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煤炭资源的现状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煤炭资源的现状范文1
关键词:煤炭资源 煤炭资源勘察阶段 工程地质评价现状 工程地质评价发展
0 引言
煤炭资源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对国民经济发展意义深远。煤炭资源开采过程伴随大量的工程地质问题,如果处理解决不当,对煤炭开采工程带来人员经济损失,影响煤炭正常经济效益。煤炭地质勘查是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提供煤炭资源保障的同时,为煤炭的开发、利用、安全及环境保护提供重要参考信息。煤炭资源勘查阶段开展工程地质评价是十分必要且具重要意义的。
1 煤炭资源勘查阶段评价方法现状
1.1 勘查评价方法手段与设备有较大发展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的地质填图,就是将所获得的地质资料基本记录在纸质媒体上,地质勘查人员工作强度大,工作效率低,费时费力费钱。
而如今,地质填图在传统的“老三件(锤子、罗盘、放大镜)”之上增添了“新三大宝”(GPS、计算机、数码相机),实现了地质勘查信息采集数字化、多源信息数据可视化、图件绘制自动化,有效丰富了地质信息,活化了图面表达方式,实现了煤炭资源地质勘查填图过程和填图质量的飞跃。
1.2 煤炭资源地质综合勘查能力的提升
根据我国煤炭资源地形地质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我国地质工作者在科学合理的地质勘查技术手段运用,充分采集各种地质信息数据的基础之上,全面综合研究煤层赋存规律及其开采条件。我国煤炭资源综合勘查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的煤炭资源地质综合勘查体系。
1.3 一体化资源综合地质勘查的有效规范
国务院及煤炭资源开发有关部委共同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要求并鼓励煤炭资源开采企业先采气,后采煤,走采气采煤一体化、地面与井下抽气采煤相结合的道路。现有的地面垂直井、多分支水平井抽采技术日益成熟,有效保障了煤炭资源开采的稳定和安全生产。
1.4 煤炭资源区生态评价机制发展
通过运用相应技术并结合地面实际地质调查,研究分析矿区土地环境问题,探究煤矿区沙化、水土流失和植被退化等生态环境、水环境、地质环境等自然环境在煤炭资源开采过程的变化规律,为煤矿区生态保护和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从李希霍芬和王竹泉等中外煤炭资源地质学家共同对我国煤炭资源的考察算起,我国煤炭资源地质勘查工作已经发展了一个半世纪。在我国几代的煤炭地质勘查工作人员的不懈追求和艰辛探索下,目前我国的煤炭资源地质勘查评价形成了具有我国煤炭资源地质勘查特色的勘查技术体系,尤其在最近几十年,我国的煤炭资源地质勘查思路越趋明确,技术日渐完善,设备也是越来越先进,科学的综合勘查理论和方法愈加成熟,探测能力和精度大幅度上升,这一切煤炭资工业成就对于指导煤炭资源开采安全高效发挥了重大作用。
2 煤炭资源勘查地质评价问题及方向
2.1 煤炭资源勘查地质评价问题
我国社会经济在持续高速发展,能源需求不断扩大。然而,当下我国的煤炭资源地质勘查工作相较滞后,煤炭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严重制约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①我国国土面积广袤,各地地质水文各有不同,这给地质勘查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东部地区煤矿区资源接替和深部开采的无法顺利进行;中西部地区复杂地形煤炭资源综合勘查开发难度大且容易引起其他环境问题;聚煤盆地区地质研究手段及煤炭资源勘查技术存在较大局限性。②煤炭开采洁净煤技术的研究和环境保护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③煤炭地质勘查记录信息化程度不足,煤炭现代化开采和安全生产地质问题有效探明程度不足。
2.2 煤炭资源勘查阶段地质评价方向
①要以现代地质理论为指导,依靠科技,整体提升煤炭地质勘查能力创新能力,扩大地质服务领域。②持续有效加强煤炭地质基础研究的同时,加大新资源勘查力度,加大中国东部地区煤炭勘查和深部煤炭开采地质问题研究,西部地区聚煤盆地地质勘查研究评价力度。③以高产高效煤炭工业建设原则,加大煤炭资源综合勘探技术创新力度,力争提高勘查精度、质量和效率,满足日渐增长的社会煤炭能源需求。改善煤炭开采安全状况,促进煤炭开发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着力发展煤炭资源的综合勘探技术,开展新一轮的全国煤炭资源评价。加强洁净煤技术的地质基础研究。加强煤炭资源现代化工业和安全开采地质问题研究。④煤炭地质科技体制改革,确立新型人才机制,创建煤炭地质勘查科技创新平台,努力培育高素质化的符合时展要求的新型煤炭地质勘查队伍。
3 结束语
煤炭资源地质勘查对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意义重大。煤炭资源的工业发展要求煤炭资源勘查阶段地质工程评价起到煤炭资源开采保障者的角色,这也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煤炭工业发展变化,依靠煤炭地质勘查科技进步,早日建立新型煤炭地质勘查体系,对我国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孟怀安,黄芳友.煤炭资源勘查阶段工程地质评价方法的研究[J].地下水,2009,31(5):139-142.
煤炭资源的现状范文2
关键词:煤炭企业;税收制度;现状;建议
税收是国家为主体参与社会再分配的重要经济手段,虽然税后不能操控煤炭企业的一举一动,但却起到了促进煤炭资源调整,保障煤炭供应;保护和集约利用煤炭资源,促进煤炭企业发展壮大;转变煤炭经济粗放式发展,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应对消费结构升级;优化能源部门的市场化进程等多种功能。一句话,我国煤炭企业发展离不开税收的调控和调节,煤炭企业的税收制度也是政府干预市场的有效杠杆。
一、煤炭企业税收制度现状
1994年税制改革时,我国实行的是以增值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这一新税制将产品税改为增值税,使煤炭企业税收负担相对增加,当年全国范围内的煤炭企业的实际平均税负比1993年一下子陡涨了5.57个百分点。由于煤炭产品属于自然赋存的矿产资源,没有原材料购进,其辅助材料(主要包括采煤用电费用),税改前在产品成本中仅占15%,税改后煤炭产品(因没有原材料购进)的进项税抵扣相对较少,造成煤炭行业税负明显大于其他行业,成为工业领域税负最高的行业。此外,煤炭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双重征收,再加征铁路建设基金,长期积累的税费重叠等问题,更进一步使煤炭行业的经营举步维艰。近年来,随着煤炭市场好转,煤炭销量增加,煤价呈恢复性增长趋势,煤炭企业销售收入增加,增值税负担也随之大幅增加。
由于我国煤矿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沉重,再加上税费负担,大多数企业处于亏损或微利状况,生产经营十分困难。当前煤炭行业增值税负担过重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增值税抵扣项目少,二是煤炭生产中可以抵扣的外购材料、电力费用,在成本中比重很低。煤炭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主辅分离后,所得税不能统一汇算缴纳,给企业造成了新的税收负担。一方面,股份制企业利润增加要增缴所得税,而同时存续的企业亏损却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另一方面,存续企业向股份公司提供劳务,要缴纳营业税,进项税却不能抵扣。为保护和促进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目前我国实行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双重征收政策。而实际情况是,这种税收政策并没有真正起到保护和促进的作用,资源税调整资源级差效益的作用也很有限,但却给很多生产经营困难的煤炭企业增加了负担。
二、煤炭资源税将采用从价计征,企业税负增加
税收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公平税赋、调节收入、培植税源,合理的税收制度对增强煤炭企业的竞争力和提高行业受益都有积极意义,而从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后,我国煤炭企业的产品税变为增值税,企业税收负担增加,增值税逐渐加重,煤炭行业行业间和行业内不同企业间的税负不公平。
2011年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宣布将研究开征化石能源消费税,并研究对煤炭资源税进行从价计征,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或将于“十二五”期间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在2011年11月将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征收比例为销售额的5%~10%。而尽管煤炭资源税仍采取从量计征,但焦煤税额标准由8元/吨调整为8~20元/吨,其他煤种统一为0.3~5元/吨。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目前对煤炭企业所征收的税费包括:煤炭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上述税费只是名义上的税费名目,而企业实际缴纳的税费名目繁多、远不止于此。在煤炭企业看来,煤企目前所承担的税费负担已经不轻,如再改为从价计征,则会进一步增加税负。也有观点认为煤企的议价能力使其有很强的成本转嫁能力,一旦税费负担上涨,极易导致下游焦化厂、发电厂成本上升,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而影响到国家经济增长和通胀水平。但事实上,煤炭企业自身对于成本传导却并不乐观。目前国内电厂、钢厂等下游企业库存很高,导致煤炭需求萎缩,加上国家发改委对2012年煤炭价格涨幅进行了严格限制,因此如果在今年改为从价计征,则煤炭企业很难将成本向下游传导。未来两年由于宏观经济低迷,煤企也会面临同样的情况。
三、煤炭资源税改革方向
煤炭资源的现状范文3
关键词:煤炭资源 资源耗减 耗减成本
一、引言
环境成本,按照其与环境资产的不同关系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其中自然资源耗减费用是指用货币表现的资源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耗用自然资源的储量。在开采自然资源并形成资源产品的过程中,会耗费各种资源,如能源资源、植被、水等。其数量的减少就属于自然资源耗减,其耗减的价值就是自然资源耗减费用。能源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能源资源开采利用的外部性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即资源耗减和环境污染。我国对环境造成损害而产生的外部性已受到重视,相应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并且治理力度也在逐年加大。但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依然未能很好地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尤其表现在对能源资源耗减成本的忽略上。能源资源耗减的外部性不仅影响能源资源在当代人们中、在不同地区的合理配置,更严重影响了代际分配问题,即能源资源在现代人与后代子孙之间的公平配置问题。由于煤炭等大部分能源资源是大自然在亿万年的演化中形成的,具有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如果在当代被过度开发,就会损害后代同等使用它的权力,从而对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从我国目前的能源现状来看,已探明的煤炭储量占世界煤炭储量的33.8%,生产量和出口量分别居世界第一位和第二位。煤炭在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和重要的战略物资,其消耗量占到全部能源的70% 以上。因而研究煤炭资源的耗减成本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关于煤炭资源耗减的相关理论基础上,以煤炭资源的开采利用作为切入点,运用使用者成本法对山西地区某家采煤企业的资源耗减成本进行分析研究。从煤炭资源耗减成本的内涵及其表现形式出发,对该企业2008年至2011年煤炭开发利用中的使用者成本进行量化分析,并与当地实际征收的资源税费进行比较,以考察资源开采后的价值回收情况。
二、煤炭资源耗减成本理论分析与核算方法
(一)煤炭资源耗减理论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霍特林以“社会净价格(稀缺租金)”来判断开采可耗减资源的合理性。其主要结论是霍特林法则,简言之就是,对于煤炭等不可再生资源而言,开采资源的价格增长率必须等于贴现率。在此情况下,开采者对于把资源保存在地下与开采出来这两种选择没有偏好。这一法则说明了,资源不可再生性对资源价格的影响:即使在完全竞争条件下, 煤炭资源价格也不等于边际开采成本,两者的差额即社会净价值就是稀缺租金。Hartwick (1977)曾指出,一个国家在一定条件下, 只有把开采煤炭等不可再生资源所得的全部净收入投资于生产性资本,在国民收入中考虑可耗减资源的机会成本, 即核算资源耗减成本,才能做到维持消费水平不变。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可持续发展的度量研究大量出现,随之一些煤炭资源耗减成本的计算方法被相继提出,如净价格法、净租金法、使用者成本法、净现值法、交易价格法、替代成本法和持续价格法等。然而,目前就煤炭资源耗减对国民经济指标进行修正的,仍主要限于联合国、世界银行、世界资源研究所等国际组织及美国、荷兰等少数发达国家。考虑煤炭资源耗减的成本,对正确核算国民经济及合理制定煤炭资源税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税收设计中考虑煤炭的耗减成本, 可使煤炭资源价格能够反映该资源的稀缺程度,从而避免了资源耗减越多国民收入越高的后果。 (2)国内研究。国内高明辉(2007)、唐智和(2005)以净价格法分析了煤炭资源价值。李国平(2004,2007)研究中国煤炭资源的耗减问题时采用了使用者成本法。李志学,张倩(2010)也以使用者成本法研究了中国陕北地区煤炭资源的资源耗减补偿问题。
(二)煤炭资源耗减成本内涵及其范围界定 资源耗减成本是指在经济活动过程中由于自然资源的耗减所形成的成本,也就是自然资源存量由于经济利用而减少的价值。纵观采煤企业的会计核算过程,与煤炭资源耗减有关的项目大致有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本文采用目前大多数学者的观点,即认为真正属于采煤企业资源耗减成本性质的项目有:探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以及矿产资源补偿费。而资源税则不构成煤炭资源的耗减成本, 更像是国家的一项宏观调控职能,来调节目前不公平的社会收入分配状态。
(三)煤炭资源耗减成本核算方法 目前煤炭资源耗减成本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净价格法、净租金法、使用者成本法、净现值法、交易价格法、替代成本法和持续价格法等。各种分析方法中, 持续价格法和替代成本法都需考虑待未来资源耗尽后,如何估计和选择可替代资源的问题,增加了分析难度和误差,因而很少被采纳(Von Amsberg,1993)。交易价格法需要资源探明储量的交易价格信息,因而也很难用于资源价值的一般分析。净现值法需确定未来矿产资源每期的价值,但受很多因素的制约,此类数据获取的难度大且缺乏可靠性。净租金法的主要问题是其霍特林租金增长率等于利率的基本假定能否成立。此外,应用中常常以平均成本来代替开采边际成本,这样就与净价格法(Repettoetal.,1989)无异。净价格法没有考虑资本的正常回报,而认为耗减是全部资源开采的剩余, 因而会高估资源耗减的价值。使用者成本法最早由El Serafy(1981,1989)提出,该方法具体到煤炭资源的折旧问题,就是现在使用煤炭资源对未来使用者造成的机会成本,即使用者成本。所谓能够无限维持的消费水平,是指煤炭资源开采所得的全部净收入扣除掉使用者成本之后的剩余。关于煤炭资源耗减问题的分析,方法的选取需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假定条件的数量,和数据获得的难易程度。本文利用使用者成本法来估算山西地区某采煤企业煤炭资源的耗减情况,是基于该方法假定条件单一,估计偏差较小,可有效避免高估煤炭资源耗减的问题,及其在实践中便于与微观煤炭资源开采企业相结合的优点。
三、煤炭资源耗减成本计算模型设计及其测算
(一)基于使用者成本理论的煤炭资源耗减成本计算模型设计 使用者成本法令开采煤炭资源所得的各年净收入为 R,其中包括两部分,即可持续的永久真实收入 X 和煤炭资源开采的使用者成本(R-X)。n 为煤炭资源剩余可采年限,r 为利率(即折现率)。用数学公式表示El Serafy 使用者成本法的思想如下:
在此,本文不考虑 r=∞ 或 T=∞ 的极端条件下煤炭资源的使用者成本情况。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经过大规模且长期的开采,山西煤炭已经达到了庞大的开采和生产规模。目前,其煤炭产能的规模为年产量约占全国的1/3,年调出量约占全国的3/4,年出口量占全国的1/2。但是,山西由此也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从资源环境方面来说,山西各类矿区采空区的总面积空前扩大,人均水资源短缺、城市大气污染严重。并且,煤炭产能的高度扩大,近年来山西煤炭的可服务年限也在不断下降。基于此现状,本文以山西某家大型采煤企业为例,依据其2008-2011年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数据,分析探讨其煤炭开采后的价值回收情况。本文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山西地区某大型采煤企业财务报表(2008-2011)及相关一手资料。为取得数据,曾去企业实地调研,并且为完善论文数据,多次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该采煤企业财务总监及其助理联系沟通。另外,对于山西煤炭现状的评价及该采煤企业的煤炭资源剩余可采年限的预估,还参考了山西煤炭信息网及中国煤炭资源网的相关数据。
(三)煤炭资源耗减成本的测算 本文以山西地区某采煤企业煤炭开发利用的相关数据为例,应用使用者成本法,考察该企业煤炭资源开采后的价值回收情况。在估计煤炭开采使用者成本D时,需要获得以下数据:售价、生产量、中间成本、工资总额、正常资本回报、资源储量,还有贴现率。由于本文估算的是单一采煤企业的煤炭使用者成本,因而采用了该企业各年的煤炭单位售价。(1)估计煤炭资源的使用者成本。求得煤炭资源净收入后,就可以借助公式(4)计算出应予补偿的煤炭使用者成本大小,并将计算出的使用者成本与当地实际征收的资源税费相比较,很容易就能判断出现行税制是否已经充分补偿该采煤企业的煤炭资源耗减价值。(2)折现率。由于El Serafy使用者成本法中使用者成本对折现率比较敏感,而在折现率的选择上又有很大的主观性,因而本文采用2008年至2011年间央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波动范围的上下限,即2.25%和4.14%,通过计算这两个利率水平下的使用者成本大小,得出真实值所在的大致区间,而不是随意地采用折现率。(3)开采年限。剩余可采年限T,是根据煤炭资源的剩余可采储量除以当年开采量而得出的。由于该企业当前受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制约,无法较准确地预估企业目前所掌握的和未来可能获得的资源剩余可采储量,并且该项数据涉及企业的机密,目前取得该项数据较为困难。因而,本文假设只要山西省的可供开采煤炭资源没有枯竭,该企业就一直存在并运营。2008年,山西按照当年的煤炭实际产能测算,在已探明的2000米以内的煤炭储量只能够服务70年,所以本文认为该采煤企业的剩余可采年限T为70。通过上述分析,结合统计数据和计量模型可估算出2008年至2011年该企业煤炭开采净收入R 见表(1)。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煤炭资源税费实际征收额。该采煤企业2008年至2011年,煤炭资源收费标准为3.2元/吨。依据2008-2011年该采煤企业煤炭开采量计算出的资源税费实际征收额见表(2)。(2)煤炭资源税费实际征收额与使用者成本结果比较分析。将2008年至2011年该企业煤炭资源税费实际征收额与计算出的使用者成本进行比较,从而揭示煤炭资源税费是否能够补偿其使用者成本见图(1)。由图(1)可见,该采煤企业所缴纳的资源税费只能补偿4.14%折现率下的2008年煤炭使用者成本,不能补偿4.14%折现率下的其他年份及2.25%折现率下的煤炭使用者成本。煤炭资源税费由2008年的5050388.16元上升为2009年的13469082.1元,随后在2010年和2011年有所下降,在2011年下降至11331891.2元。2.25%折现率下煤炭资源的使用者成本由2008年的13134258.64元上升为2011年的169256189.7元,4.14%折现率下煤炭资源的使用者成本由2008年的3644245.263元上升为2011年的46962001.02元。通过比较发现,该企业的煤炭使用者成本远远高于煤炭资源税费,并且两者呈现逐年拉大的趋势。 (3)基于使用者成本的煤炭资源开采税。以上研究结果表明:山西地区现行的资源税费水平无法补偿2.25%和4.14%折现率下该采煤企业的煤炭使用者成本。由此可见,该地区现行的资源税费水平并不合理。以山西地区该采煤企业为例,通过计算恰好能够补偿2.25%和4.14%折现率下的全部使用者成本的资源税费,得出该企业应缴纳资源税费的合理区间。基于使用者成本的煤炭资源开采税应为见表(3)。
(二)建议 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对不可再生的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合理征收煤炭资源税,并避免税费重复征收的问题。目前我国虽然对于大多数的煤炭开采企业都征收煤炭资源税,但存在税率过低的问题,所以应该适当提高煤炭资源税率,合理征收煤炭资源税,使得煤炭资源开发中的使用者成本补偿到位。并且一直以来,我国煤炭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比较混乱,税费功能交叉重复。针对这个问题,应当合并煤炭资源税和煤炭资源补偿费等其他费用,统一按照资源税的形式征收。(2)在我国煤炭开采行业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中,应统一对煤炭资源耗减成本的核算方法,加强对煤炭资源耗减成本的信息披露。通过在我国煤炭开采行业的会计核算体系中统一对煤炭资源耗减成本的核算方法,可便于不同企业之间进行同类项目的比较,也便于政府及其他单位进行统计核算。并且在类似采煤企业的会计报表附注中,还应当加大对煤炭资源耗减成本的信息披露力度。由于企业需要适应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而对煤炭这种不可再生资源的耗减成本进行补偿,因而加强这一信息的披露,有利于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对煤炭资源耗减成本进行补偿的情况。(3)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煤炭企业环境成本核算体系,还要注意对煤炭企业的环境成本进行系统的分类并采用科学的方法计量。考虑到煤炭资源是一个存量的概念,本文认为对煤炭资源耗减费用的核算可采用存量的方法,即耗减费用按照发出存量的方法计量。在会计处理时,可将煤炭企业的耗减费用看成生产成本中的“原材料”或“直接材料”,从而参照“原材料”项目进行确认与计量。在煤炭企业中,在成本项目里增加一个“耗减费用”项目,可专门用于核算煤炭资源产品耗用的煤炭资源的价值,从而有利于煤炭资源耗减成本的核算和计量。
参考文献:
[1]李志学、张倩:《矿产资源耗减的使用者成本法计量模型及其应用》.《陕西师大学报(哲社版)》1995年第1期。
[2]张帆、李东:《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3]李国平、吴迪:《使用者成本法及其在煤炭资源价值折耗测算中的应用》,《资源科学》2004年第3期。
[4]李国平、杨洋:《中国煤炭和石油天然气开发中的使用着成本测算与价值补偿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
[5]颉茂华:《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的分类与计量问题研究》,《煤炭经济研究》2009年第12期。
煤炭资源的现状范文4
关键词:会计核算体系;传统煤矿企业;现状;策略
一、传统煤矿企业中会计核算体系的现状
目前,我国传统的煤矿企业中会计核算体系的现状主要有四方面的不足,其分别为:成本核算方法方面、收益方面、业绩考核方面以及计量尺度方面。下面将简单分析这四个方面的不足。
1.成本核算方法方面
目前,我国煤矿企业在成本核算方面并没有将煤炭资源的消化价值计算在内,这也就说明我国的煤矿企业都将煤炭资源的消耗价值隔离在经济循环之外。这也就导致煤矿企业需要利用经济循环之外的资金来弥补因煤炭消耗所带来的损失。还有就是,由于煤炭资源的无价,导致煤炭能源的成本非常的低,这也就让煤炭企业出现利润虚增的现象[1]。除此之外,煤矿企业用来弥补因煤炭消耗所带来的损失的资金一般都是由国家财政来进行补贴的。那么国家财政的补贴和利润虚增现象一起存在的化,就容易导致煤矿企业在收益方向出现混乱,严重的导致我国的宏观调控出现问题。
2.收益方面
目前,我国传统的煤矿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当中所能反应的只是企业内部的收益,企业外部的收益并不能计算在其中。由于煤矿企业属于我国基础性企业,其生产经营活动除了会影响企业内部的经济效益,也会影起外部效益。举例来说:煤炭的开采会严重的破坏我国的自然环境;煤炭的使用会严重的影响我国的空气质量等等。由此可见我国传统煤矿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在收益计量方面也存在着很大不足。
3.业绩考核方面
我国传统的煤矿企业一直以来都是将利润作为企业业绩考核的重点,虽然说以利润为企业考核的重点能够在短时间内将企业的经济利益和会计利润最大化,但是这一考核方式是十分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的。我国煤矿企业的会计核算是以短期为主的,管理者为了能够让企业在短时间内获得经济效益,必然是选择短期利益为企业发展的重点的[2]。但是这一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企业的长远发展,对企业的社会经济效益忽视,是十分不利于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下去的。4.计量尺度方面目前,我国会计计量的尺度均为货币。这一计量尺度对企业经济业务的反映和计量的是非常有利的。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除了经济效益以外,企业还需要考虑到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等因素。尤其是煤矿企业这类对环境破坏较大的企业。但是传统煤矿企业的会计计量尺度依旧是货币,这一计量方式也就无法向企业反映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等因素。由此也就导致利润虚增的现象。
二、相关解决策略
1.建立健全一套生态补偿机制
由于煤矿企业与我国的生态环境建设存在着矛盾,这类矛盾主要是煤矿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由于过于注重利润,导致生态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由于这一矛盾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产生的,因此自发的市场机制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一矛盾的。那么想要解决这一矛盾,我们就需要借助外部力量,这一力量主要是来自于我国政府。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能够有效的对效率低下的小型煤矿企业进行限制,也能够利用经济杠杆有效的对人们的经济利益进行调节。
2.将信息化技术加入会计核算体系当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信息技术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受全球化的影响,我国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市场信息更换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由于煤炭生产的步骤非常的复杂,导致煤矿企业中会计核算所需要掌控的信息和工作都非常的广泛[3]。那么将信息技术融入进会计核算系统当中,则能够有效的提高会计的核算速度,核算效率也能有所提高。会计核算的效率提高了,也就能够提升煤炭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能力,由此得以发展。3.建立健全合理的煤炭资源配置制度由于煤炭资源是煤矿企业特有的资产,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都是来源于对煤炭资源的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因此煤炭资源也是煤矿企业非常重要的资产。只是目前我国的煤炭资源一直被排除在资产范围之外,导致不少人们对煤炭资源存在偏见,认为煤炭资源便宜,这也就导致煤炭资源无法得到有效的管理。这也是煤矿企业出现利润虚增的主要原因。为了解决这一现象,必须建立健全合理的煤炭资源配置制度,这样才能够有效利用煤炭资源,不至于造成资源浪费。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会计核算是煤矿企业当中的基础性工作,是企业当中必不可少的工作。企业领导者可以通过会计核算管理体系来得到煤炭资源的经济价值。除此之外,会计核算体系还能够加强煤炭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让煤炭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由此来推动煤炭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这样煤矿企业的发展也能顺利我国发展战略的要求。只是目前我国煤矿企业当中的会计核算体系还存在着不少不足,因此,传统煤矿企业在未来的发展过程当中应该不断的完善自身的会计核算体系,这样才能够推进自身企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才能够在这激烈的企业竞争环境当中生存发展下去。
作者:马平 单位: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财务部
参考文献:
[1]王石义.传统煤矿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不足与解决途径[J].东方企业文化,2013,(4):200-201.
煤炭资源的现状范文5
[关键词]小煤矿整合;政策调整;规范管理
中图分类号:TD12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4-0062-01
随着我国能源危机的加剧,煤矿行业的改革势在必行,当前小煤矿整合工作引起了政府的广泛关注,同时政府加强了对煤矿整合的投入力度,以保证煤矿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因此政府要加大对小煤矿的管理力度,重点研究煤炭企业的矿权问题,调整其政策中的不足,从而形成规范化的管理制度。
1 小煤矿无序整合工作现状
小煤矿的起源较早,当前由于国家资金的不足,就把煤矿的经营权放权给当地的企业,这极大增加了我国煤炭资源的产量,但是小煤矿也存在着较多的经营问题,例如其技术设备落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欠缺等。随着煤矿体制的不断改革,小煤矿的经营方式逐渐被淘汰,这是因为小煤矿的危害性严重,造成了煤炭资源的回收率较低,滥采滥挖现象严重,同时小煤矿的安全问题根本得不到保障,也没有建立完善的土地资源保护策略,从而造成了环境问题。当前我国针对小煤矿整合提出了逐步淘汰的原则,坚持以优并差,整合煤炭资源,将全部的煤炭资源纳入到一个有序的发展状态中。从当前的小煤矿发展态势来看,小煤矿的数量显著减少,同时其经营方式更加正规化,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小煤矿的政策调整和规范管理依然不足,煤矿的安全性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同时小煤矿完成整合后,其生产流程系统并没有实现统一整合,从而造成了整合效果不佳。
2 小煤矿整合工作中存在的制度漏洞
2.1 煤炭资源配置和矿权上的漏洞
煤炭资源配置和矿权是实现煤炭行业整合的关键要素,当前我国煤炭行业的矿权管理混乱,这是因为我国煤炭资源经历了个人承包开采的阶段,同时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变并没有带动煤炭行业的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依然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再加上高额的利润市场刺激,从而造成了我国堤防煤炭资源矿权管理混乱,这就对小煤矿的整合带来了极大的困难。针对这一问题,我国相继出台了煤炭矿权管理条例,但是煤炭矿权管理在转移过程中依然存在着政策缺失的现象,从而影响了我国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
首先我国煤炭行业内存在着严重的“跑马圈地”现象,国家低价转让的煤炭探矿权被少数人利用,从而获得了超过探矿权规定的煤炭量,从而造成了国家资源的损失。针对这一现象国家逐渐强化了矿权的管理,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当煤炭矿的勘探程度不能满足配置矿权时,就会造成国有矿权被其他的企业买走,从而使得煤炭资源很难统一整合。再者当前我国的矿权管理依然实行分级管理,地方政府和国家存在着煤炭利益冲突,甚至有些地方部门刻意规避煤炭审批权限,造成小煤矿企业的过度开采。
2.2整合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
煤矿整合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涵盖不全的现象,一些模糊的法律条款就会被部分矿主钻空子,从而影响了整合政策的执行力度。再者国家对于小煤矿关停整合的标准并没有进行细化规定,一些存在安全性问题的小煤矿无法进行科学的界定,同时也缺乏相应的参考标注,整合工作迟迟无法开展。当前我国小煤矿整合主要是国有大煤矿整合小煤矿,但是对于不在同一区域的煤矿,其煤层资源赋存条件的差异性较大,同时小煤矿之间也缺乏统一的技术体系,资产合并方式难以统一。此外则是小煤矿整合后的验收权值得商榷,地方政府的煤炭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利益纠纷,在整合过程中不能做到公正客观,给煤矿整合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阻力。
2.3 整合执法中执行力较差
小煤矿的整合是煤矿行业的发展趋势,煤矿管理方式以及整合过程中出现的混乱是造成煤矿矿难发生较多,尤其是地方政府在煤矿整合中责任缺失,这是因为地方政府和小煤矿主之间存在着利益纠纷,因此对于现行整合政策的执行力较差。在很多地方,虽然政府三令五申要消除矿难的发生,但是矿难依然发生,而管理部门在监管方面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小煤矿整合工作陷入了停顿。
3 小煤矿整合工作政策调整与规范管理策略
3.1国家政策调整策略
对小煤矿整合工作中亟待解决的政策调整和规范管理,政府要从各个部门的调整入手,首先是从国土部门的资源配置入手,彻底杜绝小煤矿产业的出现,对于取得上层煤矿权的,也要杜绝小煤矿的介入,从而整合煤炭资源配置在国有煤矿内,保证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再者是对针对大矿同一煤层的资源,要作为国有煤矿的后续储备资源,政府部门要发挥其市场调控作用,合理控制煤炭市场的发展,同时加强煤矿权的转让管理,对不经过合法程序获取的煤矿权,一律收回重新分配。其次是对勘查阶段的政策调整,要按照勘查条件、水文状况等参数来合理配置区块资源,并根据其赋存条件进行分级管理,对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煤炭资源,可以作为国家的战略储备资源进行保存。此外对国有矿区内的小矿区进行调整,尤其是复采的小煤矿,要及时进行整合处理,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大矿周围的小煤矿,符合国家要求的要进行依法整合处理。
3.2加强整合工作规范管理
政府在整合工作中应当发挥其规范和强制作用,消除地方政府为了局部利益而造成开发商和政府部门的层层庇护,提高煤炭资源整合的有效性,同时要建立权属严格的监查机构,在小煤矿较多的地区设置资源整合监察处,对整合工作的设计开展进行监管,保证整合工作的阳光透明。再者要加强执法力度,针对整合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对于发现的依然运行的小煤矿及时进行停产整顿,并商讨下一步的整合适宜,彻底消除小煤矿运行空间,同时要清理整顿小煤矿,对于没有批复的施工人员,要一律依法关闭,其余的煤炭资源直接有偿转变为国有煤矿。此外要强化国有煤矿的生产能力,对原有的煤矿生产技术进行革新和升级,提高其煤矿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国有煤矿要发挥其技术先进、资金充裕、人员配置和谐的功能,加大资源的产能,完善大矿企业的生产能力,从而减轻国民经济对小煤矿的依赖程度。
4 结语
总之,小煤矿的经营效率较低,而且是事故发生率较高,因此加强小煤矿的整合工作至关重要,当前小煤矿整合工作现状不容乐观,其政策调整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较多的不足,影响了整合工作的进展,因此政府部门要加强小煤矿的整合控制工作,协调整合中的矿权矛盾,同时要提高整合政策调整的科学性,强化政策执行的监督体制,加快小煤矿的整合进程,提高煤炭生产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 王思鹏.小煤矿整合工作亟待政策调整与规范管理[J].中国煤炭,2010(01)
煤炭资源的现状范文6
【关键词】 煤炭资源; 使用者成本法; 资源价值
一、黑龙江省煤炭资源的分布特征及潜力评价
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煤炭老工业基地,全省75个市、县中有29个发现有煤田或煤产地,含煤面积20 000平方公里左右,煤炭资源储量居全国第11位。黑龙江省现有煤炭保有资源储量占东北地区的73%,居优势地位,是国家蒙东(东北)大型煤炭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黑龙江省煤炭种类齐全,煤质较好,多为低硫、低磷煤,是我国焦煤的重要产区之一,在东北三省具有煤种优势和区位优势。
全省分布有石炭系、侏罗系、白垩系、古近系、新近系含煤盆地97个,其中东部58个、中部10个、西部29个。截止到2005年年底,黑龙江省保有的煤炭资源储量220.5亿吨。其中,资源量144.70亿吨,基础储量75.80亿吨,可采储量17.78亿吨。东部地区保有资源储量207.22亿吨,占全省保有资源储量的94%,其中资源量137.21亿吨,基础储量70.01亿吨,可采储量16.16亿吨,主要集中在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宝清―集贤等煤田;中部地区保有资源储量1.88亿吨,占全省保有资源储量1%左右,其中资源量0.21亿吨,基础储量1.67亿吨,可采储量0.37亿吨,主要分布在依兰、方正等地;西部地区保有资源储量11.40亿吨,占全省保有资源储量的5%,其中资源量7.30亿吨,基础储量4.10亿吨,可采储量1.25亿吨,主要分布在漠河、黑河、嫩江等地。
随着不断开采,黑龙江省煤炭资源保有储量逐年下降,可供建井勘探储量不足,老矿区缺少接替、接续资源储量,严重缺少中长远勘查开发基地。为了改变这种局面,2007年3月,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开始进行为期5年的新一轮全省煤炭资源大调查,预计投资2.39亿元。经过2007―2010年的勘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截至2010年,新增煤炭资源量33亿吨。其中,在双鸭山七星河北区块发现储量26亿吨的褐煤田;七台河矿区深部勘探项目预计获得煤炭资源量3亿吨,将提高七台河矿山服务年限20年以上;鸡西邱家永丰危机矿山项目新获资源量3亿多吨。
2011年完成的《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潜力评价》对黑龙江省早二叠纪、中晚侏罗纪、白垩纪、古近纪、新近纪5个聚煤期,30个含煤地层组进行了研究,划分出86处预测区,203处预测区块,预测总资源量202亿吨。黑龙江的煤炭资源潜力主要集中在中东部地区。其中,中部赋煤带的21个盆地预测资源量为22.93亿吨,占总预测资源量的11.36%;东部赋煤带24个盆地预测资源量为173.63亿吨,占总预测资源量的86.05%,其中新预测盆地4个。
随着煤电化产业的快速推进,对煤炭精查资源储量的需求增大,黑龙江省现有的精查资源储量供给不足矛盾逐渐显现出来。目前,黑龙江省保有煤炭资源储量218.33亿吨,基础储量77.36亿吨,直接利用的煤炭可采储量53.92亿吨,不能满足其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对精查资源储量97.7亿吨的目标要求。但是,黑龙江省煤炭资源的预期储量具有很大的潜力。随着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的不断推进,勘查资金的投入将不断加大。只要合理有效地利用相关资金,加大煤炭资源普查和详查的力度,煤炭资源的保有储量还会出现较大的提高,黑龙江省未来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前景依然比较广阔。
二、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预测
(一)黑龙江省能源生产概况
黑龙江省能源生产以煤炭为主,生产总量居全国前列。建国以来,黑龙江省共为国家生产原煤近25亿吨,为保障国家的能源安全和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黑龙江省“一五”时期以来,原煤产量占所有能源生产总量的90%以上。直到1967年,原煤生产量退居第二位,占41.8%,石油占54.6%。2004年,随着大庆油田开始减产,2005年原油产量占能源生产总量的比重退回到第二位。此后,原煤产量占能源生产总量的比重上升到53%左右。进入“十五”以后,黑龙江省能源生产量逐渐增加,原煤产量及占能源总产量的比重稳步回升,而原油逐渐减产。黑龙江省天然气和水电资源开发比较缓慢,在能源产量中的比重较小,并且没有大的变化。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煤炭仍然是黑龙江省能源生产的重点。如表1、图1、图2所示。
(二)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黑龙江省是全国的产煤大省,煤炭资源储量曾居全国第十一位,原煤产量曾居全国第三位,现居第七位。截止到2007年年底,黑龙江省共有煤矿1 592个,主要集中在鸡西、鹤岗、双鸭山和七台河4个主要的煤炭开采区。
鸡西煤炭重点开采区。该区已有百年产煤历史,有荣华、永庆一区、永庆二区等大型煤矿区,并有合作、小恒山、荣华至平阳、城子河等7处中型煤矿区,2007年生产能力1 941.6万吨,2008―2020年,矿区规模为年生产能力2 563万吨,可均衡生产50年。鸡西煤矿为全国重要煤炭生产基地、国家级重点开采区,现已划入煤炭国家规划矿区。
鹤岗煤炭重点开采区。该区煤炭开采历史悠久。有新一、兴安2个大型煤矿区,峻德、鸟山2处中型煤矿区,以及富力、大陆等9处小型煤矿区。2007年全矿区煤炭产量已达1 885.5万吨/年,2008―2020年,矿区生产规模约为1 920万吨/年,矿区可均衡生产25年。鹤岗矿区作为全国重要煤炭生产基地,为国家级重点开采区,现已划入煤炭国家规划矿区。
双鸭山煤炭重点开采区。由双鸭山、集贤、宝清、双桦4个煤田组成,2007年煤炭产量1 487.3万吨/年。2008―2020年,矿区生产规模为2 500万吨/年,可均衡生产77年,为省级重点开采区。
七台河煤炭重点开采区。面积
2 198平方千米,保有资源储量16.17亿吨。矿区煤层多而薄、煤种齐全,以炼焦用煤为主,约占总储量的92%,2007年生产能力达1 480.9万吨/年。2010年、2015年、2020年矿区生产规模分别为1 519万吨/年、1 232万吨/年、975万吨/年。可均衡生产15年,是东北地区主焦煤生产基地和黑龙江省唯一的无烟煤产地,为省级重点开采区。
(三)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预测
2006年,中国煤炭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分别为黑龙江省四大煤炭矿区编制了总体规划,对各矿区资源、勘查、总体开采规模、均衡生产年限、矿井接续、新井建设顺序及产量等进行了规划,如表2所示。
根据总体规划,鸡西矿区煤炭资源储备量较为可观,只要合理安排好改扩建、在建井的建设规模和时间顺序,能够在未来50年内保证2 500万吨的年均衡产量,并能在此后25年的递减内保持年产量在1 000万吨以上。双鸭山矿区煤炭资源储备量丰富,能够在未来45年内保证4 000万吨的年均衡产量,并能在此后25年的递减内保持年产量在2 000万吨以上,只要根据丰富的后备资源,加强勘查,该地区还能并延长均衡生产年限。鹤岗矿区煤炭资源储备量较少,只能在未来20年内保证1 750万吨的年均衡产量,并能在此后25年的递减内保持年产量在1 000万吨以上,该矿区均衡生产年限过短,产量递减期过长,接续资源不足。七台河矿区煤炭资源储备有限,仅能在未来15年内保证1 100万吨的年均衡产量,但是此规模矿区经济、社会效益好,随深部和接续区勘查程度提高,有一定资源潜力,可延长均衡生产年限。
随着老矿井不断闭坑,如果2020年以后不规划新建井,黑龙江省四大煤炭矿区产量将大幅度下滑。2015―2025年进入快速递减期,产量平均每年减少177万吨。2025―2065年进入平缓递减期,产量平均每年减少74万吨。2065―2085年进入急速递减期,产量平均每年减少326万吨。2015―
2100年黑龙江省四大煤炭矿区煤炭生产情况的相关趋势如表3、图3、图4、图5所示。
通过图表很容易发现鸡西、双鸭山、鹤岗、七台河的煤炭产量呈现下降趋势,根据现在探明的煤炭储备量,2050年之前四大矿区煤炭年总产量可以稳定在8 000万吨以上。但是,2065年之后,产量将出现大幅的下降。
三、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煤炭资源回采率低
对资源保证程度而言,资源回收率是一个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在煤炭生产源头上节约资源的关键环节。我国平均回采率仅在40%左右。发达国家回采率已达80%以上,德国、波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平均煤矿规模在100万吨/年以上,印度32万吨/年以上。而黑龙江省小矿数目多且分散,产量大,但所占资源量很少。根据2007年年底的数据,黑龙江省有煤矿1 592个,其中小煤矿为1 549个,大中型煤矿仅43个。小煤矿回采率远低于大中型煤矿,如果通过加大小矿整顿力度,进行精细化管理,将煤炭回采率从40%提高到50%,黑龙江东部至2060年产量就能保持在1亿吨,未来50年可少动用煤炭资源储量近20亿吨以上,至少可延长开采年限5年以上。
(二)煤炭资源勘查滞后
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勘查工作严重滞后,保有资源储量逐年下降,可供建井勘探储量不足,老矿区缺少接替、接续资源储量,严重缺少中长远勘查开发基地;煤炭资源存在着东部多、中部缺、西部少的不合理布局。煤炭资源调查工作程度低、地质基础工作薄弱已成为我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已探明储量约为273亿吨,保有储量约220亿吨,其中已开发的矿井占用90亿吨,尚可利用的130亿吨资源中仅有89.5亿吨可供规划建设大中型矿井,其余40亿吨近期不能规划建井。东部四煤城中,七台河被列为全国第二批煤炭资源枯竭城市,鹤岗矿区稳产时间也不容乐观。
(三)煤炭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程度低
与煤共生和伴生的资源有金属、非金属及能源矿产,如煤层气、页岩气、油页岩、含煤的炭质页岩(高灰份、低燃烧值)等。但是,由于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在煤炭开采过程中,许多伴生资源被弃采,即便开采综合利用程度也不高。在煤炭开采中还产生大量的废弃物煤矸石(一般占煤炭产量12%~20%),目前黑龙江省有煤矸石堆
4 000余座,约2~3亿吨。如果今后40年每年生产原煤1亿吨,则总共产生矸石约6亿吨。加上现积存的则有7~8亿吨。可用于制砖、水泥,回填、修路等,但是目前煤矸石的利用率仅50%左右。煤炭洗选、加工中,也会产生大量固体废弃物,如洗矸(约洗选1吨原煤可产生0.12吨燃烧值较高的洗矸)、洗选率按50%计,40年洗矸总产约3~4亿吨,可用作矸石发电。煤泥和洗水,四大煤矿区相距较近,洗煤厂相对比较集中,随国家经济实力增强,洗选率提高,煤泥、洗水排放量将大增。目前粗略估算,四大煤矿区年总排出煤泥500万吨左右,如集中起来调配成水煤浆,价值可大幅度提高,也是煤代油的洁净燃料。
(四)煤炭开采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煤炭开采主要造成地面塌陷、裂缝、矸石堆放、地下水疏干、受不同程度污染的矿井水、煤炭洗选废水排放等,对环境和生态造成严重破坏。据统计每采1吨煤需1.6吨水,将排放0.12~0.13吨矸石,并排放4~5m3瓦斯,当前黑龙江省煤矿区的环境治理率还很低,四大煤矿区国有重点煤矿治理率仅50%左右,历史欠账很大。四大矿区范围环境总体承载力较低。从露采区看,每产万吨煤,平均挖损0.16~0.2公顷土地,只有12%可复垦。
四、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中自身价值折耗测算
由于传统观念将自然资本排除在财富的范围之外,否认其自身价值的存在,导致在开发中煤炭资源的无偿使用,以及成本与价格的背离,煤炭资源的价值无法通过出售实现其自身价值的补偿。而对于煤炭等耗竭性资源而言,一经开采就就意味着永久性损耗,如果要实现资源利用的代际公平和可持续利用,必须对资源的自身价值进行补偿用于后备资源和替代资源的开发。作为我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黑龙江省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在计划经济时期煤炭价格过低,有时甚至不能弥补其开发成本,煤炭资源自身价值无法得到补偿,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测算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中自身价值的折耗对于相关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煤炭资源自身价值折耗的测算方法
我国煤炭资源赋存量大,并且种煤类齐全。但是各种煤的赋存量及其地理分布差异非常大。我国煤炭资源分布面积达80多万平方公里,分布区域达30多个省区。由于所处地理位置各异,其开发利用的成本差异也很大(如运输成本)。即便是相邻区域的煤炭资源,由于形成时期不同,当地地质环境不同,煤炭埋藏的深度不同,其开采的难易程度也不尽相同。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煤炭资源的价值。因此,要精确的测算煤炭资源自身价值的折耗,在测算的过程中需要将这些影响因素一一考虑进来。但是,由于在煤炭资源勘探以及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并没有相关的数据进行统计,导致在实际测算过程中无法将相关的影响因素加以细化,反映到煤炭资源价值的折耗中。
本研究在测算煤炭资源自身价值折耗时选择前文已经从理论角度介绍过的使用者成本法。该方法是El Serafy于1981年提出的,他假设将耗竭性资源的部分租金收入用于投资,从而使得在无限期跨度内维持一个特定的消费水平,用于投资的这部分租金就是资源的使用者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Dt= (公式1)
其中:
Dt是第t期的使用者成本;R为预期各年开采资源所带来的租金收入,通常以每年的毛收入进行衡量,毛收入是指扣除掉中间成本之后剩余的利润;r为年折现率;T为资源的预期开采年限。
李国平和吴迪(2004)将R改写成PtQt,用nt代替T后,将公式1改写为:
Dt= (公式2)
其中:Dt是第t期的使用者成本;R=PtQt,Pt指第t期的期望单位租金,Qt指第t期的期望开采量;r为年折现率;nt表示第t期资源期望可持续开采年数。
当折现率r大于零时,资产现值高于未来等量资产价值。对于资源的使用者成本而言,当折现率r大于零,其使用者成本较小,使得前一代的资产折旧对下一代人不利,因此为了维护代际公平,一般采用较低的折现率。
当r=0时,公式2可以写为:
Dt=PtQt=TRt-NRt (公式3)
其中:TRt是第t期资源开发获得的总利润;NRt是第t期资源开发的正常资本回报,为当期固定资产净值与正常资本回报率的乘积。
在国民经济统计中:
NGPt=GOPt-CMCt (公式4)
NGPt=Wt+SFt+TRt (公式5)
其中:NGPt是第t期资源开采的净产值;GOPt是第t期资源开采的总产值;CMCt是第t期资源开采的中间成本支出,但不包括正常资本回报、工资和社会福利开支,是资源开采总产值与增加值的差额;Wt是第t期劳动投入的回报,即工资;SFt是第t期社会福利支出;TRt是第t期资源开采所获得的总利润。
由公式4和公式5得
TRt=GOPt-CMCt-Wt-SFt
(公式6)
将公式6代入公式3可得
Dt=GOPt-CMCt-Wt-SFt-NRt
(公式7)
由于我国社会福利往往计入中间成本,所以公式7可以简化为:
Dt=GOPt-CMCt-Wt-NRt(公式8)
公式8就是本研究测算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中自身价值折耗的基本公式。
(二)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中自身价值折耗的实际测算
本研究对2000―2009年间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中自身价值的折耗进行测算。根据公式8所涉及的基本变量,计算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中自身价值的折耗,需要使用以下数据:煤炭价格、煤炭产量、煤炭开采的中间成本、煤炭行业员工工资总额、煤炭行业正常资本回报。
使用者成本法计算所需要的煤炭价格应该是有完全竞争市场决定的价格,由于我国煤炭市场价格受国家管制比较严格,因此国内煤炭价格不能反映真实的供求关系。于是,根据研究惯例,用国际煤炭价格来测算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中自身价值的折耗。选用西北欧原煤基准市场价格,数据来源于《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0》,其中2000年的价格是每月均价的平均值,2001―2009年的价格是每周均价的平均值。2000―2009年的原煤价格走势如图6所示。由于采用国际市场原煤价格,所以在计算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总产值时需要用每年的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汇率进行折算。
原煤产量来源于《黑龙江统计年鉴2001―2010》。煤炭采选业工业总产值、增加值、煤炭采选业从业人数、煤炭采选业职工平均工资来源于《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2001―2010》。正常资本回报率采用一年期存款利率减通货膨胀率的方式获取。由于煤炭工业总产值、增加值、职工平均工资的原始数据均为当年价,为了使测算结果具有可比性,使用2000年为基期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进行平减处理。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1―2010》和《黑龙江统计年鉴2001―2010》。详细数据如表4所示。
在现有数据的基础上,只要确定黑龙江省煤炭资源的开采年数和折现率r即可确定其使用者成本。目前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探明储量在253亿吨左右,根据目前的开采计划能够持续开采100年左右。由于开采年数太长,当折现率r大于0时,(1+r)的数值非常大,导致计算的使用者成本非常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使得研究失去意义,因此在计算时采用的折现率r等于0。测算的结果如表5和图7所示。
五、结论
根据使用者成本的测算结果,当折现率为0时,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的自身价值折耗非常大,并且随着资源的进一步稀缺和价格的上涨,未来该数值还将继续增长。
2000―2009年10年间,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自身价值的折耗总额为
1 821.72亿元,占此期间黑龙江省GDP累计值34 942.61亿元的5.21%。其中,2008年受国际煤炭价格走高的影响,当年的折耗值最大,达到472.78亿元,占当年GDP 3 873.40亿元的12.21%。2000―2009年10年间,黑龙江省累计开采煤炭资源62 584.57万吨,单位煤炭资源自身价值的折耗值为291.08元/吨。
长期以来,对于煤炭资源自身价值折耗的补偿远远不足。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对煤炭资源税率进行了调整。新条例和1994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相比,其将焦煤的资源税税率上调至每吨8~20元,其他煤炭未作调整,仍按每吨0.3~5元收取。
另外,由于煤炭资源从量计税,税收不与煤炭价格挂钩,所以黑龙江省并不能从当前煤炭价格的上涨中获得更多的税收。
总之,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所造成的资源价值折耗的损失非常巨大。并且这种损失长期得不到补偿,给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当地居民的生活福利水平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采取有效措施对黑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的价值折耗进行补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李国平,杨洋.中国煤炭和石油天然气开发中的使用者成本测算与价值补偿研究[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5):36-42.
[2] 冯宗宪,姜昕,王青.可耗竭资源价值理论与陕北能源价值补偿的实证研究[J].资源科学,2010,32(11):2200-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