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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安全管理规定范文1
针对高校实验室接连发生的中毒、爆炸、起火和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1],教育部办公厅于近日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厅[2013]1号)文件。可见,高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 命安全至关重要。
湖北理工学院是一所位于黄石市的省属地方性应用型高校,近年来积极推进各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也收获了大量实践经验。以该校“矿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为例,经过3年的建设,重点实验室在水体富营养化营养盐、无机重金属盐、持久性有机物、致病微生物等污染物分析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使实验室成为提升教师科研水平和培养学生创新性能力重要载体的同时,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实践,确保安全事故零发生。
1 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
实验室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资金投入比不足、空间布局不合理、安全设施数量少、线路负载过低,消防设备配备不足等问题。同时,地方高校还普遍存在重教学和科研,轻安全管理的问题,如: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意识淡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宣传教育目的性不强,应急事件处理能力较差[2-3]。实验过程中化学药剂乱倒废液、废渣,乱排废气的现象非常普遍,其中很多是剧毒的重金属盐(铬、汞、镉等)、有机试剂(甲苯、四氯化碳、乙腈等)和致病性微生物。因此,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健全安全管理监督体制,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环保意识意义重大。
2 实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
随着大型精密仪器的不断引进,仪器操作程序和日常维护要求越来越专业化,原有实验老师已不足以保障实验室所有仪器正常运行,仪器管理将逐渐过渡到使用人负责制,这样实验室安全管理难度进一度加大。在仪器验收过程中,仪器负责人在掌握仪器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的基础上,还应强化安全教育,使其具有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过程中存在的危险隐患。
此外,重点实验室还承担着开展学生创新实验的教学任务。在学生进入实验室之前,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和实验操作安全教育,使其熟悉掌握实验室各项安全条例,确保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养成配戴安全手套、口罩、实验服、防护眼镜等防护措施的良好习惯,同时严格遵守在通风橱中进行有刺激性的,致病的和有毒的化学药品操作和使用的规定,并保持实验室内通风良好[4]。
3 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措施
重点实验室相比专业教学实验室具有仪器种类多、操作要求高、使用人员复杂、药品使用量大、水电气使用频繁的特点,因此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始终以实验室安全为第一职责。只有切实重视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做到科学合理,具备预防和处理事故的各项能力,才能确保将实验室的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在日常工作中,实验管理人员应完成以下工作:保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完整;掌握实验室安全保护装置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确保使用电炉、马弗炉等大功率设备有人值守,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直接高温加热;定期对水气管路阀门进行安全检查维护,防止泄漏与爆炸,如氢气、乙炔等;定期组织实验室废液回收[5]。
4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必须依靠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它是做好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保证。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安全卫生守则;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辐射性环境安全防护管理规定;水电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特殊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方法;压力钢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危险“三废”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了这一系列严格的规定制度,就有了安全管理的内容和标准[6-7]。
另外,在行政手段上,应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实行重大危险源的全过程动态监控,加大实验室安全设施的投入,如实验室应在防火、防毒、防腐、防爆、防盗、防环境污染等方面,并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提高安全系数,杜绝事故发生。
高校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
武警学院拥有多个高危险性实验室,如火灾机理实验室、防火功能材料实验室、灭火技术实验室、核生化实验室等,实验室开放力度的加大,更增加了消防安全工作的难度。为推动消防安全管理与实验室建设的同步发展,分析实验室火灾隐患,我们实行了“二三制”的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即:一级是学院统筹实验室消防安全顶层设计,构建一套适用、有效的管理制度;二级是实验室管理部门以消防安全评估和检查二个为抓手,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三级是实验室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三项措施,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标准和消防信息化平台建设。
1.高校实验室火灾隐患因素分析
通过实验室火灾隐患因素分析,可以让人们更加客观、准确地认识火灾的危险性。分析火灾事故的原因,总结事故发生规律,是控制事故发生的第一步,并为人们控制和扑救火灾提供依据和支持。根据火灾统计与发生的直接原因分析,火灾的成因可分为:人的因素、环境的因素,物的因素、管理的因素。
1.1 人的不安全行为直接引发火灾
根据火灾统计数据,80%以上的火灾都是由于人们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常识缺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引发的。
(1)实验操作者却少自我约束。①“无知无畏”型。当前,人们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不够,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一个“短板”;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引发什么后果,造成多大程度的危害。②“侥幸心里”型。火灾事故是低概率事件,许多人往往没有亲身感受过火灾,认识浅显,以为一次违章不会巧合就能发生火灾;③“麻痹心理”型。偶尔一次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没有发生事故,就习以为常,视而不见;④“捷径心里”型。往往为赶任务,缩短实验时间,违返规定操作,忽视安全而酿成大祸;⑤“厌倦心理”型。因实验周而复始,枯燥乏味,就不遵守规定,实验随意性大,增加了火灾隐患。
(2)实验室管理人员监管不严。①实验过程中缺少控制,增大实验操作者的随意性;②出现口头上重视,实际上轻视,忙起来无视的现象;还更有可能,为追求短期利益,忽视安全而违章办事,埋下火灾隐患,使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1.2 实验室环境不安全条件
实验设备的多样性对实验环境有着不同的技术要求,有些是高压、高温或大电流等设备,有些实验是高危险性实验,如化工实验、高温、高压实验等。实验室设备大量的引进与场地紧张、配套资金缺乏的矛盾曰益突出,带来的安全隐患越来越多。①用电环境。实验设备增加,电力负荷加大,电路未相应扩容,存在线路过热或引发火灾。据统计,电气火灾占到火灾总数的37.1%,而且有增长的趋势;②消防设施环境。消防安全配套设施的设计、建设及维护相对滞后,致使实验室消防安全环境复杂,隐患众多;老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新建筑消防设施缺乏有效维护现象严重;实验室消防器材配置种类错误、数量不足或过期,楼内消防报警为防止误报而关闭,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打开、消火栓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等。③配套设施环境。因项目急需而临时搭建实验室、改造实验室,往往存在不能满足设备或实验技术要求;实验室功能增加或改变,存在非专业人员施工,不熟悉情况,乱拆乱建;火灾高危实验室内装修或实验台柜等未采用阻燃装饰材料,容易引起火灾。
1.3 实验室内物品的不安全放置和使用
(1)设备安装、使用有着严格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实验室面积、配套实施建设滞后于教学和科研活动需要,造成引进设备安装临时调整,教学和科研运行不能达到良好的状态,存在使用安全隐患;特别是实验室一些化工、高温、高压、大功率的仪器设备,本身就是火灾预防的重点。
(2)危险物品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甲烷、氢气、氧气等高危气瓶,是否按要求放置与使用;金属钠、乙醚、白磷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是否按要求存储与使用。
(3)实验室内物品使用混乱,耗材随意摆放,乱丢废弃物等现象易引起火灾;实验室内易燃装饰物过多,易燃性的堆积物过多,使火灾载荷增大68。
1.4 消防安全制度的不完善
(1)消防安全制度建设不完善。实验室管理部门安全职责交叉、重叠,人员职责不清,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缺失,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消防安全资金投入不足,运行机制落后等是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源。
(2)消防安全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纠正,物与环境的危险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消除,那么就不可避免地发生各种事故,甚至是重复发生。
(3)消防安全管理运行低效。新形势下实验室数量巨大,教学和科研项目众多,大多数开放运行,管理难度加大。特别是科研实验室人员流动大、实验危险性高,如果管理不到位,将导致火灾。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的发展,对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要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适应开放的需要,职能避免交叉与缺失,手段要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
2.学校顶层设计,部门监管,全员参与
2013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强调了各级政府机关消防工作责任,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高校实验室作为防火重点单位《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高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
武警学院从三个维度统筹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宏观制度建设上,从职责分工、安全教育、运行机制、管理系统和资金保障等方面做出比较全面的规定,形成《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汇编》,保证制度体系的系统化;根据实验室根据仪器设备和具体情况,制定各自实验室安全技术标准与设备操作规范等,汇编成《实验室安全实施细则与操作规程汇编》,保证制度的可操作化。中观上,明确实验室所属部门与监管部门职责,赋予其评估和检查的职能,使管理部门推动工作有抓手。微观上,明确学校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责任,校领导是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院领导与监管部门负责人、实验中心(室)负责人和使用人逐级签订责任书,使每个人都有消防安全职责在身。在消防安全上,只有人人关心、人人尽心,才能达到处处放心。
3.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两个抓手
3.1 消防安全评估,形成激励机制
依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应建立实验室消防安全评估体系,定期评估,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实验室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的建立,利于科学管理,职责落实、自我约束、不断完善,创建长效、稳定的消防安全形势,逐步实现“安全第零事故”的目标。武警学院逐步完善实验室消防安全年报和评估制度,以此作为评选先进实验室和优秀实验教师的重要条件之一。
3.2 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消防安全检查是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消防安全检查,能及时了解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动态,发现并解决有碍于实验室消防安全的各种隐患和因素,有效防止或减少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常见的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可分日常、定期、不定期、专项等四种形式,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进行。
武警学院探索管理者与学生相结合的检查模式。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组织学生成立实验室消防安去检查组,按检查项目分为五个方向:制度建设、消防设施、电气安全,设备管理和耗材管理;每个小组由五个方向的人员组成,由1名管理者带领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分别由3名管理者带领3个组成员检查不同的实验室,下一次则轮换检查对象;检查完毕,汇总研讨,整改通知,定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建立管理者主导、学生参与的检查制度:一方面,避免人情化检查,使检查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增强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是一次很好地社会实践;同时,也可以减轻管理者的工作压力,提高检查的效果;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给予奖励学分和相应的表彰。
4.实验室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三项措施
实验室是消防安全“三级”管理的基层,是安全管理落实的最小单位,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开展师生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是安全管理的根本;建立实验室消防安全标准,使实验人员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是安全管理的保证;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效能,是安全管理的有力手段。
4.1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高校实验室消防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最终取决于全体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的全面提升。《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1)做好宣传。为使“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开展多种方式的消防安全宣传,逐渐使消防安全成为全体人员的自觉行动。武警学院以“学生自己宣传才是最好的安全教育”,建立学生消防科普社团,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让学生成为消防安全宣传的主角,学院给以适当的活动经费。特别是消防系的学生更能发挥这方面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如119消防日和416防灾日等。这些活动不仅在学院,而且配合地方消防队的工作走上街头,不仅普及了消防知识,而且增强了学生的参与感,促进学生消防安全意识、知识与能力提高。
(2)开设课程。2011年7月教育部、公安部颁布施行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明确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学大纲。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武警学院开设有《消防公共安全公开课》,根据各系教学实际,开展课堂、网上、实验等灵活的教学方式。
(3)实践演练。从重特大火灾人员伤亡情况看,多数是因为公众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没有及时有效从火场逃生,被浓烟熏呛窒息死亡。无数起血的事故教训反复说明,消防安全关键在“防”;能不能防得住,关键在人;能不能逃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会不会逃生自救。实践是最好的老师,通过在武警学院消防系统训练中心演练,学生熟悉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通过油盘灭火演练,使学生现场感受火灾事故现场,使学生了解火灾现场的人员心理,掌握火灾初期灭火和逃生技能。结合军训和综合演练,开展灭火器的使用、初期火灾扑救、逃生自救演练等实践活动,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4.2 实验室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1)实验室消防安全设施配置标准。依据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设施标准规范,制定不同性质实验室的消防安全设施配置标准,如:精密仪器设备室、化学实验室、核实验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爆炸试验室、燃烧实验室等消防设施配置标准。制定实验室消防安全疏散标准,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明确不同性质实验室消防器材配置种类和数量,不同火灾初期灭火处置办法等。细化危险化学品等存放与使用规范,悬挂高温、高压等设备的警示标识。
(2)实验室运行规范。随着实验室在空间、时间、内容上的开放力度加大,实验室安全的科学管理尤为重要。武警学院实行实验室准入与学生信誉制度,学生预约进入实验室前,需要网上安全考试,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实验室。对于危险性实验,需要进入实验室现场操作,通过老师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实验室。在实验室,指导老师给学生实验期间表现信誉评价,成为再次预约申请进入实验室的考核指标。
(3)实验及设备操作规范。针对不同性质的实验或设备,按照标准与规范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实验项目操作规范,为操作人员提供准确、完整、清晰和量化的设备操作活动指南,提示主要风险、操作的风险,应急处理程序等。如:核生化实验操作规范、粉尘爆炸实验设备操作规范等。
4.3 构建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
高校实验室点多、面广、情况各异;专职管理人员少、任务多、监管难度大。学院借鉴消防部队“网格化”管理模式,以实验室房间等为基本单元,覆盖全院实验室;依据消防安全评估和检查结果,把实验室房间划分为五个消防安全等级,分属五个管理级别,以不同颜色区分,每年根据评估和检查结果做相应调整。
为减轻实验教师上报实验室消防安全自评报告的负担,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管效率,利用武警学院校园网络,借助信息化建设项目,建立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并逐步完善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具有的功能:一是实现实验室消防安全自评报告的自动生成及上报,完成消防安全信息收集和更新;二是数据分析功能,提醒实验室消防安全的注意事项。三是实现实验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实现实验室火灾信息收集功能,可以给消防员救援提供“快速、准确”的火场信息;五是实现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功能,通过网络媒介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及时消防安全信息,演示消防安全技能,如消防法律法规介绍、灭火器使用、报警及逃生技能、火灾案例演示等。
5.结语
高校领导对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具有统领的作用,他们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管理体系建设和工作效果,怎样强调领导的重要性都不为过;在管理中要“以人为本”充满关爱,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长期不懈的努力,感染他们、教育他们,让他们从内心接受各项制度,并主动遵守和执行,就能最大限度地杜绝安全事故和减少伤害;实验室消防安全需要所有实验室、全员、全程的参与,做到人人知安全,懂安全,做到消防安全“三懂三会”;消防安全管理的改进和深化,必须从细节着手,“细节决定成败”细节决定安全。
高校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
[关键词]中美 校园 安全立法 警务运用 对比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4-0039-02
一、中美校园安全立法比较
(一)美国校园安全立法状况
美国政府把建设安全学校作为国家教育战略的重要目标之一。1987年,美国政府颁发《美国校园安全守卫法令》,规定学校必须每年校园安全政策实施业绩和年度校园违法犯罪数据。1990年9月19日,布什总统签署公布了《珍妮•克雷莉法》(“《校园安全法》”),使校园保卫有了联邦法律依据。1994年,马萨诸塞州等一些州的州议会对校园安全进行了专门补充立法,对校园警察的任职、条件、权力及对校园保卫的要求做出详细的规定,使校园警察制度逐步完善。同时,《珍妮•克雷莉法》规定,各州公立学校和大学要校园犯罪年度资料,学生应该在入学前获知该校的犯罪率。美国许多高校将报告张贴在学校网站上供人查询。后来,美国又相继制定《校园禁枪法》《改善校园环境法》等法律法规。2002 年1 月8 日,美国总统乔治•W•布什签署了中小学教育法《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NCBL),从2002~2003学年起,该法在全美各州和各公共校区开始实施。该法有一系列的政策和服务来支持课前和课后项目、家庭教育、家长学校、图书资料、技术服务、移民孩子教育等。其目的在于使学生远离,远离暴力,创建安全纯净的校园;消除地域、种族等因素造成的学生成绩差异,实现中小学基础教育“有教无类”;推动学校进行历史性的改革。2010年3月,奥巴马向国会递交的本届政府教育改革与发展蓝图中,学生安全、学校安全成为优先改革和优先保障的重点领域之一。奥巴马政府延续了《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NCBL)关于学校安全的年度公告制度,要求各学区对校园暴力事件进行详细统计,并将结果公之于众。该法规定,每个州必须对“长期处于危险境地的学校”作出说明和认定,充分保证学生的知情权。
(二)我国校园安全立法
我国至今没有专门出台针对校园安全的立法。但适用于校园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法律类,主要包括《民法通则》《刑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二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类,主要是国务院及各部委在职责范围内的决定、命令及指示、规章等。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另外大部分则是国务院各部委根据校园安全的需要适时的各类通知等。其中,对高等学校来说,最具有影响力的是1988年4月公安部、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部分高等学校设立公安派出所实施办法的通知》,该“通知”是高校设立公安机构的重要依据。
(三)中美校园安全立法比较
1.立法基础与背景比较
美国实行行政分权制度,二战前,联邦政府很少干预州政府行政事务,联邦政府很少制定全国层面的教育法案。战后,联邦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对教育施加影响。上世纪80年代末,随着校园犯罪率的上升,联邦政府开始注重校园安全立法。1990年联邦《校园安全法》成为现今美国校园安全管理的总纲领,是一部针对美国校园安全的专门性法律。州政府负责具体执行《校园安全法》,规范校园安全管理行为,保障教育活动正常运行。
我国无专门性校园安全立法,相关规定散见于《宪法》《民法通则》《刑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之中。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更多的是国家层面适时制定政策文书,随后是地方紧跟制定一些规定和文件,来对国家政策做重复和解读。这些法律法规及规定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既不具体,又无可操作性。
2.内容比较
(1)校园警察制度的确立
美国校园警察制度是校园保卫工作的一个重要特色。在20世纪40年代以前,美国校园的保卫工作由没有执法权的保安人员负责,他们只负责看守楼门、停车场、贵重设备及仓库,对于校园内的违法犯罪活动不能做出及时反映和有效处理。由于没有执法权,犯罪分子在校园内十分猖獗,各种违法犯罪、骚乱频繁发生,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甚至对社会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1940年初,华盛顿州议会率先制定法令,授予各学校建立自身的警察的权力,在公立学校建立警察机构。随后,各州议会相继制定类似的法令,批准高校建立校园警察机构。1990年10月美国议会通过的《校园安全法》,正式确认了校园警察制度,从而以联邦法的形式确立校园警察体制的法律地位,使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有了充足的法律依据。
我国于1988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人事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高等学校设立公安派出所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在全国部分高校设立公安机构,即公安派出所,归市级公安机关与归属地公安机关双重领导。该通知是高校设立公安机构的重要依据,一定时期内,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通知》效力级别低、内容粗糙、线条简单等诸多弊病及经费支出、体制调整、管理安排等诸多因素未加明确等原因,使派驻高校警察的计划“流产”,现有公安机构形同虚设。目前,学校的安全管理队伍主要由保卫处(科)为主的保卫人员、外聘保安等人员组成。由于法律规定的缺位,导致学校的保卫部门既没有执法权力,也没有相应执法力量与执法能力。
(2)内容的可执行性与可操作性
美国学校的日常安全管理和运作均依赖法律的解释和参与。这就造成美国在校园安全管理内容方面十分细化。美国校园安全法对于校园警察执法程序、管理权限、服务范围、突发事件处置、火灾安全、犯罪预防等内容都有十分明确的规定。比如,在犯罪预防方面,美国校园安全法规定,公立学校和大学要自己校园的年度犯罪资料。学生应该在入学之前获知该校的犯罪率,以检查校园安全。学校要将这一报告张贴在其网站上的治安或安全防范页面以备查阅,学校违反了此项法案,将面临美国教育部的巨额罚款等相应处罚措施。
我国与校园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简单粗糙,口号化和宣言化特点严重,它不但造成本身的可操作性差,而且造成了一种简单化的倾向,就是一刀切,经常导致鞭长莫及,造成了法律权威的部分消解。
二、完善我国校园安全立法,构建校园警察制度
校园安全关系具有复合性,它不仅包括具有纵向隶属性特征的教育行政关系,还包括具有横向平等性特征的教育民事关系,这种复杂的法律关系亟待相应的法律进行调整,使校园安全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因此,加快校园安全立法步伐,制定一部详尽、具体、针对性强的《校园安全法》,建立我国的校园警察制度非常必要。
我国的校园安全立法必须要从我国国情出发,符合实际,不得违背或脱离社会主义法律框架体系。
(一)遵循协调一致原则
校园安全立法首先需要与我国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及教育法律法规协调一致,《校园安全法》行为指向的疆域不能超过以上法律法规的范围,从而在校园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规治问题上形成合力而不是悖逆。
(二)程序严格与可操作性统一原则
严格的法定程序是保证正确合理运用权力,有效保障师生利益的根本准则。因此,校园安全法要十分明确管理主体的执法程序、服务范围、突发事件处置、火灾安全、犯罪预防及学校与相关行政部门管理权限、法律地位等,严格校园案件受理、办理程序,明确管理服务范围,
落实主体责任。另外,校园安全立法要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实际。细划责任主体的权力和义务,严格责任追究制,切忌粗糙乏力,大而笼统。
(三)导入校园警察制度
通过立法形式赋予警察部门组建专职校园警察的权力,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保证学校的安全,是我国现有校园安全管理模式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的必要途径。构建我国校园警察制度的最合理模式是在原有警种基础上设立新的警种,该警种与铁路、民航、海关缉私警察以及森林警察并列,业务归当地公安机关领导,人事及行政归学校管理。赋予其一定(主要指管辖范围)警察执法权,校内发生的案件校园警察都可以独立侦查,独立办案。校园警察除一般的治安、刑事执法任务以外,还应当承担下列职责:一是易衍生学生不良行为场所的调查;二是寄居校外学生的安全访查;三是校园周边环境安全调查;四是校园安全环境检测评估;五是学生偏差行为的通知;六是进行校园与暴力案件统计;七是完成护送、救护等学生必需的安全服务等。
《校园安全法》作为教育领域的专项安全法律,若能真正实现,将会对师生的安全给予全方位的保护,将会使校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专业化的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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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
一、队伍力量薄弱
多个校区的安全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的管理力量。而许多高校在扩招合并后,没有增加安保单位的干部编制,原来管理单个校区,现在却被分配在不同的校区,力量分散,管理薄弱。另外,安保处的工作人员中有许多是工勤编制,这些工作人员文化程度较低,还有好多是由于学校的统筹安排从校办厂等单位分流下来的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都较低。
二、管理力度不匀
各高校由于校区布局的不同,往往会分成主校区和分校区,大多保卫部门会将主体力量安排在主校区,相比而言,分校区的安保力量要薄弱,也很容易形成管理的漏洞。分校区虽然在校园面积、学生人数上要少,但是消防、治安、综治一个都不能少,而且许多老校区的建筑年代已久,技术监控落后,消防设施老化,如果管理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更多的安全隐患。
三、经费投入不足
学校的扩建,自然需要更多的安保力量,但是,受经费的局限,许多高校的保安人数都是屈指可数。另外,在技防方面往往也难以达到理想的要求,新校区建筑面积一般都较大,但是许多公共场所,如教室、食堂、操场、车库等,由于没有安装监控,成为学生丢失财物的主要场所。
四、地理位置特殊
许多高校新校区由于建筑用地较大,因此大多建在城乡结合地。城乡结合地人员复杂,外来务工人员较多,许多地方还是管理的真空地带,是各种案件的多发之地。外界复杂的社会环境为学校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上述各种因素使高校多校区管理变得复杂化,保卫部门必须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在管理上提出创新性举措,多方配合,多管齐下,提高多校区的安全管理水平。
一、创新工作机制
多校区管理不是单个校区的机械组合,原来管理一个校区的方式方法不能照搬来用,需要重新建立相关制度才能让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一是建立校园治安管理工作制度。二是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三是建立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二、完善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技术防范。技术防范是社会公共安全范畴的技术安全防范,简称技防。通过电子监控,电子防盗报警等技术手段进行安全防范,是人力防范防和机械防范的补充和加强。安全防范技术主要包括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周界防范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多校区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测到各校区的安全情况,为及时处理相关事务提供了重要依据。
其次,信息化办公系统。许多合并后的综合性大学往往不止两个校区,如浙江大学就有五个校区,要快速、准确、即时了解各校区的安全工作情况,单靠传统的口头传达远远不够,经常召集开会报告情况也不现实。对此,建立网上信息化办公系统成为各校区沟通交流的有效途径。各校区工作人员要把当天的工作情况按照要求录入办公系统,部门领导每天查看,对办公系统中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指示,真正实现远程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不但可以为日常工作的开展提供方便,同时也能为安保部门梳理事务、总结工作、完善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数据,使得各项工作更加透明化、数字化、科学化。
三、加强宣传教育
高校学生文化素质较高,但是安全意识并不尽如人意。根据统计数字显示,仅有50%的学生到食堂吃饭时,会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48%学生有时会把贵重物品放在座位上,还有2%的学生对丢失物品毫无防范心理;另外,百分之十以上的学生对一些“中奖”信息仍然心存侥幸。因此,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是提高多校区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第一,学校安保部门领导干部要为新生作安全主题报告,让新生能够建立基本的安全意识。第二,充分利用形势政策课,不断更新教学素材,给学生提供系统的安全知识。第三,合理利用网络,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要把一些安全提醒、典型案例发在校内网上,让学生能够及时看到相关信息,防患于未然。第四,开展消防演习和应急疏散演习。
四、增加协同合作
多个校区往往分属于不同的地区,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每个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接受所在地区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而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在工作要求上各有不同,客观上使得工作复杂化。因此,高校安保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合作,在户籍管理方面取得相同的政策,在治安管理方面建立高效的联动机制,还可在主校区成立驻校派出所,在其他分校区成立警务室。驻校派出所的成立对学校的治安工作能够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一是可以缩短出警时间,提高办案效率;二是弥补了学校安保部门人员短缺的不足;三是能够起到良好的警示威慑作用。
五、强化队伍建设
安全保卫部门承担着学校安全稳定的主要责任,安保处工作人员为建设平安校园不辞劳苦地工作着,但是,多校区工作的复杂化对安保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安保部门要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安保干部的整体素养,主要有:部门内部定期开展专业讲座,互相交流工作方法和技巧;选送人员到相关机构接受专业培训;组织管理干部到兄弟院校参观考察;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到安保部门。对于保安人员,可与公安机关合作对他们进行规范的专业培训,并通过严格的考核机制对他们的言行做出相应要求,以此提高安保工作队伍的对外形象,为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高校安全管理规定范文5
一、来华留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重要性
来华留学生安全工作的涉外性特征及留学生学习生活的特殊性,决定它是留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留学生招收单位必须严格做好。
1、涉外维稳工作的硬性要求
从工作性质来说,来华留学生安全管理的工作对象是具有外国人身份的留学生,具有明显的涉外性。处置不当,尤其是突发事件和危机事件的处置不当,很容易造成恶劣后果,让工作限于被动,甚至造成不良的国际影响。就工作形势来说,随着来华留学生数量规模不断发展,发生在留学生身上的各类交通事故、溺水事故、打架斗殴等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明显增多,有必要进一步强化留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2、留学生学习生活的特性需求
来华留学生在多数院校都处于分布教学单位广、所处年级不一的分布状态。同时,各类短期生、进修生学习时限不同;留学生专业实习、参加会议、探亲访友等外出活动多,各院校组织的文化考察频繁,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艰巨。生活条件上,各院校为留学生配置的公寓生活电器设备相对较多,而且部分留学生还存在自身铺地毯和购置电器的现象。这些学习生活特性决定来华留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任务相比本国学生更为繁重。
3、留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
来华留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涉及留学生出入境监管、外出活动管理、学习生活管理等方方面面,是开展我国法律和各院校校规校纪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恰当的安全管理工作可以促进留学生知晓并遵守有关法纪规定,更好地了解和认识中国国情,热爱在中国的学习生活,不恰当的管理工作则会适得其反。因此,安全教育和管理是留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点,是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之一。
二、来华留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实践
2007年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开始招收留学生。经过近6年的发展,逐步建立起了富有一定特色的留学生安全工作体系。
1、构建全方位的安全信息系统
信息工作对来华留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先导性作用,及时掌握留学生安全信息,了解有关情况,能够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通过多种途径构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留学生生活动态。通过对外汉语教师与留管干部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汉语预科阶段留学生学习纪律,开展违纪教育;通过学业跟踪调查制度,定期掌握留学生专业学习进度、预毕业生毕业情况,及时汇总特殊情况报学校处理。
2、开展常态化的安全管理工作
来华留学生来自不同国家,法纪意识不一,决定安全教育在留学生工作中十分重要。立足工作实际,学校积极加强来华留学生安全教育。坚持邀请所在地出入境外事警察来校宣讲出入境法、治安处罚法等,讲解临时住宿登记、限定地区旅游登记等外国人在华应履行的义务。警校联合的安全教育,融洽了警察与留学生的关系,使留学生更乐意接受有关规定,提高法纪教育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3、完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体系
学校出台了留学生教育暂行管理规定、违纪处分办法等文件,构建了安全工作的联动机制,逐步建设起了多部门参与的留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并在操作层面逐步完善安全管理工作体系。留管部门制定留学生外出请假登记制度,执行专职辅导员入住留学生公寓查房查人工作,确保来华留学生活动监管无漏洞和死角,外出行为全部纳入监管,完善了安全检查和预防体系。注重及时与违纪留学生进行教育谈话,引导学生纠正不当行为,遵守规定;将留管干部分成若干小组,定向联系留学生,了解和掌握留学生的生活动态,构建心理联络工作体系。
三、对来华留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面对来华留学生安全问题日渐凸显的形势,应深入探索如何规范化、制度化地做好留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1、加强安全信息宣传
来华留学生法纪意识和水平不一,对我国法律和各院校管理要求陌生,易导致留学生以“不知道”的借口为不当行为辩护,推脱责任。可以采取制度上墙和安全信息公共场合展出的形式,实现安全信息宣传内容的物化,确保管理制度和规定宣传的硬性覆盖,强化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设《留学生生活指南》、《安全手册》等学习反馈单,与留学生签订宿舍用电防火承诺书,增强安全教育的反馈;开展入学教育和管理规定的考试,检测并强化留学生对管理规定的熟悉和掌握程度,落实宣传教育实效。
2、强化安全管理教育
因社会文化的不同,留学生对我国法律和学校管理规定不理解乃至于质疑都是留学生管理过程中正常的现象。如何恰当回答这类疑问,不仅关系到规定的权威性,更影响着留学生对制度的遵守。简单硬性要求性的回答,只能加深留学生对管理制度的不满,起不到批评教育的实效。此外,要抓好留学生新生纪律教育,应充分利用新生刚到中国时对制度的服从和对教师的听从心理,积极抓好第一年的安全纪律教育,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树立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的权威,为日后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3、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可操作化
目前,国家对留学生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没有明确规定。来华留学生安全工作由谁负责,学校的留管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等职责不清,多头管理,容易使工作落空。各部门各司其责有机协作,有利于强化工作的可操作性。院校留管部门负责来华留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保卫部门负责安保工作,校医院提供医疗服务保障,后勤部门负责后勤设施维修和保障,学生违纪处理由留管部门会同学生管理部门处理,构建来华留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具体操作上,学校可向留学生公寓派驻安保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设置电子监控、漏电保护等,确保留学生安全管理的物质投入和人力保障。
高校安全管理规定范文6
关键词: 高校火灾 隐患成因 对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普通高校的年年扩招,高校更加成为人群最密集的场所之一,这便给消防安全带来了不少隐忧。同时,各高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千头万绪,消防安全往往成为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据统计,2005年以来,全国高校共发生火灾2000余起,直接财产损失达5200余万元,给高校工作的正常运行造成了许多障碍。高校是培养高素质人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地,如何消除火灾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是高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重视的问题。
1.近期高校典型火灾事件回顾
1.1中央美术学院――1人伤。
2009年3月16日上午10时30分许,中央美院位于南湖公园内的学生宿舍发生大火,着火建筑是彩钢板搭建的二层简易板房,为学校部分学生、后勤员工、保安人员的宿舍。彩钢板内保温材料燃烧速度快,烟雾大,加之宿舍内易燃物较多,给火灾扑救带来一定难度。火灾过火面积约1000平方米,火灾造成1人受伤。据校方统计显示,截至16日下午17点左右,此次受灾人数共计440人(其中进修生、联合办学学生297人,其他服务人员等143人),其中1人受伤。
1.2上海商学院――4人死。
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左右,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烟火过大,4名女生在消防队员赶到之前从6楼宿舍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全部遇难。火灾事故原因判断为:寝室里使用“热得快”引发电器故障并将周围可燃物引燃所致。
1.3中央民族大学――上千女生疏散。
2008年5月5日中央民族大学一女生宿舍发生火灾,着火后楼内到处弥漫着浓烟,能见度不足10米。火灾发生时大部分学生都在楼内,所幸消防员及时赶到将千名学生紧急疏散,事故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宿舍最初起火部位为物品摆放架上的接线板部位,该接线板部位因用电器插头连接不规范,且长时间充电造成电器线路发生短路,火花引燃该接线板附近的布帘等可燃物蔓延向上造成火灾。
1.4马尼拉大学――8人死3人伤。
2006年1月8日菲律宾马尼拉市北部大学区的一个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至少8人被烧死,3人烧伤。大火是从宿舍楼底层的一间厨房开始蔓延的,宿舍里的一些学生在7日晚聚在一起喝酒,由于酒后不慎在厨房引着了火。由于楼里住了许多人,过道和紧急出口又堆放了许多杂物,加之不少人当时已经喝醉,火灾造成的伤亡人数较多。
仅以北京市为例,2008年该市高校火灾频发:1月7日,邮电大学13号公寓女生宿舍发生火灾;2月27日,地质大学南翼楼1层101室发生火灾;3月4日,交通大学东校区科教楼电梯间着火;3月10日,西三旗新都环岛金融学院食堂着火;5月5日,中央民族大学28号楼6层起火。9月1日,北京理工大学13号楼宿舍楼5层女生宿舍起火;11月16日,中国农业大学东区食品学院实验楼5层着火;11月17日通州现代音乐学院在建教学楼起火;2009年伊始,继央视新址北配楼发生火灾之后,3月16日上午,中央美院位于南湖公园内的学生宿舍发生大火。
2.高校火灾隐患成因分析
2.1消防意识淡薄。
首先,领导消防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高校中普遍存在着“重教学、轻消防”的观念,高校领导片面地认为消防工作与教学质量无关,与学校稳定无关,可有可无,一味重视教学、科研,忽视了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本上是束之高阁,流于形式。领导对消防工作不重视,自然而然的,消防安全教育就不到位,而且造成高校在消防投入上普遍不足,能砍则砍,能省便省。一些规模较小的学校或是一些民办院校,本身教学科研资金尚且不足,对消防的投入更是少之又少。
其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从近年来高校发生的火灾情况看,许多火灾是由于多数师生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造成的,广大师生都把主要精力放在潜心研究学问上,对消防安全关心较少,消防法制观念不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个别师生甚至认为只有工矿企业、娱乐场所等才会发生火灾,而学校与火灾无缘,普遍缺乏基本的初期火灾扑救常识和火场自救逃生技能,发生火灾时惊慌失措,盲目逃生,忘记报警,更不用说使用灭火器材了,从而失去了灭火的最佳时机。
2.2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消防管理机制不完善。
虽然不少高校都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制,但形同虚设,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对消防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走过场,考评不严格,导致消防管理人员素质低,工作敷衍了事。另外,一些高校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没有健全的消防组织机构,没有明确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没有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没有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些高校甚至没有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或者虽然制订但内容不全、组织松散,根本不可能按照61号令的要求每半年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成了空头文件,没有实用价值。
2.3消防设施短斤少两,陈旧老化。
高校建筑规模大,种类多,各种消防设施必须一应俱全,而且这些消防系统都需要定期维护保养。但在一些高校,很多场所消防设施欠账仍然比较突出,维护保养较差。有些灭火器材配备与场所不相匹配,有些设有室内消火栓,却无水或水带水枪缺少;有些特殊重要场所,如大型图书馆、重要实验室等,未按要求设置自动报警或自动灭火系统。再者就是被盗被破坏现象严重,以致许多消防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就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4高校建筑物火灾隐患严重。
2.4.1高校本身历史年代较为久远,建筑物多砖木结构。为了扩大生源,很多高校纷纷扩建校区,为了赶工期、赶进度,很多新建的学校建筑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在消防方面留下许多先天性的火灾隐患。再加上有些国内知名的院校大多有着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校园内的一些原有建筑难以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其中不乏受保护的文物古建筑。这些古建筑有的采用木质结构,耐火等级较低,建筑内的消防设施不到位,且电气线路老化,很难达到现有的消防安全标准。特别是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建造了一批闷顶式建筑,闷顶大多采用木质结构,例如发生火灾的东南大学动力楼就建于1957年,属于典型的闷顶式建筑。
2.4.2违反规定用火用电是学生公寓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寓里往往私拉乱接电线多,造成线路超负荷运行,有些学生习惯将电源插座放在床上给手机等充电,从而埋下火灾隐患,还有的学生违规使用电饭锅等大功率的电器。二是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用酒精炉做饭烧水,熄灯后点蜡烛看书,由于公寓蚊帐、衣物、书籍等可燃物较多,火势容易蔓延。而且学生公寓是一个集体场所,人口密度大,人员集中,火灾发生后难于疏散人群。
2.4.3图书馆的书籍多,容易引发火灾。图书馆的建筑一般耐火等级低,尤其是一些旧图书馆,安全通道设计不合理,内部设施及电气线路陈旧老化,线路铺设不符合防火要求,由于采光度低,为了照明的需要,使用大功率的照明灯具,灯具相距书架太近,一旦电器线路故障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则不仅会使很多珍贵资料化为灰烬,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而且会危及人身安全。
2.4.4实验室易发生火灾事故。一是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近些年来高校实验室由于工作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不在少数;二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管理不合理,有的实验室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没有严格按规范分类存放、管理;三是实验室出现电气线路老化,连接处接触不良等现象;四是实验室消防器材配置不合理,数量不足,有的实验室消防器材已过期而得不到及时更换,有的配置的消防器材与实验室可能发生的火灾种类不一致;五是在做实验时违反了相关操作规定,引起火灾。
2.4.5大礼堂也是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之一。大礼堂照明设备多,功率大,舞台布幕、道具箱等均是可燃物,尤其是接纳校外大型活动,电气设备多功率大,临时线路布满了整个舞台,负荷远远超出设计容量。人员集中,上下节目之间,舞台工作人员与演员手忙脚乱,经常在电线上穿梭,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就不堪设想。
3.高校消除火灾隐患的对策
3.1提高高校领导的消防意识。
公安消防部门应当经常召开高校系统消防例会,定期和高校各级领导座谈消防工作,及时传达消防工作的最新精神,让高校的各级领导清醒地认识到高校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清楚地认识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让高校领导真正认识到抓消防工作就是保学校稳定,抓消防工作就是促教学科研,在重视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同时,始终不忘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消防工作与学校建设同步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危害。
3.2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教育应该贯穿于整个教学的全过程。高校必须贯彻执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把学生消防知识技能教育作为学生素质、能力教育的组成部分,与文化知识教育相结合,把消防知识融入课堂教学中,可以根据各年级学生的理解接受程度研究编写出专业的消防教育课本,培养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增长防火、灭火和火场逃生自救知识。同时也可以发挥学生社团的力量,号召学生成立消防协会,组织开展活动,置身于宣传教育之中,切实从思想、行动上提高自己。还可以通过消防知识竞赛、播放宣传片、组织参观消防站、进行逃生自救演练等形式,不断将消防宣传工作引向深入,把消防法规知识和技能送到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手中,从而把消防宣传落到实处。
3.3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高校作为师生高度聚集场所,要将消防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方针落实责任制。在提高高校领导消防意识的基础上,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各高校建立消防组织机构,建立定期检查评议制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管理机制。明确每个院系、每栋建筑直到每间宿舍、每个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工作职责,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每个人的消防工作积极性,使防灾文化渗透到校园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从而营造校园防灾文化氛围,建设和谐校园。
3.4保证消防经费投入,改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各高校应把消防经费的投入列入学校经费开支的总计划中,设立消防专项基金,保证消防经费投入,加强各种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明确管理责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保证日常消防经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要及时更换,楼道应设置醒目的安全疏散线路指示标志。还需要不断提升消防专职人员业务理论的“职业化”水准,只有不断开展在职学习及培训,才能有助于提升消防监督员的“职业化”水准。
3.5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火灾和减小火灾危害,彻底消除各种致灾因素,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对高校开展高频次的消防监督检查,经常检查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礼堂、网络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或者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并且对这些场所和建筑建立工作档案。同时,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施工使用、破坏建筑物原有分隔、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对有关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在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不在宿舍使用明火;爱护消防设施,不将灭火器材随意移动或挪作他用,等等。学校要对在宿舍里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极易酿成火灾的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行为严重的应给予相应的处分。
在实验室工作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使用仪器设备前,应认真检查电源、管线、火源、辅助仪器设备等情况。使用完毕应认真进行清理,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水源等,还应清除杂物和垃圾。尤其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时,一定要注意防火安全规定,按照规定一丝不苟地进行操作,用剩的化学试剂,应送规定的安全地点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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