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问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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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问题

法学专业问题范文1

关键词: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教材编写;“实用型”人才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独立学院的法学专业,尽管也是全日制本科学生,但无论是学生的分数层次、培养目标、就业前景等,与其母体学校的法学专业都有所不同,而且也与高职高专法学专业不同。在这种“上下夹击”的状态下,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统一规划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教材,正确使用相应的教材,已经是摆在我们当前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

独立学院的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是否应与母体学校本科法学专业有所不同?

(一)母体学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变化

1.人才的级别

在改革开放初期,不少重点院校提出了“培养高级法学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随着近年来国家司法机关直接招录法学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逐渐减少和法学专业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院校提出了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或者“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可见,在培养本科法学专业人才的层次上,由于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的培养层次出现和普及,培养人才的层次逐步有所降低,以便将“高级人才”让位于博士的培养目标。

2.人才的知识结构

改革开放之初,高校法学专业本科培养的人才,是研究型的法学理论人才,毕业后不少直接留校从事法学教育或者法学研究工作。但当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点的出现和增多,应届本科毕业生留校任教几乎不可能,因此本科生大多要进入实务工作部门(而且不一定是法务工作部门)。在全球化发展趋势下,有学者已经将法学本科阶段的教育视为素质教育,①甚至有人提出了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无非就是今后就业的一块“敲门砖”而已,谈不上人才。面对着全球化得经济发展以及法学专业就业难的现状,不少高校对法学专业的本科生,要求其懂得法律、掌握外语、了解经济,培养目标就锁定在了复合型人才上。②

(二)高职高专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高职高专作为专科,其毕业生不能参加司法资格考试,因此其毕业生的就业一般流向中小型企业、司法机关的底层事务性工种。因此,高职高专法学院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被确定在“应用性”、“事务性”方面。不少法院、检察院招收大批的高职高专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作为“速录员”,甚至作为合同工录用。

(三)独立学院法学本科生的培养目标之锁定

近几年来法学本科毕业生的就业难问题十分突出,应届生不能参加司法资格考试(2008届例外),这严重影响了法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直接进入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教育工作要得到健康和良性发展,首先必须要解决培养目标这一问题。

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之确定,受到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一是独立学院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二是社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三是母体学校以及高职高专法学专业培养目标的确定。

普通高校适应时代要求,提出了培养复合型、研究型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而高职高专早就确定了应用性或者实用性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从独立学院的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学生的水平等方面来看,“研究型”、“复合型”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显然是难以实现的。如果确定为“应用性”、“实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又恐降低到大专法学教育的水平,而引起误会且严重影响招生。

值得注意的一个事实就是:司法改革,出现了“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律师助理”这样的一个工种,其处于“法官”、“检察官”、“律师”与开展事务性工作的“书记员”或者“速录员”、“办案秘书”之间,作为处于中层、从事辅工作的工种,要求这些人员必须经过法学本科教育,掌握基本的法律理论,熟悉相应的法律制度,能够协助主办“法官”层次的人员开展专业性的工作。随着人事制度的改革,不少司法机关往往将这些法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作为“政府雇员”(签订长期的合同,以“参公”、“依公”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予以招录。

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往往希望能够得到一个相对稳定而且职位较高的工作,如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而高职高专的大专生则希望得到一个能够在司法部门和律师行业发展的机会,这就为独立学院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留下了一个空间――实用型法学专业人才。因此,独立学院法学本科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当锁定在“实用型”法学人才上。

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实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区别于高职高专的“应用性”、“事务性”人才培养,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强调法学的基础理论功底;二是突出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定的灵活运用;三是强调相关知识的融合运用;四是能够运用理论、制度、规定解决实际问题。理论上能够开展相应的研究;具备相应的各种素质(能言、善辩、硬笔头);实际操作上能够得心应手;五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在主管领导下开展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甚至能够独当一面。

二、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教材编写

(一)现有的法学专业核心教材之使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根据专业目录调整确定了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为规范各门核心课程教学的基本规格,提高教学质量,颁布了《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明确了14门课程的基本知识点、基础理论和基本应用。①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使用的十四门核心课程,已经有了不同的出版社出版了国家级规划的教材,而且经过了多年的使用,实践证明了这些教材对培养理论性、复合型法学本科人才是有益的。但是,目前沿用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法学教材的做法,问题比较突出:过于理论化,缺乏案例分析,社会联系不够紧密,可操作性不强。

由于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从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教材就难以满足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实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之实现。但是,作为法学理论的掌握,无论是普通高校还是独立学院的法学本科生,都是必须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教育工作。

(二)“实用型”法学本科教科书的编写

为了实现独立学院“实用型”人才培养之目标,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教育工作,必须摆脱沿用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教材的传统做法。

首先,统一规划。一整套适用于独立学院法学本科的教材,出于专家队伍的构成所限,非某一个单独的学院自己所能完成,必须在一定的协作机制之内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协调,才有可能完成这一科学、严谨的编写任务。在可能的情况下,纳入全国性统一规划教材系列,或者作为全国、地方(如中南地区和华南地区)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推荐使用教材系列。除核心课程系列外,还要考虑选修课程系列的规划问题。在保留统一规划教材系列的同时,也应当允许和鼓励有符合地方特色的教材,以适应社会的发展之需(如加工业发达的地方可以有针对性地编写出有关加工贸易方面法律实务的教材等)。

其次,符合规范要求及法学教育工作的一般规律。教育部关于法学核心课程的确定,是出于国家法制统一的基本思想和法学作为一个单科学科专业的考虑,任何一个学校的法学专业本科生,都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学专业知识结构。因此,十四门核心课程,在个别的课程上可适当予以调整外(如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门课程可考虑加以有效的整合,重新确定一门或者两门课程),其他相关的课程出于知识结构的考虑,不宜加以大的改动。为了使今后的教学评估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编写的教材应当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相关的规范,尤其是在关键的知识点方面不能出现遗漏或者出现错误。

再次,突出实用性。在教科书的内容方面,理论以够用为限,不宜过多地展开学理之争和理论产生、发展的过程性的阐述,应突出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规定、基本案例,着重点放在实用性和社会现实的对应性方面。诚然,这种实用性的内容突出,并非将教科书编写成为一个操作性的指南手册。

最后,体例结构强调易于理解和知识的吸收。在编排体例上,可以考虑每章标题下有“引言”或者“导读”,使学生在进入课程学习前对相关的问题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也便于教师引导学生进入相关内容的学习。之后,应有“重点问题”的提示,以便学生在学习中对本章的难点和重点有所侧重。具体的内容方面,应突破传统的从理论到理论的编写方式,以“案例”或者“实例”导入,再进入到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基本规定、实际问题的对应性解决。在每章的结尾,应有“本章小语”,以总结本章的关键问题。每章后,应有“思考题”列出,便于学生复习。必要的可列出“参考文献”,以便提供学生课后搜索相关的文献资料,增加阅读量和扩充知识面。

三、教材采用与日常教学工作的匹配落实

(一)协调使用

尽管编写一套适用的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教材不易,但是教材编写出来之后的推广使用也有一定的困难。主要表现为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招生人数相对较少,单独的一个学校使用教材的数量毕竟有限。因此,在教材的推广使用方面,应当形成有效的促销机制,独立学院自己首先应当选用。在可能的情况下,也可以作为培训、讲座的教材和参考书使用。

独立学院虽然有一定比例自己的专业教师,但更多的独立学院还存在大量聘用母体学校的离退休、专职教师或者从外校聘请兼职老师,这些外聘教师往往喜欢使用自己长期以来选用的普通高校本科法学教材(尤其是国家级规划教材)。外聘教师采用这些教材,尽管出于对教材熟悉无需重新备课的考虑,在教学过程中有相应的便利,也有利于应付今后教学评估对使用教材的审核(国家级规划教材)。

在编写出了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系列教材之基础上,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主管教学的领导和教务人员就应当尽量协调外聘的教师,推荐其使用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应用型的系列教材。

(二)学位课程考试的协调

由于独立学院在尚未经过教学评估的情况下,2007年及以前入学的本科学生需要申请学位的,仍需依靠母体学校授予学位。而母体学校在学位课程考试的确定以及出题时,其所参照出题的教学用书可能与独立学院使用的“应用型”课本不一致,这容易造成学生们的思想混乱,进而可能会产生“教”、“考”的课本的标准不同,影响学位获得率。这就需要独立学院高层领导方面与命题学校的高层领导开展有效的协调。在具体的教学组织过程中,管理者也应当注意这一问题,他要求和提醒教师尽量使教学与今后的学位考试的主要知识点和重点问题方面有所重视。

(三)教学方法的改进与教科书之修订

教师如果参与相关独立学院“实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教材的编写,对该教科书比较熟悉也有较深的感情,讲授起来一般会比较顺利。但这种教科书与传统的理论性教科书,与高职高专的应用性教科书都有一定的区别,因此在教学方法上必须做相应的调适,尤其是要收集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案例结合教科书的相关内容开展教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照本宣科式的教学方式,不仅不能充分发挥新编教材应有的作用,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材应有的使用效果,甚至容易产生学生“理论不够深”、“实际配合不紧”的错误认识。

经过一定时间的实际使用,根据用书数量和库存量,结合教师、学生的反应,对教材进行个别或者统一性的修订,这符合教材出版修订的规律,也顺应时代的要求。

法学专业问题范文2

自高校扩招以来,设置法学本科专业的普通高校迅速大增,招生规模成倍增长,08年底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已达六百多所,其中的绝大多数是地方院校。不同层次的院校对教育资源占有程度的差异会导致法学专业培养目标的不同,因而地方院校的法学教育、重点院校定位于通研究人员为目标,显然不符合地方院校的实际情况。与重点大学法学院和专门政法院校相比,地方高校法学教育起点较低 ,在学生素质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我们认为地方院校法学教育的目标应该定位于职业教育,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为办学根本,素质教育隐含于职业教育的背后就业情势来看,扩招后地方院校毕业的学生主要供职于实务部门或从事非法律类工作。专业法律教育带来的积极主动、独立解决问题的思维习惯以及敢于担当的特质让从事于不同职业的学生受益匪浅。

地方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下:

一般来讲,法学实践教学形式有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毕业实习、专业辩论、参与职业化训练、开展法律服务等形式,均缺乏鲜明的成效。

在法庭模拟中学生通过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来模拟演练中国的法庭审判程序。在教学中我们发现那些表演的同学投入较多,而旁听的学生几乎无动于衷。同时,缺乏真实的临场对抗和未知的风险担忧,没有强烈的压迫感,丧失体验的积极性和成就感。

案例教学属于苏格拉底式教学法,对于加深引导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理解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很难让学生学到律师的其他技巧,如解决问题、事实调查、交流、辩护、谈判、诉讼等。这是案例教学法最大的缺憾,这些实践技能需要通过实践活动来积累和体验,非课堂上对事实与法律的推理分析论证能完成。

专业实习应该说对法学学生来讲最具有直观感知性。然而随着法学在校学生规模的扩大 ,实习基地难以接纳更多的学生。采取自主实习的人数越来越多,他们基本处于放任状态,注重于形式,实习结束时学生本文由收集整理随便找个单位盖个章,再写个实习鉴定就算参加实习了。而那些进入实习单位的学生也往往很难得到很好的锻炼,实习单位出于各种问题和现实条件的考虑,很难在有限的时间里拿出司法职业技能的培养方案,学校也很难有效地监督学生的整个实习过程,因此学生干杂活的较多。另外,学生毕业实习的时间段刚好处于学生找工作或公务员考试等关键时段 ,在就业压力倍增的今天,可以想象,学生是难以全力投入到实习环节。

地方院校法律援助的设立遭遇的障碍

作为地方院校的法律援助,在本土化的过程中一定会出现不被司法部门所认可,还需微观层面;我个人认为至少需要突破下列困境:

(1) 法律援助场所空间保障。相对来讲,办学成本高于课堂讲授。课程整合进法律援助课程中,充分利用好这两门课程占有的资源;将法律教育合并于模拟法庭中,可以解决活动场所相对独立性的问题。课程的整合可以奠定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的理论基础,同时,在双向意愿的前提下确定参加法律援助的学生,逐渐提高法律援助的覆盖率。(2)在现实中学生取证时的身份认同。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和律师法中赋予了律师特有的诉讼权利和地位,在刑事诉讼中取证的主体资格只赋予了律师辩护人,法律援助的学生一般以“其他辩护人”身份或以法律援助中心团体的名义参加诉讼,非律师资格的身份在此种情形下会受到制约。如何全面培养法学学生的职业技能也需要地方院校法律教育之外的制度支撑。例如司法部应驻马店市司法局申请特许在驻马店市范围内专门增设“法律援助工作者”一职,法律援助工作者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拥有律师所有的一切权利。我们希望通过立法来规定法律援助中心的法科学生的“准律师”身份,赋于学生“准律师”身份,赋予其相应的律师身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对于刑事诉讼业务或需要调查取证时,可以让地方院校教师所兼职的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办理相关手续,其他类的可以由该地方院校法律的师生共同完成。总之,专业法律学习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指导教师也要全程参与,特别是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

法学专业问题范文3

【关键词】问题教学法;经济学专业;设问

高等教育的目标在于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动力以及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原理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学习能力,从而使之成为符合现代化社会生产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然而我国高校教育普遍没有摆脱基础教育阶段的传统灌输型教育模式,简单的知识传授造成了学生普遍缺乏自主学习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力,大学生“高分低能”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

经济学专业教学中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无论是培养模式还是课程设置,都远不能适应市场和社会迅速发展和更新的需求。如何帮助学生真正学有所得,学以致用,关键在于教学方法的改革。作为启发式教学的重要模式,问题教学法受到越来越多学者们的关注和推崇。

问题教学法,最初是由美国教育学家杜威在19世纪提出,他把教学过程看成是学生独立自主发现问题并分析解决的过程。它将教材的知识点以问题的形式呈现在学生的面前,让学生在寻求,探索解决问题的思维活动中,掌握知识、发展智力、培养技能,进而培养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问题教学法实现了从以“教”为中心到以“学”为中心的转变,教师成为引领学生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探索活动的启发者、指导者。

经济学家汉森(Hansen,1986)曾指出,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应该能够获取已存在的知识,显示出对它的需求,吸收它,运用它探讨问题并用它获取新知识。经济学专业无论是理论类还是应用类,都需要学生从掌握最基本的现代经济学原理开始,以“经济人”的思维方式和理念思考经济问题,并能运用所学原理分析和解决现实中的经济现象和问题,从而为专业阶段的相关课程打好基础。传统经济学专业课堂老师习惯对教学内容全程灌输,学生忙于记录笔记,师生缺乏交流,课堂气氛沉闷单调,由此学生缺乏学习兴趣,并且无法从中获取对未来的职业选择真正有益的知识和技能。那么,问题教学法如何应用于经济学专业课程教学?结合国外相关的教学经验,文章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探讨。

一、精心设问,引导学生主动质疑

问题教学法中教师的作用相比传统教育更为关键。在课前教师需要更加用心准备课程,吃透教材内容,在学生已有的知识基础上,精心设计问题,带动课堂活跃气氛,引导学生思考和质疑。笔者认为经济学专业教学的设问有三个流程:首先,在讲述经济学理论之前,教师应从学生角度创设能够引起学生注意力和兴趣而又与所讲知识点相关的现实经济现象,使学生带着问题和思考迅速进入教学状态;然后,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就一些基本经济学概念对学生加以提问,主要是为提高学生注意力。教师应着重于对课程重点和难点的讲解,并在讲解中就现实的经济案例进行创设问题,比如在讲到垄断与定价理论时,可以提出我国目前存在哪几大垄断行业,市场划分如何?比如电信、交通等这些与日常生活相关,学生可以就生活中垄断带来的问题畅所欲言,教师根据学生的发言进行循序有道,使学生深入思考,在不断剖析和质疑中真正掌握知识的内涵和要领。最后,课程结束时,教师既可以就课程上讨论的热点问题继续延伸,或者布置新的相关经济热点,让学生课后分成小组相互合作通过查阅资料、社会调查等各种方式分析解决问题,待到下节课时小组派代表进行演讲,从而达到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评估反馈,及时调整教学方案

问题教学法强调以学生为主体,鼓励学生敢于提问,善于提问。这就要求教师在讲授过程中更多地与学生交流,富有感染力和启发性的教学才能牢牢抓住学生的注意力,并能从学生的课堂反应中随时掌握教学情况和学生的需求,即使调整课程进度和问题难易度。问题教学法重视教学中的考核,而不仅仅是传统期末考试成绩,课堂考核的内容应包括学生的学习准备、出勤率、参与积极性、演讲表现等,此外课后作业如案例分析、小组讨论、代表发言也是考核的内容。代表演讲和发言并非解决问题的最终环节,教师和其他学生应对每个小组的发言进行提问和点评,这就需要每个小组成员对所讨论的经济问题有深刻的思考和充足的准备。点评的作用在于启发学生对经济问题的深入探究,同时也使教师及时了解教学效果。

三、因材施教,多种方法和手段灵活运用

“教无定法”,评价教学方法的标准在于是否有利于学生学习。高等教育阶段、教学对象以及教学课程的多样化都要求教学方法的多样化,因此经济学专业教学中问题教学法的实施也应配合其他多种教学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因材施教。

首先,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和创新上,应当多借鉴和学习国外大学的先进经验。比如国外经济学教学工作者极为推崇的合作学习法和经验学习法,都是鼓励和引导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为主动获取知识。此外,欧美的开放式教学,通过对教材的个性化处理,使教学方法体现出灵活多样的特点,通过运用"探索式"、"研究式"的方法,引导学生主动探索、研究,获取知识。

其次,对不同的经济学专业课程因材施教。例如美国对基础性课程以教师讲授为主,对专业基础课实行讲授与讨论结合的方式。对我国经济学专业的教学方法选择上,基础性性课程和专业基础课适用于问题教学法、开放式教学,以此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经济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比较难以理解的专业阶段课程选择教师讲授和学生课后自学巩固,结合专业特点选择相关课程实践等,从而使学生掌握较强的专业实务知识和技能。

再次,灵活运用网络资源和多媒体等教学手段。例如美国一些大学经济学课程就十分重视网络资源的运用。通过网络,教师可以向学生传达课程内容、大纲、参考书目以及考试相关信息,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安排考试、答疑等,使得教师与学生之间互动和沟通更加顺畅。此外,信息网络使问题教学法更加有效,教师可以课后通过群邮件、聊天工具就可以及时答复学生学习中的疑惑,跟进小组研讨的进程,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并收到直接的教学效果的反馈。多媒体教学手段一方面可以适当减轻教师的负担,增加课程的生动性,使教学效果更突出;另一方面,多媒体可以服务于问题教学法,利用多媒体向学生展示经典的经济热点、案例,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激发自主学习的热情。

参考文献:

[1]Hansen,W.L.1986.What knowledge is most worth knowing for economics major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Papers and Proceedings.76:149- 52.

[2]尚旭峰.问题式教学的特点和实施要求[J].文学教育,2011,2:41.

[3]孙威,刘洋,薛凡,谢忠艳.浅谈问题式教学在高等教育中的实施[J],2012,(4)

法学专业问题范文4

1.审计教育方法以教为主,学为辅,审计理论理解难度大。

审计学是一种行为科学课程,很多理论来自实践经验,如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或者如“存货盘点后,注册会计师应进行抽点”。这些经验,如果只通过老师课堂讲授,学生很难以理解其中的原因。例如,为什么审计人员去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要先调查其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另外,教材中的术语,虽然与审计准则保持一致,却不符合汉语表达意思,如“鉴证”“管理层认定”,若没有案例来加以形象化,仅靠学生死记硬背,也不能完全理解其真正含义。

2.审计思维并没有真正培养起来。

审计工作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选择恰当的审计程序搜集证据得出结论的一个系统工程。由于教学过程中,案例分析不占主要部分,学生很少有机会从案例分析中,自主的提出自己的问题,并加以分析。现有的案例也是以会计错误为主,以更正会计分录为案例的主要内容,这其实偏离了审计教学的核心思想。

二、案例教学法在审计学教学中的运用

通过笔者的实践教学,审计学案例教学法主要运用在以下4个教学环节,有较好的效果:

1.导入新课环节。

教师可以在每次新课开始前,通过与本节相关的案例,来引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介绍案例的同时,可以提出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来学习新课,例如:介绍审计工作的性质时,可以先介绍“南海公司事件”,提出“查尔斯.斯奈尔的工作与一般会计人员有何不同”“为什么社会公众需要注册会计师”等问题,引起学生对审计工作的关注。

2.课堂讲授环节。

教师在阐述理论后,可以利用案例,解释审计理论。例如,“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和“内部控制测试”是审计的两个不同环节,前者是风险评估的必须程序,而后者则要依据风险评估程序结论,选择是否进行“内部控制测试”程序,这两个知识点,学生非常容易混淆,有的同学认为审计工作总是前后重复,其实,只要教师描述一个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现状,让学生分析为什么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让学生讨论如果不进行这一环节,会带来什么样的审计后果,就能让学生掌握第一种程序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教师引导学生进一步分析该案例,探讨审计人员是否有进一步进行控制测试的必要性。如果审计人员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后发现其极为混乱,就没有进行“控制测试”的必要。学生因此能分清两种审计程序的不同之处。

3.课堂练习环节。

课堂练习应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独立提出问题,结合所学的审计学、会计学等相关学科知识,来分析案例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最重要的是要让学生自己提出可行的审计程序,来证实他们自己找到问题。学生要设计有效的审计程序,必须先查阅课本,将课本列示的审计程序加以筛选,并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底稿模板写出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可以指定小组对案例展开讨论,以培养学生的职业判断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4.教学实践环节。

审计学教学应有配套实践软件,可以通过实践软件建立模拟会计师事务所环境,给学生设置好一个被审计单位及其全部会计资料和相关信息。让学生在课程实践环节,独立系统地完成整个审计流程。该被审计单位的资料中应设置多个会计陷阱供学生审查。笔者学校采用《审计之星》教学实践软件,学生上机既可以了解计算机审计流程,又能利用软件提供的审计案例进行全面的审计分析工作。达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三、利用案例教学法解决审计教学存在问题的体会

1.利用案例教学,提高教材的可理解程度。

由于审计教材前半部分均是审计理论,概念较多,笔者结合小案例带动审计理论的理解。再通过课堂讨论,提高学生学习审计的积极性。

2.审计教学课时安排上,增加了课堂练习,课后实践上机的课时。

教与学力争平衡,学生喜欢在课堂上讨论案例,有时候会相互质疑,在讨论的过程中,教师再适当的插入讲解所学过的知识点,学习者能够加深对理论理解程度。

3.通过案例教学。

法学专业问题范文5

【关键词】提问法 英语教学

一、提问法

提问是一种古老而年轻的教学方法。其历史可以追溯到苏格拉底时期,他认为接近真理的方法就是提出正确的问题。提问对教学活动的顺利展开和有效学习的重要性毋容置疑,Freiberg(1996)曾指出课堂提问是仅次于课堂讲解的第二大教学技能。崔家军(2013)认为提问对教学的作用可以归结为三点:1.使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中来,同时能激励学生思考;2.可以帮助学生学习新知识,巩固旧知识;3.让教师检查和了解学生已经掌握的知识和内容。

二、综合英语教学的特点

笔者在实际教学中深刻的体会到综合英语教学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授课任务大。

1.单词:综合英语每一单元中涉及到的单词首先数量多,每一个单词需要学生掌握的用法多。

2.知识量:综合英语中收录的文章内容涉及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授课教师在完成传统语言教学的同时,进行大量的背景知识的补充。

3.语言讲解:作为综合英语教师,笔者在实际授课中面临的问题最突出的就是语言讲解方面的。这里所说的语言讲解并不是指语法知识的讲解,而是指语言欣赏方面的。综合英语的授课对象为英语专业的学生,他们语言功底相对扎实,实际授课过程中语言讲解的重点和难点在于不同文体语言特点的欣赏和对课文内容的理解。

面对繁重的授课任务,综合英语上课方式很容易变成教师一人主导的灌输式的“一言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学期笔者尝试将提问法引入综合英语教学中。

三、提问法指导下的综合英语教学

在实际教学操作中,笔者用到的提问方法主要有三种:教师点名法、自愿回答和集体回答。

1.教师点名。针对课前预习部分的提问方式主要是教师点名。可以有效的控制课堂,照顾到不同层次的学生,较为公平,有效的督促全体同学进行课前预习。以单词部分的讲解为例。在实际教学中,笔者发现学生的单词掌握容易泛而不精,不能掌握许多“小”词的地道用法。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要求学生课下自己查单词,课上笔者以提问的形式进行考察

2.自愿回答法:自愿回答法能鼓励成绩好的学生,但是如果过多使用容易导致不利于照顾到所有学生。因此,该种提问方法主要应用于某些开放性问题和某些较难的理解性的问题的回答。

3.集体回答。集体回答法对简单的问题最有效,但是课堂太过吵闹,不容易控制,所以该种方法笔者很少使用,仅偶尔运用与课前复习部分。

四、实例分析

下面作者就用In My Day这篇课文的结构分析为实例说明一下笔者是如何在实际教学中运用三种提问方法的。

首先,笔者首先给出了四个问题供学生讨论:

1. What happened to my mother and how did she respond to it?

2. What kind of person is my mother?

3. What are the changes from the author when his mother would come back to her past life?

4. What are the disconnection between the author and his children? And what are his further understandings of his mother?

其次,点名学习小组发言。

最后,总结学生发言,给出问题的参考答案

1. At eighty,after a bad fall,my mother’s mind began to __free through time.―paras __to __

2. This part demonstrates my mother’s personalities:___ &___.―paras __to __

3. It shows the different attitudes towards the real world between my mother and me,the ___ and ___ problems which the old age brought to my mother..―paras__to __

4. I realized there was a ____about time between my children and me,as there had been between my mother and me.―paras__ to __

五、教学启示

经过一个学期的实践,尽管P者在问题的设置,问题的修正策略方面仍有不足,但是可以看出,教师在大学综合英语课堂中应当加大提问的数量,使得交流与互动成为英语课堂的主要形式,要转变有教师主导的“一言堂”,提高学生的实际语言应用能力及语言鉴赏能力。

参考文献:

[1]Dillon,J.T.Questioning and Teaching[M].New South Wales, North Ryde:Crooom Helm Ltd,1988.

法学专业问题范文6

教育学一般把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分为关注生存阶段(起步阶段)、关注情境阶段(积淀阶段)和关注学生阶段(成熟阶段)。一名教师刚刚走上讲台更为关注的是自己的生存适应性,急于找到维持最基本教育教学的生存技能,并把这些技能变为自己的实践能力。在教师经过5年左右的发展后则开始更多地关注教学任务,关注学生的成绩,以获得职业升迁和更高的外在评价。而当教师顺利地适应了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变得比较成熟以后,则有能力更多地考虑学生的个别差异,更多地关注学生,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发展。体现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教师面临最多和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学生的课业负担问题。

所教学生成绩是教师价值的体现,也是最有说服力的客观证据。其它方面做得好,不如教学成绩好更能得到同行、领导和家长的认可。尽管学生成绩不是衡量教师考核高低的唯一标准,但学生成绩高低是教师最为关注甚至是让教师焦虑的最直接因素,为了晋级和评优,违背教育规律,抢课时、增加作业量,抢占学生的学习时间是无奈的选择。

教师不善于学习,不善于思考,教育理念落后是造成课堂效率低下、学生作业负担过重的关键因素。

尽管我们一直在打着素质教育的旗号,但脱离不了应试的大环境,中考要成绩,家长要成绩,学校要成绩,教师本身靠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考试的形式决定了成绩与训练量有直接关系,课堂时间永远都不够用,训练肯定是越多越好,多布置作业是比较便捷的一条训练途径。

目前,家长的观念也有了很大的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家长对教育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更多的家长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特别是在初中段更是想在打好基础的前提下,全面发展,让孩子多才多艺,储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不想过度注重考试分数和名次,当作业成为影响孩子睡眠、影响其健康的时候,造成恶性循环的时候,肯定会有意见。

对待同一问题的不同认识,体现出教师的专业思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不同。

1.对作业负担过重是由于“教师教学能力不高,用大量作业强化训练提高成绩”这一问题的认识,关注学生发展的教师认可度最高,刚入职的教师认可度最差。教育是一项直接面向生命的事业,而且是为了促进人的精神生命主动发展的伟大事业,学生的根本价值存在是文化存在。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成熟的教师积累了大量的教学经验,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不断得到提升,越来越认同教学能力对教学的重要性。而刚入职的教师对教育核心价值的认识是不健全、不深入的,他们仍然停留在关注自我生存的阶段。

2.在回答作业负担过重是由“作业布置少了,家长会有意见”造成时,成熟的教师认可度最差,而刚入职的教师认可度最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说明各个层次的教师关注的教育点是不同的。名师更注重学生的发展,而刚入职的教师更关注社会的评价及学生的学科成绩。

3.长期以来,全国各地不断试图通过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和实施作业分层布置实现“减负增效”的目的,但中学生作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依然存在。这种教学管理的策略并没有在教师群体中得到积极、科学的响应并得到认真的落实,教师更倾向于将作业负担过重的原因归因于“考核制度”和“中考制度”等。它提示我们在解决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复杂问题时,要善于归因分析并进行科学的引领实施,否则不但不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还有可能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得不到合理的引导,使部分教师失去对解决这一问题的信心,甚至会使矛盾进一步深化和积累。

4.对“学生参加辅导班是造成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原因”这一问题的回答,积淀阶段的教师是最不认可的。在职教师组织、参加校外辅导班是上级部门三令五申严厉禁止的,但它有很大的市场需求。家长给学生报班不是个别现象,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参与办班的传染性比较强。

5.成熟的教师更多地认识到“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对减轻学生作业负担过重的意义和价值。成熟的教师也能感受到作业布置量少给自己带来的竞争压力和危机感,他们呼唤学校科学的作业调控机制的呼声愈发强烈和迫切。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既是学生家长和学生的强烈要求,也是教师的强烈愿望。

6.学生学习方法不当和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不足成为所有教师关心的问题。提示我们这两个问题成为教学中普遍性存在的问题,如何加强学生的学法指导和增强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应摆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议事日程。

只要教师端正教学思想,不断进行自我专业素质的自觉发展,精心备课,精当教学,精简作业,就一定可以成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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