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优惠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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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优惠政策

数字经济优惠政策范文1

首先,1996年至今城镇登记失业率不断攀升。1996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2004年上升为4.2%,2006年该数字控制在4.6%以内。其次,从城镇实际失业率来看,明显高于我国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并已达到了很高的水平。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实际使用的城镇就业人员的数字计算,我国2002年城镇失业率约为7.2%。如果再考虑到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的劳动年龄限制和尚未登记的失业人员,同时排除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中的隐性就业人员,我国2002年城镇失业率大概在9%左右。根据国际上的一般划分标准,失业率在7%~8%为失业问题突出型,9%以上为失业严峻型。所以不难看出,我国当前的城镇失业问题已相当严峻。

(二)经济高增长与高失业并存

按照传统的经济理论,经济增长率高低和失业率高低存在替代关系,高增长往往能够带来低失业,低增长则常常伴随高失业。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都为我国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了巨大的动力和广阔的空间。但是经济体制改革和以技术进步为主要支撑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又使我国长期存在的人均资源不足、居民消费率偏低与劳动力总体素质不高以及劳动力总量明显过剩的矛盾凸显出来,使传统体制下严重存在的隐性失业逐渐转化为显性失业。

(三)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

首先,表现为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高级工、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明显缺乏。其次,由于培训机制的落后,技术工人的供给呈现短缺。劳动力市场出现的这一现象集中暴露了我国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一方面,失业人数不断增加,劳动力供给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劳动者的素质不能满足需求,不少岗位空缺。结果导致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就业矛盾却不能得到相应缓解,还形成一批就业弱势群体,如年龄偏大或技能水平偏低的劳动力。

我国税制中关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因素

我国为了促进劳动就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在税收方面制定了三类政策:

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目前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税务登记证,免收税务登记证的工本费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自2004年1月1日起,较大幅度地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减轻了他们的税费负担。

鼓励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所得税、营业税等方面都给予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为安置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举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开办当年安置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劳动部门审核,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一次性免征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占企业原从业人员30%以上的,再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和服务型企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凡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认定核准,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办商贸企业,3年内减征30%的企业所得税。

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安置富余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体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而兴办的经济实体(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一是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企业的有效资产;二是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三是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四是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合同。我国税制对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政策效果评价

从现行税收政策实施的效果来看,对增加就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现行税制鼓励就业的政策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是:(一)我国税制中鼓励就业的税收政策过渡色彩浓

例如,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多是针对“下岗失业人员”,主要为了解决国有企业改组改制中的富余人员。其“下岗失业人员”的内涵从性质上看本身就具有临时性和过渡性的色彩,是经济转型时期的一个产物。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就业观念、就业形式必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劳动者将在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经济部门就业,那么非公经济部门的失业问题如何定位以及解决?因此,当前应站在社会公平的角度,需要对非公经济实行“国民待遇”,在就业问题上需要有稳定的和长久的适应多种经济个体的税收政策。

(二)我国税收政策在鼓励就业方面定位有偏差

由于我国税收政策措施过多集中在表层问题的解决,在根源治理作用方面偏弱。当前应加强对中小企业税收负担的研究,并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制定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对私营、个体企业的重复征税问题,要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如果解决不好将制约民间投资的热情和就业规模的扩大;在个人收入分配问题上,应采取有效手段既缩小贫富差距,又能够坚持效率优先。我国税收政策的制定,应将着力点集中在对就业潜力大的现有企业的鼓励扶持上,要在保持现有就业规模的基础上扩大就业成果。

(三)税收优惠的对象及其范围界定不明确

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着重针对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大量下岗失业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对扩大就业和社会稳定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对象和范围的划定上没有考虑到不同社会群体的公平待遇问题。例如应届大学生毕业自主创办的企业,能否给予类似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待遇?近年来由于城市扩容所出现的大量“农转非”人口,因为国家征地而不再拥有生产资料,能否算做“下岗失业人员”,并享受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减免税收的优惠待遇?这些都值得我们理论界去认真思考。解决好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税收公平问题,对促进就业总量的增加是有积极作用的。

(四)税收优惠期限制定不科学且政策稳定性差

目前各国政府都把扩大就业总量、提高劳动就业率作为一贯的方针。就我国而言,就业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是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因此,鼓励就业的税收政策应以一定的固定形式存在并保持相对稳定性,而不能当作临时性措施。当前我国鼓励就业的税收政策大多数以3年作为一个周期,甚至也有1年的减免,优惠期显得过短。再加上优惠对象多以新办企业为主,很容易导致某些企业经营行为的短期化。所以今后我国税收政策的制定应区分哪些是鼓励就业的长期战略性措施,哪些是临时性、具有过度色彩的短期措施,并坚持以长期战略性措施为主。

(五)鼓励就业的税收优惠手段单一

当前我国应该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除直接减免纳税人的税额,还应注意降低纳税人的奉行成本。例如对中小企业加强纳税辅导,简化纳税手续,强化服务意识,制定出一套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税收征管办法。如法国税务局规定,小企业在营业的前4年不是故意犯错,可减轻税收处罚并给予支付的时间;对小企业税务检查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否则企业的纳税义务将自动得到免除。

促进就业以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税收政策选择

完善税制,适度扩大税收鼓励就业政策的覆盖面。任何一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都应当有适度的覆盖面。这个覆盖面过宽或过窄,都不能使既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得到最有效的发挥。照此思路分析现有的税收鼓励就业政策,显然需要扩大鼓励的范围。本文认为,税收鼓励就业的范围应当界定在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只要是在此范围内的企业,吸纳就业人数超过规定的数量或比例,就应当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以公平税负为原则,大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以及其他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大量的研究证实,个体私营经济目前已成为我国再就业的重要渠道。因此,我们应进一步消除对非国有经济在税收上的各种歧视,把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长久地落实好。如何进一步释放我国个体私营企业的经济能量,扩大就业规模,对于税收决策部门而言,当务之急应确定一个适度的宏观税负,改革现行税制,平衡各类经济主体间的税收负担,为企业公平竞争创造良好氛围。同时,可以吸收国外发展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经验。

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调节产业结构以增加就业总量。按照三次产业理论,第三产业吸收劳动力容量相对较大以及劳动力由第一、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是一个规律。因此,采用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措施,鼓励第三产业发展是扩大就业量的又一重要途径。例如对那些投资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的行业,主要是商业、金融业、保险业、房地产业、社区服务业、饮食业等实施所得税减免、降低营业税税率等优惠措施。

开征社会保障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税相比收费,覆盖面大和应对支付危机的能力较强,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保证程度;其权威性强,征收更有力度,征收成本低,能够为社会保障提供更为稳定、充足的资金支持。这样一来,整个社会的就业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就能得到缓解。因此,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完善鼓励就业的税收政策必不可少的一环。首先,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扭转社会保障费收缴的“软约束”,使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稳定可靠;其次,采取税收征管形式,可以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再次,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改变“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格局。

参考文献:

数字经济优惠政策范文2

当前我国劳动就业存在的不和谐因素 

近年来,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导致我国城乡劳动力对有限就业岗位的竞争更加激烈,城镇失业问题更显突出。尽管我国在鼓励就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仍然面临诸多不和谐因素。 

(一)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实际失业率不断攀升 

首先,1996年至今城镇登记失业率不断攀升。1996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 2004年上升为4.2%,2006年该数字控制在4.6%以内。其次,从城镇实际失业率来看,明显高于我国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并已达到了很高的水平。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实际使用的城镇就业人员的数字计算,我国2002年城镇失业率约为7.2%。如果再考虑到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的劳动年龄限制和尚未登记的失业人员,同时排除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中的隐性就业人员,我国2002年城镇失业率大概在9%左右。根据国际上的一般划分标准,失业率在7%~8%为失业问题突出型,9%以上为失业严峻型。所以不难看出,我国当前的城镇失业问题已相当严峻。 

(二)经济高增长与高失业并存 

按照传统的经济理论,经济增长率高低和失业率高低存在替代关系,高增长往往能够带来低失业,低增长则常常伴随高失业。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都为我国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了巨大的动力和广阔的空间。但是经济体制改革和以技术进步为主要支撑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又使我国长期存在的人均资源不足、居民消费率偏低与劳动力总体素质不高以及劳动力总量明显过剩的矛盾凸显出来,使传统体制下严重存在的隐性失业逐渐转化为显性失业。 

(三)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 

首先,表现为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高级工、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明显缺乏。其次,由于培训机制的落后,技术工人的供给呈现短缺。劳动力市场出现的这一现象集中暴露了我国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一方面,失业人数不断增加,劳动力供给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劳动者的素质不能满足需求,不少岗位空缺。结果导致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就业矛盾却不能得到相应缓解,还形成一批就业弱势群体,如年龄偏大或技能水平偏低的劳动力。 

我国税制中关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因素 

我国为了促进劳动就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在税收方面制定了三类政策: 

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目前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税务登记证,免收税务登记证的工本费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自2004年1月1日起,较大幅度地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减轻了他们的税费负担。 

鼓励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所得税、营业税等方面都给予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为安置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举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开办当年安置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劳动部门审核,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一次性免征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占企业原从业人员30%以上的,再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和服务型企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凡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认定核准,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办商贸企业,3年内减征30%的企业所得税。 

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安置富余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体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而兴办的经济实体(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一是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企业的有效资产;二是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三是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四是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合同。 

我国税制对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政策效果评价

从现行税收政策实施的效果来看,对增加就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现行税制鼓励就业的政策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是: (一)我国税制中鼓励就业的税收政策过渡色彩浓

例如,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多是针对“下岗失业人员”,主要为了解决国有企业改组改制中的富余人员。其“下岗失业人员”的内涵从性质上看本身就具有临时性和过渡性的色彩,是经济转型时期的一个产物。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就业观念、就业形式必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劳动者将在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经济部门就业,那么非公经济部门的失业问题如何定位以及解决?因此,当前应站在社会公平的角度,需要对非公经济实行“国民待遇”,在就业问题上需要有稳定的和长久的适应多种经济个体的税收政策。

(二)我国税收政策在鼓励就业方面定位有偏差

由于我国税收政策措施过多集中在表层问题的解决,在根源治理作用方面偏弱。当前应加强对中小企业税收负担的研究,并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制定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对私营、个体企业的重复征税问题,要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如果解决不好将制约民间投资的热情和就业规模的扩大;在个人收入分配问题上,应采取有效手段既缩小贫富差距,又能够坚持效率优先。我国税收政策的制定,应将着力点集中在对就业潜力大的现有企业的鼓励扶持上,要在保持现有就业规模的基础上扩大就业成果。

(三)税收优惠的对象及其范围界定不明确

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着重针对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大量下岗失业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对扩大就业和社会稳定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对象和范围的划定上没有考虑到不同社会群体的公平待遇问题。例如应届大学生毕业自主创办的企业,能否给予类似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待遇?近年来由于城市扩容所出现的大量“农转非”人口,因为国家征地而不再拥有生产资料,能否算做“下岗失业人员”,并享受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减免税收的优惠待遇?这些都值得我们理论界去认真思考。解决好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税收公平问题,对促进就业总量的增加是有积极作用的。 

(四)税收优惠期限制定不科学且政策稳定性差

目前各国政府都把扩大就业总量、提高劳动就业率作为一贯的方针。就我国而言,就业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是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因此,鼓励就业的税收政策应以一定的固定形式存在并保持相对稳定性,而不能当作临时性措施。当前我国鼓励就业的税收政策大多数以3年作为一个周期,甚至也有1年的减免,优惠期显得过短。再加上优惠对象多以新办企业为主,很容易导致某些企业经营行为的短期化。所以今后我国税收政策的制定应区分哪些是鼓励就业的长期战略性措施,哪些是临时性、具有过度色彩的短期措施,并坚持以长期战略性措施为主。

(五)鼓励就业的税收优惠手段单一

当前我国应该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除直接减免纳税人的税额,还应注意降低纳税人的奉行成本。例如对中小企业加强纳税辅导,简化纳税手续,强化服务意识,制定出一套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税收征管办法。如法国税务局规定,小企业在营业的前4年不是故意犯错,可减轻税收处罚并给予支付的时间;对小企业税务检查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否则企业的纳税义务将自动得到免除。

促进就业以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税收政策选择

完善税制,适度扩大税收鼓励就业政策的覆盖面。任何一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都应当有适度的覆盖面。这个覆盖面过宽或过窄,都不能使既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得到最有效的发挥。照此思路分析现有的税收鼓励就业政策,显然需要扩大鼓励的范围。本文认为,税收鼓励就业的范围应当界定在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只要是在此范围内的企业,吸纳就业人数超过规定的数量或比例,就应当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以公平税负为原则,大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以及其他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大量的研究证实,个体私营经济目前已成为我国再就业的重要渠道。因此,我们应进一步消除对非国有经济在税收上的各种歧视,把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长久地落实好。如何进一步释放我国个体私营企业的经济能量,扩大就业规模,对于税收决策部门而言,当务之急应确定一个适度的宏观税负,改革现行税制,平衡各类经济主体间的税收负担,为企业公平竞争创造良好氛围。同时,可以吸收国外发展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经验。

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调节产业结构以增加就业总量。按照三次产业理论,第三产业吸收劳动力容量相对较大以及劳动力由第一、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是一个规律。因此,采用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措施,鼓励第三产业发展是扩大就业量的又一重要途径。例如对那些投资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的行业,主要是商业、金融业、保险业、房地产业、社区服务业、饮食业等实施所得税减免、降低营业税税率等优惠措施。

开征社会保障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税相比收费,覆盖面大和应对支付危机的能力较强,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保证程度;其权威性强,征收更有力度,征收成本低,能够为社会保障提供更为稳定、充足的资金支持。这样一来,整个社会的就业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就能得到缓解。因此,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完善鼓励就业的税收政策必不可少的一环。首先,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扭转社会保障费收缴的“软约束”,使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稳定可靠;其次,采取税收征管形式,可以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再次,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改变“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格局。

参考文献:

数字经济优惠政策范文3

关键词:马克思;服务贸易;税收优惠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3-0076-03

联合国贸发会议了2015年《贸易政策重要数据及趋势》报告,报告中指出越来越多的贸易协定不仅涵盖货物贸易,还涵盖了服务贸易,其规则也超越了相互关税减让。自开始记录以来,2015年服务贸易占全球贸易增长的比重首次超过商品。在当前的国际背景下,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对制定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我国的国际贸易发展,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一、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

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包含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关税政策的内容。

(一)自由贸易政策

在《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中,马克思解释了资本主义自由贸易的定义:在现代的社会条件下,自由贸易就是资本的自由。也明确指出了自由贸易对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性,那就是:“只有实行自由贸易,蒸汽机、电力、机器的巨大生产力才能够充分地发展。”[1]同时,他还指出,自由贸易可以促进消解保护关税制度,导致商品价格降低,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全球化发展。

(二)保护关税政策

关于保护关税政策,在《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中,马克思指出,保护关税制度是制造工厂主、剥削独立劳动者、使国民的生产资料变成资本、强行缩短从旧生产方式向现代生产方式一种人为的过渡的手段。可见,实行保护关税政策是资产阶级扩大资本积累、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生产力升级,从而巩固其统治地位的重要途径。但同时,恩格斯说,在资本主义对外贸易和世界市场不断发展的前提下,保护关税政策“对于任何一个有希望获得成功而力求在世界市场取得独立地位的国家都会变成不能忍受的镣铐”[1]。可见,保护关税政策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可以发挥巩固其现有利益的作用,另一方面又形成了其扩大经济利益,提升经济地位,开拓世界市场的枷锁。

随着世界范围内、生产力的进步、生产关系不断变革,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但同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形势下,必须不断在实践中继承和发展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也意味着国家的税收政策制定也必须依据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更要从本国的国情出发,根据形势及时做出调整和优化。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有中国特色市场经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联系日趋紧密,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受到挑战,我国在推进贸易全球化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我国吸收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的精髓,提出了提升我国国际贸易发展水平,鼓励服务贸易发展,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努力提升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的战略目标。为此,我国特制定了服务贸易税收优惠政策,以便使我国服务贸易形成价格优势,力求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帮助服务贸易企业应对全球化带来的挑战和风险,并在公平的基础上更好地融入世界经济。

二、我国服务贸易税收优惠政策

今年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了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决定,用两年时间,在哈尔滨等5个国家级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重点对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发展模式、便利化等八个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探索。要求试点地区不但要加大力度积极宣传、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并且要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范围,即由服务外包扩大到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其他服务行业。目前已公布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

(一)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后,我国已将部分服务业如信息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等纳入了增值税征收范围,并实行跨境应税服务实行零税率或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的附件《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出口应税服务范围。零税率是指对出口的应税服务除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外,还要对该应税服务在出口前已缴纳的增值进行退税,使该应税服务在出口时完全不含增值税,从而以无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体现了国家提升服务贸易企业国际竞争力,助力服务贸易发展的目的。出口应税服务免税仅是指在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直接免除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二)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享受政策的企业范围由服务外包扩大到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其他服务行业,给予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并对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据实税前扣除。

三、哈尔滨市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服务贸易又称劳务贸易(trade in services),一般是指国与国之间互相提供服务的经济交换活动,包括的行业类别较多,如运输、旅游、文化、技术贸易、金融等等。

(一)服务贸易企业总体情况

哈尔滨市服务贸易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吸纳大学生就业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具体表现为:一是技术贸易、研发服务外包等业务表现突出。2015年研发服务外包的合同额,占全市服务外包合同总额的68%。二是传统制造业转型初见成效。哈尔滨市部分重点税源企业由传统生产制造业向现代生产服务业转变,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有哈飞航空和哈飞空客、天狼星电站设备公司等。三是云计算服务发展迅速。2014年初借助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安全保证、能源保障、人力资源及成本等综合优势,哈尔滨市被发改委、工信部列为全国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并成为国家重要的云计算产业基地和云计算示范城市核心基地。四是动漫设计等文化服务业特色鲜明。平房区的黑龙江动漫产业基地培育了品格文化、极光文化、英立科技等文化及科技类骨干企业,形成了从数字动漫、立体影像、新媒体基础网络运营、广告策划创意到食品加工、服装加工、玩具设计等衍生产品以及新媒体人才培训等多领域的聚合产业集群。五是对俄服务贸易有所突破。针对对俄贸易特点,以中俄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积极开拓对俄服务贸易市场,并取得一定成果。特别是黑龙江赛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俄罗斯、独联体国家及中亚拥有较完善稳定的销售网络和渠道,开发建设了国内唯一一家大型中俄双语B2C购物交易平台,实现了在线通关、国际交易支付、结汇、物流配送等跨境贸易“一站式”商务综合服务。

同时,通过网络问卷调查方式,对全市180户从事服务贸易的企业进行了参与服务贸易意向性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对哈尔滨新区服务贸易税收优惠政策的了解程度等。

首先,受访企业特点。其一,总体规模不大,多为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占比较大,占53%;其二,技术贸易企业比重不大,仅占13%;其三,目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服务贸易企业比例不高,占30%;其四,受访企业实际平均税负较为适中,为3%,但41%受访企业主观认为税负较重或非常重。

其次,受访企业面临的困难。一是人工成本急剧上升、资金压力十分紧张;二是对服务贸易政策适用行业、区域范围以及申报程序比较模糊;三是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服务贸易企业经营发展的预期并不十分乐观,51%受访企业认为未来无明显影响。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部分统计数据和问卷调查情况分析,总结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第一,缺乏统一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从本次调查看,国税系统信息获取渠道单一,过度依赖其他政府部门信息。统计数据不完整、不精准、不全面,不能互相印证,只能得出较为粗略的分析结果,难以通过数据分析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难题。

第二,缺乏先进型服务贸易企业认定标准。目前国家尚无下发统一的先进型服务贸易企业认定标准,导致部分具备一定研发能力、能够进行技术创新、核心竞争力相对突出的企业无法进一步享受税收优惠。

第三,支持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配套措施没有形成合力。目前哈尔滨新区规划重点发展的服务贸易行业分别归属不同政府部门管理,国税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业务沟通极其有限,相互之间的信息了解较少,各部门的优惠政策相对独立,没有形成有机的合力。

第四,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根据调查结果,部分服务贸易企业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对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不了解,对税收优惠的备案及审批流程并不熟悉,对税务行政审批认知还停留在过去。

四、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建议

第一,积极加强政府相关部门协作,共建服务贸易信息共享平台。国务院提出重点发展的“6+1”服务贸易的管理部门包括财政局、商务局、工信委、旅游局、文化新闻出版局、卫计委等多个部门。建议尽快建立跨部门的管理组织,形成容纳多项数据的电子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特别需要税务部门的积极参与,开展有深度的经济数据及税收收入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税收方面的建议。

第二,积极落实创新发展服务贸易认定标准,用足用好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出台统一的先进型服务贸易企业认定标准前,参照服务贸易发展较快城市的认定标准,制定哈尔滨市先进型服务贸易企业标准。积极促成服务贸易企业所得优惠政策尽快落地,并及时通过有效渠道开展宣传工作,争取企业及时尽快掌握,并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特别要建立税收绿色通道,为服务贸易企业办理退免税手续。

第三,积极宣讲服务贸易税收优惠政策,打通税收优惠“最后一公里”。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网络媒介,重点宣传服务贸易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并全面认真梳理服务贸易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编制操作性强的服务贸易企业税收指南手册。举办税收政策宣讲会、服务贸易企业专题税收论坛,提高纳税人对相关税收政策认知度,对重点企业上门辅导,打通纳税人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第四,尽快出台适用于服务贸易的税收鼓励政策,促进企业积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借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究适用于服务贸易的税收鼓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入服务贸易行业,同时提升企业研发高附加值服务产品的积极性。特别是对国家鼓励发展的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内的投资项目的纳税人,在规定范围内,给予免征进口自用设备及其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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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纪中国电影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电影作为人们茶余饭后的重要休闲娱乐形式,其不仅是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文化产业,也是促进社会文化建设、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同时,对我国在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发展也有重要作用,电影产业作为软实力已经成为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重要组成部分。

1.电影产业对经济的影响。电影产业对我国经济发展是有促进作用的,其不仅能使自身更好的发展,同时也能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一部电影的成功不仅仅体现在票房收入上,还可以通过与电影相关的衍生品的营销带动其他经济的发展。随着现代化技术的发展,新技术已经在电影中广泛的应用,这就为与电影相关的技术创造了更多发展空间,也能为社会提供更多岗位。在电影产业的带动下,相关技术产业发展起来,同时也为社会就业提供了多个岗位。这就是电影产业的关联性。随着电影产业的发展,其融资方式也日渐丰富起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金融企业的发展。此外,电影产业的发展,对我国扭转贸易逆差,优化产业结构有重要促进作用。

2.中国电影产业对文化的影响。我国是有着五千年文化底蕴的古国,能否将其更好的继承和发扬光大,起主要作用的是中国人的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然而随着美国电影进入中国市场,这种文化认同感在逐渐的减弱。美国电影进入中国电影市场之后,其凭借着强大的号召力和影响力,通过展示美国人物像、社会现状和意识形态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国人的价值观、思想、甚至传统文化。美国电影这种强大的影响力、号召力,比真正的经济掠夺更令人后怕,很可能会动摇我国文化根基,甚至同化一个民族。在这种情况下,防止美国文化渗透、保护中华文明和我国传统文化已经成为我国的必然选择。

3.中国电影产业对政治的影响。新世纪以来,仅用经济、军事为主的硬实力来提高国际影响力,已无法满足新世纪国际往来,而软实力则不同,其本身具有亲和力和影响力,通过亲和力和影响力能直接争取其他国家的政治支持、价值观的认同和文化的接受,能够以和平的方式不断改善我国国际环境。目前软实力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影产业作为文化载体,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不仅涉及到民族传统、意识形态,也涉及到政治主张,其在在宣扬民族传统、意识形态和政治主张上有重要作用。电影产业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在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同时,还能将本国的价值取向、生活方式、意识形态及政治思想传播到国外,使国外更好的了解中国,以促进彼此的交往。

二、新世纪中国政府对电影产业的扶持

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看,我国电影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直接、间接的带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要想使电影产业更好的发展,就要有政府的支持。只有政府对电影产业进行扶持,才能使电影产业迅速发展,才能更好的带动其他产业发展。

1.新世纪中国政府政策扶持对电影产业发展创造了条件。新世纪也就是2000-2010年,这一时期是我国电影产业全面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相应的体制改革都是以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而提出的,加快开放主动策略,融合不同的资金进入电影产业,已经成为这一时期主要政府扶持政策。在2000年的时候,实行了电影股份制、集团化改革,在2001年的时候有对放映机进行了改革,并列出来改革的实施细则,同年放松了电影单片许可证的范围。之后一年的院线制改革并实行,在2003年的时候CEPA的签署以及《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第20号总局令的出台及相对开放的准入制度《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第43号总局令的出台等,这些方案的出台,对电影制片、发行及放映经营资格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其不仅放宽了注入制度,同时对外资、港资的引进以及电影审评都作出全新调整,无一不说明政府为电影产业的发展和开放提供了智力支持。在政府的支持下,2004-2006年间,广电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的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若干政策的通知》,这些政策的提出,不仅为新时期的电影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同时而也拓宽了海外市场。新的优惠政策的提出,为国产影片走出去创造了条件。从2004年开始,我国对于文化产业发展及文化产业发展中若干税收政策问题出台了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政策。这些政策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电影产业的发展。

2.新世纪中国政府政策扶持对电影产业水平的提高有推动作用。新世纪以来,特别是2006年,我国电影产业处于高度繁荣时期,繁荣时期的出现与我国政府的经济优惠政策是分不开的。经济优惠政策出台,不仅促进使影片发展、市场的发繁荣,同时对电影工作水平的提高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电影专项资金这一先征收后返的经济优惠政策提出并实行,为推动电影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在这一年国家征缴电影专项资金约9000多万元,与1996年相比较是其11倍。不仅如此,这些专项资金不仅资助了国家重点影片、农村影片及少儿影片的拍摄,同时也为电影走进社区及在农村数字化放映等提供了资金支持,据统计,这一年的资助总额约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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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公民个人的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针对特定的文化产业,制定特定的优惠政策,以减轻文化产业从业者的税收负担。美国遗产税税率非常之高,2005—2010年的平均税率达到46%。根据美国现有法律,低于80万美元的遗产不需缴纳遗产税,超过80万美元的遗产,遗产税税率为38%,高于310万美元的遗产,遗产税税率高达54%。由于对公益性捐赠和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免税政策,这方面遗赠成本基本上为零,因此征收遗产税有着激励富人向非营利性文化部门捐赠的引导作用。美国的夏威夷州规定,对来自于版权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的个人收入实行免征所得税。按照此规定,个人来自商业电视、音像制品和其他电脑娱乐产品的许可销售所取得的个人收入一律免征州所得税。

2.区域性的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美国许多州出台了区域性税收政策,文化艺术产业在指定的文化产业区域内可以充分享受特定的优惠政策。有些州采取优惠政策促进开发者和财产所有者对历史建筑进行综合利用,包括租赁给文化艺术工作者用作工作生活场所等,有些州实行优惠政策鼓励文化艺术工作者对一些工厂进行修复加以利用,以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与社区的复兴。马里兰州是第一个对文化艺术产业区给予税收优惠的州,在这里从事出版、艺术表演的艺术工作者的总收入,均可减免所得税,对认定的历史建筑,其30%的修复费用可以抵扣所得税,在指定文化艺术产业区内的文化企业和艺术家可以免征娱乐税,把工业、商业建筑修复成供文化企业和艺术家用作工作场所的发展商最多可以免征9年的财产税。罗德岛州通过各种激励措施吸引其他州的创意产业和艺术家迁移到该州工作,规定只要艺术工作者在文化艺术产业区的陈列室销售原创艺术作品的,一律免缴州销售税,销售收入免征州个人所得税。肯塔基州也将艺术家工作和生活场所与税收抵扣联系起来,对于在该州修复建筑作为工作、生活场所之用以及移居到指定区域范围内的艺术工作者,只要投资超过3万美元,就可以享受抵扣18%的所得税,抵扣限额为4万美元。据统计,2000—2009年肯塔基州已经吸引其他州约80名艺术家移居该州。

3.针对特殊文化产业的特别税收优惠政策。由于文化产业有着重要作用,美国推行富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许多州均鼓励电视电影的生产,通常规定其制作费用的15—30%可以进行税收扣除,一些州还对如录音棚等方面的电影基础产业允许税收抵扣。目前已有26个州通过了这方面的法律,对电影相关产业采取投资税收抵扣、支付工资税收抵扣、生产开支税收抵扣等三种形式的税收抵扣优惠政策。有些州进一步扩大对电影等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2002年,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通过相关法律,给予电影、数字媒体和音乐等产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以激励文化产业投资、扩大文化产业就业。夏威夷州还规定,对文化产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进行税收抵扣优惠,从事文化产业的公司如果50%的企业经营活动是“认定的研究”(即从事商业电视、电影的销售和许可、音像制品、电脑动画及其他通过电脑运行的娱乐产品等)且75%以上的研究在夏威夷州进行或75%的总收入来源于该活动的,每个投资者可以抵扣限额为220万美元的税款。

4.对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文化产业实行区别对待政策。在给予非营利性文化艺术机构直接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针对动漫、广播电视和电影等营利性文化产业,美国联邦政府一般是运用市场机制鼓励自由竞争。为了促进本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一些州和地方政府单独制定相关的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已有46个州政府对营利性文化产业实行税收减免。如加利福尼亚州的加州电影委员会针对不同类型及成本预算的电视剧和电影,分别实施25%和20%的税收减免。

目前,我国有关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立法层次不高,政策比较零散,覆盖面不全,主要局限于传统的演艺、报刊和广播影视等方面,行业针对性不足,政策调节手段比较单一且规定较为笼统,税收优惠以直接减免为主,间接优惠政策较少,有关政策之间缺乏统一规划和协调配合,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根据文化产业的特殊属性,应借鉴美国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经验,以新一轮税制改革为契机,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要求,构建符合我国具体国情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为目标的税收体系。

1.降低文化产品的流转税税率,减轻文化企业的税收负担。从市场经济国家来看,电影、书籍和刊物等文化产品的销售税(或增值税)税率大约只是其他产品同等条件下税率的50%,少数国家还规定免税。我国现行文化产品营业税和增值税与其他货物相比税率略低,但是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依然较高。现阶段,我国为推行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改革,制定了相应的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一些优惠政策,对党报、党刊也实行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但这种税收政策优惠面比较狭窄,并不适用所有文化企业。对于企业和个人直接投资文化产业,还没有相应的激励税收政策,特别是对文化产品的知识产权转让收入也还没有纳入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资本对文化产业的投资,同时,也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公平竞争。可将音像制品、图书、杂志、报纸销售比照软件企业,按销售收入总额的3%征收增值税。考虑到文化产业的特殊性和较高的创意与研发成本,为减轻无形资产和人力资本投入中所含增值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对这方面的成本可以实行增值税抵扣政策。另外,对文化作品的使用权和版权等知识产权转让收入以及对电视、广播和电影等行业收入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并减半征收或予以免征,引导文化企业加大对创意开发和科研投入的力度,强化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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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化产品;文化企业;优势资源

中图分类号:G1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1

文化产品是文化产业的基本要素之一,文化产业开发的文化产品,它与物质形态的产品不一样,它有文化层面的社会效益,所以考虑经济效益之前要考虑社会效益才能投放市场。哈尔滨文化产业逐步在加快建设,创新文化产品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哈尔滨文化产品作为城市中一种新兴优势资源的产业,其数量逐渐增大,例如2011年哈尔滨文化产品占总文化产业的11.4%。可见,在激烈的文化市场中,文化产品增长还是有待提高的。本文针对哈尔滨市文化产品的发展,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开发理念转变

过去,我们一直重视的是工业、农业经济等,很少关注文化产业及产品,随着国家对文化产业扶持力度的加大,我市的文化产业投入也在逐步增强。增强不代表重视,我们应该既要重视文化产业开发的经济效益,还应该重视文化产业开发的社会效益。文化产品作为一种资源,是满足人民精神生活需求的产物,它也成为教育人民,丰富人民精神世界的重要资源。2013年,我市文化相关服务行业中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占文化产业总量的百分之六十多,可见,文化产品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但是我们需转变我们的开发理念,文化产品不能只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同样重要。随着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观念的更新,城市居民对生活的品味和档次也越来越高,对文化创意产业及文化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文化消费逐步增加,所以,尽管文化产品并不能像其他工业那样很快带来经济效益,但我们应尽快转变我们的思想观念,增强文化产业意识,调整文化产业的战略布局,完善工作措施,认清文化产品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推动哈市文化产品大发展。

二、制定配套政策,优化产业结构

文化产品和其它产品一样,需要有一些优惠政策,这样才能顺利实现文化产品的发展和推进。目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地区的文化产品发展相对落后,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一些具体措施。第一,优惠政策。对一些产品的财政税收、产业目标评定、土地征用等都要有优惠政策。哈尔滨平房动漫产业发展基地早在2011年就入驻企业达300家,年生产能力3万分钟,拥有50余项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对于这样一些企业,我们应该给予一些优惠政策,让他们能够顺利快速地在此发展,生产出大量的文化产品。第二,做大做强优势项目。对于一些优势文化产品要做大做强。哈尔滨动漫基地生产的动画片《酷酷小吉正传之钩钩岛》、《卡卡和他的朋友们》等一些动画片,时长居全国第10位,挤进全国十强,而且还获得了一些奖项。面对这样的一些优势项目,应该继续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产品和优势项目并且给予优惠政策,比如加强动漫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政策优化产业链条。第三,有效政策要长期执行。文化产品资源保护要建立统一、健康、有序、正规的市场政策,在吸纳资金优化产业所有制方面,切勿有行业垄断现象发生,要多吸引外资和社会资本对文化产品进行投入,使文化产品能够形成多种经济并存的格局,也使文化产品所有制结构得到优化。哈尔滨文化产品的政策和法规目前来说还不是很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相关政策,以确保哈尔滨文化市场和文化产品顺利健康地发展。

三、整合文化产品开发资源,确立品牌主导效应

文化产品是一项长期开发的产业,要有足够的资金作为保障。目前哈尔滨文化产品开发投资渠道比较单一,面对这种状况,应该多渠道吸纳资金,建立成熟的文化资本市场。云南大理旅游集团是由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和大理省级度假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共同出资,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建的国有企业,他们的模式对哈尔滨的文化产业产品发展扩展资金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第一,资金扩展。2013年哈尔滨文化旅游集团由市政府设立,集团性质为国有投资公司,其经营范围为文化旅游资源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等,集团设立后,近期产业规划为重点发展冰雪旅游和酒店餐饮两大板块。除了这两大板块还可以整合其他文化产品进行推广。第二,整合文化资源。在区域上以哈尔滨为基点,结合哈尔滨的历史文化,如“渤海文化”、“金源文化”等,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在发展哈尔滨冰雪文化时联合带动这些民族文化并生产文化产品,在区域上形成快速增长模式。还可以以旅游为支点整合文化产品,在文化产业中从旅游切入,将哈尔滨的冰雪节、音乐节、啤酒节等资源进行最大程度整合,为旅游提供资源,也能带动餐饮业、工艺品制作业等的发展。通过这一模式,加强文化产品的规划和涉及,将资源整合,降低旅游成本,也使文化产业得到快速有效发展。第三,注重品牌效应。有冰城之称的哈尔滨近些年冰雪文化旅游已经成为黑龙江的明星产品,众多游客来哈尔滨旅游的主要目的就是欣赏冰城。黑龙江省会哈尔滨开发的冰灯、冰雕等在国内外都享有盛名,哈尔滨应该把握这一优势,联合把冰雪相关产品做大做强,打造出享誉世界的知名品牌。

四、支持和发展民营文化企业

除了公有制经济,要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民营文化企业应该成为哈尔滨文化产品的一个有力补充。哈尔滨的民营文化企业比较分散且规模较小,但是民营企业也有自己的优势,所以要降低标准,让很多民营企业参与进来发展文化产品,对一些动漫产业、图书发行,改变原有的单一模式,可以让一些民营企业进入电影院、戏剧业、电视台等领域进行开发和扩展文化产品。要充分鼓励民营企业的参与投资、对民营企业的联合和组建文化产品的力度要增大,使之成为公有制之下的有力补充。

五、传统与现代结合,实施科技战略

对哈尔滨文化产业资源进行文化产品开发时,要保持传统文化特色,在此基础上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对文化产品进行科技包装和运用,使文化产品层次往高端方向发展。对哈尔滨的传统文化可以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建立文化资料库,使文化传统与现代结合。

六、培养文化产品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