么教的问题,而不是怎么医的问题。就聋教育而言,每个聋校的教师要知晓聋的产生、分类以及助听器的相关知识,但是如何给每个聋生测听残余听力,装配助听器那就是医生的事情了。由此来看,在特殊教育学校,“医”和“教”有个界限。特教教师要关注和研究的是各类残障对青少年的身心影响,以及如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施“补偿”,而如何减轻学生的残障程度,最大限度的恢复已经衰退的某个功能,则是康复师们的工作了。当前发达地区在特殊教育尤其是培智教育方面的探索,实际上是教育、康复一体化的进程。众多的培智学校的工作是对智力障碍学生边教育、边康复的过程,是康复为教育服务的过程,是以教育为主、康复为辅的过程。

六、随班就读问题

残疾儿童教育能力评估范文4

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高危儿的存活率明显提高。但与此同时,存活高危儿后遗症发生率也相应增加,给后期的干预带来挑战。0-3岁是人的一生中体格、智能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早期干预的最佳时期。早期干预是指以发育性认知、社交或感情功能障碍的儿童为对象,旨在减轻障碍程度,促进身心发展的干预手段。近几年来,早期干预越来越强调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中心,注重儿童及家长的参与度。

二、基础教育阶段特殊学生需要多样化安置

20世纪60年代末发起的回归主流运动,主张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形式的非隔离性和最少限制性,揭开了融合教育的序幕。美国学者德诺(Deno)提出了多种形式安置残疾儿童受教育的“倒瀑布体系”,强调尽可能地使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从隔离的环境向主流环境过渡,通过一系列安置环境的变换,走向主流环境,从而使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实现交融。我国随班就读的广泛开展促进了社会对特殊儿童的了解、理解和接纳。在实现了形式上的融合之后,伴随着对随班就读教育质量的探讨,融合教育从“理解接纳”阶段发展到“有效学习”阶段。上海市长宁区充分发挥区特教中心和特教学校的推动作用和专业优势,为基础教育阶段特殊学生提供多样化安置与支持。积极发展特殊幼儿学前融合教育,通过幼儿园特教班、普通班等多种方式接纳特殊幼儿就近入学,基于评估开展学前特殊幼儿公益性康复训练。家、医、校协同编制并实施针对性强的康复训练方案,加强特殊幼儿的家庭康复指导。根据随班就读中小学生的需要,提供普通班级、资源教室到特教学校康复训练的多样化安置与支持的融合教育安置与特殊教育支持。通过委托服务,发挥特教学校师资优势,推进随班就读,形成区域管理、课堂研究和学生发展等方面的特色做法。为不能到校学习的特殊学生提供“满足家庭需求”的送教服务。

三、成年和老年残障人士需要持续的教育

有研究显示,大多数残疾学生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只能留守家中,依靠自己的基本助残补助和家人的收入维持生活。而一小部分获得了工作机会的残疾学生,也常常因为人际交往、社会适应等障碍而失去工作。而且,由于学校之后的教育和康复训练不足,这些残疾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呈现退化趋势,被隔离于正常的社会生活之外,生活质量堪忧。终身教育强调,教育和训练的过程并不随学校学习的结束而结束,而应该贯穿于生命的全过程。要根据特殊学生学习需求、特点、能力和学习背景等具体因素,提供多样化的特殊教育支持。如开设成人高考复习班,丰富智障人士高等教育学习体验,增强就业能力;与家长合作挖掘特殊学生潜能,开展职业教育之后残疾学生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等。对老年残障人士,可邀请医学、艺术等各方面专家开展医学保健与闲暇系列讲座,提供个性化特殊教育服务,满足老年残障人士的终身教育需求,提高老年残障人士的生活质量。

四、残障学生需要终身转衔服务

残疾儿童教育能力评估范文5

主要问题

一是特教学校课程与教学的改革还未完成。

特教学校的课程与教学直接关系到特殊学生社会融合的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高低。目前特教学校的教学质量并不令人满意。究其原因,其一,部分教育工作者对特殊教育的性质理解片面,对特殊学生缺乏合理的教育期望,因此学校课程和教学的严肃性难以获得保障;其二,教育主管部门缺少对特教学校课程与教学的监控。

二是普通学校中的特殊儿童教育教学的有效性亟待提高。

虽然随班就读已成为我国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主要方式,但目前随班就读的效果并不理想,“随班混读”现象严重。主要原因是:其一,没有对随班就读学生的学习能力做过系统的调研,因为不了解其学习能力,因此无法对普校课程与教学进行科学的调整;其二,普校教师大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他们对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教育需求并不十分清楚,因此无法为特殊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服务;其三,资源教师严重不足,由于没有独立的人员编制,普校资源教师大多是“教师”,他们不可能专心于特殊儿童的教育和教学的研究,所以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

三是缺乏对送教上门质量的监控。

由于接受“在家教育”的重残、多重残疾儿童的教育课程尚处空白,因此送教上门的课程与教学随意性大、科学性差。

四是缺乏对残疾青少年职业教育课程与教材的监管。

目前残疾青少年初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课程与教材非常匮乏,学校主要是照搬普通职校的课程与教材,或自编教材。由于在职业教育课程与教材建设开发中缺乏专业人员的参与指导,缺少教育主管部门对教材的审核与备案,这些教材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难以评价。

发展对策

制定与完善特殊教育课程政策。为保障特殊教育课程的健康、持续发展,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考虑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目标,尽快出台引领特殊教育课程发展的制度与规划。

加强对特教学校课程、教材与教学的监管力度。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特教学校课程与教学的监管力度。通过新课程方案培训、课程实施检查、教学督导等方式,落实特教学校的课程与教学。同时加强对特教学校教材编写、使用与推广的规范,并严格执行教材上报审定、备案制度,以保证教材的科学、使用的规范。

编写特教学校课程标准和教材,并开展教学实验。“课程标准”规定了学校课程的性质、任务、内容框架和实施要点,它既是国家和地方管理课程、评价课程的基础,又是教材编写、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估的依据。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加快特教学校课程标准的研制,开展教学实验,推进特教学校课程与教学研究。

加大随班就读课程和教学改革的研究。加强随班就读课程和教学的研究与管理。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在对随班就读生学习现状和学习能力的充分调研与分析基础上,制定与随班就读学生学习能力、教育目标相适应的课程、教学体系和质量监控体系。

提升“在家教育”的质量。为使多重残疾和重度残疾儿童享受优质的教育,应研发多重残疾、重度残疾儿童的教育课程和方案,并加强上门教育人员的专业指导。

成立特殊教育课程和教学研发中心。为规范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应尽快成立国家和地方两级“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研发中心”,负责全国或各地区的特殊教育课程规划与建设,负责教学的研讨及科技辅具开发。

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研发与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尤其是辅助技术的研发与运用,可以为特殊学生提供更全面、更具针对性的学习支持,政府应投入必要的人力与物力,支持特殊教育科技辅具的研发和推广。

残疾儿童教育能力评估范文6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推动解决实施“两规”的重点难点问题

妇女儿童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自觉地围绕全区发展大局思考和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切实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要按照调整后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资源优势和职能作用,齐抓共管,针对“两规”中期评估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题调研、专项督导等方式,共同推动解决贫困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残疾儿童康复与教育、流动儿童教育培训等问题;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推进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按期全面完成各项目标,迎接终期评估。

(二)加强宣传引导,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各成员单位要创新宣传形式,深化宣传内容,强化宣传实效,继续联合主流媒体并充分利用各成员单位网站,以男女平等、儿童优先为核心内容,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两规”,营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要将贯彻《广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与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相结合,与部门工作职责相结合,依法行政,加大执法监督,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通过妇女服务热线,向受害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和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妇女儿童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关注民生问题,帮助解决妇女儿童的实际困难

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健全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以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为突破口,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积极承担妇女儿童工作职能,当好政府推进社会建设的有力帮手。要紧跟形势,充分考虑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农村政策发展的新形势,以解决最紧迫的问题入手,重点关注和解决企业女工的劳动权益、保护农村出嫁女权益、妇女就业的扶助和妇女儿童健康等,扎扎实实地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妇女群众解难。

(四)健全监测网络,加强和改进监测统计工作

在巩固“两规”中期评估成果的基础上,调整、充实和完善“两规”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分性别统计工作,加强对预警指标的跟踪落实工作,确保完成2010年终期目标。同时要认真完成“两规”数据采集任务,加强数据库建设,为下一个五年规划积累工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