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文物保护专项规划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文物保护专项规划范文1
据国家文物局统计,此次四川汶川地震在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同时,也对众多珍贵的文化遗产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破坏。截至6月5日,国家文物局共收到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山西、湖北7省(市)文物行政部门关于文物受损情况的统计报告,共有16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2处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5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受到不同程度损害,共有2766件馆藏文物受损,其中珍贵文物292件。文物系统干部职工1人死亡,多人受伤。
四川省文物受损情况最为严重,共有8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都江堰),17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0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受到不同程度损害。馆藏文物1839件受损,其中,珍贵文物189件。另外,还有中国历史文化名城2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处。作为重灾区的成都、绵阳、阿坝、德阳4个地区文物建筑、博物馆垮塌、文物损毁非常严重,文物损失惨重。“最为严重的是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二王庙建筑群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云岩寺,文物建筑大面积坍塌,未倒塌的也全部成为危房;北川县文管所保管的馆藏文物全部被毁。”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称,“随着调查的进一步展开,估计实际损失还会更大。”
甘肃省和陕西省文物受损情况也较为严重,两省文物受损单位分别涉及8个市(州)和7个市35县(区),甘肃省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受到不同程度损害。16座博物馆馆舍遭破坏,其中陇南市武都区博物馆馆舍和馆藏文物受损比较严重。607件馆藏文物受损,其中珍贵文物61件。陕西省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受到不同程度损害。308件馆藏文物受损,其中珍贵文物41件。值得庆幸的是,全省未发生一起不可移动文物和保护设施完全坍塌现象(截至6月5日),西安秦始皇陵兵马俑只有个别立俑倾斜了0.5度,粘合处有轻微裂纹。
重庆市文物受损情况相对较轻,文物受损单位涉及26个区县和4个市直属文博单位,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包括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大足石刻),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1处受到不同程度损害。还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处,市级历史文化名镇1处。文物保护单位受损主要是墙体倾斜、裂缝,屋顶瓦片脱落等。馆藏文物受损12件,其中珍贵文物1件。
另外,云南、山西、湖北三省共有2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受到不同程度破坏。甘肃天水麦积山石窟只发现少许裂缝,作为世界最高木建筑的山西省应县木塔完好无损。
公众普遍关心的名胜古迹中,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都江堰鱼嘴出现裂缝,供奉李冰父子的二王庙片区山体滑坡,秦堰楼下沉,戏楼、厢房、52级梯步、照壁、三官殿、观澜亭等建筑和围墙全部垮塌;中国四大石窟之一的甘肃天水麦积山石窟第5窟中龛右壁菩萨的左臂肘部局部破损及裂开,右龛主佛右手扭曲移位,第133窟9号龛主佛右手腕部也出现了移位;西安大雁塔外观虽无明显变化,但塔室内四面及券洞顶部2至7层有粉层裂缝,4至7层塔室有部分粉层成块状脱落,目前暂停游人登塔。
■文物系统全力抗震救灾
地震发生后,全国文物系统抗震救灾工作迅速启动。国家文物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部署和开展文物系统抗震救灾工作。5月12日地震发生当天,国家文物局迅速与地震所波及地区的文物行政部门联系,了解文物系统受灾情况,慰问受灾文博单位职工,并连夜印发了《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震后文物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有关地区文物部门加强对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紧急措施,加强馆藏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及时做好灾情的上报工作。5月13日上午,国家文物局又紧急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进一步研究部署地震灾区的文物保护工作。从5月13日起,在国家文物局政府网上每天一次或数次及时震情通报,公布文物受损情况。
震区各省市文物行政部门也均于第一时间紧急召开现场会,部署救灾工作。四川省文物局深入了解文物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及时报告国家文物局;重庆市文物局建立了灾情信息报送制度;陕西省文物局抽调文物保护、建筑规划、结构力学等方面专家学者组成文物防震救灾专家组,分3个小组奔赴灾情相对严重的西安、渭南、宝鸡、汉中等市调查灾情,现场评估灾害损失情况,提交了检查报告和应急措施;甘肃省文物局在5月13日即派人赴灾区勘察,目前已完成受灾严重的陇南市的所属9个县区及天水、武威等市的受灾勘察工作。
灾情发生后,各文博单位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疏散参观人群,紧急关闭开放馆舍,实施了24小时双值班制度,确保了人员和文物的安全。陕西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在10分钟之内就紧急疏散了4000名观众。
文物保护不同于其他工作,地震发生后,尽管余震不断,危险重重,为防止次生灾害和盗窃行为的发生,都江堰市文物局全体干部职工顾不上自身安危和家人情况,仍然全天候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及时抢救转移馆藏字画和瓷器等文物:迅速将文物从六层文物库房转移到一层,并将文物用海绵、软纸进行包裹,对藏品柜进行了支护加固。5月14日,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赶赴成都和都江堰调查文物受损情况,看到此情此景深为感动,迅速向局里汇报,国家文物局紧急购置100顶军用帐篷支援灾区文博单位。
在妥善安置文物和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文物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当地的自救工作中,大多数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都开放了所管理的空地和广场,为当地群众提供紧急避难场所,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5月19日一天就接待了约20000名受灾群众。
“5・18国际博物馆日”当天,受到不同程度损失的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武侯祠博物馆、杜甫草堂博物馆、永陵博物馆克服困难,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免费对外开放,4家博物馆共计接待游客11888人次。
5月19日至24日,单霁翔率工作组赴四川、重庆、陕西、甘肃等地震灾区第一线,看望慰问灾区文物系统干部职工,实地调查灾区文物及文物系统受损情况,连续召开4次现场会议,研究部署地震下一阶段文物系统抢险抗震救灾工作以及地震博物馆的筹建工作。
5月25日至6月1日,国家文物局张柏、童明康两位副局长分别率专家组赴四川,对文物损毁情况进行详查评估、提出下一步抢险和保护方案。
■率先修缮都江堰
地震后,国家文物局即组织了全国各省、有条件的市、县文物部门,以及专业队伍,对口支援灾区震后文物保护工作。专家组拟定了灾后不可移动文物修复原则,按照轻重缓急将文物救灾工程分为抢险加固工程、修复工程和重点修缮工程三大类。对面临坍塌、损毁危险,存在严重隐患的文物建筑实施抢救加固工程;对已经完全坍塌、损毁的文物建筑视情况实施重建工程;对局受部损但暂不影响整体结构安全的文物建筑实施重点修缮工程。
都江堰不仅是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围绕其开发的旅游产业也是都江堰市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经研究,国家文物局决定率先对其进行修缮。
专家对都江堰世界自然文化遗址进行现场考察后认为,景区文物的灾后现状是:整体尚存、局部垮塌。都江堰3个主体工程中,鱼嘴在余震中受损,出现裂缝,但不影响其功能,飞沙堰、宝瓶口无碍。“十分庆幸的是都江堰工程主体没有受到大的伤害,飞沙堰、宝瓶口、鱼嘴等重要部分经详查,都未出现险情,其中鱼嘴上的裂缝也是20世纪80年代水泥封护部分的裂缝。2000多年前,李冰父子倾注了毕生精力兴建的造福成都百姓的水利工程经受住了考验。”单霁翔说。但是国内最大一处纪念李冰父子的祀庙――二王庙,在此次地震中受损严重,二王庙总建筑面积12000多平方米(其中6000多平方米列入文物建筑),严重损毁面积4000多平方米,部分损毁面积7000多平方米,整个二王庙几乎遭受了灭顶之灾;伏龙观所有古建筑屋脊、屋瓦全部损坏。单霁翔介绍,震后第一个修缮项目将从二王庙和伏龙观中二选一。目前,来自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清华大学城市设计规划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河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等机构的古建筑保护专家共计20余人组成的工作组已在二王庙展开勘测与设计工作。
“原样修复”将是本次修缮工作的原则,“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照原样修复,尽量使用原有材料,能使用的一砖一瓦都要用到。至于损坏严重的,将启用现代科技材料结合民间工匠进行修复工作。”
在过去两年里,四川省和都江堰市的文物保护部门已对二王庙做了很多保护性的测绘,每个古建筑的具置,包括长、宽、高等数据,都有完整的图纸记载,当务之急就是赶紧抢收现场的建筑材料。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吕舟强调,修缮工作在尽量使用原材料的前提下,还要融入一些现代建筑的观念,以降低今后再次发生地震时的损失。这个观点得到了很多支持。
据了解,四川省文物局已于6月5日前报送《四川省“5・12”汶川大地震文化遗产抢救保护规划大纲》至国家文物局,后者6月5日上午组织召开规划大纲评审会,并于6月6日将规划大纲及评审意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据估算,修复由地震造成四川等7省(市)的受损文物,约需资金60亿元。目前,国家文物局已经上报财政部,希望能够突破常规,设立专项资金。
■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
本次地震的重灾区――北川,自古是羌族聚居区,是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北川有着1400多年的悠久历史,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羌族文化遗产是中国、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地震使羌族人千百年来形成的文化遭到严重破坏。北川永平堡石砌古城墙多处垮塌,城门开裂、变形。茂县营盘山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勒石村聚居遗址、克枯栈道、青坡门河坝遗址、石棺葬、无影塔等无不遭到毁灭性破坏。大地震中,众多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人也在地震中遇难。由于羌族文化主要靠口口相传,熟知羌族技艺的传人遇难意味着很多重要的文化因子从此“断了香火”,所以羌族文化面临着灭绝的威胁。
加快藏、羌民族聚居地碉楼与古村落进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进程的呼声日益高涨,国家文物局相关人士表示,在充分考虑公平原则的前提下,这些建议会纳入视野。与此同时,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批准了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送的《北川羌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抢救和保护此次地震灾难中的北川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法制保障。《条例》要求有关部门将“对即将消失的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时组织抢救。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先进技术按专业标准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地记录,并完整归档,妥善保存和管理”。中国民族博物馆也将启动羌族民族文化抢救与保护项目。
■建立地震遗址博物馆
地震发生后,陆续有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了建立地震博物馆的倡议,这一提议也得到了国家文物局的初步认可。总理5月22日重返北川考察时,也提到将北川老县城作为地震遗址予以保留,修建地震博物馆。
5月28日国家文物局曾会同四川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就建立地震遗址博物馆召开了第一次专题座谈会。6月2日,四川省文物局召开汶川大地震遗址博物(纪念)馆、纪念地前期准备及地震文物征集会,并派出包括省文物局、地震局的专家组成考察组赴都江堰、绵竹、什邡、绵阳、青川等地进行地震遗址、博物馆选址考察。6月5日,国家文物局再次召开专家座谈会,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并计划将具体意见和建议尽快纳入四川省灾后重建总体规划。
国家文物局方面表示,地震遗址博物馆不是旅游场所,它是保持历史记录的文物,也是供人们凭吊、寄托哀思的一处纪念地,博物馆除保护好北川县城地震灾害遗址外,还可能包括汶川、都江堰等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震后场所,以构建一个科学、完整的地震遗址系列。单霁翔说,无论在地震学、地质学、建筑学还是科学抗震救灾方面,地震博物馆都有重要的价值,此外“遗址记录了一场特大自然灾难,许多无辜的生命被压在了废墟下,它应该是一个饱含情感、纪念生命的地方;同时,它也记录了一场浩大、感人的全民战斗,展现了中国人民众志成城的伟大力量。因此,地震遗址应体现纪念性和教育性”。
上海博物馆馆长陈燮君撰文倡议,应将“以生命的名义珍爱生命,以不屈的精神重建家园”当成地震遗址博物馆的主题。在这个主题之下,可演绎成“地动山摇,遗址为证”、“紧急应对,奋起救援”、“珍爱生命,不屈不挠”、“大爱无限,江河动容”、“畅通信息,重视科技”、“科普为先、科研为重”、“挺起脊梁,重建家园”、“人与自然,永恒话题”等副主题,建立相应的展区和展馆,努力凸显定格和警示、真实和完整、见证和启迪、纪念和缅怀、保护和探索、科普和科研等主要功能。
对于中国文物界来说,保护和建立地震遗址博物馆是一个新的课题,需要会同地质、地震、建筑、规划、社科、民俗等各方面学者进行科学、严密地研究。
■加快“中心库房”建设
地市级博物馆的文物库房基本不达标,这是国家文物局专家组走访灾区后的结论。“这么多年,许多县的文管所就两三人,但保管的文物级别很高。我在一个地方看到,出土文物放在14平方米的库房里,一排保险柜,里面有9件国家一级文物,几十件二级文物,但这个库房就像一个菜窖,盖上板,人睡在上面,说人在文物在。我说,如果把你绑走了呢?”单霁翔介绍说,绵阳市博物馆的中心库房在此次地震文物保护中起到重要作用,其所藏5000多件文物仅1件受损。国家文物局将继续推进中心库房的建设,并抓紧中心库房的改造达标工作。
早在“八五”期间,国家文物局就开始在全国文物部门推广建立中心库房工作。中心库房又被称作“文物银行”,其建立旨在配备和整合一个地区的文物资源,并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绵阳市中心库房是国家文物局支持重点建设的全国第一批文物保护中心库房之一。库房集纳了所属7个县市,包括北川、汶川等重灾区的数千件珍贵文物,签订了代管协议,采取分类建档、规范匣装方式予以保存,安全性很高,同时不影响文物的展示。“我一进中心库房,心情立刻就好了许多。只有一只大瓷瓶由于体积太大无法放入专柜,在地震时被震碎了,但是可以修复。这真是奇迹,否则地震就把这里的珍贵文物一网打尽了。这是悲情中唯一的一次安慰。”单霁翔很为绵阳市文物得以幸存而感动。
“十一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文物局设立“国家‘十一五’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对国有博物馆文物库房的新建和改扩建、馆藏文物的保管及安全设施建设等工作进行专项投入,其中也包括支持区域性文物中心库房建设项目。计划增设100所中心库房,已确定在内蒙古、黑龙江等省区的地市级城市建设17个中心库房。
■文物保护如何走出“猝不及防”阴影
地震发生后,国家文物局组织了专家组奔赴四川、重庆、甘肃、陕西等地,对受损文物进行深入地实地勘查和评估定损,并组织抢救和抢修。
“专家组的工作重点是摸清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博物馆人员、建筑、文物的具体状况。”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说。
有关文物专家说,地震中文物受损如此严重,原因之一就是大地震波及的省份基本都属于我国文化遗产的密集地区。以四川为例,受灾地区不仅有都江堰、青城山、大足石刻等世界文化遗产,还有作为世界自然遗产的卧龙、九寨沟、黄龙等自然保护区,这些地方汇集了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文物资源。毁损遍及文物古迹遗址、馆藏文物等多个受保护的文物种类,毁损范围涵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司长宋新潮说,近年,很多县都拥有了自己的博物馆,社会上已经形成范围较广、规模庞大的博物馆群,这也是此次损失较大的原因之一。
“文物部门保护意识的缺乏是此次文物损坏严重的又一个原因。”宋新潮说,有些文物收藏单位的设施不完备,特别是县级文管所,由于文物没有装入囊匣保管,在地震时出现落地现象。同时,对文物建筑和文物保管、陈列、展示工作的防震措施,也缺乏具体要求。
“一些文物长年得不到修缮,遇到特别重大的自然灾难就会‘一病不起’甚至‘一命呜呼’。”重庆市文物局副总工程师吴涛说。
5月26日,由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带队的抗震救灾文物保护专家组抵达二王庙景区,这表明四川灾后文物复原修缮工作正式启动。
关于文物具体的修缮和重建的开始时间,童明康说,必须等到余震过去,呈现平稳状态时才能开展。自然文化遗址属于国家级别的,还需要协同世界自然文化遗址相关组织、建设部、国家文物局一起制定具体的修缮方案,并待文化部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目前,国家文物局正在组织未受灾的实力雄厚的文博单位,着手开展古建修缮和文物修补的准备工作,制定抢救维修的具体方案。6月中旬,将召开全国文物系统支援灾区动员大会,签署协定,进行对口支援。
一些文物保护专家说,文物不同于其他,“重建”二字背后更多的是如何尊重原貌进行修缮和保护的问题。而古迹遗址和馆藏文物又需要区别对待,重建文物的过程中稍有不慎,文物将失去原有的历史模样和意义。
中国考古学会理事长徐苹芳认为,灾后文物的修复工作面临巨大的困难和挑战。和倒塌的民房不同,遗址修复不能操之过急,如何恢复原有遗址的建筑风貌,需要经过国内权威专家的论证,确定方案以后才能实施。除此之外,保护性修复还需要翔实的档案资料。如果古建筑完全倒塌,就根本没法修复了。
依照我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关于保护原则的规定中有一条就是必须原址保护。据罗哲文介绍,文物学家一般把这个原则称为“修旧如旧”。在这次地震中遭受严重创伤的不可移动文物也要依据这个原则进行。
中国文物学会会长罗哲文说,如果有些地点经过专家的论证,确实不具备在原址上修缮的条件时,才可以考虑异地保护。《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也规定了这样的条款:只有在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因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的需要,使迁移保护成为唯一有效的手段时,才可以原状迁移,异地保护。
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文物保护工程分为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罗哲文介绍,在这次重大自然灾害面前,恐怕这些工程类型都有可能用到。他说,文物修缮和保护本来就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决不是一个简单的行为就能结束。为了更好地保护文物,可能需要分阶段根据文物的需要进行各类工程。
关于毁损文物修缮的具体承担方是谁的问题,国家文物局有关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文物保护单位需要修缮、迁移、重建工程时,涉及建筑活动的单位,应当同时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另一种是不涉及建筑活动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只要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都有资格承担。
突如其来的灾难让我们为毁损文物惋惜的同时,也对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考。
重庆市文物局副总工程师吴涛认为,加强平时对文物的监管、明确分级负责制等都是重要的文物保护对策,同时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办法来应对突发事件。
“我觉得,地震多发国家日本对文物的地震防范措施值得我们学习。”徐苹芳说,日本的文物大多都是用底座固定在柜子上的,即使柜子倒下来,文物也没事。而且,日本的博物馆抗震级别也非常高,通常会成为地震发生时人们的躲避之所。
在涉及文物保护的各种法律、规章、办法中,只在《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有一条涉及预防灾害对文物毁损的原则性规定:预防灾害侵袭。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要充分估计各类灾害对文物古迹和游人可能造成的危害,制订应付突发灾害的周密抢救方案。没有一个实施细则,这样的原则性规定很容易就淹没在众多法律条款之中,从而在现实中失去或者降低了操作性。
文物保护专项规划范文2
新型城镇化的价值目标是以人为本、公正和谐。人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人的精神和价值最终决定了城市的未来。新型城镇化,强调文化和习惯的改变,强调人们的行为与城市文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协调。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原有的乡村差序格局被打破,聚集的新移居城镇居民一时无法适应城市生活,在心理上难以获得认同,在情感上找不到归宿。这就需要发挥社区的功能,在不断丰富新移居城镇居民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过程中,重构社区文化和新移居城镇居民的熟人圈,使其逐步加入城镇社会,进入城镇主流、融入城镇生活。但同时新型城镇化并不表示城乡在文化上的一元化,而是两种文化的各美其美,和而不同、共生互补。应当创造机制,让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互动,城市文化从农村汲取营养,农村文化依靠城市文化带动。传统文化是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影响,这种民族文化的表征在城市中日渐暗淡,而在广阔的农村却顽强保存延续着,农村比城市传承更多的民间文化、风俗、工艺、艺术等传统文化资源。在强调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今天,应该增强民族文化自信,重建乡村文化自信。乡村不应是封建、愚昧、落后、污染的文化表征。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关系的认识,乡村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价值观念(即尊重自然、关爱生命、对社会负责任的价值观)。我们应保持乡土社会的淳朴和憨厚,防止奢侈与庸俗,发掘乡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礼俗仁义、坚韧达观等价值观,来弥补当下以控制自然、工具理性为特征的现代性之不足,把与自然合二为一,重视群体自然的乡村生活方式和实行全面发展的创造性的现代生活方式更加和谐地融合在一起。城镇化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传统建筑文化的特色,要设法保护处于断根危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可资利用的文化理念和精神能量的积极作用,让传统文化能够在新的环境里有继续生存的可能[1]。
二、快速城镇化背景下传统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挑战
当今,中国农村正发生着深刻变化,乡村人们所处的和面对的是一个现代化滚滚浪潮的大社会,村民的价值观正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精神生活也面临着改变,传统乡土的公共空间面临严峻挑战。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工业化、商业化用地扩张,城中村演化快速,大量挤占了传统公共空间,乡村在农业生产结构转型中出现了巨大变化,农村变城市,农民变市民,乡村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从生活方式、观念看,还带有浓厚的乡土性。传统乡土公共空间缩减使得乡村共同体的公共生活衰退,一些村庄,伦理共同性和功能互已经消失怠尽,农村文化生活单调。近年来,我国传统村落快速消亡。2000年,我国自然村总数363万个,到了2010年锐减为271万个,每天平均消失100个传统村落[2]。当前传统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城市化扩张、工业突飞猛进。长期以来以GDP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招商引资指标化对地方官施加的晋升激励造成了只顾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一些地方官员认为传统村落无开发价值,不能提升当地GDP,与其花钱保护,不如任其消亡。旧屋改造进度加快,传统名镇名村布局风貌改变(例如林浦村),一些重要历史文物古迹受到不可挽回的破坏。二是一些地方官员文物保护观念淡薄。文物保护法律刚性不足,无法做到依法行政;过度旅游开发导致盲目拆旧建新、拆真建假,古迹尽失,不仅是对历史的漠视,更是对未来的欺骗。三是保护文物与经济发展不平衡,保护文物与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相冲突。传统村落是农村社区,它面临着改善与发展的问题,这直接关系着村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一些传统村落由于历史性老化导致建筑破败不堪无法修复,加上大量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的空心村现象加速了传统村落的凋敝和损毁(如琴江村)。一些传统村落由于外出打工的村民见识了城市宽敞明亮的高楼大厦和方便快捷的现代生活,于是想急切改变居住条件,新的宅基地却无法批给,也就造成无序地新建与翻建住房,造成新建筑与历史建筑、乡土风貌极不协调,破坏了传统村落的古风古貌。四是文物保护机制没有创新,缺乏科学的规划和具体管理办法以及有效的监督制度。文物保护缺乏资金投入和专业人员,保护措施不完善。一些产权属于私人的文物,房主无能力修复,也得不到国家资助。有的文物政府即使维修好了却关门,无法开放为市民服务,比如螺洲陈氏五楼。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传统文化的传承利用对策建议
在2002年为《福州古厝》一书作序中写到“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领导者,既要重视经济的发展,又要重视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的保护,发展经济是领导者的重要责任,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名城同样是领导者的重要责任,二者同等重要。经济发展与名城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诚然,在城镇化进程中,每一位城乡建设的管理者和市民都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心存敬畏,注意保存历史、记忆、感情的东西,绝不能做历史记忆的集体失忆者。只有当文化的拥有者真正认识到了其价值,像呵护土地一样呵护文化遗产,才能让乡村的历史文脉得以传承发展、生生不息。这种文化自觉是最根本、长期的、内在的、可持续的保护机制与动力。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现有12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7个中国传统村落,这些历史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既有乡土民俗型、传统文化型、革命历史型,又有民族特色型、商贸交通型,基本反映了福州不同区域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风貌。众多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蕴育了大量宝贵的人文旅游资源,既有特色民居、古建筑文化资源,有乡村节庆民俗、手工艺术、艺术及传说等非遗文化;既有海洋文化资源,也有山区民族文化资源;既有古代先贤名人文化资源,也有现代红色文化资源和生态休闲文化资源,这些历史文化资源亟需挖掘、保护、整合、宣传营销。
1.加强规划、注重引导,夯实工作基础,依法保护文化遗产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遍布着大量的文物,是传统文化的具体承载物。要传承传统文化首先就要保护好这些文物。历史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必须保护其原真性和完整性,使城市记忆保存、城市文明延续。所以,要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法规建设,坚持依法保护和利用,将保护文化遗产纳入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领导责任制[3]。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使规划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开展一系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在新一轮城镇规划起始阶段,就应邀请文物管理部门参与进来,特别是名镇名村的保护利用规划应由多方面专家与政府共同研讨制定。在福州新区大规模建设启动前,就把有可能发现文物遗址的地段排除在外,最大限度地实现对文物的保护。加大对地方政府大拆大迁文物遗产的惩戒,防止出现文化生态负资产的局面,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要做好名镇名村文物普查和乡土历史文献资源的搜集整理。特别是对即将消亡的非遗和口述史料的整理、抢救性保护,提高文物保护信息化水平。地方政府要适当增加基层文物保护人员的编制,对名镇名村文物建立动态巡查、举报制度,管辖村落的政府应签署保护承诺书,构建长效执法机制。增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文化权益。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管,允许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认养无主建筑和文物。积极探索通过文物保护专项贷款、地方文物保护债券、彩票等方式筹集资金保护文化遗产。政府应建立健全名镇名村文化旅游业政策法规,将名镇名村旅游纳入福州旅游规划和管理范畴,加强分类指导,从产业、税收、金融政策上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同时加强市场监管。
2.尊重村民,多元共享,合理利用文化遗产,推动乡村发展
村民是创造村落历史的主体,他们比任何外来力量都更热爱自己的家乡,是保护传统村落最可依靠、最应依靠的主体,留住原住民才能保持传统村落的文化传统。所以,必须尊重传统村落所在地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和经济权益。政府应与民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互动关系,共同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利用工作。要防止一些企业以开发为名义,先期占有乡村旅游资源的“圈地”行为。这方面,可先期有选择地重点打造3—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开发典型。采取政府主导、公司运作、市场推动、村民参与的模式进行保护性开发。政府负责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引导、监督和统筹的作用,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或个人依法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提供便利条件和平台。通过政府引导和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激活民间的、自发的保护力量,在不破坏名镇名村总体格局和风貌的基础上对村落整修改造,以开发带动保护。要正确处理农民主体与社会参与关系,建立保护农民利益的机制体制,引导人才、资金投向文化资源开发和文化遗产保护,形成利益和风险的合作共同体,实现文化资源的多元共享和开发利用的多方共赢。
3.发展文化旅游和创意产业,让文化遗产与当代生活共融
发展产业是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修复村落名人故居等古建筑,改造生活生态环境,以有特色的活动营造商业氛围,吸引年轻人回来。旅游是传承、发展、转化、传播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同时,借助发展旅游,也可以有效解决传统村落社会结构和经济衰退的问题并且能够唤起村民的文化自信。要充分利用已经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各级名镇名村的文化资源。利用是指在确保历史真实性和发挥其文化的精神功能与文化魅力的前提下获得经济收益。应遵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方针,做到不滥用不变质,该着重保护的,就努力去保护和传承,该开发利用的,就在保护同时合理开发利用。做好传统文化资源有效利用与文化产业创新开发的规划,根据文化资源的特点决定文化创意的方向,把文化资源变成可视可感可消费的特色文化产品;因地制宜,积极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相关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差异化发展道路和多元化产品开发策略,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形成产业联动。将历史文物、传统食品加工及手工艺等生产方式与现代生存环境下的旅游观光、休闲体验相融合,带动当地居民增收致富(如剪纸、永泰山歌)。合理调整当地产业结构,就势依托特定的产业,促进旅游与工业融合发展,打造产品品牌(如地理标志特殊物产茶、剪纸、锡箔、编织等农副产品)。利用民俗节日等资源,发挥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节庆品牌效应,组织开展群众(当地村民)参与性强的文化旅游活动,如郑和开洋节、光饼节等,集中展示传统表演艺术、饮食文化、信仰习俗、手工艺品等,提高旅游的文化内涵,增强旅游的体验性,在旅游过程中让游客感悟文化遗产的价值。利用数字化技术促进名镇名村文化旅游资源挖掘、共享与再创造;优化组合,联成福州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旅游线路,如明代海防名镇游、闽江名镇游、山区古镇游、红色旅游和寻根探源文化旅游等线路;结合福州新区和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海洋文明博物馆、华侨博物馆、戍台史迹馆等专题博物馆。广泛利用各种交流渠道,涉外活动和对外窗口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推介活动,大力宣传福州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整体形象,通过拍摄影视纪录片宣传乡土传统文化。
4.社区营造,让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共鸣
传统村落保护是使原生态的生活气息、风土人情、传统习俗与现代文明和谐相适应的生活建设过程,而不能搞成有村落无村民,有文物无文化的局面。因此,对古村落的保护,应从其文化空间入手进行整体性保护,不仅要保护遗产本身,还要保护其生存与发展的文化空间,使之活态传承。关键是要保护或唤醒村民的对乡土文化的文化自尊、自豪感,不能仅仅把古建筑作为盈利的旅游景点,而是要传承、演进一种社会生活方式;社区营造就是社区自发的行为,即以建立社区文化教育,凝聚社区共识、建立社区生命共同体的概念,来作为一种文化行政的新思维与政策。通过社区营造,将社区历史记忆与文化自豪感,凝聚成社区居民的共识,强化社区居民认同感,从而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在乡风文明建设方面,城镇化不能忽视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延续与打造,应该避免“老死不相往来”的都市陌生症候现象。我们对公共文化空间的关注是对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壤和营生空间的关注,让农村延续生机和活力,从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构筑和谐的人居环境。乡村的诸多社会性问题(留守儿童、老人自杀、环境污染等)与经济发展的城乡差距有关,但也与家庭伦理失范关系密切。乡村急需公共文化空间,要充分挖掘非遗对村民信仰、道德、行为的教化、娱乐功能(如游神),创新拓展制定包括孝道、齐家、睦邻、公益、环保、持戒、权利等方面在内的乡规民约,使之成为村民砥砺道德和人生向上的手段。把传统生活方式重新创造后再回归到现代生活,如一些民俗活动,在日常生活层面上发扬光大传统文化,使传统文化中尊老爱幼、诚信礼让等美德成为现实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增强老人会、农村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的道德评价功能,使青年生活有预期,道德有舆论压力,才会逐渐“生长”出新集体主义意识和互助合作精神。政府要发挥在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应对农村人口流动及其带来的价值变迁的挑战,引导文化中介组织和公益组织,动员文化旅游专家学者,培育农村当地精英,投入农村文化建设。通过城乡文化的和平共处、长期融合、创新和改造,使传统文化精华部分深深植根于村民的交往生活之中,敬畏、坚守传统中优秀的文化价值,同时养成符合时代精神的文化价值。
文物保护专项规划范文3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济南是山东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环渤海地区南翼的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济南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济南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257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43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1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济南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疏解区域过境交通,加强城市内外交通的衔接。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特别是地下水的开采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大明湖、千佛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芙蓉街—百花洲、将军庙等历史文化街区,四门塔、府学文庙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加强趵突泉、黑虎泉、五龙潭、珍珠泉等名泉保护,保护好南山北水与城市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特别要控制好大明湖周边的建筑高度,突出“山、泉、湖、河、城”有机结合的特色风貌。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济南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济南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济南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济南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