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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手工业发展现状范文1
关键词:德国;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制度基础
中图分类号:G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7)02-0071-04
为了创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模式和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我国正大力推进现代学徒制的改革和试点。教育部于2014年、2015年先后颁布《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由教育部认可的全国范围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启动。尽管此前部分院校从实践层面进行了自主探索,但无论是参与的广度还是深度都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学徒制的界定比较模糊,企业主导作用发挥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缺失,如何从深层次推进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开展值得深思。德国现代学徒制作为世界职业教育的典范,为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开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一、德国现代学徒制发展现状
作为世界制造业强国的德国,不仅其制造业竞争力在世界遥遥领先,而且其失业率较低的劳动力市场也被世界所称赞。据相关统计,2014年德国年轻人失业率为7.7%,低于欧盟28国失业率22.2%[1]。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发展。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也可称为“现代学徒制”。德国现代学徒制在其整个职业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德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德国社会的广泛青睐。据德国联邦统计局的统计,2012年约65%的高中阶段毕业生接受了“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2]。
德国企业在“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德国企业通过提供学徒训练岗位,与学徒工签订培训合同,参与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培养。2013年,德国新签订了529 542份学徒合同,主要分布于工商业领域,占比为59.9%,其次为手工业部门,占比达27%。从企业参与数量来看,2013年德国有437 721家企业参与了学徒制企业培训,占比达20.7%。由于德国企业参与学徒制职业教育需要得到国家的资格授权,据相关统计,2013年德国被授权有资格参加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占56%。如果只考虑有资格参加学徒制训练的企业,企业参与学徒制培训的积极性比较高。2013年参与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占具有资质企业的51%。从总体数量上看,参与学徒制培训的企业主要以小型企业为主,但从参与企业所属的类型来看,大中型企业参与程度较高,2013年,83.2%的大型企业参与了学徒制培训,而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分别为67.6%,44.7%和12.9%(如下页表1所示)。
二、德国现代学徒制的历史演变
制度变迁理论告诉我们,制度的创新与产生不是与历史完全割裂的,而是会延续制度体系中的核心元素[3]。在制度形成过程中,时间和次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要了解德国现代学徒制的形成,必须首先从其历史演化的角度去探究。德国现代学徒制是在传统学徒基础上演化形成的,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手工业学徒制阶段。在德国学徒制演化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是一个独立手工业部门的存续,它被正式且合法地赋予了学徒工技能培训及技能资格认证的权力。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德国政府不断通过立法手段赋予手工业部门在学徒培训领域的权力。比如,1881年出台的一项规章,赋予手工业行会的权责包括“学徒制的管制、学徒工职业技能及职业伦理的培养,雇主与学徒工之间冲突的仲裁……”,1884年和1887年先后两次修订《工业行为手册》,扩大了手工业行会关于学徒制的职责,规定其“拥有学徒工的唯一雇佣权”。1897年《手工业保护法》的颁布更是起到了关键作用,手工业协会被赋予了更大的学徒制管制权力,为组织化的手工业部门所控制的学徒培训创立了一个制度框架。新法律赋予了手工业协会准公共权力,有权在学徒招生数量、学徒培训内容、技能资格认证、学徒培训质量等方面进行管制。这个具有组织化、准公共性及强制性的体系为手工业企业雇主与学徒之间达成可信承诺关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这一时期手工业部门成为学徒技术工的主要培养者,据一项调查显示,1907年仍有46.5%的学徒工来源于手工作坊[3]。
第二阶段是工业化学徒制阶段。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工业对技术工人的需求得到前所未有的增长。手工业部门培训的学徒工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满足不了工业发展日新月异的技术需求。为了应对手工业学徒技能培训带来的不足,一些大型机械制造业和金属加工企业开始制定企业内部技能培训战略,不同于传统的师傅带徒弟技能培训模式,这些企业建立了培训车间,大规模地对学徒进行培训。但由于没有与手工业协会类似的权威组织或机构为工业培训提供技能资格认证,这些机械制造企业的学徒制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为此,由这些工业企业组成的机械设备制造业联合会(VDMA)开始了与手工业协会关于技能资格认证权的争夺,并不断完善学徒工培训的模式。为了加强工业技能培训,1908年成立了德国技术学校委员会(DATSCH)。在VDMA的领导下,DATSCH对工业学徒制培训进行了标准化改革。20世纪20年代,制定了标准化工业学徒合同,出台了行业技术标准目录,编制了标准化的培训材料,培训材料中详细列示了多种工业行业的培训课程设置,极大地推进了学徒培训的技能标准化和系统化。在工业部门带动下,手工业部门学徒制培训也开始向标准化、系统化转变。在纳粹时期,工业部门和行业协会得到了负责管理和认证学徒培训技能的嗔Γ在学徒培训中建立了一个标准体系。
第三阶段是现代学徒制阶段。德国学徒制现代化的模式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在20世纪60年代通过《职业教育法》实现了制度化和法制化。现代学徒制相比传统学徒制,除了前面工业化阶段提到的标准化外,典型的特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现了与现代教育的结合。德国产业部门在扩大企业自身学徒培训的同时,认为年轻学徒的培训也属于社会公共物品,因此社会应该承担其成本,并试图说服国家增加投入以分担培训成本,将培训部分内容放在职业学校进行。随后开始了由企业独立提供学徒培训向企业与学校共同负责的学徒培训模式的转化,形成了“双元育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二是管理的制度化和法制化。随着学徒制涉及的范围和层次越来越广,德国逐渐开始从国家层面对学徒制进行管理。1969年,颁布《职业教育法》,从法律最高层面为职业教育提供制度保障。1981年,颁布《职业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完善了职业教育相关制度。为了应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结构性变革引发的职业教育世界性变革趋势,德国制定了新《职业教育法》,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使德国现代学徒制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更加完善。
三、德现代学徒制形成的制度基础
(一)投资成本共担制度
投资成本共担制度是德国现代学徒制形成的重要保障。目前,德国现代学徒制已形成了企业、政府、学徒共担的投资制度。企业是现代学徒制投资的主要主体之一,企业承担的成本主要包括学徒的补贴、社会保险费、企业培训人员经费、培训管理费等。有些产业部门成立了教育总基金,用于本部门所有参与现代学徒制培训企业的成本,还有些产业部门是企业各自负责自己培训学徒所花费的投资成本。2007年,企业培养学徒的总花费达到147亿欧元,2011年则达到了238亿欧元[4]。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是现代学徒制投资成本的重要承担者,其对职业教育的资助主要通过两个方面:直接承担和间接承担。所谓直接承担主要是政府直接为职业教育提供资金支持,提供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职业学校和企业的工资、教育教学管理的设备和设施等。2011年,政府职业教育经费投资达到79亿欧元,远低于企业花费。间接承担投资成本主要表现为政府通过对企业的经济产业政策优惠鼓励企业参与学徒制培训。如企业雇佣一个至少一年未找到培训公司的学徒,将会得到6 000欧元补贴[4]。有些州政府还通过提供优惠贷款、承担学徒交通运输费、允许企业税款抵扣等方法为参与学徒制培训的公司提供财政支持和相应鼓励,减轻企业学徒制培训的成本负担。
在长期的学徒培训期内,学徒通过低工资的回报也承担了部分培训成本。从表2中可以看出,尽管学徒工在学徒期间每年获得的报酬是逐渐提高的,但是相对而言其工资是较低的,在学徒期间的前3年,工资是低于非技术年轻工人的。
(二)集体谈判制度
集体谈判制度是德国现代学徒制形成与发展的社会政治基础。德国的集体谈判制度促进了规范、良好的劳资关系的形成,保障了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和企业间的良性竞争,同时也促进了德国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良好竞争秩序。集体谈判制度主要源于工会与雇主协会两大力量的介入。德国的工会在现代学徒制演化过程中一直是比较重要的介入力量,同各种行会、企业主等不同利益团体进行博弈,作为学徒和技术工人利益的代表争取现代学徒制权限。工会与雇主不仅在学徒工资、学徒工培训的数量、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培训的期限等方面与雇主协会进行协商,同时还就企业员工的工资、劳动时间、健康保护以及企业裁员等情况进行谈判,维护学徒工和员工的利益。虽然雇主行会是一种自治性组织,但具有较高的行业权威性,对劳动力市场的管制具有准公共性权力。工会、行业协会等建立的集体谈判制度得到了德国法律的保障,谈判不仅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在明确的法律框架内呈现出高度规范性。德国的集体谈判制度是一种适合理性化市场经济需要的民主化管理方式,通过经济决策参与、劳资集体协商等方式,在缩小工资差距、限制劳动力市场流动及避免企业间恶性竞争等方面对学徒制的现代化转型产生了重要影响[3]。
(三)多方参与协同治理制度
德国现代学徒制治理是多方参与的过程,不仅涉及教育部门,而且也涉及经济部门。多方参与治理结构可以归结为“三层双元”特点,如下页图1所示。第一层次是联邦政府层面。涉及的部门主要包括:联邦职业教育与研究部(BMBF)、联邦经济与技术部(BMWi)和联邦劳动与社会部(BMAS)。其中联邦职业教育与研究部是最高的主管部门,负责职业教育总协调和法案政策的规划。其下设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具体负责职业教育研究、政策制定和执行。2006年组建了由商贸工会、雇主代表、研究人员代表及联邦代表等多方利益代表组成的职业教育改革委员会,负责研究职业教育发展并提出建议。联邦经济与技术部、联邦劳动与社会部分别负责企业职业教育目录的制定和职业指导。第二层次是地方和行业层面。各个地方(州)文化部负责学校教育,制定学校使用的职业教育框架及教学计划,负责对学校教学的监督。行业协会主要为参加学徒培训的企业提供指导并监督企业培训的执行,登记学徒合同,组织安排最终的职业资格考试,具有准公共权力。第三层次是企业和学校。企业和学校分别为具体实施现代学徒制的两个主体。其中企业担负主要培训责任,按照全国统一的《职业教育条例》中的企业职业教育框架教学计划实施实践教学;学校根据学校职业教育框架及教学计划实施理论教学。
在德国现代学徒制中,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方利益主体参与程度比较高,各行为主体的职责在职业教育法律中有明确的分工,各利益主体沟通协调制约机制比较健全,既能确保企业的短期需求得到实现,同时也能确保现代学徒制的教育目标和经济目标的实现,使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之间的利益达到均衡。
(四)重视技能和工匠的社会文化制度
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发展的内生动力源。文化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对人们的行为方式会产生较强的约束力。德国现代学徒制的形成离不开社会对职业技能和工匠的尊敬以及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现代德国对工匠的尊重得益于中世纪“工匠师傅”极高的社会地位。在中世纪,德国的手工业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工匠师傅是当时手工业生产的主导者,在社会中具有极高的威望和特权,人们表现出对工匠师傅的青睐,成为一名工匠师傅是当时社会市民阶层的愿望,并为此而自豪。这可从19世纪上半叶德国作家路德维希・蒂克的小说《青年木匠师傅》中木匠莱恩哈特的话得到印证:我总是想让人们的日常用品既实用又美观,这样有教养的人就不用再添置别的东西了,我为此感到荣耀[6]。德国对技能和工匠的敬重使职业教育,尤其是现代学徒制思想根植于德国社会,并受到人们的普遍尊重。
参考文献:
[1]Tamás Sós.The European Dimensions of Vocational Training[J].Acta Technologica Dubnicae,2015(3):26.
[2]姜大源.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再解读[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3(33):5-14.
[3]王星.技能形成的社建构――德国学徒制现代化转型的社会学分析[J].社会,2015(1):184-198.
[4]Kathrin Hoeckel,Robert Schwartz.Learning for Jobs OECD Reviews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C].OECD,2010:11-13.
[5]凯瑟琳・西伦.制度是如何演化的:德国、英国、美国和日本的技能政治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71.
[6]管克江.德国百年老店与工匠精神[N].人民日报,2015-03-24.
传统手工业发展现状范文2
(一)白裤瑶简介
:请记住我站域名 作为瑶族的重要分支,白裤瑶因其族群男子的穿着是以齐膝白裤为主,故名“白裤瑶”。从地域分布来看,白裤瑶主要集中在广西里湖瑶寨、南丹县八圩等地,总人口达到了3万多人。基于白裤瑶族群文化传统的保存现状,人们将其称为“人类文明的活化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白裤瑶是传统文化最为完整的民族,白裤瑶也是一个直接从原始社会生活形态直接过渡到现代社会生活形态的民族。从白裤瑶社会体系发展来看,婚前两性中的母系社会文化遗传较为突出,这与父系社会主导的现代生活形态存在一定的出入,在我国少数民族当中具有特别鲜明的个性与特征。
(二)白裤瑶的民俗文化
白裤瑶族至今仍保留着诸多古老的习俗,其中以铜锣舞最具代表性。铜锣舞寓意人气兴旺和生命气息,通常在白裤瑶重要的节日、年迈人群离世或者五谷丰登的日子进行表演。
(三)白裤瑶的文化艺术
瑶族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艺术。早在远古时期,瑶族就有关于民族起源的神话传说,如《山海经》中的盘瓠神话、《伏羲子妹造人民》、《开天地》等神话故事。在瑶族文化的传承过程中,歌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有记录民族历史的歌谣,也有反映瑶族人民劳动的季节歌和狩猎歌,男欢女爱的情歌,颂扬抗战胜利的革命歌曲,祭祀用的乐神歌,更有讲述万物生长的创世歌。各种形式的民族歌谣体现出瑶族人民崇高的艺术追求以及健康的道德理念和生活思想。
二、广西白裤瑶音乐文化的艺术特征与艺术价值
(一)白裤瑶音乐文化的艺术特征
广西白裤瑶族尚歌,自古以歌记事、祭祖、述史、达情,甚至各种法规、礼仪也多用歌曲来表达,在长期的音乐演变史上形成了其民族音乐的多样性:
1.本民族历史足迹的真实写照
白裤瑶族音乐形象地再现了本民族的历史。它主要是民间音乐,民间音乐历来是人民生活的真实反映,更是历史的忠实记录,是文史合一的典型。如《大藤峡的传说》便是以白裤瑶民间传说为依据,融入真实的历史事件,经过艺术的再加工而成。与汉文史籍大体吻合,真实可靠。
2.鲜明地反映了刚强的民族性格和反抗斗争精神
广西白裤瑶族是一个备受压迫、深受苦难的民族,但有压迫就有反抗。这些尔虞我诈的残酷斗争铸就了白裤瑶人民刚强的民族性格和百折不挠的反抗精神。这在文学作品中得到了鲜明的反映,如《豆腐八王》等等,塑造了不怕艰苦、不畏的英雄形象,讴歌了坚强不屈的反抗精神。
3.本民族风土人情的艺术展现
白裤瑶文学将白裤瑶历史、习俗、生活方式、衣着服饰、图腾信仰、山乡风光等等,一一编织在她的花环之中,闪烁着白裤瑶特有的民族色彩,散发着强烈的生活气息。如《盘王传说》反映的是白裤瑶独特的习俗,《千家洞的传说》描绘的是瑶山的美丽风光和白裤瑶人民的生活图景,《烟叶的故事》反映了瑶族的生活嗜好等等。
4.绚丽多彩的表现形式
白裤瑶文学表现手法多样,以广西白裤瑶族歌谣最为突出。瑶歌以比、兴为手法最为常见,其次排比对偶也相当普遍,如“撒旺歌”、“香哩歌”以及创世古歌《密骆驼》等。层层递进和烘托的手法,也为许多歌谣所运用。此外在古典歌谣中,也有采用“连珠格”的句式,反复咏唱,颇有兴味。
5.内容丰富,内涵深刻
《盘王歌》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盘王歌》的上集《盘王出世》和《盘王献计》主要讲述瑶族发展过程中的英雄古歌以及历史发展故事。
(2)《盘王大歌》的下集《远古天地人间》记载了很多关于瑶族起源的创世神话故事。
(3)关于男女情愫的作品有《歌一段》、《日斜斜》、《日出早》以及《日出中》等等,虽说《盘王大歌》是以生殖、祭祀相关的歌曲为主,但它也是由多种不同的艺术作品共同组成的。
(4)《种竹禾》、《天大旱》等作品主要反映的是瑶族人民的劳动生产现状,《长鼓出世歌》、《鲁班造车》等作品记录的是瑶族人民的手工业发展现状,《立横枪》、《放猎狗》等作品主要讲述的是瑶族人民的狩猎生活。
(5)《何物歌》、《见大怪》等作品均属于滑稽类的歌曲,主要反映的是瑶族人民诙谐、幽默的生活方式。通过艺术作品的传唱能够丰富瑶族人民的生活形式,为原本单调乏味的劳作带来一丝乐趣。
(6)反映白裤瑶所崇奉的神祗,如大王、盘王、雷王、雨王等。这些艺术作品不仅仅是瑶族独有的,也是由汉族和瑶族共同传承的。由此可见,远古时期瑶族和汉族之间相互交流,和睦共处,共同发展。
(二)白裤瑶音乐文化的艺术价值
《盘王歌》虽然专用于葬祀盘王,但它也深刻地反映了白裤瑶人民的生活,其考古价值和影响力都是不可估量>文秘站:
1.完整地保存了白裤瑶族的《七任曲》,同时也是白裤瑶族重要的文化遗产,从文化历史传承的角度来看,它是瑶族悠久历史的主要参照物。
2.记载了大量关于瑶族发展的传说、民族风情以及神话故事,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盘王图歌》。
3.极大地促进了白裤瑶族民歌的创作。《盘王歌》是众多白裤瑶族歌手在创作过程中的主要借鉴对象,如《今天轮到我当家》更是延续了《盘王歌》中的创作形式:三三七七七体。 4.弘扬了白裤瑶族悠久的文化艺术,彰显了瑶族人民淳朴的生活习俗,是瑶族文化的结晶。
三、传承与保护广西白裤瑶音乐文化
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白裤瑶族音乐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白裤瑶族音乐文化的发展必须迎合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积极吸纳国外优秀文化,在保留民族特色的基础上进一步弘扬本民族的文化特色。由于白裤瑶族音乐文化的继承者主要集中在40岁年龄段,大量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使得民族文化继承存在断层情况。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来看,白裤瑶族需要进一步加大民族文化的宣传力度,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政府的重视、引导与群众的自主作用相结合
充分发挥政府行政部门的主导作用,为白裤瑶族文化传承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积极主办各式各样的白裤瑶族文化节、广场文化、校园文化以及送戏下乡等等,明确民族的关注重点,积极引导民众参与到白裤瑶族文化传承工作中。此外还应该充分挖掘民间名师巧匠,通过纸扎、挑花、剪纸以及白裤瑶族舞等形式丰富白裤瑶族传统文化的内涵,进而提升民族文化的艺术感染力以及吸引力,呼吁更多的民众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
(二)以人为本,强化民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作为白裤瑶族民族特色的起源,生活习俗是弘扬白裤瑶族音乐文化的核心,所以保护白裤瑶音乐文化,务必要保持其富有民族特色的生活习俗。比如白裤瑶族的织布
手工,由于繁琐的程序使得最终成型的衣物比较厚重,这也给穿戴者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而且越来越多的瑶族青年开始在大都市安居乐业,不再穿戴统一的白裤瑶服,因而瑶族文化的传承被忽视。在笔者看来,瑶族文化在传统的过程中,不能完全保留传统的风格,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迎合现代生活的风格。从服饰上来看,需要大胆创新,既要追求现代舒适、美观大方,还要保留传统,只有这样,广大的瑶族后辈才会乐于接受。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加大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进而起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政府部门需要通过社会医疗、养老保险等手段解决民间老艺人的实际生活问题,进而间接地起到保护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这点可以借鉴贵州省学校教育的方法,聘请民间老艺人走进课堂,亲身为学生教授传统知识,从小培养学生的民族热情,从而起到弘扬民族文化的目的。再如,为保护和传承白裤瑶民族传统文化,南丹县里湖瑶族乡从2009年秋季起开设了白裤瑶族文化传承班,由专业的生态博物馆工作人员参与授课,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为其提供打铜鼓、刺绣、画裙等传统技艺教学。
(四)协调保护和利用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