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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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措施范文1

这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今年以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预防和治理交通事故的措施,杜绝特大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坚决完成省上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刚才,俊强同志通报了第一季度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并对下一步的预防和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交通、教育、城建三个部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很好意见。我完全同意,希望联度会议各成员单位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道路交通安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做了大量工作,道路交通事故与往年同期相比明显减少,重大事故明显下降,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从全省一季度的情况来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发生了汉中一次死亡25人的特大恶通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为此,省政府于3月12日召开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3月19日,刚刚参加完全国“两会”的袁纯清省长,又亲自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扭转事故频发势头。深刻反思我市的形势,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麻痹和松懈。因为,事故隐患和预防漏洞依然存在,工作中的问题还不少。主要表现在:

一是重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从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看,全市1至3月份共发生交通事故91起,死亡36人,受伤88人,直接经济损失138547元。特别是彬县、永寿、三原分别发生了一起重特大事故,死亡12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尚未形成合力,安全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预防事故的联合工作机制还未形成。市、县两级政府虽已按要求建立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但绝大多数未真正开展工作,部门、行业职责不清,管理上出现空档,责任制尚未完全落实。

三是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及工作对策缺乏科学研究,监管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较差。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公安交警管辖道路里程大幅增加,警力缺乏的矛盾日趋突出。部分区域、路段路面监控缺位,特别是农村公路基本处于失管、失控状态,农用车载客现象大量存在。

四是源头管理存在漏洞。驾照发放、车辆检验审验把关不严,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管缺失,导致驾驶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淡薄,违法驾驶、带病车辆上路行驶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部分地区路面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存在重罚款、轻纠违现象,路面行车秩序混乱,交通违法现象依然存在。

五是道路运输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企业资质等级较低,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与运力的快速增长矛盾较为突出。部分地区运输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营运车辆挂靠经营、个体车辆从事营运现象较为普遍;个别地区行业监管部门对运输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安全监管不力,对运输行业“三关一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把关不严,规范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尚未建立起来。

六是道路交通安全投入不足,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整治工作力度不够,个别路段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理。从今年以来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看,要么无防护设施,要么防护设施不坚固、无警示牌或无减速带等;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科技含量低,监管手段落后,电子监控装置、雷达测速等先进技术设备在国省道主干线使用较少,也是造成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七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够,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遵章守法观念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全社会安全文化氛围尚未形成。

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已分别占到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数的50%和80%左右。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是否得力,对于能否保持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对于能否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县市区、各行业管理部门一定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加大监管和考核力度,强化管理和培训,坚决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特大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坚决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二、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努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近年来,市、县两级进一步加强了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相继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联席会议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专项整治、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和整顿危险化学品运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要更加重视发挥联席会议在参谋策划、联系协调、督促指导、监督落实等方面的作用,认真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订落实规划、完善政策措施。特别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总体形势,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路段的特点,着重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治措施,督促限期进行整改,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扎实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进程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要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作为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实抓好。一是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领导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履行好安全职责。二是要严格道路通行管理,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城市主干道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管控,充分发挥县乡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农机监理人员的作用,做好车辆管理、道路管理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维护农村道路交通正常秩序。三是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开展创建活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四是市联席会议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对创建活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注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工作经验,提出一批平安畅通示范县区,切实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履行职责,全力做好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认真履行好相应职责,进一步夯实事故预防基础,消除事故隐患。要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为全市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一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运输企业,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位从业人员。二要深入开展源头整治。公安和交通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各自职责,严把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和发证关。公安交警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处罚。交通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道路运输条例》及其配套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剧毒物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实施安全评估,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交通运输企业尽快落实整改措施。三要加大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的监管治理力度。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加大资金投入,要有针对性地抓好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改工作,逐年减少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坚决改变只排查不治理或排查多治理少的现象。对新建道路要同步完善安全设施,避免产生新的危险路段。要强化执法责任和行政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要严肃处理。

五、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我市农村特别是山区道路状况差,低速货车、拖拉机载人安全隐患大。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力度,继续采取委托基层派出所代履行部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聘用乡镇交通安全协管员等措施,巩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目前,我市市县乡(镇、街道)预防事故的三级管理平台已经初步搭建,但是农村道路安全管理仍很薄弱,存在的问题不少。为尽快扭转这种被动局面,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一是警力要向基层倾斜。同时,要充分发挥乡镇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出警及时的优势,积极推进乡镇公安派出所履行部分道路交通管理职责工作,切实加大对县、乡道路交通管理力度。二是要积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聘用和管理工作。还没有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乡镇,要采取措施尽快落实。三是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解决措施,从根本上遏制对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营运的状况。四是要认真研究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从客运管理、税费征收等方面,研究制定扶持农村交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客运市场的发展。同时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道路安全设施,切实改善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从源头上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

六、加强路面管控,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公安部门要针对交通流的特点,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重处交通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一是要落实勤务制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向路面,将警力重点投向危险和事故多发点段、高速公路等主要线路,科学部署警力,切实加大管控力度。二是对影响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超速、客运车辆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坚决做到“严处一批,曝光一批,吊销一批,拘留一批”,决不姑息迁就。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要将严格管理和热情服务相结合,管理与教育相结合,尽量扩大教育面,减少处罚面。四是要与有关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处理,及时清障,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的堵塞影响车辆通行。

七、推进交通安全宣传,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力度

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措施范文2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公路建设步伐的加快,摩托车、拖拉机、低速汽车等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员激增,受农村道路通行条件较差、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群众安全意识不强等因素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日益突出,事故时有发生,成为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一大“障碍”和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针对这种情况,四川省营山县以创新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制为重点,以建立片区道路交通联合执法中队为核心,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在全县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依法监管,业主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取得明显成效。

上下联动 齐抓共管

目前,营山县有铁路1条,在建高速公路2条,省道1条,县道13条,乡道35条,通村公路1 185km,公路总里程达到1740余千米,基本实现了乡乡通油(水泥)路,村村通公路。全县有机动车4.5万余辆,驾驶人员6.1万余人。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具有点多线长、面宽量大,管控难度大、管理力量严重不足等特点和问题,因此,营山县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上升为党政工程、安全重点工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创新以交管办、联合执法中队为核心的组织格局,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设指挥部

营山县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山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当于指挥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例会,专题听取相关部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约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乡镇,加大管理力度。

建交管办

在公安交管大队内,营山县设置了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交管办”),县交管办负责动态掌握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工作进展。各乡镇也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将该县原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岗并入乡镇交管办,与乡镇安监办合署办公,综合协调和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立桥头堡

营山县在全县成立了10个片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中队,并把这些队伍建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桥头堡”,活跃在农村交通安全监管执法的最前线。联合执法中队履行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克服了原有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岗执法主体不合格、运行模式不规范、执法效果不明显等各种弊端,实现整合人力资源、提高管控能力、节约执法成本、延伸管理范围、前移服务窗口的工作目标。

巩固根据地

营山县的53个乡镇,都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及驾驶员协会,组织开展驾驶员自我学习、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教育活动,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另外,营山县在每个行政村确定2名义务交通协管员,负责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信息上报工作,对交通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道路安全管理网络,实现道路安全管理力量全覆盖。

源头治理 严格执法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通常具有警力不足、鞭长莫及的问题,营山县坚持走社会化综合治理之路,在“人、车、路”上做文章。为调动群众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完善农村公路网络,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营山县充分发挥农村联合执法中队的重要作用,构筑起源头管理到位、路面管控到位的防控体系。

联合执法

在日常巡查中,联合执法由中队长带队,各乡镇选派的干部任协警,协同开展工作;采取以“交警赶场”为主,点面结合、动静结合、重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头)监督等方式,依靠交通违法处理信息系统,综合运用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记分、通报、曝光等行政管理手段,持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依法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行车秩序。

农村婚丧嫁娶、重大活动涉及集中统一用车,要由村委会报乡镇交管办审批,在联合执法中队备案。联合执法中队派出专业执法人员,对驾驶人员资质、车辆状况、车辆运行进行全程监管。

通过道路交通联合执法中队的强力监管和严格执法,使农村道路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反映道路交通事故的4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明显下降。

全民参与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营山县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五进”(进村社、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为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开设农村道路安全课程,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带动作用,把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每一所校园、每一个家庭;坚持在县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专栏》电视节目,播放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定期报道典型案例;同时,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承诺”活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激发全民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全域管理

营山县把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的重点,放在建设畅通安全的农村公路上,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建设。不仅牵头整合资金进行农村公路建设,还大力开展“裸路”整治行动,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对村道公路加装安全防护栏、安全警示桩、交通标识等设施,着力消除村道公路安全隐患。另外,营山县各行政村在村委会的倡导下,自发组织成立村道公路养护队,把公路养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力度。在养护队的带领下,村民自愿投工投劳投钱,实现村道公路村建、村管、村养,确保全县农村公路的通畅安全。

规范客运市场

针对农村车辆基础信息不全,无牌车辆较多等具体问题,营山县出台加强社会车辆管理的专门文件,落实车辆管理责任单位,并由各乡镇交管办牵头,建立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管理台账,对车主姓名、年龄、性别、经济状况,以及车辆来源、号牌、驾照、车况、年审年检、保险、使用等情况登记造册,实行“一车一人一档”,做到条目清楚、信息准确、更新及时,对农村车辆及驾驶人员实行户籍化管理,准确掌握源头信息。

自2008年以来,营山县成立专门的打击非法营运办公室,对全县“黑车”进行拉网式摸查,及时掌握黑车运行动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一牵头,三联动”(政府牵头,部门、地区、社会联动)的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

营山县提出“路站运”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完善农村客运网络。积极探索“农村班车进城,公交客车下乡”的运输模式,基本形成了以县城区为中心、乡镇为节点,连接城镇、辐射乡村的农村客运通达网络,实现“路通、车通、人通”。

保障到位 务实高效

如何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营山县树立了长效管理、长效发展的理念,在投入上出实招,在管理上下功夫,强化经费、装备、人员等各项保障。

营山县每年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预算业务经费150万元,各乡镇和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每年也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监管工作;还给每个联合执法中队统一配备了执法用车、摄像机、照相机、电话、计算机、办公桌椅等装备,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需要。

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措施范文3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深入开展普通公路“双超”整治和货运源头装载治理,继续建设公路安保工程,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着力解决突出交通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村(社区)的行政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排大隐患,整治违法行为,追究违法责任,使车辆装载及运输等管理更加规范,广大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决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力争在全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深化巩固行动考核中进入前三名。

二、工作内容

(一)有序推进普通公路“双超”治理。

按照“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周密部署、平稳推进”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职责,不断完善联合协作机制,以货运车辆违法生产、销售和改(拼)装集中整治为切入点,以货物装载源头管理为抓手,以省县干线公路“双超”集中整治为重点,全面推进普通公路各项治超工作落实。

1.完善机制,联合协作。进一步完善集中整治机制,乡交管办积极配合县上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经商科技、安全监管等部门成立的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制定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以“把好四个关口、建立一个体系”为目标,严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严把货运车辆生产销售关,严把货运车辆改(拼)装监督关,严把货运车辆检验关,建立形成源头监管点、治超检测站、卸载场、流动监测车互联互动、相互补充的治超监控网络体系,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2.强化路面管控。一是联合执法,一站式查处。乡交管办配合由安监站、派出所、农服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形成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实行一站式查处。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逃避绕行较多的路段,充分利用流动检测车等有效手段强化路面管控,加强流动联合稽查和联合执法力度。二是严格标准,依法处罚。

(二)继续实施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

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方针,大力整治公路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安全设施,依法强化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乡交管办要全面完成我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并将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治意见汇总上报县整治办。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完成省上下达的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任务。继续加强道路交通重点危险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制定规划,进行治理,逐步实现乡道及以上公路(临水临崖高差3米以上的危险路段)安保工程全覆盖。对新建、改建的道路,交通运输、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一律不得交工验收和通车运行。

(三)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以“政府主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为主线,以“强化管理,夯实基础,严格考评”为抓手,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乡人民政府主责主抓,乡交管办牵头,依托公安派出所,整合执勤执法力量,有效管控农村道路”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强化保障,落实措施,推进农村交管办建设。一是乡政府专款专用,保障交管办人员基本经费、装备经费、工作经费,扎实推进交管办建设。一是迅速调整完善交管办组成。明确由分管领导兼任交管办主任,派出所所长任交管办副主任,将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纳入交管办成员,配备三名专职交通安全管理员;各村聘请1—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纳入乡交管办序列。二是落实办公场所,配备相应装备。乡交管办专用办公室1间,配备电脑、照相机、彩色打印机各1台,停车检查牌2块,反光背心专兼职人员各1件。四是建立完善基础台账。乡交管办要完善本辖区机动车台账、驾驶员台账、道路台账、勤务台账、交通事故台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宣传台账并及时更新,祥实记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2.高度重视,严格责任,促进工作措施落实。乡人民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明确农村道路交通执法、隐患排查与整治、交通设施完善等工作责任。乡交管办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查纠发生在农村道路上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联合交通、农业、路政、运管、交管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整治。要在行政村通往本乡的重点路口、重要路段和重点行政村村口设立劝导点,开展交通劝导工作。乡派出所要进一步推进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履行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执法职责、考核考评等方面内容,督促派出所履职尽责,配合乡交管办,切实加强本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四)整治重点突出问题。

1.交通秩序治理。由派出所牵头,集中攻坚力量,全力开展全乡及主干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以“严抓、严管、严处”为整治方针,重点打击乱停乱放、酒驾、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由交管办牵头,联合整治办、综治办、司法所对占道经营、以路为市、以街为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集中整治。

2.摩托车专项整治。乡交管办、派出所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纠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依法逗硬处罚,形成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有效预防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文游节的特点和交通需求,针对我乡的交通状况,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做好旅游节期间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由乡安办牵头,联合其他相关办公室、大中型企业,结合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和大型活动以及整治工作转段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利用本地主流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各乡乡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在本地主流媒体各类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内容和信息。

3.深化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乡政府、交警中队、派出所、学校、多车单位等要针对重点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党政办利用信息平台,发送各类安全提示信息。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

各村(社区)根据各自目标任务和乡上实施意见,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

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开展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

继续巩固深化各项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

(四)总结表扬。

乡交管办认真总结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建章立制,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召开总结大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措施范文4

为认真贯彻12月16日全省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年3月底,在全区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气象环境下的保畅、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客车源头化管理、农用车违法载人治理等。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超载、超速车辆带病上路和农用车辆载人现象得到禁止;加强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点的安全体系建设;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杜绝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

三、任务分工

(一)交警大队、陈阳交警大队:一是全力整治区乡道路行车秩序,集中警力上路,投入现有设施设备,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实施不间断的巡逻管控,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加强与气象、交通运输部门的信息沟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恶劣天气下的管控能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二是大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巡逻管控力度,严肃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研究提出治理方案和意见,务求彻底整治。三是集中整顿客运交通安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切实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客运驾驶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以预防和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突出对长途客运汽车和农村地区短途客运车辆、短途自驾游、学生接送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非法载人的管控,重点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督,狠抓源头管理和执法检查,严格检查运输资格和线路审批、车辆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

(二)区交通局:一是加强辖区农村道路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二是做好雨雪天气情况下辖区地方道路的除雪清障工作。要准备充足的防滑剂和紧急抢修物资和机械设备,确保车辆在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通行。三是加强重点路段的养护管理,特别是咸礼公路、过双公路、五陵塬旅游路、咸户公路等重点道路和重点坡道、桥梁的养护管理。四是加大公路路政管理力度,坚持上路巡查,及时对侵害公路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整治,打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三)区农林局:一是紧紧围绕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把农机安全宣传工作作为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机驾驶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二是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的管理,严禁给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农业机械核发牌证。三是对事故多发区进行重点监控,重点检查无证驾驶、无牌行驶等违章行为,做到重点路段重点查、不安全因素反复查、拼装车辆严肃查。

(四)区安监局:一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定期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二是组织或参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肃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指导有关单位及时汲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副区长董世忠任组长,安监、交通、交警、农林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措施范文5

 

为切实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全力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我市公安部门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专项检查期间,我市交巡警部门共出动警力20474人次,出动警车11258辆次,设置固定测速点22个,设置流动测速点21个,设置执勤点124个,登记检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43105辆,检查登记大型货车79280辆,检查登记危化品运输车1819辆,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9000余起,其中,超速14030起,客车超员183起,疲劳驾驶999起,酒后驾驶283起,行政拘留72人。全市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证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我们以“五进”工作为抓手,多渠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掀起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宣传。一是交巡警支队多次召集有关人员会议,研究宣传方案,细化宣传措施,确保宣传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充分发挥窗口单位的宣传阵地作用,在车管、事故、违法处理等窗口悬挂宣传横幅,更新宣传挂图,播放宣传光盘,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交通安全咨询。同时利用交通安全宣传车,走街串巷,下乡进村,开展交通安全流动宣传,增强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我们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单位和学校普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客车、危化品车、校车驾驶人一个不漏,中小学校、大专院校一个不漏。其中市区我们突出重点企业,对他们的各项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一个不漏开展检查,对从业人员一个不漏开展教育。四是注重发挥媒体的引导作用。我们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宣传,邀请新闻记者随警采访,在报纸、电视和“交管直播网”开辟“集中整治”专栏,不间断报道集中整治工作动态。适时邀请经验丰富的交巡民警和优秀驾驶人走进直播室,剖析6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交流安全驾驶心得。截止目前,我市共深入运输企业310个、学校260所、乡村330个,悬挂张贴挂图4617张、标语1981幅,集中巡回宣传281场,在各类媒体新闻稿件234件,受教育群众达35万余人次。

二、严密警力部署,加强路面管控。

整治期间,我市交巡警全部放弃双休日,全力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去。到目前,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25000余起,行政拘留64人。一是全市3个省际治安卡口、9个市际治安卡口、15个警务查报站加强值守,严格对客车、危化品车、校车的安全检查,各公路中队加强巡逻管理,从严查处超速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充分发挥流动电子警察、测速仪、酒精测式仪等科技装备的作用,加大对超速行驶、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二是交巡警支队组织机关民警利用双休日分赴各县区参与12个重点路段集中整治工作,弥补基层警力不足,已累计投入机关警力700余人次。三是开展查处酒后驾驶集中行动。全市每周集中组织一次,各地每周组织不少于两次。行动中,交巡警支队领导全部深入基层一线督战,支队机关警力分赴6个县区参战。行动以来,我市共查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429起,处罚283起,行政拘留16人,暂扣驾驶证65本。四是严查超速违法,充分利用移动测速设备和卡口监控设备等科技手段,加强对超速违法行为的取证查处力度,到目前,全市共查处超速违法14030起。五是各高速公路大队加大巡逻力度,强化路面管控,严查超速、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现行人上高速公路的,逐一登记,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对沿线防护网进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一大队分别召开了沿线治安、派出所、路政及乡村负责人联席会议,京沪大队还与收费站、派出所联合开展平安收费站创建活动。六是开展打击 “黑车”非法营运行动。自3月5日以来,我们与交通运管部门开展“打黑”联合执法行动4次,查扣处理 “黑车”28辆。

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措施范文6

2012年8月26日凌晨2时40分许,内蒙古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辆号牌为蒙AK1475的卧铺客车从呼和浩特发往西安,当车辆行驶至包茂高速安塞段K484+95米处时,与河南孟州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号牌为豫HD6962的大型罐车(装有甲醇)追尾,两车起火,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

此次特别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为重大的损失,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惨痛。国务院安委会为此紧急召开全国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就做好当前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会后,省政府随即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李金柱就贯彻落实国家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指示要求,全力抓好下一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切实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培训,依法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认真汲取包茂高速“8·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严防群死群伤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一是严把驾驶人培训关,对机动车驾驶人,尤其对从事大中型客车运输、危险品运输的驾驶人要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加大对乱班乱线、非法营运、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依法查处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及其他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一是加大对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微型车、机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载客营运行为;二是加大对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严厉查处无证上岗、持假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三是严厉查处不符合运行线路要求的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的客运车辆,杜绝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参加营运;四是从严查处客车超员、超速行为;五是严厉查处客车不按规定检测和不按期二级维护行为;六是查处客运经营者不投保或不按规定保额投保法定保险的行为;七是查处客车不按期进行年检年审行为。

(三)加强对道路的排查治理。对县内危桥险路、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渡口码头和“马路市场”等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成立县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交通、公安的副县长担任。负责组织领导全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整治工作由公安局牵头,成员单位有:政府办、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农机局、教育局、质监局、工商局、残联及各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管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刘洪文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依法开展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2年8月28日至10月28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28日—9月3日)。各单位要根据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活动良好工作氛围,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摸底阶段:(9月4日—9月17日)。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对辖区(单位)内的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客运车驾驶人台账,实行“一车一人一档”,对无牌无证的车辆要给主管部门(当地交警中队或县交管大队)上报具体名册,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和人员完善相关手续。县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交管大队要分别对道路交通隐患(危桥险路、交通事故频发路段)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主管部门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同时将重大隐患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综合整治阶段(9月18日—10月18日)。在县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充分发挥公安、交通、安监、质检、工商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合整治威力,细化措施,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开展落到实处。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9日—10月28日)。各镇、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召开会议,认真总结,分析研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使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把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作为治本之策,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法定义务。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切实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有效指导和规范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行为。

(二)严把驾驶人准入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驾驶人培训机构的管理,严把驾校培训质量关,严格营运车辆驾驶人的准入门槛,严把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关。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把驾驶人的行车安全关。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客运驾驶人,由公安部门依法吊销其驾驶证,交通部门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运驾驶人,终身禁驾营运客车。

(三)严格车辆登记查验。公安局交管大队要严格落实机动车登记、查验制度,对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实行档案化管理。农机局重点做好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拖拉机驾驶证的核发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未按标准检验或出具虚假检查报告的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车辆改装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大对临水、临崖及临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的整治改造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安装防撞设施护拦护墩,改善公路安全状况。安监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管大队,进一步加强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具体治理意见,健全完善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等制度,确保隐患整治取得实效。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及时增设防护墙(栏)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限期整治。

(五)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措施,积极组织专人做好辖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改善通行条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农村道路安全、畅通、无事故隐患。

(六)严格企业准入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监、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状况的审查、评估,严把企业资质、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和安全设施准入关。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管部门不得发放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凡安全技术不合格的营运车辆、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员,禁止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性活动。运输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机制,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客车进站报班、出站登记制度、“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以及客车报停报告制度。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站要建立完善进站经营车辆档案,做好营运车辆的等级维护、保养等安全例检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七)加强校车管理。按照《县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公安局交管大队和教育局要加强对校车安全性能的检测,严把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关,严格落实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加大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严厉打击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法载运学生行为。

(八)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公安局交管大队、农机局要以省道、城市道路、县乡道路为重点管控区域,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分别对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强行超车会车、无证驾驶,以及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微型车、机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残联做好工作配合)违法载人和非法从事经营等行为,实行严查、严管、严纠、严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九)严格督促检查。为确保整治效果,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负责,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预防道路客运事故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细致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运输企业、客运车站和路段,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提出明确的整治目标,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排出整治时间表;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同时报县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