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秩序日常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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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秩序日常工作计划

物业秩序日常工作计划范文1

2、熟悉小区物业环境和岗位工作流程,及时发现并处理小区存在治安、消防等问题。

3、制定培训教材,定期组织培训,培养秩序维护员的敬业奉献精神。

4、了解掌握秩序维护员的思想动向,做好引导、教育工作,重点培养骨干,加强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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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周坚持查铺查哨二次以上,定时召开周工作例会;每月组织一次部门紧急方案演练和小区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并于月初和月中对消防、车辆及收费进行检查,月底对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6、协调处理好部门与相关单位的公关交流。

7、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8、制定工作、收支计划,严格落实、合理化支出。

9、组织开展小区安全防范教育,消防宣传工作,建立小区群防群治体系。

秩序维护队副经理(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经理抓好部门各项工作;

2、负责对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制定部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熟悉部门物品、设备的性能、状况,负责部门装备、物品的申购;

4、负责部门各中队之间的工作协调;

5、负责公司各项接待活动及大型活动期间的人员安排、调节等各项准备工作;

6、做好部门的基础管理工作,对部门员工宿舍的环境卫生及内务状况进行督促;

7、制订部门的训练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8、对执勤人员的岗位形象、服务意识、情况处置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9、熟悉和掌握部门情况,及时向部门经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当好经理的参谋和助手,并协助经理做好对外工作。

秩序维护队内勤岗位职责

1、负责部门资料管理及日常书写工作。

2、忠于公司,忠于部门,遵守规章制度,保守秘密,自觉维护公司与部门利益。

3、负责及时传达部门经理的各项工作指示。

4、负责办理秩序维护员应聘、入职、转正及离职的相关手续。

5、负责部门资产的出入库盘点。

6、负责部门所需物资的申购、领用、发放、保管、回收等工作,并以计划性支出做详细汇总报表。

7、按时填写、汇总部门及中队的各类报表。

8、完成各类请示、报告、通知的撰写。

秩序维护队中队长岗位职责

1、忠于公司、自觉维护公司、部门的形象及声誉。

2、负责中队内

部管理,认真组织队员学习,落实相关政策、法规。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部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考核标准。

4、了解队员思想动态,掌握队员动向,活跃中队气氛。

5、熟悉园区消防设施分布,认真组织中队人员学习,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参与消防演练,监督中队队员做好消防检查。

6、全面负责中队日常训练和学习,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7、落实交**制度,明确岗位责任。

8、确保当班期间,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9、完成上级交予的各项任务,并对任务的进展作好汇报。

物业秩序日常工作计划范文2

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一南关兴南农贸市场是吕梁现代城市建设的产物,这一大型零售商业购物市场的建成,不仅方便了本市居民购物,同时对周边地区及陕北等地商贸产生集散辐射作用,随着人们对商品质量和购物环境的追求,搞好本市场的物业管理服务,无疑也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我公司作为吕梁市唯一一家正规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也想一试身手在该市场拼搏一番,以期扩大企业效益和影响,现就本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提出我公司服务方案如下:

一、市场特点分析

南关市场紧邻市区龙凤大街,由原南关蔬菜批发市场和原永宁路荣宁农贸市场搬迁演变而来,这种沿袭演变,一开始就奠定了市场繁华昌盛的基础,是商家经营聚财的宝地,居民生活购物的天堂,不仅是城市型购物中心,也是地区型商贸批零市场,其特点为:

1、市场建筑规模大、面积大、物流量大、店铺多,且多是既零售又批发,其物流可视为川流不息,夜以继日。

2、综合性强、包罗范围广,市场不仅包罗食用品、日用品小百货等,还有家居用品、出行用品等,以及餐饮和作坊等场所。

3、人流多,根据原永宁东路荣宁农贸市场人流和本市场经营范围分析,其人流将会更多。

4、市场大开放、管理难度大,商场多由商家租用,以店铺形式出现。

二、物业管理服务的组织与实施

根据对市场特点的分析,南关兴南农贸市场的物业管理服务,拟在总公司领导下设兴南市场分部,分部分设环境卫生组、设备设施维修组、秩序维护组、统计收费组,四个组在分部经理带领下展开工作,完成物业管理服务任务。

环境卫生组:主要任务为市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护。每日早晚全面清扫两次,中间时间保洁,保持垃圾点垃圾不乱抛撒,并及时清运出场,保持市场经营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和垃圾。

设备设施维修组:主要任务为维修养护供电变压器到经营户内干线、缆线、电器等。供水管道维修,疏通污水管道和清淘化粪池等。其中到用户室内维修,实行有偿服务,保持经营需要保证管路电路正常运行。

秩序维护组:主要任务为维护市场秩序,分别为秩序巡查,以巡查劝离在市场打斗滋事人员和醉酒及精神病人等;调解调停经营户间纠纷,缓解市场内部矛盾。以秩序督查形式对乱停车、乱堆放、乱抛撒、乱设摊等现象进行规治等,保持市场所需的正常秩序

统计收费组:主要任务为收取物业费、电费、水费等。物业管理费按与甲方合同约定标准收取,水电费按实用指数加规定损耗比率收取,保证不发生额外乱收费,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三、服务项目质量标准

1、环境卫生:市场外围为市场服务的道路,每天清扫二次早上8时前扫完,晚上6时后进行至9时前扫完。

市场内从二楼楼梯处到市场场院早上9时前扫完,晚上6时后进行至9时扫完,(夏季适当延时)中间保洁,主要为清理杂物,收集垃圾,清运垃圾,并进行必要的情况允许的打扫。

公共厕所每天清扫3次,分别在早上9时前午2时左右晚8时进行,保持公厕内门窗、照明设备整洁干净并清理娄桶脏物。

楼顶每季清扫一次,保证不发生杂物堵塞落管的情况。

2、设备设施维修

供电变压器和主干电缆、电线、配电盘等,按国家规定定期维修养护,发生问题随时修复,保证正常供电(从用户表到用户户内的维修实行有偿服务,保证随叫随到)。

给水管道、供水总表每天巡查一次,消防设施每月试运行一次,发现问题随时修复(用户室内维修实行有偿服务,保证随叫随到)。

排污管和化粪池每年雨季前,冬冻前疏通清掏二次,平时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随时疏通清掏和修复,雨水落水管随坏随换(用户室内维修实行有偿服务保证随叫随到)。

供暖维修维护根据与供热部门约定进行,但不论责任归谁我们都要保证业主正常供热,(室内维修实行有偿服务,保证随叫随到)。

3、秩序维护:

通过市场秩序巡查来维护市场的治安秩序,通过调解调停来维护业主间正常关系,通过规范场地和车辆的管理来维护市场环境秩序。

秩序巡查分日夜两班进行,白天巡查重点为制止滋事打斗、醉酒闹事、纠纷械斗、小偷扒窃、规范车辆停放,制止乱堆乱放乱设摊等。晚上巡查重点为治安安全隐患排除,提醒业主保全自家财物,吆喝驱散盗窃人员。

秩序调停调解主要是解决业主间纠纷矛盾,使市场各经营户在和睦氛围中经营生财。

秩序维护属一般防范性管护,一般不负保全财产责任,如要保全业主生命财产,各业主可通过保险渠道或办理特殊守护手续。

统计收费主要负责收费报表报账等。

4、费用收支测算:

收费按建筑面积收取,兴南市场属商业区,收费执行商业标准。特殊排放垃圾污水的加收费用,摊点与工商管理部门协调收取,住宅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商区住宿的不属本标准)水电按实用加损计收,只作往来,不计收支。

、物业费总收入

商业收费标准为楼上0.80元/平米/月,楼下1.0元/平米/月,本市场各幢楼房均为两层,二层面积15400平方米,月收费总计10780元,年计123000元.一层楼面积15400平方米,月收费总计12320元,年计147800元。商住楼两层的门店均按一层标准收费,摊点收费暂无法计算,因需与市场管理和市容环卫部门共同协调,市场卫生费按市容环卫收费标准1.0元/平米/月,院场0.5元/平米/日,本费用大部分应交市容环卫部门,但不计入物业管理费内。

以上三项合计年收入为432800元。

、支出情况:

(1)人员工资福利社保205200元

分部经理1人:月工资1500元,年18000元。

卫生清洁包括公厕6人,月工资800元,年57600元。

秩序管理:包括晚巡查6人,月工资1200元,年86400元。

维修(包括绿化管理人员)2人,月工资1500元,年36000元。

收费人员2人,月工资800元,年19200元。

(2) 清洁卫生费38000元(暂定)

清扫用具包括扫帚、铁锨、运输车、小苕帚等,污水管疏通机,10000元。

清掏化粪池疏通污水管道8000元。

二次垃圾清运20xx0元(市容环卫费),本项因要交市容环卫局故不包括在本物业费内。

(3) 维修费50000元

供电变压器和主干电缆线路维修30000元(包括路灯)

供水管道5000元。

消防设施20xx元。

排水管道3000元(包括检查井及井盖)。

供暖5000元。

院场道路维修5000元。

(4) 秩序维护费15000元

警用值班室10000元(分7年摊完)。

服装对讲机照明等5000元。

(5) 绿化维护费:包括锄草、浇水、修剪、施肥、施药等3000元。

(6)办公费:包括人员服装、标牌、办公用具、通信、交通差旅、招待等10000元。

(7) 折旧费:5000元。

(8) 保险费:5000元。

(9) 不可予见费:20xx0元。

(10)税金:(以上9项合计351200元5.575)=19579.40元。

(11)利润(35120016%)=56192元。

以上合计426708元,收支相顶赢余6092元测算收支基本平衡。

5、本公司情况简介

吕梁市温馨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8月由白海亮、刘新华投资50万元兴办,资质为三级,营业证、资质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物业收费许可文件等,五证俱全,内部及所管小区规章制度建全,现有人员46人,领导人员、专业人员及技术人员均具有从业资质要求的资格证书,现管理三个小区和现代办公大楼一座,15万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近3万平米,办公面积8000余平米,其余为住宅,本公司诚信经营,既从规范入手管理服务,又注重与业主沟通,贯彻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在全市最难管的世纪花苑小区打出了自己的品牌,在历次资质审查时得到大多数业主和主管部门的好评。

吕梁市温馨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XX年四月二十日

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二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镇容镇貌整洁卫生,道路交通便利畅通,市场管理规范有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城镇管理和农贸市场管理的规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就整顿镇区街容街貌,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顿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省、市有关规定为依据,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小城镇为目标,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响应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镇区脏、乱、挤、不安全的问题,改善我镇投资环境,实现城镇依法管理,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便于统一部署和协调工作,镇政府成立整顿领导小组,同时为加强日常工作管理,重组镇城管中队,调配专职工作人员。

三、整顿的范围和重点

镇区街道两旁的商店,路边和人行道上摆设的摊点、停放的车辆以及农贸市场内的商店和摊位。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㈠宣传发动及登记阶段 :2月28日至3月10日 。

㈡集中整治阶段: 3月11日至3月31日 。工作中要将检查,管理,打击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整体动作,务求取得实效。

㈢巩固提高和经常化管理阶段: 4月1日以后。

五、工作要求

第一阶段。

1、张贴整顿公告,告知整顿镇区街容街貌和规范农贸市场管理的目的意义,通知沿街所有摊点的经营者,属于农副产品的和新申请到镇农贸市场内经营的要在3月10日前到镇城管中队办理登记手续,不愿归入农贸市场内的非农副产品经营者,也在3月10日前搬入固定商店内,所有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严禁沿街摆摊设点,店外店、摊外摊,随处停放车辆。

2、奖惩措施。⑴对主动登记并归入农贸市场内经营的,按登记顺序优先让早登记者挑选摊位。⑵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免收二个月的摊位费和商店租金,仅收卫生费。⑶拒不归入商店和农贸市场内的摊点和店外店、摊外摊,没收其生产经营物品、工具,乱停放车辆等其他违规行为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罚。

3、办理登记,将经营者按登记时间先后顺序造册。整理办公场所,挂牌服务及办理内业材料,清理市场内外环境,编排好摊位和商店顺序。

4、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城管队员学习上级有关法规、条例、办法,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依法管理。

5、收费标准及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阶段。

集中统一整顿,农贸市场正式恢复营业,指定车辆停放点,动员说服仍不移入商店和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对拒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同时市场内派四名、街道派二名工作人员常驻检查管理,履行好城管职责,维持秩序,管好卫生。,尤其严禁沿街摆摊设点,店外店、摊外摊、乱停车辆及物品乱堆乱放,维持街道整洁,规范市场管理,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正规化。

第三阶段。

针对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不足之处,加强整改,健全制度,总结提高。

东瀚镇人民政府

二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三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关于城区菜市场整治的指示精神,结合wx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菜市场建设、菜蓝子供给事关国计民生,按照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将菜市场平面管理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认识上要有新的提高,工作上要有新的标准,实效上要有新的突破,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加强和落实菜市场平面管理工作,从改善民生的角度提高菜市场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菜市场平面管理工作的立足点和落脚点。

二、工作目标。从wx的实际情况出发,菜市场平面管理工作拟完成以下六项目标。

1. 编制全市菜市场网点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商务部、财政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及其它相关法规,制订wx市菜市场网点规划,彻底防变我市菜市场政策缺失和发展滞后的问题。

2. 制订行业经营规范,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各行业经营要素标准,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管理者之间的责任,并由政府协调商务、工商、市场、城管、规划、卫生等相关执法单位的执法合力,强制达标,对经营要素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根据外地市场管理经验,可以试行入市主体由市场中心进行前置审批的作法。

3. 规划建设一批有区域辐射力的专业市场。请市政府批准市场中心拟建的外滩菜农市场,对自产自销的菜农给予经营场地,解决城区主要占道源。同时吸取老城区教训,在新城区规划建设1-2个蔬菜批发市场,5-8个集贸市场。应当抓住当前全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湖北两型社会试验区,大别山革命老区改革发展振兴计划,四万亿拉动内需计划,中央资金向农村政策倾斜的有利时机,争取引进一、两个大的市场项目落户wx。

4、开展社区菜市场试点,着手解决老城区菜市场缺失问题。

5、落实菜市场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

6、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依法管理城市,提高管理水平。

7、城区菜市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管理水平、群众满意度有明显的提高。

8、取缔城区主干道菜农占道经营。

三、主要抓手。

1、建成外滩菜农市场、搬迁水果市场、改造八户塘市场。形成以八户塘市场为龙头,以城乡市场、城乡超市为网络的城乡市场供应网。wx城市管理难,菜农占道经营管理难,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菜市场严重不足,特别是永宁市场拆迁后,这一矛盾更加突出。按照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要求,wx也迫彻需要建设一个大型的菜农市场对自产自销的菜农集中管理,确保消费安全。与此同时,把现已不适应wx消费要求的青林水果批发市场迁到外滩,在原水果市场的场地上建设城东菜市场,填补城东地区菜市场的空白。

2、进行社区菜市场试点。wx目前形成规模的菜市场只有八户塘市场、永宁市场、大世界市场,远远不能满足城市消费需求,按照菜市场基本规范,菜市场的服务半径为500米-800米,按此推算,wx城区除去超市以外最少要建10-15个菜市场,要解决这一突出矛盾,可以先行社区市场试点,结合城市网格化管理,每个社区应利用社区资源建设一个1000平方米左右的社区菜市场,分流主城区、主街道占道经营压力。

3、制订《wx市菜市场管理办法》。按照商务部、财政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我省仙桃市、宜昌市菜市场建设管理的经验,结合wx的实际,明确:菜市场建设规划、菜市场与房地方开发、菜市场的产权转让、菜市场建设与财政支持、菜市场建设标准、菜市所有者、经营者、消费者权利与义务,落实公益性菜市场免缴税费、以及与城建、城管、市场建设管理等相关执法部门的法律责任。

4、完善新城区市场配套。按照新城区城区规模,规划建设2-3个批发市场,10-15个标准化菜市场,先行控制市场建设要素,组织专班,重点研究四万亿拉动内需项目,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万村千乡工程、农超对接工程、武汉城市圈、湖北两型社会改革发展试验区、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发展改革试验区等相关项目及其配套政策,做好项目立项、资金申报、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力争有1-2个市场项目落户wx。

5、在全市市场中开展标准化市场争创活动。确立用超市的经营理念经营管理农贸市场,把农贸市场建成生活类的超市的市场经营管理理念,通过争创活动提高市场管理人员的素质,完善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市场安全隐患、强化日常监督,提高市场形象。

6、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⑴商务局负责编制市场规划、制订《wx市菜市场管理办法》和肉凳入市场经营工作。⑵市场中心负责自办市场管理、自报市场建设和社区经营点的落实。⑶发改部门负责争取3-4年大型市场项目落户wx。⑷城市执法局负责管理占道经营。⑸工商部门负责营业执照管理。⑹社区负责配合市场中心落实社区市场经营点的建设和管理。⑺公安部门负责打黑除恶。⑻税务、环卫等部门负责落实税费减免支持。⑼住建局、规划局、土地局负责落实城区市场规划,房地产开发配套菜市场建设和菜市场用地的供给工作。⑽市法制办负责市场中心执法权与商务局归并工作。⑾宣传部门、电视台负责对菜市场平面管理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四、请求市政府解决的几个问题

1、成立wx市菜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2、出台《wx市菜市场管理办法》,落实相关菜市场建设、达标、管理、监督、扶持政策。

3、批准市场中心关于城区蔬菜水果市场建设改造计划,为提高管理水平创造必要条件。

4、以政府的名义召开社区菜市场建设动员会,落实老城区菜农疏导分流任务。

物业秩序日常工作计划范文3

各位领导、同志们:

**年春运从**月30日至**月10日,为期40天。按照会议安排,我简要总结**年交警一大队的工作,汇报**年春运工作计划。

一、交警一大队**年工作情况

**年,交警一大队面对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严峻形势,重锤出击,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力地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社会治安良好秩序。通过集中警力强化路面监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危险路段排查、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有力的强化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净化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年,大队辖区处理一般程序事故52起,简易程序事故997起,死亡21人,受伤58人,直接财产损失198396元,实现了四项指数同比下降,辖区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今年的奥运会、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创建文明城市等各项重大活动中,大队全体民警更是克服重重苦难、发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的精神坚守一线岗位,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得到各级领导、社会群众的广泛赞扬。

二、**年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参加春运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1、大队将客运车辆作为春运工作的重点管控对象,组织中队民警深入辖区各客运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严禁超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和一年内达到报废期的营运客车从事长途客运。

2、强化客运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对交通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在重大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以上责任、连续两次超员20%以上的驾驶人,抄告企业并建议予以清退,不允许安全意识低、责任心不强的驾驶员参加春运。

(二)加强对重点车辆的安全管控

大队继续将危险化学品车辆、校车的管理作为春运的一项重点管控工作,会同安监、交通、质监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集中安全检验,重点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罐体后部、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罐体安装是否牢固。同时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的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杜绝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不具备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车接送学生,杜绝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下沉警力强化路面监控

1、设立春运执勤点。根据辖区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特点,大队在城区设立春运执勤检查点,对过往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对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持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切实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安全隐患。

2、加强对辖区主干线公路的巡逻。通过巡逻车和摩托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辖区路段巡逻,重点加强对客车、入城大货车等的流动检查,强化管理力度。

3、要加强对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超速50%以上、客车超员20%以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处罚驾驶人外,要通报车辆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依法对企业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四)加强对危险路段和危险物品运输企业的管理。

加强辖区危险路段的排查,检查**年事故多发路段、危险隐患点段的整改完成情况,发现问题要提出具体的防范管理措施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尽快落实整改。对春运前不能完成整改的点段,设置有完善、清晰的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同时在日常路检路查中加强对重点客运企业、危险物品运输企业车辆的查控,建立重点企业、危险物品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定期通报反馈制度,联合加强管理力度。

(五)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1、加强重点人群教育。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对驾驶员和司乘人员进行面对面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同时,加强与各级教育部门联系,在放寒假前组织辖区各中小学校,结合有关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对所有师生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物业秩序日常工作计划范文4

 

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内容和实质

 

我国自50年代初建立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到70年代末,一直以非公有制经济为监管对象,主要负责城镇集贸市场的管理,通过限制甚至禁止产品和生产资料的自由流通,保证国民经济按计划运营。现在工商行政管理虽然名称依旧,但管理的目标、对象、领域和方式都己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在监管对象上,工商行政管理己由主要监管个体经济,转变为对所有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传统工商行政管理主要以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为监管对象,这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教条式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盲目排斥非公有制经济,脱离本国实际片面追求“一大二公”的产物。当时认为非公有制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格格不入,它们每日每时产生大量的资本主义。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利用行政手段,抑制甚至取消非公有制经济。这一任务历史地落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肩上。因此,直到现在,提到工商行政管理,不少人仍然把它等同于政府对个体和私营经济的专项限制性管理。

 

其次在监管目标上,工商行政管理已由维护计划秩序,转向维护市场秩序。传统工商行政管理以维护国民经济计划秩序为目标,通过限制甚至取消市场自由交易,保证经济活动按国家指令性计划运行。这是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把计划和市场看成是经济制度本质区别的产物。因此,当时认为,维护计划秩序就是维护社会主义。

 

再次,在监管领域上,工商行政管理己由主要监管集贸市场(业内人士称其为“小市场转向监管全国统一大市场。在传统体制下,几乎所有产品和生产要素都由国家计划分配,集贸市场是计划外保留的一小块自由市场。工商行政管理当时主要在集贸市场负责对市场秩序的管理。经过多年的改革,现在市场的范围己大大扩大。无论是作为交换关系,还是作为资源配置方式,其范围都是覆盖全国的,包括各类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监管的领域自然也由集贸市场拓展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即我国境内所有市场活动都必须依法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管。当然,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在本行业范围内,也负有对市场管理的职责,但这属于行业内对市场的专项监管。

 

最后,在监管功能上由主要实施对非公有制经济和市场的限制,转向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发展。在传统理论和政策的支配下,工商行政管理以对立和排斥的态度,对市场和非公有制经济实施限制性监管。当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的,是国家政权对市场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抑制和打击功能。现在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市场成了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经济发展离不开市场。工商行政管理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履行的是国家政权对市场秩序的保障功能。通过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可见,当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的市场监管,实质是一种服务性监管、保护性监管。虽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但目的是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市场发展,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由传统的抑制和打击性监管,转变为现在的服务和保护性监管,表明政府对市场态度的根本转变,也说明市场监管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前后发生了质的变化。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当代工商行政管理与传统工商行政管理在监管对象、监管目标、监管领域和监管方式等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一个以维护市场秩序为目标,依法规范各类经营主体的市场行为,确保市场健康运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新体制正在建立。

 

二以制度创新促进职能全面到位

 

同我国经济体制渐进式转变相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全方位转变,也是一个不断深化的渐进过程。为推动管理职能转变到位,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推进三大建设,即法制建设、机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耳又得了1定成效但獅也讲,受观念观和体制等多种因素制约,上述四个方面的转变并未完全到位;从管理的实际结果看,市场秩序从整体上讲也不尽人意。我们认为,要建立真正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体制,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明晰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从大局出发摆脱部门利益的制约,在以下四方面加快制度创新步伐,促进职能转变全面到位。

 

第一,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对象的转变,放弃按不同所有制性质监管市场的做法。如上所述,这是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方针,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需要。现在《个人独资企业法》、《合法企业法》和(〈公司法》这三种市场主体法规己出台。在企业登记管理方面,以此统一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取消对个体私营经济专项监管的条件己逐步成熟。事实上随着企业产权的多元化,继续以往的按所有制性质分类监管企业己难以操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只有从对个体工商户的专项管理和收费中解脱出来,才能集中力量提高监管层次,实现由监管“小市场”向监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转变。

 

推进这项改革的关键是进一步解放思想,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看待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真正把它们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取消按不同所有制性质监管市场的做法,并不等于政府放弃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引导、监督和管理。可以考虑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分离出个体私营经济管理机构,把它与原乡镇企业管理局合并,统一组建小企业管理局或小企业发展局,根据城乡一体化原则,负责对工商个体户与小型企业的管理及政策性扶持工作。目前世界各国大多设有专门指导、扶持小型企业的行政管理机构。如美国有直属联邦政府的小企业管理局(SBA),该机构在各州设有100多个分支机构;日本各级政府中也有中小企业厅(局、科)我国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如能剥离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中管理个体经济的组织,组建统一的小企业管理局,不仅有利于精简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加快其职能转变,集中精力搞好市场监管,而且有利于广大城乡个体户和小型企业得到政府的专门指导和帮助。

 

第二,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监管目标的转变,尽快建立和健全市场秩序评价指标体系。如上所述,当代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己转向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因此,市场秩序好坏理应成为检验工商行政管理业绩的一项主要标准。可是长期以来市场秩序评价指标体系一直难产,查办案件数量和罚没款总额成为评价市场监管业绩的主要标准,这种做法很值得探讨。

 

应当承认,在一定条件下这些“战果”可以反映工商行政管理成果。有案不办,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见怪不怪,是行政执法机关失职的表现。但是,如果主要凭这些“战果”反映工商行政管理的业绩,那不等于说,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越多(即罚没款越多)工商行政管理的成绩就越大吗?显然,这与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直接相矛盾。结论应该相反,即案件越少,罚没款总额越小,说明市场秩序越好,工商行政管理的成绩越大。现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就是要达到这一目的。

 

第三,要配合监管领域的拓展,改组政府管理市场的机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所有产品的价格都由国家规定,政府设立专门的价格管理机构是必要的。现在实行市场经济,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和竞争确定,虽然少数商品的价格仍由政府规定,但是单独设立价格管理机构己无必要。价格是市场交易的核心,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对市场的管理,无疑包含对交易价格的管理。因此,随着价格形成机制的转换,把价格管理纳入市场管理范围,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是必要的。事实上部分县级政府己把这两个部门合二为一,只是对外仍挂两块牌子而己。

 

第四,要配合监管方式的转变,实现由硬性管理为主向柔性管理为主转变。硬性管理在工商行政管理中主要表现为:强调严把市场准入关,注册资本要求高,经营范围限制严,执法中重经济处罚,轻法规宣传和德性教育。柔性管理则表现为:注册前允许一段时间的试经营,简化注册程序,鼓励进入,放宽经营范围,执法中注重法规宣传和商业道德教育,尽可能防患于未然,把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实现硬性管理为主向柔性管理为主的转变,是发挥当代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和保护功能的要求。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企业自主的经济,企业经营自由、自主,是市场兴旺发达的必要条件。事实告诉我们,市场准入条件过严,不仅増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国家的管理成本而且容易导致弄虚作假。执法中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是必要的,但处罚不是目的。

 

广泛持久地开展法规宣传和商业道德教育,应成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维护市场秩序最主要的手段。为此我们主张,除大案要案必须严办外,市场日常监管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能宽则宽。要广泛开展行业自律和企业自律活动,营造监管主体与客体齐心协力维护市场秩序的新格局。实行这项改革的关键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放下唯我独尊的架子,重视发挥广大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立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的观念。

物业秩序日常工作计划范文5

为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全面推进“和谐平安、宜居家园”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市持续深入开展以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和治理“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建设秩序、市场秩序”为主题的城市市容市貌百日整治活动。下面,我就如何开展好百日整治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县(区)围绕建设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坚持一手抓城市建设,一手抓城市管理,市容市貌逐年改善,城市形象逐年提升。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与周边一些地区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这些差距与当前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不相适应。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城市管理是构建和谐的必然要求。城镇化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载体。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镇化水平,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优化投资环境,有利于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搞好城市管理,事关加快发展大局,事关和谐建设。城市越发展,越要把城市管理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越需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城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不仅要高起点搞好城市规划,高标准地建设好城市,更重要的是要高效能地管理好城市,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洁净、优美、平安、和谐的人居、创业和发展环境。

(二)加强城市管理是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一个城市只有形成了科学、规范、系统、常抓不懈的城市管理格局,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才能切实得到增强,城市的辐射能力才能真正得到提高。城市管理代表着政府形象,城市管理的好坏,直接反映了城市政府宏观管理水平的高低,反映了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市容市貌整洁不整洁、环境卫生干净不干净、市政设施完善不完善,供水、公交等公共服务质量好不好,园林绿化美不美,路灯亮不亮,以及治安、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好不好,不仅代表了党委政府的形象,而且还直接反映出各级政府管理服务水平的高低,是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一个集中体现。

(三)加强城市管理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优良的城市环境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具体体现。现在区域经济的竞争,已不再是单纯经济总量的对比,而是综合实力的较量。哪个城市管理高效有序,哪个城市发展环境好,人就往哪里去,资金就会往哪里流,财富就会往哪里聚,城市的集聚力、辐射力、带动力就会显著增强。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三个一百”目标任务,全面实施新家园行动计划,切实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全力推动超常突破、跨越发展,而城市管理也是我们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内容,只有城市管理好了,品位提高了,功能完善了,才能吸引更多的资金、人才、技术,才能抢占发展的先机。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城市市容市貌百日整治活动

(一)明确百日整治活动目标。从年开始,每年10月至次年1月期间集中100天时间,以8县(区)县城和孟定镇为重点,着力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大力整治“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建设秩序、市场秩序”,确保2020年以前城镇绿化覆盖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群众对公共秩序的满意率达90%以上。通过不懈努力,使城市市容市貌“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实现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环境卫生整洁舒适、功能设施方便齐全、公共秩序井然有序,生态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明确百日整治活动的原则。开展百日整治活动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原则,以维护群众利益、满足群众需要为出发点,正确处理市容市貌整治和繁荣经济的关系。二是要坚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原则,形成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相互衔接、共同促进、协调发展的新局面;三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长效原则,重点整治顽疾,注重管理创新,着力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四是坚持市民参与、齐抓共管原则,加强舆论宣传,建立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和整治的机制,在全市形成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百日整治活动的重点。全市城市市容市貌百日整治活动,重点要围绕以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大力整治“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建设秩序、市场秩序”来展开。

1.实施“四化”工程,构建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一是抓绿化。各县(区)和孟定镇要编制好绿地系统专业规划,着力实施好新家园行动计划绿化行动,科学配置乔、灌、花、草,突出大苗绿化、大树种植,迅速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要逐步对现有的绿地实施改造,丰富绿化层次,推行屋面绿化和立体绿化,增强观赏效果;要落实管护责任制,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和挂牌认养制度,加强水体周边和城市面山生态治理,营造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

二是抓美化。要严格建筑规划管理,充分体现建筑艺术性和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切实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和设置,做到内容健康、文字规范、规格统一、外型美观、安全牢固;大力整治沿路(街)、城区出入口、沿河破残危旧建筑,整治商店招牌,取缔乱贴乱挂等不规范行为,清理空中管线造成的视觉污染,确保住宅小区整洁有序,管理规范。

三是抓亮化。要严格审批程序,加强路灯设置和管理,积极推广节能设施的使用,落实节能环保措施;要突出展现城市商业街区、景观公园、城市广场、标志性建筑的景观照明,制定具体方案,科学组织实施;城建和规划部门要编制好夜景灯光规划,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夜景灯光工程要严格审查、规范管理,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四是抓净化。城和各县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要实行全日保洁,科学合理配置或更新环保设施,做到城市环卫设施统一规范、整洁完好;要大力整治乱倒垃圾、乱扔烟头、乱丢果皮果核等不文明行为,加强背街小巷、河道沟边垃圾收集清运和卫生死角的整治;要建立和完善除“四害”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疾病传播;要在全社会倡导节能环保生产生活理念,加强对空气、水源、噪音的监测,强化对污染源的管理,确保达标排放;要做好餐饮饭店的规划、布局和审批工作,严格控制餐饮附属设施油烟排放,规范户外制冷设施设置,减少对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规范牲畜饲养、交易、运输和宠物管理。

2.整治四大秩序,构建“和谐平安”的城市环境。

一是大力整治治安秩序。重点是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街面扒窃,盗窃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等多发财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街面寻衅滋事、持械斗殴、故意伤害等危及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赌博、诈骗、敲诈勒索、强买强卖、、贩黄传黄、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公共设施和制贩假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巡逻防控工作,提高街面见警率,提升群众安全感;积极推进“平安城市”建设,在主街道、重点公共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不断提升技防水平,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大力整治交通秩序。重点是严查城区内机动车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飙车、随意掉头、不按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驾驶无牌无证、套牌假牌机动车、非法营运车辆以及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交车在站点外停车上下客、未靠边停车上下客,出租车、公交车、单位接送员工车辆不按规定停靠等违章行为;加强辖区交通管控,提高辖区路面车辆守法率、路面见警率;加强城市出入口和主要道路停车场(点)管理,规范停车秩序,做到“停车有位、停车入位、管理到位”;加强城区中小学校周围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学校路通安全、畅通;完善城区内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宣传牌、人行道护栏、隔离墩等设施。

三是大力整治建设秩序。重点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整治沿街建筑阳台、屋面乱搭、乱建和建筑材料、垃圾随意占道堆放现象;统筹地下管线设置和施工,避免反复开挖,对城区架空管道、线路实施落地改造;整治工程车辆渣土泼洒和工程施工对道路及周边环境的污染;加强对城市道路新建、扩建、改建、养护、维修和沿街房屋拆除、建设等施工作业现场的规范管理。

四是大力整治市场秩序。重点是整治集贸市场内及周边环境卫生,建立市场卫生管理制度,配齐卫生保洁人员;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堆乱放、随意摆摊设点行为,取缔违章经营,实行划行归市、划线经营;打击违法广告,清理拆除破损、残旧、不规范广告牌匾、条幅,规范市场秩序。

(四)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区和7县城、孟定镇的规划建设要体现生态文明观念,体现生态优先的原则,城市的各种功能和各项市政公用建设工程,要服从生态规划来展开,坚定不移地把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载体和重要抓手,把建设“和谐平安、宜居家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在提高城市绿化率、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下大功夫、花大力气、求大突破,打造出具有特色、风格独具、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生态园林城市。各县(区)、孟定镇要结合城市市容市貌百日整治活动实施好一批重点工程项目,把其作为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的重要载体,通过工程项目的实施,形成城市新的亮点,提升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三、精心组织,强化措施,为百日整治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城市市容市貌百日整治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市级成立由我任组长、中义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建设局。会后,各县(区)、孟定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好落实。要制定好百日整治活动工作总体方案和分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整治措施,切实抓出实效。今天的动员会议标志着整治活动已全面启动实施,各县(区)、孟定镇的总体方案和年的实施方案必须于11月5日前上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逾期不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要多形式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是一项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各县(区)、孟定镇要加大资金投入,把城市管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要充分配置利用好城市资源,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进市场化、社会化管理进程。要充分调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整治和管理的积极性,实现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互补,逐步构建城市管理新格局。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县(区)、镇城市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给予奖励。

(三)要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设立专题、专栏,多形式、全方位地宣传城市市容市貌百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和意识;要发挥好导向作用,对整治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要大张旗鼓的表扬;对影响城市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曝光、批评,共同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整治活动,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要形成工作合力。开展百日整治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八县区、孟定镇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驻城镇各单位要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建设、公安、工商、卫生、交通、环保等城市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建立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百日整治活动持续开展。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的整治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建设秩序的整治由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市场秩序的整治由工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全力支持、参与、配合“四大秩序”整治,形成综合执法的强大态势;要充分发挥社区的管理监督职能,对社区范围内所有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商店、私人住宅等全面落实“门前五包”(包绿化、包美化、包亮化、包净化、包秩序)、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网格化和片区管理责任制,逐步推行“数字城管”;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要积极投入到城市市容市貌整治活动和管理中。通过整体联动,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形成城镇管理的强大合力。

物业秩序日常工作计划范文6

内容提要:经济犯罪特指经济领域的犯罪,这是其最基本的事实特征。当前,经济犯罪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其规范特征是,违反工商管理与经济法规,滥用经济权利和背离市场信用,以及侵害市场经济秩序。因而,刑法中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可以构成当前经济犯罪的核心。

“经济犯罪”这一术语在立法上的使用始于1982年3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其后,作为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研究领域的一个常见和常用的概念,“经济犯罪”经常出现在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件、法学教科书和著作之中。但是,对于“经济犯罪”至今尚未有一个规范性定义,其范围也一直处于变动之中。鉴于此,笔者拟对“经济犯罪”的事实特征、规范特征及其核心作系统解析。

一、事实特征——发生于经济领域的犯罪

“从历史的维度来讨论经济犯罪,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定义经济犯罪。这个问题上,没有绝对统一的答案。”[1](P141)从辞源上看,“经济”一词来源于希腊语,意为“管理一个家庭的人”[2](P4)。汉语“经济”一词取自于“经邦济世”和“经国济民”,与“国”而不是“家”更非家长相关。在历史上,不同民族、国家、地区间的经济生活虽然有着很大差异,但是在经济乃至人类一般生活事务中,其中心在于社会如何管理自己的稀缺资源这一点上是共通的。任何一个社会都有自己的“经济”,也有自己的“犯罪”,自然也就有其“经济犯罪”。如此,可以说,在任何一种社会经济形态下都存在着经济犯罪。所以,从历史维度来界定,所谓“经济犯罪”就是指在经济领域内的犯罪现象。

当前,“经济”的内涵越来越宽泛,至少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社会物质生产和生产活动;2.经济,国计民生,乃国民经济的泛称,是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活动的总称;3.家庭及个人生活用度;4.以较少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等投入获得较大的收益;5.一种合理的管理模式,经济管理。显然,经济犯罪与前三项尤其是前两项密切关联,而与后两项无关。如果从对称的角度划分,经济可以区分为自然经济(采集、狩猎、畜牧与种植等)与商品经济(交换)、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在自然经济状态下,同侵犯人身犯罪一样,经济犯罪表现出相当强的自然属性。例如,盗窃与强盗等自然犯罪就属此类;在自然经济为主而又存在商品交换的社会形态中,经济领域的犯罪还表现为货币伪造、欺诈及侵犯贸易管制等,这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有着更多的相似性。本文认为,现代经济犯罪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

当代中国的经济发展史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20世纪50年代经济恢复与社会主义经济改造时期;二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运用集权政治推行计划经济时期;三是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实行改革开放,逐步推行市场经济时期。在第一个阶段,经济与政治、意识形态密切相联,经济犯罪在某种程度上时常表现为革命与反革命的问题,与当今的经济犯罪有着实质分别。在第二个阶段,经济犯罪的重心表现为破坏计划经济,而计划经济的本质在于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的行政强力垄断并分配社会资源——不仅仅是稀缺资源,经济以政府、集团利益为核心价值主体,而不是以平等、自由、竞争和公平交易为核心价值主体,计划经济曾被误认为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唯一根本内容,经济与政治形态混淆,其结果是,在当时任何在主客观上可以断定为是威胁计划经济的自由经济活动,均以具有很高擅断性的“投机倒把罪”来追究其刑事责任。在第三个阶段,随着国家经济政策和制度从计划经济向“以计划经济为主,以商品经济为辅”—“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经济犯罪概念的重心逐渐转到侵害平等、自由、竞争和公平交易秩序上来。比如,以加入WTO为标志,到1997年,刑法确立罪刑法定为中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由此,经济犯罪概念开始实现了向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转型。

当下,人们时常采用如下相近的概念来描述经济犯罪:

(一)白领犯罪。白领犯罪是指深受尊重的社会人士所从事的与其职业相关的犯罪。这是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EdwinH.Sutherland)于1949年提出的概念。“迄今为止,往往着眼于经济犯罪是企业的干部等上流社会的成员所为,故称为‘白领犯罪’。”[3](P112)当然,许多经济犯罪并不仅仅是由上流社会成员实施的。白领之外,痞流、低阶层分子乃至于无知者实施经济犯罪的情况也是存在的。而且,当前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在中国白领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水准未见多少提高的情况下,痞流层的数量却明显增加,这可能与民主在公司、企业以及乡村层面上的迅速发展有一定关联。毫无疑问,民主的副产品是出产痞流阶层,这是不可否认的现实背景。

(二)公司、企业犯罪。公司、企业犯罪是指老板、雇员等为公司企业利益并以公司、企业名义实施的犯罪。由于经济犯罪还包括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以及其他人员损害公司、企业利益的犯罪,从而使公司、企业成为经济犯罪的被害人,因此,公司、企业犯罪显然是不能涵括所有的经济犯罪的。

(三)商业犯罪、职务犯罪。商业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商业领域与职务相关的犯罪,因此,经济犯罪与腐败密切相关。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政企分开”入手的,但是迄今为止,各级政府还尚未真正成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限责任政府,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大背景下,政府直接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之中仍属“正常”,许多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等腐败行为,不仅仅是政府公共管理层面上的职务犯罪,而且还是真正的破坏经济的犯罪。但是,随着中国政府、市场与社会三元结构的逐步形成,公务人员的职务犯罪将越来越多地发生于公共管理领域从而成为行政刑法的对象,而不是直接发生于市场经济活动之中。

(四)经济犯罪不仅是公司、企业、白领个人在正常经济活动中的犯罪,而且还表现为有组织犯罪:非法地下经济——贩卖、走私军火、地下钱庄及其洗钱、赌博、色情以及与之相类似的行当。有组织犯罪是为违法犯罪而存在的非法组织所实施的犯罪,其基本特征是,以违法犯罪市场为主要市场,以暴力垄断经济活动并销售暴力和暴力威胁。对于有组织犯罪来说,合法市场只是他们的二级市场。在中国,成瘾药物与军火等允许在管制下进行经营,金融服务原本属于合法,但赌博和色情原本就是违法,属于非正当的经济活动,所以,将这些行当全都归入经济犯罪范畴自然存有疑问。对此,还需要进行规范分析。

“经济犯罪就是在经济领域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行为。”[4](P2)这是20世纪90年代中国对经济犯罪所作出的定义,至今依然基本有效,其有效性在于,准确地揭示了经济犯罪的事实特征——发生于经济领域的犯罪,既适应现在的市场经济,也适应过去的计划经济,还适应传统的自然经济。但问题在于,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和政府管理的复杂性、经济参与者的多样性以及政治、文化乃至于意识形态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经济犯罪是经济领域的犯罪”这一定义过于简单,还不足以作为经济刑法理论的起点,需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经济犯罪的规范特征。

二、规范特征——滥用经济权利、背离市场信用、侵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违法行为

按照从一般到具体的演绎进路,我们可以将经济犯罪定义为,刑法规定的依法应受刑罚惩罚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简单地讲,这是“经济+犯罪”的定义进路,是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定义。但是,笔者认为,经济犯罪的定义越是简单,就越具有其应有的通用性。对于这样一个极为简单的概念,完全不必按照犯罪客体、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的传统分析框架面面俱到地分析其基本特征,而是将经济犯罪的规范特征归结为:违反工商管理和经济法规,滥用经济权利与信用,侵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一)侵害市场经济秩序

经济制度的变迁直接影响着经济犯罪所侵犯的法益内容的变化。古希腊的“经济”即家务(实质上是奴隶主经济)的含义显然与现代经济相去甚远,家庭(包括家长)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已微不足道,但是,古代的经济犯罪侵犯“家务事”——一种家庭秩序的古老含义,在历史维度上是与现代经济犯罪侵害市场经济秩序相通的。中国古代没有经济犯罪的概念。“在以自然经济为特征的小生产社会形态中,商品经济不发达,财产集中使用和流转十分有限(尤其是在静态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经济犯罪并没有形成突出的社会问题。古代所谓‘经济犯罪’,大都表现为偷盗、抢劫、欺诈等结构简单且容易认定的财产犯罪,所涉及的通常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5](P1)。但是,中国古代毕竟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存在着商品交换,而且中国古代高明(早熟)于古希腊(甚至于古罗马)之处是,视犯罪为国家与犯罪人之间的对抗而非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所以,以跨越历史时空的观念来看,中国古代与当代最相类似的经济犯罪乃是官员职务犯罪,特别是针对国家贸易管制的犯罪。盐铁专卖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贸易管制,私盐、走私盐铁以及私铸钱(伪造货币)等成为中国古代与现代最具关联性和相似性的经济犯罪。

现代经济犯罪是一个与市场经济紧密相连的概念。“经济犯罪通常被作为一个与当前社会和经济相关的‘现代问题’来讨论。”[1](P127)市场经济秩序表现为一种超个人、超社会的公共利益,一种无形而抽象的信用,其背后是平等、自由、竞争与公平交易等基本价值,经济犯罪则是扭曲乃至于摧毁市场经济。我们还必须看到,中国的市场经济前面有“社会主义”一词限定,当“社会主义”一词单独使用时,其含义大致是清晰的,但是,当社会主义作为市场经济的限定词使用时,二者的含义都出现了相当程度的模糊。在笔者看来,中国目前市场经济机制好的和不好的东西均可以在“社会主义”那里得到合理解释,刑法管制经济的特色以及许多经济犯罪与“社会主义”有着历史与现实的联系。例如,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财富创造机制的一个“不好”的特色是“我能不能干”,资格(身份)就是财富,中国目前依然存在着为政府垄断、国有企业行业垄断而实施的贸易管制,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机制趋势性地推动着贸易管制不断地松动乃至于取消,这以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非犯罪化最为典型,未来“垄断”一定会被正式地宣告为违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犯罪化会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20世纪90年代末经济制度后转型期,经济政策经常在自由与管制之间摇摆不定,骗购外汇罪的设立以及目前的虚置是典型的例子。再如,土地制度与土地犯罪,更是明显地反映着传统社会主义特色,农村土地能否私有化,无疑是一个敏感而又让政治学家与经济学家头痛的问题。但是,当前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农民显然不能按照个人意愿适应市场需要改变集体土地的农用性质,更不可以自由转让土地,否则就属于犯罪,这到现在还看不到有任何改变的迹象。也许我们真的难以清晰地表达“市场经济秩序”前面的“社会主义”,但是我们可以肯定,以维护平等、自由、竞争和公平交易秩序为目的的刑法管制必将进一步加强,1997年刑法颁布实施以来,经济犯罪新罪名的增加突出地反映了这一特点。

(二)违反工商管理和经济法规

刑法是保障法,作为整个法律规范体系有效性的最后保障而存在,其他法律部门作为一个法律规范体系最终依靠刑法维持其规范效力。因此,只有当民事法律、行政法律等法律部门不足以制止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从而保护某种重要利益时,立法者才会考虑动用刑法,司法者才会考虑适用刑法。所以,相对于民法与行政法而言,刑法具有保守性和谦抑性,这是它的一个基本特点。

经济犯罪,首先是违反管理、干预、管制市场经济的工商管理、经济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行为,经济活动没有违反工商管理和经济法规,不可能是经济犯罪。如此,我们可以将一般性的侵犯财产的盗窃、抢劫、敲诈勒索以及诈骗等犯罪排除出经济犯罪的范围——尽管这些犯罪传统上经常被归入经济犯罪的范围。经济犯罪以“违反工商管理、经济管理法律”为规范特征,这就告诉我们,经济危害行为犯罪化是以行为违法为前提。任何一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若要将其犯罪化从而归入经济犯罪的范围,其前提是根据工商管理与经济法规的相关规定,认定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三)背信与权利滥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犯罪表现为在市场经济内部滥用权利与背离市场信用破坏市场经济本身的行为。可以说,背信与滥用权利是经济犯罪的两个基本方式。

信用是指用契约关系保障财富流转和增值的价值运动,它与货币经济和商品经济紧密相连,人类社会自出现了货币经营和商品经济以来就出现了信用关系。对于市场经济来说,信用关系至关重要,市场经济就是通过信用关系构筑起来的人类活动,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所以,经济犯罪的另一个核心规范特征就是背信与权利滥用。

三、范围——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为核心

在中国目前的刑法体系框架内,为经济犯罪划定一个大体的范围,对于司法实践工作,是十分有益的。迄今在中国刑法理论界关于经济犯罪范围的观点,可以划分为大、中、小三种基本主张①:

第一种观点是广义说,即大经济犯罪观。这种观点认为,经济犯罪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中国刑法分则第三章中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第五章中的“侵犯财产罪”的全部犯罪;二是刑法分则第八章中的“贪污贿赂罪”的全部犯罪;三是刑法分则其他各章中的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各种犯罪,例如,赌博罪,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罪,组织与引诱妇女罪,制作贩秽物品罪,等等。

第二种观点是狭义说,即小经济犯罪观。这种观点认为,经济犯罪只能发生在动态的社会经济活动和管理之中,经济犯罪表现为行为人滥用市场经济的活动方式和经济权限,直接或间接违反经济管理法规,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因而经济犯罪仅仅限于中国刑法分则第三章中规定的犯罪。

第三种观点是折中说,即中经济犯罪观。经济犯罪只限于广义说的一、二项两类,而且还应当排除盗窃和抢劫等传统的财产犯罪。

笔者认为,认定经济犯罪的范围,应当采取一种历史地、动态地视角,从事实与规范两个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和把握。

从历史的角度看,无论是在事实层面还是在规范层面,经济犯罪均包括盗窃、贪污、受贿和诈骗,乃至于抢劫与抢夺,这是符合历史事实的。1982年颁布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明示了修改补充刑法有关条文之宗旨:“鉴于当前走私、套汇、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盗窃公共财物、盗卖珍贵文物和索贿受贿等经济犯罪活动猖獗,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人民利益危害严重,为了坚决打击这些犯罪活动,严厉惩处这些犯罪分子和参与、包庇或者纵容这些犯罪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必要……”(引文着重号为笔者所加)盗窃公共财物是财产犯罪,索贿受贿是职务犯罪,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它们确实是发生于经济领域且破坏经济的犯罪。而且,从规范层面上讲,1997年刑法颁布实施之前,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经济诈骗犯罪均以普通的诈骗罪论处。如此,我们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打击“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金融机构)成为20世纪八九十年代保护金融秩序的中心工作,因为那时的金融机构在相当大程度上还是政府的附庸和钱袋,只有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金融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之后,金融机构开始成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金融活动活跃起来,金融犯罪才呈现大量增加的趋势。所以,大经济犯罪观有其历史的真实性。这也是为何直到今天不少刑法专著、教科书还将“静态”的、传统的财产犯罪与职务犯罪归入到经济犯罪范围之中,甚至于将所有的与财产性利益相关的犯罪均划归入经济犯罪的范围。但是,在市场经济的当下,其中许多犯罪侵犯的法益不再具有“经济性”,如果还将这些犯罪作为经济犯罪来对待就有些不妥了。国外早就发生了这样的变化,以德国为例,“概念常因时代的变迁而改变,昔日所为‘经济利益’在传统刑法中只被了解为保护与维持个人财产的利益,然今日所谓的经济利益,再也不是以个人为重心的利益,而是以整个自由经济秩序为重心的利益。”[6](P16)所以,“从刑法保护的法益出发,认为经济犯罪应当是侵害超个人的、社会的法益的行为,这个观点,已经成为德国刑事法学界的主流观点。”[7](P16)所以,抢劫、盗窃、抢夺等财产犯罪应当被排除在经济犯罪之外。

大经济犯罪观,是一种传统的观念,符合计划经济年代的经济犯罪特点,而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是显得有点老套了。但是,大经济犯罪观将某些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作为经济犯罪对待,又是妥当的。例如,倒卖文物罪,既触犯了文物法规妨害了文物管理秩序,也触犯了有关经济管理法规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中国刑法过去一直将其作为一种典型的经济犯罪投机倒把罪对待,现在依然可以将其作为一种经济犯罪对待。当然,这个问题还可以换个角度看。我们知道,经济犯罪的范围直接影响经济刑法范围的大小。大经济犯罪观实质上是一种二元思维模式,即将刑法区分为经济刑法与普通刑法。实际上,如果我们将经济刑法视为专业刑法的一种,经济刑法便与行政刑法、环境刑法、军事刑法和财产刑法等并列。如此,我们在确定经济犯罪范围的时候,就会向中经济犯罪观乃至于小经济犯罪观倾斜。以环境犯罪(公害犯罪)为例,如果承认环境刑法可与经济刑法并列——实际上没有什么理由说不可以,那么,环境犯罪就不应当归入经济犯罪的范围;如果我们承认行政刑法而不承认环境刑法属于专业刑法的一种,那么,我们倒是可以进一步争辩,环境犯罪最好是归入经济犯罪或是行政犯罪的范围。

所以,折中说是将经济犯罪严格地局限于中国刑法分则第三、八章的定性,这也有不妥之处。而且,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也并非都属于经济犯罪,其中只有侵害国有公司和企业利益的贪污、挪用及才可以归入经济犯罪的范围;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也只有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等可以归入经济犯罪的范围。也许,“确立一个包罗所有现代经济犯罪,而且具有明确的内容统一性的经济刑法概念,对于具体解释个别经济犯罪的处罚规定,并不一定那么重要。”[8](P138)但是,确立经济犯罪的核心范围,对于经济刑法基本框架的确立还是比较重要的。毫无疑问,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居于中国经济犯罪体系的核心。以此向外,无论是我们将经济犯罪的范围划大一些还是划小一些,都不会是什么大不了的“真理”或者“错误”。

总之,经济犯罪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法律概念,经济犯罪没有——可能也不必过于追求——统一的理论概念,但是,我们必须关注和界定经济犯罪的规范特征,目前较为可行的是,确定当代中国的经济犯罪大致范围——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为核心。这对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和谐环境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

注释:

①参见陈泽宪《经济刑法新论》(群众出版社2001年版,第12-13页)、宫厚军《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5-6页)。在中国刑法学界,大、中、小观点是一大致分类,当人们谈论经济犯罪范围时,由于对经济和经济犯罪规范特征的理解和认定不同,具体差异很大。

【参考文献】

[1]汉斯·舍格伦,等.经济犯罪的新视角[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曼昆.经济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3]芝原邦尔.经济刑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4]陈宝树.经济犯罪与防治对策[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

[5]孙国祥,魏昌东.经济刑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6]林山田.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M].台北:三民书局,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