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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制度概念范文1
【题目】广东医疗保障体制的优化探析
【绪论】香港医疗保障制度的经验与启示绪论
【第一章】医疗保障基本概念与研究理论基础
【第二章】粤港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现状
【第三章】粤港医疗保障制度的比较分析
医疗保障制度概念范文2
作为社会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医疗保障是在社会成员面临疾病灾难、生存权利等威胁时对其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截至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内的多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同时逐步发展了各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并针对弱势群体建立了相应的医疗救助制度和社会慈善互助体系。这对于健全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于保障基础薄弱、保障基金不足和保障需求日益增大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只能维持对日常门诊及普通住院医疗费用的保障。面对重大疾病所造成的大额医疗费用需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报销额度和保障水平上就捉襟见肘,社会成员只能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因而,低收人的弱势群体在摧患重大疾病后往往会陷人“无钱医治”的生活灾难之中。为了有效缓解重大疾病对社会成员造成的巨大经济负担,我国逐步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根本目的是希望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但大病保险运行机制不完善,现实补充效果不明显。在实践运作中,大病保险虽承保范围较广,但审核标准严格,加之各地实际情况不同,符合条件的患者数量有限,无法普遍惠及急需救助的广大重病患者。同时,由于依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筹资来源,大病保险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受到很大限制,报销比例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居民“二次报销”之后仍需承担巨大的医疗费用压力。对于贫困家庭而言,个人承担的自付费用也难以筹措。
为有效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健康卫生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社会整体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还应从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中的社会救助、个人商业保险和慈善互助等方面着手,互补联动,建立覆盖范围广、保障水平高的医疗保障体系,从而有效解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大病治疗问题。现实情况是,社会成员的大病医疗需求主要是依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来予以满足,个人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医疗保障特别是大病医疗保障的功能。在此背景下,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出现的大病众筹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会互助模式,在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补充作用。
在现代网络技术日新月异、信息交流高效便捷的时代,伴随着分享经济的兴起壮大,为筹措大额治病费用求助他人而出现的大病众筹应运而生,成为一种全新的社会互助模式。它显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受到广泛关注,并被普遍使用。针对大病众筹在实践运作中不断涌现的问题和纠纷,学者们从各自不同的学科背景出发进行了研究。有关大病众筹的研究主要涉及两种研究路径:网络募捐模式研究和公益众筹模式研究。前者主要探析我国网络募捐的发展状况、模式特征和实现机制问题,焦点在于网络募捐的现实困境以及法律监管等关键问题。后一研究路径则围绕分享经济展开,将公益众筹看作是分享经济的一种特殊形式,研究公益众筹的概念、类型、发展应用及商业价值,关注公益众筹作为一种全新网络融资手段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对于传统慈善公益事业的影响和促进作用,以及发展中的法律监管和制度完善问题。
学术界专题研究大病众筹并不多,往往将大病众筹问题分别融于对网络募捐和公益众筹的整体性研究之中。有关大病众筹的一些重要问题没有得到重视和解答,例如如何界定大病众筹中个人求助和网络募捐两者之间的关系,大病众筹除具有网络募捐和公益众筹的一般性特征外,产生于分享经济时代的大病众筹模式是否还能被看作是一种分享经济,其内在的伦理价值和外在的融资形式又是如何相互影响作用的,它的兴起和发展对我国现有医疗保障制度有何意义,等等。可以说,对这些问题的分析解答不仅能凸显其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互助功能,更能为大病众筹的良性发展提供必要的经验阐释和理论指导。
医疗保障制度概念范文3
在建立适合一国国情的医疗保障制度时,既不能忽视效率保证完全公平,也不能只重视效率忽略公平,合理的医疗保障制度应该是在社会认可的公平基础上适当引入市场效率机制。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医疗卫生领域中出现了“市场化过度”和“市场化不足”并存的情况,也即经济学上讲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效”双重因素。“市场化过度”是指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主要是一些“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 转由市场提供,由于这些物品本身存在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以及正的外部性等特征,仅靠市场无法有效提供,并且会加剧医疗保健的不公平性。“市场化不足”是指政府提供了本应由市场提供和分配的服务和资源。政府在卫生领域同时存在着“缺位”和“越位”两种情况,未能担当起维护城乡卫生发展的公平性的责任。
二、福利经济学定理
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认为,给定适当的初始禀赋,任何帕累托有效的结果,理论上都可以通过竞争性市场来实现,即禀赋再分配与竞争性市场结合能产生既公平又有效的结果。图1是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的埃奇沃思盒状解释图,利用两个人经济世界的假设,通过两个人之间的交易,可以清楚地表达帕累托效率的概念。假设有两个社会成员A、B,有两种总量固定的商品1、2,A对商品1、2的偏好用向下倾斜且凸向原点OA的无差异曲线来表示,相反B的无差异曲线是反转的,以OB为原点,越靠近图的左下角的无差异曲线代表的效用水平越高,在盒状图中,帕累托有效率的点是二者无差异曲线的切点,在切点上不可能有任何可以改进而不损害任何人的利益经济学改进,将所有的帕累托有效的点连接起来构成的曲线称为“契约曲线”,图中的OA、OB点虽然看来是不公平的,但仍然是帕累托有效的。
卫生资源是一种稀缺资源,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考虑如何利用有限的资源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世界卫生组织曾指出,要达到较高的健康水平,仅靠经济发展是不够的,重要的不仅是国家在卫生事业上投入多少钱,更在于如何根据健康需要,公平、有效地配置这些资源。按照帕累托效率方式分配进行医疗资源的分配时,社会上很多人对这种分配结果感到不满意,因此在对医疗资源进行分配时还要考虑效率以外的因素,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公平。对健康公平的关注经常集中在人们是否得到了他们需要的卫生服务上,Mooney(1992)对健康公平的定义为一种机会的均等。Rawls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社会公平的概念,公平的基本原则是社会选择应该站在不受特殊利益集团影响的立场上做出,抛开我们已有的生活利益,我们才有可能对社会公平的原则达成共识,在我们不知道自己将成为什么样的人的时候,我们会假设自己是最糟糕的人,我们只会赞成能够使状况最糟糕的人得到最大利益的社会公平理论。
黄有光(2005)认为单纯追求效率可能导致不可接受的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在此情况下,社会就会愿意以牺牲一部分效率为代价,来提高收入分配的平等程度。植草益(1992)从规制经济学角度认为经济社会的评价标准不仅仅是资源的配置效率,而且必须考虑收入分配的公正性,经济社会要根据一定的价值判断标准,对收入分配的公正问题给予必要的政策考虑,社会根据对公平和正义的判断标准采取一些政策导向,以及参与和干预经济主体的活动是十分必要的。
三、中国医疗制度的福利学分析
1952年6月,政务院《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的指示》,确定了我国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及其范围。与此同时,国家也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确立了劳保医疗制度,以解决产业工人的医疗保健问题。这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生活与健康而实行的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享受人员提供制度规定范围内免费医疗、预防服务的一项国家医疗保险制度,这一时期的医疗保健制度与社会医疗保险都是通过一定的途径筹集医疗保健经费为享受人群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刘丽杭,1999)。在中国农村几乎85%的村庄都有由赤脚医生负责基本医疗和预防的卫生诊所,乡镇一级有负责指导和监督赤脚医生的卫生站,县卫生局负责全县的卫生计划与监督,医疗卫生费用由政府、公社、患者共同承担,政府负担各级国家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和部分医疗设施的运行费用,患者承担医药费和治疗费,几乎所有的农村居民都以合理的成本获得了基本的医疗保障。中国农村卫生体系的成功强烈地影响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发展,多年来一直主导着其他国家卫生政策的制定与实施(Ger?鄄ald Bloom等,1997)。在城市推行的公费、劳保医疗,在农村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 为居民提供了比较有效的医疗保障,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都有很大提高。这一阶段的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广,无论农村、城市居民基本都满足了基本的卫生需求,公平性比较高。
建国初期的医疗保障制度符合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效率也比较高,因此提高了整个国家居民的社会福利水平,随着医疗系统的运行,医疗保障系统的效率开始下降。刘丽杭(1999)认为造成医疗系统下降的原因有:⑴缺乏有效的费用制约机制;⑵社会化程度低。Gerald Bloom等(1997)认为由于医疗机构的报酬是根据医疗人员的工资与递增的非工资成本的预算确定,卫生服务管理者很少有动机提高效率,医疗机构通过与政府“谈判”来获取更多的补贴,不是一种反映需要的分配方式。对医疗供给方由于缺乏必要的经济激励机制,造成医疗服务水平与效率低下;对需求方而言由于缺乏必要的预算约束,存在资源浪费与过度消费现象,这种情况下虽然达到了公平,缺乏必要的竞争机制使医疗保障制度很难达到帕累托效率,然而,高度公平医疗保障下的社会福利的效率损失却超过了公平带来的社会福利增加。这个时期的成功之处在于在实现了医疗服务资源的初始禀赋的公平分配,不成功之处在于没有实行适当的市场机制以提高整个系统的效率,根本问题是“市场不足”,因而社会资源的分配虽然位于社会认可的公平区域,没有出现帕雷托效率。
改革开放后中国原有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解体,国家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结果除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依然享有较高程度的医疗保障外,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障主要依赖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农村由于农业集体合作制的消失、地方政府财政自力的扩大等原因,除少数地区外,改革开放前建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已经消失了,绝大部分的农民不再享有任何的医疗保障。由于国家逐渐减少了对医疗机构的补贴,医疗机构由公益型组织转变为盈利性组织,医疗机构的行为模式也发生相应转变,Gerald Bloom等(1997)认为政府主导思想的改变导致公共卫生机构不再被看作是纯粹的社会福利机构而是经济实体,公共卫生机构筹资政策改革的结果是政府不再全部负担这些机构的运营成本,收费成为这些机构的收入来源,政府对公共卫生机构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提高它们的运行效率,减轻政府的经济负担。但改革目标预期结果没有出现,政府过分强调了收益来源问题而没有注意到影响医疗机构行为方面的因素,由于公共卫生提供者转化为经济主体后的逐利行为,扭曲了公共卫生的供给,改革的目标是提高社会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结果社会公共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降低了。如全国医疗机构服务量呈明显下降趋势,2000年与90年代初相比:医疗机构年门、急诊总量由26亿下降到21亿,平均每个医生负担门诊量下降27%,负担住院日下降34%,医院病床使用率由81%下降到61%(饶克勤,2005)。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发现我国城乡居民卫生服务需要量增加,但医疗服务的利用明显下降,2003年患病人次数为50.8亿,比1993年增加7.1亿,而因病就诊人次数为48亿,减少5.4亿。
居民的健康公平性在城乡之间、贫富之间的差距有逐渐扩大的趋势。在中国的30个贫困县,1979年70%的村都有至少一个卫生所,1993年只有55%的村还存在卫生所,而城市的三级医院数量从1980年的9478个增加到1995年的14771个;贫困线以下的9700万人只有不到三分之一得到了社会救济,而得到的救济款也很少用于医疗(Gerald Bloom等,1997)。低收入人群、贫困农村居民卫生服务可及性较差,城市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口比例为30.2%、公费医疗4.0%、劳保医疗4.6%、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占5.6%,没有任何医疗保险占44.8%;而在农村,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比例为9.5%、各种社会医疗保险占3.1%、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占8.3%、没有任何医疗保险占79.1%。患者未就诊、未住院、未采取任何治疗措施的门诊患者中,38.2%是由于经济困难,应该住院而未住院患者中,70%也是由于经济困难。
Yuanli Liu(1999)等研究表明,与日益增长的收入差距和卫生服务利用差距有关,中国的城乡居民健康状况在经济转轨期间的差距在不断扩大,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覆盖率的急剧下降。Wagstaff(2005)认为,中国农村有利于富裕地区的健康保险覆盖面的不公平现象扩大的很大部分原因在于境况较好的农村在成功地防止合作医疗保险机制的崩溃方面做得比较成功。聂春雷等(2004)研究发现,发达地区的医疗机构数目虽然少,但医疗机构的规模大,发达地区每千人口卫生人员、床位数量比落后地区多, 并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卫生人力资源的人均占有差距有增大的趋势。胡琳琳(2003)等利用城乡疾病模式的差异分析后认为,疾病模式在城乡之间呈现不同的特点,城市地区的居民已经基本完成了疾病模式转变,其面临的卫生问题更多的是“后医学时代”所要解决的问题,农村地区,主要是经济欠发达的三、四类农村,仍旧处在疾病模式的转变过程中,表明城乡在卫生服务和居民健康水平方面是不平衡的, 农村居民处于不利地位。
这一时期不但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社会公平性降低了,而且效率的提高也没有取得预期效果,这种社会选择位于埃奇沃思盒状图的不公平区域部分,并且偏离帕雷托效率曲线,社会福利损失既有效率损失,又包括社会不公平分配带来的社会成本等损失,这一时期的医疗保障制度不但存在“市场失灵”,而且存在着“政府失效”。
四、结论
通过对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历史过程中的福利经济学分析,我们认为医疗保障具有很强的公共产品属性,需要政府提供足够的公共开支,需要政府建立完善的公共医疗保障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同时资源有限性与需求无限性决定医疗保障必须选择建立适合国情的制度体系。改革前的中国医疗制度说明医疗并非像国防那样是完全的公共产品,因此需要引入市场机制以提高卫生资源的使用效率,从短期来看,随着政府在医疗方面公共开支的增长,民众似乎可以享受到价格上的优惠,从长期来看,一个垄断的医疗市场必然带来服务质量的下降和价格的上升。即使是政府提供的那部分医疗资源,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这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资源配置效率,从而降低医疗价格,提高全社会的福利水平。
医疗保障制度概念范文4
关键词:基本医疗保险;风险;准备金
1研究背景
2012年6月26日,国务院医改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3年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面总结3年(2009年~2011年)以来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报告》指出:"新一轮医改统筹推进包括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五项重点改革。如期全面完成了3年医改各项任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位列五大改革问题之首。经过3年改革,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兜底,商业健康保险及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的中国特色医保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为城乡居民"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比改革前增加了1.72亿,覆盖率达到95%以上。《报告》还指出:"3年以来,全国财政医疗卫生累计支出1516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4506亿元,与2008年同口径支出基数相比,3年新增投入12409亿元,比2009年既定的8500亿元增加了3909亿元。在"十二五"期间,医改财政投入力度、强度还要高于2009~2011年投入水平。这一增长实现了3年医改目标中"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
政府投入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资金不断增长的同时,会面临资金流失风险也在增加的问题[1]。如何能够将政府投入的资金有效地使用在普通社会公众身上,真正做到让百姓受益,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诸多学者也对医保资金监督和管理问题提出了很多建议。但笔者认为,在该问题上是否可以转变一下思维方式:即无论多么"完美"的监管制度,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存在一定的漏洞或者缺陷。即使制定十分严格的监管制度,在实践中也一定会有资金流失的现象。医保基金一旦出现流失或者大规模的亏空,势必会影响基金的支出,造成资金中断,甚至动摇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根基。所以,在"亡羊补牢"的同时,我是否可以"亡羊补羊"。所谓"亡羊补羊"是指,借鉴银行准备金制度的经验,在医保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准备金,在发生医保资金流失等风险,出现医保资金支付困难时,用以基本医疗保障的支出,即以备不时之需。
2基本医疗保险准备金概念的提出
基本医疗保险准备金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为保障医保资金需求,使公民基本医疗保障不因资金短缺而中断,而在医保基金中预先提取的用以保障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的资金。
基本医疗保险准备金制度是一种着眼于中长期发展的医保资金筹措模式,目的在于保障医保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如前所述,在医保资金支出的过程中,由于监管漏洞等各种原因导致的资金流失和亏空,都会影响社会公众的利益。准备金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填补"缺口,实现医保资金的安全运行,保障公众的健康利益需求。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准备金的提取和支出必须由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做到专门机构管理,专款专用。
3建立"准备金制度"的必要性--基于现实问题的分析
3.1医疗保险基金面临的现实问题
3.1.1"人口老龄化"给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带来压力 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上升1.91个百分点。"
医疗保障制度概念范文5
[关键词] 卫生公平 小康社会 制度因素
新的“人类发展观”要求我们重新审视增长质量,关注人力资本和环境资本,二者不仅成为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因素,而且其本身直接构成了人类福利。健康是构成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于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是政府的基本职能,而研究表明,公共支出数量与其成果之间仅有微弱联系,关联度更高的则是公共资源投入的质量和分布。根据曼斯菲尔德经济学中边际效用递减理论,可知:面向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公共卫生投资可以更多地提高整体绩效,增加人类福利。不仅如此,诚如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所言,每个公民获得健康的机会应被视为基本可行能力,不该被剥夺,这种基本可行能力对于低收入人群摆脱贫困是至关重要的。在此,我们引入“卫生公平”概念,对我国农村卫生公平的现状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卫生公平的政策设计。
一、卫生公平性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之后,经济体制转轨,传统医疗保障制度由于无法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而寿终正寝,新的医疗保障制度则越来越远地驶离卫生公平轨道。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第53届大会在《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卫生系统:改善绩效》报告中,对全球191个成员国国家卫生系统的业绩做出量化评估,进行排名。结论是:中国在“财务负担公平性”方面,位居尼泊尔、越南之后,排名188位,倒数第四,与巴西、缅甸和塞拉利昂等国一起排在最后,被列为卫生系统“财务负担”最不公平的国家之一。总的看来,我国卫生不公平主要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
1.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分配失衡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城乡人口比例大约为36%和64%,但城乡公共卫生资源占有比例刚好颠倒过来,城市占了60%以上,而农村占了不到40%。根据全国卫生总费用测算结果,1993年农村卫生费用占全国卫生总费用34.9%,1998年为24.9%,5年下降了10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以2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减。199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为3776亿元,其中政府投入为587.2亿元,用于农村卫生费用为92.5亿元,仅占政府投入的15.9%。1998年全国城市每千人口床位数为3.52张,而每千农业人口卫生院床位数只有0.81张。公共卫生资源分配和服务水平的地区差距也十分明显, 2002年我国千人口医院卫生院床位数、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北京最多,分别为6.31张、4.13人、3.40人;而相应指标最少的分别为贵州1.50张,安徽0.97人,贵州0.56人。
2.政府卫生支出比例逐步下降
注:①卫生总费用为测算数;②本表按当年价格算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国卫生总费用从1980年的132.0亿元飙升到2003年的5150.3亿元,上涨了39倍。同期,人均卫生费用也从13.4元上升至403.6元。从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来看,已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5%的最低标准和5.3%的世界平均水平,2003年达到了5.37%。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政府卫生支出的绝对值虽有增长,但无论是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还是在卫生总费用中的比例都呈不断下降趋势。同时,三大项卫生费用(政府、社会、个人)在卫生总费用中的构成比却发生了严峻的变化,在20年时间里,政府卫生支出比例平均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度下降,而居民卫生支出比例实际上是以平均每年接近2个百分点的速度在快速上升。政府在本应承担更多卫生费用中的缺位,使得对健康等人力资源严重依赖的贫困者极不公平。卫生领域存在着极度不公平的事实,迫使我们对我国的卫生体制、财政体制、改革模式和运行机制等进行深刻反思。
二、卫生不公平的制度分析
1.政府缺位和越位
医疗服务具有特殊性,属于不完全竞争市场,政府适当管制是必需的。然而,中国的医疗卫生改革并没有遵循医疗卫生领域的基本特性,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的缺位和越位导致了“过度市场化”和“市场化不足”并存。“过度市场化”是指一些本该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转由市场提供,出现了市场失灵,加剧卫生不公平。在经济转轨时期,为了解决卫生筹资和医疗成本控制问题,农村卫生和预防保健、疾病控制等公共服务在缺少公共资金支持的情况下被推向市场,成为趋利性机构;药品虚高定价一方面使“以药养医”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也成为了寻租、药品回扣等大量腐败现象的根源。“市场化不足”则指政府提供了本应由市场提供的服务和资源,主要是指对城市大医院的补助和某些私人保健服务的补贴。在这种体制下,大型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成本高昂而效率极其低下,并且趋利性明显。
2.公共财政体制不健全
公共财政是以满足公共利益、增进全社会福祉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主要用于投资市场失灵的公共物品和弱势人群的转移支付方面。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对经济政绩合法性认同有着强烈的路径依赖,并且没有相应的配套改革或制度设计使政府关注的重心从经济建设转移到公共事业上来。在财政收入既定的情况下,对物质资本的过度投资挤占了对人力资本的投资;特别是财政体制没有在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职能界限基础上做明确具体的制度设计,使得公共财政概念模糊而不具有可操作性。
三、卫生公平的政策选择
1.改革卫生体制
具体而言,改变医疗服务基本由公立机构垄断的局面,实行真正意义的医院分类管理。2003年的统计表明,全国公立医院占医院总数的96%,社会办医院仅占4%,公立医疗机构的垄断局面没有改变。应该按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承担能力和人民基本医疗需求,科学确定保留多大规模的公立医院。有多少现有的公立医院可以转制,要制定完整的区域卫生规划,通过改革将一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改制,由社会力量举办,允许民间资本、外资等进入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市场,为群众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政府集中财力办好一批公立医院,加大投入、严格管理、转换机制,明确政策,真正办成为群众提供优质、低价的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医院,政府举办的医院坚持低收费,不以盈利为目的,国家控制医务人员的工资总水平。公共选择理论表明,政府有着与生俱来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倾向,在此表现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不会自觉地放弃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权力,因而,更为周密的制度设计是必要的。可以考虑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公立医院的国有资产,卫生行政部门从国有卫生资产人的角色彻底解脱出来,履行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和市场监管职能。
2.创新投融资体制
各级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对农村卫生转移支付的力度,建立规范农村卫生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人口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具体说来,中央财政主要负责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投资、卫生基础设施和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投资、医疗卫生领域重大科学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转移支付等;省级财政主要针对省内相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投资、卫生基础设施和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投资等;地市、县级政府财政将资源配置的重心转移到农村镇村两级和辖区内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应逐步取消对医院的人员经费补贴,改为对公立医院按项目进行补贴,确定一个动态的全国性公共物品服务包和针对省级特征的公共物品服务包,这些公共卫生服务在基层主要通过公共财政购买的方式予以落实。
3.构筑医疗保障制度
在城市,继续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可以考虑将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城市失业人员、贫困人群政府要设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除了政府的经常性投入外,积极鼓励各类民间团体、社会力量的捐赠。在农村地区,要构筑强有力的医疗保障制度,以实现农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大病有保障。农村医疗保障的形式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能搞一刀切,在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地区,可建立大病风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相结合的福利风险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而在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地区,政府应集中财力搞好大病保险,防止因病导致人力资本极度恶化。
此外,政府还应对本地区的贫困人群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的基金可来源于政府财政和各种社会团体的捐赠。通过各级财政的努力,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方面实现均等化。
参考文献:
[1]世界银行:增长的质量[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45
[2]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2年人类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医疗保障制度概念范文6
不过,应该看到的是,大病医保虽然在释放越来越大的政策善意,但依然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看病贵,与民众的现实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根据相关方面的解释,之所以选择这些大病病种,主要是因为其患病人数较多,而且临床路径清晰、费用可控、疗效确切。从大病医疗保障制度来看,依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和隐忧。
其一,何谓大病医保?其保障范围应该有多大?从8种疾病扩展到12种,从12种又增加到20种,看起来大病医保制度保障的是大病,通过将更多病种纳入保障范围来降低民众负担。但现实情况是复杂的:有些并不“大”的疾病,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治疗费用较高;有些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开销同样很大,如精神疾病、慢性传染性疾病等;有些伤残性疾病治疗费用也很高,却不在20种大病之列……
实际上,去年《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后,国务院医改办就此特别强调,大病医保制度所指的“大病”,并不是医学上的病种概念,以“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标准,我国的大病医保中的“大病”应当是指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而非仅指严重的疾病,是指费用,而不是指病种。显而易见,以治疗费用来界定“大病”,其保障范围更广,更能照顾到各种情况,其受众更广,也更能切实有效地减轻民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