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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财政政策范文1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票据理财;脱媒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5)10-0047-06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5.10.10
一、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概述
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稳步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正逐渐走向规范化,而此前风靡一时的P2P业务和各类“宝宝”类理财产品的操作规范和收益率也逐渐趋于成熟合理。然而,互联网金融行业永远不乏创新,近两年,随着各大电商纷纷宣布进军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人人集团更是宣布两千万美元入股票据宝,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已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下一个风口。一方面,互联网票据理财的平均收益率高达6~7%,远高于同期的P2P和各类“宝宝”类产品,且投资门槛仅为1元;另一方面,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以银行承兑汇票为质押物,在融资方无法履约还款时由承兑银行保证付款,大大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完美地迎合了投资者对“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追求。目前市场中主流的票据理财平台如表1所示。
以新浪票金所“票金宝”第292期产品为例,其年化收益率为8.33%,项目期限为71天,募集资金98265元,其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为招商银行大连分行某支行,票据金额为10万元,如果融资方届时不履行还款义务,则由票据承兑行向投资者偿付本金①;对于另一款主流的票据理财产品票据宝,其旗下的“票票宝”第6140期产品年化收益率为7%,还款期限为48天,筹集资金297225元,其质押票据的承兑银行为建设银行,并在显著位置承诺“银行无条件承兑,资金由第三方监管,票据真实无假票”①。
由此可见,互联网票据理财产品的基本模式为融资方将其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指定的平台人或合作银行并以此向投资方筹措资金,票据到期前若融资方不归还借款,则由质权人取得票据并以该票据金额为限向投资方偿还本息,互联网金融平台作为居间平台仅作为居间服务提供商收取适当的平台服务费并负责为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投保,其本身并不对票据承兑提供任何担保。综合来看,互联网票据融资业务本质上属于传统P2P业务的衍生产品,实质为融资方以其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为质押向投资方筹措资金的民间借贷,其基本销售模式如图1。
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的发展加速了票据资产“脱媒”的流通进程,优化了票据资产资金流动效率。由于新兴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监管相对空白,平台自身的信用风险和资金风险同样需要防范。2014年12月,一家名为“中汇在线”的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旗下的“汇盈宝”理财产品由于资金挪用遭遇兑付危机,且无法提供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引发了投资者对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信用风险和资金安全的担忧,尽管大多数互联网理财平台都一再强调其严格的风险控制流程,但一旦平台内部出现不规范操作或与现有法律规则相冲突,便很可能引发互联网票据金融业务风险的“羊群效应”,并影响到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整个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互联网票据理财兴起的原因
(一)互联网理念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融合
从票据市场的发展来看,从2001―2013年整整13年中,企业签发的商业汇票金额已经由最初的每年1.2万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20万亿元,年均增幅超过26%,金融机构的票据贴现量由当时的1.76万亿元增长到45.7万亿元,年均增幅达到31.2%②,其中五百万元面额以下的小额票据约占20%,而银行间系统的消化能力有限,大量票据流通于民间信贷市场,存在很大的票据资产潜在交易市场;从企业结构看,由中小企业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约占三分之二,且主要仍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③,对于此类中小企业票据,一方面很难满足商业银行贴现对票据跟单资料完整性的要求。另一方面,在银行间市场资金整体保持紧张平衡状态的情形下,银行出于成本效益的考量往往不愿办理贴现,使得此类中小企业票据难以在市场上获得充分的流动性,若能够建立系统的融资平台将这类票据资产进行交易增强其流动性,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资金融通能力,从而盘活实体经济[1]。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则为此类金融资产提供便捷的流通渠道,从本质上而言,金融的核心功能在于资源的优化配置,而资源配置渠道和方式等的差异则形成了不同种类的金融产品。传统金融机构因为交易成本等各方面限制往往难以实现足够有效的资源配置,互联网金融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实现了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增强了中小额票据资产的流动能力,使得中小企业能够在存在资金需求时获得足够的流动性支持。
(二)投资者对“低门槛、高收益”理财产品的需求
在央行连续降息的背景下,各类“宝宝”类金融产品的收益率持续下降,如余额宝的年化收益率便从最初的超过5%下降到现在的3%左右,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虽然能获得5%左右的年化收益率,通常流动性受到特定约束。同时,近年来异军突起的P2P行业也因为连续的跑路事件而饱受诟病,投资者迫切需要一种既能够提供相对较高的收益率同时低风险的金融理财产品,而票据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仅高达6~7%,而且通常伴随着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物,且投资门槛较低,1元即可起投。
(三)票据质押借款相比于传统P2P项目具有天然的低风险性
2.基础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风险
根据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责任人的行政处分规定》,金融机构对明知没有真实商品交易的商业汇票进行违章承兑、贴现或者保证的,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也规定严禁承兑、贴现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如果企业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而银行通过合理审查程序仍无法发现,也就是金融机构并非“明知”而是尽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则根据票据法的基础理论,基础债权债务关系的无效也将导致票据的无效,这样的融资方式也势必会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三)票据理财平台的信用风险
尽管互联网平台均声称资金严格实施第三方存管,且已为投资者办理资金安全保险等业务,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投资者只能依赖互联网平台披露的信息进行投资决策,倘若平台发生信用风险,势必会导致比单一融资方兑付危机更严重的资金安全问题,2014年底新浪微财富旗下名为“中汇在线”的票据理财平台出现兑付危机正是平台信用风险的体现。据报道,该互联网平台出现兑付危机的主要原因在于平台将所获取资金输送给了平台主要负责人及其关联方,但关联方项目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平台无法按时还款,且平台无法提供该融资的质押票据和相关资料文件,可能存在平台虚构质押票据或挪用资金等不诚信行为,造成投资者可能高达数亿元的财产损失[6]。事实上,即便目前关于互联网金融资金存管的制度不断完善,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如果网站平台虚构质押票据或挪用已质押票据进行再次质押,投资者也无法获知票据质押合法性或监管情况的真实信息,从而可能蒙受财产损失,这也反映出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的透明程度不高和规则不健全,倘若平台负责人卷款跑路,投资者很可能面临追偿无门的境地。
四、防范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风险的政策建议
(一)推动互联网票据业务与《票据法》、《担保法》等的衔接,明确互联网票据业务的合规性
互联网票据业务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票据质押融资方式,同时也面临着与《票据法》、《担保法》等法律的合规,传统的法律体系应当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层出不穷的新问题,诸如远程投资中代行票据质押权、以一份票据向一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多个债权人出质等问题在我国还处于法律的真空地带,对此可以通过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等方式灵活及时填补相关法律漏洞。与此同时,在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新型投融资方式时,法律监管应当秉持开放态度,在不与法律基本原则相矛盾的情况下鼓励金融创新,但同时也应当对其中出现的重大法律风险加以防范并尽量做到提前预防,明确相关金融创新的规则底线。2015年7月18日,为鼓励金融创新,央行等十部委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对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信托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而对于互联网票据业务,虽然其本质上仍属于传统P2P业务的范畴,但有关其更细致的规则还需要继续予以完善。
与此同时,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监管,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会员制度,建立优良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并逐渐形成互联网金融企业满意度标签,通过互联网行业协会的内部沟通评价,淘汰违法违规经营的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争取对票据理财业务的规范流程形成行业共识。2013年8月,多家互联网金融企业成立了“互联网金融千人俱乐部”(IFC1000),并了拥有八条纲领的《互联网金融自律公约》,以此逐步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监管制度,促进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互联网票据融资信息披露制度
2015年7月18日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健全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从业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然而究竟何为“充分”的信息披露,目前仍未形成明确的共识,从目前主流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来看,互联网平台对融资方或第三方的信息及时披露和跟踪披露不完善仍然是滋生金融风险的主要原因。在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中,以票据宝为例,首先,网站平台只提供银行承兑汇票的照片,并未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平台查询记录,可能存在质押票据虚构或被挪用的风险。其次,对于融资企业,互联网平台也不提供其详细的财务信息和信用状况,只是对融资方和投资项目进行简单的信息介绍,并且未对此类信息进行跟踪获取。最后,对于第三方票据持有者或商业银行,网站平台仅披露票据承兑银行的名称,而不披露承兑银行对银行承兑汇票作出承兑承诺的具体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在高度不对称的互联网理财信息环境中,不仅使得投资者面临更大的资金安全风险,倘若未来发生资金承兑问题,投资者即便提讼也难以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维护财产权益。
(三)尽快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征信制度
在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中,风险控制始终处于关键地位,而征信体系建设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核心内容,健全发达的征信体系能够在最大程度上消除信息不对称并降低道德风险。目前,我国正在逐渐建立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体系平台,以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信息系统为基础,对从事P2P、第三方支付、众筹、互联网信托等业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应当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的建设中,对存在可疑资金动向、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或有过违信承兑记录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重点监督。与此同时,对互联网金融融资方在要求其披露相关信息的同时也应当对其进行信用评估,禁止有过严重违信记录的个人或企业在信息披露不完全的情况下再次进行互联网融资,最大程度避免互联网金融平台欺诈情况的发生。
自2014年底至2015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公布了企业征信(北京地区)和个人征信(全国范围)首批从业机构名单①,包括宜信公司、网信金融、阿里巴巴旗下芝麻信用公司、腾讯旗下的腾讯征信公司和拉卡拉旗下的拉卡拉信用公司等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都相继获得了企业和个人的征信牌照,并且未来也将会覆盖更多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建立统一高效的金融机构信息基础数据库,切实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诚信体系建设。
(四)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1.投资者应当加强金融理财的风险意识
对于高收益、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要盲目追随,在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前应当充分了解投资产品的基本结构和法律风险,树立谨慎的理财投资意识。对此有学者提出,我国可在中央银行内部机构中增设金融服务管理局,专门负责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和金融维权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保护。
2.应当加强投资者隐私信息保护力度
虽然我国《刑法修正案(七)》、《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投资者的信息保护作出了规定,但在具体操作中,投资者信息遭到泄露的情形却屡禁不止。对此,一方面应当完善投资者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应当加强信息泄露处罚执法力度,对故意泄露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从严惩处,并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采取适当措施加强投资者个人信息安全机制建设,充分保护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3.完善金融消费者诉讼渠道
针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网络金融机构应当增设专业化、常态化的投诉受理部门,与金融投资者展开充分协商,并鼓励进行自律监管调解。但如果金融消费者没有很好的低成本维权渠道,或者互联网机构过于强势,而自律监管机构又缺乏有效措施导致自律监管失效,政府监管机构就应作为金融消费者的人实施强制监管。我国立法应当畅通金融投资者的诉讼渠道,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相关的小额诉讼制度,确保网络金融纠纷能够得到妥善、高效的解决。
参考文献:
[1]王红霞.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的现状及发展建议[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5(3).
[2]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条文理解与适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60.
[3]董学立.我国意定动产担保物权法的一元化[J].法学研究,2014(6).
[4]胡开忠.权利质权制度的困惑与出路[J].法商研究,2003(1).
具体的财政政策范文2
前端,利用传感器即插即用(Sensors Plug&Play)技术,NI数据采集软硬件可以自动检测到您所使用的传感器类型,并使用它的电子数据信息(electronic data sheet)将传感器信号自动转换成工程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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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USB接口DAQ/SCXI产品列表: 产品型号 描述 I/O通道 价格 SCXI -1600 16-bit, 200 kS/s,USB接口的数字化仪,用于模块化信号调理系统 Up to 352 AI $995 DAQPad-6016 16-bit, 200 kS/s,带有扩展DIO的多功能数据采集卡 16 AI / 2 AO / 32 DIO / 2 CTR $1,195 DAQPad-6015 16-bit, 200 kS/s,多功能数据采集卡 16 AI / 2 AO / 8 DIO / 2 CTR $995 USB-9215 16-bit, 20 kS/s,同步采样模拟输入设备 4 Simultaneous sample-and-hold AI $445 USB-9211 24-bit, 12 S/s,热电偶输入设备 4 Thermocouple AI $395
学习 简化数据采集系统—从前端传感器到后端计算机的完全即插即用方案 什么是传感器即插即用技术? USB连接技术在数据采集中的应用 了解NI独特的即测即用数据采集技术?(适合数据采集初学者)
具体的财政政策范文3
关键词 欧元区 财政政策 协调模式 财政约束
在一个拥有独立的国家里,当受到某种外部冲击时,中央银行可以通过降低利率或汇率的货币政策来刺激经济,同时,政府也可以利用转移支付和减税等财政政策来发挥自动稳定器的作用,以减轻冲击造成的失业率上升和收入下降的负面影响。然而在欧洲货币联盟内部,应对非对称冲击的主要手段就只有财政政策协调了,即独立财政政策的趋同化,因此协调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欧盟一体化进程的顺利发展。
一、财政政策成功协调共同的政策目标及信誉保证
在欧洲经济与货币一体化联盟(EMU)发展中,存在统一货币政策与多个分散的财政政策相搭配的矛盾,使财政政策的协调显得尤为重要。政策协调主要强调各国政策之间适当的调整,在宏观领域涉及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运作。这就使得政策协调成功与否,不仅涉及各国经济目标的差异程度,而且也与经济的预测、预算周期等因素密切相关。财政政策的协调与货币政策相比更为重要。为了使EMU下各国财政政策协调取得成功,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各国政府有共同的协调意愿及共同可靠的经济预测与分析
为使协调财政顺利实现,区内各成员国首先必须有协调的意愿,这才有可能使各国政策制订者坐在一起进行谈判,否则协调无从谈起。这种协调意愿的产生,一方面在于协调能够给参与国带来利益,另一方面必须基于对未来经济状况有共同的经济预测和分析。
财政政策协调的产生,需要经历复杂的过程,首先根据本国经济状况提出协调的意向,经过谈判达成一致。而且,由于政策时滞,财政政策协调具体产生效果的时间至少在6个月甚至12个月之后。为了切实保重财政政策协调的效果,必须在进行财政政策协调时,对未来的经济状况有一个可靠的预测。在这个预测的基础上,政策制订者确定具体的协调手段和方式,弥补财政政策时滞效应较大的缺点,这也是财政政策协调与货币政策协调的不同点。货币政策调整相对比较方便,对经济产生影响的传导速度比较快,财政政策则不然。当然,对未来的经济状况有一个可靠的预测,与各国进行预测时依赖的经济模型有关。如果各国政府对经济模型的选择不同,其预测结果就会有很大的差异。所以,辨别经济模型的适合与否是十分必要的。否则势必会影响各国政府协调的愿望及对协调方式的选择,所以政府决策依靠的模型是未来预测的结果对财政政策协调成功与否有很大的影响。
(二)财政政策目标的趋同性
众所周知,一国的经济政策目标是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但各国政策目标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一般根据本国的经济状况,会对这四个目标进行排序,因为这四个目标不可能同时实现,因此,政策目标上的协调包括两方面,即国家之上的政策目标协调,对于欧盟来说,各国必须在超国家层次,也就是各国必须在超国家层次对政策目标达到共识。首先要保证欧元的稳定,在这个共同的目标前提下,才有可能实现财政政策协调。此外,国家之间的政策目标要协调一致。欧洲一体化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其间经济政策的协调从行业协调深化到了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使各国有更高程度的趋同。目前,欧元区各国经济目标大大接近,但由于历史、文化及经济结构的差异,使各国政府的目标偏好仍然存在较大差异,这种差异也会导致在协调谈判过程中出现冗长未果的现象。所以,有必要进行各种改革来使本国经济状况与其他国家更加接近,这样国内政策目标就易于一致,财政政策的协调也就易于达成。
(三)财政政策协调中各国的信誉是重要保证
在经济政策协调中,信誉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可以保证协议始终贯彻执行,达到协调的目标,为下次各国政府之间的协调奠定基础。这种信誉的保证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各国政府在协定的执行过程中遵守诺言,就可以达到帕累托效率,否则,如果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以回到纳什均衡点来威胁,将使对方损失惨重。这就对参与国家有一种潜在的约束。
在欧洲一体化过程中协调之所以能够不断深化,主要在于各国政府在多次合作中已经拥有了很强的信誉积累。虽然在一些政策协调的谈判中,可能由于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使协调颇费周折,但一旦签订了协议,彼此就能信守,不会出现违约、失信的现象。共同农业政策的协调成功就是很好的例证。欧洲货币体系等协定都是制订后被坚决执行,若出现经济危机,就对体系进行调整。所以,信誉为协调的深化提供了保证。很显然,在EMU机制下,财政政策协调的成功也有赖于信誉的保证。信誉可以使欧洲中央银行保持较高的独立性,使货币政策保持动态的一致性,使私人预期具有理性,工资物价比较稳定,这就有利于财政政策协调时采取的一些措施更加有效,而且也增加了对未来经济预测可靠性的程度。所以,信誉是协调协调成功的重要保证。
二、协调的可能性分析
欧元区对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已经经历了一段时期。随着欧洲一体化的进程的不断深入,需要在欧元区范围内采取共同的财政政策,并加强与货币政策的协调,同时协调各国的财政政策。从长期来看,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乃欧元区的必然趋势。
(一)集中财政政策协调可能性分析
区域一体化程度越高,成员国越多,集中政策协调的难度会越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现代国家调控宏观经济发展的两个主要工具,两者往往需要相互配合,才能发挥作用。
随着经济与货币联盟建设的不断深入,欧元区内,以价格稳定为主要目标的货币政策由独立的欧洲中央银行执行,需要一种相对集中的财政协调机制来应对不对称冲击。但现实情况却是,欧元区没有统一的财政部门,财政政策基本分散在成员国国内。财政领先下的斯塔尔伯格均衡是不大可能实现的,中央银行也不会对单一财政主体的行为进行反应,且随着一体化的深入,欧元区各成员国之间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进一步的政策协调可谓难上加难,建立一种相对集中的协调机制比较困难;在欧洲货币联盟的设计上,《马约》也没有对集中财政做出任何制度安排,而欧盟财政预算仅占其国民生产总值的1.27%,离真正统一财政政策的目标还相去甚远。因此建立集中的财政政策协调将非常的困难。
(二)分散的财政政策协调可能性分析
在经货联盟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统一货币政策与多个分散的财政政策相搭配的矛盾,这使各成员国之间的财政政策协调显得尤为重要。欧元区各成员国间实施财政协调,就是运用财政政策对本国国民经济施加影响,以实现特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欧元区成员国之间实现财政协调成功与否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国经济目标的差异程度、经济预测、预算周期等因素。
(三)共同的协调意愿
欧元区内各国首先必须有协调的意愿,才有可能进行谈判。否则协调无从谈起。欧元区各个参与国的基本经济情况并不一样,经济周期也不尽相同,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肯定也不一致。各成员国加入欧元区的最初动机主要是为了各自的国家利益,因此,各成员国在财政协调过程中,收益的不均衡成为一个突出障碍。只有认识到协调能够给参与国带来利益,对未来经济状况有共同可靠的经济预测时,协调意愿才可能产生。
三、财政政策协调路径的探讨
(一)短期财政约束
由于欧元区分散的财政制度与统一的货币制度并不匹配,也远非最佳的制度选择,但成员国财政趋同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加强财政约束以替代相对集中的财政政策协调对确保欧洲央行单一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和高效性以及最终实现欧元区内物价稳定的首要目标却是十分必要的。值得注意的是,加强财政约束有要求成员国严格恪守欧元区的相关财政纪律之意外,还有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正财政约束或财政规则,加强财政规则与现实的适应性之意。通过实施财政约束,最终促使欧元区各国财政结构趋同,为在欧元区内实现统一的财政政策,建立统一的财政体制打下良好的基础。要在欧元区成功推行财政约束,有几点是不可忽视的:
1.把握好财政约束的弹性,保持好平衡
既不能采取过于宽松的财政规则,导致欧元区的成员国恣意使用财政政策,使约束形同虚设。也不能实施有悖于现实的、过于严苛的财政规则,致使成员国大范围触及规则的警戒线。
欧元区内应设立专门独立的委员会,客观评判财政约束的适应性,在不影响财政约束稳定性的情形下,根据实情进行相应修改。这是保持财政约束弹性的一个良方。一旦财政规则被确定下来,那就用铁的纪律来保障其实施。随意地破坏财政纪律,会导致欧元区信誉下降,不利于各成员国的财政趋同,还会降低公众对货币联盟的信心。
2.将“赤字许可证”引入《稳定与增长公约》,正向激励财政约束
根据科斯定理,只要产权界定明确,行为人之间的交易就能导致外部效应的有效配置。也就是说,如果产权界定明确,各种机制能允许人们进行适当的谈判的话,那么人们就能以他们交换生产和消费一般商品的权利的方式,交换他们产生外部效应的权利。如果在财政约束当中引入“可转让的赤字许可证”,每一个成员国都分配到了数量相当的若干财政赤字许可证,这些许可证可以自由转让。如果某一成员国的赤字超过了它所分配到的赤字配额,那么它必须购买额外的赤字许可证。这与《稳定与增长公约》中的规定有所不同,超过财政赤字限额的额外支出不是固定的,也就是罚金不是固定的,而是由市场决定的。如果其他成员国拥有足够的许可证,其价格就会很低廉,若是没有足够的许可证,其价格就会很昂贵。当许可证价格低廉时,一个成员国受到非对称冲击时,它可以只花相当低的成本运用财政政策抵消冲击的影响。不突破财政赤字规定的国家也可以为其稳健的行为得到回报,因为成员国可将用不上的许可证卖掉。
(二) 长期协调路径
从长期来看,欧元区必将出现单一财政体制的格局。不仅财政当局间要进行必要的协调,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也要进行相应的协调,建立相对集中的财政政策体系,这样才会提高整个货币联盟的福利水平。目前欧元区各成员国经济情况的许多差异决定了财政协调一体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欧元区的财政协调向更高层次迈进应遵循持续渐进的原则:先从总量进行控制,在结构上容许各国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节,逐渐过渡到对各成员国的总体财政政策予以控制和指导;先从加强各国财政政策协调入手,逐步过渡到财政一体化。
从加强各成员国财政政策协调开始,积极建立各成员国之间财政政策协调机制,以切实保证财政政策协调的效果:在进行财政政策协调时,对未来的经济状况要有一个可靠的预测,政策制订者根据预测来确定各国具体的协调手段及方式,弥补财政政策的时滞效应;进行各种改革促使国家间政策目标的一致,保证各成员国之间财政政策协调的成功。
在向更高层次的财政政策协调递进时要注意:在欧元区范围内采取联合行动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同时,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要给予相应的配合;当欧洲中央银行的利率处于很低的水平,货币政策面临失效的情况下,需要在欧元区,乃至欧盟范围内采取联合行动,促进经济增长;出现经济衰退,物价上升时,共同财政政策需配合货币政策稳定物价;经济出现过热时,为避免利率急剧上升,在欧元区范围内共同采取紧缩性财政政策;在一部分国家经济过热和财政大量赢余的同时,另有部分国家可能出现经济衰退和严重财政赤字,为防止经济过热国家实行顺周期财政政策,也需要在欧元区内进行政策协调。争取在欧元区率先实现统一的财政政策,通过财政转移,重新配置资源,帮助成员国吸收不对称冲击的影响,从而缩小成员国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三、财政政策协调可供选择的模式
(一)财政联邦制是较为理想的政府组织形式
分散化的财政决策体系必将导致公共产品生产数量的不足分散化的决策体系下,每个地区在进行边际单位的公共产品生产决策时,往往仅仅考虑区内居民将从这一边际单位产品中获得收益如何,而不考虑这种公共产品编辑单位增加的整体社会收益。这就是说,欧盟的个体成员都有一种在尚未达到帕累托最优之前停止公共产品生产的动机。因此分散化的决策体系必将导致公共产品生产数量的不足。相对而言,在统一的财政政策体系下,公共决策者追求区内全体居民的福利最大化,整体区域内公共产品的边际价值就会得以实现。然而,分散化的财政也有其自身优点:可以实现公共产品多样性。地方政府可以针对本地区居民公共产品消费的特殊提供相应的地区性公共产品,以此适应各个地区居民的消费偏好。公共产品生产者的多样性还能够形成公共产品生产的创新动力和竞争压力,提供更大的技术进步的可能性,驱使生产者采取最有效率的生产方式。
因此,统一的中央财政与分散化的地方财政两种方式都有着各自显著的优点与不足,从财政联邦制和次中央政府,中央政府旅行稳定经济,实现最适收入再分配及提供特定公共产品的三大基础职能,次中央政府提供满足各自管辖区居民偏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避免了公共产品消费方面的福利损失和技术浪费。所以,联邦财政制度从经济层面上来看,是理想的组织形式。
(二)统一管理与分散自主相结合财政体系
在财政政策协调的实际操作中,采取财政纪律、财政自治与财政合作相均衡的财政模式不失为一种基本思路,其中:财政纪律的核心是保持公共部门预算赤字及公债水平在长期内处于一种可持续的水平,以免对联盟整体的货币目标造成负面影响;财政自治是为了各国应付可能的非对称冲击,缓解因这种冲击造成的失业并进行经济与国民收入结构性调整预留必要的政策工具;财政合作则是统一大市场建设及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在更广阔的领域为各成员国谋求更大的经济利益。此外,区域成员国之间、成员国与超国家机构之间必须畅通沟通渠道,运用正式和非正式方式多方位保证成员国的财政当局和央行保持紧密的联系,特别是注重为成员国财政部门了解区域货币政策搭建一个多层次、高效的沟通平台。
欧洲经济货币联盟采取的是一种史无前例的宏观经济政策结构,即中央集权的货币政策和分权的财政政策。经济上的趋同使得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和分权的财政政策成为了可能。因此,在区域层面上应形成统一的财政规则,确保区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性,在制度设计上体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调和。
(三)财政的一体化模式
在这种财政协调形式下,各成员国财政政策目标的制定和手段的管理,都是财政一体化所形成的财政共同体当局的事物,并要求各成员国统一财政制度,表现为一种超国家的财政干预。这种方式很显然可以通过转移支付有效地对付非对称冲击,而且可以与货币政策协调搭配,实现欧盟的经济目标,消除单一货币政策与12种分散财政政策协调不一致的矛盾。这种方式是最佳的选择。但如果变为现实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一方面由于欧盟仅仅实现了经济一体化,还没有实现政治一体化,国家仍然存在,民族利益与整体利益冲突的矛盾依然存在,为了维护本国利益,各国必须拥有一定的,否则国家名存实亡。而且,就目前从国际经济秩序及谱盟本身的发展状况来看,实现财政一体化无异于纸上谈兵。另一方面,如果实现财政一体化,就必须在欧盟内部效仿美国的财政联邦制,实行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最优分工,既实现了财政效率,又兼顾了社会的公平。而目前在一个12国的欧元区内,建立如此复杂、完备的一套财政体制,并非易事。不仅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还要使各国从政府官员到社会民众在心理上完全认可这套制度,所以,财政一体化模式从经济效果角度也许是最有的选择,但实践中实施起来则有些难度。
随着欧洲一体化的推进,欧元区各国财政政策在配合货币政策的实践中必然走向规范化、对称化,单一的货币政策和逐步统一的财政政策所产生的溢出效应将会继续带动欧洲一体化的进程由货币政策的统一到共同财政政策,这是欧盟国家和欧元区市场深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欧元区未来的发展方向。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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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 on the European Economy 2003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dvisory Group (EEAG), CESifo Institute, 2002.
具体的财政政策范文4
论文关键词:宏观调控积极的财政政策宽松的货币政策宏观调控综合协调制度
一、建立宏观调控综合协调制度的必要性
宏观调控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国家需要衡量各方面的利益与关系,制定经济发展的决策。在宏观调控法的概念中,我们知道其具体目标是经济增长、币值稳定、充分就业与国际收支平衡。在经济运行中,这四个目标是相互关联并且存在着矛盾。宏观调控各项目标之间存在相互冲突的关系,与这些目标相对应的是,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手段由于是不同的部门制定与实施,也常常会出现作用方向不匹配,作用力度不一致的情况,甚至出现“一脚踩油门,一脚踩刹车”的自我较劲现象。如何发挥宏观调控各手段的组合效应,需要政府把握好当前国民经济运行的具体形势,确定一个主要的宏观调控目标,在这个目标指引下,各项政策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才有可能实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各项政策之间需要配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1)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需要配合。这两项政策是宏观调控中的两大工具,二者之间的配合基于这两项政策调节的不同点:就作用时效来说,财政政策起效的时间相对较短,对经济存在着直接的拉动效应,而货币政策的作用较为缓慢;就作用杠杆来说,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税收的增减,国债的发行等手段来影响社会总需求,而货币政策主要是通过影响流通中的货币量来影响社会总需求;就调节侧重点来说,财政政策对资源配置与结构优化能起到更为明显的效果,货币政策更侧重调节社会需求总量。在当前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摆脱经济危机所带来的阴影,刺激经济的繁荣与复苏。面对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造成的不利影响,我国政府采取积极应对的态度。日前国务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税收政策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作出了一系列的税收调整,如2008年1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宣布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通过这项举措应对我国贸易出口下滑的境况。这些政策分别在经济总量与结构调整方面起着相互配合的作用。(2)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需要为产业政策的实现提供支持。产业政策一词,源于日本。在下河边淳、菅家茂编纂的《现代日本经济事典》认为,“产业政策是指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某种经济与社会目的,以全产业为调整对象,通过对全产业的保护、扶植、调整与完善,积极或消极参与某个产业或企业的生产、经营、交易活动,以及直接干预或间接干预商品、服务、金融等的市场形成和市场机制的政策的总称。”1国家财政的投资规模和和投资结构、财政补贴与中央银行所制定的信贷利率与规模及商业贷款的政策都会对产业政策产生影响。日前全国发展改革会议指出,“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改革战略性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保护和发展好支柱产业、骨干产业、重要产品和重要生产能力。”针对这一产业政策,财政部应加大对支柱产业的投资规模,在税收政策上应给与这些产业优惠;中央银行应放宽对属于支柱产业中企业的信贷约束。
二、建立宏观调控综合协调制度具体措施
笔者认为,要避免宏观调控政策之间的矛盾对经济目标的实现造成反作用的冲击,使宏观调控达到综合协调,除了应以遵守宏观调控法原则为基础,具体来说应该建立宏观调控综合协调机制,这在当前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尤为重要,上面已经述及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有财政政策、产业政策、货币政策,相应的我国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主要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组成。宏观经济调控的决策、规划、实施、协调等工作,也是由这几个经济职能机构共同来完成的,因而有必要在组织机构上建立起综合协调的机制,才能更有效地进行宏观经济调控,以控制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其一,在制定决策时,各个部门之间应该进行沟通,向其他部门论证自己部门实施此项决策的可行性、目的及具体的实施步骤,并且说明这项政策对其他部门所产生的影响及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如产业政策的制定部门必须与财政、货币的宏观调控部门进行协商,以取得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支持。对于将要确定的政策,由相关专家及部门进行评估,明确利弊,在国务院批准此项政策后,针对此项决策将要产生的消极影响,建立一套预警方案,由此确立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及颁布流程,确保此项措施不对其他部门的决策造成破坏性作用,以致影响宏观调控整体目标的实现;其二,不同的宏观调控部门拥有巨大的宏观调控权,其使用的经济变量如利率、税率非常敏感,这些变量对价格、成本及利润的变动起着决定性作用,对经济、市场主体和普通的民众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因此以国家立法机关及审判机关为核心,针对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权力应该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并且各部门之间达到相互监督与制约。
三、结语:
宏观调控综合协调制度是为了客服单一宏观调控手段其自身的局限性而建立的,其职责是为不同宏观调控部门之间制定经济政策提供使之协调的程序和措施,避免宏观调控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影响宏观调控总体目标的实现;通过对宏观调控各部门之间权力的制约与监督,防止出现宏观调控权力的滥用,使其最大限度的达到宏观调控的目标。
参考书目:
【1】张守文主编:《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丘本著:《宏观调控》,中国工商出版社,2003年版
【3】邢会强著:《宏观调控权运行的法律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具体的财政政策范文5
1.规划导向
规划是规制策划,国民经济的规划主要是指国家以及各个地方性的政府机构、不同的领域、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对象所形成和组成的规划系统,或称规划体系。对一个阶段、一个时期的工作有一个整体的、全局性的计划。日不我国的5年计划,到目前经济进行了12个五年计划。这既是规划也是指导,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政策调控
政策是国家为了更好的发展国民经济,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一些相关规定和发展方向。政策调控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也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具体的政策调控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调控,首先是财政政策,其次是货币政策,最后是产业政策。当然后续的还有投资、流通、分配、价格等方面的政策,都是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
3.法律方面的调控
法律调控主要是指利用法律手段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进行的一些调控。比如为了利用有效和有限的资源,促进再生资源的正确利用,更加有利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出台了《循环生产法》,这一法律的出台,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无疑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4.信息导向作用
信息导向作用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途径,将经济信息给全社会,用于指导生产经营者的管理和投资方向,以避免企业发展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5.行政干预作用
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有时是需要一些强硬手段来维持的。政府的行政干预就是属于这类的强硬手段。但是政府的行政干预有时会和市场规律发生冲突,因此不是万不得已,政府的行政干预越少越好。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特殊的形式下,政府的干预还是必须的,单纯依靠市场的调节,周期要缓慢,所以政府要使用政策进行强硬的干预。
二、宏观调控的目标
我国实施的宏观调控主要对象是宏观经济的调控,所以,实际中是采用组合手段的综合调控,其主要目标是使国民经济按照中央政府的预定目标发展。
1.通过调控能够有力促进我国经济的平稳增长,特别是保证质和量的同步增长。
2.保证就业的增长,有效解决民众生活问题,通过就业的增加实现居民收入的增加。
3.保证物价的稳定是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目标,物价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是一个具体的民生问题,所以宏观调控将物价的稳定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
4.宏观调控实现国际收支平衡的作用。
三、财政政策的使用
具体的财政政策范文6
关键词:“5·12”地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协调配合
2008年5月12日,我国四川省汶川市发上了历史上罕见的8.0 级大地震。在美国经济可能出现衰退的国际经济背景下以及近期国内发生的严重雪灾,这次地震的发上无疑是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又一个严峻的考验。在去年防通胀、防过热“双防”背景下确立的从紧货币政策和稳健财政政策,现在显露微调的可能。如何打好“稳健财政从紧货币”这张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如何配合的问题成为影响今年我国经济走势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关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的理论综述
1.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理论基础
凯恩斯主义认为,经济经常处于非充分就业状态,不时出现膨胀或紧缩缺口,只有采取权衡性政策,才能使之接近物价稳定或充分就业水平。在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时期,财政政策的作用不明显,要通过紧缩性货币政策,如公开市场业务卖出债券、提高再贴现率或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等来抑制投资,降低总需求,从而消除膨胀缺口;在严重的通货紧缩和经济衰退时,货币政策的作用不明显,要通过扩大支出、支持公共工程建设、降低税收等来拉动经济复苏。这就是着名的凯恩斯需求管理理论。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宏观经济政策应该是相机抉择性质的,这种模式对于当前的中国经济有更大的借鉴作用。而正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有效的协调配合,采取不同的协调模式,才构成了宏观经济调控相机选择的主要内容。
2.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常见的配合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松的财政政策和松的货币政策,即“双松”政策。当社会总需求严重不足,生产资源大量闲置,解决失业和刺激经济增长成为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时,适宜采取以财政政策为主的“双松”政策配合模式。
(2)紧的财政政策和紧的货币政策,即“双紧”政策。当社会总需求极度膨胀,社会总供给严重不足和物价大幅度攀升,抑制通货膨胀成为首要调控目标时,适宜采取“双紧”政策。
(3)紧的财政政策和松的货币政策。当政府开支过大,物价基本稳定,经济结构合理,但企业投资并不十分旺盛,经济也非过度繁荣,促进经济较快增长成为经济运行的主要目标时,适宜采用此政策配合模式。
(4)松的财政政策和紧的货币政策。当社会运行表现为通货膨胀与经济停滞并存,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失衡,治理“滞胀”、刺激经济成长成为政府调节经济的首要目标时,适宜采用此政策配合模式。
除紧缩和扩张这两种情况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还可以呈现中性状态。若将中性(稳健)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分别与上述松紧状况搭配,又可产生多种不同配合[1]。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两大政策协调的历史考察
我国理论界学者关于两大政策协调方式的历史演变阶段划分方式很多,但大致都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是从1979年到1984年。这一阶段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配合更多着眼于影响总供给,并且以“松”为主的扩张性政策搭配出现更多。二是从1985年到1997年。该阶段财政货币政策一直采取“双紧”配合,政策协调目标就是通过紧缩性政策来控制赤字、减少发债、压缩政府开支、控制货币总投放量等。三是从1998年到2004年。1997年以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由适度从紧快速转为“双松”配合,此间两大政策协调的一个重点,是集中在为建设项目和企业共同提供流动性和信用支持方面,试图通过刺激微观主体的活力,来带动有效需求的提高。四是从2004年至今。2004年开始,中国经济形势再次发生变化,出现了通货膨胀压力加大、信贷和投资增长过快、外资流入偏多等问题。在这一背景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开始出现向“双紧”过渡的趋势。两大政策协调的一个新特点,是除了共同作用于传统的经济总量目标之外,在更多的领域有了配合的创新和实践[2]。
三、“5·12”地震对于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
目前来看,此次地震不会对国民经济造成太大冲击,但据官方数据显示此次地震灾区总人口在5 000万左右,受灾面积超过10万平方公里。地震波及的范围如此之大,在短期内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从宏观层面来看,首先主要是对我国控制物价不利,此次大灾将推高粮食与生猪供应紧张和价格的预期。地震可能会使通货膨胀压力加大。中国今年前四个月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较上年同期上升8.2%,其中4月份CPI较上年同期上升8.5%,徘徊于12年高点附近。4月份食品价格上涨22.1%,增速快于3月份的21.4%[3]。而四川是中国第一大猪肉生产省份和第五大粮食生产省份。地震的发生,或许会使已经很高的粮食价格水平再度向上推动,从而对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将造成进一步压力。其次,可能对我国今年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造成影响。虽然目前还没有获得影响国民经济的准确数字,具体的测算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是西部是我国的产粮区,这次地震对局部的影响又相当大,因此对当地的生产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四、灾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协调配合中的角色侧重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此次地震对于我国宏观经济主要在对于物价水平的影响。在抗震救灾是当前第一要务的大背景下,防止CPI出现“普涨”关系到经济的平稳运行的意义更显突出。而流动性管理、维护物价稳定、稳定人民币升值趋势等多重调控目标已对货币政策形成一定牵制,因此抗震救灾、稳定物价的重心应主要落在财政政策身上。财政政策应发挥更大作用:一方面加大财政支出,加快救灾和灾后恢复,将地震灾害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另一方面在保持财力的前提下,对部分区域或行业实行适当的税收减免,为维持物价和经济稳定买单,这样才能把缓解货币政策的压力走出目前的瓶颈,有效控制过剩流动性等总量问题。
首先,抗震救灾是当前财政政策最需发力的领域。只有迅速调拨财力、保障物资供应和人员调配才能完成要求。在救灾过程中,必须大力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加大财政支出,及时制定和部署灾后重建的一些税收优惠等。其次,四川拥有电力、天然气等优势资源,但这些相关企业的总部并不在本省,导致本地税收收入流向总部所在地政府。企业所得税政策应立即进行调整,将灾区企业分支机构的所得税全部留给当地政府,以增强其自救和重建的能力。再次,防止物价上涨,特别是在防止价格上涨趋势由食品向非食品的传导中,财政政策也能起到积极作用。四川向外输出的猪肉约占全国消费的4%,地震短期内可能导致调出猪肉减少,物价水平可能会因部分商品供给的减少而抬头。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可以考虑在受灾地区实行区域税收优惠,这样,既可以鼓励当地企业生产自救,又可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达到抑制物价上涨的目的。最后,对中国经济增长未来可能出现的波动,财税政策也应未雨绸缪。南方雪灾和“5·12”大地震,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灾区重建需投入大量资金,这为增值税转型在全国推开提供了良机。增值税转型的一个重要意义,是为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供政策支持。增值税转型将大大降低企业更新设备和技术升级的投入成本。
五、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控结合部重点领域的合理协调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过程中虽然覆盖不同领域,使用不同的政策工具,但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又在某些领域存在天然的结合点,例如国债。国债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一个最基本的结合部。首先国债可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重要手段,筹集财政资金[6]。因此,针对目前举国全力抗震救灾的形势,目前可行的政策措施,就是中央财政增发国债,用于地震灾区灾民安置和重建。近几年,中央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的同时,中央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2007年末中央政府债务余额占GDP比重为20.9%。2008年,中央财政减少了赤字规模,赤字率将下降至0.7%[4]。中央财政第一季度收入实际增长远高出年度预算增长,目前赤字率和债务率保持在较低水平,表明中央政府财政状况良好,不仅可动用财力充裕,而且有较大的减税和发债空间。其次,从另一个角度看,国债规模的扩大或者缩小,正是财政政策实现扩张或紧缩效果的一个重要工具,而国债进入二级市场之后,由于其低风险和高流动性,则成为中央银行通过回购或逆回购方式以回收或投放基础货币的重要载体,作为公开市场操作的工具。按照凯恩斯的观点: 公开市场业务交易不仅可以改变货币数量,而且还可以改变人们对于金融当局未来政策之预期,故可以双管齐下,影响利率[5]。所以,央行可以将利率作为公开市场业务的调控目标。并且自2003年之后,央行为避免通货膨胀,已经大规模发行央行票据并对基础货币投放量进行对冲,央行票据已成为货币市场的主体交易品种,成为中央银行回收流动性的主要手段。
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另一个方面,中央财政与央行相关政策相配合,应为救灾和灾后重建贷款提供利息补贴,分担灾区金融机构风险,鼓励灾区金融机构放贷。可以选择的一项政策是降低灾区金融机构营业税税率。中国现行税收政策,对金融机构征收5%的营业税,和国际水平相比,中国金融机构税负明显偏重[7]。给与地震灾区金融机构降低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仅支持灾区融机构积极参与救灾和重建,也为下一步营业税改革提供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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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邓子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J].当代财经,2006,(1).
[3] 新华网.震灾引发经济运行三大焦点问题强震难撼从紧政策[EB/OL].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8-05/15/content_
8174242.htm.
[4] 财经网.“经济震波”加大财税政策力度支持救灾[EB/OL].caijing.com.cn/20080519/63589.shtml.
[5] 凯恩斯.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M].中译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