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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基本知识范文1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法律服务国际化进一步深入发展,社会对法律和英语人才的需求应该是直线上涨的趋势,然而根据麦可思研究院的就业蓝皮书《2012 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曾经是最热门的英语和法律专业毕业生沦为就业率最低的红牌警告专业。这种社会需求趋势与专业人才教育培养存在严重矛盾的现实向教育工作者发出了非常明显的信号,也就是我们培养的法律人才没有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真正需求,社会需要的是精通英语的法律人才。为此,必须认真审视目前的法律专业英语教学模式,并及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2 法律专业英语教学模式的现存问题
2.1 当前法律英语教学未达到满意效果
根据陆艳芳《基于问卷调查的法律英语学生学习需求分析及启示》一文的调查研究数据,在教材与教法方面,学生对现行教材的使用满意度很低,仅为 16%。而且过半数的学生希望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同时认为教材的选用对学习效果意义重大。半数以上的学生希望用多媒体全英文授课。然而现实中法律英语教学并没有受到教育部门的重视,针对性的政策引导和科研资助几乎为零。虽然在国内高校里有部分学者基于自己教学的需要分别编写了《法律英语》教材,但是绝大部分教材均缺乏实用性。根据笔者的授课经验,按照目前教材的安排对学生进行讲授,很难达到
预期效果。
2.2 法律英语教学与公共英语教学严重脱节
杜金榜认为,法律英语课程的突出特点是教学目标的双高。所谓双高,是指对学生法律基本功的要求高,对他们的英语交际能力要求高,二者缺一不可。同时,杜金榜教授也指出法律英语教学的双高目标实现中遭遇三大困难:首先是法律和英语两个系统不易融合,法律知识和英语知识分别属于不同的学科领域,并且属于均非很容易就可以熟练掌握的知识领域。因此,两者之间出现的不融合现象比较正常。其次,法律英语的课程设置普遍在法学专业大二阶段,即第三或第四学期,并且课时配置明显不足,按照现有的课时量根本无法完成教材的系统讲授和学习。第三,法律英语复合型资源极其短缺。由于对法律英语课程的讲授需要教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和英语功底,所以,一般英语教师和法学教师很难胜任。Waters Vilches 把法律英语区分为两种不同层次的需求:即foundation building(打基础)和potential realizing(潜能开发)。笔者认为,法律英语的教学目标对学生的法律基本功和英语交际能力同时提出了较高要求,在培养综合性法律人才的大背景下,要想完成预期的目标,就必然要求学生首先从法律和英语两个方面进行基础夯实和潜能开发。
3 法律英语的教与学必须默契配合
3.1 法律英语的教学效果离不开学生的兴趣参与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英语学习尤其需要学生的兴趣,法律英语则是必须有兴趣才能深入钻研的科目。首先因为法律语言本身就是极具专业性的,即便在美国有许多人做不了律师,首要的原因是对深奥难懂的法律语言的无奈,而且在表达同一个汉语意思时要区分不同的情形和场合,比如表达判决的词汇有: judgment(用于民事、行 政 案 件) 、 determination ( 用于 终 审 ) 、sentence (用于刑事)和 verdict (由陪审团作出)。如此繁琐的表达往往让许多学生望而却步。正是由于法律语言(legal language)具有先天的生僻性和特别的正式性,使得多数学生难以培养起法律英语学习的兴趣,并且直接导致学习效率的降低。因此,法律英语课程的教学效果就很难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
3.2 学生的公共英语基础具有决定性作用
讨论法律英语课程的教学效果时,一个不能回避的条件就是法科学生的公共英语基础,Waters Vilches 之所以把打基础( foundationbuilding)视为法律英语潜能开发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有其深刻意义的。另一方面,我国公共英语教学的效果也是不能抛开的话题。
4 完善法律英语教学模式的对策
4.1 重视对学生基本英语应用技能的训练
基本英语应用技能应当是每一个大学生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然而实际上我国非英语专业大学毕业生能够说一口流利英语的极少,究其原因,就是学校对学生的英语实际应用方面长期忽视,过多地强调了考试的需要,造成中国学生一开始学习的就是哑巴英语。如此,还催生了专门进行英语听说应用培训的社会培训机构,实际上是由他们完成对有需要的大学生进行英语应用的教育培训,笔者认为,这本身就是比较反常的现象。
4.2 加强学生法律基本知识的培养
法律基本知识是法学人才必备的知识体系内容,然而当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体制则是更加侧重于应试教育,从原则上已经严重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据笔者调查,目前大学本科法学毕业生由于就业率较低,从而推动学生从刚一进入大学就被灌输要参加各种各样的考试,诸如:计算机二级考试、英语四级考试、司法考试、研究生考试,学生每天的学习生活实际上就是在为应付这些考试而被动地学习,极少能静下心来钻研一下某个学术问题,甚至连深思的机会都没有。学生除了上课程表上满满的课程外,还需要参加一些课外的培训课程。整个学习都是为考试准备了,根本不是为自己准备的。所以一旦考试过后,所有的短期记忆知识点随之付诸东流,如此就形成了恶性循环,虽然学生毕业了,但是并不能真正掌握该专业的基本知识。因此,笔者认为,学生必须真正认真地钻研法学基本知识,包括每一个原则规则的由来,他们的英文和拉丁文渊源。如此,才能真正培养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才能对那些枯燥的学术用语真正了解和掌握,并进而促进专业英语的学习兴趣培养。
法律专业基本知识范文2
030101k法学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来源:文章屋网 )
法律专业基本知识范文3
论文关键词:法学专业理论教学;法学专业实验教学;问题式学习;法律思维能力
目前,我国法学本科专业教育基本以理论教学为主导,课程的设置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和基本知识的学习,而课堂教学也相应地基本遵循“教—学”的单向交流方式。在这种模式之下,学生被动接受的知识在实践中并不能如愿地转化,学生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普遍较弱。此种现状彰显传统法学教育偏重理论教学,而实践教学不足。鉴于此,我国的法学专业教学模式需作必要的调整,构建基于法律思维能力培养的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以实现法学专业教育的目标。
一、设置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的必要性分析
民法学家王泽鉴曾提出作为法律人应具备的能力有三:一为法律智识,即明了现行法制的体系、基本法律的内容、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及救济程序。二为法律思维,即依循法律逻辑,以价值趋向的思考、合理的论证,解释适用法律;三为解决争议,即依法律规定,作合乎事理规划,预防争议发生在先,处理已生争议于后,协助建立、维护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秩序。
反观目前高校的法学专业教育现状,停留在第一层次的居多;法律思维的养成与法律争议的解决能力则因高校而异,参差不齐;导致法学学生存在“四有余四不足”:即专业有余而广博不足,理论有余而实践不足,动口有余而动手不足,考试成绩有余而办事能力不足。弥补这些不足,仅依靠着手改良和丰富理论教学已经不足够,有必要设置实验教学体系来补正理论教学的不足。
设置实验教学体系,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指导地位,可以训练学生如何像法律职业者那样思考问题,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并且通过该课程中的实践操作模拟的训练,将法律实务操作融入理论学习之中,在操作过程中学到知识,锻炼实践技能,在办案流程、综合处理疑难问题的技能和律师职业责任、职业道德等方面得到了学习、加深理解,学会批判性地思考法律问题,既能切实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又能在法律实践中引导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方式,提高实践与协调能力,增强学生全面综合素质。法学专业实验教学是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法学人才的必然要求,其发展壮大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就目前来讲,实现实验教学体系的形式化、模式化和系统化是当务之急。
二、法学专业实验教学的研究现状
1.对“问题式学习”模式的研究已经成熟
设置法学专业实验教学的想法,受启蒙于国外建构主义教育改革。在国外的建构主义教育改革中,以问题为基础来展开学习和教学过程已经成了一条基本的改革思路,即基于问题学习(Problem—Based Learning,简称PBL,也被翻译成“问题式学习”)。
PBL的典型教学过程是: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开始解决一个实际问题;为了解决问题,学生往往需要获得一些必要的专业知识,即所谓的学习议题,学生分头查找资料获取知识,然后相互交流所获得的知识,并讨论如何用所获得的知识来促进问题的解决;如果在讨论的过程中,小组发现还需要研究另外一些新的学习议题,学生们就需要反复循环地学习议题、分头查找资料,小组交流并讨论问题解答,直到问题得到解决;问题解决后,学生们还需要对自己的学习过程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总结所获得的知识和思维技能。
这种教学模式,能够充分帮助学生打下灵活的知识基础,发展解决实际问题、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能力,发展合作能力与自主学习能力,这与信息社会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我们目前进行法学专业实验教学研究即是遵循这条思路,设置系统的实验教学课程,使之与现行的理论教学衔接。
2.研究并引入现代案例教学模式
“问题式学习”催生了现代案例教学模式。以美国的法学教育为例,美国的法学3年的职业教育是以4年的通识教育为基础和前提的。在美国,耶鲁大学、哈佛大学法学院注重教给学生以不变应万变的基本知识,处理各种复杂法律问题所必备的法律原理、原则;法律职业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发现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会学生能够“像法律职业者那样去思考问题。”为此,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的法学院普遍兴起了“临床法学教育”,又叫“诊所式法学教育”,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指导法学院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应用过程来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现代案例教学模式则是指以学生对案例的分析讨论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它主要表现为教学内容围绕案例的讨论分析而展开,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引导和评判,学生则积极投入讨论并自由发表见解。案例教学法通过给学生提供一种认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模拟临战的机会,使其法律职业的思维能力和技能得到充分的训练。
转贴于
三、基于法律思维能力培养的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的构建
1.基于法律思维能力培养的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的基本含义
法学教育应当成为一种素质教育,通过这种素质教育,培养既有扎实的知识背景,又有教强的实践能力和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的法律人才。针对这一目标,我们一方面要充分认识理论教学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另一方面,我们要将实践教学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将其渗透于法学教育这一工程之中,使其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是指以法律思维训练为核心,以实体法和程序法教学为基本载体,以实务操作为基本方法,围绕如何建立以实训教室为主要平台,融合传统的课堂教学与课外实习为一体的程序化的教学体系。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是为补正传统理论教学之不足而设立的,需要针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学制分层次设置,可以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模块。在不同的模块中设置不同的法律思维实训项目,依托于不同年级所学的基本理论,使学生得到实战思维的训练和拓展。
2.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的基本设置
从全国范围来看,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并没有形成一种统一的、系统的模式,各个高校情况差异也非常明显,远远不能适应形势要求的状况。所以,将法学实验教学具体内容和方法程式化、模式化、系统化的确是当务之急。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宜根据目前法学本科教育学制分层次设立。首先,各高校应确立系统合理的理论教学体系。然后,在此基础上确立与之相衔接的实验教学体系。具体而言,实验教学体系可设置如下。
(1)法律实践活动观摩。司法实践活动观摩主要针对一年级在校生设立。目前,各高校为发展法学教育通常都会建设一些实践基地。这些实践基地往往是高校附近的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组织学生去上述实践基地观摩法律实践是比较有效的方式,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防止此类观摩流于形式。具体组织时,可在观摩前组织学生熟悉与法律实践有关的基础知识和基础材料,并向学生指出观摩的重点;观摩结束后,应以学生为主导讨论观摩启发,撰写报告。
(2)社会调查。社会调查的主要目的在于帮助学生进一步深入了解我国的社会现状,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因此,社会调查应在学生掌握部分基本法学理论和技能后设置。通过选取一定的具有代表性的与法学相关的社会问题,让学生进行实地调查,通过深入社会,具体接触当事人和事件的过程,增强学生对社会中法律问题的了解和认知,增强对社会的认识。
(3)法律诊所教育。“法律诊所教育”是一门实践性课程,借鉴美国“实践性法律教育”的模式而设立。“法律诊所教育”使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是现代案例教学方式,从具体的事例入手,展示案件事实,使学生弄清案件的客观事实;考察案件事实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特别是核心法律关系);考察法律适用;将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适当连接。通过这种分层次、有步骤地学习、研讨,使得学生逐步培养具备法律思维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
(4)法律咨询。法律咨询这种实验教学方式适合已经掌握了基础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的高年级学生,其目的是使学生通过接受他人的法律咨询,接触到各种法律关系的第一手面貌,经过识别,发现问题的关键,进而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寻找解决方式,因此逐步具备解决争议的能力。法律咨询同时也是真正的法律实践活动。通过这种方式,学生可以真实体会到其理论学习中需要补足的地方、其逻辑思维中尚不完善的地方;进而对理论学习形成良好的反作用。
(5)实战性模拟法庭。实战性模拟法庭目的在于通过具体案件的模拟审判,使学生对法官、检察官、人、当事人等各种司法活动角色有直观的了解和认知;能较好地融合实体法与程序法,并熟悉诉讼规则,掌握庭审规则、技巧。实战性模拟法庭通过对法律实践的模拟训练,不仅让学生实现思维转换,更重要的是增强了他们的实践能力,促进了课堂学习,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这一过程不仅增强了学生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也增强了他们处理事实问题的能力。
法律专业基本知识范文4
本学期我承担了会计16级、财务16级、营销18的《经济法》课程,其中,会计专业该课程共计40学时,2.5个学分;财务专业36个学时,2.0个学分,营销专业30个学时,2.0个学分。会计、财务专业的《经济法》是限选课程,考核方式为其他,营销专业的《经济法》是必修课程,考核方式为其他。
本学期,在老师的教导下,学生初步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知识,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及法律原则,对企业法、合同法、市场规制法律制度以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清晰的认识,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些问题。对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一定基础。
本学期我按时上下课,无调停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良好。教学进度、实际教学内容与教学计划、授课计划基本吻合。
在本学期的教学过程中,本人认真备好每节课;认真上好每节课;认真批改作每本作业。通过本人一学期的努力,基本做到每节课都让学生有所收获。
法律专业基本知识范文5
知识产权专业的主要课程 知识产权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主要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私法、国际法、著作权法(版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专利文献检索、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原理、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实务等。
知识产权专业就业方向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专利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或者在版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
从事行业:
毕业后主要在法律、专业服务、互联网等行业工作,大致如下:
1、法律;
2、专业服务(咨询、人力资源、财会);
3、互联网/电子商务;
4、新能源;
5、中介服务;
6、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
7、计算机软件;
8、外包服务。
从事岗位:
毕业后主要从事法务、知识产权、专利等工作,大致如下:
1、法务专员;
2、知识产权顾问;
3、法务经理;
4、专利工程师;
5、知识产权专员;
6、法务主管;
7、法务;
8、专利人。
法律专业基本知识范文6
[关键词]工程管理;课程体系;改革
1 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现状
我国工程管理专业可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初期,一批20世纪50年代前留学苏联的工程经济专家与20世纪50年代前留学英美的工程经济专家在我国开设技术经济学科,该阶段主要研究的是项目和技术活动的经济分析,如项目评价与可行性分析。1979年国内包括西安交通大学在内的11所院校开办了管理工程专业,1980年华中工学院开始招收物资管理工程本科生,1981年哈尔滨建筑大学招收了建筑管理工程专业学生,此后相继开设房地产经营管理、国际工程管理等专业。我国高校本科专业先后经过1963年、1989年、1993年及1998年4次修订,对原有相关专业包括建筑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方向)、房地产经营管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等专业整合成工程管理,于1998年正式成为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设专业。工程管理专业是新兴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交叉复合型学科。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能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2 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的必要性
新的挑战要求参与国际竞争的人才需要具备一些特殊的素质:一是语言能力。FIDIC合同一般都在特别条款中确定“以英语为工作语言”。二是经营素质。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财务等方面的知识。三是要熟悉相关国的法律、规范及国际惯例。
工程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能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接受工程师和经济师的基本素质训练,打好工程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外语及计算机应用方面的坚实基础。管理学院在对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积极提供相应条件,使学生根据自身能力,能够攻读相关学科专业的双学位和双专业。
3 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的几点建议
教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宏观上讲,这个系统工程涉及教育思想、教育价值、教育目的等高等教育的根本问题。从教学这一特定范畴来讲,包括3个层面:一是专业设置、专业培养目标、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等有机部分,相对于教学改革的其他方面而言,它是基础性的,具有先决和导向作用;二是专业课程体系、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体现和落实第一层面的要求,同时检验和校正第一层面的要求是否合适,是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三是教学组织和管理、教学评价、师资构成等环节,对前2个层面起保障和制约作用。3个层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形成一个有序的系统。
课程体系改革的总目标是构建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与协调发展的课程体系。在此体系之下,既能使学生掌握工程技术、经济、管理、法律基本知识,又能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既要有理论深度,使学生具备发展后劲,又要能提高实践能力;既要保证基本业务技能,又要有利于人格品质的塑造,还要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围绕工程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在课程体系设置时,形成以下5个课程模块。
3.1 公共基础课
此类课程主要是文化素养和人文素质类课程,是学生学习知识、进行思维和基本技能训练、培养能力的基础。它为学生提高基本素质以及学好专业基础课程奠定基础。公共基础课的设置,应淡化专业界限,拓宽基础学科范围,尤其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诚信观念的培养以及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提高,突出强化了21世纪人才培养的特色。
3.2 专业基础课
此类课程由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组成,虽有应用背景但并不涉及具体的管理对象。它的覆盖面较广,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知识广度,往往是专业课的理论基础,因而它对学习专业课和培养工程管理专门人才的理论基础十分有用。这类课程的设置决定了专业面的宽窄和学生将来自我发展的能力。务必本着扎实而宽厚的原则,亦即“厚基础、宽口径”的要求来设置,尽量使其内容综合化。
3.3 专业课
专业课的设置要坚持总体优化原则,去掉重复的内容,合并相近的课程,取消不成熟、内容贫乏、口径过窄的课程。专业课的设置应体现我国加入WTO后国际国内法律环境和国际惯例,体现工程管理新的发展趋势。乌拉圭回合缔结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将“建筑及相关工程”列入12项服务之一,建筑业使服务项目的性质派生出一些新的行业,如投资咨询、市场法律服务、项目营造服务、房地产评估等,都对工程管理专业提出新要求,应在专业课设置上得到体现。
3.4 选修课
此类课程包括限定选修和任意(自由)选修两大块。限定性选修课的设置主要应体现本专业及其发展方向的特点,加深理论基础,训练科学方法和技能,体现本学科与相邻学科的关系,拓宽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自由选修课的设置主要以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满足学生个人兴趣和爱好,以发展和完善学生个性为目的。
3.5 实践类教学环节
缩小学校与现实生活的差距是建构主义所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因此应尽量多地采用情景教学和加强实践教学课时量,必须注重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变,向培养知识迁移能力、独立分析问题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转变,向以学生为主体的实践教学模式转变。采用电化教学,提高教学趣味性,实施现场教学。人才培养是我国工程管理走向国际市场的关键所在,适应新的市场环境,改革课程设计,调整授课内容,改善教学方法是我国工程管理专业课程设计改革的必由之路。工程管理专业相关的资格考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国际工程管理认证(EMCI)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