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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的几种融资方式范文1
关键词:公共环境建设项目 融资模式 ABS融资模式 政府贷款
1.我国公共环境建设项目的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国内公共环境建设项目如:市政基础设施、农林水利建设、垃圾污水处理、高速公路、电力电信设施建设项目等也与日俱增。这必然要求我国加快公共环境项目建设以适应经济高速发展需要,而资金短缺往往成为加快公共环境项目建设的瓶颈。因此很有必要就我国的公共环境建设项目融资模式进行研究。
公共环境项目建设投资带动了快速的经济增长,也给中国人民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收益,极大地改善了我们的人居环境,然而公共环境建设项目却与一般的建设项目具有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共环境建设项目投资巨大,回收期长。如公路建设、污水处理厂、电力管网、电信设施等都至少需上千万或上亿的建设资金。资金回收期则长达十几年或几十年。
(2)公共环境建设项目中高速公路、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项目有稳定的投资回报率。在各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利润空间愈来愈小的情况下,基础设施投资回报率的稳定性对投资者有很大吸引力。
(3)公共环境建设项目涉及面极为广泛。一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完工往往要涉及到研究院、设计院、项目上级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包单位、监理部门、银行、保险、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等。项目建成后公众参与率也极高。
(4)公共环境建设项目开始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技术的不断进步,公众对公共环境建设项目的要求标准也越来越高。新立项的项目中新技术新工艺的比重越来越高。
(5)公共环境建设项目对政府政策的依赖性很强。如高速公路收费办法、城市排污收费等政策的制定和变更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可行性。“十五”期间,国家把建设重点投向公共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各省、市也纷纷以兴建公共环境项目来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改善城市的投资环境,为公共环境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机遇。
(6)公共环境建第三章公共环境建设项目的特点及融资渠道设项目巨额资金融通难度较大,需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7)公共环境建设项目作为一种“社会公共产品”,相对于经济效益而言更重视其社会效益的发挥。
2.我国公共环境建设项目融资的必要性
公共环境建设项目融资方式的功能特点决定了私营机构和公营机构对它都有兴趣。可以说,公共环境建设项目融资不失为政府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和私营机构为大量资本求得长期稳定收益的一个好方法。因此不管是对政府、投资人,还是对项目公司来说,公共环境建设项目融资都是非常必要的,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利用资金
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往往严重滞后,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需要政府加以改善,而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需要巨额的资金,但政府都无能力拿出,采用公共环境建设项目融资的多元化方式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满足其基础设施建设庞大的资金需求的矛盾。因而公共环境建设项目融资方式是减轻政府及公共部门承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短缺的有效方式。
2.2 风险转移
由于工程项目,尤其是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营运具有长期性和不定性等特点,在项目的整个建设营运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风险,采用公共环境工程项目多元化融资方式后,风险转移给项目承建者和营运者,对于政府来讲,无疑可以避免因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
2.3 减轻责任
由于公共环境建设项目融资的全部责任转移到项目发起人或项目承建者,不需要仅仅由政府对有关项目借款、担保、保险负连带责任,这样就大大减少了政府的债务负担,使政府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因此,公共环境工程项目多元化融资方式是降低政府债务特别是外债责任的一种良好形式。
2.4 成本控制
无论在什么国家,在任何时期,国有工程项目完成建设都特别容易超支,工程结算总是需要调整概算,采用公共环境工程项目多元化融资方式通过承包人的投资收益与他们发行的合同的情况相联系,以防超支,有利于承包人通过有效的设计,严格控制预算,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5 满足要求
采用公共环境工程项目多元化融资方式,可以使本来急需建设而政府目前又无力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因其他资金的进入,在政府有能力建设前,提前建成并发挥作用,这就可以提前满足社会和公众的需求。同时,一旦项目进入实施阶段,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营运效率都比较高,这就使项目承办者或营运者以更好的服务或更低的价格使社会和公众受益。
3.我国公共环境建设项目的常用融资模式
公共环境建设项目的融资模式,是指客观存在的筹措资金的来源方向与通道的融资模式。我国目前公共环境项目的融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3.1ABS融资模式
Asset Backed Securmeation的英文缩写即为ABS,是一种证券化融资方式,他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它是以项目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
ABS融资模式的特点主要有:
(1)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是ABS不同于其他项目融资方式的一个显著特点;无论是产品支付、融资租赁、还是BOT融资,都不是通过证券化进行融资的,而证券化融资代表着项目融资的未来发展方向。
(2)负债不反映在原始权益人自身的“资产负债表”上,避免了原始权益人资产质量的限制。
(3)利用成熟的项目融资改组技巧,将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包装成高质量的证券投资对象,充分显示了金融创新的优势。
(4)由于证券投资者的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于项目资产的未来收入,因此,证券投资风险取决于可预测的现金收入,而不是项目原始收益人自身的信用状况,并且不受原始权益人破产等风险的牵连。
(5)由于债券在证券市场上由众多投资者购买,从而使投资风险得到分散。
(6)债券的信用风险得到信用担保,是高档投资级证券并第四章公共环境建设项目的融资方式比较研究且还能在二级证券市场进行转让,变现能力强,投资风险小,因而具有较大的吸引力,易于债券的发行推销。
(7)和BOT等融资方式相比,ABS融资涉及的机构少,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酬金、差价等中间费用,并且使融资费用降到较低水平。
(8) ABS融资债券由于是高档投资级证券,利息率一般较低,但比普通储蓄的投资回报要高。
(9)这种融资方式适于大规模地筹集资金,特别是在国际市场筹集资金更是如此。
虽然在我国ABS融资面临一些诸如法律限制、国外投资者对中国缺乏了解、政策限制、信用评级、税收及人民币汇兑等问题,但总体来说在中国还是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1) ABS融资方式摆脱了信用评级的限制。通过信用担保和信用增级计划,使我国的企业和项目进入国际高档投资级证券市场成为可能。
(2)我国大量优质的投资项目,为引进ABS融资方式提供了物质基础,高速度的经济增长使我国经济具有了强大的投资价值和市场潜力。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大量收入稳定、回报率高的投资项目不断涌现,这些优质的投资项目是ABS融资对象的理想选择。
(3)我国已初步具备ABS融资的法津环境。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经济、金融、投资的法律环境正不断得到改善,为开展ABS融资构筑了必要的法律框架。
(4) ABS融资拓宽了现有融资渠道。目前我国利用外资方式基本集中在政府贷款、国外商业银行贷款等传统融资渠道上。而ABS融资是一种主要通过民间的、非政府的途径,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运作的融资方式。
(5)开展ABS融资,将促使我国尽快进入高档次项目融资领域。由于ABS融资方式是在国际高档投资级市场上通过证券化进行的融资,从而使我国有机会直接参与国际高档融资市场,学习国外高档证券市场运作及监管的经验,感受国际金融市场的最新动态。同时,通过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也是项目融资未来的发展方向。开展ABS融资,将极大地拓展我国项目融资与国外资本市场融合的步伐,并促进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3.2 政府贷款融资模式
政府贷款是由贷款国用国家预算资金直接与借款国发生的信贷关系。政府贷款多数是政府间的双边援助贷款,少数是多边援助贷款,它是国家资本输出的一种形式。
政府贷款通常由政府有关部门出面洽谈,也有的是政府首脑出国访问时,经双方共同商定,签定贷款协议。许多国家为了扩大本国资本货物出口,增强本国出口商品竞争能力,还采用混合信贷方式,即为援助和用于资助贷款国专项出口的政府贸易信贷相结合的贷款。
3.3 产品支付融资模式
产品支付融资是公共环境建设项目融资的早期形式之一。是针对项目贷款的还款方式而言的。借款方在项目投产营运后不以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来偿还债务,而是直接以项目产品来还本付息。在工程项目贷款得到偿还前,贷款方拥有工程项目部分或全部产品的所有权。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产品支付只是产权的实质转移而已,而非产品本身的转移。通常,贷款方要求项目公司重新购回属于它们的产品或充当它们的人来销售这些产品。因此,产品支付融资适用于资源贮量已经探明并且项目生产的现金流量能够比较准确地计算出来的工程项目。
3.4 远期购买融资模式
远期购买,也称“以设施使用协议为基础的公共环境建设项目融资方式”。国际上,一些公共环境建设项目融资是围绕一个工业设施或服务性设施的使用协议为主体来安排的。这种“设施使用协议”有时也称为“委托加工协议”,是指在某种工业设施或服务性设施的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达成的一种具有“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或“无论使用与否均需付款”性质的一种协议。根据该协议,项目设施的使用者在融资期间承诺:定期向设施的提供者支付预先规定的最低数量的项目设施使用费,这个承诺是无条件的,即不管项目设施的使用者是否真正利用了项目设施所提供的服务,支付义务都继续存在。项目设施提供者即项目发起人再将该协议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由此取得有限追索的融资安排。以设施使用协议为基础的项目融资安排,主要应用在一些带有服务性的项目,如油气管道项目、发电设施、某种专门产品的运输系统及港口、铁路设施望等。
3.5 银团贷款融资模式
由于公共环境建设项目往往涉及融资金额较大,所以在很多情况下,银行长期债务融资是通过银团贷款的方式来进行的。
银团贷款通常指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若干家银行共同参加,组建责任义务与权利收益共同体,签署共同融资协议,为某一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业务。
3.6BOT融资模式
BOT是英文Buld-Operate-Trnasef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方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一般为国际财团)。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营运,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承担公共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造设施的所有权,允许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回收项目投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地移交给签约方的政府部门。
4.小结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我国面临着需要加快公共环境项目建设以适应经济高速发展的矛盾,而公共环境建设项目融资成为加快我过公共项目环境建设的必要手段,本文就我国公共环境建设项目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并分析了我国公共环境建设项目融资的必要性,提出我解决我国公共环境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的项目融资几种常用模式,并重点阐述了我国常用的ABS融资模式,以供相关部门参考。
参考文献
项目融资的几种融资方式范文2
关键词:项目融资;汇率风险;利率风险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5月19日
项目融资是形成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一种融资方式,因为其具有改善和提高项目经济强度及项目债务承受能力、减少项目投资者的自有资金投入、提高项目投资收益率等诸多优势,在国际大型项目建设中得到了非常广泛的运用。
一、项目融资的概念和特征
项目融资作为一个金融术语,迄今为止尚无一个公认的严格定义。从广义上讲,为了建设一个新项目或者收购一个现有项目,或者对已有项目进行债务重组所进行的一切融资活动都可以被称为项目融资。从狭义上讲,项目融资是指以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作抵押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或贷款活动。一般提到的项目融资仅指狭义上的概念。
相较于传统融资方式,项目融资具有如下特点:
(一)在融资基础方面。传统融资方式主要是依赖于筹资方的资信,而项目融资主要是依赖于对项目的预计现金流量和资产的评估和分析。也就是说,项目融资是一种典型的项目导向的融资方式。
(二)在追索程度方面。追索,是指在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债务时贷款人要求借款人用以除抵押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偿还债务的权力。
不同于传统融资的完全追索,项目融资采用了有限追索的方式。贷款人可以在贷款的某个特定阶段(例如,项目的建设期和试生产期)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或者在一个规定的范围内(这种规定范围包括金额和形式的限制)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除此之外,无论项目出现任何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的义务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财产。
(三)在风险分担方面。传统融资的完全追索方式导致风险较多地集中在投资方或者贷款方。而在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方式下,对于与项目有关的各种风险要素,需要以某种形式在项目投资者(借款人)、与项目开发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其他参与者和贷款人之间进行分担。一个成功的项目融资结构应该是在项目中没有任何一方单独承担起全部项目债务的风险责任,这一点构成了项目融资的第三个特点。
(四)在会计后果方面。传统融资方式势必会增加筹资方的负债,提高其资产负债水平。而在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方式下,项目的债务不表现在筹资方的资产负债表中,只需以某种说明的形式反映在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注释中即可。
另外,项目融资还具有信用结构灵活多样、融资周期较长、相对筹资成本较高等特点。
二、项目融资活动中的财务风险类型及其原因分析
财务风险是企业风险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可以分为广义的财务风险和狭义的财务风险。这里讨论的是狭义的财务风险。狭义的财务风险通常被称为举债筹资风险,是指企业用货币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即偿还到期的本金加利息)的不确定性。具体地说,是由于企业因为借入资金而增加的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和企业利润(股东效益)的可变性。狭义财务风险与经营风险、投资风险一起构成了企业所面临风险的主体。
(一)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在项目融资过程中由于利率的变动而带来项目价值损失或收益的不确定性。利率作为资金的使用价格,其变动将直接导致资金的使用成本的变化,从而造成项目成本的变化,并最终影响项目发起方的收益。
利率风险主要表现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在采用浮动利率融资时,若利率上升,则会导致融资成本的增加;另一种是在采用固定利率融资时,若利率下降,则会产生资金机会成本的损失。
利率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项目融资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对于项目融资来说,从最初的融资决策分析、谈判签约、建设投资到最终的项目生产运营、取得销售收入并偿还借款,经历相当长的时间,其时间跨度往往超过十年以上。如此一来,相较于传统融资,项目融资在这么长的时间跨度内面临利率波动的风险显著上升。
(二)汇率风险。汇率风险主要体现在跨国项目投资活动中。随着中石油“走出去”战略的大力实施,石油行业中的跨国投资行为逐年增多,项目融资活动中的汇率风险无可避免。
汇率风险,又称外汇风险或外汇风险暴露,是指在国际金融和经营活动中,以外币计价的收付款项、资产与负债业务因国际金融市场上汇率的变动而导致各经济主体未来收益变化的不确定性。外汇风险包括三类:外汇的不可获得风险、外汇的不可转移风险和汇率波动风险。
1、外汇的不可获得风险。这是指由于项目东道国外汇短缺等原因导致项目公司不能将当地货币转换成需要的外国货币,以偿还对外债务或其他对外支付,从而使项目无法正常进行的风险。
2、外汇的不可转移风险。这是指由于外汇管制的存在导致项目公司的经营所得不能转换成需要的外汇汇出国外。所以,即使项目公司产生了足够的现金流量,如不允许兑换成外汇汇出国外,外国投资者也将无法及时取得利润。
3、汇率波动风险。这是指由于汇率的波动而给持有或使用外汇的项目公司或其他利益参与者带来损失的风险。项目融资的成本和利润对金融市场上汇率变动比较敏感。首先,本国货币与国际主要货币之间汇率变化的风险将影响其生产成本和费用,同时也会加剧国内市场的竞争,因为国外同类产品的生产者会发现这个市场更具吸引力;其次,各国货币之间的交叉汇率变化也会间接影响到该项目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再次,汇率变化将对项目的债务结构产生影响。
三、项目融资活动中的财务风险防范措施
(一)利率风险的防范。一般有以下几种防范利率风险的方法:
1、采用混合利率贷款。无论是单一采用浮动利率还是单一采用固定利率,都会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因此,笔者建议在融资谈判阶段,就依据项目自身的风险评估、资产评估等结合对未来的预期,制定固定利率基础上的浮动利率贷款协议。这样可以尽可能地将利率风险降至最低。但这一方法的成功实施,还取决于项目发起方对项目风险、未来经济走势甚至项目东道国的政治环境等大量外部因素的准确预测。应该说,这是一种在项目融资前期开展的利率风险防范机制。
2、利率远期交易。利率远期交易具体包括利率期货套期保值和利率期权交易。
利率期货套期保值是在期货市场上交易人采取与现货市场相反的交易部位,通过买进或卖出利率期货合约,冲抵现货市场上现行资产或预期资产以确保其价格利率或收益率的买卖活动。采用这种方法一般不可避免全部的利率风险,但可以把利率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利率期权是一项关于利率变化的权利。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期权费后,就可以获得这项权利:在到期日按预先约定的利率,按一定的期限借入或贷出一定金额的货币。这样,当市场利率向不利方向变化时,买方可固定其利率水平;当市场利率向有利方向变化时,买方可获得利率变化的好处。利率期权的卖方向买方收取期权费,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采用这种方法,在项目前期,由于项目还未带来任何现金流入,却要发生大量债务。因此,可采用利率期权交易保证项目有较低的利息负担。随着时间的推移,项目债务逐步减少,现金流量逐步增加,债务承受能力也不断增强,这时候利率在一定范围内可逐步增加。所以,一般通过逐步递增的利率上限来充分利用项目现金流量特点,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提高项目投资收益率。
这一方法的成功实施依赖于项目发起方对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准确把握,对参与各方的金融产品运作能力要求很高。
(二)汇率风险的防范。汇率风险的防范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投资和收入流动性的选择。现在国际金融市场瞬息万变,汇率波动频繁,时间对于规避汇率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投资或收入的资金是否可自由兑换,以及兑换所需要的时间在进行投资时就必须慎重考虑。对于境外的项目发起方,为了减少汇率风险,从东道国的中央银行得到自由兑换的硬通货的承诺协议是最有效的。
由于进行项目融资的项目通常资金需要量极大并且建设期很长,因此东道国为吸引资金,通常都会主动提供一些优惠的政策。项目各参与方只要充分利用好这些有利条件,一般都可以很好地解决自由兑换的问题。
2、货币的选择。汇率的风险主要是两种货币比价的变化导致的投资和收入的变化。所以,正确地选择货币是规避汇率风险有效的方法之一。正确的选择货币最主要的是进行正确的预测。影响汇率变化的因素一般有国际收支、相关国家的国内通货膨胀率、国内宏观经济状况、相关国家的国内利率等,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收集分析,一般就可以对汇率进行大致的预测。当预测东道国的货币将会升值时,就可以选择东道国的货币作为未来收入的货币,这样可以兑换更多的本国货币,使收益从汇率的变化中增值。如果预测东道国货币将要贬值,则可以选择本国货币或者第三方硬通货,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效果。另外,还可以采用货币组合的形式来确定未来的收入,使风险的损害达到最小。
3、合同中规定外汇保值条款。境外的项目发起方可以和东道国的项目发起方签订一个合同,把汇率固定下来,这样就把汇率风险转嫁到了东道国项目发起方的身上,可以很好地规避汇率的变化。但这样的合同能否签订,就要看双方的实力对比了。
四、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项目融资过程中的财务风险防范是一项复杂的技术性工作。不仅需要我们对各种风险有准确的认识,还必须加强风险的全过程管理,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企业当前就必须积极培养、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金融市场的高端人才。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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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为一,范征,张云峰.项目融资的汇率风险管理[J].国际经济合作,2007.9.
项目融资的几种融资方式范文3
关键词:商业房地产 项目融资 风险分担 融资结构
商业房地产开发融资的特点
从2002年开始,商业房地产在我国飞速发展。统计数字表明,2002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国内商业地产的资金比重陡增11.8%。一波商业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浪潮在我国已经展开。
商业房地产开发投资要求巨大的资金投入。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共性,但商业房地产对资金的要求尤为突出。购物中心、特色商业区、Shopping mall等的建设一般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且,商业房地产经营一般还要经过2~3年的过渡期,需要有雄厚的资金准备。因此,资金问题,历来都是开发商最为关注和颇费心机的问题。任何一家商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能否介入商业房地产市场,除了取决于其技术能力、管理经验以及它在以往的房地产发展过程中赢得的信誉外,还取决于其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使用资金的本领。许多开发商都是因为资金问题对商业房地产望而却步。
商业房地产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性。商业房地产的收益主要来源于租金收入,而能否获得租金很重要的在于物业价值的上升。目前在我国的许多城市尤其是大都市,商业竞争已经趋于白热化,商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增大。同时在商业房地产很长的投资回收期内,周边经济环境、交通状况、人流状况、居住人群乃至政府的政策都会对收益产生极大的影响。而且,商业房地产经营过渡期的存在使开发商在这一期间内随时可能面临调整和亏损。因此,商业房地产经营的风险相当大。但是,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而经济结构处于转型期,商业房地产开发投资中又蕴涵着巨大的商机。
商业房地产的上述特性说明能否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是商业房地产开发投资实施的前提,能否有足够长时间的灵活可用资金是商业房地产战胜风险的保障,并且应该做好投资失败分散风险的准备,否则一次失败对商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是致命的打击。
项目融资的概念和特点
项目融资理论国际上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开始实践运用。自从1981年3月FASB对项目融资进行正式界定之后,一直是国际金融界关注的热点之一。
“项目融资”是一个特定的金融术语,是“为一个经济实体安排的融资其贷款人在最初考虑安排贷款时,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并且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资产作为贷款的安全保障”。
中国银行的网站上,将项目融资界定为:“项目融资即项目的承办人(即股东)为经营项目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贷款,并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该融资方式一般应用于现金流量稳定的发电、道路、铁路、机场、桥梁等大型基建项目,目前应用领域逐渐扩大,例如已应用到大型石油化工等项目上。”
传统的融资方式是一个公司主要利用自身的资信能力安排融资。外部资金拥有者在决定是否投资或是否提供贷款时的主要依据是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资产负债、利润及现金流量状况,对具体项目的考虑是次要的。项目融资是为一个特定项目所安排的融资,贷款人在最初考虑安排贷款时,以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以该项目资产抵押作为贷款的安全保障。如果项目的经济强度不足以保障贷款安全,则贷款人可能需要借款人以直接担保、间接担保或其它形式给予项目附加的信用支持。
项目融资至少有项目发起方、项目公司、资金提供方三方参与;项目发起方以股东身份组建项目公司;资金提供方为项目公司提供资金(或投资者购买项目债券);资金提供方(债券投资者)主要依靠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未来的现金流量作为还款保证,原则上对项目发起方项目以外的资产,没有追索权或仅有有限追索权。一般而言,项目融资有如下几个特点:项目导向、无追索或有限追索(non-recourse or limited-recourse)、风险分担、非公司负债型融资(off-balance finance)、贷款的信用支持结构多样化、融资结构复杂,融资成本较高、充分利用税务优势,降低融资成本。项目融资的根本特征就是融资不仅仅是依靠项目发起人的信用保障或资产价值,贷款银行主要依靠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未来的现金流量来考虑贷款偿还保证。因此,项目融资风险分担,及对项目融资采取周密的金融安排,并将此项目有利益关系的各个方面的承诺和各种形式的保证书结合起来,不使任何一方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是项目融资活动的重要内容。
项目融资的参与者一般包括:项目发起人(project sponsors)、项目公司(project company)、贷款银行(lending bank)、产品购买者或设施使用者(buyers or users)、工程承包商(contractors)、设备、材料、能源供应商(suppliers)、融资顾问(financial adviser)、法律与税务顾问(law or tax adviser)、有关政府机构(host government)、保险公司(insurers)、租赁公司(leasing company)、信用评级公司(ratings)。
项目融资与商业房地产的结合
目前我国商业房地产资金主要来自于房地产开发商、商业经营者自身的积累和传统的外源融资方式。开发商自身资金积累主要是指开发企业自身的资金和以企业为基础的股权融资,前者积累过程相当缓慢,而后者目前在我国利用有限。传统的外源融资主要是银行贷款、信托投资、承包商带资承办等,其中尤以银行贷款为主。而银行贷款提供资金的数量和使用期限都有严格的限制。银行贷款项目的风险首先是由开发企业完全承担,然后由银行承担,非常不利于风险分散。而项目融资具有融资金额巨大、风险分担的特点,对于大型的商业房地产项目可以考虑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来实现融资目标和风险屏蔽的作用。
目前,项目融资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项目融资在传统意义上并不用于商业房地产项目融资,主要用于三大类项目:一是资源开发项目,如石油、天然气、煤炭、铀等能源资源,铜、铁、铝、钒土等金属矿资源以及金刚石开采业等均可成为项目融资的对象。二是基础设施项目。三是制造业项目,如大型轮船、飞机等。招商银行将项目融资的使用范围界定为:“项目融资主要用于需要巨额资金、投资风险大而传统融资方式又难以满足但现金流量稳定的工程项目,如天然气、煤炭、石油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以及运输、电力、农林、电子、公用事业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传统意义的项目融资需要现金流量稳定,而商业房地产的现金流量却具有波动性,因此,如何利用项目融资的优点为商业房地产项目融资,创造为商业房地产量身定做的项目融资模式是解决问题关键所在。主要内容为以下几个方面:
如何实现有限追索 追索的形式和追索的程度,取决于贷款银行对一个项目的风险的评价以及项目融资结构的设计。应该根据具体的商业房地产项目的风险系数、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开发阶段、经济强度、市场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组成、财务状况、生产技术管理、市场销售能力来安排。尤其取决于商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的实力和项目的市场前景。
如何分担项目风险 风险分担是项目融资的突出优点,应该在投资者、贷款银行以及其他与项目利益有关的第三方之间有效地划分项目的风险,风险分担的程度取决于各方的实力和在项目开发中的利益对比。
如何利用项目的税务亏损来降低投资和融资成本 商业房地产项目前期投资巨大,可以考虑如何通过合并纳税来获得前期税收上的利益。
如何实现投资者对项目百分之百的资金要求 项目融资中股本资金的注入方式比传统的公司融资更为灵活,但在设计融资结构时应最大限度地控制项目的现金流量,保证现金流量不仅可以满足项目融资结构中正常债务部分的融资要求,而且还可以满足股本资金部分融资的要求。
如何处理项目融资与市场安排之间的关系 对于一般的项目融资而言,长期的市场安排是实现有限追索项目融资的一个信用保证基础,但是商业房地产市场前景难以确定,因此,在风险分担时,项目投资方应该给予债权人一定的保证。
如何结合项目投资者的近期融资战略和远期融资战略 长期融资的时间有的可达20年之久,但一般的投资者出于对当地的投资领域不熟悉采取谨慎之策,仅仅把融资当作是一个过渡,所以时间不会太长。而且由于种种情况的变化很可能涉及到“重新融资问题”的出现,其难易程度是根据融资结构的不同决定的。
如何实现投资者非公司负债型融资的要求 这是商业房地产项目融资的核心内容。
项目的基本融资模式主要有三方面的特征:
在贷款形式上。一个有限追索或无追索的贷款;购买项目一定的资源储量和产品。
在信用保证上。要求对项目的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对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具有有效的控制;要求把项目投资者一切与项目有关的契约性权益转让给贷款银行;要求项目成为一个单一业务的实体,除了项目融资安排外,限制该实体筹措其他债务资金;对于从建设期开始的项目,要求项目投资者提供项目的完工保证;市场方面,要求项目具有类似“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或“提货与付款”性质的市场合约安排。
时间结构上。无论融资方案如何复杂,其包括的两个阶段是:项目的建设、开发阶段和项目的经营阶段。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融资模式有:投资者直接安排融资的模式;投资者通过项目公司安排融资的模式;以“设施使用协议”为基础的融资模式;以“杠杆租赁”为基础的融资模式;以“生产支付”为基础的融资模式;以“黄金贷款”为基础的融资模式; BOT 项目融资模式。
笔者认为在这些融资方式当中,商业房地产融资可以采用通过组建项目公司进行融资的方式。包括通过项目公司、项目子公司、合伙制结构三种模式:
通过项目公司安排融资 由投资者共同投资组建一个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建设、拥有、经营项目和安排有限追索融资。项目建设期间,投资者为贷款银行提供完工担保。第一,项目投资者根据股东协议组建项目公司,并注入一定的股本资金;第二,项目公司作为独立的生产经营者,签署一切与项目建设、生产和市场有关的合同,安排项目融资,建设经营并拥有项目;第三,项目融资安排在对投资者有限追索的基础上。在项目建设期间,投资者为贷款银行提供完工担保。
项目融资的几种融资方式范文4
【关键词】旅游景点;项目融资;融资模式;bot
旅游业是高投人、高产出、就业容量大,对区域经济拉动较大的产业。景点则是旅游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旅游产品的核心,同涉外饭店业、旅行社业共同构成旅游业的三大核心产业。
根据英斯基普分类方法,景点主要分为三大类,即以人类活动为基础的文化景点、人造的景点和以自然环境特色为基础的自然景点。景点建造和经营的代价十分昂贵,能否开发成功的关键是资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效实施项目融资也便成为景点成功开发的先决条件。
一、景点建设项目融资的内涵及其现存问题
所谓项目融资即“实施工程项目的企业(或称投资者)通过各种途径和相应的手段取得这些资金的过程”。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企业一般通过两种方式获取资金: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旅游企业不断将自己内部融通的资金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它对旅游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的特点,是旅游企业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源融资是旅游企业吸引其他经济主体的资金,使之转化为对企业的投资过程。它对旅游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高效性、灵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的特点,因此也成为旅游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
外源融资通常是通过金融媒介机制的作用实现的。旅游企业既可以在金融市场出售直接证券融资,也可以向金融中介机构出售直接证券融资,从而相应形成了旅游企业的两种基本融资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九五”时期以前,我国旅游业与资本市场的结合较为松散,国内筹资渠道主要集中在银行等资金渠道,即传统体制下单一的财政主导型融资和转轨体制下集中的银行主导型融资方式。20世纪90年代以后,旅游企业在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方面,采取了多种形式,如股票上市、发行债券、进行项目融资等,即依靠资本市场的证券融资方式。
我国旅游业在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不断完善融资体制的同时,依然存在以下问题:1. 缺乏旅游专业融资机构;2. 不能有效利用政府间和国际金融机构的资金、援助;3. 未建立产业发展基金(产业投资基金);4. 促进投资的金融政策很少实施;5. 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倚重优惠政策,忽略投资环境的综合改善;6. 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7. 产权不清,管理混乱,不能有效调动各方的积极性;8. 在融资渠道上倚重财政性资金和信贷资金市场,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则不通畅。
二、景点项目融资的方式与渠道
因不同类型景点的经营目的不同,景点项目经营者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景点,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与渠道,从而有效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景点融资方式
以人类活动为基础的文化景点,如各种历史文物、古建筑等。这类景点大都为国家或政府所拥有,通常由国家发挥主导作用,较少利用私有资源。
1.依靠政府财力,直接投资于旅游开发。借鉴国外经验,不少国家的旅游基础设施、城市改造、景区开发等投资大、周期长、收益少的一些公共工程,其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目的在于为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国家应在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通信、能源、大景区建设和人文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筹集方面加大投资力度。
2.利用税收形式为旅游开发广辟资金来源。为了保证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可争取开征旅游资源税或旅游税,这也是地方政府投资旅游业的一项资金来源。开征旅游税在国外早就有先例。如新加坡、泰国、菲律宾等国早已开征了旅游税,由旅游企业,主要是饭店和餐馆代向旅游消费者征收称之为“政府税”的旅游税,税率通常为营业收入额的10%。在美国洛杉矶,市政府规定游客住饭店需交房价的11%作为旅游税,这笔税收收入的91%上缴市财政,作为政府投资业的资金来源;9%返还旅游局,作为旅游局经费。而香港政府则征收房价的3%作为酒店税,主要用于旅游业的发展。靠专项税收来筹集旅游开发资金,可以说是许多国家政府筹集旅游开发的重要方式。当然对贫困地区的旅游企业可免征旅游资源税,或征收之后再按一定比例向企业退税。以旅游资源税而获得的政府收入可用于旅游开发和宣传促销,这样可为政府投资旅游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渠道。
3. 通过地方政府的旅游管理部门掌握——部分旅游企业的股权(或所有权),以“旅游养旅游”,为旅游开发筹集资金。新加坡、泰国、菲律宾等目的旅游局都有一些拥有所有权的企业。如新加坡旅游局对圣淘沙岛拥有一定的股权,菲律赛旅游局有直属的马尼拉公园和高尔夫球场等,而泰国旅游局则管理着城市免税店。旅游管理部门从这些企业获得的收入全部用于旅游开发。我们可以借鉴新、泰、菲等国的经验,由各地方政府的旅游局投资创办了一部分旅游企业,或是掌握一些旅游企业的股份,通过这种方式把股权收入集中用于政府的旅游开发,做到用旅游养旅游。当然采取这种形式筹集开发资金一定要慎重,要充分利用我国目前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有利时机,使政府旅游管理部门适当掌握一部分企业股权,同时又要避免管理部门对企业插手过多,造成新的政企不分,影响企业活力。
4.政府应强化旅游营销宣传,争取外界的各种投资。由政府统一出面,集中资金面向国内国际两大市场,采取——系列强大攻势,加大宣传力度,吸引国际组织和国内外客商投资。这种政府的统一运作是分散的企业促销活动所不能比的。旅游业发展较好的发展中国家,不少旅游项目的开发都得到了国际组织尤其是国际金融组织的资助。如印尼巴厘岛、墨西哥坎昆旅游度假区的开发都得到了国际金融组织的资助,前者部分开发资金由世界银行提供,后者部分资金来源于国际美洲开发银行;而多米尼加的斯拉塔港度假区则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资助了一些旅游研究项目,并得到世行的贷款。
(二)人造景点融资方式
人造景点是专门为吸引旅游者而建造的景点,如主题公园等。其融资目的与前两类景点大为不同,它更注重投资带来的效益,以盈利为首要目的。
1.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为旅游资源开发进行直接融资
第一,发行股票。这是一种效率高、额度大、稳定性强的融资途径,可使旅游开发企业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股票筹资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和固定的到期日,股本是企业的永久性资本,利用股票筹资财务风险相对较小(不存在还本付息的风险),而且利用股票筹资,可以改变西部旅游企业缺乏规模效益、经营过于分散、狭小的弱点。一方面国家应看到旅游开发的经济增长点和社会消费的拉动作用,优先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在核定股票发行计划中,优先考虑旅游业的发展,尤其是中西部旅游业开发的需要;另一方面曾从旅游企业的角度,应把旅游企业改制上市同旅游业集团化、网络化、集约化发展结合起来,依托旅游业自身的经营优势和不可替代的资源优势,在旅游开发中,有效发挥上市公司的作用。
第二,发行债券。
目前,在发行旅游企业债券方面,国家已做出尝试,1999年国家已确立发行5亿元人民币的旅游企业债券额度,但主要集中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随着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增加以及西部旅游开发力度加大,国家将会增加旅游企业债券额度。 第三,股权置换。这主要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进行,由于旅游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一些传统产业上市公司有可能调整经营方向和投资方向,寻找在旅游业发展的机会,而拥有优质旅游项目的旅游公司可能又不具有上市权,这时可与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或资产置换。这方面国内巳有成功案例,如沈阳银基集团以优质旅游资产同st辽物资进行丁成功的资产置换。
2.采用bot模式融资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私人资本的特殊结合方式,是近几年来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悄然兴起的一种模式,也是政府职能与私人机构功能互补的历史产物,已适应了现代社会工业化的城市化进程中对基础设施规模化、系统化发展的需要并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bot模式是对一个项目投融资建设、经营汇报、无偿转让的经济活动全过程典型特性的简要概括。具体而言,即建设——运营——转让,是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一类方式,通常是指承建者或发起人(非国有部门,可以是本国的,外国的或联合的企业财团),通过契约从委托人(通常是政府)手中获得某些基础设施的建设特许权,成为项目特许专营者,由私人专营者或某国际财团自己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并在一段时期内经营该设施,在特许期满时,将该设施无偿转让给政府部门或其它公共机构。 在bot投融资模式的实际运用中, 由于基础设施种类、投融资回报方式、项目财产权利形态的不同等因素,已经出现了以下三大变异模式:
(1)boot (build-own-operate-transfer) 形式:这一模式在内容和形式上与bot没有不同,仅在项目财产权属关系上强调:项目设施建成后归项目公司所有。
(2)bto(build-transfer-own)形式:这一模式与一般bot 模式的不同在于“经营(operate)”和“转让(transfer )”发生了次序上的变化,即在项目设施建成后由政府先行偿还所投入的全部建设费用、取得项目设施所有权,然后按照事先约定由项目公司租赁经营一定年限。
(3)boo(build-own-operate)形式:其意思为某一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拥有(所有)、经营。在这一模式中项目公司实际上成为建设、经营某个特定基础设施而不转让项目设施财产权的纯粹的私人公司。其在项目财产所有权上与一般私人公司相同,但在经营权取得、经营方式上与bot 模式有相似之处,即项目主办人是在获得政府特许授权、在事先约定经营方式的基础上,从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的。我国在景区开发实施项目融资过程中可有效利用此几种模式,既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又能有效实现优势互补。
3.充分利用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广泛筹资
通过股份合作制形式筹资,实际上是把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结合起来。如城乡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把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和国内大中城市、大中型国有企业以及其它有实力的企业或个人挂钩,在这种形式中,贫困农民可以用劳动入股代替资本入股,通过劳动积累转化为资本积累,收益后按股分红,既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又减缓了资金短缺压力。
(三)自然景点融资方式
对于以自然环境特色为基础的自然景点,如森林、海滨等,其筹资主要用于对环境方面的改善,并使游客对景点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小化。由于这类景点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点,一旦遭到破坏,就无法复原,从而造成旅游资源的损毁。
对于此类景点的融资,可融合上述两种景点的融资方式,一方面依赖国家、政府直接拨款或银行贷款, 政府管理机构对这类景点可以采取以环境保护措施为主、兼顾投资经营效益目标的管理政策。另一方面,在环保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如通过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此外,还可吸引外商来投资。
三、旅游企业融资行为的规范保障
旅游企业的融资活动与周围的环境息息相关,因而旅游企业融资行为的顺利实施离不开相关规范保障体系的建设。
(一)优化资本结构
在所有的环境因素中,对融资活动影响最大的便是资本市场。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融资机制的健全、融资结构的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本市场的健全与否。资本结构又称融资结构,主要指企业资本总额中各种资金来源的构成比例,特别是负债资金和股权资金的比例关系。我国旅游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普遍偏好股权融资,而债券市场一直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出现了与发达国家资本结构相反的情况,即股权融资方式相对债券融资方式而言对企业更为有利。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落后和其他一些现实原因。我们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和引导旅游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开拓直接融资渠道,赋予大型旅游企业集团与其资本和收益比例相适应的海外直接融资权。通过企业上市、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联合投资、信托投资、发行债券等多种形式增加旅游投资。
(二)开设旅游产业投资基金
随着旅游项目大型化和区域化,旅游业的单体投资规模相应增大。单一的投资商往往难以完成投资活动,通过资本市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将分散资金集中起来,并提高规模投资能力和投资效益。当前,城乡居民存款与日俱增,而存款利率的偏低,刺激了居民的金融投资意识,如果经国家许可,向社会发行基金受益凭证,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将是利用资本市场扩大旅游产业融资渠道的有效途经。通过旅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专业化、规范性运作,投资于旅游项目,不仅为居民个人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降低投资风险,而且有利于提高国民旅游意识和旅游消费水平,又可有效的解决旅游开发项目的资金来源。
(三)完善和发展资本市场
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阻碍了旅游企业融资功能的健康发展,因此要优化旅游企业的融资结构,必须首先完善资本市场,并通过资本市场的发展促进旅游企业融资行为的规范化,改善其资本结构。
(四)逐步建立健全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整个融资体系中,我国目前尚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个别环节特别是产权、股权、各利益团体关系不明、责任不清,无法可依,个别企业为眼前利益盲目开发,给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而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加快相应法律法规的出台,有效规范景区开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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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港口建设;投融资;北京奥运会;启示
一、我国港口供需现状
2008年,我国港口的货物吞吐量已经达到70.2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28亿TEU。在全球港口货物吞吐量排名前10名中,我国占有7席,港口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连续6年位居世界第一。港口货物吞吐量的逐年上升,表明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公认的港口业发达的海运大国。但在这利好形势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隐患,那就是,港口基础设施结构性矛盾突出、港口功能结构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具体表现为:公用码头吞吐能力不足,特别是主枢纽港公用码头超负荷运转;码头数量多,但深水泊位比例低,大型专业化深水码头短缺,尤其是外贸原油和铁矿石码头明显不足;集装箱码头建设滞后;货主码头的建设尚未形成工业港的规模,缺少同类货主之间、货主与港口之间的有效衔接,货主码头利用率偏低等。
2004年以来,我国港口压船压港现象突出。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国际大宗商品大幅降价,国内买家大量介入抄底,使得其中主要的矿石、原油、煤炭、粮食等专业性码头比较紧张,港口利用率远远超过60%这一衡量标准。与此同时,一些综合性中小码头却出现空港闲置的过剩状况。目前我国沿海港口l5%的深水泊位承担了85%的货物吞吐量,而其余85%的中小泊位仅完成了15%的吞吐量。这种现象反映了我国港口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结构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最直接有效途径就是加大公共码头大型深水泊位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按照原交通部的规划,2020年我国港口规模要达到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并适度超前。而要达到这些目标,港口企业的融资问题是难以回避的。
二、我国港口企业现有的融资方式与状况
投融资问题作为港口企业的主要问题,直接决定了港口的生存和发展。从1949年至今,我国的港口管理体制和投融资体制顺应时代的发展,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我国港口融资手段仍然比较单一,融资代价较高,融资金额尚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当前我国港口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7个渠道:一是国家投资,主要是政府的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包括国债;二是交通部专项资金;三是企事业单位自筹;四是国内贷款;五是地方自筹;六是利用外资;七是其它方式资金。其中国家投资和交通部专项资金合计约占8%(其中88%来源于港口建设费)。其余5种资金来源于市场筹措渠道,占据了92%的比重。而其中地方自筹、企事业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是港口企业融资的最主要手段,通过这三种方式筹资的金额占到了港口总筹资的80%左右。“八五”、“九五”期间和“十五”前三年我国港口基本建设年平均数额只占同期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0.8%,仍嫌不足。
三、当前港口企业投融资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间接融资渠道单一。在目前港口企业融资渠道中,60%以上的资金来自间接融资,而其中银行贷款更是占间接融资总额的80%以上。港口行业属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服务业,是投资大、社会效益好、直接经营效益小的长期投资项目。而依靠银行贷款这一主要融资平台,巨大的还本付息财务压力进一步稀释港口企业自身原本较差的盈利能力,进而影响企业财务报表质量,这又反作用于企业的融资能力。因此,间接融资渠道的单一将使得港口企业落入自我束缚的运营怪圈,严重制约着港口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直接融资渠道缺乏。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目前直接融资的渠道无非是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几种简单模式。发行股票要求企业具有相当的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而目前我国的港口企业往往是资产较大,盈利水平较差。具备在资本市场上IPO条件的港口企业,全国也就那十来家,90%以上的港口企业根本就达不到股票融资的标准要求。即使是发行债券,其中也要求企业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而且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较高的入级门槛使得大多数港口企业对直接融资是“可望而不可即”。
(三)企业自身素质的局限。长期以来,我国港口企业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下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大多数港口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生产类型。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流的逐步放开与活跃,港口企业才开始走上国际化的发展道路,供应链管理、无水港口、虚拟经济等新鲜经济运营模式逐渐植入港口经营者的脑海。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理念的转化与观念的更新非短时间可以解决的。目前大多数港口企业面临着在新型经济模式前束手无策、一筹莫展的窘境,严重束缚着企业融资模式的灵活运用与技巧变通。企业自身的素质局限影响着融资渠道的拓宽畅通。
(四)缺乏优秀人才的支持。在知识经济和网络经济时代的今天,金融体制和金融产品的创新层出不穷,企业融资的模式变得复杂与多样,融资的边界也变得相对模糊,各种融资的“组合拳”对企业管理水平提出质变化的要求。受于行业特性的限制,港口企业的人才结构沉淀大多数属于港口经营管理类型,多数企业面临优秀经济人才特别是优秀金融与法律人才的缺乏。这样的人才结构分布使得企业融资渠道变得固执与僵硬,严重制约着企业的有效融资能力。
四、北京奥运会的投融资模式
每一届奥运会都是对东道国资金融通、金融服务的挑战和考验。承办奥运需要花费巨额资金,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投资风险。在奥运会的融资史上,有成功的经验,如1984年洛杉矶和2000年悉尼奥运会等;也有失败的教训,如1976年蒙特利尔和1996年的雅典奥运会等。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财政实力不够雄厚,因而更有必要引入灵活多样的市场化的融资方式来建设奥运基础设施。虽然国际奥委会承诺给北京奥运会8亿至10亿美元的分成,但相当一部分要等奥运会举办后才能兑现;一些奥运项目虽能产生收益,但在投资和资金回收之间存在较长的时间,很难找到投资方。而积极采用PPP融资模式、充分利用和吸收民间资本、吸引国际资本投资奥运,成为解决2008年奥运会在筹办过程中资金问题、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降低北京筹办奥运会风险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一)PPP融资模式特征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形式。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PPP代表的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的概念,它是目前公共投资领域的一种主要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中,政府部门、民营资本基于某个公用事业项目结成一种伙伴关系,双方首先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共同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其次明确各方在项目各个流程环节的权利和义务,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优势,使项目建设既摆脱政府行政的诸多干预和限制,又充分发挥民营资本在资源整合与经营上的优势,因而能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
(二)北京奥运会采用PPP融资模式的特征
1、2008年北京奥运会采用PPP融资模式的优势分析
《北京奥运行动规划》指出:深化融资体制改革,改善融资环境,探索新的融资方式,积极推行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化运作,鼓励非政府投资的介入,借鉴历史上其它主办奥运会城市的成功筹资经验,探索新的融资方式,做好本届奥运会的市场化融资工作。这使北京奥运会采用PPP融资模式有了政策上的支持和保障。另外,北京拥有丰富的金融资源、得天独厚的政策信息优势及金融人才储备,这些良好的外部环境使北京奥运会采用和顺利实施PPP融资模式具有实践的基础。
而且,北京曾借鉴PPP模式成功解决了北京地铁建设的融资问题。北京它为我国应用PPP模式融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为北京奥运会的融资提供了借鉴。
2、 2008年北京奥运会PPP融资组织机构和运行程序
2008年奥运会PPP模式融资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但并不是对奥运会各工程项目融资的彻底更改,而是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型。2008年北京奥运会PPP融资模式是北京政府、2008年奥运会组委会、赢利性企业和非赢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以“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
2008年奥运会PPP融资模式运行程序应包括选择项目合作公司、确立项目、成立项目公司、2008年奥运会招投标和项目融资、项目建设、奥运会建设项目运行管理、奥运会建设项目移交等环节。
3、PPP模式的实施效果
PPP方式的优点在于将市场机制引进了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在基础设施市场化过程中,政府将不得不继续向基础设施投入一定的资金。对政府来说,在PPP项目中的投入要小于传统方式的投入,两者之间的差值是政府采用PPP方式的收益。
PPP模式能将民间资金引入奥运会融资领域,提高奥运公共设施服务的效率和效益,避免北京奥运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超额投资、工期拖延、服务质量差等弊端。同时,奥运会项目建设与经营的部分风险由特殊目标公司承担,分散了政府的投资风险。
五、对创建新型港口建设投融资模式的启示
2008年北京奥运会采用PPP融资模式是理想的融资方式,是对项目建设融资渠道的拓展、探索和创新。这种新型的投融资模式对港口建设具有丰富的思路启示:
(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鼓励的。PPP融资模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能够参与到港口建设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同时,对有效促进内需经济的发展,具有特殊的贡献价值。
(三)PPP模式能在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政府公共码头的服务质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公共码头的建设和运营,由民营企业负责项目融资,有可能增加项目的资本金数量,进而降低资产负债率,这不但能节省政府的投资,还可以将项目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民营企业,从而减轻政府风险。同时双方可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六、结论
PPP模式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但并不是对项目融资的彻底更改,而是对项目生命周期过程中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型。它是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以“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实现了“帕雷托”效应,即社会效益最大化,这显然更符合港口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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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筑企业 融资能力 融资策略
一、建筑企业融资能力的重要性
(一)我国建筑企业融资现状
由于建筑行业所具有的特点:工程建设周期长、工程前期需项目垫资、需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履约保证金、需支付材料预付款等,加之这些资金短期内难以收回、资金周转速度慢、拖欠工程款现象严重等原因,导致建筑行业对资金的需求量大。在建筑企业承接到某个项目之后,往往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带资垫资进行工程项目承包现象较为普遍,企业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成为能否承揽到工程的关键因素之一。一直以来,融资手段单一、融资渠道狭窄、融资结构不合理,困扰和限制着建筑企业的发展。
近年来,在我国投资融资体制不断改革深化的背景下,市场逐渐呈现出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如债券融资、民间借贷、融资租赁、项目融资、公募、私募、增资扩股、杠杆收购、风险投资、借壳上市等。建筑企业只有具备了较强的融资能力,才能改善企业的融资困境,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建筑企业融资能力的提高有助于走向国际市场
随着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加强,海外市场的空间很大,我国建筑企业能否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除了提高企业核心技术能力、完善总承包能力、改变粗放式管理状态外,还要提高企业融资能力,这样才能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占有更大的份额。在国际市场上,大型工程建筑企业对工程项目的服务早已从突破简单的工程施工承包环节,已扩展到工程项目周期的各个阶段,为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等项目服务。国际化程度相当高的大型工程承包商德国Hochtief AG(霍克蒂夫)公司,它的国际业务集中在房屋建筑、交通设施、电子通信、供水工程等建设领域,牢牢占据了美洲和亚洲市场,并连续多年营业额在该区域市场保持第一。霍克蒂夫公司的优势在于管理水平和某些关键技术能力,特别是他们的融资能力,在市场上表现出了很强的竞争力。
二、企业融资策略分析及其在我国建筑企业中的应用
融资从广义上讲,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在金融市场借贷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就是企业筹集资金以满足正常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行为和过程。
按企业融资资金的来源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指应用企业自有资金和生产过程中积累的盈利,它主要由股本、留存收益和折旧构成;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途径向企业之外的经济主体筹集资金。
按融资形成的产权关系分为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是通过举债的方式进行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需要支付利息,并在借款到期后向债权人偿还本金;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出让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新股东的融资模式。
(一)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债券融资、融资租赁、民间借贷、项目融资等。债权融资的优点是:第一,相对股权融资方式资金成本较低,融资的速度也较快;第二,可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债权融资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而债权融资的风险主要表现在:第一,企业必须偿还全部所借资金和利息,才能保证企业持续经营;第二,资金必须按期偿还,否则企业将面临信誉丧失和赔偿。在运用债权融资模式之前,企业必须综合衡量自身的偿债能力,考虑债务到期时能否还本付息,以防融资风险的发生。
1.银行贷款。目前,国内建筑企业的融资手段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尤其是对于中小型建筑企业而言,银行贷款成为最常见的融资方式,占融资比重最大。银行贷款有不动产抵押、第三方担保、信用贷款、贴现贷款四种形式。相较于其他融资方式,其优点在于:第一,费用少,贷款产生的利息和费用的平均利率是10%~10.5%,比其他融资工具成本较低;第二,资金来源稳定,只要满足贷款条件,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银行就能及时向企业提供资金。银行贷款也有其劣势:第一,限制条件较多,需要抵押物或第三方担保,而且对抵押物要求严格;第二,贷款门槛高,企业需要具有较高的信用记录;第三,贷款程序比较烦琐,手续较多;第四,期限较短,借款额度有限等。所以,银行贷款常常无法满足建筑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还必须选择其他融资方式。
2.债券融资。债券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向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出售债券、票据筹集营运资金的行为。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发行债券必须满足一定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规模达到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规模达到6000万元;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发行额不超过拟投资项目总投资的3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等。债券融资有其明显的优势:第一,从筹资成本来看,债券融资的利息计入成本,在税前支付,具有降低税负的作用,且银行贷款利率一般高于债券利率;第二,从控制权分析,债券融资不会削弱企业现有股东控制权,保障了股东的控制权;第三,从股东收益分析,如果企业投资报酬率高于债券利率,可扩大公司规模,增加公司每股收益,提高股东收益;第四,债券融资与银行贷款比较,债券融资更具有主动性和灵活性,避免了银行贷款的限制。债券融资也有其劣势:一是具有一定财务风险,债权到期日,需要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当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或者企业的战略不具竞争优势时,还款的压力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二是债券发行条件、规模必须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阶段,我国债券市场已发展为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发行规模不断扩大,债券市场也不断改革创新,成为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期间,全国累计发行企业债券3.1万亿元,陆续推出了可续期债券、小微企业增信债券、债贷组合、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新品种。2015年,国家发改委核准企业债券7166.4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和民生领域,“十二五”时期企业债券融资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比重已经不断提高,较“十一五”时期大幅提高了11.2%,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融资品种,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
3.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非常适合建筑企业融资。融资租赁近年来也备受建筑企业的关注,它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建筑企业购买大型机械和设备资金不足的问题,从而成为建筑企业常见的融资手段。融资租赁有直接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出售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分成租赁几种形式。融资租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它除了融资功能强之外,在盘活固定资产、促进设备销售、满足企业技术改造的需要等方面都能发挥重要作用。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的本质区别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它的优势有:一是简便、筹资速度快;二是有利于企业及时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减少设备淘汰风险;三是租金在整个租期分摊,减轻到期还本压力;四是租金在税前扣除,降低了税负。劣势:相对于银行贷款,资金成本较高、风险因素较多。2015年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务领域覆盖面将不断扩大,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显著提高,成为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更新的重要手段。
4.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进行的资金融通行为。民间借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融资活动的必然产物,是对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和资金不足情况下的一种补充。随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的规模也越来越大,由于民间借贷形式灵活、操作便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但是,民间借贷市场缺乏相关法律保障,存在借贷利率高、借贷复利、监管缺位等现象。据统计,民间借贷年利率至少为24%,高利息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容易引发企业资金恶性循环,导致经济纠纷。
5.项目融资。广义的项目融资是为了建设新项目,收购现有项目或者对已有项目进行债务重组所进行的融资活动;狭义上的项目融资是指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议融资,以该项目的资产或未来收益作为偿还贷款资金来源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活动。
建筑企业多采取的是狭义的项目融资。项目融资具有融资主体排他性、追索权有限性、项目风险分散性、项目信用多样性、融资程序复杂性等特点,该特点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其他财产,追索权仅限于项目自身形成的资产,当项目失败时,不会危及投资者其他财产。项目融资对于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能源等资金需求巨大的项目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运作空间。项目融资有多种模式,建筑企业应用较多的是BOT模式、BT模式、PPP模式。
BOT项目融资模式即建设――经营
――转让,指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在特许经营期间内,把项目交给企业进行建设、融资、经营,在特许经营到期日,按协议向政府移交项目的一种融资建设模式。此种方式适用于一些大中型项目的融资,该模式的优点是:对政府而言,减少了政府的财政负担,风险转移到企业;对建筑企业而言,能够用较少的资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可以减轻债务负担,凭借有限追索权,加强项目运营,提高投资回报率。我国大中型建设项目融资以往主是以传统的融资模式银行贷款为主,但随着建设项目资金量的不断加大,银行贷款这种单一的融资方式很难满足当前的经济形势,BOT已经日趋成为一种成熟的融资模式。BOT承建项目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二是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三是拥有跟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四是具有建设、经营管理、运营维护同类工程的业绩或经验等。BOT优势明显,也面临更多的风险,如政治风险、市场风险、融资风险、投资额巨大、收益不确定风险等等。因此,项目风险分析和管理尤为重要,如何控制和规避这些风险成为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
BOT的开发周期较长,即使是以BT方式进行,也面临较长的建设周期才能由政府回购投资。BT即建设――移交,它是BOT的变换形式,指项目通过企业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政府,政府向投资方一次性或者分期支付合同约定总价。BT与BOT主要区别在于少了“经营”环节,BT投资者不经营,更适合非经营性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PPP模式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
――合作制,是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PPP模式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最早在1992年,英国首次提出鼓励私人投资行为应用了该模式。PPP与BOT在本质上差不多,但PPP的含义更为广泛,除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发外,还包括项目建成后对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营、公共服务。香港地铁公司1975年成立,在地铁建设运营上使用了该模式,成为世界上运营效率最高、盈利状况最好的地铁公司之一。在2003年,我国首次在中国奥运会体育馆“鸟巢”项目上尝试运用PPP项目融资模式,政府投资20.3亿元,占投资比例58%;民营部门投资14.7亿,占42%,民营部门负责建设、运营、维护,在建设后运营中的合作期30年内取得回报,30年后“鸟巢”归政府所有。PPP的显著特点是通过引入民营企业,在减轻政府建设初期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将竞争机制引入基础设施建设中,让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公共基础设施领域中,有效地提高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使政府和民营企业之间通过合作使公共事业获得成功,达到双赢的结果,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鼓励的。
(二)股权融资模式
股权融资包括公开市场发售、私募、增资扩股、杠杆收购、风险投资、股权质押、借壳上市(买壳上市)等。相对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的优势主要表现在:股权融资吸纳的是权益资本,公司股本没有固定到期日,无须返还;没有固定股利负担,股利支付压力小;对于资金使用者来说,筹资风险较低。
1.公开市场发售。股权融资按融资的渠道来划分,主要有两大类:公开市场发售和私募发售。公开市场发售是通过股票市场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企业的股票来募集资金,包括企业上市、股票增发和配股。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对发行人财务指标做出了规定,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4)至今连续1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5)至今连续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等。公开市场发售的优势具有:一是募集的资金数额巨大,并且有利于后续的资本市场融资;二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劣势:资金成本较高;公开市场发售门槛较高,只有建筑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有较大规模和较好赢利才有可能应用这种方式。
2.私募。私募股权融资,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指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的融资方式。《公司法》对于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设立条件没有太多限制,主要是对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规定了设立条件。私募有以下特点:一是产权关系简单,无须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大大降低了民营建筑企业通过私募进行股权融资的交易成本,提高了发行效率;二是在资金募集上,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三是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拥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因为它资金来源广泛,包括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等;四是投资期限较长,属于中长期投资。私募的劣势:企业出让股权后,原股东的股权被稀释,股东间关系发生变化,企业的管理权也相应发生变化,新的管理者很可能有不同的发展战略,因而可能改变企业发展战略以实现短期内的收益。如何选择投资者成为企业面临的问题。由于私募所具有的特点和优势,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私募已成为所有融资方式中,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占优势的融资方式。
3.增资扩股。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增资扩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邀请出资,这种方式可改变原有出资比例,适用于股东内部也适用于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另一种是按原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这种方式只适用于股东内部。增资扩股具有以下优点:第一,增资扩股利用直接投资所筹集的资金属于自有资本,与借入资本相比,它不需要还本付息,更能提高企业的资信和借款能力,对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壮大企业实力具有重要作用,即使分配红利,也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决定,没有固定支付压力,财务风险较小;第二、增资扩股吸收的资金可以是现金,也可能是企业所需要的先进设备、技术、土地使用权、专利使用权,这与仅筹集现金的筹资方式相比较,能更快形成生产经营能力。与任何一种融资方式一样,增资扩股也有其缺点:一方面资金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容易分散企业的控制权。因此,建筑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形势来决策,是否需要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调整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
4.杠杆收购融资。杠杆收购融资是以企业兼并活动为背景,指某一企业收购其他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时,以被收购企业资产和将来的收益能力做抵押,从银行筹集部分资金用于收购行为的一种融资方式。较传统的融资方式,杠杆收购具有:一是高杠杆性,筹资企业只需要投入少量的资金,通常在10%,其余资金来源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十分适合资金不足又急于扩大生产规模的建筑企业融资,这是杠杆收购的最大优势;二是以该融资方式进行企业兼并、改组,有助于促进企业的优胜劣汰,壮大企业实力;三是风险大,通过杠杆收购重组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大幅上升,在85%以上甚至达到140%~150%,且负债主要来源于银行的借贷;四是高收益性,如果收购成功,收购发起人可能得到高额回报率。采用这种大量负债的收购方式,必须充分考虑企业债务偿还能力。因此,杠杆收购融资适合于规模较大、内部结构比较完善、运作良好、经营管理有序,获利能力高,有明显市场竞争优势的大中型建筑企业。
5.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指把资本投向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方式。风险投资法人特点是:一是投资对象是拥有高新技术、高成长性的企业;二是投资周期较长,平均投资期5~10年,流动性差。当被投资企业增值后,风险投资方会通过上市、收购或兼并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资本,实现投资回报;三是风险投资与银行贷款有本质的区别,风险投资是权益资本,不是借贷资本,不需要抵押,不需要偿还。如果投资成功,投资人将获得数倍的回报,如果失败,投资则无法收回,具有突出的“高风险、高收益”;四是投资者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为企业带来创新的管理理念和运营模式。风险投资在培养拥有高新技术的中小型建筑企业快速成长上,发挥了传统融资模式无法替代的作用。
6.借壳上市(买壳上市)。借壳上市,是指企业通过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取得已经上市的ST公司(壳)的控股权,利用上市公司的地位,实现上市的目的。买壳上市是非上市公司购买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来获得上市地位,然后注入本公司资产,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两者共同点是对已上市公司的“壳”资源进行重新配置,间接实现企业上市的目的,不同的是借壳上市的企业已经拥有对“壳”公司的控制权。实现借壳上市或买壳上市首先要选择“壳”公司,“壳”公司的市值、股东持股比例、债权关系、风险都是需要考量的因素。2014年,中国证监会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构成借壳上市需要满足:(1)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2)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除符合《重组办法》第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外,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借壳上市、买壳上市有直接上市无法比拟的优势:一是降低上市的成本,缩短上市的时间,实现快速上市;二是“壳”公司由于进行了资产置换,其盈利能力大大提高,股市上的市值可能迅速增长,企业所购买的股权价值也能成倍增长。例如,2015年8月18日,绿地集团成功借壳金丰投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实现整体上市,更名后的上市公司绿地控股以超过3000亿元的市值,超越万科登顶中国房地产板块。绿地借壳上市的具体方式是:先资产置换,然后金丰投资发行股份购买绿地集团全部资产,绿地集团实现整体上市。借壳上市、买壳上市是民营建筑企业比较理想的上市方式。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