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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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

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范文1

关键词:高校;依法治校;制度建设

一、依法治校的提出

1999年12月,前教育部长陈至立同志在第一次全国教育法制工作会议上就依法治校作了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开创21世纪教育振兴的新局面》的报告,报告中指出:“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2003年7月17日,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实行依法治校。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依法治校因此进入人们的视野。事实上,“依法治校”源自“依法治国”的理念,又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高校重要的办学理念。特别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确立高校依法治校的办学思路和治校方略,对于推动高等教育快速、平稳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依法治校的内容

(一)依法治校的主体

高校“依法治校”,就是要求高校管理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高校的具体事务进行管理,体现出法治精神。就“依法治校”的主体——即高校的管理者而言,一般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理解:宏观层面,国家机关以高校为对象,从外部依法管理和规范学校行为的角度而言。主要是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包括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对学校的各项事务进行依法管理:微观层面,从高校自身的管理角度而言,高校管理者依法从内部对学校的各项具体事务进行管理。

“依法治校”所“依”之“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法”主要指专门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包括高校依据《高等教育法》、《教育法》等上位法制定的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广义的“法”不仅包括狭义的“法”的范畴,还应该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等与高等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高校“依法治校”既应依据专门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又应依据全社会共同遵守的一般法律。

(二)依法治校的内容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加强依法治校的若干意见》及其他有关文件,高校依法治校的目标是:依法理顺政府与高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提高高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实现高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这些目标细化开来,高校依法治校包含了如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对高校进行宏观管理;第二,建立健全高校规章制度,理顺涉及高校的法律关系,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大学制度。逐步实现高校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规范化。促使高校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第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高校管理者、教师和学生的法律素质:第四,健全救济机制,建立完善的救济渠道,依法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第五,高校要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实现高等教育的公平。

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第六,建立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和谐校园。

三、依法治校视角下的高校制度建设

(一)高校制度

制度并不只是限于经济领域,而且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当中,是人们行为的普遍准则,如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法律:法规等都在制度的范畴之内。“制度”就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结合现代制度经济学家诺思对于“制度”的理解,我们认为“制度”是一种规则或规则体系,人们依靠它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和处理事务。在此基础上。高校的规章制度,就是高等学校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要求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法规、规章和章程,以及按一定程序办事的各项规定。

制度与法律有着内生的相关关系:人们普遍认可的。由国家立法机关将之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制度,就是法律。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这是区别于一般制度的根本所在。但是,另一方面,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是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高校的规章制度也不能例外。高校制定规章制度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其内容和执行程序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不能随意创设,并且都应该纳入到法制建设的轨道上来。

(二)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就是通过组织行为改进原有规程或建立新规程。以追求一种更高的效益。高校内部的制度建设水平和机制创新水平直接决定着一所高校的发展水平。从大学发展的历程来看,大学发展的每一次质的飞跃和突破性进展。无一不是以大学制度的局部或者整体性变革为前提。现代大学的滥觞及其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扩展,最直接的动力就是大学制度结构的变迁。那些举世闻名的大学之所以能够大师云集、学术精进、英才辈出、长盛不衰,无不得益于积极的制度建设和合理的机制创新。

在依法治校的总体环境下,高校管理者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建立与健全高等学校的制度体系。使学校的每项事务都能够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办理或处理,真正做到正确配置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通过法律的形式彰显大学的本质和理念,从而达到突出学校办学特色,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声誉和核心竞争力,促进高校不断发展壮大的目标。 转贴于

目前,许多大学的规章制度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各种类型的规章制度之间缺乏内在的统一性。或者在内容上互相矛盾,或者只是流于形式,没有相应的程序规定来保障实施。二是相当一部分大学的规章制度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相矛盾、相抵触的地方。这两个问题的存在严重违背了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同时也阻碍了高校管理的效能。因此。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治校,显得更为必要和重要了。高等学校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高度的重视。扎实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第一,高校管理者应当更新观念,提高对于高校依法治校和制度建设的认识:

依法治校是我们高校进行管理的一个理念,而制度建设是在这个理念倡导之下的具体实践。作为高校管理重要依据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制定程序上,都应体现这一理念。高校的管理者对于加强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应当都要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必须从高校发展的战略意义上予以认真对待,

第二,制度的制定程序要规范、合法:

规范的高校制度制定过程一般包括起草、审查、审议与决定以及公布等诸多环节,一般都是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法制工作部门负责审查,经校长(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最后由学校公布施行。

首先,起草工作决定着规章制度草案的质量,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因此,在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开始前,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对拟起草的规章制度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同时按期编制计划。经过深入地调研和论证,只有那些各方面条件都比较成熟的规章制度项目,才可以给予批准并列入计划,之后才能开始起草工作。立项程序中。职能部门还应当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和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其他有关部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意见。特别是对于涉及教职员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职能部门就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其次,在规章制度草案的审查阶段,审查标准应当明确并不断完善。当涉及重大或疑难问题时,还应当邀请有关法律专家给予咨询论证。再次,在规章制度草案的审议和决定阶段,草案必须经校长(院长)办公会议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议。经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三,作为规章制度的制定者。高校还应当对规章制度的解释和适用范围进行规范,保障规章制度真正得以实施:

一般而言,制定出来的制度的文本形式本身已经确定了适用范围。但是随着高教事业的发展,高校在具体管理事务中面临着很多新的情况,给这些新情况明确适用依据和作补充规定时,应当由学校负责解释。另外。高校在对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规范适用范围时,应当明确规章制度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对一些特殊的适用范围也应当给予规范:新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的规定等等。

第四,高校还应加强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以保持规章制度的生命力。

加强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对于保证高校规章制度体系与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与客观实际的一致性,及其本身的协调性都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说,就是修改或者撤销那些内容不适当,已不能准确反映实际情况,或者是那些不符合制定时候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规章制度:废止那些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规范对象消失,或者超过适用期,或者主要内容与后来施行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符的规章制度。

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范文2

一、高等院校依法治校定义及内涵

依法治校作为一种现代大学管理理念,已逐步成为高等院校加强管理,提升办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办学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想更好地进行依法治校,就必须从理论上认清什么是高等院校依法治校及其内涵。所谓高等院校依法治校,是高校办学和管理的一种模式,具体指高校管理者依据与高校有关的法律规范和高校自定的规章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高校的各项事务进行全面管理,依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使高校的管理和运行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的治校方略。

二、 高等院校依法治校建设所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高校依法治校工作中的不足也逐渐显现。

(一)规章制度不健全,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

依法治校要求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均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受法律的影响和制约并由法律来进行指引和导向。在实践领域,一方面,直接规范大学办学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重滞后和不足。特别是一些关于高等教育的法律、行政法规存在某些规定失之偏颇的情况,部门利益保护色彩较浓, 强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权力,忽视高校的自主办学和人格独立,严重影响教育法律、行政法规在高等院校的准确适用, 影响其权威性。另一方面,大学内部建章立制工作不到位,内部规则真空较多,很多高校的规章制度在制定时都缺乏法治观念,可操作性不强。

(二)管理体制落后,民主精神缺失

民主是高校法治的基石,缺失民主,高校法治的培育就缺少了土壤和气候。不幸的是,目前传统的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人治”痕迹明显,大多数管理模式还是以政府行政管理为主,民主精神缺失现象普遍存在。在高等院校管理机制上“官本位”现象严重,权术重于学术,对学校主体教员的重视比较缺乏,使得高校行政权力泛化并过于集中在学校一级,导致行政权力过于干涉学术自由,并用效率化的行政衡量尺度来要求教学与科研工作,从而导致学术研究人员轻视学术力量,丧失学术信仰,出现大量急功近利的学术欺诈事件。

(三)执行与监督机制不完善,师生权益未得到应有的保护

高等院校执性监督的根本目标是监督管理者的管理方式,提高其依法治校水平,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不仅需要体系完备的一整套规章制度的保障,更需要高校管理者具有一种内在自觉的制约。如果高校的管理权力缺少这种民主的监督和制约,就有可能会偏离法治轨道,使得依法治校的目标难以实现,从而影响到高校的发展,甚至危及学校的生存。然而,在具体实践中,很多高校仅仅是在规章制度制定的环节上强调进行监督,即理论层面已经相当完备,但可操作性和执行性不强,缺乏具体的监督机制保障规章制度的执行环节。既没有明确的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也缺乏对监督不利应承担的责任的规定,这些都造成了监督机构监督不严,很难发现和纠正其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没有起到真正维护师生权益的作用。

三、推动高等院校依法治校建设所需要的条件

建立健全完善的高等院校依法治校体系,推动高校依法治校更快更好发展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一)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有法可依

高校法治需以制度先行,以制度为法治的基石。一整套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是依法治校评价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首先,高等院校需要依法科学地制定学校章程。自古有言,“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章程就是高校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高等院校管理和运行所要遵循的根本大法。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全面实行依法治校的重要保证。其次,依据学校章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即具体规范各项工作的操作细则和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是学校章程的进一步细化,以具体设定人们应尽的义务,约束人们的行为,保障人们的权益,从而使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得到完善,管理效率得到提高。

(二)强化法治观念,健全民主管理机制

管理体制的僵化和滞后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的是管理者的法治意识和观念的模糊,没有将法治精神和理念内化为其自觉行为,运用实施到管理的过程中,导致很多高校依法治校的“行政本位”色彩过于明显。因此,法治观念的强化和法律信仰的树立是健全高校民主管理机制的前提和保障,也是高校依法治体系得以构建的关键。只有将法律文化信仰深深植根于高校管理者和广大师生的心中,渗透入他们的血液里,使得信仰法律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这样的文化氛围才能孕育出具有民主法治信仰的管理者,才能构建出一个使得广大师生能够自由探索、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民主管理机制。

(三)完善监督与内部约束机制,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

依法治校工作不仅要靠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来保障,还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来确保运行。高校应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强有力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在完善监督机制的同时,高等院校还应该积极实行内部约束机制,以确保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落到实处。同时,充分发挥纪委、宣传、工会等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群众举报、接待和舆论监制度。通过外监内控并结合多项配套制度和具体程序的联合监控模式,使依法治校能真正发挥出其应有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徐德刚.高校依法治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湖南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

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范文3

【关键词】学校管理 制度认同 以人为本 执行能力

在学校管理中,管理者往往以规章制度为准则,以上级指令为依据,以行政控制为手段,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规范。这种过分渲染管理的“控制”与非人情化程度的学校管理在当前是个很普遍的现象。审视学校管理的现状,我们不难发现,学校严密的制度规定具体到实施中很难奏效,管理的实际效率、效果往往并不能达到学校组织成员的期盼。如何提升学校管理的有效性,使学校的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应从三个方面做起。

一、遵循制度认同

所谓制度认同是指组织成员对制度体系在价值上的承认与肯定,认为它是合理的并自觉遵守与维护这一制度体系。学校的规章制度只有被学校教职工、学生承认与肯定,教职工、学生才会自觉遵循、维护,也才会有利于制度的顺利进行。要达到制度认同,首先要依照法律和本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各项章程。我国《教育法》明文规定,各级各类学校施行自主管理的依据是学校的章程。学校章程应根据法律法规,紧密结合本校的实际,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制定,并在教代会上获得通过,得到学校教职员工的支持和认可,学校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根本权利,必须积极为教职工和创造获得利益的机会和条件,竭诚为师生服务。

二、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就是要以教师为本,以学生为本,学校管理要以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中心,以促进师生的发展为最终目的。因此,传统的“物本位”的管理理念和模式,重视规章制度建设,量化考核,忽略“人本位”的情感投入的做法,必然会桎梏现代教育的发展。学校管理呼唤人性化,它能充分调动全体师生在工作和学习上的热情,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发挥他们的智力资源优势,使他们由被动接受管理转为主动参与管理,促进学生、教师、学校乃至全社会可持续发展。学校要在“理解、尊重、宽容、信任”的前提下,根据教师、学生、教学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管理,这就是“以人为本”管理目标的核心和终极目标。

教师直接担负着向学生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作为学校,既要把教师看作是管理的对象,更要把教师当作学校管理的主体,学校管理的根本力量。这就是以教师为本的意识。倘若只是把教师看作管理对象,处处管字当头,就很难真正尊重教师,就不可能真正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很难发挥教师在学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以教师为本还要满足教师个体尊重的需要。在现代学校管理中,关心和爱护教师是最起码的要求,但仅有关心、爱护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强调对教师的尊重。尊重教师就要理解教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用赏识和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位教师。

学生是教育的对象,也是学校管理的根本对象,是构成学校教育的主体。以学生为本的意识应该体现在学校管理的全过程;做重大管理决策时首先要想到学生,千万不可偏离育人这个主导目标;各种教育教学改革要落脚于学生,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的认知特点;校园环境的建设与管理要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努力创设整洁、优美、幽雅、协调的视听环境;学校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要针对学生实际,力求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充分发挥规章制度的教育功能。总之,要把学生作为学校管理诸要素中的核心要素,把学生作为最根本的服务对象,使学校一切工作都为教育和培养学生服务,为育人服务。

三、提高执行能力

执行能力就是执行主体在组织运行中,为确保组织整体目标和整体效能的实现而高质量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和任务的能力。对于学校而言,管理人员工作执行力的提升则是确保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个人执行能力不是一种单一的能力,而是多种素质和能力的集中体现。对于不同岗位、不同行业的工作人员,对其执行能力有不同的具体要求。要提高个人执行能力,首先要坚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在当前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环境下,大学的许多工作都面临着新的课题,这是对学校各级工作人员工作执行能力的考验,一方面,学校管理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另一方面,各级组织和部门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把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的情况作为考核和奖惩的依据,提高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

其次要加强团结,做好沟通协调。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出战斗力。许多工作往往需要多个部门或多名成员配合进行。因而,各个部门、各个成员都要树立大局观念,搞好团结,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在协作的过程中要明确责任,也要敢于承担责任,凡是涉及多个部门或多名成员共同负责的工作,牵头的部门或人员要主动承担责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协助的部门或人员要积极配合,认真当好配角。第三要狠抓落实,严格履行职责。要树立“深入实际、务求实效”的理念。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了解具体困难、具体问题。要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克服工作中的盲从性、片面性,真正将党委、政府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一要做到既充分吃透“上情”,又切实掌握“下情”。要把上级的精神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二要正确处理好执行与创新的关系。既要创造性地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又不能违反基本的政策和原则。三要有全局意识。面对各项复杂繁重的工作,要能区分主次先后,分清轻重缓急,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进而推动全局的工作。

参考文献:

[1]罗健.制度伦理:提升学校管理有效性的新视角【J】.教学与管理,2009,1.

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范文4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湖北 武汉 430205)

摘 要:文章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通过对湖北省乒乓球俱乐部现状的调查,发现俱乐部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为湖北省乒乓球俱乐部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 :湖北省;乒乓球俱乐部;现状调查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02.014

收稿日期:2014-11-24

乒乓球作为中国的国球,在群众体育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对湖北业余乒乓球俱乐部进行调查研究,为促进湖北省业余乒乓球俱乐部的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对湖北省群众体育的发展也有一定促进作用。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湖北省20家经营性乒乓球俱乐部的经营状况,如青少年宫、学校等区域的乒乓球俱乐部;其中调查对象:俱乐部的经营者、教练员和消费者。

1.2 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结合本次研究内容,通过仔细查阅相关的书籍《体育俱乐部研究》等,杂志《乒乓世界》等,还有网上资料如中国知网数据库等,大致了解国内外业余乒乓球俱乐部的发展现状,以上文献为本文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支持。

(2)问卷调查法。①问卷的内容:根据本文研究的内容和目的,严格按照体育科研方法和问卷设计的要求,设计了俱乐部管理人员问卷,俱乐部消费者问卷,俱乐部教练员问卷。②问卷发放时间:问卷发放时间为2013年10月到11月。③问卷的发放和回收:在城区、近郊、远郊随机抽取了乒乓球俱乐部管理人员20人,教练员60人,和乒乓球俱乐部消费者400人。问卷均是现场发放,现场收回,保证了调查的真实性。

(3)实地调查法。2014年4月到5月,7月到8月期间,亲自走访了20家乒乓球俱乐部,亲身参与了武汉高校乒乓球俱乐部、黄石电信杯乒乓球俱乐部、恩施州利川市乒协杯等赛事,分别与俱乐部的管理人员、赛事的组织者及负责人和部分参赛选手进行了交流,听取了大家的宝贵意见。

(4)数理统计法。对调查的数据进行整理归纳,用EXCEL进行统计分析。

(5)专家访谈法。对湖北省业余乒乓球俱乐部的发展情况专门咨询了有关负责人及从事乒乓球管理和教学的专家。

2 研究结果与分析

2.1 湖北省业余乒乓球俱乐部的基本情况

(1)俱乐部的类型。湖北省业余乒乓球俱乐部大体上有两种,第一种是具有实体乒乓球馆的俱乐部,第二种是以网络为平台促进大家相互交流和活动比赛信息的虚拟俱乐部。具有实体乒乓球馆的俱乐部根据依托对象不同,主要分为以下4大类:第一类是依托学校体育馆而建立的俱乐部;第二类是依托社区建立的俱乐部;第三类是依托企业建立的俱乐部;第四类是依托体育局建立的乒乓球俱乐部。

(2)俱乐部的硬件设施。在本次调查的20家俱乐部中,设有球台20张以上的俱乐部有4家,占20%;设有球台10-20张的俱乐部有9家,占45%;设有球台4-10台的俱乐部有7家,占35%。从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出,大部分俱乐部拥有球台数量不足20台。在俱乐部内其它硬件设施方面,有75%的俱乐部铺设了地胶,有20%铺设了木地板,只有5%的俱乐部是水磨石地面。从地面材料方面看,大部分还是可以满足消费者的运动需求的。

所以具备条件的高校,中小学应该在学校和有关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将本学校的体育资源拿到社会上来共享,这是缓解社会上乒乓球运动场馆供不应求的一个有效方案。

(3)俱乐部的规章制度。在俱乐部的管理系统中,规章制度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拥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不是对管理者和消费者的限制,更多的是对他们的保护。总体来说湖北的业余乒乓球俱乐部在规章制度的管理上是比较正规的,但是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有很多俱乐部并不能完全按照规章制度来经营。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消费前并没有很好的阅读该俱乐部的规章制度,所以大部分俱乐部的规章制度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不明显的。

(4)俱乐部的收费和盈利情况。俱乐部的支出方面大致包括:纳税、场地租金、乒乓球器材成本、水电费、员工和教练员工资等。以上各个方面在本次调查的20家俱乐部管理人员不愿意详细透露,但是在和各个管理人员的进一步沟通过程中,获得了各个俱乐部的盈亏或者持平的信息。

在本次调查的20家俱乐部中,盈利的俱乐部有13家,占70%;盈亏基本持平或者只有微利的俱乐部有5家,占20%;略微亏损的的俱乐部有2家,占10%。总体来说湖北省业余乒乓球俱乐部的经营情况还是不错的,大多数都是盈利的。

2.2 湖北省业余乒乓球俱乐部消费者的基本情况

(1)消费者男女比例。湖北省业余乒乓球俱乐部消费者的性别结构可以看出,男性消费者和女性消费者的人数比例约为4:1。乒乓球运动具有以下特点:①竞技性;②趣味性;③社交友谊;④建立社区和谐性。乒乓球的竞技性特点是推动乒乓球运动向前发展的主要动力。

(2)消费者年龄特点及职业特征。消费者职业比例最高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另外企业人员、公务员和退休人员也占到了比较大的比重;而退休人员因为肩负着替子女看管孩子的任务,所以这是导致退休人员不是很多的一个主要原因;学生参与乒乓球运动主要是以在学校以体育课的形式参与,只有很少一部分对乒乓球极有兴趣的同学才会选择到俱乐部中来打球,这也是学生所占比例比较小的一个原因。

(3)影响消费者参与乒乓球运动的因素。根据调查显示,人们到俱乐部打球,更多关心的是:有没有时间去打球,打球的位置方便不方便,从另一方面可以判断出这部分人比较关注锻炼的时间、和锻炼后健身效果。而消费价格和打球的质量不成为最重要因素。影响消费者到俱乐部打球最小的因素是俱乐部的服务。

(4)消费者运动动机。每个人到俱乐部打球健身,都有自己的目的,其中强身健体是最要的运动目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运动越来越少,三高病人以及其他慢性病人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关注自己的健康问题,乒乓球运动是一项适合各个年龄段的运动,既锻炼了人们的身体,又锻炼了人们的视力和反应,所以人们会把乒乓球运动作为锻炼身体的运动项目。

3 湖北省业余乒乓球俱乐部发展对策

3.1 关于俱乐部选址

经营前根据自己的经营方向做充分调查。比如以少儿培训为主要经营方向,则俱乐部选址最好为小学校附近或者高档社区附近。

3.2 关于俱乐部规章制度

加强对俱乐部规章制度的管理,提高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这是对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保护。

3.3 关于俱乐部硬件设施

在经济允许的条件下,尽量提高俱乐部的硬件设施条件,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运动环境,合理的优化资源配置。

3.4 关于俱乐部组织好比赛活动

积极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如比赛报名费用、奖品设置、赛制安排等因素。比赛活动组织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俱乐部的人气、名气、收益。有了人气和名气,收益自然而然就能实现了。

3.5 关于教练员的培养

入职前对教练员进行正规的面试考核,入职后进行正规的教练员培训。比如基础班学生的教练员可以按照共同的要求进行标准化教学,提高班可以根据学员的情况和教练员的风格进行个性化教学。另外通过多种途径帮助教练员提高自身教学能力。根据教练员水平合理规定教练员的薪金报酬,并且报酬定期会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教练员的稳定就是俱乐部的福利。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包括:①湖北省业余乒乓球俱乐部的分布特点是中心城区较多,远郊区较少,按人口比例算分布较为平均。由于各个俱乐部场地条件、管理制度、经营理念不同,造成各个俱乐部消费者数量差距比较大;②俱乐部的硬件设施总体上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多数俱乐部的规章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大部分俱乐部都是盈利的,盈利情况受地理位置、经营方式等因素有所差异;③俱乐部消费者男性多于女性,年龄特点以中老年人群为主,职业特点不明显,具有稳定工作消费者比较多,中等收入人群较多;④个人时间和场馆地理位置是影响参与乒乓球运动的主要因素,价格因素影响不明显。运动动机主要是强身健体、提高技术。

4.2 建议

包括:①经营前做充分省场调查,不能盲目投资;②加强对俱乐部规章制度的管理,提高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③在经济允许的条件下,尽量提高俱乐部的硬件设施条件,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运动环境,合理的优化资源配置;④扩大俱乐部财源渠道。一方面需要经营项目多样化,另一方面可以让企业来冠名乒乓球俱乐部来吸引企业资金;⑤积极听取消费者的意见,组织好业余乒乓球比赛活动;⑥对教练员实行正规的管理,通过多种途径帮助教练员提高教学水平,根据教练员水平合理规定教练员的薪金报酬,并且报酬定期会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参考文献

1 张林.职业体育俱乐部运行机制[M].湖北:人民体育出版社,2001

2 余万斌.成都省经营性健身俱乐部指导员的调查[J].湖北体育科技,2009(1)

3 桂祝.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现状与运行模式研究——以贵州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例[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9(2)

4 滕志滨.我国乒乓球职业俱乐部的建立与发展初探[J].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2001(3)

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范文5

一、依法治校的含义

我国的教育法学,大致有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纵观这一段发展历史,很多的教育理论研究者,都对依法治校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发表了诸多相关的论述,出版了相当数量的书籍和论文。那么,究竟何为“依法治校”呢?

1.依照宪法和法律

新华网在2014年4月6日发表的文章《十报告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新高度》中提出:“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从法源角度上分析,“依法治校”中的所依的“法”,首先必须与“依法治国”所依之法一样,必须是合宪之法,合法之法。

2.依照政策和规章制度

宪法和法律具有稳定的特点,而现实社会的情况却是瞬息万变的,因此,为适应社会的发展,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政策用于指导中学的办学,而依据宪法、法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策也是依法治校所要遵守的。同时,学校在宪法、法律的基础上,会根据本校的现实情况以及发展需要,制定一些属于本校的规章制度,而这些自治性的规范也是“依法治校”所要遵循的。

综上所述,依法治校就是学校的教职工在学校党政部门的领导下,依据宪法、法律、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管理学校各类事务,对内确保各项办学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外维护全体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学校的发展能够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二、中学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

依法治校是对封闭式的集权管理方式的变革,它改变了中学以往单纯依靠行政指令开展工作的状况,对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现阶段,部分学校的依法治校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法律法规系统不够健全,校内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截至目前,我国制定的包括《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在内的法律法规总共不到20部,而与中学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更少了。其次,虽然所有中学都已经制定了关于本校的一些自治性规范章程,但是这些规章制度仍然不够完善,甚至有些规定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缺乏法律依据。例如,近年来,因教师严重不负责而导致的中学生受侵害的案例日渐增多,但是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依然不够完善,因此,学校在这一类事件的处理上随意性较大;甚至有一些学校将学生的一些失当行为与开除相挂钩,学校凭借着本校的一纸规定就直接废除了宪法赋予学生的受教育的权利,由此可见,中学在依法治校的实践上仍存在较多细节上的漏洞。

2.中学管理人治痕迹较重,权力和权利冲突失衡

现实中,一些学校对依法治校、依法管校相关理论的研究不够重视,致使学校的治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随意,内部管理上人治倾向严重,师生的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尤其是学生,他们作为学校管理中的弱势群体,其权利受到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但是由于中学生普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致使部分意志力比较薄弱的中学生在受到侵犯的时候“有冤无处寻”,而出现一些过激行为。而权力和权利的冲突则表现在,如一些中学从自身的管理需要出发,会定期进入学生的寝室检查违禁品,有些学生就会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如一些中学在制定本校的一些自治性的规章制度时,会根据学生的某一些失当行为制定相应的罚款规定,有些学生则认为这一类规定侵犯了他们的财产权等,由此可见,真正落实依法治校,依然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3.教师法律素养较为薄弱

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场所,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未来发展,但是有些学校过于重视对教师这些的能力的培养,而忽视了教师的“师德”建设,由于没有系统地学习过相关的法律知识,部分中学教师受“唯领导是从”的观念影响,忽视了自己的法律权力和权利。而部分教师对法律法规的忽视也是导致中学生权益受侵害事件时有发生的原因之一。

三、中学依法治校的实施路径

中学管理要在新常态下把握住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使学生能够更好地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就要加快中学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使依法治校成为中学的常态化管理方式,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有法可依,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体系

宪法、法律以及建立在国家法律法规体系上的学校规章制度是中学依法治校的重要依据。中学要实行依法治校,首先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使中学在日常管理活动中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中学应从本校的实际出发,结合宪法法律的规定,以及政府出台的各类相关的法律政策,制定本校的一系列自治性规章制度体系,进而有效地解决学校的制度与法律相冲突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减少中学管理人员依据自身经验、权力治校而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因此,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体系,才能从源头上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才能推动中学依法治校的可持续发展。

2.有法必依,健全民主监督机制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就中学内部而言,国家的宪法、法律、政府出台的政策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都是“依法治校”的“法”,都是中学管理人员在中学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有法必依是实施依法治校的关键环节,中学要扩大民主监督的范围,发挥纪检部门在依法治校进程中的监督作用,多渠道、多途径地调动全体师生在依法治校过程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民主监督机制中,学校要改变以往凭经验、凭权力的管理模式,在行使管理权力、做出管理决策时都要以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制度为首要准绳,依法管理,依法公开,主动接受师生的监督,才能真正实现中学依法治校的管理目标。

3.德法结合,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

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范文6

企业行为文化与学生行为准则的建设对接,有助于中职旅游专业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以及个人行为方式的改善,便于学生在毕业后尽快适应旅游工作岗位,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首先,中职旅游专业要在班级内部加强实践文化的培养,充分利用实训、实习等契机,让中职旅游专业学生走进旅游企业、深入旅游市场,在实践中对旅游服务、旅游线路设计、旅游产品整合、旅游纠纷解决等问题进行切身感受或模拟训练,让班级内部的学生在实践中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逐渐加深对职业岗位的感情认知和理性认识,并最终内化为个人的行为准则。其次,中职旅游专业可以以班级为单位,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加深对旅游行业的整体认识,以及旅游行业发展同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之间的关系。例如,中职旅游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就近走进旅游景区,组织旅游区生态环境调研或垃圾清理活动,这样可以让学生一边实践,一边加深对“生态旅游”、“文明旅游”等理论知识的认识,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态旅游观念,实现学生行为准则与当前旅游企业文化的有效对接。再次,中职旅游专业教师要在班级“软文化”建设中提高对团队文化培育的重视程度,通过多样化班级团队文化的建设,提高班级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协作精神,增强班级内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实现旅游知识学习、专业技能培养和学生职业精神的同步培养,从而使班级环境建设与企业环境的不断对接,让班级学生在近似企业的环境下不断改进个人的行为方式。

二、企业制度文化与班级规章制度的建设对接

为了更好的促进中国中职教育的发展,健全中等职业规范、强化素质教育,教育部在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多项关于中等职业教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这对中职学校的班级规章制度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企业制度文化的导向作用,将有助于中职班级文化、校园文化同企业文化的有效对接。但是,校企文化的建设对接会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工作量大,只有将中职学校班级规章制度建设与企业的制度文化进行有效的融合,政府部门、学校、班主任以及任课教师加强协调配合,才能实现预期的建设对接效果。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牵头引导作用,制定鼓励旅游企业参与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具体办法,并鼓励中职学校旅游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到旅游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及时熟悉企业的制度文化,汲取企业制度文化中的精华,并应用到班级规章制度建设的具体实践当中。另一方面,对于旅游企业和中职学校的双方来说,要充分认识到“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制度立校,文化治校,将旅游企业的制度文化逐步内化为班级规章制度,这样更有利于企业制度文化在班级“软文化”建设上的逐步渗透,往往能够实现意想不到的效果。

三、企业精神文化与班级价值观念文化的建设对接

在班级的“软文化”建设活动中,学生共同价值观念的建设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因为学生在未来走上工作岗位后,不仅要具备基本的敬业精神和职业素养,还要发自内心的具备相应的责任感和对旅游事业的热爱,由此产生相应的旅游事业奉献精神。在我国大力发展旅游事业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的旅游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但同时也对旅游专业人才的职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职学校旅游专业的学生不仅要具备基本的旅游市场意识和专业能力,还必须树立正确的生态旅游价值观,在旅游工作岗位上要精益求精,严于律己,积极为中国的旅游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例如,当前很多旅行社企业却因为过分强调经济效益而出现相应的不诚信或缺乏职业道德的行为,拜金主义、唯利是图等消极思想对中职旅游班级的学生的价值观念也会产生了相应的不利影响。而中国的生态旅游建设,不能过分强调短缺经济效益,而是要着眼于中国旅游事业的长远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效结合。因此,中职学校的班主任或授课教师可以以优秀旅游企业的精神文化作为教学资源,在班级文化建设中以培养学生的生态旅游意识和职业道德精神为主导,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他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职业精神,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这对学生顺利走上职业岗位并实现良好发展将是非常有帮助的。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