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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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范文1

关键词: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到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是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策略,尤其是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进程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有利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有利于企业走上生态文明之路。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指的是改善当前的环境质量,还包括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为人类的生活、企业的发展、产业的升级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企业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主体,应主动承担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责任。

一、企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滞后

当前很多企业在发展进程中只重视经济效益,忽略生态环保工作,一直沿用粗放的生产方式,缺少完整的生态环保意识,导致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工业污染,并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到生态环境中,直接造成生态环境的水质、空气以及固体废物的污染,直接暴漏出企业对资源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不足。

(二)企业产能持续过剩

当前很多传统的工业企业依旧是过分依赖能源资源,“三高”型企业依旧很多,近年来企业出现产能过剩、资源浪费的情况逐渐恶化,从而导致加剧生态环境的破坏。尤其是我国的重工业企业,能耗大,贡献低,产能过剩现象严重,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也对生态环境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破坏,工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排放不达标且产能的过剩造成资源能源的过度开发等也直接影响到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三)企业“三废”污染失控

就企业而言,工业“三废”的处理不当,特别是其中的废气还容易造成温室效应,对生物的多样性造成危害,同时部分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流中造成河流的水质富营养化,甚至直接影响到居民的饮用水安全,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健康。“工业三废”中含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若不经妥善处理,如未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而排放到环境中,就对环境产生了污染,破坏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影响工农业生产和人民健康。

(四)企业发展与环境共生的保障机制尚未建立

当前随着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方式的不断变革,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保障机制尚未建立。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过程中,主要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并不断建立我国及个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标准体系,但是这些标准体系在具体的环境问题中多处被虚置或者扭曲执行,导致很多的生态环境污染或者破坏的的个人或者组织得不到应有的惩处,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

二、企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一是,企业在寻求产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做好生态设计和规划,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的意R,通过出现创新生产污染处理技术,提高产业发展的科技水平,开展区域间的产业合作,发挥各个区域的产业优势,形成资源利用的绿色生态产业链,推动循环经济的不断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建立资源集约利用、环境安全预警机制,促进企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构建全面的生态环境安全预警与管理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和生态污染事故处理应急体系,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创新环境管理制度,从不同的层次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定期考核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一定的惩罚制度,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二)发展企业环保产业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环保产业主要是指在生产进程中,采用清洁的节能技术、生产技术以及在产品的回收、再利用和安置处理上等,对产品从原料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的全程的绿色呵护,还包括提高企业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对环境污染的控制以及污染的清理,并不断提高节能减排方面的处理技术和相配套的服务,鼓励进行循环生产,对工业生产产生的垃圾及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提高企业的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型企业对环境的污染。

(三)企业要严控“三废”污染

企业加大环保资金投资力度,更新环保技术设备,加大对治理“三废”污染的资力度,改善当前的生态环境质量。针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工业“三废”问题的治理,要严把技术关,加大企业在环保科技方面的投入,同时对企业“三废”污染要严格制度规范,定期进行检查,鼓励发展环保企业,对于设备技术更新缓慢的企业严格督促,并制定惩罚措施。依靠科技减少资源能源消耗,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也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更新企业生产经营的环保技术设备,同时也可以利用环保技术将生产出的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

(四)完善企业发展与环保共生的保障机制

建设生态文明需要长期稳定的制度保障,在企业发展的进程中,依据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要求,要构建企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机制,需要在践行制度化管理的同时,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合力共建,建立和完善企业责任担当、政府严管到位、公众参与监督“三位一体”的协同运行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在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规划,以及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参与社会监督,对企业生产、项目运行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政府监管缺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

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范文2

1.1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以环境为中介的人与人和谐相处,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其他有益成果的总和[1]。生态文明以尊重和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协调和谐为宗旨,以人类可持续发展为着眼点,它追求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相互依存而共进共荣,强调人类的自觉和自律。党的十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把生态文明建设同等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一个重要部分。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共处,实现人类的永续发展。

1.2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协调好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

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协调是生态文明建设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在生态文明的理念下,要求我们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注重环境保护,协调好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农业生产如何实现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以及农业经济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是生态文明的要求,同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的生产发展依赖大气、水、土地等自然资源环境以及国家政策、农业技术等社会资源环境。农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自然生态环境的制约,自然生态环境对农业生产影响最大。农业生态环境实质是指农业生产及其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水资源、大气资源、土地资源、气候资源以及生物资源等要素的总和[2]。同时农业生产过程中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污染破坏,并且农业生态环境受到污染破坏不能及时的发现,一旦遭受破坏并且很难恢复。因此,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必须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如何协调好二者的关系是农业良性发展的需要也是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

1.3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关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农业是与自然联系最密切的产业,如何发展好农业是生态文明建设一项重要内容。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所依赖的基本条件,农业生态环境是生态环境的一部分,农业生态环境的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生态环境系统的变化发展。农业生态环境与农业生产发展之间关系十分密切,农业生态环境破坏则导致农业发展受阻,农业生态环境优良,农业就可以得到可持续发展。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不可动摇,农业的发展状况关系到国计民生。然而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与否关系到我国粮食安全、农村经济社会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影响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2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生态环境破坏也愈演愈烈,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关系失衡。一方面,我国的农业发展成就巨大,粮食首次实现了“十连增”,满足了十几亿中华儿女的物质需求;另一方面,发展带来的代价也颇为巨大,对于农业资源的过度开发,我国农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农业生态环境状况令人堪忧。

2.1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和农业生态环境破坏不断加剧

我国农业生态破坏不断加剧主要表现在: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严重,人均耕地逐年减少,草场退化等方面。我国是土地荒漠化较为严重的国家,人均耕地水平不到世界水平的一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来看有所改善,但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土地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耕地土壤环境堪忧,区域性退化问题较为严重。全国年内减少耕地面积8.02万hm2。全国现有土壤侵蚀总面积2.95亿hm2,占国土面积的30.7%[3]。我国农业供需矛盾突出,对农业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但农业人均资源有限,加之在市场经济下,农业要增强竞争力,于是就不断利用各种手段的开发农业资源,导致农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剧。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截止2013年,我国有333.3万hm2左右的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全国因草原退化、建设占用等因素导致草地减少1067万hm2,具有生态涵养功能的滩涂、沼泽减少10.7%[4]。

2.2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主要原因

造成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1)农业生产过程中化学物质的使用导致土壤污染,我国的化肥使用量大约是5800万t,是目前世界上化肥施用量最大的国家。还有我国农药使用量是180万t,农膜240万t,加之农村畜禽养殖滥用药物,这些化学物质的使用导致土壤污染加剧和地力的下降[5]。(2)工业“三废”污染,我国每年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物排量逐年增加,使得农业的水源、农田、农村大气受到严重污染,给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近年来,农村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其中某些企业技术含量低,环境保护意识差,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对于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更是雪上加霜。(3)农村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随意排放导致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农村畜禽养殖业逐渐走上了规模化道路,其产生的畜禽粪便等污染物随意排放,没有得到科学的处理,对大气、水体、农田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严重破坏了农业生态环境。此外,我国农业生产结构不合理、资源开发方式粗放、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且法律在农村地区适用弱是导致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又一方面的因素,而且我国现价段的技术水平也限制了农村与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力度。

2.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实质———利益冲突

我国已经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律保护体系,在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和制止环境污染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法律在协调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方面不够完善,不能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不能有效的防治生态环境污染。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涉及到多方利益关系,利益冲突是导致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关键所在。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管理机构自身利益与环境利益冲突,政府部门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不能有效得到遏制,进而还是出现了一边治理、一边破坏的恶性循环,最终还是使环境利益受到损害。第二,环境保护者与受益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我国的生态补偿制度并不完善,缺乏有效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第三,排污企业与受害者的利益冲突,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治理排放的污染物,守法的成本大大高于违法的成本,大都企业都宁愿排污受罚而不进行污染治理,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税收而对于排污企业的放任行为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加剧。这些冲突的存在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法律调整规制手段。

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现状

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劣,这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背道而驰。面对日益严重的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归根结底还需要法律的保障,法律手段是解决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的核心手段。我国法律在平衡农业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1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立法缺失

一方面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某些领域存在立法空白。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我国已经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等法律法规,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也有许多。但是农业生态环境是整体的内在系统化的,需要一部综合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目前这些有关立法是分散的且规定都过于原则化,不适应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例如,《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治沙化等生态失衡现象和第四十九条规定防治农业污染等,这两条原则性的规定,实际操作很难,并且把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与农业环境割裂开了。《农业法》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就保护,其内容基本上是对环境保护法中两个条文的再次表述,缺乏措施性的规定,在发生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件时很难适用到具体问题中去。我国一些地方也制定的一系列农业环境保护的法规,但是这些地方性环境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应有的规范性,可操作作性不强,没有体现地方农业生态环境的特殊性,以致有些空泛的规定和政策式的规定无法执行,难以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在一些重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的现象,在生态农业、水污染、土壤污染、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还很欠缺。缺乏专门针对于农业生态环境特别的法律规范。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没有建立公众参与、行政指导、行政强制以及有利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机制等方面,不利于调动公众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由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存在的这些问题,导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许多方面不能有效的开展起来,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2现有法律制度体系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缺乏适应性

我国已经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限期治理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农业生态补偿制度等一系列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制度,但制度与制度间的协调性和配套性较差。这些制度主要针对大城市的污染,对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较少。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主要包括耕地制度,划区轮牧、休牧和禁牧制度,捕捞限额和禁渔、休渔制度,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物种资源保护制度以及农业安全生产安全使用制度,这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与缺陷。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立法,禁止性规范较多,鼓励性规定较少,缺乏激励机制。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同时,重视政府的作用,赋予政府的权力较多,没有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去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有关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全,许多法律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禁止性规定,但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从而使禁止性规定与法律责任的承担没有相互呼应,属于法律责任的缺位。另一方面,法律责任的规定在对生态功能保护的违法行为处罚较轻,还有一些社会危害性大、破坏性强的环境违法行为,仅仅设置了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没有相应的刑事责任条款的规定。由于法律责任制度的不完善,使得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威慑和制裁作用,不利于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3.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系存在缺陷

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存在“体制不够严密”和“相应程序缺乏”两大方面的体系性缺陷。就执法体制而言,首先执法主体林立,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管理体制是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执法体制,实践中,这种体制导致农业环境执法主体林立,各个执法主体之间相互扯皮或推诿的现象产生;其次,行政执法权分散,行政执法权分散于植物保护、种子、土肥、环境保护等各个机构中,这种分散的行政执法权力很容易导致执法不一、相互冲突等现象,农业执法秩序处于混乱的局面。就执法程序而言,实践中,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缺乏程序的控制和保障,过于强化环境管理机构的权利,缺乏对环境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应有的程序性保障机制。在现行有关农业环境立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行政部门与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法律上具有不平衡性,过多的确立和保护的是政府的权利和利益。一方面,它赋予环境管理机构很多的权利,但缺乏对其环境管理行为有效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它赋予环境管理相对人很多的义务,却很少规定保障环境管理相对人权益实现的程序机制,导致环境管理相对人的合法环境权益得不到保障[6]。

4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完善建议

4.1强化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立法

首先,根据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客观规律,尽快制定出一部综合性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以解决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立法过于分散的问题,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直接有效的法律依据。地方性立法应该更加注重地方农业生态环境的特殊性,因地制宜的制定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保护措施。其次,建立健全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尽快制定《沙漠化法治法》等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对现行的《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农业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修改。再次,填补农业生态环境立法空白,目前我国国务院已经于制定并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于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鉴于此,还应加强生态农业、土壤污染、水污染、面源污染等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填补在这些领域的空白。同时农业环境标准体系也可适时的做些调整,以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最后,建立公众参与以及有利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强行政强制、行政指导等手段,调动和鼓励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对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或者其它方面的经济优惠,调动各阶层的积极性,参与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来。

4.2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优化制度配套环境

完善我国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中增设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条款。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是党在十报告中的要求。为了使生态恢复补偿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议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政府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实施绿色国内生产总值制度等[7]。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制度,一是,明确法律责任,对于破坏和污染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的处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追究农业生态环境违法的法律责任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二是,严格法律责任,对于破坏农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仅要规定罚款这样行政处罚,还应当规定限期治理与修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并调高罚款数额标准。对于构成犯罪的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应明确规定其刑事责任追究,使得法律发挥威慑和制裁作用,为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4.3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系

一方面,变革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统分结合的执法体制,建立专门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执法主体,规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主体职能。这样便可以集中行政执法职能,把执法人员的指挥管理、安排执法经费的安排、调配执法力量的调配统一起来,解决了行政职能过于分散的问题,同时也避免了行政主体之间相互推诿等弊端的出现。另一方面,强化行政程序的控制和保障作用,规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程序。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外部行政程序建设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程序权益。建立诸如告知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等制度,确保公众能够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中来,确保农业生态环境执法主体依法执政,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出现。同时强化司法手段,通过司法审判惩罚和制止重大污染环境犯罪、环境失职犯罪,以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4.4确立公民环境权,增强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范文3

水土流失严重截止到2000年全市水土流失总面积达34125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118%。其中耕地水土流失面积为815193万hm2,占耕地总面积的2719%。中度水力*1了二沉池,将池底污泥回流,增加生物量提高了处理效果;②调节池中分设均质、均量池,鼓风机将空气送入池底通过袋式曝气器进行增氧搅拌,既确保了好氧微生物的需氧量,又将回流的污泥充分与污水混合,解决了污水处理的均质、均量问题;③操作简便灵活,处理效果有保障。曝气增氧量、污泥回流量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节,便于选择最佳的组合效果;④部分污泥自身消化,减少污泥排放量,降低运行费用;⑤残留污泥经干化后掺入燃煤中燃烧,减少了二次污染;⑥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强化了企业环境管理。侵蚀面积为1120341万hm2,强度水力侵蚀面积为1115696万hm2。极强度水力侵蚀面积为21220万hm2。

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土壤肥力下降,庄稼减产,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112资源状况恶化近几年,通化市的森林、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由于乱砍滥伐、过度砍伐、毁林开荒等使森林资源和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大大降低其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等功能。全市原始森林极少,人工林、次生林多,且人工林多为纯针叶林,结构单一,异质性差,难以形成生物群落的稳定生态系统,林下枯枝落叶层薄,郁闭度小,森林生态功能降低。113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畜禽养殖污染。

随着人们对肉、蛋、奶消费需求的不断增长,规模化畜禽养殖得以迅速发展,大量的粪便、污水相对集中,并就近排放江河湖泊,造成土壤和地表、地下水污染,导致水体富营养化,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中COD、氨氮、磷等污染物排放量占第

一、

二、三产业的比重逐年上升。畜禽养殖还会排放NH3、H2S、甲基硫醇、二甲胺和多种低级脂肪酸等恶臭气体,使附近居民生活环境恶化,严重影响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据2002年的通化市农村生态环境调查,规模畜禽养殖粪便产生量是同期工业固体废弃物的88166倍。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使土壤、水体受到污染。据调查,通化市农药的使用量由1990年的1862t上升到2000年的1901t。2000年,全市化肥用量63564t,比1990年的51623t增加了11941t。地膜残留对土壤的污染。地膜埋入土壤之中,难以降解,降低耕地土层透气性,阻碍土壤水分输送,影响种子萌芽,降低根系生长,对农田生态系统产生破坏作用。地膜残留农田使作物产量下降,入水体造成河道堵塞,成为“白色污染”。据调查,通化市农膜用量从1990年的2234t,上升到2000年的2929t,增加了595t。露天燃烧秸杆带来环境污染。一是造成农村严重的空气污染,直接影响铁路、公路的正常运营;二是造成大量宝贵资源的浪费;三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板结、蓄水和保肥能力降低。

2影响通化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主要因素

211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只顾眼前利益,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没有认真考虑其生态效益,当经济价值与生态功能使用价值发生矛盾时,总是牺牲生态环境,让位于经济。在农村乡镇企业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也给当地的环境带来了严重污染,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

212对生态规律缺乏认识没有充分认识农村生态环境的特点,未能从环境的区域性、整体性和生物资源的潜在价值出发,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忽视农村农业生态规律。通化市是吉林省重点林区,有很多特异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特点,不认识这种特异性,乱砍滥伐,是造成水土流失和资源破坏的重要原因之一。

213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掠夺式、粗放型开发利用超过了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如森林采伐技术落后,使一些地方资源枯竭,而在造林方面,对造林技术和造林成活率重视不够,轻视管护,从而使成活率、保存率、成材率都不高,给国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在林木加工上,一些小企业多是初加工,卖原料,资源浪费惊人。

214环境资源过度消耗与浪费近几年,通化市以长白山药物资源为优势发展起来的医药工业很多,全市大大小小药厂有84家,而且大部分建在郊区,甚至是农村,占用了部分农田,破坏了植被,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此外,长期以来,对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薄弱,管理不力,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入不足,也是造成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

3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几点建议

31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生态环境意识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要像宣传计划生育一样,向农村干部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知识,特别要重视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的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特别是农民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和危机感的认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自觉性,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教育,使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执行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自觉同乱砍滥伐、偷捕盗猎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

312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农村和农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要建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决策机制,凡是制定重大决策,如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计划等都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影响问题,都应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是环保部门要承担起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业务指导,建立行之有效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对新上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做到“三同步”,对可能造成农村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坚决禁止。

313调整农村经济结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认真编制好农村生态功能区划,以指导农村自然资源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农村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要结合本地的环境资源和生态优势及特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注意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积极发展生态产业。合理利用通化市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绿色农业,建设生态工业园区,走循环经济之路,提高乡镇企业的集约程度和技术含量,确保资源的合理和永续利用。

314提升城镇规划层次提高建设的品位和档次。城镇规划是一个地方一定时期城镇发展的蓝图,对城镇发展的方向与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一份规划是否具有前瞻性,重要因素就在于是否融入了生态环保理念。生态规划是以生态学原理和城乡规划原理为指导,应用系统科学、环境科学等多学科手段辨识、模拟和设计人工复合生态系统内的各种关系,确定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生态的适宜度,探讨改善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生态建设对策,促进人与环境持续协调发展的一种规划方法。其特点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与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因此应逐步提升农村城镇规划的层次、范围、方法,拓展规划思路,运用生态学原理,科学谋划区域发展。

315采取综合措施,治理环境污染采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措施,降低农药、化肥、农膜污染。发展以虫治虫,以菌治虫及发挥“天敌”对病虫害的控制作用,推广有利于减少病虫害发生率的耕作方式,禁止生产和使用剧毒和残留期长的农药,防止和减少农药污染。大力推广增施有机肥、氮、磷、钾复合肥,科学配方施肥,以控制化肥用量的过快增长。加速研究既能降解又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的降解膜,研究便于回收的地膜覆盖栽培方式和短期早揭膜技术,降低农膜残留率。重视畜禽粪便的综合治理。畜禽粪便是土壤肥力的重要来源,应坚持畜禽粪便与化肥并重的原则。养殖场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包括建设沼气池,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开辟畜禽粪便资源化的新路子。

抓好秸杆综合利用工作。一是玉米秸杆可直接还田或经高温堆肥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增加土壤透气性和蓄水保肥的能力;二是玉米秸杆除直接饲喂牛羊,还可加工成青贮饲料、氨化饲料、碱性颗粒饲料等,这是发展畜牧业低成本、高效益的优良饲料;三是可气化后集中供气。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环境管理。首先,制定出符合当地乡镇企业特点的环境政策和法规,促进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其次,将已成熟的环境管理制度应用于乡镇企业管理。

如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等。调整乡镇的产业、产品结构,扩大企业规模。乡镇企业的发展,可因地制宜地向

一、三产业调整,大力发展无污染的乡镇企业。可利用通化市气候宜人、水资源充足、森林密布、动植物资源丰富、总体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尚好的有利条件,大力推广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系统的异质性。严格资源开发管理,大搞生态建设。对江河源头、重要湖泊、生物多样性丰富区等特殊功能区及各类自然保护区,禁止开发利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防止资源开发型生态破坏。坚持不懈地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恢复森林植被,治理水土流失。坚持不懈地开展改良土壤,抑制荒漠化。

316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和整治农村生态环境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强大舆论。还要严格执法,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317加强引导,建立文明的生活方式

(1)大力推广沼气的应用,既可清除农业废弃物、生活污水和畜禽粪便的污染,又能解决农户生活用能,减少对森林资源的破坏。

(2)开发利用太阳能、水电等可再生无污染的能源,建立可持续的消费方式。

(3)积极倡导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回收堆肥等综合利用,同时积极寻找适合农村垃圾处理的方式和办法等。

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范文4

关键词: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林业经济;发展对策

林业资源是我国不可或缺的自然资源,在我国快速发展经济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环保意识提高,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也越发凸显出来。只有加强林业资源建设,落实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才能提升林业经济效益,促进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1林业资源的重要作用

1.1生态作用

林业产业是在我国森林资源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重要产业,林业产业的发展趋势可以大致表现出我国林业资源的现状。众所周知,树木有净化空气的作用,可以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区域内的二氧化碳,并释放氧气,提高空气中的含氧量。同时,还能起到调节气候的作用,大面积的茂盛林木可以提高当地的气候弹性,使该区域应对恶劣气候变化的抗性更强。此外,森林还能保护生物的多样性,森林内部往往会形成一整套完整的生态体系,各种生物以森林为依托,进行生存和繁衍。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对林业资源的需求量也爆发式增长,森林遭到过度开发利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乱砍滥伐的现象,对我国的林业资源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影响了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估量的伤害[1]。

1.2经济作用

林业资源在经济层面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直接经济作用和间接经济作用两个方面。直接经济作用通常指林木直接销售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这些林木充分应用于建筑、造纸、工艺品制作和木质设施研发等多个领域。林业的直接经济作用效果明显,是当前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主要目的。但是,也正是因为林木的直接经济作用较大,出现严重的乱砍滥伐现象,这种情况若得不到改善,必然会对我国林业资源的健康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对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也极为不利。间接经济作用通常指林木的生态作用。比如,在林业资源开发形势较好的地区可以将森林发展成为景观,通过吸引游客观光的方法获得经济收益,一些发展良好的森林景观甚至能够有效吸引外来人口落户林区,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利用林业资源的间接经济作用,助力我国新农村建设也是当下的一项重要课题,不仅符合科学发展观,也符合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2]。

1.3社会作用

林业产业的开发和利用离不开社会活动的作用,没有积极的社会影响,林业产业不能获得良性的发展,这也体现了林业产业的社会作用。借助对林业资源开发状态的分析,可以得出社会发展中对于林业资源的利用情况,以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通过评估影响情况,确定未来的发展方向。此外,对林业资源开展具有教育意义的公益活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植树造林、挽救濒危树种等公益活动,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

2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对策

2.1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归根结底要由全人类来共同执行。因此,要想对林业资源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并使这些保护措施产生切实的效果,就要先从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入手,只有提高人们对于林业资源保护的意识,才能充分带动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的开展。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建设,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林业资源受损不仅威胁着生态发展,也威胁着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在林业产业的管理过程中,还要根据当地的生态现状采取平衡生态发展的措施,对林业产业的发展进行监控和规划。

2.2加强部门间的联合管理

林业资源保护不仅是林业部门的责任,也是各个林业相关部门的责任。比如,在市、县(区)进行土地整改开发的过程中,就涉及到林业部门。只有林业部门积极参与,提供施工建议,并通过法律手段签订植被恢复协议等,才能保证因工程需要被破坏的林木得到恢复,确保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再比如,在和移动、联通公司合作建立基站时,要充分考虑基站建设对林业资源造成的影响。在城市基站覆盖较为全面的情况下,当前的基站建设往往向城市周边和乡村推进,必然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林业资源破坏。所以,相关部门需要与移动、联通公司保持密切的联系,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乱砍滥伐的现象,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适当约束施工活动,确保施工完成后能够对林木进行恢复。

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范文5

 

一、全州矿产资源现状

 

截至目前,全州共发现各类矿种47种,探明资源储量35种。发现能源矿产2种(煤、石油);黑色金属矿产2种(铁、锰);有色金属矿产9种(铜、铅、锌、镍、钨、锡、锑、铝、汞);贵金属矿产4种(金、银、铂、钯);稀有金属矿产9种(铌、钽、铍、铷、镉、锗、镓、硒、锂);非金属矿产15种(砷、硫铁矿、磷矿、石英脉、膨润土、萤石、白云母、泥炭、钾长石、石灰岩、蛇纹岩、饰面用大理岩、饰面用花岗岩、砂石、粘土);放射性矿产2种(铀、钍);水气地热矿产4种(矿泉水、地下热水、干热岩、地下水)。累计发现的各类矿床、矿点和矿化点约270处。大型矿床6处,中型矿床11处,小型矿床18处,矿化点141处。优势矿产为铜、铅、锌、地下热水、干热岩、饰面石材等,潜在优势矿产为金、银、锡、钨、锑、汞等。

 

二、全州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各地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着急功近利、低水平重复、盲目无序、一哄而上、违背自然规律等问题,不仅破坏浪费了宝贵资源,而且引发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农牧民意见多,潜在的风险大。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水资源开发利用受到威胁,河道生态系统平衡遭到严重破坏。一是黄河干支流域砂石料场遍地开花,无证开采、超量开采现象普遍存在。二是河道自然景观遭到破坏,进而影响生态系统平衡。三是过度开采给河道行洪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四是河道采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

 

2.生态环境和草原自然景观遭受重创。一是矿产开发中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二是公路建设采砂场取点设置不合理,采挖区草场植被破坏严重。

 

3.区域水源、大气、土壤污染隐患加大,面源污染严重。一是矿山开发引发水、气、土壤环境问题。二是厂(矿)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大气污染防治不力。

 

4.矿山开发中未能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生态、安全隐患较多。一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偏低。二是部分企业生产行为不符合安全规范。三是普通建筑用砂开采行为混乱无序。

 

5.“重开发,轻监管”,“重发展,轻环保”问题突出。一是各县普遍存在矿产资源开发“重开发,轻监管”现象。二是矿山企业对资源、环境保护缺乏自我约束机制。

 

6.矿山企业整体而言,对地区经济贡献总量不大。由于没有按照标准交纳管理费用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有的甚至不交费,致使大量国有税源流失。

 

三、对策建议

 

为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双赢”,现就我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保护生态环境与矿产资源开发的关系。我州是畜牧业大州,也是青海乃至全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屏障,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地处高寒地区,植物群落演替缓慢且相对稳定,草原生态系统十分脆弱,一旦破坏很难恢复。

 

2.按照科学发展的理念,对矿产资源开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实施。

 

建议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全面清理整治现有的矿山企业:

 

一是调整贵德黄河段航道客运规划,取消阿什贡至尼那段流域航道客运建设,使黄河贵德段得到自然恢复。

 

二是彻底停止黄河贵德县尼那电站至阿什贡流域段面的所有采砂活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此段进行采砂活动。对其它无证或证照不全的违法开采砂石料企业坚决取缔并采取综合强制措施恢复原貌。对证照齐全的督促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就地整平回填恢复河道原貌。

 

三是各地对砂石料开采要因地制宜,调整布局,优化整合,做到依法、合理、规范、有序。

 

四是建立完善责任机制,落实村级组织职责是首要任务。县乡村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相应的责任问责,尤其是村级以建设“美丽家园”、“美化家园”为目标,切实担负起管护家园生态环境促进本地生态安全的要责。对未经规划许可但村委、村民私自违法签订采砂合同的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追缴非法收入,并依照《中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是对因公路建设需要,在国道214线共和、兴海段草原上采挖砂料形成的50万方以上十余处大坑的恢复治理,建议州相关部门致函省交通厅,由专家论证确定恢复治理方案,进行全面恢复,待初验通过后,方可派员参与该公路建设的环保专项验收,否则,州县环保部门不得出具验收意见。

 

六是优化整合现有的砖瓦粘土矿,规范审批程序,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加快烟气、粉尘、固废治理进程,做到选址合理,证照齐全,技术先进、生产规范、厂区清洁。

 

七是对金属矿山开发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全面清理“旧账”,确保不欠“新账”。严格按照州委十届十次全会上“下决心叫停破坏生态环境的矿产开发,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要求。

 

八是切实加强对矿产勘探工作的管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规定,对各县探矿权进行全面清理,除确因国家战略储备需要对稀有金属等优势矿种非勘探不可外,禁止以任何名义开展矿产勘查活动。

 

3.加强对矿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和指导服务工作,提高企业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监管体系建设。二要推行“定责、履责、问责”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三要严格监控和防治污染,加大对矿山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的监察力度,坚持以预防为主,生产与治理同步的原则,督促企业开展生态恢复及环境综合治理,不恢复、不治理、治理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或关停。四要严格保护和管理水资源,依法严肃查处黄河干支流域、青海湖流域水污染事件,加强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尾矿库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等重点环境保护目标的污染监测和整治力度。五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积极培育环保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建立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

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范文6

关键词:北方;林业;生态环境;现状;保护措施

1前言

北方林业生态环境近些年来遭受了严重的破坏,这不仅仅严重影响到了其应用积极效用的发挥,同时也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因此,立足北方林业实际情况,转变观念,提升思想认识水平,努力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尤为关键。

2北方林业生态环境的现状分析

目前北方林业生态环境发展主要面临着以下问题:

2.1理念的缺失

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依然着眼于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尚且没有完全树立其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先进理念,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相关工作的展开,也不利于真正做好生态环境的改善与保护。其次就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不同从现阶段我国的立法情况来看,虽然也相继出台颁布了关于林业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但是从总体情况来看,立法还是相对有限的,再加上在具体操作实施的过程中,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导致重开采轻保护和乱采滥罚等现象依然严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不足,很容易导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进而对生态环境产生更加严重的破坏。

2.2森林资源的骤减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北方森林的覆盖率日趋降低,尤其是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对林木的实际需求量也在不断提升,加上保护的立足不够,导致可供开采利用的资源越来越少。事实上,森林资源的骤减是会产生一系列危害的,例如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毁灭性破坏,湖泊富营养化的加快以及湿地面积的减少、湿地生态质量的降低等。

2.3水土流失严重

对森林资源过度开采的严重后果之一就是水土的流失。随着水土流失现象的加剧,土壤的沙化现象也日趋严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土壤的肥力持续降低,在很大程度上给林业的种植以及森林资源的恢复与保护增加了不小的困难。

3北方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分析

要想真正做好北方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3.1要树立先进的理念

理念是先知,也是行动的先导。政府及各级相关部门一定要及时转变思想,提升认识水平,树立先进的理念,充分意识到加快推进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然后加大宣传的力度,采取有效的措施,全员参与到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进程中来。

3.2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资源的有效管理

对森林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培育是关系到能否加快实现森林面积扩大的关键所在。只有有了充足的森林资源保障,才能有效保证林业绿色屏障积极效用的发挥。为此,笔者建议,一定要明确林业的生长周期相对较长,而且短期利益不显著,但是从长远的发展来看,一定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做好森林资源的培育与保护和管理。

3.3争取更大的资金支持

北方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为此,政府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级企业,都要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不仅仅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而社会其它部门也要给予有力的资金支持,为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奠定坚实、有力的基础。

3.4逐步建立并且不断完善良性的循环机制

为了提高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效率,应该创建良性循环机制,以此降低森林的消亡速度,为实现森林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林业良性循环机制的重要途径是做好林业补偿工作,对于认真贯彻与落实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人群给予一定的奖励,这样能够有效提高人们保护林业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长远角度来说,为了实现林业资源的良性循环发展,还应让人们养成遵守保护林业生态环境的习惯,同时,将林业生态环境、水资源生态环境相结合,创建科学、统一的整体循环保护机制,以此加快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进程。

3.5创建完善的林业开发体制

我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应重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相互协调,从长远的角度,创建科学、完善的林业开发体制,创建新的国有林区专门管理部门,重点管理国有林区,在管理林业资源的同时,承担出资人的职责,同时享有所有者的相应权益。通过开展林业分类经营,根据利用目的的不同对森林业进行分类,即商品林业与公益林业,分别创建符合各自特征的政策措施、经营机制以及管理机制,商品林业应实施企业化管理,公益林业应以政府投资为主,以此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4结语

认清北方林业生态环境的发展现状,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利国利民的头等要事,绝非政府或者某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大家的积极参与与支持。为此,笔者认为一定要在先进理念的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引导下,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北方林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积极效用奠定坚实、有力的基础。

作者:凌艳 单位:沈阳市苏家屯区农业信息中心

参考文献:

[1]谢国华.赣州市矿山生态环境现状及保护对策[J].江西化工,2009,(3):144-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