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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洋污染的看法范文1
再而,我国有着漫长的海岸线,海洋问题时刻影响着沿海地区甚至内陆地区的生活,北戴河作为渤海湾的一片重要海域,通过对北戴河的海洋相关问题的调查,对我们探究渤海的海洋污染问题会有一定的启示。
2010年7月7号清晨五点十分,伴随着火车的缓缓停歇,我们踏上了这次实践的目的地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早上我们经过稍事休息,开始了我们的初步工作,去北戴河附近的各海滨浴场了解情况。
我们分别探访了海滨汽车总站,刘庄附近的三个免费海滨浴场,记录了浴场周边的环境和海水的情况,发现了以下问题:
1、浴场周边的环境不是很理想,很多地方留有游客留下的饮料罐、纸屑、果皮等垃圾,而且垃圾箱放置不是很合理;
2、一些游客对沙滩上石头旁的“禁止攀爬”的标语视而不见,依然攀爬留念;
3、海水里漂浮着部分游客带入的垃圾物品,沙滩上很多地方随处可见游客留下垃圾的影子;
另外,我们在调查途中不经意发现北戴河市内的一些河流水沟的情况,这些河流布满了绿藻,靠近会闻到阵阵难闻的臭味。我们询问附近的市民,得到的回答是这样的情况已有一段时间了。
在坐公交沿海边行走时,我们时不时会看到很多简陋的渔船在岸边,这些渔船大都是靠柴油发动的,我们对渔船的经常出海打渔是否会残留部分柴油于大海中从而污染了海洋生态而产了疑问。
当天晚上,我们从网上和当地居民那了解到秦皇岛海岸线在2006,2008和今年初都发生过石油泄漏污染事故,在去年底北戴河还发生了赤潮,给当地渔民和政府带来了许多困难,根据当天的走访情况和了解到的资料,我们设计了调查问卷。
隔天一大早,我们把昨天晚上设计的问卷我们再次来到昨天去过的各海滨浴场,在各海滨对部分游客发放调查问卷,并和游客以及当地的居民进行交流,了解有关北戴河的情况。
据我们了解到,北戴河鸽子窝公园每天都吸引着大量的游客,下午的时候我们来到鸽子窝公园进行调查,我们发现整体给人感觉的确不错,但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在海水里,沙滩上都不同程度的留下了不少垃圾,海水也也比较浑浊。
在问卷的发放调查中我们我们也遇到了许多困难,一些游客和当地渔民对我们的调查很不乐意,认为我们的所做的这些东西毫无用处,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得到了大部分调查者的配合,特别是我们还遇到了一位年过吧半百的老人,他把他这五十多年来的所见所受北戴河的变化与我们分享,他与我们畅谈了他对家乡的看法,阐述了他北戴河污染的看法,也表达了他对家乡未来的一丝担忧,最后给我们这四个外乡者这几天在这儿做活动的意义。
以下是我们这次问卷调查的分析和总结(调查问卷及数据统计见附表):
在调查中有87.3%的调查者认为北戴河存在水污染问题,有21.5%的受访者认为现阶段北戴河污染问题非常严重,而对于渤海的污染情况,却有尽三成的调查者表示不太清楚其污染情况,其余受访者大都认为渤海还是存在污染问题的。从中其实可以看出很多被受访者对海洋污染的问题还是不是特别关注,被问到一些海洋问题时大家大都一脸茫然,可见大家对这方面知识的缺乏,当地宣传部门乃至我们的国家有必要提高大家在这方面的重视。
在被问及对海水沙滩满意程度时,只有15.7%的人认为海水沙滩很干净,有近百分之六十五的人认为海水沙滩不太干净,但可以接受。在这方面看来,北戴河海滨浴场的环境管理还是可以的,而且有可以改善和提高的地方。据我们的观察,我们觉得浴场可以提供更多的人性化服务措施,积极引导并规范游客的行为意识,共同营造大家度假生活的美好环境。
对北戴河污染来源的问题,大家的回答是:13.2%的调查者认为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水是罪魁祸首;25.7%的人认为生活排放的废水是其主要原因;突发性水污染只占到了2.3%;而认为大量游客带来的污染是北戴河污染的主要原因却高达58.8%。
在对于认为治理好北戴河的海洋污染问题对秦皇岛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有促进作用中,有60.8%的群众肯定治理北戴河污染问题,认为这对秦皇岛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起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没有一位调查者认为这不起作用。从中可以看出广大调查者都非常支持和认可治理北戴河的污染问题。但在对参与者切身实际加入到保护海洋的活动中来得到的结果却不太尽如人意:愿意积极参与的只占到两成,有67.9%的人更愿做旁观者,他们更喜欢看活动的规模及参加人数来定夺自己是否加入活动中去。
在对本地市民另设的几个问题中,可见本地人对当地的海洋污染的问题还是比较关注的,大家都比较了解近几年来北戴河发生的污染事件。在被问及渔民出海打渔的机动渔船和游客出海观光的游艇会对海洋造成污染的问题是,大家的回答都不太明了,超过五成的本地人并不清楚机动渔船与观光游艇是否会对海洋造成污染。而据我们了解到一般的渔船和游艇会使用较为便宜的才又作为动力,那么,如果渔船和游艇的维护工作尤为重要,否则会在海中航行很有可能发生油的泄漏从而污染大海以及海中的生物。
调查中,广大市民更偏爱现在的北戴河,伴随的旅游资源的开发,奥运的举行,不经使这的名声名扬四海,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些一切的发展使当地人的生活过的更加富足快乐。大家对政府北戴河和渤海的治理感到非常满意满和比较满意的占到65.1%,有35.9%的调查者对政府治理的现状还不是很满意,他们认为政府并能真正将“为人民服务”的理论落实到实处,游客虽然给当地带来了无尽的财富,但同时也给环境特别是海洋带来了沉重的压力,有的人还特别指出现在的曾经北戴河诱人的海水沙滩现在已经很难再见到了,他们指出政府在这方面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
最后,在被问及对秦皇岛北戴河区明天建设的信心是,大家表现出了极大的认可和信心,有66.9%的调查者非常有信心,有30.2%的人表达对北戴河的未来比较有信心。
傍晚时分,我们收回了一百来份调查问卷,迎着海风,我们在沙滩上留下了我们这一天奔波的脚印,虽然海水一次又一次的把脚印冲刷,但这两天来的调查锻炼了我们与人交流,分析问题等各方面能力,认识到对于一个像秦皇岛这样的海滨城市而言,要建设成环境友好型城市,海洋问题是不可忽视的一各种大环节。
自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以来,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时刻响应党的号召。作为当下的热点话题“环境保护”仍备受关注。
为此我们于2010年7月9日前往燕山大学。
在与燕大的学子的交谈中了解到,他们也十分关注渤海及北戴河的问题,他们向我们叙说了他们在这生活学习所遇到的一个破坏生态平衡的案例:有一段时间,在“滦河口—北戴河生态监控区”文昌鱼数量下降和群种出现退化,后来经调查得知发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当地人为了扩大经济收益,同时也使海水养殖规模扩大,加之养殖污染物诱发的沉积物组分改变,以及适宜文昌鱼生长的栖息地缩减等,使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状态,浮游植物、动物的数量过多,影响了海洋中的生态平衡。他们告诉我们好多次北戴河发生赤潮事件都和这方面有关。
当天,我们在秦皇岛市区和北戴河区与当地的市民和海边的渔民进行了一系列交流探讨,从他们口中得知,几乎每年他们这儿都会发生或多或少的海洋污染事件,不是赤潮就是石油泄漏,虽说旅游业为他们带来和丰厚的报酬,,但很多时候他们过度贪婪的欲望付出惨痛的代价,他们叙说了去年发生的那次赤潮事件,他们说当时海面一片红黄红黄的,很多海水养殖场的扇贝鱼虾死亡,都漂水面上来了,渔民们损失惨重。而最终监测部门给出的结论是海水发生异常是由微微型光合浮游生物数量异常增多造成的,他们说他们对着专业术语不是很了解,但他们知道这很大程度上还是他们自己买埋下的苦果,他们也表达了希望政府和国家能给与他们更多的帮助和正确引导,尽可能的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一天的倾心交谈,我们了解到了不同群体所关心的海洋问题,从他们口中,我们学会了很多课本上没有的东西,相信这会对我们今后的生活学习有一定积极作用。
通过切实的调查和深入了解,我们知道北戴河以及渤海边上还存在着一定的环境污染问题。北戴河是我国著名的生态旅游景点,只有把北戴河的生态环境建设的更加美好才能吸引更多的中外游客。为了改善北戴河的环境状况,秦皇岛市政府也提出了很多措施。实施北戴河湿地、海岸线生态恢复、海滨生态森林绿化整治和北戴河自然生态观光园恢复改造等四大“护肾工程”,对滨海生态资源进行保护性、恢复性建设和开发。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北戴河的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这当中仍然错在一些环境问题。我们看到海边、沙滩上随处可见的塑料袋、烟头之类的东西。这些当然基本都是游客留下的,但是当地政府必须的提出相关措施加以改善。我们可以对游客进行监督、提醒,自身也要加强垃圾清理的力度。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不仅找到了北戴河以及渤海存在的环境问题,也看到了北戴河等地在不懈的努力下环境发生的变化。政府对环境的重视是一个地区环境建设的基础,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前提下,怎样调整地区环境是政府工作的重中子重。普通百姓的环保意识也起着重要作用,只有通过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创造出一个友好的环境。
最后,祝福北戴河的明天会越来越好!我们也坚信我们的党和政府,在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指导下,一定能正确的合理的治理好渤海的污染问题,为今天的我们和明天的子孙后代留下那片依然蔚蓝而生机勃勃的大海。
附表:
调查问卷(及调查统计结果)
1、你认为北戴河的附近存在水污染的问题吗?
A存在,而且非常严重(21.5%)
B存在,但不严重(65.8%)
C不存在(2%)
D没注意到(10.7%)
2、你觉得我国渤海目前的水污染情况如何?
A水污染严重(13.4%)
B水没有被污染,水体较好(3.3%)
C水污染不太严重(53.8%)
D不清楚(29.5%)
3、您对海水沙滩的情况满意吗?
A、海水沙滩很干净,让人满意(15.7%)
B、海水沙滩不是很干净,可以接受(64.9%)
C、海水沙滩很脏,不敢恭维(0.2%)D、无所谓(19.2%
4、觉得北戴河水污染的主要来源是?
A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水(13.2%)B生活排放的废水(25.7%)
C突发性水污染(2.3%)D大量游客带来的污染(58.8%)
5、您认为治理好北戴河的海洋污染问题对秦皇岛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有促进作用吗?
A、非常重要(60.8%)B、有一定作用(39.2%)C、没有作用(0.0%)
6、有“关于保护海洋环境”的活动在您周围开展,请问你是:
A积极参与(20.6%)B漠不关心(11.5%)
C看该活动的主办方与规模来决定(25.8%)D看参与该活动的人数来定(42.1%)
如是本地市民,请填写以下三问题:
1、您知道北戴河今年初发生过石油泄漏、去年底发生赤潮事件吗?
A,知道(85.2%)B、不太清楚(14.8%)
2、您认为渔民出海打渔的机动渔船和游客出海观光的游艇会对海洋造成污染吗?
A、会(25.6%)B、不会(20.8%)C、不清楚(53.6%)
3、您认为现在的北戴河和以前的北戴河(没有太多人工开发时)哪个更好?
A、以前的(25.9%)B、现在的(73.2%)C、都一样(0.9%)
4、你对政府对北戴河以及渤海以往和现今的治理满意吗?
A非常满意(14.8%)B可以接受(49.3%)C、不满意(35.9%)
对海洋污染的看法范文2
【专 题 号】D413
【复印期号】2009年04期
【原文出处】《法学评论》(武汉)2009年1期第71~79页
【英文标题】System of Compensation for Natural Resources Damages in US
【作者简介】王树义,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静,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 自然资源损害作为环境侵权导致损害的一种,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世界各国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中,美国模式相对全面和细致。它经历了从普通法到制定法的发展历程,建立了由《清洁水法》、《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石油污染法》等法律构建的相对完善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中,有关赔偿主体、赔偿对象、损害评估程序、赔偿范围以及赔偿金的确定等规定科学、合理,非常值得重视和研究。同时,它可以为我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提供参考或借鉴。(免费
二、美国普通法和制定法中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
美国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经历了从普通法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最初,自然资源损害被视为环境侵权损害的一种,由传统侵权法来调整。普通法下的公共信托原则和国家亲权原则(12)赋予了公共机构对自然资源损害的有限起诉权;而以市场价值减少为基础的方法则指导着损害的评估。这样,普通法只提供了十分有限的对环境损失求偿的机会。正是普通法的缺陷导致了以综合的联邦环境立法对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进行规范的需要。(13)从七十年代初开始的立法至今已形成了由《清洁水法》(CWA)、《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CERCLA)以及《石油污染法》(OPA)和相关的损害赔偿评估规则构成的较为完善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规则体系。
(一)普通法中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
传统的侵权法下,仅仅只有个别利益受到损害的人才有权提出赔偿请求。而美国普通法却赋予了公共机构对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的起诉权,这是通过公共信托原则和国家亲权原则来实现的。公共信托原则起源于罗马法,经由英国普通法传入美国。在进入美国法的早期,用于保护可航水体下的渔业资源和土地。(14)它承认这些资源为州的公民共同享有,各州只能为其公民的利益托管这些资源,就这些资源的损害索赔。随着该原则的发展,已扩张至具有很少甚至不具有商业利益的自然资源,如非可航水体和州公园、土地、湿地和野生动物等。(15)然而,尽管州的托管权有所扩张,但其范围仍是有限的。在很多州,公共信托原则的最大限制就在于其不适用于地下水和含水层的污染。(16)另一方面,该原则仅解决了州政府的托管权问题,而未涉及联邦托管权的问题。正如Martin(马丁)诉Waddell(韦德尔)案中所讨论的,“各州的人民享有主权,对他们所有的可航水体、其下的土地为公共之使用享有完全的权利,仅受一般政府(州政府)宪法中权利的制约”,也就是说州公民对资源享有权利,并将托管权授予州政府。而联邦政府却没有得到这样的授权,它只能在制定法规定的范围内享有托管权。(17)
除公共信托原则之外,国家亲权原则也赋予了国家对自然资源损害的起诉资格。起初该原则用于授予国家作为无法律行为能力者的监护人的权力。后来也用于允许州对其准主权利益损害的求偿。准主权利益包括公民的健康和福利、州的环境与自然资源以及州的一般经济等。(18)这样,州也就可以就自然资源的损害求偿,但是该原则仅解决了起诉资格的问题,本身并不构成诉因。该类案件的诉因主要是普通法中的“公共妨害”。
除了主体资格的有限性之外,普通法对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的限制还来自于损害的评估方法和对因果关系的认定。普通法下,可赔偿的损害是指资源减少的市场价值,资源的修复费用只有在不超过前者的情况下才能成为确定赔偿金的方法。(19)然而,很多具有重要环境、审美、文化功能的自然资源只具有很少的经济价值。这样,损害在很大程度上被低估了。另一方面,普通法中所有的损害与行为之间都需要有科学证据支撑的近因关系。(20)在普通法下,应个别地识别污染的来源、精确记录每个责任方造成的损害;事实上在该类案件中,这几乎是不可能的。自然资源损害评估中常用的模型和统计数据的方法都只能说明因果关系的可能性而不构成确定的近因关系。(21)这就进一步增加了损害赔偿的困难。
普通法应对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的困难使得以制定法形式构建美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成为必要。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起,美国开始了在联邦制定法中规范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的历史。
(二)联邦制定法中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
联邦制定法中最早规定可对自然资源损害进行赔偿的是1972年《国家海洋禁猎法》(NMSA),该法案为海洋环境的保护建立了一种特别的联邦层面上的保护程序,并规定,对受到损害的自然资源提供民事赔偿。(22)接下来,1973年《跨阿拉斯加输油管道授权法》(TAPAA)对适格的管道的所有者,以及从输油管道输油的油轮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实行严格责任。(23)但是,法律却并未规定如何测估赔偿金以及那些同人类使用完全不相干的资源是否也属于修复之列。(24)此后,1974年《深水港法》(DPA)赋予了交通部代表公众托管海洋环境中的自然资源并就损害求偿的权利,并规定赔偿金须用于修复自然资源。(25)1978年《外大陆架修正法案》(OCSLA)规定,政府应当就由于油类泄漏引起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对自然资源的损害、破坏”和对自然资源的损失的使用价值得到赔偿。(26)
前述早期立法为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主要限于对损害可赔偿性的确认,而缺乏对损害具体范围和认定方法的规定。此后颁布的《清洁水法》、《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石油污染法》则形成了美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构架;再加上内政部(DOI)和国家大气和海洋管理局(NOAA)的相关评估规则,该制度的全貌就显现出来。
《清洁水法》是20世纪80年代处理与美国水体中的石油和危险废物泄漏相关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的重要法律。《清洁水法》规定,在一定限额之内,政府可以就清洁油类泄漏发生的费用得到补偿,但没有明确提到自然资源损害赔偿。(27)1977年《清洁水法》修正案则弥补了这一缺陷。修正案规定“总统或任何州的授权代表,可作为自然资源的托管者就替代或修复资源的费用求偿。”(28)这是立法中首度认可赔偿环境损害中超过市场价值损失的部分。(29)但是法案没有承认部族的托管者地位,也没有规定确定损害的方法和途径。
《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第107条规定,泄漏有害物质的船舶的拥有者和运营者负责赔偿“对自然资源的损害、破坏或损失,包括评估这种损害、破坏或损失的费用和成本”(30)。该法显著扩大了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评估的适用范围,几乎涵盖了除石油外的全部物质对任何环境媒介的损害,而不仅仅局限于美国水体。法令并没有规定精确的损害评估方法,而是授权内政部制定详细的规则(下称DOI规则)以指导自然资源损害评估。该规则规范《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下的有害物质泄漏和《清洁水法》下的石油排放引起损害的评估,(31)并赋予托管者在依据该规则进行评估时享有允许证伪的推定的利益,规则两年审查修订一次。(32)1986年内政部颁布了损害评估的最终规则,确立了“较少原则”和以市场价值评估法为主的评估方法,(33)这两项规则在后来的俄亥俄案(34)中得到了修正。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规则也因被认为与《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的立法目的不符而遭到诟病。(35)规则发展至今,已经历了多次修订,现行规则规定损害赔偿金包括“修复、恢复、替代和/或获取受损自然资源或其提供的服务的等价物的费用”、“从排放或泄漏到修复、恢复、替代和/或获取资源和其服务等价物至基线的时间内公众流失的所有或部分服务的可赔偿价值”以及评估的合理必要的费用以及利息。(36)规则还建立了两种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评估程序:A程序和B程序。A程序适用于少量石油或有害物质泄漏的事件,用简单的特定模型进行计量。B程序适用于大型事故,对每一次事故进行单独的、特定的评估。
受1989年Exxon Valdez号油轮泄漏案(37)的影响,美国国会迅速通过并签署了1990年《石油污染法》来统一分散的石油污染立法。新法继承了以前诸法的优点并对原油泄漏的阐述更加具体深刻。它将修复措施的费用而非资源减少的市场价值作为评估“公共自然资源损失”和“效用流失”的标尺。(38)在《石油污染法》中,托管者可以得到的损害赔偿分为三部分:(39)(1)修复、恢复、替代或获取受损自然资源的类似等价物的成本;(2)自然资源在修复期间价值的减少;(3)评估这些损害赔偿的费用。此外,《石油污染法》还授权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制定石油污染造成的自然资源损害评估规则(下称NOAA规则),从而与DOI规则共同构成了美国自然资源损害评估的两套系统。
三、美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
上文已经提到,《清洁水法》、《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和《石油污染法》中的相关条款构成了美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下文将主要就这三部法律和DOI、NOAA自然资源损害评估规则来说明该制度的构成。
(一)赔偿主体
赔偿主体是指法律规定的应对自己损害自然资源的行为负责,并对该损害进行赔偿的人。在不同的法律中称为责任方(responsible party)或潜在责任方(potentially responsible party)。下面将分别阐述三部法律下的赔偿主体。
《清洁水法》主要规范向美国可航水体、邻近岸线区域或毗连区泄漏石油或危险物质导致自然资源损害的情形。该法下的赔偿主体包括排放石油或危险物质的船舶或岸上设施的所有者、营运者或直接控制人,以及特别情况下的第三方。(40)这里的所有者或营运者是指:“(A)对船舶——任何因遗赠而拥有、营运或管理该船舶的人;(B)对于临海设施——任何拥有或控制该临海或岸上设施的人;(C)对被遗弃的岸上设施——遗弃前最后拥有或营运该设施的人。”(41)当排放者能够证明该排放完全是由第三方主体的作为或不作为所致,该第三方主体被视为承担责任的排放者。
《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规范向环境泄漏除石油以外危险物质的行为,它将承担反应行动费用(42)和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费用的主体称为潜在责任方。1986年《超级基金修正案与再授权法》第107条进一步将潜在责任方分为4类:(1)当前该船舶或设施的所有者或营运人;(2)在处置危险物质时拥有或营运处置设施的人;(3)通过合同、协议或其他方式借助第三人拥有或营运的设施处置危险物质,或为处置本人或其他主体拥有的危险物质安排运输的人;(4)危险物质为发生泄漏或存在泄漏危险的处置设施接受后,负责运输危险物质的人。(43)它们应承担“对自然资源带来的损害、减损或损失,包括评估该排放行为导致损害、减损或损失的合理费用”。(44)
《石油污染法》的适用范围广泛,但凡存在从任何移动或固定的物体向水体或海岸排放或威胁排放石油时,都会引起它的适用。该法详细规定了各类设施引起自然资源损害时的赔偿主体:船舶的所有者、营运人或因遗赠而受领船舶的人;临岸设施的所有者或营运人;海上设施所在地的承租人或许可证持有人,以及依州法或《外大陆架土地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地役权者;管道的所有者和根据1974年《深水港口法》授权的深水港口许可证的持有者。此外,被遗弃的船舶设施或管道发生泄漏或存在泄漏威胁时,最近的遗弃行为发生前本应对之承担责任者为赔偿主体。(45)与《清洁水法》相同,特别情况下第三方也应承担赔偿责任。(46)
(二)赔偿对象
赔偿对象是指就自然资源的损害请求和领受赔偿的一方,它应与受损的资源有合理的利益关系,同时有能力和意愿将赔偿金用于修复资源或其他对损害进行弥补的方式。何种主体能够代表自然资源,就其损害进行索赔和受领赔偿正是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的一个难点。传统侵权法要求求偿主体因责任方的行为受到“个别”的损害。而在公共自然资源损害中,受损的是集体的利益,而非个人的特别利益。普通法下的公共信托原则和制定法中托管权的授予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
在普通法的公共信托原则之下,州被赋予了对自然资源的托管权,它可基于其托管者的身份提出赔偿请求。制定法下托管者的范围更加广泛,包括了联邦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各州州长委派的机构和印第安部族,他们可以基于托管者的管理权、所有权或控制权对自然资源的损害索赔。(47)现有的联邦托管机构包括农业部、商务部、国防部、能源部、内政部和其他被授权管理或保护自然资源的机构。(48)当一事件给受条约保护的印第安部族的使用,如狩猎、捕鱼,以及文化资源产生负面影响时,部族也会作为托管者参与到自然资源损害评估中来。有时候,一项资源会涉及多个多级托管者,此时如果允许多个托管者分别对损害进行索赔,很可能产生双倍赔偿的问题。对此,一些法律规定了托管权的协调。如DOI规则规定,在制定评估计划时,如果由于自然资源的“共存、邻近或共同管辖权”,多个自然资源托管者共担责任时,他们应进行合作和协调,并指定牵头机构以管理评估。牵头机构应作为协调者联系评估所有有关方,并在授权官员不能达成关于制定、执行或评估计划的一致时,充当争议的最终仲裁者。该机构由所有自然资源托管者的共同协议指定。未能指定时,则根据资源的位置确定由哪一级别的托管者作为牵头机构。(49)
在联邦立法的自然资源条款中,公民个体被排除在了自然资源损害求偿主体之外。(50)但公民作为一个整体,可以提出公民诉讼,从而在自然资源损害赔偿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在联邦层面,三种情形之下可以进行公民诉讼:当认为自然人和法人违反了联邦环境法时,对其提出;当联邦政府未能行使实施环境法的职责时,对其执行机构,尤其是环保局提出;或者对联邦机构就其自身的污染行为提出。(51)但是,公民只能通过公民诉讼的形式迫使托管者寻求自然资源损害赔偿,他们本身并不能直接对损害进行求偿。(52)论文
NOAA规则下的自然资源损害评估包括预评估阶段、修复计划阶段和修复实施阶段。(59)预评估步骤的目的同DOI规则下预评估的目的极其相似。在这一阶段,托管者需要收集有限的数据并决定是否继续损害赔偿评估的进程。修复计划阶段中应形成一揽子修复方案以就损失加以赔偿,它分为损害评估和修复选择两个步骤。损害评估涉及损害的定性和量化,但在认定方法上不如DOI规则详细。NOAA规则下的修复包括基本修复和赔偿性修复,分别针对资源的恢复和过渡期内流失的效用。该规则的特色在于对过渡期修复规模的确定采取了“资源对资源,服务对服务”的方法。(60)在修复计划通过之后,就进入了实施阶段。规则就行政记录、赔偿请求的提出以及强制担保、账户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四、在我国建立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的初步思考
我国没有关于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的专门立法,仅有一些原则性的零星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了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两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起诉权限方面,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赋予了行使海洋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索赔权。而即使在海洋污染领域,关于自然损害赔偿的规定亦不系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借鉴和吸收美国关于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的相关经验,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
(一)确定求偿主体
美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中,通过公共信托原则赋予政府机构对自然资源的托管权,从而使之可以就资源的损害求偿。一方面,政府具有保护环境和公民利益的职责,保护自然资源及就其损害修复索赔是其职责的应有之义;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更有能力从事需要大量数据、监测和技术、资金支持的资源损害的评估和修复。这使得政府机构作为求偿主体具有不可替代的优越性。
我国可以借鉴这种模式,赋予政府机构在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中的起诉资格。而且在我国实行这种模式较美国具有更大的便利。为解决就公共自然资源损害索赔的主体资格问题,美国需借助公共信托原则和国家亲权原则以使国家机构的资格获得正当性。而在我国,由于采用自然资源资源公有制,国家是绝大多数自然资源的所有者,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方式较之美国在判例和制定法中逐一确认托管权更为方便。同时,我国的立法中也已存在这样的尝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这一规定在相关的司法实践中也得到了体现。在塔斯曼海油轮泄漏案中,天津市海洋局就对海洋环境容量的损失进行了索赔。有了立法和实践的探索,我国可以把政府机构对自然资源损害索赔的领域从海洋污染领域扩大到所有的自然资源领域。当然,仅仅是原则性的确认还缺乏可操作性,应在立法中为每一项自然资源确定具体的代表机构,只有权责明确,才能保障求偿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公益诉讼
政府机构起诉资格的确认是自然资源损害赔偿案件发生的基础。但是政府不一定在资源发生损害时都能及时合理地做出反应。此时,公民和公益团体的干预就显得尤为重要。美国的公民诉讼就为公民提供了一个参与到资源损害索赔中去的机会。此外,加拿大、欧盟也在其立法、《白皮书》中确认了个人或公益团体的起诉资格。从这些国家的立法和实践来看,他们的参与方式大致有两种:在政府未能合理行使职权时,直接就损害进行索赔;或者就政府的不当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我国尚未建立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公共自然资源发生损害时,由于不涉及到公民和团体的个别利益,他们无权提起诉讼,从而阻碍了自然资源损害的赔偿。公益诉讼机制的设立将为自然资源损害的赔偿提供又一种保障。但是,鉴于我国环保团体的发展并不完善,往往缺乏足够的技术和资金应对自然资源损害评估和修复中的困难,现阶段他们的权利应限于对政府机构的诉讼,以促使他们对资源的损害进行求偿,而不是独立地提出索赔请求。
(三)明确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的范围
我国立法中没有关于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范围的严格界定,可赔偿的自然资源损害主要是指天然渔业资源的损失。但这远不足以涵盖自然资源损害的全部范围。
在美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中,赔偿金包括三个部分:修复费用、过渡期损失和评估费用。这三个部分可以保障受损的自然资源能够得到全面的赔偿。修复行动可以保障资源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同时这修复费用和过渡期损失又可使受损的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都能够得到赔偿。我国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范围也可采取这种分类。同时,由于我国油污损害赔付率较低,在我国对自然资源的价值理论和市场化尚未成熟的情况下,赔偿主要应针对可恢复的损害,对于不可恢复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还应采取审慎态度。(61)对于过渡期损失,也可引入修复的方法,并探索合适的评估方法。
(四)制定评估规则和评估方法
即使规定了全面的赔偿范围,没有完善的评估方法和程序,也不能保障损害的充分赔偿。在美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中,就确立了两套完整的评估系统。NOAA规则将评估分为A、B两类程序。A类程序针对损害额较小的损害,采取了计算机模型化的方式,对于属于模型范围内的损害可采取这种简易程序;而B类程序则需进行完整详细的实地考察与评估。NOAA规则将整个评估分为预评估、修复计划和执行修复。完善的评估规则为损失赔偿奠定了基础。此外,规则还针对不同的损害规定了评估的方法:市场价格法、估价法、旅行成本法、特征价格法、单位价值法和条件价值评估法等等,为赔偿金的确定提供了基础。我国也应制定自己的评估规则与方法,使得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变得更加确定和可行。自然资源的评估需要大量的历史数据和监测的支持,我国由于历史详细数据的缺乏和监测能力相对较弱,短时间内建立全面的评估尚不可行。我国海洋污染领域实践中的经验较多,同时也有《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规范,可以作为建立评估规则和方法的探索的开始。
注释:
①如日本的公害立法、德国的《环境责任法》、法国的《核损害赔偿法》、我国台湾地区的“核损害赔偿法”、“公害纠纷处理法”等。
②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银行和一些学者的研究来看,我国环境污染所带来的损失从1983年的381.55亿元增长到1997年的4430亿元,分别占国民生产总值的8.75%和7.7%。参见徐嵩龄:《中国环境破坏的经济损失》,载郑玉歆:《环境影响的经济分析——理论、方法与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26-127页。在我国塔斯曼海油轮泄漏案中,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天津市海洋局海洋环境容量损失和评估修复费用近千万元,赔偿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渔业资源损失1500万元,二者总数超过了对渔民和养殖户损失的赔偿(1700万元)。
③Edward H. P. Brans, Liability for Damage to Public Natural Resources: Standing, Damage and Damage Assessment,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1, p 35.
④《环境责任法》第16条第2款规定的条件为:“财产损害的同时侵害了自然生态或特定景色”,也就是说自然生态的损害必须伴随有财产损害。公共自然资源因为不属于财产范围,其损害在该限制下无法得到赔偿。
⑤《环境责任法》第16条第2款。
⑥免费100paper.com
⑦前注③,第308页。
⑧前注③,第258页。
⑨《加拿大环境保护法》第22条。
⑩[荷]爱德华·H·P·布兰斯:《2004年〈欧盟环境责任指令〉下损害公共自然资源的责任——起诉权和损害赔偿的估算》,戴萍译,载沈四宝、王军主编:《国际商法论丛(第9卷)》,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365、378、396页。
(11)如《民法通则》第120条、《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第40条、《水域污染书故渔业损失计算方法规定》等,都不够具体,未能构建全面的赔偿制度。参见李敏:《论我国船舶油污民事立法的完善》,上海海事大学2004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3-14页;金聪:《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问题研究》,上海海事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2页。
(12)国家亲权原则是指政府作为不具有法律行为能力保护自己利益的人,如未成年人和精神不健全者的监护人的权力。该原则最初用于保护缺乏法律行为能力者的利益,后来用于授权政府对“准主权利益”损害的求偿。“准主权利益”的具体内涵将在下文中提到。参见Allan Kanner, The Trust Doctrine, Parens Patriae, and the Attorney General as the Guardian of the State's Natural Resources, 16 DUKELPF 57, 100(2005).
(13)Lawrence I. Kiern, Liability, Compensation, and Financial Responsibility under the Oil Pollution Act of 1990: a Review of the First Decade, 24 TLNMLJ 481,490,491 (2000).
(14)Joseph L. Sax, The Public Trust Doctrine in Natural Resource Law: Effective Judicial Intervention, 68 MILR. 471, 475(1970).
(15)前注③,第51页。
(16)Kathleen Chandler Schmid, The Depletion of the Superfund and Natural Resource Damages, 16NYUELJ 483,488(2008).
(17)Allan Kanner, Mary E. Ziegler, Understanding and Protecting Natural Resources, 17 DUKELPF 119,129(2005).
(18)前注③,第57页。
(19)Restatement (Second) of Torts § 929(1)(a) (1977).
(20)前注(17),第140-141页。
(21)前注(16),第488页。
(22)16 U.S.C. §1431(b),1433(2)(a).
(23)43 U.S.C. §1653(a),(c).
(24)LEE Ann Valerie, P J Bridgen& Environment International Ltd., The Natural Resource Damage Assessment Deskbook——A Legal and Technical Analysis Environmental, Washington DC: Environmental Law Institute, 2002,p10.
(25)33 U. S.C. §1517(i)(3).
(26)43U. S. C. §1813(a)(2)(C)-(D).
(27)黄莹:《美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探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页。
(28)33 U.S.C. §1321(f)(5).
(29)James S. Seevers. Jr., NOAA's New Natural Besource Damage Assessment Scheme: It's not About Collecting Money, 53WLLR. 1514,1522.(1996).
(30)42 U.S.C. §9607(a)(1-4)(C).
(31)42 U.S.C. §9651(c)(1)(2).
(32)42 U.S.C. §9607(f)(2)(c).
(33)51 FR 27725(1986),43 C.F.R.§11.35(b)(2),11.83(d)(1).前者指赔偿金为受损资源的市场价值的减少与修复费用的较少部分;后者指仅在市场价值不能确定的场合才可测量非使用价值。
(34)Ohio v.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the Interior, 880 F.2d 432(D.C.Cir.1989).在该案中,法院否认了采用较少规则可以提高效率的看法,认为内政部的根本错误在于把环境视为一种可以依据市场价值进行定价的有形商品。其得出结论:修复费用是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和基本计算方法。对于评估方法,法院拒绝把市场价值作为评定自然资源损失的唯一标准,认为CERCLA并没有把使用价值局限于市场价值。
(35)参见Frank B. Cross, Restoring Restoration for Natural Resource Damages, 24 Utolr. 319, 322.(1993)。很多自然资源还有存在价值等其他不为市场系统所涵盖的价值。以市场方法为首要的评估方法经常不能为修复提供足够的资金,而法令的首要目的在于为产生的损害提供足够的修复。
(36)43 C.F.R.§11.15,11.80.
(37)1989年3月24日Exxon Valdez号油轮在阿拉斯加威廉王子海峡布莱礁石触礁沉没,导致约1000万加仑的原油被倾入海洋,造成了巨大的自然资源损害。本案双方当事人的专家对石油泄漏给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并试图对灾难造成的损失进行估价。该案成为催生1990年《石油污染法》(OPA)的直接动因。
(38)前注(24),第16页。
(39)33 U.S.C.§2706(d)(1).
(40)33 U.S.C. §1321(f),(g).
(41)33 U.S.C. §1321(a)(6).
(42)反应行动是指《超级基金法》第104节规定的授权总统对任何危险物质泄漏或存在泄漏威胁的情形采取的行动。
(43)42 U.S.C. §9607(a)(1)-(4).
(44)42 U.S.C. §9607(a)(4)(c).
(45)33 U.S.C. §2701(32).
(46)33 U.S.C. §2702(d)(1).
(47)33 U.S.C. §2706(b); 42 U.S.C. §9607(f)(2)(b); 15 C.F.R. §990.30; 43 C.F.H. §11.14(rr); 40 C.F.R.§300.600(b); and Exec. Order No. 12580, 3 C.F.R. 193(1987), ADMIN. MAT. 45031.
(48)NCP, 40 C.F.R. §300.600(b)和Exec. Order No. 12580, 3 C.F.R. 193, ADMIN. MAT. at 45031.
(49)43 C.F.R. §11.32(a)(1).
(50)例如,“在CERCLA中,自由自然资源托管者能为联邦政府、州和特定印第安部族的利益进行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见In re Burbank Envtl. Litig., 42 F. Supp. 2d 976,980(C.D.Cal.1998)。OPA虽然规定了个体对生存使用和收益、收益能力减损的求偿权,但这种损害不同于自然资源本身的损害。
(51)Shay S. Scott, Combining Environmental Citizen Suits & Other Private Theories of Recovery, 8 JENVLL 369,372-373(1994).
(52)前注(17),第134页。
(53)43 C.F.R.§11.80;15C.F.R.§990.30.
(54)前注(34),第441页。
(55)前注(24),第203、286页。
(56)43 C.F.R.§11.30(c).
(57)15 C.F.R.§990.30.
(58)43 C.F.R.§11.20-11.93.
(59)15 C.F.R.§990.40-990.66.
对海洋污染的看法范文3
在世界各国倡导“保护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今天,仍然有许多人认为“人类是地球的主宰”,认为人类可以肆意从环境中索取一切需要的物质。正是由于这种错误思想的存在,人类在历史上进行了数不胜数的破坏环境的行为:“生物圈是人类和其他生物的共同家园”是所有人都应该具备的基本观念,在生物学教学中让学生具备这种基本观念是开展环保活动的重要前提。近几年,长江流域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在给高一新生的第一堂绪论课中,笔者就向学生简单的剖析了其形成的自然和人为原因,一方面激发学生学习生物的兴趣,另一方面从起始教学中就向学生灌输环保意识。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关键是教师应做一个宣传生态文明的有心人,不时地给学生以生态文明的熏陶,从而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二、让学生了解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上人类对环境的破坏情况和我国目前面临的环境问题,培养学生保护环境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人类在发展过程中因为对自然界认识不足,过度放牧,过度砍伐森林,掠夺性开采自然资源,随意捕杀野生动物,不适当引入物种以及大量排放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在教学过程中结合不同的教学内容,将这些人类自己做的傻事、酿造的苦果,制造的悲剧告诉学生,让他们深切体会到自然界中的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让他们认识到人类如果过分注重自身利益,不加节制地从自然界中索取各种资源必将破坏生态平衡,人类也最终会受到自然界的报复。
近年来我国环保方面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在环保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我国生态环境的局部改善,并没有从根本上缓解总体恶化的趋势。国民经济仍处于高投入、高消耗的发展阶段,资源浪费惊人,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荒漠化面积不断扩大,森林面积大量减少,草地退化、沙化和碱化面积逐年增加,水体污染使水资源短缺矛盾加剧。大气污染、海洋污染、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加剧、各种污染造成的生物多样性锐减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把这些问题结合课堂内容告诉学生,可以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存在于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培养他们保护环境的责任心。
三、让学生具备关心环境动态的意识
当今社会各种媒体非常先进,差不多每天都会有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报道,如世界各国保护环境的新举措、当今社会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人类所面临的各种重大问题等方面的消息。应该提醒学生主动通过报刊或网络关注环保动态,定期了解这方面的信息,这对于学生来讲是很有必要的,可以使他们了解发生在身边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大事。同时我们还应该鼓励学生对某些问题有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出自己的建议,这都有利于环保意识的形成。
四、让学生具备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保护环境的意识
仅具备环保意识还是不够的,“保护环境”并不是一句空话,也并不只是少数科学家或科研机构的专门工作,而是所有公民都应该具备的基本观念和意识,并且每个人都可以从身边的一些小事做起,为环境保护作出贡献。我们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的教育,不能仅停留在让学生明确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上,还要通过教育让学生能够真正视环境保护为己任,在平时的生活中能够自觉自愿地留意身边的小事,留意自己的言行,尽量减少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行为,并且能够向身边的亲友宣传环保的重要性。
在平时的教学中,我们应该注意以下教育环节,采用不同形式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
1.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
我们在教学中可以结合不同的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形式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
(1)利用教材已有的资料对学生进行教育。
在教材中有不少环境污染的例子,如新课标必修三《水俣病和富营养化对环境的影响》。在课堂教学中我们完全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资料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
(2)结合教材的内容进行适当拓展。
在教材中有些内容与环保有关,但并没有具体的例子,而且篇幅也不够大,我们可以做适当的拓展,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3)引导学生讨论,激发思考。
在课堂教学中也可以就某些问题让学生进行讨论,引起学生的思考。
如在学习必修三《生物的多样性》时,笔者问学生:“在你的身边有没有人类随便捕杀野生动物的现象?”问题提出后立即就有学生举手发言,有的说在农村见过有人网鸟;有的说在宠物市场有卖野生鸟类的不法商贩……看到学生逐渐“进入状态”,笔者趁热打铁,展示网上贩卖野生动物情景的图片,许多学生的惊异、愤怒之情溢于言表。“希望大家都能够有一种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破坏环境”在我说这些话时,所有的学生都在认真地听,这些发生在身边的事情真地震撼了他们,真正使他们开始思考一些问题。
2.通过布置不同形式的作业强化学生的环保意识。
在日常教学中可以通过让学生做一些探究、调查、资料收集方面的作业.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在讲到“人类活动对生物圈的影响”时,笔者让学生回家收集有关人类活动破坏生物圈的例子;在讲到动物部分的内容时,笔者让学生课下调查由于人类活动面灭绝或数量急剧减少的稀有动物。这样的作业既能够培养学生收集资料、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又能够让学生在做作业的同时强化环保意识。
对海洋污染的看法范文4
一、立足真实,呼唤理性——创设宽松学习环境
不同的环境,会使学生的学习成果不同。在具有创造性的思维环境下,学生会受到语文的熏陶,宽松的学习氛围是学生语文能力提高的必要因素。只有具有轻松的学习氛围,学生的人格自由才能发展出来,思维也才能更加活跃。轻松的学习氛围,会使学生具有创新的灵感。在初中语文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尊重学生的个人学习兴趣,尊重学生的人格与爱好,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只有师生关系趋于和谐,学生才能在教师的引导下进行更多的自主学习与个性化探索。当代教师要摆脱传统的教学模式,科学利用教材中的内容,启发学生的发散性思维,促进学生分享学习成果。
比如在讲解《端午日》的时候,教师就可以组织学生就端午节进行适当的讨论。教师可以先发表自己的看法,抛砖引玉。教师可以说一说自己在端午节都干些什么,是否喜欢端午节等,再将话题抛给学生。引导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分享观点,在课堂中与其他同伴进行交流。适当的课堂讨论活动有利于学生感受语文学习内容的真实性,也可以促进学生针对学习内容进行理性思维,优化初中语文课堂教学设计,提高教学质量。
二、立足真实,呼唤理性——创新语文课堂提问
课堂提问是初中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问题是学生思考的开端,让学生深入到学习活动中,教师需要对学生的思维进行引导,而问题是引导学生思考的重要凭借。让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对问题进行讨论与解决,是促进学生语文综合能力快速提高的手段。在初中语文课堂中,教师可以利用创新的提问手法,针对教学内容进行提问,促进学生深入思考语文知识,从而实现教学效率的提高。在过去的初中语文教学过程中,教师更加关注课后的习题,更加重视中考题目的反复练习。同一类型的问题,会摧毁学生的语文学习兴趣。学生与教师只追求语文分数,会使语文教学与语文学习的道路越来越窄。
比如在讲解《我的思念是圆的》的时候,教师完全可以从文章的题目出发,从创新的视角来提问。例如,为什么作者说她的思念是圆的呢?难道思念是有形状的吗?这样幽默的提问会吸引学生注意力,学生将注意力集中在问题上,会激发出其阅读文章的兴趣,使学生的语文课堂学习开展得更加顺利。当学生阅读完文章,教师可以就题目答案进行讨论,加强师生互动,促进学生学习成果的理性化。当学生了解了文章的内容与感情之后,教师完全可以提出趣味性问题,像“你们的思念是什么形状的”,这样的问题风趣诙谐,学生愿意跟着教师去思考,与教师交流。学生的思维也会因为这样的课堂提问而得以发散,有利于学生语文思维的快速进步。
三、立足真实,呼唤理性——培养学生思维能力
学生的思考能力与思维能力是初中语文教学的重要培养对象。语文学科与生活的联系十分密切,加强实践教学,可以使初中语文课堂教学内容与具体的情境相结合,促使学生深入到真实的环境中,加强语文知识的应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参与,尊重学生的学习意愿,与学生进行平等的对话,从而对学生的思考意识以及合作能力进行培养,使学生在多变的生活环境中发现语文知识,利用语文知识。写作是语文教学的重点,将写作教学与学生的生活进行联系,促进实践性教学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学生思维水平的提高。
今年,我国的环境问题十分突出。当学习到说明文的时候,教师可以让学生以“环境”问题作为主题,发现自己身边的环境问题,并以说明文的方式对其进行记录。说明文的主要写作目的就是从科学的角度描述与说明一件事物。一些学生面对这样的学习任务,会选择PM2.5进行描述,一些学生会选择海洋污染进行描述,一些学生则会选择雾霾进行写作。将语文教学与生活进行实践性结合,会使学生感受到语文学习内容的真实性,感受生活的真实性,从而让学生可以更加理性地思考问题,更加理性的面对生活,使初中语文学科的真实意义得以发挥。
小结
对海洋污染的看法范文5
【关键词】生物教学;环境污染;环保教育;环保意识
【中图分类号】G63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071(2012)07-0275-02
环境污染是当前世界突出的问题,已经困扰了人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随着环境破坏造成的危害越来越严重,人类越来越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在教学中渗透环保教育,让每一个学生都了解环境破坏的现状,主动关心环境保护方面的大事,使学生逐步形成“保护环境,保护人类的生存空间”的环保意识,并且能够落实到行动上。因此我们再初中生物学教学中应该有意识地渗透环境保护教育,形成关爱环境的态度,真正使他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保护环境、美化家园作出贡献,是每一位生物教师都应该思考的问题。在教学实践中,我着重培养培养以下几个观点和意识。
1 让学生形成“生物圈是所有生物的家”的基本观点
对环境污染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人类在历史上出现了不胜枚举的破坏环境的行为,“生物圈是人类和其他生物的共同家园”是所有人都应该具备的基本观点之一,在生物教学中让学生具备这种基本观点是具体开展环保活动的重要前提。在初一学生入学之初我就注意培养学生的这种观点。在学习:“生物和生物圈”时我有意识地引导学生通过学习形成对生物圈的整体认识。在整章学习之前,我是这样设计新课程导入的:首先,我先给学生展示了一幅地球的太空照片,告诉学生:在太空中我们看到的地球是一颗表面有许多颜色的美丽星球,如果我们能够到太阳系以外看我们的地球它只不过是一颗不起眼的小行星,但我们这颗星球却有着与众不同之处。在地球上有着数以万计的生物,正是这些生物使我们的地球充满了生机:包括我们人类在内的各种生物在这里生息繁衍,地球表层的生物和生物的生存环境构成了生物圈,生物圈是所有生物共同的家园。从今天开始,就让我们一起来认识我们这个家园。如此导入第一单元自然顺畅,而且让学生有了“生物圈是所有生物的家”的意识。
2 让学生了解人类面临的环保问题。让学生具有保护环境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人类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对自然界认识不足,过度放牧,过度砍伐森林,掠夺性开采资源,随意捕杀野生动物,不适当引入物种,以及大量排放污水、废气、固体废物等,使生态环境或生物圈遭到破坏。在教学过程中结合不同的教学内容,将这些人类自己制造的悲剧告诉学生,可以让他们深切体会到自然界中的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不加节制地从自然界中索取各种资源必将破坏生态平衡,人类也最终会受到自然界的报复。近年来我国环保方面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在环保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我国生态环境的局部改善,并没有从根本上缓解总体恶化的趋势。国民经济仍处于高投入、高消耗的发展阶段,资源浪费惊人,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荒漠化面积不断扩大,森林面积大量减少,草地退化、沙化和碱化面积逐年增加,水体污染使水资源短缺矛盾加剧。大气污染、海洋污染、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加剧、各种污染造成的生物多样性锐减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把这些问题结合课堂内容告诉学生,可以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存在于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使他们真正具有保护环境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以及保护环境的紧迫感。
3 让学生具备关心环境动态的意识
当今社会各种媒体非常先进,差不多媒体都会有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报道,如世界各国保护环境的新举措、当今社会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人类所面临的各种重大问题等方面的消息。应该提醒学生主动通过报刊或网络关注环保动态,定期了解这方面的信息。这对学生来讲是很有必要的,可以使他们了解发生在身边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大事。同时我们还应该鼓励学生对某些问题形成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出自己的建议。这都有利于环保意识的形成。
4 让学生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点
仅具备环保意识还是不够的。“保护环境”并不是一句空话,也并不只是少数科学家或科研机构的专门工作,而是所有公民都应该具备的基本观念和意识,在日常生活像节约用水、不乱扔废旧电池、不随意丢弃废物,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不喧哗,垃圾分类放置等,这些行为不过是举手之劳,就是在进行保护环境的工作。我们就是要培养学生具备这种日常生活中的环保意识,能够自觉地再行动上得以体现。只有这样,我们的环保教育才是卓有成效的,才真正落实到了实处,对于学生个人将来一生的发展,对于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环境与我们每一个地球公民的切身利益相关。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从每一个行为出发,真正保护生物圈,保护我们所生活的环境。在平时的教学中,我们应该采用不同形式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可以结合不同的教育内容,采用不同的形式。
4.1 利用教材已有的资料对学生进行教育,而且对这些内容进行适当扩展。在教材中有不少环境污染的例子,在课堂教学中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资料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而且结合教材的内容进行适当拓展。在教材中有些内容与环保有关,但并没有具体的例子,而且篇幅也不够大,我们可以做适当的拓展,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给学生以直观印象,同时告诉学生如何节约用水,如洗澡时尽量洗淋浴,洗手时在打肥皂时应该将水龙头关掉,用淘米水浇花,用洗过衣服的水冲厕所,等等。这样既使学生了解了目前我国水资源缺乏的现状,又使学生知道了应该如何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节约水资源。
对海洋污染的看法范文6
关键词:环保教育;生物教学;自然环境;
当今社会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人类所面临的各种重大问题等方面的消息告诉我们。应该提醒学生主动通过报刊或网络关注环保动态,定期了解这方面的信息。这对于学生来讲是很有必要的,可以使他们了解发生在身边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大事。同时我们还应该鼓励学生对某些问题形成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出自己的建议。这都有利于环保意识的形成。让环保教育有机渗透在生物教学中。
一、提高环保意识
作为生物教师,我们应该在教学中渗透环保教育,让每一个学生都了解环境破坏的现状,主动关心环境保护方面的大事,使学生逐步形成“保护环境,保护人类的生存空间”的环保意识,并且能够落实到行动上。《全日制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实验稿)》突破了传统的学科体系,构建了人与生物圈的知识体系。可以看到,实验教材中各单元的内容处处突出了各种生物在自然界中的作用,尤其注意突出了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作用和对生物圈的影响,更加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新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了“提高学生生物科学素养”的新课程理念,提出了“具有关心、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行为是九年义务教育重要的培养目标”。因此我们在初中生物学教学中应该有意识地渗透环境保护教育,让学生在掌握知识、发展能力、拓展思维的同时培养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形成关爱环境的态度,在重大环境问题上能够形成自己的观点,能够对一些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如何在教学中使学生逐渐形成环境保护的意识,并且能够落实到行动上,真正使他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保护环境、美化家园作出贡献,是每一位生物教师都应该思考的问题。我在教学实践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二、让学生了解自然环境环境破坏现状
在生物教学中教师要让学生了解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上人类对环境的破坏情况和我国目前面临的环境问题,让学生具备保护环境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人类在发展过程中有许多因为对自然界认识不足,过度放牧,过度砍伐森林,掠夺性开采自然资源,随意捕杀野生动物,不适当引人物种以及大量排放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使生态环境或生物圈遭到破坏的事例,如日本的水俣病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我国科尔沁草原因为过度开荒变成沙漠,我国长江、黄河中上游因为乱砍滥伐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许多野生动物因为人类的捕杀而灭绝,我国引入的水葫芦造成过量生长,太空中垃圾数量不断增多以及噪声、光污染,等等。在教学过程中结合不同的教学内容,将这些人类自己做的傻事、酿造的苦果甚至是自己一手制造的悲剧告诉学生,可以让他们深切体会到自然界中的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让他们认识到人类如果过分注重自身利益,不加节制地从自然界中索取各种资源必将破坏生态平衡,人类也最终会受到自然界的报复。近年来我国环保方面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在环保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我国生态环境的局部改善,并没有从根本上缓解总体恶化的趋势。国民经济仍处于高投入、高消耗的发展阶段,资源浪费惊人,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荒漠化面积不断扩大,森林面积大量减少,草地退化、沙化和碱化面积逐年增加,水体污染使水资源短缺矛盾加剧。大气污染、海洋污染、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加剧、各种污染造成的生物多样性锐减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把这些问题结合课堂内容告诉学生,可以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存在于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使他们真正具备保护环境的责任心。
三、通过作业强化环保意识
通过布置不同形式的作业强化学生的环保意识在日常教学中可以通过让学生做一些探究、调查、资料收集方面的作业,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在讲到“人类活动对生物圈的影响”时,我让学生回家收集有关人类活动破坏生物圈的例子;在讲到动物部分的内容时,我让学生课后调查由于人类活动面临灭绝或数量急剧减少的稀有动物。这样的作业既能够培养学生收集资料、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又能够让学生在做作业的同时强化环保意识。总尔言之,地球只有一个。破坏自然进程、破坏生态环境的后果必然是毁灭人类自身。通过作业、课外活动使新一代的中学生能够真正具备环保意识,为保护环境,美化家园作出贡献。
四、让学生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保护环境的意识仅具备环保意识还是不够的。“保护环境”并不是一句空话,也并不只是少数科学家或科研机构的专门工作,而是所有公民都应该具备的基本观念和意识,并且每个人都可以从身边的一些小事做起,为环境保护作出贡献。我们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的教育,不能仅停留在让学生明确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上,还要通过教育让学生能够真正视环境保护为己任,在平时的生活过程中能够自觉自愿地留意身边的小事,留意自己的言行,尽量减少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行为,并且能够向身边的亲友宣传环保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像节约用水、不乱扔废旧电池、垃圾分类放置等这些行为不过是举手之劳,只要稍加注意,就是在进行保护环境的工作。我们就是要让学生具备这种日常生活中的环保意识,能够自觉地在行动上得以体现。只有这样,我们的环保教育才是卓有成效的,才真正落到了实处,对于学生个人将来一生的发展,对于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对于保护我们唯一的生存空间,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平时的教学中,我们应该注意以下教育环节,采用不同形式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我们在教学中可以结合不同的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形式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