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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1
一、 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
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
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
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
(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
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
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八)规划基建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对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
(九)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直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审报审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订市局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局机关有关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质量,配齐人员。
4、按照局党委决定,对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控制系统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轨道交通伴随着城市发展快速扩张。迄今为止,我国已有30余个大中城市初步建立了轨道交通,部分城市新建,大量城市拟建规划中。大量投入使用的轨道交通一方面方便了市民的出行,另一方面也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自我国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以来,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十分必要。
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及不足
1.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企业,其对于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的探索均处于初级阶段。目前,绝大部分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都是单向的、观点性的,没有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因此,也就难以形成系统的、有针对性和实际价值的操作方案。从现阶段我国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层面看,我国各大城市轨道交通基本都设有三级安全管理模式,即设立一级安全管理委员会,隶属于地铁公司总部,设立二级安全领导小组,由车辆、维修、车务等专业部分管辖,设立基层安全员由车间、班组管辖。其中,安全管理委员会是最高领导机构,地铁公司总部的安全管理网络包括总部领导、部门领导、车间领导、安全监察员,车辆、维修、车务等生产部门设置专职安全监察员岗位,并指定安全监察室为常设部门。2.我国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问题。虽然很多城市实行了轨道交通三级安全管理,但仍然不能避免轨道交通事故的发生。就目前来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事故主要有两类,即一般性事故和险性事故。一般性事故的起因主要是乘客,乘客若未能按照安全乘车规则乘坐就有可能引发一般性事故,险性事故的起因则主要是工作人员的疏忽。本文将人、设备、环境作为事故的直接原因,将管理缺陷作为事故的间接原因,以布尔代数原理为基础,借助事故树的条件或门,得到如下公式:T=X1(X2+X3+X4)=X1X2+X1X3+X1X4式中,T——事故;X1——事故的管理原因;X2——事故的人为原因;X3——事故的设备原因;X4——事故的环境原因。在上述四个因素中,任何一项因素都与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所联系。但观察得出,管理因素同其他三项因素不同,其能够制约其他因素,人为原因、设备原因、环境原因三项因素中的任何一项同管理因素相结合都会导致事故发生。也就是说,即便其他因素没有问题,只要管理存在混乱、缺陷、失误,同样会导致事故发生,使人与设备均暴露于不安全状态下。由此可见,管理问题是各项影响因素中最关键的,其直接关系到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在现代企业科学管理理念的指导下,笔者认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1)生产与安全脱节。个别员工以及部分一线生产部门对安全工作没有形成足够的重视,总认为安全管理是安全员、监察员、领导层的事,这使得地铁运行无法同安全管理紧密结合。轨道交通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安全管理对于生产运营的意义重大,企业理所应当将其作为生产管理的重要部分,使其同生产运营一同发展,即实现系统安全管理。(2)对安全问题的处理不全面、不彻底。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安全管理部门不能按照既定的系统、结构、功能追溯原因,也不能将安全问题与管理工作相统一,轨道交通安全管理长期处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面。(3)没有抓住信息流进行安全指导工作,安全管理的总体思路仍然以静态管理为主,这已经不适应现代企业安全管理的理念。在变化的环境中,安全管理需要依靠信息流,其不仅能够反映以往重大事故的信息及历史经验资料,还应包括及时收集的运营过程中的安全信息,这样才能方便安全管理人员对轨道交通运营实现全过程动态控制。(4)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的重心仍停留在“事故处理”上,缺乏“事故预测”。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心应从“事故处理”转向“事故预测”,即更加注重事前的安全因素评估、预测上,而非事后的原因追查。(5)近年来,轨道交通路网规模越来越大,这也使得安全管理的范围变得越来越大,与此同时,规章制度、人员的变化也陆续发生,这些变化如果不能拿出应对措施,极易产生管理漏洞。就目前来看,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仍存在安全考核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轨道交通运营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标准和制度进行修改、补充或重新制定。
二、安全管理系统的运行机理
建立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系统的首要任务就是树立正确的认知,即澄清以往的错误认识,抛弃安全管理系统属于运营管理子系统的理念和思维。事实上,安全管理系统是针对生产运营系统本身而言的,其目的是解决安全问题,并非是由生产系统分离出的子系统。我们要在这一认知前提下,对与生产系统密切相连的安全系统进行改造,对其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处理。这里的安全系统同生产系统是有机整体,其是由与生产系统相关的若干因素共同构成的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其中心任务在于对生产运营的安全状况进行监控和管理。控制论理论下,安全管理是多回路反馈控制系统的组成部分,其中,事故属于被控制对象,本文的研究重点即为事故的控制。整个安全管理系统的最终目的是提高生产系统安全系数,减少因安全因素不稳定造成的事故。从安全管理系统的角度来讲,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系统需要在获得安全信息和影响安全管理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管理目标,并将目标按照管理层次进行分解,从而制定出分层实施计划和整体计划。计划制定后,要由安全执行机构予以落实,监察部门需要对生产管理系统中出现的信息进行监督和反馈,并依据其具体情况对安全状态进行评估、控制。一般来讲,安全管理系统对生产运营系统的功能主要反映在以下两条路径:一是微观控制反馈回路。这一功能路径由“安全状态检测”、“安全状态调查”、“隐患处理”、“组织实施”等一系列环节组成。其中,“安全状态检测”和“安全状态调查”能够对当前生产运营的实际安全状况进行反映,“隐患处理”和“组织实施”能够控制人、设备、管理、环境等因素。二是宏观控制反馈回路。这一功能路径包括“安全状态检测”、“安全状态调查”、“原始信息收集”、“安全状态综合评价分析”、“人员安全培训与教育”、“设备更新改造”、“环境改良”、“管理制度与方法完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等环节。这一路径能够评价、预测整个生产运营系统现在或未来的安全状态,并针对其安全状态调整安全计划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的组成
轨道交通安全体系包括保证系统、控制系统、信息系统,这三项系统是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前提和根本,能够为整个体系提供制度保证和组织保证。1.保证系统。保证系统具体包括组织保证、制度保证、教育保证。1.1组织保证。安全管理需要企业各层次、各部门积极有效的配合,这样方能实现管理制度、管理计划、管理决策的落实。这种配合不仅需要部门间的横向配合,还需要纵向上的承接与联系。1.2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依据,其体现了全面管理的思想。具体到轨道交通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实施细则的,这能保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每个岗位都有一个明确的安全责任。该责任制的横向涉及每个生产运营与安全管理部门,纵向涉及最高管理者到基层作业人员。1.3教育培训。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能够科学开展的重要保障,积极有效的安全教育能够使职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掌握与环境有关的工作常识,避免产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值得引起领导层的重视。2.控制系统。控制系统能够按照预先计划和标准,对被控制过程中发生的实际值和计划值进行比较、检查、监督,并对差值进行引导和修正,以确保主体在变化的环境下实现目标。就目前来看,我国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仍处于事后管理阶段,即单一反馈控制,其是一种“问题型”的管理方案,管理者只能在出现事故或有事故苗头后采取防范措施,这远不能适应当前轨道交通路网规模的扩大化需求。因此,构建新型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就需要将前反馈和后反馈相结合,做到超前控制,针对运营系统本身的属性和变化制定管理方案,在出现可能影响安全运行之前就对影响因素进行评价、干预,并采取必要措施。具体来讲,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控制系统主要包括目标确定、安全涉及、过程控制、事故处理四部分。2.1目标管理。安全目标值的确定应当根据轨道交通的建设时间、使用情况、安全状况等统计数据或指标,同时也要参照国际同行业标准,尤其是先进企业的安全目标值。目标值一旦确定不可随意更改,且要下放分解到公司、车站、中心枢纽等各部门,落实到岗位。2.2安全设计文件。控制系统所包含的安全设计文件主要有:(1)员工信息、事故资料;(2)安全管理目标;(3)安全管理组织;(4)安全生产策划;(5)安全保证计划;(6)运营现场与安全控制;(7)事故隐患控制。2.3过程控制。生产安全是由一系列过程组成的,过程控制能够通过生产管理各个阶段的安全检查结果反映全系统的安全状态,帮助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所获取的状态信息对安全进行评价,做出决策,制定改进方案。2.4事故处理。事故处理事控制系统的最后分支,事故调查、分析、处理中形成的经验是安全制度设计、安全计划更改的重要依据。3.信息系统。建立性能良好的信息系统能够为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信息数据,辅助管理活动。3.1信息系统应具备的内容。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信息系统应当包括如下内容:(1)利用生产管理信息网络对安全信息进行准确收集并传递到各级管理层和各部门;(2)建立安全统计分析、事故档案管理、隐患控制系统、安全责任系统等子系统;(3)建立计算机分析辅助系统;(4)建立安全管理办公自动化平台;(5)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3.2信息系统的总体结构与功能。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中信息系统的结构及其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种:(1)隐患子系统,功能为收集隐患情况,对风险进行分析、分级、归类;(2)安全责任子系统,功能为记录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统计和评价安全监察员反馈的各种信息;(3)安全统计分析子系统,功能为收集日常运行报表,建立安全生产计划表;(4)事故管理子系统,功能为归纳、整理事故的数据、文字以及轨道交通相关图纸、法令、技术规范,方便随时调用;(5)安全档案子系统,功能为收集各级安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记录安全教育情况。
四、结语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由保证系统、控制系统、信息系统组成,保证系统是安全管理的前提,控制系统为核心,信息系统则是保障。任何一种新的管理思想、理念或是模式的推行都需要一定时间和过程,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也在不断的深化和改进中,人们将继续探索,新的理论也将不断完备、充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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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德兴.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隧道及地下工程学会地下铁道专业委员会第十四届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484~486.
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4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突出抓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我镇认真贯彻“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方针,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对*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由镇长担任组长,由一名副镇长负责专门抓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原有3名安全管理人员的基础上,调整增加了2名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并在车辆、经费方面给予优先保障,确保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初及时组织相关站、所、社区、村委会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分析全镇安全生产的存在问题和隐患,安排布置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与全镇*个村委会、*个社区以及镇辖区内的*家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防汛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等五个责任书,并要求企业与车间、班组,社区、村委会与村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单位,同时,督促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台帐,做到了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三是定期研究、布置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每季度组织各村委会、社区、各企业召开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今年以来共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5次。
(二)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
今年以来,我镇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在辖区内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进一步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煤矿生产安全。我镇根据县安监部门和煤炭监察管理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镇煤矿安全整治,督促镇煤矿加大安全生产基础的投入,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档案及台帐,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今年共组织对镇煤矿进行安全检查9次,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份,并进行了督促整改。
2、非煤矿山安全。一是把好入口关。对申办采石厂、砖厂进行严格审查,对有实力、条件符合的才报上级安全部门审批。二是加强检查。每月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矿(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一年共对企业开展检查90次,对一些厂(矿)企业违章企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下达了整改建议书14份,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并进行了督促整改。帮助厂(矿)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档案台帐,积极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确保企业依法生产。
3、道路交通安全。在交通安全方面,我镇一是指导各社区、村委会建立健全了机动车档案、台帐及各项规章制度,由各社区、村委会与辖区机动车驾驶员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二是及时成立了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在每星期星期四马尾冲、星期六文华街天、星期天*街天组织人员同*公安分局民警上路巡查,对农用车、拖拉机、货车违章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上半年以来,我镇共出动车辆162辆次,出动人员324人次,查处、纠正各类违章970起。
4、学校安全。我镇对学校安全高度重视,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实验室、小卖部、教师住宿区,校园内的摊点,学生食堂等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整改,严格学生作息制度,实行校内24小时巡查制度。通过学校自检自查,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安全工作职责,有效预防了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5、危险化学品安全。我镇辖区内共有液化气站、氧气站、油站共15个,我镇经常组织人员对以上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其建立各项管理措施和管理台帐,以确保以上危险化学品经营户生产安全。
6、消防安全。在消防安全方面,我镇一是对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对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进行了及时调整。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三是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重点林区明确专人24小时巡查监控,确保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
7、食品卫生安全。配合县食品卫生监督所对城区各饭店、宾馆、集贸市场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部分经营销售过期食品的个体户进行了思想教育,并责令其当场销毁所经营的过期食品。
(三)注重宣传,营造“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良好氛围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我镇以开展“五·一”黄金周安全整治、“六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强对企业的安全宣传教育。为提高企业负责人以及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一年来我镇共组织厂(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共4期参训人员达145人次,积极配合厂(矿)企业开展企业职工三级教育培训400人次,教育率100%,通过培训,各企业厂(矿)长、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广大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安全思想素质提到了进一步提高。二是以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周”为契机,利用星期天在松江花园设宣传点,采取广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等形式进行宣传,在*、*街天则组织人员采取散发宣传资料的方式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种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今年以来共上街宣传8次,发放宣传资料2892份,接待群众咨询346人次。
(四)防患未然,高度重视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我镇除了对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账进行规范和完善外,还及时制定了《*镇人民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扑救森林火灾方案》、《*镇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等几个安全事故处置预案,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做到有章可循、临危不乱。
(五)加强值班,做好信息报送及事故处理工作
为保障信息畅通,确保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报,妥善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我镇一是强化值班制度。镇政府、镇企业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全天通讯畅通。二是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报告,及积极采取措施做好事故各项处置工作,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或少数工人业主、工人安全意识较低,使一些责任制度未落实到实处。
(二)安全工作经费紧缺。由于缺乏安全生产整治专项经费,导致一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三)交通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由于群众出行问题得不到解决,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人屡禁不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二)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各厂矿(企业)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5
结合我县实际,我就春节期间民爆物品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力度,确保不发生涉爆事故和涉爆案件
我县是个民爆物品使用的大县,**年使用炸药3952吨、雷管361万发、导火索705万米,每天平均使用炸药11吨,雷管1万发、导火索2万米。目前,民爆物品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没有发生民爆物品丢失事故和被盗案件。但是,从掌握的情况来看,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民爆物品管理规章制度未全面落实,涉爆从业单位对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后,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二是民爆器材流失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爆破从业单位对不适合继续从事涉爆作业人员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够,思想麻痹,重视不够。针对上述问题,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要严格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二要进一步完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去年10月,全省全面开通民爆信息系统,公安机关对全县的民爆“四员”进行了录入和制卡,民爆物品购买、运输等环节建立信息库,做到准确无误。要求各涉爆单位按照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进行登记,如实对本单位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实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更完善。
三要加大管理力度,预防各类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一是各职能部门要督促涉爆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安机关要与涉爆单位负责人签订民爆管理责任状,涉外单位与班组、班组与个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二是要加强安全检查,春节前对全县涉爆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三是要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全县涉爆单位专业人员进行民爆信息管理技能、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四要严格依法办事,加大查处涉爆案件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在为群众提供服务时,对未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二、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力度,确保全县道路安全畅通,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年全县共发生交通事故死亡9人,与上年持平,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起,死亡3人,杜绝了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为建设和谐平安大余,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但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仍然突出,预防事故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违法现象仍然普遍,隐患治理还不彻底,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我县三轮摩托车载客问题未得到有效的根治,存在较大的群死群伤事故隐患;二是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有些危险路段的整治尚未落到实处。春节将至,各种商贸活动频繁,交通运输进入高峰期,人流、物流、车流大幅上升,近期雨水天气较多,交通安全管理难度加大。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春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有效措施,加强部门配合,坚决把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各职能部门要根据群众出行规律、交通违法行为规律、交通事故发生规律等实际情况,科学部署勤务工作,创新公路巡逻机制和区域联勤工作机制,严格把好省级安全检查服务站、公路收费站和县际出入口等“三站一口”的交通安全管理关。
二要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杜绝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现象。要把客运车辆、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摩托车交通安全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点,必须进行重点监管。尤其是三轮摩托车载客的问题要列为监管的重点,要加强宣传,该车只能载货不能载人,不能图方便,使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要严管,三轮摩托车一律不能在323国道上载客。
三要整治危险路段,减少路面的交通安全隐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全面落实道路建设、经营、养护单位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已排查出的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要求进行整改治理。
四要绷紧交通安全生产这个弦,确保全县人民过安宁祥和的春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深入落实交通安全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单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各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
**年全县共发生火灾事故30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万余元,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16.7%、38.4%,火灾形势呈现良好、下降势头。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火灾预防工作重视不够,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二是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投入不大,消防器材和设施不齐备、不完善;三是对个别火灾隐患整改不彻底。春节期间,人员集中消费,各类场所生意兴隆,用电、用火、使用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火灾发生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给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做好春节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显得尤其重要。
一要以南安古商城整治成果为契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南安古商城是我县的重大火灾隐患场所,目前,整治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商城内乱拉乱接的现象基本消除,占道经营、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也已得到了有效的清理。春节前,要以南安古商城整治成果为契机,全面清理整治我县仍然存在的一些火灾隐患。如集生活、生产、办公予一体的三合一厂房,占用消防通道,堆放产品商品的企业、商场,要及时整改、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燃。
二要加强基层派出所三级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督促完善防火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派出所辖区内三级单位的检查,县消防大队要切实指导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下发法律文书、提出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同时要指导基层派出所三级消防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督促完善防火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6
1、总结经验,全面部署新年度安全工作。元月12日,林局长主持召开全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全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通报20*年我区交通系统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总结20*年度全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20*年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九条具体贯彻意见。会上,林局长与各交通企业签订20*年安全生产责任书37份(其中客运企业4份、客运站4份,货运企业8份、航运企业4份,维修企业12份、公路施工企业5份)。此次责任状签定范围较往年更广、内容更细、责任也更明确,将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2、突出重点,认真抓好春运和“五一”黄金周工作。今年的春运时间是1月14日至2月22日,为期40天,是上半年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春运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联同*交警大队在龙头岭12号岗亭设立春运安全监督服务岗,积极开展反超载、反违章,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哄抬票价、越线经营、坑、甩、骗、盘客等违章行为。春运期间,共出动运管人员1250余人次,检查出入境客车9274车次,纠正违章103起,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40起。“五一”黄金周期间,共查处客车130车次,纠正违章26起。
3、强化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1—6月份,共开展安全大检查6次,配合市局、区安办、区交警大队检查7次,累计检查交通企业350家次,发出安全生产意见书89份,提出安全改进意见200余条,通过检查并严格督促安全隐患整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4、关口前移,重点抓好客运企业安全防范工作。“2·4”两起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我局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在所有客运企业、危运企业进行事故通报,并组织专门人员对所有客运企业、化危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促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3·25”特大事故发生后,我局又组织局相关股室再对所有客运企业、客运站场进行检查,检点突出驾驶员资质、车辆技术状况管理、驾驶员安全教育三方面,要求所有客运企业按照《泉州市道管处关于“3·25”特大交通事故的通报》要求,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加强车辆维护和检测,加强安全行车的管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6·13”*汽车站外闽C7409撞人致死事故发生后,我局立即召集所有客运企业、专线组管理人员召开紧急会议,分析当前客运市场安全隐患,责令*汽车站实行人车分流,加强进出客运站管理,确保源头安全。
5、严格考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按照市局考评要求,2月份我局组织对辖区交通企业进行安全考评,通过企业自查自评和局抽查考评指导,进一步规范交通企业安全管理行为。3月10日,我局就维修行业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专门召开安全考评分析会,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促进维修企业加以整改提高。在3月14日市局全面考评中我局也获得较好的成绩。
6、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类活动。一是组织开展辖区相关企业16家参加第八届“安康杯”竞赛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分四组配合区安办开展安全现场咨询活动。三是按市局要求组织人员撰写安全论文3篇。四是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45名报名参加安全知识轮训。
7、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交通安全整治。根据全区安全生产暨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政府下达2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我局结合辖区交通行业实际,对全年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再次进行梳理,并印发《*区交通局20*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于5月份开始在辖区分别开展“节假日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及外挂”、“内河水域交通”、“渡口渡船”、“驾培市场”、“维修市场”、“客运站(场)”、“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秩序”、“交通工程”等10个专项整治,务求以阶段性整治带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着力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
8、其他方面:一是针对季节性特点,及时布置雾季雨季台风季节安全运输工作。二是加强了客货车辆日趟检工作,规范日趟检行为,提高客、货车辆运输安全系数。三是强化路检路查,加强化危车辆和客运车辆路面的稽查力度,从源头与路面两方面制止各类违章行为。四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公路码头等施工单位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制定《*区处置突发交通事件应急预案》,并分发各相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形成初稿上报区政府。六是着手对辖区化危运输车辆承载货物进行普查,分门别类归纳各种货物理化特性和应急处置办法,下阶段将结合运输货物安全卡的发放,提高应急响应实效性。
9、存在的薄弱环节:一是客运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仍然薄弱。如元月20日发生的闽CY8188(泉肖运输公司)碰撞、3月8日发生闽CY8122(*运输公司)被追尾和3月28日发生闽CY8176(公交公司)碰撞等事故,部分原因由于驾驶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所造成的。二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隐患仍较突出。如外来化危车辆进出我区频繁,车辆技术状况不明;星港、大地两家公司仍有挂靠车辆,车辆行车定位系统发挥作用尚未得到有关部门验证,安全管理落实到单车经营者较难,区内尚无承修化危车辆的维修企业,化危车辆维修维护无法得到根本性解决。三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相对滞后,手段方式不多。四是一些安全管理薄弱企业安全状况没有得到明显改观,如部分货运公司等管理人员少,且经常不到位,管理思路老套,存在应付检查现象,安全管理较被动。五是一些涉及交通安全热难点问题仍然存在。如非法营运、维修企业超范围经营等。六是客运企业虽然能建立起较完整安全内业档案,但在抓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力度仍然不够,从业人员教育不到位,公司管理与专线组管理脱节。七是客运站场疏于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站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人车未能分流。
下半年工作重点
1、加强客运市场安全管理。要充分吸取今年今年来各类交通事故教训,加强客运企业和客运站源头管理。一要严格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加强车辆的日趟检和维护保养制度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严格制止客运车辆到不具备相关资质的维修业户进行修理。二要督促客运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促使树起良好的安全责任意识,杜绝拉拖客现象发生,做到安全行车。三要加强旅客运输市场及客运站点周边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客运车辆各类违规行为。四要督促客运站加强“三品”检查,坚决制止营运客车站外组客现象,规范进出站管理,引导人流走向,并加强对长期不进我区客运站经营的客运车辆协调管理。
2、继续强化维修行业、驾培市场安全监管。要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从业人员资格关,加强日趟检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客货车辆日趟检制度的执行情况。要全面开展三类维修企业资质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逐步取缔一些无经营资质的维修业户,从源头上制止无证无照维修经营行为。要整顿驾驶员培训市场,规范驾校经营行为,提高驾校培训质量。
3、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整治活动。要进一步督促化危企业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解决化危车辆无按要求维修和维护问题。重点督促爱德利运输公司、大地石化运输公司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运输安全。并结合下阶段市局检查,全面核审驾驶员和车辆资质,加强车辆维护和检测,实施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制度,确保营运车辆的技术完好。
4、认真抓好在建交通工程的安全生产。着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力度,强化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要加强爆破作业、高空作业、水下作业、明火作业、特种机械作业等高危事种的安全防范。加强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督促进出施工现场土方车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行车。
5、部署防抗台安全工作。要立足早部署、早安排,及时根据季节性的特点,健全防抗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6、积极牵头渡口渡船安全整治。要认真贯彻和落实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牵头协调海事处、农林水局、南埔镇及其相关相关部门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