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管理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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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管理细则

小学安全管理细则范文1

各位、各位同行:

大家好!

参加今天这样的会议,我是第一次,做一个镇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在座的都是专家,我是个学生。因为我是今年九月才到中心学校工作,分管安全、教育技术装备、保险、协助办公室工作。

本来我也写了全镇综治安全管理工作,不打算在这里原文宣读,只想在此将近三个月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感受与以及相关的一些工作向在座的各位和同志们作个汇报:

一、注重学习是做好工作的基础

我从在这个岗位上上班的第一天起就特别注重学习,因为我长期在学校管理岗位上工作,做了10年校长,两年副校长,15年教务主任,我最讨厌的外行指导内行,最害怕的是不懂却随意乱发话。我们作为中心学校的一名工作人员,虽然不是个领导,但到学校检查工作时,别人认为你是搞管理的,也可能把你当领导来看。所以不学习不精通业务是不行的。我认为,学习是一种责任,学习可以提升自身素质,学习可以增长才干,学习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学习应当成为一种习惯。我首先认真学习了县教育局出台的《乡镇中心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考核评估细则》、《中小学综治安全工作考核评估细则》、《巴东县教育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员管理办法》,通过学习,使我明确了自己作为中心学校的安监员,应该做些什么、应该怎样去做、要达到什么要求。

紧接着是要求学校安监员整理报送安全管理资料,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预案、安全教育活动等,要求学校重新整理,报送电子文稿,我统一设计页面和封面,统一装订,一校一本。

二、搞好服务是做好工作的保证

我觉得中心学校的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服务,为学校领导班子顺利开展学校管理服务,为全镇教职工学习生活工作服务,为全体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服务。同时在服务中尽责,对自己负责,对领导负责,更重要的是对全镇的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负责。<课~件>

1、建“平安沿渡”QQ群

为方便传递相关信息,将全镇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的校(园)长和安监员加入群中,既不打扰这些同志的工作,有能使信息准确按时传递。还可以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流。

2、建短信群组

遇到灾害性天气或流行性疾病等情况,给校(园)长和安监员发条短信,予以提醒。如本期开学后不久,发生的“红眼病”、入冬后的气温骤降等情况发生后,我及时给校(园)长和安监员发出短信,各校都采取了有效措施加以防控。

3、帮助整理校园安全管理档案

为规范校园安全管理档案,中心学校拟定了“校园安全管理档案装订序目”,并帮助没有装订条件的学校进行装订。

4、组织全镇师生参加省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已有近两千人参加了此活动。

小学安全管理细则范文2

1.甲方负责宣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管理人员,及时提供安全宣传资料,定期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活动。

2.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查处违纪违规现象,落实安全责任。

3.甲方负责落实学校安全设施,建立全天候安全隐患、事故汇报制度,学生安全隐患汇报到政教处,校舍安全隐患汇报到总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必须在30分钟时间内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同时立即采取有效救治工作。

4.甲方建立安全责任层层负责制,建立相关的教育教学活动汇报审批制度;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由校长组织落实相关人员负责,坚持就近徒步原则,班主任、任课教师必须全员到位,负责好各班安全工作;各年级段外出活动必须报校长审批,并由各部门、年级组和各班主任落实安全措施后组织活动,中层各部门、年级组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共同负责安全工作;校内的教学活动安全由教导处负责,教育活动安全由政教处负责;班级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由班主任负责,课堂教学活动期间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

5.乙方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细则,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6.乙方必须定期检查学生的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溺防水安全、野外活动安全、校园活动安全及有关人身安全防范措施等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认真制定部门《安全公约》、《卫生公约》、《学习公约》等。

7.乙方必须认真落实好安全服务工作,督促班主任做好学生出勤工作,做到学生缺课有请假手续,不得让学生随意中途离开学校,学生缺勤必须在半天内与家长取得联系。

8.乙方必须认真履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例。

以上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供双方共同执行。

小学安全管理细则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严管重惩与诚信教育相结合,着力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二、整治目标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排查,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主要任务

1、实行定点采购制度。根据《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细则》第三章第八条“食品采购必须执行定点采购制度、索证制度和采购台账记录制度”等有关规定,全县所有寄宿制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到资质齐全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在确定的食品原料采购点采购食品时,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到2011年6月底,完成全县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粮、油、盐)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招标确定定点经营单位,实行统一定点采购。

2、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的经营管理。根据《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细则》第八章第四十条:“义务教育阶段的寄宿制学校校内可以附设服务部(小卖部),非寄宿制学校内部不得设置服务部(小卖部)。”和第六章第二十六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与幼儿园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或变相承包经营。”等有关规定,我县将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到2011年6月底,取缔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校小卖部,义务教育阶段的寄宿制学校,原则上只能附设1个小卖部,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食堂、学校小卖部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并与承包者签订安全责任状。同时,进一步规范寄宿制学校食堂小卖部的管理。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成立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主任由县教育局副局长乔秉恭兼任,成员由县教育局勤工股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工作职责

1、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粮、油、盐)定点采购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严格学校食品卫生许可管理,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自身管理,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估。具体负责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发生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负责督促学校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并督促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县综治办。负责对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维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拒、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侦破生产销售给学校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3、县财政局。对学校食堂财务实行监督管理,保障寄宿制学校和学校食堂经费投入。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的有关工作。

4、县药监局。依法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经营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学校餐饮服务领域的食品安全抽检。依法查处学校餐饮服务领域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根据上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做到“三证”齐全,持证上岗。防控学校餐饮服务环节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县质监局。牵头建立健全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检测、监管责任、社会诚信体系。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配合教育等有关部门实行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的招投标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无证生产加工的食品流入学校等违法行为。

6、县工商局。配合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对非寄宿制学校小卖部的查处取缔工作。加强学校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及该环节的应急处置,加强学校小卖部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学校小卖部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食品流通环节的合法经营和索证索票制度。

六、方法步骤

1、方法。2011年6月底前,县教育局要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招投标,按规定合法的程序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粮、油、盐)实行定点采购,其它食品由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依法进行招投标确定食品原料采购点。根据我县实际,原则上高中、职中寄宿制学校的招投标由本单位组织,组成招标领导组,在县招投标领导组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合法程序,选择合法规范的食品企业。有关档案资料手续交县、市教育有关部门查验备案。全县的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寄宿制学校食堂的大宗食品(粮、油、盐),由县有关部门统一招投标确定食品采购点。其它食堂食品,在县招投标领导组的监督指导下,由乡镇学区、县直学校组织自行招投标,确定食品采购单位,有关手续资料交县、市教育有关部门查验备案。

2、步骤。

第一阶段。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按要求对学校服务部和食堂进行自查整顿阶段。

第二阶段。县有关部门对学校小卖部和食堂进行检查验收阶段。

第三阶段。县、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依法对寄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招投标,确定合法营销企业。

七、具体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要层层建立食品定点采购领导组,进一步落实好食堂食品合法定点采购,确保食堂食品的安全工作。要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主要责任人,食堂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成立食堂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数不少于10人,由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组成。每学年对学校食堂督导检查不少于6次,且有督导检查记录。

小学安全管理细则范文4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和治安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各班

主任为组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指挥、协调各室、个人的工作开展,贯彻执行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方面的指示、任务和要求;由岗位责任人和各班级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明确职责。

二、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学校校长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有关处室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

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学校与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学校还经常通过家长会、家访、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及时地与家长进行沟通,明确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等规章制度。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

4、建立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本年度我校制定《赤坎镇中心小学安全工作管理细则》具体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规章制度、安全管理、事故处理的等六个方面,使每个人,在学校的每个时间段都有明确的安全要求。

小学安全管理细则范文5

中小学生及幼儿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近年来,我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教体局及县安监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继续完善和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

为加强领导,县教体局将安全工作领导组调整如下:组长王威麟,副组长叶红、张正光、毕永生、章韵琴,成员有许启福、章熙庞、邵风华、汪云路、洪东来、周金文、葛有钦、许长富、倪向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普教科,具体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演练、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健康教育、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

各校要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要制定或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二、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校在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时,要紧紧围绕学校实际,重点开展以下教育活动:

1.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教育师生要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晒衣被、常锻炼。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的保洁和校园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积极预防春季传染病的发生。

2.认真组织“安全教育日”活动和安全演练。今年3月22日(星期一)是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各学校要与当地公安机关和共青团等组织密切配合,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以提高中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5月12日和9月18日全县各校都要进行一次安全演练,寄宿制学校还要不定期组织住校学生进行消防演练。5月19日开展全省安全教育日活动。

3.扎实开展“全省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活动。今年4月份第一周是第四个“全省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溺水已成为中小学安全事故的第一杀手。各单位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集中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教育。同时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提醒学生家长在夏季要教育孩子注意游泳安全。

4.积极开展“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活动。今年9月第四周是“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各校要围绕“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交通法制观念,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努力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降到最低限度。

5.6月份继续开展预防血吸虫病、艾滋病和三项专题教育活动。100%的学校要开设三项专题教育课,中小学生对血防知识,预防艾滋病和的知晓率达90%以上,真正让师生健康、快乐成长,当前中小学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已刻不容缓,今年我县必须创建两所县级中小学预防教育学示范学校。

6.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心理健康教育沟通的渠道,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教师,暂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也要配备师生心理咨询的兼职教师。

7.积极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卫生教育。规范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明确校长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所有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同时,要教育师生不购买“三无”食品,防止学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

8.全面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各校都要制订详细的培训方案和计划,采取骨干培训和全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实践相结合等方式,有步骤地开展安全培训,培训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经费,有考核。力争做到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教师、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普遍接受一次培训。

三、突出重点,加强管理,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能力

各校要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安全常规管理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平安校园”的建设是动态的,各校要认真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明确创建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形成良好的校园文明,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通过创建活动,建成平安校园。

二是继续抓好校车管理工作。重点解决农村地区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上下学问题,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理规范的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有效管理机制。有校车的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校车的统一标识、统一改装,符合校车的管理要求。

三是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以及十部委联合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尤其要坚决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事件发生。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教师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心理问题,注意化解个别师生间和学生间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伤害事故。通过努力,使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是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安全管理,尤其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及小学教学点的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农村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学校食堂、饮用水、厕所等设施和条件。要定期开展学校及教学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学校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改、消除隐患。

五是强化对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县教体局相关科室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着力从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加强教育、充实管理力量等方面抓好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检查,督促学校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六是加强预防拥挤踩踏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各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班额,对教学楼、宿舍楼等楼梯口、楼梯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要认真进行排查,安全出口标志要明显,上、下楼梯的中间线要划定,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杜绝因大班额带来的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是加强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管理。各校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继续在学校开展禁止学生携带刀具、督促学生及时上缴刀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在校师生对非法携带、持有管制刀具的危害性的认识,同时要强化检查,今年的春、秋两学期,各校要分别组织开展一次清查管制刀具的行动,努力消除校园携带刀具的安全隐患。

八是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指导和检查,严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所有学校食堂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严把饭菜质量。对无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卫生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限期整改。要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门前饮食摊点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净化学生的就餐环境。

九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安全保卫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门卫值班和保卫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认真做好学生和外来人员进出学校记录工作,坚决防止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同时要认真落实学校24小时安全巡查值班制度。

十是学校要加大对体育比赛、课程、锻炼、场地等相关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确保在实施体育活动时的安全。

十一是加强防雷工作,我县是雷暴活动频繁地区,年均雷暴日数50天以上,雷暴破坏力大,各校要进行年度防雷检测,并建立完善检测档案,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十二建立准入制度。学校对自聘的工作人员要每年进行政审一次,对身体健康、政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聘用,并签定聘用协议,建立档案。

十三是对一年级新生入学和幼儿入园要进行验证登记,对没有接种疫苗或漏种疫苗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及时补种,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十四是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继续加强对学校组织的春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等校外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报告、审批制度,确保师生校外活动的安全。

十五是健全安全工作台帐,及时记录安全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做到情况清楚,责任明确。

十六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提高依法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水平。

四、畅通信息,检查监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措施落在实处

小学安全管理细则范文6

关键词:农村校车安全;问题;思考;建议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3-0054-02

1 目前我国农村校车安全的现状

从2008年开始,全国很多地方都开始实施教育资源调整,明确提出“中学向城区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幼儿园联片集中办园、新增教育资源向城市和乡镇中心集中”,实行这样的资源调整目的是集中优势办学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在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在农村,村上的很多学校开始合并,由原来的“一村一校”转变为“多村一校”,幼儿园几乎都是在镇上集中办理,而目前农村大多是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看护这些儿童的责任多由家里的老人或者亲戚承担,上学采用走读制较多,因此需要校车承担接送学生上学,这就使得在校车事故中农村校车的安全隐患比城市更多。近一段时间,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交通事故频发,伤亡惨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尤其是“三无校车”和“黑校车”大量存在,农村学生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威胁学生安全。尤其是2011年11月16日,甘肃校车事故中,实载9人,超载64人,19名儿童遇难,43名幼童不同程度受伤,超载率600%,这一重大的校车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震惊整个社会。

如何有效地防止这样悲剧的发生,本文主要从围绕农村校车安全“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就此展开论证分析导致农村校车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2 农村校车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2.1 校车安全立法滞后

首先,我国早在1999年3月的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交了校园安全的有关议案,而时至今日《校园安全法》也没有启动,可见校车立法严重滞后。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可依,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保证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导致每次校车事故之后,相关部门仅是“一阵风”的专项整顿。

其次,在现行法律中有关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仅有很少涉及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规定既不具体也不明确,又存在着一定法律空白,既不集中规范,也不成系统配套。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将校园安全纳入常态法律管理之中,保证规范校园安全管理。

2.2 政府财政补贴不到位

这几年虽然政府制定并实施一些积极有效的民生政策比如减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但是农村学校由“一村一校”转变为“多村一校”导致很多农村孩子被迫上学和放学都要乘车,这就使得校车应运而生。由于校车运营只能在早晚接送孩子,成本高,利润少,市场运作率低,许多厂家都不愿意投入校车生产制造,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也“养不起”校车更无力购买校车,这个“缺口”就需要政府“买单”,可是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包括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购买校车,政府需要财政投入3000亿元的预算,且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为1500亿元,这4500亿元需要由政府承担。可见,财政投入不足是开展校车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瓶颈问题。另外,加上校车具有外部性,因此需要政府起主导作用,进行扶持,但是目前政府未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好体系。校车的购买和维护不能紧靠市场单方面的运作,社会参与和准入门槛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

2.3 各部门责任不落实,职权不明确

对于各部门责任不落实,职权不明确,历来存在分歧,主要表现在:

第一,教育部门虽然整合校园资源,撤并学校,使得大多孩子被迫坐车去学校,孩子的出行安全没有明确的保障范围,再加上并没有明确的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在校车问题上并没有获得明确的事权以及管理权,很难协调相关部门;

第二,交警部门主要致力于对路面的掌控,由于执法人员数量有限,集中整治后很难起到真正的杀一儆百的作用,难以从学校源头上加以控制,尤其驾驶司机往往都是打“游击战”,所以仅仅从路面掌握难以处罚到本质上的超载运营;

第三,由于学校资金薄弱无力购买校车,而孩子上学又必须坐车,这就催生黑车市场的存在,这些车辆大多都是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有的是虽然学校租用社会车辆,但是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也未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不明确,并且有些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俗称“三无校车”,这些车辆的安全使用状况达不到使用标准。更有甚者,有些车辆都是报废车或者是改装车,只是图了个颜色就冠冕堂皇的标明“校车”二字。这就暴露出一些地区存在人为非法擅自改装车辆,公安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

2.4 相关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不高

一方面,有些车辆基本上没有去安监部门登记车辆运营,校车司机也没有经过正规的职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非常单薄,司机除了自己基本工资以外,校车运营的油费、保险费、过路费等加起来一个月的开支需要七八千元,成本高,利润低。所以,为了多拉学生,多赚钱,根本不会考虑是否超载,不遵守交通纪律违规行驶普遍存在。

另一方面,由于学校比较远,孩子上学放学都必须坐车,再加上一般都是留守儿童,家长们或者是监护人往往为了省钱、省事方便,就会让这些孩子坐车。加上目前校车严重缺乏,大部分都是黑车或者私人车辆,家长们又不得不让这些孩子坐车上学。可见,大多家长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出事就没有问题,而学生自己安全意识非常单薄,为了能够按时上学和放学又必须坐这种车辆,有时候遇见交警检查校车孩子们都处于不理解的心态,觉得根本没有必要。

3 完善农村校车安全的对策建议

3.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校车安全

将法律责任、事故救援、应急处理、国家赔偿等等进行全面有序地规范和明确,政府、学校和家庭不管是那一级都应立即承担责任。同时立法也能理顺教育、公安、交通、质检等部门之间的关系,从根源上推动校车安全上路。健全的法律制度必须尽快建立,后续政策要迅速出台,给予学生安全以制度保障。目前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说,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制订了《校车安全条例》,这项法律条例的颁布对于保障校车安全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给校车运营有坚强的制度予以保障。

3.2 政府要将校车系统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政府要将校车系统建设作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部分,应该加大校车购置经费投入力度,加大对农村校车的投入,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引导学校(幼儿园)购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校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补贴政策,提高校车的普及应用程度。政府应加强校车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并将校车的安全管理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明确校车的质量标准、统一标识和运营条件和监督机制,制定“校车优先”的具体规则和实施细则,赋予校车优先同行的权利。同时,校车要纳入学校后勤保障系统,要尽快制定《校车运营条例和管理办法》,明确政府在校车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并将校车的安全管理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明确校车的质量标准、统一标识和运营条件和监督机制,制定“校车优先”的具体规则和实施细则。

3.3 明确划分职责,协调各职能部门权力

首先,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一为学生和幼儿配备或租用安全车辆上下学,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教育部门要承担责任主体地位,有权协调公安、运营公司等部门。校车运营体制则采用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模式,将运营业务进行公开招标,审核有资质的公司和政府配合运作,并在整个过程中起引导、管理、监督与检查的作用。

其次,交通部门负责接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严肃事故查处,特别是对民办学校、无办学资质学校或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逐校建立计算机管理档案,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规范化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同时,严格校车查验,坚决杜绝为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校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严格检查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驾驶条件,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一经发现就要加大处理,对有些超载司机要从严打非,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驾驶照,对情节恶劣的,该拘留的就拘留,要毫不手软。

最后,在明确安全责任主体上,国家安监局部门表示,目前国内校车分为自购车辆和租用车辆两大类,责任认定上要区别对待。对于学校自购车辆,责任主体归学校;如果是校方租赁的车辆,租用正规的客运公司车辆,由校方和运输公司签署协议,那么车辆责任主体就是客运公司,交通运管部门对车辆资质等负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则要对学校进行监管;如果校方是私自租赁私人车辆,那么责任主体依然是校方,监管责任在交警部门,安监部门督促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真正建立“政府扶持、管理到位、部门负责”的良性体系。

3.4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

按照规定对司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应积极宣传《校车安全乘行手册》,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尤其对家长和学生要普及安全知识力度,对那些超载的校车坚决不坐,对学校的“三无校车”、“黑车”一定要坚决予以举报,防止这些“校车”横行,加大对这些校车司机的专业培训,提高司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不违规行驶,严格按照道路规则行驶。同时也要对全社会的公众进行普及知识教育,尊敬校车,爱护校车,养成让校车先行,让“校车”地位能够真正的驻进每个人心目中,给予校车“优先权”。

4 结语

校车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使得这项系统工程健康有效的运转下去,不仅“软件”需要上政府引导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相关的校车准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和普法知识,建立健全校车运营模式,而且也需要强化“硬件”,如政府投入资金进行补贴,改善政府各部门服务职能等,把校车安全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来,同时也需要学校家庭以及全社会上的每个人都要积极的行动起来,建立起坚强的防护墙,让孩子们健康快乐的长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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