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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车辆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国有资产 公务车管理 改进措施
近年来,无论是国家投入还是高校自身资产增值而形成的国有资产都呈大幅上升态势,因此,如何对高校国有资产实行优化且高效的管理对学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尽管高校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较过去有所提高,但是从资产的形成及运作全过程来看,继续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仍然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1]。
公务车是指国家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为执行国家公务而专门配备的车辆,属于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用车可分为业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两类[2]。高校属于事业单位,其公务用车基本属于后一类。虽然高校公务车辆是高校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但目前很少纳入国有资产的管理系统中。近年来,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财政部多次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清查工作,目的是深入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全面摸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数量、价格、排气量、使用状况、使用方向、使用管理等信息[3]。通过几次清查工作,高校公务用车管理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未设立独立的公务车管理机构或者是有机构但不健全。自2000年开展高校合并以来,大多高校都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管理方法不统一、管理权责划分不明确等。并且由于学校的国有资产是由后勤集团和设备处等部门多头分管,缺乏统一的管理与协调机构,使得资产管理交叉重复,相互间衔接不够[4]。特别是多校区高校在车辆管理方面,校区之间的车辆基本是分片管理、各自为政,同时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脱节,导致实际统计数据出现重复登记或漏查现象。
2.没有完善的公务车管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从来是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规则,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系统性、连续性很强的工作,不但需要专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实施管理,而且还要求有章可循。从目前情况看,虽然高校在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相关的管理制度,但在车辆管理方面仍然还存在着管理制度不完善、不系统,特别是对公务车的购置、管理、使用等缺乏规章制度的约束,造成在实际管理中无章可循。
3.公务车的现代化管理技术手段弱。学校资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因而需要在管理手段上现代化,以便能全方位的动态显示学校资产状态,为学校决策层提供决策数据依据。当前,常见高校相关的资产管理部门各有一套管理系统,并且有时系统还很陈旧,这些不能满足现在日益增长的资产信息需求,同时陈旧管理系统间的数据不能共享,极可能由于国有资产信息不对称而造成资产流失,影响资产管理效益的提高。目前高校车辆管理或由于领导重视不够,或由于信息化程度不高,或由于系统资源开发利用不全面等问题,没有充分发挥出现代化管理应有的作用,从而导致车辆管理信息传递不准确和不畅通,在实际车辆管理工作中会形成车辆的资产账和实物不符的现象,无形中造成高校的国有资产流失。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结合教育部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政策,提出以下的改进措施:
1.强化管理意识,设立独立的车辆管理部门。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这是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关键。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以管理部门为中心的二级管理模式[5]。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公务车辆监管,拟定学校公务车辆的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反馈公务车辆的动态信息,二级车辆使用单位应负责对本单位车辆进行管理,使用部门必须对资产的直接使用人实施监督和管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提高管理队伍素质,这是完善车辆管理最基本的前提。
2.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要做到有章可循。建立科学积极的管理制度,能降低“风险”,坚持“勤政”,促进“发展”。制度建设应该是一个制度制定、执行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6]。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维护、报损、报废、处置制度;建立完整的车辆管理的监督制度;建立公务车维修、用油、保养、保险等工作制度;建立车辆出租、出借制度;建立人员变动时的资产移交制度;健全车辆定期和不定期清查制度等,使车辆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部门在建立科学的制度基础上,要经常或定期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校内使用单位是否按照制度执行,执行当中存在的问题,制度有无需要完善和修订的地方,有无违反国家和学校相关的法律和规章的现象。对违反制度的要根据规定及时查处,对执行情况良好的单位和个人也要予以奖励。
3.构建车辆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的最优方式是构建一个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实现学校国有资产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国有资产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决策层及时地反馈资产的最新动态,并为他们提供决策依据。使管理部门能够及时掌握车辆的资金来源、购置日期、车辆类型、排气量、车架号、缸号、价格、使用单位、使用状况、年运行里程、年运行费用等信息。通过车辆的信息化管理,有利于保证高校车辆账卡、账物、账账相符,实现建设节约型校园的目标。
4.响应国家号召,加大宣传力度。学校应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公务车在购置时要自觉以国内自主生产车优先,加大促进民族汽车工业发展的力度;以低油耗量、低排气量及低维护费用的车辆优先,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为建设节约型低碳绿色校园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务车辆在使用时应以节约成本为先,尽量减少车辆出行,同时注意行车安全;应以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及后勤保障为目的,严禁公车私用;应以进一步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为目标,为建设和谐文明校园奠定基础。
总之,强化车辆管理意识,加强车辆制度化管理,加强车辆信息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是提高高校车辆管理工作的关键。努力推动高校公务车辆管理工作,为下一步高校出台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提供保障。同时也是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刘志敏,李会霞,郑广世.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应予以重视[J].经济论坛,2003
[2]《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明细表》财教司函〔2012〕204
[3]《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的通知》财教函〔2012〕100号
[4]《高校国有资产优化配置与保值增值实用手册》北京,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5]《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
校内车辆管理办法范文2
目前高校的教育经费中,科研经费占了很大一部分。科研经费的使用,不仅影响项目本身,也影响学校的科研水平,更影响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一、 高校科研经费存在的问题
科研经费预算不清晰。高校的科研经费,一般是项目申报人在做申报书时粗略作的预算,比较随意。高校科研经费预算不清晰,表现在:第一,科研经费使用随意,容易造成科研经费流失;第二,科研经费使用没有计划,出现前松后紧或者前紧后松现象,甚至有的快结题了才开始突击用钱;第三,项目结题后,科研经费仍一直在账上挂着,长期没有动。
科研经费使用随意。由于科研经费一般都是职工自己申报的,被当作个人行为,所以财务处在报销费用时一般控制不严。表现在:第一,用各种票据报账。由于现在商品市场不规范,消费者向商家索要自己需要更换品名的发票;商家开具头大尾小的发票;发票的内容与科研项目完全没有什么关联。第二,使用别人的车票、住宿票,冒充是自己外出调研发生的差旅费;第三,用各种汽车燃油费、过桥过路费来报销;第四,使用购买家具的发票,充当科研项目需用的仪器设备报销。
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失控。高校科研主管部门和财务主管部门职责不清,不协调、不沟通,容易导致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失控。项目与经费脱节,财务部门只管科研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一般很少审核经费使用是否真正用于科研项目本身,科研部门只是负责项目管理而不用审核经费的使用与报销,导致项目与经费脱节。
科研仪器设备流失。科研经费使用中购买仪器设备比例很大,但在实际购买中,存在不少漏洞。其一,科研仪器设备重复购置,浪费科研经费;其二,购买的仪器设备并非科研之用,导致科研经费不真实;其三,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不善,导致仪器设备损毁,造成科研经费损失。
二、 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理念错误。科研经费一般认为是科研人员经过自身的努力争取而来的,是科研人员的私人财产,使用也属于科研人员的个人行为,不用过于苛刻,可以放松管理。在这种理念下,财务人员、科研管理、监察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去追究,致使问题越来越严重。
管理体制不健全。财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监察审计部门职责不清晰,相互推诿,导致科研经费管理一片混乱;部分高校没有制定专门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没有明确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的范围以及报销比例,以致于报销混乱;大部分高校没有专门设置科研经费报账人员,通常由经费会计负责报销;财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监察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各执一词,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机制与协调机制。
财务人员管理失责。高校财务人员受到知识结构、思想观念、业务水平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对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控制不严,为了省事,财务人员对科研经费与科研项目之间的关系、项目经费的报销比例没有进行核对与查证。
科研人员的财务知识贫乏。高校大多数科研人员,缺少经费预算、报销等基本财务知识,对财经纪律、财务政策了解很少。部分科研人员使用科研经费很随意,任意支配经费。科研人员缺乏财务知识、财务意识淡薄、自律性不强,导致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失去控制。
国有资产与监察审计部门管理不到位。科研经费的审计通常都是在项目结题以后,这种事后审计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往往不重视,很多都没有纳入高校的固定资产管理,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 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对策
健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高校可以设立科研经费管理结构。高校可以单独设立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由财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察审计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细则,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专人负责科研经费账务处理。
完善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的规章制度。高校应当出台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财务政策,各管理部门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中应承担的职责等。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的规章制度,既要全面、系统、科学,又要具体、准确、可操作性。制度是前提与保证,有了制度后,要在全校内广泛进行宣传,让师生员工能人人皆知。另外,认真贯彻落实规章制度,要保证落到实处,要让规章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强化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必须要对每一项科研经费进行预算编制,预算要细化,差旅费、材料费、劳务费、资料印刷费、设备购置费报销比例要明确。科研经费报账人员可以通过财务软件进行会计科目形式的控制,这样可以一方面降低财务人员在核算中操作的难度,又可以避免预算与实际开支出现的差距。高校还应当利用校园网,构建科研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科研人员可以在校园网上随时查询自己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做到心里有数。
加强财务内控力度。首先,应当加强对科研人员政策宣传,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通过财务处网站、校园网、张贴栏、财务知识培训等方式宣传,让科研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其次,加大财务把关力度,进一步规范报销细则。对私车公用情况,由负责车辆管理的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其路程确定油费的报销金额,负责经费报销的人员应当审核科研人员实际出差路线与汽车过路费票据、出差时间是否一致;对于除科研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车票、住宿票审核要严格,必须由科研人员写情况说明,领导签字才能报账;对于劳务报酬,必须要有领款人的签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核实其真实性,最好不发现金,采用银行上卡方式;对于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必须要国资管理部门签字,入学校固定资产帐;对内容与科研项目无关的发票,不予报销。
校内车辆管理办法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第一办学质量”“没有安全谈何教育”的理念,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防控体系,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杜绝重大、恶性事故,避免引发,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机制及制度
1、学校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学校必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的安全保卫人员,校长应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具体抓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办公室、总务处、政教处、教导处、综治办等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专(兼)职保卫人员、生活辅导老师、学校医务人员。领导小组要制定好每学期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学校应按学期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参照下列要求,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校级领导:统筹抓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
办公室:负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协助政教处抓好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和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应急及节假日值班安排管理等。
总务处:负责学校食堂、商店的食品安全和饮食卫生,学校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添置、维修,管理学校的财产。
政教处和综治办:负责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手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月”、“法制教育月”等活动,按《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组织开展防火、防震、防灾、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自救能力。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要成立护校队或学校安全保卫处,维护学校内部的安全、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校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在本校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保卫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和人员安全;积极完成上级及相关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并做好涉校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教务处:定期检查实验室、电教室、语音室、图书馆等功能室的安全情况,加强对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分年级落实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及评价,加强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
班主任: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身体状况,做好各种预防工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精心组织校外活动并对学生提出安全要求。
生活辅导老师:负责学校宿舍的安全卫生工作,做到坚守岗位,勤检查,及时掌握学生到寝就宿情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督促学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学校医务人员:负责学校师生的卫生保健及宣传工作,对食堂、商店、学生宿舍、教室等进行经常性消毒,严防流行性疾病的大面积发生。保障对学生常见疾病的治疗,密切关注师生个体健康状况,每月向校领导报告全校师生患病、住院总体情况,妥善处置师生意外伤亡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要负责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3、学校要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投入,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善及保安、门卫的聘用等工作。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其他能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县属学校及治安环境较复杂地区的乡镇初级中学、规模较大的幼儿园要配备适当的专职保安。
三、安全管理
1、门卫管理。学校必须实行门卫登记和验证制度,对进出人员的姓名、访问事由、进出时间及车辆的车牌等情况进行详细记载。禁止无正当理由人员及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2、禁止将非教学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如遇强行进入的人员、校外机动车辆或携带上述物品进入校园滋事,门卫要及时向学校专(兼)职保卫人员、学校领导或派出所驻校干警报告,并协助妥善处理。
3、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一是学校新建、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都必须由正规设计单位设计,按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建设,并实行报批和工程招投标制度。未经建设、质监、规划等部门验收合格的建筑设施,学校不得使用。新建、扩建校舍选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避免在高危地区新建校舍。校园内各类工程施工应尽量利用寒暑假期,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安全防护墙(栏)、警示牌等安全保障设施。二是健全房屋及各类建筑物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旧房屋档案,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鉴定,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B、C级危房立即抢修,消除安全隐患,经有资质的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并指派专人加强日常监控,保证房屋安全;C级危房不能马上修缮的不得使用,并要防止其升级为D级危房;对D级危房要立即拆除,暂不能拆除的不能改作他用,在周边应设立隔离带和禁止标志,严禁师生进入。三是学校要对建筑物的墙体、顶棚、走廊、扶手、阳台经常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处置。四是学校应由专人对教学楼、宿舍楼、厕所等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严防电线老化、、吊落,严防线路漏电、短路,严防用电设施伤及学生。严禁学校私拉乱接电线。
4、学校锅炉全套器具和供水、供电、供气设备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安装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标准进行选址和施工。要坚持经常检查维修,定期向质监部门申请安全性能检测,严防设施、设备老化和超期使用。要建立管理台帐,落实责任人,设立责任牌,操作工人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按要求进行年检。定期开展防雷设施安全检测。
5、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并安排专人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要对学校所有的楼梯扶手、楼梯间的照明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清理楼道堆积物,确保楼道畅通,严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6、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一是严格实行值班和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生实行定时点名、查铺制度;要根据女学生的特点,加强女生宿舍的管理及生活辅导工作。二是学校要配备工作负责、经验丰富、身心健康的教师对寄宿生进行安全指导和管理,严禁宿舍通道上锁后无人看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寝室。学校要对寝室消防、电器、电路及床铺、门、窗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三是小学低年级及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使用双层高架床,应根据小学低年级学生及幼儿的身心特点建设富有人文关怀的学生寝室。
7、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学校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场所等应按相关规定配置一定的消防水龙头和灭火器,并经常检查该设施设备是否能有效使用。二是学校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消防安全疏散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安全档案,严格用电、用火管理。重点抓好教工宿舍、学生宿舍、教学楼等学生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要制订消防工作方案和绘制疏散路线图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责任要落实到人,并悬挂责任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台帐。三是学校要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四是建立和落实消防前置审批制度。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施工;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学校不得投入使用。
8、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学校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加强对涉校机动车辆营运秩序的专项整治,在校园周边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严禁学校租用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拼装车、报废车、个人机动车辆及其它达不到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不得聘用不具备驾驶资格的驾驶员接送学生。学校发现“黑车”、“病车”、“三无车”、报废车、三轮车等非法接送学生,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及早防范,积极排除安全隐患。二是对接送学生机动车辆全面实行准入制度,同时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实行户籍化管理,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对于学校现已自备或长期租用、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7座以上(含7座)的载客汽车,应按要求到相关部门申请核发“校车准运证”,并粘贴校车专用标识(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监制的校车专用标识);短期租用、借用(6个月以下)的用于接送学生的载客汽车,应按省市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临时校车准运证”,不粘贴校车专用标识。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且愿意从事接送学生的非个人载客车辆,可按相关程序申请办理“校车准运证”或“临时校车准运证”。凡不具备合格校车的幼儿园申办者,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对其办园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县教育局民教办不予核发办园许可证,原已办理办园许可证、但存在不合格校车的幼儿园须限期整改,否则将在年检中定为不合格。三是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四是学校应实行路队制,在上学、放学时段督促、协助当地政府、社区及有关部门建立“护学岗”,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在学校附近主要交通干道护送学生上下车和穿行公路。五是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开展集体活动。六是学校开展大型活动,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安全工作方案,制订应急预案,并落实安全防患措施。七是严禁将校内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非教学活动及其他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活动,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八是学校应做好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要在校园内划分专门的车辆停靠位置及行驶路线,设立相关的警示牌,对有车的教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签订校内交通安全责任书;重大活动时,校园内要安排专人指挥交通秩序。九是加强与当地政府、社区及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调,及时设立、更新、完善校门通警示牌、减速带、行人横道线等交通标识。有校车的学校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与驾驶员签订好年度安全责任状。
9、财产安全管理。学校要对电脑室、语音室、仪器室、实验室、财务室、寝室、食堂、资料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加强安全保卫,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及制度防患相结合的“四防”措施,安装防盗报警装置,落实定期清点登记财产、轮流值班等管理制度,严防校产被盗事件发生。其次应加强实验室危险物品和实验器材的管理,建立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严守操作规程,严防事故发生,特别要防止危险物品传出实验室、药品室。
10、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一是食堂、商店、饮食店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严禁无健康证、持过期健康证以及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上述职业。二是学校食堂、商店、饮食店等都应有卫生许可证,不销售生食,学校所销售的熟制食品必须三证齐全(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合格证),且必须在安全保质期内,严禁学校销售“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三是学校食堂、商店、饮食店,采购货物实行准入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校园,同时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手续,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四是学校应添置必要的消毒设备,确保师生餐具经常消毒;学校食堂要添置必要的纱门、纱窗、纱罩,严格实行分餐制,严防污染源、传染病的交叉传播;设立相应的冲洗场所,尽量减少蔬菜的残留毒素。学校应采取措施,避免在灭蚊、灭鼠、灭蟑过程中的药物污染食品。五是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应加强安全营养知识的学习,注重营养搭配,合理采购食品,避免有关食物共食的危害。食堂加工人员,应钻研加工技术,克服加工过程产生不安全因素。六是教室、寝室应保持洁净、通风和空气清新,定期进行消毒。要密切关注发病师生个体,严防流行性疾病暴发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七是学校应当做好饮用水源的管理,确保水源无污染源,确保师生饮水卫生。八是学校应当做好学校水井和食堂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看管,并及时上锁,严防违法犯罪人员投毒破坏,制造食物中毒事件。
11、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管理。一是加强与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城管、安监、卫生等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当地政府、社区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排查整治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或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以便有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二是加强学校周边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学校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学生会、青年志愿者、退休人员的作用,争取各乡镇、村(社区)、治保会、调委会等力量,不断健全校内外治安防控体系。
四、日常安全管理
1、坚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做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学校应当做好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妥善保管好会议记录、检查记录、隐患排查台帐及有关文件等各项工作档案资料
3、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预案,配备应急求援设施、装备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及损失。
4、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安全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季报告制度,每季度最后一月5日前,各乡镇中小学要将排查、整改情况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由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后报县教育局法规股(县属学校直接上报,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报县民教办,由民教办汇总后统一交县教育局法规股)。学校对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向县教育局有关股室或相关职能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
5、学校不得聘请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的人担任教职工。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救火,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活动。学校要依法为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并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依法购买校方责任保险。学校教职工不得有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6、妥善处置学生伤亡事故。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置条例》、《县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对校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亡事故,要及时救助,进行妥善处置,并迅速上报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法规股(电话:)和局主要领导。
7、及时掌握情报信息,健全监控体系,加强师生反警示教育、国家安全知识教育和预防专题教育,依法严防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策反以及“”、“门徒会”等组织对校园的破坏活动,防止涉黄、涉毒、涉赌等犯罪行为对学校的侵害。
8、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和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做好文件和网络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文印室和校园局域网的管理,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上建立电子文档,存放内部文件和资料的计算机上网必须配置上网安全隔离设备。
9、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及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并保留相关依据。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的关心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10、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要慎重选择地点,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察;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确保师生安全,严防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发生。未经审批,严禁学校擅自租用社会车辆大规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11、做好特护期安全管理工作。寒假、暑假、法定节假日以及中央省市重大活动(如“两会”)期间必须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建立专人护校、守校机制,确保特护期的稳定。在汛期,各学校必须加强对校舍等设施的重点排查整改并加强师生防汛教育。
12、做好春、秋两季开学安全管理工作。要全面排查公共卫生隐患,严防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对食堂、商店、教室、学生宿舍、水井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消毒,未经严格的卫生检查及学校负责人批准,不得仓促投入使用。
13、在课间及午间、晚间等静校时段要安排人员值班并进行安全巡查,实行点名和查寝制度,严防学生擅自攀爬围墙外出,特别是夏天午休时要严防学生擅自离校、下河游泳,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14、切实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处置工作,将各类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发生矛盾纠纷时应及时依法做好调处工作。
15、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幼儿上、下学按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滞留在校的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严防绑架、冒领等犯罪事件发生。
五、安全教育
1、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月份最后一周星期一)、“应急管理宣传周”(月份最后一周)、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月”(月)、“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周”(月)、“”消防安全日及“法制宣传教育日”(月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2、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将交通、消防等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落实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针对学校所在地自然环境常见灾害,组织中小学生学习洪水、泥石流、地震、坍塌等突发自然灾害基本知识。教育学生假期外出和上学、放学途中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掌握交通、游泳等安全常识,防止交通、溺水等意外事故发生。组织开展以“防火灾、防踩踏、防中毒、防劫持、防勒索、防爆炸”为内容的公共安全教育,举办预防突发事故演练活动,提高学生的公共安全防控意识和能力。
3、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落实学校健康教育课程计划,根据不同季节学校疾病预防的重点,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不同年龄开设相应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课程或讲座,提高学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与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聘请有关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根据学生特点确定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同时,通过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预防安全事故的机制。
六、考核评价
1、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县教育局与各县属学校、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签订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与辖区学校、幼儿园签订相应的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各学校、幼儿园与班主任和相关人员签订相应的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追究责任落实到人。
2、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有下列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单位年度内不评优评先,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不评优评先,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1)发生校舍倒塌、火灾及因学校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3人以上重伤或1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
(2)发生重大食物中毒的。
(3)3名以上教职工非法越级上访,静坐示威的。
(4)教职工出现参与“”等组织活动或吸毒的,出现策反、叛逃、出走、滞留不归等违反《国家安全法》及实施细则行为的。
(5)出现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
(6)发生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害的。
3、学校有下列情形予以扣分:
(1)未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的;不按规定时间向县教育局报送安全工作有关材料的;未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的;未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的;未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未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的,未进行演练的;参加相关安全工作会议应到人员缺席、迟到、早退的。
(2)出现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刑事案件及涉黄、涉毒等治安案件,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发生群体性闹事或械斗的;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重大失窃案件的,均予以“一票否决”。
(3)特护期未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或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汛期等时节未采取特别防护措施的;门卫室建设不到位,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4)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应急管理教育、反警示教育、国安知识教育、预防专题教育等,视情节扣分。
(5)情报信息不畅,未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缓报、瞒报、未报的,视情节扣分。
(6)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月排查制度不落实或未建立工作台帐的,视情节扣分;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视情节扣分。
(7)未对聘请的保安、门卫及工友进行定期考核或因管理不力,导致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扣分。
(8)乡镇教育管理中心未组织辖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安全保卫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的;未督促、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未建立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考核制度的;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督查每期少于2次的,视情节扣分。
(9)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未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共同做好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视情节扣分。
(10)出现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酌情扣分。
4、学校有以下行为的予以奖分:
(1)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有突出成绩的奖分。
(2)安全工作抓得扎实或某项工作有特色、有成效的奖分。
(3)其他认定可以奖分的项目酌情奖分。
5、县教育局对县属学校、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的考核范畴。考核情况由县教育局法规股汇总,分期予以公布,年终纳入各单位的目标管理考评之中。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80—89分的为达标单位,70—79分的为重点管理单位,70分以下的予以“一票否决”。
6、县教育局不定期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发现安全隐患,将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学校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向县教育局法规股和相关股室书面汇报整改情况。
七、责任追究
1、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学校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防范制度不落实,导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2、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教育局对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造成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县教育局将依法给予相应处分。造成重大伤亡责任事故的(指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及由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学校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5、学校违反《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的,除依法由学校承担民事责任外,县教育局还将按有关程序对直接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八、附则
校内车辆管理办法范文4
一、提升教育整体形象
1、深化教育作风建设。市教育局将今年确定为全市教育系统行风整治年。全区教育系统要进一步深化去年我区教育系统开展“讲责任、守纪律、强素质、促发展”作风建设活动成果,把去年作风建设中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活动延续下去,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市教育局提出的“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校长作风明显加强,师德师风明显改观”的目标。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健全惩防体系。认真贯彻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八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做好政务、校务公开,探索完善学校食堂收支情况等财务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务”、“阳光校园”,确保“诚信考试”、“阳光招生”政策得以落实。
3、强化教育宣传。创办好“教育网”,加强与省、市、区各级各类媒体的沟通与协作,大力宣传我区教育的正面形象。各校要加强对教育宣传的重视程度,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充实宣传经费,完善激励机制,重点要围绕教育系统作风建设、高效课堂构建、重点项目工程推进以及民生工程领域,宣传五通教育的新形象、新举措、新变化,稳步提升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以“人人都是德育老师、处处都是育人环境”为指导实现德育工作在全系统的全覆盖。围绕“心理健康、人格健全、言行文明、品德高尚”的德育目标,抓好德育途径和阵地建设。实现学生“知廉耻、担责任、有爱心、懂感恩、讲公德、善待人”的做人修养,突出亮点,逐步形成德育工作品牌。实行中小学校德育工作年报制度。召开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
5、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制定并实施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逐步为各校完善体育设备设施,配齐体育专职教师;强力推进落实“每天锻炼1小时”要求,严禁学校挤占学生在校体育锻炼时间,积极开展大课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争创各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组织好市、区、校各级各类运动会。重视艺术人才的培养,组织好现场书画赛和艺术人才大赛。加强对学生的科技创新、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做好禁毒教育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国防教育,组织好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专题活动,推进学生军训制度化、规范化。
6、稳步提高教学质量。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开展高效课堂构建活动为抓手,推动学校管理目标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促进全区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学前教育要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教育部新近制定下发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科学保教,坚决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办学倾向;力争牛华幼儿园创建为市级示范幼儿园,充分发挥省级、市级示范园的辐射引领作用,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要理直气壮抓质量,要注重教学质量的学情调研和过程监控,认真执行《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督查的通知》,有效监控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并纳入对学校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考核;加强考试和监考环节的组织工作,教育学生诚信参考,促进学校建立起良好的教风、学风和考风,全面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普高教育要加强学科教学质量监测和课题研究,做好选修课、通用技术课程的探索与实施,认真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背景下的高考研究与应对,确保高考上线率较去年有明显提高。中职教育要巩固职教攻坚计划成果,全面提升竹根职业中专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充实职教实训设备设施;加大职教招生宣传力度,力争在三年内实现竹根职业中专在校生1200人的规模;建设好现有重点专业,努力开辟市场前景广阔、能有效服务地方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的新专业;认真做好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工作;继续开展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民办教育要重点做好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坚决取缔不合格的民办教育机构;不断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努力提高民办教育的质量。
三、提升硬件设备水平
7、加大校舍建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整合教育资源,大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年内将完成蔡金小学教学综合楼、竹根职业中专学生宿舍楼、蔡金中学和石麟小学教师周转房等4个新建校舍工程,完成竹镇中、西坝小学、?草滩小学、新云中学、金山小学5所学校教学综合楼加固工程;力争启动新云乡幼儿园、辉山镇幼儿园等2个改建工程;完成竹根滩城区新建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程的前期工作。
8、加大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力度。加大2所普通高中仪器设备配置力度,认真对照省一级、省二级示范性高中的标准,按照保必须的要求基本配足桥中和牛华中学教学仪器设备设施,确保今年桥中通过省一级示范性高中评估验收和牛华中学市级艺体特色学校创建;初中、小学要按照《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标准进行认真查漏补缺,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补充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不断提高我区学校硬件档次。
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9、强化干部教师专业培训。继续开展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活动,充分发挥教师进修校作用,继续推进教师全员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教育理论大研修”为主题的各项活动和“学师标、研课标”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教师教材教法测试,引导教师学习新理念、实施新课程、构建新课堂。继续实施中小学校长规范化建设工程,组织学校校长、中层干部参加各级各类提高培训。
10、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今年起将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为期一年半的高效课堂构建活动,各学科教研员是此项活动的主力军。要制定出台我区教研员建设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教研员队伍素质,提高教研员对学校学科教学工作的指导力度和指导水平,促进全区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1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和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的行风建设活动,着力解决好校长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上的突出问题;大力整治教师在教学中敷衍塞责、不服从学校安排、不按要求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等不良行为;进一步查处违规有偿家教、办班收费、违规购买教辅、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严格上下班纪律,下班时间不得过度娱乐,确保教师课上课下、校外校内都有良好的师德风貌。同时,各校要组织开展各类有益教师身心健康的活动,充实教师的业余文化生活。
五、提升和谐校园品位
12、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深化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安全事故逃生演练;完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深化平安校园、应急示范校、交通示范校、消防安全教育示范校的创建;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年终目标前置考核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制,严防学校发生饮食卫生安全事故;继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大力整治校门口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现象,重点加强桥中等城区学校门口秩序整治;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对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管理以及公路、快速通道旁边学校学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加强校园警务室建设,加强学校安保人员管理,确保不发生校园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