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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范文1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设计单位在工程的策划阶段对建造方案进行了初步安排,经过监理单位的详细审核后才能正式进行动工建造。随着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的深入开展,项目的总耗资得到了有效地控制,保障了工程竣工后期的经济收益。作为建设期间的特殊情况,工程变更往往会带来造价投入的变化,处理不当直接影响了工程的最终收益。因而,在工程造价控制中强化工程变更管理是极为关键的。
工程变更的详细分类所谓的工程变更,指的是针对已经正式投入生产的产品所构成的零件进行的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变更是指承包人根据监理签发设计文件及监理变更指令进行的、在合同工作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变更,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标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工程变更的具体分类包括:①立即变更。当相关设备发生重大瑕疵,经追查后是某个关键设备的质量问题,为了不让影响面扩大而采取的断然行为。②用完变更。大部份的工程变更属于这个种类,意思是说等到旧料用完后才使用新料。③某批变更。有些行业的工作程序非常严谨,如果工单的用料不同于标准料表中的内容时,必须通过申请的手续才能变更。④择日变更。指的是以某个具体日期作为工程变更生效的指标。⑤累计生产数量变更。有些以进口套件方式生产的产品,为了有效控制或工程的质量,以产品的累计数量为控制变更生效的指标。
二、导致工程变更的相关因素 建筑工程属于系统性的结构建造活动,由建设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文件制定施工方案。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具有“耗时长、成本大、病害多”等特点,若某一环节管理不完善便会造成施工问题。尽管企业制定了相对严格的工程造价控制策略,但受到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工程主体的变动,以及合同条款、外界环境等客观因素的约束,建筑工程作业期间会出现许多需要变更的内容。1、业主因素
业主即通常所说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获得承包权之后,要由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据此完成价格计算以初步确定工程造价的耗资。业主对建筑工程施工具有绝对的领导权,当其要求调整工程的规模、结构、质量、性能等标准,造价控制体系也要随之调整变化,特别是在合同条款上需作出明确的变更说明。
2、设计因素
无论是哪一种工程项目,均要经过设计单位的总体规划,以向施工单位提供科学的建造方案。随着建筑行业管理思想的转变,工程造价控制开始渗透到设计阶段,从方案设计强化成本控制成效。设计单位决策失误是引起工程变更的常见因素,如:勘测不足、方案错误、审核缺乏等,这些都是设计过程易出现的不足现象。3、施工因素
现场施工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在总成本投资中占据了60%-70%的比例。相反,一旦施工方案出现新的变动调整,成本造价的投资也会发生变化。施工作业引起的工程变更表现:一是条件不足,尤其是地质、技术、设备等条件的影响甚大;二是质量不足,工程建筑质量不达标带来的返工返修,这些均是工程变更的常见现象。4、监理因素
除了建设单位之外,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实施也有一定的监管权,其通常是由建设单位委托管理。为了保证工程建造方案更符合业主的质量要求,监理机构在施工期间会对工程提出有关的变动,如:工艺改进、流程规划、结构调整等,从而引起了现场变更。监理工程师出于工程协调和对工程目标控制有利的考虑,而提出的施工工艺、施工顺序的变更。
工程变更管理的核心措施 根据建筑行业长期以来的发展状况,工程变更是建筑物建造期间不可避免的,变更内容随着工程建造的进度而不断变化。从造价控制角度考虑,工程变更不仅破坏了原先制定的成本控制计划,也给施工单位增加了经济压力,易引起资金周转困难或资金调配不足等问题。因而,加强工程变更管理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需要共同考虑的问题。结合上述原因,工程造价控制中的变更管理原则如下:1、工程变更的可行性
坚持可行性是变更管理的基本要求,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工程变更,其所变更调整的内容必须符合现有的建造条件,满足工程建造的可行性要求。首先,工程变更图纸与原先设计的方案要紧密联系,不得随意性调整现场作业内容;其次,参考现有的施工条件规划变更内容,防止变更后的新方案无法正常执行。2、工程变更的固定性
工程变更不仅关系着现场施工的流程安排,也决定了工程造价控制的具体方向。为了保证每一项工程变更内容全面落实,施工单位必须重视现场变更的条款,变更方案经过审核批准后严禁随意更改。比如:建筑施工工艺申请变更,建设单位审批通过之后必须按照变更文件操作,不得随意性更改工程建造方案。3、工程变更的经济性
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下,国内建筑行业经济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尤其是房产建筑工程的营销收益大减,给工程项目开发活动造成了较大的阻碍。工程变更管理期间需坚持经济性原则的规定,如:保证工程建造质量符合业主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工程造价投资,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的发生率,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收益。4、工程变更的统一性
据了解,部分施工单位为了加快工程建造的进度,工程变更时没有考虑前后统一,导致现场施工操作前后不一致。如:设计单位所提供的变更方案中,新旧方案之间缺乏关联性,工程变更内容与工程建造方案不搭配,破坏了建筑结构的统一性。管理人员审批变更文件需经过多方调查,收集足够的数据、图纸、文件等资料后决定是否变更。5、工程变更的持续性
建筑产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助于经济收益水平的提升。从长远角度考虑,未来工程变更管理应注意持续性要求。持续性管理的要求:一是方案的持续性,工程单位选用的变更管理方案尽可能持久执行;二是执行的持续性,施工单位长期坚持执行变更管理策略,使其在工程造价中持续发挥作用。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工程造价控制是提升项目经济收益的基本前提,也是施工单位的日常作业期间的重点工程。工程变更现象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了造价的高低,工程单位应该完善其工程变更的相关管理,严禁随意性变更行为的发生。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建筑项目的建造规范,采取综合性的策略完善现场变更管理,保证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到位。
参考文献:
[1]李晶. 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研究[D].山东大学,2012.
[2]张杰.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D].浙江工业大学,2010.
[3]董士波. 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研究[D].哈尔滨工程大学,2003.
[4]方俊. 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控制研究[D].重庆大学,2005.
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范文2
[关键词]建筑施工;工程变更;造价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2306-1499(2014)07-0155-01
1.工程变更
1.1 工程变更的概念及性质
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因此产生了工程造价变更。由于工程变更受工程施工过程影响很大,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费用的增加,容易引起双方的争执,所以要十分重视工程变更管理问题。
1.2 工程变更的类型及特点
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如发包人提出增加或者删减原项目内容)、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如果按照变更的起因划分,变更的种类有很多,如: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包括发包人对工程有了新的要求、发包人修改项目计划、发包人削减预算、发包人对项目进度有了新的要求等);设计错误,必须对设计图纸做修改;工程环境变化;法律法规或者政府对建设项目有了新的要求等等,影响了原来的设计。目前市场上主要分为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两大类。
2.工程签证
2.1 工程签证的概念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对工程签证的定义为:“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具体解释为: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生了工程变更而通过约定的程序对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损失赔偿等事项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
2.2 施工现场变更签证流程
工程联系单是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对某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行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在工程参与各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联系工作事宜时使用,其较其它指令形式缓和,易于被对方接受。常见的有设计联系单、工程联系单两种。其传递流程有两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
3.1 签证的内容要合法
签证的内容要合法。工程签证的内容要符合现行的法律及法规,并与本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及内容完全一致。具体依据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载明:“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根据以上依据的要求并结合现行工程项目的管理流程,我们认为签证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如何界定及区分设计变更与施工变更。一般而言,对施工图纸的任何更改与完善、设备及材料的替换、施工工艺及方法的改变及增减工程项目都属于设计变更的范畴。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方下发或由承包方提出,经设计方、发包方及承包方三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方为有效,并作为确认工程量及工程结算的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将设计变更的内容以工程签证的形式出现,此时虽然项目中的有关方面予以了确认,在工程造价审核时仍被质疑其合法性而予以拒绝。
3.2 签证的办理和确认
在项目过程中,工程签证的办理和确认要及时。正常的工程签证应该在变更工程施工前就办理好,施工单位按照发包方已签认的工程变更内容施工,工程竣工后工程签证单同其他文件一起汇总形成结算文件,这种做法是最规范的,也对施工企业最有利。但在实际项目中,遇到资金短缺或赶进度时,某些发包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为了缓解资金压力或者抢时间,对于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签证资料先行搁置,或要求承包方先施工后确认,个别项目甚至是工程竣工后集中签证或补签。这种情况下签认的工程签证的内容往往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出入,工程费用可能偏低,承包方非常被动。因此,承包人为了自己的合法利益,项目中产生工程签证后一定要及时办理,并且要保留好相关依据,做好施工日志,为确认工程变更造价做准备。一旦发生纠纷时,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同发包人予以交涉,维护自身的权益。
3.3 签证的内容要合理
工程签证内容要合理。发包方及监理工程师在审核签证是最注重的是内容是否合理,有据可查。合理性首先体现在签证原因上,必须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这一点非常重要。其次签证内容中工程量、费用、顺延工期和赔偿损失的计算既要满足合同条款约定,又要满足现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例如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下,变更工程中工程量的单价与价格应执行合同中工程量的单价与价格,在签证确认时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易于接受;再如定额计价下签证人工单价必须按定额有关文件规定计算,若签证单价为实际用工工资,工程造价审计时就会被审计方拒绝。而此情况下的合理做法是:为了弥补市场人工单价与定额规定单价的差额,首先我们应与发包方协商,将签证中实际用工数量进行调整,人工单价仍按定额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4.工程变更造价的确定方法
以上探讨了工程签证管理要注意的要点,同时我们注意到工程签证管理中,工程变更造价的确定方法非常重要,以下对此予以浅析。目前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有两种,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和定额计价方式。这两种计价方式与之对应的工程变更造价确定方法也有较大差异。
4.1 分析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
分析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在工程项目实务中,通常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条款,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将计价方式予以明确。具体条款及内容为: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d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在合同调整时,不同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予以确定:a.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量项目及单价,按合同现有的价格计算并变更合同总价款;b.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量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计算并变更合同总价款;c.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量的单价时,需要承包人提出合理的变更工程量单价,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予以书面确认后执行。
4.2 对采用定额计价的方式予以分析
对采用定额计价的方式予以分析。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变更量的单价及总价需要承包方与发包方进行协商并确定,变更工程量单价套用双方合同中约定的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计算,并得出总价,有时经双方协商一致为包干价,不再调整。
5.结语
我们对工程签证管理需注意的要点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在具体落实时,还要制定配套的流程及管理措施,保证各个管理点的到位及顺利执行,来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尤其是工程变更造价的研究及管理。同时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本着合同优先,公平、合理,兼顾工程综合效益的原则,做好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陆惠民,苏振民,王延树.工程项目管理[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
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范文3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变更; 造价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前言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发包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资料,编制拟建工程的实物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该实物量清单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企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消耗量定额,以及各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在充分考虑投标风险、市场竞争状况的基础上,自主形成投标价格,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三部分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措施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等;其他项目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变化和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导致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一旦发生就会引起工程造价、工程进度的变化,甚至会导致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合同纠纷。因此,必须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变更造价进行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合理,严格按合同管理的原则,运用灵活的方法进行工程变更的处理,从而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变更的工作。
2变更工程的定价方法及原则
2.1合同中有相应计价项目的变更工程
根据FIDIC条款的规定,当合同中有相应的计价项目时,原则上按其相应的合同单价作为变更工程的计价依据或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变更工程的单价,按类似的单价经换算后确定。此时,可将变更工程分解成若干个与工程量清单规定相对应的计价项目,然后根据其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单价办理变更。
实践中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基线、位置、尺寸的改变引起的工程变更以及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均可按上述原则来定价。这样既能保证合同履行的严肃性,有效地发挥通过招标而产生的合同价格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双方协商单价时产生争议及对合同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且只要合同单价合理,则这一原则也是公平、合理的。但当合同单价不合理时,则按上述原则计价时可能给建设单位或承包商带来不利的影响(单价偏高时对建设单位不利,单价偏低时则对承包商不利)。
造成单价不合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不平衡报价法的实质是:承包商为了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或争取获得更大的额外利润,而建设单位则会力图减少不平衡报价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双方都会不约而同地利用工程变更来寻找对自己有利的机会,从而造成工程变更的管理更加困难与复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某一项目单价偏高时建设单位往往会对这一项目的内容做出更改甚至取消这一项目的施工;而当某一项目单价偏低时承包商往往会以各种理由要求对这一项目内容进行更改,甚至要求退出这一项目的施工。对于这样的问题,长期以来都是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深感棘手的难题。一般规定适用于合同单价比较合理的正常情况,如果承包商在投标时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且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未对明显不平衡的单价进行调整,则可参照以下原则处理。
(1)若项目合同单价较高,建设单位故意要求减少此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则双方应按合理的市场单价扣减此单价及总价,或承包商也有权按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索赔。
(2)若项目合同单价较低,建设单位故意要求增加工程量,则双方应协商对增加部分应按合理的市场单价计算合同总价,除非工程承包合同有明确的规定,承包商有权认为此部分为新增加的工程内容而拒绝施工或索赔。
(3)若项目合同单价较高且设计或工程量清单中有错、漏之处,而且又不得不增加此项工程,则双方应按“双控”的标准重新计算增加部分的单价及总价。
(4)若项目合同单价较低,承包商故意以材料、工艺等借口要求减少此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则建设单位有权按另行分包的单价或总价扣减此项目单价及总价。当上述原则在工程造价管理的过程中出现矛盾或不一致现象时,合同双方及监理工程师均应以工程建设的大局为重,友好协商,避免采用过激或违背合同精神的行为。即变更工程的结算,一方面要以合同为依据,另一方面又要公平、合理,即客观地反映施工成本以及竞争、供求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将工程总造价原则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2.2合同中无相应计价项目的变更工程
根据FIDIC条款的规定: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则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一起协商单价,意见不一致时,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最终确定或以合同规定按有争议的解决。当工程变更超过合同规定的某一范围时,则单价或合同价格应予以调整,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和可取,对变更工程可以采取计日工的方法解决。工程合同中无相应计价项目的变更工程在确定其价格时就要非常慎重,因为如果合同中并未就工程范围超过如何调整单价做具体的规定和模式,稍不注意就会产生十分严重的后果,甚至有可能使工程造价失控。即如果合同中的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变更后的金额超过合同总价的2%,而H该项目的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数量的15%时才考虑价格调整。若以计日工为依据定价这种方式一般仅适用于一些小型的变更工程,此时可将这些变更工作进行分解并分别估算出人工、材料以及机械台班消耗的数量,同时考虑管理费和利润,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指示,最后按计日工形式并根据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的有关单价计价。但对于重大变更工作而言,这种计价方式是不适用的。因为一方面它不利于施工效率的提高,同时对把握发生的计日工的数量准确度难以保证。实践证明,单项工程变更后采用“双控”指标是十分必要的,即协商确定新的单价,这是在合同中无相应计价依据时的通常做法。协商确定单价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以合同单价为基础的单价确定方法;另一种是以预算定额(以企业定额为佳)为基础的单价确定方法。
(1)以合同单价为基础定价。例如:某水电站厂房混凝土垫层设计为12cm厚,其单价为45元/m2,现工程变更为16em厚。若按上述原则可求出变更后垫层的单价为45×16/12=60元/m2,该方法的特点是简单且有合同依据。但如果原单价偏低,则得出的新单价也会偏低;反之,原单价偏高,则得出的新单价也会偏高。而且如果设计变更大、工艺复杂或原价不合理,用该方法对新增加的工程量部分的定价是不合理的。
(2)以企业预算定额为基础定价。该方法的优点是有依据,产生的价格相对合理,能真实地反映完成该变更工程的成本和利润,其缺点是不同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会有不同的单价,另外该方法无法反映竞争的作用以及原有招标成果的作用,特别是当承包商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时,该方法会加剧总造价的不合理性。例如:假定本项变更发生后混凝土垫层16cm厚的预算单价为60元/m2,即比前述方法确定的单价45元/m2高出15元/m2,它表明原合同中混凝土垫层(12cm厚)的单价偏低。其单价偏低的原因可能是承包商的报价普遍较低(即合同总价偏低),也有可能是承包商在该单价上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即合同总价不低,但该项单价偏低)。对于前一种情况,采用预算单价后会使投标竞争所产生的积极成果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使合同的结算价理性同归到预算价格上。对于后一种情况则不仅不能使投标竞争所产生的积极成果发挥作用,反而提高了合同的结算价格,使合同的总结算价超过预算总价。
以上两种方法均存在不足,较合理的方法是采用加权定价方法。即在考虑混凝土垫层(16cm厚)的单价时,保持原有报价不受实质影响的前提下,对新增工程部分按计价表定价,以此加权确定混凝土垫层的单价。就以上例而言,其合理的单价应为45+4/16×65=61.25元/m2(65元/m2为预算单价),但该方法的不足之处是未考虑规模效益对成本和价格的影响。
3单价分析对工程变更计价处理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划分一般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它包括各项工作内容、项目特征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且当工程实际与工程最清单项目的“可组合主要内容”不同时, “可组合的主要内容”应当调整。因此对一个具体工程而占,工程量清单单价包含的内容是多方面的、特有的。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变更的往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内容,由于清单单价不能清楚的反映每一具体工作内容的费用价值,因此对部分内容变更导致清单单价的重新确定缺少了参照依据,给工程变更费用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为了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我们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将允许变更的内容与方式尽量在合同中明确,规范投标报价行为,对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单价进行分析,为工程变更单价的准确确定提供合理的对比依据(包括消耗量、标准、管理费及利润)。进行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可以有效避免或减少不平衡报价现象的发生,降低工程变更管理的难度。因此建设单位及招标机构在招标时就应认真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在清单中对项目内容进行详细的描述与说明,对投标单位的清单单价进行详细分析,确定合理的合同单价,为以后工程变更的管理和合同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对承包商而言则可以为以后工程投标报价积累经验,为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建筑行业的影响深远,它将极大地推动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对业主、承包商、中介组织、管理部门来说,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新模式,需要有一个学习和适应的过程。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不断推行,完善和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将促进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技术、管理水平的发展。
参考文献
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范文4
关键词:工程造价;控制;工程变更;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工程变更及其内容
工程变更所指的在工程项目中,承包商依据监理签发的设计文件与变更指令,对合同范围中的工作内容、地质原因的设计、工程量变化与结构物标高尺寸等类型的变更。在工程项目施工当中,具体工程变更情况有下列方面:一是某些施工项目的增减,主体结构与建筑格局的设计变更,以及防雷、防火及抗震等设施与国家有关规范不相符的要进行变更;二是设计当中的一些非常规材料,市场购买困难,应用市场中的常规材料进行替代,基础设计与水文地质的勘察要求不相符时,对基础形式、地下水与所用材料给予改进;三是有关坐标、尺寸与标高等标准错误,各种管道敷设中的进出口走向、交叉布置与安装间距等调整,或者由于造价要求及工程进度改变,对新工艺、新技术及新材料等应用;四是地质资料勘察不足,引发设计补充与修改,环保、消防、抗震与节能等设计的意图表述不够详细明确,或者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工程补救。
二、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工程变更会给工程造价带来直接影响,首先,容易出现“三超”情况,变更引发工程造价增加在工程竣工结算所占据比例大,而预算所预备的费用,不能满足工程实际变更所需费用,致使工程造价出现预算及结算超支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工程建筑的结构、材料及功能等出现变更带来造价波动;其次,变更会带来工期的改变,这会引发承包商提出索赔,在激烈竞争当中,承包商为获得承包机会,会在合同谈判与投标报价时,向业主让利,并在结算当中,运用索赔来获得补偿,变更会让结算价比合同价高出许多;三是由于施工方案与工程量变动,会使工程成本发生变化,变更要比施工进度迟,对已形成事实工程项目给予修改会带来损失,这也是变更对造价带来的影响。通过实践可知,变更会对工程项目造价带来较大影响,占据总造价的10%左右,还有些工程项目甚至会超过30%,强化工程变更管理,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如某办公楼工程项目出现变更,变更内容主要涉及外墙面砖、刷喷涂料与水泥砂浆抹灰等方面的工程数量与单价,经过变更后,变更部分的原造价为114.35万元,而增加的工程造价是19.99万元,因工程内容出现变更,让整个工程的造价增加了近20万元,占据该部分工程原造价的17%左右,由此可知,变更会给工程造价带来很大影响。
三、工程变更管理的策略
1.强化工程项目设计环节控制
工程项目设计及决策阶段对项目造价影响比例为30%-75%之间,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影响比例约是5%-25%之间,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在项目设计与决策阶段,强化工程项目设计环节的合理科学性,可有效避免重大工程变更出现,这环节,应强化设计单位设计图纸质量的审查与监督,规范设计的概算编制,实施设计奖惩制度,并制定限额设计标准,且用新工艺、材料与设备等,优化工程的设计技术与经济指标,提高工程科技含量,以增强工程综合性效益。在设计阶段,出现矛盾与错误是在所难免的,应尽量减少不利影响,做好设计图纸的会审与交底工作,找出设计当中的错误,并提出优化意见。对应政府投资项目,还应设立专门机构对工程项目的变更给予评估与审核,经过专门机构进行的工程变更管理,能使权责清晰,并明确责任,避免政府投资违规行为,特别是承包商、业主与承包商间的串谋,监理应直接参与到设计当中,监理人员的参与,可避免设计阶段中80%的错误与矛盾,监理参与,能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并制定成熟工艺。
2.做好招标中的变更条款约定
在工程项目中,变更是在所难免的,应该积极做好招标中的工程变更条款约定。在招标文件及所附合同中,对工程变更的范围与内容、变更程序及变更估价等做出明确约定,如工程设计变更中,业主要实施变更需要提前14天向承包商发出变更通知,经过有关部门审批之后,提供变更有关说明与图纸,施工当中,承包商不得变更原工程的设计,承包商擅自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要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等。对于变更估价应明确变更估价的程序、申报及审核时限,并遵循变更估价的基本原则。在招标过程中,业主对涉及的变更条款做出明确详细规定,可为施工环节的变更管理打好基础,避免实施过程中因约定不明或歧义,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索赔。
3.重视施工环节的变更管理
项目管理作为劳动生产率与经济利益提高的有效方法,强化成本管理,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实施全面变更管理,需要注意下列问题:一是做好工程基本资料的收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对工程图纸不明确问题要及时提出询问,对于一些材料及设备参数要提出相应变更要求,当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与施工管线图纸不相符的时候,尤其是管线之间相互交叉碰撞,承包商应该对施工图纸提出修改,以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并防止形成事实后再实施变更,尽量将变更带来造价损失降为最低;二是做好工程项目变更与签证工作,对于施工过程所提出的设计错误纠正,以及为满足现场施工条件而作出的设计修改等,应该出具变更通知单与变更洽商单,以规范变更管理,签证主要是指设计变更及施工图纸以外的内容,因施工现场各种问题,出现了和施工合同不相符的条件与事实,要由监理、业主及承包商等负责人进行共同签署,证实在施工阶段出现了一些特殊状况,如施工条件变化引发的工程量变化、工程变更引起的返工,工程应及时做好工程量的签证手续;三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加强施工合同的分析,在施工合同中有关变更、工程价款与索赔等有关条款,应该尽量做到详实,工程结算、办理程序与审核价之间的差距幅度应该明确界定,对于监理合同,应该明确业主及监理的责权利,由于监理方面原因带来的造价不合理增加,应该由监理方进行赔偿。
4.加强建设程序规范,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在工程造价控制中,业主应该重视建设程序,在手续不全或者图纸不全等条件下,不能开工,否则会造成大量的工程变更,必须加强建设程序规范,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对于工程变更管理应该有一定法律法规进行保障,现在有《建筑法》、《合同法》及《质量管理条例》等对工程项目变更提供了保障,但这些法律法规多是从工程总体角度考虑的,有关变更规范并不具体,为有效控制工程中的变更管理,应不断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一些具体的变更规范,如变更幅度、范围与责任追究等方面事项。
结束语: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有序合理的工程变更能为工程各方带来良好利益,而无序随意的变更会影响工程进度、质量与成本,为做好变更管理工作,应该加强设计、招标及施工等阶段的变更管理,全面控制工程造价,并为变更提供良好法律环境,以强化工程变更的合理性,降低工程造价,并确保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熊丽.工程变更对造价管理的影响[J].江西建材,2009(03).
[2]程晓黎.建设工程变更造价管理实践与研究[J].山西建筑,2010(01).
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范文5
关键词:建筑工程;变更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4)01-
城市化蓬勃发展,为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尤其是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兴起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基于与良好环境。其建筑工程施工的目的是实现对于施工过程中的优化配置,通过合理利用资源,实现其对于建筑资金的高效使用。加强对于建筑工程方面变更造价的管理与控制,能更好的实现工程项目的建设,增加建设投资的效益,扩大投资建设的规模。工程变更造价管理的影响因素很多,因此,在进行相应的管控的过程中应当采用灵活多变的方式。多个环节、多个角度的实施对于工程变更造价的有效管理与控制。
1.工程变更造价内涵
从概念上理解,工程变更是指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通过对于建筑施工合同以及程序的履行,对于全部有效的建筑施工器材、技术、设计等诸多方面的资源的施工实现预期的工程任务的过程中出现了误差或者是错误,从而进行的对于工程施工进行变更并最终达到完成预期任务的目的。
2.加强工程变更造价的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阶段主要是从设计工作完成后,施工双方签订合同起开始的额。对于工程施工中的造价变更主要是对于造价的增量或者减量以及对于成本投资的有效管控为工作的重心。工程变更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一旦这种变更的处理不当,往往会造成多方面的利益损失,形成不利于施工建设目标的控制与管理,形成建设投资的经济利益受损。建筑工程施工的承包单位在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为了能够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往往在合同形成之初做出让步,而在进行施工中通过一些方式实现自身利益上的补偿。这些情况很容易造成对于建筑工程成本的追加以及工程变更的出现。
因此,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其负责造价方面的专门人员应当着重注意对于其工程变更以及其资金的处理。因为工程变更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影响十分巨大,处理不当可能造成施工无法继续开展,工程出现返工的情况,以及对于工程项目的拖延现象的发生。不利于建筑工程施工的按进度及时完成以及工程的有效合理施工。
另外,情势变更往往能对人力、资源使用价格等方面引起变动,影响其建筑市场的价格因素,从而出现停工等现象的发生。而从设计方面的技术交流等方面出现问题,承包单位也会由于自身利益的原因而虚抬价位使设计接受到错误信号。
3.工程变更造价的管理
工程变更是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和发生的施工过程中关于其不合理建设方面的调整或者修改。准确、合理的工程变更往往能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并全面的实现对于其降低成本以及工程本身的外观美观与合理。而工程变更本身如果缺乏科学及实际出发的精神,将极大的造成对于工程质量的影响。
3.1工程变更的主体方面
建筑工程施工的主体方面作为工程变更发生的关键因素,其在进行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主体活动主要包括业主活动、承包单位活动、设计方面的活动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方面活动等。
3.2施工建设方面整体把握
建筑工程施工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其各个环节之间彼此都具有关联性,这种关联性中某一方面出现问题都会造成其施工建设整体出现状况。因此,在进行建设过程中应当加强从整体施工进程计划上的不断完善与合理调整。
首先,从整体施工设计方面,无论是对于项目设计还是施工进度设计,加强对于政策法规的严格遵守,法律明文规定的不符合生产要求的,以及产品工艺技术上达不到标准的不能使用。另外,从建筑工程成本使用上应当充分考察清楚,建筑工程施工开始前,对于其价位进行确认。最后,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工程施工现场环境恶劣,造成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影响,从而容易导致工程变更的发生,以及由于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提高,也容易造成建设工程变更。
3.3工程合同方面
由于工程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在建设的过程发生与实际建设活动的矛盾也容易造成工程变更。合同对于工程建设具有方向的引导作用,这种工程变更有利于建筑施工的变更趋向更加科学、合理。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完成预期任务也具有重要作用。
3.4不可控因素方面
由于在建筑工程施工的具体过程中发生的地质条件变化造成的与设计出现出入的现象容易造成工程变更。
4.加强工程变更造价的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单位以建设施工的合同为依据,造价工程师在进行相关内容的审批应当从几个方面有所注意。(1)理清工程变变更的全责关系问题,从各个利益角度出发划分清其承担的费用问题。如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属于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归属其施工单位,对于监理方面应当有注明。而对于发生有关投资效益影响的还应当寻求反索赔。(2)建筑工程施工的变更也应当成为设计原图的组织部分,并在原图的基础上进行修改。(3)从建筑工程施工变更消减方面来说,建筑施工单位费用削减通过监理单位进行估算。(4)建筑工程的相关制度机制的规定与办理应当切实按照相关的内容确定。(5)承包单位造成的工程变更在进行造价方面的追加问题上,其不具有相应的权利。
5.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建设中的工程变更作为工程造价出现追加的最主要原因,其在对造假的作用与影响上是十分巨大的。因此,在进行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准确把握相关造价信息十分必要,以及在此基础上应当对于建筑项目的造价变化有精准的数据掌握,对于出现由于建筑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面造成的工程造价的变更都能及时合理的进行调整与修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对于建筑工作的保质保量,才能不断提升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黎婧.对工程变更造价开工之措施的探讨[J].建设经济.2011(03)
[2]谢忠.工程变更造价的控制策略[J].经济管理.2012(33)
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范文6
关键词 工程变更 变更审核
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遇到大量的工程变更,而无论是什么样的变更,都将涉及业主和承包商的经济利益,都与费用有关,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妥善处理好变更工程的单价确定问题,使变更既有利于工程顺利实施,又不损害业主和承包人各自应享有的利益。
1、工程变更审核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们国家对承包商如何上报变更单价、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如何确定变更单价没有统一的规定,这就使得工程变更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审核工作控制程序细化程度不够,各岗位职责不明确,造成人为因素参与较多。
1.2、审核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不熟悉施工图纸、变更图纸及招投标文件,不了解现场施工工艺、实际工料及投入,不常深入工地、缺乏经验,往往纸上谈兵,被承包人牵着鼻子走,从而导致审核结果与实际情况偏差很大。
1.3、审核过程中往往存在“长官意识”、“业主思想”,强迫承包商接受并执行业主审核的单价,造成审核单价失真。
1.4、审核人员谈判技巧性不高,说服力不强。往往不能拿出足够的理由反驳承包商的不合理意见,使谈判陷入被动局面。
2、工程变更的审核
建设单位对工程变更的内部管理也要有明确规定,在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的初步审核意见后,建设单位驻工地工程师代表可以组织相应专业的工程师或专家对工程变更进行论证,形成阶段性审核意见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工程变更获准后,驻工地工程师代表通知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变更令,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变更的进一步实施。
3、工程变工单价的确认
由于工程变更,引起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之间的争端比较多,主要矛盾集中在变更工程的单价确定方面,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的计价时,数量上要力求准确,单价上要合法合理。确定变更工程单价前,需要对变更的原因、变更设计的可能性、可靠性、造成变更的责任进行研究分析后,才能确定工程单价。
3.1.1 直接套用清单单价确定变更工程单价
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的改变引起的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采用该方法,容易被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三方接受,在合同意义上讲,也是公平合理的。
例如某标段在桥梁桩基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单位计算失误,需进行加桩,原清单中只有桩径150cm的单价,加桩为130cm,能否直接套用清单单价呢?
分析原因:该变更非承包商责任造成,应予以计价。
确定单价:该工程地质没有变化,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4―25节中,回旋钻机钻孔径分150cm以内和120cm以内两个子目,因此直接套用原清单桩径150cm钻孔单价是合适的。
3.1.2 间接套用清单单价确定变更工程单价
该方法主要适用于结构层厚度的改变,配合比的调整等变更工程项目,采用该方法的优点是简单且有合同依据。其特点是:如果原单价偏低,则得出的新单价就低,反之,原单价偏高,则得出的新单价也会偏高。
例如某项目沥青路面原设计厚度为5cm,且招标时业主规定采用国产90#重交沥青,由业主统一供应价2100元/T,后变更为厚度4cm,并采用进口沥青,供应价为2800元/T。
三个合同段的投标清单单价分别为29.6元/m2、30元/m2、29.8元/m2。变更后采用原清单单价显然不合理,如何进行单价调整呢?
首先查阅《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在定额中沥清混合料的拌和摊铺、运输均以100m’为单位,当摊铺厚度小于12cm时,机械定额消耗与铺筑厚度无关,直接进行折算:
4/5×29.6元/m2=23.68元/m2
4/5×30.1元/m2=24.08元/m2
4/5×29.8元/m2=23.84元/m2
然后调整进口沥青与国产沥青差价,据《预算定额》2―25―28子目,100m3路面实体消耗沥青14.914T,4cm厚每平方米沥青差价为:
1m2× 0.04×100m3×14.914T×(2800―2100)元/T=4.17元
最终确定变更单价分别为:
23.68十4.17=27.85元/m2
24.08十4.17:28.25元/m2
23.84十4.17:28.01元/m2
从上例中可以看出,原投标清单单价较高,变更后单价也相对较高。但由于不平衡报价现象的存在,采用该方法进行计价时,可能给业主或承包商带来不利影响,但只要基于公平原则,不出现显失公平的现象,则该方法还是很适用的。
3.1.3 部分套用清单单价确定变更工程单价
该方法主要适用于这样的变更工程: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小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且工程量清单中该工程细目所列的“金额”或“合价”超过合同价格的2%。采用该方法进行变更工程定价,是为了避免当变更工程量较大或工作性质有重大改变,继续采用原清单中不合理的单价,会造成工程总造价的不合理。新的合理单价的确定原则是:原单价偏高,应相应降低,反之,应予以提高,新单价仅适用于超出或减少25%以外部分的工程量。
例如某合同段工程量清单中15cm厚10%石灰稳定土垫层单价为13.9元/m2,数量为89476m2,合同总价为18017353元。后经上级部门批准,为了加强路面结构强度,多增设一层相同厚度相同剂量的石灰稳定土垫层,如何计算结算金额呢?
首先判断是否符合以上“双控”条件,多增设一层石灰稳定土,超过清单所列工程数量的100%,大于25%;该细目合同金额占合同总价的6.4%,大于2%。符合“双控”条件,
可以进行单价调整。
然后判断原清单单价是否合理,依据《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应的编制办法,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计算出合理的单价应为9.5元/m2,显然继续使用原清单单价对超出“双控”的工程量计价是不合理的,对超出“双控”部分计价时应采用合理的新单价进行定价。
所以工程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为:
(89476m2十89476m2×25%) ×13.9元/m2十89476m2×75%× 9.5元/m2=2192162元
3.4 采用新的单价确定变更工程造价
该方法主要适用于新增工程,且原清单中没有相应的计量单价的变更工程。新的单价可以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应的编制办法,参考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和有关费率,确定其预算单价;也可采用相近标段清单单价的平均值,或采用相近标段的清单单价与标底价的加权平均值。确定新的单价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合理判断,在业主与承包商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再作最后确定,尽量做到处理公正、合理,达到各方满意。
例如某合同段原设计有两座1―6米盖板涵,后经现场勘察,变更为两座1―10米钻孔灌注桩小桥,原投标清单中没有灌注桩小桥单价,后经监理工程师的调解,最后业主与承包商达成一致意见:采用相近两合同段小桥细目单价与开标时公布的小桥细目单价的加权平均值,如其中一细目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相近标段的单价分别为543元/m,530元/m,业主开标公布价均为535元/m,最终确定该细目单价为:
(543十530)/2x 0.4十(535十535)/2×0.6=535.6元/m
注:0.4、0.6为招标时规定的权重系数。
其他细目与此类推,逐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