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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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

财务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范文1

【关键词】会计要素 会计等式 财务报表 建议

一、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界定的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指对会计对象按经济性质所作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具体对象和内容,是构成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主要因素。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和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基本准则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将会计要素界定为六个,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项会计要素是组成资产负债表的会计要素,反映的是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称为资产负债表要素,其内在经济关系利用数学公式作概括表达:“资产= 负债+所有者权益”,又称为静态三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三项会计要素是组成利润表的会计要素,称为利润表要素,内在经济关系利用数学公式作概括表达:“收入-费用=利润”,反映了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会计等式,又称为动态三要素。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要素的主语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是采用“企业”,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是采用“特定主体”。会计要素既然是会计基本概念,不应只是企业,而应该包括所有类型的企业、非盈利组织,而且会计要素的主语应与会计主体假设相一致,而会计主体与作为企业的法律主体有时是不一致的,特别是随着新的经济业务形式的不断出现以及基金会计的发展,会计要素的定义用“企业”越来越显示出其局限性,不利于具体准则的建设和对会计实务的指导。

(二)“收入―费用= 利润”会计等式不成立

按照会计准则的界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从以上界定可以看出收入和费用均采用了狭义的概念,而利润采用的是广义的概念,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而“收入―费用”只能等于营业利润,而非利润总额,会计要素之间本应存在的勾稽关系受到了破坏,导致了损益表中的三个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不存在“收入- 费用= 利润”的逻辑和数量关系,无法为会计方法提供理论说明。

(三)“利润”会计要素多余

为了表述收入、费用的结果,我国将利润作为单独的会计要素存在。笔者认为此种做法有以下弊端:利润定义包括了收入和费用,而在归纳归纳会计要素时,利润又成为和收入、费用要素相并列的独立要素,这就造成概念的前后不一致;对利润要素而言,它本身已是资金运作的结果,不能再称为动态指标,而且利润这项经营成果归所有者所有,是静态要素所有者权益中的一部分,而不应该单独作为会计要素存在;按利润的现行定义,利润要素应该包括未分配利润和本年利润,而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这样,两个要素从外延上具有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导致了会计要素在经济活动应用中互相交叉、相互包含这一弊端,同时也给会计科目分类造成混乱隐患。

三、改进建议

(一)修正会计要素定义的主语

为了适应新型经济业务的发展,会计要素的主语应该与会计主体假设相一致,可以借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的做法,将“企业”改为“某一特定主体”更为合适。因此,对于会计各要素的定义可以某一特定主体为主语,以经济利益为主线,既揭示各要素的本质特征,又阐明各要素的内在联系,共同组成一个科学合理的会计要素体系。

(二)健全会计要素体系

改“收入”会计要素为“营业收入”。配比原则是指在进行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是加工和处理会计信息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同一会计期间内的会计收入和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期间内确认。

增设“利得”和“损失”两个会计要素。利得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删去“利润”这一会计要素。会计准则界定的“利润”要素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的损失等。

(三)完善会计等式

会计等式是对各会计要素的内在经济关系利用数学公式所作的概括表达,反映了各会计要素之间的平衡关系。为了构建一个完整的复式簿记会计等式体系,根据以上改进,会计等式可以分成三种类型。

静态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反映了特定主体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理论基础。

动态会计等式。(收入+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利润,反映了特定主体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是编制利润表的理论基础。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净增加额,反映了特定主体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情况,是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理论基础。

综合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这一等式综合了企业利润分配前财务状况等式和经营成果等式之间的关系。揭示了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之间的相互联系。

财务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范文2

关键词:新基本会计准则;优点;企业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并在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全面施行。新准则第一章的第一条就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制定准则的依据来源变得更多,它由原来单一的只依据《会计法》扩展到依据以《会计法》为核心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消除《会计法》与其它法律法规的冲突铺平了道路,为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与旧准则相比,新基本会计准则还具有十个优点。

1目标更加明确

旧准则制定的主要目标是统一会计核算的标准,并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对财务会计目标的建立不够明确,只是粗略的归结为“三个满足”,即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力一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由于目标很不明确,导致对其他一系列基本概念的研究缺乏内在的逻辑基础,各概念间相互矛盾。而在新准则的目标制定中修改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行为,以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而且新准则首次提出了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即要求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能充分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的情况,以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准确的经济决策。

2内容、概念、要素更加合理

新基本会计准则删除了一些落后的概念和一些表述累赘的会计要素,通过科学的界定,使会计目标、原则和会计要素得到明确的定义。比如我国的财务会计是一个由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组成的有机整体,对确认的定义为:指决定将交易或事项中的某一项目做出一项会计要素加以记录和列入财务报表的过程。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如果一个项目当且仅当满足要素定义,并且满足“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未来经济利益可能会流入或流出企业;该项目具有能够可靠计量的成本和价值”标准,就应当加以确认。计量是指为了在账户记录和财务报表中确认、计列有关财务报表要素,用货币或其他量度单位计量各项经济业务及其结果的过程。新准则的对旧准则中内容、基本概念和会计要素的修改与国际会计准更加的趋向一致,认同国际会计准则的基本思想,可以说,这次对旧准则的修改与当前会计改革的发展趋势相一致。

3条款顺序更符合逻辑

条款顺序的排列这不仅表现为新准则在整体上按照国际财务会计准则的惯例安排,而且在每一章的内容中也注意到条款之间的先后顺序。如在第二章中重新排列了客观性、相关性、及时性、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的顺序并进行了重新解释,更加具体、更加明确,可理解性更强,也更符合我国现实的需要,同时,表述也更国际化。如新准则在规定了客观性原则之后,紧接着规定“企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使用者的决策相关,对使用者决策有用”,说明要求我国企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不仅是客观真实的,可靠的,而且还要可用,也就是说这些信息要能为需要求者提供做出决策的帮助,说明客观性在会计信息质量中的引导地位,反映出我国近年来对会计理论有了进一步的研究,说明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会计信息提出更高的需求。

4调整会计要素定义,规定其确认和计量标准

旧准则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内容确定会计要素,在这种摊大而求全的情况下对次级要素进行尽可能多的分类和定义,并规定这些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导致基本会计要素的概念与类别中的一些要素定义不一致,造成结构混乱的后果。相比之下,新准则以交易或事项对会计主体经济利益的影响重新划分会计要素,并使用资产负债观重新定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同时还吸收国际准则中的合理内容,以便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出企业非经常性的损益项目,为领导者做出有效决策提供更科学的依据,而且澄清了被动要素和主动要素之间的关系,明确了所有者权益的性质,如“利润”要素强调了与“收入”“费用”要素的关系,这样就澄清了被动要素与主动要素的关系。

5会计要素定义在内涵上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新准则体系下的会计要素虽然仍保留旧准则的六大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的分类,和旧准则相比,新准则主要是规定了要素的定义、确认要求和在报表上的披露,对各要素的定义、分类及特征、确认等做了微小的调整,规定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概念的定义以及相关的定性规定,相比之下,旧基本准则却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但该内容由各条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做出规定,而且,新准则对各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虽然各会计要素的定义表述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相类似,但在内涵上却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包含的意思有所扩大,对会计要素的定义更详细,更具体,如在“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要素中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

6明确基本准则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关系

从新准则来看,财政部在基本准则与概念框架两者的权衡中,选择了继续保持基本会计准则的形式,使会计准则形成一套前后一致的完整体系;另一方面揉合了对决策有用和对受托方负责的观念,兼顾了企业投资融资的方式,满足投资方、企业主体、顾客等多方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由于在具体内容,更多地纳入了概念框架的思想,因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通过引入国际通用的概念且通过在信息质量的特征确认和计量上的充实,我国的基本准则至少距离IASB的概念框架已不太远。”也就是说,我国现行的基本准则客观上发挥了类似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指导作用,可以说,我国财务会计准则的制订模式与西方的财务会计制订模式已经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了,但并不是说可以将我国的基本准则看成中国式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毕竟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多区别的,而且保持基本会计准则的形式更适合我国的实际需要。

7“可能的未来的经济利益”贯穿于会计要素之中

新准则在收入和费用定义中,将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予以表述,与资产和负债的表述保持一致,而且从理论上也保持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通过新旧准则中两个负债定义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新准则的主要变化有:第一,增加了“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第二,取消了“能以货币计量”。通过新旧准则两个费用定义相比较,新准则的主要变化有: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新准则合理反映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这一基本特征,体现了费用与收入之间的配比关系。总之,新基本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使会计信息的质量得到了提高。

8重新界定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区别

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报表是由报表本身及其附注两部分组成,附注是财务报表的有机组成。一般而言,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核心,企业对外提供的主要会计信息都反映在财务报表中。在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中,有些是通过财务报表提供的,另一些是通过其他财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是根据会计准则编制的,其他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与方式则可以不受会计准则的约束。通过明确区分两者的含义和用途,突出了财务报表在财务报告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了作为反映企业基本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在财务报表中的主体地位。

9明确要求创造良好的会计环境

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以完善的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标志的一种新型的企业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政府在管理方式上由过去直接管理变为间接管理,随着金融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育,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和提供者进一步分离,企业利益关系人逐步扩大到民众,合法有效的监督已经由企业内部监督和政府监督转变为社会监督。除涉及商业秘密之外,企业的会计信息要求一律公开,便于民众、投资者和政府对企业进行监督,这就需要企业加强会计核算,加强证券监管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化,加强外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对于企业不轨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从源头上遏制企业会计造假。

财务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范文3

基于会计要素在财务会计中的基础性和重要性,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会计界对于会计要素都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国际上,除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2001年初改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外,美国有关机构对于会计要素的研究最具代表性,不仅起步较早,而且比较系统,成果丰富。早在195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的“会计名词委员会”就试图对会计基本要素进行规范性研究,根据研究成果,1953年8月至1957年1月,先后公布了4份《会计名词公报》(ATB No1—4),提出了资产、负债、收入、费用、成本、收益、利润,并试图对它们做出统一的定义。之后,尽管不少会计学者和会计学术团体对上述要素做了持续研究,但大多仅限于对这些名词或概念的定义研究,缺乏更加深入系统的研究。直到1970年,AICPA下设的“会计原则委员会”(APB)首次开始系统并专门研究会计基本要素。在其的第4号报告书中专门单列一章来论述财务会计基本要素的定义及其相互关系。提出了财务会计有六个基本要素。即资产、负债、业益、收入、费用和净收益。由于APB的工作被1973年6月30日宣告成立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所取代,所以,之后的研究主要由FASB继续进行。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FASB开展的财务会计与报告概念框架研究的一个重要项目就是会计要素研究,并于1980年2月正式发表了第3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企业财务报表的要素》(SFAC No.3),共提出了资产、负债、产权、业主投资、分派业主款、全面收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等十项基本要素并分别予以定义,尽管为了适应非盈利组织的需要而在1985年12月发表了第6号概念公告《财务报表的要素》(SFAC No.6),但企业会计要素的内容基本没有变化。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对于会计要素的研究起步较晚,直到20世纪80年代,有学者比较系统地对会计要素进行了研究。1986年,我国著名会计学家葛家澍的《会计的基本概念——一个以提供会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中提出会计对象可分解成资产、负债、基金、收入、费用、利润等要素。1989年,著名会计学家娄尔行、张卫国的《研究我国会计理论和会计准则,促进会计实践》中,将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项,即资产、负债、净权益、营业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1991年,陈毓圭在《会计要素论》中提出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可以说,上述研究成果为我国1992-1993年的会计制度改革中首次体现会计要素奠定了基础。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于1993年7月1日起由所有企业实施。在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第一次出现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会计要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会计研究的不断深入,2000年6月21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形式并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与1992年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尽管会计要素的项目没有变化,仍然是六大会计要素,但对有关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为了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加强会计准则的研究工作,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03年9月组织了42项会计准则重点科研课题,由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和部分会计准则咨询专家承担。其中的《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课题由葛家澍教授主持。以此次重点科研课题研究成果为基础,财政部对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和内容进行了重大的调整和完善,并于2006年2月重新颁布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在内的新的会计准则体系。首次以专门的条款明确了企业确定会计要素的依据和会计要素包括的内容: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比较发现,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会计要素仍然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但也有了新的变化,一是有关会计要素的定义更加科学,二是出现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尽管还没有把利得和损失明确为会计要素项目。

综合国内外有关会计要素研究与设置,目前不同国家或地区对会计要素的认识还不完全一致,会计要素的项目设置还存在明显的差异。同时,现有研究都侧重于要素项目名称及其应该定义,缺乏对会计要素层次关系的分析,而这似乎恰恰是造成会计要素难以理解和统一的主要原因。

二、会计要素内容及其层次结构分析

会计要素,无论理解为会计对象要素,还是构成财务会计报表的基本框架要素。实际上都是分类问题,既然是分类,就客观存在分类的详细程度和分类层次问题,无论是美国FASB将会计要素分为前述的十大要素,还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确定的六大要素项目,这些要素项目实际上并不都是平行关系,有些项目是上下级的包容关系,也就是说,会计要素是有层次结构的。会计要素的内容及层次关系如下:

(一)会计要素的第一层次—— 一级会计要素 一级会计要素,是基础会计要素,就是对会计对象所做的最基本的也是最综合的分类。一级会计要素包括资产和权益两大项目。

资产,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基础条件,是最基本的会计要素之一,是指由企业过去的经济交易或者会计事项形成、被企业拥有或者控制,预期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权益,在财务会计中是指资产所有权,表明企业资产的来源渠道。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对于权益的解释是应该享有的不容侵犯的权利。权益在会计上可以理解为资产所有权,表明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资产来源于哪里。因为任何资产都是有所有权的,所以,从数量关系上看,资产和权益二者存在着下列等量关系。

资产=权益

上述关系式是最基本的会计等式,是现代复式记账法赖进行试算平衡的基础平衡机制。,也是资产负债表设计的原始依据。实际上,在会计教学中,当分析经济业务变化引起会计等式变化的类型分析中,就是以上述公式为基础进行分析的。

(二)会计要素的第二层次——二级会计要素 二级会计要素,也可以称之为派生会计要素,是对客观存在着不同质项目有必要再进行分类的一级会计要素项目所做的分类,是一级会计要素项目的具体化。二级会计要素包括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两个项目。

但是并非一级会计要素都要分类出下级要素项目,形成上下级层次结构关系。资产项目就没有必要再划分二级要素项目,因为对资产再进行的分类项目无论详细程度如何,都是同质的,只是资产的形态、名称不同而已。所以,会计实务中尽管也对资产进行分类,那只能称之为会计科目,而不是二级要素项目。对于权益这一一级要素项目就有所不同,如前所述,权益在会计上是指资产所有权,谁对企业资产拥有所有权,就称之为谁的权益。因为任何企业在筹建之时,其资产不外乎有两个来源渠道,一是投资人投入的资产,这部分资产的所有权归投资人所有,称之为所有者权益。二是向债权人借入的资产,这部分资产的所有权归债权人所有,称之为债权人权益,站在企业角度看就是企业的负债。因为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负债)是不同质的两个资产来源渠道项目,所以,权益这一一级要素项目有必要再进行分类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两个项目,否则,就不能详细的记录和报告权益的具体情况。从数量关系看,权益和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存在着下列等量关系:

权益=负债+所有者权益

将权益要素项目具体化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两个二级要素项目之后,上述最基本的会计等式资产=权益,就可以表现为如下基本等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或者: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在上述三个要素项目中,负债没有必要再进一步进行下一级要素项目分类,只需要和资产一样,通过划分具体会计科目就可以了,其原因如前所述。相对于资产和负债,所有者权益是一个抽象且复杂的概念,从上述会计基本等式的数量关系看,所有者权益等于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通常我们也称之为净资产。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任何资产或者负债的增减变动,都有可能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这些变动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是投资人投入了资产,还是企业赚取了收益或发生了损失,收益或损失是日常经营活动造成的还是偶发的非经营事项引起的,也就是说,企业筹建完成以后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增减变动的情况是多方面的,也是不同质的。另一方面,企业筹建完成以后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增减变动的情况又是会计信息各方使用者都倍加关心的问题,如果会计要素只停留在上述三个要素基础上,不对所有者权益要素项目进行下一级分类,是无法记录和报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有者权益变化过程和结果的。正因为如此,所有者权益要素项目还需要进一步分类,从而形成会计要素的第三个层次。

(三)会计要素的第三层次 ——三级会计要素 三级会计要素,是对二级会计要素项目——所有者权益做的分类,是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具体化。怎样对所有者权益要素项目进行分类设置,既是一个难点,也是目前各国会计要素设置方面的主要差异所在。笔者认为,三级会计要素至少应该包括接受投资、利得、损失和利润四个项目。从数量关系看,存在着下列等量关系:

所有者权益=接受投资+利得-损失+利润

接受投资,是企业投资人投入到企业的资产,如实收资本。是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一个独立项目和重要内容。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与企业当期利润无关、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利得直接增加所有者权益。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与企业当期利润无关、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损失直接减少所有者权益。

利润是企业一定时期收入抵减费用后的差额,是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的财务成果,也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期间引起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化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各方倍加关注,必须详细记录和报告,同时,利润在我国财务会计核算中一直作为一个会计要素项目存在,是我国会计文化中早已经被人们普遍认可的一个重要会计信息概念,使用利润概念更有利于会计信息的理解和使用,将利润作为所有者权益下的一个要素项目是必要的。但是,利润本身是一个结果,利润的实现是一个过程,为了反映利润的具体情况,还必须对利润要素进一步划分,从而产生了会计要素的又一层次——四级会计要素。

(四)会计要素的第四层次——四级会计要素 四级会计要素是对三级要素项目——利润所做的分类,是利润的具体化。四级会计要素包括收入、费用项目。

对于收入、费用要素可以以其与利润的关系为标志予以定义,而不再看是否是企业日常活动产生。因为,收入、费用项目是利润要素的下一级项目,与利润直接相关。只要跟利润相关,即使不属于企业日常活动产生,也是要计入当期利润的。比如《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就规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可以直接计入当期利润。因此,收入和费用可以作如下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以及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但应计入当期利润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流入。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以及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但应减少当期利润的其他经济利益流出。依据上述定义就可以得出: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财务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从数量关系上体现出:利润=收入-费用这一明朗的等量关系。

三、依据会计要素层次关系优化会计科目设置

财务会计提供会计信息是用其一套特有的会计语言提供的,会计要素是会计语言,但还不是最基本的语言单位,用会计要素反应的信息是概括性的,是粗线条的。作为经济决策不可缺少的会计信息,人们对它既有总括性的需求,更有详细具体的信息需求。比如,一个企业资产总额是20亿元,那么这些资产都是什么资产呢?就需要对资产详细记录和报告说明。为了详细提供会计信息,就需要对会计要素进行进一步的分类,会计上,对会计要素分类核算的项目即称之为会计科目。

既然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再分类的项目,是会计要素的具体化,那么其经济内容与会计要素是一致的。除了上一级要素项目分化出的下一级要素项目之外,根据会计科目的定义,只要是对会计要素的分类项目都属于会计科目。这样,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的关系本应该非常明朗和具体,它们之间实际上就是统驭与被统驭的关系,会计要素是总括信息,会计科目是详细信息,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说明。有什么会计要素,就应该有相应的会计科目。但是现行会计科目的设置及其与会计要素的关系并非如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我国的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成本类、所有者权益类、损益类等,看不出会计科目依据会计要素相应设置的应有逻辑关系,逻辑混乱,于理不通,难以理解,有必要改革优化和完善。根据本文前述会计要素内容及其层次结构设想,我国现行会计科目的设置可以做如下优化和完善。

按照有什么会计要素就分设什么会计科目以及简化设置的原则,相应的将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利润类、收入类、费用类等。将现在的成本类科目归并到资产类,取消损益类科目。资产类、负债类科目内容与现行规定基本一致,不再赘述。其他科目设置如下:(1)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实收资本、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科目;(2)利润类科目:包括本年利润、已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3)收入类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4)费用类科目:包括主营业务费用、其他业务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财务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范文4

关键词:会计要素;会计目标;会计方法

环境交化对财务会计系统的影响,主要涉及会计确认与会计计量两大方面。而会计确认与计量均离不开会计要素。新体制、经济新方式以及经济新类型的出现,首先表现在对会计要素(体系)内容与结构的影响,当然,这种影响是通过会计目标来实施的。就财务会计学本身而言,会计要素及其内在联系是会计方法建立的基础,其直接关系会计目标的实现。因此,各国会计准则机构都十分重视会计要素的。

本文试图.通过比较我国、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所确立的会计要家,提出关于新经济环境下会计要素问题的若干看法。

一、会计核算对象要素的比较

1.FASB的会计要素。

FASB在1985年12月发表的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 NO.6)中,将会计核算对象要素划分为10个,即资产、负债、权益或净资产、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收入、费用、利得、损失、全面收益。其中,"业主投资"与"派给业主款"是与其作为业主的所有人之间的交易。业主投资表现为企业收到业主投入的各种资产(投入的也可以是劳务,或抵偿、转换了的企业负债),其结果是"增加其在企业中的业主利益或权益",但新业主受让旧业主的交易,不属于"业主投资"的内容;派给业主款则是指企业向业主转交资产或承担负债而"减少企业里的业主利益或权益"的交易。显然,就经济实质而言,业主投资要素和派结业主款要素是对权益要素内容的进一步深化。

FASB使用了狭义概念的"收入"和"费用"要素。收入仅指正常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收入,依据的是"流转过程收入",强调收入实现的完整过程。费用则仅指正话经营费用或支出,依据的是配比性和应计制会计原则,强调费用产生的因果关系和费用责任的合理归属。对于非正常经营收入,FASB单独设立了"利得"要素加以反映,因为利得实质上是一"偶发性"、"边缘性"的"净收益"。设立"损失"要素反映非正常经常活动的支出,因为损失实质上是一种"偶发性"、"边缘性"的"净亏损"。利得与损失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毋需按配比性原则加以确认。"全面收益"仅仅是将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定期汇总的结果。

2.IASC的会计要素。

IASC在1989年的"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将会计要素确定为资产、负债、产权、收人和费用等5个。

IASC依据收入确认的"流人量理论",选择了广义的"收入"要素概念。IASC认为,利得与收入一样,都代表"经济利益之增加",它们在性质上没有什么不同,因而不将收入和利得作为不同的会计要素。与广义收入要素相对应的是广义的"费用"要素。按IASC的理解,费用既包括"在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费用";也"包括了损失",并且,由于损失是指"经济利益之减少""和其他费用在性质上没有差别",因而也不把损失视作独立的会计要素。

IASC进一步认为,从会计确认与计量方面看,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也就是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因此不必单独设立类似"利润"的会计要素。

3.我国的会计要素。

在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首次明确确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6大会计要素。按《收入》具体准则的解释,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显然,该收入要家为狭义概念,仅仅包括企业持续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将费用定义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意味着费用只包括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生产经营费用,而不包括"投资费用"、"营业外支出"等非生产经营费用。中国单独设立了"利润"要素,并规定其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等内容。该利润要素,既包括其他要素的汇果,又含有自身的特定内容,与FASB的"全面收益"尚有区别。

4.几点比较结果。

通过以上可以看到,FASB、IASC和所确立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或称权益、产权)要素在本质界定和规范等方面基本相同。区别仅在于:FASB十分重视业主(投 资者)权益的变动,因而,针对与业主之间交易所导致?quot;权益增加"与"权益减少",还单独设立了"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要素加以反映。

区别较大的是关于收入、费用、利润等要素的设立:

(1)FASB和中国的准则以"流转过程收入"为依据,强调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

费用的因果关系,选择了狭义的收入要素概念。但不同的是,在界定收入要素的内容时,FASB

是依据交易的重要性(如"其持续的、主要或核心业务"),而中国则是直观地依据业务的内容(我国基本会计准则与"收入"具体准则所界定的收人内容有差异--作者注)。

(2)与FASB和中国不同的是,IASC是依据"流人量理论"确立包括营业收入和利得的

"收入"要素,选择了广义的收入要素概念。其原因是,IASC认为收入与利得性质相同,都是"经济利益的增加",故不必分开设立单独的会计要素。

(3)与收入要素的确立相对应,FASB和中国采用了狭义的"费用"要素概念。但FASB同

样强调产生费用交易的重要性,认为能列入费用要素的是指企业"持续的、主要或核心业务"所发生的费用,而中国则将费用要素限定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IASC则采用了广义的"费用"要素概念。

(4)对因发生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的交易而产生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即我国通常所言"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基于其"边缘性或偶发性"、收支间无因果关系等特征,FASB单独设立了"利得"和"损失"要素,而中国将其直接纳人单独的"利润"要素,视为企业利润的直接组成部分。然而,IASC却将它们分别作为"收入"要素和"费用"要素的内容。

(5)对于企业在特定期间所取得的经营业绩,FASB单独设立了"全面收益"要素,并将其内容规定为"(收入一费用)十利得一损失",中国设立了"利润"要素加以反映,其包括的内容在结果上与FASB的"全面收益"相同。IASC虽然未设立单独的"利润"要素,但其将收入与费用的确认与计量等同于利润的确认与计量,因此,IASC所认定的经营业绩(即利润)的内容实质上相同于前述"利润"或"全面收益"。在企业经营业绩的确定上,FASB、IASC和中国都采用了"损益满计观(或称全面收益观)"。

二、会计核算对象要素的改进

总体上看,FASB、IASC和中国之会计要素确立各有千秋。三者均确立了会计核算对象的"基本要素",但却忽略了其他层次要素的界定。在所确立的基本要素中,IASC的结果较为合理。FASB尽管涉及到次级层次要素的确立,如"业主投资"等,但全部要素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却无法加以解释。中国会计准则基本吸收了FASB和IASC的长处。

然而,笔者认为,上述会计要素确立存在两大方面的缺陷:理论上的缺陷是忽略了会计要素确立的决定因素;实务中的缺陷是现有会计要素无法为会计提供理论说明(如各种财务报表的理论依据)且会计要素缺乏应有的内在逻辑关系。

会计要素的确立主要取决于实体的经济活动特征和投资者等对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要求。确立会计要素,目的在于规范对会计核算对象及其(表现为会计核算对象要素及其内在联系)的认识,为会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奠定基础。会计对象要素及其关系是各种会计方法建立和的理论基础。包括帐户、复式记帐、会计确认与计量、财务报表等,而会计方法的运用又直接关系到企业投资者等对会计信息需求的满足。因此,会计对象要素的界定,既影响会计方法的选择与运用,又关系到会计目标的实现程度。

经济环境和企业经济活动的特点,影响到会计对象要素的确立。盈利组织与非盈利组织经济活动的目标和特征等均有较大差别,因而其会计对象要素的设立也不相同。非持续经营企业的经济活动特征、具体会计目标等有别于持续经营企业,其所确立的会计对象要素亦有差别。比如,清算企业的会计对象要素是清算资产、清算债务、清算净权益、清算利得和清算损失。

目标是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所要达到的目的,它是会计系统与环境的联结点,体现着经济环境对会计的客观要求和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内在需要。会计对象要素的确立深受会计目标的,由于会计目标的内含与外延总是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而不断变化与深化,故会计对象要家的划分以及不同要素的重要程度等,均非一成不变。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以及其他新型交易的迅速,使得投资者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在广度 和深度上均有很大程度的拓展。相应地,会计对象要素的确立也在发生深刻变化。1992年10月,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发表第3号"财务报告准则"(ARS NO.3),针对传统财务会计 系统下损益表只揭示"已实现、已确认"收益而不能满足投资者对"真实与公允"信息的需求的缺陷,提出了确认"全面收益"的思想。该份准则将损益表包括的,从"已实现、已确认"项目 扩大到"未实现、已确认"项目,并以"利得"和"损失"要素以广义的解释,认为利得是"除涉及所有者投资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在内容上包括收入和其他利得;而损失是"除涉及分派给所有者款项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在内容上包括费用和其他损失。无独有偶。美国于1997年公布的第13C导"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 NO.130)要求报告企业的"全面收益",实际上也是类似作法。因此,我们应以发展和变化的观念去认识会计对象要素及其确立。

经济环境和会计目标变化对会计要素的影响结果,主要体现在会计要素结构体系的完善 和会计要素内涵的延伸(如利得、全面收益等要素内涵的"扩容")。

笔者以为,会计对象要家实质上是一个包括多层次结构的整体概念,在这个结构整体中,

静态要家与动态要素相统一,存量要家与流量要素相结合,基本要素、次要素、支要素分三个层次相互关联。

整个会计核算对象首先被划分为若干"基本要家呼有资产、负债、权益、收入和费用·。它们是整个会计对象要素概念体系的"骨架"。对各基本要素作进一步划分,便产生"次要素",如资产次要素现金、应收帐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负债次要素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股利、长期借款等,权益次要素实收资本、留存收益等,收入次要素营业收入、其他收入等,费用次要素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等,它们是基本要素的细目,用来说明基本要素的具体内容。"支要索"是次要素的合理延伸,重在揭示次要素的变动过程,而不仅仅是变化结果。如将"现金"次要素进一步区分为现金流人和现金流出支要素,可以揭示现金的流转过程,而将"实收资本"次要素进一步区分为业主投资和公司退资本要素,将"留存收益"次要素进一步区分为利润和利润分派支要素,可以更详细揭示业主权益的具体变化情况。其他资产等要素皆可如此划分。

存量会计要素重在反映资金的实际状态,流量会计要素重在反映资金的流动过程。资产、负债和权益等静态基本要素及其各"次要素",一般为"存量要素",而其"支要家"和各动态要素一般为"流量要素"。存量要素和流量要素所包含的内容不同,其提供的会计信息也不一样。

在"基本要素"层次,笔者主张取消原有"利润"要素。主要理由在于,利润的形成实际是收入和费用对比的结果,而对比前的"利润"体现在所获得的收入和所发生的费用中,对比后?quot;利润"实质上已经成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项内容。因此,笔者认为"利润"应归于权益要素的支要素,"利润"作为基本要素存在缺乏企业实际的经济交易这个依据。同时,笔者还主张设立广义概念的"收入"和"费用"要素,以便从上给予会计对象要素概念体系以解释,从现实上使其与国际会计惯例保持一致,增强其适用性。

前已述及,会计对象要素的确立,不仅关系到企业会计目标的实现,而且也影响会计的运用。众所周知,编制财务报表是会计的基本方法,然而,理论界对于财务报表建立的"理论基础"问题却一致众说纷云。尽管人们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作为资产负债表的理论基础、收入、费用和利润作为损益表的理论基础已经认同,但?quot;现金流量"作为现金流量表的理论基础却一直心存疑义。主要原因是:"现金流量"凭空而来,让人难以置信;同样作为财务报表的理论依据,"现金流量"与资产、负债等"平起乎坐",让人难以接受。笔者认为,各种财务报表建立的理论依据都是会计对象要素及其内在联系,只是不同的财务报表以不同的要素及其关系为理论基础。基本要素可以作为财务报表的理论基础,次要素、支要素同样可以。如现金流量表建立的理论基础就是"现金流人"、"现金流出"支要素和"现金(存量)"次要毒及其关系。

应当指出,作为财务报表基础的要素,既可以是处于同一层次的要素(如资产负债个表),也可以是处于不同层次的要素(如现金流量表以及损益表等);既可以是某一单一的要素(如现金流量表),也可以是几项不同内容的要家的组合,如原来的财务状况变动表就是以所有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内容的次、支要素为基础的。

按照笔者提出的对象要素框架结构理解,财务报表所反映的无非是资产、负伤、权益、收入和费用等内容,主要反映"基本要素"内容的财务报表是基本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一般而言,以基本要素为基础建立的财务报表具有相对稳定性,而以次要素或支要素建立的财务报表其可变性较大,现金流量表取代财务状况变动表即是证明。当然,为适应环境和会计目标的变化,企业的财务报表体系与结构将不断变革,但其理论基础仍将是上述会计对象要素框架结构。

[1]财政部会计司.国际会计准则[S].北京: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

[2][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娄尔行译.论财务会计概念[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

[3]葛家甜,林志军.西方财务会计理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0.

财务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范文5

【关键词】企业 财务会计 资产评估 关系

财务会计的主要职责就是为企业已经发生的各项经济活动提供真实判断依据,而资产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为企业经济发展提供资产价值判断。任何企业要想得到稳定持续的发展,就要不断去研究它们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充分了解掌握两者的不同概念和工作主要内容,将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与资产评估紧密结合在一起,相互促进和发展。

一、财务会计和资产评估的相关内涵

(一)财务会计内涵

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内涵指的是对企业已经发生资金活动的全面监督与核算,给那些与企业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债权人以及投资提供真实财务报表的一系列财务管理活动。财务会计工作作为企业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它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科学合理的决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在一系列会计行为下能获得众多的决策信息,从而被有效运用到企业的管理决策工作中,为企业不断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二)资产评估内涵

资产评估指的是对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形态进行科学正确的评估。资产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是由专门机构负责,机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程序和标准,采用先进的评估手段,以国家货币为标准尺度,然后在明确的时间点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评估作业。

二、企业财务会计与资产评估之间的联系

(一)两者的计价方法一致

企业资产评估中的众多评估方法是出自于会计的计价方法,企业内部的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会计要素的计量方法,通常情况下都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法。财务会计人员对于那些特殊采用净现值、现值、重置成本和公允价值计量的单位[2],要保证会计要素的金额可以有效获得并计量。历史成本原则也被称为原始成本原则或实际成本原则,是指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应以经济业务发生时的取得成本为标准进行计量计价。按照会计要素的这一计量要求,资产的取得、耗费和转换都应按照取得资产时的实际支出进行计量计价和记录;负债的取得和偿还都按取得负债的实际支出进行计量计价和记录。它的不足之处在于一旦经济市场的物价起伏变大时,就无法真实完整的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从而导致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下降,影响到企业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因此,一旦企业的资产发生产权变动和实际交易时,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就必须采用现代计量方法去进行对各资产价值平,在具体的评估过程中,要注意最后的交易价格是以企业资产公允价值为准的。

(二)两者的服务对象一致

企业财务会计和资产评估的服务对象是一致的,都是企业真实存在的经济资产。由于资产评估的发展时间短于会计核算,所以它的众多概念都是来自于财务会计。企业资产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都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中的资产分类确定的。企业的经济资产主要可以分下几类: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有形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等。与此同时,企业资产评估工作是在市场物价变动基础上开展的。在对企业资产产权进行交易时,采用财务会计历史成本法无法真实正确反映出资产的当前价值,此时相关工作人员就必须对资产进行科学评估,及时调整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从而实现企业资产价值的正确体现。

三、企业财务会计与资产评估的区别

(一)两者发生的前提条件不同

企业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过程中,财会人员对于各项资产的入账必须严格采用历史成本法,财务会计工作开展的前提是完全建立在会计主体不发生改变和企业一直经营下去的假设之下的。而企业资产评估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是在各资产产权发生变动、企业的经营活动无法持续以及企业会计主体发生变动时,一般的资产计价方法无法真实反映出企业资产价值时所应用估价方法。正是由于两者发生的前提条件存在一定的区别,才导致企业资产评估工作不能全部放弃历史成本原则。企业要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就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核算方法,不能随意将企业资估值当作历史成本记录到总账当中,这样会影响到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展开。

(二)两者的计价原则不同

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资产入账主要采用的是历史成本原则,而企业资产评估的工作是对产权发生变动的资产进行当前市场价值的评估。通常情况下,企业财务会计资产账面价值是不可变的,它的计价原则是根据企业资产的历史成本扣去已经计提的折旧费,最终的结果就是资产的价值。而企业资产评估价值是可变的,它的计价原则是根据资产现时市场价值进行估计的,它并不能真实反映出资产的历史成本以及未来价值。企业资产评估工作会随着评估目的的改变,计价原则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三)两者的工作程序不同

财务会计工作作为一项严谨的工作,它的工作程序需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无需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工作上的创新改变,不同的会计人员在进行企业会计核算时,得出的正确结果都是一致的。而企业资产评估工作无需循规蹈矩,不同的评估人员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往往会产生不同的评估结果。因此,评估机构部门对于评估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很高,需要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以及过硬的评估专业技术,由于资产评估工作结果直接关系到资产交易双方切身利益,因此评估人的职业道德相当重要,必须保证整个评估过程的公正性以及客观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必须充分的掌握了解财务会计工作与资产评估之间的密切关系,它们两者之间的共同点和不同点。企业财务会计和资产评估的服务对象都是资产,企业无论在进行它们两者之间的哪项工作时,都可以通过采用对方的工作内容或结果,来促进本项工作的展开。企业要将两者有效的结合在一起,相互促进和发展,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财务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范文6

一、从理论上分析基本确认标准的建立

1.基本确认标准。基本确认标准是针对会计要素确认的原则性和框架性制定的。一个完整的基本确认标准体系应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1)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在整个会计核算系统中以某个要素的形式得以确认。这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称为“初始确认”,指在会计核算中,满足确认标准的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以某项会计要素得以反映,从而体现在整个会计核算系统中;第二步称为“最终确认”,也称“报表确认”,指在整个财务报表报出之时,也就是在会计核算系统的最后,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以会计要素的形式得以反映。所以,我们在建立基本确认标准体系时,就要考虑确认过程本身所需要的两个步骤,并能在整个确认标准体系中体现这两个步骤,否则就是不完整的。

(2)在会计核算系统中,“确认”是关键,直接决定计量、记录、报告的结果,所以在建立基本确认标准时也应考虑其他三个过程的要求和特点。如“计量”过程在现阶段是以货币为计量手段、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但是不排除将来会以历史成本和现行成本等多种计量属性并存。所以,在建立基本确认标准时就应考虑“计量”过程目前的要求和特点,也应考虑将来可能的发展趋势,即基本确认标准体系要努力突破现有会计技术制约,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兼容性。

2.具体确认标准与基本确认标准的关系。会计要素系统本身由六个会计要素构成,针对每个会计要素,我们都可以提出不同的具体确认标准,以对各个会计要素有指导作用,我们称为具体确认标准。由于经济活动变得越来越复杂,具体确认标准难以将复杂多变的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全部包括进来,就会造成确认标准缺位和会计准则的空白,所以需要建立前瞻性强、覆盖面宽的基本确认标准。作为所有会计要素确认的基本标准,其本身具有一般性和可预见性,在会计实践中具有非常高的指导作用。也就是说,在确认标准这个体系中,既需要针对具体会计要素的具体确认标准,也需要针对所有会计要素并具有指导性的基本确认标准。

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确认标准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只在某些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且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本身具有复杂性时,才规定了会计确认的标准。这是针对某些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而言的,在整个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中,具有特殊性。如在《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指出: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还未找到类似以上具体确认标准的描述,不能不说是一种缺位。

三、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对会计要素确认标准的描述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既研究了收入、费用、利得、损失及资产与负债的变化如何确认,又提出了基本确认标准。即:在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既包括对各要素具体确认标准的描述,也有一般性的基本确认标准的描述,两者构成了完整的会计要素确认标准体系。其基本确认标准的内容如下:

1.定义性。指一项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以一项会计要素进入会计核算系统必须满足该项要素的定义。在某种程度上,会计要素的定义是进行会计核算的第一步,它决定了企业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进入会计核算系统的范围和类别,对会计要素的定义直接决定了会计信息的输出结果。

2.可计量性。指被确认的项目要有充分可靠的、能计量的属性。此项基本确认标准来自于会计的基本假设,因为从整个会计理论体系看,会计的基本假设是对会计学科本身所处环境的一种客观性归纳和总结,在会计假设理论中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影响了确认的全过程,所以,其作为基本确认标准得以保留。另外,从经济活动现实看,货币是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唯一等价物,用货币对企业各项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的结果进行计量不仅是可行的,也是必然的。

3.相关性。指反映在财务报表上的信息对使用者的决策具有提供一种“差别”的能力。这也是会计信息提供的目标,即“决策有用性”。

4.可靠性。指反映在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是如实反映的、可验证的、不偏不倚的。

从以上四项基本确认标准可以看出,相关性和可靠性主要针对财务报表层次,定义性和可计量性是会计日常核算的要求的体现,可以说四项标准对四步确认过程都有描述。另外,单从可计量性看,也对会计核算的其他三个过程有所覆盖。

四、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内容的几点思考

1.鉴于基本确认标准的重要性,有必要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补充对基本确认标准的描述,一方面,完善基本确认标准体系,并对会计实践和会计创新发挥指导作用;另一方面,更好地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对会计核算体系的要求。基本确认标准体系会随着会计实务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会计要素确认标准的理论研究和会计准则的规范作用必须及时适应、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