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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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范文1

1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1.1 土地开发整理体系不健全

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工程涉及面比较广,如果单独一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目前在贵州地区由于各个地区各个部门的开发整理规划不统一,标准也有很大的差异,政策各异,从而造成了项目重复、资金管理混乱,土地开发整理混乱的局面。

1.2 工程设计不合理

由于设计人员对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现状、社会经济以及环境条件等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从而导致部分的规划设计脱离实际,并且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大面积进行土地平整,石坎工程,工程量统计不准确,在水利工程方面缺乏设计的依据,工程量统计不准确,设计混乱,从而导致计算和设计的结果不合理,造成很多的浪费,并且不能有效达到提高生产力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1.3 投入资金不足

目前,由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亩均投入有几千元,因此如果想要达到综合整治的目的,实现优质的更地要求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对于一些难度较大的工程,并且目前的耕地开垦费用是很难满足实际的需求的,由于投资的资金不足,从而导致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过程中,出现轻质量、重数量;轻整理项目,重开发项目的现象。

1.4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土地承包法》相冲突

在实际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过程中,如果想要实现土地开发整理,满足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需要,必须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域内的村、田、桥、渠等进行综合的整理和统一规划,因此这就必然会打破土地承包经营权界限和土地所有权界限,但是在《土地承包法》中的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由此可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土地承包法》之间有冲突。

2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建议

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工作中,为了保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工作能够有序、健康、规范的开展,在具体的工作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体系。

为了保证土地整治、土地整理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应该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建立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领导小组对整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全权负责,同时,应该按照各个部门的职责,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工作的任务落实到各个部门、乡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从而可以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使各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合力攻坚,从而保证整个项目工程有效的开展。

(2)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一项工程设计要求极高,并且也是一项理论性、科学性和技术性极高的工程,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应该制定科学合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并且应该注意农田水利的规划、林带的规划、居民点规划、道路的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等,在工程项目设计的过程中,必须做到以科学数据为依据,遵循理论性、科学性以及技术性的原则,从而保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科学,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3)加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投资。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一项庞大的工程,资金是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关键。所以应建立资金保障体系,保证资金的合理运用。可以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筹集和使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资金。并且可以组织群众人民投资、投劳,并按照谁整理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吸引广大群众的投资。还可以利用金融部门贷款,可以根据土地抵押债券可靠性、稳定性并且偿还周期长等特点,从而促进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具有充足的资金来源,促进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工作的进行。

(4)加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项目管理。

在进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项目的建设后,应该加强项目工程的前期和中期的管理,并且应该有项目承担单位负全部责任,对项目竣工之后,可以将项目实施新增加的耕地有国家进行统一的管理,然后再采取对外公开招标,并且同时还可以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过程中进行投资建设防护林,并且还可以进行联合耕地发包的收入为工程项目长期有效的管理费用,从而可以保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项目有效的开展。

参考文献

[1] 周鹏.浅谈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存在问题及建议[J].吉林农业C版,2010(7):34.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范文2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对策

土地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最重要物质基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世界人口的日益膨胀,以及对土地资源的高强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已经遭到相当严重的损害。中国作为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人均土地资源,特别是人均耕地资源相对贫乏,要以占世界不足7%的耕地养活世界22%的人口,始终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诸多问题中的首要问题。而今土地资源退化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我国耕地人均数量少,总体质量水平低,后备资源不足,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一、土地开发整理存在的问题

1.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执行难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落实受到冲击。当前,我国各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对完善规划体系、实现土地开发整理目标十分必要。土地整理专项规划的补充耕地任务主要是通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来实现。由于“占一补一”的补充耕地行为的分散性、局部性和无规划性,势必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整体推进产生不利影响。“占一补一”的土地整理行为未能实现规范的项目化管理原因很多,主要因为实施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任务较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任务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比较利益上存在明显的优势。在土地开发整理成本相近的情况下,耕地开垦费的收取额度往往比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单位投资额度要高。在明显的比较利益驱动下,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更倾向于完成本级的占补平衡任务,实现本辖区的经济发展,对于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和实施的积极性都不高。这一现象在经济发达、耕地后备资源相对紧缺、建设占地频繁的地区尤为明显。因此,目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目标内涵偏窄,极大地弱化了项目对保证我国耕地安全的作用。

2. 战略重点定位不准,影响实施效果各地在申报和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时,重视完成项目新增耕地这个硬任务,但对质量问题重视不够,认为是个软指标,需要进行科学地分析研究和评价,很费劲。有的地方因为耕地后备资源有限,为了完成“占补平衡”任务,实现“总量平衡”目标,过度开发。

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决定了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应该以土地整理为主,从中低产田整理的成本、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对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证粮食安全的贡献率而言,应将我国土地开发整理的战略重点定位在以土地整理为主,其中以基本农田整理为重点,以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中低产田整理为土地整理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

3. 现行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约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如期顺利实施“缴用挂钩”原则限制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大规模得实施。我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的各级留成部分,在项目报批时采取“缴用挂钩”原则。

现阶段,主要倾向于由国库逐级转移支付的模式。这种资金支付渠道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也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顺利实施造成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项目资金支付中间环节偏多影响了资金拨付效率,财政和国土部门之间存在诸多的协调与沟通,财政部门的上下级之间也存在许多报批环节,使资金在拨付使用之间存在时间上的错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往往因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而影响到工程进度。同时,由于许多地方多为“吃财政饭”,资金在由各级财政部门逐级转移支付过程中很可能发生滞留甚至挪用行为,直接危害项口的资金安全,挫伤项目申报单位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影响了土地开发整理的预期效果。

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对策

1. 建立土地开发整理储备库制度,实现项目化管理

进一步拓宽土地开发整理目标的内涵,充分发挥土地开发整理的整体作用十分必要。当前形势下就是要把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任务纳入统一的项目化管理。在继续完善各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基础上,建立项目储备库,国土部门在建立项目储备库时,要争取农业、水利部门专家及其有关资料,对土地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实施、统一验收、统一储备、分步使用;对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实行统一收缴、统一使用、统一管理、滚动发展的模式。不断扩大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来源、规范土地开发整理行为,提高耕地质量。

2. 保证土地开发整理整体效果

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申报立项的新导向。可以考虑在今后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时,明确将现有耕地的整理特别是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中低产田整理作为土地整理项目的重点,从政策导向,在立项时加以倾斜照顾。把土地整理的重点放在对基本农田的统一综合整治上,既保证了粮食产量的稳步提高,又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每年批准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确定一定比例的中低产田整理项目,建立完整科学的土地整理质量评价体系。

3. 完善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管埋办法

适当改变“缴用挂钩”立项原则,统一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报批时,在参考当地政府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上缴情况的同时,充分考虑其可供开发整理的土地资源情况,提高项目规模的申报标准,指导专项资金向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倾斜,不断提高土地开发整理整体效果。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范文3

【关键字】 测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1 土地开发整理及其测绘概述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这就需要新的技术来满足其发展的需要。测绘技术的应用可以很好的缓解土地开发项目的管理压力。本文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介绍了测绘技术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的应用。土地开发整理测绘是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基础工作之一,是获取和表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位置、形状、数量和利用状况等地籍信息要素,提供土地开发整理现状图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底图的专题地籍测绘;是以满足土地开发整理决策申报、可行性研究、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概预算、施工放样、竣工验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的实施以及土地开发整理对土地利用现状、地形状况等空间基础地理信息的需要而进行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基础性测绘工程。

2 测绘技术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的应用

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大致涉及到地籍测绘和工程测绘两个方面。 地籍测绘主要服务于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前期和后期。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前期要对整个整理项目区内的地形地貌测绘、最终形成一张地形图,为规划设计提供准确的底图,保证规划决策的准确性。同时为土地登记、土地统计提供准确的权属界线和各种地类界线的平面位置和面积。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后期,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查和补测,进行详细的地籍调查和地籍测绘,进行面积权属等变更,让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签字确认。

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的前期申报、规划、设计阶段,对项目区地形地貌,老旧村庄、废弃村台复垦、地下管线、道路,土地开发整理中涉及的一些破碎地形地貌的详细数据描述,其范围内的农业基础设施、水系、林网、坟墓的分布、道路交通网面积、界址等方面的信息,在准确性、现势性上有较高的要求。这些涉及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申报的审批、前期工程方案的规划、工程预算的准确性以及施工图的设计。只有提供准确的各属性信息,供各协作部门决策、协调,才能作出最准确的反应。

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阶段,主要提供数据给工程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监理部门以测绘信息为标准对施工进行监督控制,确保农田"灌的上、排的出"、道路、桥梁位置准确实用等。施工单位需要根据专业测绘单位提供的前期测量成果及设置的专门控制点(界)石,对点位进行加密重新布测平差,制定方案报监理部门许可后平差成果即可使用。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涉及测绘的每一施工环节进行报批,监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 测绘在土地开发整理中的特点

为了规范各个公司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测绘管理.必须制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测绘技术的规定 统一技术标准、满足项目规划、工程量计算和施工放线等要求.使土地开发整理的工程质量得到保障 首先关键点要测量准确.现状地物的测量要全面.细部测量要详细注明 合理确定测图比例尺.合理布设高程网点,关键点测量必不可少.测区应埋设足够的标石.网上元素应该充分具体.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关注的重点。

3.1 关键点的测量

测量中.我们通常采用网格式进行测量.从整体到局部.根据比例的不同设置制高点的测量点 这样不仅可以增加效率.还能够保证精度的准确性 在成图后.依据测量高程点.勾绘出等高线.在这中间.就已经存在了一个假设.就是点与点之间的变化必须是平缓的.不能有较大的起伏.但实际中这种情况很少,为了追求精度.往往可取的措施是画密网格 土地开发整理前期准备工作中的测量也采取这种方式.它主要是测量关键点.不事先画定网格。关键点指的是高程趋势的变化点,如坡顶、边坎边。旧村复垦的测量关键点尤为重要。

3.2 坎上坎下测量均匀测量

在地形测绘中.坎上坎下测量的不均匀.会导致不能为整个项目提供精确的数据 测绘员在测绘中要对对各种土坎要细分.注明坎顶、坎脚线的位置和标高.特别对于缓坡坎,注明坎顶线与坎底线的位置和标高。如果测绘不均匀.不但不能提供精确的信息.还会影响土方的计算。

3.3 详细注明细部测量

所谓的细部测量注明与平常所说的细部测量不同 而土地整理中的细部测量更为详细,包括坟穴、树木、房屋的面积及新旧程度、建筑密度、人口密度、容积率等。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点:①准确记录树木包括果树的种类、年龄,坟穴、房屋的位置与面积、建筑密度、人口密度、容积率等:⑦ 准确记录水塔、管线的长度及使用年限;③特别是对学校、庙宇及旧村委会等要作详细记录.这有利于以后的设计方案的选择

4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

土地开发整理具有统一性、整体性和规模性 工程的前期决策对后期的施工影响意义重大工程中需要设计人口搬迁、地下管道、道路规划等,所以前期的测绘就是工程实施的项目保证因此.需要建立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机构:

a.各省市县人民政府应专门成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同意领导项目实施建设

b.领导小组下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嚣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统一领导、督促项目实施建设的顺利开展

c.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履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具体的项目实施建设管理任务。

d.设立技术指导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应设立技术工作机构.加强技术指导 研究土地开发整理测绘的意义

5 总结

土地开发整理是一个综合性的项目工作.而它所有成功的基础都是源于测绘技术工作 因为测绘是最基础的最原始的数据.能够为做正确决策做最基本的保证。当然.精细的测绘工作不是越详细越好,因为不但会增加费用和开销.也会在某些工程中增加负担。我国的测绘技术较国外来说,发展的相对较晚,所以我们应该提高测绘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测绘的准确性,从而有力的指导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参考文献

[1] 王立波;;浅谈工程测绘在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应用[J];神州;2012年26期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范文4

《市旧城区土地开发整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旧城区改建力度,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条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旧城区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在我市建成区范围内进行旧城区改建所涉及的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出让。

第三条旧城区土地开发整理遵循“政府主导、街区实施、统一规划、市场运作、有序开发”的原则,鼓励整居、成片开发整理。

第四条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旧城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经济开发区、密水街办、醴泉街办、朝阳街办(以下简称各街区)具体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街区应于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旧城区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报市政府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第六条旧城区土地开发整理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各街区对拟土地开发整理房屋状况、土地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区域范围、土地概算面积、测绘编制现状图(由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提供);

2、项目区域内需征收房屋的数量、建筑面积和所占土地面积(由街区和规划局、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提供);

3、安置房建设的位置、套数、套型面积、设施条件、建设周期、回迁安置周期等附加条件(由街区和规划局、建设局提供);

4、测算征收安置补偿成本(由街区和规划局、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提供);

5、市规划局编制或委托编制的规划策划方案(由规划局提供)。

第七条市规划局设立规划编制研究机构,负责对拟开发整理地块规划策划方案征集、审核,或直接编制规划策划方案。编制经费记入土地储备成本。

第八条市政府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监察局、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和相关街区,对街区拟定的实施方案进行核查、会审。

第九条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街区会审无异议后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条市政府委托政法部门对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涉及被搬迁人数较多的,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市政府批准实施方案后,各街区公告,公开竞价确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人。招标程序参照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邀请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监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参加。

第十二条项目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应在投标前15日内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价款的50%缴入各街区专户,余款待土地招拍挂出让公示前交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价款由各街区和市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共同监管使用。

第十三条各街区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评估公司,入户评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各街区组织评估公司入户评估时,邀请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派员参加,监督评估过程。

第十四条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需将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后按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做出房屋征收决定或实施协议搬迁。

第十五条经过开发整理的项目用地,在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和场地平整,经土地储备经营会审小组联合验收,达到“净地”条件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对纳入储备的土地,由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以宗地为单位向市规划局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市规划局受理后15日内提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材料齐备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供地。列入年度供应计划的土地在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供地。

第十六条土地开发整理地块安置房和商品房开发用地分别出让。安置房用地先由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市高建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此为平台融资),安置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及建安成本等费用从土地整理开发成本价款中列支。安置房建设完毕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房屋产权人;商品房开发用地公开招拍挂出让。

第十七条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先予建设居民安置房。安置房工程由街区组织建设。

第十八条土地开发整理成本严格按照《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和《省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主要包括房屋征收补偿或安置费用、收购和收回土地的相关费用、配套设施建设和场地平整等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土地整理投资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支出;规划、测绘、评估、审计等工作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建立项目土地开发整理成本的审核确认机制。市财政局应会同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成立成本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可选取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报告由审核小组审核确认。

第十九条若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以土地开发整理成本价款竞得原开发整理项目土地使用权,前期支付的土地开发整理价款抵顶土地出让价款。若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以高于土地开发整理成本价款竞得原开发整理项目土地使用权,高出部分扣除有关税费、控管基金、储备费用后60%补助给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前期支付的土地开发整理价款抵顶土地出让价款。若非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以高于土地开发整理成本价款竞得开发整理项目土地使用权,高出部分扣除有关税费、控管基金、储备费用后20%补助给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若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自身原因未竞得原开发整理项目土地使用权,非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以土地开发整理成本价款竞得原开发整理项目土地使用权,扣除有关税费、控管基金、储备费用后将剩余价款拨付给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若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自身原因未竞得原开发整理项目土地使用权,非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以低于土地开发整理成本价款竞得该宗土地,扣除有关税费、控管基金、储备费用后将剩余价款拨付给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差额部分由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负担。

第二十条旧城区改建政策:

1、安置房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集中供热设施配套费、供水管网配套费除外),回迁房办理房权证(征收原有证房屋面积内)免收各项收费(工本费除外)。

2、商品房开发建设按高政发[2010]1号文件“新建商住类项目”收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集中供热设施配套费、供水管网配套费除外)、土地出让政府收益、税收地方留成等额补助给经济开发区、街办,用于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鼓励城区居委会自主改造,以居委会为主体自行组织旧村改建的,由居委会享受高政发[2010]1号、高政发[2010]38号文件规定的“城中村”改建政策,但须按市政府旧城改建计划开展工作,按时完成改建任务。旧城区改建片区开发企业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市政府已批复政策办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搬迁难度大的改建片区,市政府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专题研究项目改建政策。

第二十二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涉及企业搬迁,搬迁企业符合“退城进园”、“退二进三”条件的,仍享受高政发[2010]1号文件、高政发[2010]11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范文5

关键词:土地开发,开发整理

前言:

土地开发整理主要是指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土地利用进行调整和对农村宜农未利用土地或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然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并提高耕地质量的行为。这也是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实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措施及手段。众所周知,我国人多地少,保障建设用地需求与保护粮食生产安全的矛盾十分尖锐,这种矛盾越是贫困地区越见突出。这表明贫困地区要加快发展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力度,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搞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不仅如此,灾害、农业结构调整,生态保护退耕,都会减少耕地。要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就必须加大补充耕地力度,而补充耕地的主要途径就是土地开发整理。

一、抓组织领导,成立高标准的组织机构

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地方的一件大事来抓。出台土地开发整理各项管理制度,要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地方领导任组长,国土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财政局、审计局、农开办和各乡镇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设立专门办公室,与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合力办公,从规划、农业、水利、农开办等相关单位抽调一批懂业务的技术人员,科学编制项目可行性论证,测绘现状图、规划图,准备立项资料和做好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多种手段,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群众支持、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和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后盾。项目实施时,又要与项目所在地乡镇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同时还要成立项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关系协调组、技术指导组、质量监督组、财务组,人员根据需要聘请或抽调。

二、抓规划设计,因地制宜的实施项目

土地开发整理涉及面广、工程量大,高起点、高标准、科学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因地制宜的编制项目施工设计是确保项目取得实效的重点。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增加耕地数量、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科学合理的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即:在规划编制之前,开展大规模的耕地后备资源摸底调查工作,利用土地资源详查成果、土地变更调查等资料,调查核实土地的情况,在此基础上,通过科学评估,对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整理复垦的可行性进行进一步论证,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在规划编制时,做到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三个结合”,即重点整理大规模连片土地,重点整理群众多年关注的土地。坚持做到土地开发整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发展高效农业、建立农业高科技示范园相结合,与扶贫助困、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与村庄和集镇规划、农田水利规划等相关规划相配合协调。在项目立项时,要组织农业、水利、交通、环保、林业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的专家、学者进行论证,通过反复实地踏勘,对项目区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新增耕地潜力、群众参与意愿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定,做到集思广益。规划设计方案草案出台后,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张贴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以保证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利于长远发展,符合群众意愿,为项目顺利实施制定“行动指南”;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当地农民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总体布局、土地平整、田间道路走向应有一定的知情权和发言权。 既要考虑能增加有效耕地,又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还要注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新增耕地权属调整,要本着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体现民情、民心、民意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土地开发整理与土地承包制的关系。

三、抓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一项有利于我国提前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也是一项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提升工业化、推进城市化的实事工程,同时又是一项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无论是政府部门、乡镇、村、组,还是社会各组织、企业和个人,都有关心和支持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当前社会对土地开发整理观念淡薄,特别是部分地方一些党政领导和干部还缺乏这方面认识的现状,要着重抓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党员电教、讲座、印发宣传资料和各种会议及培训班等形式,把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意义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等进行深入广泛宣传,以增强领导干部对土地开发整理的时代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的认识,克服怕群众上访的畏难情绪,打消消极观望思想。打消群众疑虑,提高群众对土地开发整理利国利民的认识,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急在上面,忙在中间,闲在村里”的状况,争取当地群众理解支持,并为土地开发整理投劳出力或以资代劳,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抓制度落实,努力提高施工质量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更是一个行业的生命,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实现土地开发整理从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力打造优良工程、精品工程、民心工程,是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项目实施中认真落实“项目五制”要求,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即:项目公告制,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拟定项目公告,采取设立项目标牌,公开张贴、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形式,对项目招标、规划设计、实施方案及权属管理等各个方面的事宜进行公告,及时答复项目区各受益主体和社会关注公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及反映的情况;项目法人制,明确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项目法人,形成了一套关于项目法人担负相应责任的制度,并在制度的约束下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管理,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妥善处理好地方相关人员之间的有关权益矛盾,理顺外部的各种关系;工程招标制,无论项目规模大小,无论哪一级批准的整理项目,都要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择优选择有资质、重信誉、守信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队伍进行实施;工程监理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委派至少2名以上的监理人员,对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实施全程监控。严格现场管理,对每一项施工内容都要全程监管,每个具体工程都要由监理人员把关并签字认可。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多名业务骨干,长期驻守在工地,负责施工放样、测量、协调与监督等,现场指导项目的实施。同时还邀请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开发整理的耕地的耕作层、平整度、灌排水条件、道路及生态保护措施等全部符合有关标准;合同管理制,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根据委托事项,与测绘单位、设计单位、招标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在项目完成后,地方国土资源局组织规划、用地、地籍、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人,项目所在的地方人民政府和农业、水利等方面的技术人员及村民代表,根据项目设计要求,对工程进行自验,除了要验收地块质量外,还要根据图、表、面积进行三对照,现场踏勘,然后出具验收意见。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或返修,自验合格的报批准立项的国土资源行政部门验收。地方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工程量,核实拨款数额,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做到专款专用。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范文6

【关键词】土地开发;规划设计;测量工作;信息支撑

测量工作是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的前置行为,只有经过详细测量的土地,相关部门才能根据测量得出的各种信息来制定开发整理规划,测量的详细程度与准确度关系着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的详细程度和准确性,随着土地开发整治工作的逐渐展开,现代测量技术也逐渐发展成熟,但是在应用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才能更好的为土地开发整治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服务。

1.土地开发整理中的测量内容和方法

1.1测量内容

测量工作是为了土地开发整治做准备,测量中的各种数据是规划设计阶段及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日后利用土地时)的依据(之一),因此土地开发整治中的测量工作不是简单的地形地貌测量,需要详尽的多方位测量。首先需要明确地块的范围和面积,并确定该地块与其他地块的边界点。其次还要确定土地的权属,即土地的所有权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以及该地块归属在哪个行政区域内,这关系到日后土地利用时的管理权问题,需要在土地开发整理前就确定,以免整理后在管理权上发生纠纷。再次,需要对地块的土质、地形地貌以及地类进行测量,这方面的测量务求仔细,因为它关系到该地块将来会采用何种方式利用,即确定地块的功能,这也是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中重要的部分。

1.2测量方法

土地开发整理的测量方法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工测量,另一方面是利用高科技测量。在早期的土地开发整理测量中,基本都是人工测量,通过使用简单的仪器,人工可以完成土地面积、地形、地貌的测量,并且依靠化学实验装置,还可以对地块土壤性质进行测量,但这种人工的测量存在一定的误差,并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特定地块的完整信息,因此随着测量技术的发展,人们在实践中越来越普遍的使用高科技进行测量。最常用的的就是采用"假定坐标系"的方法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采集野外数据。GPS是以卫星为基础的无线电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它具有全能性、全球性、全天候、连续性和实时性的精密三维导航与定位功能。在现在的土地开发整治测量工作中,GPS测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2.测量在土地开发整治中的应用

土地开发整治的测量工作不仅是进行规划设计的前置工作,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施工过程中以及后期竣工验收等阶段也需要测量工作的支持,可以说是贯穿土地开发整治工作的始终。

2.1工程的前期决策、设计阶段

测量工作最重要的作用是为土地开发整治工程的前期决策和设计阶段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土地开发整治工程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对土地进行重新利用,这是优化我国土地资源的必然要求,对于一些尚未利用的土地,相关部门要根据土地(额)性质制定使用规划或者保护规划,对已经投入使用或者出于半开发状态的土地,相关部门要根据目前的使用与开发状况,并根据当前的需求决定该地块是否改变用途并进行重新规划设计,而做出上述这些决定的依据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测量工作,测量工作对地块进行全方位的测量并把数据提供给规划设计部门,规划设计部门需要从测量数据中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土地开发整治工程的另一个主要目的是对土地利用现状的补充调查,对于一些没有完全发挥出地块功能的土地使用项目要叫停或者转换利用功能,对影响土地(使用)的因素和问题(为题)要给予解决,比如由于多个地块之间边界线复杂难分而影响了开发利用,或者一个资源型地块处于不同的行政区域内,不利于对地块内资源的开发利用,这些情况在土地的开发整理过程中都需要解决,而解决的前提是要了解这些地块的当前权属以及界线情况,这就需要测量工作予以支持(了)。

2.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早期阶段

土地开发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前期测量和规划设计工作完成后,在项目具体实施阶段施工单位会根据规划设计进行施工,但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可能会在工程的早期阶段需要进行补充测量,补充测量一般是为了施工测控以及解决(纠纷)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建设问题,一般不需要太精密的测量技术,由施工单位自行就可完成,但在特定情况下仍需测量部门予以支持,如:项目开工前测量和设计单位必须将项目前期的测量成果、规划设计成果提交给施工单位,以便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成果对项目实施进行复核测量工作。

2.3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土地开发整治项目是一项目的性很强的工程,因此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具有严格的标准。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包括项目实施情况、整理后效果以及建设中资金使用情况等。其中项目实施情况中包括了工程是否是严格按照之前的规划设计进行、建设质量情况以及工程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等,而这些竣工验收的各项指标都需要测量工作进行支撑,从某种程度上说,土地开发整理的效果,就是工程开工前以及工程竣工后两次测量工作结果的差异,这个差异就是土地开发整治后起到的变化。

3.测量在土地开发整治中的作用

3.1为决策科学化提供基础信息数据支持

决策科学化的根本依据和支持条件就是资源、环境、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经济、统计等基础信息数据的获取和共享。土地开发整治测量成果就提供了这些要素,全面反映出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区域的地形、地貌、地物、交通、水系、境界、房屋(人口)等现状信息,集中成为数据库,面向不同决策部门提供不同的基础信息数据。

3.2节约投资

土地开发整治工作需要大量投资,而投资的一部分用在了在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处理上,而这些影响土地开发整治工程的不确定因素是可以通过严密的测量工作避免的。实践证明,相同的工程越详细的施工计划投资预算越少,而粗略的施工计划投资预算就会多出不少,因此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施工规划设计关系到工程的投资多少,而测量工作是影响规划设计能否详尽的重要因素,所以在施工前的测量设计需要尽量详细准确,以便规划设计部门据以设计出更详细的施工计划。

4.对土地开发整治中测量工作的体会和建议

(1)测量作为土地开发整治前期工作的重要一步,不仅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精益求精,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大局观和责任感,尤其是权属定界,当牵涉到多方利益时,必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在场指界。这不仅直接关系到土地权利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避免日后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确保社会稳定的需要。

(2)合理确定测图比例尺。在我国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测量工作中一般不对测图比例尺进行统一规定,所以就造成了在同一地域不同地块的测图比例尺不尽相同,也有一些地块的测土比例尺不合适而造成观看的障碍,这需要测量人员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测图比例尺,以便测量成果能够最大程度被相关单位接收。

(3)图上元素应充分具体。测绘成果图上应反映出居民点、林地、园地、沟、渠、水系、电等地物位置、数量等情况。由于土地开发整治工程的复杂性,需要测量工作要反映出该地块的最详尽数据,以便能据以做出详尽的规划设计,所以在测量图上的元素要尽量具体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