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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1
一、治安安全责任
(一)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应在入校施工前与学校签订《XX学校入校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学校应将施工队入场情况及时通知承担学校校园安保责任的相关部门)。未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的禁止施工。
(二)及时到学校承担校园安保责任的相关部门备案。施工单位进校5日内,工程负责人要将施工项目、人员名单、施工值班住宿情况、工期等报学校承担安保责任的相关部门备案。
(三)建立安全组织并逐级明确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现场治安保卫组织,工程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根据工程项目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当确定一名治安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例如:施工现场的围挡,施工材料的运输,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物品的储存等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特别要做到施工区域与学校教学区域要实行硬隔离,同时确保塔吊活动的辐射区域不得经过未经硬隔离的教育教学区域。
(五)严格遵守门卫制度。施工单位由校内向校外运送各类物品必须向校门卫出示出门条方可出校。
(六)加强思想教育。施工单位要教育所属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我校的校纪校规;尊重;尊重少数民族学生的风俗习惯。
(七)把好政审关。施工单位用人要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不得使用无合法身份证明的人员,施工队中有曾被公安机关处理或劳改、劳教释放人员应向学校承担校园安保责任的有关部门备案。
(八)积极做好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施工现场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等,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组织必须积极救助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施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二、防火安全责任
(一)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施工单位的工程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另外,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委派一名负责人分管日常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检查规范管理。施工单位的工程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防火安全工作,必须经常性地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使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形成有效有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三)认真学习落实责任。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遵守学校的消防管理规定,逐级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责任必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四)制定应急预案。对于本单位所负责的施工工地要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灭火和人员疏散应急预案。
(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施工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加强队伍的培训,努力提高消防技能,使义务消防员能做到“四会”即火灾隐患会排除,遇到火情会报警、初期会火灾会扑救、组织人员会疏散。
(六)消防器材要完善。施工现场要根据施工的特点、施工材料性质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七)加强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施工单位要经常对施工人员的校内居住地(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要坚决制止违章用火、用电和用气的现象。
(八)加强动用明火的管理。施工单位需动用明火施工时,必须提前向学校申报,未经申报审核的,不得动用明火施工。经批准动用明火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并指定专人负责,从事电焊等专业技术工作的要持证上岗,明火现场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九)加强校园内挖掘施工的管理。施工单位需要在校内进行挖掘施工时,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地下管线情况。经批准并确保地下管线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施工。
(十)火灾现场处置。一旦发生火灾,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疏散,扑救水灾,及时报警,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处理善后事宜。
三、交通安全责任
(一)遵法守规,责任到人。施工单位车辆进入校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单位须有专职人员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建全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行车安全措施,责任应落实到人。
(二)加强教育,严格检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和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服从学校保卫部门的管理;要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本单位或租用的机动车辆,严禁“病车”和“报废”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三)低速行驶,办证通行。施工单位的车辆进入学校后限速5公里,严禁鸣喇叭;长
期入校施工车辆(15天以上)应到保卫处办理机动车通行证。 (四)重点时段,禁止通行。学生上下课高峰期间禁止车辆进入教学区(时间:早7:40_8:10、中午11:40_12:10、晚4:00_4:30),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五)专人指挥,保障安全。大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进校时,须派专人负责指挥,确保校园内的行车安全。
(六)发生事故,及时处理。因施工单位机动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配合交通管理机关和学校保卫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七)承担责任,及时救济。凡因施工单位造成的交通事故,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凡因交通事故给学校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由施工单位负责。
四、学生安全教育责任
(一)明确安全教育责任,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安全教育责任,做到责任到部门、责任到岗位、责任到人,并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载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同时利用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呼吁家长共同参与到学生的安全教育中,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二)加强安全宣传,强化安全监管。学校要在校门口及施工现场附近悬挂关于确保学校施工期间师生人身安全的警示标语。学校要安排人员在学生下课期间到施工现场附近进行巡视,严禁学生到施工工地及附近玩耍、逗留观看,并做好巡视记录。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在做好登记的基础上,要及时报告学校相关负责人,学校要结合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活动和整改活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学校复印一份送交教育局备案,本责任书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学校(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统筹发展城乡公共交通,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完善学生接送车(学生接送车是指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学校自备车、学校直接租用的社会车辆和由公交公司专门安排的公交车)管理组织网络;建立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三、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由区政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区域有关部门履行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成立区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各部门情况汇报,解决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意见。每学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学生接送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
区教育局负责将中小学交通安全、交通法规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校接送学生方案、安全教育、有序乘车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配合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
各学校在每学期初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和学生乘车需求情况的统计工作,建立安全教育台账和接送车管理工作台账,向教育、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报告,并报所在地街道、乡镇备案。
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资格、从业人员资格和承运人责任险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根据每学期学生接送人数,接送线路等信息,科学制定接送运力配置方案,提出工作建议,满足学生安全接送需求;组织相关部门查处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维护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查处学生接送过程中的道路交通违章行为。对学生接送车路面进行动态检查,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严厉查处“两超两车”(即:“超员、超速”、“黑车、病车”)违法行为,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进行审核和检测,加强对接送车辆驾驶员的资格审核和管理培训,强化对接送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开展一月一次以上接送车辆专项整治活动。
区安监部门要把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宣传教育和专项检查;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与协调。
区财政局要切实保障学生接送车辆相关补助经费的落实。
区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曝光“两超、两车”各类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区监察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对,,造成学生伤亡事故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各街道、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负责本辖区学生接送车安全工作,落实学生接送车辆随车陪护人员,确保学生候车点乘车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教育、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运用交通安全教育课、校报(刊)、广播站、讲座、班会、板报、宣传栏、校讯通、多媒体、交通安全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对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学校、家长、学生及时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抵制乘坐“两超、两车”。
(二)多措并举,严格准入制度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是一项全面的、系统的工作,涉及学生生命安全,责任重大,要求从严把关,严格准入制度。一是要统一标识。公安交警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订和核发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的统一标识或标牌,对未取得接送车辆标牌和标识的,不得接送学生,区交通运输局要对接送学生车辆加强安全技术装备,从2012年下半年起,逐步安装GPS和车载视频系统,建立健全管理档案。二是要严格审核。凡是学生接送车辆必须由教育局审核,公安交警部门审定办理。自备学生接送车辆和学校租用的接送车,由所在学校提出申请,上报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和区交警大队审查,同时由学校建立审查备案等台账。三是要推行“六定”管理制度。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要做到定车、定时间、定线路、定人、定座位、定检六项管理规定。
(三)突出重点,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各街道、乡镇和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对所辖区域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路线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所有学生接送车辆予以登记造册,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动态监管机制;对所有学生接送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记入学生接送车辆管理档案,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交警部门要定期对校园周边地区的道路交通情况、交通安全设施以及事故多发点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确保校园周边地区交通秩序良好。
(四)加强联合执法,严打违法行为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
沙兰河上游突降暴雨,形成洪峰,引发泥石流,造成沙兰河镇中心小学学生重大伤亡。由于今年气候异常,目前我省已提前进入汛期。为认真贯彻省、市文件精神,确保我县中小学生汛期安全,根据省、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工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把学校安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在手上。要迅速组织力量,针对各中小学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隐患,认真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全面开展安全大排查。特别要排查处于低洼地势,及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区域的学校,要重点检查校舍的安全状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学校食品卫生情况及学校防火安全情况,进一步加大整顿力度,及时清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管理、安全排查、安全教育、隐患整改有机结合,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安全防范上来,建立起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要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对因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学校危房管理
要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危房的管理,要坚决禁止中小学生在D级危房上课,对现存危房要分项目落实整改责任。教育局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危房改造进程,确保年底前完成现有D级危改项目,同时,要对学校的厕所、围墙等附属建筑进行安全大检查,落实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四、加强中小学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要强化对学生集体活动的监督管理,如学校确需组织学生春游、秋游、夏令营等活动或集体外出参加大型活动时,必须落实好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并报请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后,方可使用,以确保绝对安全。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管理
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坚决制止学校出租校舍,坚决杜绝学校出租校园作为停车场。相关部门要集中时间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彻底清除校园周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安全。
六、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要组织人力定期对学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大检查,特别是对与校园相连的饭店、烧烤店,要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要立即进行排除,不得拖延。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和“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规范学校安全及综治制度管理,深化安全隐患整改,持之以恒保安全、促稳定,努力保障我县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有关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的各项任务,牢固树立安全观念,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努力构建学校及周边治安坏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涉校发生,坚决杜绝单位内部人员越级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提升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水平。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1)强化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成立学校消防、食品卫生、预防学生溺水、防汛等安全保卫队伍,聘请公安司法部门同志担任法制副校长,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网络。
(2)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学校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安全预警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要时期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4)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事故报告制度。若有安全事故发生和影响稳定事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事态发展情况要随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5)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实施“和谐平安校园”考核机制,对因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重大恶性事故的,要对校(园)长和责任人实行问责制。
(6)进一步规范安全台帐管理。各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安全隐患台账(含安全隐患台账电子管理系统)的管理,建立规范的安全档案,确保安全工作资料齐全、台账清楚。
2.强化管理,突出重点,提高安全工作科学化水平
(7)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严格按规定条件配备专职保安;按要求配备安保器械(含防割手套、钢叉、橡胶棍、头盔、盾牌、强光手电筒、辣椒水);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设施等安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24小时实时监控校园安全;落实安保管理制度,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外来人员进出校园登记制度等。
(8)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一是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市校车安全管理细则》和《县校车安全管理细则》;层层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强化监管责任;做好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实行校车登记审验许可制度,严格落实教师随车护送、清点人数等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车辆交通安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车辆不超员、不超速、不违章行驶,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中心小学要建立校车管理台账,做到“一车一档”;二是加强校园进出车辆管理。严禁社会车辆、家长自备车进入校内接送学生;加强对本校公、私车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预防校内外交通事故的发生。
(9)加强铁路护路联防。赣韶铁路已经开通,各校要切实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保障列车安全正常运行及学校师生安全。一是加强与当地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村(居)委会的联系,联合开展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二是与每名学生家长签定好《县(学校)铁路护路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铁路护路责任意识、共建意识、综治意识。三是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队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宣传铁路护路安全知识,使铁路护路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个师生心中。
(10)着力做好防溺水工作。认真分析本地中小学生、幼儿发生溺水事故的原因、特点和危险地域,在江(河)边、湖边、水塘、水库边特别是溺水事故多发地等设立安全警示牌;深入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同时要教给学生科学的应急处理办法,不贸然救助落水同伴,防止因盲目施救而导致群死事件;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特别要加强寄宿制学校和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学生游泳;建立定期巡查工作机制,在天气炎热、野外游泳多发的时期定期到河边等易发生溺水事故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制止学生野外游泳行为;印发《预防学生溺水告家长书》并送达学生家长(学校要留回执备查),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防止游泳溺水事故的发生。
(1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把好食品贮存、加工、出售等过程的质量关、卫生关,建立并坚持定点采购、索证、登记制度和食品留样、登记制度,切实做好食堂卫生保洁,完善防鼠、防蝇设施,杜绝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和调料进入食堂和校园小卖部;自取水源和二次供水学校要按规定定期将水样送县卫生部门进行检验并对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对商家配送的纯净水,学校要索取每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单。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关,学校食堂、小卖部的从业人员,必须每年定期进行体检,对患有各种不宜进行食品加工管理疾病的人员,坚决不予聘用,体检合格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将健康证放在食堂明显窗口公示。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规范工作流程,防止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发生。
(12)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管理创新。认真贯彻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制;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每学期要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和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活动。要充分发挥学校消防知识宣传阵地的作用,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家长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按要求配齐配足灭火器材(教学楼每层楼梯口至少有1个灭火器、宿舍楼每层楼梯口至少有2个灭火器、实验室要分2个设置点配置4个灭火器、食堂至少要分3个设置点配置6个灭火器,其他重点部位至少要有2个灭火器),学校消防栓损坏的、灭火器过期失效的要及时修复更新,确保有效使用;完善消防安全提示标识。学生宿舍、实验室、计算机房以及人员聚集场所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提示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具置、提示逃生设备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的“消防安全三提示”。
(13)加强踩踏事件预防工作。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项大型活动;坚持“错时放学制度”和特殊时段专人引导疏散学生制度;加强常识教育和演练,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加强楼道和学生宿舍管理。学校要结合实际健全楼道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强化安全教育,确保楼道安全。寄宿制学校要高度重视寄宿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或完善寄宿生管理制度,坚持“有学生就有教师”原则,要至少落实一名校领导管理寄宿生制度,要安排责任心强的教师管理,要坚持“以生为本”因时因地因校制定科学实用的管理制度,加强宿舍楼各类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15)加强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学校和幼儿园开展的集体户外活动要严格把关,实行审批制度。各种大型活动和集体外出活动,必须首先排查不安全因素,制订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人员分工明确,组织管理严密。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身体条件、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特别加强对体育课、课外活动、运动会和各种文体比赛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16)加强异常学生管理。要建立异常学生家校联系制度,切实把异常学生安全纳入到学校管理、学生自我管理和家长监护管理之中。
(17)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学生到校、上课、就寝要严格执行点名制度,对未到校学生,尤其是临时缺课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18)认真做好学校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实行“一天一小查,一周一大查”安全排查制,中心小学每月至少要对所辖村完小、教学点、民办幼儿园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重点针对学校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人员密集的地方以及建筑工地、消防设施、供电设施、楼层通道、活动器材等安全系数弹性较大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排查,切实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形成全天侯、全方位、全员化的良性运行格局。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相关整改情况要每月一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报局安全股。
(19)进一步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每季度至少要联合当地公安、卫生、工商、交通等部门开展一次校园周边网吧、文化市场、流动饮食摊点及接送学生车辆等治安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集中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的突出问题,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5、抓实教育,强化演练,提高师生安防意识和避险能力
(20)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要按照安全教育“一天一提醒,一周一节课,一月一活动,一学期一演练,一年一竞赛”的要求,切实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组织开展开学第一周安全应急避险疏散演练活动,严格落实“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尤其是周五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无论什么课程,老师在下课前都要用5分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等安全教育制度。
(21)突出安全教育重点。根据学校及周边环境实际、学生年龄特点、季节天气变化等情况,加强防溺水、食物中毒、传染病防控、防恶劣灾害气候、交通安全、防踩踏、防坠落、心理健康、禁毒、禁赌、反、艾滋病防控、国防安全、法制教育等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2)强化事故防范和应急演练。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针对一些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每学年学校要开展2次以上安全应急疏散演练,让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自护方法,增强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能力。
(23)强化阵地建设和信息交流。加强学校安全舆论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报道。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关心学生安全,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4.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创建活动,营造安全和谐校园环境。
(24)扎实做好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教育系统不发生大规模的聚集、上访等,不发生非正常的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5
一、全体教师要依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之规定,依法施教、教书育人、安全健康育人、规范认真地完成好学校分配的领导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全面细致地抓好岗位安全管理工作。
二、学校领导分管工作实行领导分工岗位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学校领导要依据各自的职位分工,认真负责地组织抓好各自的分管工作,确保分管工作范围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班级安全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班主任要严格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全面组织好班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纪律教育、卫生食宿管理、蛋奶领发管理以及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班级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科任教师要依据学校的课表安排实行课堂安全管理科任教师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科任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管理规定,认真规范地组织好课堂教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确保课堂教学秩序良好、课堂教学岗位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五、科室工作人员要依据科室工作职责,实行科室分管工作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科室人员要认真坚守科室工作岗位,按时抓好分管工作的检查、巡查、统计、考核等,确保管理工作范围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六、安全值日工作实行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护校人员要依据护校工作职责实行护校岗位工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七、全体领导和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恪尽职守、认真工作,要以主人翁的政治使命感,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教职员工首问首办制。若遇校园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应急处理或报告学校领导处理,凡因突发事件回避或隐瞒不报而酿成事故者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门卫、保安工作岗位责任书另签。
八、以上各岗位工作人员,凡因工作失职、空岗、工作不负责任等而造成相应失误或安全事故者,均由岗位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全体教师必须恪守教师职责要求,依法规范施教,不得违规工作,凡今后因教师本人体罚学生,教育方法不当,或处理邻里、家庭关系不和而造成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或酿成相应事故者均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民事、刑事责任)。
教师往返校园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凡属公差一律乘坐公共汽车,不得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拖车等,学校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否则造成交通事故者责任自负。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校长与职位领导和科室教师等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6
一、 目标要求:
本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区教育局XX年安全工作要点,抓好“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做到“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协作联动),实现“三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为全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学习环境。
二、工作过程及方法:
(一)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1、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树立一个观念:确保安全是第一责任;强化三个意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重在防范,事故防范重在管理。
2、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学校校委会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学校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教师身上,形成全员抓安全的工作格局。
3、细化“一岗双责”要求。建立“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安全责任分解到校委会每位成员。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开展“安全管理网格化建设年”活动,建立网格化安全管理模式。进一步细化和调整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责任人员分工,将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活动区域等安全工作和责任全部落实到具体的处室和教师个体,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提高学校常态安全工作水平。
2、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制度是规范行为的保障,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基础,按照市教育局提出的“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年”活动总体要求,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学校安全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各学校要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关键环节制订明确的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事事讲安全、人人有职责、处处有规章,通过制度上墙、汇编成册、下发师生等形式呈现。
3、严格执行责任目标考核。学校按照“一岗双责”及每位教师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制定对教师的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将安全职责与个人业务考核挂钩,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凡是安全职责落实不好而出现严重问题的,按照“一票否决”原则,一律取消其评选各种先进的资格。
(三)狠抓隐患排查整治
1、加强隐患自查自纠。继续完善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做到安全隐患自查每日一查,每周小结,每月汇总上报。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
2、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参与。学校通过开家长会、致家长信等方式积极争取家长支持、参与、监督学校安全工作,并向他们公布学校监督举报电话。同时,积极与镇司法部门和区交警大队联系,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作用,形成教育合力。
(四)强化安全应急演练
安全应急演练是培养学生危情自救、自护、逃生的有效办法。本学期将继续实行每周一次的“应急演练日”活动,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的方法,确保学生参与率达到100%。
(五)以网格化管理为切入点,实施学校安全精细化管理,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在新的形势下,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尤其严峻。为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我校在抓好安全常规管理的同时,将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抓实、抓细。本学期我校安全工作除按区局安全办要求,实施网格化管理外;还进一步细化了“四个护导”、“四个加强”,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全天候护导,明确各位老师职责与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四个护导”是:①落实门卫护导,严守大门②校园安全护导,对学生在校行为进行护导监测; ③路队护导,对学生放学秩序进行有效护导监测;④楼道安全护导,进一步规范学生上下楼秩序,确保楼道畅通。
“四个加强”是:①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教育;⑵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监测;③加强对教师各项护导情况的检测;④加强对教师安全责任的划分和责任追究。
预防校园暴力,维护校园稳定。加强门卫工作,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护导(值班)质量。强化学生管理,严明校纪,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责任意识教育、自我保护教育、法制教育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学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开展问题学生问卷调查和危险物品大清缴活动,及时发现暴力倾向,化解矛盾,防微杜渐。
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他们拒乘非法违规车辆的习惯;二是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工具登记备案,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三是继续严格执行路队制度和路队护导制度,加强路队管理,保证学生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