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应急预案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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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应急预案管理

城镇燃气应急预案管理范文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经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燃气和壁挂炉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燃气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建立健全应对燃气突发安全事故的有效机制。

(2)统一指挥。在区党工委和东郭街道燃气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城镇燃气突发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抢修抢险、救助和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3)明确职责。按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各村及相关企业的职责。

(4)专业处置。组建专业队伍,开展专业培训,购置专业设备,提升专业处置能力,并充分发挥相关各级管理人员的作用,加强对燃气管理人员燃气安全常识和应急抢险等知识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预防为主。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燃气安全状况的风险评估,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燃气突发事件做出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郭街道区域内的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等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5

分类分级

根据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和影响,城镇燃气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级别。

1.5.1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2

重大事故(Ⅱ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3

较大事故(Ⅲ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4

一般事故(Ⅳ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街道燃气应急处置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街道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由街道主任担任总指挥,街道副主任任副总指挥,街道宜居办、宣传、安监、民政、卫计、财政、环保、交通等科室,派出所,供电所,消防大队,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研究决定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本预案;指挥和协调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审定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结部署年度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相关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视情况派出指导组对事故发生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直接指导或支援;组织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根据事故发展趋势和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处置行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负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指导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2.2

工作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宜居办,宜居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与街道应急机构及有关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负责与经济区等上级部门联络;负责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领导小组会议;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传达和执行经济区等上级有关党政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组织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负责收集情况,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工作,审查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信息稿件,编发事故应急情况简报;组建燃气事故应急专家库,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专家工作小组的联络,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向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区等上级党政部门上报调查结果;按照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城镇燃气事故总结评估和上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宜居办: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及时了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情况,判定事故等级,提出启动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意见,报送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安监办:负责组织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派出所:负责调派民警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做好警戒,疏散人员,确保道路通畅,保证事故抢险车辆进出有序;负责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控制;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负责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协助政府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负责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宣传:负责组织信息宣传媒体配合指挥部办公室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燃气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做好舆论引导。

财政:负责为燃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并对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

交通:负责组织车辆运送城镇燃气抢险应急物资。

卫计: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事故伤病人员;负责对事故区域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蔓延。

环保:负责做好事故区域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公布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

水利:负责城镇燃气重大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修复毁坏的水利工程。

民政:负责在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预警或者发生特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中,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发放灾民生活救济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消防大队:配合燃气应急救援队实施救援工作,对燃气突发事件中的被困人员进行解救,并配合燃气供应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侦检及器具堵漏、冷却抑爆、关阀断源等工作。

供电:负责事故灾难现场供、用电及应急装置的架设;快速修复事故受损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各村、社区: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开展事故抢险救援,防止事态蔓延扩大;按照应急救援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落实。

燃气企业:负责制定现场抢修方案,组织抢险队伍,调配仪器机具,交通通信工具,具体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用户通告、事故现场的安全监护等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制定燃气运输、储备、使用过程中的应急预案。

2.4

现场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燃气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发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村屯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设立以下专业工作小组,按照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4.1

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和宜居办牵头,组织卫计、环保、燃气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抢险队员,负责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危险源控制、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

2.4.2

伤员抢救组:由卫计办牵头,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事发单位等有关人员,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2.4.3

安全警戒、疏散组:由派出所牵头,组织交通、燃气企业及事发地村屯相关人员,负责布置现场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并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工作。

2.4.4

专家咨询组:由宜居办和安监办牵头,组织环保、供电、供水、通信、燃气单位等方面的专家,负责对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2.4.5

协调联络组:由宜居办和宣传牵头,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及事发地村屯相关人员,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协调和联络工作。

2.4.6

事故调查组:由安监局和工商局牵头,组织住建等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安全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调查。

2.4.7

环境监测组:由环保局牵头,组织水利、卫生部门及燃气企业监测人员,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2.4.8

信息组:由宣传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稳定群众情绪,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

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建立本区域、本单位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系统,对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负责收集、汇总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开展风险分析,建立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系,对城市燃气设施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

3.2.1

预警级别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燃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执行统一预警标准,按照燃气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4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3.2.2

预警

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部上报燃气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燃气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应急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内容

(1)事发单位、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

(3)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发现场应急救援情况;

(5)事件报告单位、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2

信息报告时限

一般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经济区和住建、安监部门。

发生较大燃气安全事故后,按照直接报告与逐级报告相结合的原则,宜居、安监等相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在逐级上报的同时,1小时内直接报告经济区。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时,1小时内可直接报市住建和安监局。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后按时限补报书面材料。

4.3

先期处置

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村屯和燃气企业在及时报告燃气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应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格保护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确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好标志和记录。

4.4

应急响应

发生突发燃气事件,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燃气应急预案,迅速报告经济区应急办。并召开指挥部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抢险救援事宜。

4.5

指挥协调

4.5.1

抢险救援

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分析事故原因,查明伤亡情况,制定施救方案,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全力抢救遇险人员,减少财产损失。

4.5.2

现场监控

现场指挥部组织力量加强对事故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链,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4.5.3

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对救援环境和作业条件进行评估,根据救援需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4.6

扩大应急

当燃气事故现场应急力量不足、需要支援时,根据事故现场指挥部的支援请求,向经济区报告有关情况。

4.7 应急结束

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街道办事处视情况确定并宣布应急终止。应急结束后,事故现场指挥部予以撤销,应急救援撤离现场。负责现场指挥的部门应及时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Ⅳ级、Ⅲ级燃气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由相关部门按各自权限负责。Ⅰ级、Ⅱ级燃气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对燃气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受灾群众应做好安抚、救助工作,保证群众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燃气供应单位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燃气供应。

5.2

调查评估

燃气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责任、经验教训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对应急工作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分析,向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报告。

5.3

信息

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I级、II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由省政府或省相关部门负责;III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及牵头处置的部门负责;IV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县区政府负责。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抢险装备保障

各燃气企业应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装备,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应急抢险装备处于良好状态。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应关注国内燃气技术的发展趋势,结合实际需要,适时对现有燃气安全相关的设备、设施及专业抢修装备进行更新,培养高素质的运行管理人员和应急抢修人员,不断提高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消防大队应在现有消防装备的基础上,完善专业处置燃气泄漏的应急抢险装备。

各级燃气应急处置机构,应掌握各燃气专业抢险队伍应急抢险装备的储备和分布情况,并进行定期检查。

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现场指挥部决定调用应急抢险装备时,装备产权单位应坚决执行,迅速将应急抢险装备送达现场,并派专人负责现场操作和维护。

6.2

应急队伍保障

各村屯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组建和完善本村燃气专业抢险队伍。

公安消防队伍要充分发挥在区域分布和技术装备上的优势,负责组织消防队员进行系统的燃气专业抢险知识培训,提高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能力。

燃气企业应加强燃气抢险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手段提高燃气抢险队伍的综合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3

治安保障

事发地公安机构负责现场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应急抢险装备、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负责组织设置警戒线,控制和保护现场,并根据需要组织受灾群众迅速疏散,控制事故肇事人员。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计办协调街道医院负责做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有关应急物资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6.5

经费保障

财政所应保障应急处置燃气突发事件所需经费。对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由财政局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各燃气企业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以企业投资建设为主,必要时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6.6

通讯保障

工信部门负责应急通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集通信网络、调度指挥中心、移动指挥平台为一体的通信指挥体系,提高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协调有关通信运营商负责应急状态有线、无线通讯网络的正常使用和维护,确保应急救援机构之间信息通畅。

应急处置机构成员单位和燃气企业抢修队伍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通信联络,保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同时利用消防队伍和燃气专业抢险队伍等现有设备建立无线对讲通讯网络,保证指挥通讯畅通。

6.7

社会动员保障

宜居办组织燃气供应单位对燃气用户做好安全用气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鼓励及时报告燃气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在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时,要确保本辖区的社会稳定,协调解决供、用气纠纷,组织居民协助燃气供应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向居民通报燃气突发事件相关情况,以得到理解与支持。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7

附则

7.1

城镇燃气应急预案管理范文2

第一条为迅速、准确、有效地处理好*市城市燃气重大事故,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保障城市燃气正常供应,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人民政府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意见》以及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城市燃气供应实际,特制定兴国县城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条预案为兴国县建设局处理兴国县城市燃气重大项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预案所称城市燃气重大事故是指兴国县城市燃气中兴国县站储气设施爆裂事故。

第四条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局对兴国县各燃气公司、站建立和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根据预案的精神,制定企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第二章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根据建设部和*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规定,兴国县建设局建立燃气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由局长任总指挥,负责对重大事故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管副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包括:规划建设股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大队长和各燃气公司、站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

第六条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一、拟定我县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各燃气公司(站)建立和完善燃气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

二、及时了解掌握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市规划建设局、省建设厅和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三、指挥、协调我县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和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适时通报,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四、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根据事故灾害等级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根据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情况的变化和存在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和补充。

第七条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大队长但任。

第八条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密切关注燃气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制定重大危险源的防范和监控措施,督促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对重大危险源限期整改;

二、事故发生后,及时与事故单位和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保持联系,将所了解的情况向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汇报,并将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

三、及时办理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交办的各种事项。

第九条全县各燃气经营企业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由企业经理牵头,分管副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每年)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

第三章事故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条兴国县建设局将定期研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县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第十一条各燃气公司、站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燃气安全事故的变化和应急救援预案在实施中发事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各燃气公司(站)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报县建设局备案。

第十二条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第十三条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县建设局应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县安监、*、卫生、消防、经贸委、民政、质监、工商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四条一旦城市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

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的进一步蔓延和扩大;

二、立即与急救中心和临近医院联系,以尽快将伤员送至医院抢救,在急救车辆到来之前,应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

三、立即以电话的方式向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报告。

第十五条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接到事故快报应立即向县政府、市规划建设局报告,并将快报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六条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接到事故快报后,应当立即派人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抢险、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对事故所报快报表的内容进行调查核查。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为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事故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九条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

第五章应急救援

第二十条当发生城市燃气中气站储气设施破裂等重大燃气泄漏时,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当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尽快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抢险队伍,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二十一条应急处理程序

一、当发生重大泄漏火灾和爆炸应立即按程序报告,并根据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批示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二、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后,立即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组建安全疏散组、安全检测警戒组、抢修组、消防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等抢险救援队伍,在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明确分工、密切合共共同完成抢险救援工作。

三、各抢险救援部门都要为抢险救援工作开绿灯,全力以赴提供抢险救援必需的机具设备、车辆、材料、人员和物资。

第二十二条应急处理现场指挥小组

组长:县建设局分管燃气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副组长:燃气企业负责人和燃气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以上级别)

成员:安监、*、消防、卫生、质监、工商、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等组成。

第二十三条抢修救援作业程序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初步划定污染警戒区,立即疏散污染区内的所有人员,并用警示带进行隔离,各主要路段设立警示牌,做好现场监控。

2、对燃气中毒或受伤人员必须及时救护,严重者送医院进行抢救。

3、污染区内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如手机、呼机、对讲机、碘钨闪光照相机)等,严禁穿戴钉子鞋和化纤服装进行污染区。

4、施工作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GJJ51-2001)实施。

5、抢修结束后安全检测警戒组对事故现场作全面清场检测,防止燃气窜入夹层、窖井、地下设施和室内等容易积聚燃气的场所,根据现场安检监测报告确认现场不存在不安全因素后,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命令,抢险救援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未按本预案的要求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指使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急救援工作中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的;

二、应急救援抢险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三、妨碍救援抢险工作的。

第二十七条各燃气公司、站在事故发生后,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由县兴国县建设局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镇燃气应急预案管理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全面排查隐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市燃气输送管道、储备站、门站、气化站、调压站、加气站、燃气气瓶充装站、供应站(点)、燃气用户用气设施等燃气设施以及在建燃气工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市场。

三、整治内容

(一)燃气场站的布局和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在建燃气项目建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或不按规划实施的情况。

(二)是否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燃气安全管理,是否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从事燃气作业的人员是否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作业资格。

(三)燃气管道、储备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点)等燃气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四)燃气管道与其他管线是否存有相互交叉重叠或被压占情况,交叉重叠部位是否采取重点安全保护措施,管线违章占压现象是否得到清理,对于无法协调处置的违章占压管线重大问题是否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情况。

(五)是否设置燃气设施及管线的防腐、绝缘、防雷、防静电、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

(六)对燃气管网及站场安全隐患是否进行了全面排查,燃气管网、重要生产设施、特种设备、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定期进行日常巡查、保养维修、定期检测检验,过去监管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七)燃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和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备;

(八)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检验合格,是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九)燃气经营单位是否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无证违法经营单位;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是否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何。

(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有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器材是否配足配齐,应急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有效的进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隐患的监控和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十一)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关键岗位的职工是否熟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十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客户端安全用气宣传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入户安全检查与隐患告知、督促整改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十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是否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是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行为。

(十四)燃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十五)城镇燃气中违规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十六)严厉打击燃气气瓶充装站未经许可或不按安全技术规范充装的行为;打击充装超期未检、报废、“二甲醚”气瓶的违法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上旬)

市深燃天然气公司、各液化气站要按本方案要求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将整治工作责任按职责范围落实到具体人员,并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对照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深燃天然气公司、各液化气站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公司、气站专项整治的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上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督查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检查组,对全市燃气行业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建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燃气办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完善安全规章和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各燃气企业要按照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开展彻底、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实行企业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分清情况、加大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于企业自身无法协调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城镇燃气应急预案管理范文4

关键词:天然气 长输管道 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

天然气的输送主要依靠长输管道,各大气区均有长输管网与终端用气市场相通。我们中石油目前已建成和在建的天然气长输管网,规模十分庞大。辽河油田燃气集团代表辽河油田在辽宁省内依托秦沈、大沈两条天然气主干管道开展中下游天然气市场工作,目前在建的管道有朝阳支线,海城支线、辽阳支线等。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研究工作重要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天然气长输管道现状分析

1.油气田内部集输系统

油气田内部集输系统是天然气集输配总系统的子系统,是整个系统的源头部分,它的主要功能是集各气井的天然气、油井伴生气在油气处理厂进行脱水、脱油、脱硫等处理成为合格的干天然气,最后计量调压后外输。

2.天然气长输管道系统

是由输气站库、线路工程、通讯工程和监控系统四个基本部分构成。输气站库包括储气库、压气站、清管站、分输计量站、阴极保护站等;线路工程包括管道、截断阀室、穿跨越工程和管道标志等;通讯工程包括通讯基站、通讯线路和内交换系统。监控系统包括数据采集系统、数据传输系统、终端监控和调度三大部分。

3.城市配气管道系统

3.1城市门站或配气站,又是城市配气系统的首站,它主要用于城市燃气配送、计量、调压、添加臭味添加剂等。

3.2各种类型的储气和调峰设施;

3.3配气管网及用户支线;

3.4气体调压所,它的任务是调节各级管网和用户的用气压力,满足用户需求。城市配气管网按形状分为树枝状和环状管网,按压力分为低压管网、中压管网、次高压管网和高压管网。城镇燃气输送压力分级为(高压:0.8

二、天然气特性与管道输送风险分析

1.天然气的组成

辽宁管输天然气主要包括塔里木天然气、中亚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并有少量乙烷、丙烷、丁烷等烃类,以及少量二氧化碳、氮气和微量的氦。另外中亚天然气中还含有微量硫化氢成分。气田中甲烷含量占90%以上,油田伴生气中甲烷含量一般占天然气总体积的80%-90%。

2.天然气理化性质(0℃,101.325kPa)

组分

物性 甲烷 乙烷 丙烷 异丁烷 其他烃类 二氧化碳 硫化氢

CH4 C2H6 C3H8 C4H10 C6-C7 CO2 H2S

密度

(kg/m3) 0.72 1.36 2.01 1.977 - 1.977 1.539

爆炸下限(V%) 5.3 2.9 2.1 1.9 1.4 - 4.30

爆炸上限(V%) 15.0 13.0 9.5 8.4 8.3 - 45.5

自燃点(℃) 645 530 510 462.22 - - 290

理论燃烧温度(℃) 1830 2020 2043 1973 - - -

燃烧1m3气体所需空气量(m3) 9.54 16.7 23.9 - - - 1900

最大火焰传播速度

(m/s) 0.67 0.86 0.82 0.36 - - 7.16

3.天然气的危险特性

3.1易燃、易爆性。

3.2高可压缩性和热膨胀性

3.3腐蚀性

含硫化氢、二氧化碳等酸性气体。硫化氢和二氧化碳在有水存在的条件下将形成酸性腐蚀环境。

3.4易扩散性

天然气密度比空气小,具有易挥发的特点,因此泄漏后可随风四处飘散。

3.5静电荷聚集性。静电产生于物体间的相互摩擦或感应。当带电体与不带电体或静电电位很低的物体接近时,就会发生放电现象,并产生火花。

三、天然气气质对管道运行风险及安全措施

1.输气设备保证

输气安全问题是从管道设计源头、管道建设过程到投入运行都要首先考虑的问题。新管道建设,首先进行安全预评价。在长输工艺上设计了干线紧急截断、阴极保护、清管、越站、紧急停车(ESD)系统、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泄压系统及SCADA系统等,能够达到预控事故的目的。

2.天然气(燃气)管道运行

2.1一般规定

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反违章六条禁令,工作中必须谨慎小心,精神集中。做好十防:防火灾、防爆炸、防静电、防雷击、防触电、防中毒、防窒息、防高温灼烫、防滑倒坠落、防人为破坏;输气站员工必须穿戴统一的劳动保护服装。现场配置防毒窒息、防火防护服,便于应急取用;站区内严禁烟火。禁止吸烟、拍照录像和使用非防爆相机、手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根据风险评估确定的重要危险因素(点、源),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下转第页)

(上接第页)

2.2站内设备设施定期安全检测规定

每半年对一次仪表进行一次检定工作;每季度对二次仪表和SCADA系统进行一次维护;每年对计量仪表和设备进行一次检定;站内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每年雨季前应对建筑物、储气罐等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防静电装置每年检测不得少于2次。

2.3站内防火防爆提示

设备、管道带气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防爆措施,作业过程中严禁产生火花;燃气调压阀室、压缩机房应设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并保证标定完好。

3.天然气管道安全巡(检)查

3.1在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有无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管道、种植深根植物(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等)及搭建(构)筑物等。

3.2管道沿线发现天然气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泄出声响等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3.3及时巡查穿越跨越处、斜坡、河滩等特殊地段的管道在暴雨、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过后的安全情况及水工保护完好情况。

3.4在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的施工,其施工单位是否经过开工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许可。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5巡查对管道附件(阴极保护测试桩、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有无丢失或损坏。

城镇燃气应急预案管理范文5

关键词:城镇用户;燃气用量;供需平衡;调峰措施;燃气用户;管网设施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407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02-0187-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02.09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然气用量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在此情况下,我国天然气的产量却远不能满足实际的消耗量,出现了供应的缺口,且这种缺口逐年扩大。填补城镇燃气用量的供应缺口、协调天然气的供需平衡,是保证我国城镇居民生活、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为此,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我国城镇燃气的供需状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协调供需平衡相关的对策和建议,希望能够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

1 城镇燃气用量及其特点

1.1 城镇燃气用量增长迅速

据统计,我国在1990~2010年,城镇天然气消费量的平均增长速度达到了10.1%。仅在2010年,全国天然气的消耗总量就突破了1000亿m3,比2009年增加了18.2%,占世界天然气总消耗量的3.4%,成为全世界第四大天然气消费国。预计2015年全年的天然气消耗量将达到1920亿m3,而到2020年,总消耗量将达到3041亿m3。在此背景下,我国在21世纪制定了多项环境整治条例,加大了天然气的开采能力并大量进口天然气,以弥补国内天然气供应的不足,满足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需要。

1.2 城镇燃气用量的特点

城市的燃气用量受季节气温、居民的饮食起居的影响较大,通常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和周期性。例如,在节假日,相同用户的日用气量会增加,而每天的早、中、晚三个时段,用气量会处于高峰时段,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当一年之中的某个季节,某个用户的日用气量几乎相同并趋于稳定。

1.2.1 节假日用气量的特点。当逢节假日尤其是春节、十一等长假期间,大多数工业用户停业,此阶段以城镇居民的生活用气为主,因此,综合型的城市燃气公司,会在此期间出现燃气用量明显下降的现象。但如果是单纯为城镇居民供气的燃气公司,其日供气量会有一定的增加。另外,我国的一些民俗,如春节“初一不生火”等,也会对日用气量带来一定的影响。

1.2.2 早、中、晚时段的用气量特点。纯民用的天然气用户,其日用气量的高峰出现在早7∶00~8∶00、中12∶00~13∶00、晚18∶00~0∶00三个时段,也是大部分居民做饭的时间段。这三个时段之间是用气量的低谷,纯民用的天然气公司会在此阶段瞬时出现流量为零的情况。

1.2.3 季节性用气量的特点。在寒冷的冬季,由于家庭空调或取暖设备的持续使用,会产生瞬时燃气用量加大的情况;而在夏季,由于气温较高,工业用户和居民生活用气量也会出现降幅。据统计,冬季的城镇燃气用量几乎是夏季燃气用量的两倍。

2 城镇燃气用量的供需平衡措施

2.1 天然气用户的调峰措施

2.1.1 燃气用户的数据化、信息化和动态化的分析。燃气公司的燃气用户档案可清楚地反映用户的用气结构和价格、生产经营、业务信息、供气设备等信息,为用户的管理提供了可靠的鉴定依据,但在燃气用量的记录与分析方面却较为薄弱。为此,城市燃气公司应引进具有营销信息系统的管理软件,对用户档案进行动态化、数据化、信息化的管理,分析用户的燃气节日用量、日三峰和季节性的变化规律,为用户的用量控制、天然气供求平衡管理、居民用气保障提供精确且可靠的数据支撑平台。

城镇燃气用户在气候温度变化较大的情况下,燃气用量相对较大,气候温度趋于稳定时,燃气用量相对较小,而对于工业性用户,其用气量则相对较稳,为此,通过分析城镇燃气用户的夏季与冬季的日最高、最低用气量,可推算出用户季节性的日用气量的峰值和峰谷差。用户的季节性用气量峰值,可大概推断出所辖区域供气管网的适应能力,再根据日用气量的峰值和峰谷差,制定管网检修和移峰填谷方案,确保居民生活和生产的安全运行。

2.1.2 制定短期供气应急预案。燃气公司应制定短期供气应急预案,当城镇燃气供应全天仅在早、中、晚三峰供气能力不足,其他时段供气富余时,应采取错峰为主要调峰措施;当燃气公司全天供气总量不足时,除了要启动储气设备中的燃气以补充供量外,还要采取LNG停用、压减等措施,同时要根据用气单位的生产情况,选择大型且负荷系数较高的用户,对其进行临时供气中断、调减用气量。

2.1.3 利用缓冲用户进行调峰。为了平衡季节性和日不均匀性用气,可将一些城镇的大型燃气工业用户视为燃气供应的缓冲用户,在日三峰或冬季用气高峰时,这些缓冲用户改用液体燃料或固体燃料,燃气供应以保障居民日常生活为主;在夏季或用气低峰时,可将余气供于它们使用;与缓冲用户协商,调整其休息日和作息时间,平衡不均匀性的用气问题。

另外,燃气公司要及时掌握缓冲用户的计划与实际用气量,在居民区或公共建筑用户管网处,也要设置一些燃气总计量表等测点,监测用气量的变化情况,做好燃气供应的计划调配。

2.2 设备调峰措施

2.2.1 加强环网和储气设施的现代化建设。目前,城镇燃气公司对用户的供气管理主要采用的是强化对输配气站的操作管控频率,包括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增加燃气的供应量、供气压力和调解阀门。此管控措施,一方面能够确保计划指标内的燃气用户能够正常用气,另一方面则可以保证输送管网的运行安全。但是,如冬季采暖期,某个时段的用气高峰值常超出输送管网的输配能力,而且随着居民用气的普及化,这种常用的调峰方式已经无法彻底保障居民的正常用气。

为此,城镇燃气公司应加强环网和配套储气设施的现代化建设,并在与上游单位签署供气合同或协议时,要重点考察上游单位环网和储气设备的建设与发展,监督上游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以此作为燃气公司的燃气供量增长和采取调峰措施的前提条件。在确保自我正常行销的状况下,实现与供方共同维护城镇燃气的正常供应、保障城镇燃气用户用气的稳定。

2.2.2 地下储气调峰。修建地下储气库是当今世界主要的一种天然气储存形式,也是目前最为有效的调峰措施。地下储存的天然气主要是为了在日或季节性的燃气用量波动期间,保证用气高峰期的供气量。另外,在供气系统出现突发事故时,也可作为应急储备或国家的战略储备。

地下储气库通常修建在用气负荷的中心附近,这主要是为了保证在用气量发生变化时,地下储气库能够及时地对其做出反应。尤其是供气量受输气系统管道等限制,极易出现供气不足的情况,地下储气库则必须修建在输气管道的尾端附近,这样才能彻底发挥出地下储气的调峰作用。

2.2.3 液态(LNG)储存调峰。天然气其主要成分为甲烷,在零下162℃时为液态,而对于液态燃气储存的储罐,只需要满足抗压0.056MPa即可,同时要求储罐具有良好的绝热效果,因此,该储存方法比较安全。将大量液化后的天然气储存在特殊低温的储罐或冻穴储气库中,在用气高峰阶段,启动LNG气化器并将气化后的燃气送入管网,增加燃气的输送量;在用气低谷时,LNG调峰站停止工作,多出的天然气进入液化站液化并进入储罐中储存。

液态储存是以天然气低温液态的形式储存,其气化过程比较方便,负荷的调节范围较广,可适用于各种情况的供需平衡调峰,但是这种措施一般储存量较大,量少则经济上不合理。

2.2.4 管道储气调峰。管道储气是通过对埋设于地下的一组或几组高压钢管中的燃气加压,利用高压下燃气的可压性以及其与理想气体的偏差,而进行储气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将高压钢管视为储气罐,虽然管内空间有限,但可承受较高的压力,通过高压可使管内储气量大大增加。

在夜间用气低峰时,向管道内加压,将燃气大量储存于管道内,白天用气高峰时,再将储存于管道内的燃气输送至用户。管道储气式的调峰方法主要是为了解决日或小时内的短期燃气供需平衡的调峰方法。另外,这种方法的储气量相对较小,占地面积较大,并且要增加压缩机和减压等设施,投资费用较高。

2.2.5 储气罐调峰。储气罐为钢制且分为立式或卧式筒形和球形的储气设备,在用气高峰时,将储气罐内的天然气输送至管网以增加天然气的供应量;在用气低谷时,再将多出的天然气储存于储气罐内,以备后用。这种调峰措施主要用在对城镇燃气配送过程中的昼夜或小时调峰供气。

这种罐式结构对材质和制作工艺的要求较高,储气量与外形容积比约为5∶1,工作压力通常在0.8MPa左右。另外,由于这种储气罐形态庞大、金属耗量多、安置所需占地面积大,所以其制造和使用成本较大。

3 结语

随着我国对能源结构的调整以及对清洁能源需求量的增加,天然气稳定且可靠的供应已经成为城镇居民安定生活与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作为城镇燃气供应企业,应加快完善管网输配系统的改造,提高燃气的调峰能力,促使城镇燃气供应体系更加稳定与可靠,为城市经济和环境的持续发展与优化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11[R].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11.

城镇燃气应急预案管理范文6

突发事件,一般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突然爆发的异常事件,在局部地区或社会领域造成动荡,但在程度上尚未造成全局性的破坏和影响。“危机”一词则来源于医学术语,指人濒临死亡、游离于生死之间的状态。所谓社会危机,是指由于突发事件的爆发,使正常的社会秩序、人民财产安全遭到严重破坏,国家政权的巩固或与受到威胁,整个社会因此而陷于极为紧张、灾难性的状态。一般说来,突发事件,只要处置得当,不一定会引发社会危机,但社会危机的爆发,必然是由突发事件引起的。因此,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即危机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当代社会,容易引起突发事件的因素很多,城市公用事业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城市公用事业包括城市供水、供电、供热、城市燃气、公共交通等。由于城市公用事业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为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提供着普遍的公共服务,因此每时每刻都不能停顿。一旦出现问题,关联众人,影响巨大,甚至可能造成整个城市瘫痪,引发社会危机。从已发生的国内外案例看,既有由于城市公用事业自身原因造成的事件,也有由于外部原因造成的。但不管哪种情况,城市公用事业一旦形成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都必然是社会性的、灾难性的。

城市公用事业的安全如此重要,主要是由于:第一,城市是人类高度聚集的地方。中国的城市规划标准一般是 1 平方公里 1 万人,在一些大城市的中心区,甚至达到每平方公里 2 ―3 万人。现代城市动辄上百万,甚至上千万人。如此之多的人群,聚集在如此狭小的面积上,一旦出现问题,传播速度之快,关联程度之强,是其他任何地方都不能比拟的。第二,城市是一个地区的中心。包括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中心、信息中心。其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都是巨大的。同时,城市又是社会财富的集中地,是一个地方的神经中枢,因此,一旦出现问题,其杀伤力、破坏力也是致命的。第三,现代城市对城市公用事业的依赖度越来越强。随着现代化的进程,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人们的生产生活和整个社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城市公用事业的公共服务基础之上的。一旦停水、停电,人们不仅不能工作和学习,就连吃饭、喝水这些最基本的生存条件都没有了,必然会产生社会恐慌、人群骚乱。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运用在造就城市的同时,也形成了城市的高风险。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城市公用事业安全,努力做好防范与应对工作。

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建设时期。2004年底,按人口的比率,中国的城镇化率已达 41.8 %。城市已达 661 个,建制镇 19,883 个。城镇常住人口 5.4亿人。其中 100 万人以上大城市 49 个, 50 万至 100 万人大城市 78 个。在占国土面积不到 3% 的城镇土地上,集中了国民总资产的 60 %,生产着国内生产总值(GDP)的 70 %,提供了国家税收的 80 %。但由于种种原因,城镇普遍存在着公用事业不发达,基础设施不健全,危机意识淡薄,应对措施不足的问题,城市社会危机管理存在严重缺陷。这些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缺乏危机意识。看不到问题的隐患,盲目乐观,喜欢“报喜不报忧”。第二,没有应对预案和措施。出了问题就“抓瞎”。即使编制了预案,平时也不演练,形同虚设。一旦有事,仓惶上阵,临时拼凑,手忙脚乱,顾此失彼,损失惨重。第三,体制不顺。没有统一的常设结构。平日里横向组织,分散管理。关键时刻,谁也协调不了谁。特别是核心指挥人员,缺乏专业训练和经验,关键时刻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和决策。第四,法制不健全。单凭号召和觉悟,没有法律保障。政府、部门、公众,在关键时期,各自应该作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没有规定,想当然做事,随意性很强。第五,信息不公开,透明度不够。政府与公众缺乏互信力。关键时刻,政府害怕引起混乱,封锁消息,甚至“善意的谎言”,大众则相信流言,不信任政府。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遭到严重损害。从 2003 年春天北京的 “非典” 事件到 2005 年冬天哈尔滨的 “停水事件” ,教训极其深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

危机管理是指政府组织社会力量,对可能发生的社会危机制定应急和处理的方案、办法与措施,以及对危机的萌发、形成、爆发、扩散和恢复实施检测、预警、反应、报告和处置的全部控制过程。危机管理是以具体的危机过程为对象的,它不涉及危机社会成因的政治治理,也不直接涉及危机自然成因的社会与技术。因此,我国危机管理的缺陷主要是经验不足,体制不顺造成的,不是社会制度上的原因。由于中国城市化的进程起步很晚,中国的城市危机管理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要加快研究,尽快形成完整的体系,以应对日益发展的社会需要。在城市公用事业方面,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风险评估――完善城市公用事业的各项基础设施

完善的基础设施,既是做好日常服务工作的需要,更是紧急情况下应对工作的物质基础。因此,必须使城市公用事业的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不仅要完善,还要完备。要保证在特殊情况下,城市公用事业的生产和服务不中断,就必须有足够的备用设施与能力。例如城市供电双回路及多回路、备用水源、备用气源、备用热源、公共交通备用车辆、备用通道等。所谓风险评估,就是对最坏情况下设施保证情况的评价,是一种事先防备。

2.能力评估――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对突发性事件的假设,是对突发性事件各方面反应和救助活动的总体设计,是紧急情况下的行动纲领,十分重要。要组织专家认真编制。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做到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全覆盖、全过程。应急预案的方向、目标、方法、措施、分工必须清晰、明确,不能似是而非,含糊不清。应急预案确定后必须及时并经常演练,通过不断的演练,落实各项责任和分工;通过不断的演练,调整和充实新的内容,使之更加适合实战要求。

3. 反应评估――建立常备不懈的预警机制

危机管理的有效性,最根本的不在于结束危机能力的有效性,而是预防危机的有效性。任何危机都有一个发展和形成的过程,危机在爆发前是有迹象的。如何以最合理的资源配置尽早地发现危机,予以防范与化解,才是危机管理的最优化原则。预警机制包括对危机迹象的识别、危机迹象的评价和危机警报的等。而这一切都是以信息的广泛收集和各种情报的准确度所决定的。因此,建立一套常备不懈、准确高效的预警系统十分必要。

4.沟通评估――学会与人民大众的沟通与协调

高度发达的现代传媒对城市危机管理来说是把双刃剑,它既可以加速危机的蔓延,也有助于危机的解决。唯一的办法就是坚持“真实的原则”,坚定不移地相信人民群众,对危机的发生、危机的进展、危机的影响和危机的处置等及时地向人民大众做出如实报告。任何对危机的瞒报、谎报和拖延报告都会延误甚至丧失应对危机的有效时机,造成更大的危害,付出更大的代价。同时,要学会与人民大众沟通协调的艺术,要讲究方式方法。要与新闻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特别是紧急情况下的同步协调。

5. 体制评估――组织灵敏高效的指挥系统

我国城市的危机管理,长期以来只是政府职能部门日常管理机制在突发事件中的延伸。各级政府对已发生的城市危机只能临时性应对,缺少富有经验和权威的指挥系统与管理体系。它既不利于政府对城市危机的预警处置,也不利于对已发生的危机的控制和对遭受危害人群的救助。必须建立一个灵敏高效的指挥系统,有一个长期的工作班子。要研究建立一套平时与紧急情况下相结合的机制,按照应急预案,日常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关键时刻各就各位,协同作战。要做到机构、人员相对固定,经费、物资、设备全面落实,时时刻刻处于高度戒备之下。

6.社会评估――完备有关法律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