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的要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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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的要点范文1

为使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总体框架更具应用价值,需要对内部审计信息系统进行业务流程设计。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教育部17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内部审计相关业务流程的规定以及2009年出台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等文件的要求,将业务流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以及审计报告阶段。在具体的流程操作上,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业务流程将充分考虑信息化的特点,更加注重内部控制的基础性作用。对于每个阶段的具体流程,详细叙述如下:

1.审计准备阶段

审计准备阶段是指正式实施审计前的阶段,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有:审计立项、送达审计通知书、开展基本调查、编制审计方案以及进行审计公示。审计立项《。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教育部17号令)第二十二条指出,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的部署,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信息化环境下,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进行审计立项时,其有效的依据可以包括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审计任务、学校领导交办的审计任务、学校有关单位委托的审计事项以及平时调查论证需要审计的事项等。同时,需要选派审计组成员,指定审计组组长。送达审计通知书。教育部17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应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并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又根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通知书》的相关规定,审计通知书需要通过纸质版资料进行传送,内部审计机构在实行审计3日前(特殊情况除外),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由审计组组长按规定格式编写,并报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批。而且,内部审计机构认为需要被审计对象自查的项目,应在审计通知书中写明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期限。开展基本调查:在开展基本调查时,审计组可以通过高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自动取得要求被审计对象提供的有关资料。当然,对于所获取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都应该由被审计对象负责。编制审计方案。《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审计计划》第十七条规定,审计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审计方案。《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第二十条规定,审计方案应当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重要事项报经本部门、本单位主管审计工作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审计组在随后的实施审计过程中,若发现审计方案不适应实际情况,还可以对先前制订的审计方案进行实时调整。审计公示。编制审计方案后,在审计组对被审计对象正式进入审计阶段前,将审计项目的内容、形式、依据、审计组成员构成以及监督举报方式等以文件、简报、进点会或内部网站的形式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的监督,增加审计信息的透明度。

2.审计实施阶段

审计实施阶段是审计组对被审计对象展开具体审计的阶段,此阶段是审计组将审计工作方案付诸实施、转化为具体行动的阶段,是高校内部审计全过程最主要的阶段。该阶段需要充分考虑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设计出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的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流程,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获取相关资料、确定审计重点及要点、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获取审计证据和全面评价以及审计工作底稿汇总。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个阶段,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流程中审计日记的编写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的获取是伴随着整个审计实施阶段的。获取资料。审计组进入正式审计阶段后,需要先获取相关的资料,以确定审计的重点及要点。然后根据所获取的相关资料,初步确定审计的重点及要点。并通过调查,确定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流程更注重内部控制的基础作用,若确定被审计对象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就可以直接退出审计,提出相应改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若确定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则可进行相应的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审计测试。根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内部控制审计》和《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的细则规定,确定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后,就要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符合性测试,可以通过穿行测试和小样本测试两个主要阶段完成符合性测试。通过符合性测试,确定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程度,若确定被审计对象有效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则可进入实质性测试阶段。信息化环境下,实质性测试一般都是借助计算机对被审计对象的财务数据进行核查,测试类型具体可分为六种类型:出错处理测试、数据质量测试、数据一致性测试、实务盘点与审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比较测试、利用外部数据对审计信息系统内的数据进行测试以及分析性检查测试。获取审计证据和全面评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条均是关于审计证据的规定,由此可见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性。在审计实施阶段,如何收集并鉴别审计证据更是影响审计质量的关键。在这个阶段,需要通过全面评价将审计组各成员所收集的零散的审计证据和初步评价结果进行综合,筛选出重要的证据和主要的问题,并进行重点综合评价。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应当记载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和时间等,并附审计证明材料。审计日记的编写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贯穿整个审计过程,审计工作需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将较为零散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汇总和整理,以便为审计报告阶段的工作做准备。审计人员在利用计算机辅助工具进行审计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出详细、准确的记录,编写审计日志,以便反映出审计工作的全部过程。

3.审计报告阶段

对于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流程,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高校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应该根据上一阶段汇总的审计工作底稿,编写相应的审计报告。这一阶段的工作包括:审计负责人核查、编写审计报告初稿、与被审计对象讨论报告初稿、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和改进建议、回访检查以及审结归档。审计负责人核查。流程设计中,对于汇总的审计工作底稿,需要由审计负责人进行核查,若确定不能按审计程序继续下一步工作,则要追加必要的过程。若确定可以按审计程序继续下一步工作,则开始编写审计报告。编写审计报告初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第四十条规定,审计组应当在实施审计终了后15日内向内部审计机构提出审计报告;特殊情况下,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提出审计报告的时间可适当延长。审计报告应当经审计组集体讨论并由审计组组长定稿。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由此,在完成了对汇总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后,应严格按照规定由审计组编写审计报告初稿。与被审计对象讨论报告初稿。在流程设计时,审计报告初稿经内部审计机构审定后,须与被审计对象进行讨论,征求其意见,采纳相应的意见并修改审计报告,修改后的审计报告报内部审计机构,由审计负责人审批,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经过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的正式审计报告才能送达被审计对象。回访调查。对于提出的正式审计报告和改进建议,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督促被审计对象及时提交整改方案或整改结果报告,以便了解审计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从而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后续审计。需要说明的是,内部审计机构必须对重要审计事项组织相关的后续审计,检查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并出具后续审计报告。审结归档。《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第十四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地将审计报告归入审计档案,妥善保存。教育部17号令第十八条也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管理审计档案。信息化环境下的高校内部审计档案的保存,可通过纸质保存和电子介质保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归档。对于必须要进行纸质归档的审计材料,首先由立卷责任人按立卷的规则和方法对整理后的文件和材料进行组卷,经审计组组长复查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案卷的编目和装订。审计组立卷完毕后,统一报送内部审计机构,由内部审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审计档案的保管和移交工作。

二、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审计信息化系统应用效果

审计报告的要点范文2

一、程序控制

控制内部审计报告编制程序,即控制内部审计报告编制的步骤、顺序和方式等。恰当的报告编制程序,是内部审计报告质量的制度保证。它主要包括:

(一)编前重视审计工作底稿的审阅,并评估审计发现的重要性。审计工作底稿是内部审计报告的基础。因此,编制内部审计报告前,项目主审应审阅审计工作底稿的充分性,重点复核其是否足以支持内部审计人员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在审计中,内部审计人员可能记录了很多审计发现,但其中可能有些与审计目标无关或关系不大,对审计意见和建设没有多大影响。这种信息出现在内部审计报告中会削弱内部审计报告的价值和作用。此时就应该评估审计发现的重要性,这也是由内部审计报告质量“重要性”的要求所决定的。

(二)编制修改时要重视加强沟通。加强沟通,重点是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编制初,应与被审单位就有关分歧进行必要沟通,这种分歧主要体现在报告编制与披露方面存在的不同意见。初稿形成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还应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修改意见,以使审计报告更符合客观实际,能被其所接受。此外,还应就审计意见或建议整改落实的必要性,从被审单位考虑,与其相关人员,尤其是领导加强沟通,晓以厉害,以便其积极主动整改。此外,加强沟通,还包括审计组成员内部之间的沟通。这主要是指初稿或定稿形成前,审计组应以会议等形式在成员之间对其进行必要沟通以完善。

(三)定稿后坚持内部审计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三级复核制度,一般是指审计组组长的复核、审计组所在部门的复核以及主管领导对内部审计报告并同审计工作底稿、被审单位和个人的明等材料进行逐级复核,最后再签发的内部审计报告制度。在实践中,由于审计业务本身的复杂性、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审计风险以及审计人员自身能力的限制,对某一经济事项做出错误的判断在所难免,所以,为了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明确相关审计人员的责任,建立三级复核制度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三级复核,重点要复核报告内容的真实合理性、措辞表达的恰当性、建议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

二、内容控制

控制内部审计报告的内容,即对内部审计报告所列事项、意见或建议的客观性、完整性和建设性等多方面要求所进行的控制。这是内部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中心环节。如果说程序控制强调的是过程控制,那么内容控制更强调的是结果控制。当然恰当编制程序对编制内容起着保障作用,因此二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编制内容控制主要体现在内容选择控制及内容措辞控制两个方面:

(一)内容选择控制。内容选择控制首先要体现客观性和重要性原则,同时要兼顾被审单位实际情况。在实践中,内容选择要注意两个要点。第一,内容选择要包含被审单位取得的成绩或管理亮点,给予恰当的肯定。目前许多内部审计报告,一般都会列出审计发现的大量缺陷,以引起有关管理层的关注,并要求被审单位加以整改。但内部审计报告应该是客观的。对于被审计单位取得的成绩或管理中的亮点还应予以合理的表述。这种认可,实际上也表明内部审计人员不仅仅是来挑毛病的。第二,内容选择上要用好非正式报告。“每项审计活动都需要非正式的报告作为正式报告体系的补充”。对于发现的问题不便于上正式报告的,或存在更深或更广等客观影响因素,仅靠被审单位一己之力不能整改的,但又需要向更高公司层面管理当局报告的,此时即可采用非正式报告的形式。它的运用可以使公司更高层面的领导更能了解其本身的职责,从而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二)内容措辞控制。内容措辞控制是指报告用语措辞要合理陈述,以体现清晰简洁性原则。用词的选择,关键要站在报告阅读者的角度考虑。一方面,文字措辞要明确、简练,这主要是指写作技巧上。明确是指写出的报告要让大多数人能看懂,尽量不使用生僻的、专业性色彩太强的词语,或模糊性用语,以减少由此而给被审单位审计整改带来的困惑。此外,内部审计报告呈送的对象主要是公司领导,而其工作较繁忙,因此报告用词一定要简练。内部审计报告要主次分明,繁简得体,把主要方面讲清楚即可,切忌沉重冗长,或空话连篇。另一方面,要多用有说服力、较直观的表述。内部审计报告应明确地告诉对方他们错在哪里,这种错误的危害性有多大,应该怎样修改。此时引用恰当的法规或上级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制度作为依据,并列出具体条款内容,这就是对其错误最好的说服和说明。同时,对这种错误存在的风险及报告中建议的说明,能用数字表示的就不要用文字表示,并辅以一定的图表,这种形象又直观的表述自然更易引起报告阅读者的共鸣。

三、人员控制

鉴于审计报告及其编制的重要性,对其编制人员的综合素质控制,则显得尤为重要。在实践中,报告编制人一般都是项目主审。因此,编制人员控制,关键就是选择合适的项目主审。对其综合素质的控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职业道德方面。强化对项目主审的职业道德教育,就是加强对其进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使其在履行职责时,能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对审计涉及的所有事项都应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允许存在偏见、偏袒,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遵循保密性原则等事项。

(二)业务技能方面。《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要求:“审计人员要具有一定的经验和胜任能力”。项目主审人员不仅要精通审计业务,具备胜任的审计专业知识,而且要熟悉并熟练运用有关法规、准则和制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对项目相关方面,了解项目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并懂得管理。当然必要的时候,还要对其进行培训,以继续提高其业务技能。

(三)人格能力方面。项目主审人格上既要坚持原则性,同时又具备灵活性,在重大问题上有主见,不随便服从于他人。同时其还应匹配相应的能力,如组织能力、沟通能力、洞察能力、表达能力及文字处理能力。如洞察力,就可使其能从大量繁琐的数字中发现问题、总结问题,再通过其表达力及文字处理能力,形成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材料,使阅读者一目了然。

四、环境控制

开展高质量的审计工作,离不开高效有序的审计环境。内部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同样也离不开高效有序的审计环境。对相关环境实施有效的控制,实际上是为包括内部审计报告编制在内的所有内部审计实施活动创造良好的氛围。对环境控制主要包括对下述环境进行的控制:

(一)运行环境。实施内部审计运行环境控制,其实质是通过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尊重、理解、支持内部审计的气氛,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中企业管理当局的支持至关重要。因此内部审计部门一方面要做出成绩,让领导感受到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多向领导请示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从机构设置、人员、经费及业务等方面保证审计的独立性,为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打好基础。此外,还要建立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使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充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和范围、组织形式、成本与效益原则、人员素质及构成等影响控制政策和程序等因素。

(二)培训环境。培训环境控制,实际上就是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达到主动控制风险的目的。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并且是一项高层次、综合性的经济监督,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过硬的思想素质和高度的责任心,必须具有扎实的会计、审计理论和审计技能,具有敏锐的分析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通晓财政经济法规,等等。这就需要内部审计部门制定必要的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并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分析、判断和预测经济活动的能力,从而造就一大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审计工作队伍。

审计报告的要点范文3

[关键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分析

一、引言

企业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难度,导致了审计风险。因此,企业持续经营审计问题也就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1].我国自1997年出现首份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以来①,这类审计报告大量出现。从1998年12月《独立审计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以下简称《准则》)征求意见稿到2003年7月正式颁布实施《准则》修订稿[2],几年来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发表的审计意见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本文的研究根据《准则》修订前(1997~2001年)和修订后(2002—2004年)两个时间段,对我国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展开研究。

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总体情况

(一)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数量

根据笔者统计,我国从1997年第一份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意见审计报告出现以后,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数量呈上升趋势,从1997年的3份,到2004年的68份,占各年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比重由3.19%上升到50%左右②[3].其中两次较大幅度的增长出现在1998年和2003年。由1997年的3份增加到1998年的20份,明显地折射出1998年《准则》的对注册会计师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审计意见的影响。尽管《准则》对1998年的审计报告没有法定约束,但已产生实质性的影响。2003年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报告较2002有较大增长,而2002年相对于2001年则变化不大,这也部分地折射出2003年《准则》修订稿的颁布实施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的影响。2003年独立审计准则修订稿颁布实施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意见审计报告占当年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比重高达52.34%。

(二)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意见的类型

1997~2004年期间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中有298份出现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意见,其中带解释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共107份,保留意见18份,带解释说明段的保留意见74份,否定意见4份,无法表示意见的95份。

通过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意见类型的进一步分析,有两个问题值得引起注意和思考。

一是出现了否定意见。重庆会计师事务所对渝钛白1997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成为我国第一份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发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这份颇具“勇气”的否定意见恰恰是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事项的。随后1998年、1999年、2000年各出现一份。其中代码600833的上市公司商业网点连续两年(1999、2000)被出具了否定意见,且均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事项有关。

笔者发现,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在1997~2004年的8年问仅仅出具了4份,且均发生在2003年《准则》修订之前。值得思考的是,修订后的准则是否使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逃离”了否定意见的条件范围,还是修订后的《准则》进一步明确了判定审计意见类型的条件,使注册会计师发表该种意见类型的比率大大降低了。

二是无法表示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出现率居高不下。在带解释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带解释说明段的保留意见、否定意见与无法表示意见五种审计意见类型中,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占总数最多,其次就是无法表示意见类型。《准则》修订前上市公司因持续经营不确定性而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占当年持续经营不确定审计报告的比例较高,在1/3以上。

无法表示意见对注册会计师而言是比较乐意选择的,但这种意见在西方国家受到一定程度的批评和限制。

无法表示意见,无疑是承认注册会计师在经过一番劳动后并无收获,这是报告使用者所不愿看到的,但可以把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无法表示意见看成审计委托双方的一种计谋:对注册会计师而言,规避了一定的审计风险;对委托人而言,完成了委托、对报告使用者有了交代。

值得关注的是,审计中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无法表示意见,2002年较2000年和2001年有较大幅度的降低,且2002—2004年的出具情况稳定在23.21-27.94%之间,由此也可以推论,《准则》修订稿关于对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修改对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有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意见表述出现的位置

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意见中明确提及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情况来看,一方面注册会计师能够运用专业判断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困境和经营困境等发表意见,但另一方面也看出注册会计师所发表的此类意见在意见类型上存在差异,在表述形式上也各有不同。有相当比重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属于带解释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或带解释说明段的保留意见。

《准则》修订前,有55份审计报告在意见段之后提及了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占这一期间130份此类意见的42.31%。《准则》修订后,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表述在意见段之后的要远远多于在意见段之前的,有107份审计意见在意见段之后提及了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占这一期间168份意见的63.69%。

在注册会计师明确提及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问题上,由于通常把注册会计师以拒绝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类型出具的报告视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如果仅仅出具了带解释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或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说明段列于带解释说明段保留意见的意见段之后,那么很可能给信息使用者造成一些误解甚至误导。这种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表述差异可能由于被审计的上市公司在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上确实存在着差异,但也有可能是由于注册会计师以严重程度较低的意见表述方式向被审计上市公司妥协造成的。

以往文献对上述问题已经作出了一定的关注和研究。陈朝晖认为,在持续经营不确定性较大、财务报告又没有进行充分披露的情况下,发表保留意见或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不正确的[4].孙铮、王跃堂通过描述性分析提出,近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确实存在着运用说明段改变审计意见性质的倾向,他们认为原因一方面来自于上市公司的要求和压力,另一方面是注册会计师主观上认为说明段为其改变审计意见的性质、推卸法律责任提供了途径[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会计师办公室也认为对于持续经营审计所存在的最大问题是“量刑不准”[6].如果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表述形式不当,很可能对投资者准确理解会计信息造成误导,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

由此,笔者认为《准则》在此方面的规范作用并不如所期望的那样。有必要在考察上市公司财务因素的基础上考察其他因素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表述行为的影响,为审计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发表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行为提供必要的依据。

三、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来源

审计报告是审计的最终产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上市公司、会计准则或制度、审计准则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修订后的《准则》进一步明确了注册会计师考虑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的落脚点,即充分关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这一变化贯穿于修订后的全部准则,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为此,这里仍根据《准则》修订前和修订后两个时间段,分析检验修订后的《准则》在评价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方面的可操作性是否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来自《准则》修订前的证据

通过对《准则》修订前的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类型的分析,笔者发现,这一期间因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和公司停产而被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怀疑的情况占绝大多数,超过了60%,其余依次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无法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意见,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占用资金或提供帮助的承诺、存在数额巨大的或有损失影响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没有遵守银行贷款协议、公司的股权置换频繁、募集的资金未按规定使用以及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影响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等③。

(二)来自《准则》修订后的证据

在进行《准则》修订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来源分析时,我们将来源按照修订后的《准则》中所列示的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加以分类,更加具体地检验修订后的《准则》对注册会计师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帮助和指导作用。《准则》修订后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是各种因素的综合结果,修订后《准则》仍以被审计公司的财务状况作为注册会计师需充分关注的中心,表明公司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是注册会计师在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时考虑的主要因素。

笔者也注意到,因存在“对外巨额担保等或有事项引发的或有负债”事项而被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意见的数量较之《准则》修订前大为增加④。修订前的《准则》将“存在数额巨大的或有损失”一项列为注册会计师应予以关注的“其他方面”,而修订后的《准则》将其作为“存在因对外巨额担保等或有事项引发的或有负债”列入“财务方面”需关注的事项,更加具体化了。

通过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来源分析,有几点值得注意:

1.注册会计师比较注意分析资产质量,例如关注资产的获利能力。另外,因存在大量巨额担保或债务诉讼,被审计公司的资产冻结、抵押、质押现象较多,注册会计师对此表示关注也是重视资产质量的表现。这也可以进一步说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尽可能“揭开现象看本质”。

2.上市公司不仅存在《准则》所提及的大股东长期占用巨额资金的现象,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现象也较为严重,且存在一部分因应收关联方款项的收回的重大不确定性被注册会计师提出持续经营疑虑的审计报告。由此,笔者认为在今后的《准则》完善过程中应进一步关注关联方。

3.被审计单位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在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段中被多次提到,说明存在着通过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的现象。

四、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的分析,对我国1997-2004年期间注册会计师明确提及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报告状况有了一个比较客观的认识。分析的目的是为了揭示问题,这里主要揭示《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布以来的审计报告所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意见没有明确提及持续经营不确定性

笔者在收集2001-2004年期间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资料过程中发现,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是:通过审计意见表述,可以发现存在对被审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注册会计师对事项作了说明,说明的理由完全符合《准则》规定的范围之内,但却没有明确提及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也未指明被审计公司是否对此进行披露。2001-2004年期间共有21份这样的审计报告,几乎包含了所有的意见类型,如带强调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带强调说明段的保留意见,同时还发现一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法表示意见。

意见的理由也非常充分,可以归纳为:(1)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停顿;(2)因巨额担保涉及诉讼引发的或有负债;(3)巨额逾期借款,且未办理展期手续;(4)连续三年亏损,遭受退市警告,股权置换;(5)资不抵债;(6)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严重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存在因对外巨额担保等或有事项引发的或有负债;(7)主营业务萎缩,现金流量不足;(8)营运资金出现负数;(9)母公司长期占用巨额资金;(10)应收关联方欠款;(11)经营活动停顿。

如果注册会计师未对被审计单位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的合理性做出评价,甚至连“持续经营”的字眼都没出现。笔者认为这是没有尽到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表现。

(二)强调事项段的运用不符合要求

大多数注册会计师在无保留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提及持续经营问题,但是笔者发现无论用修订前或修订后的《准则》衡量,有相当一部分带强调事项段的运用是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准则》规定,强调事项段的表述应包括:(1)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以表述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2)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中进行了适当披露,这才能构成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3)不应使用附加条件的措辞。这三要点缺一不可,但经过分析,笔者发现部分审计报告在这几方面做得却差强人意。

一是理由不充分,判断不明确。一些审计报告对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避重就轻或没有充分披露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事项;有的披露了部分重要事项或情况,而对其他重要事项或情况只字不提,给会计报表使用人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一些审计报告在强调事项段中没有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作出实质性判断,只是提及上市公司认为可以保证持续经营。

二是存在带有附加条件措辞的强调事项段。一些审计报告在强调事项段中使用了附加条件的措辞,例如,某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为:“……若未来上述担保事项无法妥善解决,往来占款不能及时收回,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还可以经常看到这样的措辞“除非能够获取财务支持,否则公司的持续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这种假设对审计报告使用者没有任何意义。任何一家公司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持续经营都不能进行下去。而这样做的结果,只能使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的判断变得模糊,使审计报告使用者更加疑虑,违背了对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评价的初衷。

(三)对管理当局相关披露的表述

根据《准则》的规定,被审计管理当局是否在会计报表中适当披露对自身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成为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还是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分界点。其中有两点是要求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并作出明确表述的,一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是否作了披露;二是所作的披露是否符合准则要求。

对于前一点的关注尤为重要,因为这将涉及审计意见类型的选择。如果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中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未作适当披露,则应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同时指明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

由此,应关注意见段之后的强调事项段,是否存在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中未作披露却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未作披露应在保留意见段前说明却在强调事项段中评价的审计报告。另外,出具的保留意见中,是否存在没有在意见段前指明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的现象。笔者在分析《准则》修订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与保留意见后发现,对于未在强调事项段中指明管理当局是否披露的情况,2002年共有10份,2003年7份,2004年仅有1份,而这一期间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与保留意见、且在意见段后表述持续经营情况的分别为28份、38份、46份,无论从数量还是比重来看,这种现象均呈好转之势。

笔者对《准则》修订后三年沪沪市强调说明段中对管理当局的表述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统计分析,发现《准则》修订后沪市分别有4家、3家和2家上市公司的年报,虽发表了无保留意见,但经查阅会计报表,管理当局并未对持续经营事项作出披露。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的4家中有1家注册会计师在强调事项段中指明管理当局已作披露,而2004年的2家也为同类情况。由此可以看出确实存在利用强调事项段改变意见类型的情况。这9家上市公司本应被出具保留或否定意见,如此的结果只能大大降低审计意见的质量。对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情况分析中发现,2004年有了改观,4家上市公司应在保留意见段前的说明,却出现在强调事项段,这也呼应了上述问题中强调事项段的运用。

同时笔者也发现部分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虽然对持续经营情况作了披露,但是并不符合《准则》要求的“适当披露”。《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中适当披露:(1)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当局拟采取的改善措施;(2)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

可见需做出披露的有三要点:(1)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或情况;(2)改善措施;(3)明确指出自身存在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此三点均具备,才能称之为“适当”。

部分披露不适当的原因是出于管理当局改善措施表述不当,有的没有任何改善措施,有的虽有改善措施却不能令人信服,形同虚设。例如,一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中是这样披露的:“目前,虽然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如申请银行贷款核销,寻找目标公司拟进行资产重组,以便公司摆脱财务困境,为公司今后发展寻求出路。但是,基于上述事项的存在,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将受到重大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大部分表述不当的情况是不能满足上述要点(3),对于这一点,可以理解,被审计单位当然不想主动承认自身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是这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如果此方面揭示不当,无形之中扩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审计风险加大。2004年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当局的披露情况的说明情况较往年有了进步,但对其披露的质量的把关仍不能令人感到乐观。

同时笔者也对发表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但在意见段前发表持续经营意见的情况作了分析,《准则》修订后,此类意见并不多,其中2002年4份,2004年1份,2003年没有。5份中,2002年的3份未指明管理当局是否在会计报表中对持续经营情况作出披露,其余两例,均指明管理当局已在会计报表中作了披露。面对后面的情形,到底在意见段后表述还是在意见段前表示值得注意,审计意见的质量值得思考。

(四)评价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的表述

在关于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表述中,有两点是不能或缺的:一是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理由;二是对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的明确判断。在上述分析中,可以发现部分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在这两方面或多或少存在问题。

1.表述过于“委婉”。部分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在持续经营问题上表述得过于委婉,简单提及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编制基础,但又不直接触及持续经营问题,以至于审计报告使用者无法读懂注册会计师到底要告诉人们什么信息。人们要通过查阅会计报表才能知道这些审计意见是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进行说明。

2.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未作充分说明。在上面关于审计意见来源的分析中,将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的理由,根据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在财务、经营、其他等方面的重大疑虑事项或情况作了详细的统计分析。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虽有个别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充分说明了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大多数审计报告在这方面也作了一定的说明,但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导致许多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不充分,不能令人信服。

审计报告行为的规范离不开《准则》的规范和约束,从本文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发现,我国关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还很不规范,应加强跟踪研究,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①本文的分析限于A股上市公司,所指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意见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提及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

②1997~2000年数据来源于李爽,吴溪。中国证券市场中的审计报告行为:监管角度与经验证据。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147—150;2001~2004年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数据是笔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资料查阅得到。

③1997—2000年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首席会计师办公室、上海证券交易所编著。注册会计师说“不”——中国上市公司审计意见分析(1992-2000)。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2002年;2001年数据由笔者根据当年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分析得出。

④笔者根据2002—2004年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分析得出。

[参考文献]

[1]庄恩岳。中外审计准则比较[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004[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3]李爽,吴溪。中国证券市场中的审计报告行为:监管角度与经验证据[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4]陈朝晖。论持续经营不确定性[J].会计研究,1999(7):15—22.

审计报告的要点范文4

一、企业审计工作的现实出发点

企业审计从字面意思上不难理解是企业对公司内部事务进行审计评价,主要是帮助管理层发现企业经营的不足。企业审计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方面是帮助企业管理层对一个阶段公司治理进行了解,及时发现公司治理当中的漏洞,这个环节一般是半年或者一年举行一次,根据会议当中的内容,相关审计人员出一份报告书,帮助企业管理层对后期公司发展做出调整。这就是审计工作当中的对公司治理的评价。第二方面是对内控制的监督,内部控制在企业运行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是对公司业务进行调节的重要手段。审计工作在这个环节主要进行的是内部审计,帮助管理层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的不足。第三个方面是针对企业当中各个部门运作情况,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能力。在这个环节,审计工作人员可以用有多种科学的统计方式(如抽样,问卷)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对企业各个部门情况进行评估,并且能够提出相关问题。第四个方面是审计部门执行自己的监督职能,审计部门应该对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则,是否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核查,保证企业发展的规范,保证企业社会效益。通过以上四个方面,企业能够发现在过去的时间内企业经营是否存在问题,帮助企业优化管理结构,更好地分配资源,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大环境。

二、企业审计工作的新需求与实现障碍

(一)新需求

十三五期间,我国的各行业进入比较显著的产业化调整、供给侧结构调整阶段。在这个阶段需要企业自身不断地进行制度,科技创新。企业之间需要根据不同的优势去合作,在这个期间也会出现企业之间的吞并,重组。这就造成企业经营发展大环境不如之前的好。不同行业的企业管理层需要更幼稚的企业审计帮助改善这个局势。这就要求审计工作者不断完善审计工作流程,帮助审计工作向着更全面、更高效率的方向发展,给企业各阶段的战略发展、企业相关人员的工作效率等进行最符合实际情况的反馈,帮助企业在这个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阶段更好的融入市场、做出最适合企业发展的战略决策与执行方案,在最大限度上提升企业竞争力。

面对企业亏损问题,企业审计能够最有效的反馈企业的经营情况,最客观的评价企业管理层管理绩效,所以说企业审计为企业扭亏、调节管理提出一个很好的解决方向,但是在企业审计中,必须要注重企业审计报告质量,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在编制企业审计报告中要独立,选择最适合的审计方法,使用的相关数据必须保证准确全面。

(二)企业审计在现阶段的障碍

1.企业审计部门业务不独立。企业审计工作如何保准客观,公正呢?首先就是要保证审计部门是独立的,相关的审计人员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足够的实践经验。造成审计部门缺少独立性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因素,相关去也忽视了审计部门的重要性,没有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往往交给了企业财务部门;还有一些企业的大股?|、经理等干预企业审计工作,一些家族企业,审计人员一般都由家族内部决定,审计工作会受到家族利益的影响。

2.企业审计方法的选择运用相对单一。企业审计方法的选择多样化,相关审计人员需要根据企业的特点,环境进行选择,在审计中可能还需要不同的审计方法配合使用,才能保证审计数据的准确性。在企业正常运行中,关于审计工作中,一些企业的审计人员往往知识运用一种审计方式,或者在审计中忽视了审计中的某一个环节,比如在审计中将关注点放在产品的使用上忽视了资金流向等等。

3.审计报告形式化且运用不足。我国的企业分布当中中小企业所占比例较多,中小型企业有规模小,业务单一的特点。这些企业的企业审计报告过分重视结果,反馈结论难以准确地是哪一个环节出现的问题。一些企业管理者忽视了企业审计报告,这就影响了企业审计功能的发挥自身的作用,影响了企业的运行。

三、企业审计实践的改进建议

(一)建立独立企业审计部门,培养优秀审计人才

企业管理者要想从根本上促进企业审计的实践发展,必须对企业审计部门进行对应的改革,完善部门的管理方式,招纳和培养人才。首先企业管理层要建立独立的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确保部门独立,才能初步保障审计业务独立,在企业内部的审计部门企业管理者要有足够的了解,保证这个部门的管理方式最优,保证员工的工作心情。其次,企业在聘请审计师时要对审计师有所考核,保证专业技能,工作经验丰富,这样可以很好的改善审计部门的工作环境,也可组织专业审计知识与技能培训,让企业中财务等部门有关人才自由选择进行培训,在这些人熟悉审计工作后自由选择是否进入审计岗位。

(二)确保审计过程合规,合理运用多种审计方法

企业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审计工作要合规、公正。这就要求审计部门的管理层有能力根据对不同对象选择审计人员,审计人员结合企业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审计方法,提取企业运行中的重要点。在企业发展内外部环境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进行内部审计相关人员要使用多种方法,排除外部干扰,做出最符合企业的审查报告,才能能好的服务于企业。

目前互联网+审计是审计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规模利用这个趋势不同点。比如中小型企业可以利用计算机技术,提升审计准确性。大型企业可以建立大数据系统,得出准确性和针对性更强的审计报告,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

(三)提升企业审计报告地位,更好地发挥审计功能

审计报告的要点范文5

关键词:后续审计;监督问题;整改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1

后续审计针对性较强,审计重点一般限于审计结论和决定所涉及的范围。现场审计的程序和方法与一般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基本相同,其内容包括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了解审计建议采纳情况,考察审计效果;发现审计决定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发现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不当时进行复查,重新做出审计决定,弥补原来审计中的不足;根据新的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相应措施,使审计工作更为有效。审计过程可以利用部门走访、个别谈话、审计测试以及检查纠正措施的记录资料等,审计和测试与前期审计程序所利用的方法基本类似。

后续审计对监督问题整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可以帮助和监督管理者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认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端正纠正问题态度,制定有效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抓好工作落实,消除经营风险,提高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性;二是可以督促管理者及时通报经营风险,对已发生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为今后经营管理铺平依法合规之路;三是可以检验前期审计建议和审计结论的准确性,针对被审计单位已经整改的问题和实施改进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重新评估,对有效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具有良好作用。

搞好后续审计工作,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熟知审计终结报告内容, 增强审计工作责任心。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后续审计前, 审计人员一是要充分做好审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认真阅读审计终结报告,关注审计要点,确定好审计目标;二是要仔细收集相关审计资料,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仔细分析研究,尤其对那些因种种原因未在审计终结报告中反映的内容,要认真查看前期审计工作底稿,核对问题风险性质;三是要认真梳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报告”,对审计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要逐项列出审计清单并认真进行分类;四是做好审计工作分工,按照问题分类责任到人,使审计工作思路清晰,现场有序。

第二,仔细研究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确定后续审计工作重点目标。目前,审计部门一般要求是: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向审计机关上报“审计整改报告”。审计整改报告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终结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发现和建议做出的答复, 是执行审计决定的一种强制性要求。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向审计部门报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是落实审计决定的具体体现。对“审计整改报告”检点可关注以下情况:一是被审计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报告整改的问题,此类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将作为后续审计的重点内容和目标;二是在阅读“审计整改报告” 时,对整改不充分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查对工作底稿,找出问题类属,分析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方法是否正确、 措施是否得当;三是认真分析未整改问题的理由是否充分,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环境等。对已经无法整改的问题是否做到了举一反三并吸取了教训,对能够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充分的问题的症结和原因所在。

第三,关注问题整改效果,防止出现层层走过场。关注已整改问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后续审计工作的重点。从以往调查了解中发现,被审计单位领导不重视,主管部门应付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是有的上级主管部门为了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上报整改情况,在未安排或看到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的情况下代为撰写整改报告的现象;二是有的被审计单位接到上级审计终结报告后,在未进行问题整改的情况下则按照报告中的审计发现逐条对应编写改进情况;三是被审计单位在整改工作中存在避重就轻、轻描淡写、敷衍了事的现象,总觉得这些问题属共性问题无关紧要,对工作没有大的影响等。这些行为不但使已有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也体现了执行力不够的问题,这也是导致为什么有些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和违法违规经营的重要原因之一。有些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整改,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影响了公司业务健康发展和依法合规经营。

审计报告的要点范文6

【关键词】 委托审计; 审计风险; 示范文本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各高校均加大了基本建设投资,扩大学校规模,有效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满足了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需要。但由于高校内审工作起步较晚,内审人员主要以财务审计为主,这与繁重的高校基建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第七十五条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由内部审计机构独立实施,也可由内部审计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实施。据此,各高校对大中型基建项目普遍采用委托审计的方法,成了解决当前矛盾的有效途径,但在委托审计的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从而保证高校审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使审计更好地服务于高教事业,以推动高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高校基建工程结算审计的现状

教育部2004年并执行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提出了各高校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的要求,因而各高校相继都设立了以财务审计为主的审计机构。由于高校基建工程结算审计是近几年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从原来的大后勤逐渐延伸的一个新的部门职能,因此当前高校内部审计机构中从事工程审计的人员比例相对较少。根据对苏北地区各高校审计部门的人员结构调查后作出的统计结果,除少数开设有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工科院校审计部门审计力量较强,人员达3—4名外,大部分高校内审部门配备的工程审计人员仅为1—2名。这样的人员结构很难承担起当前高校复杂的基建工程审计任务,基于这样的现状,目前高校通行的做法是修缮工程、小型基建工程的结算审计由高校内审部门独立完成,而相对投资额较大的基建项目则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完成审计任务。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涉及的审计业务范围广,审计人员专业技能强,审核经验丰富,由他们参与基建工程结算审计缓解了内审人员数量及技术上的不足与不断增长的内审工作量之间的矛盾,同时对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的投资效益、规避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的审计风险都有积极的作用。

二、高校基建工程结算委托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委托审计工作在我国发展较晚,目前还没有一套可执行的法规体系,在委托审计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影响着审计质量:

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均为企业性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审计人员流动性强,临时聘用人员较多,而这些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审计质量,因此,选择信誉好的咨询机构及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工程师尤为重要。

2.内审部门在签订委托审计合同后对审计事项不管不问,结算中的所有问题都交由咨询机构解决,造成了委托审计的权力相对集中,审计质量过分依赖委托审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思想素质,加剧了审计风险。

3.在基建工程前期准备和施工过程中,多数高校均由基建部门管理,审计部门则参与较少,因此,审计部门掌握不到施工中的一手详细资料,审计人员只能对报送的审计资料中的数据发表意见,然而这些数据本身的真实性不能保证,更不能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

4.工程施工方平时不注重资料的收集,竣工验收后又急于结算,工程管理部门在接受资料后也只是充当二传手,对变更、签证等资料把关不严,导致报送到审计部门的结算资料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审计过程中还出现边审计边补资料的现象,严重影响着审计质量。

三、提高基建工程委托审计质量的措施

在委托审计中存在诸多可能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为规避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应该建立严格的委托审计制度和规范的审计程序,并相应加强对委托审计全过程的监督。

(一)实行委托审计招标制度

内部审计部门在招标前应做好社会调研,对当地的造价咨询市场有全面了解,从而制定切实可行的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视调研的咨询机构的市场情况确定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中的一种。招标文件分技术标和经济标两个部分,技术标的内容主要包括咨询机构必须具备的资质、近几年主要业绩、信誉、业务开展范围、咨询机构拟派出的审计小组成员,尤其是主审的从业年限、近几年的审计业绩及业主评价等必须有强制标准,因为小组成员的职业素质、执业水平直接影响到审计结果的公平、公正。经济标主要是指咨询机构投标时的审计费用报价。评标时应将各投标单位经济标和技术标中的各项重要指标按事先确定的标准和比例量化,最后得分最高者确定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即评标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而不是最低投标价法。在委托审计招标中,坚决杜绝不顾审计质量,只追求经济效益的最低投标价法。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资质高、信誉好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是工程委托审计的第一步,也是做好委托审计工作的前提。

(二)加强委托审计合同管理与制度建设

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后,对选中的造价咨询机构应实行合同管理。当前通用的做法是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审计事项、审计要求、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等均有约定,但内审部门在签订合同时绝不仅仅是套用示范文本,还必须对审计项目内审负责人、受委托方主审、审计进度、报酬及付款方式等在专用条款中有明确约定。为保证审计质量,在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复审时的核减率不得超过的比率以及相应的奖惩措施。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内审负责人应及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一旦发现有与合同不符的必须及时指出,严重违反合同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在重视合同管理的同时,内审部门还应加强制度建设。制度是各项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的基础,内审部门在全面把握教育部、审计署及各级地方对委托审计的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一套完整、规范的委托审计管理制度,以明确内审部门的管理职责范围,委托审计的工作流程以及咨询机构审计人员在审计各主要环节的要求,如《委托审计工作职责》、《隐蔽工程验收要点》、《工程变更审核要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流程》等。

(三)重视委托审计的过程监督

委托审计是审计主体将其审计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委托给另一审计机构办理的行为。它不同于授权审计,受托的咨询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出具审计报告和作出审计决定,所有委托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都由委托方来承担,即最后承担责任的还是委托方。现阶段,高校基建工程委托审计推行的大多是全过程跟踪审计,因此,内审部门必须加强受托方在全过程审计中的协调、监督与管理。内审部门应在合同中约定每个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从合同签订到最后提交审计报告的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委托审计合同签订后,内审人员应检查咨询机构的审计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合同派驻进场人员,是否对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进行认真审核,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制度及流程中的要求参与隐蔽工程验收、确认材料及设备价格、审查设计变更及施工签证,同时还要对工程进度款、索赔费用进行认真审核,防止审计过程中受托方审计人员缺位或越位的情况。内审人员也应深入施工一线,定期召开例会,及时了解并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召集由学校基建、财务、设备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办会,解决工程结算中的重要问题。

(四)规范竣工结算审计资料

真实、完善的结算资料是审计结果准确、公正的前提,也是审计人员进行科学审计的重要依据。首先,完整的结算资料应包括从项目前期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书、图纸会审,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设计变更、会议纪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暂估价的材料价格签证、甲供材料清单到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单、工程类别核定单及施工单位报送结算书等所有的资料。其次,工程结算资料交接应履行必要的书面手续,所有结算资料必须从基建部门收取,资料接收后将其编号,这样做既便于资料管理,也有利于以后的资料归档。咨询机构的审计人员不得从施工方直接收取任何资料,已完成交接手续后仍需补充的资料,必须经基建部门认可。最后,所有的结算资料都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等都不能作为审计的依据,如果有原件缺失,必须由基建部门确认并签署具体意见后方可作为审计依据。

(五)建立审计报告复核制度

审计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因此在受托方出具审计报告前内审部门应对审计报告进行严格复核。首先检查审计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依据是否确凿充分,审计资料是否真实可靠,重点检查综合单价较高的清单中的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理,特殊材料的签证价格是否与市场接轨;其次要对审计报告中的单方造价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如单位工程的单方造价,分部工程的单方造价如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也可细分到具体材料的单方造价,如单方钢材造价、单方混凝土造价等,与同期同类别工程的相应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出入较大的应由咨询机构给出合理解释,不能给出理由的要退回重新审计,情节严重的可委托其他咨询机构进行复审,并按合同有关约定给予原咨询单位相应处罚。

四、结束语

当然,提高委托审计的质量还离不开高校各级领导的重视以及其他部门的密切配合,同时内审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也直接影响着审计质量。所以,高校审计工作人员还必须做好审计工作的上下协调,呼请领导关心关注审计,促使其他部门配合审计,更要不断学习探索,提高自身的审计工作能力。相信通过委托审计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做到“依法、程序、质量、文明”的,委托审计一定能达到其控制造价、高效使用建设资金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S].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