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专业优势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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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专业优势

法律事务专业优势范文1

中职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餐饮服务技能教学原则当今社会科学技术在飞速的发展,为此,至关重要的并不是知识掌握的多少,而是如何才能学会知识。为此传授知识不是教学工作的唯一任务,而教会学生学会学习,使学生保持持续的学习动机及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才是更重要的任务。

中职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学生要加强职业技能的训练,这无论是对于学生将来走向社会,还是升学都是很必要的,而且有着非常深远的意义。

那么,如何抓好中职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的餐饮服务技能训练,关键在于要找出中职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餐饮服务技能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规律和特点,因势利导、扬长避短,就能在餐饮服务技能训练中提高训练的效率和质量。

一、中职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学生服务技能形成、发展的特点

1.餐饮服务技能形成和发展的顺序性和阶段性特点

餐饮服务的技能是经过反复练习而形成的,它是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任何高级的复杂的技能,都是在掌握初级的简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就是所谓的顺序性特点。

阶段性特点是指学生餐饮服务技能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一般都要经过初步掌握和形成技巧这两个阶段,初步掌握阶段又大体可分为接受示范后的模仿,动作干扰少,动作协调准确,稳定性提高和视觉控制减少、动作控制加强、紧张性消失的三个小阶段。如果说学生餐饮服务技能的形成仅仅停留在初步掌握阶段,那么这样的技能只能算作是“会”,只有继续进行不懈的训练才能达到“熟”的状态,这时餐饮服务技能也就成为餐饮服务技巧了,这就是餐饮服务技能形成和发展的特点之一。

2.餐饮服务技能形成和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差异性特点

人的身心发展是有差异的,中职学生都处于青年的初期,但由于先天因素、后天环境的影响,其生理、心理及智能水平都必然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也必然会影响学生餐饮服务技能的形成和发展,从而出现不均衡的现象。

所谓不均衡性特点,是指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某一个体对各种餐饮服务技能的掌握是不均衡的。也就是说,某一个体对不同技能的掌握速度、最终发展水平是不一样的,从而形成有的善于餐巾折花、有的长于铺台布等个体的技能特点。

从学生群体对某一餐饮服务技能的掌握来看也有差异,也就是说群体中的各个个体,在统一的教学要求和相同的环境条件下,对某一技能掌握的速度,最终发展水平是不相同的,因而必然会出现个人餐饮服务技能水平的高低。

3.餐饮服务技能形成和发展的指向性特点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的餐饮服务技能形成和发展还具有指向性,而且表现得较为突出和强烈。这是由于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学生职业定向的原因。这些学生毕业后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大致是确定的,因此,对于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一般都有为了今后能做好工作希望把今天的学习和明天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的心理状态。于是,他们从今后的工作需要的角度来审视学习和训练的内容,对那些联系紧密的知识和技能兴趣较高,动作的要求也强烈,肯下功夫,那么其发展速度和水平就较高些。相反,对那些联系不太紧密的知识和技能,则不够重视,当然掌握得就相对要差一些。尤其是那些不想升学的学生,表现得更为明显。

二、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餐饮服务技能训练中的教学原则

根据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餐饮服务技能形成发展的特点,在对学生进行技能训练教学中应运用一下原则:

首先,在餐饮服务技能训练中需要认真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从而使学生由不会到会,再由会到熟,由会之不多到会之较多。这就要求教师对学生所掌握的技能经常进行分析,在教学中注重分轻重、别主次。先进行基础技能的训练,之后是主要的关键性的技能训练,反复进行练习,做到循序渐进。

其次,教师必须了解每个学生,分析每个学生的训练情况,实施因材施教的原则,对拔尖的学生,要提出较高的要求,要为他们创造更多的条件,使他们的技能尽可能地得到发展。而对较差的一些学生则循循善诱,耐心教诲,是他们能达到教学的基本要求。这样才能使学生各得其所都有发展。

再次,根据学生的心理状态和现实情况,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还必须正确发挥其主导作用,要正视现实,积极引导。一方面,教师要观察学生在餐饮服务技能训练中所表现的强烈的动作要求以及浓厚的学习兴趣,注意因势利导,指导学生进行餐饮服务基本技能的训练;另一方面,还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各种技能之间的相互联系,要使学生认识合理的技能结构对人的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自觉地掌握好餐饮服务的基本技能,为自身的长远发展奠定必要的技能基础。

总之,通过多年的研究和探索发现,只有了解并遵循中职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餐饮服务技能形成、发展的特点,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才有助于学生能动性和创造性的激发和鼓励,这样对学生的全面发展、主动发展,生动活泼地发展才会起到促进作用,同时为学生将来走向实际工作岗位打下夯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郭敏文.餐饮服务与管理(1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法律事务专业优势范文2

关键词:法律事务;管理信息;设计

1.引言

油田企业法律事务处担负着油田合同管理、公司事务、风险管理、纠纷诉讼、普法宣传的工作职能,伴随着企业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下属经营机构数量和经营范围也日趋扩张,企业面临的法律事务正急剧增加,企业法律风险的级数递增。据统计,法律风险已经成为国有企业的最大风险,这也对加强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提出了迫切要求。

为更好的防范法律风险,做到法律事务工作的法律化、规范化、高效化,以实现企业法律事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和规范化管理,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奠定坚实的基础,各油田都开展了或正在开展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要做好油田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首要任务是将法律事务管理流程转化成信息化流程,做好系统的设计和规划。

2.建设目标和内容

2.1建设目标

通过法律事务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动法律事务和管理流程再造,逐步建立规章制度体系化、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化、纠纷管理实时化、合同管理流程化、实现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和信息共享,提高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升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2.2建设内容

(1)法律事务信息网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法律审核、规章制度审核、法律风险管理、公司事务管理、授权委托管理、纠纷诉讼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普法教育、法务资源、信息公告功能等10个模块开发/新增合同管理。

(2)基于OA的法律事务审核

基于OA系统实现重大决策法律审核、规章制度审核、授权委托管理、公司事务管理、纠纷诉讼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需要法律审核的事项。

(3)合同管理

实现油田企业机关和二级单位的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结算的全过程管理。

3.技术方案

3.1主要功能模块

目标系统所有数据来自基础数据,从源头采集、数据审核、自动,确保数据的统一、共享、同步。满足油田人员管理规范操作、信息联动、透明高效,使决策更加科学准确。建设主要功能模块包括采集体系、存储体系、服务体系和基础保障体系建设,以此实现对相关应用系统的全面支持。

(1)数据采集体系。通过对数据的关联关系分析,实现各类数据的齐全、规范采集。需要开发相应的采集软件、形成数据产生、采集、审核、应用职责明确的数据采集管理机制。

(2)数据存储体系。将信息技术和专业应用有机结合,完成存储体系数据模型标准建设。

(3)数据服务体系。形成支持专业应用的数据专题和支持机制,实现油田数据资产的综合信息查询和对专业应用的数据支持。在平台中封装业务模型和用户管理,确保支持专业应用到位、授权机制灵活。

(4)基础保障体系。基于现有网络、安全、设备、标准等方面的建设,建立安全防御系统。配备高性能的防火墙和入侵防护系统,建立保障数据安全的备份系统,在线备份数据。同时,建立统一的身份认证和授权共享应用安全机制。

3.2技术方案

系统总体技术架构采用分层设计原则,其设计和实现力求整体性、组件化、规范化,以降低自身的功能耦合度以及与应用系统之间的耦合度,使系统具有较强的适应性、扩展性,为系统的后续发展和支持异构应用系统的奠定坚实基础。系统主要包括外观层、业务层、数据层构架,外观引擎、作业调度引擎、工作流引擎、报表引擎,可共享的基础功能组件,以及系统支持工具等。

图3-1系统架构图

数据层:采用基于IBitas模型的数据访问方式,进一步进行功能性封装,提高易用性,可管理性,通过数据模型实现对应用系统数据库的管理;

业务层:业务层不具体确定应用服务器的选型,而是基于开源的Spring框架进行设计、开发,实现应用系统的业务逻辑承载与执行;

外观层:通过预制的交互模版,为应用开发人员提供快速的应用交互开发支持。

3.3关键技术

(1)工作流管理

油田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流程化实现采用工作流平台,其独立的流程引擎驱动事务处理,将事务处理和流程在物理上分开,而在逻辑上又可以有机的联系在一起;流程在初期设定完成后,其运转主要由流程引擎来完成,减少用户对流程的干预,使用户更加的关注于事务的处理,保证流程的正常运转。

合同业务办理将各种活动联系在一起,将工作从一个传递者自动或干预的方式传递给另一工作者,能够有效的帮助企业将计划、执行、控制和监控和谐的统一起来,实现企业内部端到端的办公。主要优势和可行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流程可视化定制;

* 批量审批;

* 待办提醒;

* 运行在流程运行中撤回、改派;

* 支持任务接到前、后两种状态的委托办理;

* 办理过程跟踪;

* 流程可管理,管理员可以对流程执行挂起、恢复、删除等操作。

(2)电子签章

油田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采取加密措施是尤为重要,电子签章技术藉由加密技术及公私金钥之技术架构,以确认数字信息传递者之身份真实性及数字文件之真正性,并附加高精度的显示及打印效果。主要能实现如下功能和性能:

* 易用性:使用电子签章通过简单的选择操作进行,简单方便。

* 广泛适用性:可保护多种类型的电子文件。

* 安全性:使用安全散列算法(SHA-1)、三重DES加密算法以及PKI框架(Public Key Interface)的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的绑定。

* 可审计性:可通过签名者身份、签署日期和时间、签署历史纪录等追溯文档的用印和修改过程,数字签章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章条例(草案)设计实现,提供可信的法律依据,协助司法实现。

* 便携性:电子文档一经签署和盖章,签章即和文档绑定在一起,并可安全地进行传输。

* 开放性:系统完全兼容国际标准(x509,PKCS)证书格式,可以直接融入国家及国际组织的PKI体系。

4.结束语

通过油田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得油田企业原先垂直型的层状结构中加入了网状信息流和工作流。这种管理结构的改变,并不削弱管理的权威性。相反,它可以进一步增强层状结构的权威,而且扩大了决策基础,促进决策科学化。 通过“管理制度化、制度表单化、表单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四化过程,实现了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真正意义上的“严格管理、依法维权、服务把关、防范 风险”。该系统在中石化部分油田已经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

参考文献

[1]郭晋伟.SOA架构的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实现[D].沈阳: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2006年

法律事务专业优势范文3

[ABSTRACT] By investigating the present status of KOCEL litigation legal affairs, the paper analyzed the reasons of all kinds of litigation legal affairs happened these years and gave measures to solve these issues, put forward suggestion for improving KOCEL litigation legal affairs management, for prevention legal risks. It suggests to realize digital management for company legal affairs to make sure KOCEL to realize speedy development.

【关键词】涉诉法律事务、数字化管理

[Key Words] litigation legal affairs digital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G633.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法治大环境的变化以及企业社会形态的快速转变,企业法律事务管理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的新课题之一。科技领域:世界经济快速发展导致企业竞争的日益激烈,新科技、新知识的快速更迭更加突出知识产权对企业至关重要性,商业秘密成为企业立足激烈市场竞争的秘密武器;人力资源领域: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风潮,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冲击和挑战,随之而来的就是企业法律事务的不断增多。共享集团在经过改制之后,企业成功渡过金融危机,已迈上了高速发展的行车道,在实践工作中,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法律工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组织机构设置,把依法治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涉诉法律事务规范管理,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涉诉法律事务规范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预防法律风险,保证企业平稳有序发展

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的因素包括科学技术发展、人才队伍建设、质量品质保障、风险控制等,任何一个因素的缺失或者落后都会导致企业发展停滞不前。风险控制是检验一个成熟企业健康发展的标准之一,其中法律风险控制是其中的重点,法律风险隐藏在企业运营的每一个环节,技术、人员、质量任何一环出现问题都可能产生相应法律问题,预防法律风险的产生是保证企业平稳有序发展的前提。实现公司涉诉法律事务的规范管理,将有效完善公司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实现公司法律资源的整合,稳定企业人员思想动态,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维护企业以及职工的利益,从源头上控制涉诉法律案件的发生,保证企业平稳有序的发展。

(二)对外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企业拥有的资源优势来自于国家所有企业组织的集合规模和优势,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企业具有其他社会成员所无法比拟的地位和作用。法律调整的对象在于解决社会各种关系存在的矛盾,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矛盾的激化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问题,从而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不利于社会良好形象的塑造。对于法律事务的规范管理,将有利于企业内部良好发展氛围的营造,同时企业的良好外部形象也会得到树立,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也会不断的增强。

三、公司涉诉法律事务管理难度增大

(一)诉讼存在原告和被告与审判机关之间的关系。首先从企业角度出发,随着共享集团公司的不断壮大,子公司数量逐渐增多,目前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已达14家,公司的增加必然会导致人员以及其他的社会关系的增加,如企业实习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等,矛盾产生的概率也在提高,法律案件自然也会随之增多。从集团公司改制至今,法律案件逐年增多(表一),其中涉诉案件类型也呈现多样化: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劳动争议纠纷、历史遗留经济纠纷等。

从劳动者或者相对方角度来讲,近年来,随着相关法律条款以及政策对于诉讼成本的不断调整,诉讼成本由以前的按标的收取诉讼费改为劳动争议案件零诉讼成本、一审劳动争议诉讼成本10元,这样必然会导致个体的诉讼随意性提高,企业一次次的坐上被告席,诉讼成本自然也在不断攀升。

审判机关理应是依法判案,但出于中国的国情考虑以及人为因素的干涉,审判机关在个案中会考虑种种原因而将企业作为承担责任的首选方,在很多人看来,个体劳动者是弱者,企业是强者,但是如今的现实却是:企业与劳动者同样成为弱者。

表一:2005年至2010年 共享集团涉诉法律案件增长图

(二)企业法治环境不断变化,在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以及法律本身所负有的特征大背景下,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导向性明显,部分政策更加倾向于对于劳动者的保护,企业对于法规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与司法机关存在的偏差为企业增加了一定的法律负担。

(三)信息化加快促生新观念,随着时代信息化突飞猛进,网络的普及,劳动者会从更多的渠道去维护自身权益,全民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同时,80后90后成为新时期劳动者的主体,新主体的思想变化以及职业道德下降不断冲击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城镇化速度加快、人员流动性大、就业观念转变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导致企业法律成本不断的增加。

(四)新事物的出现要求我们必须重新转变认识,去理解适应后执行,如果学习和认识滞后就会对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共享集团信息中心下设法律顾问室全面协调集团及各子公司法律事务的推进,各子公司人力资源专管员、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合开展相关工作。虽然公司人员组织机构已比较成熟,但具体办事人员人手不足、业务素质不高、法律关键节点认识不足、办事方法不到位直接影响到法律事务的办理效率和效果。在实践工作中,具体办案人员由于对于诉讼时效把握的不到位给后续工作开展带来了很多的问题,类似的问题给法律事务规范管理也增加了难度。

(五)管理难度不断的增大,导致公司涉诉法律事务不断的增多,对公司正常生产运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1、具体办案人员更多的时间负责应付各类诉讼,没有足够的时间创新管理完成工作,更多工作时间在疲于应付;2、管理不到位出现恶性循环,由于一起案件的败诉引发更多的诉讼;3、公司人员离职率增高,员工思想状态不稳定,影响正常工作开展;4、公司内外部环境遭到破坏,影响公司人才引进,市场拓展等,企业社会形象也无法得到提高。

四、公司涉诉法律规范管理采取措施

08年至今,公司通过教育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内外部沟通等方式对涉诉法律事务进行规范管理,集团及各子公司新增涉诉案件明显下降,管理水平也有一定提高。

(一)教育培训:首先,通过对共享企业文化的宣贯,使更多的员工认同集团公司价值观念、经营理念、行为准则和企业精神。在培训方面,公司每年定期组织各类法律培训以及各类专业知识培训,培训人员从管理层到短期合同工,使得员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也形成了很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以及作业指导书,很好的规范了企业各类经营活动。同时,组织法律事务人员参加各类外部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具体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规范工作流程:通过在实践工作中的不断经验总结和探索,形成了企业内部一套较为完善的规范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员入职离职流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员工各类证明出具格式、工厂内部规范操作制度等,通过制度指导工作,逐步规范了涉诉法律事务办理的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法律事务专业优势范文4

一、抓好“五五普法”工作,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提高依法合规管理水平 xx年年,普法教育及培训工作以合规管理为主题,密切结合本行经营管理实际,务实、有效的组织开展好“五五”普法,在整体上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同时,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工作,进而从整体上提高员工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业务操作水平,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提高我行风险防控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审查,防范风险,服务营销 坚持法律审查的独立性,继续做好对信贷业务(合同)的审查,加大对非信贷类业务的审查力度,扩大法律审查范围,特别要加强对当前案件多发,管理薄弱的业务和环节的法律审查及指导。继续做好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工作,并积极督促落实法律意见。加强对新业务、新产品的合规合法性论证,对新产品、新技术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保证业务创新活动的合法性。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通过参与谈判、合同文本起草、法律风险提示及法律审查等方式,为业务经营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加强对支行法律审查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三、加强业务合同管理,提高经营合规水平 加强对合同文本实施工作的指导管理,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本的使用,不断提升我行合同质量。按照强化贷后管理等要求,对合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同时要把合同效力的检查作为年度例行工作,持之以恒,力求尽快见到成效。

四、加强转授权管理,有效发挥转授权动态调整作用 根据上级行转授权,继续做好年度转授权工作。加强转授权动态管理,密切关注转授权执行情况,对出现重大风险隐患的支行或业务,要及时调减、暂停或收回相关权限,充分发挥转授权动态管理对业务经营和风险控制的杠杆作用。做好转授权执行情况的检查。

五、改进诉讼管理,提高诉讼效益 继续加强诉讼论证,提高诉讼效益,杜绝无效益诉讼。继续强化案件管理,全力推进未执结案件的执行,为清收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力求胜诉案件执行收回突破200元。改进诉讼管理,要对“中止风险之诉”发生条件及其与贷后管理中风险预警的衔接进行论证,提出可行的处理办法,为完善贷后管理、做好预警反应、及时中止风险提供法律服务。加强诉讼费用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律师聘用管理工作制度。抓好经济纠纷案件责任追究移送工作的落实。

六、做好自律监管工作,切实防范法律事务工作风险

按照法律事务工作自律监管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律监管职责,对各县(区)支行的法律事务工作做好检查,对各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做好自查。

七、关注业务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调研工作要在往年开展的调研工作基础上,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调研水平,为领导决策和规范业务操作提供法律支持。加强调研的主动性,多深入基层,了解基层行在业务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风险隐患,扎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严密论证,揭示风险隐患,提出可行性建议。注重对业务经营中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及时识别风险、提示风险和提出对策。加强与各支行法律事务岗的联系,就诉讼管理、案件防查以及法律法规出台对我行业务经营的影响进行调研,及时收集、反映相关情况。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法律事务专业优势范文5

金融专业的考司法考试有以下两点优势:

1、有利于拓宽就业渠道,本身是金融专业的,再通过司法考试,会大大增加自身的优势,拓宽就业渠道,可以做律师,从事公证员工作,从事IPO、投融资相关的法律事务工作,比如投行业务、信用卡风险管理、银行公职律师等;

2、有利于掌握法律知识,金融专业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商法知识,通过司法考试有利于积累更多的法律知识,更便于处理专业事务。

(来源:文章屋网 )

法律事务专业优势范文6

[关键词] 创业教育;法律风险防控;高校责任;法律教育;法律服务

[中图分类号] D64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893X(2013)06?0085?03

现代社会的任何创业行为,都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依照法律程序,得到法律的认可[1]。按创业活动开展的程序,高职院校学生创业的法律风险可分为创业实体设立时的法律风险、创业实体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创业实体终止的法律风险。首先,创业实体采用何种形式设立,关涉到投资者的个人责任,比如选择个体工商户还是合伙企业,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形式的组织和个体,投资者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其次,创业组织运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包括企业组织内部治理、合同、税收、票据、产品质量、劳资纠纷、商标专利侵权等方面的风险;再次,创业组织终止的法律风险,包括未及时注销登记导致创业组织被不法分子冒用的法律风险和因为创业组织形式为创业者带来的连带债务风险。

总之,创业路上法律风险遍布,而处于创业阶段的高职院校学生由于资金的限制,几乎都没有专门的法律服务团队。这就对创业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储备和可获得的法律服务提出了要求。因此,开展创业教育的高职院校有责任、有义务建立创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在法律教育和法律服务方面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帮助。

一、在创业教育中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中高校责任的缺位

如前文所述,建立创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高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综观目前开展创业教育的高职院校,这份责任却履行得并不到位。

(一)创业教育中的法律教育缺失

大部分高职院校的创业教育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团队的主要精力集中在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创业团队、创业计划、创业融资等方面,很少关注创业过程中必然出现的法律问题。对于接受创业教育的绝大部分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获取法律知识仅靠大学公共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而该课程真正用于讲授法律知识的课时并不多(大约4到6学时),而且大多偏向于讲授法律与道德一类空洞的理论知识,对创业毫无实用性和针对性,无法满足整个创业过程的法律需要;即便是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学生,由于法科教师不可能按照创业过程系统讲述相关知识,同样难以灵活运用。创业活动遍布法律风险,有针对性的法律教育的缺失,不能不说是创业指导的一块致命短板。

法律知识的缺乏导致大学生难以妥善解决各种法律纠纷。在创业活动的成立期、运营期和终止期三个阶段,法律问题始终是相伴相随的。如果没有有效的法律知识储备,学生很难从容应对发生的法律纠纷。表现为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甚至用极端手段处理纠纷,对合法和非法行为之间的界限认识模糊,导致企业和自身都陷于被动地位。更为可怕的是,由于高校创业教育团队的不重视,毕业生在自主创业时往往存在一个突出误区:创业只需懂管理、有好策划、金点子、并且有

[收稿日期] 2013-09-25;[修回日期] 2013-10-10

[基金项目] 2013年广东省高职教育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立项项目(CYQN2013008);2013年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XJMS201310)

[作者简介] 覃曼卿(1982-),女,苗族,贵州遵义人,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法学与职业教育.

资金保障就能顺利打开创业之门,在企业经营、管理、竞争的过程中不重视法律风险的存在,忽略法律风险对创业成功的巨大影响[2]。

(二)法律配套服务缺位

与成熟企业设立专门的法务部门或律师团队的模式不同,处于创业阶段的学生由于资金的限制,几乎都没有专门的法律服务团队。而创业活动的整个过程、各个方面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创业纠纷的处理也需要法律手段。如果创业者本身对法律缺乏基本认识,加上无专业人士的指导,创业活动可能会在法律问题上陷入被动。作为开展创业教育的高职院校,有义务在创业初期为他们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然而目前开展创业教育的高职院校,鲜有对走出校园进入创业阶段的学生提供跟踪法律服务的,这是创业教育团队责任缺位的表现。以笔者所在的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为例,“创业教育中心”设置在经管学院,而法律事务专业设置在人文社科学院。创业教育在经管学院开展得如火如荼,法律事务专业也在不断拓展自己的社会服务范围。但两个领域可谓泾渭分明,缺乏合作和交流的桥梁。事实上,如果能将两者结合起来,不但能改善创业法律教育空白的现状,也拓宽了法律事务专业的服务范围,是一个双赢的结果。然而可惜的是,目前的创业教育团队往往欠缺依托院校法律教育资源开展和完善创业法律教育的通盘考虑。

由于创业法律教育的缺失,高校毕业生往往在自主创业过程中法律意识薄弱,缺乏对法律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只关注创业事务的经营和利润的增长,忽视在日常决策中对法律风险的预防。而创业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又缺乏专业团队的跟踪服务。因而在现行的创业教育模式下,高校创业学生的创业活动在涉法问题上可以概括为:缺乏对法律风险的认知和预判、缺乏创业法律风险的评估与分析、缺乏应对创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方法。

二、高职防控学生创业风险责任的履行: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高职院校有必要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为创业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教育和必要的法律支持,有效防控和解决伴随创业过程的各种法律风险和纠纷。首先,对接受创业教育的所有学生“开发一门《高职院校学生创业法律实务》课程”,其次,为进入创业孵化和创业初期的学生“建立一个创业法律服务平台”,增强学生的法律风险意识,提供全方位的跟踪法律服务,把创业中的风险降到最低,提高学生创业的成功率和竞争力。

(一)开发《高职院校学生创业法律实务》课程,提示相关法律风险

1.授课目标定位方面。《高职院校学生创业法律实务》授课目标是:帮助学生树立较强的法律风险意识,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掌握必要的法律技能,能解决运营中出现的简单法律问题。授课的目的不在于把高职创业学生培养成法律精英,而是通过学习,学生能增强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了解创业中基本的法律知识,在发生风险和纠纷时,能依据法律做出正确的判断,并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简单的法律问题,时时处处意识到法律的存在,既不要违法,也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课内容定位方面。在选取法律内容时要明确两点:第一,高职学生创业与本科生不同,在创业企业的性质、创业层次上有所区别;第二,创业中涉及的法律规定繁杂,包括民法、经济法、商法、诉讼法甚至刑法,门类众多。基于此,必须要结合高职学生创业的实际问题和特色,选取针对性最强、实用性最高的法律知识。

3.授课对象定位方面。要明确接受创业教育的学生不一定最终选择创业,绝大部分最后选择就业。由于课程授课对象的普遍性,在授课时要注意用多重视角来分析法律问题,做好创业和就业的兼顾。

通过开设《高校学生创业法律实务》课程,强化创业学生的守法意识、合同意识、维权意识和政策意识。

(二)搭建创业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创业行为

课时的有限性和书本的局限性决定了一门课程不可能解决创业过程中学生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因此,搭建创业法律服务平台的重要性就凸现出来了。高职院校一般都具备法律服务资源,有法律专业的教师,有的高职院校还保留有法律事务专业,而法律事务专业为了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一般都开设了相关法律咨询或服务的机构。如果与创业教育相结合,搭建法律服务平台,既可以解决创业学生的难题,又能拓展法学院或法律专业的社会服务范围,提高师生的实践能力。具体来讲,法律服务平台可分为创业法律咨询中心和法律服务所,针对不同阶段的法律问题展开不同的服务:

1.日常咨询服务,由创业法律咨询中心完成。创业法律咨询中心由法律专业有律师资格的教师和部分成绩优秀的学生组成,负责解决创业初期的企业在生产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基本法律问题,在创业的事前、事中、事后给予创业学生提供创业顾问、合同审查、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支持、法律援助,尽可能地将创业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以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为例,人文社科学院的法律事务专业拥有完善的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该中心面向全校师生,每周二安排有律师资格的专任教师轮流值班,为学校师生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

2.调解、仲裁、诉讼服务,由法律服务所承接。法律服务所是由法律专业有律师资格的教师组成的专业团队,具备参与仲裁或诉讼的经验和资格。当创业初期的企业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相关问题时,可以为学生提供无偿的法律支持(办案费用由学校创业教育经费支出)。以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为例,法律事务专业设立了有资质对外承接案件的法律服务所,该所由法律事务专业4名具备律师资格的专任教师和3名在校兼职的社会律师组成,完全有实力承接创业企业相关案件。

创业法律服务平台首先可以为创业学生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其次,在发生法律纠纷后,可以向创业大学生提供正确的法律引导,团队具有律师资格的教师更可以及时帮助创业大学生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包括出具法律意见书、合同审查、规章制度审查,介入调解、诉讼和仲裁等,为创业学生对企业的规范管理提供法律援助。

高职院校利用自身优势资源,开展创业法律教育和法律服务,搭建创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见图1):

图1 创业法律风险防控图

三、高职建立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的意义

开展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研究,目的不在于把高职创业学生培养成法律精英,那不可能也没必要。但是法律课程的开设有助于学生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掌握必要的法律技能,解决运营中出现的简单法律问题;而在企业运营出现大的法律风险时,法律服务平台的作用将得到凸显。具体来讲,本项目有以下作用和意义:

(一)法律因素的介入,有助于形成完整系统的创业教育体系

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包括两个层次,第一是开发《高职学生创业法律实务》课程,二是搭建创业法律服务平台。两个层次的措施共同构建高职学生创业法律风险体系,能够改变创业教育只关注“如何创业”而忽视“如何合法创业”问题的现状,法律因素的介入,形成了由始到终的法律保护理念,有助于形成系统的创业教育体系。

(二)强化创业大学生法律风险意识,提高创业成功率

通过开设《高职学生创业法律实务》课程帮助大学生形成法律风险可防可控的观念,树立“事前预防是关键,事后控制是重点,事后补救是辅助”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建立起创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法律风险源发生或产生之前采取避免法律风险发生的有效措施,最终把创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全方位跟踪法律服务,提高创业竞争力

创业法律服务平台的跟踪服务,可以向创业大学生提供正确的法律引导,团队具有律师资格的教师可以及时帮助创业大学生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创业学生对企业的规范管理提供指导意见,降低法律风险,提高创业竞争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