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的对策与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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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的对策与措施

防灾减灾的对策与措施范文1

1.1地震地震具有破坏程度深、难以预测、影响范围广等特点。芦山地区的地质地貌情况复杂,地壳活跃,再加上近年来人类对矿产资源进行破坏性的开采,加重了芦山地区的地质不稳定问题。2013年“4.20”芦山地震,造成雅安等十多个市州、100多个县受灾。共计造成196人死亡,150余万人受灾,失踪21人,11470人受伤,受灾总面积为12500平方公里。此次地震给芦山人民和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创伤,严重的制约着芦山未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泥石流泥石流以冲毁危害为主,淤埋危害次之。泥石流是芦山频发的地质灾害,这种灾害的成因主要是:由于芦山气候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为基带的山地气候,降水量丰沛;加上芦山地区的地质地貌特征复杂,植被破坏降低山区植被覆盖率,泥土疏松,一旦发生地震,极易引起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在“4.20”芦山地震之后,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对灾区的自然环境和基础设施造成进一步的破坏。

1.3滑坡滑坡是芦山次于地震和泥石流的地质灾害类型,具有规模大、密度高、分布广的特点。降雨对滑坡的影响很大:由于雨水的大量下渗,导致表层的土石层饱和,从而增加了滑体的重量,导致滑坡的产生。地震对滑坡的影响与地震对泥石流的影响类似,地震造成山体松动,进而促成滑坡。

2国外城市关于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措施的分析———以日本为例

2.1防灾减灾管理指挥管理方面日本灾害实行分等级管理,日本将灾害分为一般灾害和非常灾害两类。一般灾害属地方管理范围;非常灾害属国家管理。按日本行政系统设置,从中央、地方到基层,即从首相府到村均依法设立中央防灾会议(国家级),都道府县防灾会议(省部级),市町村防灾会议(基层),在灾害发生后,作为应急反应机构,各级政府自动转换为本行政部门的灾害对策总部,各级政府都有各自的防灾机制,地震发生时既可各自为战,又能统一行动。

2.2在对灾难的预防方面日本尤其注重现代科技在防灾减灾预防中的应用,日本每年投入上百亿日元在国立防灾研究所,积极利用遥感遥测技术,提高灾害气象的监测预警水平,与此同时,还积极开展长期气候研究,努力把握气候变化规律。

2.3在防灾减灾法制保障方面日本为了应对频繁发生的地震灾害,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防震减灾法律体系,建立系统的防震减灾法律体系,细化内容,使其具备可操作性,明确了相关部门在防灾工作中的职能。

2.4在灾难的应急管理方面日本政府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危机管理体制,对其灾害的应急处理起到了重大作用。将交通、电力、通讯、建筑、商业、物流等重点行业纳入救灾应急体系,灾害发生后实行统一调度,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

2.5在防灾救灾知识传播教育方面日本政府通过立法加强防灾宣传和防灾训练,防灾意识教育是所有在校学生必修的一门课。防灾教育内容广泛,形式多样,覆盖全民,也突出防灾救灾的团结精神,强调灾难后互助互救的相互扶持精神。而且日本每年都要举行全国性的防灾演习。现以日本东京都为例,介绍日本大城市综合减灾管理的概况。东京的城市综合减灾管理是通过东京都防灾中心实施的。东京都防灾中心为一实体,平时为东京都防灾会议的常务办事机构,执行东京都防灾会议的指令,实施综合减灾管理职能;灾时为东京都灾害对策本部的紧急办事机构,执行东京都灾害对策本部的命令,实施应急指挥调度职能。从东京对防灾减灾的经验来看,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重视灾害的预防。(2)管理有序。(3)负责救灾的权威机构具有可靠的资金保障和广泛的指挥权利。(4)救灾过程指挥得当。

3芦山县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措施分析

3.1灾前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

3.1.1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加强监测台、站、网、点的建设,建立以主管部门为中心、专业监测台站为主体、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监测网络,大力开展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等项目的研究、示范、运用和推广。

3.1.2加强预报体系建设。不断拓展灾害预报内容,推进地质灾害的综合预报。全面提高预报特别是短临灾害预报的精准度。

3.1.3加强预警体系建设。广泛采用互联网、电话传真、报刊杂志、高音喇叭等有效形式,将重大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信息以最快的速度发送到公众,特别要重点关注警报盲区和老、弱、病、残、幼人群。

3.2灾害应急指挥及统一协调体系建设

3.2.1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把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逐步形成多层次、广覆盖、衔接紧密的应急预案体系。

3.2.2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强化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工作职能,形成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实现统一指挥、分工协作、资源共享、协调行动,不断提高自然灾害应对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3.2.3完善应急工作机制。深化各级政府应急机构的职能,履行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理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与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加强地方、部门间的协调职能,实现统一领导、分类管理、互联互动和快速高效处置机制。

3.2.4加强应急处置联动制度。防灾减灾工作不只是一两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只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协调好社会各方面的行动,才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3.2.5建立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立信息采集、预警预报、灾害评估、远程指挥和灾害救助在内的以图像监控、无线指挥调度、有线通信、计算机网络应用和综合保障五大技术系统为依托的指挥平台,实现救灾现场与指挥部的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灾害与应急指挥信息的共享和灾害管理远程指挥。

3.3灾后减轻灾害的风险措施

3.3.1建立灾害情报收集传递系统。为了确保地震发生后有效地收集传递情报,灾害应急预案中应该制定详细的灾害情报的收集、传递等方案。此外,灾害情报的共享也是实施救灾抢险的关键。所以,除了制定灾害情报收集、分析处理、传递的方法手段外,还应该就灾情如何公开、与媒体的合作等制定出详细的方案。

3.3.2建立灾后应急救援救助体系。自然灾害发生后,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应急处置工作的首位,紧急疏散转移险区群众,搜救失踪和被困人员。

3.3.3加强灾后恢复重建体系建设。要统筹规划,分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重建方案。加大政府资金的投入力度,进一步的加强政府之间的合作,安排灾后重建的相关工作,形成政府救济、社会互助、政策优惠等多种救助的有机体系。

3.4建立芦山县防灾减灾系统平台当前,四川全省监测台网布设不足,监测系统整合与集成不到位,监测能力偏低,预警能力还有待提高,应对极端事件的基础还很薄弱。通过全面总结“4•20”雅安地震工程抗震经验教训后,结合芦山县自身发展特点,建立芦山县防灾减灾系统平台。

4结束语

防灾减灾的对策与措施范文2

【关键词】 自然灾害 防灾减灾 能力建设

(一)研究现状述评

1.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对于社区减灾能力建设的研究起步较早,其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于不同主体在社区减灾中作用的研究。在1990年,联合国在《国际防灾战略》中指出“在21世纪建设更安全的世界”的三大战略,其中之一就是防灾减灾的重心下沉,从强调政府的作用转变为重视建设应对灾害能力强的社区。Tsinda&Gakuba在《Sustainable Hazards Mitigation in Kigali City 》(2011)研究表明,非洲卢旺达基加利市若要实现可持续减灾,迫切需要虚心听取公众参与社区减灾的意愿和建议,需要完善组织结构和政策规划。(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NGO) 非政府组织作为减灾工作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组织的灵活性和广泛的民间性、社会性在自然灾害管理中发挥重要的辅助作用,是政府灾害管理的有力补充。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出外国在社区减灾防灾当中逐渐从由政府主导到重视社区自身、居民的作用,这就需要我们转变观念,在社区减灾中充分发挥各方的作用。

二是关于不同灾害的研究。在地质灾害方面,Mario Mejia―Navarro在《Natural hazard and risk assessment using decision support system》提出运用GIS进行地质灾害和风险评估。对于外国学者和不同国家在对于不同灾种的研究已经有了较为丰富的成果,从地震灾害、火灾、地质灾害、水灾等我们发现需要充分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和科技来减少或者避免灾害带来的损失,从而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但是我们也看见灾害发生时并不具有单一性,而是多种灾害的同时发生,这就需要统筹兼顾来减少损失。

三是从不同国家来看社区减灾能力是如何建设的。日本是一个灾害频发的国家,日本十分重视社区减灾法律制度建设,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形成了完善的法律体系,这从制度上保证了日本在灾害发生时规定社区、政府、居民、企业等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日本有着比较完善的社区居民自救与互救机制,日本重视居民的防灾教育,日本居民家中也大都储备了应急物资,此外,日本形成了居民、社区企业、社区福利组织多方合作体制,从而有效应对社区风险的发生。在英国,根据各类灾害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建立层级分明的“金、银、铜”社区灾害应对机制,具体来说由铜色操作层、银色策略层、金色战略层这三层构成的灾害应对机制,围绕这三个层级,英国地方各相关部门能够迅速而高效地开展灾害救援行动。

2.国内现状述评

近年来,国内关于社区减灾的研究成果也比较丰硕,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于不同区域社区灾害的研究。当前,我国遭受各种灾害威胁的形式日趋严重,主要有洪涝灾害、火灾、地质灾害等。在地质灾害方面,朱照宇(2003)运用“灾害密度”和“灾害强度”两种指标,将广东沿海内陆划分不同级别,对不同地区进行不同的灾害预防与管理。张广裕(2012)对青藏地区研究指出,防灾减灾需要因地制宜、从本地区出发,做好社区减灾的规划。陈容(2013)在《社区灾害风险管理现状与展望》中说台湾地区的社区泥石流灾害风险管理已日趋成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已形成较完善的社区减灾管理机制。

第二,关于社区减灾现状的研究。我国社区减灾能力建设处于初级阶段,由于受到人民的观念束缚、经济发展水平,加上我国现实社会对于社区防灾的认识局限,结果导致灾害发生时损失巨大。俸锡金(2009)认为农村减灾基础设施脆弱,政策执行不到位,董江爱(2011)认为当前社区减灾需要强化基层防灾意识,建设基层防灾组织应对灾害,陈容认为社区缺乏有效的防灾规划和应急预案,在不同地区的防灾规划缺乏针对性(陈容,2013)。总的来看,我国社区减灾总体发展不平衡,在经济发达地区社区减灾工作总体发展的较好,但是在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社区防灾减灾工作依旧非常落后;同时,社会参与程度不够,有许多居民缺乏防灾减灾意识,当灾害发生时又缺乏有效救助技巧,从而导致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从上述我们可以得出防灾减灾需要政府、企业、社区、居民等多方的相互协作,它们这是一个整体,必须相互合作才能有效的提高减灾能力。

(二)对当前社区减灾能力建设的总结

首先,分析社区减灾能力建设的现状。对当前社区减灾能力建设的做法成效予以分析。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政策制定到执行以及产生的实效等方面,再结合灾前预防能力、灾害应急能力,灾后重建能力建设的线索,分析社区减灾能力建设的现状,进而为提高社区减灾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然后,深入分析示范社区减灾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成因。以社区减灾政策制定能力、社区减灾资金供给能力、社区减灾物质储备能力、社区减灾人才队伍建O、居民防灾意识提升能力等等方面建设为维度,多角度的反映社区减灾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深入分析问题的原因。

其次,提出系统、可行的措施全面促进社区减灾能力建设。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本课题最后将致力于提出有效的对策来解决社区减灾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切实提升社区减灾能力,为全国在社区减灾方面贡献一份力量。

防灾减灾的对策与措施范文3

关键词:综合防灾 实践经验 借鉴研究

中图分类号:G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578(2016)01-0073-02

1 引言

2013年3月1日,《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正式施行,成为全国首个与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相配套的地方法规。云南作为自然灾害多发省份,该规定的制定实施显得尤为迫切,也因此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期待。2002年7月,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等单位共同编著的《城市规划读本》第三章第十节“综合规划与防灾减灾”中指出综合防灾主要是对灾害发生后的各项救灾、减灾等措施要统筹安排,体现出综合性的策略。

云南省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贫困面大,农村分部比较零散。目前的主要任务仍是大力发展经济,而多发的自然灾害对云南的现代化建设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据统计,云南每年由于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几十亿元。灾害不仅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并随着地区内部相互关联性的增强,减少灾难造成社会各方面的损失,各种灾害的影响已经成为阻碍云南经济发展和边疆稳定的重要因素。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综合防灾的实践经验的梳理,尝试提出适合云南防灾建设的一些建议,最大限度减少灾难造成社会各方面的损失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 云南综合防灾的现状

近日,云南省以政府令形式公布了《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以下简称《救助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成为首份与《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相配套的地方法规。《救助规定》指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省减灾委员会为省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省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配合国家减灾委员会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协调开展较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省民政部门负责全省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承担省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救助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和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信息系统。

云南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云南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云南的综合防灾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1综合防灾能力仍比较脆弱

在云南许多地方,目前尚未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综合防灾减灾规划。首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理论研究如何运用到现有的规划体系中,缺少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理论支撑;其次,地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缺乏相应的组织机构保证,其难于协调的症结在于出自不同的规划思想和管理部门;再次,缺乏综合的、系统的、全面的灾害和财产信息,以及相应的配套制度等。还未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综合规划。

2.2防灾工作中对自然灾害的应对明显欠缺

云南的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发生频率高。最近两年以来,暴雨、雷电、泥石流、低温冻害、雪灾、地震均比以前严重。特别是2008-2014年,地震、干旱(连续五年干旱)、泥石流、雪灾等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害类型不断增加,造成的损失呈上升趋势。频发的自然灾害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2.3 缺乏综合防灾管理教育,社会防灾意识薄弱

在云南,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每年造成非正常死亡的人数超过2万人,伤、残超过1万人,经济损失达100 亿元左右。调查显示,灾害后果如此严重,与民众的防灾意识淡薄有很大的关系。民众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了解十分有限,甚至对这方面的知识根本不了解。因此,如何加强普通民众的防灾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时的自救互救能力已成为目前做好安全工作的一项刻不容缓任务。

2.4 综合防灾投入长期不足,与实际需要相差很大

2.4.1防灾减灾科技人才投入不够

防灾减灾科技人才主要集中在专业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中,基层防灾减灾机构普遍缺少技术应用人才,与防灾减灾工作重点结合不密切,特别缺乏防灾减灾领域的高层次、高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应用人才。①

2.4.2科普宣教投入力度不够

缺乏统一的防灾减灾科普规划,在云南高校及中小学校没有固定的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也缺乏经常性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使防灾减灾科普缺乏系统性、连续性,致使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的科普教育水平较低。

上述种种问题表明, 我省综合防灾的现状与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是很不适应的。面临的灾情和经济的迅速增长, 我们必须有一个共识:综合防灾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

3 国外综合防灾管理的现状

发达国家经过多年探索,目前大都形成了运行良好的综合防灾管理体制和完善的应急救援系统,包括应急管理法规、管理机构、指挥系统、应急队伍、资源保障和信息透明等。但由于各自的行政管理体制与法律制度不同,在应急组织管理体系的设置与职能上,也不尽相同。

1979年,美国成立了联邦应急管理署,将全国多个联邦应急机构的职能进行合并。2003年,联邦应急管理署与22个联邦机构整合组成国土安全部。联邦应急管理署直接向总统负责,下设国家应急反应队,另有5000多名灾害预备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②。

俄罗斯早在1994年设立了联邦民防应急和减除自然灾害影响事务部,负责整个联邦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和协调,直接对总统负责。

日本中央防灾会议是综合防灾工作的最高决策机关,会长由内阁总理大臣担任,下设专门委员会和事务局。各都、道、府、县也由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挂帅,成立地方防灾会议(委员会),由地方政府牵头的防灾局等相应行政机关来推进地震对策的实施。③

英国政府应对具体灾难,一般由所在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处理,而不是依赖中央机构。中央政府设有国民紧急事务委员会,委员会秘书负责指派“政府牵头部门”,委员会本身则在必要时在内政大臣的主持下召开会议,监督“政府牵头部门”在危急情况下的工作。

德国是建立民防专业队伍较早的国家,全国除约6万人专门从事民防工作外,还有约150万消防救护和医疗救护、技术救援志愿人员。这支庞大的民防队伍均接受过一定专业技术训练,并按地区组成抢救队、消防队、维修队、卫生队、空中救护队。

法国的民防专业队伍主要由一支近20万人的志愿消防队和一支由8万预备役人员组成的民事安全部队组成。民事安全部队编成22个机动纵队、308个收容大队和108个民防连,分散在各防务区、大区和省,执行民事安全任务,战时可扩编到30多万人。④

日本是重灾大国,它的第一部《防灾法》可以追溯到1880年。它也是全球较早制定灾害管理基本法的国家。目前日本拥有各类防灾减灾法律50多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47年制定的《灾害救助法》和1961年制定的《灾害对策基本法》。

发达国家在危机管理中,不仅政府积极参与,市民也通过非政府组织等介入管理,形成了政府、非政府组织、市民责任共担的危机管理体系。调查发现,发达国家大都具有完善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对与防灾减灾及灾害应急等有关的一些重大事项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4 国外综合防灾的实践与经验及其对云南的借鉴

通过对国内和国外在综合防灾现状的对比,笔者认为云南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国外综合防灾进行经验的借鉴。

4.1要建立统一的、专门的灾害应急管理机构

长期以来,云南由于受分门别类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的限制,形成了单灾种如台风、暴雨、洪水、干旱、地震等分部门、分地区的单一灾害管理模式,造成全省缺乏统一有效的应急管理指挥系统。从灾害综合管理的角度看,借鉴国外灾害应急管理机构设置的经验,云南应当建立适合云南实际的、统一的、专门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机构。

4.2要制定灾害管理基本法,健全自然灾害法制与计划建设

就目前的情况看,国家已制订了同防灾、减灾有关的法律、法令近百件。特别是1978 年以来,中国的灾害立法工作开展较为顺利,颁布了许多有关灾害的法律,如《防震减灾法》《防洪法》等,但尚无一个综合性规范防灾减灾工作的基本大法,致使减灾领域中许多需要法律调整的关系和问题无法可依,可操作性不强;缺少针对地方的减灾基本计划,以及各级政府的计划。我们认为,由于灾害问题的复杂性、群发性,迫切需要制定全省性的灾害管理的基本法律, 并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使立法工作适应于目前和未来的灾害管理工作需要。

5 结语

综上可以看出,尽管国外综合防灾管理模式因国情不同而各具特色,但核心内容实质都是一致的:依据法律建立的立体化、网络化的综合防灾体系;从上到下的常设专职机构,以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抢险救援队伍;超前的灾害研究和事故预防机制;普遍的灾害意识培养和全社会的应急培训;充足的应急准备和可靠的信息网络保障等等。也就是说,云南要想在综合防灾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必须从以下几个重点方面做好:

5.1要建设好地区应急指挥体系

灾害应急指挥系统是灾害应急的中枢系统,是综合防灾管理中最基本的要素。对于一个地区,尤其是大城市,当灾害或事故发生后,政府的初期应对十分重要。有条件的地区,有必要建立备用中心或流动指挥系统,便于应急指挥中心不能正常使用时,可以通过备用指挥系统有效地指挥救灾抢险。

5.2要建设好地区灾害情报体系

为了确保灾害发生后有效地收集传递情报,灾害应急预案中应该制定详细的灾害情报的收集、传递等方案。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该通过各种方法收集灾害情报,并在此基础上评估灾情的变化趋势,便于有效地指挥救灾抢险。作为政府部门更应该考虑如何向灾民提供诸如避难场所的位置、救灾物资的发放、灾害的演变趋势等急需的情报。在灾害应急预案中,云南应该制定建立灾害情报传递的专用情报系统,如灾害卫星传输系统、防灾无线通讯网络系统,并对各种情报的收集、传递、公开方法、手段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5.3要建设好地区急救医疗体系

当灾害发生时,尤其像地震等大灾害,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受伤人员能否得到及时抢救和治疗将直接关系到伤员的生命。因此,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是应急救灾抢险中的首要任务之一。灾害应急预案中,就灾害医疗急救体系制定详细的规划应包含灾害时指定应急医疗机构,配备必要的救灾医疗设备和物品。

5.4要建设好地区应急避难体系

当预测到灾害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时,处于危险区域的民众,首先应该转移到安全的避难场所。灾害避难场所的多少和分布将影响着救灾抢险的效果。所以,灾害应急预案中应该包含应急避难体系的要素。避难体系应该包括避难设施、避难所运营与管理、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分配等要素。

总而言之,云南综合防灾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到目前为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我们积极借鉴国外的适合云南实际的综合防灾模式和方法来完善云南的综合防灾系统,只有经过全社会各方面共同不懈的努力,才能保证云南的综合防灾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才能让社会持续的和谐发展。

注释:

①王阳:国内城市综合防灾研究.中国地理,2003 年第7 期。

②孔庆礼著.发达国家综合防灾的启示.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年版。

③姚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美国的经验及其启示,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4第7期。

④周锡元,马东辉,苏经宇等.现代城市安全保障与重大灾害应对策略浅议.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

参考文献:

[1]孙悦然(编).综合防灾减灾战略与对策论文集[D].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年版

[2]陈丽(编).国内综合防灾系统评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周锡元,马东辉,苏经宇等.现代城市安全保障与重大灾害应对策略浅议[J].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

[4]郑双忠.城市建筑火灾风险评价指标消防科学与技术[M].2006.4.

[5]李敏(编).美国综合防灾浅析[M].上海:上海交大出版社,2007.

防灾减灾的对策与措施范文4

关键词:常见地质灾害;对策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对矿物的需求与消耗,这也为矿产开采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会。然而由于迅猛发展的中小型矿山疏于管理,加之小型矿山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落后,大多无环保措施,加剧破坏矿区环境。开采环境明显恶化,矿山地质灾害问题日趋严重,潜在的致灾隐患不断增多,且随时可能发展成灾,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报废、设施损毁甚至矿井关闭、资源浪费等严重后果。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是发生地质灾害较多、较严重的国家之一,存在着大量的地质灾害隐患,具有灾种多、群发性、高隐蔽性、高突发性和时间上的集中性等特点。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本文对常见地质灾害的类型进行简要介绍,并着重探讨一下防治措施。

1 常见地质灾害的类型

1.1 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与地裂缝

由于东北平原、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沿海与湘、云、贵岩溶地区的人口、工业、采矿业迅猛发展,超量开采地下水等原因,在矿区和大中城市产生了地面沉降和地面塌陷,我国因超量抽水而引起地面沉降的有上海、天津、常州、无锡等36个城市,上海、天津最大沉降幅度已超过2米。天津市因地面沉降而造成污水倒灌、积水淹没工厂、交通阻塞、海河泄洪能力降低、多次加高塘沽新港海堤,损失巨大,仅盐场坨地码头每年就需填土10万立方米,耗资达50万元。我国的桂、黔、湘等18个省区已发现岩溶地面塌陷点800多处,有塌陷坑30000多个,使大批的房屋倒塌,农田、水库、山塘毁坏,河流改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十几亿元。

1.2 崩塌、滑坡和泥石流

我国是一个多山国家,山地、高原和丘陵占国土面积的69%,每年都产生大量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它们主要分布在我国的中部山区,即祁连山、川西高原一线东部,太行山、鄂西山地、武陵山一线西北、长城以南地区。这些地区因人口和工农业迅速发展,山区资源大量开发,森林和植被破坏严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造成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严重灾害。我国近百年死于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已达万人,仅1949年以后就在5500人以上,平均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可达40~50亿元。我国西南各铁路沿线受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有近万公里,占全国铁路总长近20%,致使铁路运输中断1000~2000小时,直接经济损失1.7亿元。整治费用1.5亿元。近年来,我国部分山区铁路整治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的费用已超过10亿元。

2 常见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2.1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综合研究

建立城市地质灾害信息系统,为动力减灾提供综合灾害信息,组织各部门与学科开展灾害的系统科学研究,协作攻关,解决地质灾害的共同难点,要借鉴计算机技术、遥感技术、航天技术,以便科学地制订减灾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在改造利用过程中化害为利,尽可能向着有利于人类生存的良性环境转化。

2.2 建立健全有关减灾法规

我国目前已颁布有关减少和制止人们不当行为作用于自然环境的法律和法规,同时也取得明显的效果。目前仍没有一个有关减灾法律,一部分人还没有对灾害的危害引起高度重视,应加强对全体公民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更要重视法规的学习,以提高以法制灾,以法保城的意识,保护人民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2.3 加大城市地质灾害防治的投入

加强防灾工程建设,开展包括城市绿化、水土流失治理、防滑、防泥石流和入海口防潮工程,病库、危坝的加固工程,防洪、防震等城市防灾工程,以及小流域治理。同时还要采取综合措施,加强水资源管理,治理“三废”污染,推行垃圾无公害处理,加大垃圾袋装推广的力度,加快完善排水网络,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发展城市煤气化和供热、改造道路交通建设垃圾变废为宝(如发电、炼油、加工有机肥等)处理装置,不断提高城市防灾保护能力。

2.4 采取多种手段宣传

利用电视、电台、出版物等手段,普及减灾知识。要总结减灾教育经验,弥补工作中不足之地,发挥优势,减灾部门要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将减灾纳入教育总体规划,适应减灾事业发展之需。扩大招收大中专生规模,培养减灾专业的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调整现有专业结构;结合大学基础教育开设减灾课和专业,有计划邀请国外专家来华讲学,进行学术交流,有针对性派出有关人员到国外培训,学习国外减灾的先进经验。

2.5 推动减灾工作的社会化

社会化减灾起到纽带和桥梁作用,因为社会既是承灾体,也是减灾体。社会活动因80%的人为因素干扰而成为重要的致灾因素,因此减灾需要全社会上下共同努力,把城市减灾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尽快建立减灾基金,除国家财政一部分投入外,还接受社会各界捐款。减灾工作要大力发展保险事业,国家建立政策性保险公司,同时对商业性保险经营灾害保险业务的采取自愿政策,并给予应有补贴,根据中国的财力情况,采取联合共保办法,共同发展灾害保险,国家应以整体、经济利益发展,在财政上优先照顾灾害保险的发展,灾害的防治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要优先考虑减灾保险的财政支持要求,同时,在税收、政策方面扶持灾害保险的发展,推动防治灾害走向社会化,将减灾纳入各行各业的行动计划,把减灾责任分解和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3 结束语

地质灾害不仅包括土地资源学、地貌学、城市环境工程学、结构工程学、生态学、林学、土壤学、大气学、海洋学、资源环境学、系统工程学等,而且包括社会制度、政策法令、国土开发、城市布局、历史状况、社会治安、公民素质、救灾队伍等社会科学。我们应奠定有关地质灾害综合体系的理论基础,用以指导有关实践活动,在统一规模原则下,制定防灾的综合规划,让防灾减灾系统相辅相成。

参考文献:

[1]李江,刘晓维.山洪地质灾害特征及防治对策探讨[J].华东科技:学术版.2012,11.

[2]陈玉桥.浅谈煤矿地质灾害及其防治措施[J].中国科技纵横.2012,22.

[3]巴岱,李涛,李辉,马长慧.新疆巴楚县工业园区地面塌陷工程地质条件分析与治理[J].西部探矿工程,2011,(07).

[4]门妮,余学鹏,李平,于晓辉.重庆市城区地质灾害分级评价研究[J].防灾科技学院学报,2012,(04).

防灾减灾的对策与措施范文5

一、落实标准乡镇建设、推进“四镇联创”工作

落实与推进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是全市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计划和“平安”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人以此次蹲点服务为契机,充分利用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的岗位优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干窑镇农业分布概况和特色农业发展趋势,分析掌握干窑镇气象防灾减灾基础现状,为全面启动“创建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夯实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强与镇有关领导的沟通交流,协助镇党政办从组织领导、职责落实、队伍建设、应急准备等方面开展标准乡镇的创建和有关实施意见的制定工作。最终,干窑镇党委决定将创建“省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乡镇”与创建“全国文明镇”、“省森林城镇”“市药品安全示范镇”一起并入“四镇联创”工作之中,并将其列入2011年干窑镇政府重点工作计划。

二、树立为农服务理念,做好特色为农服务

作为机关干部,平时与基层接触甚少,对基层工作并不熟悉。因此,我将此次蹲点服务工作看做是了解基层、接触群众的一次良好机会,并注意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调研中树立为农服务理念,在服务中解决农民实际困难,力争在3个月的蹲点服务期中为干窑百姓做几件实事和好事。为此,我积极参加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的下乡技术指导,深入农村田头调查干窑镇特色农业生产现状,并将调查情况总结形成《干窑镇特色农业气象防灾减灾敏感点自查与对策措施建设》上报镇、条线领导审阅。此外,充分利用县气象局为农服务“大团队”和农业大户信息库等资源,积极推进气象为农服务联系卡制度和农业“两区”服务工作,带领县气象局农气专家走访3个精品农业示范园区和12户特色农业种植大户,并将有关大户纳入全县气象灾害短信预警平台,为其提供全天候的气象预报与预警服务。

防灾减灾的对策与措施范文6

1贵州省气象防灾减灾现状

1.1防灾减灾

大自然在提供人类赖以生存条件的同时,也不断地制造多种灾难。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现象加剧,极端灾害性天气出现的频率逐渐加大,对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将会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对灾害的防御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业务,只有这样才能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将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及国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1.2气象灾害基本势态与气象防灾减灾

气象灾害作为原生态的自然灾害,具有种类繁多、分布范围广、活动频繁以及危害严重的特点。气象灾害不仅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同时还会恶化环境,影响经济发展,气象灾害在各类自然灾害中造成的危害是最大的,因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占自然灾害比例的45%,农作物受灾面积比例占88%,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比例占71%。

1.3气象防灾减灾行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气象工作的关注度逐渐加大。小至有无风雨、阴晴冷暖,大至全球气候变化,年内旱涝趋势,而对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则对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越来越受到贵州省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各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不断规范气象防灾减灾法规,同时建立起了气象防灾减灾机构,使贵州省的综合防灾减灾系统不断得到完善,大幅度降低了气象灾害带来的各种损失,确保了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

2贵州省主要农业气象灾害

2.1干旱

贵州省的干旱主要有春旱、夏旱及秋冬干旱。其中,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最高的是春旱,其次是夏旱,而秋冬旱造成的危害最小。春旱主要分布在贵州省西部,包括黔西南州、六盘水、毕节西部,春旱出现的天数要高于60.0d;轻春旱区主要分布在遵义市东部、黔南州南部和东部、铜仁市西部等地区,多年的平均春旱日数不高于40.0d。贵州省夏旱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正好与春旱的分布相反,主要集中分布在黔东南州、铜仁市及遵义市南部,多年平均夏旱日数高于60.0d;而中等夏旱主要分布在毕节、贵阳市、遵义大部分地区等;轻夏旱主要集中在毕节和安顺大部分地区、黔南州西南部,多年夏旱平均天数为30.0~40.0d。在出现严重干旱的年份中,旱季往往会导致溪河断流,使人畜饮水出现困难。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表明,贵州省由于自然水缺乏,导致农村、乡镇的缺水人口数达331万,缺水大牲畜达232万头,一些农村还出现了重度缺水的局面。

2.2低温冷害

低温冷害在贵州省农业发展中造成的影响也很大。例如,1991年出现在贵州省的倒春寒天气,具有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造成遵义地区40%的农作物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烂秧烂种。而雨凇、雪灾及霜冻也是贵州省常见的低温冷害形式。北方冷空气入侵到贵州之后很容易形成雨凇,人们常常将雨凇称为“凝冻”,对农作物造成的危害极大。贵州省在冬季常见的天气现象是降雪,因出现降雪天气时的气温比较低,也可以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降雪如果和雨凇同时出现被人们称之为“雪凝”。霜冻主要集中分布在贵州省的习水县和黔东南南部地区,多年平均霜冻日数要高于30.0d,威宁县霜冻日数高达89.0d。霜冻灾害性天气对喜温农作物造成的影响最大,是贵州省常见的农业气象灾害之一。

2.3冰雹、大风

冰雹、大风是贵州省常见的农业气象灾害之一。冰雹主要出现在春季,是全年总降雹日数的75%。大多数年份的冰雹、大风天气会影响农作物的丰产丰收,尤其是重雹天气对农作物造成的危害更大。贵州省严重冰雹区主要集中出现在六盘水和毕节市。由于冰雹和大风天气出现的时间短,地域分布呈现出插画型和跳跃式分布,所造成的危害十分明显。贵州省春季多是夏粮成熟和秋凉作物幼苗生长期,如果在此阶段出现冰雹天气,将会对农业生产带来极大的损失,轻灾年份全省农田受灾面积达6000hm2,一般年份全省受灾面积达5.3万~13.0万hm2,重灾年份受灾面积超过13.0万hm2。

2.4暴雨洪涝

贵州省各地每年每月均可出现不同程度的降雨天气,每年的5-9月降水比较集中,此时的降水量是全年降水量的70%。贵州省暴雨洪涝天气出现的频率较大,因降水强度大和降水时间集中的特点,很容易造成大范围和成片发生的特点,严重的暴雨洪涝会对农业基础设施和人们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破坏。贵州省西南部地区是暴雨范围大和频率高的地区,年平均暴雨天数高达5.1d,其次多暴雨地区集中在黔西南东北部,贵州省东北部地区也是暴雨的多发区。

3农业防灾减灾对策

3.1加强重视,建立气象灾害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对于贵州省各级政府部门来说,要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各部门之间要明确分工。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积极纳入到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及财政预算中来,由政府部门部署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构建起统一领导、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小组,组织好气象灾害的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可以顺利进行;政府部门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做好大型农业生产设施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性评估,将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结合不同农作物的特点,不断调整种植结构。

3.2树立防灾减灾意识,提高气象灾害的防御能力

贵州省基层气象部门可以在农村建立起长效的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机制,将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到农村教育体系中。通过在农村进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可以使农村的人们熟练掌握气象灾害的成因和相关防御措施,一旦气象灾害来临,可以确保农民规范自身的行为,降低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另外,气象部门还要加大对从事农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素质的培训工作,将应急系统建设和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的效益充分发挥出来。

3.3多学科合作,深入开展气象灾害

防御科学研究在研究气象防灾减灾的过程中,要结合多种学科,不断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预报、预测能力,重点建设农业气象灾害预报指标,基于作物模型的灾害性天气预报技术等,对在气候模拟、遥感、网络、GIS等技术集成预警系统研制方面进行科技攻关,不断提升农业生产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