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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1
关键词:昭通;中小学美术;少数民族;文化艺术
对接昭通是云南省下辖的市级行政区,聚居着回族、苗族、彝族等少数民族,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艺术,为中小学美术提供了大量的教育教学资源。云南昭通,尤其是当地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美术教育,在教育工作者几十年不懈的努力下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较全国其他一些发达地区而言,昭通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美术教育教学尚存在一些差距。为此,昭通中小学美术应积极与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实现对接。
一、昭通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与中小学美术对接的意义
中国历史悠久,除汉族以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这些民族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丰富的民族文化艺术,书画、泥塑、剪纸、雕刻等都是其宝贵的特色文化艺术。如,云南昭通地区的回族、苗族、彝族等少数民族人民创造了剪纸、挑花、刺绣、泥塑等特色文化。如果在中小学美术中渗透这些资源,在课堂上将两者完美对接起来,就能让学生从小接触、感受、学习昭通传统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促使他们在增长知识、拓展视野的同时发展认知能力,丰富审美体验,培养他们热爱家乡、热爱民族的信念,促使他们积极树立民族自信心与自豪感。与此同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与中小学美术的对接,还能进一步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增加美术课程的内涵性、趣味性,从而加强对昭通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充分开发、利用,让学生理解其深刻的内涵,进而使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艺术能通过中小学美术进一步传承下去。
二、昭通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与中小学美术实现对接的策略
其一,构建中小学美术乡土教材。昭通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从小就生活在浓郁的文化艺术氛围中,对少数民族美术文化耳濡目染。如,苗族、彝族的一些小姑娘从六岁左右就开始跟着祖母、母亲学习刺绣、挑花,十几岁就开始准备自己出嫁时的刺绣嫁衣、嫁妆。所以,实现中小学美术与昭通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对接,在美术课堂上为学生讲解当地的美术文化,会使学生对美术学习更感兴趣。因此,昭通要想改进中小学美术教育,就应积极依据各少数民族的文化艺术历史编写乡土教材。如,在实际工作中,教育工作者应充分认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内涵、制作特点、美学意义及其与人之间的关系等,并注重将一些美术名作、少数民族民间艺术品等编入教材,使学生能通过乡土教材更加深刻地了解、认识本民族、本乡本土的文化艺术,并不断提高审美能力,促进学生情操与精神的健康发展。其二,创设少数民族的教学情境。按照昭通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美术教师应认真挖掘、整理少数民族美术内容,在课堂上为学生展示大量的、学生容易接受的、色彩鲜明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品,促使学生能近距离接触、感受昭通少数民族的文化艺术。如,教师为学生布置一个昭通风情版画作品展的活动,将一些富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泥塑、乐器、刺绣等穿插在版画作品展览中,为学生营造浓郁的文化艺术氛围;教师也可在画室的墙面上为学生布置一些回族、苗族、彝族的刺绣图案、乐器等艺术作品,以调节课堂学习氛围,为学生创设充满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风情的美术教学情境。此外,教师还应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进的教育信息技术,把体现昭通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相关音频、视频等资料制作成多媒体课件,并通过课堂展示给学生,促使学生在教室内也能欣赏到昭通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艺术,从而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少数民族美术的兴趣与热情。其三,有机结合欣赏教学与实践。通过欣赏昭通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之美,中小学生能了解当地传统的手工艺表现题材和创作方法;通过了解本土传统的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就能在创作实践中逐渐形成判断能力、审美能力。同时,学生在欣赏传统少数民族美术作品过程中可按照不同的内容表达自己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看法,并学习使用美术语言将自己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强烈情感抒发出来,在拓宽眼界的同时增强鉴赏能力、表达能力。如,在美术欣赏教学中,教师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引入美术课堂,并鼓励学生积极实践,表达对美的真实体验,从而通过实践掌握使用各种传统工具的方法,体验少数民族美术制作的乐趣,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践自己的构思、创意等,逐渐增强学习自信。中小学美术教师应正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价值与魅力,积极实现它与中小学美术的对接,让学生从崭新的视角对民族文化艺术的内涵进行审视,并加深理解。结语在人类社会众多的文化艺术中,美术一直是重要的瑰宝,是民族文化得以传承的重要手段。作为教育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中小学美术教学应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探索与研究,通过实现中小学美术与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对接,让学生感受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无穷魅力,从而做好宣传与传承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工作。
参考文献:
[1]李小坤.中小学美术教育与民族特色文化关系.青春岁月,2013(24).
了解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化;英语翻译;翻译策略
伴随着西方文化的冲击,我国的民族文化也成为增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方面,因此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传播在我国开放式的格局中就显得更加重要。相对于其他文化传播方式,少数民族文化的翻译更加适合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走向世界,面向国际,进而增强我国软件实力,让全世界认识到珍贵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为我国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做出应有的贡献。
1少数民族文化的英语翻译
从翻译活动的本质来看,翻译是一项跨越文化的信息传播活动,在转变语言符号的过程中,其中的文化信息也被散播出去。所以,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可以利用翻译这一方式来完成。少数民族文化文本的最佳翻译效果就是文化信息可以恰到好处的完整、真实传播。少数民族文化文本的翻译需要关注文化所隐藏的内涵信息的对称,冲破文本的固有形式来研究文化的本质,使用不同的翻译原则实现文化转变,使得其更加符合读者的阅读习惯,传递信息更加真实,同时也可以让读者更好的接受少数民族文化,让少数民族文化更加广泛的传播。少数民族文本翻译从民族文化的传播效果来看要充分尊重目的语读者的文化习俗,兼顾到其文化取向,从英语民族手中的文化理念出发来展现少数民族文学的文化观点,理解两者存在的不同,并且可以妥善的处理两者之间的矛盾,消除文化上的冲突。对少数民族文化文本进行翻译有利于消除文化冲突,获得民族认同感。从传播的效益来说,少数民族文化文本的翻译工作要兼顾到受众文化的特点,充分尊重受众的阅读习惯以及民族,以便引导受众对源语民族的认同。我国是多民族国家,不同民族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独特特色文化。不同的文化差异形成了民族之间的不同,民族文化的不同主要集中在民族信仰、民族意识、民族风俗等不同方面。其中,文学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民族文化的差异可以在民族文学上真实、直接展现出来。所以,在对少数民族文学开展翻译的过程中民族文化自然也将在目的语境中展现出来。对处于英语语境的人来说,英语文化系统与我国少数民族文化系统存在巨大的差异,不论是社会环境、政治文化、风俗习惯、信仰禁忌等都各不相同。在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中看似正常的信息,很有可能在英语文化体系中就是禁忌。因此,在针对少数民族文化文本进行翻译时要熟悉目的语群众的文化系统,在充分尊重受众文化习惯的前提下来进行翻译。
2少数民族文化的英语翻译策略
2.1功能对等与归化
功能对等即在开展翻译时要注意读者所能理解的意义,翻译者在进行翻译的过程中不仅仅要做到源语言与译语言对等,同时还要兼顾到语义、风格以及文体的对等。少数民族文化文本翻译所传递的不仅有表面的词汇含义,同时还需要有更加深入的文化信息。所以,在翻译时除了兼顾到字面的含义外,还要选择恰当的表达形式。而这即归化原则。在归化原则下开展翻译就是通过正常的表述形式,把目的语作为目标,通过满足目的语读者阅读习惯的途径来重现原文的内容,从而降低源语言所蕴含的不同文化的翻译[1]。
1)意译
在翻译少数民族文化文本的时候必然会有众多具有民族特征的词汇需要翻译,有的词汇无法在翻译语言文化中找到相对应的词汇来表述,从而导致了文化词汇的空缺。这类词汇拥有一定的独特性,如果在翻译的时候采用直译或意译的翻译策略则会导致目的语读者无法理解源语言所有表达的准确意义。而采用意译的翻译则不需要逐词逐句进行翻译,也不需要保留原文所有的字面含义,只需要让读者在阅读的时候理解,并且实现传递文化的目标即可。例如,在《嘎拉哈的故事》这一满族文化文本进行翻译的时候,其中“嘎拉哈”为满族语言,汉语含义为“羊拐”,即为羊的膝盖骨。如果在翻译过程中强行使得源语言与翻译语言的字面含义相同,则要将“嘎哈啦”直接音译成为“galaha”。如果采用这种翻译方式读者看到则肯定难以理解。因此,“嘎哈啦”这一词汇可以采用意译策略,翻译成为“Knucklebones”。整句翻译为《嘎拉哈的故事》(StoriesofMan⁃chuKnucklebones)。再例如,侗族地区极具特色的交通建筑“风雨桥”,被错译成为“WindandRainBridge”。从字面的翻译来看好像没有问题,但是实际上这是一种完全错误的翻译。“WindandRainBridge”的汉语翻译为“风和雨的桥”,读者在阅读到后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风和雨还有桥之间有什么关系呢?是不是走到桥上就会刮风下雨?这种翻译导致风雨桥的少数民族文化内涵荡然无存,甚至还造成了误读[2]。风雨桥是侗族一种富有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的建筑物。该建筑是将青石作为桥村,上面铺设瓦顶、长廊,并且在长廊两侧装设了长凳,专门供游人进来躲避风雨,休息欣赏风景。根据风雨桥的内涵,其译名为英语“RoofedBridge”,即有屋顶的桥,有屋顶的桥可以让游客躲避风雨,这种翻译才是正确的,才能够正确的表达风雨桥的含义。
2)增译与省译
在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有很多特殊的词汇都是在演变中不断发展演变而成的。在进行翻译时假如仅仅只是字与字之间对应的简单翻译则难以实现文化的准确传递。因此,为了更加完整的传递少数民族文化文本信息以及隐藏在文字下的文化信息,往往需要对译文进行增译或省译处理,以便更加准确的表达出少数民族文化文本所的包含的含义。同时,在翻译一些具有历史文化背景的少数民族文化文本时还会使用到省译的翻译策略。例如“阵亡旗人必将发辫带回故里隆重安葬,俗称“捎小辫”被翻译成为“Whenamandied,hislongbraidhadtobeburiedinhishometown”。这句原文主要是针对满族“捎小辫”这一习俗进行解释,但是却没有对“捎小辫”进行翻译。这是由于原文前段已经对这一习俗进行了解释,而在翻译中还要加上对“捎小辫”意义的解释则会变得多余。
2.2形式对等与异化
形式对等就是在注重原文形式内容的前提下实现源语言文本与翻译语言文本之间的平等,并且通过翻译策略来展示原文词汇、句法等不同语言特点。在翻译的过程中翻译者要更多的兼顾到文字上的对应,以便实现准确的翻译。与此同时,异化也是十分重要的翻译方式,其主要是指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打破目的语的语言规范保留异文化特点的翻译方式。
1)音译
少数民族文化文本通常都拥有十分独特的民族特色,例如少数民族语言有的人名、地名等。在翻译的过程中目的语往往难以找到一一对应的词汇来翻译。为了准确的传递字面的意义,则可以采用音译的方式进行翻译。音译是一种以源语言读音为翻译依据的方式,通常都是按照源语言的发音在目的语言中寻找相近的发音内容来进行替代。音译是少数民族文化英语翻译最为常见的翻译策略。例如,少数民族独有的词汇翻译:《尼桑萨满》(theNisangShaman),在上述翻译中词汇都涉及少数民族特有的著作名称,目的语言中没有与之对应的词汇,因此使用音译法最为合适。又例如,“一组猎人需要有头领统一指挥,所以就形成了最初的“牛录”。被翻译为Theleadersofgroupsofhuntersbecametheearlyheadofthegroup,whichwascalledniululater.将“牛录”词汇翻译成为“niulu”,并没有在目的语言中寻找相应的词汇进行替代。这样一来不仅仅贴近原文的词汇与句法形式,还可以更加直观地将少数民族文化传递给读者。
2)直译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提出,翻译过程所传递的内容需要同时涵盖思想精神以及语言形式。翻译者在翻译时切忌随意增加源语言并没有涉及的含义,也不可任意对原文的思想文化进行随意的删减。直译法是一种保留原文内容又能够保持原文形式的翻译策略,其侧重信息的准确传递。在翻译处理中没有针对相关词汇进行具体解释,更加没有在目的语言中使用相对应的词汇来进行翻译。仅仅只是进行了字和字之间的直接翻译,让读者可以通过翻译的内容了解到各种类型的歌曲。这一翻译结果从含义、内容上都充分尊重了原文作者的本意,对不同类别的歌曲进行了论述,在形式方面也实现了对原文的对应,简洁有力;在文化上更加是对文字信息的真实传递。
3)民族语言加注
英语国家文化与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之间存在着十分巨大的差异,有的情况下即使使用直译或意译的方式都无法真实的传递原文作者对外传递的内容。为了让读者更加准确的领悟,在翻译的时候可以在恰当的地方进行注释。直译和音译翻译策略都可以使用加注的方式进行翻译,即为在直译与音译后在旁边对需要翻译的词汇进行注释,以便可以更好地保持源语言的含义。
3结束语
我国的少数民族文化正处于发展与传播的关键时期,需要向国际社会宣传宝贵的中华传统民族文化。为了更好地传播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开展更加深入的文化交流,所以就需要翻译者结合我国少数民族文化文本的特点来选择最为合适的翻译策略。秉承弘扬我国少数民族文化的原则,结合少数民族文化语言环境,采取多元化的翻译策略,更加准确地传递少数民族文化,推动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走向国际。
参考文献:
[1]陆道恩.谈如何避免少数民族文化翻译中的文化误读[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1):143-144.
[2]梁旦,苏桡敏.跨文化视角下的少数民族特色词汇翻译——以广西水族、回族和侗族特色词汇为例[J].海外英语,2014(2):139-140+142.
[3]乐萍.跨越文化鸿沟——贵州少数民族文化的外宣翻译研究[J].考试周刊,2015(58):25.
[4]张晓钟.通过英语翻译向世界推介云南少数民族文化[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30-34.
了解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3
关键词:少数民族;民族文化;法律保护
一、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原因
(一)“民族融合”所引起的文化缺失
我国是一个以汉族为主的多民族国家,比起少数民族,汉族人民生活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速度更快,人民生活的水平更高。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共同富裕目标的不断向前推进,不同民族间的交往空前扩大,各民族间的交往增多,使得少数民族原有封闭的生活状态被打破,同时这种交流也使得民族地区能够了解外界的不同文化、讯息和事物,强烈的好奇心会促使他们对这些新鲜事物产生强烈的兴趣去了解和追求,这对于本地文化产生了强烈的冲击,使得人民对于本土文化的关注度极度下降,受众群迅速减少。当为了发展经济而促使少数民族和其他地区的人们交流增多时,必然会催生民族文化的融合,在这种情况下本民族文化必然会发生改变或是渐渐消失。
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必然会促使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当地人民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等随着这样的发展而发生变动,我们可以看到,在现在的很多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特征非常明显,民族文化的色彩逐渐被淡化,这在青少年身上体现的尤为明显。我们都知道,文化是体现在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当他们的原有的生活方式、环境、思想观念等发生改变的时候,原本体现在自身生活中的文化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环境,这就必然会使得其原有的文化跟着发生改变或消失。
(二)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缺乏足够的重视
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没有认清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性。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不重视直接导致了现在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许多青少年对于自己本地区的文化缺乏足够的了解和关注,对本民族文化缺乏足够的兴趣,没有学习本民族文化的想法和意愿,这使得民族文化的传承面临巨大的考验。比如说,现如今许多的民族传统的礼仪、习惯在生活中被逐渐淡化、一些民族手工艺和技艺很少有人关注。
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法律上的适用
(一)我国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对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法律法规较少,主要体现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5年加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以及散见于其他的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从此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并没有专门的用于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法规。
(二)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现状来看,我国现在还没有一部专门的针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法律,虽然众多法律都有涉及,但都只是有所提及而已。而且这些法律的相关规定可执行性不强,阻碍了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现在急需制定有关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法律即涵盖有关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各个事项的相关法律规范。
现有对于民族文化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不管是国家的还是地方的大多都只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对其进行细化,缺乏实施细则,不具有可操作性,这就不利于民族文化的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比如说,就宪法而言,我国《宪法》第四条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对于如何具体落实这一规定法律并没有提出具体有效的措施,这就使得执行起来的难度性加大。还有对于如果因为民族文化方面的问题产生的纠纷,法官很难引用具体的法律条文作出判决,因为对于具体的法律责任并没有作出规定,这也加大了法官裁量案件的难度。
三、完善相关法律,保护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
(一)国家要制定和完善保护民族文化的法律法规
国家应该根据目前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现状和地区实际状况,制定出一部全面的、能够有效的保护民族文化的法律,这部法律要尽量的涵盖到关于少数民族文化的方方面面,不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出要对哪些方面作出保护,而且还要有具体的措施的和法律责任的规定,完善的法律规定才能有利于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根据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对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适时的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少数民族地区立法机关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去制定出符合地区实际的地方条例
我国少数民族众多,地区间有一定的差异,因此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制定出更加符合地区实际的条例,更有利于地方政府文化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政府要加强对相关法律的宣传和监督
一部法律出台的目的是为了能够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建立一定的社会秩序,使社会能够持续稳定的得到发展。当法律被颁布实施后,政府应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以便于在现实的工作中能够真正做到有法必依,依法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要加强在民族地区普法宣传的力度,使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能够了解到相关法律的规定,认识到破坏民族传统文化的行为的危害后果和所要受到的惩处,这样有利于民众更加积极地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保护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英龙.论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J].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
了解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4
关键词: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文化内涵
引言
少数民族舞蹈曼妙绝伦,已经俨然成为少数民族文化现象中最为直接亦最为直观的具象化体现。从文化内涵来看,少数民族舞蹈是民族文化内涵赋形于外的神奇且自然的文化艺术综合体。少数民族舞蹈肇始于远古初民崇拜自然的,由不自觉化进而仪式化的“祈吉、禳凶、祭祀”等的巫傩之舞。作为一种民族民间舞蹈形式,这种巫傩之舞亦是其他一切舞蹈之母,更是舞蹈研究与舞蹈创作的根基,其外化的艺术性充分显示了其内化的深层文化特色、文化精神与文化内涵,少数民族舞蹈在其深层次的文化性方面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艺术欣赏价值与文化研究价值。寓形于文化的舞蹈分外妖娆,寓形于舞蹈的文化更是有着不可言传的美妙,在少数民族舞蹈淋漓尽致的挥洒之外,飞扬着的是少数民族深层次文化的壮美的民族符号。
一、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娱乐性
(一)少数民族舞蹈的舒缓心灵性
少数民族舞蹈多姿多彩,表达了我国各少数民族首先对于自然的顶礼膜拜,继而对于美好生活的无尽向往,最终对于幸福生活的翘首企盼以及无限憧憬。少数民族舞蹈是少数民族先民思想、智慧与文化的结晶,既具有某种仪式象征性,同时,亦具有极其的娱乐性。作为一种舒展的肢体语言,少数民族舞蹈是少数民族日常生活之中已经不可须臾离之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舞蹈的娱乐性表达非常地率真,无关历史,无关现实,只关乎自由的灵性。因此,少数民族舞蹈虽然来源于生活,但是在少数民族人民的心目中,舞蹈已经远远高于生活本身,甚至已经成为少数民族不可或缺的精神生活食粮。少数民族的聚落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自然条件较为恶劣,自给自足的经济亦较为闭塞,少数民族间的交流亦相对较少,这就使得少数民族内部自然生发出的舞蹈承载了重要的无可替代的文化娱乐属性,舞蹈能够让人们在劳作之余得到肢体的最佳舒展与心灵的最好舒缓。少数民族舞蹈由最初的仪式性、礼仪性进而演化为个人情感的抒发性以及群众集体情感的抒发性,尤其是在节庆等活动中,舞蹈更是陶冶情操、舒缓心灵的当然之选,少数民族的载歌载舞的文化内涵亦是其之所以能够频频吸引现代文明不断地向少数民族区域投以欣赏目光的一个最为根本的原因。
(二)少数民族舞蹈的舒缓精神压力性
少数民族舞蹈是由世世代代繁衍,世世代代生生不息于栖居地的先民们,在生产生活中集集体智慧集体创作的以“崇于天,起于祈”为初衷,以“娱于民、乐于民”为最终体现的一种形体艺术,少数民族舞蹈具有尽情抒感,尽情宣泄情绪,尽情舒缓精神压力的作用,应该说正是少数民族多彩多姿的舞蹈文化艺术造就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的跳脱性灵,从心理学的视角比较汉民族区域与少数民族区域的心理疾患情况,就会发现,少数民族区域少有严重精神疾患的案例,这显然与少数民族以舞蹈的方式舒缓其精神压力有着勿庸置疑的关系。少数民族舞蹈为较为封闭条件下的聚落提供了最佳的群体休闲娱乐方式,舞蹈可以让劳作或紧张压迫下的神经得到最佳的舒缓与放松,比如少数民族中彝族的“阿细跳月”就异常欢快轻松,在明快的节奏下,快乐的心情随之而被点燃,一切的烦恼都会随之烟消云散。虽然少数民族舞蹈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曾被称为“胡旋之舞”,但是,从其本质来看,具有与汉民族舞蹈略同的文化内涵,少数民族舞蹈皆具有较强的舒缓精神压力性的作用,具有缓和神经肌的紧张态,舒缓精神压力,调节交感神经的非常重要的作用。少数民族舞蹈舒缓心灵的自娱自乐性,不仅是少数民族民族意识与民俗生活的反映,亦反映了少数民族蓬勃热烈的民族精神。
(三)少数民族舞蹈的民族文化特色
在欣赏吸纳世界先进文化的同时,更要不断汲取本国少数民族的文化精髓,在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融合的国家中,少数民族与汉民族的历史同样悠久,不仅同根同宗,而且同流同源。但是,基于政治、历史、地理、人文等的差异性,使得少数民族在其数千年的发展历程中,经过数千年的文化洗礼,形成了与汉民族迥异的,并且各个少数民族之间特色鲜明的、大放异彩的民族舞蹈文化,这些舞蹈文化都已经成为弥足珍贵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如宝石般绚丽璀璨。直至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才由民族区域与舞蹈艺术的边缘逐渐走向真正的文化艺术大舞台,少数民族舞蹈一经亮相就受到了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喜爱。少数民族舞蹈正因其独具民族文化特色,才会深受世人喜爱,不仅少数民族之间各具特色,同一民族内部的舞蹈亦有所不同。仅傣族的“嘎舞”就包括数十种舞蹈,如“嘎巴”(鱼舞)、“嘎朵”(马鹿舞)、“嘎洞”(抓藤舞、劳动舞)等等,其中最为著名的莫过于“嘎洛雍”(孔雀舞),“嘎洛雍”中的“三道弯”已经形成了一种超越时空的审美文化定势,这种审美文化定势影响深远,不仅影响了整个东南亚、东亚各国,甚至远传至中亚乃至欧洲各国,从现代审美文化来看“三道弯”仍是女性梦寐以求的心理定势。欣赏傣家舞蹈能够从中体味到山之逶迤、水之涟漪、花之婆娑、鸟之生姿的民族文化特色。[1]
二、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价值性
(一)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原生性
纵观我国各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我们看到各少数民族民间舞蹈艺术均具有无须干预的自然本态性,且具有最为自然的去雕饰性,正因为如此,反而在民族区域中具有最茁壮的生长性,少数民族舞蹈本身所具有的本态性印证了少数民族文化的不可比拟的原生性。少数民族舞蹈的原生性与现代舞蹈的发展性、创新性比较起来,更显现出少数民族舞蹈的原汁原味与原始古拙淳朴的风貌,这也是自从20世纪90年代少数民族舞蹈登上世界文化大舞台以后即长盛不衰的一个最为根本的原因,少数民族舞蹈源于自然,示敬于自然,在表现自然的同时,亦将民族自由灵性之中的飘逸激荡表露无遗。虽然现代化的各民族大融合与跨文化交流极大地促进了舞蹈艺术创作过程中的更富变化与更加多样的表现力,但是,从纯文化的视角来看,研究少数民族舞蹈艺术与舞蹈文化遗产更具有深层文化价值。少数民族之间的舞蹈具有不可否认的较大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分别源于不同的图腾崇拜、不同的生产生活、不同的习俗信仰以及不同的地域影响,但是,纵观其共性,却只有一条,那就是各少数民族舞蹈的原生性。现在不仅其他民族更加珍视少数民族舞蹈的原生性,少数民族区域本身也在重视其舞蹈的原生性。对其他民族舞蹈艺术以及文化影响的一种十分有益的补充。
(二)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内核
传统的“人—地”关系理论揭示了人文与地域性对于文化形成的影响,为探析少数民族舞蹈的深层文化内涵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基础,我国的各个少数民族区域已经形成了其各具色彩的少数民族文化体系,在少数民族文化体系中,舞蹈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的舞蹈中不仅包含了少数民族和谐自然的民族思想,而且亦包含了少数民族原始初民的人文精神,更包含了少数民族人文精神所赋予的人文情怀。人文精神与人文情怀在少数民族舞蹈艺术中的激荡与水融使得少数民族的舞蹈已经成为少数民族高度内聚、牢不可破的深层文化内核。在少数民族舞蹈中,无论是其凝重的舞蹈元素,还是其古朴的舞蹈韵律,抑或是其神异的舞蹈形制,都已经历数千年不改,经数千年而不衰,究其源流不外乎自远古初民流传及今的,“祈、祭、禳”等少数民族风俗,进而由风俗而礼仪,由礼仪而文化,不断演化发展为一部寄灵魂于舞蹈艺术之中的少数民族的文明发展史,由此视角引申,传统的少数民族舞蹈理论的“人—地”两点式关系就应该发展成为“人—地—文化”的三角形相互作用关系,同时,少数民族的文明发展史,显而易而地,实质上存在着一个,由舞蹈艺术等文化表现围绕包裹着的,少数民族的文化内核。[2]
(三)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价值
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内核所辐射出的不仅包含了舞蹈对世人的艺术感染,而且更包含了由少数民族舞蹈艺术升华而来的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价值。少数民族舞蹈既是鲜活的雕塑,又是运动中的绘画,更是少数民族文化内涵下的活化石,从文化视角而言具有极高的人文意义与研究价值。少数民族舞蹈的千载沉淀与一脉传承,使得其中蕴蓄了极为丰富的人文价值与社会价值,越是表象上较少的宣教,反而越能够成其永恒的文化内涵,不言之教,反而会流传得更久更远。少数民族舞蹈具有较少的宣传教化,反而因此而被赋予了更多的文化价值,成为少数民族以舞蹈传衍民族历史、以舞蹈传衍、以舞蹈传衍生产生活知识、以舞蹈传衍民族传统、以舞蹈传衍风俗等众多少数民族文化的一种超文化定势。我国的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占比仅为8%,然而少数民族的舞蹈却占据了全国舞蹈总量的大半壁江山,密集遗存的少数民族舞蹈印证了少数民族文化经久不息的传承性,更昭示了少数民族文化的核心价值。在民族文化发展的时空中,由少数民族舞蹈所标注的注定会是最辉煌灿烂的时空坐标。
三、少数民族舞蹈艺术继承而来的文化性
(一)少数民族风情的文化象征
舞蹈不仅是民族艺术的播布使者,更是民族文化的播布使者。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那一方得天独厚的沃土上,少数民族的舞蹈早已经成为那一片沃土之上跳跃着的不息的灵魂。少数民族舞蹈极富民族风情,在其表象深处的则是少数民族文化的象征,少数民族远古初民最初以象形的手段模仿自然,将自然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象征,此后,一步步将生产生活、习俗信仰寄寓于舞蹈之中,舞蹈的文化象征亦开始变得复杂丰富起来,由图腾而事物,由事物而仪礼,由仪礼而文化,渐渐发展完形为具备了少数民族“寄善、宣意”的独特的民族文化深层内涵。[3]寓意生灵的少数民族舞蹈,将文化寓于舞蹈的动感与美感之中,不仅具有少数民族文化的表象作用,而且更具有少数民族文化的深层次内涵的积累作用,进而成为少数民族文化纵贯时空的文化象征。少数民族舞蹈具有绵延不绝的绝对继承性,这种继承性是对少数民族元文化最为真实的克隆,同时,更是少数民族元文化的具象化的象征。少数民族舞蹈中的形形的人体律动,其实只是一种文化表现形式,只是一种传播民族文化的媒介而已,透过少数民族舞蹈所阐发传递的,恰恰是由民族风情等文化象征着的,更深层次的民族文化的内涵。
(二)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意义
少数民族舞蹈是我国各少数民族世代传递、薪火相继的一种文化基因,少数民族的民间舞蹈具有不容忽视的舞蹈艺术价值与民族文化意义,从舞蹈艺术作为流动的线条这方面来看,少数民族舞蹈独特的舞蹈线条刻画了数千年来少数民族一脉相传的文化脉络,少数民族舞蹈中的文化脉络不仅对于本民族而言具有文化背景描述意义,而且对于其他兄弟少数民族乃至汉民族而言亦具有无与伦比的文化参照意义。[4]少数民族文化具有踵继初民的文化特质,较少因应时代的发展性,因此,相对汉民族的文化而言更加古朴,亦更具文化的深层内涵。少数民族舞蹈不仅对少数民族自身的舞蹈文化有着极为重要的文化指代意义,而且少数民族舞蹈亦随着历代民族大融合而被引入中原各历史时期的王朝之中,对中原诸王朝的宫廷舞蹈文化嬗变亦起到了较为深远的文化影响。[5]少数民族文化的原生态性质使得包括舞蹈在内的各种文化形式本身即具有了民族文化、民族精神以及民族气质的拓印性与写照性,从而成为研究少数民族文化不可多得的鲜活标本。我国众多的少数民族文化鲜有形诸文字者,反而这些文化更具有强烈的深层美学风格、深化层文化内涵。
(三)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内涵
民族与文化自古以来即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民族与文化从来都是不可分割的人类文明进程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的少数民族舞蹈具有最为自然的妩媚性、最为庄重的仪式性、最为古拙的遗存性等深层次的文化内涵特质,少数民族舞蹈从文化的层面被赋予了无法抛弃的少数民族先天与生俱来的秉赋,皆因其积蕴了数千年的深层次的文明底蕴与文化内涵。即便是人类发展到现代文明,少数民族舞蹈的旧貌在新时期新常态下仍然焕发出新颜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深层次的高内聚强辐射的外化于舞蹈的文化内涵。[6]五千年的风风雨雨铭记了中华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历程,文化是民族崛起与复兴的软实力,少数民族舞蹈是民族区域人民集体文化智慧的结晶与远古初民文明的印记,同时,少数民族舞蹈中亦蕴含着少数民族的整个民族发展历程,从这种意义上说,少数民族舞蹈实质上是一种具体而微的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叙事史诗,透过舞蹈看文化,才能更加深切到了解到少数民族舞蹈艺术中所孕育着的深层次的文化内涵。我国各少数民族的舞蹈艺术已经成为泛览各少数民族深层文化内涵的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的百科全书。[7]
四、结语
中华民族的历史星河中流淌着无数中华儿女所创造的绚丽的各民族文化,舞蹈是其中最为独特、最为耀眼的一颗超新星。我国的少数民族舞蹈摇曳生姿,既流存着巫的神韵,又汇入了舞的壮彩,充分显示了由远古传承及今的少数民族深层文化内涵所洋溢出的鲜活的人文性灵。少数民族舞蹈作为一种极富表情的人体语言艺术,为少数民族文化钤记了永难磨灭、永恒传递、生生不息的印记。从表象上来看少数民族舞蹈是少数民族文化的“精神植被”,而从其核心价值观念加以挖掘,我们就能够看到少数民族舞蹈深刻的文化内涵。应该看到,少数民族舞蹈不仅是少数民族深层文化内涵的体现,更是少数民族未来发展的灵魂所系,深层次的文化内涵亦将使得各少数民族文化最终在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融合中殊途同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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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5
关键词:学校教育;少数民族音乐;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172(2007)01-0077-06
一、文化,民族的“身份证”
文化,就是人类文明在物质与精神层面上的具体反映。文化之于民族,则有内同性与外异性特征。内同者,即本民族的共同文化,是一个民族中全体成员所共有的文化成分。而外异性就是本民族所独有的文化。当然,一个民族具备了某种文化的内同性,并不等于就具有了这种文化的外异性。譬如一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并不等于其他民族不信仰伊斯兰教。但是,文化的外异性则要以文化的内同性为前提条件。从这个意义出发,笔者以为,只有既具有内同性又具有外异性的文化,才是严格意义上的民族文化。所以,对任何一个民族而言,文化在树立其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方面,有巨大的不可替代作用。故,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身份证”之提法并不为过。
二、“四足鼎立”,民族文化发展的策略
在本土文化发展策略方面,学界通常是把“保守、激进和兼容”三者并列起来分析论述的,即,所谓的民族传统文化发展的“三条路”。事实上,如果辩证地分析,便发现以上三种路径各有其优点和不足,而且这三条路径并非各民族传统文化在当展之全部。
保守者力图文化的原汁原味,这似乎没有大的异议。本文也认为这种愿望是好的,但不利于文化交流,缺乏文化的对外开放,严重的时候有碍于包括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内的传统文化之发展。
太激进则往往表现出对传统的否定或反叛,甚者我们称之为文化的民族虚无主义。笔者经过深思以后认为,目前应用率较高的“后现代”一词,就与文化上的激进主义相似,尤其是中国的有些后现代主义研究者及其实践者,当跳出“后现代”的怪圈后才发现,“后现代”的直接结果便是――既忘掉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之根,也忽视了西方文明的传统之源。
关于传统文化的发展策略,多数人持“兼容”态度。兼容的文化发展之路,表面看还真是个好策略,这种发展道路首先能体现出时代的发展特点。但是,如果仔细分析“兼容”二字,将会发现新的问题――兼容的结果便是“融合”基础上的“化”――非你非我,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虽然这种“化”是基于不同的文化传统之上,但“化”的结果必然是“新事物”,即,新的文化的产生。中华几千年的文明史就是中外不同民族、华夏各民族之间的“化”的过程。关于此,有两点必须明确,以防“误读”:一是之前出现的许多中外文化交流是基于平等基础上的文化互动。从我国的具体情况看,也是主动自愿地将外来文化“化”于本土传统文化之中。二是中华各民族之间,无论是汉族统治的封建王朝还是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王朝,各民族文化间的交流从未停止过,以至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形态之形成,就此,也是各民族文化交流上的一种自觉。当然,也有“化”之过激者――满族语言的濒于流失便是。所以,兼容之道要注意度的把握。
人类进入21世纪的今天,社会发展很快,这是过去任何时代所无法比拟的事实。但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的“强势文化”之于“弱势文化”的影响,是个文化发展方面的挑战,因为,“强势文化”在很多时候都带有潜意识的“殖民”意味,所以,近几年来自全球各个地方的“保护文化遗产”之呼声高涨,也是有原因的。为什么要保护,从根本意义上讲――想在“全球化”攻势下找到本民族之立脚点,为本民族之文化争得一席之地。就此,笔者认为,民族文化发展策略里还得有第四条路子――“多元并进”,简单地说,就是各民族文化的平等,其结果将促成多元文化局势的形成。无论哪个民族都不希望自己在世界民族舞台上被人“误认”,所以,民族传统文化的持续发展显得异常重要。因此,笔者关于民族文化的现展策略问题,提出了保守、激进、兼容和多元并进的“四足鼎立”之论题。关于四者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欲专门撰文论述,此处不赘。
有多少民族,就有多少民族的文化。各民族文化之“多元并进”,将成为经济全球化之后的文化发展之必由之路。另外,从社会发展角度分析,我国至今仍有许多少数民族尚处在前工业社会发展阶段,未摆脱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的“弱势”现状。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要用思辨、发展的眼光对待转型期的文化发展问题。就文化策略问题而言,“保守、激进、兼容和多元并进”应该因时而变、因地制宜,不能笼统而简单地判断哪种好,哪种不好,在策略的选择上需要排除个人的好恶,厚此薄彼的做法不利于民族文化的发展。我们的目的是努力使各民族文化在健康发展的基础上,保持其自身文化的独立,充分体现各民族文化之差异,以平等的理念对待世界他民族音乐文化。
三、文化可持续发展的理由
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报告中指出:既能够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坏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发展,即为可持续发展。结合到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其意义重大。笔者以为,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如果发展策略得当,完全可以持续发展。包括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内的传统文化,在短期内是可以应对来自西方和国内外“强势文化”之冲击的,少数民族民族音乐文化的可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理由有二:其一,民族文化可以内化为一种民族精神,而民族精神有其稳定性,不会轻易被他文化所取代;其二,我国的少数民族本土文化之现代化过程,是带有政府行为的“计划性变迁”。这种变迁既可以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适应时代的要求,同时又能使少数民族保护其传统文化的合理成分,从而在富有民族特色的前提下发展。
基于以上问题,笔者以为,能否使少数民族本土音乐文化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健康发展,其关键便是――民族精神文化的可持续性。这就要求我们思考如何培养少数民族成员对本民族文化的亲切感、归宿感,对本民族文化价值的自信与肯定。这或许是本土文化应对全球化、信息化困境的重要策略。要认识到,没有不受民族特质约束的文化,也没有绝对脱离民族根基的音乐。每个民族都有其灿烂的本土音乐文化,这些音乐文化从个体看或许是一元的,但从全球视野观之则是多元化的“多元并进”。所以,强势文化“无法吃掉别人更取代不了别人”, ①明智之举只能顺应社会发展潮流,对自身以外的它文化采取认同态度,并在平等的前提下开展双向交流。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分析,中华文化就是由56民族文化的融合共构而成的,其自身即是多元结晶体,所以共享56民族之优秀音乐文化,成为以后我国多民族音乐文化事业发展的总趋势。
从另一个方面分析,所谓本土的“原汁原味”,也只是研究者或田野工作者的一厢情愿而已,本质上是不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的。就那些业已发展或变迁了的少数民族本土音乐文化而言,如果不是寻根式的文化追问,则只要局外人能辨其民族文化所指、局内人认可其民族文化特质即可,无须在细节上深究。这便是全球化、信息化时代,人们对传统文化变迁问题在认识及评价上应持的思辨态度。
笔者以为,时下摆在我们面前的多元文化之路有两条:一是广义的,即普通意义上的全球多元音乐文化,在此前提下我们要处理好如何面对来自“西欧中心”之外的外来音乐文化,使得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达到“多元并进”的问题;一是狭义的多元音乐文化,即如何发展我国56个民族,尤其是55个少数民族的本土音乐文化的问题。1995年在“六教会”上提出的“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是对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文化定位。这一理论命题之提出虽在10年之前,但笔者相信,在今天和将来它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如何重新认识中华“母语”文化的价值,并在开放性语境中重构自己音乐文化的母语体系,寻求本土音乐文化发展的根基,则是包括汉族在内的56个民族在21世纪所必须共同面对的重要问题。故本文建议,中国人在迎接外来的多元音乐文化之前,首先应该解决好本土的多元音乐文化之传承与发展问题,尤其是55个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之“母语”体系构建问题,这对民族音乐文化之持续发展有不可估量的历史及现实意义。
四、文化,作为特定语境下的自然传承
如何认识我们周围生活中的动态文化现象,并设法保护之,每个国家、每个民族的做法并不一致,通常表现得十分复杂。其实,有过田野工作经历的人一般都有这样的认识:大部分少数民族音乐,已不是纯粹的音乐艺术,在形式和内容上通常依附于其他文化事象,使之成为一种与生产、生活、民俗及融为一体的生命活动。正如人类学家内特尔讲的:“在许多文化中是没有‘音乐’概念的,更需指出的是,事实上世界不同文化以许多不同方式进行声音世界的分类。”②而针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问题,大概可以采取民间和学校教育之多层次发展路径。民间传承――语境性的自然传承,这是一种在各民族内部早已采用,并被高度认可的传承方法――本土音乐文化传承法,我把它视为一种文化的自觉行为。但根据目前社会发展趋势,这种文化的自觉行为之传承,其范围会越来越小,潜力不会太大。
少数民族的本土音乐文化活动,其内涵不在于形式,而突出表现在文化意义的展现与诠释上。各民族对“音乐”的理解有别,大多数民族的本土音乐文化传承,纯属于特定语境下的自然发生,多用口传的方式将内心的体验外化为一种声音即兴表达出来。从表达方式看,这是一种直接的交流与创造,其音乐行为都是自然生成的,并与特定的时间、地点等文化语境紧密相联,朴素的哲学观和潜在的人文目的尽显其中。少数民族的宗教活动以及节庆习俗是一个民族对世界存在方式的一种独特认识,具有娱人娱神、祈生御死等特定文化内涵,对本土文化的传承起着非常突出的作用。笔者将其文化功能概括为两个方面:首先,提供了接受社会文化传承的场所,这种场所无形中成为大规模灌输超自然之精神内涵的主要途径;其次,这种活动隐含着用言语难以表达的社会价值观,许多民族就是用这样的自发性活动来协调自然、社会与人之间的朴素关系。
五、文化,关于导向性的学校音乐教育
正如樊祖荫先生所言:“我国的学校音乐教育,就整体而言,是以西欧音乐为主,辅之以汉族音乐,对少数民族音乐缺乏研究,更少纳入音乐教育的基本课程”。由于历史、社会、经济、教育等的影响,与汉族音乐的研究相比,对少数民族音乐的研究则一直处于滞后状态。③就音乐教育而言,因受“西欧音乐中心”的影响太深,使得我国的音乐教育缺少应有的民族特色,这在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方面显得更加显著。到目前为止,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仍然处在边缘地位。大多数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专业对少数民族音乐不重视,充其量也就是在介绍汉族音乐时零星地听赏一两个少数民族音乐片段而已。就笔者了解,无法开课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缺乏相应的师资,二是缺乏少数民族音乐的音响资料。由于课程设置上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缺席”,使得许多少数民族学生在音乐观念上也以“西方为正宗”,对本土音乐语言缺乏认同。在这样的音乐教育背景下,对少数民族本土文化产生诸如“原始”、“落后”等非理性认识或“误读”则是必然的。
笔者相信,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实现少数民族本土音乐的规模化传承,有其先天的优越性。这是因为,教育本身是一种文化现象、一个文化载体,是传承、传播和发展文化的最主要、最有效的途径。正如魏煌先生所认为的那样,“没有一种文化不是通过教育传承下来和传播出去的。学校教育作为传播文化的专门场所,以其自身的一整套完备的系统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这种形式是任何手段所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因而,若系统、全面地实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战略,非学校教育莫属”。④当一种文化形态,包括音乐文化一旦进入教育系统,就会以教育自身的规律将其整理、归纳、重组,并将其系统化和体系化,最终形成教材并通过授课的形式而实施,这是由学校教育的特点所决定的。对各民族音乐文化的认同、对构成各民族本土音乐文化的全部组成部分予以全面反映,是我国实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教育的基础和前提,绝不可忽视。综观世界各国的音乐教育,无论其教育观如何表述,有一点是共同的――都强调本土音乐文化的中心地位。著名的柯达伊、奥尔夫、铃木镇一等音乐教学法,无一不是建立在本土音乐文化之基础上的。这,足以证明,任何一种文化都有自己的“根”。下面就学校教育中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具体传承问题提出五点建议。
第一,政府要进一步鼓励、支持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办地方性的民族歌手、乐手班及民间性的乐社及相关的艺术节等赛事。在这方面广西和云南走在了前面,各方面也做得比较到位,有些乐社的活动得到海外人士的资助。如,广西少数民族歌手班、云南民族文化传习所(1994.1-2000.9)、大理南雅音乐社、大理三塔古乐社、南诏古乐会、云南丽江下束河村东巴舞谱传承学校及纳西大研古乐团,等影响较大。⑤
第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利用中央民族大学、中国音乐学院和中央音乐学院等高等学府的人才优势,面向全国指令性地开办短期培训班。培训的对象可以分为高等院校、中学及小学的相关教师等。师资是个重要问题,而我们现有的师资绝大部分是在以西方传统音乐体系为基础的教育环境中培养出来的,在理念上受“西欧音乐中心”之影响深刻,其知识结构难以调整、拓宽,这样的师资是难以讲清少数民族音乐的,把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作为母语来进行教学就难上加难了。所以,师资结构和教师培养的问题显得十分重要。同时,也可以利用民族地区高等院校的人才及所处的生态优势,在这些艺术院校集中开设相关的少数民族本土音乐文化课程,培养相应的教育人才,然后帮带全国高等艺术、师范院校,以培养合格的面向基础教育的教育人才。这是一个比较紧迫的工作任务。在全国的大、中、小学普及少数民族音乐及其相关知识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这既可以培养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的民族情感,还可以树立学生平等地对待世界各民族文化的多元文化认知观。这些问题的最终解决尚需时间,关键是先要迈出这第一步。在这方面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带了个好头,该校是全国第一所完全系统地把少数民族的一种器乐、声乐形式作为专业院校的一个专业来办的高等艺术院校。⑥
第三,教育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利用已有的研究成果,有针对性地启动相关课题的研究,把过去的20多年或更长时间的研究积累转化为科学、系统的少数民族音乐(声像)教材,有利于相关课程的开设。民族地方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编写地方教材,就此,有些地方的中小学已经做了许多工作,值得肯定。
第四,要在高等师范院校开设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课程。我们设置少数民族音乐课程的目的,就是让学生通过了解少数民族的常识以及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历史,欣赏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音乐,来培养他们对待不同文化的平等认知态度,以打破少数民族音乐落后于汉族音乐或欧洲音乐的过时观念。这,不仅是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发展的必须,同时也符合全球化趋势下的世界各国、各民族本土音乐文化之发展潮流。2004年12月,教育部教体艺下发了[2004]12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的通知”,在此通知中,明确指出“专业课程由必修课、选修课及地方和学校课程组成”。其中必修课(约1000-1200学时,55-60学分),选修课(约810学时,45学分),地方和学校课程(约180学时,10学分)。有关“地方和学校课程”设置一栏中,建议“根据区域性、民族性音乐教育的要求和学校特色开设课程”。通过对以上所列数据之分析,笔者以为今后修改“专业课程指导方案”时,有必要将“地方和学校课程”的学时及学分比例增大,这是今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教育的发展所趋。课程的设置可先考虑以下两方面:一是“少数民族音乐历史与作品赏析”;一是“少数民族音乐采风”。关于前者大家基本上是认同的;后者的意义强调对少数民族音乐的学习离不开田野工作,哪怕是极少的,也会十分见效。少数民族音乐的学习,离不开对不同民族的常识性了解及其典型文化的学习,我们若能通过“采风”要进入到活的民族音乐文化之中,则可探索到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真正奥秘之所在。这种“课堂――田野”相结合的多层次教学模式,不论是教是学,相信效果都会很好。当然,如果时机还不成熟,“我们能否把当地的歌师、乐师们请进我们的课堂?能否把他们的艺术纳入到我们的教学计划?”⑦这种教学在过去的中央、中国及上海等音乐学院是有的,但多数院校做得并不理想。
第五,要给非专业大学生开设“少数民族音乐欣赏”方面的公共选修课。就此,笔者所在的温州大学已经启动该课程。2005年我尝试着开设了公选课――“少数民族音乐与文化”。开课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学生对这门课的感兴趣程度与他们对少数民族基本常识的了解程度极不相称,这是我始料未及的。静下心来我不断在反思着一个问题,我国的教育究竟缺了什么?高等教育不注重人文课程,这是教育决策部门的失误,是教育者的失职。人文精神的修炼是一个低调的漫长过程,我们必须得回到人文教育这个原点上来。
总之,经济全球化后的文化发展将趋于多元。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问题,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有许多课题尚待人们在理论和实践中去不断加深了解和认识。但有一点我们相信,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选择――一条可持续的道路,只要努力,我们的民族音乐生态环境会得到很好的保护,本土的音乐文化会得到交流与发展,而立于世界民族文化之林。
注释:
①④ 魏煌.对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文化思考[J].音乐研究,2002,(1):10,
② 转引自管建华.音乐人类学导引[M].中国音乐,1996,(增刊):172.
③ 详细情况可参考乌兰杰先生撰写的“歌海泛舟话今昔―20世纪我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概况”[J].文艺理论研究,1999,(2):129―136.
沈恰.中国民族音乐学发展评介(1950―2000)[J],音乐与表演,2005,(1):1―14.
⑤ 范西姆.弘扬民族音乐艺术的一项重要举措[J].中国音乐,1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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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凯模.云南大理古乐寻访[J]. 光明日报书评周刊编.音乐中国[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5:41.30.23.
周凯模.文化资源和不离本土的传习模式[J].“云南民族文化、生态环境及经济协调发展国际高级研讨会”[M]. 1999,9.
⑥ 隶月,寒山.贵州民族音乐教育述评[J].中国音乐学,1998,(2).
⑦ 赵红柔.美国夏威夷大学民族音乐学专业印象[J].中国音乐,2004,(4):33.
School Education and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Music Culture in the Minority Nationality
Wang Wentao
Abstract:
Traditional Culture is the material and spiritual treasure , the foundation of national cultural development , formed in history and passed down from one generation to another. Without exception, every traditional culture has its own speciality and potential value. Hence ,the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culture has been a focus as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 The author thinks that, the multi-existence of traditional culture is the only way for minority nationality in China and makes five proposition for it.
了解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多元文化教育;少数民族;幼儿教育
一、关于多元文化教育
多元化教育的定义,理解的角度不同,意义也有所不同,有人认为多元化教育是充分尊重各种不同文化,在此基础上根据集团平等原则,实现对不同文化集团之间的相互理解,有目的性和有计划性的实施平等的“异文化的教育”。还有的人指出,多元化教育是充分尊重世界的多样性观点,意识到社会之间存在的不平等现象,并通过制定相关的教育政策、课程和教育活动等方式,鼓励学生取得更高的学业成就。
苏德指出,多元化教育指的是在一个多民族国家中,无论是主体民族还是少数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文化,这些文化实现相互的吸收和借鉴,并吸纳世界上其他优秀文化,少数民族除了要发扬和传承本民族文化,同时还有异物传承和发扬本国主体民族优秀文化。从前文中的解释可以看出,多元化教育除了要求尊重主流文化,同时还要对非主流文化提供尊重,要充分尊重主导群体和费主导群体。多元化教育是为所有学生提供充足的尊重。通过无偏见的教学和多元化课程,是学生可以了解到在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各民族做出的巨大贡献,形成多元化文化的交流。
多元文化教育主要是为了达成以下几个目标:首先,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让少数民族认识到自己民族文化的价值,把少数民族优秀的文化传承发展下去;其次,加强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我国整体文化的繁荣发展。第三,提高我国民族地区学生的文化素养,提高他们学习民族文化的积极性与自觉性。
二、多元文化背景下少数民族幼儿教育策略
(一)为少数民族幼儿提供平等和公平的教育
首先,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幼儿园的建设,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幼儿园建设,确保多元文化教育的硬件基础。由于我国西部地区比较落后,其多元文化教育业比较落后,以西部少得褡逦主,很多幼儿园开展教育采取的本地的语言,都不用普通话,这影响到少数民族地区多元文化教育的实施。
其次,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幼儿教育编制合理的教材,最好是采取双语教育的方法,这样学生不仅学习到了本民族的文化特征与语言,而且对其他民族的语言也比较熟悉,这对多元民族文化教育的实施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教材的编写能够直观的反映不同地区之间的文化差异与特征,学生通过教材更加能够认识到不同民族的文化特征。
最后,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多元文化教育需要教师具有丰富的知识文化水平。如果教师的文化水平不高,则无法顺利实施多元民族文化教育。所以,提高教师的文化知识修养是多元文化教育实施的基础。
(二)用多元文化教育理念构建少数民族幼儿园课程
首先,学好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华民族的国家文化,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阶段中逐渐演变形成的,是在中华民族各个民族文化在不断碰撞发展中形成的,是一种多元化的文化,具有中国特色。作为炎黄子孙,少数民族的幼儿也需要不断继承和发张中华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促进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
其次,学好少数民族本民族的文化。我国是多民族国家,不同的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民族文化与语言文字。这些都是我国宝贵的历史文化。少数民族文化也是在我国历史文化长河中发展起来的,少数民族文化具有地方特色与深厚的文化历史底蕴,是少数民族历史发展的见证。作为少数民族的幼儿教育有义务传承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将本民族的历史文化传承下去,这也是少数民族必须要接触和使用的文化,只有充分熟悉本民族的文化,才能够在此基础上实现进一步发扬和传承。
再次,现代的科学文化教育。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现代科学技术能够更好的为传承民族文化服务。特别是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科学技术相对不够发达,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科技文化发展对传承民族文化发展意义重大。他们同样也承担着发展本民族文化和振兴中华民族教育的重责大任,因此他们也需要学习先进的文化知识和先进的科学技术。
最后,西方文化教育,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民族文化,对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推动作用也是非常明显的。但是,我国学生仅仅学习本国的民族文化还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加强西方文化的学习与教育。西方国家的文化建设要优于我国,我国学生加强西方国家的文化教育能够然学生看到两国文化教育的差别,吸取西方国家中先进的文化为我国所用,丰富我国的民族文化内涵。
(三)注意差异,因材施教
我国是多民族国家,不同的民族生活方式不同其教育方式也不同,要加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幼儿园民族文化教育就要尊重不同民族地区的生活习惯、风俗人情以及文化差异。所以,尊重幼儿之间存在的差异,有针对性的引导幼儿学习,通过不同的学习方法让幼儿明白不同的民族文化存在不同的差异,这样才能够提高幼儿的学习能力。比如手工课程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涉及到绘画、雕刻、剪纸等各方面知识,此外,还可以学习到色彩、图案等美术相关知识。在制作材料方面也有多种多样的材料,包括纸、泥、绳等,因此具有丰富的教学内容,课程安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难易程度,在制作过程中,引导学生认识材料的材质和性能,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动脑能力和观察力、想象力、创造力,以及审美能力,最终实现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但是不同民族的手工材料也是有所区别的,在日常生活中也让幼儿明白不同民族的文化特征的差异性,比如端午节是为了纪念伟大的诗人屈原等等。而且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个性,可以引导学生对不同美的事物进行观察,美的表现方式有很多种,包括对称、不对称和协调以及尖锐等,作品的美最重要的是体现在内涵方面,要注意引导学生自己做出审美判断。通过对不同民族美的事物进行观察,不仅通过美的事物体现出了少数民族的文化特征,而且加深了幼儿对民族文化的认识与理解,加强了幼儿民族文化的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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