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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范文1
一、信号突发事件回放
按照2013年江苏英语考试实施程序,应该是14:50播放语音提示“现在启封试卷袋,请监考员清点试卷”和“现在播放英语听力试听带”,但信号员迟播了约1分钟,虽然没有影响考生听力试听和试卷分发,但曾一度引起监考教师的混乱。因为考点要求监考员必须严格按广播信号进行操作,但是应启封试卷袋却没有指令发出,监考员感到是不是考场电波钟有问题?证实没有问题能否开启试卷袋?
值得拷问的是,堂堂高考为何会出现信号提前或推迟的低级错误呢?这不仅是信号员的失误,也与招考部门及考点考试组织不严密、不细致有一定关系。如何有效的避免信号提前或推迟的乌龙灼伤高考公信力,伤害考生利益,应引起教育考试机构和高考考点的深层反思。
二、信号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与防范
对于高考信号突发事件的应对和防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组织实施。
(一)要根据信号风险预测制订有效的应急预案。信号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应急管理、指挥计划等。目的是要有效应对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信号突发事件,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高考工作沿着安全、有序、公平的轨道运行。通过分析发现有的应急预案内容空泛,操作流程存在疑问。这里只是简单地提供了信号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法或注意事项,只注重了对考试过程中的应急响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并没有明确具体人员及具体操作流程和细节。因此,应急预案的制订应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前的风险分析和评估。要根据考点环境和硬件设施情况对考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其情况进行预测和分析,如可能面临风险的种类、发生的概率、风险级别、频率以及危害程度等,以加强突发事件的风险控制。同时,要请教育考试上级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和检测,补充自我风险检测中被遗忘或未预测到的风险。在此基础上确定应急工作的重点。二是做好应急资源及应急能力评估。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备)等;应急能力包括体制和机制运行状况与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情况及其相关人员素养等。编制预案时,应依据考点的实际,从可操作层面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各种应急策略。三是选拔经验丰富的教育系统行政人员和基层考务人员,明确分工,针对可能突发的各种意外准备详实、有效、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如某考点高考期间广播系统出现局部故障后,实施如下预案:(1)更换广播系统主机,原主机备用。(2)教室广播都采用双喇叭,即使一只出现问题,另一只照常工。(3)准备两套电脑播放设备,必备一套DVD播放设备。考试时若一套有故障,及时启用备用播放设备。(4)目前主控机房有四台功放机,考试时只需使用三台,还有一台功放机作为备用。若其中一台临时出现故障,则及时启用备用设备。
(二)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调查发现,多数考点因对突发事件预案演练不足导致经验欠缺,结果一旦事发,响应速度慢、效率低,影响预案的执行效力。所以,预案不能只停留在纸上,要进行模拟演练,如“外语听力播报中突然遭遇断电”演练等。通过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要通过各种模拟风险状态下的演练,摸索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和细节,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三)对播音组增设信号播放监督员、时钟校对员等,实行多级联动。江苏省《考务工作细则》中《播音组工作人员职责》规定:“播放外语听力磁带时,外语教师和播音组工作人员须在播音室里进行监听,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由此可以看出,在高考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开始和终止的时间,基本由一名信号员负责,显然存有隐患。调查结果显示,广元中学考点考务工作程序操作规范,时钟系内部机械故障而导致走时不准,非人力所为,系偶发事故。所以,为避免信号播放错误,作为高考工作的重点岗位的播音组应充实人员,实行多级联动,信号组成员要以考点副主任为组长,由广播员、考试实施程序核对员、信号播放员、时钟校对员等组成,互相沟通互相监督。每一次信号发送前,要同时核准时间,以保证信号发送时间的绝对精准。
(四)加大外语听力考试监听力度。可分两组进行:第一组人员在播音室,由3名人员(英语教师2名、播放听力设备的技术人员1名),负责播音室监听。第二组人员由若干名英语教师组成,分布在每个楼层进行监听。如发现听力磁带无或不清晰,播出声音有异常或有考生提出疑议,监听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给播音室,播音室内的监听小组会同考点主任针对问题进行甄别,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
(五)建立高考信号突发事件善后恢复机制。信号突发事件大多都是人为因素直接造成,应依据相关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与此同时,应对信号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经过、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其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考试机构的实际,加强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以杜绝此类突发事件的再发生。
参考文献:
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范文2
应对方法:你不能改变招聘流程,但是你可以为此做好准备。当有人联系你参加面试的时候,你可以问一下面试流程相关的问题,比如:面试过程是怎样的,你要与谁交流,包不包括群面。
如果你需要进行群面,做好心理准备。要注意到所有参与面试的面试官,特别是那些不太说话的人。不要害怕回答问题前的短暂停顿。在群面的环境下,你用一点时间来思考的话,并不会显得那么明显。首先要记住,在群面的情况下,求职者很容易陷入一种发表模式。不要这样做。面试是一种交流,群面也是一种交流只不过是和更多的人交流而已。
2. 面试官空谈可能性。很多面试官会推销职位、公司甚至他们自己。他们会谈到你被雇佣后可能会遇到的项目,潜在的发展和机会但是他们把这些可能性说得很明确很绝对,这可能会让你在不切实际的期望中选择接受这份工作。
应对办法:仔细听任何关于未来的表述、询问细节。当然,你不要弄得像是在审问面试官一样,而要狡猾一点。不要说,那个项目已经批下来并成立项目组了吗?而是问一个导向型的问题,例如,那听起来不错,我猜想审批手续应该也很紧张吧。
最重要的是,利用你对工作的了解现在职务,报告链,薪水,福利等来决定是否接受这份工作。随后那些可能性如果兑现,那就是额外的收获了。
3. 面试官坚信标准答案。面试官对于提出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具体的问题有自己认为的标准答案。但是如果面试官不问求职者其他相关问题的话,是没有办法对求职者的技能和成就有全面了解的。
应对办法:对我只是来看你的回答是不是标准答案的面试官要保持警惕。如果你最开始几个问题不能引起额外的对话,你就要扩展你的回答,更多的来推销自己。分享你所做过的事情中的一些细节,你如何去调整,事情如何发展将你的答案以短故事形式呈现,而不是像法庭证词一样。
如果面试官没有问问题,找到方法来告诉他。准备好一些谈话要点,来突出你的技能和经验,并找到方法来把这些话组织进来。
4. 面试官垄断谈话。独白的面试官是一个重大挑战。总是打断面试官或者试图恢复对话的平衡,你就会看起来很不礼貌;被动的坐着的话,面试就是浪费时间。
应对办法:抓住机遇,在做出回应的时候插话。假设一个面试官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如何在多项目、高回报的项目中面对各种挑战。
试着去一句话,哇,那听起来确实很困难我理解你的意思,有次我负责了一个团队来重新设计网络平台,我最满意的事情是让所有人齐心协力做事情。 可能你不能完成很多,但是你至少可以分享你完成的一个成就而且这可能会在面试官脑海中种下一颗种子,让他觉得你有点像他。(当然,不是和他一样可怕。)
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范文3
关键词:压实方法 水工建筑物 沥青 混凝土 特性 影响
5应力—应变特性差异的可能原因
为了确定不同实验室压实试样间差异的原因以及现场压实试样为何比任一实验室试样显示较软的应力—应变特性,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探讨了如下问题:
·试样空气孔隙比的微小不同(见表2),有可能会导致观测到的特性差异很大。
对于一组采用同一方法压实的三个试样有这样一个趋势:孔隙率最低的试样,其刚度和强度却较其余试样偏高。然而旋转器试样的孔隙率比所有其它试样高,其刚度和强度却较其它试样高的多。因此空气孔隙率的微小不同能引起应力—应变特性的巨大差别。
·压实过程中所施加的正应力的差别会导致压实后在压碎程度和骨料颗粒级配方面显著的不同吗?
为查明这个问题,对没加沥青的骨料用静态及马歇尔法压实,并施加所用压实方法的最大和最小正应力。表3给出了两种方法压实前后的级配情况。压实前后颗粒粒径级配有所不同,马歇尔压实和静态压实的结果也不一样。但这些变化较小并不能解释随后应力—应变特性的较大变化。
·骨料在高正应力和压力下压实比在较低正应力和压力下压实其表面是否会吸收更多沥青呢?如果是这样,那么当较高的吸收导致较低的“游离”沥青含量时便会对观测到的应力—应变特性产生影响。
这个问题可通过研究不同水压力等级下骨料的吸水量得以探明。结果表明吸水量变化非常小,而且对于更加粘滞的流体状沥青而言,这种吸收甚至会更小。因此沥青吸收量的不同不能解释显著的特性差异。
·实验室试样是由实验室条件下配置的混凝土制备的,而现场试验是由现场拌和样制备的,尽管配合比相同,这两种不同的过程是否会导致混凝土应力—特性的显著差异呢?
为查明这个问题,在制备实验室压实试样时即使用现场拌和楼的混凝土,又使用实验室中制备的混凝土。可观测到使用同一方法压实的试样,其应力应变特性的差异很小,而且没有任何趋势。
·是钻取时的扰动引起了现场取芯试样的低弹性模量及软应力—应变特性吗?
浇注并压实试验段沥青混凝土之后,届时混凝土已经冷却至大气温度,仔细地钻取试样,100mm直径岩芯的表层扰动是可能的,但切开岩芯后,在表面薄层以内没有发现扰动。表2中现场岩芯孔隙率和旋转压实的实验室试样的孔隙率非常接近。较小的取样扰动在任何显著程度上影响到现场试样的应力—应变曲线看来不太可能。
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范文4
关键词:突发事件;过程管理;军队医院
Abstract:Military hospital emergency capacity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indexes which evaluate military hospital medical service capability. Strengthen emergency process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of military hospital emergency disposal system and emergency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are conducive to the military hospital emergency treatment decision-making capacity, improve and perfect the information feedback mechanism, enhance the emergency response information level and strengthen emergency disposal of“ integration” management degree.
key words:Emergencies; Process management; Military hospital
【中图分类号】R1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4-0009-02
1 突发事件过程管理的内涵
1.1 突发事件的定义: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的事件,指组织或个人原定计划之外或者在其认知范围之外突然发生的,对其利益具有损伤性和潜在危害性的一切事件[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可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种,其程度分级也一般根据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种级别。
1.2 过程管理的含义及特点:过程管理是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对组织所涉及的过程,进行设计、改进、监控、评估、控制等方面的工作[2],其理论基础主要包括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它具有以下几大特点:①从系统的观点出发,从横向视角把突发事件管理看作为一个包括医疗后送、卫生防疫防护、心理救援、卫生物资保障等各个子系统相互衔接组成的网络系统,对于其中的任何一个子系统来说,都必须紧密衔接,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都会影响整个卫勤保障效率。②应用信息论方法,将突发事件管理内部的各过程视为一个信息收集、加工、存储、传输的过程,应用信息网络技术解决突发事件管理信息的传输和处理问题。③应用控制论方法,将突发事件管理过程视为可控过程,建立一体化控制指挥系统,运用反馈控制等控制方法解决突发事件行动过程中的管理问题。
1.3 军队医院应对突发事件过程管理的内涵:军队医院是实施平时和战时卫生勤务的主要力量,是自然灾害、各类应急事件的卫勤保障力量。突发事件发生后,军队医院主要承担两方面的任务,一方面是组织医疗队奔赴事件现场实施紧急救援,另一方面是组织力量进行院内急救和治疗。作者认为,军队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主要指从接受救援指令开始到整个院内救援行动结束的过程,其中应包括应急响应、组织指挥、信息管理、资源配置、医学救援等过程。因此,突发事件过程管理应指使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方法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过程进行策划、控制和改进的一系列活动。军队医院引入突发事件过程管理方法,对军队医院应急管理理论研究具有重大现实和理论意义。
2 突发事件过程管理理论在军队医院中的应用
2.1 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系统设计:军队医院应急行动是一个过程网络系统,而每一个过程又可以看成具有特定功能与目标的子系统,这些子系统按科学的方式组合形成整个应急行动系统。①应急行动系统设计就是要根据医院卫勤任务的目标,按整体最优原则、精简原则和效益原则,围绕应急活动的关键过程设计其他过程,如突发事件应急活动应围绕实施医疗救援这个重点过程和关键过程,去设计组织指挥、资源配置等其他过程。其次,应急行动系统设计中,要尽量减少子过程的层次,把复杂的过程分解为若干较为简单的过程,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指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指挥层次,避免多头指挥和多头领导。②应急行动过程要不断调整和改进,通过简化、合并、组合、替代和改变子过程间的联结等方式优化整个应急过程[3];要确定各子过程之间的逻辑关系及输出与输入关系,使各个过程相对独立,如要正确处理好信息管理和资源配置的逻辑关系,只有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灾害信息,如伤病员的数量分布、伤情分布等信息才能科学合理地配置人员、装备、药材等卫生资源。③通过对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系统设计,可形成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系统结构模型,如图1。
2.2 突发事件管理信息系统:军队医院除开展日常医疗工作外, 还担负着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等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任务。医院信息系统、远程医学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军队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基层部队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电子伤票系统和网络医疗系统[4]等,在应急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突发事件的不可预测性和突发性特点,要求军队医院必须不断提高突发事件信息处理能力,实现信息搜集精确化, 有效控制灾情、抢救生命提供信息保障,因此,建立突发事件管理信息系统具有重要意义。突发事件管理信息系统指应用信息论方法,把军队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看做是一个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和加工处理的过程,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建立能描述突发事件各处理过程及过程之间的信息输出和输入及加工处理状况的信息模型, 从而解决应急过程信息的高效传输和处理问题。
2.3 突发事件反馈控制系统:反馈控制系统是基于反馈原理建立的自动控制系统,由控制器、被控对象和反馈通路组成[5]。反馈控制系统中,控制器对被控对象施加的控制作用,取自被控量的反馈信息,用来不断修正被控量的偏差,从而实现对被控对象的控制,这就是反馈控制原理。突发事件的应对过程可视为一个反馈控制系统,如图2所示。图中输入量是卫生资源,如医务人员、医疗装备、药品器材等;控制器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如军队医院在接受突发事件发生救援任务后会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的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应急救援活动的整体协调和控制;被控对象指突发事件的救援行动;干扰因素指外界不良因素对突发事件救援行动的影响,在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中,各医院应急救援分队就受到过持续大雨天气的影响,阻碍了救援行动的进行;输出量应指整个应急活动的效果;反馈环节应指对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评价和反馈,包括若干评价指标,如应急响应的时间长短、救援的成功率、伤员的伤残率和死亡率等。
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范文5
关键词:高校 安全稳定 突发事件 应对策略
一、高校突发事件的含义与特征
高校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园内发生的,对学校和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并且要求学校管理者要紧急应对的事件。
与一般公共事件相比,高校突发事件具有偶然性、迅速扩散性及危害性等特点。可以说,发生在高校的突发事件往往都是突然间爆发的,其何时何地、何种情况发生都是偶然的、无法确定的,而事件一旦发生,往往会迅速地蔓延扩散,破坏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秩序,对学校与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
二、高校突发事件的类型
本人依据专家学者的研究,认为高校突发事件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一般来说,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存在明显的地域性差异。地处内陆平原的高校容易遭受洪水、雷暴等自然灾害;而位置处在沿海及山岭地区的高校则容易遭受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如2016年九月第14号台风“莫兰蒂”从厦门市翔安区登陆,厦门大学遭受重创,满目疮痍。因此,每个高校要针对自身所处情况做好不同自然类型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预防、防控与应对,重点是要做好应急预案和日常演练工作。
(二)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
高校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是指校园内突然发生的直接伤害到教师、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或因学校设施设备的损坏,致使师生遭受意外、破坏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事件。如校园内学校发生火灾导致学校和学生生命及财产遭受损失的事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学生在校园内被打、被抢劫等事件。这些突发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学校日常管理不到位、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高校校园是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与活动的主要场所,学生间频繁地接触,很容易感染并传播各种疾病,校园内极易爆发流行性、传染性等疾病疫情。此外,高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还涉及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学校食堂、超市、直饮水等设备场所,一旦监管不到位会导致师生大面积的病毒传染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如2012年如皋某职业技术学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高校公共卫生类事件发生初期不易查觉,而一旦爆发,传播速度快、传染面广、危害性大,W校应高度重视对此类事件的预防与控制。
(四)利益诉求类突发事件
利益诉求类突发事件可按照诉求的性质分为政治类诉求事件和其他类诉求事件。高校大学生崇尚民主自由、充满激情,喜欢参与,具有从众心理。当国家利益受到损害、国内社会存在矛盾、敌对分子煽动破坏时,学生为表达良好的政治愿望和爱国热情,参与没有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相关手续的非法集会、游行时,都会导致政治类突发事件的发生。而当师生员工为自身的各项(非政治)利益通过某种方式进行诉求时,如教师对薪酬的不满,学生对学校环境及食堂饭菜的不满意等,这些都会引起突发事件的产生,对学校的安定造成不良影响。
三、高校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
依据高校突发事件的内涵、类型与特点,可以将高校突发事件应对策略概论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防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三个过程。
(一)高校突发事件的预警防控
提高高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就必须要做好突发事件的预警防控工作。
首先,要完成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工作,通过分析信息,判断所发生的突发事件是否为需要采取紧急应对的事件;其次,要依据信息分析制定出相符合的应对目标,根据目标设计出合理的处置方案;最后是应急处置方案的落实与实施。预警工作中要及时向师生员工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警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与途径。此外还要做好人员和物资的安置工作,以及各应急岗位人员分配与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当突发事件的预警防控未能达到预期目的,面临事件爆发时要紧急实施应对处理方式。应急处理时要成立专门的事件指挥和处理小组,及时判断出该事件的严重程度,排除一切外界干扰,冷静地梳理出事件的处置思路,有效制定该事件的应对与解决措施,从而控制好突发事件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与负面效应,降低事件所造成的危害。
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决策者要把握全局,明确处置小组的人员分工,排除外界不实信息的干扰与阻碍,分清事件处理的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高校管理者要不断加强和提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突发事件给师生带来的损害,降低学校的损失,增加师生员工对学校各项管理的理解与认同感。
(三)高校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一段时间进行事件的善后与恢复工作。要针对事件所涉及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帮扶与心理干预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追究与处理等问题是突发事件善后工作的重点。首先,要做好相关人员所受损失的补偿与赔偿工作。要明确补偿与赔偿的具体明细,弥补受害人各项损失。其次,要制定和完善灾后心理心理干预体系,减轻师生员工因突发事件而引起的恐惧和烦躁,帮助他们将情绪调整到正常状态。在突发事件责任追究与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时要根据不同情况严格把握好相关处理政策,采取争取多数、孤立少数的处理原则,合理而恰当地进行处罚。
此外,要在协调安抚好事件相关人员的基础上,妥善做好突发事件的灾后重建工作。要及时修复重建事件中损坏的各类教育教学设施设及生活设施,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效消除突发事件的残存隐患,减轻师生员工的心理顾虑,并有针对此次突发事件对师生员工开展有针对性地说服教育,提高他们对突发事件的理解与认识及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向良云.高校校园危机治理:构建和谐校园的现实课题[J].科技信息,2008,(30).
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范文6
目前,我国现行的一些防灾抗灾救灾的法律法规,还没有达到系统化、条框化,完整化的程度,也没有充分发挥指导性作用。2013年4月,我国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北纬30.3度、东经103.0度)发生7.0级地震。多灾多难的四川人又一次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我们为四川同胞的不幸沉痛默哀的同时,也看到我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和突发公共事件法律体系的不足。公共突发事件法律体系和应急机制的缺陷导致了突发性事件责任归属不清、紧急处置程序繁琐、快速反应能力差等问题。所以,确有必要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体系进行探究,及时填补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漏洞,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提供依据。
一、我国突发事件的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在应急管理领域的立法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应急管理法律体系正逐渐形成并趋于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应急管理制度也已初步建立。特别是在2007年,我国颁布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使得该法成为了我国应急管理的基本法,从而使各行各业以及各种领域的单行应急法作为补充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逐步形成。目前,我国现有的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主要由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立法、灾难性事故立法等方面的组成。这些法律制度对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我国近几年来相继发生的突发事件,引发了一系列的具有显性和隐性的现代社会问题,对经济发展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突发事件的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也日渐凸显。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突发事件也变得更加复杂、多样,用现有的突发事件法律法规应对多变的突发事件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突发事件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法规之间协调性差
目前,我国现有的突发事件法律法规比较单一且处于分散状态,主要采用部门法和行政规章。这种立法体系的优点是,对特定的突发事件都会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行政应急处理机构,如颁布防洪方面的法律,能做到应对洪涝灾害时有法可依,并由防汛救灾指挥部进行统一指挥操作;颁布防治传染病方面的相关法令,可以及时指导如何应对突发传染病危机,并由防治传染病指挥部进行统一预防诊治;颁布相关消防法令,可以从容应对突发消防问题,并由消防指挥部统一领导;颁布地震灾害方面的相关法令,可以快速有序的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并由抗震减灾指挥部统一管理等。虽然目前的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比较有针对性的解决困难,但这些法律法规分别规定了应急行政机构及其权力,这种分散状态导致现行的法律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如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专业技术的职能部门间无法很好的协调配合,缺乏沟通和协作,只针对自己负责的事项设立法律法规,导致各部门法律法规之间有时会发生冲突,各部门法之间不能相互协调和相互弥补,使各自的力量不能得到最有效的整合利用,大大削弱了处理突发事件的合力与合作,无法形成更有力的整体力量。
2.突发事件法律法规的内容可操作性不强
因为有些立法在内容上具有抽象性、原则性、概念性的特点,有些法律只强调了上级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的指导性作用,只强调纵向关系上的统筹与规划,强调应急措施上的实体性规定,强调权力配置,而忽视了下级机关和一些有力的社会组织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的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忽视横向层面上的配合与协调,忽视对其进行实施程序上的约束,忽视对具体突发事件过程中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价。有些法律的具体内容原则性较强,对于具体实施细则、实施方法阐述不多,过于宽泛,与实际情况相脱节,不易灵活运用,可操作性不强。如在地震灾难发生后,现行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只是停留在表面上,没有详细阐述事后恢复重建的具体方式方法和救济补偿的标准等。这种只做表面文章而不注重实际执行的法律法规,将不能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要求。
3.突发事件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不够
目前,虽然我国有一些关于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制定了《法》等多部具体的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法律,但这些法律只适用于应对某一类公共突发事件,不具有规定限制所有公共突发性事件的法律效力。同时还缺乏有关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重建和恢复工作的法律规定,目前此项工作的开展仍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还有一些法律法规不能真正发挥有效的作用,国家法律效力没有适当合理的延伸到地方政府的措施中,许多地方政府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时,不能因地制宜地制定切合地方实际的法规规章,“一刀切”的现象普遍存在,而制定出的有些法规规章还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因此,我国还需要适时制定用于对突发事件发生后针对其严重后果进行善后处理的法律、法规。
4.突发事件执法体系责权规定不明确
对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的行政责权,现有的法律规定的不够详尽。缺乏对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特殊职责和特殊权力的明确规定,缺乏应对不同突发事件的具体执行机构的具体职责和具体的执行权利范围的明确规定,这种法律法规体系可能会造成紧急状态下权利的扩张、滥用。这样不仅不利于国家各种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组织和运用,还不利于及时准确的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可能会加长消除危险,度过危机的时间。由于法律法规中责权规定的不明确,容易造成政府在行使应急权力时,超出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授权的范围,凌驾于法律之上,还容易造成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失职、不作为和相互推脱的情况出现。
5.突发事件法律执行过程不够规范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其法律执行过程不够规范,缺乏对于整个过程的监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律执行不到位,包括突发事件法律执行程序的步骤、执行的方式方法、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等。例如,在突发事件法律执行的过程中,缺乏对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在这种紧急状态下,公民的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例如对私有财产的征用,在紧急状态解除后,这些征用的私有财产和对这些财产造成的不法侵害是否都得到的公平的补偿,对于那些得不到公平补偿的公民,是否能够得到国家赔偿,这种救济程序是否繁琐拖沓。缺乏对民间自发的救援的法律规范,这种自发无序的救援行动,会造成政府的救援工作的延误,对政府在最快的时间内开展救援工作产生不利的影响。对于救援资金的运用也存在执行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监督不到位的情况。
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健全的突发事件法律体系是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首要要求、执行依据,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事。完善的突发事件法律体系是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力的保障,应急行动有理有据、有力有序、责权明确、执行规范、协调联动。
1.系统整合突发公共事件现有法律资源
随着《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制定颁布,表明了我国在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体系中有了最基本最具有指导作用的首要法律,使政府部门在开展救援工作时有了统一的执行纲领。同时还要系统地整合突发公共事件现有法律资源,打破各级部门和地方利益的局限性,对原有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弊端进行修正,对原有法律法规中的不足进行补充,对与《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冲突的部分进行删减和更新。
2.形成科学完善的突发公共事件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法律。制定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对应且配套的,涵盖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法律法规。当不同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就需要根据不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以及应对的方式方法在法律法规作出中明确规定。完善突发事件法律中关于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具体的职责和权力的范围,防止其处理紧急事件时失职、推诿、不作为,防止紧急权利超出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授权范围和非法使用。
3.赋予突发公共事件执法部门更充分的权力
在保证应急措施顺利的实施、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得到保护的情况下,通过突发事件法律法规来对政府可以行使紧急状态下特殊权力的条件、时效等给予明确的规定。还要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政府在突发的紧急状态下所享有哪些权限比非紧急状态获得更多的具体的强制性的应急权利,以及明确执行范围和实施时的附加条件。例如,在那些与紧急措施相冲突的公民权利则应受到适当的限制,如人身自由权、刑事诉讼中的一些诉讼权、住宅不受侵犯权、游行示威权、居住和迁徙自由权等,这些权利在紧急状态下只有加以限制或中止,才不会对有关机关紧急权力的行使造成影响和阻碍。
4.增强应急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
在突发事件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法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直接关系到突发事件法律能否顺利准确的实施,发挥其法律效力。突发事件应急的实际工作证明了,以法律体系为主的应急制度才是最有效的。原有的一些内容原则化、执行步骤繁琐、过程不明确的突发事件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用于越来越复杂多变的突发公共事件。因此,在未来突发事件法律体系的建设中,我们要注重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统一指导作用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急的具体程序和实施细则,加强各级政府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横向与纵向的协调配合。与此同时,我们还要仔细研究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特点,从中寻找出事件发生规律。针对突发事件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发生特点及规律,制定与其想适应的法律制度。当不同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迅速找到相应的应急处理法律依据。
5.加强突发公共事件违法责任的追究力度
在突发事件法律执行过程中,政府可能会得到更大范围的法律授权,这里包括一些强制执行的行政措施,有甚时还会逾越一定的法律约束,限制到公民一部分的合法权利。如果这些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不仅会侵犯公民的基本权益,还会给一些不法份子以可乘之机。因此,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理过程中,应当成立专门的行政部门或应急处理监督小组,由其对政府应急权力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着重对应急权力执行的具体环节进行监管。明令禁止政府行政机关在应急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的非法侵害。依法加强问责制度的建立,完善与问责制度的相配套的法律依据、各项执行程序,依法保障在责任面前人人平等。做好信息的公开,让所有公民都参与到问责工作中来,更好的推动问责制度的实施。