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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应急保障方案范文1
1.1编制目的
提高学校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学生及教师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参照上级各类文件制定本方案。
1.3分类分级
本方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大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师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具有连锁性、复杂性和放大性的特点,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城子乡小学涉及一切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方案指导新城子乡小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职能,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分管人员责任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⑷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班主任及教师的作用,依靠全体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l.6应急方案体系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体系包括:
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总体应急方案是新城子乡小学应急方案体系的总纲,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⑵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方案。专项应急方案主要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应急办)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方案。
各类方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在沈北新区教育局领导下,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2执行机构
学校安全保卫处(学校应急办)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学校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一旦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向区教育局安全教育科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方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结本次应急事件的处理情况并向教育局安全教育科报告。
3.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4应急保障
4.1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联络,保障重大突发事件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加强与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讯运营企业的协调,必要时确保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师生播发、刊登或以短信形式。保证学校对讲机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4.2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络,并组织必要的教职员工应急抢险队伍,保障重大突发事件的人力支持。
4.3物质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重大突发事件的物资需要。
4.4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并加强与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络,筹措重大突发事件所需资金,做好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资金的使用、发放。
4.5技术保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4.6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治安工作。
4.7避难场所保障
提供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重大突发事件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能得到及时妥善安置。
4.8交通运输保障
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络,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4.9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学校公共场所消毒等工作。
4.10后勤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重大突发事件所需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5监督机制
5.1方案演练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方案进行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学校要通过黑板报、宣传栏、课堂教学、班队会、广播、升旗仪式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师生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6方案管理
6.1本方案由新城子乡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校安全保卫处(学校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村小、学校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
医疗应急保障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卫生应急在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不断优化各类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力争在2013年达到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标准,力争省卫生厅向卫生部推荐我县申报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的创建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卫生应急组织体系、指挥协调、预案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总结评估、社会动员等8个方面。
(一)组织体系。县人民政府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相关规划,将卫生应急工作考核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评估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辖区内的村指定公共卫生信息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与上报等工作。县卫生局要设立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县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设立或指定部门、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二)指挥协调。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的领导下,县卫生局与相关部门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卫生应急联络网。建立具备信息共享、决策支持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的县级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信息系统。
(三)预案体系。县人民政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各类单项卫生应急预案,县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相关卫生应急预案、技术方案或行动方案,各类预案和方案实现动态更新。县卫生局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应熟知本县、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和方案的内容及要求。各乡镇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辖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卫生应急预案或行动方案。初步形成政府专项预案、部门单项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为架构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四)应急准备。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将卫生应急专项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卫生应急处置需要及时安排处置经费。县卫生局要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分类专业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并配备相应的装备;制定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演练计划,按计划落实并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制定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落实储备,完善相关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有一定的卫生应急资源扩增能力,以迅速及时做好收治伤病员的准备。
(五)监测预警。县卫生局要建立完整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实验室检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救灾防病信息网络直报等监测网络,并指定专业机构负责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基础信息数据库,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进行常规和专题评估,提出评估意见、预警和干预措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与管理工作,每月至少汇总分析1次数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网络直报率、报告完整率、事件评估率均要达到100%。
(六)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卫生局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专业机构对事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各乡镇要迅速启动或配合上级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医疗机构要及时高效承担病人现场救治、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并有效开展事件相关病例上报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开展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等卫生监督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利用大众媒体及时经授权可由其的应急处置相关信息,并有效开展面向公众的风险沟通。
重大活动开展前,县卫生局和专业机构应积极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提出排查治理意见和干预措施,制定相应的卫生应急保障预案和工作方案。重大活动期间,县直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相互配合,有效完成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等工作,做到保障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七)总结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结束后,各乡镇或县卫生局应对卫生应急准备与保障、应急处置与救援措施、危害及处置救援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恢复重建工作的卫生学评估及卫生系统内的恢复重建工作;制定并执行合理的补助标准;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而致病、致残或致死人员,配合有关部门按国家标准给予补助和抚恤,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八)社会动员。县卫生局应当制定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内居民的卫生应急知识素养,居民卫生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组建卫生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制定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志愿者应掌握基本救援知识与技能。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2年4月~6月)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完成创建活动申报工作;成立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活动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创建工作;组织召开全县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启动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结合示范县考评标准,组织举办卫生应急工作培训班,按照《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考核标准及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传达创建任务;做好其他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12月)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配备人员及物资,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扎实有序开展创建工作;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评估,自查评估结果报市卫生局;迎接市卫生局督查,根据督查反馈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重点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三)总结迎检阶段(2013年1月~4月)
做好示范县创建验收申报工作;各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做好迎检准备;迎接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考评组的检查验收;根据省级评估验收组的评审结果,认真做好总结,抓好整改,巩固创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实施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是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的抓手。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作为2012年卫生应急工作的重点之一,切实落实政府公共卫生任务财政补助,加大投入,明确工作进度,保障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医疗应急保障方案范文3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县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应急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应急救治专家队伍,指派专家对疑难病例会诊及对危重病人抢救指导;报告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病情救治信息;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组织人员培训等。
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专家组(见附表1),负责对全县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
二、加强医疗力量配备,规范开展医疗救治
(一)确定定点救治医院。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县级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定点救治医院。其中县人民医院是县级严重异常反应定点救治医院。
(二)积极做好现场救治。各定点医院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疫苗异常反应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疗救治工作具体方案,落实各项任务。要成立临床救治组,由急诊急救、呼吸、传染、心脑血管、神经、重症、免疫、儿科、护理、检验等科室的技术骨干组成,做好异常反应病例的临床诊治。要建立绿色通道,严禁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要实施多学科诊疗,第一时间抢救,尽一切努力,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对严重异常反应病例要及时诊断,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全力救治。要预留足够的病房收治异常反应患者,并做好救治准备。要安排专人负责疫苗紧急使用期间异常反应报告工作。
(三)划分医疗救治责任区域。按照医共体成员名单划定责任区域,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要与各预防接种点进行对接(见附表2),并派出有经验的医护力量驻点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这次疫苗紧急使用异常反应的医疗救治工作不仅是一项医疗任务,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全面统筹辖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
医疗应急保障方案范文4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行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制定本总体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制定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业、商贸、建筑等行业的企业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铁路、道路、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
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突发公共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IV级(一般)。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2、依法行政
依法规范政府及其部门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应急工作中的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依法补偿因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
3、统一领导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是应急指挥工作、牵头工作、参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反应快速
完善及时、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健全及时、完整、高效监测预报体系,建立快速应急反应机制。构建及时发动、组织求援的人、财、物和信息科技的保障机制以及各种合作机制,迅速控制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5、资源整合
按照条块结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交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6、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灾害防范意识教育,加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尽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并根据应急工作实践不断加以完善。
(五)预案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和响应全市、全省范围内发生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县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应急预案是本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具体适用于各该专项应急预案规范范围内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六)预案的体系
本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该预案是本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县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制定、印发。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是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两种以上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涉及若干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是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县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的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并报县政府备案。
4、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该类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5、举办大型会展、游园、灯会、群众集会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将不断补充、完善。
二、组织体系
1、县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县人民政府为全县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时,决定启动县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响应省、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导监督县应急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县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县政府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设立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县长或主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具体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3、办事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为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情况,并给予指导;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专业技术机构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情况,并给予指导;汇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承担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统一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演练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督促落实;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县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
县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县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其职责是:平时为县政府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为县应急指挥部及现场指挥部提供指挥咨询服务。
5、工作机构
县政府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有关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负责协助县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6、乡镇人民政府应急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三、预测、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
1、政府监测
县政府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应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监测、安全评价、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数据库,划分监测区域,确立监测点,并重点加强对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监控,认真监测、收集、分析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分别逐级向其上级报告,同时通过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上传,不得谎报、瞒报、缓报。应急主管部门应当向同级县政府报告。
2、群众报告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当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有关专业技术机构报告。对多发、易发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各乡镇应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相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向县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通报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引发的事故灾难情况。鼓励公民报警。
3、信息处理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接收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县长或主管副县长汇报,县政府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立即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人民政府通报。情况严重的,县政府指派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妥善处置,防止事件发生。
4、报警电话
广泛宣传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向社会公布接警电话,逐步确立一个统一的报警电话和报警系统。
四、应急响应
①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县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做好具体应急工作。
②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启动后,县政府立即启动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统一组织指挥或者参与辅助指挥决策,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启动具体行动方案,做好具体应急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③情况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及部门在接到信息后立即逐级向上级报告,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同时向同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法律、法规、规章等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另有规定的,除按本总体应急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和缓报。
④特别情况的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跨县行政区域的,由县人民政府与有关联的县(市)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跨市、跨省的,报市人民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跨部门的,同时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县政府办公室对应急工作进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发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灾民安置
民政部门应当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继续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受影响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矛盾和纠纷。
2、疫病控制
卫生行政等部门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终末消毒、疫情监控和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3、现场清理
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
4、恢复与重建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进行重建工作,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交通、邮政、电信、建设、电力等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快修复被破坏的交通、通迅、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县人民政府根据损失评估报告、受影响地区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对受影响地区的恢复重建工作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并组织其他地区和部门提供资金、物资支援。必要时,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受损失情况报请上级人民政府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5、征用补偿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返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返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采取其他应急处置措施或者紧急措施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及时依法予以补偿。
(二)调查和总结
1、调查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完毕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形成调查报告。
2、总结
县政府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改进工作,包括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需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的,应当及时组织修订,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对责任事故,必须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应急工作总结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系统
县政府信息网站会同有关部门在原有的政务网基础上完善功能,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
2、通信保障
在现有专业通信网的基础上,建立与省市互联,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无线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加强重要通信线路、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通信企业应制订应急通信保障方案,配备应急保障设备设施并进行经常维护。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迅速开通应急通信联络。
3、指挥部通信网络建设
县人民政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通信支持系统,建立应急联动平台。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专项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并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1、专业队伍
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或者确定政府综合性专门应急救援队伍。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建专门或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2、企业队伍
危险化学品、电力、供水、供气等企业应当组建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作为本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响应队伍。
3、队伍动员方案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动态数据库,制订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以及保持应急能力的措施,包括协调调动消防队、武警中队、预备役人员的方案和措施。
(四)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应当建立公路保障动态数据库,确定保障车辆提供单位、数量、功能、驾驶员名册等。
(五)医疗卫生保障
1、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掌握医疗救治和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定医疗卫生队伍调动方案。
2、医疗物资
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医院特殊病房建设,制订医疗卫生、物资调度等方案。
(六)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应当拟订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各项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的准备方案,并加强基层治安保卫队伍建设,开展群众联防。
(七)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应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
(八)资金保障
1、政府专项资金
县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当年专项资金不足时,财政及时予以保障。应急工作专项资金专款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2、企业专项资金
企业应当设立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
3、投保
支持各保险公司推广针对应急工作的险种,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九))法制保障
1、应急工作规范性文件拟制
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措施、规定,及时修改现行不适应应急工作的政府文件。
2、应急工作执法
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违法、失职渎职、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宣传、教育
1、应急常识公众宣传
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宣传有关应急预案和报警电话。县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县广播电视部门应当把宣传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媒体应当把宣传应急常识和技能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把应急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应急常识的宣传和辅导。
2、学生应急常识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学校应急工作教育规划,中小学应当开设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知识、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向学生普及应急常识。新晨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奖惩
(一)监督检查主体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本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监察局依据行政监察法加强对本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有关应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监督检查。
(二)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处置义务,截留、挪用或贪污应急资金、物资,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1.本总体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制定,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总体应急预案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1:县直各部门在应急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医疗应急保障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思想,以“救死扶伤、服务人民健康”为理念,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以提供安全、文明、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环境为目标,积极创建平安医院。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使医院全体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加强内部管理,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服务秩序,切实解决医疗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平安医院”。经过努力,力争达到“平安医院”的目标。
三、创建内容
1、组织机构健全。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制。
2、医疗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执业行为,不超范围开展医疗项目,不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不刊发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不雇用“医托”,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3、医患关系和谐。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态度,探索建立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平台,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自觉遵守卫生部规定的卫生行业纪律“八不准”。医疗纠纷明显减少并能及时妥善得以化解,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得到有效制止。群众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秩序、环境等综合满意率达85%以上。
4、职能有效发挥。充分发挥医院在“平安沙雅”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有效承担我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救治任务,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健全急诊抢救制度,切实做好艾滋病、性病监测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医疗信息。
医疗应急保障方案范文6
1建立军地联动组织指挥体系
在与被保障单位早期接触中,我们发现被保障单位个别领导存在不会发生核事故的侥幸心理,对应急医学救援力量建设不够重视,甚至认为我们所做的工作会干扰其正常生产秩序。一旦发生核事故,如何快速反应、准确判断、超前预测、综合协调,如何求得被保障单位主动配合,充分发挥保障行动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实现指挥与保障、管理与医学救治的有效联动,成为应急医学救援工作必须突破的重要环节。为此,我们和相关部门通过沟通、协调、统一思想,强化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建立了紧急状态下军地首长集中办公、卫勤力量快速救援、医院科室随时待命、前线后方有效互动、高效灵活的军地联动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组织指挥体系。
1.1建立联合应急医学救援指挥预警系统成立了
由被保障单位保卫处长、研究所所长、职工医院院长,计量环保处处长和我院院长组成的指挥预警组织机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掌握重点地域卫生基本情况,监测重要地区环境核危害因素,进行健康状况和危险评估及预警预报。采用适当监测方法测评核危害水平,并及时分析监测数据,强化核事故监测预警能力。
1.2建立权威高效的应急医学救援组织指挥机构
按照军地联动、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建立高效军地联动的应急医学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核事故发生后,由被保障单位逐级上报至国家核应急指挥中心,由该中心与总后卫生部联合进行应急医学救援指挥,按照军地“两条线”下达应急医学救援任务。
1.3建立集成共享的应急医学救援指挥平台
建立军地联通指挥网络,设置相应权限,制定保密密语,相应指挥命令。负责确定核应急状态等级,进入和终止应急状态,统一指挥本单位的核应急响应行动;接受上级核应急指挥机构的监督指导;负责核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传递、通报、报告和下达指令;组织医学救援工作等。
2建立军地联动训练体系
在核事故现场,医院救援队如何与被保障单位组织紧张有序的医学救援[2],这关系到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工作的成功与否。这需要有详实、可行的联动应急医学救援预案,并进行反复训练和磨合。为确保出动快、到位快、医学救治快,我们应从科学统筹卫勤资源、合理区分医学救治任务、及时转换工作重心等入手,建立军地联动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训练体系。
2.1制定联动应急医学救援预案
我院与被保障单位联合制定了《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军地联动指挥机构达成方案》《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军地信息互通方案》《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联合演练方案》等预案。预案对军地联合指挥机构建立、指挥权限和责任区分、指挥程序明确、医学救援信息交流、医学救援力量动用和协同等操作性较强。结合实际情况,我们走出了一条“边摸索、边建立、边运行、边完善”的路子。修订完善了《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队抽组方案》《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卫勤保障计划》《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二级救治床位腾空计划》等预案。针对医学救治任务、空间布局、医学救治流程、物资筹措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确保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等。
2.2针对应急医学救援弱项展开联合训练
平时各单位自行组织应急医学救援演练相对容易,但联合救援中单位与单位、组与组、个人与个人间的分工、配合成为了应急医学救援的弱项,加强军地联合演练,是提高救治效能的主要手段。我院与被保障单位每年设置带有实战背景的联合应急医学救援演习课目,深入被保障单位厂区内,设定模拟伤员,练指挥、练协同、练融合,练侦检、练洗消、练救治,提高军地联动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的快速反应、远程机动和保障能力[3]。
2.3针对应急医学救援重点明确联合救治流程
通过联合训练,明确医学救援重点,即一体化医学救治流程。核事故发生后,被保障单位的应急消防车、救护车、防护工具发放车、警车均应在指定位置待命,辐射防护医疗救援组对受沾染伤员经洗消后分检,无沾染伤员后送至职工医院。同时我院根据指令做好随时出发准备,物质装车、人员到位待命、床位腾空。随着伤员数量的不断增加,厂方辐射防护医疗组无能力救治时,应及时上报应急办,协调我院开展医学救援。我院接到上级命令后,应迅速到达指定地域,到达现场后,我院领导应加入核事故指挥组。由核事故指挥组确定我院医学救援队于何处展开,与厂方救援组各自通过伤员流,还是共同完成现场侦检、分类、洗消、救治和后送工作。保证顺利开展一级联合医学救治和二级后送至我院本部的工作,确保一旦发生核事故应急事件,可迅即形成保障能力。
3建立军地联动力量体系
被保障单位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力量主要依靠厂医院,其专业医学人才有限,救援设施、设备缺乏,病房不足,难以单独完成医学救援任务。而我院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力量中的一级救援队,缺乏供电、供水设备等,单独完成医学救援任务也存在一定困难。为此,我们建立了军地联动的医学救援力量体系,把建设重点放在保障上、突破难点放在应急上、检验标准放在战斗力上,达到“1+1>2”的效果。
3.1贴近任务需求强化硬件
根据承担的应急医疗任务和医疗救援需求进行准备。我院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队和被保障单位医疗救援组,根据各自的任务,提出不同的建设要求和标准,配备相应的医学救援装备器材,进行相应的救援训练。根据我院应急保障的实际需要、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治的规模,经过反复论证,按照“立足现有、结构合理、投入较少、效益较高、功能齐备、设施配套”的要求,投入40余万元,利用现有场地建成一个集理发室、内科急救室、外科急救室、粗洗室、精洗室、留样室、内照射侦检室于一体的二级救治洗消场。本着“土洋结合”“新旧结合”的原则,先后设计制造了液压装载车、轮式装卸载系统、核事故一级救治器材箱等,实现了标准化、箱组化、轻型化、便携化、野战化、系列化的适应医院任务需求,快速反应需要的器材保障。
3.2夯实素质基础,提高医学救援能力
我们和被保障单位分别或联合进行应急医学救援能力训练,包括组织指挥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机动能力、联合救援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以保证有效开展医学救援行动。依据统分结合、寓编实建的方法,调整人员、抽调骨干,做到了人员编组最优化、分队能力最大化。采取岗位练兵、比武竞赛、轮岗培训、训考结合等方式,选强配齐保障队伍。邀请军内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和专题讲座,编写了《核事故医学救治专业指导手册》,使救援队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掌握了核应急医学救援的相关知识。通过反复设定核复合伤伤员进行救治演练,不断总结摸索救治工作规律,编写了《核应急医疗救援救治流程》,进一步规范了救援队员在救治过程中的口令和动作,使整个医学救治工作程序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