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经营管理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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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经营管理建议

商场经营管理建议范文1

一、本年度主要工作:

1、由2008年2月1日正式任命为经营管理一部(2)班副班长。

2、2月份,代表免税集团参加电视台表演《勇士》,得到领导一致好评。

3、2月14日情人节抽奖活动的宣传工作,促进了商场销售。

4、2月29日参与维稳综治计生签约大会。

5、3月1日----6月10日期间,调往物业部参与前后门改造监督工作,成立监督小组,主要由周开云、佘志明和我负责。主要有4个防护工作,包括人流出入的安全、施工人员的防护、晚上施工安全、自然灾害。期间施工顺利进行,施工人员零违规。前后门改造工作圆满竣工。

6、4月15日参与商场纪律教育会议,内容包括: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为什么要解放思想,坚持四个一致,反对自由主义。

7、4月22日,副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和行政人员发表了对《解放思想,反对自由主义》的心得体会。总结出解放思想,反对自由主义,在日常管理,要有创新管理,提出日常文件与实际结合起来,与信息管理结合,提高工作效率。

8、5月7日,提出公司指导书《商品质量管理规定》和《退换货管理实施规定》的修改工作,主要由柳融佳、唐素芬和我负责。

9、6月1日起,我商场禁止使用塑料袋,只能使用环保胶袋,认真做好监督工作。

10、6月30日参与长城信用卡在我商场进行积分消费的培训工作。

11、7月份,提出关于提高曼奴专柜销售的建议,但因期间下雨天较多,推广活动效果不明显,且促销让利不多,价格偏低,令销售提升不大。

12、7月26日----8月31日副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停止休息,抓好奥运期间的维稳工作,做好安全防范,确保商场稳定。

13、9月份残奥期间的维稳工作,做好安全防范。

14、9月份协助撤场专柜和装修工作,配合物业部场地调整。由于装修期间噪音和灰尘的影响,做好对旁边柜台的解说工作。

15、10月8、9日参与公司举办的“免税金秋欢乐夜”,是其中一名舞蹈演员。整个晚会的表演非常成功。

16、10月10日参与集团公司举办的“趣味运动会”。主题是:我参与,我快乐。

17、11月份,副主任以下人员年度考核,通过合理评价,更好推动公司发展。

18、每月中旬做好综合大检查,内容包括员工的仪容仪表、经营范围、有无中文标示、仓库摆放要求等。

19、每月10、20、30日组织新入职员工,配合保卫部的消防培训。总共组织消防培训28期,共200余人。

20、每月3期组织新入职员工的岗前培训,总共培训9期,共80余人。

21、每月下旬,由梁文毅和我负责消防器材和应急灯的检查。

22、每天负责早会,传达公司文件和精神。

二、本年度的思想情况:

1、坚决服从领导,认真执行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贯彻落实到岗位实际工作中,始终把维护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

2、遵循公司的经营理念“效益第一,实现共赢”及服务理念“标准服务,真品真心”,以公司企业文化精神为中心,有意识培养员工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让员工感受到公司的的集体荣誉。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持严谨自律的工作,给员工树立良好的榜样。

4、在工作中严格管理,处理问题公平、公正,有错就罚,大胆管理,树立威信。

5、主动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和心理状况,加强沟通管理,赢得员工对我的信任。

6、不断要求上进,希望在思想认识和日常工作中都有不同程度的感悟和提升,并以此激发大家在工作中体现自身价值,感受人生乐趣。

以上是我一年中力争做到、做好的方面。纵观一年的工作,客观的自我剖析,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工作经验和相关管理知识仍需进一步学习和积累,请领导批评指正,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进一步加强和改正。

2008年即将过去,迎来了满怀信心的2009年,意味着新的机遇,新的挑战。

在这里,提一些个人意见,希望能够更好地为公司做出贡献,有以下几点建议

1、个别文件管理,尽可能使用电脑化管理。这样可以减少纸张的浪费,又可以环保,资料又可以永久保存。

2、不断完善各种制度,资料能及时更新。

3、营造文化氛围,增强员工凝聚力,可以分部门组织。

商场经营管理建议范文2

当美好的期待与多少有点严峻的现实一旦反差强烈,商铺的投资者就理应明智作出新抉择,炒商铺要三思而后行。

给招商更多关注

“一铺养三代”的收益前景让众多投资者选择了商铺,倾囊而出。但若发展商将其中风险转嫁到了业主身上,商铺,也就并非如业主们所想像的是天上馅饼了。所以,对于商铺招商中的问题,不仅发展商应该关注,商铺投资者更应该关注,也许稍有不慎就会“殃及池鱼”。

――“皇帝女儿不愁嫁”

很多商场,自以为是千金旺铺,总是宣扬自己周边市场的租金高达多少,岂不知,周边市场乃是经过多年沉淀后,经过无数的商家的前仆后继,方才形成如今格局,岂能轻易比得。没有了放水养鱼的商场培育期,商场必然很快走向没落,最终造成空置。如果商场没有培育期的考虑,投资者的投资就必须慎重了。

――“千人一面”

商场的市场定位就是为了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前来购物的理由,没有自己独特个性、忽略街区功能分区规划,和周边商场千人一面,谁会前来呢?所以,是否有独特定位也是投资者必须考察的环节。

――“杀鸡取卵”

图一时的痛快和利润,将商场的重要部分交与商业机构,这是司空见惯的错误。还有一类错误,就是商场内部规划不清晰,品牌良莠不齐,谁出的起租金,铺位就租给谁,这都是导致商场最终空置最直接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已经投资,建议乘着商铺价格还未下跌时赶紧出手。

――“甩手掌柜”

商场经营管理是一项繁琐专业的技术工作,作为商业裙楼开发者的发展商一般而言都不愿涉足其中。但在目前专业的商业经营管理公司尚未出现之前,这恐怕也是发展商必须要做的事。毕竟,好的地理位置和适当的租金水平仅仅是成功的基本条件,商场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才能决定一个商场的成败。在市场激烈竞争的今天,如果谁不能在商业经营管理上提供一个明确的推广策略,投资者的信心将难以支撑。

――“包租”回报不保险

目前,不少在京销售的商铺打出了“包租”的旗号,即投资者购买商铺产权后,在一定时间内交由开发商统一经营,开发商承诺每年给予投资者8%或者更高的投资回报。对于缺乏商业经营经验的普通投资者而言,“包租”方式既省却了商铺经营的风险和麻烦,又能获得比较稳定的收益,因此受到了这部分投资者的欢迎。然而,不少业内专家则表示,“包租”这一方式并非坐收红利那么简单,也有一定的风险。复旦房地产研究中心华伟博士认为,“包租”方式缺少法律方面的依据,一旦发展商未能兑现诺言,投资者将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远离误区

“赚钱时代!来了”

“回报率可达20%,绝对物超所值!”

……

商铺促销信息铺天盖地而来,大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势,就连很多从未经营过商铺的人也纷纷加入到投资队伍中去。但老祖宗却一再告诫我们“买的没有卖的精”,投资者们往往容易在广告的诱惑下陷入种种误区。

误区之一:“眼前租金高的商铺投资回报率就高”

投资商铺,不少人首先考虑的是投资回报率。事实上,这种投资回报率仅是一种推算,一种以经济运行条件一成不变为前提设定的投资回报计算模式。

眼前的高租金并不能保证连续6年、8年或10年都能以这个租金水平来出租商铺。商业经营的竞争导致了任何商业业态的盈利水平都会迅速发生变化。今天能承受高租金的租赁客,明天就不一定还能以这个价格继续承租下去。如果说,租金是个动态的参数,回报率就是个变量。这种只用静态的常量去推算出的回报率是不科学的。

误区之二:“租金高低由商铺本身来决定”

一般情况下,租金高低由商铺所处经营环境来决定。如周边人气,商业氛围等。但是,这也是一种片面的认识。同一区域,同一商业街,哪怕是门挨着门的商铺,其租金也可以相差不少,这由商业业态来决定的。两家商铺连在一起,一家经营便利店,另一家开设“网吧”,后者显然能比前者承受更高的租金。这两位商铺业主的租金收入肯定会有所不同,其投资回报率也会有差异。因此,作为商铺投资者首先要清楚自己的物业适宜经营什么业种和业态。在此基础上去找寻你的租赁客,只有这样,你才能获得相对而言的高回报率。

误区之三:“商铺门前人气足,该商铺就有投资价值”

由于急功近利,一般人都忽视对商铺物业所处区域是否有培育、发展商业氛围之前途的考虑。只顾收取眼前的租金,不问该商铺是否能越用越升值,这是既片面又狭隘的认识,也很危险。因为,眼前高租金的商铺随着商业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的调整可能不久就会变成低租金,或人气散失,甚至造成某些业态的经营难以为继。所以说,买铺前,看到商铺门前人气足就判断该商铺有投资价值这是误区之五。

误区之四:“一般商铺回报率>15%”

找到真实的投资回报率可以借鉴香港的行情。在90年代中期香港房地产走高时,"投资住宅、别墅是铜,投资写字楼是银,投资商铺则是金"的说法尤为盛行。但即使这样,数据显示的回报率并非高得离谱。90年代中期香港一般住宅回报率在4%至5%之间,商铺回报率是5%至6%之间。另外,据戴德梁行上海商铺部董事廖珈庚的说法,上海商铺的平均回报率也不超过8%。

商场经营管理建议范文3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4.1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 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1.1 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 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 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商铺的使用

12.1 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 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 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 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3.1 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

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认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拍卖变卖租户财物是违法的,该条规定的办法只能是在情况紧急时采取,以牺牲较小利益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争取时间】

第十四条 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律师提醒,该规定实际上时给予乙方解除合同权利,只是其要负一定违约责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 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 三十 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 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 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 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 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 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 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 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商场经营管理建议范文4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4.1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

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 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1.1 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 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 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商铺的使用

12.1 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 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 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 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3.1 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认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拍卖变卖租户财物是违法的,该条规定的办法只能是在情况紧急时采取,以牺牲较小利益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争取时间】

第十四条 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律师提醒,该规定实际上时给予乙方解除合同权利,只是其要负一定违约责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 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 三十 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 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 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 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 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 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 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 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八条 通知

甲、乙双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发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商场经营管理建议范文5

机电安装公司近3年来,在工期紧、工程量大、人员流动频繁,资金供应缺口较大等诸多不利情况下,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屡创新高,其中20__年总产值达到3.02亿元,实现了超常规、跨跃式发展目标。作为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做到了紧紧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在促进公司规范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能和经济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构建廉政预警纠错机制,确保实现发展目标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其功能,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作法是: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搭建强有力的效能监察工作平台

完善制度建设。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职权涉及到哪里,监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首先我们坚持公司领导班子进行分权式管理,建立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了决策程序化、科学化和民主化。像企业人事任免、收入分配、项目投标、大宗材料采购等重大问题上都是班子集体研究,共同决策的,具体工作由业务部门办理。其次坚持对过去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修改和完善,重新出台了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用制度来规范企业和个人的经营行为。

加强监督制约。效能监察工作是涉及到多方面、多领域和多层次的一项综合性工作,操作难度大、政策性强。在工作中,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一是坚持与安全、企业财务、审计等职能管理部门相互联手、积极配合,实现监督信息的资源共享,搭建一个纵横联动、配合默契的信息交换平台和监督监察平台,不仅弥补了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局限性,极大地拓宽了工作视野,同时也增强了职能部门的监督工作力度,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坚持厂务公开制度,如大宗设备、物资采购、医药费报销、废旧物资管理、通讯费用、招待费用以及工资收入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定期在公司公开栏上张榜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基层单位通过厂务公开工作,过去职工反映很大的食堂伙食差的问题,通过对食品采购价格的公开公示,改善了伙食质量,消除了职工的猜测,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创新管理机制。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财务、劳资、材料、机电等部门,对基层单位、项目部的经营管理工作大检查,现场解决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公司内部通报情况,表彰先进,督促落后,确保公司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令行禁止。如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结合企业实际,提出并推行了“精、包、减、控、放”五字管理法,建议撤销亏损单位汽车队,重组红楼商场,分流人员,盘活资产,并根据形势需要,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又如在资金管理上,要求基层单位、项目部的资金,原则上直接进入公司收入帐户,需要使用资金的,必须先提出申请,由公司统筹调度,杜绝资金体外循环。这样公司就把零散资金,通过集中,充分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各项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

做到纠建结合。为了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公司根据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对管理工作进行优化改进。一是注重对制度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因管理制度滞后造成混乱失控。如,坚持对项目部会计凭证的日常审核、计算机录入审核;定期开展经营管理工作检查,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到项目部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如针对以往非生产性开支费用过大问题,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找出了问题症结所在,颁发了从严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办法。对办公用品、差旅费、办公电话等进行了限额控制,尤其是对手机话费实行货币化管理后,公司在各项业务工作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手机话费一直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二、选题立项,找准效能监察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近年来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生产经营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进行选题立项。

一是把非生产性开支列入效能监察重点内容进行立项。从20__年就制定了从严非生产性开支五项管理办法,尤其是对招待费管理更为严格,从指标控制、报销审核、对外公示几个环节进行监控,收到了较好效果。20__年公司承揽工程量比上年增加1个亿,在施工项目点多、面广、战线长、工程结算数量和难度增大的情况下,招待费比上年还降低了2.86,非生产性开支下降了19.44。

二是建立了“人、财、物”内部三个集中统管,整合企业资源,发挥规模优势。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和开工时间,本着着重内部挖潜、减少资金投入的原则,统筹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如在材料管理上,对大宗材料,实行由公司材料科统管,做到了内部合理调配、提高采购价格性能比。对项目部使用的辅助材料,实行信息价采购办法,并做到了严把三关。把好“事前计划平衡关”,发挥规模优势。要求各基层施工单位和项目部提前上报材料需求计划,然后进行平衡调度;把好“事中审核控制”关,发挥比价优势。通过网上询价、招标竞价等方式,在供应商之间进行比价、比运距、比信誉,以最终使用成本作为选择标准。把好“事后反馈监督”关,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商场经营管理建议范文6

【关键词】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标准化;中式快餐

近年来,标准的缺失已成为阻碍中式餐饮企业快速发展的障碍,标准化模式的发展是中式快餐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CIS,即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意思是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指将企业的理念和文化,通过一定的视觉设计加以整合,并传达给社会公众,使社会公众对企业产生一致的认同感,从而营造最佳的企业运作环境。CIS系统包括企业理念识别系统(MIS)、企业行为识别系统(BIS)、企业视觉识别系统(VIS)。中式快餐在成功导入CIS的前提之下,将CIS的各个子系统按照严格的标准来实施,可以使中式快餐尽早摆脱重重障碍,实现飞跃式发展。本文基于对前人关于中式快餐的相关研究成果的整理,通过调庆乡村基标准化的管理模式,进而对乡村基在运营中的行为标准化现状进行分析,提出问题所在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重庆乡村基CIS标准化的现状及问题――BI方面

乡村基CSC国际快餐连锁有限公司于1996年11月23日在重庆成立,现已拥有直营连锁餐厅100余家,在重庆快餐市场拥有了强大的顾客群,拥有很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还成功入驻成渝动车,并在美国纽交所上市。乡村基的不断发展依赖于其长期执行的标准化管理模式,主要体现在选址、产品、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乡村基的选址主要是选择交通要道,大型商场、商业圈附近,临近肯德基、麦当劳等其它餐饮店。其次是错开平街层,选址通常在负一楼或二楼,这种选址方式有效的降低临街面积,有利于节约租金成本;乡村基产品的标准化方面主要包括:原料及采购、产品的制作、产品的质量、产品的价格等;其次乡村基还注重经营管理的标准化。乡村基有专门的网站适时公布招聘信息,同时乡村基非常重视细节的培训。在扩大经营规模方面,乡村基只做直营,这更好的保证了统一管理和自己的经营优势,从而保证自己在市场上的主动权,及其在中式快餐的优势地位。然而乡村基的标准化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乡村基在实施标准化之后显得比较中庸,定位也很模糊,缺乏特色;也由于区域特色而导致乡村基很难满足全国各地顾客的不同口味;其次,乡村基虽然制定了很多标准,但有的标准过于抽象,不利于实际推广,或者虽然制定了相关标准,但没有和员工的业绩挂钩,员工对其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再次,由于分店众多,加之时间精力有限,乡村基总部放松了对分店的监管力度。员工没有标准化的观念,标准化的执行和落实就会出现问题。

二、关于乡村基CIS标准化的建议――BI方面

(1)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机制。首先,监管领导小组的选举应遵循民意;其次,建立举报制度,举报要合情合理,举报人要保密,被举报人要坦诚接受意见,这样才能使员工们相互督促,共同进步,形成良性循环;再次,将标准化的执行情况纳入员工考核之中,使得员工不仅仅以业绩为重,更应以标准化,以公司大局为重;最后,各分店内部建立内部监管制度,总部对各分店不定时进行抽查监督。(2)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对于标准化的执行起决定作用的是此项标准员工是否能够准确无误的理解和操作,因此,要想切实落实标准化规范,乡村基必须重视员工的培训工作。在乡村基总部设立一个专门的培训基地,用来进行岗前培训,并且只有通过考核才可上岗。(3)建立开放的意见平台。为了使乡村基的标准化制度得到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乡村基应建立一个开放的意见平台,这个平台分为内、外部两个子系统,一方面内部员工及消费者可以及时给予乡村基公司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公司应及时给予反馈和奖励。这样既可以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增强乡村基与顾客的联系,也可以使乡村基以员工为镜、以顾客为镜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与进步,可以使乡村基真正成为中式快餐的领头羊。

乡村基通过不断的摸索已经在中式快餐领域占有一席之地,但是乡村基在标准化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乡村基应有更严格细化的CIS标准,以及应不断加强的对员工的培训,坚持塑造并保持良好的形象,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发挥自身的优势,立于不败之地。

参 考 文 献

[1]胥悦红.基于CIS的餐饮业标准化管理模式探讨[J].商业时代.20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