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处罚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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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处罚条例

安全事故处罚条例范文1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最新版全文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条例:

1、 凡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光背者,罚款20元/人次。

2、 凡酒后作业,罚款100元/人次。

3、 凡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安全帽破损,不符合质量要求,罚款50元/人次。

4、 凡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标示的,罚款100元/处。

5、 凡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人次。

6、 凡作业人员进场后没有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100元/人次

7、 凡作业时打闹嬉戏,违章作业,不听劝阻;恐吓、威胁、辱骂现场管理人员,罚款500元/人次。

8、 凡施工现场内打架斗殴,罚款500~5000元/人次,处罚班组1000~5000元。

9、 凡特种作业上岗未持证,作业时没有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罚款100元/ 人次。

10、 凡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大便罚款200元,小便罚款50元。

11、 凡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罚款50元/处。

12、 凡宿舍/内有使用长明灯、生火做饭烧水现象,罚款50/处。

13、 工地内严禁用麻将牌、扑克牌等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一经发现除没收赌具、赌金外,另处以50-100元每人次的罚款。

14、 凡从高空(大于3m)向下抛掷材料、工具及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坠落,罚款300元/人次。

15、 凡楼层结构边、基坑边1.5m范围内放置各类材料或各类材料堆码零乱,罚款100元/处。

16、 凡对于高空坠物,未造成事故的按100元-500/次的罚款;造成事故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处理。

17、 凡现场安全防范设施(楼梯防护栏杆、洞口防护及临边防护等)不到位(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罚款100元/处。私拆、损坏、移动防护设施及标志,罚款100元/人次。

18、 凡脚手架大、小横杆、立杆等加固使用的物品被破坏或移作它用,罚款200元/处。

19、 凡搭设的各类脚手架、人行通道、卸料平台、操作平台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罚款200元/处。

20、 凡脚手架垂直距离超过10m未铺满一层硬质防护,罚款500元/次。

21、 凡特种机械设备进场使用前未办理验收手续,罚款200元/台。

22、 凡移动式机具或手持电动机具没有成品合格证或未经有关部门监测,未装合格漏电保护器的罚款50元/处。

23、 使用机械设备做到定机定人,任何职工不得擅自使用,对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罚款10-50元/次,出现后果自负

24、 凡电梯超载或违规运行罚款1000元/次。

25、 凡塔吊、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安全装置未装或失灵,罚款1000元/处。

26、 凡门架、井字架、挑架等不按规范要求设置刚性附墙和缆风绳、或缆风绳不用钢丝绳、缆风绳无地锚随意绑扎的,罚款100元/处。

27、 凡门架进料口误防护棚或安全门,或安全防护不牢固、不严密,罚款100元/处。

28、 凡施工电梯门,配电箱门、安全防护门未及时关闭或未按要求操作作私自打开罚款100元/处。

29、 凡圆盘锯和平刨合用一台电机,罚款50元/处。

30、 凡施工机具的安全装置不到位(如圆锯盘无防护,平刨无护手装置、钢筋张拉机械操作人员前方无挡板等),罚款500元/处。

31、 凡氧气瓶、乙炔瓶混放、倒放,气瓶的工作间距小于10M,气瓶距离明火作业距离小于10M,气瓶露天爆晒措施,乙炔瓶无防回火装置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罚款200元/处。

32、 凡塔吊吊运材料时,违反十不吊原则的,罚款200元/次。无人指挥罚款200元/次。

33、 凡在钢筋、脚手架或金属铁件直接缠绕电线,罚款50元/处。

34、 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没有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罚款200元。

35、 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范要求敷设或采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线,罚款50元/处,施工现场临时移动线路没有采取绝缘架空或其他保护措施的,罚款50元/处。

36、 凡现场用电设备没有采取一机一闸一漏的,罚款50元/处。

37、 凡直接将电源线插入插座或插头严重破坏的,私接电源、电源老化、破皮更换;施工中电线乱拖、乱挂,罚款50元/处。

38、 凡露天使用的配电箱无防雨措施,罚款50元/处。

39、 凡配电箱内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罚款50元/处。

40、 凡配电箱箱体不符合要求或箱内电器匹配不合理时,罚款50元/处。

41、 凡施工现场临时线路未按要求做好重复接地的,罚款100元/处。

42、 凡潜水泵未装漏电保护器罚款30元/处。

43、 凡在不安全地点熬制沥青或配制其他易燃物品,罚款100元/处。

44、 凡在木工车间、材料库房或存放易燃品处应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如在此处动火、吸烟,罚款100元/次。

45、 凡动火施工未办理动火证,而进行氧割、电焊、生火,周围易燃物品未清理的,或者虽然办理了动火证却没有消防措施或监督责任人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罚款200元/次。

46、 凡接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罚款500元/次。

47、 凡各作业队不按时上交安全资料,填写敷衍,不按交待内容或要求填写,罚款100元/次。

48、 凡班组长违章冒险指挥,强行要求身体不适的班员施工,罚款500元/人次。

49、 作业区内不能做到工完场清,多次教育批评不改,罚款100元/次。

50、 挖掘道路,管沟,坑洞等未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处罚100元。

51、 工地材料堆放杂乱,未留施工便道处罚100元

52、 砖工工作完,剩下的沙浆、砖头、架板等及时搬走,堆码整齐,建渣清理干净,堆放在指定场地。每违反一次处罚班组200元。

53、 砼工每次浇注过程中,散落的砼、水泥浆及时回收利用。每违反一次处罚班组200元。

54、 钢筋工完成工作后,多余钢筋及时清除楼层工作面,禁止在外架,临边口堆放材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5、 木工本层拆模后,上层板支完浇注混凝土时,本层所有材料清理出楼层,并禁止在外架及临边口堆放材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6、 架工做好安全防护,每一层材料搭设完及时清理干净,并随时检查安全防护,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7、 抹灰/面砖当日完工后,架子上的工具/材料及地脚灰必须清理干净,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8、 涂料工材料必须集中堆放,当日完工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9、 因违章作业造成对自身或他人伤害时,应由事故责任人及其单位(班组)负主要责任。

60、 对性质严重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隐患或屡次提出但反复出现安全隐患,检查组可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加倍处罚,提高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安全意识。

61、 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火灾等影响较大的施工队或工人将移交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后果严重的将负法责任。

62、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成员必须参加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如无故缺席不参加者,罚款100/次。

63、 本项目部决定于每周星期五下午16:00时召开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会议,任何应参加会议人员不得迟到缺席,若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项目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否则迟到者罚款50/次,缺席者将处罚款100元/次。

64、 劳务必须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协管员佩戴袖标到现场巡视,履行安全职责,凡不戴袖标罚款10/次。

65、 奖励:对安全员及安全协管员佩戴袖标戴满一个月并履行安全职责,奖励100-200元。

66、 对劳务班组能认真完成施工任务,保证施工安全与质量,进度与文明施工,将对劳务班组予以奖励20xx----5000元。

67、 以上为主要内容,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其他安全工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希望各施工班组切实认真执行以上内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89号文件要求,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六、施工机具;

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

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

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

十二、消防器材设施;

十三、应急救援器材;

安全事故处罚条例范文2

一、组成部分:医疗督查小组由由院务会、后勤办公室、医保办公室和保卫科组成。

二、督查方式:质量督查小组采用流动负责制(每次由小组成员轮流作召集人)每月不定期的对医院的各科各室进行督查,并做好督查记录;每次督查结果应有督查小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和被督查当事人的签字。

三、督查内容:

(一)医护质量

1、病历督查以南川市第三人民医院病历质量考核表为标准。

2、处方书写是否规范,门诊日志登记是否齐全,传染病登记是否完整、及时上报。

3、是否有病人投诉医疗差错、纠纷、服务质量。

4、督查医护各项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

5、仪容仪表:医生护士工作时应衣帽整洁、不戴戒指、吊耳环、手链、不留长指甲、不彩绘指甲、不穿拖鞋,裙摆及大衣不得超过工作服的长度;护士工作时发不过肩。

6、护理质量标准:(1)护理技术操作质量标准:合格率90-95%。(2)护理文件书写质量标准:合格率90-95%(3)临床护理质量标准:①护理计划合格率﹥80%。②模式病房开展率20-30%。③特级、一级护理合格率95%。④急救物品完好率100%。⑤基础护理合格率90-95%。⑥褥疮发生率0%。⑦无菌物品无菌率100%。⑧护理缺陷发生率:标准值,严重差错﹤2件/年,缺陷自理正确率﹥98%,年护理事故发生率次数为0。

(二)学习记录1、科室学习记录本:每次学习应有记录。2、科室医生、护士学习记录本:每次学习应有记录。3、对科室医生、护士抽查提问学习内容。4、抽查提问科室主任每次学习内容的具体执行情况。

(三)消防安全及设施设备1、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2、是否会使用消防设备。3、是否对病人讲解病房内严禁用火、用电取暖、煮饭,具体抽查住院病人。4、病房内是否有住院须知。5、督查各科室用的电炉、烤火炉、空调,人离开时是否关闭。6、是否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日常保养(设备的清洁卫生打扫、出现故障是否及时上报)。

(四)清洁卫生、劳动纪录1、督查病房、公共地段是否清洁(标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2、督查科室办公室是否清洁,有无乱扔果皮、剩菜剩饭现象。3、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时间15分钟后到达为迟到,下班时间15分钟前离开为早退,)。4、是否按时交接班(交班者未提出异议属按时交接班)。5、上班时间是否有吃食物现象(早晨、中午、晚上就餐时间除外)。6、上班时间是否有干私活现象(当班者不许带孩子同时输液)。7、上班时间是否有赌博、玩游戏等现象。8、值班是否有带带家属、带小孩、宠物的现象。

(五)财经制度1、财务人员是否有未经领导同意就私自借公款与他人。2、是否有医护人员私自收费现象。

四、奖惩条例(试行)

(一)奖励条例1、科室:对全年督查各项工作位居前列者(包括业务收入),将作为评选先进科室的优先条件之一,荣获年终先进科室,医院给予奖励现金500元;每一季度督查后,将评选优胜科室,荣获第一者医院给予奖励现金200元。2、中层干部:每次督查结果将作为考核中层干部的条件之一,合格者将作为评优秀干部的优先条件,荣获年终优秀干部者,医院给予奖励现金200元。3、职工:每季度将评选先进个人,先由科室民主选举(按细则为标准)经督查组及中干会讨论通过后,医院奖励现金50元;获季度先进个人,将优先参加年终的先进个人的评选,被评选为年终先进个人者,医院奖励现金300元。

(二)处罚条例

1、对督查中督查组发现科室有违规违纪现象的将取消该科室年终先进科室的评选资格。

2、如发现科室有严重违规违纪现象和影响医疗质量以及有损医院对外品牌形象的,第一次对中层干部批评教育;第二次出现则扣发中层干部当月职务津贴;第三次出现则就地免去中层干部该职务并取消年终优秀干部的评选资格。

3、凡出现医护质量问题的,医院将处以当事人现金50元处罚;引起患者投诉的,医院将处以当事人现金100元处罚;引起纠纷及医疗事故者,经督查组查证属实后,按医院的另行规定执行。

安全事故处罚条例范文3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校的方针,增强教师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法律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工作走上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法制轨道,使学校形成教学秩序好、教育质量高、文化氛围浓、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师生法律素质,使依法执教和遵纪守法成为师生自觉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真正做到依法治理,制度管人,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三、工作要求:

1、在教育教学上,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育部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计划和规定去执行,监督教师全面贯彻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2、在学校管理方面上,要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3、在服务保障上,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依

法履行对学校育人工作的职责,提供充分、有效、适当、健康的师生必备物资。

4、加大校务公开工作力度,实行职代会制度。凡是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都要在职代会上讨论通过方可实施。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保证学校的有效资金周转,充分发挥其优势,为学校办实事、好事。

四、工作要点:

1、做好学习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主要利用办公会、行政会、教职工政治学习、学生班会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可利用学校广播站、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

2、开展“依法治校”教育工作,做到定期完成组织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与本职工作机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水平。

3、积极做好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学习和理解《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安全教育等法规,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4、把法制教育与学校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和改进法制教育,提高教师整体管理水平,规范学生的行为,建立良好的班风和学风,保证学生无违法犯罪,不出安全事故。一

安全事故处罚条例范文4

近年来,我市各县(区)政府、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安排部署,连续不断地开展了治爆(剧毒)活动,收缴了一大批非法爆炸(剧毒)物品,打击处理了一批涉爆(剧毒)违法犯罪分子,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些涉爆(剧毒)单位的领导对爆炸物品的危害性认识不清,没有依法管理,存在很多突出问题:一是有的销售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铤而走险,未经公安机关许可非法买卖、运输爆炸(剧毒)物品;二是有的销售企业为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手续的小煤窑、小矿山、小采石场等企业非法销售民爆(剧毒)物品;三是个别县水利、交通、扶贫等部门违法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分配民爆物品;四是有的使用单位虽有合法的使用、储存手续,但储存条件简陋,管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管理混乱;五是有的县公安局越权办理爆炸(剧毒)物品准购证和准运证,越级签证、甚至还弄虚作假使用已经作废的旧证,对爆炸物品进行购买许可审批;六是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对爆炸(剧毒)物品安全监督管理不严,检查不到位。由于这些原因致使我市爆炸(剧毒)物品丢失、波盗非法买卖,运输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和公安机关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从维护稳定和确保—方平安的政治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民爆(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切实严格依法管理,牢固树立“爆炸(剧毒)物品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防范胜于抢险”的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坚决纠正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加强民爆(剧毒)物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

二、全面清理整顿涉爆(剧毒)企业,明确相关责任

各县(区)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市民爆(剧毒)物品安全检查专项工作,对—辖区内的所有涉爆(剧毒)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认真查处存在的问题,彻底纠正违法行为,堵塞漏洞,进一步明确涉爆(剧毒)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

1、矿山、矿点开采必须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后,公安机关才能办理爆炸(剧毒)物品准购、准运证。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企业、个人,公安机关不得审批其购买和使用爆炸(剧毒)物品。

2、涉爆(剧毒)企业,在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民爆(剧毒)物品中,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经公安部门指出仍不整改的,公安机关可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建议有关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涉爆(剧毒)企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民爆(剧毒)物品的公安机关除没收其民爆(剧毒)物品外,属于个人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司:台安管理处罚条例》(年3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罚款、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企业行为,依法追究企业领导的刑事责任。

4、涉爆(剧毒)企业由于不执行爆炸(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违章操作,发生爆炸(剧毒)物品丢失、被盗和爆炸事故,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涉爆(剧毒)使用企业,在使用爆炸(剧毒)物品过程中,要坚决杜绝向无使用许可证的矿山、矿点转让、转送、转借民爆(剧毒)物品;坚决杜绝为非法开采的矿山、矿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采取欺骗手段代办申请审批的爆炸(剧毒)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件,一旦发现这种违法行为,由发现的公安机关依法撤销许可证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利用骗取的许可证件购买的爆炸(剧毒)物品,一律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依法管理、使用爆炸(剧毒)物品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市危险物品治安管理工作细则》提出的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坚持依法办事;一是生产企业要按照下达的计划指标生产,按规定供货,严禁超计划生产、直销和无证销售;二是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要到公安机关办理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爆炸(剧毒)物品的有关证件;三是使用企业必须依《使用许可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并且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备案,同时要严格出入库登记,对使用剩余的爆炸(剧毒)物品,必须当天退库;四是涉爆(剧毒)单位的保管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必须经省公安厅组织培训,并颁发资质证,方可上岗;五是严禁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领导以任何理由采取签字、批条子、打电话等变相指令方式,为个别企业和个人审批民爆(剧毒)物品。

四、严格公安机关内部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

市、县(区)公安局要严格贯彻执行《市公安机关民用爆炸(剧毒)物品许可审批制度》和《市公安机关办理民用爆炸(剧毒)物品许可审批资料审查流程》,严肃监督执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把审核审批关,严禁越权越级办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加强对每个工作环节的检查监督,坚决杜绝违规审批,严禁为无证非法矿山、矿点、工程项目业主或个人审批。对不符合规定审批民爆(剧毒)物品和越权、越级审批的行为,要坚决追究审批者的责任,造成涉爆(剧毒)案件或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安全事故处罚条例范文5

关键词:电力建设;电力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组织机构

任何工程的建设都必须强调安全生产的问题,因为安全生产是整个工程建设的命脉所在。随着国家电网结构的改革,电力建设工程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因此电力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也受到了极大的重视。近些年,我国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一直在不断突飞猛进,极大地促使电力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为优质的工程建设打下了牢固基础。但是,仍有一些问题存在于发展的道路上,需要进一步提出问题的解决策略,促进电力建设工程的长远发展。

1安全监督管理概述

1.1安全监督管理的内涵

电力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是指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全体工作人员及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管理工作。电力工程施工现场是一个复杂混乱的场所,人员流动很大,工作场地十分宽广,存在许多临时性的工作搭台,施工用到的物资、材料都会临时存放在施工场地。所以,施工现场存在许多安全隐患,需要加强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以保障电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1.2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电力建设工程是一项复杂的、流动的、密集的和危险的工作。我国的国土辽阔,各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均衡,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地区存在许多的差异性,必须要根据当地实际的情况来决定安全管理的工作。而且一项工程一般都是由多个承包商共同完成的,这就存在了多个安全经济责任人,安全管理工作有很大的难度。另外,电力建设工程有时会在高空作业,施工的环境太差,工作的强度也很大,具有很大的危险系数,所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电力工程的建设具有特别的重要性。

1.2.1做好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能够确保施工建设的顺利完工。在施工过程中,时刻提高工作人员施工安全的防范认知,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流动,拒绝非工作人员出现在现场,以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1.2.2做好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能够为电力工程带来效率保证。安全问题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基石,只有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之上的建设才可以保证有质量、有进度、有效率,进而才可以为其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从而促使电力企业的良好发展。

2电力建设工程中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安全生产的监督制度不够完善

不得不承认,电力工程建设中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是一个非常现实且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是在电力工程建设实践中摸索着逐渐形成的初步制度体系,还应当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不断去完善和改革。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中,最主要的是对电力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的设定,它关系着电力工程建设中施工工作是否具有被约束力,能够杜绝施工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只有制定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才可以保证电力工程建设有章可循,为违法违章的行为提供惩罚的依据。比如,施工中,工程现场有些施工人员不遵守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不佩戴安全帽,登高作业时不佩戴安全带。另外,工程监督管理人员开出违反监督制度的质量监督报告等,这些行为都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应当受到严厉处罚。

2.2安全生产的意识薄弱

目前电力建设工程的工作人员都十分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工程的管理人员认识不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就会导致工作人员也不重视安全生产,容易造成电力建设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电力建设工程中,施工工作的管理层缺乏安全责任意识,就不能有效地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一部分管理人员眼中只有经济利益,却没有一套高效率、高安全系数的管理方法,安全防范工作不到位,容易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另外,由于领导的不作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及时、不到位,电力建设工程中有许多短期的工作人员,有时会忽略对这部分工作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为电力工程埋下了安全隐患。

2.3安全监督的力度不到位

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安全监督是安全管理中非常重要的手段,电力工程建设中出现安全问题,主要是监管部门工作出现了漏洞。在项目施工工作中,负责监管的领导和小组成员基本上都还能有责任心地去监督管理施工工作,紧抓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但是,由于施工工期时间较长,工作内容又非常繁杂,有些时候一些监管人员就会慢慢放松懈怠,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布置不到位,出现失职现象,容易造成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事故。还有一些监管人员出于情面或是卖人情,帮助有过失或是触犯了监管制度的工作人员遮盖违反规定的事实,没有起到真正的监管作用。

3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策略

3.1突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

国家对于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已有基本框架体系,但是到了具体的项目建设上,还应当更加细化法规制度,与电力建设工程具体实施项目相匹配。

3.1.1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可以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环境制定安全评估方法。安全评估的目的在于检测施工现场及周边有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危险源,提前制定有效的防范方案,杜绝工程中的安全隐患。一般情况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的现场环境各有各的不同,潜在的危险源也不尽相同,所以安全评估方法的制定要具体细化,与存在的危险一一对照。对于不能通过安全评估要求的地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要对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并且记录在工程日志中。

3.1.2制定现场处罚条例。细化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之一就是在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就地解决处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切实保护施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规范施工现场的行为,改变执法守法随意性的现象。制定处罚条例时要注意:一是处罚违章事情必须有确凿的证据;二是处罚要公平公正;三是处罚中要以教育警戒为目的,而不是为了罚款而惩罚。

3.2强化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组织机构的建设

电力建设工程中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机构的好与坏决定了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和效率。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建设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完善:

3.2.1建立一支业务精良的管理队伍。在整个组织机构建设中,安全监督管理的队伍建设是关键。无论在电力建设工程中使用什么样的科技技术,最终的决定性还是在操作使用的人。面对繁杂的项目工程工作,顶着巨大的工作压力,需要参与管理的人员具有超强的能力,具备过硬的心理素质,并且要求管理人员在处理安全事故时秉承公平公正的态度。

3.2.2创建安全教育的培训机构。在电力建设工程开工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责任。不能因为安全培训需要支付费用或是耽误开工时间而被省略,不能为电力工程建设埋下安全隐患,要努力增加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3改善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3.3.1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在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政府部门应当发挥积极的职能作用,尤其是现在,政府部门正由管理型转向服务型,做好电力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是政府职能的最好体现。政府部门要转变以往的工作作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同时要奖罚并举,光有惩罚没有鼓励不利于提高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3.3.2加强电力工程项目内部的监督管理。电力工程的安全监督除了依靠政府部门之外,更重要的还是要电力工程内部管理人员的有效管理。所以,一定要充分发挥工程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作用,明确他们的管理职责,摆正他们的工作态度,监管工作中不能讲私情、留情面,切实做好监督管理的检查。

3.3.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管理。在安全监督管理上应当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利用新闻媒介的力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曝光以往电力工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营造一个人人抓安全的良好环境,提高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水平。

3.4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科技创新

在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中加入科学技术的创新管理,能够降低工程的成本,提高安全监督的管理水平,减少电力工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中可以利用物联网数据同步传输技术,实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现代化管理。在工程的施工地点安装安全监控平台,对施工地实行远程监控,这些高科技的安全监管配套设施的加入,可以有效地提高安全监管的工作效率。目前这一高科技技术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利用和推广,得到了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

4结语

综上所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电力建设工程具有重要意义,而安全工作是一项永不停止的工作,需要人们长期的坚持和重视。无论是从政府的职能部门,还是到电力工程的内部管理层,还是到社会中的普通民众,都应当肩负起各自的安全监管重担,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时刻不能松懈,这样才可以保证电力建设工程顺利竣工,工作人员都平安健康,从而促进电力事业的良好发展。

作者:常亮 单位: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东供电公司

参考文献:

[1]王善东.电力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措施[J].企业技术开发,2015,(18).

安全事故处罚条例范文6

关键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F3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安全管理是一项事关企业全局的大事。每个企业都制定了不少的规章制度和处罚条例,并且在安全工作中起到很大作用。但安全管理不能只刚不柔,或只柔不刚,必须双管齐下,即一方面要靠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严厉考核和奖罚,进行所谓的刚性管理;另一方面还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情感关怀进行各种思想和心理教育及训练,进行所谓的柔性疏导。多年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使大家的安全意识大大提高,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方向发展。近几年安全事故的减少足以说明这个问题,但发展的水平不平衡,在某些单位和某些群体发展不平衡,主要反映在是管理和教育,员工的素质和责任感,素质高的接受事物快,认识明确,观念转念的快,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就强。

1 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对此,我认为要做好四点:

1.1.1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落实责任,从根本上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

1.1.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尤为重要,要做“诸葛亮式”安全员,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3 经常开展三级安全教育,下大力气办好民工学校,通过教育,提高工程建设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

1.1.4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2 国家《建筑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发实施,从法律的层面上规范和约束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和经济建设持续和谐发展,建筑业也有了长足发展,各地建设速度日新月异,高层、超高层建筑不断增加,施工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态势整体平稳,但是,在建筑工程施工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特别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2009年12月1日下午西安市某工地发生塔吊断臂事故,造成一死八伤;同月4日下午广东东莞某工地又一次发生塔吊整体坠落事故,造成三死五伤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

1.3 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安全生产方面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观念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法津、法规贯彻执行力度不够,人责到位未真正落实,措施未到位;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粗放,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较差。结合我们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结果大体相同。

2 下面就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所涉及到的几个问题,粗浅地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2.1按《建筑法》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当前部分项目经理,在建工程点多、面广、战线长,不能完全亲临现场主持工作,就出现了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主持施工现场工作的实际局面。这些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实战经验和管理技能,但大部分都不具有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B证),未进行专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和考核。在工作中,往往只强调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观念淡薄、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力度不够、管理粗放、安全责任不落实、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支持力度不足,认为“安全工作”那是安全员的事情。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应加以改善,争取做到项目经理人到场,亲临主政,尽职尽责,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全力抓好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若不能完全实现时,在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选聘时,应对其在安全生产、施工管理、质量、进度及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量化考核,择优录用,从根本上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

2.2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2.1大致上可分为四大类:

(1)安全组织管理,包含机构、制度、资料。(2)施工现场和设施管理。(3)行为控制。(4)安全技术管理;其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或环境系统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预防或避免由于自身行为失误或受到危险状态的威胁和伤害,而进行的具体管理与控制。

2.2.2 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是企业“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基础。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尤为重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要接受专业培训考核,获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C证)。

(2)要爱岗敬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技术素质。

(3)工作过程中要做“诸葛亮式”(事前型)安全员,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安全隐患,危险源及危险因素,了如指掌,重点防控,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项目部应按建设部2008-91号通知要求,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建筑面积)10000m2以下不少于1人,10000m2~50000m2不少于2人,50000m2以上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

2.3 经常性地开展三级安全教育,下大力气办好民工学校。通过这个阵地教育,提高工程建设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形成行为控制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和不被伤害,特别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具伤害、洞口临边作业等,同时也不违章作业,不伤害别人,消除人为的不安全因素,从根本上减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风险。

2.4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够在发生事故前积极预防,在发生事故时迅速响应并积极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亡和事故损失。应急预案应包括: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项目应急组织体系、组织机构;明确各方责任;危险性分析及应急点的确定;项目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处置措施;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物资装备和信号规定;进行应急训练和演习;紧急安全疏散及紧急避险;抢险抢修;医疗救护;社会救援等。

2.5刚柔并济抓管理,发挥管理层高效

安全是一种文化,得学习教育。当人们的思想和意识达不到某个境界的时候,还得采取行之有效方法,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分析我们安全现状,安全管理必须采取:由上至下的一种纵向深入和由外到内的一种递增强化。一级向一级加压传递。最终的落脚点是生产前沿阵地——班组。班组是企业的细胞,也是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班组成员大多数处于生产第一线,接触危险、危害的概率最高,抓好班组的安全管理是第一道防线,就可能从源头上预防甚至切断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为此安全工作必须从基层最小单元—班组抓起,抓出成效。进一步深化五型班组创建活动,夯实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在班组必须做到“五个字”:安全意识要“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教育在班组工作中的重要性,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执行制度要“硬”。制度是执行规程的保证,抓执行制度要一丝不苟,不讲私情。对违章违纪的员工要严格管理,严厉处罚;考核制度要“严”。安全学习要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要真抓实干,持之以恒。对规定制度,操作规程,规范动作,坚决执行,在操作上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对每项工作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标准完成;工作方法要“新”。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各种舆论一起上,上下齐动员,形式多样,花样翻新,不能老一套;工作要“ 细”。安全工作涉及到企业生产过程的方方面面,那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不行,所以要把安全生产贯彻与生产的全过程,并且要做细致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