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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法律专业就业方向范文1
甲方: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乙方:(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为明确学生的专业目标,培养适销对路,保证学生毕业后顺利就业。学生缴费注册后,甲方与乙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遵守国家法律,依法办学,从严治校。
第二条:乙方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学业期满各项考核合格,取得甲方颁发的大专学历证书,甲方为其推荐就业。
第三条:经甲方推荐,用人单位同意录用,乙方本人亦同意,用人单位面试合格录取后,视为推荐成功。若乙方被用人单位非自身原因辞退,甲方可为乙方再推荐就业。
第四条:乙方合格毕业后,甲方把乙方推荐到正规企业,月薪不底于当地同行业的工资平均水平。
第五条:乙方在校期间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不为乙方推荐就业。
1、毕业时因考核不合格,未能取得毕业证者;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屡教不改,受过严重处分(处分被撤销者除外);
3、不交齐学费者(见学校学生收费记录表);
4、不服从甲方安排实习,不按甲方要求实习或实习鉴定不合格者(见实习鉴定);
5、体检不合格者(见体检合格证明)。
第六条:乙方主要以所学专业为主要就业方向,但因乙方自身因素,经甲方两次推荐均无法适应该方向就业时,则乙方应改变就业方向,由甲方往其他就业方向推荐。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进行就业跟踪服务二年,在乙方和用人单位之间起到重要的桥梁作用;乙方有配合甲方做好就业跟踪服务义务,随时如实提供自己的工作情况。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乙方:(学生签名):
大专法律专业就业方向范文2
关键词:自考助学与专业培训; 衔接教学; 人才培养
作者简介:邢晓(1971-),女,浙江省衢州市人,衢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17-0036-02
随着社会对人才需求的理性回归,以往只重学历的用人机制逐步向重技能方向转移,传统的自考教育模式受到了严重的挑战。新时期自考工作发展的方针和目标也有所调整,开始着力构筑自考与多种教育衔接沟通的立交桥,探讨职业教育与自考衔接沟通、稳步推进自考与其他教育形式学分互认等试点工作。自考助学的内涵也由学历课程助学向技能实践提高的方向转移。
一、自考助学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学方案研究的必要性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种重要补充形式,以“没有围墙的大学”著称,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
随着近几年中职升高职比例的控制,自考生队伍逐年宠大而且趋向年轻化,25岁以下的自考生占到59.44%。自考助学工作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助学形式从传统适合在职考生利用晚上及周末时间、工学矛盾小的业余辅导派生出全日制助学辅导和最近几年流行的网络助学辅导。而全日制自考助学更是让人感受到与普通高校无异的校园氛围,得到社会的认同,尤其适合中职、普高等低年龄的毕业生,成为许多自学考生的一种理想选择。各高等院校利用宽裕的教学资源积极开展各种助学工作,使全日制自考助学规模也出现了空前的繁荣,2009年仅浙江省具有全日制助学招生资格的学校就有81所,核定招生自考生7.4万。这批年青的自考生要通过自考助学解决学历问题的同时,更需要通过劳动技能培训解决就业问题。在此背景下自考助学工作将要面临新一轮的机遇与挑战。
自考助学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教学方案的研究与实践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对提升低学历的年轻社会劳动力的综合文化素质与专业劳动技能培养指明方向,避免劳动力就业培训的重复进行,缓解国家劳动力培训的压力,更好地促进就业能力的提高与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自考助学研究与改革的方向
我国传统自考助学的研究大多还停留在对自考助学的形式、强化自考助学的管理方法、提高自考通过率及相关自考政策的研究。最近两年自学考试虽然开始从职业能力培养方向进行了一些探索改革:诸如进行高职类大专自考改革试点,增加实践课考核的内容与比重;也有学者开始对学历教育与职业能力教育并举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研究。但总体方向还是属于粗放型的,正处于摸索阶段,对职业技能培养力度还相当欠缺,有的专业甚至还处于空白状态。
自学考试做为普通高等教育的一种补充形式,应该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改革步调一致,顺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特别是专业技能的培养方向,必须适应当前的就业形势、人才需求的方向去改革。要通过对当前自考助学现状的分析,探讨适合自考助学与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教学方案,让自考学生通过自考助学阶段既能学到相应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又能学到相关的专业基本技能,减少劳动力培训教学资源的重复与浪费,才能保证自学考试持续可稳定发展。
三、自考生队伍的现状分析
(一)自考生的数量、年龄、职业、报考前的学历等特点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以浙江省2009年为例,自考学历教育共开考136个专业,考生50.2万人次,新增考生每年基本维持在12万左右;考生的年龄构成发生了变化,30岁以下的考生约占当次报考人数为92.5%;学历结构偏低,高中(中职、中技)的报考人数约为63%;考生的职业构成也发生了变化,学生成为自考队伍的主力军,占当次报考人数的75%。
(二)年轻的自考生队伍对自学考试的认识态度。从1981年开始,自学考试做为普通高等教育的一种重要补充形式,越来越得到广大考生和社会的认同与追逐,考生逐年递增且趋向年轻化。通过对6个专业、13个班级共594名自考助学的学生入学时的问卷调查,得知91.75%的学生对自考学习充满信心,主观愿望较好。反映出学生、家长和社会对自考教育有较高的认可度,也是参加自考的学生人数逐年增加的主要原因。
(三)自考助学生源的学习习惯。自考学生的学历结构偏低是一个不利因素,但最重要的还是这些学生的学习自觉性与学习习惯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怕吃苦、投入学习时间少,而且学习计划性、自觉性较差。从问卷调查反映出真正每天投入在自考学习方面上的时间少于1小时的占30.47%,在1~2小时的占52.36%,对课程学习没有任何计划的考生占27.27%,有计划但基本上坚持不下的占58.08%;考前没有做好复习的占70.2%。自考生这种仅有良好愿望却没有实际投入的学习习惯、学习状态非常不利于自考教育“以考促学”培养人才模式的初衷。也是许多自考生抱着试试而已的态度,最终选择了放弃自考的原因所在。
四、自考助学与技能相结合培养方案的改革与实践
经过数据分析与调研论证,认为自考助学与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教学方案是符合当前自学考试教学改革的方向,能为进一步完善自考教育对人才培养提供新的思路。但这种教学培养方案的改革必须跳出传统自学考试的框框,要结合学生现状因材施教,迎合学生的意愿,引导学生选择自考学历教育与专业技能相结合的学习程度,要在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考核方式与标准、学分互认等方面进行教学改革。
(一)对自考助学与专业技能培训衔接教学方案进行合理定位。自学考试做为学历教育的一种补充形式,到目前为止自考学历的通过率还是很低的,浙江省截止到2009年底累计有1000.09万人次参加了自考学历考试,累计培养了36.79万(专科21.48万、本科7.52万、中专7.79万)毕业生,毕业人数不到3.7%,而专业技能方面的培养几乎处于空白。所以对自考助学与专业技能培训衔接教学的定位必须要理性,不是要求所有的学生在自学考试与技能考核中都取得好成绩,而是对不同的学生在整个教学结合模式下有所选择,统筹兼顾自考课程与专业技能的学习。对于基础好的学生,在努力通过自学考试过程中,使专业技能也有所提高与收获;对于文化基础较差、实践操作较好的学生,在争取拿到相应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同时,对专业理论知识也有所了解,达到知识面拓展的效果。
(二)以就业为导向,找准专业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自考教学培养方案改革的关键在于专业技能方向是否合理、能否让学生毕业后掌握相应的专业基本技能。自学考试改革方案应当围绕“专业技能”这个中心开设相应的课程,要保证专业基本技能与专业基础理论比例的合理性。比如会计专业,学生毕业从事会计行业必须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才可以上岗,在会计实际工作中应用较多的是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应用、要熟悉做帐查帐实务,所以该专业的教学对专业理论知识的要求并不高,而是要突出实践性教学的比重,强化实际帐务能力的训练,围绕会计证、电算化考核等技能培训要求来组织教学与助学,才能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三)围绕高职大专的培养方向,尝试自考计划的调整与课程教学改革。利用自学考试教学试点改革的机遇,大胆探索高职类大专自考与职业技能衔接教学的实践,通过分析传统自考体系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论证自考计划中实践课教学的重要性。把降低专业理论教学内容的难度、减少统考课程的科目、大幅度提高实践课教学与考核的比重等问题做为当前自考教育改革的关键突破口,并对这些问题加大力度进行调整与改革。
以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为例,由于该专业属于自考新增试点专业,在2009年浙江省自考开考计划中还没有此专业计划,刚开始时参考机电一体化专业开设相关的课程,其中包含高等数学(四)等6门统考课程,经过教学实践运行,大部分学生不能适应理论偏深、偏难的专业教学,没法继续坚持自考学习。经过第二轮教学计划的调整与实践,基本上达到以专业技能培养为方向、降低专业理论的难度与要求、突出实践教学环节的助学过程、强化专业技能训练,使得整个教学计划更加合理。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两轮教学计划中统考课程、实践教学课程比较如下:
(四)明确实践教学环节的目标与方向,更好地与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内容应紧密围绕专业特点开展教学,以专业的实践应用性为主线,尽可能向专业技能方向看齐,才能真正做到学历与技能培训有机组合与衔接。
以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为例,整个专业课程设置共13门课程,除了毛概、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及毕业实习三门课程外,将其他十余门课程的内容按理论与实践方向进行分解,再把实践内容与技能考核项目一一组合,做到降低自考课程理论知识难度的同时,使得实践课程教学的方向更加明确,考核也有一个相对可行的标准。具体方案如下:
(五)日常管理模式的跟进。从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目前的大专自考学生不仅仅是文化基础差的问题,更主要的是学生的自律能力较差,一直没有养成一个良好的学习习惯,大多数学生基本上做不到课前预习、课后巩固、考前复习等环节。所以在日常的教学管理中不能以开放式的大专生的管理模式来管理,而是选择一种界于大专与中专之间新的模式去管理,即要迎合学生对大学生活的美好憧憬,丰富学生的第2课堂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又要强化对他们的日常纪律的管理;要引导学生掌握好的学习方法与思路,端正学习态度、不断提高学习积极性;同时要营造一种良好的学习氛围,如增加晚自习辅导管理、考前模拟练习、专业老师串讲答疑、技能强化训练以及班主任跟班管理等环节,大大改变了学生的不良学习习惯、增加了学生学习投入的时间,不断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五、自考助学与专业技能培训衔接教学改革的运行结果
通过对两届学生自考助学与专业技能培训衔接教学的改革与实施,从教务部门汇总的自考课程考试成绩与学生技能考核的结果分析,基本上达到了自考助学与专业技能培训衔接教学的预期效果。
在运行教学改革方案过程中,通过对学生进行较好的引导,大部分学生都能给自己合理定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理性地对待自考助学与专业技能培训的问题,认识到自考助学不是单一为了自考课程的通过率,更重要的是通过自考助学这一教学管理过程,使自己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文化修养都有所提高,提高毕业的就业能力与就业率,更好地服务社会。
而自考统考课程的减少,又大大降低了理论课程的学习难度,也保证理论教学内容遵循“够用为度”的原则,让大部分学生充满信心地沿着自考助学与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教学改革的思路,能够基本了解本专业的理论知识,掌握专业基本技能。
总之,自考助学与专业技能培训衔接教学方案的探索与实践,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的必然趋势,符合当前高等教育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方向,这种教学改革不能认为是简单的降低专业培养要求,更不能是为了凑学分拿文凭为目的,而是真正把专业技能培训结合到自学考试的计划中去,让不同基础层次的学生通过自考助学阶段取向不同,最终都有所收获、有所提高,更快地适应社会、走向就业岗位。
参考文献:
[1]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必读[M].武昌: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
大专法律专业就业方向范文3
Abstract: With the weak economic recovery of western countries, and the demand is reduced, the laborer is not in short supply in China. So it is needed to transfer and upgrade the domestic economic industry. But the frequent job-hopping of the higher vocational graduates has become a major obstacle to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To improve the vocational graduates employment rate and provide the impetu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needs to optimize the talent training and teaching management scheme.
关键词: 就业质量;职业规划;职业素养
Key words: the quality of employment;occupation planning;occupation accomplishment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2-0286-02
背景分析:始于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机已经进入第六个年头,而对中国经济造成的影响也越来越深,中国的产业转型更加紧迫;同时,随着长三角、京津经济区等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中西部开发战略的大力实施,内地省份对当地人才的需求快速增长,进入2013年,人民币的不断升值,让本来出口困难重重的广东传统外贸企业压力倍增;在以上种种环境影响下,广东珠三角地区,这个传统聚集外来务工人员的核心地区对外来人员的吸引力也正在逐步下降,外来务工人员明显减少,每年春节刚过,用工荒愈演愈烈。从而迫使以往仅仅依靠廉价劳动力来赚取利润的传统加工企业进行产业转型升级,而产业升级必然需要大量的懂技术、有头脑、有职业素养的专业技术蓝领工人,这些要求是以往大部分初期来广东的务工人员所不具备的,而这些恰恰是我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而传统的人才培养中重技能轻素养的培养方式的弊端也慢慢显示出来,比如,毕业生对企业忠诚度较低,跳槽教随意,人文素养有待提高等。因此,在新形势下,对高职院校人才的培养需要进行适度改革。
笔者工作单位位于广东经济欠发达的粤东山区,根据笔者从事思想政治辅导员工作近7年、近4届超过500名大专毕业生的统计分析,有六成左右的毕业生前往珠三角地区工作,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就业率可达到96%以上,但是,在半年内的就业情况跟踪调查中发现,毕业生跳槽现场频频发生,有不少人甚至已经跳槽过2次以上,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成为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较高的就业质量体现在员工对企业忠诚度高、综合素养教高、有做储备干部的潜力,可以作为企业重点人才培养等方面。
那么高职院校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改做哪些准备?从而让毕业生如何挖掘到人生第一桶金。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第一、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提高对毕业生的就业服务质量。
学校应当加强研究和改革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要求毕业生的就业工作部门将提供优质的服务放在首位;学校的就业工作部门应当广泛的收集用人单位的信息,并且保持与相关单位的密切联系,以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跟踪调查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全面了解相关专业的就业情况以及相关企业的用人情况;为了为毕业生的顺利就业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针对用人单位的违法事件应当积极的建议有关部门加大毕业生就业的立法力度以杜绝用人单位随意违约的不良现象。
为了全面落实毕业生的去向,应当对毕业生按照层次和类型进行全方位的就业指导以明确定位。同时高校还应当加强毕业生的择业观以及价值观的教育,使得毕业生根据社会的需要就业或到基层建设锻炼等思想。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帮助毕业生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以完善自我,增长才干。
第二、日常教学应该加强大学生专业技能学习。
学校设置的专业以及课程应当根据社会的需求进行相应的改革,以较少企业用人与高校培养之间的差距,同时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更好的适应社会以及企业工作岗位的需要。大学生的专业技术能力是在以后的工作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基础,但是适应社会的能力则是大学生日后立足社会的基本素质,由于学校与社会存在很大的差距,毕业生只有一个良好的适应能力,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以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此外,专业技术能力是对高职学生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核心的能力要求。相对于本科生而言,高职学生只有努力提升自身专业技能,技术实践能力,才能弥补学历上的不足。
通过开展相关专业技能练兵,引导学生按照职业需求来强化自己的专业技能,通过与专业技能相关的竞赛来强化专业理论、增强专业实践能力。强化专业技能资格认证。同时,以各种省赛、国赛为载体,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项技能竞赛,以赛代练,让学生通过比赛的准备、竞赛等方式强化学习。从而提高毕业生的手动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三、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工作。
所谓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即在学生自己兴趣爱好的下以及认真分析个人性格的基础上,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知识结构,对将来所从事工作做的一个方向性的方案。因此,加强“大专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可以有针对性地指导大学生提高就业技能。
成立由就业指导中心及各系有关老师组成的“大专生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小组”,从入学开始,对大专生进行全程职业生涯辅导,一年级进行专业认识、养成教育,侧重生涯剖析、生涯设计,自我定位;二年级进行丰富自我、完善知识结构教育,夯实基础,强化实践、侧重生涯诊断,拓展素质;三年级进行职业导航教育,侧重生涯导航,择业就业。还可组织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活动,帮助大专生尽早树立职业规划意识、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引导大专生以科学的态度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主动采取积极行动,将职业规划的理论与实践完美结合。
第四、优化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学工作。
在大学学习生活中,以“两课”和“职业道德和创业就业指导课”为依托,以职业指导专题讲座为补充,根据高职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技术人才的目标,开展常规指导。在不同的时期适时的开展职业指导专题讲座,主要包含专业发展方向、实践技能提升、自身素质修养、就业形势与政策、求职与面试技巧、个人形象与礼仪等内容,帮助学生了解社会的用人需求和就业形势,合理制定求职期望和战略,及时调整学习策略,不断提升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修正职业规划,做好实习前的技能储备和心理准备,引导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择业观,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
就业指导课必须向灌输 “先就业后择业”的思想。让毕业生懂得只有先充分就业,在就业过程中慢慢寻找合适的机会;同时,教学过程中必须全程灌输“干一行爱一行”的理念,让毕业生具备更高的职业修养,只有这样,用人单位才会更加看好和栽培毕业生。
第五、加强毕业生职业素养教育。
学校积极邀请校外企业精英进校园活动,通过方式灵活多样的讲座,以企业文化为主题开展讲座,潜移默化的向毕业生灌输“职业人”的理念,塑造成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敢担当、有好习惯的好职员。
同时,积极组织好学生各种实践活动,让学生通过访谈职业人、调研社会、走访企业等多种方式真正的走进社会,去感受职业人的思想和现状,学习如何才能具备一个职业人的素养。
参考文献:
[1]潘祖和.促进大学毕业生充分就业的思考[J].经济问题探索,2008(9).
大专法律专业就业方向范文4
(一)学校层次低,学生就业难
由于大部分政法类院校是由成人干部院校转型或者由中等专业的司法院校升格而来的,因此,学校层次基本上都是专科院校,学生毕业拿到的是大专学历的毕业证书。这种低层次的学历教学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就业方向。十几年前的政法类学校都能包配毕业生的工作,公检法司是最基本的行业。但是随着社会需求以及行业的发展,以往分配就业的教育体制一去不复返,学生毕业后只能自谋生路。但是学生学历层次低,专业技能针对性强,高学历的专业人才竞争激烈,社会需求范围有限,准入门槛逐年提高,给政法类毕业生带来了就业荒。自然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成为了学生的两根救命稻草。但是他们殊不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必须要有本科学历,即只有拿到本科学历才能获得行业准入证,同时,公务员队伍也对学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毕业生能够报取的公务员岗位少之又少。因此就出现了国家允许专科层次的政法类院校的存在又没有相应的政策扶持,一时间出现了高职政法类院校何去何从的尴尬局面。
(二)生源危机比较严重
低层次的教育必然会导致社会认同度不高。目前我国高校普遍生源逐年减少,高校的竞争愈演愈烈。法学专业已经不再是十几年前的热门专业了,学生及家长在专业选择上也是逐年偏离法学。同时,一些竞争力强的高校不再死守陈旧的法学、计算机、经济等这些过了气“热门专业”,而是顺应社会需求,开创适合市场需要的新型专业。按照优胜劣汰的生存规律,人才培养质量差,没有特色的院校必将在竞争中被淘汰,这就会导致原本处于竞争劣势的高职政法类院校在竞争中逐渐失去立足点,最终将会失去竞争的机会。在此过程中,如果政法类院校不能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之路,继续维持原有的教育教学体制及模式,就业的压力必然会导致生源质量的下降,引发生源危机。
(三)政法类院校自身软硬件建设不强
有些政法类院校办学基础较差,学校各项设施建设陈旧落后,办学资金匮乏,师资队伍不强。根本无法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甚至连学生基本的学习、生活和娱乐的场所都年久失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试想哪一位学生敢踏入这样的校门,在此浪费美好的大学时光呢?硬件的短缺姑且可以克服,但是其长久以来封闭落后的办学模式,止步不前的办学思维终将会成为阻碍其发展的桎梏。很多政法类院校没能抓住自己的发展机遇,错过了很多次改革发展的大好时机,譬如校校联合办学,转型为公务员序列,升格为高职高专院校等等。也有些学校长期依托行业办学,教育模式单一,忽略社会发展及市场需求,没能重视社会培训,自身也缺乏专门性的培训机构,缺少培训品牌,缺少社会合作。学校不但没能搞活,反而变得闭塞落后。
二、转型期高职政法类院校的目标定位
(一)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辅法律人才为目标
高职政法类院校的教育层次属于专科院校,这就决定了其培养目标不宜过高。培养目标应该定位在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社会对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探求一个适合学校发展,迎合市场需求的双赢型职业培养目标。要充分利用好当前的依法治国的社会大环境,快速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需要高层次的法律职业人才,还需要大量的基层辅法律人才。据一项市场调查结果显示,北京等一二线城市缺少高级保安5万余人,且急缺专业性教育培训机构;法院法官人均办案250余件,急需大量法官助理及书记员,且需滚动培养;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需要专职人民调解员3万余人,同时还有非公经济单位22万余个。这些都迫切需要懂专业懂法律的基层工作法务人员。另外,在企业的个别岗位,比如跟单、报关、文秘、销售、人力资源管理等这些岗位,在同等薪酬下,公司更愿意优先招聘具有法律教育背景的人才,这样既可以降低责任风险,又可以节约培训费用,同时还可以降低劳动力成本。因此,政法类高职院校就可以把培养目标定位在这些领域,合理调整和设置专业,使所培养的学生能够走向基层单位,例如乡镇司法所、人民法庭、书记员、司法秘书、法官助理、律师助理、人民调解员、高级保安等法律辅岗位。着眼于市场对技能型、高素质的法律服务实用型人才的需求,找准自己在行业发展中的位置,真正做到使毕业生能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
(二)探寻“内教外培”式发展模式
高职政法类院校目前的发展状况令人堪忧,除了来自于生源问题的困扰以外,还有来自财政经费的巨大压力。现在政法类高职院校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体制改革,一些大中城市的此类院校都被划归为公益二类院校,除了招生规模上的限制以外,财政的拨款已经大面积紧缩了,所以,这些院校需要顶着巨大的财政压力维持现有的状态,要想有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寻找其他出路。如果仅靠现有的在校生教育尚难以有突破性的发展,因此必须扩展培训服务渠道,学校必须重视社会服务,开展各具特色的法律辅专业培训课程。创立自己的培训品牌,开设实用性较强的培训机构。比如,充分利用国家有关政策与中、小学、社会团体、社区街道积极开展合作,针对中小学生、农民、妇女、老年人开展保护少年儿童、反家庭暴力、赡养争议方面的具有特色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及法律援助。利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进一步拓展相关渠道。立足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力契机,积极探索四中全会相关精神与部门法结合的新型教学内容,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干校开展专题讲座培训。发挥原有优势,扎实做好司法行政系统的相关培训,充分征求监狱、司法局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更具针对性的教育内容和培训团队。深入探索、开展好专升本、公务员考试及司法考试的专业辅导。所以,“内教外培”式的发展模式是高职政法类院校的最佳发展途径。
(三)建立拓展开放融合的人才培养平台
大专法律专业就业方向范文5
〔关键词〕法学教育特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96(2011)06-0103-04
法学教育特别是在中国,是在发展中曲折前进的。改革开放的30年来,一是法学教育发展很快;某省成立高职高专,首先考虑成立法学专业,结果一个省就成立68家,某省委党校在扩张中改编了行政学院,又办起了政法职业学院,三块牌子办了大专、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办了好几个专业;二是发展数量多,我国现有普通高等学校设立法学专业747家,年招生超过13.4万人,在校学生总数已达81万人;三是投资少,上马快,很多高职高专大多是办的三年制,由于是三年制,不是本科,不能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争不到国家号饭碗,不能参加司法考试,律师是当不了;四是毕业生供过于求,90%进了非司法部门。《2010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界本科和高职高专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最低的专业都是法学,法律科学学生何以面临就业难?近年来,随着法律科学毕业生就业难度的增加,关于法学教育现存问题,以及改革路径的争议越来越多,归根结底,法律科学毕业生素质与现实需求之间还存在很大距离。
一、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结合型、创新技能型人才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1],由于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所以提出办学定位: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结合型、创新技能型人才[2-3]。应用型人才是指培养人才不以学术型、研究型的精英教育为取向,而以适应广大用人单位实际需要的技术型的大众化教育为取向,面向基层,面向生产第一线,强化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培养,既注重智育,也注重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复合型人才是指掌握知识面的覆盖程度,既要精通法律,又要懂经济、懂管理、懂外语,在美国既要取得法学学士,又要取得经济学学士。结合型人才是要把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把理论与实践结合好。创新技能型人才是指培养的人才要比高职培养的技能应用型人才更有“宽”、“专”、“高”的知识结构和更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不仅具有胜任某种职业岗位的技能,而且具有应用知识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二次开发的能力,只有实行混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把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结合,才能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2-3]。
法学教育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老是在书本―知识―理论脱离实践的怪圈里迂回?说明我国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正处于历史性转折的十字路口,旧模式已难以为继,大转变即将到来。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认为:“法学教育和法律科学毕业生就业都处在观念转变的过程中,以前的教育培养和就业目标相当狭窄,以培养公检法司需要的知识型人才为中心,现代的法学教育已经注重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什么叫转变?转变就是原来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不灵了,亟需践行新的理念,探索新的模式,开辟新的路径。大家会对“学校圈养、课堂灌输、同一模子、流水线培养”的旧育人模式深表疑惑,所以要实现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的战略转变,从战略的高度谋划这两大转变,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换句话说,法学教育改革成功与否,主要是看管理层能否实现理念、模式和管理的实质性转变[4-5]。
历史的经验教训值得吸取,我国50年代初期曾一度试行调干生办法,笔者认为这是很好的办法,遗憾的是没有规范化管理,又没有很好总结,现特仿效调干生的做法,并做出调整,提出单独招生制,依据当前我国社会阶层各利益主体新变化的基本格局,在工人、农民、公务员、城镇经营管理人员、科技文卫教人员、私营企业主、外贸企业主、个体劳动者以及农民工、大学生“村官”,凡工作3年以上者都可以报考,可以采取司法部五所政法院校成立自主招生联盟,发挥特色优势,便于命题规范,由于考试是联结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桥梁与纽带,改革的目的是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运用能力,所以必须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考试内容的初步设计:语文(涵盖语法知识,范文及司法文书的制作)、数理化知识(涵盖数理化的知识理解及运用)、英语(涵盖基本知识及理解运用)、法学理论与实践(涵盖法学概论,刑事执法、民事、经济、管理、执法案例运用)。分笔试、口试两种,笔试占60%,口试占40%,口试强调3年表现及实践运用。五所政法院校试点取得经验,向全国综合大学、高职、高专推广,不断规范,使之制度化[6-7]。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1.“以人为本”,就教学而言,必须确立学生第一;就办学而言,则要明确教师第一。由于教师是教育改革新思想、新方法、新措施的最终贯彻者和执行者,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坚持决策于老师,执行于老师,改革成效评价于教师。所以践行办学要以教师第一[1-2-8]。
在当前法学教育过程中,教师与管理层的大多数是抱着满腔热情的态度,但有的就是找不准问题的所在,有的已看到客观情况确已变化,但上级没有发话,仍抓住原定调子不放。确实转变就是难,难就难在转变,怕就怕不转变,或口说转变,而实际还对旧观念、旧模式、旧方式恋恋不舍,或者对有了一些修修补补的小改小革小变化就太过自我欣赏,沾沾自喜起来。法学教育改革创新转变都离不开找准问题所在。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决不是否定已经取得的巨大成就,而是为了有的放矢地改,在新的起点再求进求变。
2.中国律师(包括从事法学教育的律师)最懂实际,最讲实践,在法学教育转制过程中,律师们满腔热情深入第一线了解探索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知识产权法、环保法、企业法、房地产法、金融法、农业法、价格与消费法、交通事故法、对外经贸法、证券法中的实践动态;还对知识产权停留在传统意义上的业务提出开拓,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保护及防止不正当竞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还涉足通信、计算机软件、医疗、IT等高新技术领域、多媒体、互联网、新能源和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还对律师服务方式的改变做出有益的改革,把调解与仲裁作为律师解决矛盾的方式。中国律师与法学教育表现出互助、互动,实际是前期与后期关系密切,所以,中国律师为法学教育转变鸣锣开道,还提出提供全方位的实践平台。
3.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2]。当前高职高专和部分综合大学的师资都存在相同的问题:“进门不严”、“老的老、小的小”。刚办学师资缺乏,高职高专就把大专、本科毕业生当教师,综合大学也有把本科毕业生留当教师。随着形势发展,这样做不行了,才改为高职高专要硕士,综合大学的教师一定是博士,这个规定关系教师素质,任何人不能随便改变。所谓“老的老,小的小”,“老”是指来自公办高校的退休教师教师,“小”则是指招聘的年轻教师。近年来虽有专任老教师,但“非老即小”的教师现状成了一时难以克服的瓶颈,中年教师十分缺乏。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提出改进措施:(1)多聘几个退休教师搞传帮带,把年轻教师在两三年带出来。(2)送年轻教师读在职博士。(3)由于青年教师从学校到学校,缺乏实践经验,面临提高教学经验和提高教学水平,所以要加大教学能力,专业技能培训力度,建立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制度。(4)扩大“双师型教师”的比例。(5)教师评职称须有企业实践经验,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企业和实际部门科研项目。(6)招聘学科带头人和高层学术人士,每个系要招2―3个教授名师,逐步建立老、中、青三结合的师资梯队[9-10]。
为使教师参加实践过程制度化、规范化,特提“四四制”,即每年有2―3个月到实践部门考察调研,第一年到公检法司;第二年到经管部门;第三年到科技部门;第四年在校总结教学科研。出台教师到实践一线锻炼的规定,制定独立的考核与评价体系,提高实践能力。
成立兼职教师队伍,可以实现师资知识与能力结构的完整性,更可以适应毕业生就业面的广泛性,应当严格地从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中挑选,还可以从公司、集团、事业单位以及中介组织服务机构的法务人员中选聘,进行定期讲授和不固定的讲座或提供实践教学的便利。
4.教学内容的适应性、配套性、先进性,在教学中起到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创新教学内容,主导教学方向的作用。当前我国法学专业的教材建设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制约法学教育发展的教材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法学教材理论与实际结合的程度不够,尤其表现在高职高专法学教材中。为了积极探索和总结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方法和经验,针对当前绝大多数法学教材理论脱离实际的倾向,建议司法部先组织五所院校教师编著大学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层次的精品教材,然后编著全国综合大学和高职高专的教材。内容涵盖法学的全部学科,系统性强,囊括了最新立法成果,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前沿热点问题,贴近时展,做到了理论性与实用性的较好结合,随着经济科技形势的发展,教学内容的稳定性是相对的,这就必须以实际部门的动态报告来补充。
5.香港的一些大学教师讲授课程大都采用案例教学法,讲者生动活泼,听者津津有味,好记难忘,互动双赢,这是国内教师讲授的主要弊端。其实法律教学的每门课程都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联系实际的效果很好。举办模拟法庭是一种通过扮演法官、律师、公诉方、证人等不同角色获取系统的、全过程的职业经验和技能的模拟训练,可以利用资源优势、形象生动、全方位展示,效果很精彩。请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进课堂,讲授司法实践、经济执法实践过程,指导学生实践学习,这种讲授很生动,实际受到师生的欢迎。引进“庭审进校园”,这是对有影响的典型案例置换为学校课堂审理,让学生参与到庭审全部过程中,学生不仅与法官一样提前了解案情,还可以与指导老师和法官共同探讨相关问题,校园庭审活动是学校邀请司法实务部门直接参与教学,共同完善职业化法学人才及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
三、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坚决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路子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主体,来带动专业的调整整合,课程体系及内容重构,实训基地和师资队伍的建设。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既涉及到办学模式,又涉及到人才培养模式,这是社会的要求,是学生及家长的要求,更是法学教育自身特点所决定的,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之路:(1)是法学教育办学始终贴近工作实际,贴近职业岗位,贴近社会实践的变动,更重要的是能使法学教育与工作变化,岗位职业变动始终融为一体。(2)增加学生实践锻炼机会,更重要的是使学生真切感受到真正的工作场景,学到真正的技能。(3)不仅能使学校比较好地解决实训、实践条件不足的矛盾,更重要的是决定学校面向整个社会统筹教育资源,切实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4)不仅能促使学生学业进步,更重要的是能够深化学生对职业角色、职业选择、职业实施的认识,帮助学生开展学业生涯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解决就业难的问题。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全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共同取向,在美国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表现为“合作教育”模式,在英国表现为“三明治”模式,在澳大利亚表现为“TAFE”模式,在德国表现为“双元制”模式,这些模式尽管特点各异,但核心内容就是“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国内外的经验表明,成功的职业教育,几乎都毫无例外地出现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做的比较好的国家和地区,经验表明:谁坚定不移地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这条路,这方面积极探索,谁就能够走在前列。反之,如果关门办学,必定是普通高教的翻版,必定是很难有所作为的院校。唯有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之路,才能形成自己的特色,才能在教育体制改革中实现创新,形成自己的活力和竞争力。
如何实施“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周济原部长在全国职教、成教会议的讲话中指出:“职业教育集团办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大做强职业院校,实现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以专业为纽带,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袁贵仁部长在“教育部2010年工作要点”中强调指出“推进集团化办学和职业教育园区建设”。
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树立系统培养观念,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和共同特征,政法实务部门、经济管理科技部门同高等法律院校一起承担人才培养的义务和责任,从而把司法机关经济管理机关及社会事业单位参与到法学教育中来,使得以法律素质教育为主的法学本科教育与以职业技能教育为主的法律职业教育实现有效的结合,共同成为我国法律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如何操作?教育规划纲要特别强调,集团化办学,试设想在全国组建三家集团:中国法律职业教育集团、华东法律职业教育集团和西南法律职业教育集团。借鉴企业集团内部结构的经验,适度地合理划分职教集团内部结构的层次,是确定职教集团内部结构的关键,在优化结构模式的各层次中,首先确立核心的主体地位,其次要依据联合程度,以集团掌握的资产经营和知识产权作为标准,划分职教集团内部机构的层次,形成以核心单位向成员单位多点互射的金字塔的多层次联合结构[8-11-12]。
核心层:以法大、华政、西政为主体,同二级机构及对外附属独立单位律师所组成,实现资产一体化,形成一个中心,集团内部才形成凝聚力,所以核心层是职教集团的灵魂。
骨干层:由投资或参加股份的单位,如司法鉴定公司、担保公司所组成,集团与控股单位是一种资金、知识产权或智力管理联合关系,在法律上集团具有控股单位一定的资金所有权,但在经济上,控股单位与集团不实行统一核算,而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自己的资产承担责任,类似总校与分校的关系,可以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配套层:可以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集团有资金联合关系的非控股单位,资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都平等,平等地承担经济责任;另一部分是高职高专、中职及企事业单位,资产不归集团所有,仍具有法人资格,职教集团可以通过教学、科研、招生、就业、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联系大量的单位进行交流,签订协议联合,因而参加配套层的成员是职教集团内部机构的基础。可以建立实习实训基地,从企业、事业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选聘“双师型”教师,教师可以到企业、事业单位顶岗实习。
协作层:它是与职教集团只保持一般教学、科研、实习、实训、就业协作的企业、事业单位构成,不存在资金的联合,只是通过签订协议,搭建产学研用结合和校企高度融合的平台,整合职业教育和技术服务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这种合作在职教集团组建初期是大量的,并使之成为职教集团发展的主要层次。
参加集团对政法、财经、管理、贸易、科技、金融、理工单位的共同益处:(1)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吸收学生实习。(2)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进行经验交流的平台。(3)双方合作培训“双师型”教师。(4)为用人单位提供大量应用型人才。(5)创建“生产育人”的经验。(6)推行“五融通”人才培养模式。(7)合作编著应用型教材。(8)校企合作,搭建科研平台,创新技术新成果。(9)有利于整合资源,发挥规模效益。(10)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要缓解生源质量和就业问题的现实压力,提高教学质量是必然选择,招生与就业是法学教育办学过程中的两个关键性环节,二者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法学教育的生存与发展。这就要求我们要认真吸取随意性发展的教训,实施内涵发展战略。袁贵仁部长说得好:“质量是教育的生命”,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提高质量这个核心不放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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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法律专业就业方向范文6
关键词:工程管理;课程体系;核心竞争力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28-0072-02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加,尤其是大型项目和复杂项目的增加,对于工程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工程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方法也更加丰富,应运而生的工程管理专业也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如何提升工程专业的核心竞争力,让更多的工程管理人才适应社会的需求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基于这样的背景,从课程设置的角度讨论工程管理专业核心竞争力。
一、工程及工程管理的定义
1.工程的定义。“工程”一词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最初是指军事目的的各项活动,后来广泛用于建筑、机械等领域。从狭义的角度而言,工程是基于特定的目标,运用科学技术和资源,有组织的进行造物或改变事物的集成性活动。
2.工程管理的定义及内涵。工程管理是指基于特定的目标,在充分合理利用资源的前提下,对工程所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领导与控制,具有系统性、综合性和复杂性。工程管理是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有机结合的整体,工程科学作为载体,又离不开管理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工程管理区别于其他行业或产业的管理,它是基于特定的产业环境下,工程管理人员进行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期达到项目目标的工作。
二、工程管理的发展历史
我们国家的工程管理始于建筑工程的生产管理,主要指施工管理,对于管理的方法理论和阶段都比较狭义,主要针对工程项目的建设阶段。工程管理专业是在原有相关专业的基础上整合形成的,于1998年正式成为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设专业。工程管理专业的雏形包括1998年以前的建筑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方向)、房地产经营管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等。
随着工程管理专业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到目前为止,已经有400多所高校开设工程管理专业。面对众多高校对于工程管理专业的青睐及工程管理人才的增多的现状,如何提升工程管理专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三、核心竞争力的内涵
核心竞争力是由美国学者普拉哈拉德(C.K.Prahalad)和美国学者哈默尔(G.Hamel)提出的,最初讨论的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是一个企业(人才,国家或者参与竞争的个体)能够长期获得竞争优势的能力。是企业所特有的、能够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具有延展性,并且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技术或能力。本文认为专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指该专业相对于其他院校同一专业在招生、就业、研究等方面具有的其他院校不具备或难以模仿的技术和能力优势。
影响专业核心竞争力的因素主要有教学条件、课程设置、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和学生素质等。本文主要从课程设置的角度来探讨工程管理专业的核心竞争力。
教学条件能够在硬件上保证专业的教学质量。工程管理专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并且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实验,因此教学的硬件条件是否优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专业的核心竞争力。
师资队伍是专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影响因素。师资队伍作为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的主要完成者,对于专业的核心竞争力不言而喻。专业的竞争力从专业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得以体现,而这些活动的完成过程离不开教师队伍。
学生是专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各个院校的生源不同,学生的素质不同,如何根据学生的素质,因材施教,做到以学生为本,是专业核心竞争力不可忽视的因素。
课程设置是综合考虑上述方面之后的一个影响因素,在考虑各校的教学条件、生源情况、师资队伍之后,才能做出正确的课程设置。具体来说,即在设置过程中,是侧重工程技术还是经济管理;是针对建筑工程还是水利交通工程;是注重科学研究还是注重实践技巧。只有对上述问题准确把握,才能在专业建设过程中突出特色,形成优势,最终形成工程管理专业的核心竞争力。本文将从课程设置的视角对工程管理专业的核心竞争力的形成进行研究分析。
四、工程管理课程体系存在问题
目前,各大专业院校开设的工程管理专业缺乏特色,缺乏竞争力,并呈现出趋同的现象,没能将原有的优势和技术加以应用,盲目的进行工程管理人才的培养。通过上述回顾和分析可以看出,工程管理专业的设置是综合了多个专业的整体,因此在课程设置上,不能只是对原有专业课程的简单相加,而应该是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这样才能有利于工程管理专业的丰富和发展。
1.课程设置日益趋同,缺乏优势及特色。各院校跟风严重,没有结合本校的优势学科进行整合发展,使工程管理专业日益趋同的现象严重。各个大学没有自己特色的工程管理专业,竞争压力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并且不利于我国对于各类工程项目的管理。
2.理论课与实践课程设置不合理。理论与实践存在一定的脱节。工程管理专业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比如测量学、房屋建筑学、工程估价等课程都应该设置相应课时的实验及实践,加强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很好的将学习与工作衔接起来。目前,仍有很多院校忽视了对工程管理专业实践的教学,使学生仍停留在理论知识上,缺乏了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存在弱化经济管理课程现象。工程管理专业目前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专业定位模糊。因为工程管理是将工程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多学科综合的一个交叉学科专业,如果定位不准确,就会使教学非常庞杂,没有内涵的提升。一些具有工科背景的院校,轻视经济、管理及法律方面的教学,在课程设置上,偏重工科课程,对于经济管理方面的课程,比如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项目融资等课程均未开设。这样不仅弱化了工程管理专业本身的特点及优势,又限制了学生的就业面,使就业局限于施工管理,对于建设项目前期的一些工作知之甚少。
4.课程设置与学生素质不匹配。未结合本校的学生和师资状况,定位工程管理专业。学校应针对招收的学生基础及文理学生来进一步明确工程管理专业的教学方向,做到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以学生为本。
五、增强工程管理专业核心竞争力的途径
1.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整合学科优势,突出工程管理专业的特色。核心竞争力主要决定于优势与特色,专业的核心竞争力也如此。学校在设置工程管理专业时要结合本校的师资、学生及学科背景的特点。比如一些工科院校,可以侧重工程的技术管理;一些财经院校可以突出财经的优势,在经济管理的课程上进行突出。这样就容易形成专业优势。
2.注重实践教学,衔接好理论与实践。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教学过程中,增加实践教学。比如在测量学中增加实地测量的学时数;在工程估价教学过程中,增加软件算量、套价的教学;在项目管理等课程中,可以安排学生到施工单位实习参观,安排学生到事务所、房地产开发单位进行成本管理方面的实习。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真正体现出工程管理专业自身的特点和特色。
3.尊重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将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及法律有机结合。强化工程管理的交叉学科特点,将工程管理专业与土木工程、工程监理进行区分,强调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专业优势。工程管理专业不是土木工程,也不是结构设计或者建筑设计,它是一个多学科相结合的交叉学科,因此要将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及法律知识以工程项目为载体进行有机结合,不能简单相加,也不能离开工程这个载体。
4.适应社会和行业的发展,强调工程管理的全生命期管理。各大院校专业的设置很大程度上是为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学生的就业状况也会影响学科专业的设置与发展,因此开设工程管理专业要适应现代社会大项目、复杂项目日益增多的趋势,提升工程管理的内涵。不仅仅是施工管理,其他管理方面也要强调工程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注重工程项目的建设期、运营期和拆除清理期。在此基础上,也能拓宽学生的就业口径,毕业生才能够在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从事管理工作。
六、结论
工程管理对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工程管理专业作为为工程管理提供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如何提高工程管理专业的核心竞争是问题的关键。各大专院校应该从自身实际出发开设工程管理专业,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这样才能为社会的发展,为学术研究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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