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方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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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方法

土地利用规划方法范文1

关键词:景观生态;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方法

中图分类号:S8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自2003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对区域、流域、海域等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确立。对土地利用规划战略进行环境评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对景观生态学方法在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中的应用以及景观生态学应用于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的方法框架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之前,我们下来了解一下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

1.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主要可以从传统的土地利用规划战略评价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以及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的意义等几个方面进行理解和阐述。

1.1传统的土地利用规划战略评价所带来的环境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主要可以从农业生态环境的退化、城镇生态环境的退化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农业生态环境的退化。在对农村土地进行利用的过程中,由于评价手段的落后,带来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以及草场退化等问题,除此之外,更为严重的是生物多样性的锐减、耕地质量的退化和耕地数量的减少以及农业水资源的严重短缺等;其次,城镇生态环境的退化。对于城镇来说,因土地利用规划战略评价手段的落后而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是非常严重的。主要表现在局部地区气候的变化、地表水的污染和地下水的水位下降等,除此之外,还有比较明显并且越发严重的城市居住环境的拥挤、洪涝灾害的频繁发生等。

1.2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的意义

对土地利用规划战略进行环境评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些意义和作用也决定了对土地利用规划战略进行环境评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归结起来,其意义主要应有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足的克服以及对“环境问题,从前端抓起”原则的体现等几个方面。首先,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足的克服。对土地利用规划战略进行环境评价可以及时发现由规划方案的不合理而产生的一系列不利影响,同时还可以从整体角度出发对建设项目的协调效应与累计效应作出评估;其次,对“环境问题,从前端抓起”原则的体现。对土地利用规划战略进行环境评价可以帮助决策者作出更加客观全面的决策,以更好的避免一些不必要问题的出现,除此之外,这种环境评价方法还可以实现对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型设计的目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对土地利用规划战略进行环境评价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景观生态学方法在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中的应用

所谓景观生态学方法就是指以景观结构、功能和动态为核心内容,并对生态环境变化的时间动态和空间累及特征进行描述的一种方法。它主要在较大规模的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应用较多,是一种比较重要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为了理解和阐述的方便,我们以景观生态学方法在大连森林公园东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应用为例,对这一问题进行一番解释。通过对景观生态学方法在大连森林公园东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用中效果的分析,我们知道,这种环境评价方法有利于区域景观格局以及功能的有效改善,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也会带来人类对景观的干扰和胁迫。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对景观生态学方法在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中的应用效果应持两面态度,技能看到其优势与促进作用,也能看到其缺点和不足,并对这些不利方面进行积极的避免。

3.景观生态学应用于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的方法框架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的实现景观生态学方法在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中的充分运用呢,方法的掌握是关键和核心。对于景观生态学应用于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的方法框架这一问题,我们主要可以从历史土地利用变化分析、基于最小斑块单元的景观指数数据采集分析、战略景观格局的识别分析以及不同替代方案的景观比较分析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阐释。首先,历史土地利用变化分析。这种方法主要是指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通过对相关图像等的数字化处理,对不同的土地变化以及景观指数等进行统计,这种方法较为基础也比较常用;其次,基于最小斑块单元的景观指数数据采集分析。这种方法主要是指在最小斑块单元的基础上通过不断调整其大小来实现对土地利用变化行为景观指数的的系统分析;第三,战略景观格局的识别分析。这种方法主要是指将遥感图像与规划方案结合起来,对未来土地利用变化以及景观格局的影响作出准确评估;最后,不同替代方案的景观比较分析。这种方法主要是指对不同政府机构提出的规划方案,通过景观组成、战略格局分析以及土地利用统计等的分析,来对各种方案进行比较,从而选择出比较合理的方案与方法。

4.结语

鉴于景观生态学方法应用于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中所具有意义和价值,有必要将景观生态学方法在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中进行较为充分的利用。不过,应该注意的是,由于景观生态学方法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也存在着不少的缺点和不足,在具体进行运用的过程中,需要保持正确的认识态度。本文从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景观生态学方法在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中的应用以及景观生态学应用于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的方法框架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阐述,希望可以为以后的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某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在具体进行论述的过程中,可能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在以后的研究和实践中要加以规避。

参考文献:

[1]龚黎君,刘双良.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研究—基于景观生态学的视角[J].中国房地产,2011,23(6):158-158.

[2]王娟,崔保山,卢远.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的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J].地理科学,2007,27(4):549-554.

[3]王燕华,朱志玲,郑敏.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境评价—以同心县为例[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22(6):116-120.

土地利用规划方法范文2

经部领导审定,现将《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审办法》、《各类用地报批会审办法》和《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及处置方案会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审办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审批管理,提高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会审组织

会审工作由部领导主持,规划司负责具体组织工作,会审单位包括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司、耕地保护司、地籍管理司、土地利用管理司、矿产开发管理司、地质环境司、执法监察局。

二、审查依据

(一)党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土地管理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四)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地质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目标及矿山勘察和开发有关规定;

(五)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及其他调查资料;

(六)省(区、市)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

三、审点

(一)规划指导思想。规划是否体现了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提高土地利用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的要求。

(二)规划目标和方针。规划是否体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的要求,是否落实了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主要规划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

(三)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依据是否充分,分区和布局是否科学合理,重点项目用地是否有保障,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安排是否合理、可行。

(四)规划协调情况。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是否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建设用地规模是否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分解和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总规模是否衔接到位。

(五)规划的实施。实施措施是否体现了用途管制的要求,是否切实可行。

(六)规划文本、说明和专题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规划图内容是否全面及编绘方法是否正确。

(七)规划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其他基础数据是否翔实、可靠。

四、审查程序与时限

(一)受理与送审

规划司在收到办公厅转交的国务院批转的规划报件后,分送部内各会审单位审查,同时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部高咨中心、土地勘测规划院及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二)审查

会审单位应根据审查要求和本部门职责,分别审查有关内容,提出审查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部内各司局、高咨中心、土地勘测规划院等单位的意见提交规划司进行综合。审查和征求意见的时限为两周。

(三)会审

规划司应于第三周内负责规划会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会审会议由部领导主持。会审会议前应综合各方面意见,并提出规划司倾向意见。会审会议应对规划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并提出同意批准、原则批准、不批准的意见。

送审规划相对集中时,可以几个规划合并召开一次会审会议。

(四)报批

规划司应于会审会议后一周内,根据会审意见完成规划综合审查意见和批复代拟稿的起草,经部领导审签后,报国务院。

五、其他规定

(一)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会审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各类用地报批会审办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工作规则》,为加强各类用地审查,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保证依法、科学、集约、规范用地,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审组织

会审工作由部领导主持。参与会审单位包括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司、耕地保护司、地籍管理司、土地利用管理司、矿产开发管理司、地质环境司、执法监察局。

凡涉及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农地开发的会审准备工作由耕地保护司牵头组织和协调。凡不涉及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农地开发的会审准备工作由土地利用管理司牵头组织和协调。

二、会审范围

需报国务院批准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三、审查依据

会审工作依据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有关资料、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遵循统一效能、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进行。

四、审查内容

(一)用地是否在项目立项前经过预审,并有《用地预审报告书》。没有预审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农地转用、土地利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三)供地方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用地面积是否符合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是否合理和节约。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耕地占补平衡措施是否可行、是否已经落实或能够落实。

(五)划拨用地方式是否符合《划拨供地目录》,有偿用地方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政策,出让用地的出让方案是否符合规定。

(六)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是否清楚。

(七)适用法律和有关规定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八)是否涉及矿产开发和地质环境问题。

各有关司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上述审查内容提出意见。

五、会审程序与时限

(一)受理与送审

由办公厅统一接收报批用地的资料、图件,转牵头单位进行登记,并对资料是否齐全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在2个工作日内分送有关司局;材料不齐全的,在2个工作日内转请办公厅向报批单位及时提出在规定期限内补全;逾期不通知,视为受理。

(二)审查

有关司局在收到牵头单位送审的《××××会审表》及有关资料后,应在8个工作日内按各自的职责提出书面审查意见,送牵头单位汇总。

(三)汇总

牵头单位在汇总各有关司局和有关部委意见的基础上,在10个工作日内起草《××××审查意见》报部会审。审查意见要综合反映有关司局的意见。

(四)会审

部不定期召开会审会议研究《××××审查意见》。会议由部领导主持,由牵头单位负责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司局和办公厅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前,审查意见要分送到会的有关司(局、厅)负责人。

(五)报批

《××××审查意见》经部会审会议集体会审后,由牵头单位根据部领导决定的意见负责修改,在会审会议后的4个工作日内形成正式审查报告,报部领导签发上报国务院。

对规模小、情况简单的用地,经各有关司局审查,符合报批条件的,也可由牵头单位直接起草审查报告,报部领导签发上报国务院,但上报后要在部会审会议上通报。

(六)发文

用地报批件经国务院正式批准后,由牵头单位负责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批复文件并分送有关部门和部内有关司(局、厅)。

六、其他规定

(一)需听取汇报或赴现场踏察的用地,经主管部领导同意,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进行。

(二)需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的,由牵头单位负责在收件后及时办文送有关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反馈意见。如出现意见分歧,牵头单位会同有关司局负责做协调工作。

(三)用地审查报告上报国务院后,由牵头单位负责与国务院办公厅的联系工作。

(四)本办法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及处置方案会审办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三定”方案,为了适应机构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提高土地估价结果和处置方案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审组织

会审工作由部领导主持,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具体组织工作,会审单位为: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耕地保护司、地籍管理司、土地利用管理司、执法监察局。

二、会审范围

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司和企业集团,以及境外上市的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及处置方案的审批。

三、审查依据

(一)有关土地、房屋、资产、城市规划等管理的法律;

(二)国家有关权属、估价、用地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三)有关土地评估、处置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程;

(四)报批文件、估价报告及附件等规范格式和标准。

四、审查内容

(一)报批文件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备;

(二)估价报告的合法性、格式的规范性、评估依据和方法的合理性;

(三)待估宗地来源的合法性、宗地权属的合法性(权属证明、位置、面积、四至、登记现状);

(四)待估宗地的使用现状和评估设定用途;

(五)待估宗地的实际开发程度和设定开发程度;

(六)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七)处置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八)处置范围的准确性;

(九)处置价格;

(十)其他合法的审查内容。

五、会审程序与时限

(一)受理与送审

办公厅收到有关文件和材料后批转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办理,土地利用管理司首先检查申报材料和申报手续是否齐全完备,如申报材料和手续齐备,正式受理,将有关土地权属材料送地籍管理司进行土地权属审查;如申报材料和手续不完备,在3个工作日内转请办公厅通知申请单位补报材料、补办手续。逾期不通知,视为受理。

(二)审查

地籍管理司在收到土地利用司转来的有关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权属审查意见交土地利用管理司;同时,土地利用管理司组织对土地估价结果及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并根据确认和处置的有关规定和办文制度,在8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权属、土地价格和处置方案的审查意见汇总,形成总的审查意见和初步结论。

(三)会审

土地利用管理司完成上述工作后,在第9个工作日内报请会审。会审会议由部领导主持。有关会审单位负责人参加,对土地估价结果及处置方案进行审定,对土地估价结果作出予以确认或不予确认的决定,对处置方案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或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补充材料、修改报告、重新报批、再行会审等其他决定。

(四)批复

根据会审决议,同意确认和处置方案的,由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办文批复;不予确认和处置的,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将有关补充材料、修改报告、重新报批、再行会审等决定转办公厅,由办公厅将有关材料退回申请单位。会审决议和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六、其他规定

(一)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及处置方案的审批从正式受理到办文批复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土地利用规划方法范文3

关键词:反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安全;科学发展

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23-0099-02

在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人类对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如过度开荒、乱砍滥伐森林、城市的无序扩张、不合理的工业布局等,不但造成了有限的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导致了生态环境、人文景观等承载因素的破坏,危及到整个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美国由于19世纪30年代盲目的开垦西部土地从而酿成1834年的黑风暴和苏联由于20世纪50年代不合理开垦中亚处女地而引起的1963年黑风暴就是最好的佐证。这些问题逐渐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和研究,一些新兴前沿研究如土地生态学、土地伦理学、土地可持续利用等也不断展开。但是合理利用土地、科学管理土地的现实手段和方法就是建立完善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就目前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和方法而言,土地利用规划追求单一的社会经济目标,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的综合效益未达到最佳,而城市规划中的“反规划”理论为我们拓展完善土地利用规划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一、“反规划”理论

(一)“反规划”理论的提出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不断加速,城市二、三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也不断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如城市生态环境恶化、城市人居环境的适宜性逐渐降低等。为了寻找解决日益恶化的城市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院院长俞孔坚教授于2002年在《论反规划与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一文中首次提出“反规划”(Anti-planning)的概念,它是从景观生态学的角度出发,专门针对以往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对自然系统缺乏认识和尊重,以牺牲自然过程和格局的安全、健康为代价的城市化途径而言,是城市规划与设计的一种新的工作方法,即城市规划和设计应该首先从规划和设计非建设用地入手,而非传统的建设用地规划。

(二)“反规划”理论的内涵

“反规划”不是不规划,也不是反对规划。“反规划”强调的是一种逆向规划过程,负的规划成果是对传统规划的一种校正,而不是反对传统规划,其规划的思维是辨证的思维,是反思的思维,是可逆的思维。“反规划”强调城市发展必须以生态基础设施(Ecological Infrastructure,EI)为基础,即是指区域和城市赖以生存的自然系统,是将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包括涵养水源、旱涝调节、维护生物多样性、乡土文化保护、游憩与审美体验等整合在一起的关键性的网络状土地空间格局。其基本要义是:城市的规划和设计应打破传统思维,变“城市与环境”之“图与底”的关系为“底与图”的关系,以环境为图,以城市为底,着重在规划和设计“不建设用地”上做文章,而非传统的“建设用地”规划。

(三)“反规划”理论的工作方法

“反规划”工作方法应该从区域非建设用地入手,优先规划和设计乡村生态基础设施,即先将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保护、控制起来,不因城市的发展扩张而减少和损坏,从而使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得以延续和发展。

规划和设计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的过程,就是建立城市生态安全格局的过程,它是城市生态环境的安全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格局是指城市生态基础设施按照一定规律在空间上的有序排列,它包括:(1)维护和强化整体山水格局的连续性;(2)保护和建立多样化的乡土生境系统;(3)维护和恢复河流和海岸的自然形态;(4)保护和恢复湿地系统;(5)将城郊防护林体系与城市绿地系统相结合;(6)建立非机动车绿色通道;(7)建立绿色文化遗产廊道;(8)开放专用绿地;(9)溶解公园,使其成为城市的生命基质;(10)溶解城市,保护和利用高产农田作为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11)建立乡土植物苗圃基地。

二、“反规划”理论下的土地利用规划

(一)“反规划”理论下的土地利用规划理念

1.土地利用规划的价值取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人”都是理性的,在经济活动中所追求的目标是自身利益最大化,因而导致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以最能从土地上获取财富的方式来决定其用途。这种价值秩序将导致非建设用地被大量蚕食转变为建设用地,这种土地用途/覆被变化造成了不可恢复的土地景观生态系统的改变;同时在土地利用空间配置上,未考虑充分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空间关系,忽视了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对诸多自然过程、生物过程和人文过程的影响,忽视了对土地景观斑块之间空间关系的适宜性,也没有涉及保持土地利用系统较高生物生产性能、保护生态环境以及给人以艺术和美学的享受,导致区域生态格局和人文格局的分割破坏。“反规划”理论就是在日益严重的生态和人文危机中提出,要求关注土地开发的外部性影响,要求重视和尊重区域的生态环境和人文精神,重新审视现有土地利用价值标准与判断问题,重构土地资源利用价值体系,尤其是土地的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

2.土地利用规划的思维方式。“反规划”理论强调的是一种逆向思维的规划过程,开拓了一条新的规划思维,改变以单一价值主体主导的思维方式为多种价值主体的思维方式。在目前的土地利用规划实际编制过程中,土地的开发和利用的习惯性思维是先确定城镇建设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而对于城镇建设用地内部或者周边的非建设用地,往往因为城镇发展的需求被抢先占用。“反规划”思路提倡的规划程序“以生命土地的健康和安全的名义和以持久的公共利益的名义,而不是从眼前城市土地开发的需要出发来做规划”,将规划主体的偏向由重建设用地、轻非建设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均视,首先确定强制性的非建设用地范围域(即先构建生态基础设施),初步定义未来城市空间形态,然后在此基础上落实城市建设用地布局。

(二)土地利用规划的角色定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统领,可以说土地利用规划不仅是对区域土地生态经济系统的布局规划,而且对不同的区域间土地利用方式也存在规划制约。在某种程度上,土地利用规划就是政府针对市场失灵而进行公共干预的具体手段之一,已经成为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工具或者一部分,它涉及到各种社会利益的调节及效率和公平的权衡。“反规划”理论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引入有助于提升规划价值观体系完整性和土地利用规划公共政策属性的合理性,倡导公共利益或集体利益,尽可能弥补市场行为的负面影响,关注公共与私人行为的分布效果,努力弥补基本物品分布上的不公平,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保障土地资源配置的公平公正。

(三)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选择

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问题就是通过计划和安排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强度来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但由于非建设用地利用具有生态与社会效益的正外部性,其发挥具有潜在性和滞后性,而现行土地利用规划仍以传统狭隘的直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对土地资源利用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考虑不足,更缺乏对土地利用对远期的生态、社会影响后果的考虑,规划目标单一必然导致其他效益的损失。“反规划”理论立足于对非建设用地规划,优先考虑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生态过程和人文景观的保护、模拟和规划,强调了时空上土地利用/覆盖变化研究,建立在不同尺度上的土地利用变化和生态环境演变关系模型以及生态安全评价标准体系,同时要求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和措施符合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和审美要求,提供土地资源生态安全下的土地利用方案。因此,“反规划”理论的引入改变了环境目标和社会目标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不对等地位,确定以人口、资源、环境、经济为核心的多目标规划模式,才能使得环境目标、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三者能够取得协调,保证资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流程

“反规划”理论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借助GIS技术,对景观过程(包括城市的扩张、物种的空间运动、水和风的流动、灾害过程的扩散等)进行模拟分析,用以判别不同过程的景观安全格局(Security Pattern,SP),综合叠加不同过程的安全格局即可建立生态基础设施。将“反规划”理论运用到传统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时,通过模拟区域自然过程、生物过程和人文过程形成专项景观安全格局,这既包括具体土地利用景观单元的研究,也包括确定这些单元区位的廊道和网络来实现各区之间的水平联系,然后得到这些关键性生态系统和景观元素所构成的生态基础设施,与传统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得到该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分区、落实土地利用布局,最后形成该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图1)。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流程实质是“反规划”理论对传统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的一种校正和补充。

三、结语

在生态保护、伦理思想、科学发展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的时代,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同,人们对土地利用也提出不同的要求,实现土地合理利用的目的不仅仅是经济效益为中心,而是取得土地利用的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综合。此时,“反规划”理论的提出具有深刻的意义,将其与传统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形成尊重自然生态过程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法,使土地利用规划更为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1]俞孔坚,李迪华.论反规划与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C].杭州城市绿色论坛论文集,北京: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2.

[2]俞孔坚,李迪华,刘海龙.“反规划”途径[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3]俞孔坚,李迪华,韩西丽.论“反规划”[J].城市规划,2005,(9).

土地利用规划方法范文4

关键词:新时期;土地规划;土地利用

中图分类号: F301.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24-94-1

1 新时期的土地规划理念

新时期、新思想、新规划,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土地利用规划也需要与时俱进,根据现实需求和环境调整土地规划。具体来说,新时期土地规划的新思想、新理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理性发展

改变以往单一的土地利用模式,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的环境质量、各个自然因素的组合情况来进行土地利用的规划。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应该明确指导思想、分配目标,改变以往以人类的需求为中心的规划模式,妥善处理经济、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遵循客观规律,坚持可持续性的理性发展观念,保证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避免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将社会进步与生态环境改善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理性发展。

1.2 空间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是综合了多方面因素的综合性供需调整,是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土地利用结构、布局的长期性的空间规划,其本身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上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着重强调了规划中对于数量的要求,对于空间概念涉及较少,尤其是在分区方案的规划中,对于内部土地利用的具体空间要求过于概括化,使得土地利用规划的空间控制功能难以得到发挥。因此新时期的土地规划应该从国家和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出发,遵循客观现实优势,进行复核地域实际情况的空间规划,并且通过相关的政策来进行约束。新时期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环境等多方利益相结合的空间规划。

1.3 可持续性发展

持续化是新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因此在新时期土地利用规划中要贯彻落实可持续的发展观念。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并满足其生存发展的观念。可持续发展从本质上来看,即要求我们遵循客观的自然规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发展。土地资源关乎国家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治理的过程中必须贯彻和落实可持续性的发展理念,最终实现生态合理性、经济效益与社会需求三者的和谐统一。

2 新时期土地利用规划的方法

新时期土地利用规划不仅要在思想观念和理论上实现创新,结合时代的发展特征以及土地开发的现状制定新规,还需要从方法上实现创新,按照规划修编的要求,采用新的规划方法。

2.1 引入评估机制

评估机制的引入是提高土地利用规划水平,反馈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的关键,在新时期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修编之前,各个地方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土地利用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并且总结土地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与规划之间的关系。从当前评估机制的开展效果来看,评价体系的建立尚不完全,有许多地方没有贯彻落实评估机制。评价的内容不仅包括了土地资源本身的利用情况,还包括了土地规划对周边环境带来的影响,是否符合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适应当地的环境发展需求。在修订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之前进行完整系统的评估对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总结实践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2.2 系统化的方法

以往的土地利用规划相对来说较为分散,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强,新时期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着眼于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规划。因此作为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土地资源,应该以更高层次和更宽领域的规划方法来实现其系统化的运行。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整体联系局部,在国家整体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之上再因地制宜地开展地方土地利用规划,适应地方发展,针对性地进行土地利用规划。

2.3 运用现代化技术

土地利用规划离不开地理信息技术,随着现代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土地规划中引入了更多先进的技术,为土地资源的勘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提高了土地利用规划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遥感技术、GIS技术、GPS技术等现代化的技术都使得土地规划从调查、资料收集、信息处理到成图监督等实现了信息化和数字化,基于人机交互的土地资源管理系统,为土地利用规划提供了关键性的决策依据。

2.4 鼓励社会参与

土地利用规划是国家性的资源规划,并且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往的规划主要局限在政府部门,人民群众的参与性极少,因此新时期的土地规划应该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下,组织相关的专家和社会群体共同参与,鼓励社会参与的方式,能够为土地规划提供更多的信息资料,并且使得规划的目标更加明确,土地规划方案的实施更易得到贯彻执行。

参考文献

[1] 郝庆,孟旭光,强真.新时期国土规划编制环境分析及开展建议[J].经济地理,2010,(7).

[2] 罗丽丽.试论新时期的国土规划体系建设[J].泰山学院学报,2006,(3).

[3] 申玉铭,毛汉英.国外国土开发整治与规划的经验及启示[J].世界地理研究,2004,(2).

土地利用规划方法范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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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利用规划概述

1、土地利用规划概述

土地利用规划是按照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遵循有关的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在时空上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合理分配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用地正确地和各项建设工程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相结合,从而制定最优的土地利用方案,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产率,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同时又为将来保护好土地资源,以达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2、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内容

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统一管理,对十分宝贵和极其稀缺的土地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为区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其主要目标包括:(1)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2)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3)加强对土地的统一和计划管理。具体的任务包含下列四个方面:(1)在国民经济各部门间合理分配土地,为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用地条件;(2)为建立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创造土地条件;(3)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科学的土地组织条件;(4)调整我国社会主义土地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大、综合性强、内容多、关系复杂"

二、经济外部性的含义

经济外部性是指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

三、土地利用规划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和标准

土地是重要的基础性资源,土地开发利用既不是纯粹的经济过程,也不是纯粹的生态过程,而应该是经济过程和生态过程的有机统一,其实质是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对于土地利用规划的评价应建立一个评价体系,本文简要叙述评价体系的指标组成、体系建立的设计原则以及建立体系的指标选择建议。

1、指标体系的组成

本文进行基于经济外部性的土地利用规划的评价出于两个出发点:一是研究土地利用规划的建设用地布局影响,二是研究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态环境影响,旨在探讨土地利用规划的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对农地造成影响,以及土地利用规划是否考虑生态栖地的影响以及生态环境影响,从而更加实际的得出土地利用规划的发展重点思路与发展方向。

2、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

指标体系应能全面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态、经济系统的内部特征及外部状态,系统内部各子系统相互间的联系以及主要目标的实现程度"因此在指标的选取上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

科学性是指标体系建立的重要原则,在指标体系的建立方面,科学性体现在该指标体系应该能够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规划实施前后,社会、生态、经济系统的状态变化趋势和系统内部的协调程度,并能够体现战略实施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因此,所选指标必须概念清晰明确,且有具体的科学内涵,测算方法标准,统计计算方法规范"同时,指标体系应具有实用性的特点,即考虑定量化的可行性,建模的复杂性以及数据的可靠性和可获得性,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应具有明确的科学内涵较好的度量性,要便于不同地区之间的比较"

(2)层次性原则

由于土地利用规划评价以社会、生态、经济复合系统为研究对象,而从内部结构分析,该系统具有复杂的层次结构,因而指标设置也应该满足这一特点要求"也就是说,指标体系具有鲜明的层次结构,能反映在不同层次上的规划影响"

(3)代表性原则

土地利用规划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复杂的,选用的指标要充分体现土地利用对各社会、生态、经济等各方面影响状况,同时,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

(4)综合性原则

全面衡量各种影响因素,严格进行综合性的分析评价"

(5)系统性原则

确定相应的评价层次,按系统论的观点评价各个指标,构成完整的评价指标

体系"

(6)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静态指标反映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状态,动态指标则用于反映区域可持续发展

的趋势,二者对于全面!客观反映土地利用规划评价的目标是必不可少的"土地

(7)可操作性原则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易于从现有资料

中获取,便于管理部门使用"

3、土地利用规划评价的指标体系因子选择建议

土地利用规划的影响是长期的,并且会随时间的变化发生一定的变化"指标体系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为将来增加或改变某些单项指标提供接口",釆取德尔菲法,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特点来探讨评价指标体系,以土地利用规划的经济外部性为总目标,根据建设用地布局和生态影响基本特点来探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价目标、评价方法、评价原则与评价内容,构建了指标体系,并选择27个指标作为参评因子,组成土地利用规划外部性影响的利用评价指标体系

布局影响 土地人口承载力指数、城镇化水平、道路通达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比重、人口自然增长率、城市化水平、农民人均住房面积、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率、土地生产率、粮食产量、林木蓄积量、水资源总量、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单位面积林地产量、养殖业产值等。

生态环境影响 基本农田占土地总面积比、土地生产潜力指数、森林覆盖率、农业废气排放达标率、农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农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水土流失、土地污染指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治理污染年投入、公顷农药施用量、林地面积比重、耕地年减少量等。

4、指标选择确定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直接反映评价结果,关系到评价结果的现实应用,一般而言,确定评价标准大致采用两种判断方法:一是,定性判断法。即依据个人的经验和知识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的持续度进行评价,然后作出判断是否可持续,以及其可持续利用程度。不过,这种方法对评价者自身在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知识和经验方面要求很高,才能对评价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作出适合的评价;②比较法。即设定土地利用规划的经济正外部性为1分,经济负外部性状态为0分,然后在0~1分之间划分两个级别,其余的情况通过选取的指标与理想值和最差值之间进行比较、计算、最终确定出评价单元的评价结果。

四、基于经济外部性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几点评价

通过对指标体系的建立,对于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论是从各项指标数据的搜集还是按当时经济发展水平所做的预测,修编基础工作、准备工作较充分,是“指标控制+用途管制”为模式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而言,从实施以来的情况看,提高了各级政府对土地利用规划的认识,树立了规划的权威性,使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基础地位和“龙头”作用。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强化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协调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落实土地空间布局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些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言,经济外部性是体现的正外部性。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乡镇行政区划的调整,以及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上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日渐显露,已调整的规划也并未解决相关问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负外部性也逐渐体现,其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性大,导致布局不相协调的负外部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理论上来说应该为主导作用,能控制各个行业及布局的土地利用数量、结构和规模。城镇规划、村镇规划不能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控制指标。

然而,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的滞后,各乡镇在编制城镇和村镇规划时,不顾实际,盲目追求大规模、大框架,乱设开发区、工业小区, 致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现行城镇、村镇规划不相衔接和协调,在规划实施中时有矛盾发生,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同时随意调整土地利用规划,钻政策空子,导致规划丧失其科学性和严肃性。又由于土地供应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建设项目,而地方政府承担着壮大地方经济的重任,因此,为实现招商引资的目的而随意用地,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搁置, 不断违法用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缺乏先进的规划理论指导,缺乏超前意识,缺乏控制性详细规划,使得总体规划缺乏可操作性。

从经济上而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从而体现出经济外部性为负的方面。

2、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准备工作不充分

由于管理体制落后、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工作的滞后性,虽然每年都做变更调查工作,但由于基层土地管理技术、条件的限制,往往靠人为变更,导致地籍资料的准确性、连续性、系统性都比较差。地方土地管理部门隶属于同级政府,难以约束当地政府从局部利益出发的短期行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业务工作很仓促,匆忙进行规划调整,其科学性、权威性将大打折扣。但有许多地方作了简单短暂的培训,下发了上级下达规划指标,简单认为只要完成了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和农用地整理折抵指标就行,各乡镇政府只关心用地指标够不够用,只要求满足城镇发展、园区发展的需要。不注重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造成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只是土地部门的事,只为了地方建设的需要。

这些做法导致评价体系中相关规划实施后的成果指标不能满足要求,从而体现出规划经济的负面性。

土地利用规划方法范文6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不确定因素,影响

Abstract: China's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system constantly improve, the market competition becomes increasingly fierce, the market opportunity flit, market mechanism in land market operation and land resources rationally are constantly strengthen the role, simple prescriptive planned economy management way can not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study of the problem, collection and related research literature material, based on the essential theory support for research system, the land use plan and management of the uncertainty in the classifica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land use planning management in different stages of the uncertainty factors are analyzed.

Keywords: land use planning management, uncertain factors influ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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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一种引导未来区域土地利用的重要手段,由于历史背景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规划的目标和要求不同,也决定了不同的规划模式。通过在不确定性约束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模式的研究,缓解和减轻未来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等过程中的负面影响,这是当今规划理论和方法研究致力解决的难题[1],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深远的实践意义,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科学学科建设和指导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实践。

1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分类

规划的重要特性在于其未来导向性。规划是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包含的内容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因素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强,任何因素的变动对规划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市场经济越发达,不确定性因素越多。

按照不确定性因素的来源不同,可以将影响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不确定性因素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外部因素,来自规划系统的外部,与社会、经济、生态等大环境有关,包括大环境不确定性、政策不确定性、发展趋势不确定性和偶发性不确定性几种,外部因素难以控制和调节;一种是内部因素,来自规划系统的内部,可以来自规划编制者,决策者,可以存在于规划过程中,可归纳为主体不确定性、客体不确定性和过程不确定性三种。对于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我们不能提前预知和改变,但我们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可以通过增加土地利用规划的弹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对于内部因素,我们则可以通过提高规划的编制水平,改进规划实施方式,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等方法来应对。

2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不确定性因素的特性

1、整体性与多样性并存

土地利用规划系统是一个整体,不确定性因素作用于土地利用规划系统的任何一个部分都会对系统整体产生影响,不管是系统内还是系统外,微小的影响也会带来整体的改变。但是,土地利用规划系统不是单一的而是由有许多部分组成的,各部分共同组织,相辅相成,同时土地利用规划系统作为一个子系统又是社会经济大系统的一部分,与其他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因而在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的不确定性因素纷繁复杂,多种多样,每一个组成部分,每一层联系都有不同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因此,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呈现出整体性与多样性并存的特性。在面对不确定性因素时既要看到不确定性因素对整体的影响,又要注重个体性与差异性,把握整体与局部两个方面[2]。

2、主观性与客观性并存

从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分类我们可以看出,许多不确定性因素是在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过程中产生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客观的。承认不确定性因素的客观性并不能说明我们面对不确定性是无能为力的,而通过把握不确定性因素的客观规律,可以及时找出应对措施缓解不确定性因素的负面影响。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还有一部分不确定性因素产生的根源是人以及与人相关的一些事物。人的心理、预期、信用,人的能力、水平、选择等等都是不确定性的来源,并且都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因而其内容也是千变万化,不同的人对同一件事的看法与处理都不相同,面对瞬J息万变的社会环境与经济环境,利益主体的日益多元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主观性不确定性带来的影响将更加深入。只有从人的角度,了解不同利益主体的需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程序与方法,并努力从繁杂的不确定性中理出头绪,找到应对办法才能更好的应对这些不确定性。

3、结果性与过程性并存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的不确定性既有结果的不确定性又有过程的不确定性。那些作用于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其产生、影响与扩散都可能存在很多路径,不同的路径对结果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过程不确定性产生于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甚至各个步骤。由于过程不确定性的影响,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结果也面临着极大的不确定性,结果的内容与效果不得而知,不同的选择与变化产生多样化的结果,在管理过程中对结果不同的看法与理解,也会产生不同的判断与决策的差异。不确定的结果又会对下一个阶段,下一项政策产生影响,而这个结果对下一个结果的影响又是过程性的。

3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不同阶段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分析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具体可分为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实施和规划监测[3]。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不同阶段都受到不同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在这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不可能完全按照预想的轨道运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最终结果与效果也不得而知。不确定性因素对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各个阶段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