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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范文1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2
一、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是指在区域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充分调动规划区域内各个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深入到土地利用规划中来以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的合理配置,维护各个利益主体的既得利益,实现区域土地利用的可持续经营,保证区域内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过程。
首先,公众参与是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在要求。土地利用规划不单是消极的管理,还包含了积极的引导。土地利用规划涉及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涉及规划区域内部每一个人。一个好的土地利用规划,能够切实解决问题,能够通过规划的实施使社会福利有所增进,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因此,编制一个好的土地利用规划,仅靠政府官员的政治抱负、规划专家的精英谋略而缺乏公众的积极参与是远远不够的。我国建国以来几十年的土地利用规划之所以会落得“规划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的境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土地利用规划脱离了社会,甚至连形式上的公众参与也没有。
土地利用规划的最初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只有一个,那就是:增进整个社区福利。政府只能对土地利用作出规划,不可能也没必要包揽全部土地利用,土地的具体利用主要是由公众来实施和完成的。因此土地利用规划一方面理所当然地要吸收公众参与,让公众了解和领会土地利用规划的精神,另一方面也要让土地利用规划体现公众的意图。土地利用规划仅仅由政府召集专家“垄断操作”、“封闭管理”是不够的,只有吸收公众参与的土地利用规划,才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最后批准的规划才能切合实际,才容易实现预期的效果。这就要比由政府部门关起门来苦思冥想搞出的土地利用规划更有生命力,更有权威性和群众基础。
其次,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对土地资源状况、潜力和各行业用地需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土地利用、区域经济及社会环境多方面发展所作的统筹安排和综合部署。土地利用规划具有强制性、整体性、战略性和长远性等特点,其规划效应涉及规划区内的每一个人。只有通过公众参与,反映各个利益主体的相关利益,才能实现规划的有效性,达到预期效果,尤其是对规划过程中的弱势利益主体(如农民阶层)的利益保护,更是需要通过公众参与到规划中来才可能实现。
第三,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参与,能够使社会各个利益主体均参与到规划中来,这样有利于促使规划过程中调查研究的深入、实现对有关建设项目选址的合理布局和土地利用方式的优化配置,弥补规划专家在规划过程中难以发现的规划问题,如对人文景观的保护,就要求规划方案的拟订和规划的内容应更为完善,切合区域客观实际。通过公众的积极参与,公务员、多学科专家、不同层次的社会人员与土地利用规划专家的质疑探讨等双向或多向交流,能促使土地利用规划更加合理和完善,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第四,公众参与是通过规划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保障。要对耕地实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向非农用途转变,土地利用规划是基础、是“龙头”,也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土地利用规划蓝图要转变为现实,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参与,需要社会成员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的意图与精神行事,自觉遵循土地利用规划来实施、调整自己的用地行为。缺乏公众参与的土地利用规划,公众遵照实施的意愿下降,公众对维护土地利用规划权威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就会减弱,土地利用规划就不可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人们按照土地利用规划保护耕地的意愿也就会大打折扣,对滥占耕地的行为也会缺乏监督的意愿。
第五,公众参与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不应该仅仅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这将是片面、不科学的,只有在广大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下,规划内容的实施过程才可能避免违背、破坏规划的行为,才能使公众自觉维护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威性,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性。
二、公众参与各层次的地位和作用
土地利用规划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从上到下包括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乡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行为主体一般分成三部分:各级政府、土地利用规划专家以及社会公众,他们面对同一规划方案会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不同等级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和规划侧重点也不同:有些主要起控制作用,有些主要起具体执行、贯彻实施作用。不同公众参与在不同级别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程度必然不同。
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同。作为社会公众的个体,每个人都有着自身的利益,对与自己有切身利害关系的问题,关注程度和参与的积极性无疑更大。低级别的土地利用规划一般都是详细的具体规划,是上一级规划的分解和在更小范围的展开,与公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更高级别的土地利用规划一般是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和统筹安排,是更大区域、更大范围的规划,更强调战略意义上的规划,主要考虑长远利益而不是眼前利益,与社会公众的亲密度降低,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也就减弱。
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不同。越是高级别的规划,越注重规划的战略意义,更多的是注重平衡,强调对未来的影响和把握,对当前的指导作用降低,所考虑问题的层面、规划方法也是大多数公众所不关心和不了解的。这些必然导致公众参与不同级别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性不同。
我们对于不同级别土地利用规划,必须考虑到公众参与规划的地位和作用。例如:乡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或者社区级规划,是规划体系中最详细、最具体的规划,也是与乡村、社区公众的利益最息息相关的规划,所以必须以社会公众的意见为主,使公众成为这类规划的主体,而政府和规划专家们应该起到引导和协调的作用,保证规划的顺利制定和施行;对于全国性或省级土地利用规划,我们应当更注重政府和规划专家的作用,但不能因此否定公众参与的必要性,社会公众应在其中起到完善和补充作用。
三、当前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第一,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尚未成为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一个必备环节,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提供制度保证。
第二,土地利用规划过程尚具有一定的不透明性,大部分公众不能直接参与到规划中来。
第三,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对象不具有代表性且参与程度较低。规划所涉及的各个利益主体在公众参与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规划中个别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甚至存在被剥夺的现象(如规划区内农民的利益和需求未能得到充分反映等)。
第四,公众意见未能及时反映给规划编制单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地方职能部门在规划决策前也很少征求公众的意见,一味突出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忽略部分规划存在对象利益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隐瞒和欺骗广大群众的现象。
第五,在规划方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对于规划方案的确立和,存在地区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我国公众参与制度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建立和实施还处在起步阶段,在实际规划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足,公众参与的对象和范围还不够明确,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很多尚待解决的问题。
四、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手段
由于公众参与在不同级别、类型土地利用规划中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因此在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手段上,应该根据公众参与的可操作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等,针对不同级别、类型土地利用规划采取一些不同的方式或组合。
首先,可以根据一定的原则将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细分为几个层次,例如:第一层次-乡村(社区)级土地利用规划和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第二层次-省级土地利用规划和全国土地利用规划。
对于第一层次规划,政府应该大胆放权,管理权限下放实质上为公众参与提供了可能性,政府把某些原来由政府包办的社会功能“交还”给社会,让社区公众真正成为规划的主体,政府等主要发挥引导和协调功能。公众参与可以采用一些方式和手段:如利用电视、报纸等多种途径,向公众说明规划意图,发放有关资料及参考材料,公布各种有关法规及情报信息,让社区公众积极参与。设立乡村(社区)规划办公室,专为规划提供信息和资料,以此作为政府和公众沟通的渠道,提供公众发表意见的途径和空间。努力使政府理解公众的意图,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力求政府与公众之间下意上申、上意下达的渠道通畅;走访听取公众意见,了解规划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及其他特殊情况。对特殊问题要反复研究,关心少数人的意见,要客观、具体、全面地把群众的真实感受和意愿收集上来,做好多方面参与规划方案的准备,而不仅依靠专家对统计资料的分析;社区公众在规划小组中要占较大比例,这样才能切实保证规划按照社区的长远利益进行。
第二层次规划应该更多体现政府、规划专家的主导作用,公众参与应采取“公众评议”,而不是“公众听证”的方式,使得规划更多的考虑整个省和国家的发展而不是短期的具体利益得失,体现规划的前瞻性和战略性。公众参与主要起着弥补政府、规划专家考虑不周的作用,使得规划方案更完善。规划可以采取:召开说明会和座谈会,土地利用规划专家就其提交的技术报告向社会各界介绍技术数据,分析技术问题背后的政策含义或者把初步规划方案的内容、初步设想等向公众说明,征求公众对初步方案或设想的意见,听取质询,发现遗漏的问题和初步方案需要修改的地方,要从不同角度广泛探讨,进行比较;召集有权利义务的关系者参加协商会,就规划方案中存在的某些有冲突的问题及实施规划的具体办法进行讨论,但要始终贯彻法律法规,对于不适当的要求,用讨论的方式合理协商解决,修改之后再公布,根据公众意见、建议等对土地利用规划方案有大的调整或变更,则要再次征询意见,同时可适当简化范围和程序以加快解决问题的速度。
参考文献:
[1]王慧珍,段建南,李萍.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方法与实践[J].中国土地科学,2008,10.
[2]王利敏,欧名豪,等.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表达机制构建[J].生态经济,2010,01.
[3]许小亮.关于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探讨[J].江西农业学报,2010,03.
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范文2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监测;跟踪评价;公众参与
一、土地利用规划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意义
(一)是解决我国当前严峻生态环境形势的必由之路
我国的发展现状也如同发达国家早期一样,经历着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来的经济大发展。目前我国已经逐步实现由粗放式发展向集约型发展的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必然要求对当前严峻的生态环境现状加以改变。土地利用带来的环境问题是我国当前众多环境问题中较为突出的一项,因此,土地利用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对社会各方面发展都有很深远的现实意义。
(二)适应了当前土地规划环境现状的改革的要求
当前,我国土地问题较多,如水土流失严重,山体滑坡、土地荒漠化、珍惜动植物生存的湿地日益减少等等,都必然要求在土地利用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合理利用土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由于多年的粗放式经济发展,对环境问题的认识不深刻,新时期必然要以环境影响评价为突破口,土地利用中让环境保护观念深入人心。
(三)有利于促进土地恢复,改善生态环境
很多地区为了实现经济发展,大力将宝贵的农田资源用于工厂建设、地产开发等项目,严重缩减了我国耕地的有效使用面积,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在土地利用规划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有利于实现土地恢复。
二、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若干问题的思考
(一)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范围问题
当前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范围比较狭隘,主要评价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针对这种影响必须采取什么样的措施等等。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期,开始工程项目建设之前对潜在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缺乏长远的总体规划,单一地考虑了土地使用后的影响,没有对项目建设前的环境进行评估,没有对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没有将项目建设前后的环境进行比较分析。
(二)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层次问题
我国目前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层次主要集中在建设项目对地表水源的污染,项目建设产生的废弃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建设项目完成后对周围居民是否产生噪声影响,对土壤是否有相关污染等等。只是单纯从建设项目本身去考虑这种潜在的环境影响,而没有从整个生态环境出发,系统性的评价建设项
目对环境整体带来的全局性和宏观性的改变,没从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方面评价。
(三)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框架建构问题
目前,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框架建构只是单纯的借用其他相近学科的研究成果,许多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框架只是理论上较为成熟,在实际应用中还很青涩,建立的很多框架不能有效解决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多方面问题。
三、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及主要环节
(一)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为了保证评价效果,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需要遵循下列三个基本原则。
1、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关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而不能仅仅考虑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必须综合从各个方面共同分析,统筹兼顾。
2、土地利用规划是一种综合的土地利用规划,应该能够反映出影响的宏观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布局,土地稳定性和完整性的维护生态系统。
3、环境影响评价的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一种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建立在生态环境现状规划面积、环境目标的基础上,分析评估并制定方案,减缓不良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利用规划可以充分考虑替代,从不同角度出发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环节
1、土地规划环境评价资料收集环节
初期资料收集环节主要包括评价方案设计、收集法规资料和规划分析三方面。评价方案设计要进行环评工作的的总体设计,编制评价大纲,并明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评价方案的设计要组织专家进行反复论证。收集的法规资料包括国家、省、市土地利用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环保、国土等部门现状等资料。规划分析主要包括:概述、规划、协调和规划环境分析的合理性。规划背景主要是分析土地整理规划的规划、计划、关键领域,规划目标、划分重点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分析尤为重要。
2、土地规划环境分析、识别和预测评价
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初步收集材料后,需要进行环境预测评价,包括分析规划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气象水文特点和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等情况,明确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重点。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认为规划方案存在不利环境因素。有效缓解措施一般有:预防措施,减少措施,救济和恢复措施,将环境影响的土地整理规划方法直接或间接地分解为若干具体的项目或计划,所以在进行环境影响识别时,然后,根据这些经济行为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
3、土地规划环境影响的综合评价
土地规划综合分析指标法预测及图层叠置法预测的结果,地区的主要项目包括图层叠设置方法,用于主要的分析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对提出的土地整理规划,根据以下形式的给定评价结论:通过规划或继续履行规划、编程环境是可行的,工作程序和内容不同的规划评价过程,只有做好这一步才可能真正实现评价效果,不浪费前面的工作投资,并为后面的工作做好铺垫,也是环境评价工作的核心环节。
4、土地规划环境影响的监测及跟踪评价
土地规划环境评价在进行过后,还需要进行跟踪评价,这不仅仅可以保证评价效果的可信性,还可以根据发现的问题优化评价方法。
四、做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几点措施建议
(一)提升土地利用规划环评公众参与度
土地利用规划是协调政府、企业以及公民个人等多方利益的行为,其本质是对未来土地利用方式的提供一种较为完善的选择模式。因此,鼓励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土地利用规划环评中,有利于提高规划制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加快土地利用规划环评技术规程编制
制定将土地利用规划环评引入到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中的技术方案。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清单法、公众参与法等快速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将土地利用规划转变为“决策前评价”;在规划中,考虑环境影响因素因子,将环境影响评价纳入到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过程中,实现“同步决策”;在规划编制后,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做预测分析,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提供保障。
(三)出台土地利用规划环评行业标准
实行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环评制度,就需要再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出台一定的行业标准,规范土地利用归化环评行业行为,否则现行的制度实施起来没有强有力的依据做保障,会影响行业发展,不仅难以取得预期效果,还会把土地利用规划环评当成了“走过场”,增加政府负担不说,还起不到预期效果。
参考文献:
[1]袁冰.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的相关问题分析[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9.5.
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范文3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综述
一、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涵与意义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从生态环境角度提出规划的最佳方案及其调整建议,同时提出消除或减缓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不利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约束促进土地利用规划更好地向环境友好方向发展,并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威性、可持续性以及可操作性。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我国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土地利用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内外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进展
1、国外研究进展
1969年,美国颁布的《国家环境政策法》首次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此后环境影响评价在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起到了很多的作用, 因而在全球迅速普及和发展起来, 并成为各国重要的环境管理手段。荷兰1987年建立了法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要求对废弃物管理、饮水供应、能源与电力供应、土地利用规划等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英国 ,1990 年开始 ,很多地方政府对城市的发展规划都开展了战略环境影响评价。1991年通过的《国家环境政策规划》中规定了SEA的工作程序,建立了法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999 年加拿大颁布了《政策、规划和计划建议的环境评价内阁指令》,要求对所有提交内阁和各部部长批准,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包括有利和不利的) 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建议进行环境评价。
2、国内研究进展
2003年 9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在我国正式实行以来, 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学者对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研究。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同国外一样,也是从单纯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发展到单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战略影响评价兼顾的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在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方面,我国的一些专家学者做出了较大的成绩。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以及重大的过程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对土壤的影响、对水环境的影响、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以及对自然灾害的影响。张妍等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利用规划为例,在探讨土地利用变化与环境关系的基础上, 论述了土地利用规划对环境的影响。程吉宏等从区域土地开发规划方面, 探讨了规划环评中土地生态适宜度的问题。陈百明以土地可持续利用的角度阐述了土地规划中环境问题。张燕等从微观评价角度, 探讨了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评价问题。潘嫦英等分析了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评价的不同点,蔡玉梅等探讨了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内容。
在如何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方面:现有的指标体系主要从生态、资源、社会、经济,及土地利用结构、规模对环境的影响等角度选取大量指标,分别衡量各种用地类型的环境合理度。贾克敬等将指标体系分为环境要素层、准则层、指标层 3个层次, 并将指标分为状态指标和影响指标,分别用来反映某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衡量环境影响。刘瑞亮从声、大气、水、土壤、生态、人居、社会经济发展等七个方面构建指标体系。葛丽颖以广东省阳江市为例,基于 DPSR理论模型,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吕昌河等从生态保护、土地退化防治、耕地资源保障、建设用地增长的适度性与后效、耕地占补平衡的生态风险等 5个方面构建了用于预测和评估土地利用规划对环境、生态和土地资源的可能影响程度的指标体系。赖力等提出土地利用规划战略环评指标体系包括资源、环境、经济、社会指标 4个层次。
评价方法方面目前比较常用的方法有专家判断法、核查表法、矩阵法、叠图法、情景分析法、地理信息系统和遥感技术、生态服务价值的方法以及累积影响的分析方法等定性和定量多种方法。王广洪等对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采用了指标法进行了研究。赵柯利用土地生态适宜性分析法,划分土地生态适宜利用类型区, 提出相应的土地生态开发措施。冉圣宏等运用了生态服务功能法计算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以来中国不同省市土地利用变化。唐等利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对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赖力等分别采用生态足迹方法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的生态成效进行定量分析。这些方法通过不同角度以不同的方式度量土地利用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效应。由于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态环境效应存在难以衡量等原因,在研究方法上目前还没有非常有效的方法。
三、结论与建议
1、构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基础数据库和指标体系
广义的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数据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土地生态环境本底数据库,土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库等,在此基础上研究不同层次、不同地区和不同生态环境下的指标体系框架,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和实践服务。建立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参与性。
2、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的方法研究
我国关于项目环境评价方法比较成熟,包括叠置法、列表法、矩阵法、统计模型法等。但规划的环境评价涉及更宏观的尺度,许多定量的指标不容易获取,在规划方法上目前更多的采用加权比较法、逼近理想状态排列法、费用效益分析法、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法、环境承载力评价法和对比分析法等。具体应结合案例的研究,对比分析不同评价方法的适用性。
3、加强多学科的合作和公众参与
土地利用规划本身具有综合性的特点,涉及土地资源学、土地经济学和土地生态学等诸多学科的知识,对规划指标的理解和把握需要有多学科的知识背景。而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评价更综合地考虑规划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因此要以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问题为核心,整合多学科人才,凝聚多学科知识。
参考文献:
[1]张妍等.规划层次上的环境影响评价[J].上海环境科学,2002,(3).
[2]吴克宁,等.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思考[J].资源产业,2005,(6).
[3]刘艳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足迹环评研究进展[J].安徽农业科学,2008,(6).
[4]蔡玉梅,等.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J].地理科学进展,2003,(6).
[5]彭建.国内外土地持续利用评价研究进展[J].资源科学,2003,(2).
[6]赖力,等.土地利用规划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J].中国土地科学,2003,(12).
[7]卞正富,等.论土地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J].中国土地科学,2004,(2).
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范文4
(一)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不合理
由于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用地按照人口平均分配到各家各户。在分配的过程中,考虑到了土地的质量、好坏搭配均匀,这种做法具有一定的公平性,然而分配的结果是整块的土地被分割,农用地呈现零散不集中、单位面积狭小的局面。
(二)耕地的面积锐减、质量下降且污染严重
近年来,农村耕地面积大量减少。同时,在土地开发的过程中,过度追求耕地的产量、盲目开发和过渡垦殖等,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出现了土地沙化、盐碱化和荒漠化现象,导致耕地质量下降,且耕地退化严重。在土地耕作的过程中,过多地使用化肥和农药对耕地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非常明显,造成了严重的耕地污染。
(三)农用地闲置抛荒严重,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农民对土地的投入热情渐渐降低,将目光更多地投向正在高速发展中的第二、三产业,对土地的投资减少,粗放经营乃至弃耕撂荒。现阶段,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有的乡村村民甚至举家外出,丢下责任田不管,使土地长期处于粗放和低效利用的经营状态,抛荒面积不断扩大。
(四)建设用地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着规模小、投资分散的特点,中央政府一般不能直接加以控制,需要依靠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去落实。
(五)农村征地问题重重
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机制不健全,当前的征地普遍采用的是年产值倍数法的补偿方式,存在着补偿标准偏低的问题。农村征地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村干部利用职权“低征高出”、土地征用后圈而不用的现象。
二、新农村土地利用的规划
(一)建立土地利用分区,合理布局
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必须从用地的合理布局入手。为避免不同功能用地之间的混杂而相互干扰,协调用地的矛盾,保护农用地,限制不当土地使用和开发行为,应进行合理的土地利用分区,将农业区与农村建设用地区有效地分隔开来,并进行相应的用途管制。
(二)保护农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应合理地控制农用地数量的减少和质量的下降,注重对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要加强土地的用途管制,加强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在法律上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供应量,对农村建设用地的基础配套设施的投入,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程度。
(三)提高乡村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程度
在乡村土地利用规划中,要对土地利用实施严格的用途管制,加大对闲置抛荒的惩罚力度。适当地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提高农民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用市场的手段来调节供给。同时,要将新农村建设与旧村改造相结合,充分利用闲置的宅基地、荒杂地、空闲地,进行新的土地利用和建设;严格控制新区启用所需的耕地。
(四)加强公众参与,广泛听取意见
制订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转变传统的土地利用规划思维,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制度。土地利用规划的起草和编制均应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参与基础上,经村委会充分论证以后确定,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后应上交县、乡级主管部门,并及时公布,以接受村民的监督。公众参与对于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加强乡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技术支持和法律支持
加强乡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技术支持,实行规划的信息化、科学化,可以及时了解各种土地信息的变化情况,并及时、适当地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使规划达到实时与高效。乡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执行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必须强化执法概念,这在目前土地规划体系的法制还不是很健全的条件下尤其显得必要。
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在对新农村土地进行合理有效的规划之后,应该对土地的规划进行的实施,而实施的有效性,主要依靠相关的保障措施来保证。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是确保土地利用规划全面有效实施而制订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行政、经济、社会、科技等综合手段和配套措施。
(一)法律保障
村土地利用除严格遵循村级规划外, 还应符合国家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规实施规划。
(二)行政保障
加强领导, 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制度;以规划为依据, 对农用地和非农建设用地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硬性指标管理目标责任化, 建立规划公示、听证制度。
(三)经济保障
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 继续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有偿使用, 培育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保护耕地, 集约利用土地;重建农用地经营价值和用途转移价值核算体系, 显化农用地经济效益, 保护农民利益;多渠道融资, 让企业参与土地整理。
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范文5
关键词 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辅助决策 规划模型 信息系统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传统的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系统一般包括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管理两个方面,利用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规划辅助编制涉及到的应用分析模型是一个十分值得单独研究的系统工程。要研究开发一个土地规划辅助决策信息系统,须分解土地利用规划模型群为切入点形成系统的辅助决策功能。
对土地的利用规划进行辅助决策的模型群集,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结构分析模型、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分析模型以及土地需求预测模型。
二、基础数据预测
(一)人口预测。
人口预测有人口自然增长法和劳动平衡法。人口自然增长法是根据基期年的人口数直接推算未来时期人口数。使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规划区域的人口数基本上是按照一定比例增长,并假定该地区人口今后仍然按此平均增长率继续增长下去。而劳动平衡法是以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力为基础,按基本人口、服务人口、被抚养人口三者之间比例关系预测未来人口(适用于城市和城镇居民点的人口预测)。
(二)城市化水平预测。
1、城市化水平的测度。
城市化的量度一般可采用主要指标法和复合指数法。复合指标法采用反映城市化水平的四个方面指标,即:规划区域的城市人口占其所在区域总人口的比例、人口密度即单位城市土地面积的人口数、城市(建成区)的大小、城市(建成区)之间的平均距离。
2、城市化水平预测模型。
城市化水平的预测方法主要有: 商品粮供应率预测法,理论依据是:变农村人口为城镇人口、农业人口为非农业人口的规模和速度取决于农业生产水平和粮食商品率;国民生产总值预测法;基建投资规模预测法;农村人口转化预测法,根据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率、机械迁移人口数、农业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数进行推算;多指标综合预测法,常采用农业生产发展水平预测(商品量增长预测、农业劳动力转移数量预测)、国民收入增长率预测、基建投资数额预测等多指标综合预测法,根据预测结果加以综合得高、中、低三种方案,再结合其它相关因素,最终预测城市化水平。
三、土地利用结构分析
(一)各类用地比例。
面积比是指某一区域内各土地类型的面积占其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即:
Ki=ai/A*100% (3-1)
式中:K,为第i种土地类型的面积比;a,为第i种土地类型的面积;A为区.域土地总面积。其计算结果多用直方图、饼状图表示。
(二)土地数量结构多样化。
根据吉布斯―马丁的多样化指数来度量,其模型为:
(3-2)
式中GM为多样化指数,为第i种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若某一地区只有一种土地类型,则多样化指数为0;若土地均匀地分布在各种类型中,则多样化指数为1。
(三)土地数量结构区位意义。
利用区位指数分析区域土地的意义在于这一指数可反映某一地区各种土地相对于高层次区域空间的相对聚集程度,区位指数是综合性指标,计算公式为:
(3-3)
式中Qi为区位指数,fi为区域内第i种土地的面积,Fi为高层次区域内第i种土地的面积。若Qi大于1,则该种土地具有区位意义,若Qi小于1,则不具有区位意义。
(四)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可运用景观生态学中的多样性指数、优势度指数、均匀度指数和破碎度指数作为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指数,对规划地区土地利用的空间格局进行定量分析。
土地利用多样性指数(H)反映了土地利用类型的多少和各种类型所占的比例,当土地利用各种类型所占比例差异减小时,多样性上升。土地利用优势度指数(D)用于测度土地利用结构中一种或几种类型支配整个土地利用的程度,与多样性指数成反比。多样性指数和优势度可以用来描述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分配方式,反映土地利用是否以某种或某几种方式为主。土地利用均匀度指数(E)是描述土地利用类型的分配均匀程度,可用Romme相对均匀度计算。土地利用破碎度指数(C)用于测度土地被分割的破碎程度。空间格局指数的大小反映了人类活动对土地利用的干扰程度,随干扰强度增加,土地利用的多样性、均匀度、破碎度提高,优势度减少。
四、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分析
(一)土地利用数量变化。
1、单一土地利用类型动态度(K)表达的是某研究区一定时间范围内某种土地利用类型的数量变化情况。这一指数的意义在于可以直观地反映类型变化的幅度与速度,同时可以比较不同类型间变化的差异,从而探究其变化的驱动力和约束因素。
2、综合土地利用动态度(LC)反映区域内某一研究样区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动态变化及其转换程度,着重变化的过程而非变化的结果,意义在于反映出区域土地利用变化的剧烈程度。可以应用于局部与全区的对比以及区域之间土地利用变化程度的对比。
(二)土地利用变化区域差异。
我们可以用各区域某种土地利用类型相对变化率及各区域土地利用动态度(单一土地利用动态度,综合土地利用动态度)的不同来反映土地利用变化的区域差异。
(三)土地利用类型空间变化。
土地利用的空间变化,可以用土地资源分布重心变化情况来反映。其方法为:把一个大区域分为若干个小区,在大比例尺地图上根据居民点的分布及地形特点确定每个小区几何中心的地理坐标,然后再乘以该小区该项土地资源的面积,最后把乘积累加后除以全区域该项土地资源总面积。重心坐标可以用地图经纬度表示,也可以用大地直角坐标表示。
五、土地需求量预测模型
(一)土地需求量预测数学模型。
1、年平均变化率法:此法依此式计算土地需求量:an=a0(1r)n,其中,an为预测期末土地的面积; a0为预测期初土地的面积;r为预测期土地面积的年变化率(增加为正,减少为负);n为预测年期。
2、趋势预测法:研究区域的土地面积变化是在时间序列上展开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得到一系列依赖于时间的数据Y=f(t),以时间为参数的数列成为时间序列。
3、回归预测法:城市土地的变化与许多因素都有关系,如经济发展速度、人口、城市化率等等。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Y=f(x1,x2,…xn)表示。
(二)耕地需求量预测。
l、粮食安全条件下的最小耕地需求量是粮食自给率、食物消费水平、食物综合生产能力等因子的函数。
2、基于耕地社会保障功能的需求量预测耕地,对于城市而言主要表现为耕地是城市农业人口及“两栖人口”的重要生活保障,因此,城市耕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定位为满足农业人口及“两栖人口”的粮食自给自足,其需求量为达到这一条件的耕地需求量
(三)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
l、城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需求预测。通常采用城市规划中确定城市建设用地的方法: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法。
2、独立工矿用地需求预测。通过区域经济发展、生产要素享赋、土地集约利用发展趋势的研究,确定单位土地的工业产值,在分析预测经济发展规模的基础上确定产业用地总需求,在总需求的基础上扣除城镇内部合理的产业用地需求,即为独立工矿用地需求。
3、交通用地需求预测。城市交通用地需求中,公路交通的需求是其研究和考虑的重点。公路交通用地取决于其长度和宽度。其长度依据选线方案在图上量取。公路的宽度与其技术等级有关。依据公路技术等级即可确定公路的路面宽度和路基宽度,从而计算得到公路的占地面积。
4、水利设施用地需求预测。水利设施包括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物用地,其中水工建筑物的用地需求根据长度和其断面要素计算;水库水面用地可依据水位――库容关系曲线和水位面积曲线估算。
六、辅助决策功能模块实现
(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通过提取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的各种用地类型的属性信息,将属于同一大地类的用地类型的面积字段值进行加和汇总,并将汇总的结果赋到土地利用现状表的面积字段位置。将各种土地利用的现状地类数据汇总之后,我们就可以计算出各个地类占规划区域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从而有效的进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分析比较;同时系统也提供了生成统计图表的功能,来更形象直观的对各类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分析。
(二)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分析。
主要是根据选定的规划方案,将各种地类的用地情况信息录入系统之后,系统可实现对这些规划用地信息的计算分析功能,自动的计算规划近期、远期与现状地类的面积增减数值;同时也可以采用生成统计图表的方式来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分析,以得出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合理与否,并进行相应地类用地情况的调整。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数量变化分析、土地利用变化区域差异分析以及土地利用类型空间变化分析。
(三)人口预测。
在人口预测子模块中,可以完成总人口和城镇人口的数量预测,总人口预测中可以用自然平均增长法和回归预测法来完成总人口的数量预测,当选择相应的预测方法之后,系统会显示此方法所对应的预测公式,在文本框中输入公式所对应的各数据项后,点击计算按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规划目标年的总人口数;城镇人口的计算设计了劳动平衡法和单因素分析法两种预测方法,其计算方法与总人口的计算方法类似。
(四)土地需求量预测。
本模块在人口预测的基础上进行各类用地的需求量预测,然后将各类用地的预测数据信息录入相应的位置,并进行规划近期面积和规划远期面积预测结果与现状数值的分析比较,从而得出预测结果合理与否,以辅助规划预测方案的拟定。
七、结束语
土地利用规划修编需要建立土地利用结构分析、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分析、土地供需预测、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土地利用分区等模型,这些模型可以用来分析土地的供需关系以及土地的合理布局,是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系统中辅助决策模块的建立的基础,是编制与实施规划的基础。
(作者: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试行,2001
[2]国土资源部.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02
[3]尹君.多目标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法论的研究,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6
[4]云南国土资源遥感综合调查.云南科技出版社,2004
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范文6
1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在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把确保耕地总量基本稳定、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作为规划修编的前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对于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建设也要压缩其建设用地规模,并且与开发复垦挂钩,实行“占一补一”原则。
2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扩张
目前,农村居民点建设普遍缺乏规划,布局杂乱松散,要逐渐对村庄进行规划治理,规划期内各村均不能再扩展居民点用地。要充分利用村内闲散地和旧宅基地,消灭空心村,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居民点的集中利用程度,鼓励农民建楼房,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和四荒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布局调整,逐步撤并小型村、整理空心村、缩减自然村、搬迁偏远村,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要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农村环境治理涉及大量的宅基地、基础设施用地、公益服务设施用地等,要充分挖掘现有的土地潜力,合理规划。
3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编制
土地利用要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次生盐渍化为前提,要因地制宜。在一定耕地数量的基础上,通过耕地质量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逐步提高耕地产出能力,这才是完整意义上的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要本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条件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并正确处理好开发整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4 做好重点项目用地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