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知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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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知识

法学专业知识范文1

关键词:法学类;专业实习;职业技能

法学类专业教育是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基础上的职业教育,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本文拟探讨专业实习在高等法学教育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和质量标准,剖析新时代法学专业实习存在的问题,阐述提升法学专业实习质量的措施。

一、法学类专业实习在高等法学教育中的重要意义

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类专业实习能提高法科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培养法科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一)法学类专业实习是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学类专业人才培养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法学类专业教育首先是法律素质教育,法律素质教育在于培养法律人的法律素质,法律素质要求法科学生掌握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学生法律素质的最好途径是专业实习,实习学生有双重身份的优势,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单位的员工。在高校和实习单位双导师的帮扶下,引导法科学生进入社会,实习指导教师充当“领路人”的角色,言传身教,率先垂范,以良好的法律素质为学生做好榜样。在专业实习过程中,法科学生以法律职业者的角色面对法律事务中的事实、法律、经济、政策、道德、传统、人际等各种问题,依照法定程序,搜集、审查、判断、运用证据,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准确定性,正确定责,善于调解,敢于判决,通过亲身经历来强化内心信念,像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一样对法律事务进行分析并得出建设性结论,自觉自愿地争取最佳结果。法科学生在法律实践中培养法律素质,在法律实践中提升法律素质,有利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所以,专业实习是法治人才素质全面培养的重要途径。

(二)法学类专业实习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

法学类专业实习是法科学生在处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将法律条文以及法学理论知识运用到法律实务当中,在指导教师的帮扶下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法科学生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要用具体的法律制度或者具体的法律规定去审视问题,既要考虑这些制度与规定产生的理论根源,又要明确其对现实的针对性和合理性,对现实产生的积极作用或者消极的影响,然后根据分析结果提出自己解决问题的见解,也就是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法科学生通过亲历亲为的法律实践来获得法律职业技能。“通过体验达到最佳实习效果的过程可以总结为持续、循环的四个阶段:亲身体验、回顾反思、形成理论、应用理论。”[1]法学类专业实习的过程就是法科学生在指导教师的帮扶下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一个过程,也是法科学生对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重新认识和反思的过程。重新认识和反思的过程是一个消化吸收深化的过程:可以是对所学法学理论知识的进一步肯定,并不断深化、完善的认识过程;可以是对所学法学理论知识的质疑与探究,进而建构更为合理答案的过程;可以是对所学理论知识的一种否定,用新方法得出创新结果的过程。总之,法学类专业实习的过程是对所学法学理论知识一个全新的认识过程,既是课程教学的延续,又是课堂教学的深化阶段,法科学生在法律实务中开拓思路,不断认识和重新认识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

(三)法学类专业实习是学生了解社会的重要途径

社会环境与学校环境有较大的差异,做了十几年的学生,已经习惯从学生的角度理解问题,使大学生认识社会不全面不深刻,容易形成认知的片面性和思维的局限性,缺乏实际工作能力,出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状况,从高校进入社会常常产生很大的心理落差。实习是架起高校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可作为学校环境和社会环境转换的过渡平台,让法科学生走出相对封闭的学校,走向更加广阔的社会舞台。法学专业实习是在指导教师的帮扶下让学生进入社会,从学校小课堂走进社会大课堂,在实习中不断动手动脑独自面对法律问题,增加社会阅历和办案经验,了解社会生活,体会社会所需,认清自身知识和能力上的不足,看到自己和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摆正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认准社会发展方向,增强社会活动能力,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培养社会责任感,为将来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新时代法学类专业实习存在的问题

当前,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代表的新型生产方式,对法治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法学教育职业化的背景下,新时代对法学类专业实习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但不可否认的是,现行的法学类专业实习的效果与质量并不理想,这主要体现为法科学生的职业技能不熟练,缺乏分析问题能力及法律适用能力等。如何进一步提高法学类专业实习的质量,还需我们做更多的思考。

(一)法学类专业实习的目标不够清晰

在法学教育大众化职业化的背景下,法学类专业实习的基本目标并非在于通过一学期左右的时间即可使法科学生成为熟练地处理各类法律问题的法律职业人。法学类专业实习目标过高,既不科学,也不现实,让法科学生在实习中感到自卑。相反,法学专业实习目标过低,甚至把学生实习当作见习来定位,一些教师认为法学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使学生掌握法学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不是训练学生掌握某种职业技能,像法律职业技能只能在毕业后的实际工作中经过长期积累才能获得,法律职业技能的获得不是法学类专业实习的目标,这就导致对法学类专业实习的重视程度不够,专业实习时间过短,失去了实习的真正意义和价值,从而造成“实而不习”的局面,只是走流程走过场,是为了完成相关文件要求。

(二)法学类专业实习的内容不够专业

到实习单位之前,有些法科学生对于实习什么、怎么实习、专业知识有无收获、职业技能有无提升等停留在较模糊的状态。到实习单位之后,集体实习的法科学生在司法实务部门所做的工作往往是性的辅助工作,比如装订卷宗、打印材料、送达文书等,学生只能了解实务工作的局部,而没有有效参与和全程介入案件,很难学到真正的职业技能。分散实习的法科学生想把实习与今后工作结合起来,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多是公司、企业等营利法人,分散实习的目的是与将来的工作挂钩,实习内容与专业有的相差较远,实习与专业挂钩不理想。

(三)法学类专业实习的指导不够优质

法学类专业实习是法科学生从学校到实务部门,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完全依靠自学很难完成知识的理解和能力的提升,因此实习指导老师在法学专业实习中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法律院校的师资力量有较高的学位,一般是法学博士,至少也是法学硕士,在某方面有深厚的理论知识。“这些求学时间比较长且学历层次比较高的教师,与其说是‘进入’高校,还不如说他们是‘留守’高校,因为在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教育经历之后,他们经过学校内部程序的选拔就直接以教师身份而进行职业生涯,因而这些年青教师实际上从头至尾都从未‘离开’高校。”[2]但是从学校到学校,几乎缺少实务背景与实践经验,导致职业技能缺乏,实践能力不足。教师的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面狭窄,从事实体法教学的,只对某一门课熟悉,不了解程序法,就实体论实体;而从事程序法教学的,不熟悉实体法,就程序论程序。而法律问题既包括实体又包括程序,导致高校指导老师训练学生解决问题时力不从心。再加上高校现有职称评定、津贴待遇等大多以科研成果为衡量标准,使得教师也不愿在此方面投入充足的精力,指导实习教学效果不佳。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在繁重本职工作之外增加了指导学生实习的任务,指导学生实习需要投入相当大的时间、精力,又没有增加相应的津贴待遇,缺乏积极性,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有的实习单位把指导实习的任务压给一些刚刚入职的法律职业能力也不足的职工身上。

(四)法学类专业实习的考核不够科学

法科学生的实习时间一般安排在大四的上学期,这个时间也是学生考研和法考等决定考生命运的关键时期,部分学生迫于升学、就业的压力,不愿参加集体实习,不得不参加集体实习的,也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实习之中,对实习敷衍了事,甚至是虚假实习。实习单位对学生的难处也能够理解,对实习生的要求也比较宽松,只要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出什么大事,对实习成绩的评价就不会刻意刁难,这种评价基本都是形式上的,很少有实质内容,可靠性较低。再由高校实习指导老师根据专业实习单位的意见、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并考虑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实习表现、实习周记、实结报告和提交典型案例等情况,综合评定最终实习考核成绩,实习考核有较大的随意性。

三、提升法学专业实习质量的措施

(一)明确法学类专业实习目标

遵循法学教育规律和法治人才培养目标,明确法学类专业实习的基本目标是在指导教师的帮扶下法科学生能够处理在实习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具备基本的法律分析和法律适用能力,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责任感,使学生对法律职业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具体包括:第一,通过专业实习,加深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基本体系和基本制度;第二,通过专业实习,检验法学理论教学课程和法学实践教学课程的教学效果,在实战中训练法律职业基本技能;第三,通过专业实习,熟悉法律实务部门处理法律实务的程序、流程和方法;第四,通过专业实习,找出自身与社会需求的差距,改进补充自己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为将来更好就业做好充足的知识和能力的准备。法科学生法律技能的进一步提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需要在其参加工作之后的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慢慢养成。

(二)完善法学类专业实纲

《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根据法科学生实践技能的形成和发展规律对实践教学课程已经提出了明确要求,主要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实训和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及毕业论文(设计)等四大类课程。四大类法学实践教学课程是一个由单一到综合再到实战的紧密衔接的实践教学体系。由于专业实习的重要性,明确要求专业实习时长不得低于10周。要根据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完善法学类专业实习课程教学大纲,实习教学大纲应当与实习目标紧密联系,明确专业实习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实习时间、实习期限、实习方式、实习基地、实习小组的配置与职责、实习指导教师的权责、实习质量的保障与监控、实习考核的内容与方式等方面。法学类专业实习时长一般为一学期。

(三)选择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

“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涉及法学职业性人才的培养,同时也以培养具有理论建构能力的优秀知识分子为己任。虽则是相同的法学专业,但学生的兴趣点并不一致,有些学生进校之际,就确定了走法学实践的道路,部分学生热衷于研究法学理论问题。针对不同兴趣点的学生,法学院系应作出有效调整,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实践活动。”[3]为了保障实习单位能够提供与专业有联系的实习内容,严格根据专业选择法律实务部门作为实习单位,如当地的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律师事务所、有法务部的公司等。事先了解学生对实习的不同需求,把实习与自己的学习兴趣、职业规划等联系起来,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给学生创造或者提供相应的实习岗位,有选择地参与相关案件办理。对犯罪方面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申请到检察院或者法院刑庭进行专业实习,对民法方面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到法院民庭实习,对公司法方面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到公司法务部实习,规划将来从事律师职业的同学可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等。实习期间学生在指导教师的帮扶下亲自处理法律问题,检验和提升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如果同学们实习期间表现突出得到实习单位的认可,毕业后经过努力还可以进入实习单位工作。

(四)提升指导教师的指导能力

通过多种途径让法学教师具有实务工作背景或实务经验,鼓励高校法学教师走出去,担任人民法院陪审员、人民检察院监督员,从事兼职律师工作,新入职的年轻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至少挂职1年,提高高校法学教师知识结构和实务能力,量化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量,使指导教师的投入有所回报,而且在职称评定、津贴待遇等方面占一定的权重,使得为实习贡献力量的教师得到应有的回报。对实务部门的指导专家也应当量化工作量,折抵一定的工作量,给予相应的津贴补助,确保高校和实习单位选派的实习指导老师是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行家里手。

(五)加强实习学生教育管理

推进实习信息化建设、建立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在进入实习单位前,每位实习学生在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上设计好实习方案,明确实习什么、怎么实习。到实习单位之后,高校要做好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及日常管理,实习单位要做好学生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实习学生应当尊重实习指导教师,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实习单位秘密,服从岗位教育管理,在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上纪录当天的实习情况,逐日记录实习内容,包括完成实习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解决的问题、实习的收获与心得体会等,指导教师每天在平台上回复解决实习问题,实时动态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实习结束时,每位实习学生都要按要求提交实习报告,要对自己在实习期间的业务活动、工作态度及组织纪律性等方面,实事求是地进行全面总结。

(六)健全专业实习考核机制

实习结束后,首先由实习单位对每个学生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道德品质、组织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写出综合性的评语。学校指导教师根据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上纪录的实习情况以及其他途径所掌握的实习态度、思想表现、操作技能等方面情况,结合实习单位对学生的考核意见及评语,综合评定实习成绩,成绩的评定一般分为实行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实习成绩在学生的成绩单上要明确记载。

[参考文献]

[1]罗伊•斯塔基.完善法学教育——发展方向与实现途径[M].许身健,译.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159.

[2]陈伟.面向实践性的法学教育改革路径探讨[J].海峡法学,2014(3):97-103.

法学专业知识范文2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 课程内容设置 教学方法 教学质量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活动模式,在全方位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工作与学习方式的同时,对传统法律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电子商务法是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产生和不断完善的。目前,《电子商务法》课程已成为许多高校法学专业和电子商务专业不可或缺的课程。我国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法》课程教学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未形成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本文结合笔者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法》课程教学实践,就提高该课程教学质量的措施进行探讨。

一、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法》课程教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笔者在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法》课程教学实践中发现,要提高该课程教学质量,必须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1.教学学时少,教学内容多,教学难以满足学生需求问题

对于电子商务专业而言,《电子商务法》课程通常作为为专业课或专业任选课开设,一般只开设一学期,每周不超过二学时,课时数较少。而《电子商务法》课程教学内容极为丰富,涉及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合同法律问题、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问题、电子支付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中的反正当竞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中的人格权保护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中的税收法律问题、网络犯罪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安全法律问题、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法律问题等内容。在课时相对较少的情况下,为了追求教学内容的全面以保证课程体系的完整性,教师不得不过多地依赖于讲授式教学方法控制教学进度,以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对学生最需要了解、掌握的专门领域的法律知识却难以深入,很难满足学生专业化需求和个性化需求。“传统的理论讲授使学生难以理解电子商务操作规程,从而导致对电子商务法律规范的制定目的和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无法真正接受和消化吸收,降低了教学效果。”

2.学生法律基础知识严重不足,制约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现在,我国许多高校的法学专业和电子商务专业通常均开设了《电子商务法》课程,但这两个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却有着很大的差异。电子商务专业培养的是通常是具备法律基本知识的从事电子商务运作、管理、设计及评价的专门人才,而法律专业培养的则通常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培养目标上的差异必然导致法律教育的内容、专业化程度、教学和学习方法乃至教科书的编写风格等方面的差异”。对于法学专业而言,《电子商务法》课程通常是在学生学习了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课程的基础上开设的,而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需要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专业核心课程学习上,故《电子商务法》课程开设时,学生学习的法律类专业课程仅为《经济法》一门。《电子商务法》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加强实践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分析、处理电子商务环境下新型法律问题的能力已成为共识。《电子商务法》课程教学内容多,涉及面广,在分析本课程学习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时,通常需要综合运用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的知识基础,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明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讲解法律术语,介绍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即便如此,学生也常常因为法律专业知识的不足对本课程学习中涉及的许多问题觉得难以理解,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极为困难。

二、提高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法》教学质量的措施

1.适当设置教学内容

由于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法》课程的教学内容较多而教学学时数相对较少,为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合理设置教学内容极为重要。教学内容的设置应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做人的素质。因此,在确定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法》课程教学内容时,可在把与学生所学专业紧密关联的法律知识、与学生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知识和与人的道德教育有关的法律知识作为教学重点的基础上,将教学内容专题化。具体做法为将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法》教学内容分为电子商务法基础和电子商务法专题两部分。电子商务法基础部分为本课程学习所需要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为专题部分学习打好基础。电子商务法专题部分根据学时数和学生的需求进行安排。可设置电子合同的形式与效力法律问题、电子商务环境下格式合同规制法律问题、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问题、电子支付的形式与面临的法律障碍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中的著作权保护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中隐私权保护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安全与网络犯罪法律问题、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机制法律问题若干专题,其中,电子合同的形式与效力法律问题专题、电子商务环境下格式合同规制法律问题专题、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问题专题和电子支付的形式与面临的法律障碍法律问题专题为必须设置的内容。电子商务法专题部分的教学在电子商务法基础部分教学工作完成后进行。

2.引导学生自学弥补课时上的不足

课时数少与教学内容多之间的矛盾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法》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即使完成了前述教学内容设置工作也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另一途径便是教师引导学生自学弥补课时上的不足。

高校学生的生理结构及机能方面,都达到了最高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大脑的机能高度发育,他们能够坚持较长时间的脑力劳动,具有独立学习比较高深的理论和比较复杂的技术的生理基础。他们的心理智能发育趋向完善,想象力十分丰富,观察力、记忆力、思维能力突出发展,理性逻辑思维方式占主导地位,他们喜欢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一切,喜欢怀疑和争论,不再简单地满足条件、定理、结论,喜欢探讨问题的本质、规律。大学生在大学时代学习的知识中,“30%由课堂授予,70%由学生从课外的学习中获得。”自学已成为大学生学习知识的重要方式。学生自学不仅能缓解课时不足给《电子商务法》课程教学造成的压力,还能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独立思考的能力。为了提高学生自学的自学效率,教师应给予必要的引导和帮助。如建立具有网上资料查询、教学视频、作业批改、学生提问、老师辅导答疑、学生自测及题库等内容和功能的网络教学环境,帮助学生依托学校校园网借助学校的软硬件设备进行自学;尤其是在每一专题开始前,明确专题内容学习时所需专业知识,要求学生预习。“预习的事项无非是翻查、分析、综合、体会、申度之类,应该采取什么方法,认定哪一些着眼点,教师自当测知他们所不及,给他们指导。可是实际下手得让他们自己动天君,因为他们将来读书必须自己动天君。”可见,要求学生预习,并不是做了安排即可。要想使学生预习达到较为理想的效果,教师在备课时就应对学生预习的具体内容、重点、目标、要求予以明确,在学生预习过程中,还应通过面对面辅导、电话交流以及利用BBS、QQ、UC、MSN、EMAIL等方式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和交流,及时了学生预习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对学生预习效果进行评价。

3.进一步加强案例教学

(1)正确认识案例教学与理论讲授教学的关系

案例教学法起源于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案例教学是在讲透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理论等基础知识的提前下,从一个或者数典型事例出发,让学生在教师的引导和协助下,在特定条件和环境下,通过对特定问题的思考、探索、分析、表达等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巩固已学理论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由于案例教学变传统的理论讲授式教学中信息单向传递为双向传递,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能很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实现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有效的方法,因此,案例教学法已成为许多高校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类课程教学的支柱方式。

加强案例教学并不意味着讲授式教学方式可以得到任何程度的削弱。理论讲授为课堂教学的主要方式之一,目的在于使学生形成对本课程体系的基本认识,帮助学生理解并掌握本课程必须掌握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等理论知识,这是实施案例教学的前提。事实上,加强案例教学对理论讲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在教学学时不变的前提下,案例教学学时的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压缩理论讲授的学时数,而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概念、原理等理论知识并未因采用案例教学法而减少;其次,为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教师在进行理论讲授时不仅需要突出启发与引导,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提高单位时间的信息传递量,而且还必须精心组织课堂教学、深入引导学生自学,准确掌握学生自学情况以确保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为实施案例教学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在必要时,仍需采用理论讲授的方法对案例教学中涉及的,学生通过自学难以理解或易出现错误认识的基本概念、原理等进行分析讲解。在电子商务法基础部分的教学中,理论讲授式教学方法的作用尤为突出。

(2)案例教学的实施

在电子商务法专题部分的教学中应更侧重于案例教学。实施案例教学的前提为讲透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理论等基础知识,否则容易出现冷场和偏离主题的现象。

要使案例教学取得理想的效果,应注意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①案例教学的前期准备工作

实施案例教学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教师的事前准备工作,二是学生的事前准备工作。教师的事前准备工作指教师根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安排确定案例教学的内容、方案、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目标和要求,并根据上述内容筛选一个或数个符合教学目的要求的,具有时代气息的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上,教师根据案例教学的需要,对学生自学的内容、重点提出明确要求,并适时检查学生准备情况,并依据掌握的学生准备情况,对案例教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事先做好安排。学生的事前准备工作指学生根据教师的安排自学案例教学过程中涉及的重要知识点,仔细阅读教师提供的案例,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提出问题,探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案例教学做好准备。

②案例教学的组织实施工作

案例教学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分析讨论和总结两个环节。

在分析讨论环节,教师不应过早发表自己的见解,避免限制学生的思维,而应引导学生围绕案例,从各个方面提出问题,探讨问题的核心或实质,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分析意见。对于学生作出的错误判断或提出的错误观点,教师应通过引导使学生发现自己的错误,并找出产生错误的原因。

在总结环节,教师应结合案例对学生在分析讨论阶段提出的问题和发表的观点进行归纳、分析、评价,讲解分析问题的思路,明确得出结论的理论依据。对那些不能给出明确结论的案例应说明不能得出明确结论的原因,并将若条件发生变化时可能得出的各种结论列举出来并逐一进行分析和讲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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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海宝.商法课程与教学若干思考[EB/OL].中国民商法律网――法学茶座,2006-01-09,省略/article/default.asp?id=24205.

[3]王根顺,雍克勤.从学生发展角度看高校教学方法的运用和改革[J].高等理科教育,2007,(1).

[4]廖日文,王瑾.思想道德修养[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

法学专业知识范文3

论文摘要:影响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专业发展的因素因职业性质和课程特点而与基础课老师存在差异,主要涉及个人、学校和社会三个方面。围绕这三方面就影响专业课教师专业发展的内部因素和外围因素进行剖析。

一、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与价值

(一)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

中等职业教育是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的主体,它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的,面向区域经济发展,为社会和行业培养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中职校的专业课教师分专业理论课教师和实践课教师。职业教育发展日趋成熟的今天,更需要双师型的专业课教师,即能实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的专业教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专业发展,是指以促进教师个体的专业成长和专业素养提高为宗旨,通过激发和培养教师个体的自主学习和反思,使教师内在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情感、社会责任感、专业素养不断成熟、不断提升、不断创新的过程。

(二)专业课教师专业发展对学校的价值

1.专业课教师专业成长,是推进职业学校新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教师能否实现专业化,学校拥有专业化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既关系到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又是新课程改革能否全面推广的关键。

2.教师的专业成长,是提高教师社会地位、提升教师社会影响的需要。只有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才能使教学工作成为受人尊敬的一种专业,成为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的一种专业,具有像医生、律师一样的专业不可替代性。

3.教师的专业成长,是教师自身发展、实现内在生命价值的需要。发展心理学研究证明,人的一生都处在不断的发展中,生命的本质就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如果教师要发展自己的事业,要受到学生的欢迎和尊敬,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就要不懈追求。

4.教师的专业成长,是促进学校发展、打造优质精品特色教育的需要。对职业学校来说,能切实有效地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和行业培养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是自身立足和发展的根本。所以有效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特别是专业课教师的专业成长,使他们在教学改革与发展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是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师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的重要保证,也是学校发展的重要基石。

二、影响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专业发展的因素

(一)外部因素

1.环境因素。社会心理学认为,一个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心理环境。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全社会对于教育与教师的地位与价值的认识和看法,教育改革与发展对学校教育和教师的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培养和发展的政策导向、奖惩机制等,作为社会环境因素影响着教师的成长,特别是教师的专业发展。

2.学校因素。学校是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场所,更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主阵地。学校的工作氛围,领导的管理水平,学校的制度建设等,对教师的专业发展起着重大的影响作用。学校是否营造一个宽松、开放的成长氛围,是否制订目标规划、明确教师的培养要求,是否实行民主管理、激发教师的自我发展需求,是否建立多种渠道、关注教师的成长,等等,将直接影响到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

3.群体因素。教师不是孤立存在的,他生活、工作在一定的教师群体之中。群体组织对于个体成长的影响和作用是十分明显的。能否建立一个学习型组织,教师群体的工作作风、人际关系、修养水平,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交流、合作和竞争的状态,直接影响着教师个体成长的心理环境,影响着教师的专业发展。

(二)内部因素

1.知识因素。作为一个双师型教师,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是专业课教师专业发展的养分。专业课教师教学的专业性、实践性和示范性等特点决定其知识结构与其他类型教师有着重大差异,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性知识是影响专业课教师专业发展的主体性知识、决定着教师专业发展的方向和程度。

2.技能因素。专业课教师的专业技能包括学科专业技能和教学技能,其劳动性质和生存方式使其受不同层次和类型技能的影响,技能的高低和熟练程度直接影响着教师专业发展的程度。教师不但要知道技能是什么,更重要的是要知道如何传授并使学生有效地掌握技能。

3.自身发展的动机因素。动机指努力争取达到专业目标的内在驱动力。格拉特霍恩归纳了影响动机水平的若干因素,并认为动机水平的高低会影响教师的发展。研究表明,当教师经常评价学生的学习并以积极的评价结果鼓励自己,同时行政人员也给予教师积极的反馈时,教师的动机水平会提高。总之,上述因素会影响教师的动机水平,而教师动机的强弱会作用于教师的发展。

4.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因素。职业精神和职业伦理是教师专业成长的精神支柱,它与教师专业发展具有双向互动性。一个具有高尚的职业精神和职业伦理的教师,他会有着自己的人生志向和人格理想,并把社会要求、家长期望和学生需求等外在因素纳入自身的责任范畴并成为推动自身专业成长的动力。

5.个体反思能力因素。美国心理学家波斯纳认为“教师成长=经验+反思”。教师的成长是教师在理论的指导下,在实践中获得经验,并对经验进行重组和改造的过程,也就是反思的过程。教学反思既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内容,又是实现方式。教师只有实施了有效的教学反思,才能将自己从感性的教学行为中解放出来,批判的审视自己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调控和教学评价等,以纠正自己的教学行为,进而更有效的达成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师范司.教师专业化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09.

法学专业知识范文4

    结合多年的任教经验和在校任职经验,通过不断观察学校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状况,本人发现了一些主要问题:1.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呈现的总体趋势。在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学历越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就越高;在专业素质方面,教师年龄越高,专业素质越高,但随着从教年限的增加,教师可能出现懈怠、职业责任感减弱的现象。2.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现状。可以从知识、技能和素质三个方面来概括当前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现状。首先,从专业知识方面来看。专业知识作为小学教师从事工作的最基本素质,教师应当不断加强。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小学教师队伍中仍有一些教师专业知识不够扎实,不能胜任教学工作。其次,从专业技能方面来看。小学教师专业技能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和对学校资源充分利用的能力。不少教师在教学技术和方法、技能上仍旧存在许多不足,应进一步提高和加强。再次,从专业素质方面来看。小学教师的专业素质是反映教学质量的一个标准,教师的品德、人格魅力都会影响到学生的态度和观念。在实际观察中,不难发现一些教师仅仅在课堂上保持微笑,但难以做到对学生一视同仁,因此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点问题。

    二、从学校管理入手,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管理策略

    基于学校管理的角度,可以通过关心教师心理健康、完善教师评价制度、鼓励教师专业合作和参加教育科研活动等策略来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1.推行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开展学校管理工作时,不仅关心教师教学的效率和效果,还更应关心教师本人,关心教师的心理健康状态,实行人本管理。及时与教师沟通交流,以预防和发现教师存在的心理问题,定期对在校教师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检测,开展心理咨询活动,为教师建立心理档案。学校除了做好文化环境建设,为学生和教师提供健全的健身场地外,还可以与社区和保健部门合作,开发心理支持系统,一起努力,相互监督,严肃处理教师违背师德的不良行为。

    2.进一步完善教师评价制度,结合学校发展,进行职业规划。学校应建立一套教师奖励机制和奖金政策,以激发教师教育积极性和创新性。虽然我校资金有限,但通过学校领导与教师的共同努力,积极引援,发展和改善了办学条件,保持学校发展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同时,结合提升综合实力的具体发展目标,学校帮助教师分析职业前景和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全面评估教师的专业素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学校在要求教师做好教学工作,并取得学校教师多节优秀课在国家、省、市、县都受到好评的成绩的同时,还应鼓励教师进行行动研究,将教学与科研结合,制定研训一体化的教师专业能力培养和发展策略,走培养小学教师内涵的道路,最终实现教师综合能力的提升和学校自身的发展。

法学专业知识范文5

一、小学数学教师现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素质不强

小学数学教师大多是中师毕业,或者函授大专学历毕业,极少数本科毕业,存在基础知识薄弱,基本功不扎实的问题。在新课程改革的现在,教材、学生、教学过程都充满着变数,这必然要求数学教师应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及时地更新自己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努力汲取各个方面的文化知识,以提升自己的文化知识涵养,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结构,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二)教师对课标和教材的理解不深透

对数学课程标准和新教材缺少深入的学习研究,把握不准新教材的编写意图及特点,不能很好地理解教材,处理教材。因此我们应努力学习各种新理念,不断地尝试着各种教学方式,汲取着来自各种渠道的丰富的教学新信息,有的让我们觉得有所获而豁然开朗,有的又让我们产生疑虑而茫然失措,但是数学就是数学,简洁、抽象、严密是数学学科的本质,正是她美之所在,也正是她能如此吸引人的重要原因。无论是哪种教学理念的引领,无论选用哪种课程标准、哪种版本的教材,作为数学教师,我们始终应该坚守数学教育的底线:以人为本,抓住数学学科的本质教学,在坚持发扬我国数学教育的优良传统(注重双基,注重思维训练、注重培养科学的学习态度)的基础上,再来吸收外国的先进经验,做到洋为中用。

(三)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不强

一些教师教学中缺乏充分、有效启动学生思维活动的方法和措施。课堂上教师讲解多,学生思考少;一问一答多,合作交流少;强求一致多,发展个性少。一些教师教学中遇到疑难问题,只是通过和个别优生的交流来解决,忽视了多数学生的思考;一些教师缺乏教学机智,对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不能灵活处理,不能很好利用课堂生成的资源,而是一味按照教学的预设进行教学。教学手段较为单一,教师平常教学时,基本上都只是粉笔、黑板、课本,因为学校教学资源缺乏,较少使用教具、学具,多媒体辅助教学等手段。

二、提高专业知识的途径

(一)提高思想认识

新课程要求小学数学教师要不断地更新、充实和扩展知识,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因此教师要变被动为主动,不断自我超越,除了要具备专门学科的知识和技能外,也应具有深厚的教育科学素养和教育研究能力。所以说培养高素质的数学教师队伍是数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趋势。

(二)加强自身学习

在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中,先进理论的指导和带动是必不可少的,每年寒暑假的教师培训、教育机构组织的讲座等都是一个良好的平台。专家们对基础教育改革的理论研究与探索很深入,可以开阔教师的理论视野,使其把握教育教学改革的基本方向,同时明确自己目前需要研究和突破的关键问题。

(三)从信息技术入手

网络上有丰富的教学案例、实践和经验,在教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都可以从中找到正确的答案;网络上有大量的素材,为我们教师制作课件提供帮助。例如,教学《平移和旋转》这一课时,低年级学生更不容易区分时,通过形象的实物演示,学生一目了然,把难题简单化了。

(四)进行总结反思感悟

教师在课后应及时总结:“成功的是什么,不足的是什么?如何改进?”从而及时发现自己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并从中吸取教训,不断更新教学观念、完善教学行为、提升个人的教学水平,使自己的教学精益求精,渐趋完美。因此作为数学教师,只有不断地感悟、反思和体验已有的数学教学内容的本质,尤其是找到并真正感悟中小学数学课程教学中的那些核心内容,及时地反思自己的数学教学工作,自觉体验和不断完善自己对教育的理解,并与他人及时地进行沟通、交流,得出发展的经验,集中认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的发展找到突破口,才能不断加速自己的专业化进程,从而实现专业发展的新飞跃。

法学专业知识范文6

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等方面下工夫,使医事法学本科教育实现新的创新。

【关键词】医事法学;本科教育;课程设置

【中图分类号】d922.1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__)04—0271—02

thought on course design for training in medical science of law.wa ng qi—lin.school of health law,southern medical

university,guangzhou 510515

【abstract】the aim of the education of medical science of law is to cultivate some applied professionals who have not on—

ly the medical knowledge but also the legal knowledge. in order to calty out the new innovation in the undergraduate educa—

tion,it should adap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ubject,make clear the education target,contrive the teaching troops,the course

system anti content of course etc.

【key words】medical science of law;education of the undergraduates;course design

医事法学专业作为一门新兴交叉专业,正随着社

会的发展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各大医学院校纷

纷瞄准了这一趋势,在短短几年内先后有三十多家高

等医学院校开设了医事法学专业或卫生法学本科专

业。医事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社会需求也因此变得

越来越迫切

、医事法律本科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

针对医学院校专业性比较强.医学基础雄厚的学

科优势,医事法学不可避免地存在专业面窄、影响面小

的尴尬处境。尤其是在医学院校的大背景、大环境下

显得尤为突m 从我校医事法学专业开设的情况看,

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专业发展环境和前景问题,二是专

业课程设置问题。

(一)专业发展面临的环境不利

主要是与一直以来传统法学教育忽视医事法学教

育的因素有关,政法院校囿于医学的专业化。不具有开

设医事法的能力:综合性大学具有这种能力.但目前国

内没有几所开设医事法学专业,造成医事法学只能在

医学院校开设,这就割断了与法律界的天然联系。加

上起步晚、专业开设时间短,造成医事法专业社会影响

小,很多法律实务部门根本不知晓该专业状况,甚至对

该专业的存在也一无所知。从而限制了医事法学毕业

生的就业渠道,也导致医事法学专业缺乏应有的社会

认同

(二 )专业课程设置比较混乱

医事法学的高度专业化和学科交叉融合的特点,

使得专业培养的模式也各不相同。有4年制本科、5年

制本科。也有6年制本科。学生毕业时授予的学位也不

相同。有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有授予医学学士学位,还

有同时授予医学和法学双学位的。这造成课程体系上

参差不齐,医学和法学课程比例不一.缺乏统一、科学、

有操作性的培养方案。

二、医事法学教学中的几个关注点

(一)培养扎实的医事法学教学队伍

医事法学专业需要既懂得医学叉熟悉法学的复合

型师资队伍。大多数院校都存在医事法学师资队伍薄

弱的尴尬,很多教师不能两者兼备。目前医事法学专业

专职老师大都是法学专业毕业,懂医学的很少。即使是

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老师,都缺乏l临床实际t作经验,

存在很大的不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不懂医学或缺

乏l临床医疗经验。老师说不清医学问题或缺乏将医学

和法学较好融合的能力.从而影响教学效果。因此,建

设一支高素质医事法学教师队伍成为当务之急。目前

的解决方法是:(1)在法学院校招收医学本科专业毕业

的法学硕士、博士和法律硕士,这些人都有一定的丁作

经历,懂得医学,也系统学习了法学知识,但这类人很

少,有些毕业后就没有从事一线医疗工作。(2)聘请一

线临床医生、各科室负责人或已经退休的老教授为客

[作者简介]王其林(1971),男,汉,江苏省如皋市人,中山大学法律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医事法。

tel:+86—20—61 648623:email:wql 1 97 1 c-~qmmu.e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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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教授,定期做专题讲座。他们临床经验丰富。对医疗

一线有长期积累的心得体会,让他们结合工作实际,将

医院各部门和本科室的主要工作流程以及存在的薄弱

环节作具体、详尽的讲解。会极大丰富医事法的教学.

而这些内容恰恰是医事法学习的重点所在。(3)对于

缺乏医学知识的教师,由学校给予必要的支持,采取跟

班上课的方式,进行长期系统的医学知识学习.边教学

边提高。当然。相对与医学知识而言,对相关涉医的法

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也是相当重要的,也是更为迫切

的,这对于受过专业训练,有法学方法和法学思维的老

师来说,更显出专业优势。

(二)设置合理的医事法学课程体系

医事法学专业课程设置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医学课

程和法学课程的比例到底该是多少?从笔者所在院校

医事法学专业教学计划来看,法学课程和医学课程必

修课比例是17:14,其他院校课程设置比例也大致如

此。法学类课程一般是l4门核心课程加专业课程如

卫生法学、医事法学、卫生监督学;医学类课程有人体

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

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护理学等。从课时来

看,法学类课时总计990学时左右,医学类课时总计

660学时左右。课时比是3:2。这种课程设置体系是目

前大多数院校采用的模式,应当说还是合理的。存在

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医学知识应掌握多少,深度应当多

少不易把握,学生常常抱怨医学课程讲授浮光掠影,不

够深入。医学实习时间安排少.不能将医学和法学较

好地融会贯通。二是法学核心课程偏多。专业相关课

程偏少。法学课程除了14门核心课程外,在医事法方

面只安排了3门课.还是否应当进一步拓展,向专题化

方向努力。比如医事法学70学时,卫生法学70学时。

而一门卫生法学涉及了接近18类医事部门法.如传染

病防治法律制度、献血法律制度、公共卫生法律制度、

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精神卫

生法律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食品卫

生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化妆品卫生法律制

度、医疗器械管理法律制度、执业医师法律制度、妇幼

卫生与计划生育保健制度、医疗保障法律制度等。在

70学时内,把这么多法律制度讲彻底、全面,这是很难

做到的。

专业课程偏少的解决方法就是多开专题 比如我

校计划开设有“医学治疗与法律”专题.主要关注临床

治疗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人类生殖、家庭与法律”

专题,主要关注与人工生殖相关的法律,包括人工授

精、代孕以及堕胎等问题;“死亡与法律”专题,主要关

注涉及死亡、安乐死、器官捐献等方面;“药品与法律”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13卷(第4期)

专题,主要关注药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的法律。包括

药品生产、药品的临床试验、替代疗法等。这些专题题

材新,紧扣医学发展的前沿问题,可以大大起到深化课

程的作用。

三、完善教学内容。紧扣培养目标

医事法培养的是复合型专业人才,能在将来适应

医院管理、卫生监督、司法实务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

围绕这样的培养目标,需要进一步完善教学内容。医事

法学的内容非常庞杂,涉及整个医疗卫生领域。除了基

本理论,还包括医政药政管理、初级卫生保健、妇幼卫

生和计划生育、传染病防治、卫生检疫、医疗纠纷与医

疗事故处理、公共卫生监督等方方面面的法律制度。因

此,应当在系统学习和掌握医事法学的基础上有所侧

重。

首先。掌握医事法学的基础理论。理解医事法学的

基本概念、特征、原则及其研究对象,医事法的性质、地

位和作用,医事法的发展历史、渊源及体系,卫生法律

关系,医事法的制定和实施。医事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等等。树立学生对专业的理性认识。

其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最主要的卫生法律

法规有《药品管理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

治法》、《食品卫生法》、《红十字会法》、《母婴保健法》、

《献血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等。熟悉这些法律,有助于学生在走上

工作岗位后更能得心应手。随着国家对医药卫生改革

力度的加大,一系列新的医政药政方面的法律法规也

即将出台,在教学过程中,应有针对性地将相关法律法

规的主要内容做详尽的讲解。

再次,关注卫生改革和医学发展中的相关法律问

题,并及时补充到教学中。卫生改革中出现的诸如医药

卫生资源的配置、医疗保险制度、卫生区域规划和社区

卫生服务等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这些都应及时

在课程中得到完全的体现:医学科学发展也面临着法

律难题,诸如安乐死、器官移植、人工授精、基因工程等

等,这些都迫切地需要法律加以规范和调整。教学中要

有意识地保持这种敏锐性。引导学生分析各项法律的

优弊,并学会前瞻性地思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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